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安装合同10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安装合同 篇1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其他法律、法规,经过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本着平等、公正、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严格履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范围及施工内容:
消防弱电穿线、安装、调试(不含配电室气体灭火)。
四、计价方式:
按安装设备每个点 55 元计算。以上价格不含税、不开发票。
五、施工工期:
以主合同工期一致、满足甲方进度要求,并不影响项目的进度计划。
六、承包方式:
七、工程材料要求:
1、本工程材料由甲方提供,乙方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可提出异议,若甲方同意使用,由此造成的责任、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2、甲方进场材料必须符合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规定,满足设计要求。
3、甲方进场材料必须按规定及时送检、提供合格证及检验报告等,需经监理进场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进行施工。
4、乙方应节约用水用电,对甲方的各种材料合理使用,不得浪费,做到工完场清。
八、结算方法及付款方式:
1、甲方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预付开工费(20xx)元,其中1000元附材费,另外1000元作生活费使用。
2. 由于本工程分为前期穿线,中期安装后期调试三个阶段,穿线部分每点(35 )元,安装部分每点(10)元,调试部分每点(10)元。
3.结算方式:按照实际点位计算,每(100)点位结算一次。
4.乙方按图施工,若甲方要求变更或增加的施工项目,则费用另计。
九.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支付工程款,如因甲方工程款拖延造成的工期延长的经济损失,
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暂停施工,追讨已施工完成部分工程款。直至甲方按约定付款时为止,所造成的一切责任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2、甲方应及时提供材料,如材料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应承担责任。乙方应提前报送材料清单,以便甲方有足够的时间采购。
3、甲方免费提供乙方水、电、施工条件,工具由乙方自理。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甲方所提供图纸要求施工。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节约用料,若发现浪费材料现象,甲方有权给予处罚。
十、其他事项:
1、施工点数计算方式:(消火栓按钮,感温探测,防火阀,烟感探测,电话插孔,手动报警按钮,火灾发声报警器,火灾电铃报警器,报警电话,消防端子箱,扬声器,按钮盒,多种电源配电箱,排风,排烟等)均按点位计算,其他点数以实际数量为准。
2、如出现预埋管道堵塞及漏埋不通等情况,乙方及时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处理。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效力同等,若发生纠纷,由施工当地劳动仲裁机构仲裁,仲裁未果,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在施工期间管路不通堵塞率超过百分之十,乙方终止合同离场,此合同立即失效。
十三、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即产生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效力等同。
甲方: 乙方: 开户行: 开户行: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安装合同 篇2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郑开橄榄城项目入户门安装技术质量、施工进度、价款、安
全、成品保护、现场文明施工和工程验收等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签订如下合同条款:
一、承包范围及价款:乙方从现场规定地点将门运至楼上,螺丝、打胶及安装费用,最终按照实际安装数量及实际尺寸结算,单价包死110元/樘。
二、质量及验收标准
1、入户门安装执行GB50210—20xx《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和GB50327—20xx《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门
质量验收规范进行验收;
2、入户门按现行河南省地方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实施细则》(DB21/1234-20xx);
三、 施工进度
门体运至施工现场,按甲方、业主要求的安装日期安装完成。如因乙方人员不足影响工期,甲方可以高于乙方承包单价的价格另行安排人员施工,多出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 甲方责任
1、甲方提供施工现场标高,乙方按标高施工;
2、甲方应提供门及相应安装材料的存放保管场地;
3、甲方负责给乙方提供施工所用电源;
五、 乙方责任
1、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安排施工进度;
2、乙方安装的门与地面(水平面为基准面)的水平和垂直尺寸公差不大于±2mm,以单元室内建筑500线为安装基准线,下返500mm;
3、乙方安装的门其安全性能必须满足国家规范的规定;
4、门框扇间密封采用真空密封胶条,;
5、乙方负责在门体安装校正后,设专人进行门口抹灰的技术指导及交底工作。
6、乙方负责与土建施工方确认具体安装位置。
7、配合物业在业主入住时对门体的验收工作。
六、付款及结算
1#—6#楼门全部运送至楼层内到位验收后付款4万元,全部安装完验收后再支付4万元,打密封胶、安锁、交钥匙验收完付全款。
七、安全及消防
本工程施工安全及消防均由乙方负责,发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
八、成品保护
入户门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前,所有成品保护工作主要由乙方负责。乙方负责成品门进场前及安装后的成品塑料膜保护工作,以确保门体不被污染;
九、现场文明施工
乙方在安装施工过程中负责现场文明施工,做到工完场清。
十、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十一、违约责任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施工进度组织安装,在施工过程中非因不可抗力及甲方变更等原因外,乙方应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工期的损失等)。
十二、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
负责人:
年 月 日
乙 方负责人:年 月 日日
安装合同 篇3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适应省互联网发展的需要,促进互联网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委托事项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委托事项
乙方指派乙方专人负责承办甲方的委托事项。
甲方授权乙方依法采取措施办理委托事项,具体措施由乙方决定,甲方应当予以配合。甲方应当确立一名负责人配合、指导乙方专人的工作。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的授权范围
(1)行政许可: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受理、发放等工作
(2)网站备案:负责工信部网站备案系统中所有安徽主体的域名备案信息的审核等工作。
(3)数据核查:负责工信部网站备案系统中,属于安徽的备案信息的数据核查等工作。
(4)IP地址更新:负责组织安徽各电信企业按时完成IP地址使用、分配情况的报备更新等工作。
(5)咨询受理:负责解答用户对许可证的申请、网站域名备案等疑问。
第三条:乙方承诺
(1)乙方在本协议规定之权限范围内进行工作。
(2)严格按照法规、规定,在规定时间内认真完成甲方委托事宜。
(3)及时完整地向甲方报送有关材料。
(4)主动积极维护甲方形象。
第四条:甲方承诺
(1)向乙方提供免费的办公地点,以及工作中必备的办公用品等设备。
(2)乙方为了更好的工作,甲方会安排乙方参加必要的培训学习。
第五条:委托费用
(1)甲方每年需支付乙方必要的资金作为服务的费用。
(2)上述费用不包括差旅费、食宿费、通讯费等其它费用。
第六条: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超出授权范围的;
因乙方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形象受损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的;
甲方不向乙方支付委托费用。
第七条: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与该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各方各执一份。
(3)本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协议执行期间,如有异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装合同 篇4
总包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亦简称甲方)
劳务分包方: (以下亦简称乙方)
工程概况甲方为完成由其总承包的位于成都市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甲方具体的需求,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分包甲方本工程的水电工程劳务施工,达成一致并签订如下合同: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由成都立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 四川金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承建,工程位于成都市崔家路87号。
该工程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工程建筑面积约为地下室2200平方米,地上部份为29369平方米。地下一层、地上二十八层。地下室层高5.1米、地上层高为3米。
(二)、分包工程承包方式及范围
一、 承包方式:本分包工程采用成建制劳务分包方式。
二、 承包范围:本工程所有的水电安装工程(通风、自动消防、电梯、弱电工程等不计入,但弱电系统、通风、自动消防、电梯的预埋线管、洞口含在内,普消、应急照明在内)。本工程发包范围为立吉房产天空城2#楼工程,但承包价格为固定包干单价,不因市场、政策等任何因素变化而调整。
(三)、合同价格
一、合同价格
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合同单价在本合同期间内为固定价格,不因任何外界因素变化而调整。
水安装分项工程人工费合同单价按建筑面积核定为:8.5 元/m2 (其中预埋阶段综合单价为3.00元/ m2,安装阶段综合单价为5.50元/m2),合同总价为 26万元人民币,暂定价,最后以结算为准。
电安装分项工程人工费合同单价按建筑面积核定为: 11.50 元/m2;(其中预埋阶段综合单价为4.50元/ m2,安装阶段综合单价为7元/m2);合同总价为 36 万元人民币,暂定价,最后以结算为准。
合同承包范围内不得发生计时工。
合同价格内包括人工、机械、低易耗材费、辅材费及管理费、工伤保险费、社保费、利润等除税金以外的所有费用,同时乙方应提供低易耗材发票、工民花名册以及民工工资表报甲方备案。
二、价格内容
水电安装分项工程指本工程所有散水以外1.5米内水电安装、甲方需用之临建水电安装的全部工序等水电安装工程(通风、自动消防、电梯、弱电工程等不计入,但弱电系统、通风、自动消防、电梯的预埋线管、洞口含在内,普消、应急照明在内)。水电安装分项工程承包范围还应包括但不仅限于:
1、完成水电分项工程所有工序所需的全部人工费(包括无论任何原因造成的可能出现的停窝工费);
2、小型机械及低易耗材料费用:甲方只提供塔机、施工电梯。其它的所有工具、机具、劳保用品及辅材由乙方自行负责。包括并不限于如圆盘锯、电动机、灯泡灯管、扫帚、铁钉、元丝、抬杠、抬绳、锯子、锯片、斗车、电锤、密封胶、泡沫、焊锡、焊条、透明胶带、千斤顶、扳手、大锤、手锤、手套、安全帽、安全带、水鞋、线锤、墨水、墨斗、粉笔、木工笔、红蓝笔、50米以内的钢尺卷尺、铁铲、每层楼配电箱之外的电线电缆及灯具、灯泡等等。
安装合同 篇5
合同编号:
供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需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购买甲方产品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和价格:
产品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价: (以订货单价格签字为准)
总价: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二、产品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产品质量要求标准按照 标准执行。
三、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交(提)货期限:
1.产品的交货单位: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甲方送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有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甲乙协议执行);
(2)甲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乙方自提自运 .
3.运输方式: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乙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 天通知甲方,以便甲方编排运输计划;必须由乙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5、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乙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甲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乙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四、货款结算:
在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三日内,乙方向甲方下单,并将50%的货款打到甲方指定账户;在交(提)货异议期满后,乙方再将剩余50%的货款打到甲方指定账户。
五、验收及异议期:
1、乙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规格、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十天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乙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乙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乙方因保管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甲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十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六、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不能交货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的违约金。
2、甲方所交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果乙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乙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甲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甲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甲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甲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乙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甲方应当偿付乙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甲方应当负责赔偿。
4、甲方逾期交货的,应按全部货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一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甲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等费用以及非因乙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甲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甲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乙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甲方提前交货的,乙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甲方逾期交货的,甲方应在发货前与乙方协商,乙方仍需要的,甲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乙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甲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 %的违约金。
2、乙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按全部货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一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3、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全部货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一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4、乙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5、乙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甲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七、其他事项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2、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双方签订确认的订货单或传真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体产品以订货单为准,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双方来往函件,按照合同规定的地址以特快专递方式送达对方。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后的两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制定帐号:
合同签订日期:二0 年 月 日
安装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就乙方承揽广告牌(以下简称广告牌)的安装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第一条:广告牌安装
安装地点:
第二条:工程造价及支付方式
1、广告牌安装费:
按照安装广告面积计算金额。
常规安装: 元人民币/㎡,大写:
单立柱安装: 元人民币/㎡,大写:
高空安装: 元人民币/㎡,大写:
2、支付方式:
工程安装完毕,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总价款。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
1、办理广告牌设置、安装所必须的'报批手续及相关费用。
2、向乙方提供广告牌位置并确保此位置无管道线路、可以施工。
3、负责施工现场的树木、花、草可以移动。
4、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结算广告牌的安装费用。
乙方:
1、按甲方提供的安装地点施工并安装完毕。
2、 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图纸进行安装。如现场条件与施工图纸方案不符,应及时报请甲方协商修改确定。
3、安装期间出现的一切责任事故与甲方无关,全部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关于验收
1、 乙方全部制作安装完工后,甲方组织验收,甲方在完工后一周内不组织验收,乙方可视同甲方验收工程质量合格。验收合格,进入保修期。
2、工程质量验收以国家钢结构施工标准为依据,广告结构安装应当牢固,抗风力应达到8级。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未能按规定按时安装完成广告牌,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2、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结构牢固性、抗风力等指标达到国家标准。如未达标乙方应承担返工及相应损失。
3、如属甲方原因,造成中途停工,停建,拆除等,均由甲方负责。乙方有权就实际施工情况要求甲方继续支付已完部分或全部的制作费。
第六条、保修期限:
1、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制作的工程项目整体质保半年。
2、 保修期满后,双方另签维修协议进行维修。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安装合同 篇7
买受方(甲方):
出卖方(乙方):
公司地址: 合同签订地点:
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
二、产品质量描述:
A) 灯具及光源产品质量符合最新国标要求;
B) 产品整体质保一年,光源质保三个月;
C) 每盏灯赠送同质光源叁盏;
四、付款方式和结算方式:
(1)合同生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20xx元。灯具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后付清尾款。
(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至本合同指定乙方帐号。
五、供货方产品交付时间地点及违约责任和提供资料:
A) 自定金到账之日起 3 个日历天内运送合格产品至西盟老县城汽车客运站交货;
B)产品延期交付责任:每延迟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伍佰元整(不可抗力除外);
C) 提供产品检测报告及合格证等质检证明并加盖鲜章; 七、 违约责任
1、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应每天向乙方支付逾期总工程款的10%作为滞纳金。
2、如遇不可抗力,约定免除双方违约责任。
八、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仲裁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未尽之事宜,双方可协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签章)
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开户银行: 开户帐号:
年月日:
安装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甲方将小区楼配电箱委托乙方制作,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楼配电箱的制作。
二、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合同价款一次包死,除甲方提出设计变更外,概不调整。
2、乙方负责送货到甲方指定的各个栋号。
三、合同价款:
1、本工程配电箱合同总价计:不含税价:¥元,
大写:;
2、支工程款时根据甲方要求提供收据。
四、付款方式:
1、配电箱箱体全部进场安装完毕,工程主体经质检站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价款的 %;
2、配电箱盘芯全部进场,安装完毕,经工程部及监理对整体工程初验合格后,付到合同总价款的%;
3、工程竣工,经末次监督合格交付使用后,付到总款的 %;
4、自末次监督合格交付使用后半年无质量问题,付到总款的 %;
5、剩余 %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付清余款。
五、材料品牌:
1、本工程采用元器件的品牌:。
六、技术要求及验收标准:
1、箱体半周长 米以内采用不小于 ㎜的冷板,米以上采用不小于的冷板,元件板不小于厚冷板。
2、箱体颜色为:,喷塑防腐,箱盖带皱,箱盖四边为45度斜面。
3、所有开关负荷侧导线超过两根以上使用入接鼻子。
4、箱门要求:各配电箱及各开关箱门设置暗锁及明锁鼻子,双开扇门一侧应设置插销;各住户室内箱门为土黄色透明塑料材质。
七、甲方义务
1、提供配电箱制作相关图纸、技术要求。
2、甲方提前七个工作日向乙方提出到货计划。
3、负责配电箱进场的检查、验收。
八、乙方义务: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及有关规范要求制作,保通过质检站、质量监督局等部门验收,如验收不合格,所有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2、供货到现场后,乙方同时把所有的相关资料如:厂家营业执照、资质、合格证、检测报告、3C认证及箱内漏电保护器等全套的资料各四份(带红章)提供给甲方。
3、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保质、保量的供货,如不按时或质量问题供货不及时,乙方承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九、保修:
配电箱的保修期为二年。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和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或物业通知,须在当日无偿修复,如不及时处理,甲方或物业可自行修复,所产生的费用在乙方余款中扣除。
十、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的约定,如一方违约,由违约方赔偿对方相关的经济损失。
十一、附则:
1、合同附件:《配电箱型号、数量清单》
2、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3、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具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 乙方:(盖章 ) 代表人: 代表人:
年月日 年月日
安装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销售及安装空调设施设备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和内容:
本工程乙方负责美的中央空调系统的安装、调试达到正常运行标准。
4. 工程期限:自乙方进入施工场地后 内完成空调系统的安装调试,并达到正常运行标准。
第二条 工程质量要求:
本工程达到:《采暖、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3一20xx》标准。空调设备满足系统安全使用要求,外形美观,走管、走线合理规范。
第三条 工程价款:
本合同项下的工程总金额为 元,大写: 元整。该款项以甲方确认的中央空调施工预算清单的内容为依据。在施工、安装、调试过程中因甲方要求增加的工程项目,按双方协商的价款予以结算。
第四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方式:
1、本合同签订的当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价款总额 %的工程款即 元;
2、乙方的室内、室外机组进入施工现场当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价总额 %的工程款即元。
3、乙方在中央空调设备安装完毕并调试正常运行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价款总额 %的工程款即 元。
第五条 保修条款
本合同约定的质量保修范围仅指空调主机设备(人为因素除外)。质量保修期从中央空调设备安装完毕并试正常运行之日起计算,保修期为 月。
保修期内因甲方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及甲方其他人为因素导致中央空调设施设备出现事故,乙方只提供免费维修义务,所需更换的材料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在乙方进入场地前三日内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
2、甲方向乙方免费提供施工所需用水、电、热力、电讯等施工条件,并保证乙方施工期间的正常合理需要;
3、甲方协调施工场地内各交叉作业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保证乙方按合同约定顺利施工,如因甲方不能及时有效协调各交叉作业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导致乙方不能施工的,工期顺延;
4、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在具备安装空调设施条件下,提前7日内书面通知乙方进入工地施工;
5、甲方指派 为施工现场甲方施工代表,其职权为代表甲方传达相关指令、通知;办理施工过程中的经济签证、变更设计;签署施工过程中相关工程进度表;协调本工程现场及外部关系,以及其他代表甲方的事项等,如 不在施工现场,甲方同意由 、 签署乙方提供的与施工相关的资料、文件、通知、工程进度表等,协调本工程现场及外部关系;
6、甲方应对乙方提供的中央空调施工图纸及预算清单等进行审核,并书面予以确认,并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
7、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设备,由此而发生的质量问题,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8、甲方在施工现场免费提供临时库房,用于乙方材料及设备存放。
9、乙方在空调系统安装完毕后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十五日内组织人员对空调系统进行调试验收,逾期不进行调试验收的,视为乙方的空调系统调试验收合格。
第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1、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及设计使用要求进行施工;
2、乙方施工完毕交付甲方全套的设备资料、并负责免费培
训业主指定的操作人员,达到熟练上岗操作;
3、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挂牌上岗、着装整齐;
4、如果施工过程中甲方要求除合同以外的其它施工项目内容,按合同单价或经济签证增加的工程量支付给乙方相应工程款项;
5、乙方进场后须听从甲方的合理安排,接收业主管理的监督,进场的各种手续需备齐。
第八条 由于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1、 甲方不能按本合同条款的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2、 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 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 工程款未按时支付
5、 不可抗力;
6、 其他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3日内,将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 追加合同价款向甲方或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或甲方代表收到报告后3日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可视为延期及要求已被确认。
第九条 设计变更
1、 甲方变更设计,应在该项工程施工前15天通知乙方;
2、 对于乙方已经施工的工程,因甲方设计变更造成乙方 材料、设备积压,甲方应全额承担乙方因设计变更造成的积压材料、设备款项。由于甲方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工期相应顺延,因返工所需的材料、设备、人工费、运费等应全额追加为合同价款,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3、 所有设计变更,双方均应办理变更洽商签证。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相应的工程款 项,如逾期支付,每逾期一天按该期应付款项总额万分之五承担违约金。
2、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中途停工或使用功能变更,甲方应按 元/天支付乙方停工费用;如需乙方返工,甲方应以经济签证的方式另行核算工作量并增加工程价款;如给乙方造成材料设备倒运,甲方应支付相关的运输费用。
3、本合同约定的空调安装施工项目,未经乙方安装调试完毕并达到正常运行时,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设备,导致发生质量问题,甲方应对该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4、乙方如不能按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完工,应按剩余工程价款总额日万分之五承担违约金。
5、本合同生效后,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 全部履行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按本合同价款总额30%承担违约金。
6、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在 个月内不通知乙方进场施工,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应按本合同价款总额30%承担违约金。
第十一条 因发生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程无法按时完工,甲乙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就后续事宜协商处理。
第十二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予以完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首付款后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执二份。
甲方印章: 乙方印章: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安装合同 篇10
发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部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结合安徽省宿州市有关规定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水电安装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工地水电安装合同范本。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以下简称:本工程);
工程地点:
施工现场条件: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施工部位:本合同约定乙方施工部位为: 中所有的水电安装工程包含的全部内容。
二、 工程承包方式、承包范围及承包内容:
1、承包方式:乙方包人工、包除甲方提供的材料外的所有材料、包施工机具、包工期、包质量、包进度、包安全文明施工、包验收合格。
2、承包范围:室内所有一切给排水和强弱电预留预埋与安装工作。
3、承包的主要内容:包施工图和施工方案中的室内水电安装工程,包括室内给排水、弱电的全部安装工程,消防、电信、电视、智能化系统、三表抄送等专业配套工程的预留孔洞、管道预埋,临时用电用水设备电器,日常安全巡查。具体如下:
A、 给排水部分:给水部分:自水泵房外墙1。5米(含接口)起至所有用水末端的给水工程安装及系统试压。排水部分:自室内排水起端起至小区排水管网第一个排水检查井处所有排水工程安装及排水试验。
B、 电气部分:从低压配电柜至室内的所有桥架、配管、电缆、配线等按图施工及电器元件的安装(包括弱电的预埋、预留),以及从弱电井总箱出口后到灯具(含户箱、开关、插座、电线、弱电井、和强电井的线槽)安装结束,避雷带,避雷网的施工;施工图中从低压配电柜至配电强电井、总箱等所有的钢管、电线、电缆的预埋安装,包括从进入第一个配电箱后的电缆敷设;弱电(包括电视电话、智能化、宽频三表抄送等)依设计图纸将线管敷设到位,穿好铁丝,消防工程预埋套管、线管接口、线管底盒;乙方施工班组自带工具及小型施工机具和所有检验试验设备和辅助材料。
4、甲方直接分包的专业工程,乙方需全力配合。
三、 合同工期:
1、乙方应严格按甲方要求的工期组织施工,确保工期目标顺利实现。本合同约定本工程总工期为 日;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竣工日期为: 年 月 日。
2、乙方必须服从和执行甲方项目部下达的施工生产计划,根据甲方的进度要求,随时调度作业人数和其它资源(具体详见合同附件一)。
3、若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引起的工期延误,经甲方签证后,工期可适当顺延。
4、如因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甲方规定的形象进度或节点工期无法完成,每延期一天乙方自愿承诺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的违约金;若累计延误天数超过7天或连续延误天数超过5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甲方的所有损失(含间接损失)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选择解除合同时,具体操作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九条第4、5款”执行。
四、 质量标准:
1、适应于本合同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范名称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① 建设强制性条文;
② 《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
③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xx;
④ 《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xx;
⑤ 《采暖与卫生施工验收规范》(GBJ242—82);
⑥ 《电气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42—82)
⑦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3—88);
⑧ 盛市相关部门的各种规章制度;
⑨ 甲方制定的工程质量验收实施细则,合同范本《工地水电安装合同范本》。
2、本合同约定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验收评定。若工程质量验收为“不合格”,乙方自愿承诺每次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壹仟元(¥:1000。00元)的违约金,并负责返工直至达到本合同约定“合格”质量标准方可予以结算,结算单价按本合同约定综合单价执行,工程量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计算;返工所需的材料、人工等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若因乙方返工导致甲方工期延误,按本合同协议书第三条第4款处理。
3、工程质量等级验收程序:分项工程完工后,由施工班组组织自检并报项目部,项目部根据班组自检结果组织班组进行实测验收评定后报监理公司,监理公司根据项目部初评结果组织工程部、项目部、和施工班组进行现场实测测量,核定该分项工程质量。工程部在每次结算单上签注工程质量核定结果。
五、 合同价款、工程量的计量及结算方式:
1、本工程约定单价为不含税综合单价,此综合单价已包含赶工、停工费补偿和临时停水停电引起的误工、窝工、雨季、夜间施工补偿费、施工机具进退场费(甲供设备以外的施工机具费已隐含在清单各子目单价中,不另行计价)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费、甲方直接分包工程配合费、超高费、措施费、保管费等费用,且在现场均不再计取二次运输费用;在本合同签署期间,甲方提供了乙方承包范围内详细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乙方作为专业施工队伍,完全明了本合同所约定的工作内容和所包含的单价范围,并完全自愿以上述综合单价签署本合同。本合同执行期间,无论材料市场价格浮动、人工费变动或政府政策变动,本合同所约定综合单价均不予调整,工程总造价以实际结算为准。
2、工程量的计量:
(1)结算工程量以建筑面积为准(本合同约定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以《湖南省建筑工程单位估价表》1999版执行,下同)。
(2)零星工程:工程量以“工日”为单位进行计算。
(3)工程量的确认及申报按甲方相关制度进行。
3、结算方式:按实际完成整层工程量作为每次结算单位(“整层”包括:本层楼板、梁和下层柱、墙,其中①±0。000及以下的承台、地梁等作为一次结算单位;②屋面板及以上的机房、花架、女儿墙等作为一次结算单位,下同)。每次申报工程进度款额度按如下比率划分施工各阶段所占本合同约定综合单价比例,具体每次工程款支付以下述比例结合工程量结算方式综合确定。各部分所占比例明细为:
①结构预埋部分占本合同约定综合单价的35%;
②墙体预埋部分占本合同约定综合单价的25%;
③安装部分占本合同约定综合单价的40%(其中给水、排水、穿线及三箱安装、桥架安装各占比率为10%);
六、 违约保证金的收娶支付及工程款的支付:
1、为加强乙方在本工程施工期间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及民工工资发放等各方面的管理,特别约定: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乙方必须向甲方缴纳1万元违约保证金,此违约保证金在所约定期限内到甲方帐户,本合同方为有效,否则此合同无效。
2、按实际完成“整层”工程量即工程节点为单位支付工程款:每完成“整层”工程量之日作为“结算开始日”,次日为工程量开始申报及审批日,甲方于“结算开始日”之日起15日内(国家法定节假日和金融机构原因顺延,下同)支付乙方本节点(即“整层”)进度款。付款比例为:按照实际完成本节点(即“整层”)工程量结算的工程款的80%(所有工程款必须经过甲方相关部门和领导全部审定方为有效)。
3、工程竣工,乙方移交全部工程竣工资料(包括结算资料),经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甲方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开始办理决算手续,甲乙双方在决算书上签字值日起20日内,甲方付至本合同结算总价款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在两年后(自工程竣工之日起计)20日内甲方在扣除应由乙方承担的维修费用后,将余款一次性无息按实支付给乙方。
4、若乙方工程质量、工期和安全文明施工未达到本合同约定标准,甲方有权延期支付工程款,直到乙方按甲方要求整改完毕为止。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对此无异议。
七、 施工管理规范
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遵守国家、地方以及甲方相关管理法规,适用本合同的管理法规和办法: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2、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59—86)。
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4、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5、永州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6、公司施工班组管理办法及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奖罚办法(条例)
7、宿州市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八、 合同生效:
1、本合同订立时间:
2、订立地点: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并且乙方按时缴纳违约保证金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时间: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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