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合同

2020-11-15 合同范本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装合同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安装合同 篇1

  甲方: 河南省洛阳市市政工程处 乙方: 河南北方光电工程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根据20xx年8月25日《×××路灯安装工程招标书》,参照20xx年9月2日合同价格,经双方协商,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项目

  合同共分二部分:第一是材料部分;第二是安装部分 材料部分

  桂郴路延伸段工程清单

  东华路增加部分工程清单

  观前路墙头灯增加部分工程清单

  安装部分

  安装路灯48套,安装华灯2套,墙头灯10套,铺设电缆

  1760米,安装开关箱2只,安装路灯每套150元,安装华灯每套200元,墙头灯每套20元,铺设电缆每米2元,安装控制箱200.00元/只,税收及其它1656元,计13296元。机械吊装费由业主承担。

  以上合计:叁拾捌万叁仟玖佰叁拾陆元捌角(¥383936.8)。

  第二条 施工准备

  一、从合同签定之日起,乙方10日内提供基础施工图纸和其他相关图纸。

  二、路灯基础和电缆管道由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图纸自建。 三、乙方材料进场后,甲方免费提供仓库储室。

  四、乙方承诺工程竣工后一年内光源以及线路、设备等均实行保修,灯具、灯杆保修期为3年,其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 工程期限

  一、从合同签定之日起40日内(或业主通知后10天内),乙方材料全部进场交付甲方验收。

  二、材料验收合格后20日内乙方应安装结束,交付甲方验收。

  三、如遇下列情况,工期可以顺延:

  1、甲方未能完成基础部分、电缆管道铺设,或未能按图纸完成基础部分、电缆管道铺设(包括基础部分接地)。

  2、在施工中如因停水、停电八小时以上或连续间隙停水、停电三天以上(每次连续四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3、未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而影响施工。

  4、人力不可抗拒的因数(如台风、水灾、地震以及其他自然原因等)而延误工期。

  第四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办法

  一、本工程质量经双方协商要求达到:优良。 二、验收办法

  1、乙方材料进场后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收到通知后七日内,对工程所用材料按国颁标准随机抽样检查,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逾期视为合格。

  2、材料验收合格后,乙方派出相关技术人员进场安装、调试结束后,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于收到通知七日内对工程验收,逾期视为合格。

  3、乙方派出进场安装、调试的技术人员必须持有国家承认的相关资质证书,否则不得进场施工。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一、工程所需材料进场验收合格后五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总材料款50%。

  二、工程安装验收合格后,甲方于20xx年10月22日前共支付给乙方总工程款的96%。

  三、另外3%工程款,作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内工程无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给乙方。其余1%在三年保修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

  四、如甲方逾期不能支付工程款,按同期银行、信用社贷款利率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解决争议的办法

  双方协商调解或根据《合同法》交仲裁机关仲裁或法院审理。材料、安装质量纠纷由甲方所在地管辖,工程款纠纷由乙方所在地管辖。

  第七条 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合同订立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双方义务均履行完毕后终止。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户: 帐户: 邮编: 邮编:

安装合同 篇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为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承租机电设备(周转料具)签订如下合同:

  一、机械设备、周转料具的概况:

  1、名称:2、规格:

  3、型号:

  4、数量:

  5、使用地点及工程项目:变更使用的工程项目、地点或续租设备,乙方应提前5日通知甲方或续签合同。

  二、租赁机电设备(周转料具)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甲方对租赁物拥有所有权,拥有租赁机电设备(周转料具)的经营管理和租赁权。

  2、乙方仅在租赁期间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拥有该租赁物的使用权。

  三、租赁价: 元/月(不含税款) ,大写:四、租赁期限和租金结算方式:

  1、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乙方通知退场之日止,租赁期间如有特殊情况,甲乙双方需提前通知对方。租赁期满乙方将租赁物完好交给甲方并及时办理租费结算手续。

  2、经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收取乙方保证金 作为履行本协议的保证金。

  3、乙方自签订合同之日向甲方交纳保证金、办理提货手续后,每月月底(25日)必须提前交付本月租金,租赁期间不得以保证金做租金。租赁期满后甲方扣除应付租赁物缺损的赔偿金和租赁物后,将保证金余额退还乙方。

  五、租赁机电设备(周转料具)的交货和验收:

  1、租赁物在交货地点,由甲方向乙方(或代理人)交货。因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造成租赁物延迟交货时,甲方不承担责任。

  2、乙方应在收货时检查验收租赁的机电设备(周转料具),同时将签字后的租赁物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六、租赁物的运输、使用、维修、保养、交接验收和费用:

  1、租赁机电设备的进场费用、安装费由乙方全部承担。

  2、乙方应负责租赁设备的日常油料、维修及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3、租赁物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根据租赁物使用说明书提出维修、保养要求。

  2)、甲方有权检查租赁物的使用和完好情况,乙方应提供一切便利。甲方有权对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合理建议。

  3)、当乙方不按时支付租金,经双方协商无果时,有权停止乙方使用该租赁物。

  2、甲方的义务:

  1)、为乙方提供性能良好的租赁物。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有权根据工程进度调节工作时间,并保证租赁物的维修、保养、上下班交接时间。

  2)、有权进行租赁物的安全管理。

  2、乙方的义务:

  1)、按时支付租金。

  2)、乙方操作手不得对租赁物违章或超负荷作业。

  3)、租赁物租赁期间乙方应赔偿非甲方原因而造成的第三方的损失(如甲方租赁物被第三方扣押等),乙方仍应按协议约定支付停机期间的日租金。

  4)、租赁期内,乙方不得以转让,抵押等形式将租赁物转给第三方使用,转租要经过甲方同意。

  十、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都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租金额的违约金。

  2、若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支付租金或延迟支付租金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调回租赁物,每超过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正常交纳租金并支付月租金的5%作为违约金。如果付款后继续租(使)用,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乙方不按期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及时付清租金和其他费用,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

  2)、终止合同,收回或要求归还租赁物,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4、在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租赁物上随意增加和扣除部件和迁移安装地点,不得以租赁物进行转让、转租或抵押,否责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如租赁物损坏、丢失除照收租金外还应按租赁物原价值的100%(即市场价格)给予甲方赔偿。

  5、合同到期后,若乙方与其他方发生纠纷,租赁物被扣押、损坏、部件丢失,除上述条款赔偿外,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赔偿。 十一、争议的解决:

  有关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的有关程序进行仲裁裁决。

  仲裁费或诉讼费及由此发生的差旅费、律师费应由责任方承担。

  十二、其它:

  1、租赁计划表、价格表、交接单,一同视为租赁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出租方(甲方):甘肃金辉达 承租方(乙方):

  工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xx

  电话:xx电话:

  年 月 日

安装合同 篇3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将广告牌制作及安装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广告牌制作及安装

  1.2工程地点:

  2工程内容、承包范围、工程款、结算依据、收款账户

  2.1工程内容:制作及安装

  2.2工程承包范围:广告牌制作设计图及相关设计文件所涵盖的全部工程内容;主要包括:所有产品图纸的深化设计、主材辅材的采购及制作、水平及垂直运输、吊装、安装、自验交接、施工后现场卫生清理及产品保护等自现状施工至竣工验收全过程所有工序的操作内容。

  2.3工程款

  2.3.1本工程包干总价为人民币元(¥元),项目包干总价详见附件报价清单。

  2.3.2本工程含税包干总价为不可调整价款,乙方已认真核实现场场地条件及甲方对本工程的制作要求,对设计图纸中的所有项目特征已充分了解,对完成本工程所必须发生的其他费用已包含在含税包干单价中。

  2.3.3本工程包干总价已综合完成本合同第2.1、2.2条规定承包内容及范围所有工程费用。总结算工程款为按现状施工至竣工验收全过程所有工序的操作内容的所有人工费、机械费、机械及人工进出场费、主材费、辅材费、措施费(含赶工及技术、安全、质量措施)、降温费、加班点心费、赶工费、管理费、风险费、住宿费、利润、社保、医保、工伤管理、文明施工、税费、工程完工后卫生清理费等所有费用。

  2.4工程结算依据

  2.4.1工程量:详见报价清单。

  2.5乙方收款账户信息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3工程工期

  3.1所有广告牌需于年月日前(不包括本数)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

  3.2因甲方通知变更工程项目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工程进度的,该延误的工期经甲方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工期顺延期间,甲乙双方同意不计取因工期延误引起的任何费用。

  3.3若乙方未能在20xx年7月30日前(不包括本数)施工完成所承包工程并经甲方竣工验收,工期延误按20xx.00元/天进行罚款;工期延误超过4天以上(含4天),则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在按20xx.00元/天的基础上,对乙方已完成工程量按实际结算价(单价)不高于附件报价单单价的80%,余款作为造成甲方工程延误相关损失及甲方另选公司施工的误工费用。

  3.4乙方自行负责工程施工搭架,费用自理。

  4工程质量及验收

  4.1工程质量:工程质量必须达到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外观效果符合设计文件要求,比例尺寸合适。且完成的相关成品要求内部结构理,经久耐用。

  4.2本工程竣工验收按国家及行业相关验收规范以及甲方提供的设计文件要求执行。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图纸矛盾或者错误及违反强制性条文,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由甲方会同设计单位办理设计变更,其费用按实结算,否则由此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4.3分项工程施工完毕,乙方应24小时内发向甲方提交自检报告,通知验收;甲方应24小时内对乙方施工成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步验收,验收合格后再进入下道工序施工作业;分项工程质量评测不合格,乙方应按时一次性整改合格;若复验不合格,每次罚款20xx元,且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停工整改、直至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停工、返工,工期不顺延,采取的补救措施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竣工验收时,业主等相关验收人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乙方应无偿维修,并承担由此导致甲方相关损失,不因先期已经甲方验收而减轻乙方责任。

  4.4验收程序

  4.4.1乙方施工完成在具备验收条件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验收申请。

  4.4.2甲方在收至该申请后7天内予以书面答复,对不具备验收条件的提出书面整改意见,乙方应按该意见进行整改(整改时间计入总工期),全部完成后再次进行申报验收;对符合验收条件的,甲方在7天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甲方逾期不组织验收或不答复的视同验收合格。

  5材料设备供应及材料管理

  5.1完成本工程所有的材料设备均由乙方提供并已含在2.3条款的工程款中。

  5.2采购和检验:乙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规范和本合同约定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设备,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

  5.3重新检验:乙方提供的货物经验收合格后,在使用过程中经检验发现乙方供应的货物质量仍存在问题的,不免除乙方的责任。仍由乙方修复或拆除及重新采购合格的产品,由此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和返工、整改及因该原因引起的甲方损失一律由乙方承担。

  6施工与设计变更

  6.1乙方按经甲方审核确认后的设计文件要求和国家现行的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达到合格标准。

  6.2甲方若需要对设计变更或施工进行修改或补充,乙方不得拒绝。7竣工验收

  7.1乙方所施工的单位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应按有关规定进行申报,并及时提交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

  7.2乙方在具备验收条件后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经甲方认可签章后验收方为有效。

  7.3在竣工验收中,如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和有关规定,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并在双方议定的措施和期限内完成,经验收合格后,再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延期交付的,乙方应按3.5条款承担逾期交付违约责任。

  8保修

  8.1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施工工程质量保修期三个月(验收合格之起计算)。在保修期内,发生由乙方责任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修理并承担所有费用。(注明射灯只保3个月)如发生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人为原因等所引起造成。

  8.2乙方应于甲方通知之日起3日内无条件及时派人进行修理,并于5日内维修完毕,每逾期一日罚款500.00元,届时直接从保修金中直接扣除;超过10日,甲方有权选派其他单位或班组进行修理,费用直接从保修金中扣除,不足以扣除的甲方保留追偿的权利。乙方不按照上述保修规定执行的达2次(含2次)以上的,甲方将没收乙方保修金。

  9付款方式

  9.1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经甲方、设计单位双方竣工验收后支付合同总价的97%工程款,预留3%的保修金待工程竣工验收3个月后付清。付款无须转入对公账号。普通银行账户都行。

  9.2甲方支付工程款前,乙方均须提供工程款无欠款证明、具结书、班组内员工工次发放确认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9.3每次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等额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由此产生所有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10保险

  10.1乙方自行办理施工场地内工程班组工人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

  11施工管理与安全要求:

  11.1在施工期间,本工程承包范围内由于乙方原因所发生任何关于安全事故的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处理和善后费用及由此引起的相关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11.2其它:进入现场人员必须服从保安人员的管理,并出示有关证件,保安人员有权拒绝无证人员及态度不好的劳工进入现场。

  11.3乙方指派(电话号码:)为现场负责人,负责本工程的所有事宜。

  12甲方责任

  12.1开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并对现场情况进行交底。

  12.2提供工程施工所需的水源和电源。

  12.3按本合同的规定及时拨付各种工程款项。

  12.4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12.5指派胡德乐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13乙方责任

  13.1按图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工程进度。

  13.2按国家相关规定组织施工、安装、验收和试验。

  13.3自觉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服从甲方的管理,并服人甲方在工序穿插中的统一安排,若不执行或故意制造障碍,每次罚款500元,且甲方有权随时指派他人去完成,乙方不得有异议,因此而发生的全部费用,乙方同意在未付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13.4组织施工人员和设备、材料、施工机械进场,指派施工负责人负责施工现场的全面工作。

  13.5乙方应保证工程工期,确保工程质量,做好安全生产,按双方约定采购和使用此材料,不得使用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材料。

  13.6乙方应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对甲方已经完成的工程成品或半成品实施保护,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的成品或半成品的损坏应负责赔偿。

  13.7抓好文明安全施工,保证人员和设备的安全,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安全操作规程规范的要求施工。

  14违约责任

  14.1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而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的,或甲、乙任何一方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执行,都将被视为违约。

  14.2违约方应赔偿给守约方相当于本合同总价百分之三十(30%)的违约金,此项违约金与本合同其他违约金同时适用。

  14.3若乙方在本工程采购使用假冒伪劣或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产品的,乙方应负责更换,且应向甲方支付按其所使用的假冒伪劣或不合格产品总值的200%的违约金。若乙方使用的不合格产品的总值超出合同总价款的10%,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乙方应无条件退场,并按本合同相关条款的规定处理。

  14.4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逾期不付,工期顺延并付应付款项的1‰/日的违约责任金。

  15索赔规定

  15.1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或其它第三方蒙受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所发生的实际损失额由甲方(其它第三方)、乙方共同认定。

  15.2若乙方接到通知后7天内不到场核实的,视同乙方默认,届时由甲方单独认定,其结果有效,乙方不得提出异议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5.3若乙方接到通知后,不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配合甲方的认定,而采取推诿的办法来处理的,甲方有权单独认定,其结果有效,乙方不得提出异议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5.4所有的证据(含照片、摄像、取样、记录)经甲方(受损失的第三方)的签字后即为有效。

  15.5对乙方不及时认定责任或不采取积极措施进行修复的,甲方有权直接处理,由此发生的损失和抢修费用由甲方代付后,按实际发生的费用的150%计算,并在乙方的工程进度款或保修金中直接扣除。

  15.6其它管理规定:具体规定由甲方另行通知,对乙方违反该规定执行的,甲方有权予以相应的处罚。

  16其它条款

  16.1本合同及本补充协议约定的通知、函件、合同,除直接由乙方当场签收外,甲方应以挂号信、特快专递方式并根据乙方在本合同上提供的联系地址或乙方营业执照上的地址)发出,以发出之日的第3日(乙方联系地址为福州市五区八县<市>)或第5日(乙方联系地址为福州市五区八县<市>之外)视为送达之日,不论乙方是否签收,均视为已送达。若乙方在本合同上提供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如有变更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否则造成甲方无法联系到乙方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16.2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6.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4本合同连同附件共页,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代表: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

安装合同 篇4

  委托方(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承建方(乙方):

  为适应城市现代化发展,完善住宅小区配套功能,提升人民生活品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燃气管理办法》和《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管道燃气设施配套事宜达成如下一致意见(以下称“本合同”),燃气安装合同范本。

  第一条 配套工程范围、内容

  1.配套施工地点:

  2.完工时间:根据施工现场进度要求施工(具备燃气施工条件),竣工日期为接到甲方开工通知(具备燃气施工条件)后二个月内完成。

  3.乙方所负责施工的燃气设施配套工程包括如下:

  (1)对甲方燃气设施配套工程的设计;

  (2)管网建设:主要包括小区内户外管线、设备的安装;

  (3)立管:指户内主管道安装;

  (4)挂表及燃气具安装:包括立管以后的支管、燃气表等安装(不包括灶具、软管)。

  第二条 燃气用户建设费收取标准、金额、方式及时间

  1、乙方根据临沂居民与非居民用户燃气建设配套费市场收费价格,向甲方收取 号楼 用户燃气配套建设费,暂定每户 元,总计 元,大写 。

  2、如蒙阴政府或物价局规定收费标准发生变动情况,本合同收费标准相应变动。

  3、燃气用户建设配套费收取方式:

  具体付款方式和时间:

  1.合同签订后十日内,付总款项的30%;

  2、施工人员,材料进入甲方施工现场十日内付总款项的20%;

  3、工程施工验收合格后十日内,再付总款项的25%;

  4、供气前十日内再付总款项的25%。

  第三条 工程施工

  1.甲乙双方应指定专门的人员进行设计定位和现场的施工协调。

  2.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2 日内向乙方提供建筑物平面图纸及室内外水、暖、电、道路平面图,合同范本《燃气安装合同范本》。乙方提供的设计图纸必须符合甲方提供的图纸要求,局部冲突现场调整,不增加费用。

  3.甲乙双方指定的人员应对设计图进行确认并签字认可,经确认后的设计图,若因乙方设计问题需变更,由此产生的损失及设计变更费用由乙方承担。

  4、对于隐蔽工程,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位置确认及质量验收。

  5、开工前乙方向甲方提供施工图纸 2 套,工程完工后 5 日内,甲乙双方应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确认。乙方应在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 15 日内向甲方提供竣工图纸资料 3 份。

  6、施工过程中如遇到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

  (1)甲方不具备施工条件而停工;

  (2)由于甲方原因变更设计或提出修改施工图,但原设计错误或不合理造成的设计变更及修改除外;

  (3)甲方的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乙方无法施工;

  (4)出现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时。

  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应积极配合,确保工程如期完工。

  8、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9、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安全措施,并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条 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付款。

  2、应向乙方提供小区建筑物平、立面图纸,楼栋单体图,室外地下管线设施、水、暖、电及管道平面图。

  3、为乙方在施工现场提供水、电接口及其他施工便利,施工用水、电费乙方承担。

  4、确定专人,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事宜及同现场其他施工队的关系,以确保按期完工。

  5、为保证调压箱(柜)的安全运行,甲方应为调压箱(柜)冬季采暖用电提供电源。电费乙方承担。

  (二)乙方义务

  1.应按照国家GB50028—20xx《城镇燃气设计规范》、CJJ33—20xx《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确保工程工期、质量和安全供气。

  2.在其管道设施发生故障或存在不安全隐患时,应当及时进行抢修和维护保养。

  3.解答甲方对相关问题的咨询。

  4.质量保修期为一年,一年内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将负责无偿维修更换。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本合同之约定向乙方支付用户建设费,逾期付款的部分按照每日万分之三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期限完工,应按照已收取款项每日万分之三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

  甲乙双方如需要修改本合同条款,应当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执行。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临沂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一式 肆 份,双方各执 贰 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安装合同 篇5

  发包方: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总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分包方: 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丙叁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精神,本着各方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结合本消防工程具体情况,达成协议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有限公司一期消防工程

  2.设计单位:

  3.工程地点: 路

  二、各方职责

  甲方: 乙方: 丙方: 技术文件和承包范围

  技术文件:

  1、(一期工程)施工图

  2、建筑工程消防审核意见书——杭公消审[ ]第 号

  3、施工图审查报告

  4、(二期工程)消防系统图

  5、投标文件(预算书)

  承包范围:

  主厂房、展示厅、集体宿舍及职工活动楼的全部消防系统

  包括:消防自动报警控制系统(包括二期工程消防接口位置)、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地下层通风和排烟系统、消防广播和消防电话系统(包括二期工程消防接口位置)、成套消防箱(含水枪和消防带、报警按钮等)、成套灭火器箱(含灭火器)、室外消火栓接合器、成套消防和喷淋泵系统(含控制柜)、消防报警备用电源、电梯消防接口、投标预算书中所列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应急照明、防火卷帘、疏散指示灯的联动控制系统;应急照明、防火卷帘、疏散指示灯供货安装除外)等全部消防系统的采供、安装和调试。

  第一条 工程造价

  主厂房、展示厅、集体宿舍及职工活动楼的全部消防系统造价按一次性包干总价 万元(其中包括如下费用)。

  1、总包管理费3%

  2、市场价格风险调整的不可预见费用

  3、消防验收、消防检测费用(电气检测费用除外)

  4、设计变更调整的费用(以提供的技术文件为依据)

  5、其它与领取《消防工程验收合格证》的所有费用。

  6、对建设单位消防系统及设备操作维护人员的培训。

  7、涉及对非承包范围的工程(如防火门等)进行检查、指导,资料整理和消防验收。

  第二条 工期要求和开工日期

  1、工期要求:

  主厂房: 天(到 年 月 日止)起始时间要明确

  展示厅、集体宿舍及职工活动楼的工期及起止时间

  2、同时必须满足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的施工进度要求。

  (工程局的施工进度表要抄送消防工程的施工单位)

  第三条 质量要求和评定标准

  1、质量要求:合格并符合消防和设计要求

  2、评定标准:按国家和杭州市现行的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执行。

  第四条 安全生产规范执行

  必须符合国家和杭州市有关规定要求。

  第五条 材料、设备的采购、供应方式和要求

  1、本工程的材料及设备由丙方采购。按规定报甲方、总包、监理单位验收,由甲方、总包、监理单位盖章确认。

  2、材料及设备品牌必须采用投标时确定的品种、规格、型号、产地、质量等级并且符合消防要求,以保证质量。

  第六条 工期、质量保证金

  1、丙方保证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全部达到本协议承诺的要求,愿支付给甲方项目保证金为 万元(其中质量保证金 万元,工期保证金 万元,文明、安全保证金 万元)。

  2、项目保证金的支付:

  本协议签订后七天内,丙方交纳给甲方项目保证金 万元。

  3、竣工后经验收达到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的标准的,在二个月内,甲方将项目保证金退还给丙方(项目保证金不计息)。

  第七条 工程价款及支付方式

  1、 房屋结顶 天,甲方支付给丙方 万元;

  2、 丙方支付给乙方总包管理费 %( 万元);

  3、 房屋结顶后,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的 %支付;

  4、 竣工后并且交付《消防验收合格证》和全部竣工技术资料时支付到总工程款的 %;

  5、 余款 万元(其中 万元作为工程保修金),在满一年后支付 万元, 万元工程保修金满二年后按规定返还(保修金不计息)。

  6、 接受工程价款的

  单位名称:

  帐号:

  开户银行:

  第八条 工程质量保修 保修期为二年。在保修期间,丙方在接到甲方保修通通知起 小时内派员进行保修,否则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修理,费用从保修金内直接扣除。

  第九条 违约责任及处理

  1、工期违约:丙方如不能按期竣工,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同时每逾期一天再按每个单体工程计 元/天计算罚金支付给甲方。

  2、质量违约:丙方保证消防工程全部达到合格并符合设计和消防要求,丙方如未达到以上承诺, 万元保证金作为丙方违约金予以罚没。

  3、安全文明:符合国家和杭州市有规定要求。丙方承诺确保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若发生任何人员安全事故,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所有费用,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丙方全额承担,并愿将 万元人民币作为丙方违约金予以罚没。

  4、自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之日起,施工单位人员、施工机具、临时设施等全部在一个月内撤出施工现场,逾期按丙方违约处理。每逾期一天,丙方应向甲方交纳违约金,违约金按 元/天计取。

  5、丙方必须接受总包单位、监理公司和甲方的管理和遵守总包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否则甲方有权进行罚款,每次 元/次。

  第十一条 其它

  1、丙方必须负责施工范围现场的治安、

  环卫、防盗、防火,安全等多项管理,负责与环卫、交通、环保、市容、园文、治安、居民等部门的关系疏通工作,如发生费用问题由丙方自行承担。

  2、甲方负责将施工用水、用电接至消控中心和泵房,其余由丙方负责验收。

  3、施工用水、用电由丙方直接与总包单位结算。

  4、甲乙丙方同意本协议与今后签订的补充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招标文件及的承诺书、补充协议书等与本协议有抵触的,以本协议为准。

  5、本协议履行地为本工程所在地。

  6、本协议一式六份,叁方各执二份,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杭州富新反光材料有限公司

  代表: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安装合同 篇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合同范本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及安装 的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范本,以资信守。

  一、承包方式及承包范围

  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包制作、包安装、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风险,乙方采用以固定总价包干形式进行包干,施工过程中不管市场价格如何变化,双方均按本合同范本确定的价格按实结算。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确定的设计方案,保质保量的完成如第三条所列之项目的整体制作、安装工程。

  二、总费用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范本总费用(含税)¥: 元 ,大写: 元整。进入合同范本期后,在本合同范本所列的各项制作、安装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均有乙方负责。

  2、甲方在本合同范本签订后且双方确定大样稿喷画的第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付款总金额的30%,即: 元作为项目启动资金。待全部工作完成且通过甲方验收达到合同范本规定的验收标准后的26个工作日内付款65%,即 元,其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且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的12个工作日内全部付清。

  3、以上付款甲方将以 的方式支付,支付的同时乙方必须提供相应发票。

  三、制作材料及要求、费用预算

  备注:甲方视实际情况,提前2个工作日增加或减少工程量,乙方须根据甲方签章确认的《项目增减委托书》上所列明的`增减项目开展工作,合同范本总金额按照实际工程量作出调整,合同范本单价不变。

  四、制作安装时间:

  具体参考第三条完成时间。

  五、验收流程

  1.制作标准:乙方必须按照所提供给甲方的制作工艺及材料进行制作安装,如制作工艺及材料需要有变动的必须要事先经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不再履行本合同范本之任何条款。

  2.制作安装: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制作原材料的工艺标准验收,并由乙方安全可靠的安装完毕,甲方现场签字验收合格。

  六、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在约定的时间内确定有关项目的资料(画面设计效果图),并对所确定的资料负责;

  2.甲方按本合同范本的的规定,按期如数向乙方支付广告制作、安装费;

  3.乙方必须按本合同范本的约定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所有安装制作工程,乙方如未能按照合同范本要求完成各项制作、安装工程,则根据每项工程的总费用,每超时一天(未够24小时的,则按一天计算),则按未完成工程1%的违约金扣罚。如果材料或者是在工艺方面达不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合作,乙方应返还甲方已付款项并赔偿甲方损失。

  4.保修期详见第三点,如在质保期内有损坏现象的,必须保证在48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维护工作,每超时一天按照质量保证金(总金额的5%)的5%对乙方进行扣罚,甲方还有权视情况自行维修,所需款项可从质保金中直接双倍扣除;

  5.在履行合同范本期间,所有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全部负责,如出现直接安全事故,甲方不负任何连带责任。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本合同范本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费用,逾期不付的,乙方有权追讨所欠费用。

  2.乙方承诺严格履行合同范本各项条款,并同意如出现以下情况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乙方必须各项制作、安装工程的规定时间内完成,在超时5天内(包括5天)完成,甲方可据第六项第3点向乙方追讨赔偿,超过5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范本且可以要求乙方按本合同范本总额双倍赔偿甲方损失。

  3.合同范本生效后,甲方无正当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范本,应赔偿乙方的损失。乙方擅自终止或解除合同范本的,应向甲方双倍返还已付款项和赔偿甲方损失。

  4.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交的资料及所完成的本合同范本规定的委托项目,否则甲方有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凡因执行本合同范本或与本合同范本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

  1.如若终止合同范本,任何一方均需以书面提出,经双方协商同意,方可终止。

  2.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范本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3.本合同范本在甲、乙双方签署后即生效,双方履行完本合同范本的职责后,本合同范本即自行终止。

  4.本合同范本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范本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范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6.其它约定: .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约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约人)

  投诉监督电话: 投诉监督电话:

安装合同 篇7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甲方):

  上海市家用电器行业协会 制定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监制

  特别告知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

  二、安装家用中央空调系统,专业性较强,合同履约期长。为更好地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双方签订合同时应慎重,力求内容具体、全面、严密。

  三、甲方如委托乙方对安装的家用中央空调系统进行安装施工前的设计,则乙方的设计方案需得到甲方的确认。

  四、家用中央空调主机保修年限按设备生产企业的标准执行。

  五、本合同所订付款方式,原则上按合同规定的进度和比例付款。甲、乙双方如有特殊约定,可在合同中写明。

  六、本合同文本由上海家用电器行业协会制定、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翻印。

  上海市家用中央空调系统安装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用中央空调系统安装施工的特点,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施工家用中央空调系统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甲方联系人或委托联系人:

  电话:

  4.甲方所提供机组

  室外机:

  室内机:

  二、工程施工周期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完成隐蔽工程安装验收。待 装潢工程结束后,进行系统调试、竣工验收。

  三、施工管理

  1.乙方按照已被甲方确认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

  2.甲方在乙方施工前,将与机组相匹配的水、电源接到乙方指定安装室内外机组所需的位置。

  3.甲方在乙方施工前,负责清除施工现场的障碍物,使现场具备施工条件。

  4.施工图和室外机安装位置,如需得到消防、环保、物业部门认可时,由甲方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5.乙方施工期问应遵守消防、环保、保安、物业等有关部门的规定。

  四、工程造价

  1.本合同安装工程总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2.因甲方原因变更设计,需增减材料,总价应相应变动。因此而造成的未计价材料、人工费等均按增减帐按实结算。具体变动价格,由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甲方即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10%,计人民币 元。

  2.材料进场,甲方即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40%,计人民币 元。

  3.隐蔽工程验收合格,甲方即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40%,计人民币 元。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10%,计人民币 元。

  5.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应开具统一发票交甲方。

  六、工程质量及验收

  1.乙方保证使用的铜管、风管材料、管材、保温材料及控制元件均附有企业的产品合格证书。

  2.隐蔽工程安装完成后,甲、乙双方应办理检查与验收手续,甲、乙双方签署《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单》。验收时间, 乙方应提前2天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2天内验收。

  3.甲方在装演工程结束后,应当在2天内通知乙方进行家用中央空调系统安装工程竣工验收; 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天内组织验收。

  4.竣工验收后,甲、乙双方签署《竣工验收记录单》。乙方对安装的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期1年,管道风口保修期2年,从竣工验收结束、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

  5.工程竣工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竣工图纸1份。

  6.施工规范及工程竣工验收标准,按照上海家用电器行业协会家用中央空调专业委员会制定的相应规范进行。

  七、纠纷处理方式

  1.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凭本合同文本和施工企业开具的统一发票,可向上海家用电器行业协会家用中央空调专业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向市或所在区、县消费者协会投诉。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能解决的,选定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不选定的划除):

  (1)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变更设计或甲方现场不具备施工条件,致使工期延误的,每延误1天,甲方应当支付误工费人民币 元给乙方。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1天,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已累计付款额的 %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3.竣工验收不合格,如系乙方未按图施工或施工质量达不到《家用中央空调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乙方必须无偿返工,并承担返工所造成的损失及逾期竣工的责任;如系设计造成的原因,由甲方向设计方追究责任;如系设备原因,由甲方向设备供应方追究责任。

  九、其它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预算单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单

  竣工验收记录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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