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安装合同7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安装合同 篇1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
签定地点: 市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后同意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地暖工程。
二、工程地点: 。
三、承包范围和内容: 地暖工程(不含热源设备、供回水主干管、混凝土部分) 。做法和选材详见附图。计划安装实铺面积 平方米。
四、工程预算单价: 元/米2,工程预算总造价 元( 圆整)。
第二条 施工准备
一、甲方:
1.本合同签订后 天内提交该项目资金到位证明。
2.本合同签订后 天内作好现场准备工作。
二、乙方:
1. 本合同签订后 2 天内且收到预付款后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工具进场;
第三条 工程期限
一、工程总工期为 天,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验收。
二、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经乙方和有关各方验收不符合条件要求),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甲方负责提供的条件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不属于包干系统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影响正常施工;
5.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款而影响施工;
6.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四条 工程质量
一、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 甲方要求(平均室温 ℃)和图纸设计要求 。
二、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派驻工程代表的监督。
三、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乙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有关规定合格后方可用于施工;
2.由甲方和土建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有质量合格证方可用于工程。对材料的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发正式书面通知和甲方派驻工程代表签证后方可用于工程。
3.乙方应按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送甲方和质量监理方,单位工程结构完工时,应会同甲方、质量监理方等进行结构中间验收;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派驻代表和监理方代表。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甲方和质量监理方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质量监理单位、甲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建设单位签证后实施;
5.工程竣工后,乙方对工程进行保修一年,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
第五条 工程款的支付与结算
一、本合同签订后 2 日内,甲方应支付材料预付款,计人民币 元( 圆整),技术、安装、人工、材料运输等费用 元( 圆整)。
二、 甲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天内,甲方应支工程款计人民币 元( 圆整)。
三、 总造价的5﹪即人民币 元( 圆整)作为工程质保金,待一个采暖季正常使用后即予以结算。
第六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甲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采取实施。增加的工程量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后,由甲方追加工程款。
二、确因甲方拖欠工程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乙方的停工、窝工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工程验收
一、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频发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国和院等有关部门制定的竣工验收规定及企业的验收标准和施工图纸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等为依据。
二、该工程应具有隐蔽验收签证、试压、试水等记录,甲方须及时办理验收签证手续。
三、乙方负责系统的调试运行正常后,交付甲方使用。
四、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方可使用,在规定的一年保修期内,凡因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由乙方无偿保修。其保修条件、范围和期限按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频发的《建筑工程保修办法(试行)》执行。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的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2.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相关“建设工期提前或拖后的奖罚规定”偿付逾期罚款。
二、甲方的责任
1.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以外,还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停工、
安装合同 篇2
甲方(委托单位):
乙方(受委托单位): 娄底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设备安装部
甲、乙双方单位本着平等、友好的原则,就起重设备安装一事,共同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工作内容
乙方受甲方委托承担塔吊台安装工作,拆卸高度米,附墙道。安装约米高度。(注:不含装车、卸车、转运费用及维修)。
二、安装费用及检测资料费用按元包干。(注:)
三、付款方式
1、起重设备安装进场施工日,甲方向乙方预付进场资金元。
2、起重设备安装至约米时甲方再付元。
四、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基础施工及基础验收备案资料(材质证明书、材料实验报告、砼试块试验报告及基础安装部位平面测量成果数据提供)。
2、负责提供该设备安装使用说明书及设备本身技术档案。
3、甲方提供的安装设备应属安监站及政府部门认可的合格设备,安排。起重设备在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安全相关事宜均与乙方无关,甲方自理(如起重设备司机的操作与设备质量造成的事故及基础的承受能力等原因)。
五、违约责任
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都应向对方赔偿不低于总承包金额50%的违约金。
六、其他款项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至本设备安装工作、支付款项完毕止。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安装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等条例甲方将营山县村道公路安保设施第十三标段建设工程波形护栏安装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作业,并达成如下条件:
一、工程内容
营山县村道公路安保设施第十三标段建设工程波形护栏米。
二、工程单价
单价以每米材料管理机械费人工费。民工生活住宿等一切由乙方负责。
三、工程义务
1、甲方无条件按时把材料运到施工之目的地,乙方在堆放好的地方转运,因条件问题甲方运不到目的地的材料由乙方自行转运,甲方不承担运输费用。
2、乙方必须管理好甲方交给的材料,丢失、损坏均由乙方无条件按原材料进行赔偿材料费。
3、在施工途中乙方施工人员必须穿安全背心。
4、在施工途中确保安全事故发生,因安装、运输中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四、工程质量要求
1、护栏安装要求横平竖直,造型美观。工艺必须按甲方要求施工。
2、在施工途中造成的不合格甲方通知乙方立即到整改所造成的返工费由乙方自行负责承担。
3、乙方按时完成甲方规定的工期,不得拖延,提前一天拖延一天,奖励或处罚人民币20xx元,因材料不到位和不可抗拒的因素所延期而顺延。
五、工程工期
本工程施工作业工期为30天,从开工之日起算起。
六、工程款支付
1、完工5公里甲方支付工程款3万元。
2、待工程完工后1月内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工程余款。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签约之后本合同生效,如违约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乙方在施工中途违约,甲方将终止本合同并拒付一切工程款。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法人签字: 乙方法人签字:
年月日
安装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方双方商定将(城南骨科医院)蒸汽锅炉、采暖锅炉、设备安装等施工承包乙方: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机械。
2、承包范围:
(1)4吨采暖锅炉全部设备安装调试;
(2)0.5吨蒸汽锅炉全部设备安装调试;
(3)两台锅炉辅机基础现场制作浇筑;
(4)两台锅炉配电安装调试;
(5)锅炉配套水泵安装等(包括4吨、0.5吨两台锅炉);
(6)锅炉现场吊运就位及各种设备吊装、吊运;
(7)水箱制作安装管道防腐保温等;
(8)两台锅炉自来水安装及蒸汽锅炉管道外线到空调机房内焊接安装。
3、质量要求:
(1)安装锅炉水泵管道采用国标管材、管道防腐防锈,刷漆两遍;
(2)锅炉补水箱采用0.04cm正尺铁板制作水箱内防腐刷环氧防锈漆;
(3)阀门及管件采用正规厂家及国标;
(4)锅炉配电采用地埋线加套管(主材铜线)。
4、工期要求:开工日期年日至 天。
5、承包单价:本价格包括范围内所有内容所发生的费用(不含税金)一次包死,总造价为 元整(小计: 元)。
6、付款方式:安装人员及安装工具进厂后付乙方材料款30%,工程完成90%给付乙方60%工程款,全部完成合格验收后,给工程款95%,余款5%质保金过第一个采暖期后,无安装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7、双方责任:
甲方:(1)甲方应给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及水电;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进度质量、安全、检查、监督对不合格工程有权责令乙方限期整改或停工。
乙方:(1)保证施工质量,严格按照设计及相关规范施工。
(2)乙方雇佣人员、机械在施工中给自身、甲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负全责及全部经济赔偿。
8、乙方负责两台锅炉的报装及报验,办理锅炉使用证(费用由甲方承担)。
9、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如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双倍赔偿)。
10、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理人: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装合同 篇5
甲方:湖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指挥中心项目建安工程项目部
乙方:
甲、乙双方就活动板房采购及安装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条甲方因工程施工的需要,向乙方采购品牌为“”的活动板房,并由乙方负责安装。
第二条本合同为“交钥匙工程”合同,即活动板房所需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加工制作、运输、安装设计等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活动板房的安装、活动板房占地范围内的土建基础施工、外场地水泥地面平整施工、活动板房内的吊顶及水电安装和内装修、所有的安装费用(含人工费)等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甲方只负责竣工验收后投入使用,并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合同价款。
第三条 采购及安装活动板房的规格、楼层、栋数及面积:
第四条合同价款:按活动板房面积的每平方米元固定单价包干,此固定包干单价不因任何原因而调整。
第五条 活动板房面积的计算方式:
1、板房面积=外墙外边线长×宽×层数
2、室外楼梯走道面积=每层自然投影面积之和
3、雨棚面积=雨棚投影面积的一半
4、总面积=(1)+(2)+(3)(总面积即为活动板房面积)
第六条 合同期限:乙方应在20xx年12月日前将活动板房安装完工,并交付甲方使用,
第七条质量及技术要求:乙方应确保其生产和安装的活动板房的质量和技术符合国家相应的标准,并确保甲方的正常使用。乙方在竣工验收时应向甲方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并在质保期内承担维修和保修责任。
第八条 本合同的质保期为两年,自活动板房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
第九条付款方式:活动板房安装完成后3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元;活动板房经甲方、建设方、监理等部门验收合格,乙方向甲方交付活动板房使用并同时向甲方交付所有施工资料后3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元;甲乙双方结算完毕后3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结算总价款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本合同约定的质保期满后3日内支付完毕。
第十条结算方式:本合同约定的固定包干单价元/平方米×双方共同验收确认的活动板房面积=本合同的结算总价款。
第十一条 活动板房的权属:本合同约定的活动板房在乙方交付给甲方使用后,所有权归甲方。
第十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协助乙方进行安装施工;
2、负责提供安装施工场地;
3、根据乙方的申请,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办理竣工验收;
4、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合同款项。
第十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甲方的具体要求,设计和制造施工图纸,并将图纸报甲方审定;
2、保证活动板房所用材料的质量、性能符合国家的产品质量和技术要求;保证活动板房的结构安全和甲方的正常使用;承担质量不合格、安装不合格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的赔偿责任;
3、承担安装施工期间造成的安全事故、财产损失等的所有赔偿责任;
4、按本合同的约定时间安装完工并交付甲方使用,每延期一天,按合同结算金额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承担质保期内的保修和维修责任。
第十四条 其他事项的约定: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纠纷,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方,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湖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指挥中心项目建安工程项目部
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时间: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时间:
安装合同 篇6
买方(甲方):内装饰有限公司
卖方(乙方):市建邺区博世装饰材料销售中心
甲方向乙方购买地毯用于 总部办公室精装 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平等互利和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详见乙方送样及附件项目材料表;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材料品质参照双方确认的样品,并满足业主方对地毯花纹及色泽的要求,乙方确认已充分了解甲方与业主单位所确认的地毯样品,并确保所供产品符合甲方和业主的要求;能满足现场施工要求,相关技术标准执行国家及行业相应规范要求。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
计量方法:
1、供货的数量:由乙方自行前去现场实地测量以确定供货数量;
2、计量单位及计算规则:供货数量依据以现场实铺的图示投影面积计算以m2 计量;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包装物的提供与回收
按乙方的包装标准执行;甲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方的下列要求执行:不计价、不回收。
第四条 产品的交付
1、 交货方法,按下列第(1)项执行: (1)乙方送货;(2)乙方代办运输;(3)甲方自提自运。
2、 运输方式,按下列第(1)执行: (1) 汽运;(2)铁路;(3)航空;(4)其它:
3、 到货地点:
4、 运费、装卸费、保险及其他费用的负担: 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5、 产品的交货单位: 甲方指定之施工现场负责汪宣南 。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1、 全部货物供货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到货后2天内完成施工,甲方原因导致的交叉施工及场地无法施工则工期顺延;
第六条 合同价款及付款
1、暂定合同总价为小写: 大写:人民币
2、供应单价:固定单价,上述供应单价包含完成技术要求的全部内容所需要的费用,以及全部货物运至工地指定地点的全部费用及成品安装费用,单价应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用、现场裁切安装费用、工人安装人工费、辅材费用、安装过程中的材料损耗、包装、防护、管理费、利润、税金以及货送到 的运费、卸货费用、保险费及提供安装技术指导所需费用等。
3、付款方式: 预付款:合同签署,支付2万元作为乙方备料款。 进度付款及结算:货物到场并经甲方、业主、监理共同验收合格后(凭外观检验而无法检查的其他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安装完成后按实际铺装面积结算,在乙方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并开具全额税票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5%,尾款5%作为质保完工一年后后支付。
4、结算方式:结算数量按实际铺贴面积的图示投影面积计算,单价按合同单价执行;
5、付款方式,按下列第(2)项执行: (1) 现金;(2)支票;(3)汇款。
第七条 验收方法及质量异议
按业主、甲方及监理工程师要求程序进行质量检查和报验。
第八条 验收方法及质量异议
1、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在10天内向乙方出卖人提出书面异议(包括邮寄函件、传真、书面递交等),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乙方在接到买受人书面异议后,应在3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均构成违约,依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或退货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4、乙方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款额的2%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额乘以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违约金。
6、为保证工程的顺利进展,在乙方供货期间连续贰次出现质量问题经甲方指出并整改无果后或者乙方不予响应,买受人可另行指定合适材料供应商供应任何甲方认为合适的材料。
第十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其他两方通报不能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如发纠纷,甲、乙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二条 其它
1、询价函、乙方的报价资料及乙方的承诺作为本合同附件,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以时间先后为准。
2、此合同单价金额如遇政策调整或市场物价等因素调整,本合同单价金额不得调整。合同单价亦不会因为最后供货数量与暂定数量的差异、人工、物价、汇率及费率的变动而调整,及与该些调整相关的所有费用已包含在合同单价内。
3、本合同一经签署,便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应按合同严格执行,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4、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另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单位名称:(盖章) 乙方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安装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xx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20xx年 月 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范围:大楼主体亮化
工程内容:设备安装及调试
工程总价
详见附件(工程价格汇总表)
合同金额: 元
人民币大写: 整。
本工程采用总价包干的形式,一次包干;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如甲方需要增加设备,则双方另签订补充协议。
产品质量及安装调试要求
1、乙方须按附表内容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的正品设备,不得以任何理由以次充好,如发现有非正品则乙方以一赔十。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方案。并提供各设备有关的合格证,说明书,相关软件等资料。
2、乙方所提供合同内设备应保证产品内外包装完好无损,若不能达到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合格产品直至解除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3、在签订合同后,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负责设备安装、调试,要求做到设备以及工程保质保量,便于使用及维护,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4、由甲方提供安装场地及电源以及相关的人员配合。
技术标准及质量保证
(1) 施工标准:乙方对甲方大楼主体亮化施工,严格遵照
《中国电气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Z32-90-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设备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96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DBJ08-47-95
《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 163-20xx
(2)乙方所供设备均以生产厂家提供的产品技术资料为技术标准。
(3)乙方保证本项目所供产品均为合同中指定的产品,且包装为原包装。产品进场时提供供货证明,经甲方验收后进行施工。
(4)乙方对设备质保见附件(工程价格汇总表质保说明)
工程项目建设期限
合同签定后15日内进场施工,整个施工工期40天。(20xx年 月 日开工,20xx年 月 日以前乙方按设计要求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并能投入正常使用。)
售后服务
1、乙方所提供的设备及系统工程质保期为一年。
2、乙方所提供合同内设备,从验收之日起,所有产品及零配件质保期按投标书规定办理。在质保期内,若有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设备维修时,乙方按成本费计算。更换的产品必须是新的,且质保期限从当时算起。
3、凡由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各类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报修通知后,在4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解决故障,若在48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的,则应由乙方提供不低于原设备标准的备用产品保证甲方的正常运行。
4、乙方向甲方免费培训1-2名设备操作管理人员,要求达到能正确使用与维护本合同的设施、设备。
竣工验收及付款方式
项目施工安装、调试完毕,由乙方通知甲方组织验收,并提供相应完整的验收资料。乙方自书面通知之日起,3日内由于甲方拖延不验收视为工程验收合格。
项目施工安装、调试完毕后,由甲方组织验收,并签注验收结论。
付款方式:
签订本合同后,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金额的15%即:元,
大写: 作为预付款,乙方在收到甲方预付款后15天内组织人员及设备进场。
人员及设备进场后,甲方组织人员验收设备数量及质量,验收完毕后甲方须再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金额的50%即:元,大写:
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金额的35%即: 元,大写:
约定事项:
为确保工期,争取提前竣工,由甲乙双方共同组成工程实施小组。
同如需变更,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变更事宜,双方签章生效,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附表作为本合同要件,乙方必须遵照执行,否则视为违约
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合同要求按时、按质(即合同要求的设备的规格、型号)、按量完成供货与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甲方使用。如有违约,每违约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超过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在乙方履行合同后,甲方保证按合同要求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如有违约,每违约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其他条件
十、本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条款执行。
十一、合同执行中,若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员会解决,直至提交法院审理。
十二、施工期间出现工伤事故,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方执二份(存档一份,财务一份),乙方执一份,备案一份。
十四、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五、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后之日生效。货款两清后,合同效力终止。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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