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合同

2021-03-28 合同范本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企业合同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企业合同 篇1

  [摘要]随着经济发展正式步入新常态的阶段,我国各类企业承担的压力也在不断增加,为了能够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谋求自身生存与发展的一席之地,各类企业对合同管理的重视程度都在不断提升。为此,本文对企业合同管理中风险控制措施展开具体研究,希望这一研究能够为相关企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带来一定帮助。

  [关键词]合同管理;风险;控制

  对于现代企业来说,合同的建立与履行是其经营活动的最直观体现,企业经济效益的取得,也必须得到合同保障功能的支持。在企业的合同管理中,合同管理涉及的内容往往较为广泛,包含的人与机构也较为复杂,这就使企业在合同管理中很容易出现各类风险,而为了尽可能避免企业因合同风险遭受损失,本文就企业合同管理中风险控制措施展开具体研究。

  1企业合同管理风险控制的必要性

  风险本身具有不确定性、不受人意志控制、必然性、偶然性等多方面的特点,而这些特点的存在,使风险的出现往往与企业初衷背道而驰。随着经济发展正式步入新常态的阶段,我国也真正进入了产业转型的关键时期,这一社会经济大变革,虽然为很多企业带来了进一步发展的契机,但企业所面临的合同风险的复杂程度也将进一步增加,结合路伟国际律师事务所《中国五百强企业法律风险管理需求调查报告》,不难发现,合同风险控制的排位仅次于公司治理,位于企业风险管理需求的第二位。由此能够看出,合同管理风险控制对企业的重要性,且企业要想实现可持续发展,也必须得到高质量的合同管理风险控制的支持。

  2企业合同管理风险的主要形式

  结合相关文献资料与自身实际调查,本文将企业合同管理风险的主要形式概括为合同主体风险、合同程序风险、合同内容风险、合同履行过程风险4个方面。

  2.1合同主体风险

  对于企业合同管理风险中合同主体风险来说,这一风险的出现主要是由于我国现行法律对不同行业企业主体资格的要求不同。在我国当下大部分行业中,其主体资格只需要拥有营业执照便能够获得,但由于药品、房地产开发、建筑施工和航空航天等行业,对主体资格的批准较为严格,这就使相关企业只有拥有相应的资质证书或是批准证书,才能在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这虽然使很多行业的规范性由此得到了约束,但一些不具备相应主体资格的企业在签订合同后,往往会因自身主体不合格的影响,导致所签订的合同被撤销甚至无效化,企业由此就很容易遭受经济上的损失。

  2.2合同程序风险

  除了合同主体风险,合同程序风险也必须引起企业重视。合同程序风险的出现主要是由于我国法律在一些种类合同中,存在较为严格的审批程序,这就使很多合同因难以通过审核而被无效化,合同的法律效力由此得不到保障,合同相关的风险自然就很容易大量增加。对于我国当下的中外合资企业来说,其合同签订必须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方可生效;如果是建筑工程类的合同,则需要得到规划审批与规划许可证,这样才能保证企业运营过程中不会突然出现合同无效、被撤销的问题,因合同遭受相关部门处罚的问题也能够得到较好的避免。

  2.3合同内容风险

  合同本身由合同条款与附属文件组成,这里的合同条款主要包含数量、质量、违约责任和合同当事人名称等内容,而附属文件为双方约定的各种图、表、文字资料,这些内容共同组成了合同的主要内容。如果合同内容出现不完整的问题,合同签订的双方就很容易因合同条款不明确等问题引发分歧,合同的执行也会因此受到负面影响,由此可见,合同内容对于合同正常履行的重要性,因此,企业也必须保证各项条款相互之间不存在矛盾与逻辑错误。

  2.4合同履行过程风险

  除了上述几方面,合同履行过程风险也属于企业合同管理风险的重要组成。在我国法律规定中,双方签订的合同一旦生效,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就必须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的要求,这样才能保证相关合同真正服务于签订合同的双方。但在具体的合同履行过程中,很多意外因素会直接影响合同的正常履行,这时,签订合同的双方就必须通过沟通、协调为合同的履行提供支持,但在实际情况中,很多企业往往会私自修改合同内容,导致合同签订的目的往往难以实现,相关企业也很容易遭受经济损失。

  3企业合同管理风险的控制措施

  为了能够尽可能消除企业合同管理所面临的诸多风险,笔者将结合相关文献资料与自身实际工作经验,对企业合同管理风险的控制措施进行详细论述,这一论述主要围绕深入研究法律、考虑对方当事人资信情况、防范合同签订过程风险、防范合同履行过程风险、实现合同管理信息化等。

  3.1深入研究法律

  虽然我国《合同法》相较于一些发达国家还存在不少疏漏之处,但《合同法》所规定的合同订立原则、形式、生效、无效以及合同相关内容,已经能够满足我国大多数企业合同管理的需要。为此,相关企业必须深入了解《合同法》及相关法律,对合同做出的各项详细规定,这样企业在具体的合同签订过程中,才能规避可能造成合同撤销、无效的风险,很多对企业不利的条款也能够在法律武器的支持下,最大程度地降低风险。可以说,深入研究法律对降低企业合同管理风险、实现自身长期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3.2考虑对方当事人资信情况

  为了能够最大程度降低企业合同管理风险,考虑对方当事人资信情况这一风险控制措施,也必须得到相关企业的高度重视。具体来说,企业必须在合同签约前,充分了解对方的当事人及企业,一般情况下,企业需要要求对方提供当年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授权委托书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而如果签订合同的对象为设计类企业,企业还需要要求这类企业提供资质等级证书等。在完成对合同签约对象各项资质证书的检查后,企业还必须对各类证书的复印件进行留存,这样才能进一步避免企业合同管理风险。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企业将要签订合同涉及的金额较大、或是过于重要,企业还必须派专人到当事人企业所在地进行实地调查,以通过调查深入了解相关企业的商誉、技术设备、管理水平、财务状况以及人员构成等信息。只有充分了解这些信息,相关大型合同管理的风险,才能实现最大程度的降低,企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才能获得更有力的支持。

  3.3防范合同签订过程风险

  在合同签订的过程中,企业首先需要对合同中的各项条款拟定与审查予以高度重视,这一环节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视作企业合同管理风险控制的关键环节,为此,笔者建议企业结合合同的拟定实际进行风险防范。在我国实际交易活动的合同签订中,合同大多不会出现一起协商、共同起草的情况,乙方提供文本后、甲方进行审核补充,是合同拟定过程的常态,而结合合同拟定的实际情况。企业需要在合同审定过程中,做到用词准确、约定明确、表达清楚、不存在歧义,由此避免含混不清和模棱两可的问题,保证合同签订过程风险降到最低。

  3.4防范合同履行过程风险

  除了合同签订过程风险的防范,合同履行过程风险的防范同样属于企业合同管理风险控制的关键环节,在这一环节中,企业必须树立良好的证据意识、及时签订变更协议,保证合同履行过程风险防范真正得以高质量实现。在树立良好的证据意识中,企业合同管理部门必须在合同签订前及履行过程中,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与整理。这样企业才能实时掌握合同履行情况,在合同纠纷发生时,有充足的证据支持,最大程度上保证企业利益不受损害。变更协议多出现于合同出现变更与疑问的情况,而为了保证这一协议的签订能够真正发挥自身效用,变更协议同样需要采用书面的形式。

  3.5实现合同管理信息化

  企业还可以通过实现自身合同管理信息化,更好地进行合同管理风险的控制,笔者建议相关企业要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系统,以此淘汰传统的人工合同管理方式,这样,企业合同管理将实现规范化与流程化,相关风险也将由此实现最大程度的降低。

  4结语

  本文在企业合同管理中风险控制措施展开的研究中,详细论述企业合同管理风险控制的必要性、企业合同管理风险的主要形式、企业合同管理风险的控制措施等内容,希望这一系列内容能够为相关企业合同管理更高质量地开展带来一定启发。

  主要参考文献

  [1]刘玮玮.企业合同管理中风险控制措施探究[J].财会学习,20xx(10).

  [2]王秀卓.企业合同管理中的法律风险与控制策略探讨[J].时代金融,20xx(11).

  [3]刘志东.企业合同管理中的风险控制措施研究[J].东方企业文化,20xx(16).

企业合同 篇2

  聘用单位(甲方):_________

  受 聘 人(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受聘人的担保人(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单位(甲方)_________决定聘用乙方(受聘人)_________从事相关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聘用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其中试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月。

  二、乙方应服从甲方工作安排,在聘用期内履行以下义务:

  1.工作岗位:_________。

  2.职责范围和要求:_________。

  3.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甲方的各种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三、乙方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岗位工作职责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以下待遇:

  1.甲方以现金的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标准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2.甲方支付乙方的其他待遇;

  3.甲方支付乙方必要的劳保用品和工作工具。

  四、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甲方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情节较为严重的;

  3.甲方因工作原因必须撤岗,又无法重新安排工作的;

  4.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的;

  5.照国家有关规定和《_________》有关条款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有关乙方聘用期间的因病、非因工负伤、因工负伤等保险福利待遇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六、有关因本合同的履行而产生的争议由甲方人事部门和工会组织共同负责调解;调解不成,任何一方可提请_________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七、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丙方自愿为乙方提供担保,并对乙方因本人原因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八、其他甲、乙双方商定的事项:_________。

  九、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章)后生效,合同期限届满,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自然终止劳动关系。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劳动服务公司各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根据有关规定, 经协商甲、乙双方共同签订本协议, 共同执行。

  2、本协议期限为 :自 _________年 _____月_____ 日起至 _________ 年 _____月_____ 日止。

  3、工作任务:

  3.1 甲方安排乙方在 岗位,从事该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3.2 乙方的岗位、职责及工作质量要求,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3.3 乙方应完成工作任务,执行安全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3.4 因甲方生产(工作)情况发生变化或乙方不能胜任岗位时,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和调配。

  4 劳动报酬:

  按计件生产,多劳多得,少劳少得,无固定工资;其它各种福利、津贴均含在当月的劳动报酬中而不再另行计发。

  5 劳动纪律:

  5.1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规定。遵守甲方的工作规范、操作规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员工手册》中写明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同时,爱护甲方财物,保守甲方机密,维护甲方利益,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教育。

  5.2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 甲方可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直至按有关规定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或解聘。

  6 协议的终止、变更、续签和解除:

  6.1 本协议期限届满时即终止, 由于生产工作需要, 在双方同意条件下, 可续签协议, 并应提前1个月办理续签协议手续。

  6.2 经双方协商同意, 可以变更协议有关内容并办理协议变更手续。

  6.3 甲方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生产经营状况解除本协议。

  6.4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 乙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6.4.1 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 生产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职工身体健康, 企业又不加以改善的;

  6.4.2 甲方违反劳动协议或法律、行政法规, 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6.5 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协议, 均应提前 30天通知对方。

  7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 给对方成经济损失, 应视其后果和责任大小按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8 协议如有未尽事宜, 凡属国家有规定的, 按有关规定执行;凡属国家没有规定的, 甲、乙双方可协商修订、补充;如不能解决,可以由三都县中和镇法院进行仲裁。

  9 本协议双方签字即生效。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 年 ____月____ 日

企业合同 篇4

  合同编号:__________

  合同签署地点: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

  组织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业务资格

  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

  组织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年金基金托管业务资格

  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确保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安全,保护受益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__________企业年金计划》《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甲方委托乙方为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的托管人,从事托管业务。

  双方同意本着真诚合作、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开展此项合作。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管理、托管运作以及相互监督等相关事宜中的权利、义务及职责,确保受托财产的安全,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定义和释义

  在本合同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下列用语应当具有如下含义:

  1.1本合同:指甲方与乙方签署的《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托管合同》(合同编号:)及其附件,以及甲、乙双方对该合同及附件作出的任何有效变更。

  1.2企业年金:指__________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1.3企业年金基金或受托财产:指__________企业根据《__________企业年金计划》所归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所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

  1.4投资管理人: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设立、有效存续,并取得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业务资格。根据《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合同》,管理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资产的专业性投资管理机构。

  1.5委托投资资产:指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财产中已委托投资管理人投资的资产。

  1.6受托财产托管专户:指乙方根据甲方的指令以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的名义在乙方营业机构开立的企业年金基金财产银行存款托管专用账户,专门用于归集企业年金的缴费支付待遇。

  1.7委托投资资产托管专户:指乙方根据甲方的指令以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的名义在乙方营业机构开立的企业年金基金银行存款托管专用账户,用于委托投资资产交易的清算等。

  第二章声明并承诺

  2.1甲方声明并承诺。

  2.1.1甲方对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财产来源及用途的合法性做出书面承诺,保证受托财产没有设立任何担保,也没有任何其他限制性条件妨碍乙方对该受托财产的托管权。

  2.1.2甲方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并为合同有效执行负有责任,而且该项委托不会为任何其他第三方所质疑。

  2.1.3甲方依据企业年金计划设立的相关文件和《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合同》等签订本合同并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职责。

  2.1.4甲方签署本合同、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不会违反甲方章程和适用于甲方的任何判决、裁定、授权、协议。

  2.1.5甲方同意将与本合同有关的受托财产托管专户和委托投资资产托管专户的印章印鉴及相关文件交乙方托管,并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内不做出挂失、重新登记等导致印章、印鉴和相关文件无效的行为。甲方同意将与本合同有关的证券账户交乙方使用,账户原件由乙方托管。

  2.1.6甲方在此保证提供给乙方的一切信息资料为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没有任何重大遗漏和误导。

  2.2乙方声明并保证:

  2.2.1乙方为一家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托管银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享有充分的授权和法定权利以其资产承担民事责任。

  2.2.2乙方声明具备有关监管部门批准的企业年金基金托管业务资格,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有合法资格从事企业年金基金托管业务。

  2.2.3乙方具备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2.4乙方签署本合同、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不会违反乙方章程,以乙方为主体的任何合同、契约以及适用于乙方的任何判决、裁定、授权、协议等法律文件。

  2.2.5乙方承诺采取措施保证其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职业道德规范及本协议,不挪用受托财产,不将受托财产用于担保或资金拆借。

  2.2.6遵循诚信原则,选派专职人员负责受托财产托管工作。

  2.2.7乙方在此保证提供给甲方的一切资料均为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没有任何重大遗漏或误导。

  2.2.8乙方承诺受托财产的托管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

  第三章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甲方的权利:

  3.1.1增加或减少受托财产。

  3.1.2要求乙方按照信息报告的规定,提供受托财产托管业务信息报告。

  3.1.3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对乙方进行监督和检查。有权查阅、抄录或者复制与其受托财产有关的账目以及其他文件,取得受托财产财务状况、证券交易记录等资料。

  3.1.4要求乙方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或受托财产造成的损失。

  3.1.5按照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终止本合同。

  3.1.6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本合同终止后的相关事宜。

  3.1.7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3.2甲方的义务:

  3.2.1按照本合同规定及时将受托财产交乙方托管。

  3.2.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规定的范围内,甲方不得单方面动用或处分受托财产,也不得干预乙方托管行为。

  3.2.3受托乙方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证券账户,在乙方指定银行营业机构开立受托财产托管专户和委托投资资产托管专户。

  3.2.4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将《__________企业年金计划》《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合同》《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合同》《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合同》等乙方履行托管职责必需的资料交付乙方。所有根据本合同由甲方向乙方发出的指令和通知,必须以书面形式做出,并加盖甲方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甲方有义务保证其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的真实有效。

  3.2.5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托管费。

  3.2.6要求投资管理人协助、配合乙方对投资管理人监督。

  3.2.7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3.2.8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章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1乙方的权利:

  4.1.1按照本合同规定及时、足额取得托管费收入。

  4.1.2对投资管理人的投资行为行使监督权,发现投资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行为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时,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资管理人,并同时向甲方报告有关情况,监督投资管理人限期纠正。

  4.1.3对甲方受托财产托管专户和委托投资资产托管专户的资金调拨行为行使监督权,发现甲方的划款指令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时,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同时向委托人和监管机构报告。

  4.1.4按照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终止本合同。

  4.1.5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4.1.6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及甲方授予的其他权利。

  4.2乙方的义务:

  4.2.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托管人义务。

  4.2.2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业人员,由专门部门负责受托财产的托管事宜,并将本托管财产与其他托管资产和固有财产严格分开,对不同的资产分别设置账户,实行分账管理。

  4.2.3执行甲方和投资管理人的指令,办理受托财产名下的资金往来。对甲方和投资管理人的正常、合法、合规的指令不得无故拖延或拒绝执行。

  4.2.4除甲方的指令或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不得自动用或处分托管财产。

  4.2.5建立、健全与受托财产托管业务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4.2.6定期向甲方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本受托财产托管内部控制以及与本受托财产托管有关系统的可靠性的专项评审报告。

  4.2.7向甲方报告其发生的任何可能与受托财产利益或履行本合同相关冲突的行为。

  4.2.8按照本合同等文件的约定,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对投资管理人进行监督。

  4.2.9采取必要的措施、政策与程序,跟踪、获取委托投资资产投资的上市公司公开信息,并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全面性与来源的可靠性。

  4.2.10按照本合同的'有关约定对受托财产进行会计核算。

  4.2.11依据《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合同》《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合同》及本合同,计提并支付相应的受托费、投资管理费和托管费。

  4.2.12严格按照本合同有关信息报告的约定,向甲方提供受托财产托管业务信息报告。

  4.2.13复核投资管理人计算的委托投资资产净值等财务信息以及编制的受托财产投资运作报告的有关内容,并向甲方出具书面复核意见。

  4.2.14及时将支付企业年金基金的资金信息以及受托财产收益情况发给甲方和账户管理人。

  4.2.15按本合同约定完整保存与受托财产有关的档案资料。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终止后至少15年内,完整保存有关受托财产的原始凭证、记账凭证、账册、交易记录和重要合同。

  4.2.16配合与协助投资管理人办理委托投资资产交易席位租用与变更等相关事宜。

  4.2.17配合与协助甲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本合同终止和《__________企业年金投资管理合同》终止的相关事宜,向甲方及时出具委托投资资产投资清算报告。

  4.2.18协助甲方追究投资管理人的违约责任。

  4.2.19赔偿因乙方原因提前终止合同使受托财产造成的损失以及因违约或违规行为给甲方或受托财产造成的损失。

  4.2.20协助甲方或应甲方的要求向任何第三方追偿该第三方给受托财产造成的损失,追偿所得归受托财产所有。

  4.2.21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4.2.22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章账户管理人和投资管理人的指定与变更

  5.1账户管理人。

  5.1.1甲方确定或更改企业年金基金名称和对应的账户管理人,应向托管人出具书面通知。如涉及到甲方、乙方和账户管理人三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时需要签订三方协议书的,可以作为附件。

  5.1.2账户管理人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出具书面通知。

  5.1.3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本企业年金基金的账户管理人发送由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预留印鉴的指令或通知。

  5.2投资管理人

  5.2.1与本受托财产相对应的投资管理人和投资政策等情况由甲方确定后书面通知乙方。

  5.2.2乙方应根据本合同以及《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合同》的规定,接受投资管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其权限范围内发送的指令和通知及其他业务文书。

  5.2.3甲方应在终止投资管理人签署的《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合同》前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乙方应配合、协助甲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完成合同终止后的相关事宜。

  第六章受托财产的托管

  6.1受托财产。

  6.1.1本合同项下的受托财产是指甲方受托乙方托管的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的全部财产。

  6.1.2受托财产独立于甲方的固有财产及其受托的其他财产,独立于乙方的固有财产及其托管的其他资产,独立于投资管理人的固有财产及其投资管理的其他资产。

  6.1.3甲方和乙方在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终止清算时,不得将受托财产及其收益归入其清算财产。

  6.1.4甲方和乙方不得将受托财产的债权与不属于受托财产的债务相互抵消。

  6.1.5非因受托财产本身承担的债务,甲方和乙方不得主张或同意第三方对受托财产进行强制执行。

  6.2受托财产增加或减少。

  6.2.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按月向乙方下达受托财产增加与支付的指令或通知,通知乙方接收新增受托财产和支付受益人企业年金待遇等。

  6.2.2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将增加的委托投资资产划拨至托管人的委托投资资产托管账户,托管人应于收到委托投资资产当日以书面形式分别通知甲方与投资管理人。

  6.2.3在合同存续期内,如遇甲方需要减少委托投资资产,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并抄送投资管理人。甲方通知乙方将相应资金从委托投资资产托管账户划拨至受托财产托管账户,乙方应于划拨资金当日以书面形式分别通知甲方与投资管理人和账户管理人。

  6.3账户的开设与管理

  6.3.1交易席位的租用与管理

  6.3.1.1委托投资资产证券买卖的证券经纪机构由投资管理人聘用,并由投资管理人告知甲方和乙方,投资管理人指定证券经纪商提供的席位用于本项委托投资资产的投资交易工作,上海证券交易所席位号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席位号为:。投资管理人应确保该证券经纪商有足够的交易和清算能力。

  6.3.1.2甲方或投资管理人有充足理由认为证券经纪机构不能履行证券经纪职责时,可选择新的证券经纪机构代替,但投资管理人应提前1个月通知甲方和乙方,原任经纪机构应在业务完全移交后方可退任。

  6.3.2资金账户的开设与管理。

  与受托财产有关的资金账户(受托财产托管专户、委托投资资产托管专户、清算备付金账户等)的开设与管理由乙方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业务规则执行。资金账户的预留印鉴由乙方保管。

  6.3.3证券账户的开设与管理。

  6.3.3.1根据甲方指令,乙方以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的名义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开立一个或分不同的投资组织开立多个证券账户。

  6.3.3.2甲方为乙方开设证券账户提供相关便利。乙方应及时将证券账户开通信息通知投资管理人,并将账户开设确认资料和股东代码卡等的复印件送交甲方备案,乙方保留原件。

  6.3.3.3本受托财产的证券账户开设和使用,仅限于满足本受托财产业务的需要,乙方不得出借和转让,亦不得使用这些账户从事本合同约定以外的活动。

  6.3.3.4乙方应制定受托财产有关账户的管理制度,并实施完善的风险防范措施,安全保管受托财产。账户管理制度、风险防范措施及其修订应及时报甲方备案。

  6.4受托财产移交。

  6.4.1在向乙方转交受托财产前,甲方应向乙方发出受托财产移交通知书。通知书中应注明移交时间、移交金额以及该财产对应的投资管理人名称及委托投资资产账户名称与账号等。

  6.4.2乙方应在移交受托财产到账的当日,向甲方及相关的投资管理人出具受托财产到账确认书。确认书中应注明到账金额以及对应的投资管理人名称及委托投资资产的账户名称与账号、到账时间等,并加盖乙方公章。

  6.4.3甲方向乙方下达受托财产支付指令后,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办理资金划转手续,并及时将办理结果报告甲方。

  6.5实物证券的保管。

  乙方根据投资管理人发送的指令,办理实物证券的购买和转让手续,并根据相关规则安全保管实物证券。委托投资资产的实物证券及保管凭证由乙方持有。

  6.6指令和通知的执行。

  6.6.1指令和通知的内容。

  6.6.1.1来自甲方的指令和通知包括但不限于受托财产托管专户与委托投资资产托管专户的款项相互拨人、停止清算、受托财产的增加、支付受托费、投资管理费和托管费以及向受益人支付企业年金待遇等。

  6.6.1.2来自投资管理人的指令和通知包括场外交易(如新股配售、新发国债认购、银行间市场债券买卖、银行间市场回购等)收付款、收付券指令等。

  6.6.1.3指令必须载明下列内容:账号、金额、划款方式、用途、预留印鉴、签字、日期和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6.6.2指令和通知的发送确认。

  6.6.2.1甲方及投资管理人的指令和通知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表签发并加盖预留印鉴。

  6.6.2.2指令必须以书面方式发送,书面方式包括原件送达和传真。

  6.6.2.3乙方收到指令或通知后,应指定专人验证签名和印鉴。签名和印鉴验证一致的,按照7.4.3有关规定执行。签名和印鉴验证不一致的,该指令或通知无效,乙方并应立即报告甲方。

  6.6.2.4对于限时到账的指令或通知,甲方应当考虑乙方办理业务的必要时间。

  6.6.3指令和通知的执行。

  6.6.3.1对于来自甲方的指令和通知,除非违反法律、法规、《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合同》和本合同,乙方不得拒绝执行。乙方对甲方的指令或通知有异议的,应在接到指令或通知的当日通知甲方。如甲方书面通知维持其指令的,乙方必须执行。

  6.6.3.2对于来自投资管理人的指令和通知,乙方应对其进行审查,若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合同》等有关规定,而且没有与甲方的指令或通知相冲突,应立即执行,不得延误。乙方若发现投资管理人的指令或通知违反法律、法规、投资政策及《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合同》的规定,应按照本合同7.7.2规定的处理方式和程序执行。

  6.6.3.3如果投资管理人的指令或通知没有违反法律、法规、投资政策及《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合同》的规定,但与甲方的指令或通知相冲突,乙方应暂停执行,并立即报告甲方和投资管理人。甲方应当在合理时间内予以答复,乙方按甲方的答复执行。

  6.7资金清算。

  6.7.1乙方负责本委托投资资产的交易清算,确保清算的及时性。

  6.7.2如因投资管理人买空、卖空造成清算有误,由投资管理人承担相应责任。如因乙方资金划拨造成清算有误,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6.7.3投资管理人每个交易日按照与乙方约定的方式向乙方发送当日委托投资资产场内交易成交记录的明细数据和清算数据,投资管理人保证该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乙方收到数据后应立即与乙方从证券登记公司接收的数据进行核对,如核对结果不一致,应立即与投资管理人进行沟通。

  6.7.4乙方每日根据甲方和投资管理人的指令、接受的交易数据及信息,负责办理委托投资资产的资金清算。资金清算的方式在符合银行资金结算的有关规定的前提下由甲方、投资管理人和乙方共同商定。

  6.7.5在甲主向乙方发出停止清算指令后,乙方应立即停止相应投资组合的交易清算,但对在收到上述指令之前已发生的按规定应清算的交易,则应完成其清算。

  6.7.6乙方完成企业年金待遇支付的资金结算后,应立即将清算信息通过加密传真通知甲方和账户管理人。

  6.7.7乙方应制定和实施完善的托管财产资金清算管理办法,保证各项资金收付的及时、准确。

  6.8受托财产会计核算。

  6.8.1受托财产会计处理。

  6.8.1.1乙方应根据相应会计核算办法的要求,对受托财产单独建账、独立核算,并应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受托财产会计核算与会计资料保管。

  6.8.1.2会计核算科目、核算方法、报表种类、资产估值的方法和复核程序由甲方、乙方和投资管理人参照《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及国家有关规章制度共同确定《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会计核算办法》,对于明显有失公允的资产估值经甲方、投资管理人和乙方协商一致后可以调整。

  6.8.1.3属于本受托财产的投资运营收益应全额记入本财产的会计账簿,不得少记、漏记,也不得与其他收益相混淆。

  6.8.1.4按相应的会计核算办法的规定可以列支的受托财产费用,如受托费、投资管理费、托管费、交易费用等,乙方应进行计算和核实。因乙方或投资管理人未履行或完全履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以及因处理与本财产无关的事项所发生的费用不得列为本受托财产的费用。

  6.8.2受托财产估值。

  乙方应按相应会计核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受托财产进行估值,包含两方面内容:

  6.8.2.1乙方应按《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暂行办法》和《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计核算办法》规定的估值方法对委托投资资产进行估值,并与投资管理人计算的估值数据进行核对。

  6.8.2.2乙方应对未委托投资的企业年金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并与所有的委托投资资产估值数据进行汇总,及时将汇总的估值数据上报甲方,定期与账户管理人核对受托财产净值总额

  6.8.2.3当委托投资资产估值出现错误时,乙方和托管人应该立即告甲方,并说明采取的措施,在甲方同意后,立即更正

  6.8.3数据核对。

  6.8.3.1乙方应与投资管理人每日核对交易数据、资产估值结果和账户处理数据等,并将核对一致后的数据按时传至甲方。

  6.8.3.2乙方应记录当日交易数据、资产估值结果和账务处理数据核对不符的情况、出现的原因及解决办法等,并连同最终核对一致后的数据一同传至甲方。如果在规定的报送时间内未能找到核实不符原因,乙方应先以乙方核算或计算的结果为准报送,并说明核对不符的具体情况,待找到原因后说明不符原因与处理情况。

  6.8.4委托投资资产核实。

  乙方应按照相应会计核算办法的规定对委托投资资产进行账实核对。如果出现账实不符,乙方应立即通知相应的投资管理人,并记录不符的情况、原因、解决办法和处理结果,及时报告甲方。

  6.9对投资管理人的监督与核查。

  6.9.1监督与核查的内容。

  乙方应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本合同、《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合同》、投资政策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投资范围、投资比例、投资限制、投资禁止行为、财务信息、资产净值、各交易席位交易量以及投资管理人的指令与通知、委托投资资产投资运作报告相关内容等的合法性、合规性和真实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6.9.2处理方式和程序。

  6.9.2.1乙方发现投资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法规、投资政策、本合同、《投资管理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投资管理人,并及时向甲方和有关监管部门报告。乙方发现投资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其他有关规定或合同的约定,应当立即通知投资管理人,并及时向甲方和有关监管部门报告。

  6.9.2.2乙方有义务督促投资管理人改正违反法律、法规、投资政策、本合同、《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合同》的行为,并将纠正结果报告甲方。如果投资管理人在限期内未予纠正,乙方应立即报告甲方。

  6.9.2.3乙方发现投资管理人可能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投资政策、本合同、《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合同》的行为,但难以明确界定时,应立即报告甲方。甲方在合理时间内予答复的,乙方按甲方的答复执行。甲方在合理的时间内未予答复的,乙方视同甲方认可投资管理人的行为。在甲方负责对乙方的此类报告内容进行核实时,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核实工作。

  6.9.2.4乙方在履行上述监督职责的基础上,为提高托管服务水平,每半年对委托投资资产及其投资组合的市场风险及流动性风险等进行全面的评估,并对委托投资资产及其投资组合的绩效进行客观评价。

  6.9.3监督与核查的责任。

  若投资管理人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投资政策、本合同、《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合同》的行为,乙方在其有义务监督与核查的范围内应当发现而未及时发现,应当能够制止而未及时制止,或发现后未及时向甲方报告,由此造成损失的,乙方负相应赔偿责任。

  6.10受托财产档案管理。

  6.10.1档案保存。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终止后至少15年内,甲乙双方各自完整保存有关受托财产的原始凭证、记账凭证、账册、交易记录和重要协议。乙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分委托投资资产或投资组合完整保存与受托财产有关的会计档案。

  6.10.2档案查阅。

  乙方有责任协助甲方或甲方授权代表对有关档案进行查阅。

  第七章投资管理风险准备金的提取与使用

  7.1乙方应按照《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本合同、《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合同》的规定,根据甲方的指令,在向投资管理人每季度支付管理费的同时,将投资管理人收取的管理费的20%,于收取管理费的当日直接划入上述风险准备金账户,专项用于弥补相应委托投资资产的投资亏损。

  7.2投资管理人应在乙方指定的营业机构开立专门的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风险准备金账户,专项用于其所管理的委托投资资产风险准备金的提取与支付。

  7.3风险准备金余额达到委托投资资产净值的10%时不再提取。

  7.4风险准备金账户在乙方的预留印鉴应当包括甲方指定人员的名章。

  7.5投资管理人在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而终止清算时,委托投资资产存在亏损,应动用投资管理风险准备金进行弥补。弥补亏损之后如投资管理风险准备金有剩余,可归入其清算财产。

  7.6相应的《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合同》终止时,如清算后,委托投资资产存在亏损,应动用投资管理风险准备金进行弥补。弥补亏损之后如投资管理风险准备金有剩余,经甲方同意后,投资管理人可以支取。

  第八章托管业务信息报告

  8.1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报送托管业务信息报告,对投资管理人编制的委托投资资产运作报告中的有关内容出具书面复核意见。

  8.2乙方应当在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向甲方提交季度企业年金基金托管和财务会计报告。并应当在年度结束后30日内向甲方提交年度企业年金基金托管和财务会计报告,其中年度财务会计报告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8.3乙方可对委托投资资产及其投资组合进行风险监控与绩效评估,并提供风险监控与绩效评估报告。

  第九章托管费、受托费及投资管理费的计提与支付

  9.1托管费。

  依据甲乙双方预定,乙方按年率%从受托财产中提取托管费。

  9.1.1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托管费,由乙方逐日计提,按季支取。乙方在次季初2日内(节假日顺延)将托管费清单报送甲方,并根据甲方的指令从受托财产中一次性支取。

  9.1.2日托管费按前一日该受托财产净值和双方约定的受托财产年托管费率计提。其中:受托财产净值等于委托投资资产净值(银行间市场债券按市价)加上未委托投资财产净值。托管费计算方法如下:

  H=E_____R_____1/当年天数

  式中:H为每日应计提的托管费。

  E为前一日受托财产净值。

  R为双方约定的年托管费率。

  9.1.3托管费应分别对委托投资资产和未委托投资财产进行计提和支取。

  9.1.4甲乙双方对托管费的计算与支付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托管费率发生调整时,甲方应及时将调整后的年托管费通知投资管理人。

  9.2受托费的计提与支付。

  依据《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合同》约定的计提和支付办法,乙方在次季初2日内(节假日顺延)将受托费清单报送甲方,并根据甲方的指令从受托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9.3投资管理费的计提与支付。

  依据《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合同》约定的计提和支付办法,乙方在次季初2日内(节假日顺延)将投资管理费清单报送甲方,并根据甲方的指令从委托投资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投资管理人。

  第十章甲方对乙方的监督与检查

  10.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监督、检查的类型分为日常检查、年度检查和专项检查等。

  10.2甲方实施监督、检查可采取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两种方式。现场检查应事先向乙方发送检查通知(特殊情况除外)。

  10.3甲方检查人员应持检查通知原件、甲方介绍信和有效身份证件,对乙方进行现场检查。乙方应协助和配合甲方检查人员的工作,如实反映情况,并提供相关资料。检查人员可对与受托财产有关情况和资料进行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

  10.4在监督、检查过程中,甲方发现乙方在受托财产托管业务中存在的任何问题,须向乙方作出书面提示。乙方在接到提示后,应立即对提示内容予以确认。如无异议,应在限期内改进,如有异议,应做出书面解释。

  第十一章双方授权代表的指定与变更

  11.1授权代表及其签字。

  任何一方向对方下达的指令、通知和其他业务文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预留印鉴。

  11.2授权代表及其签字及印章的变更。

  11.2.1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及其签字、印章样本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应提前通知对方,同时向对方提供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姓名、签字样本、预留印鉴和启用日期等。

  11.2.2接受方收到变更通知后,应立即以传真和电话两种方式同时向发送方确认。

  第十二章文件的发送与接收

  12.1甲乙双方须通过双方认可的安全、恰当的方式,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送所有与本合同有关的指令、通知或其他业务文书。

  12.2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以人工传递或挂号信方式送出的通知或指令,以对方签收之日为送达日。以传真方式发送的通知或指令,以传真发出方电话通知接收方式并确认后视为送达,该电话和回复应被录音,发送方须定期将原件通过挂号信或人工传递方式送往对方。

  12.3甲乙双谋取主应当对发送和接收的文件进行记录,并应采取电话录音的方式记录与对方的业务谈话内容。

  12.4甲乙双方均应将详细的联系方式(包括通信地址、录音电话、加密传真等)送对方备案。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前应向对方发送变更通知。

  第十三章保密责任

  13.1乙方应就受托财产相关信息承担保密责任。除法律、法规和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不得在未获甲方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以任何方式披露或利用该信息。

  13.2对于在双方合作过程中获知的与甲方经营相关的所有财务、统计、人员、技术及其他方面的数据和信息,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告知第三方或与第三方共同利用。在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而将有关信息告知第三方或与第三方共同利用前,乙方应当与该第三方签订保密协议。

  13.3对于在合作过程中获知的乙方商业秘密以及乙方提供的对投资管理人的监督信息,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告知第三方或与第三方共同利用,但法律、法规或本合同另有规定或为第三方向甲方提供咨询等服务所需者除外。在依本条款规定将有关信息告知第三方或与第三方共同利用前,甲方应当与该第三方签订保密协议。

  13.4甲乙双方应持续履行保密义务,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终止而终止。

  第十四章合同生效、变更、续签及终止

  14.1合同生效日期与存续期限。

  14.1.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为年。

  14.1.2本合同正本一式5份,甲乙双方各持2份,上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1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2合同变更。

  除法律、法规或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本合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

  14.3合同续签。

  本合同到期前30个工作日,乙方可向甲方提交续签本合同的申请报告。甲方应在本合同到期前5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答复乙方是否续签。若甲方同意,即可续签。

  14.4合同终止。

  14.4.1有下述情形之一发生时,本合同终止:

  14.4.1.1发生《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托管人必须退任的事项。

  14.4.1.2合同到期双方没有续签。

  14.4.1.3乙方自行退任,并经甲方书面同意。

  14.5除合同到期终止外,提出合同终止的一方应向另一方送达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发并加盖公章的书面通知。

  14.6合同终止后,在甲方收回本受托财产或委任新的托管人并履行职责前,乙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托管职责。

  14.7本合同终止后,乙立应配合、协助甲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本合同终止相关事宜。

  第十五章文件档案的保存

  本合同有效期内及本合同终止后至少15年内,甲方和乙方各自完整保存与本合同有关的各项全部原始凭证、记账凭证、账册、交易记录和各项合同及重要协议。

  第十六章禁止行为

  16.1乙方不得进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禁止行为。

  16.2乙方不得利用受托财产为自己或任何第三方谋取利益。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与义务转给任何第三方。

  16.3除根据甲方、投资管理人的有效指令或本合同规定外,乙方不得动用或处分受托财产。

  16.4乙方与投资管理人在行政上、财务上应相互独立,其高级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职。

  16.5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合同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第十七章违约责任

  17.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履行本合同不符合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如果甲乙双方均有过错的,各自承担应负的责任。

  17.2因乙方违约给受托财产或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7.3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7.4在受托财产被司法机关或其他政府机构扣押和查封的情况下,除非得到甲方面授权,乙方没有义务代表甲方就针对受托财产所提起的司法或行政程序进行答辩。任何得到甲方书面委托,代表甲方进行诉讼及争议和解中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八章免责条款

  18.1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如因不可抗力,致使任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或继续履行本合同将会对甲、乙双方或一方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双方可协商解决。

  18.2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18.3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受托财产及对方造成的损失,采取适当措施防止甲方损失的扩大,并应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18.4上述之“不可抗力”为甲乙双方不可预料、不可避免亦不可克服的如下事件或者类似事件:国家重大政策调整,火灾、暴雨、地震、飓风、雷击等自然灾害。

  第十九章争议处理

  19.1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甲乙双方的权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障。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设于某地的某某仲裁委员会,按照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9.2当任何争议发生或任何争议正在进行仲裁时,除争议事项外,双方仍有权行使本合同项下的其他权利并应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

  第二十章托管合同的效力

  20.1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盖章以及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有效期自其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规定其效力终止的情况出现时止。

  20.2本合同一式5份,合同双方各执2份,上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1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章其他事项

  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协商解决。必要时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

  签署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

  签署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企业合同 篇5

  甲方(雇用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雇职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合同期为----------,其中试用期______月。本合同至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在甲方从事____________工作。

  第三条 甲方对乙方的劳动质量和数量要求是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劳动报酬

  第四条 甲方每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以工人个人产量结算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__元。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

  第六条 乙方在工作期间请假一天将扣除壹佰元全勤奖,再次请假一天将扣除全部全勤奖。旷工一天将不享受全勤奖并罚款壹佰元。

  第七条 甲方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规章,为乙提供劳动安全和卫生设施。根据从事工种的需要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和配置生产、工作必需的劳动工具。

  第八条 乙应遵守的劳动纪律是:_公司的规章制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九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命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方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在本公司工作期间去其他同类企业服务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被发现严重偷产量的。

  7.发现偷盗行为的。

  8.勾结外人来厂打架的。

  9.有以上情况被解除合同的将不结算当月工资。

  第十二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提前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了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劳动未达到劳动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数量的,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甲乙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条,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三条 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乙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未提前通知者将不结算当月工资。

  第十五条 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第十七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甲方损失。

  第十八条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应向甲方赔偿培训费和招接收费。其标准为_________。

  五、劳动争议处理

  第十九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_____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