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合同

2021-01-26 合同范本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安装合同6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安装合同 篇1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总则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 供水设备采购、安装、调试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二、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产品概况:

  1)、上述总价中包括:设备款、运输费、安装费、安装调试费、后期售后服务费、税费等所有费用。

  2)、安装及施工范围:供水设备主体安装

  3)、安装范围:供水设备主体安装、水泵至控制柜电缆线配5米含在报价内,配电房连接控制柜电缆不在此工程范围内。

  4)、设备参数是乙方根据甲方招标技术要求来进行选型配置的,完全满足甲方招标技术要求。

  5)、乙方保证货物为全新产品,质量、规格和性能与本合同附件《配置清单》约定文件所载内容相符,本合同附件《配置清单》应与本合同同时签订。

  三、交货期和安装期

  1. 设备交货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天全部到达甲方现场,现场具备安装条件后个工作日内安装完毕,具备安装条件是指:水泵房土建工程完毕,设备土建基础施工完毕。

  2. 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2天内乙方提供设备基础图给甲方,甲方需在7天内按乙方提供的图纸施工完毕。

  3. 设备的运输:乙方负责送货,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设备的调试期

  1. 设备调试期:甲方向乙方发出书面调试时间通知,乙方在收到书面调试通知之次日起5日内完成。若甲方现场条件不具备,甲乙双方需重新商定具体调试时间,且做书面调试时间确认函,甲乙双方需在确认函上签字认可,乙方按照此约定时间如期调试。

  2. 本套设备由乙方按照合同约定负责安装和调试,若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甲方对设备是否合格存有争议的,双方同意共同委托相关鉴定部门对争议进行鉴定,鉴定费用先由乙方垫付,鉴定结论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双方依据鉴定结论情况承担鉴定费用。

  3. 乙方应免费为甲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并免费为甲方培训技术人员。

  五、交货和安装地点:

  交货、安装地点:

  六、计价及付款方式

  1. 计价方式:本工程按 (大写:人民币壹拾玖万贰仟伍佰元整)总价包干,该包干总价是指乙方实施该工程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设备款、运输装卸费、安装费、安装调试费、后期售后服务费、税费等所有费用。结算时以包干总价为准,除甲方允许的工程变更和签证外,不作任何调整。

  2.付款

  2.1 付款方式:转账或其他方式

  2.2 付款时间

  1)合同签订后3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即¥ (大写: 整)作为设备定金。

  2)全部产品运输至甲方现场后1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即¥ (大写: )做为设备的货到款。

  4)全套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经验收合格后15日内,乙方提供全额发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7%即¥ (大写: )。

  5)留合同总价款的3%,即¥ (大写: )为质保金,质保期2年,质保期满后15日内,无任何质量问题,甲方无息支付给乙方。

  七、质量标准

  1. 乙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标准和本合同约定技术标准

  2. 质保期:整机质保2年,终身免费维护,即全套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经验收合格移交之日起满2年(乙方按约定将货物送至甲方现场,但因甲方不具备安装条件满2个月未启动安装的,质保期从该2个月的届满日的次日开始计算)。质保期内若发生产品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在2小时内赶至甲方现场进行维修,若逾期未到的,甲方可委托第三人维修,维修费在质保金内扣除。

  八、验收

  1. 乙方应在送货前1天电话通知甲方,在货物到达甲方工地现场后,由甲、乙双方按合同对产品外观、数量、品名等进行清点。若货物与合同约定不符,乙方须在10日之内按照合同约定补正。

  2. 乙方应在全套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2日内通知甲方并邀请水公司验收,甲方接通知后应在5日内组织验收(法定节假日除外),验收合格出具书面的验收结论。若甲方逾期不组织验收的,则视为甲方认可设备的质量及安装调试合格。

  3. 验收标准: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执行。

  九、双方权利义务

  1.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保量的交付产品、进行安装调试。

  2. 乙方交付的产品、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的质量、规范标准。

  3. 乙方产品和安装材料、工具到达甲方项目现场时,甲方应提供相应的保管场所,乙方应自行负责上述物品的保管。

  4. 乙方人员进入甲方现场安装调试时,应做好防火、卫生等工作,若因乙方人员在工作中损坏甲方财物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5. 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做好安全培训和安全措施,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若在全同履行期间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6. 甲方应保证乙方在安装调试期间水、电的正常使用。

  十、违约责任

  1. 逾期责任:乙方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不能按时交货或完工的,每逾期1日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20日,甲方可解除合同;若甲方不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进度款,则每逾期1日应向乙方支付该次应付款的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20日,则乙方可解除合同。

  十一、附则

  1. 双方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3.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账号: 账 号:

  年 日 月

安装合同 篇2

  建设单位: (甲方)

  承包单位: (乙方)

  根据 提供的生产车间安装施工图以及乙方在对本项目安装工程的工程进度、质量、造价所做出的承诺,经协商, (简称甲方)将其生产车间安装工程承包给 (简称乙方)。

  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实现工程进度目标,控制工程造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承包合同条列》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在取得一致意见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

  1.3.1生产车间项目车间内主体设备、辅助设备、工艺管道的安装与配套工程。

  1.3.2生产车间钢平台制作、安装等工程。

  1.3.3本工程土建、防腐、保温、电气等安装由甲方自行负责。

  1.3.4车间管道连接至相连的公用管道。

  1.3.5压力容器安装维修告之手续的办理。

  上述安装工程包括协助联动试车。

  1.4设备、材料的分工:详见附件二。

  第二条 工程计价方法及合同价款

  2.1设计变更、现场工程量增减的签证,均需甲方认可,方可在竣工结算时按实列入总造价。

  2.2工程计价

  本次工程为化工建设项目,质量要求为合格工程,质量标准根据工程实际,按国家、化工部等有关规范标准执行。

  2.2.1焊接管道X光片费按40元/张计(包括所有费用及税金),拍片费用和检监费用由甲方承担。

  2.2.2本工程计价方式为:F20xx高压釜两台、冷冻机组一套及与主体设备配套(包括与主设备配套的辅助设备:如高位槽、计量罐、冷凝器、分离器、冷却塔、输送泵、接收罐等)的车间内外工艺管道所需的的管道连接,主辅设备安装一次性按六万元人民币总包,钢平台以1000元/吨计算。

  2.2.3本工程合同暂定价:八万元(其中甲供设备、主材工程量约一百万元)。

  第三条 工期

  3.1开工日期:20xx年 月 日

  竣工日期:20xx年 月 日

  单机试车完毕,具备联动试车条件。

  3.2由于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及非乙方原因,经报甲方确认后,本项目工程顺应延期。

  第四条 工程款的支付

  4.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机具,人员进场七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2万元的预付款,主体设备安装就位完成工后支付2万元的进度款,其余工程款在甲方审核认可后,一个星期内完成结算手续和付款,付款至总结算价的95%,其余5%留着质量保证金,待3个月后无施工质量问题7天内一次结清。

  4.2单机试车完毕,具备联动试车条件后十五天内双方按现场实测为原则确定完工作量,乙方应在工作量确定后一个月内编制施工结算书,施工决算书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和合同,提交甲方审核,甲方在一个月内审核完毕,拿出审核意见,否则视为甲方对乙方结算书的认可,待双方认可后一周内结算手续。

  第五条 图纸、设计变更、技术资料

  5.1甲方交给乙方的施工图及其它资料,双方均视为可以据此施工的有效文件。

  5.2乙方不得将甲方图纸资料、工程名称、工程规模、设备名称、规格(也包括口头叙述)泄露转让给第三方,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乙方责任。

  5.3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施工图、设计变更等施工资料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作为竣工图,其它所有图纸、书面资料均为工程竣工前归还甲方。

  5.4由于某种原因甲方需要设计变更时,应在施工前由甲方经过设计单位同意后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单,乙方应认真积极配合,如需变更内容未施工,应及时按变更要求来施工。在施工中乙方发现施工图有误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在24小时内给与答复,以免造成材料积压、停工、窝工。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返工,返工拆除部分按合同价的50%计算拆除费。

  第六条 工程施工质量

  6.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操作规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按化工部标准等有关国家标准进行验收)。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乙方无能力按期、按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完成或工作态度恶劣或配合作风差,经二次书面警告仍未有明显改正,乙方无故停工或严重影响工程的质量、工期时,业主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在发出通知后五天内完成清退撤场工作。

  6.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检查、监督。

  6.3本工程质量必须合格。

  第七条 安全管理

  7.1安全:乙方应认真学习甲方厂内有关规章制度,遵守甲方厂纪厂规。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施工现场发生的安全事故,甲方一概不负责任,由方自行负责。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各种设备去使用安全要求,如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设备损坏的,乙方应按实赔偿,并承担因此发生的后果。

  7.2 乙方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管网、易燃易爆地段、施工前应向甲方提供安全保卫措施,经甲方比准后实施。

  7.3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甲方督促。 7.4 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其间发生安全事故,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双方责任

  8.1 甲方现责任

  8.1.1 甲方负责做好施工用水、电和现场三通一平。

  8.1.2 在开工前确定建筑工程轴线、标高和坐标控制点,为乙方在施工时创造条件。

  8.1.3 甲方指派 为驻现场总代表,负责处理施工日常事务,对工程量及施工进度进行监督,负责办理土建与安建与安装工程交接、设计变更、签字各种记录认可、验收等手续。

  8.1.4 负责对施工人员进行进入甲方厂区内安全、保卫教育、协助乙方做好现场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施工动土、动火手续。 8.2 乙方负责

  8.2.1 乙方对已完工工程负责保管好,保护期间如乙方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8.2.2 为本项目经理,共用履行本合同的各项规定。

  8.2.3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图和甲方工艺要求施工,服从甲方施工管理人员的监督和和指导。

  8.2.4 根据协议规定必须甲方提供材料,乙方根据工程进度提前叁天书面通知甲方购买,特殊材料必须提前十天通知甲方购买。未按要求提前通知造成待料停工的,由乙方负责,如由甲方原因造成供料不及时,造成乙方比较严重的停工,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具体参见供应协议。

  第九条 违约与奖罚

  9.1 工期奖罚:在保证质量前提下,乙方需按合同工期(包括经甲方签证的顺延时间)完成,由乙方原因未按期完工,工期延期违约金按500元计算。

  9.2 本合同签订后,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双方务必严格遵守,全面履行,双方都不得任意变更或推翻合同,任何一方违反合同均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 其他

  10.1 合同纠纷按经济合同法有关条款处理。

  10.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连云港市工商管理部门申请调解, 可向连云港市人民法院起诉。

  10.3 为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0.4 本合同共肆份,双方各执贰份,自合同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全部完成,按合同规定保质期满,财务结清后自然失效(保密协议仍然有效)。

  附:附件一

  甲方: 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人: (或授权代表)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乙方: 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人: (或授权代表) 电话:

  开户行:

  合同签订日期:

  附:附件二

  年 月 日

  物质供应分工协议

  1、本工程中的全部设备由甲方订货供应,施工前由甲方负责将设备、材料运至厂区内。

  2、本工程除设备外的棺材、管件、阀门、配件、紧固件、螺丝垫片、电线、电器、仪表、母线桥架、插座、钢材等主材全部由甲方供应,并运至厂区内。 3、本工程辅材中的垫铁、紧固件、螺丝垫片、导线、钢材、油漆、汽油、金属垫片、纸垫、四氟垫、生料带、铜鼻子、施工用水由甲方供应,单机试车时所用到的水、电、汽、油也由甲方提供,其它一切辅助安装材料均由乙方供应。

  4、本工程所有设备、材料供应根据谁供应谁负责的原则,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定的技术指标,并提供各自的质量保证书、合格证。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相应的供应方承担。

  5、根据工程需要经设计签字甲方认可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时甲方承担发生的经济支出,乙方原因使用时乙方承担发生费用。

安装合同 篇3

  经双方协商,

  xx电气工程承包给xx电气作业班组,

  包价为xx元/m2,

  订立以下协议:

  一、合同双方:

  甲方:

  乙方:

  二、承包内容:

  电气工程,包括电照、电视、电话、配管、穿线、照明器具安装、配电箱安装、避雷接地等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内容。单位工程施工现场电气设备的维护及临时线路架设和维护。

  三、合同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1、甲方负责材料供应,协调各种工序施工。

  2、乙方必须按设计文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交底、安全交底要求施工,在施工中发现材料质量问题及时汇报。乙方要提前一周提出材料计划,按时完成甲方安排的施工进度计划,并配合其他专业施工。

  3、乙方必须保证安全施工,杜绝重大伤亡事故,避免轻伤事故发生。如乙方不按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不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发生事故的责任依安全生产合同承担责任。

  4、乙方在施工中领取材料必须经过保管员准许,不准发生浪费和偷工减料现象,如发生浪费和不按设计施工,发生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视情节给予经济处罚。

  5、乙方领用电动工具等小型工具要保管好,对于正常损坏(如炭刷用完,轴承损坏等)甲方负责维修,对于人为损坏(如摔坏外壳、摔弯轴承,因轴承损坏而烧坏转子、定子等),乙方负责一切维修费。

  6、如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超出质量验评标准的一律不给计算工资,不合格的返工重作,并扣罚返工所用的材料费。

  7、乙方施工完的每道工序必须履行签字手续,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每月报工必须经项目经理、施工员、技术员和质量检查员签字后才能生效。

  8、乙方有权拒绝甲方违章指挥,有权对不合理的进度安排提出异议,但经双方协商确认后,必须按时完成。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劳动保护用品。

  9、乙方签订协议后向甲方交付安全施工抵押金500元,要求乙方在施工中遵守安全法规及安全条例,承包工程内容完工后,未发生安全事故及未违反现场安全规定,此项押金如数退还。

  10、为保证现场文明施工,要求乙方在现场遵守文明施工条例,乙方向甲方交付文明施工抵押金500元,作业完工后乙方未违反文明施工条例,甲方将此项押金如数退还。

  10、如乙方施工质量优良、节约材料、文明施工,积极参与制订材料计划并能提出合理化建议,在工程完工后甲方视乙方表现情况给予0.1-0.2元/m2奖励。

  11、乙方施工中使用的施工机械必须设专人持证上岗,上岗人员必须熟知本机械的性能和安全使用技术规程,并严格按规程操作。

  四、承包款结算方法:

  乙方必须在每月3日前报上月工作量, 履行签字手续后结算80%工资,工程完工后经有关单位验收合格并向甲方交工后一次结清全部承包款。

  五、合同一经签定,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如单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安装合同 篇4

  甲方(采购方):

  联系电话:

  乙方(供货安装方):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乙方安装中央空调设备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订购及设备规格型号及数量,以及工程概况:

  1、设备情况(详见报价表):

  2、 安装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

  开工日期:XX年 月 日

  竣工日期:XX年 月 日

  第二条 乙方工程材料进场时,由甲方确认并指定货物堆放地点(甲方指定的地点必须是具有安全保证的),工程材料的安全由甲乙方共同负责。

  第三条 产品的安装、调试、验收:

  1、 乙方负责中央空调设备的安装、调试。

  2、安装质量标准按国家规范及行业要求,以及乙方和厂家提供的工程安装设计说明。乙方于工程竣工当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验收通知三天内组织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认定工程质量和工程内容符合要求的,双方代表在工程验收单(表)上签字盖章。产品安装方案以乙方提出并经甲方同意的设计图、选型方案为准;需更改设计方案的,须经双方协商同意;涉及机型调整的,须经双方洽商加以确认。

  第四条 付款方式:

  1、本合同价款为双方合同工程款+洽商价款 ;

  2、本合同工程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圆整 )

  3、合同签定时,甲方支付乙方工程定金计人民币¥ 元;

  大写: 圆整(计工程总价款的30%);

  4、乙方工程材料及设备进场,甲方验收签字后支付乙方二期工程款人民币

  ¥ 元,大写: 圆(计工程总价款的60%);

  5、其余款项于设备调试完毕,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甲方未付清全款以前,材料及空调设备权属为乙方;乙方通知甲方验收,一周内甲方无故不参加验收,视作验收合格。

  6、以上价款不含小区物管费、含专用钻孔机器钻孔费用、含设备吊装费。

  第五条 双方责任

  一、乙方责任:

  1、工程现场乙方负责人全面负责安装施工现场的工作;

  2、 除洽商外,如乙方延期交工,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价款总额的20%。如乙方在达到此限额后仍不能交工,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签字认可的除外。

  3、 乙方无故拖延工期的,每拖延一天,应向甲方支付价款的1‰的违约金,但因甲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二、甲方责任:

  1、工程现场甲方负责人 全面负责安装施工现场的协调配合工作;

  2、甲方负责空调内外机电源的铺设及室外机基座的建设。

  3、甲方负责施工期间的水电开支并协助办理乙方施工人员的出入证明。

  4、甲方中途终止工程,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款的50%的违约金。

  5、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支付工程款的,每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款总额的1‰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款总额的20%。如甲方在达到此限额后仍不能付款,一个月内,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回中央空调设备及附属材料,且甲方应承担乙方的经济损失,乙方也可追究甲方有关的法律责任。

  5、 甲方如需调整产品型号,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承担乙方重复运输、保管、设备差价、材料损失等有关费用。

  6、 对以下原因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误,经甲乙双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 不可抗力;

  (3) 甲方未按时支付款项和未按时参加阶段验收而造成的停工;

  (4) 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第六条 产品质量责任和售后服务条款

  1. 自验收之日起,工程保修期为壹年半(即18个月)。

  在质量保证期外由于产品质量问题,则乙方收取基本维修费用,更换损坏零部件的,按所更换零部件出厂价格收取费用。

  2. 质保期结束后,乙方为空调使用方提供终身有偿维护服务。服务内容与方式,由使用方和乙方另行自愿签定合同予以确定。

  第七条 因发生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八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争执,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由乙方提交并经甲方确认的本工程的设计图及报价方案说明书及其他文本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一条 本合同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三条 合同附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代理人: 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日 期:

安装合同 篇5

  (管道安装) 合同编号:XX-01 甲方:

  乙方:(承包人)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以及公司有关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名称:XXXXXXXXXXXX工程

  第二条 工程地点:XXXXXXXXXXXX厂内

  第三条 签订地点:XX市

  第四条 工程范围内容及承包方式

  一、工程范围内容:

  1、按甲方指定的柴油质量升级改造项目工艺及热力管网各区域段的管线安装,包含本区域段所有安装内容中所含的全部管道、管件、阀门、接头等附件的安装;所包含的管托的制安;

  2、本合同所有安装内容不包含管道、管件、管架、支座等的手工除锈和油漆涂刷;

  3、所有管道必须氩弧焊打底手工焊盖面,根据图纸需要热处理的管线必须进行热处理;

  4、所有管道必须按国家规范、石油化工规范及图纸规定打坡口和焊接,确保焊接质量;管道安装必须按国家及化工部有关规范规定执行;管道的焊接要求操作者持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焊工证,施焊项目并与操作证上相符,并按探伤比例的规定拍片合格;

  5、为确保安全的脚手架等由甲方统一搭设,乙方需提前1-2天提出申请。

  二、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如下包干方式

  1、甲方供主材、辅材、主要施工机具、施工水电、乙方工人住宿床架。乙方应注意节约并严格按图施工,对因不当下料造成的浪费等进行相应扣罚。

  2、乙方包人工、材料的卸车及其二次倒运(只包人工费用)、安全、质量、进度、人身保险、劳保用品、生活水电费等;施工人员食宿差旅费用(甲方提供住宿房间)。乙方可在甲方饭堂搭伙,按甲方相应伙食标准扣除。

  第五条:工程工期要求:

  1、乙方进场施工人员初期约10人,其中保证持证焊工3人,管工(大工)3人。并按项目现场的要求随工期进度适时增加施工人员,高峰期不少于25人。当乙方现场施工人员不能满足甲方施工进度要求时,乙方必须按甲方书面要求的时间增加施工人员到现场,若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5天内仍未将人员安排到位时,甲方有权马上更换施工队伍,乙方同意无条件退场,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2、本工程暂定20xx年9月10日正式开工,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的进度计划按期完成各个区域段节点的施工,并最终交付使用,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3、以上工期乙方必须按期完成,不可抗力和变更影响延期交付,经甲方确定顺延工期者除外。若因乙方原因延误总工期的,每延误1天,按800元/天罚款。逾期15天末完工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按违约处理,乙方同意承担全部责任。

  4、若因乙方施工进度原因,甲方被业主或监理书面催告一次以上,或经甲方二次书面催告,乙方仍未能满足甲方的进度需要,甲方在提前七天通知后,有权终止本合同或另行安排其它施工队进行施工本合同的任一部分,乙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需承担由此而增加的工程费用及给甲方造成的其它一切损失。

  第六条:工程造价及结算

  1、本工程所有安装内容统一按管道安装寸径单价进行计价,具体单价为:XX元/寸径,寸径计算方式:按常规规定要求DN25管道为1寸,DN200管道为8寸,其余管道等均按相应计算所得。完工后按公司相关规定完成现场工程量确认结算。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本合同价格不随设备、材料、人工等资源的价格和各类规费、税费的种类和标准的变化而变化。

  2、本工程施工单价已综合考虑了:施工人员的进出场费;工程赶工、少量的停工误工费用;安装工作与其它施工间的交叉配合费用;管线的变更等因素影响的`费用,不合格产品乙方应无条件返工。

  3、结算程序:工程完工,按规定程序完成内部承包结算手续。

  第七条: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为保证施工质量,维护甲方信誉,乙方应遵守有关工程质量监督、检验规定,自觉接受甲方、业主方代表或监理公司和质检站的监督检查。

  2、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设计变更联系单、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施工规范、质量验收规定进行施工并接受监督检查。

  3、乙方应在工序完成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向现场主管提请验收,合格后才能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隐蔽工程的验收必须报请业主代表和监理工程师验收。末经验收认可的,乙方同意承担全部责任。

  4、为保证工程质量,本工程绝不许乙方再分包或转包。

  5、本工程的施工记录原始资料由乙方提供,并整理好交甲方统一归档。乙方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全责。乙方同意承担全部不利后果。

  6、按规范规定的管道焊缝检测,由乙方负责做试件并送检,甲方承担费用(只限于一次性检测费,同一宗试件因不合格造成多次送检,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甲方责任

  1、 按石化厂内的规定甲方代为乙方办理动火作业票、临时用电票、占道票等的批准手续,适当扣除乙方相关办理人工费用。同时向乙方提交施工图纸与说明书和有关技术资料。并组织图纸会审和现场交底。

  2、按时供应主材、设备、配件。

  3、提供施工作业指导书、下料图等。并进行施工全过程技术、质量、安全、进度、成本指导和控制。

  4、与乙方施工代表共同编制并审定施工进度计划,检查督促其每天工作量按计划完成。

  5、及时协调好对内对外等各方面的关系。

  第九条:乙方责任

  1、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必须要在现场,负责进度和质量的落实,并接受项目部的督促和检查。承包人外出必須书面明确代管人并征得项目经理同意。

  2、 负责现场动火点作业的监护(监护人需统一经过石化厂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现场每天确认有动火作业票、用电票,并要求做好一切防火措施,管廊附近的各种井口、下水道口、必须用石棉布封盖好,电缆用彩板瓦遮盖完毕,并做好管线焊接接火盆挂设后,才允许焊接动火、用电作业,否则一律不得开工。没有占道票,严禁占道施工,根据施工需要,确实须占道施工,需提前至少1天向甲方申请占道或占半道施工,甲方根据现场具体情况再向厂内申请占道,并办理好占道票后,方可占道施工。

  3、根据甲方总进度要求,编制并向甲方提供施工人员计划及施工进度表。

  4、配合项目部主管工程师提出现场材料、管件的供应计划。

  5、合同签定后按甲方要求的时间组织人员进场,并接受石化厂进埸前和上岗前安全文明生产教育,取得进场证后,方可进场施工;并随时接受石化厂内的检查管理,乙方必须抓好和确保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

  6、进场前向甲方项目经理提交所有参加施工人员的名单、工种及身份证复印件等有关资料,提供主要施工使用机具详细资料,经甲方审批后方可进场。特种作业人员如焊工、电工、起重工等还须向项目经理提交相应的有效上岗资格证书,并复印给甲方备案报审。以上备案的证书与现场本人必须相符,弄虚作假的,乙方同意承担全部不利后果。

  7、自觉遵守当地主管部门、业主、甲方工地的有关规定。

  8、因乙方不履行以上第1-7条条款造成的损失或不利的后果,除按规定责令限期及时纠正外,项目经理有权扣罚乙方100-1000元罚款。

  第十条:施工纪律和规定

  1、承包队必须服从工地项目部的统一指挥。与项目部负责人及其他班组团结协作,紧密奋战,绝不容许任何不服从项目部统一指挥、检查、监督的行为,更不容许越过项目部直接与甲方或其它施工单位,如有发现,即作违约处理,并进行罚款。

  2、承包队进入工地现场,必须遵守公司纪律,严格按照施工规范、施工组织设计、设计文件等的要求进行施工。如不能按进度及质量要求施工的经整改后无明显改进者,或不服项目部管理和安排经警告后无明显改进者,现场经理提出更换队伍的,乙方同意无条件撤场,并承担违约责任。对不服项目部管理的工人,现场经理有权勒令其离开工地。

  3、承包队长外出办事离开工地必须先征得现场经理的同意,乙方阶段性工作完成或工程收尾期间或遇特殊情况工程暂缓进展需要减员时必须经现场经理同意后方可实施,擅自撤人的,一人次罚款500元人民币。

  4、工程进度款只能由现场经理视合同约定的具体执行程度,提出付款申请表报公司批准后支付;原则上乙方到场施工后,根据工程进度完成情况,再提出付款申请。承包人与甲方的一切经济关系必须由承包人(或书面委托的代理人)亲自办理手续。

  5、需承包队自备劳保用品必须确保施工小组人手一套,焊工必须配备保温筒,管线焊接的电焊条统一到现场烘烤箱领取。严禁使用未烘烤的焊条进行焊接作业。

  6、承包队损坏借用、租用的工具、设备按损坏程度视情节,按重置价赔偿,遗失设备工具按原价赔偿。如其员工盗窃工具及材料和边角料,除向责任人追回损失和进行教育外,由其承包人负连带责任,发现一次罚款二千元,在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情节严重的送当地公安部门处理。

  7、承包人必须服从项目经理的整改安排,不服从整改安排或拖延整改或不做零星工作量,项目经理可对其处以双倍罚款或请其他人员来完成,乙方同意支付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8、承包人在工程完工后,结算前必须还清向项目部所借用的所有图纸资料、材料领用的余料、工具、设备,项目经理凭仓管员签名的移交清单办理结算手续。

  第十二条: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必须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遵守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劳动保护的规定,乙方同意承担由其自身行为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全部费用。乙方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冒险蛮干行为。甲方现场代表有权对违规者作出处罚,情节严重者可勒令当事人离开施工现场。

  2、乙方必须文明施工,按时清理现场,按要求堆放材料,边角料及时清理归堆。如果管理不到位,乙方同意承担由于受到业主方投诉而发生的罚款费用。甲方现场代表有权对违规者作出

  处罚,并安排其他人员来完成,乙方同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3、乙方必须服从工地的统一管理,遵守业主和项目部的安全文明生产各项规定,乙方同意承担全部违规违章遭到的各项罚款。要求施工过程中必须按规定戴安全帽系安全带,且安全带必须系在固定的物件上,否则由此产生的全部不利后果和罚款由乙方承担。

  4、为提高公司的整体形象,现场施工人员必须穿公司统一工作服上下班。如乙方人员拒穿公司工作服,乙方同意甲方现场代表加倍扣收工作服费用,当事人情节恶劣的可勒令其离开施工现场。

  5、其他人身保险费、安全防护用品由乙方自己负责。甲方现场代表可强制其承包人执行。

  6、乙方应建立防火和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遵守和执行总承包商及甲方防火、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规定。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或补有关部门处理均由乙方负责。

  7、乙方在施工中发生任何安全事故,要立即书面报告甲方,所造成经济损失和安全责任,除乙方能证明是甲方直接原因引致外,均由乙方承担。

  8、因乙方的安全责任引致被甲方和其它单位或个人处罚或追偿时,乙方应承担全部的经济责任。

  第十三条:违约和返工:

  1、乙方不能按阶段性工期计划完成工作量,或已能预测不能按合同工期或甲方最终确定的工期竣工交付,甲方有权提前或及时终止本合同,找其他职工来完成,乙方同意无条件地服从,发生的全部费用及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乙方同意全部承担。

  2、乙方因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造成返工,乙方同意承担由此发生的所有工料费用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费。

  3、超过材料用量,如非合同变更增加用料,经查实是属乙方责任,或因乙方施工管理不善或返工造成主辅材浪费的,乙方同意100%赔偿全部费用。

  4、乙方违约,甲方据此可采取:要求停工整顿,直到甲方满意为止;终止合同;其它甲方认为必要的措施。甲方采取一项或多项措施,由此而造成的一切费用、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5、由于乙方原因,致使甲方无法收取到业主工程进度款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30天内仍不能达成协议时,提交广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直接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原件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合同主谈人:乙 方(承包人):

  日期: 日 期:

安装合同 篇6

  10KV专线敷设及中心配电室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保障房项目总配电室及高低压配电施工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保障房10KV专线敷设及中心配电室设备安装工程

  2、工程地点:位于市李畋西路北向与文化北路西侧交汇处。

  3、承包范围:

  保障房10KV专线敷设及中心配电室及高低压供配电工程施工。包括:

  1). 1#、2#楼中心配电室高低压供配电成套设备的安装及线缆的敷设、调试等一切相

  关工作(高低压供配电成套设备由乙方采购)。

  2).由1#、2#楼中心配电室至3#楼的管沟开挖、管道敷设、回填、接地、设备的安装及线缆敷设、调试等一切相关工作。

  4、工程内容:

  按甲方最后确认并经供电部门审批后签订的“供用电方案协议书”内容、电力设计单位提供的(以下简称“本楼盘”)施工图进行施工。

  外电工程:根据乙方向市电力局申报,甲方协助、签订的本项目高低压供配电方案协议

  内容,乙方承包的本工程施工内容为:

  保障房10KV专线敷设及中心配电室及高低压供配电工程施工。包括:

  1). 1#、2#楼中心配电室高低压供配电成套设备的安装及线缆的敷设、调试等一切相关工作(高低压供配电成套设备由乙方采购)。

  2).由1#、2#楼中心配电室至3#楼的管沟开挖、管道敷设、回填、接地、设备的安装及线缆敷设、调试等一切相关工作。

  第二条 承包方式

  该工程乙方负责所有变配电设备材料采购、安装、调试,包报建、包设计、包勘查,包文明施工及安全防护,包供电高可靠性费减免(如有)、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验收、包工具、包保修、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及安全防护、包税、包材料设备检测费、包设备机具进出场费、包垃圾清运费、包负责代办所有用电相关手续及由此发生的费用、包送电的总价风险大包干,即交钥匙工程。

  第三条 工期和工

  程进度

  1、开工日期: 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月日

  本合同计划总工期:日历天

  乙方应于年月日前向甲方提交供电部门颁发的工程验收通知书、工程验收合格证。实际开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进度计划

  乙方应于甲方发出的开工通知确定的开工时间前14个日历天向监理、甲方提交详细并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进度计划,监理、甲方收到后7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须按照监理、甲方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并接受监理、甲方的检查、监督。

  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不相符时,乙方应按监理、甲方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监理、甲方确认后执行。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乙方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3、开工及延期开工

  甲方应提前21天向乙方书面通知开工的时间,乙方应该按照通知要求的时间进场开工。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的,应当在不迟于通知要求的开工时间前5天,以书面形式向监理、甲方提出不能按时开工的理由。甲方、监理同意后,乙方可延期开工,并按照甲方重新确定的开工时间进场开工,但竣工日期不变,除非经甲方、监理书面同意竣工日期相应顺延,否则由此导致的工程延期,乙方应按照合同第十四条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代表收到乙方请求后三日不作答复,视为不同意乙方请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甲方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推迟开工日期,工期顺延,延期开工30天内不计索赔,由此导致乙方无法在竣工日期竣工的,由乙方向监理、甲方申请延期,监理、甲方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但不作任何其他费用补偿。

  4、工程暂停

  甲方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乙方应当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乙方实施甲方做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甲方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

  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甲方不承担乙方因暂停施工造成的损失,但工期可以相应顺延。 若因乙方不按合同条款施工或因质量、安全、环保等不符合本合同有关要求而被勒令暂时停工,乙方必须立即整改,由停工日至获得复工日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从任何应付而未付乙方的款项中直接扣除,工期不予顺延。

  因甲方原因而停、缓建的工程,甲、乙双方协商将在建工程做到合理部位,由此造成乙方外运材料和购件积压的经济损失,人员和机械设备的调迁等费用,均由甲方赔偿给乙方。

  因政策调整、不可抗力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双方应签定工程停、缓建补充协议。

  工程停、缓建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器具的保护及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离提供必要条件,支付相应经济支出,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除不可抗力或甲方要求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

  5、工程延期

  如遇下列情况,乙方须在发生签证事由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乙双方代表签证,工期相应顺延;否则视为乙方放弃签证的权利,工期不予顺延:

  (1)因甲方原因影响工程项目进度,如未按时交出场地、接通水电、甲方变更设计影响施工;

  (2)非乙方原因造成工地连续停水、停电时间超过8小时以上;

  (3)不可抗力因素。

  除以上所列的原因外,一切其它可能致使乙方在时间上受损的原因:如休息日、公众假期、雨季影响、停水、停电、材料订货等,皆包括在上述工期内。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分包工程不能按期进场施工或未能按期完成专业工程,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总工期不予顺延。

  第四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1收规范及市供电部门验收要求为依据。其中工程质量标准执行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市地区供电部门的验收标准,最终以供电部门验收送电为准。

  2、乙方应提前五个工作日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组织竣工验收。

  3、工程竣工验收前,工程变更不大的,由乙方在原施工图上加上注明及编制竣工资料五份交甲方。工程变更较大的,应由原设计方出具变更图纸,甲、乙方在竣工图上签注。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工程竣工验收,甲方应会同供电部门进行,并以供电部门验收合格为准。

  第五条 工程总价款及价款调整方式

  1、工程总价款

  (1)本工程固定总价包干,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其中含材料、设备价款万元。

  (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本合同固定包干总价应按以下含义理解:

  ① 本工程为固定总价包干,应包括但不限于为完成该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即机械设备费(含各类设备进出场及设备采保费)、保修费、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临时设施费、劳务费、主辅材费、冬雨季施工费、合同工期内赶工引起的赶工费、窝工费、过马路穿管费、顶管费、道路修复费、文明施工增加费、电缆占坑费、配电房土建(指地面以下范围涉及电力部分的)及电缆坑、管线测量费、电缆在红线内、外开挖施工的借用原有电缆沟费用、所使用土地使用权人或所有权人的协调及土地、试验费、缺陷修复费、外电工程负荷报审费用、配电房及线路走廊的报建费用、管理费、各类保险(含运输保险费、外来务工人员综合保险)、税金、利润费用等费用(不含负荷费)、不可预见费(如停水、停电所造成的窝工及设备闲置、二次进场、扰民、民扰、夜间施工、城管、交通、罚款)等。用于本工程的各种机械、设备的供应、运输及装卸费用的支付。

  ② 包干总价中包括的风险范围:政策风险、市场风险、设计、施工组织、技术措施费等总价包干,不再作任何调整;

  ③ 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按经甲方审定的投标单价一次性包死,本造价承包人已充分考虑材料价格上涨等市场风险因素,不再作任何调整。

  ④ 本合同约定工作范围内按照甲方在招标文件、乙方设计施工方案、答疑和澄清文件、工程预算造价编制说明及工程量确定的范围包死,甲方不接受由于乙方对招标范围的理解存在缺项、漏项或错项等偏差而导致的任何索赔。

  ⑤ 本合同约定工作范围内的所有子目单价已固定包死(除合同约定可以调整外的),任何情况下,单价不得调整,甲方不接受任何基于乙方对单价的组价不当(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内容理解的偏差、工料耗量水平的确定、生产要素市场价格的判断、取费等)或任何差错而引起的任何索赔。

  ⑥ 工程量清单依据工程的承包范围编制。不论承包范围如何界定,也不论工程量内容是否包括,按现行工程规范的强制性条款规定的工作项目视为已包括在本工程的承包范围中,乙方必须完成。

  ⑦ 电力部门审查乙方设计施工图时,如出现因为电力部门要求图纸修改而增加工程量,本合同总价不调整。

  2、合同价款的调整方式

  (1)按本合同规定允许合同价款调整的情况,在甲方审批任何增减款项后,应对合同价款予以相应的调整。

  (2)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因素造成的合同价款增减费用计算方式如下:

  ① 合同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综合单价的沿用原综合单价。

  ② 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按其综合单价计价原则进行综合单价组价。

  ③ 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综合单价的变更调整项目,按照当地现行消耗量定额计算,取费标准依据已有工程量取费标准为准。其中:人工单价依据已有工程量中相应专业的人工费计算;主要材料单价参考施工期《株洲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中的预算价格确定,造价信息中无单价可查的材料必须报发包人预算部进行审核确认,否则以发包人预算部测算的单价作为结算依据。

  (3)本合同签订后无论预期的市场价格的涨跌、汇率的变动、国家与地方政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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