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电话:
乙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及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下,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条件如下:
一、购销产品
甲方向乙方购买安防监控系统一套。(规格详见附表)
二、产品价格
器材总价人民币¥10500元(线管费用由安装照明电路方承担),计大写壹万零伍佰元整,含安装调试及运输费用。(乙方负责提供发票)
三、货款结算
合同生效后,乙方将所需设备产品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甲方付给乙方设备费用¥8000 整,按装完成可正常使用后,甲方应支清剩余款项。
四、售后服务
1.甲方在正常使用的条件下,摄像头自投入使用之日起一年内,如产品出现不能正常工作时,乙方应免费及时维修(人为天灾破坏除外),以保证甲方整个系统的正常使用,硬盘保修期三年,显示器保修期三年,电源线路保修期三年,ups保修期一年。
2.在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安防监控系统的过程中,乙方免费负责该设备的.调试、维修、备件供应、技术咨询
五、违约责任及争议的解决
1、 甲、乙双方如未按合同履行自己的职责须分别承担各自相应的责任。因执行本合同引起的一切争议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通过向原告所在地法院诉讼。
2、如甲方未能按照合同条款三,按工程进度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甲方须另加应付款项的百分之五/ 每天的逾期违约金作为乙方的补偿;乙方并有权利暂停工程的施工,待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工程款和逾期为约金
甲方已付金额不足乙方所供设备款时,乙方有权收回所供设备,并由甲方赔偿乙方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3、如出现监控设备不能正常工作(不可抗力除外),甲方电话(短信)联系乙方后,乙方48小时内必须上门维修,如乙方未上门维修,造成甲方货台货物丢失,所丢货物款项由乙方全额承担。
六、甲方不提供作业设备,乙方在施工中要注意安全,如违规操作,所造成后果由乙方承担。
七、本合同未提到事项甲、乙双方须签订补充协议(双方盖章后有效)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下列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中未列及之条款,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十.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保留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