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库参考

2021-06-10 合同范本

  篇一《xx》中国大陆范围独家许可协议

  本游戏独家许可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xx(以下简称“甲方”)与广州市家庭医生在线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于 2015 年 x 月XX日在广州市越秀区签署。

  甲方:

  地址:

  公司电话:

  联系人:

  手机:

  邮箱:

  乙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邮箱:

  鉴于甲方自主研发了一款名为《xx》的手机网络游戏软件,并享有该软件的全部著作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可向全球任意第三方授予该款软件相关权利。

  鉴于甲方同意将《xx》在许可区域内的出版发行权和运营权独家授权给乙方,许可区域为中国大陆地区,该手机游戏软件的可运行环境为安卓系统、iOS系统或其他智能手机操作系统。

  第一条:定义

  本协议中,相关术语具有下列含义:

  1.1 “本协议”:指本游戏在许可区域内的独家许可协议。

  1.2 “游戏独家许可授权”:指甲方作为游戏及其衍生产品在全国范围内的全部知识产权和所有权的拥有者,同意授予乙方在协议区域和3年协议期限内独家运营 《xx》手机游戏在全国范围排出任何第三方包括甲方自身的安卓系统、IOS系统和其他手机系统版本的专有权。且甲方不得将本游戏在授权地区内再授权给第三方或自行发行。甲方在协议期间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游戏的核心源代码,美术素材等与产品相关的所有资源向第三方进行泄露扩散,不得在游戏整体系统上使用替换美术资源等类似行为进行再次发售,如发生以上情况及类似情况,甲方应返还乙方已经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游戏产生的收益分成,并全额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游戏独家许可授权”包括但不限于:

  1.2.1独家运营:在协议期限内,甲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授予乙方在协议区域内安卓系统、IOS系统和其他手机系统出版、运营、推广、发行、分销、销售游戏的许可权,以及授予乙方的分销商和最终用户在协议区域内从事游戏服务的许可权。该许可权是独家的、专有的和不可转让的并排出除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包括甲方自己。

  1.2.2 架设游戏服务器:甲方在协议期限及协议区域内,自费采购符合游戏要求的软件及

  IDC资源、搭建符合要求的软硬件环境,以便甲方安装服务器端程序。

  1.2.3 市场推广游戏:乙方在协议期限及协议区域内,拥有对游戏进行广告、销售和其他推广行为的权利和义务。

  1.2.4 发行游戏:指在协议期限及协议区域内,乙方从事游戏的客户端发行。

  1.2.5 销售游戏时间、游戏道具等虚拟产品、开发与在线游戏销售相关的在线付款途径:在协议期限及协议区域内,乙方拥有对游戏通过游戏时间和/或游戏道具进行销售和收费,以及发展第三方作为销售渠道和付费途径的权利和义务。乙方拥有对游戏时间和/或游戏道具进行销售和收费的自主定价权。

  1.2.6 独家使用标识:在协议期限及协议区域内,使用与游戏相关的信息、形象、商标、游戏名称和产品标识(以下简称“标识”)的独家许可权,该许可应包含在协议区域内与游戏相关的全部权利。该许可权是独家的、专有的和不可转让的并排出除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包括甲方自己。

  1.3 “协议区域”:中国大陆地区范围内的游戏推广渠道,(不包括港澳台地区)。

  1.4 “游戏”:指《xx》手机网络游戏安卓系统、IOS系统和其他手机系统版本和其他手机系统版本软件程序及其补丁的最新版本,软注登记证号是。

  1.5 “用户数据和用户数据库”:指乙方通过运营游戏而获得的最终用户个人信息、用户帐号、支付历史记录等数据。用于存放以上用户数据的数据库称为用户数据库。用户数据的所有权由乙方所有,甲方拥有该部分用户的查询、知晓权。

  1.6 “游戏数据和游戏数据库”:游戏数据包括最终用户通过使用客户端软件创建的虚拟角色数据、游戏世界中产生的各类虚拟角色、虚拟物品数据等,以及所有与游戏有关的日志数据。用于存放以上游戏数据的数据库称为游戏数据库。

  1.7“最终用户”:指与乙方签定关于游戏最终用户协议的人。

  1.8“知识产权”:指版权(包括但不限于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出版发行权、摄制电影电视权、改编权、翻译权等)、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外观设计专利权、商品商标权(包括注册商标及未注册商标)、服务商标权(包括注册商标及未注册商标)、前述权利的申请权、专有技术、保密信息、贸易和业务名称,以及在任何国家受到保护的类似任何其他权利。

  1.9 “工作邮箱”:指协议双方的代表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就日常工作进行交流和商讨的工作邮箱。邮件内容并不影响本协议。

  1.10 “实际收入”:指乙方游戏用户充值到账后,由渠道商扣除各渠道费用及分成税费的实际金额。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甲方应在游戏合约签约完成当日起的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完整、最新的游戏客户端, 以使乙方能够介入测试,并就产品的合理性进行评估和调整建议。

  2.2 甲方有义务在乙方提出运营需求后7个工作日内,为游戏架设服务器。因购买服务器、操作系统软件、数据库软件、防火墙、带宽、下载等所带来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甲方在架设服务器过程中产生的损失或纠纷与乙方无关。

  2.2.1甲方根据正常运营的实际需求搭建服务器环境,并且为甲方提供授权产品所使用的服务器最高管理员权限。

  2.2.2甲方有义务提供安全保障服务器,包括但不限于:

  2.2.2.1 甲方有义务保障该服务器的硬件正常、与游戏相关的全部游戏服务器、计费服务器的网络连接正常,以及与互联网的连接正常。

  2.2.2.2 甲方承诺该安全保障服务器仅用于收集安全相关的数据,不会主动改变服务器上任何其他数据。

  2.2.3甲方有权利和义务确保服务器和相关游戏的安全,保护游戏免受盗版和黑客攻击。

  2.3 甲方有义务在乙方提出运营需求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游戏市场营销所需的相关数据及资料。这些数据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完成的文本数据、网站材料、游戏介绍数据、游戏海报、美工资源、动画和视频、游戏地图资料、游戏NPC资料和游戏装备资料等。

  2.4 甲方交付给乙方的游戏应符合下列条件:

  2.4.1游戏的客户端软件和服务器端软件必须完整。

  2.4.2游戏的客户端软件和服务器端软件需通过CD或互联网提供给乙方。

  2.4.3游戏的客户端软件和服务器端软件能实现下述功能:在线游戏服务。

  2.4.4游戏的客户端软件和服务器端软件没有重大错误(严重Bug或错误)。

  2.5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具体内容如下:

  2.5.1提供关于购买服务器及为安装服务器所需设备成本和费用的信息。

  2.5.2负责进行测试域内数据中心服务器的初始安装、软件安装、服务器维护,保证游戏可以正常启动。。

  2.5.3在本协议期限内,提供游戏错误或逻辑错误修正的技术支持。

  2.5.4有关互联网和游戏服务器安全的技术咨询。

  2.5.5甲方收到乙方有关游戏版本合理性的意见后,甲方应当予以尊重并尽快协商执行。

  2.6 除本协议另有明确规定外,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适当的游戏玩法、线上运营活动的支持,包括但不限于制作特定场景、特定任务、特定人物、特定活动、特定装备等。然而乙方应提前递交书面申请,甲方将在评估后提供解决方案。

  2.7游戏运营期间,甲方不得通过技术手段非法套取游戏中的虚拟货币及道具,通过出售虚拟货币及道具套现。

  2.8甲方至少每个月提供一次运营活动和游戏内容的版本更新补丁,更新内容由甲乙双方协商。

  2.9甲方保证对所提供的合作网络游戏产品(包括著作权、技术、文字、图片、数字或字母组合及视音频内容等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内容)享有合法有效的知识产权或经合法授权,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电信运营商政策以及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的情形。如因上述违规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全额退还乙方所付游戏收益分成,并赔偿因此给乙方带来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诉讼费、赔偿第三方的费用等。

  2.10甲方有义务为协议游戏办理合法运营所需资质(包括但不限于版署游戏版号和文化部游戏产品备案),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2.11甲方协助乙方提供客户服务支持,主要协助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游戏内设定客服信息引导、协助乙方客户服务的游戏内问题解答等相关工作。

  2.12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准确的数据查询后台(甲方必须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如有扣量等假数据行为,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以便乙方能随时掌握该产品的详细收入数据,与合作运营商官方后台进行对账事宜。

  2.13甲方有为游戏的销售而开发在线支付系统的权利与义务。且甲方负责游戏运营过程中,游戏运营计费通道建设所需的SDK(包括但不限于合作渠道的计费SDK、登录认证、统计等SDK)的搭建。乙方协助提供各合作渠道的接入参数以及接入文件,配合甲方的接入配合工作。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1协议期间,乙方提出修改游戏BUG,甲方应在3日内修改完毕,并提交给乙方确认。

  3.2乙方有义务根据本协议的约定为甲方提供完整、正确、合法的推广服务,并应在合作 游戏专题页面内充分展示合作游戏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相关介绍、新闻和宣传 活动等等,并保证上述内容的实时更新。

  3.3乙方不得利用甲方名义从事本协议约定以外的其他任何事项,亦不得从事任何有损甲方 名誉和企业形象的行为。

  3.4乙方保证不对甲方产品进行反向工程、反向编译或反汇编,不得破坏其完整性(包括程 序代码、数据等),不得删除其上的有关甲方版权的说明或申明等信息,且不对甲方软件的 数据进行任何形式的抓取和收集;乙方保证不通过使用加壳、衍生等任何手段,打包、变造、 变更甲方提供的产品和业务,或通过其他第三方产品和业务调用、启动甲方提供的产品和业 务,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3.5乙方保证对乙方渠道拥有合法的权利或者得到相关权利人的许可,能够用于本协议约 定之合作。同时,乙方应自行负责推广过程中的安全和合法性,保证推广方式的合法性,不 进行任何虚假宣传,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在先权利。如有需要得到相关部门许可的,应事先 得到必要的许可。否则因此引发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 应予赔偿。

  3.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协议约定的全部或部分授权转让或分授权给其他任何第三 方,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

  3.7乙方负责合作游戏的游戏内容相关的客户服务工作并承担因此所需的成本。甲方应就合 作游戏的游戏内容相关的客服工作向乙方提供充分、合理的支持,并在合作用户就合作游戏 的游戏内容问题向乙方要求客服或咨询的,甲方及时向合作用户提供乙方的客服联络方式或 协助合作用户与乙方客服人员取得联系,甲方无义务解决游戏内容的客户服务问题,但有支 持和引导用户解决客户服务问题。

  3.8 乙方在协议期限内,有权利和义务按照本协议第1.2条的详细规定,对游戏进行出版、发行、推广、分销、在线服务等。乙方应承担运营所发生的全部市场宣传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媒体广告费用、公关费用、促销材料(点卡、海报等)费用、当地交易会中的产品推广费用以及其它必要费用。

  3.9 乙方应使用甲方提供的全国统一公司中国名称、游戏中国名称、公司标识、商标、网址及相关具体组合。乙方有权将游戏名称改为适合协议区域当地情况的名称,但应当提前书面通知甲方。

  3.10乙方在确定游戏运营(包括但不限于虚拟产品、游戏内道具、网上CD-KEY等数字化产品的销售;游戏光盘、衍生物品等实物产品的销售;游戏内广告等)的销售价格时,需提前十个工作日对甲方进行书面通告。相关文件将作为本协议附件予以保存。

  第四条:分成和结算

  5.1 乙方向甲方支付分成如下: 本协议游戏产品(安卓和IOS越狱分成)当月流水低于200万及以下的部分分成为,双方获得用户充值扣除渠道费和通道费乘以相应的比例具体公式如下:

  甲方应得收入=(总流水-渠道分成(指渠道扣除的分成,渠道支付等费用)-税点)×

  乙方应得收入=(总流水-渠道分成(指渠道扣除的分成,渠道支付等费用)-税点)×当月流水超过200万以上的部分即分成为,双方获得用户充值扣除渠道费和通道费乘以相应的比例具体公式如下:

  甲方应得收入=(总流水-渠道分成(指渠道扣除的分成,渠道支付等费用)-税点)×

  乙方应得收入=(总流水-渠道分成(指渠道扣除的分成,渠道支付等费用)-税点)×本协议游戏产品IOS正版分成,双方获得用户充值扣除渠道费和通道费乘以相应的比例具体公式如下:

  甲方应得收入=(总流水-渠道分成(指渠道扣除的分成,渠道支付等费用)-税点)×30%

  乙方应得收入=(总流水-渠道分成(指渠道扣除的分成,渠道支付等费用)-税点)×70%

  5.2结算流程:

  5.2.1游戏正式商业化运营后,针对游戏的实际收益,乙方应在运营商对账及支付款项完成后立刻书面通知甲方,并提供该月营运报表并载明营运收益及甲方应得收益分成等数据。甲方核对无误后,开据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向乙方请款。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正式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甲方所的款项。

  5.2.2如甲方提供的是税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乙方有权在应付给甲方的金额中扣除3%的税费损失;如提供的是普通发票的,乙方有权在应付的甲方的金额中扣除6%的税费损失。

  5.2.3 游戏一旦停服,涉及到用户退款,将按照双方分成比例做出相应的退款。以实际退款数据统计为准。

  甲方指定的许可使用费和分成应汇至如下银行帐户:

  户名:

  开户行:

  篇二:《软件销售合同模板》

  合同编号:

  软件销售合同

  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XX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年月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软件销售事宜,秉着平等友好、互惠互利、充分协商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定义

  1.“合同”系本合同,包括所有的附件和构成本合同的其它文件;合同附件与主合同均具有法律效力。

  2.“产品”系指乙方所开发的,满足本合同技术要求的软件。

  3. “软硬件环境”系指本产品上线运行所需要的场地、计算机硬件、配套软件、数据库、网络设备等相关条件的配置及建立。

  4. “验收”系指双方确认乙方在合同项下的工作成果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行为。

  5.“关键里程碑或阶段性工作”系指需求确认、安装、上线、验收等相关工作。

  6.“工作日”系指中国大陆法定工作日。

  7.“合同金额”系指根据合同约定,甲方应付给乙方的款项。

  8.“上线”系指本产品通过测试,经双方认可后投入使用。

  9.“维护期”指乙方按照维护协议或条款对其提供的产品进行运行维护的周期。

  10.“质保期”指从本合同对应产品上线之日起乙方对该产品进行免费维护的期限。

  二、合同标的及金额

  (本报价仅限附件约定需求内容,如有新增个性化需求,双方另行协商或按照____万元/人月进行结算。)

  三、产品技术要求

  满足_______产品应达到的技术指标和参数,详见合同附件。

  四、双方权利与义务

  1. 乙方

  (1)乙方应配合甲方确定产品需求,根据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完成产品交付。

  (2)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产品交付运行所需的软硬件环境。

  (3)乙方应配合甲方对产品进行调试与安装,以确保软件的正确安装与使用。

  (4)乙方指定项目经理全程参与项目并处理有关事宜,定期向甲方汇报合同履行情况,协助甲方对产品或项目进行验收,与甲方共同保障本合同预期目标的实现。

  (5)负责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使用培训。

  (6)乙方应按约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

  2. 甲方

  (1)甲方应负责提供产品需求说明,配合乙方确定产品技术说明、技术规范要求与产品描述,向乙方提供为保证本合同项下产品正常交付而需使用的信息、数据、资料。

  (2)甲方应提供乙方产品所需的软硬件环境,确保满足乙方软件运行环境的需求,并为乙方提供便利的工作条件。

  (3)在产品安装调试时如牵涉到第三方的配合,甲方负责协调第三方的配合工作,以确保产品的顺利安装和正常使用。

  (4)甲方应负责产品或项目的验收。为便于乙方项目管理需要,甲方应配合乙方对项目的完成情况即每一关键里程碑或阶段性工作进行签字或盖章确认。甲方应在乙方提出有关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如届满未予回复或无约定理由未予确认的,则视为确认。

  (5)甲方授权其项目经理(联系方式:)对相关报告及验收文件进行签署,甲方项目经理在相关报告、确认单及验收文件上的签字具有甲方确认的效力;甲方变更项目经理的,应在上述变更前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6)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合同金额。

  五、支付或结算方式

  1. 本合同总额: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圆) 2. 报酬支付方式及时限

  (1)合同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50%,即人民币______元(大写:圆)。

  (2)产品安装完成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付清合同总额的20%,即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圆)。

  (3)产品上线完成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付清合同总额的20%,即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圆);非乙方原因未进行上线的,甲方亦应付清前述款项。

  (4)产品验收完成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付清合同总额的10%,即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圆)。

  3. 乙方账户信息

  公司名称:XX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行分行 账号:XXXXXXXXXXXXXXX

  六、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在甲方确保满足合同第五条的要求并支付首笔款项后,通知乙方派人安装;乙方应及时响应,向甲方派遣经专门训练的工程师去甲方机房现场安装调试。

  七、验收方式

  乙方提出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根据双方约定的验收标准,甲方组织双方以现场测试方式进行验收,并由甲方签字或盖章确认;若甲方在上述期限内未组织验收或无约定理由拒不确认的,则视为产品验收通过。 八、产品维护及升级

  1、系统实行有偿维护。在系统安装、调试完毕并上线后即进入质保期。乙方提供月的质保期,质保期满后如需乙方继续提供维护服务,甲方应在质保期满前1个月,就该系统的维护与乙方签订技术保障协议,收费标准:元/年。

  2、若乙方产品在结构、平台、功能上有重大变化的升级,其升级费用由双

  方协商,乙方承诺提供优惠的升级费用和良好的服务。

  3、乙方总部提供7*24小时不间断的电话咨询及远程登录服务。

  4、乙方不定期组织用户培训班,培训有关软硬件集成方面的实际操作规程及技术发展的最新动态;乙方届时将培训事宜以书面传真(或E-mail)形式通知甲方。

  九、禁止招聘

  1. 在甲乙双方存在合作关系及合作关系终止后一年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雇佣乙方聘用或曾经聘用的员工,或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除非该员工已从乙方离职届满两年。

  2. 乙方如发现甲方违反上述约定,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停止违约行为,并按甲方所违约雇佣或录用的员工岗位、级别和数量支付相应违约金。若甲方违约雇用或招聘乙方普通员工的,甲方须向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为违约雇用或招聘的人数乘以10万元;若甲方违约雇用或招聘乙方管理人员(工程项目经理、实施主管、技术骨干等),甲方须向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为违约雇用或招聘的人数乘以30万元。

  十、保密义务

  1.乙方郑重承诺,不会将在双方合作过程中了解到的有关甲方产品情况等商业秘密,以任何形式透露给第三方。

  2.甲方也不能将本产品所涉及的设计思想、产品结构、技术文档等技术资料转让、销售、赠送或泄露给第三方。

  3.甲乙双方应保守在合作过程中获悉的`对方的技术信息与经营信息,该义务不因本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而消灭。

  4. 本合同项下的“商业秘密”是指:

  (1)与项目有关的任何协议、往来传真或邮件;

  (2)客户资料、未发布产品、商业计划、行销信息、投资信息、财务状况、图纸、技术诀窍、计算机程序、源代码、研究方案及其他资料;

  (3)在披露之时或之前,披露方以文字或标识指定为商业秘密的信息及文件;

  (4)其它符合法定商业秘密构成要件的信息。:

  篇三:买卖合同范本(通用合同)

  买方:(简称甲方) 卖方:(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法就甲方 项目部购买乙方 的相关事宜达成本合同条款,供双方遵守。

  第一条、 产品名称、产地、品牌、规格、颜色、材质、数量、单价

  第二条、产品质量标准及保修

  2.1产品的质量按国家相关质量标准执行,乙方保证产品符合环保标准及要求,并符合国家有关有害物质排放的相关标准、规范,同时应符合甲方对该产品的特殊要求: 。乙方对产品质量负完全责任,保证安装、使用后能够通过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的验收。

  2.2乙方对产品的质保期为:年,自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之日开始计算,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到现场进行免费维修或做更换处理,逾期按每天 元累计计算违约金。

  第三条、计量方法

  以乙方根据甲方通知实际交付的数量为准,由甲方总库、分库库管员和采购人员 共同验收签字确认。双方约定误差在内。 第四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由乙方按国家规定标准包装,如无相关标准按双方约定的有利于保护产品的方式进行包

  装,包装物由乙方负责供应,不回收。双方约定的包装物和包装方式为:

  第五条 交货地点、方法及期限

  5.1交货地点为甲方工地现场指定地点。指定地点即: (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通知乙方将货物运到其他地点交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但甲方应在交货前24小时内通知乙方)。标的物所有权自交货时转移至甲方。

  5.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方负责送货;

  (2)乙方负责委托第三方运输,甲方负责运费;

  (3)甲方自提自运。 5.3货物装卸采用第 种方法执行:

  (1) 乙方负责装卸;

  (2)乙方负责装、甲方负责卸;

  (3)甲方负责装卸。 5.4交货期限:

  双方约定乙方在 年月 日前交货,或按甲方通知的时间、规格、数量、品名交货,但甲方应提前小时通知乙方。

  第六条、交货和结算凭证的特别约定

  6.1 交货时双方应做好书面记录,明确品名、数量、质量、规格等货物基本情况及交货时间、地点,相应送货单必须由甲方相应的总库、分库库管员和采购人员、项目经理共同签字认可,并由乙方完善相关结算凭证的审批手续,在甲方财务部挂帐后方有效,否则视为乙方未履行交货义务。甲方总库 、分库库管员 和采购人员 。

  6.2乙方委托 (身份证号码: )作为结算凭证的经办人,受托人在结算凭证上的签字行为,视为乙方确认。

  6.3材料交付验收程序:

  6.3.1每次送货后,必须使用乙方提供的经双方认可的送货单,并由乙方委托人员在送货单的结帐联上签字确认送货数量,甲方库管人员才予以验收。若乙方实际送货的数量比送货单上明确的数量少,则乙方此前所送的每批次货都应按扣除本次差量为双方的实际结算量。乙方每发生一次差量,还应按本协议第10.7条约定向甲方承担违约金。

  6.3.2 乙方须在送货后五日内凭甲方认可的送货单、材料入库验收单到甲方开具内部结算付款凭证作为结算依据之一,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当次货款。乙方从送货单开票之日起90日内须完善甲方审批及财务挂账手续,否则该送货单自动失效,并视为乙方放弃收取该笔货款的权利。若甲方有关人员故意拖延相关结算单据的签字时间,乙方可及时函告甲方,甲方应予以及时处理。

  6.4乙方明确地知道,甲方任何工作人员 (包括但不限于施管人员、项目经理、处长、库管员等)任何时候以甲方或甲方相关项目部的名义向乙方出具的欠据、收据、承诺及其他任何经济法律文书等,必须经甲方分管、主管领导审核确认后,并在5日内到甲方加盖公章方为有效,否则无效,由此产生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七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7.1产品的价格,以双方约定的为准。 7.2货款结算与支付: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次,按甲方财务制度和下表约定结算支付款项,并以乙方到甲方办理完各项审批手续之日为付款起算日。

  第八条、验收和封样约定

  8.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当提供相关样品由甲方总库和乙方经办人共同确认后进行封。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检查到乙方的货物与封样样品不一致的,乙方按本合同

  10.2条承担违约责任。

  8.2双方按国家规定的方法及本合同约定的标准验收,双方交接时只对数量、包装、外观等进行验收,质量、规格、型号等以国家相关部门检验为准或者以安装、使用后相关部门验收为准。

  第九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9.1包装不符合约定或者破损的,则由双方开箱检查,检验产品是否有损坏,如有损坏,则由乙方更换。如当时不能发现问题的,则在今后发现情况后,甲方有权随时提出异议。

  9.2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十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0.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 %的违约金,因此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损失(含延误工期、业主索赔损失)。

  10.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由乙方负责退货、更换,并从合同约定交货之日起至更换后产品符合约定之日止按逾期交货承担违约责任。如甲方要求退货的,乙方除按甲方通知的时间退还已经支付的货款外,还应按已付货款的20%支付违约金,乙方未能按时退还货款的,还应按同期银行逾期付款利息承担违约责任。

  10.3乙方逾期交货的,按每逾期一天 元累计计算并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其他损失(含业主索赔等损失)。

  10.4乙方对产品质量负责,如因产品质量原因造成甲方及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10.5乙方保证所交产品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冒充合格产品,甲方在任何时候发现上述情况,有权随时要求乙方退货、更换,并按本条2款承担违约责任。若已经安装或使用的,乙方还应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包含返工、业主索赔等损失)。

  10.6安装或者使用后,因乙方产品原因不能通过相关部门验收的,视为乙方产品质量不合格,由乙方按本条第2款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返工及业主索赔等损失。

  10.7乙方应当按供货量如实报量,若乙方虚报供货量的,由乙方按向甲方虚报量货物价值的20倍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第十一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经甲方确认,允许按(1、4)项执行:

  (1)延期履行;

  (2)部分履行;

  (3)不履行合同;

  (4)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免予承但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其它约定条款

  13.1交货时,乙方应提供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及相关使用说明等,否则,视为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合格。

  13.2乙方收款时,应当出据合法有效并符合税务机关要求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暂停付款。

  13.3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应该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其他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5 天内付清,否则按同期银行逾期付款利息承担责任。本合同所约定的损失包括因产品原因引起的业主索赔等。

  13.4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3.5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按本合同约定的地点、电话联系,各种通知以电话联系的,自电话接通之时为送达;以信函联系的,自信函发出后三日为送达。

  13.6凡遇规格与合同不符,应当另行以补充条款执行。

  第十四条、廉政合作

  14.1乙方不得宴请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赠送实物、现金或礼券。

  14.2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现乙方工作人员有任何向甲方工作人员行贿行为,均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通报甲方。

  14.3乙方有责任接受甲方对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廉洁合作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

  14.4乙方工作人员有义务就甲方工作人员任何形式的索贿或受贿行为及时向甲方举报;如乙方向甲方工作人员行贿,或甲方工作人员向乙方索贿,乙方满足其要求且并未向甲方举报的,一经查实,除追回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外,乙方同意在本合同总价款的基础上减少 10%后作为甲方应付货款,并由乙方对知情不报人员进行相应处罚。

  14.5如因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贿赂甲方工作人员,被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甲方有权取消或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并只按合同总价款的50%办理结算。

  第十五条、本合同所有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均完全理解并知道其真实意思。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时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约定按附件中所列的结算单据办理结算,附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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