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男女老少都可能需要用到协议,协议对双方的事务履行起到积极作用。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协议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合伙协议书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合伙协议书 篇1
甲方:____________,男/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出生,现居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街道________号,身份证号码:;
乙方:____________,男/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出生,现居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街道________号,身份证号码:;
丙方:____________,男/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出生,现居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街道________号,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就________养殖项目一事,达成一致,签订如下合伙协议:
一、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________养殖项目(或合伙组建的项目名称,如________养殖有限公司)。
二、合作时间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三、合作宗旨
互惠互利、真诚合作、各尽所能,风险共担。
四、合作方式:
本项目共出资________元,其中:
甲方出资________元,其中以现金方式出资________元,以个人劳务形式出资________元,占总股金的____%;
甲方出资________元,其中以现金方式出资________元,以个人劳务形式出资________元,占总股金的____%;
甲方出资________元,其中以现金方式出资________元,以个人劳务形式出资________元,占总股金的____%。
五、各方的职责和任务:
(一)甲方职责:
1、负责产品销售;
2、负责及时催款、结款;
3、……
(二)乙方职责:
1、负责开办所需一应证件的办理;
2、负责日常接待、外联;
3、负责……
(三)丙方职责:
1、负责全面技术工作;
2、……
六、各方的权利:
(一)甲方
……
(二)乙方
……
(三)丙方
……
七、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合作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2、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3、债务由共同财产承担。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比例承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其余合作人应当按比例在____日内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八、合作期间约定:
1、合作期间,不得退伙,不得转让股份。强行退伙者,出资股金概不返还。除此之外,还要赔偿违约金________元。
2、有其它人要求进伙时,需承认本合同,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3、合伙期间,各方要勤勉敬业,努力完成各自的工作。如有玩忽职守且不听其他合伙人劝阻者,其它合伙人可商议并予以除名,同时向被除名者返还其所占的股金(以现金方式结算)。
九、合作的终止:
合作期届满;
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
其它外部原因导致合作中止(如法律法规、市场原因等)。
十、其它约定事项 :
1、未尽事宜,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的效力。
2、如有疑议,三方协商处理解决。如解决不成,提请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3、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____份,三方确认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
(公证人或中间人、见证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伙协议书 篇2
福乐多超市游乐园合作协议
甲方:
甲方代表: 身份证号码: 乙方:
乙方代表: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提供家运天城福乐多超市内(收银台出口对面)场地,室内面积一共 平方,由乙方在现有的游乐设施的基础上增加设备自行投资开发游乐项目(包括:游乐设备及游乐场内冷饮、食品店)。
2、双方合作时间为年月日起至月日止。合作期满双方合作愉快可继续合作,续签合作协议。乙方不愿意退出,乙方有优先合作权利。
3,甲方负责免费提供现有的游乐设施及场地,并增加消防通道旁边的仓库给乙方开发使用。
4、在双方合作期间,新增加的儿童游乐设施投入由乙方负责承担,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另招他人投资游乐项目,合同期满后,甲方的设备归甲方所有,乙方后期购买补充的设施由乙方所有,折旧费各自自行承担。
5、甲方供乙方使用的场地要做到“三通一平”即电通、路通、水通和场地平整,乙方所需项目建成后(在运营期间,甲方应保证水电需求),项目间的通路、绿化、消防设施等工作由甲方负责。
6、甲方在整体对外宣传中,要把乙方的项目一并做好对外宣传(包括网站
宣传、折页宣传、营销宣传等),不得向乙方收取任何费用。
7、甲方提供的场地为园区内部闲置地招租合作,乙方不再负担其它费用(如工商、税务、物业管理等)。
8、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1)乙方所安装的游乐设)备均为国家相应机关检验合格产品。
(2)乙方在游乐项目的经营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遵守园区的各项规章制度。场内所有游乐设备要配专业人员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消除事故隐患,如发生安全事故及人身伤害所引起的经济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3)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设备的安全规程操作,爱护园内公共设施,做到遵纪守法文明经营。
(4)乙方在经营期间应按时交纳水电费,水电费以园内实际用量核算,按规定时间交付。如不按时交纳费用所引起的后果则由乙方全部承担责任,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9、本合同经营期满,如乙方继续经营,乙方应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书面合同。如乙方不继续合作经营,乙方应提前一个月清空游乐园,乙方所投入的游乐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10、收入分成方式:
(1)、游乐园产生的收入扣除游乐支出(含水电及人工工资、宣传费用、维护后期设备所需的费用),剩余的部分即是利润。
(2)、甲乙双方可得利润分成比例为1:1,即是双方各得纯利润的50%。
(3)、每天的营业额采用双方监督机制,为了更好的运转,每(半月或一
月)现金结算一次(具体双方协商定)。
(4)、甲方收银台指定专人开出收据(二联),甲方保管现金和发票第一联,乙方凭发票第二联放人进场,半月后双方凭收据结算,支付相应的支出。甲方收银台票据丢失或经济问题由甲方负责。如果乙方遇到结算受阻,乙方可以不经过甲方同意自行收取现金。如果甲方没有违反约定,乙方工作人员不需要收取顾客现金,否则一经发现,扣除当月工资的50%,并予以警告,直至开除。
(5)、后期(开业后)如果乙方引进新的娱乐项目进场,再根据项目的投资成本、出资方式等补充讨论双方利益分成方案。
11、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有未尽事宜或发生争执,由双方协商或由管辖地人民法院议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12、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签订之日生效,即产生法律效力。
甲方:
甲方代表: 身份证号码: 乙方:
乙方代表: 身份证号码:
合伙协议书 篇3
美容院投资合股协议书
合作人:
甲方:姓名 ,性别_ _,年龄_ _,身份证号码_ 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合作,互惠互利,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决定对甲方经营的美容院实行股份合作经营,现定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股经营宗旨
精诚团结,共同发展。
第二条 合股经营项目和范围
工商营业执照登记的项目和范围;共同经营一家高档次的美容院,具体地址为: ;法人:
第三条 合股经营期限
合股经营期限为 年,自年 月日起,至 年 月日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 总股本:甲乙双方协商,根据目前市场状况和该店的发展角度考虑,决定首期对该美容院的总股本投入为 万元;合股经营期间各合股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同终止时,各合股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2. 股权分配:经协商,决定甲方为控股方,股权占总股份的%,投资金额为 万元;乙方为参股方,股权占总股本的%,投资金额为 万元。利润分配及后续投入均以此为依据。
3. 入股形式:甲方以该美容院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形式和现金形式注入,乙方以现金注入;该店的所有权归双方共同拥有。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总则:该美容院一切的盈利,亏损,赔偿按股份比例来分配与承担。
1.盈余分配:每月进行一次核算,按比例以现金方式分配;双方可协商留有一定的资金用于发展该美容院。
2.债务承担:合股债务先由合股财产偿还,合股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股人的合股协议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股、退股
1.入股:①需承认本协议;②需经全体合股人同意;③执行协议规定的权利义务;④随着本美容院的成长和壮大,美容院股东的股份不发生变化。
2.退股:①在合作期间双方在两年之内不得撤股,两年后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股,美容院合股期足两年后退股,在退股时按原始入股股份的70%实施,三年则80%,四年则90%,五年则100%。②如有一方强行对方撤股,结算之日必须返还对方投资本金及股份该得利润;③退股需提前二个月告知其他合股人并经全体合股人同意;④退股后以退股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股给合股人造成损失的,在视为无效的同时还要给予赔偿;⑥如股东没有违反合作规则,任何一方没有权力要求另一方退股。
第七条 合股负责人及其他合股人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合股负责人。其权限是:①提出和制定合股事业的发展方向和实施策略;②提名、任务日常经营管理的干部人选;③制定和提出主要的管理制度;④制定和提出各项主要经济政策;⑤定期或不定期召集合股人会议;⑥对合股事业进行日常管理。(主外)
2.乙方的权利:①参予合股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股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③检查合股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股重大事项(重大投资决策,重大政策调整,发展方向的确立,重大人事的表决)。(主内)
3.合股人的义务:①维护共同的利益,宣传合股事业;②努力奋斗,全力以赴,共创合股财富;③服从各项决议,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起表率作用;④以诚相待,求大同存小异。
第八条 财务管理
1. 在本美容院当职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实行工资制,股东或股东代表在上班期间给予本美容院统一制定的工资标准统一支付工资:在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3月1日期间,工资为每月人民币元整,工资为每月人民币 元整;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3月1日,工资为每月人民币 元整,工资为每月人民币 元整;20xx年3月1
日至20xx年3月1日,工资为每月人民币 元整,工资为每月人民币 元整。注:工资为固定工资,双方均不拿业绩提成和手工费;
2. 统一财务支出,一方因公事支出必须经另一方股东或股东代表签字确认方可凭票实报实销;私事费用、私人开支、其它股东或股东代表不知情的公事相关费用一律不予报销;公事报销、进、销、存、所有相关业务收入、支出费用做帐必须凭原始单据、凭证方可报销做帐,帐目必须做到日帐日清,以备股东随时查阅;股东一日对帐目一小查,一周一盘帐,一月一结算,一季度一分红。
3. 有关本美容院发展性决策、大的财务动用,必须经两方最高直接股东协商决定同意并签字认可方可有效执行;在分红之前如一方股东私人有急事要借用本美容院帐上的钱款,必须经另一位直接股东同意签字认可,方可有效借用本美容院帐上的钱款;但总借款额度不得超过总余额的5%,否则不允许借用本美容院帐上的钱款;以免美容院发生资金周转不开的事情,(如果两方股东都要急用钱经商议两方股东同意并不影响美容院正常营运也可以适当分红);
4. 如本美容院经营盈利则按股东实际持有股份来分红;如本美容院经营亏损则按股东实际持有股份来承担亏损金额及相应责任;本美容院全体股东每个季度末对本美容院财务状况及帐上现金、现金流、备用金进行一次盘点,如有误差管理相关事务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全全承单误差部分;
5. 如本美容院发展需要、或融资新增股东必须经原创两方股东协商签字方可执行,两个以上股东合作的情况下有关本美容院发展性决策、大的`财务动用必须经过股东大会通过,股东大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通过决议,方可执行,否则视为无效处理;
6. 本美容院已成立,在管理方面大家齐心协力,每位股东或股东代表都有这个责任和义务,对于经济方面经两方股东商议,由甲方的名义对美容院相关证件及硬件注册、银行帐号开户,管理所有现金、备用金及银行开户帐号密码。乙方则负责做好现金流水帐,并负责财务、采购事宜,及管理美容院的全面运作及销售工作;负责保管美容院所有财务进出单据、报销单据,员工工资等帐务必须经两位原始股东进行审核签字方可有效做帐。本美容院还应做好应付帐、库存帐等。
第九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股人同意,禁止任何合股人私自以合股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股人,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股人在本地区经营与合股竞争的业务。
3.针对个人言行违背合股事业,干扰合股经营的正常秩序。
4.合股人禁止在合同期内私自开别的店面,如果独立经营开店需撤股,且不得在本店附近区域开店,不得带走本店的客人。
5.如合股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股实际损失赔偿。
第十条 合股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股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股人同意终止合股关系;③合股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股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股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进行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股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股人出资多少,先以合股共同财产偿还,合股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股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一条 纠纷的解决
合股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股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二条 本协议由全体合股人签约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股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合股人:__________(按手印) 合股人:____________(按手印)
签约日期:年月 日
合伙协议书 篇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合伙企业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协议。
第二条 合伙企业是由普通合伙人组成的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三条 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全体合伙人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 本协议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
第五条 合伙企业名称:
第六条 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
第三章 合伙企业的目的与经营范围
第七条 合伙企业的目的:通过合伙,将有不同资金条件和不同技术、管理能力的人或企业组织起来,集中多方力量共同从事经营活动,相互弥补各自的缺陷,实现一方在一定期限内难以实现的经营目的,分享经营所得。
第八条 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注: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填写,但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合伙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可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于全体合伙人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 合伙人的姓名(名称)、住所
第九条 合伙企业由 个普通合伙人共同出资设立,其中自然人合伙人 个,法人合伙人 个,其他组织合伙人 个。(提示: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事业单位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普通合伙人姓名或名称 住所
第五章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第十条 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评估作价的方式为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注:也可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于 年 月前办理。
经评估或协商,合伙人的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缴付期限如下: 单位:万元。
姓名或名称 出资额 比例 出资方式 缴付期限
(注: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劳务或其他财产权利等)
合伙人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或者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但是应当于全体合伙人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变更登记。
第六章 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第十一条 合伙企业的利润、亏损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每 年结算一次。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本协议规定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七章 合伙事务的执行
第十二条 委托 个合伙人(作为合伙人的法人、其他组织执行合伙事务的,由其委派的代表执行)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每季(半年、年)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
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十三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本协议对合伙企业的表决办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注:此办法可另作约定,如公司股东按出资份额行使表决权)。
第十四条: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注:本条可另作约定)
第十五条 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可另作约定或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除外)。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
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可另作约定);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时,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其他合伙人未购买,又不同意将该财产份额转让给他人的,应当为该合伙人办理退伙结算,或者办理削减该合伙人相应财产份额的结算。
第八章 入伙与退伙
第十七条 新合伙人入伙,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可另作约定)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可另作约定)。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十八条 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十九条 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二十条 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一条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一)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三)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四)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五)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
第二十二条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四)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 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一)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
(二)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该继承人未取得该资格;
(三)合伙协议约定不能成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
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
第二十四条 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第二十五条 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可另作约定)。
第九章 争议解决办法
第二十六条 合伙人对合伙事项发生争议,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解决。
第十章 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第二十七条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八条 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清算人可以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也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
(一)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
(三)清缴所欠税款;
(四)清理债权、债务;
(五)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六)代表合伙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
清算期间,合伙企业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可另作约定,但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合伙企业注销后,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十一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 合伙人对合伙协议约定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始得执行的事务擅自处理,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条 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或者合伙企业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应当归合伙企业的利益据为己有的,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应当将该利益和财产退还合伙企业;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未按期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或者善意第三人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一条 不具有事务执行权的合伙人擅自执行合伙事务,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二条 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约定,从事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或者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的,该收益归合伙企业所有;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 清算人未依照本法规定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或者报送清算报告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有重大遗漏的,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由清算人承担和赔偿。
合伙协议书 篇5
甲方合伙人姓名: 身份证:
乙方合伙人姓名: 身份证:
店名:(后根据工商注册为准)
店址:(参考租赁合同)
甲乙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遵守合同法相关规定,前提下拟订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伙经营项目美发美容,共同申请营业执照办理健康许可证件。
二人共同拥有对美发店的经营权和使用权(租赁期间内的),甲方主要负责店内管理,产品和技术乙方负责招聘广告宣传,设备采购。
第二条:已存在店铺内设备(后附设备清单)和美发用品材料共计_____万元。
店内年租金为_____万元。共计店总价值为_____万元,合伙期限出资额,甲方以无债务店铺出让股权邀盟乙方合作,共同经营方式。要求乙方出资在_____年_____月号前将_____元现金融资与甲方方式为现金交付,合同生效。合伙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合伙人甲方占_____的股份,合伙人乙方占_____的股份。
第三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甲方负责店内经营,每日统计店内营业状况,绘制营业额表和进货成本表,店内开销须会知乙方知晓,双方信息一致。
1、工资分配:按合伙人在工作中以提成的方式来计算,经双方商议按个人所做营业额的_____%来提成。
2、盈余分配:除去日常开支(水电费),员工工资,奖金后所剩盈余然后甲乙按照股份额来分配。
3、债务承担:如在合伙期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出资比例为据,按比例担保责任承担。
第四条:退伙出资的转让
退伙必需有合伙人认同方可退出,不得在合伙不利时推出,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按照正常经营损失风险进行赔偿。 创业初期的出资充做公用,不得一方未经同意擅自使用。经营运转资金每月盈余以十号为节点存储。甲乙双方如有动用盈余运转资金,须征得对方同意。动用金额不得超过股份比例,年终分红结算当扣除动用金额。
出资的转让:如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股份,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必须经甲乙两合伙人同意,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五条: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六条:合股见证人
经甲乙双方商议决定由第三方_____来做_____的见证人,如以后甲乙共同投资的美发店。
第七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正本一式3份,合伙人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合伙人:
手机:
乙方合伙人:
手机:
见证人:
手机:
合伙协议书 篇6
甲方: (投资与监管方) 乙方: (经营管理方)
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经友好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书。
第一条 合作项目
美食廊会所
经营场所位于: 面积:1004平米
第二条 项目所有权
会所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第三条 项目经营范围
(自用会所、对外承接经营、文化交流及项目运作)
第四条 合作宗旨及合作方式
4.1 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目标共同经营会所业务,甲方提供会所经营的流动资金与场地,乙方负责会所的日常运营;
4.2甲乙双方合伙对会所净利润进行分配,甲方占60%,乙方占40%;
4. 3甲方在会所设财务主管及监事各一名,财务主管主要职责为确保流动资金合理利用,对财务与会计过程管理进行监管。
第五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壹年,自20xx年3月1日起,至20xx年3月1日止。
第六条 出资额及方式
6.1 甲方出资:甲方以货币和场地形式出资,场地出资额伍拾万元整,货币出资额柒拾万元整,作为年度流动资金;
6.2 乙方以劳务形式出资;
6.3 汇款账号:由乙方指定账号:
注:甲方如不一次性全款到位,则以乙方实际到账金额(银行记录)为
凭证。(双方可协商此事)
第七条 双方责任
7. 1甲方责任
(1) 为会所的正常经营提供所需流动运营资金;
(2) 为会所的正常经营提供可能提供的其他帮助和良好的外部环境;
(3) 为会所的正常经营提供符合经营需要的场地和设施设备。
7.2 乙方责任
(1)确定会所的经营策划及市场定位,根据市场调研、会所定位、经营需要,并从高端管理和服务角度出发,对会所的局部功能设置和布局规划及建筑装璜风格、整体文化主题等向甲方提出调整意见;
(2)为会所在添置各种设备、设施、系统、配件、家具、用具、装饰和陈设用品时提供造型、安装、装饰设计和布置方面的指导和建议。并应甲方要求提供购买途径;
(3)会所管理计划
乙方应在介入会所 个月内提出会所管理计划,该计划应是在会所现有情况下的管理调整所需要进行的一切活动。管理计划应包括: —会所人事政策,包括组织架构、编制、工资及福利政策; —市场的定位及价格政策,会所广告、宣传及促销计划; —会所年度经营预算;
—会所年度工作计划
(4)招聘员工
(5)乙方要在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之内负责办理会所经营的合法手续,并在协议规定范围内正常合法经营,不得违约及违法经营
第八条 双方约定的事项
8.1 管理权
(1)有关经营期的如下重大问题,乙方在实施前需经甲方批准:
—会所经营预算;
—会所固定资产的购置预算;
—会所人事架构和年度工资总额;
—会所功能布局的调整;
—会所经营区域和经营项目的调整;
(2)经甲方批准的以上事项和会所日常经营的其他事项,由乙方全权负责实施。为此,乙方应对会所包括人事、物资、经营和管理等项事宜具 有充分的指挥权和决策权。
(3)对于经营管理的不同看法,甲方应与乙方沟通讨论解决,乙方应充分了解甲方的意见和立场,意见合理时,乙方及时有效地作出调整;在不严重影响会所正常经营管理,当双方意见未达成统一之前, 乙方应尊重甲方的意见,对分歧事项暂缓实施,并向双方最高领导反映求得解决;在此之前,除非严重损害甲方利益的紧急情况,甲方一般不采取直接指挥会所员工的方法,影响或干预乙方的管理权限和管理范围,以维护乙方管理权威。
(4)乙方对会所服务人员有任免权。
(5)乙方无权擅自处理甲方任何资产。不得以任何形式以会所名义向第三者进行经济或责任担保。
(6)乙方每月向甲方报告一次会所的经营管理情况。
8.2 经营费
乙方承诺,在保证管理和服务水平的前提下,充分使用和培养合适的人员满足会所岗位要求,以节约会所人力成本。
8.3 安全责任
乙方全权负责在运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例如防火、消防、食品安全等,并对可能发生的以上为题负全部责任。
8.4 禁止行为
乙方不得在会所内进行合同约定以外的经营活动,不得从事非法行为。
第九条 净利润计算方法
9.1 净利润计算方法:除去经营成本、房租分摊,日常开支(购买家具、用具)、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利润分配的重点,甲方占60%,乙方占40%。
9.2 工资、奖金分配:随着合伙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年底将发放奖金,奖金数额根据收入现状和个人贡献经合伙人商议后决定。
第十条、债务、违约责任:
双方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第十一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合伙协议书 篇7
甲方:
乙方:
为了整合优势教育资源,打造教育精品工程,共同发展贵州省织金县教育事业。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在织金县创办一所全封闭、寄宿制民办公助学校。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名称:东方红实验学校
2、学校性质:民办公助股份制学校
3、学校用地
①、学校选址:织金县城郊花红村。
②、征地面积:200亩。
③、征地方式及费用:150亩校园用地由甲方以行政划拨方式提供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年限不低于60年。50亩教工生活区用地由甲方以零收益出让给乙方,甲方负责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并承担办理土地手续的相关费用,乙方以5万/亩的出让费取得土地使用权,该土地使用权年限不低于70年。拆迁、补偿、安置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4、管理模式:设立董事会,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5、办学规模:终端办学规模为学校包括高中、初中、小学及幼儿园,拥有教学班140多个,在校学生总人数6000-7000人。
二、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为学校建设提供优质服务。甲方负责学校用地的四通一平(通水、通电、通路、通讯)及承担所需相关费用;甲方应派专人协助学校成立筹建领导小组,协调有关部门对涉及学校工程项目建设的立项、报建等事项给予特事特办、优先优惠政策,减免有关费用,并对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给予帮助解决;甲方应就乙方申办学校的优惠政策和规范相关职能部门执法行为制定相应的红头文件,简化乙方申办学校办理手续的程序,集中窗口办理,为乙方提供一站式服务。
2、甲方应依法加强教师队伍管理。乙方自行招聘教师,其人事关系、档案可由县从事局人才交流中心代理。教育部门对教师的资格认定、业务培训、职称评审、晋级、评优、教龄计算等与公办学校教师一视同仁。
甲方应允许乙方在甲方各乡镇择优选聘部分优秀教师来校任教,应允许甲方当地名优高中教师来乙方学校兼课,应允许在全县公办学校范围内聘任优秀教育工作者来校担任行政管理。以上人员与乙方签订聘用合同,在乙方任教期间工资由乙方发放,但甲方应当连续计算其教龄和工龄,其离开乙方回原学校,继续享受公办教师待遇。
乙方从外地聘请的教师和乙方投资人及其子弟,其户籍、人事关系愿意转入甲方的,甲方应按照引进人才相关规定,优先办理。
3、甲方应依法加强教育教学管理。乙方学校招生、考试、学籍管理、教研活动、教学评估、校长及师资培训、表彰奖励、学生扶贫助学等纳入全县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等对待。县教育局要加强教育教学业务指导,提升办学水平,教育局在下达教育计划、划定招生范围、拨付教育经费时要
给予公办学校同等待遇。甲方为乙方划定区域招生,并允许乙方跨区域招生。
4、甲方应依法维护乙方办学行为。乙方依法享有办学的自主权,甲方应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干预乙方学校的合法教育活动和正常教育秩序;甲方应严禁对乙方学校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应严禁侵占学校合法的财产和教学场所。
5、甲方应避免重复投资建设。甲方在五年内不再批建同类民办学校;甲方应指定乙方为全县唯一的举办高考补习班的学校,县内其他学校不得举办高考补习班和招收高考补习生。
6、乙方的投资额达到人民币3000万元,甲方应根据毕节行署相关文件中的建立民办教育奖励制度,给予乙方一次性奖励人民币600万元。为支持教育事业,甲方应每年在教育基金中,拨付600万元给乙方,用于高中教师工资补贴。
7、如因政策原因或学校经营不善导致学校无法正常运转,甲方应按成本价收购学校,并给予乙方一定的利息补助。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依法享有与公办学校同等的办学权利。
2、乙方应根据项目投资要求落实建设资金,保证在20xx年8月底落实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的建设资金。
3、乙方按照《东方红实验学校建设进度要求》进行建设,保证20xx年8月前完成第一期建设工程,并于20xx年9月正式开始招生办学。
4、乙方不得在建设中途撤资离场;不能改变土地用途而建设与教育无关的建筑用于商业经营;不得将土地用于出租、抵押贷款或者用于其他担保。
5、乙方要制订《学校章程》报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批,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依据《学校章程》的规定,在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6、乙方学校收费办学按照相关政策,实行收费备案制,甲方允许乙方收费市场化。
7、乙方招聘教职员工要按《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签订用工合同,工资待遇由双方协商确定,应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和办理医疗及养老等社会保险。
8、乙方享有招生的自主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本县户籍适龄儿童就读。
四:违约责任
本协议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违约,否则,违约方承担投资总额(3000万人民币)5%的违约金。
各方因本协议或其他附属文本等发生争议,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未尽事宜
本协议签订后,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签订补充协议,但不得违背本协议的基本精神,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协议效力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时生效。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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