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协议书

2022-05-24 合伙协议书

  在现实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协议,协议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写协议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合伙协议书8篇,欢迎大家分享。

合伙协议书 篇1

  甲方:姓名,身份证号(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姓名,身份证号(以下简称乙方)

  协议签约地点:

  一、概述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项目合伙经营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二、合伙经营范围

  三、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出资额、方式、期限

  甲方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大写元)。

  乙方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大写元)。

  双方的出资应于年月日之前悉数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者,应对应付金额计付银行利息,并以资金形式赔偿另一方由此直接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双方方出资合计元(大写元),为双方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任一方支配时,需经另一方同意。

  五、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盈余分配:甲方享有%盈余,乙方享有%盈余。

  债务承担:由双方合伙经营产生的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偿还时,甲方承担%债务,乙方承担%债务。

  六、入伙、退伙与出资转让

  入伙:承认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同意;执行协议规定的权利义务

  退货:不可在合伙不利时要求退伙;任一方若退伙,应在月之前,应告知另一方,且经另一方同意;退伙后以退伙时财产状况进行结算;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需进行赔偿。

  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并且必须承认本合同,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七、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甲拥有权限:

  义务:

  乙拥有权限:

  义务:

  甲乙双方工作中不得越权操作,且应认真履行应尽义务。

  八、禁止行为

  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九、合伙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甲乙双方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甲乙双方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十、纠纷的解决甲乙双方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其他未尽事宜,本着共图发展的目标,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并进行补充、完善。

  十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即生效。

  甲方:

  (签字、盖章)

  乙方:

  (签字、盖章)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合伙协议书 篇2

  姓名:,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址:,身份证号:

  姓名:,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址:,身份证号:

  姓名:,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址:,身份证号:

  第一条合伙宗旨: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发展

  第二条合伙矿砂驳船名称:

  第三条合伙矿砂驳船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四条合伙期限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伙矿砂驳船的成立时间以海事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为准。

  第五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万元。

  (二)合伙人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万元。

  (三)合伙人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万元。

  (四)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

  (五)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以出资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出资人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特别提示:债务承担部份,各合伙人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新合伙人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矿砂驳船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矿砂驳船的事由。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矿砂驳船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矿砂驳船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矿砂驳船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矿砂驳船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伙矿砂驳船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矿砂驳船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矿砂驳船的合伙人。

  第八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矿砂驳船事务。

  第九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下列事项需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a、处理合伙矿砂驳船不动产或重大机器设备的。

  b、改变合伙矿砂驳船名称或向海事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

  c、以合伙矿砂驳船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的。

  d、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对合伙矿砂驳船进行管理的。

  e、处理矿砂驳船流动资金的。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按出资额的比例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矿砂驳船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合伙矿砂驳船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矿砂驳船相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矿砂驳船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矿砂驳船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合伙企业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矿砂驳船名称继续经营原矿砂驳船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矿砂驳船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自合伙矿砂驳船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矿砂驳船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矿砂驳船所欠税款;合伙矿砂驳船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壹年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矿砂驳船中的财产份额出资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导致合伙矿砂驳船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伙人违反第九、十条规定,应按合伙矿砂驳船实际损失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第十五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书一式四份,合伙人各执一份,见证人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协议书经全体合伙人签名后生效。

  全体合伙人签名:

  签约时间:年月日

合伙协议书 篇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合伙企业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协议。

  第二条合伙企业是由普通合伙人组成的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三条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全体合伙人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本协议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

  第一条合伙企业名称:

  第二条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

  第三章合伙企业的目的与经营范围

  第一条合伙企业的目的:通过合伙,将有不同资金条件和不同技术、管理能力的人或企业组织起来,集中多方力量共同从事经营活动,相互弥补各自的缺陷,实现一方在一定期限内难以实现的经营目的,分享经营所得。

  第二条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注: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填写,但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合伙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可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于全体合伙人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合伙人的姓名(名称)、住所

  合伙企业由___个普通合伙人共同出资设立,其中自然人合伙人___个,法人合伙人___个,其他组织合伙人___个。(提示: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事业单位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普通合伙人姓名或名称___住所

  第五章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评估作价的方式为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注:也可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于___年__月前办理。

  经评估或协商,合伙人的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缴付期限如下:单位:万元

  姓名或名称___出资额___比例___出资方式___缴付期限。

  (注: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劳务或其他财产权利等)

  合伙人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或者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但是应当于全体合伙人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变更登记。

  第六章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第一条合伙企业的利润、亏损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每___年结算一次。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本协议规定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七章合伙事务的执行

  第十二条委托___个合伙人(作为合伙人的法人、其他组织执行合伙事务的,由其委派的代表执行)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其他合伙人再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每季(半年、年)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

  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三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本协议对合伙企业的表决办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注:此办法可另作约定,如公司股东按出资份额行使表决权)。

  第四条: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注:本条可另作约定)

  第五条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可另作约定或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除外)。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

  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可另作约定);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时,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其他合伙人未购买,又不同意将该财产份额转让给他人的,应当为该合伙人办理退伙结算,或者办理削减该合伙人相应财产份额的结算。

  第八章入伙与退伙

  第一条新合伙人入伙,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可另作约定)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可另作约定)。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十八条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二条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三条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一)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三)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四)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五)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

  第五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四)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一)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

  (二)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该继承人未取得该资格;

  (三)合伙协议约定不能成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

  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

  第七条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第八条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可另作约定)。

  第九章争议解决办法

  合伙人对合伙事项发生争议,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解决。

  第十章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第一条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二条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清算人可以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也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

  (一)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

  (三)清缴所欠税款;

  (四)清理债权、债务;

  (五)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六)代表合伙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

  清算期间,合伙企业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可另作约定,但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合伙企业注销后,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十一章违约责任

  第一条合伙人对合伙协议约定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始得执行的事务擅自处理,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或者合伙企业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应当归合伙企业的利益据为己有的,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应当将该利益和财产退还合伙企业;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未按期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或者善意第三人造成的损失。

  第三条不具有事务执行权的合伙人擅自执行合伙事务,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约定,从事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或者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的,该收益归合伙企业所有;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我条清算人未依照本法规定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或者报送清算报告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有重大遗漏的',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由清算人承担和赔偿。

  甲方:

  乙方:

  时间:

合伙协议书 篇4

  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基本内容

  (一)、甲方负责诊所所有投资包括办证、房屋租赁、经营管理等相关事宜。

  (二)、甲方投资诊所所有权属甲方,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行承担风险,一切法律责任与乙方无关。

  (三)、甲方聘用乙方为注册医生,并担任法人代表,乙方需配合甲方完善注册、年检等相关事宜,

  (四)、甲方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乙方为本诊所员工,给予乙方同专业同等级别工资报酬。

  (五)、若乙方不在甲方上班,则甲方应支付乙方风险金每年元。按季度(月)支付。

  二、双方的责任、权利及义务。

  (一)、乙方配合甲方提供医师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报请上级医疗卫生主管部门审核注册,完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申请,以保障甲方正常合法营业,乙方在甲方注册后所得之执业证书交由甲方统一保管。

  (二)、乙方不得擅自注销、变更、转让该医疗机构,不得以医疗机构法人名义损害医疗机构的任何利益。

  三、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背本协议规定之条款者,视为违约。违约方如造成守约方的经济损失,应先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再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成,可诉诸法律。

  四、协议有效期

  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医疗机构许可证存续期为止,

  五、本协议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担保人_____份。

  甲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协议书 篇5

  xx建筑工程公司(甲方)

  xx装修设计公司(乙方)

  为发挥双方的优势,共谋发展,并为今后逐步向组成集团公司过渡,双方经过充分友好的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一、建立密切的技术合作关系,今后凡甲方承接的工程,装修设计任务均交给乙方承担。

  二、乙方保证,在接到任务后,将立即组织以高级工程师为领导的精干设计队伍,在0日提出设计方案,并在方案认可后一个月内完成全部设计图纸。

  三、为保证设计的质量,甲方将毫无保留地向乙方提供所需的一切建筑技术资料。

  四、装修施工队伍由甲方组织,装修工程的施工由甲方组织实施。施工期间,乙方派出高级工程师监督施工,以保证工程的质量。

  五、甲方按装修工程总费用的千分之x向乙方支付设计费。

  六、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七、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附件:《xx建筑装修工程集团公司组建意向书》一份。

  甲方 xx建筑工程公司(盖章)

  法人代表:xx(签字)

  乙方 xx装修设计公司(盖章)

  法人代表:xx(签字)

  20xx年xx月xx日

  甲方地址:xxxxxx 乙方地址:xxxxxx

  邮政编码:xxxxxx 邮政编码:xxxxxx

  电话兼传真:xxxxxx 电话兼传真:xxxxxx

  银行账号:xxxx 银行账号:xxxx

  联系人:xxx联系人:xxx

合伙协议书 篇6

  甲方:

  公民身份号码:

  住所地:

  邮箱:

  QQ/微信号:

  手机:

  乙方:

  公民身份号码:

  住所地:

  邮箱:

  QQ/微信号:

  手机: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 合伙项目名称及主要经营地。

  (一)合伙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向工商部门申请。)。合伙性质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合伙/普通合伙)

  (二)经营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美容(具体以工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三条 合伙期限。

  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______个月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条 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甲方出资人民币________元(包括甲方已出资经营门面房半年租金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万元,占总投资额的________%;乙方出资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万元,占总投资额的________%。

  (二)双方以现金方式出资,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万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甲方为美容院日常经营和管理者,每月工资暂定_______元(后期具体工资随经营和管理的变化而定)。

  (二)乙方负责美容院财务工作,且配合甲方工作。现因乙方仍有正常工作,在退休前不享有工资待遇;在退休后,共同参与日常经营和管理,可以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工资待遇。

  (三)盈余分配:每月核算盈余,利润按出资比例分配。

  (四)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出资比例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同意,并办理出资手续和定力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二)退伙。

  1、需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2、退伙需提前30天通知对方,并经对方同意。

  3、未经双方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 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服务、货物等)、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第八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合伙利益按投资占比分配。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五)合伙人不得泄露合伙项目的商业信息和商业秘密,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后果严重则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第十一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4、被依法撤销。

  5、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五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五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伙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退伙。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法院裁决。

  第十四条 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四)因应酬产生的相关费用计入成本。

  (五)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并按手印) 乙方:(签字并按手印)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伙协议书 篇7

  订立合同合伙人:

  姓名___,性别___,年龄__,住址______

  姓名___,性别___,年龄__,住址______

  姓名___,性别___,年龄__,住址______

  第一条合伙宗旨: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合伙承包运作定南县鹅公镇大凤等六个村土地整理项目。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半年,自20xx年5月01日起,至20xx年11月31日止。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万元。

  合伙人---------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万元。

  合伙人____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万元。

  2.合伙人的出资,于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其他合伙人如出资补齐合伙资金,则差额股份归出资人所有。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万元。合伙期间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出资份额为依据,均分。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合伙人的出资份额为据,均担。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二个月告知合伙人并经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合伙、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共同行使的权利

  ①对外订立合同;②购进常用货物及工程用材料;③支付合伙债务;④其他涉及经营的重大事项。

  2.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对合伙事务进行日常管理;②落实工程质量、进度;③代表合伙对外协调;④资金调用的决定权。

  3.其他合伙人的权利:①参与合伙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 情况的报告;③检查合伙账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禁止行为

  1.未经合伙人同意,禁止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

  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合伙人共同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争议,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其他

  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合伙人各执壹份。

  合伙人: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

  合伙人: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协议书 篇8

  甲方:抚州崇仁县源野生态园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经双方友好商议,特订意向如下:

  1、由甲方提供土地面积亩,由乙方自行投资在甲

  方提供足够建设游乐场所的使用面积土地上开发游乐项目,双方合作时间为 年(具体时间从开园之日算起),在双方合作期间甲方所需的游乐设备,投入资金由乙方承担,除甲方独立投资经营的项目外,全部由乙方独立经营,甲方不得另招他人投资同类型的游乐项目。

  2、甲乙双方利益分配具体如下:3、游乐场经营有甲方提供正式的票据,并由甲方选配售票员,

  并支付工资,乙方经营游乐场所有的工作人员的工资及相关报酬由乙方承担。经营收入甲乙双方于每月5号结算,逐月类推

  4、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⑴甲方供乙方使用的场地要做到“三通一平”即电通、路通、水

  通和场地平整,乙方所需项目建成后,项目间的通路、绿化等工作由

  甲方负责。

  ⑵甲方要建好并建成乙方游乐项目所需的基础设施及其附属设施。并听从乙方的指挥与安排。

  ⑶甲方确保在年月日前正式对外试营业,如届时不能开园而影响乙方的正常营业,则甲方要全部承担乙方投入的人工工资及其他相关费用。

  ⑷甲方确保每年游乐场收入不低于万元。如果收入不足 万元,甲方应为乙方提供人的最低生活保障万元及项目投入总金额的%作为补偿。

  ⑸甲方在整体对外宣传中,要把乙方的项目一并做好对外宣传,(包括网站宣传、折页宣传、营销宣传等),不得向乙方收取任何费用,乙方在办相关证照时,甲方要协助乙方办理。

  5、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⑴乙方为甲方提供游乐场整体设计规划、所有项目的设计图纸。并在施工时现场指挥。

  ⑵乙方在游乐项目的经营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遵守园区的各项规章制度。场内所有机械设备要配专业人员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消除事故隐患,如发生安全事故及人生伤害所引起的经济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一。

  ⑶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照设备的安全操作爱护场内公共设施,做到遵纪守法文明经营。

  ⑷乙方在经营期间应按时交纳水电费,如不按时交纳费用所引起

  的后果则由乙方全部承担责任,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⑸乙方确保于 年月 日前施工员及工程指挥人员到甲方场地开始建设,并在合同规定的试营业前15日内调试所有营业项目,以确保在开园时的安全,正式对外运行。

  ⑹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必须确定在甲方投资的第一期全部游乐场项目内容(第一期项目暂定),并保证投入项目的完成到位。

  6、本合同经营期满,如乙方继续经营,乙方应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双方就另行协商,并签订书面合同。如乙方不继续合作经营,乙方应提前一个月清空游乐园,乙方所投入的游乐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7、本合同在履行中如有未尽事宜或发生争执,由双方协商或由管辖地人民法院议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8、乙方所投入游乐园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及甲方景区的总体规划,乙方如果更换或添加游乐项目应得到甲方许可,否则视为无效项目。

  9、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签订之日生效,即产生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20xx年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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