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赋得古原草送别》是唐代诗人白居易的成名作。此诗通过对古原上野草的描绘,抒发送别友人时的依依惜别之情。它可以看成是一曲野草颂,进而是生命的颂歌。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草/赋得古原草送别》原文翻译及赏析,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原文
朝代:唐代
作者:白居易
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远芳侵古道,晴翠接荒城。
又送王孙去,萋萋满别情。
译文
长长的原上草是多么茂盛,每年秋冬枯黄春来草色浓。
无情的野火只能烧掉干叶,春风吹来大地又是绿茸茸。
野草野花蔓延着淹没古道,艳阳下草地尽头是你征程。
我又一次送走知心的好友,茂密的青草代表我的深情。
注释
赋得:借古人诗句或成语命题作诗。诗题前一般都冠以“赋得”二字。这是古代人学习作诗或文人聚会分题作诗或科举考试时命题作诗的一种方式,称为"赋得体"。
离离:青草茂盛的样子。
一岁一枯荣:枯,枯萎。荣,茂盛。野草每年都会茂盛一次,枯萎一次。
远芳侵古道:芳,指野草那浓郁的香气。远芳:草香远播。侵,侵占,长满。远处芬芳的野草一直长到古老的驿道上。
晴翠:草原明丽翠绿。
王孙:本指贵族后代,此指远方的友人。
萋萋:形容草木长得茂盛的样子。
赏析
首句即破题面“古原草”三字。多么茂盛(“离离”)的原上草,抓住“春草”生命力旺盛的特征,可说是从“春草生兮萋萋”脱化而不着迹,为后文开出很好的思路。就“古原草”而言,何尝不可开作“秋来深径里”(僧古怀《原是秋草》),那通篇也就将是另一种气象了。野草是一年生植物,春荣秋枯,岁岁循环不已。“一岁一枯荣”意思似不过如此。然而写作“枯──荣”,与作“荣──枯”就大不一样。如作后者,便是秋草,便不能生发出三、四的好句来。两个“一”字复叠,形成咏叹,又先状出一种生生不已的情味,三、四句就水到渠成了。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这是“枯荣”二字的发展,由概念一变而为形象的画面。古原草的特性就是具有顽强的生命力,它是斩不尽锄不绝的,只要残存一点根须,来年会更青更长,很快蔓延原野。作者抓住这一特点,不说“斩不尽锄不绝”,而写作“野火烧不尽”,便造就一种壮烈的意境。野火燎原,烈焰可畏,瞬息间,大片枯草被烧得精光。而强调毁灭的力量,毁灭的痛苦,是为着强调再生的力量,再生的欢乐。烈火是能把野草连茎带叶统统“烧尽”的,然而作者偏说它“烧不尽”,大有意味。因为烈火再猛,也无奈那深藏地底的根须,一旦春风化雨,野草的生命便会复苏,以迅猛的长势,重新铺盖大地,回答火的凌虐。看那“离离原上草”,不是绿色的胜利的旗帜么!“春风吹又生”,语言朴实有力,“又生”二字下语三分而含意十分。宋吴曾《能改斋漫录》说此两句“不若刘长卿‘春入烧痕青’语简而意尽”,实未见得。
此二句不但写出“原上草”的性格,而且写出一种从烈火中再生的理想的典型,一句写枯,一句写荣,“烧不尽”与“吹又生”是何等唱叹有味,对仗亦工致天然,故卓绝千古。而刘句命意虽似,而韵味不足,远不如白句为人乐道。
如果说这两句是承“古原草”而重在写“草”,那么五、六句则继续写“古原草”而将重点落到“古原”,以引出“送别”题意,故是一转。上一联用流水对,妙在自然;而此联为的对,妙在精工,颇觉变化有致。“远芳”、“睛翠”都写草,而比“原上草”意象更具体、生动。芳曰“远”,古原上清香弥漫可嗅;翠曰“晴”,则绿草沐浴着阳光,秀色如见。“侵”、“接”二字继“又生”,更写出一种蔓延扩展之势,再一次突出那生存竞争之强者野草的形象。“古道”、“荒城”则扣题面“古原”极切。虽然道古城荒,青草的滋生却使古原恢复了青春。比较“乱蛬鸣古堑,残日照荒台”僧古怀《原上秋草》的秋原,就显得生气勃勃。
作者并非为写“古原”而写古原,同时又安排一个送别的典型环境:大地春回,芳草芊芊的古原景象如此迷人,而送别在这样的背景上发生,该是多么令人惆怅,同时又是多么富于诗意呵。“王孙”二字借自楚辞成句,泛指行者。“王孙游兮不归,春草生兮萋萋”说的是看见萋萋芳草而怀思行游未归的人。而这里却变其意而用之,写的是看见萋萋芳草而增送别的愁情,似乎每一片草叶都饱含别情,那真是:“离恨恰如春草,更行更远还生”(李煜《清平乐》)。这是多么意味深长的结尾啊!诗到此点明“送别”,结清题意,关合全篇,“古原”、“草”、“送别”打成一片,意境极浑成。
全诗措语自然流畅而又工整,虽是命题作诗,却能融入深切的生活感受,故字字含真情,语语有余味,不但得体,而且别具一格,故能在“赋得体”中称为绝唱。
创作背景
《赋得古原草送别》作于公元788年(唐德宗贞元三年),作者当时实龄十六岁。此诗是应考习作,按科考规矩,凡限定的诗题,题目前必须加“赋得”二字,作法与咏物诗相似。
名家评论
张固《幽闲鼓吹》:白尚书应举初至京,以诗谒顾著作况。顾睹姓名,熟视白公,曰:“米价方贵,居亦弗易。”乃披卷。首篇曰:“咸阳原上草,一岁一枯荣。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即嗟赏曰:“道得个语,居即易矣。”因为延誉,声名大振。
胡仔《苕溪渔隐丛话》:《复斋漫录》云:乐天以诗谒顾况,况喜其《咸阳原上草》云:“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予以为不若刘长卿“春入烧痕青”之句,语简而意尽。
唐汝询《唐诗解》:上二联写物生之无间,下二联是草色之关情。乐天语尚真率,佳处固自不少,要非入选之诗,独此丰格犹存,故采以备长庆之一体。
冯时可《雨航杂录》:《续古诗》:“何意掌上玉,化为眼中砂。……晴沙金屑色,春水麴尘波。”自是晚唐色相。至《古原草》诗:“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几希初唐乎?
顾安《唐律消夏录》:三、四的是佳句,但“一岁一枯荣”虽是起下,而语太显露,遂使下句意味不全。五、六虽分“古道”、“荒城”,而用意实是合掌。结句呆用王孙,更庸弱。香山诸体颇称大手笔,此作独枯率窄狭,不能展动,得非以好句累之乎?
田雯《古欢堂集杂著》:刘孝绰妹诗:“落花扫更合,丛兰摘复生。”孟浩然“林花扫更落,径草踏还生”,此联岂出自刘欤?白乐天《咏原上草送客》诗“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一句之意,分为两句,风致亦自不减。古人作诗,皆有所本,而脱化无穷,非蹈袭也。
屈复《唐诗成法》:不必定有深意,一种宽然有馀地气象,便不同啾啾细声,此大小家之别。
徐增《而庵说唐诗》:前一解,要看“原上”二字,后一解,要看“王孙去”三字,古人作法,一丝不走。
谭宗《近体秋阳》:浑朴,其情当在《十九首》之间。
沈德潜《唐诗别裁》:此诗见赏于顾况,以此得名者也。然老成而少远神,白诗之佳者,正不在此。
宋宗元《网师园唐诗笺》:天然名句,宜见赏于逋翁(“野火”二句)。
范大士《历代诗发》:极平淡,亦极新异,宜顾况之倾倒也。
孙洙《唐诗三百首》:诗以喻小人也。消除不尽,得时即生干犯正路。文饰鄙陋,却最易感人。
高步瀛《唐宋诗举要》:情韵不匮,句亦振拔,宜其见重于逋翁也。
俞陛云《诗境浅说》:此诗借草取喻,虚实兼写。三四承上荣枯而言。唐人咏物,每有仅于末句见本意者,此作亦同之。但诵此诗者,皆以为喻小人去之不尽,如草之滋蔓。作者正有此意,亦未可知。然取喻本无确定,以为喻世道,则治乱循环;以为喻天心,则贞元起伏。虽严寒盛雪,而春意已萌。见智见仁,无所不可。篇《锦瑟》,在笺者会意耳。五六句古道荒城,言草所丛生之地;远芳晴翠,写草之状态。而以“侵”字、“接”字,绘其虚神,善于体物,琢句尤工。
李庆甲《瀛奎律髓汇评》:冯舒:逋翁真巨眼。查慎行:人但知三、四之佳,不知先有“一岁一枯荣”句紧接上,方更精神。试置他处,当亦索然。纪昀:此犹是未放笔时,后乃愈老愈颓唐矣。许印芳:“又”字复。
作者简介
白居易(772—846),唐代诗人。字乐天,号香山居士。生于河南新郑,其先太原(今属山西)人,后迁下邽(今陕西渭南东北)。贞元进士,授秘书省校书郎。元和年间任左拾遗及左赞善大夫。后因上表请求严缉刺死宰相武元衡的凶手,得罪权贵,贬为江州司马。长庆初年任杭州刺史,宝历初年任苏州刺史,后官至刑部尚书。在文学上,主张“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是新乐府运动的倡导者。其诗语言通俗。有《白氏长庆集》传世。
个人作品
主题
题材集中是白居易讽喻诗的艺术特色之一。他一般只选择最典型的一件事,突出一个主题,“一吟悲一事”,主题非常明确。为使主题更明确传达给读者,或诗题下加小序点明主题,或“卒章显其志”突出主题。其次,白诗的艺术特色还表现在刻画人物上,他能抓住人物的特征,用白描方法勾勒出鲜明生动的人物形象。但白诗的诗意并不浅显,他常以浅白之句寄托讽喻之意,取得怵目惊心的艺术效果。《轻肥》一诗描写了内臣、大夫、将军们赴会的气概和席上酒食的丰盛,结句却写道:“是岁江南旱,衢州人食人”,这是一幅多么惨烈的情景。
闲适诗和讽喻诗是白居易特别看重的两类诗作,二者都具有尚实、尚俗、务尽的特点,但在内容和情调上却很不相同。讽喻诗志在“兼济”,与社会政治紧相关联,多写得意激气烈;闲适诗则意在“独善”,“知足保和,吟玩性情” (《与元九书》),从而表现出淡泊平和、闲逸悠然的情调。
白居易的闲适诗在后代有很大影响,其浅切平易的语言风格、淡泊悠闲的意绪情调,都曾屡屡为人称道,但相比之下,这些诗中所表现的那种退避政治、知足保和的“闲适”思想,以及归趋佛老、效法陶渊明的生活态度,因与后世文人的心理较为吻合,所以影响更为深远。如白居易有“相争两蜗角,所得一牛毛” (《不如来饮酒七首》其七)、“蜗牛角上争何事,石火光中寄此身”(《对酒五首》其二)的诗句,而“后之使蜗角事悉稽之”(吴曾《能改斋漫录》卷八)。即以宋人所取名号论,“醉翁、迂叟、东坡之名,皆出于白乐天诗云”(龚颐正《芥隐笔记》)。宋人周必大指出:“本朝苏文忠公不轻许可,独敬爱乐天,屡形诗篇。盖其文章皆主辞达,而忠厚好施,刚直尽言,与人有情,于物无着,大略相似。谪居黄州,始号东坡,其原必起于乐天忠州之作也。”(《二老堂诗话》)凡此种种,都展示出白居易及其诗的影响轨迹。
诗歌理论
白居易的思想,综合儒、佛、道三家,以儒家思想为主导。孟子说的“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是他终生遵循的信条。其“兼济”之志,以儒家仁政为主,也包括黄老之说、管萧之术和申韩之法;其“独善”之心,则吸取了老庄的'知足、齐物、逍遥观念和佛家的“解脱”思想。二者大致以白氏被贬江州司马为界。白居易不仅留下近三千首诗,还提出一整套诗歌理论。他把诗比作果树,提出“根情、苗言、华声、实义”(《与元九书》)的观点,他认为“情”是诗歌的根本条件,“感人心者莫先乎情”(《与元九书》),而情感的产生又是有感于事而系于时政。因此,诗歌创作不能离开现实,必须取材于现实生活中的各种事件,反映一个时代的社会政治状况。他继承了《诗经》以来的比兴美刺传统,重视诗歌的现实内容和社会作用。强调诗歌揭露、批评政治弊端的功能。他在诗歌表现方法上提出一系列原则。《与元九书》中他提出了著名的“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的现实主义创作原则。
他的这种诗歌理论对于促使诗人正视现实,关心民生疾苦,是有进步意义的。对大历(766~779)以来逐渐偏重形式的诗风,亦有针砭作用。但过分强调诗歌创作服从于现实政治的需要,则势必束缚诗歌的艺术创造和风格的多样化。
主要成就
官场
翰林学士
前期是兼济天下时期,后期是独善其身时期。白居易贞元十六年(800年)29岁时中进士,先后任秘书省校书郎、盩至尉、翰林学士,元和年间任左拾遗,写了大量讽喻诗,代表作是《秦中吟》十首,和《新乐府》五十首,这些诗使权贵切齿、扼腕、变色。元和六年,白居易母亲因患神经失常病死在长安,白居易按当时的规矩,回故乡守孝三年,服孝结束后回到长安,皇帝安排他做了左赞善大夫。
江州司马
元和十年六月,白居易44岁时,宰相武元衡和御史中丞裴度遭人暗杀,武元衡当场身死,裴度受了重伤。对如此大事,当时掌权的宦官集团和旧官僚集团居然保持镇静,不急于处理。白居易十分气愤,便上书力主严缉凶手,以肃法纪。可是那些掌权者非但不褒奖他热心国事,反而说他是东宫官,抢在谏官之前议论朝政是一种僭越行为;于是被贬谪为州刺史。王涯说他母亲是看花的时候掉到井里死的,他写赏花的诗和关于井的诗,有伤孝道,这样的人不配治郡,于是他被贬为江州司马。实际上他得罪的原因还是那些讽喻诗。
贬官江州(现九江)给白居易以沉重的打击,他说自己是 “面上灭除忧喜色,胸中消尽是非心”,早年的佛道思想滋长。三年后由于好友崔群的帮助他升任忠州刺史。
杭州刺史
元和十五年,唐宪宗暴死在长安,唐穆宗继位,穆宗爱他的才华,把他召回了长安,先后做司门员外郎、主客郎中知制诰、中书舍人等。但当时朝中很乱,大臣间争权夺利,明争暗斗;穆宗政治荒怠,不听劝谏。于是他极力请求外放。822年,白居易被任命为杭州刺史。在杭州任职期间,他见杭州一带的农田经常受到旱灾威胁,官吏们却不肯利用西湖水灌田,就排除重重阻力和非议,发动民工加高湖堤,修筑堤坝水闸,增加了湖水容量,解决了钱塘(今杭州)、盐官(今海宁)之间数十万亩农田的灌溉问题。白居易还规定,西湖的大小水闸、斗门在不灌溉农田时,要及时封闭;发现有漏水之处,要及时修补。白居易还组织群众重新浚治了唐朝大历年间杭州刺史李泌在钱塘门、涌金门一带开凿的六口井,改善了居民的用水条件。
文学
居易是中唐时期影响极大的大诗人,他的诗歌主张和诗歌创作,以其对通俗性、写实性的突出强调和全力表现,在中国诗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在《与元九书》中,他明确说:“仆志在兼济,行在独善。奉而始终之则为道,言而发明之则为诗。谓之讽谕诗,兼济之志也;谓之闲适诗,独善之义也。”由此可以看出,在白居易自己所分的讽喻、闲适、感伤、杂律四类诗中,前二类体现着他 “奉而始终之”的兼济、独善之道,所以最受重视。同时提出了自己的文学主张:“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而他的诗歌主张,也主要是就早期的讽谕诗的创作而发的。
早在元和初所作《策林》中,白居易就表现出重写实、尚通俗、强调讽喻的倾向:“今褒贬之文无核实,则惩劝之道缺矣;美刺之诗不稽政,则补察之义废矣。……俾辞赋合炯戒讽喻者,虽质虽野,采而奖之。”(六十八《议文章》)诗的功能是惩恶劝善,补察时政,诗的手段是美刺褒贬,炯戒讽喻,所以他主张: “立采诗之官,开讽刺之道,察其得失之政,通其上下之情。”(六十九《采诗》)他反对离开内容单纯地追求“宫律高”、“文字奇”,更反对齐梁以来“嘲风月、弄花草”的艳丽诗风。在《新乐府序》中,他明确指出作诗的标准是:“其辞质而径,欲见之者易谕也;其言直而切,欲闻之者深诫也;其事核而实,使采之者传信也;其体顺而肆,可以播于乐章歌曲也。”这里的“质而径”、“直而切”、 “核而实”、“顺而肆”,分别强调了语言须质朴通俗,议论须直白显露,写事须绝假纯真,形式须流利畅达,具有歌谣色彩。也就是说,诗歌必须既写得真实可信,又浅显易懂,还便于入乐歌唱,才算达到了极致。
白居易对诗歌提出的上述要求,全部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补察时政。所以他紧接着说:“总而言之,为君、为臣、为民、为物、为事而作,不为文而作也。” (《新乐府序》)在《与元九书》中,他回顾早年的创作情形说:“自登朝来,年齿渐长,阅事渐多,每与人言,多询时务;每读书史,多求理道,始知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为时为事而作,首要的还是“为君”而作。他也说:“但伤民病痛,不识时忌讳”(《伤唐衢二首》其二),并创作了大量反映民生疾苦的讽谕诗,但总体指向却是“唯歌生民病,愿得天子知”(《寄唐生》)。因为只有将民情上达天听,皇帝开壅蔽、达人情,政治才会趋向休明。
《琵琶行》与《长恨歌》是白居易写得最成功的作品,其艺术表现上的突出特点是抒情因素的强化。与此前的叙事诗相比,这两篇作品虽也用叙述、描写来表现事件,但却把事件简到不能再简,只用一个中心事件和两三个主要人物来结构全篇,诸如颇具戏剧性的马嵬事变,作者寥寥数笔即将之带过,而在最便于抒情的人物心理描写和环境气氛渲染上,则泼墨如雨,务求尽情,即使《琵琶行》这种在乐声摹写和人物遭遇叙述上着墨较多的作品,也是用情把声和事紧紧联结在一起,声随情起,情随事迁,使诗的进程始终伴随着动人的情感力量。除此之外,这两篇作品的抒情性还表现在以精选的意象来营造恰当的氛围、烘托诗歌的意境上。如《长恨歌》中“行宫见月伤心色,夜雨闻铃肠断声”,《琵琶行》中 “枫叶荻花秋瑟瑟”“别时茫茫江浸月”等类诗句,或将凄冷的月色、淅沥的夜雨、断肠的铃声组合成令人销魂的场景,或以瑟瑟作响的枫叶、荻花和茫茫江月构成哀凉孤寂的画面,其中透露的凄楚、感伤、怅惘意绪为诗中人物、事件统统染色,也使读者面对如此意境、氛围而心灵摇荡,不能自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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