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清原文翻译、注释及赏析

2021-08-15 古籍

维清原文翻译、注释及赏析1

  维天之命

  题解:赞美文王的美德。

  维天之命1,於穆不已2。於乎不显3,文王之德之纯。

  假以溢我4,我其收之。骏惠我文王5,曾孙笃之6。

  【译文】

  是那上天天命所归,多么庄严啊没有止息。多么庄严啊光辉显耀,文王的品德纯正无比。

  美好的东西让我安宁,我接受恩惠自当牢记。顺着我文王路线方针,后代执行一心一意。

  【注释】

  1.维:语助词。2.於(wū):叹词,表示赞美。穆:庄严粹美。3.不(pī):借为"丕",大。

  4.假:通"嘉",美好。溢: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尔雅·释诂》:‘溢、慎、谧,静也。’…诗言‘溢我’,即慎我也,慎我即静我也,静我即安我。"

  5.骏惠:郑笺训为"大顺",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惠,顺也;骏当为驯之假借,驯亦顺也。骏惠二字平列,皆为顺。"

  6.曾孙:孙以下后代均称曾孙。郑笺:"曾,犹重也。"笃:指笃行,行事一心一意。笃,厚。

  【赏析】

  《维天之命》是《周颂》的第二篇,无韵,篇幅不长,充满了恭敬之意、颂扬之辞。诗为祭祀周文王之作(《毛诗序》所谓“大平告文王也”),因文本中有“文王之德之纯”、“骏惠我文王”等句可证,古今并无异议,但对成诗之时,则汉儒、清儒之说有分歧。郑玄笺云:“告大平’者,居摄五年之末也。文王受命,不卒而崩,今天下太平,故承其意而告之,明六年制礼作乐。”他认为此诗作于周公摄政五年之冬。而陈奂《诗毛氏传疏》则云:“《书·雒诰》大传云:‘周公摄政,六年制礼作乐,七年致政。’《维天之命》,制礼也;《维清》,作乐也;《烈文》,致政也。三诗类列,正与大传节次合。然则《维天之命》当作于六年之末矣。《雒诰》周公曰:‘王肇称殷礼,祀于新邑,咸秩无文。’郑注云:‘周公制礼乐既成,不使成王即用周礼,仍令用殷礼者,欲待明年即政,告神受职,然后班行周礼,班讫始得用周礼,故告神且用殷礼也。’郑谓周礼行于七年致政之后,是也。而笺以告太平为礼未成时,在居摄五年之末,则未是。诗云:‘我其收之。’又云:‘曾孙笃之。’自在制礼后语矣。”据他考证,郑玄之说有误,此诗当作于周公居摄六年之末,即公元前1110年。今人陈子展《诗经直解》认为陈奂之说较郑笺“为有据也”,兹从其说。

  此诗内容大致可分为两部分,前一部分四句说文王上应天命,品德纯美;后一部分四句说文王德业泽被后代,后代当遵其遗教,发扬光大。读者稍加注意,便会发现前后两部分在结构上有所不同。前一部分有一个逆挽,也就是说,今传文句将原该是“维天之命,於穆不已;文王之德之纯,於乎不显”的平行结构在句子的排列组合上作了小小的变化。语义丝毫未变,但效果却很不一样,两个“於”字的叠合,更显出叹美庄敬之意。而后一部分没有用感叹词,作者便任句式按正常逻辑排列,平铺直叙,波澜不惊,在唱出重音——赞颂文王——之后,以轻声顺势自然收束,表示出顺应文王之遗教便是对文王最好的告慰,这样一种真心诚意的对天祈愿与自我告诫。

  从诗的句式看,此诗中第四句“文王之德之纯”与第七句“骏惠我文王”完全可以压缩成“文王德纯”、“骏惠文王”这样的句式,如此则八句均为四言,整齐划一。《周颂》中不是没有这样纯用四言句的诗章,如《臣工》、《噫嘻》等即是。因为《周颂》中多无韵之诗,可能会有人将这种句式参差与匀整的不同与有无韵脚联系起来,以为有韵之诗句式以匀整为尚,无韵之诗句式以参差为尚;这样看的话未免太绝对,上举《臣工》、《噫嘻》等无韵(江永《古韵标准》谓《臣工》“韵不分明”,语尚含糊)之诗也是齐言句式,就很难以此解释之。笔者以为《颂》诗的句式参差与否,除了语言表达上的需要外,恐怕更多的是合乐的需要。据郑觐文《中国音乐史》说:“《颂》律与《雅》律之配置不同,《雅》为周旋律,《颂》为交旋律。”而阮元《释颂》强调《颂》之舞容而谓其全为舞诗。据此,则《颂》诗的音乐大约因切合舞蹈的需要而旋律变化多一些,句式参差与匀整正反映出其旋律的差异。这样的理解是否正确,笔者不敢妄断,谨以之求质于治中国古代音乐史者。

  至于说此诗的内容,实在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颂扬文王德配上天,对其美德顶礼膜拜,正是周公摄政制礼,确定祭祀文王的规格仪轨之后,创作祭舞祭歌的必然主题。而因其言词古直,情意朴素,尚无矫揉造作之弊,今人读来并不致于像读后世千篇一律的祭祀歌辞那样产生反感。(茹云鹤.赵荔红)

  【说明】

  这亦是一首在祭祀仪式现场所诵唱的歌,是一首祭祀文王、武王的颂歌,周成王是周朝第二代天子,其威望仅次于文王、武王,与其子周康王齐名,史称“成康之治”。《史记·周本纪》说:“成、康之际,天下安宁,刑措四十余年不用。”天下之所以安宁,是因为“成王不敢康”。周文王在世时,周国没有取得天下,周武王即位后即灭商得天下,可惜在位仅几年就去世,周成王即位就继承了周武王的事业,又一次重新开始分封诸侯。他的责任就是要保证天下太平,让人民得以休养生息。所以,这是一首周成王自己颂唱的祭祀歌,他在歌中表白自己不敢懈怠,不敢追求安乐,希望天下太平。

  在短小的诗篇中,诗人用简洁的语言,十分紧凑的叙述了周初三王,并且表明了他们对创建、巩固新兴王朝所作出的不同贡献,同时又重点宣扬了成王为完成父辈事业所进行勤勉努力。诗歌的这一叙写特点,当之无愧地赢得了前人“通首密练”的好评。

  本篇无韵,只有八句,是《诗经》中最短的篇章之一,但诗题却是《诗经》中最长的。

  关于本篇的主旨,最初都认为是祭祀成王的。朱熹《诗集传》援引《国语》曰:“《国语》叔向引此诗而言曰:‘是道成王之德也。”贾谊《新书·礼容下》亦云:“文王有大德而功未就,武王有大功而治未成,成王承嗣,仁以临民,故称昊天焉。”均可证。但《毛诗序》却认为是祭祀天地的:“《昊天有成命》,郊祀天地也。”《毛诗序》之所以会得出这个结论,一是因为其坚认《周颂》无成王之后的作品,所以不可能是祭成王;二是因为其判定诗的主旨往往只根据诗的发端,而不是根据诗的整体。《毛诗序》的这个结论与本篇的'诗意显然牴牾,因为整首诗七句中有五句赞美成王,只有一句涉及天,所以尽管毛诗长时间占据了诗学的主导地位,尽管郑玄、孔颖达诸儒煞费苦心地为其补苴罅漏,它还是不断地被后人责难。朱熹《诗集传》曰:“此诗多道成王之德,疑祀成王诗也。”姚际恒《诗经通论》曰:“小序谓‘郊祀天地’,妄也。《诗》言天者多矣,何独此为郊祀天地乎?郊祀天地,不但于成王无与,即武王亦非配天地,而言‘二后’,何耶?”方玉润《诗经原始》曰:“序谓‘郊祀天地’,不知何所取义。诗唯首句及天,‘二后’下皆言文、武受命,及成王之德。曰‘不敢康’,曰‘宥密’,曰‘缉熙’,而终之以‘单厥心’,所以上基天命,缵成王业,而能安靖天下者于是乎在。于天地毫不相涉,天下岂有此等祭天地文乎?”现代学者亦多摒弃《毛诗序》的观点,而恢复其“祭祀成王”的本来面目。

  祭成王不从祭主入手,却上溯到文、武二王,再追溯到昊天,似乎有些离题。其实这并不难解释,成王受命于文、武二王,文、武二王又受命于天,所以从天入手,以示成王与文、武二王一脉相承,得天之真命。首二句是全诗的引子,其作用犹如赋比兴中的兴,后五句才是全诗的主体。成王是西周第二代天子,声望仅次于文、武二王,与其子康王齐名,史称“成康之治”。《史记·周本纪》曰:“成、康之际,天下安宁,刑措四十余年不用。”天下之所以安宁,是因为“成王不敢康”,此与《离骚》所说的“夏康娱以自纵”正相对照。“夙夜基命宥密”伸足“不敢康”之意,一正一反,相得益彰。按此句最难理解。《礼记·孔子闲居》有:“孔子曰:‘夙夜其命宥密,无声之乐也。”’郑玄注:“其,读为基。基,谋也。密,静也。言君夙夜谋为政教以安民,则民乐之。”陈子展《诗经直解》谓“此句旧解唯此郑注较为明确”,本文即用郑注;《尔雅·释诂》亦曰:“基,谋也。”正与郑注同义。第五句的“缉熙”是连绵词,不应分解,《大雅·文王》有“於缉熙敬止”,《周颂·维清》有“维清缉熙”,《周颂·载见》有“俾缉熙于纯嘏”,都作光明解,本文亦依之。最后一句的“其”等于“之”,“肆其靖之”等于“肆之靖之”,也就是“巩固它安定它”的意思。文王、武王开创的周朝在成王时得以巩固、安定,这就是祭主一生的功绩。

维清原文翻译、注释及赏析2

  原文:

  维清

  先秦 佚名

  维清缉熙,文王之典。肇禋,迄用有成,维周之祯。

  译文

  多么清明又是多么荣光,因为文王有着征伐良方。自从开始出师祭天,至今成功全靠师法文王,真是我周王朝大吉大祥。

  注释

  ⑴维:语助词。

  ⑵典:法。

  ⑶肇:开始。禋(yīn):祭天。

  ⑷迄:至。

  ⑸祯:吉祥。

  赏析:

  这是《诗经》中最简短的篇章之一。作为一首与《国风》一类抒情诗意境迥然不同的《颂》诗,光看原诗十八字的文本,对诗意的理解肯定不会太深,这就有必要通过阅读一些距原诗创作时代相对比较近的汉代学者的阐说以及朴学鼎盛时期的清代学者的考证来了解诗歌的创作背景和主题思想。

  按《毛诗序》云:“《维清》,奏象舞也。”郑笺云:“《象舞》,象用兵时刺伐之舞,武王制焉。”蔡邕《独断》云:“《维清》一章五句,奏《象武(武、舞古通)》之所歌也。”董仲舒《春秋繁露》云:“武王受命作《象乐》,继文以奉天。”汉儒之说如此。清陈奂《诗毛氏传疏》考云:“《象》,文王乐,象文王之武功曰《象》,象武王之武功曰《武》。《象》有舞,故云《象舞》。……胡承珙《(毛诗)后笺》云:‘郑谓武王所制者,武王之作象舞,其时似但有舞耳。考古人制乐,声容固宜兼备,然亦有徒歌徒舞者,《三百篇》皆可歌,不必皆有舞。则武王制象舞时,殆未必有诗。成王、周公乃作《维清》以为《象舞》之节,歌以奏之。’案胡氏说诗周公作,是矣。襄二十九年《左传》,吴公子札观周乐,见舞《象》箾《南》籥者,……此《象》谓舞,不谓诗也。《礼记·文王世子、明堂位、祭统、仲尼燕居》,皆言下管《象》,……此《象》谓诗,不谓舞也。制《象舞》在武王时,周公乃作《维清》,以节下管之乐,故《维清》亦名《象》。”据此,可知《维清》一诗文句虽简单,但在《周颂》中地位却较重要:它是歌颂文王武功的祭祀乐舞的歌辞,通过模仿(所谓“象”)其外在的征战姿态来表现其内在的武烈精神。按《雅》、《颂》之诗,称扬文王多以文德,赞美其武功,那就显得意义非同一般了。

  诗首句感叹当时天下清平光明,无败乱秽浊之政,次句道出这一局面的形成,正是因为文王有征伐的良法。据《尚书大传》等记载,文王七年五伐,击破或消灭了邘、密须、畎夷、耆、崇,翦除了商纣的枝党,为武王克纣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武王沿用文王之法而得天下,推本溯源,自然对“文王之典”无限尊崇。下面第三句“肇禋”,郑笺解为:“文王受命,始祭天而枝伐也。”“枝伐”,即讨伐纣的枝党(如崇国)以削弱其势力。郑说有《尚书中候》、《春秋繁露》等书证,“肇禋”即始创出师祭天之典,自确凿无疑。《大雅·皇矣》叙文王伐崇,有“是类是祃”之句,“类”是出师前祭天,“祃”是在出征之地祭天,与此篇的“肇禋”也是一回事,可以彼此互证。最后两句,“迄用有成”直承“肇禋”,表明“文王造此征伐之法,至今用之而有成功”(郑笺);又以“用”字带出用文王之法,暗应“文王之典”。“维周之祯”则与第一句“维清缉熙”首尾呼应,用虚字“维”引出赞叹感慨之辞,再次强调“征伐之法,乃周家得天下之吉祥”(同上)。作者这样的文字处理,未必是刻意为之,而在结构上自有回环吞吐的天然妙趣。戴震《诗经补注》谓其“辞弥少而意旨极深远”,对此诗小而巧的结构却有着较大的语义容量深有会心。

  这样的一首古诗,因其内容感情距当代读者的生活过于遥远,在接受过程中要产生审美快感,是比较困难的,但通过上文的分析,当能使读者对此诗有比较确切的理解。如果此诗的乐舞能够复原,那么,欣赏这一武舞,观看一下打扮成周文王之师的舞蹈家表演攻战之状,感受一下其武烈精神,应是一大艺术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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