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家语始诛的原文及翻译

2021-06-12 古籍

  原文:

  作者:佚名

  孔子為魯司寇,攝行相事,有喜色。仲由問曰:「由聞君子禍至不懼,福至不喜,今夫子得位而喜,何也?」孔子曰:「然,有是言也。不曰樂以貴下人乎?」於是朝政,七日而誅亂政大夫少正卯,戮之于兩觀之下,尸於朝。三日,子貢進曰:「夫少正卯,魯之聞人也,今夫子為政,而始誅之,或者為失乎?」孔子曰:「居,吾語汝以其故。天下有大惡者五,而竊盜不與焉。一曰心逆而險,二曰行僻而堅,三曰言偽而辯,四曰記醜而博,五曰順非而澤,此五者有一於人,則不免君子之誅,而少正卯皆兼有之。其居處足以撮徒成黨,其談說足以飾褒榮眾,其強禦足以反是獨立,此乃人之姦雄者也,不可以不除。夫殷湯誅尹諧、文王誅潘正、周公誅管蔡、太公誅華士、管仲誅付乙、子產誅史何,是此七子,皆異世而同誅者,以七子異世而同惡,故不可赦也。詩云:『憂心悄悄,慍于群小,小人成群,斯足憂矣。』」

  孔子為魯大司寇,有父子訟者,夫子同狴執之,三月不別,其父請止。夫子赦之焉。季孫聞之,不悅曰:「司寇欺余,曩告余曰,國家必先以孝,余今戮一不孝以教民孝,不亦可乎?而又赦,何哉?」冉有以告孔子,子喟然歎曰:「嗚呼!上失其道,而殺其下,非理也。不教以孝,而聽其獄,是殺不辜。三軍大敗,不可斬也。獄犴不治,不可刑也。何者?上教之不行,罪不在民故也。夫慢令謹誅,賊也。徵斂無時,暴也。不試責成,虐也。政無此三者,然後刑可即也。書云:『義刑義殺勿庸,以即汝心,惟曰未有慎事,言必教而後刑也。』既陳道德以先服之,而猶不可,尚賢以勸之,又不可,即廢之,又不可,而後以威憚之,若是三年,而百姓正矣。其有邪民不從化者,然後待之以刑,則民咸知罪矣。詩云:『天子是毗,俾民不迷。』是以威厲而不試,刑錯而不用。今世則不然,亂其教,繁其刑,使民迷惑而陷焉,又從而制之,故刑彌繁,而盜不勝也。夫三尺之限,空車不能登者,何哉?峻故也。百仞之山,重載陟焉,何哉?陵遲故也。今世俗之陵遲久矣,雖有刑法,民能勿踰乎?」

  文言文翻译:

  孔子做鲁国的大司寇,代理行使宰相的职务,表现出高兴的神色。弟子仲由问他:“我听说君子祸患来临不恐惧,幸运降临也不表现出欢喜。现在您得到高位而流露出欢喜的神色,这是为什么呢?”孔子回答说:“对,确实有这样的说法。但不是有‘显贵了而仍以谦恭待人为乐事’的说法吗?”就这样,孔子执掌朝政七天就诛杀了扰乱朝政的大夫少正卯,在宫殿门外的两座高台下杀了他,还在朝廷暴尸三日。

  孔子弟子子贡向孔子进言:“这个少正卯,是鲁国知名的人,现在老师您执掌朝政首先就杀掉他,可能有些失策吧?”孔子回答说:“坐下来,我告诉你杀他的`缘由。天下称得上大恶的有五种,连盗窃的行为也不包括在内。一是通达事理却又心存险恶,二是行为怪僻而又坚定固执,三是言语虚伪却又能言善辩,四是对怪异的事知道得过多,五是言论错误还要为之润色。这五种大恶,人只要有其中之一恶,就免不了受正人君子的诛杀,而少正卯五种恶行样样都有。他身居一定的权位就足以聚集起自己的势力结党营私,他的言论也足以迷惑众人伪饰自己而得到声望,他积蓄的强大力量足以叛逆礼制成为异端。这就是人中的奸雄啊!不可不及早除掉。历史上,殷汤杀掉尹谐,文王杀掉潘正,周公杀掉管叔、蔡叔,姜太公杀掉华士,管仲杀掉付乙,子产杀掉史何,这七个人生于不同时代但都被杀了头,原因是七个人尽管所处时代不同,但具有的恶行是一样的,所以对他们不能放过。《诗经》中所说的:‘忧亡心如焚,被群小所憎恶。’如果小人成群,那就足以令人担忧了。”

  孔子做鲁国的大司寇,有父子二人来打官司,孔子把他们羁押在同一间牢房里,过了三个月也不判决。父亲请求撤回诉讼,孔子就把父子二人都放了。

  季孙氏听到这件事,很不高兴,说:“司寇欺骗我,从前他曾对我说过:‘治理国家一定要以提倡孝道为先。’现在我要杀掉一个不孝的人来教导百姓遵守孝道,不也可以吗?司寇却又赦免了他们,这是为什么呢?”

  冉有把季孙氏的话告诉了孔子,孔子叹息说:“唉!身居上位不按道行事而滥杀百姓,这违背常理。不用孝道来教化民众而随意判决官司,这是滥杀无辜。三军打了败仗,是不能用杀士卒来解决问题的;刑事案件不断发生,是不能用严酷的刑罚来制止的。为什么呢?统治者的教化没有起到作用,罪责不在百姓一方。法律松弛而刑杀严酷,是杀害百姓的行径;随意横征暴敛,是凶恶残酷的暴政;不加以教化而苛求百姓遵守礼法,是残暴的行为。施政中没有这三种弊害,然后才可以使用刑罚。《尚书》说:‘刑杀要符合正义,不能要求都符合自己的心意,断案不是那么顺当的事。’说的是先施教化后用刑罚,先陈说道理使百姓明白敬服。如果还不行,就应该以贤良的人为表率引导鼓励他们;还不行,才放弃种种说教;还不行,才可以用威势震慑他们。这样做三年,而后百姓就会走上正道。其中有些不从教化的顽劣之徒,对他们就可以用刑罚。这样一来百姓都知道什么是犯罪了。《诗经》说:‘辅佐天子,使百姓不迷惑。’能做到这些,就不必用严刑峻法,刑法也可搁置不用了。当今之世却不是这样,教化紊乱,刑法繁多,使民众迷惑而随时会落入陷阱。官吏又用繁多的刑律来控制约束,所以刑罚越繁盗贼越多。三尺高的门槛,即使空车也不能越过,为什么呢?是因为门槛高的缘故。一座百仞高的山,负载极重的车子也能登上去,为什么呢?因为山是由低到高缓缓升上去的,车就会慢慢登上去。当前的社会风气已经败坏很久了,即使有严刑苛法,百姓能不违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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