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婴投江》出自《吕氏春秋·察今》,作者为吕不韦和他的三千门客,寓意对象变了,解决问题的方法、手段也要随之发生变化,否则就会失败。讽刺那些强迫他人去做他做不了的事的人。下面是小编为你带来的引婴投江原文及翻译 ,欢迎阅读。
引婴投江原文
有过于江上者,见人方引婴儿而欲投之江中。婴儿啼。人问其故,曰:“此其父善游!”其父虽善游,其子岂遽善游哉?以此任物,亦必悖矣。
引婴投江译文
有一个渡江的人,看见有个人正在拉着一个小孩想要把他扔进江里去。小孩啼哭起来。旁人问他这样做的原因,(他)回答说:“这个孩子的父亲擅长游泳。”即使这个孩子的父亲擅长游泳,那他的孩子难道就一定擅长游泳吗?用这样的方式处理事情,也必然是荒谬的。
引婴投江哲理
(1)这个故事告诉人们(道理):
一是本领的获得要靠自己,而不能靠先天的遗传。决不能强迫他人去做他做不了的事。
二是处理事情要从实际出发,对象不同或事物环境不同,处理问题的方法也要随之改变,因人而异。
三做事不能主观臆断。
(2)启示:说明对象变了,解决问题的方法、手段也要随之变化,否则将要酿成大错。
引婴投江词解
过:经过
方:正在;正要
引:牵;拉
欲:想要
婴儿:这里指小孩
故:原因;缘故
善:擅长、善于
岂:难道
遽:就,遂
任:处理
亦:加强语气
必:一定
悖:荒谬
有...者:有....(什么样的)人
虽:即使
此:这
见:看见
之:代词,代“婴儿”
以:用
出处
《吕氏春秋·察今》
《吕氏春秋》(又名《吕览》)是秦国丞相吕不韦组织门客编辑的一部古代类百科全书似的传世巨著,有八览、六论、十二纪,共二十多万言。吕不韦自己认为其中包括了天地万物古往今来的事理,所以号称《吕氏春秋》
吕不韦是一代名相,任职于战国末年秦国。吕不韦因散尽家财帮助在赵国为人质的秦王孙异人立嫡有大功劳,在异人后来继位为秦庄襄王后,被任用为丞相。
在那时,魏国有信陵君,楚国有春申君,赵国有平原君,齐国有孟尝君,他们都礼贤下士,结交宾客。并在这方面要争个高低上下。吕不韦认为秦国如此强大,把不如他们当成一件令人羞愧的事,所以他也招来了文人学士,给他们优厚的待遇,门下食客多达三千人。与四公子不同的是,吕不韦招揽门客,并不甚看重勇夫猛士,却十分注重文才。原来,吕不韦有他自己的见解。他素来善于谋略,瞧不起那些头脑简单的勇夫。再说秦国猛将如云,军力强大,没有必要再蓄养征杀之士。还有一个原因,其时许多善辩之士纷纷著书立说,广为流传,不但天下闻名,还可传之后世,永垂青史,这一点尤其令吕不韦眼热。吕不韦本是商人出身,没有条件去著书立说,但他可以借助这些擅长舞文弄墨的门人,来实现自己的抱负和愿望。那时各诸侯国有许多才辩之士,像荀卿那班人,著书立说,流行天下。
待到一切准备就绪,吕不韦就令门下凡能撰文者,每人把自己所闻所见和感想都写出来。等到文章交上来后,五花八门,写什么的都有,古往今来、上下四方、天地万物、兴废治乱、士农工商、三教九流,全都有所论及,许多文章还有重复。吕不韦又挑选几位文章高手对这些文章进行遴选、归类、删定,综合在一起成书,取名叫《吕氏春秋》。为了慎重起见,成书后,吕不韦又让门人修改了几遍,直到确实感到满意为止。吕不韦对此书十分看重,他自己认为这部号称《吕氏春秋》的书是杰作,夸口说该书是包揽了“天地、万物、古今”的奇书。例如在相当全书总序的《序意篇》中,对十二世纪的论述也可见一斑:“凡十二世纪者,所以纪治乱存亡也,所以知寿夭吉凶也,上揆之天、下验之地、中审之人,若此,则是非可不可无所遁矣。”
为了精益求精,也是为扩大影响,吕不韦还想出一个绝妙的宣传该书的办法,他请人把全书誊抄整齐,悬挂在咸阳的城门,声称如果有谁能改动一字,即赏给千金。消息传开后,人们蜂拥前去,包括诸侯各国的游士宾客在内,却没有一个人能对书上文字加以改动。当然,这不一定就证明《吕氏春秋》字字珠玑,达到了尽善尽美的程度,而很可能是因为人们都敬畏吕不韦的威势,没有人愿意出头罢了。不过,这样一搞,其轰动效应却是巨大的,《吕氏春秋》和吕不韦的大名远播东方诸国。值得一提的是,这部书作于战国时期的大作,其中保存了不少古代的遗文佚事和思想观念,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吕氏春秋》汇合了先秦各派学说,“兼儒墨,合名法”,故史称“杂家”。吕不韦借门客之手撰写《吕氏春秋》,虽主要靠借他人之光提高其形象,但在文化事业上确实是作了件大好事,功不可没。
《吕氏春秋》简介
《吕氏春秋》,又称《吕览》,是在秦国相邦吕不韦的主持下,集合门客们编撰的一部杂家名著。成书于秦始皇统一中国前夕。此书以“道家学说”为主干,以名家、法家、儒家、墨家、农家、兵家、阴阳家思想学说为素材,熔诸子百家学说于一炉。吕不韦想以此作为大秦统一后的意识形态。但后来执政的秦始皇却选择了法家思想,使包括儒家在内的诸子百家全部受挫。《吕氏春秋》集先秦诸子百家之大成,是战国末期杂家的代表作,全书共分二十六卷,一百六十篇,二十余万字。
《吕氏春秋》分为十二纪、八览、六论,注重博采众家学说,以道家思想为主体兼采阴阳、儒墨、名法、兵农诸家学说而贯通完成的一部著作。[3]所以《汉书·艺文志》等将其列入杂家。高诱说《吕氏春秋》“此书所尚,以道德为标的,以无为为纲纪”。
内容简介
《吕氏春秋》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有组织按计划编写的文集,上应天时,中察人情,下观地利,以道家思想为基调,坚持无为而治的行为准则,用儒家伦理定位价值尺度,吸收墨家的公正观念、名家的思辨逻辑、法家的治国技巧,加上兵家的权谋变化和农家的地利追求,形成一套完整的国家治理学说。
战国晚期的吕不韦,是一个富有传奇色彩的商人。他由商入政,扶立国君,进入政治高层。他志向宏大,主编《吕氏春秋》,留下了“一字千金”的典故。后人一般把《吕氏春秋》归入杂家。在管理思想史上,这部书有着特殊的价值。它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有组织按计划编写的文集。从学术角度观察,它具有浓厚的自然主义色彩;从管理角度观察,它充满了功利主义色彩。《吕氏春秋》通过对先秦诸子的修正,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在管理思想的全局性、整体性和深刻性上,都有自己的建树。从阴阳五行的理论架构,到经验主义的具体论证;从养生和贵己的“内圣”,到君臣之道和善治天下的“外王”;从个人和国家、社会和政权之间的关系调适,到自然之道支配下的生理、物理、事理和心理的互相配套,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体系。《吕氏春秋》总括先秦诸子,开启秦汉先声,在管理思想史上具有重要地位。
哲学意义上的自然主义,是对人类反省而形成的。反映在国家治理思维上,对自然法理论完整化体系化。自然法学说认为,人类社会的现存法律为人定的(包括制定法和习惯法),而超越于人定法之上的是自然法。所谓自然法,指存在于自然中的理性,具有普遍性和永恒性,表现了自然的和谐和完美。人定法则由于人类的认识局限和私利屏蔽,肯定会有缺陷,因之,人定法必须服从于自然法。具体的法理,就是人定法自身的合法性和正当性,不可能经由人定法来证明,而必须依赖于自然法来证明,不合于自然法的人定法没有合法性。合于自然法为“善法”,不合于自然法为“恶法”,恶法非法。在中国,老子的道,具有自然法的意义,但是,老子仅仅强调了“道法自然”,再没有细说。《吕氏春秋》则发展了老子的思想,通过十二纪,把人的行为与自然秩序一体化,在自然秩序中验证社会管理的正当性。
各家论述
关于儒家
《吕氏春秋》吸收了儒家的仁义学说,赞同儒家的孝悌之道。至于法家主张的严刑厚赏,吕氏认为属于“衰世之政”。在这里,吕氏用儒家学说作为批评法家的依据。既然遵从儒家的德治理论,就要承认仁者爱人的血缘来源。在吕氏眼里,父慈子孝是出于本性,“孝子之重其亲也,慈亲之爱其子也,痛于肌骨,性也。”(《节葬》)纵观《吕氏春秋》可以发现,其《孝行览》集中反映了儒家思想,有一部分同《礼记》重合。它强调:“凡为国家,治天下,必务本而后末。所谓本者,非耕耘种殖之谓,务其人也。务其人,非贫而富之,寡而众之,务其本也。务本莫贵乎孝。人主孝则名章荣,下服听,天下誉;人臣孝则事君忠,处官廉,临难死;士民孝则耕芸疾,守战固,不罢北。夫孝,三皇五帝之本务,而万事之纪也。”国事万机,纲要在孝。“夫执一术而百善至、百邪去、天下从者,其惟孝也。”(《孝行》)仁义礼智,均以孝为基石。但是,在其他篇章中,吕氏对儒家学说能否治国也有疑问。“孔墨之弟子徒属充满天下,皆以仁义之术教导于天下,然而无所行。教者术犹不能行,又况乎所教?是何也?仁义之术外也。夫以外胜内,匹夫徒步不能行,又况乎人主?唯通乎性命之情,而仁义之术自行矣。”(《有度》)在吕不韦眼里,儒家学说好是好,可惜孔门弟子做不到,自己也做不到,就更谈不上推广了。不能推广的原因是孔门的仁义之术来自外生变量,只有通达性命之情,把仁义变为内生变量,德治才可实施。而通达性命之情,则要遵循道家的清静无为。由此,吕氏提出了一个对管理者来说十分重要的辩证逻辑:“事多似倒而顺,多似顺而倒。有知顺之为倒、倒之为顺者,则可与言化矣。至长反短,至短反长,天之道也。”(《似顺》),所以,实现儒家的德治,靠的是来自道家的自然;而道家的无为,恰恰要儒家的.有为而成。这一辩证逻辑,正是吕氏参透诸子思想,发扬体行黄老思想的产物。
关于墨家
相对道、儒二家,《吕氏春秋》对墨家思想吸收较少。墨家的尊天、明鬼、非攻、非乐等主张,它基本摒弃或予以驳斥。但对尚贤、兼爱之说,还是有所吸收的。《爱类》篇说:“贤人之不远海内之路而时往来于王公之朝,非以要利也,以民为务故也。”“仁人之于民也,可以便之,无不行也。”《精通》篇强调:圣人“以爱利民为心”。《圜道》篇赞赏尧、舜“以贤者为后,不肯与其子孙”,也与墨子“官无常贵,民无终贱,有能则举之,无能则下之”的尚贤主张相一致。《吕氏春秋》中有一篇《节葬》,吸收并改造了墨子“薄葬短丧”的思想,主张:人死虽不为鬼,亦无知觉,但出于活着的亲人在感情上的需要,送死仍要有一定的仪节,然而“自古及今,未有不亡之国也;无有不亡之国,是无不扬之墓也”,故此厚葬是无益的。那么社会上何以盛行厚葬之风呢?《节葬篇》说:“今世俗:大乱之主,愈侈其葬,则……生者以相矜尚也。侈靡者以为荣,俭节者以为陋……此非慈亲孝子之心也。”这一见解比起墨子的节葬观,更显得理智和深刻。另外,《吕氏春秋》提出唯物主义的真理观、名实观,注重类比推理的正确运用,批驳诡辩的名辩思想,显然也是吸收、继承了《墨经》中的优秀思想。
关于道家
《吕氏春秋》大量吸收道家虚静无为之说,并把它运用于为君之道的政治理念中,以儒家学术贯穿全书。它说:“君也者,处虚素服而无事,故能使众智也。智反无能,故能使众能也。能执无为,故能使众为也。无智,无能,无为,此君之所执也。”“善为君者无识,其次无事。有识则有不备矣,有事则有不恢矣。不备不恢,此官之所以疑,而邪之所从来也。”“天子不处全,不处极,不处盈。全则必缺,极则必反,盈则必亏。”《吕氏春秋》认同先秦儒家“无为而无不为”的主张,它说:“大圣无事而干官尽能。”“善为君者,劳于论人而佚于治事。”《吕氏春秋》认为这种表面的“无为”,才能达到“事省而国治”的目的。相反,“人主好暴示能,好唱自奋;人臣以不争持位,以听从取容;是君代有司为有司也”,其结果必然是君臣职能倒置,造成混乱和危殆。应该说,《吕氏春秋》中的这些见解,来自于老庄而又发展了老庄。
关于法家
《吕氏春秋》肯定法家的重要性和变法的必要性,明确指出:“有金鼓,所以一耳;必同法令,所以一心也;智者不得巧,愚者不得拙,所以一众也;勇者不得先,惧者不得后,所以一力也;故一则治,异则乱;一则安,异则危。”“故治国,无法则乱,守法而不变则悖,悖乱不可以持国。事易时移,变法宜矣。”这些观点显然与商、韩的思想有直接的联系。但是《吕氏春秋》对于法家“惨礉少恩”的一面,对于《韩非子》中的种种阴谋权术,是拒斥不取的。
关于农家
该书《士容论》中《上农》、《任地》、《辩土》、《审时》四篇,显然是农家之言。《上农》篇重视农业生产,其理由是:“古先圣之所以导其民也,先务于农。民农,非徒为地利也,贵其志也。”这就是说,倡导重农,不仅为了生产,还有“贵其志”的目的。它接着说:“民农则朴,朴则易用,易用则境安,主位尊。”当然,《吕氏春秋》重农并不排商,它主张先农后商,与商鞅“困末作而利本事”的唯农抑商政策,是有区别的。
关于兵家
对于用兵作战,吕氏继承发展了老子”夫慈,以战则胜,以守则固。天将救之,以慈卫之。“这一份文化遗产,尤其是它总结出的“义务必胜”的思想,是比一般先秦兵家更卓越的观点。明确反对墨家的偃兵观。他强调,人类的争斗是自古以来存在的,所以军事不可少。“天子之立也出于君,君之立也出于长,长之立也出于争。争斗之所自来者久矣,不可禁,不可止,故古之贤王有义兵而无有偃兵。”家无笞杖,竖子就会为非作歹;国无刑罚,百姓就会侵凌掠夺;天下无兵,诸侯就会攻战不已。所以,用兵如用药,“得良药则活人,得恶药则杀人。义兵之为天下良药也亦大矣。”(《荡兵》)如果仅仅强调非攻而不是赏有义而伐不义,就会助长无道。需要注意的是,吕氏在反对偃兵的同时,他所说的义兵,也从侧面批评了不讲道义只讲强国的霸道思想。
综上所述,历史上号称“杂家”的《吕氏春秋》并不是混杂不分,毫无原则的。《吕氏春秋》有自己的特点。它的特点是:贯通各家学说,用平等的眼光对待各家学术,但不取鬼神、迷信的思想,而是吸取各家比较进步的思想。如对于儒家,主要吸取其民本思想、修齐治平思想;对于墨家,主要吸收其薄葬的思想;对于法家,主要吸收其法治思想。《吕氏春秋》虽采取各家学说,但所采取的观点之间,并不牴牾。因此,《吕氏春秋》可谓“杂而不杂”,具有博综众家的融合倾向。古代的遗文佚事也靠它得以保存。春秋战国诸子如杨朱、宋钘、尹文、惠施、公孙龙等人的著作早已失传,但在《吕氏春秋》中却能找到有关他们的资料,而且因为它成书在战国末期,和这些思想家相隔的时间较近,所以史料价值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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