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考勤休假管理规章制度

2023-07-26 规章制度

  现如今,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员工考勤休假管理规章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员工考勤休假管理规章制度 1

  为了维持良好的生产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保证通信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为了使员工保持良好的身体素质和旺盛的精力,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并考虑员工与家属团聚的问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考勤

  1.考勤内容

  (1)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者,即为迟到。

  (2)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

  (3)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

  (4)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超过30分钟,或未经准假而不到班者,均为旷工。

  2.考勤须知

  (1)对有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现象的员工,应进行教育,属屡教不改的,给予适当的纪律处分。如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追究其责任。

  (2)对旷工者,应责成其作出书面检讨,并按下表计扣工资,扣发当月各项奖金。旷工二天以上,每增加一天,加扣年终奖10%。连续旷工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或旷工虽未达到上述天数,但次数较多,情节严重的,均应作除名处理。

  (3)留职察看期间,只发岗位工资及各项补贴。

  3.请假办法

  (1)公假

  经公司批准脱产参加会议、学习、出差、从事社会活动、工会活动均属公假;经公司指定或批准休养、参观、访问的模范人物或代表,以及因工(公)负伤人员在医疗期间,根据实际情况核给公假。

  (2)调遣假

  员工异地调动,有家属随迁的,不超过6天,调往边远地区的,不超过14天。员工单人赴调不超过3天,赴调途中所需行程时间,按其实际需要核给,不计算假期。特区内调动一般不超过一天。

  如有非经常性事务,需员工本人办理或参加的,如迁居、开家长会等,各单位可考虑到工作安排及员工的需要,酌情处理,不计算假期。

  4.因工作需要积累工时工休,一般应在当月补休,如确因工作一时不能安排补休的,经部门经理同意可适当推迟,可保留至当年底,员工调动工作,原则上不能将积累的工休延至新的工作岗位。

  5.因工作需要,员工加班或无法安排休息的人员,须经部门经理批准或人事部核准,以补发加班费的形式予以补偿。补偿办法:(岗位工资+技能工资)÷25.5天×1.5×加班天数。法定假日加班费按(岗位+技能)÷25.5×2×加班天数计算。

  (二)休假

  1.员工休假必须服从组织安排,并按规定逐级审批,报人事部批准,室主任一级由部门经理安排休假,部门经理由总经理安排休假。

  2.员工申请休假须一个星期前填写《有薪假期申请表》或《无薪假期申请表》,送交人事部审批。未接到休假通知单,不得擅自休假,否则当旷工处理,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应前托人或电话告假,如事前未提出请假,事后补交病假单之类的一律无效。

  3.婚假

  员工申请结婚,需在本公司办理结婚手续,并以领取结婚证为准,婚假假期3天,晚婚假10

  天(晚婚条件:女满23周岁,男满25周岁)。如到外地(指配偶工作所在地,不含旅行结婚)结婚的,根据在途往返时间核给路程假。

  4.丧假

  员工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以及依靠本人供养的弟妹、养父母、岳父母、公婆)死亡,给予假期3天。员工到外地办理丧事,可根据实际路程所需时间,另给路程假。

  5.产假、计划生育假

  (1)女工产假按下列标准核给:

  假期内容假期天数说明

  产假90天难产或双胞胎加14天

  晚育假15天年满24周岁生育为晚育

  独生子女假35天凭独生子女证核给

  (2)临时工产假56天,临时工产假期间发给60%的工资。

  (3)产妇如遇实际困难,可请哺乳假至婴儿一周岁,哺乳假工资按本人(岗位+技能工资)75%发给,并据此比例计发房补,其他补贴照发。

  (4)接受节育手术者,经医生证明,分别给予以下假期:

  △放置宫内节育器的,自手术之日起休息3日,手术后7日内不从事重体力劳动;

  △经计划生育部门批准取宫内节育器的,休息2日;

  △输精管结扎的,休息7日,输卵管结扎的,休息21日;

  △怀孕不满3个月人工流产的,休息15天,3个月以上的,休息42天。

  △同时施行两种节育手术的,合并计算假期,如遇特殊情况需增加假期时,由医生确定。

  6.病假

  (1)员工因病或非因工(公)负伤,经公司指定的医疗单位证明确定不能坚持工作,可参考医生建议,根据实际情况核给病假。

  (2)病假期间的待遇按国家劳动保险条例规定办理(参见表7.3.2、表7.3.3)。病假三天内不扣工资,四天以上按(岗位工资+技能工资)÷30天计扣工资。

  (3)长期病休人员,从病休时起,一年内的任何时间累计超过6个月(或153天个工作日),从超过之日起,停发工资,改发疾病救济费,累计办法:每月以24为截止日期往前推12个月,凡在这12个月内病休累计达6个月(或153个工作日)时,从超过之日起停发工资,改发疾病救济费。

  (4)凡领取疾病救济费者,如病愈需要复工时,经医生证明,先行试复工两个月。在试工期,又患病累计休息15天以上者,停止试工,停发(病假)工资,发给疾病救济费。试复工期满,连续工作两个月以上者,若再次患病,休息时间可重新累计计算。

  表7.3.2

  连续工龄不满二年满二年不满四年满四年不满六年满六年不满八年满八年以上六个月以内病假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60%70%80%90%100%

  表7.3.3

  连续工龄不满一年满一年不满三年满三年以上连续病假六个月以上、救济费(岗位工资+技能工资)40%50%80%

  7.事假

  员工因个人事务,必须亲自处理的,根据工作安排以及本人的实际需要酌情核给。请事假员工按(岗位工资+技能工资)÷30天计扣工资。

  8.探亲假

  (1)员工结婚时,分居两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每年可享受一次探望配偶假,假期为30天。

  (2)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一次,假期为20天,如因工作需要,当年无法安排的,可以二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

  (3)已婚员工探望父母假,每四年一次,假期为20天。

  (4)员工有生身父母,又有养父母的,只能探望一方(以供养关系为主)。

  (5)大专院校分配来的毕业生,新招合同工人,在实习、试用期间不能享受探亲假,满一年后才能享受探亲假。外单位调进公司的员工要满半年,才能享受探亲假。

  (6)员工配偶已离婚或死亡,尚未再婚的,按未婚员工待遇处理。员工配偶、父母均已死亡,又未重新结婚,而且身边没有子女者,如有16岁以下的'未成年子女寄养在外地的,按未婚员工探亲假处理。

  (7)员工探亲假期不包括路程假,但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路程假根据实际需要核给。

  (8)员工探亲休假期间患病时,其病休天数仍作为享受探亲假计算,原规定的休假天数不能顺延。如果员工因患急病、重病、假期期满后不能按期返回的,其延期返回的天数可根据县以上医疗单位的证明,按病假处理。

  (9)员工因各种原因在当年与配偶团聚三个月以上的,不再享受一年一次探亲假。

  (10)探亲假原则上不能分期使用,确因生产、工作需要分期使用的,经人事部批准,可分期使用,跨年度作废。路程假只给一次,往返路费只报销一次。

  9.年假

  (1)休假范围及条件:凡参加工作(不含借调人员、临时工和劳务工)满五年以上的员均实行休假规定,满5年不满10年满10年不满20年满20年不满30年满30年不满40年满40年以上每年休假时间7天10天15天20天30天全国劳动模范、部省级劳动模范,不论参加工作年限的长短,均享受休假两周待遇;有突出贡献的知识分子,经企业领导批准可适当放宽工龄限制。

  (2)享受年休假的几项规定:

  △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探亲假、婚丧假、生育假的员工,不影响享受年休假。

  △全脱产学习满一年的员工,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累计学习满半年不满一年的员工,可享受休假,其假期减半。

  △病事假累计超过3个月或工伤假超过半年的员工,当年不再享受年休假。旷工2天,当年不再享受年休假。

  △受各类警告以上处分的员工,取消一年的休假,受各类察看处分的职工,察看期间不享受年休假;对个别表现不好或完不成生产任务的员工,各部门领导有权取消其年休假待遇,上报人事部备案。

  △年休假时间的计算包括公休假日,不包括法定假日。

  △凡外单位、外系统调入的人员,从报到之日起,满半年后方可享受年休假。

  (三)说明

  1.本规定从之日起执行,以前有关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地方,按本规定执行。执行以后如上级有新的规定另行通知。

  2.本规定的解释权在公司人事部。

  员工考勤休假管理规章制度 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公司工作的有序进行,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根据国家劳动法及相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员工考勤包括对员工上下班、休假情况等进行考核,休假类型包括事假、病假、工伤假、年休假、公休假、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

  第二章 工作时间

  第四条 本公司执行以下的工作时间:

  (一)正常工作时间:公司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40小时,一周两天公休日(星期六和星期日)。

  (二)每日上班时间为:08:30-17:00,午餐时间30分钟。

  (三)销售、工程及其他特殊工种人员在工作现场和在外执行公务时应服从工作的需要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第五条 多班制

  (一)因工作需要,经部门经理批准,可以实行多班制。员工将按照不同的班次轮流上岗、公休,但其每周的平均工作时数仍为40小时。

  (二)实行多班制的部门,应当执行下列规定:

  1、为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在安排班次时,要使员工上一班下岗与下一班上岗的时间间隔至少为12小时。

  2、员工在夜间22:00至次日凌晨8:00的工作时间为夜班工作时间,享有夜班津贴。

  3、实行多班制工作计划表,须交人力资源部门备查。

  第六条 关于怀孕女员工

  (一)怀孕期在7个月或以上、在生产一线工作的女员工,依据国家相关法律及政策规定,享有不上夜班的权利。

  (二)如果怀孕女员工的身体较弱,无法坚持工作,持县级以上医院的相关证明,经报批后,可在家休养;其每月工资暂定为600元,并保证在扣除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之后,月薪不低于当年北京市的最低生活标准。

  第三章 考勤管理

  第七条 考勤工作是对员工的实际出勤情况进行记录,以加强公司对作息时间的实施,并提供必要的统计资料。

  员工使用考勤卡(上下班刷卡)来记录个人每天的'出勤情况。公司严禁代打卡行为,对于代打卡员工,一经发现,一次扣发当事人(代打卡人和委托人)人民币300元。

  第八条 员工请假、休假,必须履行相关程序和手续。

  第九条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缺勤,均为旷工,并按《员工手册》处罚规定处理:

  (一)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而缺勤两小时者;

  (二)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或做私活等活动者;

  (三)超过批准的假期又没有及时早报续假,未提供有关证明的缺勤;

  (四)以虚假理由请假而休假者;

  (五)单位、部门或职位调整,不服从分配,逾期不到岗的。

  第十条 培训学员的考勤

  (一)参加公司内部培训、学习的员工,填写培训考勤表,由培训主管给部门提供考勤反馈;

  (二)在国内或出国学习的学员,根据被批准的实际在外天数,由部门自行考勤。

  第十一条 员工缺勤,按如下办法考核并计扣工资:

  (一)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不得迟到、早退。

  (二)公司对迟到、早退按月进行累计,员工当月迟到、早退累计次数达到3次,按旷工半天计扣工资;超过3次,按旷工1天或1天以上处理。

  员工当月迟到、早退累计次数1-2次,其缺勤时间在30分钟以内不扣工资,超过30分钟按实际时间计扣工资。

  (三)员工每旷工1天,扣除2日岗位工资;当月连续旷工3天或当年累计旷工超过7天,公司可对其解聘,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当月有旷工记录者,当月无绩效工资。

  第十二条 考勤管理

  (一)公司各职能部门、研究院、市场总部(含所属各地代表处)的考勤由各部门人事专员或相关人员直接负责;每月月底将本部门考勤情况汇总后于次月10日前报送人力资源部薪资福利部门,缺勤人员的工资从其下月工资中扣除。

  (二)移动电话制造部、移动电话营销中心及维修中心、数据网络事业部、宽带接入产品事业部的考勤自行管理,缺勤人员的工资由本部门薪资专员直接从其月岗位工资中扣除。

  第四章 请假、休假管理

  第十三条 请假是指在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员工需从事个人的特定活动,必须事先经过相关领导的批准,履行一定的手续。休假是员工按国家或公司的规定时间,进行休息或休养。

  第十四条 法定假日(除公休假日外,休假期间,带薪)

  (一)公休假日,一周两天(星期六和星期日)

  (二)全民法定假日,一年共计10天,即:

  l 元旦:1天,1月1日;

  l 春节: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l “五一”国际劳动节:3天,5月1日、2日、3日;

  l “十一”国庆节:3天,10月1日、2日、3日。

  第十五条 年休假(不含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带薪)

  (一)凡在本公司任职满半年的员工,均可依其工作时间的长短,享受下列不同时间的休假:

  服务期 可休假天数

  (日历年) (工作日)

  加入公司当年 每工作满一个月累积1天,总数不超过10天

  次年(1月1日起)-第四年 每年10天

  第五年以上 每年休假15天

  计算休假天数时,从员工开始工作的下一个月(1日)开始计算。

  (二)年休假按天整日计算,原则上当年休假当年享受。如因工作原因,经员工与公司协商后,当年未享受的年休假可顺延至第二年第一季度末,且当年不能享受下一个日历年的年假。

  (三)公司于每年7月-8月间统一放假5天(各业务单元也可根据工作需要报请批准后进行调整),放假天数从年休假中冲减。

  (四)原则上给公司造成重大事故、损失的人员不享受当年年休假待遇。

  第十六条 探亲假

  (一)员工入职的当年不能享受探亲假。

  (二)未婚员工探望京外父母,每年二十天;已婚员工探望京外配偶,每年三十天;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四年给假二十天。上述假期均含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公司外派员工以及在外省市任职的代表处员工按上述有关分类标准休探亲假。

  (三)总部员工探亲假可分两次休完,并享受1次路程假,按火车硬座价格报销一次路费。外派员工以及在外省市任职的代表处员工,每年按火车硬卧价格报销两次路费(其他特殊情况另行报批)。

  (四)在一个年度内,员工不能兼休探亲假和年休假。

  第十七条 病假、事假

  (一)带薪病、事假

  1、员工原则上每月享受1天的带薪病假或事假,全年累计12天;

  2、带薪病或事假1天以内,由部门经理批准;2-3天,由人力资源部批准;4天以上,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二) 非带薪病假:员工全年病、事假累计超过12天以后,所超的病假天数按日岗位工资标准扣除,直至扣减到600元人民币。如员工处于医疗期,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非带薪事假:员工全年病、事假累计超过12天以后,所超的事假一律以小时工资计扣,按月岗位的1/168(21×8)计算。

  第十八条 婚假(带薪,含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

  (一)加入公司满一年的员工方可享受带薪婚假。

  (二)员工在原单位结婚的,婚假不能带入本公司。

  (三)员工结婚,给婚假3天,并给婚前检查1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且初婚者增加晚婚奖励假7天。

  (四)员工的婚假需在结婚后一年内休完。

  第十九条 丧假(带薪)

  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和配偶父母死亡时,给丧假3天。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赴外地料理丧事的,另给路程假,路费自理。

  第二十条 产假、计划生育假(发岗位工资,含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

  (一)已婚女工生育时(已取得生育指标)产前、产后连续计算产假,顺产产假90天。多胎生育,每多一胎增加15天;难产有医院证明的,增加15天。晚育的女员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不休奖励假的,给予女方一个月工资的奖励,奖励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

  除产假外,女员工需要修延长假的,需在产假期满前一周提出书面申请,报公司领导审批。

  男员工在其配偶第一次生育时可享受3天的假期。

  (二)施行人工流产在四个月以下(含)的可休息15-30天,四个月以上的可休息42天。节育、绝育手术持医院证明给予休假天数。

  (三)因节、绝育手术事故而造成的休假,按病假处理。

  第二十一条 工伤假

  (一)员工的工伤假由指定治疗工伤的医院或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工伤假最长不超过36个月。其医疗或休养期间发给工伤津贴,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员工本人受伤前十二个月内月平均岗位工资。

  (二)员工工伤医疗期满后,经劳动部门确认,分别不同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二条 请假程序

  (一)员工请假,必须事前填写《请假申请单》并提供有关证明,办理批准手续,经批准后,假期方为有效。

  (二)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来不及先行请假者,应利用电话或其它方式迅速向部门经理请假,返回公司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

  员工休年假、探亲假前,至少提前一周与直接上级和人事专员协商,妥善安排好工作。

  员工考勤休假管理规章制度 3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人力资源的开发和管理,保证公司各项政策措施的执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各企业自定的考勤管理规定须由总公司规范化管理委员会审核签发)。

  第三条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时30分至5时,每周六下午不上班;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总裁办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条公司职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第五条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须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违犯此条规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一次的'处分。

  第六条公司每天安排人员一到两名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报至劳资部,劳资部据此核发全勤奖金及填报员工考核表。

  第七条所有人员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签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八条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第九条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第十条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扣除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

  第十一条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全勤奖50%,达5次者扣发100%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

  第十二条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应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3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者,给予除名处理。

  第十三条职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副经理以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出差由主管领导批准,高层管理人员出差须报经总裁或董事长批准,工作紧急无法向总裁或董事长请假时,须在董事长秘书室备案,到达出差地后应及时与公司取得联系。出差人员应于出差前先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并交至劳动工资部备案。凡过期或未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再补发全勤奖,不予报销出差费用;特殊情况须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四条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金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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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请销假

  1、请假一天的由主管领导批准,请假两天及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并在行政部备案。本规定适用于全体员工。

  2、请假手续以书面为准,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则应电话请假,书面手续后补。短信请假无效。

  3、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记录考勤的,应在归岗后尽快在行政部进行登记,并由主管领导签字确认。

  第二条病假

  1、员工本人确实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须主管领导批准,报行政部备案。连续请病假超过三个工作日者,必须取得医院开具的休假证明。

  2、患病员工请假应于当日九点前向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3、员工须在病愈上班当日将病假条交给行政部核查存档。

  4、病假工资发放,1-10天以内按照基本工资的30%发放;10天以上按照<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有关规定发放。

  第三条事假

  1、员工因合理原因需要请事假的,须提前一天书面申请(如遇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必须由本人在早晨九点以前请示公司领导),如实说明原因,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2、事假按照日标准工资100%扣除。

  3、工作时间如有私人紧急事务需要离岗处理,按照事假的规定向主管领导请假,违反规定者以旷工计罚。

  第四条年假

  1、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年假天数的计算以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为准,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年假应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请、审批方可进行休假。

  3、当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计到第二年(特殊情况除外)。

  第五条婚假

  1、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员工请婚假时,必须本人填写婚假申请单,经主管领导批准,交行政部备案。假后须拿结婚证及证明销假。婚假时间:

  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2、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工龄计算、晋升、调级。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第六条产假

  1、根据<计划生育条例>女员工正常生育时,给予90天(包括产前15天)产假,难产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符合晚育年龄的增加30天产假。

  2、晚育

  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或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为晚育。育妇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产假延长到135天至180天,由所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具体规定。

  3、女员工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给予20-30天妊娠假,怀孕三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给予42天妊娠假,怀孕七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90天产假。

  4、女员工休假前需要有医院证明,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报行政部备案,方可休假。

  5、男员工产假的护理假3天,若妻子属于晚育(生育时满24周岁),则再延长7天,共计10天带薪假期。

  6、女职工享有90天有薪分娩假,假期从其申请休息之日起计算。工资按基本工资发放,不计发相应补贴及奖金。

  第七条丧假

  1、员工供养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满周岁的子女)死亡,可办理丧假,员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3天;员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2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员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员工办理丧假需在假前写出申请,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报行政部备案。

  2、丧假期间工资的发放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发放。

  第八条旷工

  1、未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缺勤,或未按规定时间请假,或违反病、事假规定,或违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关规定等行为,均视为旷工。

  2、旷工一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日全部薪金的三倍工资;旷工二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日全部薪金的6倍工资;旷工三日(含累计)者,当月只发同年北京市最低生活标准工资;旷工超过三日(含累计)者,公司视情况给予处理。

  第九条迟到、早退

  1、工作时间:根据<劳动法>的条款规定,结合本公司的经营 特点及岗位的特殊要求,本公司办公室、设计人员实际五天工作日,即周一至周五(有特殊情况者可调休)。

  辅助说明:本公司设计人员即为不定时工作时间。

  2、上班时间

  09:00—18:00(午餐时间:11:30—13:00)

  09:00以后到达,视为迟到,18:00以前离开,视为早退。(每人每月可以有三次迟到10分钟以内的机会不予计算)。

  3、迟到、早退60分钟以内,缴纳公益基金1元/分;迟到、早退60分钟到120分钟,缴纳公益基金2元/分;超过120分钟且无特殊理由者按照事假半天缴纳公益基金;连续三次以上迟到30分钟以上者,记请假半天。(公益基金作为公司活动经费,由行政部按月进行统计并公示。)

  4、迟到早退情节严重者,将给予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工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等方式处理。

  5、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属实的,经主管领导批准后酌情处理。

  第十条打卡

  1、公司实行指纹打卡制,员工正常上班及加班时需上午上、下班各打卡一次。对没有打卡条件的,按照登记要求实行签名登记制度,记录上下班具体时间并亲笔签名确认。在工作期间,离开公司的情况需填写相应的手续对于有打卡条件的填写相应手续的同时要打卡离开。

  2、若员工上、下班未打卡、且不符合或者没有办理相关手续且没有证据证明确实上班的,没有按照要求亲笔签名登记考勤的1次罚款10元。对于无法查证的,公司一律按请假计算。

  3、如果员工由于工作的特殊要求,不能及时到公司打卡者,须在工作日志上明确写明原因,由部门主管负责于次工作日将未能打卡的员工的数据统计出并报送行政部。

  4、因设备故障,停电等因素,造成无法完成指纹考勤登记的,由行政部统一记录。

  第十一条加班、调休

  1、公司不提倡加班,若因自身原因(包括工作能力欠缺、工作效率低下),无法完成基本工作量而需加班完成的,不按加班计算。

  2、若因额外工作量公司安排加班的,由行政部记录加班时间。按月总结核算,以奖金或假期形式(调休)兑现。如申请调休的,原则上须提前三天申请,由主管领导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领导批准后,到行政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经批准的调休事假可不扣发工资。

  3、公司安排加班至晚22点以后的员工,次日到岗时间可延迟至10点,加班至凌晨可调休半天(领导提前批准的情况下进行)但到岗后应主动向行政部说明情况,并进行登记。

  4、公司安排加班的员工,地铁、公交停运之后,可乘坐出租车,车费据实报销。

  5、除公司安排加班外,员工自行加班行为不享受加班调休,且不得影响次日考勤。

  6、公司安排加班行为,由公司负担员工加班工作餐。

  7、享受业务提成奖金的部门和员工,不再享受加班奖金或调休待遇。

  员工考勤休假管理规章制度 5

  一、为加强公司考勤治理,整顿劳动纪律,提高员工遵章守法的自觉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全部员工必需按排班表准时上班,不得无故缺勤、旷工、迟到、早退。延迟10分钟之内上班,为迟到行为,提前10分钟以上,下班的,为早退行为。

  三、工作时间:

  每星期工作时间为六天,每天七个半小时。

  工作日:星期一~星期六

  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00公司可依据实际需要调整作息时间,详细以通知为准

  四、假期治理

  各类假别

  1、因公出差

  凡属于以下状况之一者均属公差因公司技术、业务出差;经批准参与的各类由公司出资的相应的和公司组织的各类旅游活动等;经批准外出参与各类社会公益活动。

  2、法定休假

  国家法定休假日共十天:元旦一天、春节三天、清明节一天、国际劳动节一天、端午节一天、中秋节一天、国庆节三天);详细放假时间按国家公布的'规定实行。在节日期间公司可依据实际状况安排法定假期外串休一天。

  3、病假

  员工患病非因工负伤。持有区级以上医院所开具的休假建议书,可核予病假;经批准在工作时间内出外就诊超过8个小时的,其超出时间累计为病假。

  4、事假

  因个人事项,必需由本人亲自料理的,经申请可酌情核予事假;

  五、请假审批权限

  公司本部各级人员请假均须经部门领导同意向总经办提出申请,由总经办呈送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未经批准则按旷工论。无故旷工3日以上的开除处理。

  六、假期治理及假期工资核算

  各级人员请假两天以内者,除病假外,须提前二个工作日办理请假手续;如遇急事不能亲自办理请假手续,应先电话向总经办请假。返工后,照实填写请假单,按审批权限进展审批。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事假,均按旷工处理、员工事假按天数扣除工资;员工病假在一天以内者,并执有当天看病收费单者不扣工资,未执有看病收费单者按事假处理,员工病假超过一天者按事假处理。

  七、考勤治理

  部门经理以及公司领导须带头执行公司考勤制度,秉公办事。总经办是考勤治理的监视部门,各部门为负责部门。公司值班保安员负责监视员工考勤打卡,如有不遵守考勤制度行为者予于订正,并作记录,总经办不定期监视检查员工出勤状况。公司总部人员因公到工程部或出外公干不能准时回来打卡的,须在《未打卡状况说明书》上注明出差的事因、地点,报其主管领导签核,其《未打卡状况说明书》必需在2天内报总经办签核,于每月月末报送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

  上班前已知需从公司总部外出办事,须按时打卡,不得后补。每月迟到累计达30分钟内、上班遗忘打卡不超过3次,不予以扣款。每月迟到、早退、漏打卡(无《未打卡说明书》)累计3次,扣发1天工资,累计4到6次,扣发5天工资,累计7到10次,扣发10天工资。因工作需要到各工程部须填写《外勤工作登记表》,如下午出去者下午上班之前必需打卡。

  考勤主管每月负责统计汇总上报主管副总经理,作罚款和发工资依据。

  员工考勤休假管理规章制度 6

  一、总则

  为了标准公司考勤治理,严厉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章可依,结合我公司实际状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公司作息制度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45---12:00

  下午13:30—17:45

  午后12:00-13:30为午休时间

  三、工作制

  公司(总部)实行每一天7.5小时标准工作日制度,每周5天标准工作周制度,节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

  四、考勤范围

  1、公司除经理级以外,其他全部员工均在考勤之列。

  2、特别员工不考勤须经经理批准。

  五、考勤方法

  1、采纳考勤机打卡制度。

  2、本公司员工除经理之外的其他员工均需打卡,每一天打卡为两次,早晚各一次,午后上下班不用打卡,打卡前请认真核对姓名,以免打错。

  3、员工不得代人或托付他人打卡,违者双方以旷工一日处理。

  4、员工遗忘打卡、打重卡或打错卡时,应在24小时内向部门经理说明状况,由部门主管开具证明一个星期内交行政部处理,并留存说明记录。

  一个月内累计漏打三次(不含三次)以上,即视为是迟到或早退,扣除当月的'全勤奖。

  5、员工外勤需仔细填写外勤表,并由部门经理签字。如下班前不能回来者,需要告知部门经理,回来时需要在考勤卡上登记并且让部门经理在一周之内签名确认。

  6、每月最终一天下班后,行政部需将下月的考勤卡预备好放前台桌面,并在次日早上将上月的考勤收回。

  8、考勤设置类别:

  (1)迟到:比预定上班时间晚到。

  (2)早退:比预定下班时间早走。

  (3)旷工:无故缺勤。

  (4)出差。

  (5)外勤:在外办事。

  (6)调休。

  六、考勤统计

  1.一个月内累计迟到三次(不含三次)以上,累计迟到时间超过10分钟以上者作迟处处理,扣除当月全勤奖。全月迟到累计超过1个小时以上者,需要说明理由,并且让部门经理签字。早退时间处理方法同迟到一样类推。

  2.一个月内累计漏打卡三次(不含三次)以上者作迟到或早退处理,扣除当月全勤奖。

  3.一个月内请事假满一天(含一天内),取消全勤资格,调休不计缺勤。员工请假需要填写请假条,经部门主管签字批准后三天内亲自交到行政财务部,超过2天(含2天)需要信息告知张总。

  七、附则

  员工执行本制度,其他未尽事宜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择时颁行。

  员工考勤休假管理规章制度 7

  第一条为确保公司举行有秩序的管理休假而制订。

  其次条适用于公司全部员工。

  第三条由各部门主管、经理负责监督。

  第四条病假。

  员工休病假,超过1天要出具医院开具的假条。

  员工休病假的时限,应以假条上的时光为准,遇节假日不顺延。

  从员工转正开头,员工每年可享受5天带薪病假。

  员工带薪病假休满之后,假如因病仍不能上班,则应申请进入医疗期。公司将按照病情打算是否批准其进入医疗期,员工惟独在患难以治愈的病或十分严峻的慢性病时方可进入医疗期。进入医疗期者,其待遇按公司医疗期制度执行。不批准进入医疗期者,又的确不能上班,按无薪病假待遇。员工延续休假经公司批准的无薪病假超过15天以后,公司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每月发给基本生活费,按有关标准缴纳养老保险,并按规定报销医药费,其他待遇不再享受。

  员工无论休何种病假,必需按时递交有效的医生诊断证实,请部门经理批准,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五条带薪年休假。

  上班满6个月可开头休带薪年休假。

  带薪年休假遇节假日顺延。

  员工休带薪年休假必需考虑有关客户的要求及所在部门的工作支配,休带薪年休假必需提前两周申请,并经主管同意。

  公司希翼员工通过带薪年休假的机会使身收获到调节。人力资源部将在每个自然年度开头时,通知每位员工应享受的带薪年休假。该年假的有效期为一年时终止,不再累计。

  员工如情愿放弃休带薪年休假,年假期间的工资按日工的基本工资的2倍计算。

  第六条工伤假。

  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直接主管应立刻到现场调查受伤状况,并立刻作出处理,并举行报告至总经理和人力资源部。公司按照医生的诊断确定是否需要赋予工伤假。员工休工伤假享受全薪。

  员工休工伤假期间,应根据公司的要求定期到指定医院举行检查。第七条婚假。

  女职工年满23岁前结婚带薪婚假3天。女职工年满23岁后结婚带薪婚假10天。男职工年满25岁前结婚带薪婚假3天。男职工年满25岁后结婚带薪婚假10天。男、女职工婚前体检可享受半天全薪假。第八条产假。

  产假所涉及的假期,均应包含节假日,即遇节假日不顺延。员工妊娠期间每月可享受半天全薪假以供月检。员工生育可享受90天全薪产假。

  年龄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者,可延伸1个月带薪产假。如遇难产,可凭医院证实增强有薪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强产假15天。男员工可以在妻子生育后享有1天陪产假。

  女员工生育后的第一次流产,公司将依据医生的诊断证实赋予15天带薪假,以后的流产所有按无薪病假计算。第九条丧假。

  父母、养父母、继父母、配偶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可休带薪假8天。

  祖父母、兄弟姊妹死亡,可休带薪假4天。第十条倒休假。

  员工在歇息日加班后,经部门经理批准,可以享受因歇息日加班产生的倒休假。

  员工休倒休假时,须考虑部门工作的支配,并应提前两周申请,经主管同意。

  员工休倒休假时,应在请假单后附有部门经理批准倒休的加班申请单。

  倒休假只限当年有效。

  第十一条公共假日。

  全体员工享受下列法定公共假日

  元旦:放假1天。

  春节:放假3天。

  清明节:放假1天。

  劳动节:放假1天。

  端午节:放假1天。

  中秋节:放假1天。

  国庆节:放假3天。

  如国家政策有调节,则遵从国家政策。第十二条事假。

  事假系无薪假,公司按照工作支配打算是否批准员工休无薪假。事假最长不超过两周。

  第十三条请假批准权限见下表:

  请假日期1~3天3~12天12天以上

  批准人直属上级部门经理总经理

  直接主管在一个月内对同一员工批准假期时限为5天,5天以上由部门经理批准。

  第十四条请假程序。

  员工填写请假单,报主管、经理批准后,送至人力资源部。

  员工考勤休假管理规章制度 8

  第一条事假:

  1、员工因事确需本人处理,两天以上事假须提前写出书面申请,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人事行政部;部门经理因事请假需书面申请,由分管领导签字后,报人事行政部。来不及请假,应电话通知,经同意后方可请假,事后立即补办请假手续。

  2、员工请假,返回工作岗位时,必须到人事部销假,否则人事部将按旷工或自动离职处理。

  3、员工事假扣款按公司考勤制度执行。

  第二条病假:

  1、员工上班时因病需接受治疗,应先得到部门经理批准,并按请假时间计扣工资。

  2、员工请3天以上病假须开具县(区)级以上证明,经人事行部审核批准方能有效。

  3、员工因突发性疾病或病重无法上班,应在24小时内用电话通知部门经理或人事行政部,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4、员工因病(工伤、产假除外)不能工作达一个月以上者,公司有权进行处理并解除劳动合同。

  5、员工病假扣款按公司考勤制度执行。

  第三条工伤假:

  1、工伤是指员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非人为原因发生意外事故而遭受的.伤害。发生事故后,员工必须按有关程序迅速上报公司人事行政部,经公司认定后,方可作为工伤。

  2、工伤假期内员工享受定额工资,因工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治疗费用及抚恤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法定假:

  国家法定假日包括: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劳动节(3天)、国庆节(3天)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日;员工如遇当值,可安排在假期结束后一月内补休或以加班计算。

  第五条丧假:

  遇正式员工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辞世,公司批准员工享受5天吊唁假;假期内公司支付定额工资,不报并旅费,同时人事行政部有权要求员工出示与死者关系的证明,谎报者将予以严肃处理。

  第六条婚假:

  员工婚假定为7天,如男女双方晚婚(男方25岁,女方23岁)可延长假期为10天,同时员工享受定额工资。

  第七条产假:

  公司正式员工申请分娩假时须呈交医院证明书,经公司核准后,按有关规定享受分娩假(假期内支付定额工资)。

  员工考勤休假管理规章制度 9

  第一条:为确保公司进行有秩序的管理休假而制订。

  第二条: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由各部门主管、经理负责监督。

  第四条:病假。

  (1)员工休病假,超过1天要出具医院开具的假条:。

  (2)员工休病假的时限,应以假条:上的时间为准,遇节假日不顺延。

  (3)从员工转正开始,员工每年可享受5天带薪病假。

  (4)员工带薪病假休满之后,如果因病仍不能上班,则应申请进入医疗期。公司将根据病情决定是否批准其进入医疗期,员工只有在患难以治愈的病或非常严重的慢性病时方可进入医疗期。进入医疗期者,其待遇按公司医疗期制度执行。不批准进入医疗期者,又确实不能上班,按无薪病假待遇。员工连续休假经公司批准的.无薪病假超过15天以后,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每月发给基本生活费,按有关标准缴纳养老保险,并按规定报销医药费,其他待遇不再享受。

  (5)员工无论休何种病假,必须按时递交有效的医生诊断证明,请部门经理批准,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五条:带薪年休假。

  (1)上班满6个月可开始休带薪年休假。

  (2)带薪年休假遇节假日顺延。

  (3)员工休带薪年休假必须考虑有关客户的要求及所在部门的工作安排,休带薪年休假必须提前两周申请,并经主管同意。

  (4)公司希望员工利用带薪年休假的机会使身心得到调整。人力资源部将在每个自然年度开始时,通知每位员工应享受的带薪年休假。该年假的有效期为一年时终止,不再累计。

  (5)员工如愿意放弃休带薪年休假,年假期间的工资按日工的基本工资的2倍计算。

  第六条:工伤假。

  (1)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直接主管应立即到现场调查受伤情况,并立即作出处理,并进行报告至总经理和人力资源部。

  (2)公司根据医生的诊断确定是否需要给予工伤假。

  (3)员工休工伤假享受全薪。

  (4)员工休工伤假期间,应按照公司的要求定期到指定医院进行检查。

  第七条:婚假。

  (1)女职工年满23岁前结婚带薪婚假3天。

  (2)女职工年满23岁后结婚带薪婚假10天。

  (3)男职工年满25岁前结婚带薪婚假3天。

  (4)男职工年满25岁后结婚带薪婚假10天。

  (5)男、女职工婚前体检可享受半天全薪假。

  第八条:产假。

  (1)产假所涉及的假期,均应包含节假日,即遇节假日不顺延。

  (2)员工妊娠期间每月可享受半天全薪假以供月检。

  (3)员工生育可享受90天全薪产假。

  (4)年龄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者,可延长1个月带薪产假。

  (5)如遇难产,可凭医院证明增加有薪产假15天。

  (6)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7)男员工可以在妻子生育后享有1天陪产假。

  (8)女员工生育后的第一次流产,公司将依据医生的诊断证明给予15天带薪假,以后的流产全部按无薪病假计算。

  第九条:丧假。

  (1)父母、养父母、继父母、配偶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可休带薪假8天。

  (2)祖父母、兄弟姊妹死亡,可休带薪假4天。

  第十条:倒休假。

  (1)员工在休息日加班后,经部门经理批准,可以享受因休息日加班产生的倒休假。

  (2)员工休倒休假时,须考虑部门工作的安排,并应提前两周申请,经主管同意。

  (3)员工休倒休假时,应在请假单后附有部门经理批准倒休的加班申请单。

  (4)倒休假只限当年有效。

  第十一条:公共假日。

  全体员工享受下列法定公共假日

  (1)元旦:放假1天。

  (2)春节:放假3天。

  (3)清明节:放假1天。

  (4)劳动节:放假1天。

  (5)端午节:放假1天。

  (6)中秋节:放假1天。

  (7)国庆节:放假3天。

  如国家政策有调整,则遵循国家政策。

  第十二条:事假。

  (1)事假系无薪假,公司根据工作安排决定是否批准员工休无薪假。

  (2)事假最长不超过两周。

  第十三条:请假批准权限见下表:

  请假日期

  1~3天(包括3天)

  3~12天(包括12天)

  12天以上

  批准人

  直属上级

  部门经理

  总经理

  直接主管在一个月内对同一员工批准假期时限为5天,5天以上由部门经理批准。

  第十四条:请假程序。

  员工填写请假单,报主管、经理批准后,送至人力资源部。

  员工考勤休假管理规章制度 10

  1、员工请假和休假,必须履行当事人书面报批的手续,特殊情况,可事先口头请假或来电电话请假,或委托人请假,经批准后休假,但必须在休假后立即补办请假手续;

  2、下列日期为假日,但因需要可制定正常上班,需以加班计算

  (1)元旦、春节、国庆节、中秋节、端午;

  (2)假日若逢星期日,其隔日不予补假;

  3、员工请假分下列几种:

  (1)病假:因病假治疗休养或住院治疗者,应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并申请病假,每年积计15天为限;

  (2)婚嫁:员工结婚可请婚嫁3天,晚婚假加3天(含假期路途);

  子女结婚可请假2天(含假期路途);

  兄弟姐妹结婚可请假1天;

  (3)产假:员工生育可请假75天,小产7天,晚婚晚育加15天

  配偶生育可请假1天

  (4)丧假:父母配偶丧亡可请假3天;

  祖父母、兄弟姐妹及子女、岳父母丧亡可请假3天;

  其他直系亲属丧亡可请假一天;

  4、假期薪金

  (1)病假:丧家三天超时扣薪金;

  (2)婚假:婚假三天超时不计薪金,产假按工资标准计发50%薪金;

  5、请假及核准权限

  (1)休假一天以内,所在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报总经理批准,交办公室备案;

  (2)部门经理请假,一天以内报总经理批准;

  (3)产假、婚假、丧假由部门经理签署意见,报办公室核准;

  全年事假、病假、小产假不得超过15天,旷工一天扣发二天工资,旷工三天以上予以辞退;

  (4)轮休完后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合理安排

  6、酒店员工因执行职务发生的危险导致伤病不能工作者,按医疗期规定以公假论,公假期间发基本工资;

  7、凡未按规定请假和未办妥书面请假手续的,均不得先行离职,除确因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的'事情外,皆以旷工论处;

  8、请假理由不充分或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延期请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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