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规章制度

2022-07-25 规章制度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公司规章制度范本,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公司规章制度范本1

  一、什么是公司规章制度

  公司规章制度是公司用于规范公司全体成员及公司所有经济活动的标准和规定,它是公司内部经济责任制的具体化。公司规章制度对本公司具有普遍性和强制性,任何人、任何部门都必须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大致可分为公司基本制度、公司工作制度和公司责任制度。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应体现公司经济活动的特点和要求。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要以《劳动法》为具体依据,不能出现违背相关法律条款。”

  二、如何制定公司规章制度

  1、明确目标

  制度就是公司的法律,制定制度是为了提高效率和防范风险,跟这两个目标无关的事宜都无需制定制度或规定流程,如前述一个小公司为桶装水制定一个制度除了装点门面和浪费精力无他好处。

  2、梳理公司各条线业务流程

  公司各部门的业务都有其最简便、规范和完整的业务流程(注意简便和完整的矛盾统一),制定制度之前就是要梳理好业务流程,最重要的莫过于人、财、物的管理,业务流程也围绕几个方面展开,梳理出人事招聘、任免、考勤等工作流程;资金的流转流程;商品或物料的管理流程。梳理业务流程的过程就是发现风险节点的过程,要找到可能发生风险的关节点;例如,人员招聘最易出现的风险是劳动合同是否签订,工伤保险是否生效,这可能导致公司面临双倍工资差额补偿的损失和员工刚上班尚未办理工伤保险却发生工伤的损失;资金流转上在公司资金的领取环节最易出现风险;商品物料的转移上,在交接环节可能出现交货却未取得合规的货物交收的书面凭证,如此等等,需要公司从自身业务实际出发去深入挖掘和发现风险点。

  3、完善业务流程

  在梳理流程的基础上要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完善业务流程,例如招聘环节要经过几个部门的审批,并经逐项确认合同是否订立,保险是否生效等可能存在风险的事项;在公司资金管理上,应当做到收支分离,财务管理与现金管理的分离,账与实的管理分离;在商品物料流转上要求业务人员按规范取得收货凭证。

  4、根据确定完善的业务流程制定制度

  如果说流程是枝干,制度则是充实枝干的枝叶。在流程完善的基础上,需要对流程的执行做出具体的规定,例如,新员工招聘流程是面试-签约-入职的流程,就需要制定相应的员工招聘制度明确面试的具体要求、职能部门或负责人员,签订合同的时间选择、书面合同的审批、签约后合同的管理、签约后在什么条件下员工可以入职,例如对于危险性较高的行业应当规定在工伤保险生效后入职,避免无保险覆盖的风险。

  5、更新

  制度的更新是制度保持其持久性和生命力的源泉,公司经营环境发生变化,业务操作实际流程发生变化、法律环境发生变化等等基础的变化都要求公司制度做出相应的调整。

  三、公司规章制度怎样才有法律效力

  1.规章制度的内容合法、用语规范。许多企业制定规章制度时由于不了解或漠视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而致使所制定的规章制度中的某些内容违反法律强行性规定而不具有法律效力,如有的单位规章制度明确规定一些职位只能有男性担任,这种规定明显不合法,侵犯了女性的平等就业权,又如有些企业在规章制度中规定女职工不准怀孕的制度,这明显不合法,又如,本应该由董事会制定的由总经理拟订的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由总经理直接制定未经过董事会的批准等等。应有总经理制定的规章制度,总经理办公室拟定后总经理口头同意的,单位未盖章,总经理未签字批准的,企业依这些内容管理员工而发生争议,企业自然得不到法律支持。

  2.规章应当经过民主程序确定。许多企业制定规章制度都只是由企业的董事会或总经理甚至是某个部门制定后即实施。法律规定涉及到职工利益的企业规章制度应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否则不发生法律效力。

  3.规章制度确定后应当公示,或直接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让劳动者签署。许多企业有些规章制度根本不为员工所知,也使这些制度无法得到全面贯彻,建议用书面形式或包括电子文件形式,必须要向全体员工公示,否则不对员工产生效力。

  4.规章制度应当及时修改、补充。现实生活复杂多变、现行法律不断推陈出新,制订当时合法的内容可能现在已不合法或者规章内容已经与实际情况不符。因此企业应当自行或委托有关专家对已有的规章制度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及时修改、补充相关内容。

公司规章制度范本2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适应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效调动销售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提升销售业绩,促进公司经营目标的有效达成,依据公司薪酬管理规定,结合销售人员工作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公司销售人员薪酬管理各项工作均参照本制度执行(销售总监除外)。

  第二章销售人员薪酬构成

  第3条销售人员薪酬由基本工资、销售提成、补贴、单项奖奖金、福利保险等项目共同构成。

  第4条销售人员基本工资根据销售人员的业务水平、行业经验、学历及职位等因素综合确定。销售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共分为10个等级,具体的划分依据和工资标准参见“××公司销售人员基本工资划分标准表”(附表1)。

  第5条销售人员销售提成依据销售产品类别和销售业绩等因素确定,并区分为计划指标内、超出计划指标。计算公式为:

  销售提成=(定额范围内销售额×定额范围内销售提成比例)+(超出定额范围的销售额×超出定额范围的销售提成比例)

  销售人员提成比例参见“××公司销售人员提成比例标准表”(附表2)。

  第6条销售人员享受以下补贴项目。

  1.长途交通费实行实报实销。

  2.出差期间住宿补贴县区xx元/天,省辖市xx/天。

  3.出差期间饭费补贴县区xx元/天,省辖市xx元/天。

  第7条公司根据需要,分别设立销售状元奖、新客户开发奖、费用节约奖等。具体的奖项及奖励标准参见“××公司销售人员单项奖金设置类别及发放标准表”。

  第8条销售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保险项目。

  第三章销售人员薪酬发放与调整

  第9条薪酬发放时间

  销售人员薪酬于每月xx日发放,遇节假日提前发放。

  第10条销售人员发生协议外让利、呆死账问题时,将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罚。

  1.销售人员出现协议外让利,金额在xx万元以下的,扣发此签单项目提成的xx%;金额在xx万元至xx万元的,扣发此签单项目提成的-o/o;金额在xx万元以上的,扣发当月全部基本工资和此签单项目全部销售提成。

  2.销售人员签单项目中,发生呆死账情况,不予计算此签单项目的销售提成。

  3.销售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已收回款项,处以xx元/次的罚款;如遇特殊情况,需经销售部经理和财务部经理审批同意。

  4.销售人员出现xx次迟报报表或xx次报表不符合公司规定的,扣当月销售提成的xx%;每出现1次报表失真,扣当月销售提成的xx%

  第11条薪酬调整

  为了更加合理地确定销售人员的薪酬,全面考核销售人员的贡献,公司将根据行业发展及自身经营情况对销售人员的基本工资和提成比例做出适当调整。

  第12条离职销售人员薪酬发放

  销售人员离职,必须办理工作移交,并协助对剩余款项的回收。待所有工作均交接完毕之后方能办理薪酬结算手续。

  第四章附则

  第13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负责解释。

  第14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五章附表

公司规章制度范本3

  电梯设备管理主要包括电梯设备的安全管理、运行管理、维修管理等内容。电梯设备的安全管理主要包括:电梯使用安全教育、安全措施,电梯困人的援救管理等。电梯设备的安全管理好坏直接影响电梯管理人员和电梯司乘人员的安危,所以电梯设备的安全管理居物业管理的首要地位。电梯的运行管理主要包括:规范电梯的日常管理工作,以保证电梯设备的正常运行。电梯设备的维修管理是规范电梯的维护保养工作,使电梯各项性能指标达标,消除电梯的故障隐患,以减少运行费用。

  一、电梯的使用安全管理

  为防止电梯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或引起伤亡事故,必须加强电梯的使用安全管理。电梯使用安全管理主要包括:安全教育、司梯人员的操作安全管理、乘梯人员的安全管理、电梯困人救援的安全管理。

  (一)实施安全教育

  由电梯管理员负责对电梯机房值班人员、电梯司梯人员和乘梯人员实施安全教育,使他们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熟知电梯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乘梯安全规则。

  (二)电梯司梯人员操作安全管理

  为了确保电梯的安全运行,司梯人员均持证上岗。并制定了相应的司梯人员安全操作守则:

  (一)保证电梯正常运行,提高服务质量,防止发生事故;

  2.要求司机坚持正常出勤,不得擅离岗位;

  3.电梯不带病运行、不超载运行;

  4.操作时不吸烟、不闲谈等;

  5.执行司机操作规程:

  (1)每次开启厅门进入轿箱内,必须作试运行,确定正常时才能载人;

  (2)电梯运行中发生故障,立即按停止按钮和警铃。并及时要求修理;

  (3)遇停电时,电梯未平层禁止乘客打开轿箱门,并及时联系外援;

  (4)禁止运超大、超重的物品;

  (5)禁止在运行中打开厅门;

  (6)工作完毕时,应将电梯停在基站并切断,关好厅门。

  (三)加强对乘梯人员的安全管理

  制定电梯乘梯人员安全使用乘梯的警示牌,悬挂于乘客经过的显眼位置。敬告乘梯人员安全使用电梯的常识。乘梯须知应做到言简意赅。警示牌要显而易见。乘梯须知内容是:

  (一)1.用手按钮,严禁撞击

  2.不许吸烟,勿靠厢门

  3.运行之时,挤门危险

  4.危险物品,禁止进梯

  5.保持清洁,勿吐勿丢

  6.若遇危险,请按警铃

  7.超载铃响,后进退出

  8.儿童乘梯,成人携带

  9.楼内火灾,切勿乘梯

  二、电梯困人救援的安全管理

  规范电梯困人救援工作,以确保乘客的安全是电梯困人救援管理工作的目的,凡遇故障,司梯人员应首先通知电梯维修人员和管理人员,如电梯维修人员和管理人员5分钟仍未到场,工程部经过训练的救援人员可根据不同情况,设法先行释放被困乘客。

  (一)援救程序:

  1.告知被困人员,等待救援

  当发生电梯困人事故时,电梯管理员或援救人员通过对讲机或喊话与被困人员取得联系,务必使其保持镇静,静心等待救援人员的援救。被困人员不可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轿箱外。如果轿箱属于半开闭状态,电梯管理员应设法将厢门完全关闭。

  2.准确判断轿箱位置,作好援救准备

  根据楼层指示灯等判断轿箱的所在位置,然后设法援救乘客。

  3.救援步骤:

  (1)轿箱停于接近电梯口的位置时的援救步骤:

  ①关闭机房电源开关;②用专门外门锁钥匙开启外门;③在轿箱顶用人力慢慢开启轿门;④协助乘客离开轿箱;⑤重新关好厅门。

  (2)轿箱远离电梯口时的援救步骤:

  ①进入机房,关闭该故障电梯的电源开关;②拆除电机尾轴端盖,按上旋柄座及旋柄;③救援人员用力把住旋柄,另一救援人员,手持制动释放杆,轻轻撬开制动,注意观察平层标志,使轿箱逐步移动至最接近厅门为止;④当确认刹车制动无误时,放开盘车手轮。然后按1)的方式救援,遇到其它复杂的情况时,应请电梯公司帮助救援。援救结束时,电梯管理员填写援救记录并存档。

  三、电梯设备的运行巡视监控管理

  巡视监控管理,是由电梯机房值班人员实施的,定时对电梯设备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的管理方式。电梯机房值班人员每日对电梯进行一次巡视,根据巡视情况填写《电梯设备巡视记录》。

  (一)建立巡视监控管理制度

  电梯管理员根据电梯的性能和运行情况制定出电梯巡视管理制度。并监督机房值班人员执行。

  (二)巡视内容

  机房值班人员巡视应注意按照提示内容检查。

  (三)巡视中发现不良情况的处理

  当巡视中发现不良状况,机房值班人员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调整。如果问题严重则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协同主管进行解决。整修时应严格遵守《电梯维修保养标准》。

  四、异常情况处置管理

  当电梯工作中出现异常情况时,司梯人员和乘梯人员都要冷静,保持清醒的头脑,以便寻求比较安全的解决方案。

  (一)发生火灾时的处置:

  1.当楼层发生火灾时,电梯的机房值班人员应立即设法按动“消防开关”,使电梯进入消防运行状态。电梯运行到基站后,疏导乘客迅速离开轿箱。电话通知工程部并拨打119电话。

  2.井道或轿箱内失火时,司机应立即停梯并疏导乘客离开,切断电源后用干粉灭火器或1211灭火器灭火。同时,电话通知工程部。若火势较猛就应拨打119,以便保证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二)电梯遭到水侵的处置:

  电梯的坑道遭水侵,应将电梯停在二层以上,然后断开电源总开关并立即组织人员堵水源,水源堵住后进行除湿处理,如热风吹干。试梯正常后才能投入使用。

  五、电梯机房的管理

  电梯机房值班人员,在公司工程部电梯管理员的领导下工作。电梯管理员负责制定电梯机房的管理制度。机房值班人员严格执行电梯机房管理制度。

  (一)电梯机房管理制度:

  1.非机房工作人员不准进入机房,必须进入时应经过公司工程部经理同意,在机房人员的陪同下进入;

  2.机房应配足消防器材,免放易ran易bao品;

  3.每周打扫一次机房卫生,保持机房清洁;

  4.为防止不必要的麻烦,机房要随时上锁。

  (二)交接班制度:

  1.正常时,按时交接班。并签署《电梯设备巡视记录》;

  2.当遇到接班人员未到岗时,交班人员不得离岗。应请示工程部电梯管理员寻求解决;

  3.电梯发生事故后,未处理完,应由交班人员继续负责事故的处理,接班人员协助处理。

  六、电梯维修保养标准

  (一)机房:

  1.机房通风良好,温度在5―40度之间,相对湿度不大于85%,保证没有雨水侵入;

  2.机房的干粉灭火器应保持正常压力;

  3.机房的紧急救援操作规程、注意事项齐全,并挂在明显处;

  4.轿箱平层标志明显可见;

  5.机房门锁良好,告示牌清晰挂于显眼处;

  6.机房电源、插座良好;

  7.机房不得进入,应保持清洁;

  8.曳引轮对铅垂线的偏差小于2.0mm;

  9.限速器调节部位应有铅封,非劳动局专业人员禁止调整;

  10.限速器、安全开关灵活可靠;

  1(一)限速器-安全钳-安全开关连动可靠;

  12.曳引轮标出的运行方向清楚;

  13.各轴承灵活,运行时无异常声音,温度不高于80度;

  14.导体各相间和相地之间的绝缘良好,电器设备外壳接地良好;

  15.供电电压波动在上下7%范围内,频率波动上下2%范围内;

  16.制动装置制动良好,轿箱以额定速度空载上行至行程上部范围内断电时,应能完全停止。

  (二)底坑(保养参照GB7024.1-86)

  七、电梯的维修保养制度

  为使电梯安全运行,需要对电梯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查和修理。电梯管理员和电梯机房值班电工负责电梯发生故障时的紧急维修工作,公司工程部主管负责电梯故障维修的组织监控工作,并负责建立电梯维修管理制度。电梯维修管理制度主要包括:

  (一)月维修保养制度

  检修完成后填写《电梯月维修保养记录》。

  (二)季维修保养制度

  针对机房内的主要设备进行检修。检修完成后填写《电梯季度维修保养记录》。

  (三)年维修保养制度

  每年对电梯的整机运行性能和安全设施作一次检查。整机性能包括乘坐的舒适感、运行的振动、噪音、运行速度、平层准确性。安全设施包括超速保护,断相、错相保护,撞底缓冲装置,超越上下限位置的保护等。整机检修完成后填写《电梯年维修保养记录》。

  八、电梯常见故障的检查和排除

  电梯出现故障后,电梯维修人员应能迅速、准确的判断故障的

  所在,及时排除故障。电梯的故障可分为机械故障和电器系统故障。

  (一)机械系统的故障和排除

  机械系统的故障比较少见,但机械系统发生故障时,造成的后果

  却较严重。所以,作好日常的维护保养,减少机械系统故障是电梯管理的主要任务之一。

  1.机械系统的常见故障

  (1)润滑系统的故障。由于润滑不好或润滑系统某个部件故障,造成转动部位发热或抱轴现象,使滚动和滑动部位的零件损坏。

  (2)机件带伤运转。忽视了日常的预检修,未发现机械零件的转动、滑动和滚动部件的磨损,使机械零件带伤工作,造成电梯故障,被迫停机修理。

  (3)连接部位松动。电梯的机械系统中,有许多部件是由螺栓连接的,运行过程中,由于振动等原因使螺栓松动、零部件移位造成磨损或撞毁机械零件,被迫停机。

  (4)平衡系统的故障。当平衡系数与标准要求相差较远时,会造成轿厢蹲底或冲顶,限速器、闸瓦动作,被迫停机。

  2.机械系统常见故障的预防与修理

  加强电梯的维护和保养是减少或避免电梯机械故障的关键,对机械故障的出现起到预防作用。一是要及时润滑有关部件;二是要紧固螺栓。做好这两项工作,机械系统的故障就会大大减少。发生故障后,维修人员要向司乘人员了解故障时的情况和现象。若电梯还能运行,维修人员应到轿厢内亲自控制电梯上下运行数次,通过眼看、耳听、鼻闻、触摸等实地考察、分析和判断,找出故障部位,并进行修理。修理时,应按照有关文件的技术要求和修理步骤,认真地把故障部件进行拆卸、清洗、检查、测量。符合要求的部件重新安装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部件一定要更换。修理后的电梯,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过认真的调试和试运行后,才能投入使用。电梯轿厢被安全钳卡在导轨上,使其不能上下移动是电梯的一种特有故障。出现这种故障后,必须用承载能力大于轿厢重量,挂在机房楼板上的手动葫芦(导链)把轿厢上提150mm左右,一般情况下安全钳可复位。经过这样的处理,一般电梯可恢复运行。但是,必须查明故障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并修复导轨卡痕后,才能交付使用。

  (二)电器系统的故障和检修

  1.电梯出现系统的故障多种多样,但大致分为四类型:

  (1)门系统故障。采用自动开关门的电梯,其故障多为各种电器元件的触点接触不良所致,而触点接触不良主要是由于元器件本身的质量,安装调整的质量,维护保养的质量等存在的问题所致。

  (2)继电器故障。用继电器组成的电梯控制电路,故障一般出在继电器的触点上。触点通断时的电弧使触点烧坏,使其不能闭合或长期粘连,造成断路或短路。

  (3)电器元件绝缘老化。电器元件受潮通电时产生的热量,都加

  速了绝缘的老化,使绝缘击穿造成短路。

  (4)外界干扰。电子技术的发展,使可编程控制器和计算机等先进设备应用在电梯的控制系统中,发展为无触点电器控制系统。这种控制系统避免了继电控制系统的触点故障。但是,这种系统中的控制信号较小,容易受到外界干扰,如果屏蔽不好,常使电梯产生误动作。

  2.电器系统故障的排除

  电梯的电器控制系统结构复杂而又分散,要想迅速排除电器系统的故障,维修人员应做到:

  (1)掌握电梯电器控制系统的电原理图、接线图、安装位置图。

  (2)熟悉电梯的起动、加速、满速运行、到站提前换速、平层、开门等全部控制过程。

  (3)掌握各电器元件间的控制关系,继电器、接触器接点的作用。

  (4)了解各电器元件的安装位置和机电间的配合关系。

  维修人员还要不断分析、研究和总结经验,做到准确判断故障发生点,并迅速维修好电梯。

公司规章制度范本4

  为了规范员工工作秩序,加强公司管理,塑造公司良好的外在形象,提升企业内部的凝聚力,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制度

  考勤

  1、员工应自觉遵守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上班应亲自签到,不可代签。公司作息时间: 8:00—18:00(12:00—14:00为用午餐休息时间)

  2、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者,即为迟到;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未经准假而不到岗超过1小时者,视为旷工。

  3、病假需经领导批准后休息,事假需本人以书面形式讲明真实情况,总经理批准后休假。手头工作未完成,未交接,应以大局为重,考虑客户利益和公司全局,有职业道德观念。

  4、任何类别的请假都需经理事前批准;

  加班、休假、调休

  二、行为规范

  1、员工上班应着工作服,佩带工号牌,并保持工作服的整洁。

  2、男员工不留长发或奇形怪发,保持颜面整洁,女员工不许佩带夸张的饰品。

  3、员工禁止在工作场所吃零食、抽烟、做私活、长时间打私人电话。

  三、奖励

  1、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技术等提出好建议,一经采纳实施的每次奖励50~100元。

  2、检举违规操作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每次奖励100元。

  3、研究发明、改革创新、降低成本,对公司有贡献的每次奖励100~500元。

  四、口号

  1、不单只看到短期利益,还看到长期利益。

  2、准确传达你的产品给你的购买者。

  3、准确、惊喜、有效、低成本。

  五、经营理念

  1、为客户着想,也为公司利益着想。

  2、客户有利就是我们有利。

  3、客户至上。

公司规章制度范本5

  一、对有限责任制度的思考

  经济史的研究成果表明,有限责任制度是现代市场经济的一项伟大发现,西方曾有学者指出“即使蒸汽机和电力也远不能与其相媲美,是现代社会最伟大的独一无二的发现。”有限责任制度产生以来,逐渐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它引发了企业制度的一场革命,成为现代企业制度的基石,是社会发展和法律进化的结果。正因如此,在当今主要资本主义国家中,以有限责任制度为核心的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才能成为占主导地位的企业形式。

  任何一种制度皆有其存在的合理限度,超过限度范围制度必然要表现为非法或不合理。一方面,我们要正视人格否认制度所宣示的维护公司独立性之重要功能,另一方面又不能无视其作用限度而放任其无限扩充。

  尽管有责任制度有诸多优点,但它的消极因素亦不容忽视:首先,有限责任制度对债权人的保护有失公正。股东作为公司的最终所有者,享有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权,往往能够获得超过其出资额的股息或红利。但如果公司经营不善造成亏损或破产,股东却仅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不足清偿的损失却要由毫无过错的债权人承担,可见有限责任制度注意了对公司股东的保护,却对忽视了对债权人的保护,有失公正。其次,有限责任制度为股东,特别是控股股东谋取违法利益创造了机会。公司的运行是靠人来实现的,这必然直接或间接地受到股东特别是控股股东的影响。股东可能迫使公司牺牲自身利益,从事有利于股东的不正当交易,也可能利用公司的独立人格,从事各种欺诈行为,规避公法义务,为自己谋取非法所得,逃避清偿债务的责任等。尤其是在公司集团中,母公司利用其在子公司中的控股地位,可以无视子公司的利益,谋取子公司的经营成果及利用子公司逃避法律责任。对于以上行为,若仍片面强调有限责任制度,则无法进行有效的规制。其三,有限责任制度易成为规避侵权责任的工具。在公司侵权场合,有限责任制度常常使受害人得不到足额赔偿,外化了一部分因公司冒险行为所造成的损失。这样公司及股东从公司的冒险行为中获益,但却将损失转嫁到受害人和社会身上。

  目前,我国公司有限责任的特点决定滥用公司人格现象在社会生活中普遍存在,其典型特征是利用公司人格表面的合法性规避法律、逃避债务,在主观上是故意或恶意的,客观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造成了公司财产关系混乱、产权不清、损害了第三人合法权益。由于法律对滥用公司人格法律责任由谁承担、承担责任范围、承担责任方式等规定不明确,惩罚不力,导致滥用公司人格现象屡禁不止。

  二、滥用公司人格行为的几种表现:

  滥用公司人格行为在实践中的表现千变万化的、多种多样,具体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一人公司。一人公司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一人公司仅指股东为一人,全部资本由一人拥有的公司,即形式上的一人公司。广义的一人公司不仅包括形式上的一人公司,也包括实质上的一人公司。实质上的一人公司即公司真正股东仅为一人,其余股东仅为挂名股东,一般表现为家族式公司。现代法学理论认为,公司的特征为营利性、社团性、法人性,所以世界各国立法一般是禁止一人公司的。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应为五人以上,因此,我国立法也是禁止一人公司的。现实生活中基本不存在形式上的一人公司,但实质上的一人公司屡见不鲜,投资者为了规避《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的限制,借用妻子、父母、子女或亲朋好友的姓名进行登记;有的一人投资,全部资本由一人拥有、一人管理,,其余股东仅为持有最低股份的挂名股东或成为公司空头股东。这里指的一人公司并不包括我国现有的国有独资公司,虽然国有独资公司也是一人公司,但因国有独资公司投资主体的特殊性,决定了它与传统的一人公司有本质区别,因此,国有独资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的一种例外。

  2、空壳公司。投资者在公司成立后,即将其投入的资金抽逃或转移,企业因资产减少或严重不足,成为空壳法人。当债权人要求公司偿还债务时,公司早已失去偿付能力,而股东则以公司为有限责任为由拒绝承担清偿责任。公司是法人的一种特殊形态,空壳公司不具备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法人所应具备的四个条件。一般空壳公司不是公司设立时就存在的,有的是因为公司经营管理不善造成的,有的是由于法人代表与公司之间存在着支配关系、法定代表人强行将财产转移至自己控制的另一公司的名下造成的,也不排除有的公司从成立之时就是一种“皮包公司”。空壳公司一般有下列几种表现:(1)公司没有自己拥有的财产;(2)公司财产没有维持完整的公司财产记录;(3)公司没有固定办公场所;(4)公司与股东之间或公司与其他公司之间没有实质区分的人格。有的公司一套班子几块牌子,公司之间及公司与个人之间的产权不清晰,在客观上给第三人造成错觉。当债权人向其中一个债务人主张债权时,其财产可以随意转化为另一公司的财产,从而达到对抗债权人债权的目的。

  3、“挂靠关系”公司。一般挂靠公司的分支机构,其投资者、操纵者、控制者实为个体或合伙,挂靠在有限责任公司或其分支机构名下,大多签有挂靠协议,挂靠者向公司交纳管理费,公司对“挂靠者”经营状况、债权债务等情况不闻不问,“挂靠者”的目的是规避法律,逃税、逃避债务,不承担有限责任;公司则是受利益趋动而为之。实践中“挂靠关系”公司又分“公开挂靠”和“秘密挂靠”。“公开挂靠”是指挂靠者与公司签有挂靠协议,挂靠者向公司交纳管理费,挂靠者对外以自己名义开展经营活动,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公司以挂靠者之间财产关系明确,公司对挂靠者的债务不承担责任。“秘密挂靠”是指挂靠者与公司秘密签有挂靠协议,挂靠者向公司交纳管理费,挂靠者以公司名义对外经营。

  4、脱壳经营。与空壳公司有所不同,指公司在大量举债情况下,故意不参加年检,迫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股东或出资者既不依法组织清算,也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销登记,而是以原有的营业场所、经营人员、董事会异地重新设立公司组织经营,并将原公司的主要业务转入新公司,以达到逃脱原公司巨额债务之不当目的。实践中吊销营业执照已成为公司合法逃避债务的有效方式。

  5、虚假出资或资产不足。某些地区,为了招商引资,庇护、甚至鼓励企业违规开设公司,投资者借机在设立公司时未按《公司法》要求向公司投入足额注册资本,不仅影响企业自身正常的经营活动,还影响企业对外清偿债务的能力。这里的“资产不足”不是指公司的注册资金低于法定限额,而是指公司的资产总额与其所经营的事业的性质及隐含的风险相比明显不足。公司资金是公司运营的物质基础,是公司债务的总担保,一般说来,公司只有使负债与股本保持合理的比例,才能保证自己的信用和经济往来的安全,不致破坏社会经济秩序。如果公司资产不足则存在股东通过公司将商业风险转移给与之交易的第三人及无辜大众的嫌疑。公司资产是否充足不仅取决于公司资产的绝对数量,还取决于公司所营事业的性质,通常情况下,资产是否充足应以特定法律关系成立时为计算标准。

  6、母公司滥用子公司的独立人格。一些集团公司或大公司为了分散经营风险或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设立子公司。表面上看,这些子公司系独立的法人实体,但实质上均由其母公司操纵、控制,成了母公司实现其目标的“工具”。当子公司因经营不善或意外事故,欠下巨额债务或濒临破产时,母公司则假借子公司独立人格这块挡箭牌,拒绝对其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法官道格拉斯忠告母公司必须遵循以下四项标准,以免遭子公司人格被否认的命运:1、子公司作为一个独立财政单位的地位必须得到维持;2、母子公司的日常营业应保持独立;3、应维持两公司管理机构的一般界限;4、两个公司不表现为一个整体,那些对外订约的人应充分表明他们独立的身份。

  三、滥用公司人格现象产生的原因

  1、法律规定不完善。我国法律对实质上的一人公司很难找到法律明文的禁止性规定,工商登记部门对实质上的一人公司的登记把关不严,缺乏行政监督。只有公司被控制者利用,进行了规避法律或者逃避债务,从而损害了债务人合法权益,且在有关当事人提出公司人格否认主张时,法院才从保护社会公平、正义及维护法律尊严的角度,对公司人格进行审查。所以现实生活中存在着大量的实质性一人公司。对于“空壳化公司”,虽然我国《民法通则》明确规定了法人应具备的条件,但对公司成立以后产生的空壳化现象还是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督和制裁,无论是工商登记机关,还是法院,都未建立系统的公司人格否认制度,使空壳化公司得于利用公司形态规避法律、逃避债务。对“挂靠关系公司”,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曾多次发出通知,坚决取缔“挂靠关系公司”,但挂靠公司还是屡禁不止。这是因为法律对“挂靠关系公司”的操纵者、组织者惩罚不严,使他们有利可图,甚至有的公司根本不存在挂靠关系,公司的操纵者、组织者为逃避债务,恶意串通,把公司财产说成是“挂靠者”的财产,规避法律制裁,发不义之财。

  2、公司管理不规范。从滥用公司人格现象分析,滥用有限责任公司人格的情况较多,而滥用股份有限公司人格的情况几乎没有。我国现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司对我国现阶段的经济发展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但公司的作用并不是自发地体现出来的,它需要相应的社会环境、法制环境、经济基础和文化氛围。目前因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程序简便易行、组织机构简单灵活,使一些不法分子有机可乘。有限责任公司是我国公司的主要形式,但当公司缺乏法律制约,无规则运作的时候,公司给社会带来的将是混乱。相对而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程序复杂,组织机构健全,设有董事会、监事会,管理较严,基本杜绝了他人滥用股份有限公司人格权的机会。

  四、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起源

  法人独立原则与有限责任原则作为现代企业法人制度中的基本制度,其法理意趣是为在股东与公司债权人之间达成一种风险与权利的平衡。当这一平衡被公司法人格与股东有限责任的滥用所打破时,便需要一种衡平的法律制度来纠偏、矫正。股东滥用有限责任制度并不足奇,只有用权力来制约权力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出路。有鉴于此,美国首开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之先河,随后,其他一些英美法系及大陆法系国家也相继确认了该制度,将其作为法人独立人格制度和股东有限责任原则的补充和例外,以维护法律的公平与正义。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已成为两大法系国家对公司法律制度适用过程中所形成的一项重要共识。

  18xx年,美国最高法院为了维护联邦法院的司法审判权而用揭开公司面纱来确定公司背后股东的个人身份,这仅是现代揭开公司面纱的一种萌芽。美国揭开公司面纱(亦称公司人格否认)法理的真正创立是在  五、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的含义

  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是为了克服法人人格独立及由此所引起的法人责任独立之弊端而出现的一项制度,就其内涵而言主要有以下几层含义:

  1、以承认公司具有独立法人人格为前提。公司人格否认的对象只能是具有合法有效独立人格的公司,因为只有这样的公司,股东才能享有公司人格独立-有限责任制的优惠,其人格才有被滥用的可能,才有适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必要。从逻辑上看,也只有承认罩在公司头上的“面纱”,即公司独立人格的存在,才谈得上是否应该将该面纱揭开的问题。

  2、仅在个案中否认公司的独立法人人格。它是对公司在某一特定情况下已经丧失独立人格特性的一种确认和揭示,是典型的个案否定,是在追求法律关系的具体妥当性和实质正义性基础上的一种“反思性平衡”,不是对公司独立人格彻底的全面的否定。

  3、只适用于个案中的特定法律关系。它只是对股东在特定的法律关系中借助法人合法有效的外壳从事规避法律行为的否认,也就是说,其法律效力仅局限于特定的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在该个案的特定法律关系之外,公司独立法人人格不容否定。

  4、适用目的是通过否认公司法人人格的独立性,来追究滥用者的法律责任,以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只是一种司法规制,而非立法规制,即是事后救济,而非立法预设,是体现平均的正义以补充分配的正义。它仅是公司结构中的一个例外规则,这种例外规则对于诱导公司更好地平衡社会成员之间的利益具有特殊作用。其本质意义在于防范股东利用公司独立人格以逃避其应承担的法律和契约义务,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六、公司人格否认的性质

  公司人格否认是指在特定法律关系中,对公司股东滥用公司人格从事各种不正当行为致公司债权人损害的,公司债权人可直接请求股东偿还公司债务,公司有限责任变为股东无限责任。在大陆法系,又称为直索责任,在英美法系称之为“揭开公司面纱”。因此,人格否认实际上是对已丧失独立人格特征之法人状态的一种揭示和确认,通过剥离徒有人格之名而无人格之实的公司人格,导致隐藏于公司背后股东的凸现,使其承担的责任由有限向无限复归。公司人格否认不是对公司独立人格全面的永久的剥夺,亦不是对法人制度本身的否定,而是对公司人格本质内涵的严格恪守。

  七、公司人格否认的效力范围

  公司人格否认原则的效力范围仅限于特定法律关系中,通常公司的独立人格在某方面被否认,并不影响到承认公司在其他方面仍是一个独立自主的法人实体。因此,公司人格否认的效力是对人的而非对世的;是基于特定原因的,而非普遍适用的。人格否认制度仅在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方得适用。因为,公司具有足够资产情况下,债权人因其利益已能获得保障,故无必要要求股东承担责任。

  只适用于审判程序中,不应扩展至诸如执行程序甚或行政执法程序,亦不适用于商事仲裁程序。从英美国家的审判实践看,运用该规则必须非常慎重,这样才能起到个案否认人格,但提升公司整体信誉的作用。如果扩张至审判以外的程序,公司的人格面临不同机关的审查,易于在实践中出现滥用否认权、本末倒置的局面,削弱了独立法人和股东有限责任的基础地位。而且,对于特定案例中揭开公司面纱、忽略公司独立人格的决定,不做扩张性的解释,即在个案中绕开、忽略或无视公司的独立人格,并不意味着全面和永久性地消灭公司的独立人格。公司人格否认是法律最高价值----公平、正义在法人制度上的体现和反映。但是在适用上应当慎重,需要具备以下三个成立要件:

  1、公司设立合法有效,并已取得独立人格。公司人格否认适用的对象只能是具有合法有效之独立人格的公司,因为股东只有在这样的公司中才能享有有限责任制度的优惠,其独立人格才有被滥用的可能,才有适用人格否认的前提条件。在公司未取得独立人格或取得独立人格但被依法取消的情况下,法律已对相关各方的利益规定了特定的救济方法,因此没有适用公司人格否认的必要。

  2、股东存在滥用公司人格的行为。股东存在滥用公司人格的行为,这是公司人格否认适用的前提条件。由于公司人格否认制度源于英美法系的判例,是以到目前为止,只有英国公司法和德国有限责任公司法中对公司人格滥用行为作出某些规定,如英国在1948年的公司法第31条中就规定,公司股东如果知道公司在不足法定最少股东人数的情况下经营业务已达6个月,则股东对公司的所有债务应予负责。

  3、公司人格滥用行为客观上损害了债权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这表明股东对公司人格的利用,已逸出公司法人制度的社会目的之外,违背了公司法人制度的公平、正义的价值目标,法律当然不能承认这种滥用行为。这里要特别注意以下两点:一是公司人格滥用行为必须造成了损害后果。公司人格独立、股东有限责任以及公司人格否认的宗旨均在于如何将利益和风险公平地分配于公司的出资者和公司的债权人或其他相关利益人之间,以实现一种利益均衡。股东滥用公司人格,则必须破坏这种利益均衡体系,就可能导致公司债权人利益受到损害。对于公司的债权人或其他相关利益人来说,他们并不关注也无法关注公司股东是否滥用了公司人格,只是关注自己遭受了损失,而这种损失与股东滥用公司人格有关。所以需要通过公司人格否认来追究滥用公司人格的股东的责任,以实现一定的利益补偿。判断公司人格滥用行为所造成的损害,既要考虑现实的,也要考虑潜在的;既可能是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也可能是公司债权人的利益或其他第三人的利益。如果仅有公司人格滥用行为,但未造成任何第三人利益或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损害,也未规避法定义务或约定义务,则不应适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

  二是公司人格滥用行为与实际民事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因果关系的存在是追究滥用公司人格行为法律责任的基础,这就要求受损害的当事人必须能够证明其所受到的损害与滥用公司人格的不当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否则,其向法院提请否认公司人格的诉讼请求,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八、公司人格否认的依据

  (一)法理依据

  公司人格否认的法理依据在于,公司是法律确认的独立的民事主体,具有独立的人格和独立的财产,此种人格和财产同公司的创立人以及公司股东的人格和财产是分离的,因而公司应以自己的独立财产承担其对外债务及责任,公司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及责任负责,即使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其对外债务及责任,也不能让股东承担超出出资额的责任。但是,在公司股东或董事等个人滥用公司作为法人团体的法律人格,从事有损于公司债权人的不法行为,使公司成为掩盖其成员不法行为的工具时,如果仍坚持股东的有限责任,放任其规避法律、消遥法外,则有损于债权人的利益,与法律设立法人制度的宗旨相悖。故在此情况下,法官不应拘泥于公司作为独立法人的表象,不考虑公司的独立人格和股东的有限责任,而应直接追究滥用公司人格的个人的责任,让其对公司的对外债务及责任负责。这表明法律既应充分肯定公司人格独立的价值,将维护公司的独立人格作为一般原则,鼓励投资者大胆地对公司投入一定的资金;又不能容许利用公司从事不法活动,将公司人格否认作为公司人格独立原则的必要的、有益的补充。这是法律从形式上的公平合理走向实质上的公平合理,是对法人制度的完善和补充。

  (二)法律依据

  我国现行法律中并无相关的明文规定加以调整,但现有法律也能适用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

  1、民法中“诚实信用原则”和“禁止权利滥用原则”。英美法系国家是通过判例确定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大陆法系国家,如德国、日本都是从“诚实信用”、“禁止权利滥用”等一般民法原则出发,通过不断实践最终确立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而“诚实信用”、“禁止权利滥用”作为我国民法上的两大基本原则已有明文规定。因此,作为大陆法系国家的我国在司法实践中同样可通过适用民法中的“诚实信用”和“禁止权利滥用”这两大基本原则来间接地、合法地适用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给因公司法人格被滥用而遭受损失的相对方以一定的司法救济。“诚实信用原则”系市场经济活动中的道德准则,目的是在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和当事人与社会之间的利益关系中实现平衡,并维持市场道德秩序。“禁止权利滥用原则”是指一切民事权利的行使不得超过其正当界限,行使权利超过其正当界限,则构成权利滥用,应承担侵权责任。这两大基本原则本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平衡当事人间的利益关系的宗旨在法律上对这种滥用公司独立人格行为加以否定,通过对股东义务的阐释,进而揭开罩在公司独立法人人格这层面纱,抓到公司幕后的黑手—违背诚实信用和禁止权利滥用原则,试图以法人人格独立来谋求不正当利益的股东。

  2、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在我国,司法解释是审判工作中必须遵循的法律依据,也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渊源。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司法解释的形式,在司法实践中比较早地适用了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具体指导审判实践,这在一定程度上起到遏制法人人格被滥用的情况,获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1987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行政单位和企业单位开办的企业倒闭后债务谁来承担问题的批复》中规定:“行政单位开办的企业,公司停办后,凡符合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发(1986)6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制止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规定》第六条、国务院国发(1985)102号文件《关于在进一步清理中整顿各类公司的通知》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应由直接批准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清理,企业、公司所负债务先由企业、公司的财产清偿,对不足部分由直接批准开办企业的业务主管部门或开办公司的呈报单位负责清偿。”这是最高人民法院根据中央及国务院文件精神首次以司法解释形式确立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1994年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关于企业开办的其他企业被撤销或者歇业后民事责任承担问题的批复》中规定:“企业开办的其他企业已经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实际投入的自有资金虽与注册资金不符,但达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第(七)项或其他有关法规规定的数额,并且具备了企业法人其他条件的,应当认定其具备法人资格,以其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但如果该企业被撤销或者歇业后,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开办企业应当在该企业实际投入的自有资金与注册资金差额范围内承担民事责任。”“企业开办的其他企业虽然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但实际没有投入自有资金,或者投入的自有资金达不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第(七)项或其他有关法规规定的数额,以及不具备企业法人其他条件的,应当认定其不具备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开办该企业的企业法人承担。”该规定贯彻的是公司法人制度中的资本确定、资本充实和资本不变原则,要求公司必须达到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本规模。当公司资本不足时,股东不仅违背了其足额出资的法律义务,而且还将其经营风险转嫁给债权人,此种情况下,应否认公司的独立人格,由股东直接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责任。由此可见,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中已散见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的有关内容,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可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精神行使公司法人格否认权。

  执行中也存有需适用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的情形,为此,最高人民法院于1998年作出的《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中规定:“被执行人为无法人资格的私营独资企业,无能力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执行该独资企业业主的其他财产。”“被执行人无财产清偿债务,如果其开办单位对其开办时投入的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可以裁定变更或追加其开办单位为被执行人,在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的范围内,对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最高人民法院通过上述司法解释形式,明确在执行程序中也可直接适用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既加大了执行力度,也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当事人滥用法人人格的状况。

  七、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意义

  公司人格否认制度与公司人格独立制度一样,有着重要的意义。首先,“直索责任是指将法人在法律上之独立性排除,假设其独立人格并不存在之情形,法律政策上采纳直索理论乃是为排除法人作为独立权利主体之不良后果”。然而,人格否认制度绝对不是对股东人格与法人人格相分离之分离原则之否认。相反,它恰恰是对法人人格本质的严格遵守,以维护法人人格独立为使命。该制度正是与法人人格独立制度从反正两个方面确保了法人的独立性,法人责任之独立性与股东责任之有限性。其次,该项制度之设立旨在维护债权人利益,科以不正当利用公司人格之股东以负担,从而维护公平和正义。股东承担有限责任前提是公司独立,而公司独立性则表现为股东让其财产之所有权、经营权予公司,使公司享有独立所有权和经营权。如果股东未完成依该项条件所承担义务,则其不能享受有限责任之利益,否则有悖于公平正义此一现代法制之目标。同样,当公司与股东融为一体之时,则公司之债权人实际上是在与股东为交易,而非与独立主体为交易,如一方主体仅负有限责任,则另一方主体负无限责任,对后者殊为不利。再次,由人格否认而至股东之无限责任是逻辑推理之结果。在公司具独立性特征情况下,存在这样的公式:具独立性特征——承认公司之独立人格——股东之有限责任。如果当该公式第一个要素尚不具备时,则其后的结论无由成立。

  八、滥用公司独立人格行为的法律责任承担

  滥用公司独立人格的行为如何承担法律责任,不是一项简单的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的问题:既涉及党的'政策,又涉及现行法律法规的修订完善;既涉及人民法院与工商登记机关的协调配合;又涉及人民法院内部审判业务庭与执行机构之间的权限分工。滥用公司人格行为承担责任的方式大致有三种:一是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二是承担连带责任;三是承担有限责任。

  1、在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中建立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其宗旨在于将商业风险合理地分配于其他当事人之间。在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中建立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可以有效地遏制利用公司形态规避法律、逃避债务等滥用公司独立人格的行为。我国自《民法通则》确立法人制度开始,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基本理论就已经确立,不具备《民法通则》规定的法人成立四个条件的就可以对其法人人格进行否认,公司只不过是法人的一种形态,也不例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中规定,法院在强制执行过程中,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直接追究负有出资义务的主管部门在出资范围内的民事责任,这些规定实际突破了公司独立人格的一般原则。

  2、明确滥用公司人格行为的法律责任,并严格加以制裁。首先要明确责任范围及责任方式。对滥用公司人格行为的责任范围、责任方式如何界定,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是将公司背后的控制者或者操作者与公司视为一体,要求公司背后的控制者或者操作者对公司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另一种观点是按查明的事实,明确由公司或其控制者、操作者承担责任。应严格考察被否认人格的公司与其控制者、利用者的实质关系,认真地把握否认公司人格的要件。

  (1)将控制者或者操作者与公司视为一体,使之共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种情况一般适用于实质性的一人公司和秘密“挂靠关系”公司。对于一人公司,其性质实际为个体或者合伙,对此种情况应通过工商登记部门、法院诉讼程序或执行程序,先否认一人公司的人格,再让一人公司的开办者、投资者或操纵者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种观点表面看起来很极端,好象简单地将公司背后的控制者或者操作者与公司视为一体,要求公司背后的控制者或者操作者对公司的全部债务承担责任不公平、不合理。但要看到实质性的一人公司实为合伙或个体,且主观上有规避法律的意图,这样处理,符合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也正是公平、合理在此的体现。对于秘密挂靠公司,因挂靠者是以公司名义对外开展经营,对公司的债务,挂靠者和公司应承担连带责任。挂靠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它给人们造成了一种应由公司承担责任的错觉,具有欺骗性质,不应受到法律保护。应该由挂靠者和操纵者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挂靠者确实为公司承担了债务,应属另一法律关系,挂靠者和公司的财产争议可另案处理。对“公开挂靠公司”,因挂靠者与公司财产关系明确,挂靠者是以自己名义对外经营,对此种情况,挂靠者不应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但公司应在所收取的管理费的范围内承担责任;对于公开挂靠公司也应通过公司人格否认制度予以清除。

  (2)对于空壳化公司中一套班子几块牌子情况,如果公司之间或公司与个人之间的财产权不清晰,公司财产没有维持完整的财产记录,经查证落实后,任何一个公司对所挂牌的所有公司的债务应该承担连带责任。对公司没有固定办公场所、没有财产、没有固定人员的空壳化公司,工商登记部门和法院均可责令其主管部门(没有主管部门的责令公司负责人)对公司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后,通过公司人格否认制度予以清除,再通过审计部门审计后,追究相关人的法律责任。

  (3)将控制者或者操作者作为特定法律关系中的当事人,在特定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这种情况一般适用于“公开挂靠公司”。对“公开挂靠公司”,因挂靠者与公司财产关系明确,挂靠者是以自己名义对外经营,对此种情况,挂靠者不应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但公司应在所收取的管理费的范围内对外承担责任,对于公开挂靠公司也应通过公司人格否认制度予以清除。

  对于滥用公司人格的行为,除了依照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民事责任外,还应对实施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行为人追究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司规章制度范本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顺利完成各项生产任务、经营目标、管理目标而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规章制度包括生产制度、卫生制度、考勤制度、奖惩制度、安全制度等。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本公司的各部门的每一个员工。

  第二章:行政办公制度

  第四条:根据公司实际运作情况,定期召开生产计划、产品质量、人员培训会议。

  第五条:公司每一位员工必须按公司要求参加会议 第六条:卫生管理制度

  1.生产操作人员必须按照公司要求每日做好各自岗位的卫生清扫工作,保持清洁整齐。

  2.各类原材料的堆放必须有各自直接使用者负责堆放整齐、安全、卫生、清洁。

  3.每台设备由直接操作者负责保养、基本维修、清扫工作。

  4.必须服从公司统一安排,做好公司环境卫生工作,保证厂容厂貌的整洁。

  5.食堂卫生、饮食的清洁工作由食堂炊事人员直接负责,预防食物中毒。 第七条:公司的办公用品严禁使用与本公司无关的事宜。 第八条:生产、办公场所严禁吸烟

  第九条:任何员工不能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

  第十条:不说任何不利于公司和有损公司形象的话。

  第十一条:不作任何有害公司的事

  第十二条:工作期间,严禁串岗、离岗,出入厂物品人员必须填写出入厂证,同意核准方可进出。

  第十三条:宿舍里严禁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休息,严禁打架斗殴、聚众赌博。

  第十四条:必须按公司值日规定和要求清扫宿舍,保持其清洁卫生。

  第三章:考勤制度

  第十五条:严格遵守公司时间,不准迟到、早退,发现迟到、早退,视时间长短作相应处罚。

  第十六条:有事请假者,必须向负责人启示,批准同意后休假,未办理请假手续者作旷工处理。

  第十七条:任何请假以不影响公司生产为前提,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得到公司认可后方可休假,不可强行要假。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任何岗位都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后果者,责任自负。

  第十九条: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操作他人岗位,擅自操作他人岗位造成后果者,责任自负 。

  第二十条:各自岗位操作人员有责任报告潜在的不安全因素,以便及时发现、排除。

  第二十一条:维修机器、电器、电线必须关闭电源或关机,并由相关技术人员或电工负责作业;

  第二十二条:收工时要整理机械、器具、原材料及产成品等,确认火、电、气的安全,关好门窗、上好门锁。

  第五章:员工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平等就业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参加企业民主管理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按劳取酬、多劳多得、奖勤罚懒。

  第二十六条:按公司规定休息和休假。

  第二十七条:享受劳动安全、卫生和保护。

  第二十八条:请求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第六章:员工的义务

  第二十九条:保质保量完成工作的任务和各项生产指标的义务。

  第三十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的义务。

  第三十一条:执行劳动规程,按规定操作的义务。

  第三十二条:员工有义务提高劳动技能水平

  第七章:奖罚制度

  第三十三条:按民主选举获“优秀职工”者公司予以嘉奖,奖金:300元。

  第三十四条:整月全勤者,奖励全勤奖,奖金100元。

  第三十五条:违反公司管理制度的给予全厂通报的处分,对于通报处罚不认可的给予打扫厂区卫生处分(工作时间以外,不计报酬)。

  第三十六条:员工以书面形式提出对于公司发展有利的建议,经公司领导考虑其可行性后,给予现金奖励(10—100元)。

公司规章制度范本7

  一、范围

  环境卫生范围包括:办公室、门卫室、公共卫生区域、会议室、生产车间、员工宿舍、卫生间、饭堂、产品展厅。

  二、卫生要求和标准

  (一)办公室、门卫室

  1、办公桌面各种资料、工具、文件、配件等均应放置整齐、美观;

  2、室内不准堆放杂物,垃圾应及时清理,不准堆积,对于一些易坏的物质,避免过夜发霉产生难闻气味影响办公环境,应该带离办公室;

  3、保持室内网线、电线等线路整齐,不零乱,杜绝安全隐患;

  4、设备、纸张要摆放整齐,因打印等产生的各种废纸、杂物要放入垃圾筐内,未用完的纸张应放回原处,不得造成浪费;

  5、门、窗洁净,玻璃明亮、无尘土,窗帘整洁;

  6、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搞好个人卫生,保持服装、头发干净、整洁;

  7、注意节约用电,做到人走关闭电源等,严禁在办公室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

  8、办公室严禁随地吐痰、乱扔杂物等;

  9、下班时,应整理干净办公桌上所用物品,座椅置于桌下,所有废弃物品必须投放于垃圾筐中;

  10、办公区域要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工作;

  11、办公桌面、计算机、电话机、打印机、沙发表面及其他柜面洁净,无污垢;

  12、门卫室要保持监控视频正常运转和清晰;

  13、行政专员监督办公室卫生情况,对于违反事宜给以批评。

  (二)公共卫生区域

  1、公共区域包括楼梯走道、生活区、公司大门口;2、公共区域至少每日清扫一次,保持地面和墙壁无泥渣、无涂鸦、无水痕;

  3、每位员工都应爱护花草等绿色植物,严禁在绿色植物花盆内乱倒水、茶叶、赃物等影响植物生长;

  4、公共区域各类物资或样品必须摆放整齐,不得乱堆乱放;

  5、严禁在公共区域乱扔杂物,乱吐痰,影响卫生情况。

  (三)会议室

  1、会议结束后要及时把椅子摆放整齐和关闭电器电源;

  2、会议桌,会议椅要保持洁净无灰尘、无水痕;

  3、会议室物品使用完毕后要按原来位置摆放整齐;

  4、未经同意,不得随便乱动会议室电器器材,以免造成不能正常工作。

  (四)生产车间

  1、物料陈列要进行分类和堆放整齐,按照易燃物资与火源隔离存放的原则;

  2、生产车间要实现无尘土、无异味、干净整洁、明亮宽敞;

  3、生产工人要按要求佩戴安全生产工具;

  4、车区内不准随地吐痰、乱扔乱堆杂物,对于生产废料要及时给予处理;

  5、对于产品要做好安全保护措施,严禁故意破坏产品的行为;

  6、下班后应先整理干净和摆放好物资,并关闭电源、水龙头、电焊气体瓶,杜绝资源浪费及安全隐患的存在。

  (五)员工宿舍

  1、爱护公物,不得在墙壁上桌子上乱写、乱画、乱雕、乱砍、乱挖;

  2、不得躺在床上抽烟,避免烟头点着蚊帐被子等易燃物料,产生安全隐患;

  3、室内不准乱堆乱放,垃圾应及时清理,对于一些易坏易产生难闻气味的物质,应该及时清理;

  4、休息时间要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正常休息;

  5、注意节约用电用水,做到人走关闭,严禁在办公室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

  6、室内应该保持干净、整齐、无异味,不得乱吐痰、乱扔烟头、乱放臭袜等。

  (六)卫生间

  1、卫生间必须保证设施完好,标志醒目,上下水道畅通,无跑、冒、滴、漏现象,如有损坏要及时维修;

  2、定时打扫,全天保洁,通风良好,做到各种设施干净无污垢,地面无积水、无痰迹、无异味、无蝇蛆和烟头;

  3、卫生洁具做到清洁,无水迹、无浮尘、无头发、无锈斑、无异味,墙面四角保持干燥,无蛛网,地面无脚印、无杂物;

  4、便后及时冲洗,做到手纸入篓,当天清理,便池内严禁丢弃报纸和杂物,以免造成管道堵塞;

  5、卫生间墙壁上严禁乱写乱画,严禁故意损坏卫生设施;

  6、严禁把烟头扔到小便池内,以免造成堵塞;

  7、不定时检查卫生纸使用情况,及时填补。

  (七)饭堂

  1、餐桌座椅摆放整齐、桌面清洁;

  2、餐厅地板光亮,墙壁、天花板没蜘蛛网;

  3、餐厅、厨房、走廊地面勤拖洗,保持无污渍、无积水、无杂物;

  4、剩余饭菜不得乱倒乱扔,应该倒在指定地方;

  5、厨房里大件物品均放在固定位置,炉灶、菜台清洁光亮,炉灶无漏油、漏水、漏烟现象;

  6、用过的餐具、炊具要及时消毒,并摆放指定位置,保持整齐、干净,确保用餐安全卫生;

  7、积极贯彻除四害要求,消灭苍蝇、蚊子、老鼠、蟑螂等害虫,确保用餐安全卫生;

  8、厨房人员要按要求着装,佩戴口罩和帽子;

  9、节约用电、用水、用煤气,做到及时关闭,杜绝资源浪费及安全隐患的存在;

  10、非厨房工作人员,未经同意不得私自入内。

  (八)产品展厅

  1、做到样品摆放整齐,无灰尘、无水痕、无破损;

  2、保持展厅内明亮、清洁、无异味,空气清新;

  3、不得在展厅内乱堆乱放杂物;

  4、未经展厅负责人同意不得随便搬动样品位置;

  5、不得故意损坏样品,造成损坏的按原价赔偿。

  三、管理规范

  1、各区域环境卫生由相应人员负责完成,但总体由行政专员负责监督和给予评分;

  2、违反以上相关规定或没有履行监督责任,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处罚,第二次给予严重警告并处罚50元,第三次起给予记过并处罚100元。

公司规章制度范本8

  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爱国、爱行业、爱公司、爱岗位、恪守职业道德,工作尽职尽责。

  三、忠于职守,努力工作,遵守纪律,服从各级领导指挥和调配。

  四、上班穿着公司规定的制服,胸前佩戴工作证及头花。办公室员工去驻场办事须穿工作服。

  五、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六、员工请事假需填写请假条,经部门领导批准方可有效,病假须持院方证明。

  七、请假需经主管领导批准,请假二天以上的,需经公司领导批准。

  八、员工应树立高度的工作责任感,保证安全生产,文明作业、服务,努力提高业务能力,保证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

  九、员工应自觉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十、员工不得借职务之便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杜绝有损公司声誉和利益的举止言行。

  十一、工作人员若须外出,必须在外出去向表上做记录。

  十二、尊重领导、讲究礼节,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积极主动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

  十三、接听客户电话要讲普通话,接听电话应礼貌、热情,使用礼貌规范用语。

  十四、办公室必须保持干净、整洁,每天由工作人员打扫、整理办公用具和物品。

  十五、凡是公司安排出去学习的,必须做满两年。(如两年之内不想做了,未满2年服务期而离职的须自付学习期间所有费用)。

  十六、员工辞职须提前一个月向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完成工作交接后经批准后方可离职。(时间以书面申请日期为准)。

公司规章制度范本9

  一、人员配备

  1、店长一名

  2、 值班经理2名(兼职)

  3、店面营业员2名。

  二、店面管理:

  1、店长工作职责:店长是专营店的灵魂,主要负责店面的日常管理(人、财、物)、 组织、激励、培训工作,全面负责店内员工的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1)员工管理:对员工日常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包括迟到、早退、仪容仪表、待客礼仪、卫生等的全面管理;

  a、 帮助员工做好正确的职业规划、职业定位,帮助员工快速成长,为其创造晋升条件;

  b、 做好员工的激励工作,根据店面管理及考核制度,对员工工作进行准确评估,以鼓励先进,形成比、学、赶、帮、超的工作氛围;

  c、 经常与员工沟通,协调人际关系,努力创造积极、愉快的工作氛围。

  (2) 店务管理:对店内设备、货品、账目、安全措施等进行全面管理,具体为; a、设备管理DD对店内各种电器、收银机等设备的运作和安全情况进行检查,有问题及时解决;

  b、账目管理DD做到帐目清晰,钱账相符;

  c、货品管理DD认真做好产品的销售统计工作,保障合理库存,:

  d、安全管理DD对门窗、电器开关进行检查后关店,消除安全隐患;

  e、每日工作做到日清日结,日结日高。

  (3) 培训管理:对新进员工及老员工做好日常的培训工作,帮助新老员工提高专业技能,具体为:

  a、 根据店面新老员工的实际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培训计划;

  b、培训计划应充分考虑:新鑫信息技术公司的企业文化、专业知识、产品知识、服务礼仪、销售技巧、顾客反对意见及疑议等。

  c、 根据店内销售存在的问题进行针对性培训,实际解决店内问题,从而提高店面业绩;

  (4) 会员管理:对店内的顾客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提高顾客对品牌的认知度,具体为:

  a、 定义:凡在新鑫办理业务的客户,都纳入新鑫公司的会员进行管理。要督促员工做好顾客信息的录入工作,确保会员信息真实准确;

  b、经常对顾客档案进行分析整理,将顾客进行等级区分,督促员工做好顾客的回访工作;

  c、 定期作顾客消费记录查询及分析,分析顾客的忠诚度、购买产品情况、到店情况等,针对不同顾客做针对性会员促销活动;

  d、会员顾客的信息管理:给会员发生日、节日等各种问候、回访及促销信息,维护会员对品牌的忠诚度,从而提高会员到店次数,增加到店人数;

  (5) 销售管理:根据店面的实际情况做好店内的业绩管理工作,具体工作为: a、 根据店面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月、周、日销售计划及制定销售目标;

  b、根据销售计划,制定相适应当地消费情况的促销方案,并报总经理审核批准(创意方案还需报电信公司审批);

  c、 根据方案,实施销售计划及促销方案,结束后对以上两种方案进行最终总结,根据员工表现情况进行奖励。

  d、对员工销售能力的管理,及时对员工在工作中出现的销售问题进行培训及解决;

  2、值班经理职责:在店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店长不在时协助店长做好店面的各项管理工作,具体工作职能:

  (1)店堂流动岗位,引导顾客办理业务,详细热情介绍相关业务知识,要求专业,系统,自信,主动协助员工完成销售;

  (2)负责店堂卫生和门前三包卫生;

  (3)随时纠正员工不良行为,与员工一起学习探讨正确的工作方法,学习上级交代的学习任务;

  3、店员职责:店员是基层工作人员,其仪容仪表代表了品牌形象,其言谈举止处处显示了品牌及服务理念,具体工作职能为:

  (1) 严格遵守员工日常工作规范;

  (2) 努力学习专业及产品知识,全面提高专业技能及娴熟应用销售技巧;

  (3) 深入领会电信行业的服务理念,做好顾客的服务接待(售前、售中、售后)工作;

  (4) 服从上级工作安排,完成下达的销售指标;

  (5) 做好店内产品的整理及监控工作,防止偷盗,避免店内产品丢失破损。

  店面工作流程

  一、店长一日工作流程

  (一)营业前

  1)组织晨会(或班前沟通会)的召开:

  a、 人员状况确认(出勤、休假、轮班、服装、仪容仪表及精神状况);

  b、传达上级重要文件及通知;

  c、 昨日营业状况确认、分析;

  d、针对营业问题,指示有关人员改善;

  e、 分配当日工作计划。

  2)店内状况确认:

  a、 店面、展柜、货品的卫生清洁情况;

  b、店内货品的陈列、补货、促销、订货等;

  c、 电器、灯光、音乐、宣传资料等准备情况;

  d、畅销货品的储备及展示确认。

  (二)营业期间

  A、无顾客时的工作(有序的安排好员工的工作及其他准备工作,时刻为销售做好准备!)

  1) 记录当天晨会日志;

  2) 顾客资料的整理、录入及POS系统会员的分析管理;

  3) 时刻检查货柜有无空缺商品及是否短缺,提醒店员计划补上;

  4) 监督店员的工作情况,错误地方及时纠正;

  5) 监督促销活动的实施和进展,提醒店员及时向顾客做好宣传和介绍;

  6) 对新员工作出相应的指导和培训;

  7) 安排老员工对专业知识的巩固学习;

  8) 安排员工轮流在店面周围发宣传单,吸引顾客到店;

  9) 赠品的合理赠送,时刻维护顾客服务;

  10)接收货品,准备清点并及时入库,与电脑POS核对;

  11)时刻维持店内的卫生状况;

  12)合理安排员工轮流用餐。

  B、有顾客时的工作(时刻围绕销售,做好细节工作,提高业绩!)

  1) 仔细观察销售过程,随时准备提供有必要的协助;

  2) 随时帮助后进员工的销售,提高后进员工的销售能力;

  3) 激励和跟踪所有员工对自已销售目标的完成,及时调整销售计划;

  4) 紧盯每一个员工的成交能力,随时分析店面成交率及店面单笔成交金额的水平值;

  5) 时刻关注目前销售与计划的差距,将情况告知员工,激励员工再接再励,为店面总业绩目标的达成时刻努力;

  6) 处理营业中顾客投诉;

  7) 服务礼仪规范时刻监督提醒。

  8) 空缺商品再次检查并补货,提醒店员,严格防范货品丢失;

  (三)营业结束

公司规章制度范本10

  1、汽车修理厂员工要树立"用户第一、质量第一"的经营观念热情接待车主精心维修车辆确保修车质量。

  2、汽车修理厂厂长是企业的领导核心在全厂的经营活动中处于"中心"地位员工要听从班组长和主管的指挥各级都要服从厂长的领导。

  3、汽车修理厂新员工进厂必须厂部批准要由介绍人和担保人填写员工登记表提供身份证、技术等级证明试用期为1-3个月试用合格后与厂方签订合同。

  4、汽车修理厂员工要遵守作息制度。上下班要专人考勤请假要办理书面手续上班不准在厂内打私人电话不准在接待室闲谈不准在厂内会客。

  5、坚守工作岗位上班要穿工作服佩带标志不准穿拖鞋不准串岗聊天不准在客户车上休息不准乱动车内开关不准上班时间作私活。

  6、业务接待是企业的窗口要提高接待质量对客户要主动热情维修项目确定要准确工期要准时报价要合理交接要细心车辆进出厂要手续完善。业务接待是接待员的工作不准员工同车主私下洽谈业务严禁以修车为名向客户索取额外报酬。

  7、严格执行门卫管理制度进出厂车辆和人员门卫有权检查员工携带物品出厂要登记报告未经批准不准带进带出。

  8、车间内严禁吸烟员工要遵守安全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禁止野蛮操作属个人责任的零件、设备损坏要根据责任大小按比例予以赔偿。

  9、加强工具设备管理建立工具设备档案。由班组使用的设备工具要办理手续责任到人定期维修保养。由厂部保管的设备要设专人保管定期检验维护。员工要爱护公物对于工具设备、维修车辆及车上的物品、车间电器要妥善保管车钥匙要专人保管下班要锁好车门防止丢失。属个人责任的丢失要视情况予以赔偿。

  10、严禁无驾驶证移动车辆和试车严禁私自将客户车开出厂外发生事故责任个人承担。

  11、严格履行工作程序换料领料要审批备料要填写备料单注明车型、年号、年份、零件名称等内容并上交旧件市内采购要在2-3小时完成市外3-5天报价当天答复特殊情况除外。配件价格要合理不能高于市场价格。

  12、严格执行仓库管理制度配件部要熟悉市场价格领发料要有签字手续进出库要有单据。货物要做到帐与物相符仓库要把好配件质量关严防假冒、伪劣配件入库。如出现以假冒、错发、漏收给企业带来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13、质量是企业的生命。严格执行质量管理、工艺管理制度把好质量关努力做到维修一台合格一台。要认真细致地做好车辆进厂检验过程检验、出厂检验的工作减少返修率。返修不计工时而且要视情况予以处罚。工人要严格按工艺程序操作对于违反工艺程序造成的返修质量事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出厂车要有保用制度出厂后要做好跟踪服务。

公司规章制度范本11

  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1、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规定、纪律。

  2、严禁任何组织、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公司财产;严禁任何组织、个人损害公司的形象、声誉;严禁任何组织、个人为小集体、个人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或破坏公司发展。

  3、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个人素质、服务意识,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4、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努力学习业务技能,公司为员工提供培训和锻炼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和业务过硬的队伍。

  5、公司鼓励员工发挥才能,多做贡献。对有突出贡献者,给予奖励、表彰。

  6、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竞争的环境和晋升机会,鼓励员工积极进取。

  7、公司提倡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团队精神,不断满足客户的需求,超越客户的期望。

  8、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为公司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做出贡献者给予奖励、表彰。

  9、公司尊重员工的辛勤劳动,不断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提供应有的待遇,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和聪明才智,为公司多做贡献。

  10、公司为员工提供收入和有关福利保障,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而提高员工的各种待遇。

  11、公司实行“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

  12、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端正工作作风和提高工作效率,反对办事拖拉和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

  13、公司提倡励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降低消耗,增加收入,提高效益。

  14、公司员工不得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向客户索取钱财或为个人亲友谋私利。

  15、公司员工不得挪用公司财物,更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将公司财物化为己有或转送他人。

  16、职员除本职日常业务外,未经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授权或批准,不能从事下列活动:

  1)以公司名义考察、谈判、签约;

  2)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证明;

  3)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介发表意见、消息;

  4)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

  17、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人违反公司章程和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18、公民基本法道德规范: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各岗位职责

  ①总经理

  1、全权负责各项运输和仓库的行政管理

  2、制订运务员工守则,上司批核后执行

  3、编制总体业务流程方案,确保货物在不同处理方式下,以专业方法运作,使其在流畅安全下进行

  4、收集所有运输信息资料,呈交电脑系统部,共同制订,完善管理讯息系统,确保货物在每一环节

  5、制订运务部各项开支守则,给财务总监审议后呈交上司批核,以便执行

  6、授权各部运输包括空运、陆运,及仓库制订其员工守则,以审核后即时执行。

  7、运作成本控制,包括车队,空运费及仓库租金等

  8、制订员工服务表现报表,积极评核服务水平

  9、 危机性事故发生时,即时候命执行任务

  10、 提供专业意见给人力资源部,共同制订员工培训手册

  11、 组织一体概念,把运务人员及客户储运员工工作一起

  12、 编制每周业务表,包括总量处理表,业务成本表,仓库盘点表,客户投诉表,服务质量表,呈交上司审阅。

  运输主管

  1.协助商运务副总经理管理部门的各项业务工作;

  2.负责总公司及各分公司货运的相关操作规范的制定,并负责在实施中的指导与监督;

  3.负责协助总经理一同完成整个公司的物流规划工作,并负责实施中的指导与监督;

  4.负责与物流公司沟通,达到良好合作的目标;

  5.负责物流费用的核定工作;

  6.负责处理货运过程中的各项突发性事件,并在最短时间内做出正确的处理方案;

  7.负责跟进货运过程中的每一个交接环节,必须确保货畅其流;

  8.负责调动各分公司的物流系统各项工作职能的全面投入,确保货物按时运输、准点到位;

  9.负责跟进、协调、应急处理货物发运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随机性突发问题,并处理货运中出现的各种漏装、缺损、进水等不良情况,记录在案,并负责与委托方及时协商处理;

  10.负责运输保险的相关事宜,并完成出险后向保险公司的索赔工作;

  11.完成董事长、总经理及部门经理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运输监控

  1.负责按照签订的运输合同按委托计划,跟进每一单运输任务运输进度,及时协调并最快解决运输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2.负责按照运输计划准确无误地在物流系统内制《运输单》;

  3.负责提前通知各收发货的仓库做好接货入仓的各项准备工作;

  4.负责跟进所有的物流运单,包括供货商出发的及各仓库和现场之间调拨的运单,并第一时通知收货方;

  5.负责在物流系统中完成直运到货信息的登录工作;

  6.负责跟进货运过程中的每一个交接环节,必须确保货畅其流;

  7.负责根据调度指令,调动各有关人员的各项工作职能全面投入,确保设备按时供货、准点到位;

  8.负责确认发运设备是否安全、快捷、准点到达收货方目的地;

  9.负责处理货运中出现的各种不良情况,记录在案,并及时上报运输主管处理;

  10.负责货运出险后的索赔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11.负责跟进、协调、应急处理设备发运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随机性突发问题;

  12.负责物流相关资料、档案的管理工作;

  13.完成董事长、总经理及部门经理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驾驶员的岗位职责 :

  1、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程序 , 抵制违章行为 , 维护交通秩序 , 确保安全行车。

  2、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活动 , 提高安全行车意识和技术水平。

  3、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 遵守劳动纪律 , 服从指挥 , 按时、按质完成运输任务。

  4、遵守车辆管理和保修制度 , 自觉做好车辆 " 三清例保 " 工作,保持车辆、轮胎、附属装备、随车工具的整洁及车辆、证件齐全和完好。

  5、熟悉车辆性能、熟练驾驶技术,学习先进经验,掌握行车规律。

  6、服从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人)的指挥和检查,接受上级布置的有关任务和培训。

  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一、货物装载:

  1、货物要堆码整齐,捆扎牢固,关好车门,不超宽、超高、超重,保证运输全过程安全。

  2、装载时防止货物混杂、撒漏、破损 。

  3、整批货物装载完毕后,敞蓬车辆如需遮蓬布时必须严密 , 绑扎牢固,关好车门,严防车辆行驶途中松动和甩物伤人。

  二、货物运输:

  1、在运货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盲目开车、超速驾驶,要确保货物及驾驶员本人的安全,防止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散落或丢失的情况。

  2、行车过程中注意行车安全,文明礼让,防止因为违规或违章行驶发生交通事故,延误交货时间。

  三、货物装卸吊装

  1、当到达货物的目的地时,观察和选择最佳的停车位置。

  2、当车辆停稳熄火后方可卸货。

  3、卸货时注意货车周围的行人安全。

  4、吊车作业时做好安全围闭。

  4、与收货人(收货单位)核对货物和签收手续。

  应急预案及事故处理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驾驶员应迅速报告交警部门和公司负责人,在处理机关人员未到达前 , 应主动做好事故后果的抢救工作及保护好现场。

  二、公司负责人接到事故信息后应立即派员前往现场协助处理。对重大事故还要会同公司其他负责人做好善后工作。

  三、肇事驾驶员在处理事故现场后在四十八小时内应写出书面检查报送公司相关负责人。

  四、对肇事驾驶员应根据其事故性质、责任和认识、表现 , 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警告、吊证及追究赔偿等处理。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出车前和收车后要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检查范围包括油箱、刹车、发动机、轮胎等。要做到一日三检。

  2、驾驶员对车辆做定期保养,并送到专业维修中心(厂)做定期维护。

  3、单位负责人定期询问驾驶员的休息时间,防止疲劳驾驶。

  4、定期抽查驾驶员对交通法规、法则的掌握度,对检查不合格的人员加强培训。

  5、定期跟车送货,了解驾驶员在货物运输过程中的操作情况。

  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的管理

  1、将驾驶员信息登记在册,检查驾驶员证件的真实性。

  2、定期检查驾驶员的相关驾驶证件,确保证件做定期审验。

  3、定期与驾驶员进行座谈,了解情况。

  4、牢固树立驾驶员安全生产、安全驾驶的思想,做到不盲目开车、不违章开车、不疲劳开车、不酒后开车、不超载、不超速。

  (二)车辆管理

  1、将每辆车的信息登记在册。

  2、定期做车辆的维护:

  (1)车辆维护的原则。车辆维护应贯彻 " 预防为主、强制维护 " 的原则。保持车容 整洁 , 装备完好、及时发现和消除故障、隐患 , 防止车辆早期损坏。

  (2)车辆维护的方式。车辆维护作业 , 包括清洁、检查、补给、润滑、紧圆、调整等 , 除主要总成发生故障必须解体时, 不得对其进行解体。

  (3)车辆维护的类别及作业范围。车辆的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等。维护主要作业范围如下 :

  日常维护 : 是日常性作业,由驾驶员负责执行。其作业中心内容是清洁、补给安全检视 .

  二级维护 :由专业维修工负责执行。以检查、调整为主 , 并拆检轮胎 , 进行轮胎换位。季节性维护可结合定期维护进行。

  车辆二级维护前进行的检测诊断和技术评定,根据结果 , 确定附加作业或小修项目 , 结合二级维护一并进行。

  强制维护。车辆的维护必须遵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规定的行驶里程或间隔 时间、按期强制执行。各级维护作业项目和周期的规定,必须根据车辆结构性 能、使用条件、故障规律、配件质量及经济效果等情况综合考虑。

  日期:

  (盖章)签字:

公司规章制度范本12

  一、凡拟成立婚姻介绍机构的,一律由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申请,将填好的"江苏省婚姻介绍机构申请登记审批表"及验资证明报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查同意后,逐级上报省民政厅审批,经批准后凭"江苏省婚姻介绍经营许可证"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方可经营。

  二、本着提高质量,控制数量的原则,每个县(市)、区原则上只办一个婚姻介绍所,省辖市可办1-2个,为辖区内群众服务,介绍所不得设立分支机构。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应会同公安、工商部门对辖区范围内的无证婚姻介绍所进行取缔。

  三、各婚姻介绍所的收费标准须经当地物价部门审核批准,要公开服务项目,向征婚者出具正规发票,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四、婚姻介绍所更换办公地点及法人代表须报县、市两级民政部门批准,并报省民政厅备案。凡经批准的介绍所应自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开业;经营满3年的应重新更换许可证,否则取消经营资格。婚姻介绍许可证不得转让。

  五、不得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作虚假言行。禁止搞虚假相亲、严禁办理涉外、涉港、澳、台婚姻介绍,严禁借婚姻介绍名义骗妇女。

  六、征婚者必须无配偶,申请时应出具本人户口和身份证,如实填报自己的'工作单位、家庭地址和经济状况等。介绍所对征婚者的情况必须认真审查,对材料档案妥善保管,做到安全、保密。加强防范意识,严防有人利用征婚搞违法活动。

  七、对不按婚姻介绍所管理规定办事、年度检查不合格的介绍所,民政部门可限期整改、处罚直至撤销。其中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可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八、婚姻介绍所应认真学习、积极宣传婚姻法律法规,提高服务水平,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要把婚姻介绍所办成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窗口。

  婚姻介绍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婚姻介绍管理,规范婚姻介绍服务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婚姻介绍服务的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和征婚当事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有偿婚姻介绍服务,应当成立婚姻介绍机构。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无偿公益性婚姻介绍服务活动,应当事先向婚姻介绍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条 婚姻介绍服务和征婚、应征,应当坚持自愿、诚实、信用、守约的原则。

  婚姻介绍服务,应当充分尊重征婚当事人的意志。

  第五条 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全市婚姻介绍机构及婚姻介绍服务活动的行政主管部门。

  县、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婚姻介绍机构及婚姻介绍服务活动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 市民政部门对婚姻介绍机构的设置,应当进行合理规划、科学指导、总量控制。

  民政部门在对婚姻介绍机构及婚姻介绍服务活动的管理中,应当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坚持依法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和查处违法行为。

  民政部门应当对婚姻介绍机构从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民政部门应当认真受理婚姻介绍机构和征婚当事人的有关投诉,维护其合法权益,并为婚姻介绍机构及公益性婚姻介绍服务活动提供必要的服务。

  第七条 成立婚姻介绍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和相应的办公设施;

  (二)有三名以上经民政部门业务培训的从业人员;

  (三)从业人员品行良好、作风正派,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

  (四)有完善的机构章程和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五)符合其他法定条件。

  第八条 成立婚姻介绍机构,应当向民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机构名称;

  (二)从业人员花名册及有效身份证件;

  (三)主要负责人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的介绍信;

  (四)服务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五)机构章程草案和有关内部管理制度。

  第九条 成立婚姻介绍机构,应当先报县、区民政部门审核。县、区民政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对符合条件的报市民政部门审批;对不符合条件的,向申请人作出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

  市民政部门应当自接到县、区民政部门的审核意见之日起十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并发给相应证明;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并书面答复,说明理由。

  取得市民政部门核发的婚姻介绍机构批准证明的,按国家规定到工商等相关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等有关手续。

  第十条 婚姻介绍机构变更名称、住所和主要负责人等主要登记事项,或者分立、合并以及停办的,应当先报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到工商等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一条 婚姻介绍机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禁止为未达到法定婚龄者或有配偶者进行婚姻介绍;

  (二)禁止从事涉外和港、澳、台同胞及华侨的婚姻介绍服务活动;

  (三)不得为无有效证件或证件不全的征婚人和应征人进行婚姻介绍;

  (四)不得同时为两个以上征婚人或应征人介绍同一个应征人或征婚人。

  第十二条 婚姻介绍机构进行婚姻介绍服务,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对要求提供婚姻介绍服务的征婚当事人进行登记并办理登记手续,登记手续必须由征婚当事人本人办理;

  (二)婚姻介绍登记服务期限为一年,从办理征婚登记手续之日算起;

  (三)在婚姻介绍登记服务期限内,按照征婚当事人的合理要求提供认真、良好服务,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者敷衍推诿;

  (四)为征婚当事人保守秘密,不得向非婚姻介绍服务对象泄漏征婚当事人的登记事项或向其他征婚当事人告知征婚当事人明确表示不能告知的有关事项;

  (五)对在婚姻介绍登记服务期限内未介绍成功的,服务期满后撤销登记,退还征婚当事人的所有资料和有关证件;征婚当事人要求继续提供婚姻介绍服务的,按本条规定重新进行登记并提供服务。

  第十三条 婚姻介绍机构在进行婚姻介绍服务活动时,应当公示办事程序、各项工作制度、从业人员身份及收费项目和标准。

  婚姻介绍机构应当严格按照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得超范围、超标准收费。

  第十四条 婚姻介绍机构应当认真核查征婚当事人的身份、婚姻状况及其他基本情况。

  第十五条 征婚人应当向婚姻介绍机构提交本人户口、身份证和婚姻状况有效证明,并如实提交本人工作、经济收入、居住条件、子女抚养等其他基本情况资料。

  第十六条 市民政部门应当对婚姻介绍机构进行年度审核。

  婚姻介绍机构应当在每年第四季度持有关材料到市民政部门办理年度审核手续。

  第十七条 未经市民政部门批准成立婚姻介绍机构,擅自进行有偿婚姻介绍服务的,由民政部门责令停止活动,并处以20xx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第十八条 婚姻介绍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可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一)为未达到法定婚龄者或有配偶者进行婚姻介绍的;

  (二)从事涉外和港、澳、台同胞及华侨婚姻介绍服务活动的;

  (三)为无有效证件或证件不全的征婚人和应征人进行婚姻介绍服务的;

  (四)同时为两个以上征婚人或应征人介绍同一个应征人或征婚人的。

  第十九条 婚姻介绍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可处以5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罚款:

  (一)婚姻介绍机构变更主要登记事项或者分立、合并以及停办,未按规定程序报民政部门审核同意的;

  (二)为代理他人征婚或应征者办理征婚登记手续的;

  (三)在婚姻介绍登记服务期限内不按征婚当事人的合理要求提供婚姻介绍服务的;

  (四)违背征婚当事人意志或违反约定泄漏征婚当事人秘密的;

  (五)不公示办事程序、工作制度、从业人员身份及收费项目和标准的;

  (六)不接受市民政部门年度审核的。

  第二十条 征婚当事人在征婚和应征登记时,故意隐瞒个人真实情况、提交虚假资料的,由民政部门处以200元以下罚款;给婚姻介绍机构或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对民政部门依照本办法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二条 为从事有偿婚姻介绍服务,向民政部门提出成立婚姻介绍机构的书面申请,民政部门拒绝受理或者在规定期限内既不办理又不给予书面答复的,申请人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在婚姻介绍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由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实施中的具体应用问题,由市民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婚介服务流程

  收集信息:我们将要求所有申请人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原件以及各种资格认证原件,并留下复印件备案,申请人须按照xxx婚介的统一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表(个人信息表中将包括基本信息和xxx婚介的免责声明),并同时签订对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的法律文件。

  核实信息:根据申请人提供的信息xxx婚介将认真核对,并且验证其提供的各种证件的真伪,

  整理信息:根据申请人的申请,xxx婚介将会员资料加以分类归档,尊重和保护会员的个人隐私。xxx婚介承诺不出售、交换会员个人信息;未经授权不滥用任何会员个人信息,不将会员的个人信息提供给第三方,xxx婚介将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会员个人密码和信息的安全。

  审批会员:经过核实,符合xxx婚介要求的申请人将成为正式会员,同时xxx婚介与其签订个人资料授权使用声明。经过核实被确认为无效信息的申请人,xxx婚介将拒绝批准其为会员,同时保留其不良记录,其个人资料将如实返还。 会员权利:所有会员从被确认为会员之日起,都将被视为最尊贵的客户,敬请 接受xxx婚介提供的各项卓越服务,具体服务参见基本客服项目、自助式客服项目以及个性化客服项目。

公司规章制度范本13

  1、进入办公室必须着装整洁。

  2、在办公室自觉讲普通话,禁止喧哗、说笑、打闹,说粗话、脏话。

  3、爱护办公室的各项设施,随时保持办公室干净、整洁,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氛围。

  4、不准私自动用办公室物品,如需应向办公室登记并做好领取记录。

  5、各大队务必在每月5号前及时、认真递交上一月的工作总结和下一月的工作计划。

  6、每周一例会,参会人员需着正装,不迟到早退,有病、有事的确不能出席会议者应先请假,同意后方有效。

  7、请假必须填写请假单交领导审批,假期结束需及时销假。

  8、公司人员外出用车必须填写派车单交领导审批,并负责车上人员及车辆的安全。

  9、公司各级领导及各大队应严格执行岗位职责,并严格遵守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公司规章制度范本14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员工招聘与培训

  第三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四章 员工出入厂区管理

  第五章 打卡管理制度

  第六章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七章 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

  第八章 劳动安全卫生与劳动保护

  第九章 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

  第十章 奖励与惩罚

  第十一章保密制度与竞业限制

  第十二章办公室管理办法

  第十三章车间管理

  第十四章宿舍管理

  第十五章饭堂管理

  第十六章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规范厂方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厂方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厂方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 本规章制度所称的厂方是指;员工是指招用的所有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

  第3条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厂方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4条 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厂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5条 厂方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 员工招聘与培训教育

  第1条 厂方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2条 厂方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3条 员工应聘厂方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

  第4条 员工应聘厂方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入职《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第5条 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厂方。厂方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6条 厂方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7条 厂方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个月至6个月: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为1个月;合同期限满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为2个月;合同期限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

  第三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1条 厂方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2条 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3条 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4条 厂方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厂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5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厂方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员工招聘和录用条件:(此录用条件仅作参考,请根据贵司的实际情况定标准)

  A、根据本工厂特点,按工作能力、业务水平、敬业精神择优

  B、所招员工须通过专业知识及技能的测试(根据需要选择口头或书面两种方式)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厂方规章制度的;(请根据贵司的实际情况定出“严重”的标准,例如:造成公司损失达到1000元等)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厂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请根据贵司的实际情况定出“严重”的标准,损失金额达到“严重”的标准)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劳动教养的;

  (6)厂方依法制定的惩罚制度中规定可以辞退的;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厂方依本条 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6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厂方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厂方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提示:厂方组织员工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必须要以书面的形式把经过何种培训及调整何种工作岗位记录下来,以便作为一份有力的证据)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4)厂方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7条 厂方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厂方下列损失:

  (1)厂方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2)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双方另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厂方支付违约金。

  第8条 非厂方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厂方。试用期的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厂方。

  知悉厂方商业秘密的员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不超过6个月)。

  员工给厂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两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规定赔偿厂方的损失。

  第9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劳动合同的;

  (2)员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员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章 出入厂区管理

  第1条 员工出入厂区需凭本人厂牌,由保安登记出入时间。

  第2条 员工上下班时间出入工作场所,须服装整齐,并佩戴厂牌。

  第3条 上班时间因公外出,须持有签准有效的放行条 。

  第4条 上班时间因私外出按请假论处,保安凭签准有效之“外出申请单”放行。

  第5条 员工携带箱包等行李出厂,一律自觉接受保安开包检查,否则不予放行。

  第6条 凡公司财产(无论有无用处)未持经公司指定干部(管理课主管)签核的放行条 均不得带出工厂,违者以偷窃论处。

  第7条 公司车辆外出,须由需求单位填写派车单,经公司指定主管签核后方可放行。

  第8条 员工下班后不得随意在生产区域走动、逗留。

  第9条 来访者,由门卫问清来访单位来访事由后联系被访者,得到被访者同意后,填写“访客登记表”,发给其“访客证”(访客证须佩戴于来访者的左胸前)并指引其进入会客室等候。会谈后,来访者出厂时交还“访客证”,门卫并在“访客登记表”上注明出厂时间(访客单位上须有被访人签名)。来访人员除非由总经理以上核准,可免登记“访管登记表”。上班时间谢绝私访。

  第10条 应聘人员,由门卫通知指定人员,得到同意后,由保安带其至会客室或者指定考试场所面试。

  第11条 未经总经理批准,值班保安一律不得让外来人员进入参观生产车间、实验室等公司管理区域。

  第12条 车辆应于指定地点停放,送货车于指定地点卸货、点收,装卸货柜时,保安监督,无关人员不得接近。

  第13条 一切违禁品禁止进入厂区,员工摩托车和自行车应于指定地点停放。

  第五章 打卡管理制度

  第1条 公司采用上下班打卡制度,除总经理特准之人员外,全体在职人员上下班、加班均需亲自打卡,不得托人、代人打卡,否则当事人双方记大过处分。

  第2条 上下班在指定地点打卡,打卡后工卡必须插在指定的卡位,严守秩序,不得插队、拥挤、吵闹。

  第3条 不得提前在打卡处等候打卡,下班时间铃响后方可排队打卡,若有违反,查实后予以处分,领班应负连带责任。

  第4条 打上班卡后不得接着打上班卡(即打连卡),两次打卡时距最低是半小时。

  第5条 不得无故提前上班或延后下班,如特殊情况须提前或延后,须按公司规定进行加班申请,否则总务课在统计加班工时时,直接按正常上、下班时间进行核算,严禁不上班而打卡或早下班晚打卡。

  第6条 上下班工时均以半小时为单位,未满半小时的不予计算,员工上班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打卡。

  第7条 因出差无法正常打卡者,总务部凭“外出申请单”签卡,因其它公务无法正常打卡者,应在公务结束后以“内部联络单”形式呈上级主管签字后交人事签卡。

  第8条 因打卡机故障造成无法打卡或打卡出错,由领班或统计员清点人数,送卡交总务部签卡。各部门主管无权签卡。

  第9条 保安监督打卡,上下班时工卡应置于指定卡位,不得擅自挪动工卡,涂改、毁坏或藏匿工卡。

  第10条 上下班认真打卡,不得漏打卡,漏打卡一个月最多不得超过两次,漏打卡者于当天或第二天上午写内部联系单,员工找主管签,职员找厂长或经理签,人事接单后予以签卡。漏打卡超过连两次的,漏打部分不计考勤,凡打卡时间混乱、打卡模糊不清,或漏打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找人事签卡者一律不计工时。

  第11条 自己签卡、涂改工卡视为无效,并给当事人记小过处分。

  第12条 毁坏工卡、藏匿工卡、在工卡上乱画、粘贴他人工卡上的工时等行为,一经发现,予以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予以辞退。

  第13条 妥善保管工卡,不能沾上油、水等污迹,不能折叠变形,如有遗失,应及时向总务部申请补办。

  第六章 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

  第1条 厂方遵守《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制定工作时间;对特殊岗位的员工,经劳动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的另行规定。

  第2条 员工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

  上午 8:00~ 12:00 ,下午 13:30 ~ 17:30 ,员工按公司规定的时间上下班,并自觉打卡,无故未打卡者按缺勤处理。

  第3条 厂方根据生产需要,经与员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和安排员工休息日(星期六、日)加班,并保证员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4条 员工加班加点应由部门经理、主管安排或经本人申请而由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员工经批准加班的,依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第5条 员工的法定休假日如下: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如国家法定节假日有作修改,按修改后的法定节假日统一安排休假。

  第6条 工伤假:员工在上班时间内,在公司所属区域内,因公受伤者,凭医院证明,其治疗休养期间给予工作假,底薪照付(具体规定参照工伤相关规定)。

  第7条 婚假:员工本人结婚方可申请婚假,假期为3天(含休息日),晚婚(初婚时子女年龄达到23周岁,男子达到25周岁)增加10天。销假时必须附结婚证明,供人事备案,婚假期间工资照付。

  第8条 丧假:员工本人或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亡故,给与3天的丧假,返厂时必须提供亲属死亡证明供人事备案,假期工资照付。

  第9条 探亲假:在本公司服务满一年者有7天有薪探亲假期,此假期不影响年终考绩,假期为生产淡季期间。(探亲假只有国有企业才有硬性规定,一般企业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给予探亲假)

  第10条 年假: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休年假必须提前两周申请,并经主管同意。

  第11条 产假:女员工生育可享受90天带薪产假,晚育加15天,难产再加30天,在产假期间办理独子证再加35天,返厂时提供证明供人事备案,产假工资照付。

  第12条 陪产假:女方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陪产假工资照付。

  第13条 流产假:女员工怀孕流产的,给予15天产假。

  第14条 事假:有需要先填写请假单经公司指定干部核准后方可离开,年终考绩会参考此项,请假期间不付工资。

  第15条 病假:因疾病或生理原因须治疗休养者,可请病假,一般病假不得超过20天。

  第16条 员工请假,需事先填写请假单,干咳嗽鼻爰傩胗兄拔翊砣耍厥馇榭鍪潞笮璨骨爰俚ィ蛹僖残璨剐辞爰俚ァ

  第17条 原则上年度内请事假不得超过2次,每次不得超过20天(包括年假天数,特殊情况另行处理)

  第18条 以上所有的假期申请者,必须由部门主管、经理签名批准后,再交至总务课方可生效。

  第七章 工资福利与社会保险

  第1条 员工的最低工资不低于东莞市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

  第2条 休息日安排员工加班,厂方可以安排员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3条 厂方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厂方在支付工资时向员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资清单(一式二份),员工领取工资时应在工资清单上签名。

  第4条 厂方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工资;每月 日前发放前一个月的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日内一次性付清员工工资和依法享有的经济补偿金。

  第5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厂方可以代扣或减发员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

  (2)代扣代缴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扣除依法赔偿给厂方的费用;

  (5)扣除员工违规违纪受到厂方处罚的罚款;

  (6)劳动合同约定的可以减发的工资;

  (7)依法制定的工厂规章制度规定可以减发的工资;

  (8)经济效益下浮而减发的浮动工资;

  (9)员工请事假而减发的工资。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6条 厂方按照法律规定为员工办理相关的社会保险手续,并依法支付应由厂方负担的社会保险待遇。

  第八章劳动安全卫生与劳动保护

  第1条 厂方努力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和未成年工定期进行检查。

  第2条 厂方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使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意识,熟悉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3条 厂方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部门经理(或部门主管)对本部门的安全问题负责,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安全主任)对全工厂的安全问题负责。

  第4条 厂方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不安排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劳动。

  第5条 用电安全

  (1)普通员工应掌握用电安全的一般知识。操作用电设备的员工除应懂得用电安全的一般知识外,还要懂得相关安全操作规程。

  (2)电工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熟知电气安全操作规程,懂得电气设备在安装、使用、维护、检收过程中的安全要求。

  (3)禁止员工违章使用电器,禁止私拉乱接电线。

  (4)工厂内的电源开关,未经授权,禁止员工随意操作。

  (5)电气设备着火,要立即切断电源,并用干粉灭火器灭火,严禁用水灭火。

  第6条 特种作业安全

  (1)特种作业是指可能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和周围环境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目前厂方的特种作业包。

  (2)特种作业工作人员须取得国家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3)特种作业人员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禁止违规作业。

  第7条 消防安全

  (1)自觉遵守厂方制定的消防安全规章制度。

  (2)厂方禁烟区内禁止吸烟。

  (3)厂方内禁止私自动用明火。动火作业须得到批准,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4)熟知安全疏散通道位置,工作中保持安全疏散通道的畅通。

  (5)积极参加厂方组织的消防演习,学会使用消防栓和灭火器等消防器材,掌握扑灭初期火灾技能,了解火灾报警方法,认识火场逃生要领,提高灭火自救能力。

  第九章 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

  第1条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必须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因公外出、漏打、错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须由本部门经理或主管签卡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5)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已的

  情况下,应提早电话、电报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

  (6)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7)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8)员工因故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部门经理或主管提交《辞职通知书》,试用期内辞职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

  (9)员工辞职由部门经理或主管批准,辞职获准后,凭人事行政部签发的《离职通知书》办理移交手续。

  第2条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1)进入厂区,必须按规定佩戴厂证和穿着工作服;

  (2)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厂方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3)严格遵守厂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4)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不大声说笑、喧哗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5)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头杂物,保持厂方环境卫清洁;

  (6)爱护公物,小心使用厂方机器设备、工具、物料,不得盗窃、贪污或故意损坏厂方财物;

  (7)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厂方内部人际关系,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9)关心厂方,维护厂方形象,敢于同有损厂方形象和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10)上班时间一到即刻开始工作,下班之后无特别事务不得逗留;

  (11)上班时间原则上不准会客和打私人电话,因故而经部门经理或主管许可的除外;

  (12)遵守厂方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厂方的商业秘密。

  第3条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安全守则和操作规程:

  (1)生产主管和领班要做好机器设备的保养、维修和用前检查工作,在确保机器设备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机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保证产品质量,维护设备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工应及时告知领班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不得擅自盲目动作;

  (4)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将情况向领班、部门主管或部门经理报告;

  (5)作场所和仓库的消防通道,必须经常保持畅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6)对消防设备、卫生设备及其他危险防止设备,不得有随意移动、撤走及减损其效力的行为;

  (7)维修机器、电器、电线必须关闭电源或关机,并由相关技术人员或电工负责作业;

  (8)非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机械设备;

  (9)危险物品必须按规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随意乱放;

  (10)车间和仓库严禁吸烟,吸烟要在指定场所,并充分注意烟火。

  (1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物品进入厂方;

  (12)收工时要整理机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确认火、电、气的安全,关好门窗、上好门锁。

  第十章 奖励与惩罚

  第1条 为增强员工的责任感,鼓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厂方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员工实行奖励制度。

  奖励分为嘉奖、小功、大功。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嘉奖一次,给奖金20元。

  (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有成效,能提高厂方经济效益,对厂方贡献较大的;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厂方经济效益,对厂方贡献较大的;

  (3)遇到灾变,勇于负责,措施得当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记小功一次,给予奖金50元。

  (1)遇到有意外事故或灾变,自动维护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2)对于自身事业有重大改善,为公司带来直接或间接显著利益者;

  (3)如公司发生盗窃事件能提供线索,最后能破案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记大功一次,给予奖金100元。

  (1)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变,奋不顾身,避免危险减少者;

  (2)自动维护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3)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4)对产品改良有重大贡献或使成本显著降低者;

  (5)确有其它重大功绩者。

  第2条 员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职守、遵规守纪,关心厂方,服从安排,足为其他员工楷模者,给予通令表扬。

  第3条 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严肃厂规厂纪,厂方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员工实行惩罚制度。

  惩罚分为:警告、记过、罚款、辞退四种。

  第4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以后每次书面警告1次,并罚款20至50元;每警告2次记过1次;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属于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厂方规章制度情形,予以辞退并且不得享有经济补偿金: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或早退(每次3分钟以上)的;

  (3)不戴厂证或不穿厂服进入厂区的;

  (4)擅离职守或串岗的

  (5)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6)随地吐痰或乱丢垃圾,污染环境卫生的;

  (7)浪费厂方财物或公物私用的;

  (8)未经批准,上班时间会客或打私人电话的;

  (9)非机械设备的操作者,随意操作机械设备的;

  (10)下班后不按规定关灯、关电、关水、关气、关窗、锁门的;

  (11)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的;

  (12)携带危险物品入厂的;

  (13)在禁烟区吸烟的;

  (14)随意移动消防设备或乱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的;

  (15)违反厂方规定携带物品进出厂区的;

  (16)工作时间,与别人闲聊、打闹嬉戏、大声喧哗的;

  (17)工作时间打瞌睡的;

  (18)对客户的态度恶劣的;

  (19)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5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每次记过1次,并罚款50至100元;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属于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厂方规章制度情形,予以辞退并且不得享有经济补偿金:

  (1)一个月内连续或累计旷工3日以上的(含3日);

  (2)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厂方正常调动或上司的工作安排的;

  (3)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厂方生产秩序和员工生活秩序的;

  (4)利用工作或职务便利,收受贿赂而使厂方利益受损的;

  (5)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玩网络游戏的;

  (6)将厂方内部的文件、帐本给厂方外的人阅读的;

  (7)在宿舍私接电源或使用电炉、煤油炉的;

  (8)未经同意私自调换床位或留宿外人的;

  (9)在异性宿舍与异性员工同宿的;

  (10)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经查证属实,予以辞退并且不得享有经济补偿金,构成犯罪的,并报公安或相关司法、执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玩忽职守、贻误工作、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直接造成设备损坏、停工、停产,损失一千元以上或造成重伤以上的人身事故的;

  (2)工作不负责任,本人经营看管的公共财物被骗、被盗,或由于本人过失生产废品、浪费燃料、原材料,给企业造成损失1000元以上的;

  (3)寻衅闹事、打架斗殴、聚众赌博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4)滥用职权,违反政府法令,违反财经纪律,偷税漏税,挥霍浪费国家资财,损公肥私,滥发奖金的;

  (5)有贪污盗窃、投机倒把、贩私、行为的;

  (6)盗窃、贪污、侵占或故意损坏厂方财物,造成厂方经济损失的;

  (7)违反厂方保密制度,泄露厂方商业秘密,造成厂方经济损失的;

  (8)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十一章 公司考核办法

  目的: 为合理评核全厂所有在职人员工作绩效,鼓励表彰先进工作者, 提高公司工作效率,以达到提升全厂营运绩效之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1. 适用范围:全厂在职人员.

  2. 相关权责:管理部、人事处:负责制定和监督实施全厂绩效评核,并稽核其执行状况.

  3.1.评核方式 :各单位每月31号前需对在职员工绩效作出评核,以使弹性薪资发放以及岗位调动有所依据,并将评核结果填写于《月绩效评核表》送交管理部人事课。

  3.2.评核方式

  3.2.1评核及核定权限:

  员工:由其组长进行评核,并送交单位及部门主管核定;

  组级干部、技术人员:由单位主管进行评核,并送交部门主管核定;

  课级干部、工程师:由部门主管进行评核,并送交总经理核定;

  (副)经理级(含)以上干部:由总经理、董事长核定。

  3.2.2人事课审查月、季度及年度出勤状况、奖惩状况、违规率等,并送交各单位,作为各单位评定级别之依据。

  3.3.评核等级评分标准

  3.3.1.绩效评分标准依据如下:

  (1)绩效成绩评分依据:

  a.年度营业目标中月工作计划之达成状况;

  b.各立项工作计划之达成状况;

  c.各项目之达成状况;

  d.各业绩之达成状况;

  e.个人产能、质量及日常表现;

  f.其它能体现具体价值的工作。

  (2)特别管理项目中,按项目或签呈中涉及的绩效考核因素,或依生产会议或经营会议中决议之评分依据。

  6.3.2绩效奖金之评定等级具体办法:

  评定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对被评定人员进行观察考核,将每项达标情况设定优、良、中、差四个级别,公司将根据员工之评定结果给予发放浮动奖金。每个员工不论职位高低,连续3个月(含)或者一年内累计3个月(含)的评定结果中出现3个“差级”的,视为该员工不适合本工作岗位,公司有权对其作出调岗工资,薪资将按照新岗位标准发放。

  3.4.人事统计:人事课依各单位评核成绩计算需发放奖金并呈总经理核定.

  3.5.总经理核定:由总经理依厂内营运绩效,决定绩效奖金总额,评核部分有问题时,则退回人事重新计算.

  (企业可以使用根据自身指定的考核制度)

  第十一章 保密制度与竞业限制

  第1条 工厂全体职员都有保守厂方秘密的义务

  第2条 以下内容属于厂方的保密范围:

  (一)经营信息

  1、厂方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厂方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厂方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4、供销情报及客户档案;

  5、厂方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6、厂方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7、厂方职员人事档案、工资、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8、厂方内部管理制度。

  (二)技术信息

  1、各类技术资料;

  2、职员在工作期间完成的技术成果及著出的论文、著作、书籍或在工作期间总结、觉察到信息均属厂方。

  (三)其他经厂方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第3条 厂方密级的确定

  (一)厂方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厂方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及技术信息资料为绝密级。

  (二)厂方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客户资料、经营状况、管理

  制度等为机密级。

  (三)厂方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

  秘密级。

  第4条 具体的保密措施:

  (一)属于厂方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经理办专人执行。

  (二)对于密级的文件、 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上保密措施:

  1、非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三)属开厂方秘密的设备或产品的研制、使用、保存、维修、销毁,由厂方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四)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厂方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五)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厂方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厂方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厂方秘密。

  (六)厂方工作人员发现厂方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办公室。

  第5条 责任与处罚

  (一)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扣发工资10-500元

  1、泄露厂方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

  2、已泄露厂方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二)出现下情况之一的,给予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故意或过失泄露厂方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

  2、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厂方秘密的;

  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第6条 知悉本工厂有关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均为厂方的竞业限制的人员,该人员有义务配合厂方签订竞业限制合同,具体情况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清楚。

  十二章 办公室管理办法

  第1条 办公室员工须着装整洁,仪表端庄,不得着背心、短裤、拖鞋等不雅服饰上班,上班时间一律戴厂牌。

  第2条 公司电话、传真机、电脑、空调、复印机等严格按说明书及内部规定使用,下班时最后离开人员应确认所有电源均关闭方可离开。

  第3条 上班时间严禁喧哗、闲聊、串岗、看书报、争吵,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同事间遇事应相互协调、配合、沟通,电话办公应长话短说,声音以不影响他人为限,禁止上班时间打接私人电话。

  第4条 办公室随时保持整齐、干净,禁止在办公室吸烟。下班后办公用品、文件资料均应放入办公桌(柜)内(桌面除电话、笔筒、水杯、台历等不得摆放其它杂物),下班时应将办公椅推至桌下。

  第5条 非办公室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办公室内,客人来访应在会客室,上班时间严禁因私会客。

  第6条 维护公司形象,打接电话应礼貌客气,办公时坐姿端正,不得有架腿、半躺半坐等不雅姿势。

  第十三章 车间管理

  第1条 上班时间一律穿工衣及佩戴厂牌,不得着奇装异服或性感服饰,不得浓妆艳抹。

  第2条 对所属主管职权范围内命令不得故意违抗、讨价还价,服从所安排的工作;不得在车间聚众滋事,怠工;不得威胁、恐吓管理人员。

  第3条 爱惜公司,保持车间清洁、整齐,不得有污损或浪费现象;工具、物料、半成品要物归其位,定点摆放。

  第4条 严禁在车间嬉笑、打闹、喧哗、吃零食、随地吐痰。

  第5条 车间内严禁吸烟,禁止把火种带入车间,非公司指定人员开电梯,电梯严禁载人。

  第6条 保安所使用的工具要有专人保管、收发,放在指定的地点。遗失或恶意损坏,查实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十四章 宿舍管理

  第1条 为有效推行宿舍管理,每间宿舍由本室成员共同推荐一人担任宿舍长,直属总务课管理,其职责如下:

  (1)水、电设备及本宿舍人员之管理;

  (2)本宿舍员工安全之管理;

  (3)宿舍清洁卫生状况检查,内务整洁之维持;

  (4)节约用水用电之劝导;

  (5)室员纠纷之处理;

  (6)清点本宿舍就寝人员;

  (7)值日生每日值日情况监督;

  (8)宿舍财产设备维修申请;

  (9)违反宿舍管理规定之状况向总务课提报处理;

  (10)宿舍长要尽职尽责,若督导不周,或疏忽管理将取消其职务。

  第2条 宿舍管理相关规定之执行

  (1)住宿人员按公司指定之宿舍和床位就寝,未经总务课调整,任何人不得擅自调换宿舍和床位;

  (2)室内布局由总务课统一设计,任何人不得随意变动,爱惜室内公共设施,若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3)节约水电,用水后随手关水龙头,宿舍无人时要关所有电源设备,不得私自接电源线、更改线路或使用煤气灶具。

  (4)严禁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带入宿舍,严禁将刀枪等凶器带入宿舍;

  (5)不得在宿舍墙壁、公物上涂写、张贴或钉挂物件,发现可疑迹象及时向宿舍长反映;

  (6)严禁在宿舍乱扔垃圾、杂物,不得向窗外、楼下扔垃圾、倒水、垃圾应倒于指定地点,个人物品要摆放有序;

  (7)严禁坐在阳台走道栏杆上,或在宿舍有不雅行为;

  (8)特许除外,正常上班时间宿舍不可开灯,以减轻用电负荷,使用热水时,注意节约,不得无故浪费;

  (9)自学遵守作息时间,按时熄灯,按时就寝,禁止在宿舍追赶打闹,高声喧哗,播放高音量音响;

  (10)禁止在宿舍赌博、酗酒闹事或有伤风败俗行为,非因公务,不得进入异性宿舍,严禁在异性宿舍留宿;

  (11)本公司人员不得私自将外来人员带至宿舍区或留宿他人,需留宿的,必须经各主管签字许可,否则记过处分;未经公司允许,私自留宿者,记大过处分;

  (12)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动用他人物品,严禁盗窃、挪用他人私物,宿舍内只可吃水果、干粮,其余一律在餐厅吃;

  (13)各宿舍根据宿舍长排定之值日表轮流打扫,由当天值日生负责室内、室外、走道及阳台卫生。

  第十五章 饭堂管理

  第1条 员工依规定在用膳时间方可进入餐厅就餐;

  第2条 应排队就餐,并注意不得将菜、饭、汤乱倒;

  第3条 米饭吃多少打多少,不得浪费;

  第4条 每一位员工只能以一张饭卡打一份饭菜,禁止在餐厅以外场所用膳;

  第5条 用膳完毕后,剩饭菜渣应自行带走,倒入指定地区,不得留置桌上或洒落地面;

  第6条 总务课于每月最后一天发放次月饭卡给员工,妥善保管,丢失或损毁照价补办;

  第7条 请假人员与离职人员须将饭卡交回总务处才算办完手续,请假人员等销假后再将饭卡领回;

  第8条 按指定的餐桌对号入座,不要占用他人座位,或错拿他人餐具。

  第十六章 附则

  《规章制度》为工厂内部管理资料,每个员工进本工厂工作之前必须熟读并且严格遵守,如有违反,按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罚。

  对员工的罚款,建议每月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

公司规章制度范本15

  第一条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高效的公司绩效激励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董事长奖励基金是指专项用于奖励对公司发展作出贡献的有关人员的基金。

  第三条董事长奖励基金用途为:

  1.效益奖:奖励为提高公司经济效益作出贡献的有关人员。

  2.创新奖:奖励提出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的意见,并被采用后取得良好效果的有关人员。

  3.成本奖:奖励为公司降本增效作出贡献的有关人员。

  4.安全奖:奖励为公司安全、环保、消防工作中作出贡献的有关人员。

  5.企业文化奖:奖励为公司企业文化建设作出贡献的有关人员。

  6.特别贡献奖:奖励为提升公司知名度、美誉度,以及为公司发展等作出突出贡献的有关人员。

  第四条董事长奖励基金应专款专用,不得用于任何形式的经营性投资。(经营性投资包括但不限于用于购买国库券、企业债券、股票和投资基金。)

  第五条公司设立董事长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由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五人组成,公司董事长兼任董事长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主任。

  第六条董事长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

  1.制订董事长奖励基金预算和使用计划提供建议;

  2.定期向董事会汇报董事长奖励基金使用情况;

  3.制订及完善董事长奖励基金管理规章制度;

  4.对董事长奖励基金用途及使用效果提出评审意见;

  5.提名基金奖励获奖人员。

  第七条董事长奖励基金按公司经审计后年度净利润的一定比例预提。董事长奖励基金每年度预提比例为上年度经审计后净利润的1~5。年度预提比例为上年度经审计后净利润的1~3时,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确定提取;年度预提比例为上年度经审计后年度净利润的3~5时,由董事会确定提取。

  第八条董事长奖励基金上年度余额及利息结存转入下年度基金账户,作增加基金额处理。

  第九条董事长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以到会委员半数通过决定基金的使用方案。在该使用计划范围内由董事长授权董事长基金奖励委员会在授权范围内具体安排使用,董事长奖励基金委员会定期向董事长汇报基金的使用情况。

  第十条公司计划财务部对董事长奖励基金进行财务管理,设立董事长奖励基金账户,单独核算,定期向董事长基金管理委员会提交基金财务资料。

  第十一条公司审计监察室、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对董事长奖励基金的使用进行监督。

  第十二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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