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惩管理制度

2023-12-01 管理制度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奖惩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奖惩管理制度1

  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需要每位员工有更强的责任感和凝聚力。个人的付出与收获跟公司的命运息息相关,惟有管理才能出效益,为开创新局面特定如下制度,望大家遵守。

  一、奖励制度:

  1、工龄奖:在本公司食堂连续工作满一年者,报销第二年的健康证费用。

  2、满勤奖:员工当月上班出满勤无迟到、早退、请假、擅自离岗、旷工等行为,当月上班出满勤无迟到、早退、请假、擅自离岗、旷工等行为,当月奖励15元,在发放当月工资时发放。

  3、带薪假日:每位食堂员工每月允许有两个下午带薪休息日(须完成中午开餐后的工作)由班组长同意,主管批准:但不具有满勤奖获奖资格。(每天不得超二人)

  4、优秀奖:对食堂各项工作积极主动,爱岗敬业,表现优秀者,公司经予100-200元奖金,每季度评审一次,年终发放。

  5、特别奖:对公司的业务、管理技术、厨房内部存在的问题等提供建议性的改善意见,有助提高工作效率、增加经营业绩这意见或建议,用书面形式提交公司,经公司分别研计评审后,(包括如下内容)

  A举报某领导处事不公正,内部人员问题,收受礼品、回扣;员工假公济私,私带公司物品、破坏公物等破坏公物等破坏行业。(公司经予保密)

  B对厨房运作过程、作业方法或等程序,提出改进方法、有助降低成本、减化作业、提高工作效率可以实行的。

  C对公司组织机构提出调整意见,能精简机构或强化组织功能效益者。

  D对于公司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提出具体改进建议或方案,具有重大价值可增进收益者。

  E对于公司未来经营发展提出具体研究报告,或提供有效业务信息;有参考价值可以采纳的。

  6、表现优秀、有一定工作经验的员工,可以自我推荐,经公司核准培训合格后经予调整新的工作岗位。具有高度责任感和爱岗敬业精神,有管理经验和管理能力的,可培训晋升为管理人员。

  二、惩罚制度(每分1元)

  迟到、早退:

  A、迟到、早退时间5分钟以下者,第一次警告,当月再发现每次扣罚5分。

  B、时间在5分钟以上15公钟以下者,每次扣罚5分。

  C、时间在15分钟以上30分钟以下者,每次扣罚10分。

  D、时间在30分钟以上,60分钟以下者,每次扣罚20分。

  E、时间在60分钟以上者,按情节轻重扣罚25-40分。

  2、请假:厨房员工请假时间在一天之内,由食堂主管或人事管理人员批准,报公司备案;一天以上应报公司批准,请事假应提前一天报批。

  3、旷工:未请假或未经批准而不上班的,按旷工论处,旷工一天扣罚三天工资。当月累计旷工达三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4、离职:厨房员工离职应提前15天用书面形式向本公司食堂主管提出,由食堂主管报请公司经理批准,公司在15天内给予批复结算工资,在此期间擅自离岗,按旷工处罚。

  5、员工未经批准擅自无故离开工作岗位,参照第一条给予处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照价赔偿,按损失程度给予扣罚20-30分,并给予警告处分,造成严重损失的,给予扣罚30-50分,并给予记过处分;造成误餐等重大事故的给予扣罚100分,并给予记大过处分。

  6、炉灶等设施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非有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使用炉灶等设施;厨师等有关人员应严格按操作程序使用炉灶等设施,下班前应对有关设备进行全面清洁,并检查水、电、煤气的阀门是否关好;定期对有关设备进行检查保养,违者每项给予30分以下处罚;造成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20-50分处罚,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7、厨房工作人员应遵守厨房员工奖罚制度,上班时应注意仪容仪表,不能穿拖鞋、高跟鞋、不涂脂抹粉,男工不留长发;应穿整洁制服、胶鞋或其他平底鞋、戴好口罩、手套。违者每项每次扣罚5-30分。

奖惩管理制度2

  一、施工现场与高空作业

  1、严禁不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违者责令离开施工现场,并每次罚款30元,工班长每次50元。

  2、严禁穿拖鞋进入施工现场,违者立即停止工作,每次罚款30元。

  3、严禁穿硬底易滑鞋从事架上作业,违者罚款30元。

  4、严禁打架、斗殴,违者双方当事人各罚款50元。

  5、严禁高空作业向下抛扔任何物品,违者罚款50元,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6、严禁酒后高空作业,违者罚款100元并停止作业。

  7、高空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带,拴好安全绳,违者罚款30元。

  8、严禁上料盘,自主升降平台乘人,违者每次罚机械操作人员50元,搭乘人员30元。

  9、严禁擅自拆取施工现场建筑设施及机械设备零部件,违者罚款100元,严重者按偷盗论处。

  10、严禁擅自拆拿安全网上绳索,违者罚款200元,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11、现场不听从安检人员指正,违者罚款30元。

  12、扣压、拒收或拖延执行“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罚当事人100元,罚施工单位300元。

  13、对安全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问题,未在限期内整改的,罚施工单位有关领导100元,罚施工单位300元。

  二、施工机械

  1、施工中各种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准许上岗,罚款50元,违章指挥者,罚款100元。

  2、所有机械必须实行“三定”(定人、定机、定安全操作规程),悬挂安全操作牌,未实行“三定”的机械不得使用,违者罚操作人员50元,罚主管领导100元。

  3、严禁非操作人员动用机械,违者罚款100元,罚施工单位200元。

  4、手执电动机具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违者罚款30元。

  5、机动车辆严禁无证驾驶,违者每次罚驾驶者200元。

  6、非载人机动车辆,严禁载人,违者每次罚驾驶者100元,罚搭乘人员50元。

  7、严禁酒后操作机械设备及驾驶各种车辆,违者罚款100元。如不接受处罚,取消当事人在本施工场地中操作驾驶资格。

  三、施工用电

  1、一切电照设备要有合格的保护接零,严禁一线一地供电,违者罚责任电工50元,非电工操作罚款100元。

  2、电动机械必须装设触电保护器,违者每台件罚责任电工30元,罚施工单位100元。

  3、非电气工作人员,严禁从事电气作业,违者罚款30元。

  4、电路走线严格执行操作规定,严禁乱拉乱接电源和电气设备,检查提出不改者,罚款50元。

  5、严禁电工单独带电作业,违者罚当事人30元,罚指派人100元。

  6、严禁保险丝以大代小或用其它物品代替,违者罚责任人30元。

  7、移动式电气设备必须用橡胶电缆做拖线,其他固定式电气设备及照明线路必须架空2m以上,电线与金属导体用绝缘材料隔离,违者罚责任人50元,罚违章指挥者100元。

  8、偷拿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电气设备等,按价格的`10倍罚款。

  四、防爆、防火

  1、施工现场各类材料库必须配备防火材料,任何人不得挪用,违者按价格的10倍罚款。

  2、配备的防火器材,要定期更换防火材料,检查是否失效,违者罚当事人每件30元,施工单位100元。

  3、氧气瓶、乙炔瓶,作业点三方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0m,如因场地狭小必须设隔离墙板,作业完毕后必须收库或放置远离人员的地方,违者罚款50元,施工单位100元。

  4、严格执行爆炸物品安全保管管理制度及爆炸物品发放细则,违者罚款100元。

  5、爆破工应严格执行安全岗位责任及爆破程序进行爆破工作,违者罚款200元,罚施工单位500元。

  6、罚款实行连带责任,在执行民工违章违规处罚时,民工队负责人同时处以相同份额的罚款,施工员违章违规处罚时,工区长同时执行连带处罚。

奖惩管理制度3

  为强化食堂的规范化管理,增强食堂日常工作的规范性、自觉性,更好地提高食堂的.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为学校全体师生营造良好的就餐环境,促进学校的平稳发展,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奖惩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二、奖惩办法与标准

  1、奖惩办法

  (1)对食堂进行检查时,食堂员工存在违纪,不按规定流程操作现象,食堂安全管理员要求食堂员工立即改正,并按规定接受相应处罚。

  (2)若发生紧急情况,食堂员工与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小组第一时间知会对方,并一起协商解决问题,事后一周内再按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2、奖惩标准

  (1)有下列情况者,视为违纪,每人每次扣10元。

  操作人员衣帽穿戴不整齐,未做到五勤(勤洗手及剪指甲、勤洗头、理发、勤洗衣服、勤换衣帽)。

  手腕部除手表外还戴有其他装饰物,手指佩戴金银首饰,用手接触食品,操作时有吸烟等现象。

  分菜时未戴口罩、工作帽、一次性手套等。

  窗户、地板,墙面、屋顶、炊具有油渍、灰尘、蛛网,油垢等。

  炊事械具或用具未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带无关人员进入厨房。

  未妥善保管或故意损坏学校所配食堂用具、电器等物品。

  食堂工作人员消极怠工,未能准时开伙。

  对着食品咳嗽、打喷嚏。

  (2)有下列情况者,视为违纪,每人每次扣20元。

  食品中出现脏物、泥沙、杂草、蝇虫等。

  冰箱储存食品生熟未分开。

  食堂工作人员未做到礼貌待人,热情服务,有刁难就餐人员,徇私、态度恶劣等情况。

  出现师生投诉且已证明为事实。

  当师生对菜肴提出疑问不及时处理,推诿不决。

  食品原样采购没有索证,有“三无”产品。

  厨房用具未实行炊具消毒制度,未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食品盛器随地摆放。

  工作马虎,发生安全、卫生责任事故的。

  发生原则性问题不报告、擅自处理的。

  (3)有下列情况者,视为严重违纪,每人每次扣50元。

  员工满意度调查连续三次不合格的。

  食堂员工有私拿学校配备物资价值达100元(含)以上的。

  不配合学校检查,或对事实存在的问题拒不承认、不签字,且已证明事实确实存在的。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食堂员工要承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赔偿学校损失,情节严重者,学校可立即单方面解除合同,有违法犯罪行为者,立即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奖惩管理制度4

  一、目的

  规范不合格质量责任处理,强化质量管理措施。

  二、适用范围

  2.1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内外审核、日常稽查、产成品流通环节发生不合格项责任追溯;

  2.2顾客投诉、产品生产过程及物料贮存过程出现的不合格品的责任追溯处理;

  2.3其它影响产品质量控制及质量成本控制责任的追溯处理。

  三、定义(不合格包含:不合格项和不合格品)

  3.1不合格项指不符合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事项,根据不符合程度分为一般不合格项和严重不合格项。

  3.1.1一般不合格项是指偶发、孤立、后果不严重、易于纠正的不合格;

  3.1.2严重不合格项指区域性或系统性失效、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对产品质量和质量体系后果影响较严重的不合格。

  3.2不合格品指不符合公司企业标准要求的产品。根据不合格品缺陷程度、批量及直接经济损失分为一般不合格、重大不合格、特大不合格。

  四、职责

  4.1质管部负责拟订、修订及归口实施《质量管理奖惩制度》;

  4.2质量处罚及奖励由责任部门/或质管部提报,生产副总经理审核批准、财务部配合执行;

  五、质量处罚

  5.1不合格项责任处罚

  5.1.1产成品在市场流通中被抽检不合格或被客户投诉、退货,追究责任机组罚款200元/次(首道工序罚70%,下道工序罚30%)。同时:指标不合格处每次车间主任100元、班长50元、当班质管员50元/次的罚款。

  5.2制程过程不合格品责任处罚

  5.2.1生产过程中原纸有严重质量缺陷,机组没有发现或发现不报,按损失大小对责任机组处以50-100元/次的罚款;

  5.2.2对于生产过程控制中造成的单提(未构成件),因为生产责任人没有认真进行自检,被质管员巡检发现,属严重不合格品(影响产品使用、外观异常不良或偏离国标下限可能被投诉),每提追究责任机组或岗位责任人2元/提罚款。生产部门各机台自检发现质量问题及时隔离未混入产品中,由生产部自己处理,质管部不做处罚。罚款由当班质检员当天进行汇总上报,直接扣减责任人当日收入。

  注:以上两项,生产部门自行查找分清责任人,不能分清责任主体的由机组平摊。

  5.2.3对于生产过程控制中造成的整件不合格成品,该不合格品不计入产量,经评审质量缺陷程度属于可降级或单独销售的不合格品追究责任机台罚款5元/件;经评审质量缺陷程度属于不能销售的不合格品追究责任机台罚款10元/件。在不合格批中,经生产返工并报质管验收合格的产品,可以计入产量,但返工造成的破损包装袋按大袋2元/个、中袋1元/个累计物料损失对责任人进行扣减,返工期间不另行支付工资。以上各项扣减款项平均分摊到责任机组全体人员。

  5.2.5质管员对入库的成品进行抽检或仓库出货检验时发现整件成品不合格,外观如赃污、合格标识漏贴错帖、提长件高不合标准、包装松垮、包装方向错误、外袋包装扭曲变形等问题,处以直接责任部门相关人员每件2元的罚款;包装数量短少、日期错误等问题的,对责任部门相关人员每件处以5元的罚款;

  5.2.6在常规产品、定牌产品、新品试制、设备故障前及故障后等生产正式开始前,发现没有对首件产品进行检验确认,造成批量或严重不合格,处罚责任机台所有人员每件10元的罚款;若不合格品连续生产超过1小时或造成10件以上产品不合格的,同步对车间主任、班长、质管员每人处以100元/次的罚款。

  5.2.7仓库管理员对生产部提交报废回笼的边角余料进行当场共同确认,如发现其中夹杂有工具等非生活用纸异物,追究生产部责任机台每人罚款2元/个(仓库提报处罚单)

  5.3影响质量成本的责任处罚

  5.3.1物料、原盘纸、产成品因搬运、贮存不当,导致物料、产成品损坏或在后续生产过程中废料率提高,根据损失大小追究仓库管理员及具体责任人50到100元/次的`罚款(经评审确认属于客观原因除外)。

  5.3.2质管员在抽查中一次性发现产品超重数量大于5件的,处罚责任机组每人50元/次的罚款。

  5.3.3库存物料未执行先进先出导致物料呆滞或过期,造成质量损失,根据损失大小追究仓库管理员100到500元/次的罚款。

  5.3.4原盘纸纸储存期间包装封闭不良,每发现一个追究责任部门主管及具体责任人各10元/个罚款。(生产急需而来不及包装的原纸不适用此条款)。

  5.4影响质量控制的责任处罚

  5.4.1在产品生产、储运过程中,有故意破坏、损毁、涂改、添改、更换产品标签者(质管部指定人员校正动作除外)或其它物资品质的追究具体责任人罚款100元/次。

  5.4.2原盘纸在生产车间因标签管理混乱,导致质量问题无法追溯,追究责任人罚款20元/卷(属仓储责任的处搬运工20元/卷的罚款)。

  5.4.3对讽刺、辱骂执行产品检验、质量稽查等人员,其行为恶劣并影响到正常工作者,追究当事人罚款100元/次。对殴打执行产品检验、质量稽查的,罚款500元并给予开除。

  六、质量奖励

  6、1质管部每月对班组制程/成品合格率进行评分,最高得分的班组每人奖励50元/月。

  6、2在质量管理过程中,个人表现突出,对质量事故的发生起到较好的预防或纠正作用,由部门主管提名,质管部确任,给与50元/月的个人奖励。

奖惩管理制度5

  目的:

  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奖惩管理,明确员工的工作职责和行为规范,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同时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营。

  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制度制定程序:

  本制度由公司管理层制定并经过公司法务部门审核,向全体员工公布并在公司内部执行。

  相关法律法规:

  《劳动合同法》、《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行政管理法》等。

  制度内容:

  一、奖励政策

  1.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出色表现和业绩,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激励;2.员工的奖励方式包括现金奖励、物质奖励、荣誉奖励等;3.奖励的级别和金额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绩效得分进行评定。

  二、惩罚政策

  1.公司将制定相应惩罚制度,并在明确行为规范的前提下进行;2.对于轻微违规行为,公司将采取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等方式进行惩戒;3.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公司将采取停职、降职、开除等措施予以严肃处理;4.惩罚政策的执行程序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责任主体

  1.管理层应当对奖惩政策进行制定和实施,并确保制度的有效性;2.各部门负责人应当对本部门员工的表现进行考核和评估,提出奖励或惩罚建议;3. HR部门应当对奖励和惩罚进行记录、通知和执行。

  四、执行程序

  1.员工行为未达到规定标准,应由部门经理等直接负责人提出书面警告;2.经过一定期限后,如员工未能改进行为表现,按照惩罚政策执行相应的惩罚措施;3.奖励的评定和发放应定期进行,保证及时性和公正性。

  五、责任追究

  1.管理层和相关部门对于奖惩政策的制定和监管承担主要责任;2.如奖励或惩罚不公、程序不规范等情况,应进行调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3.如员工对公司的奖惩决定存在异议,应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申诉和处理。

奖惩管理制度6

  第一条目的

  1.为了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团体纪律,促使本公司管理工作畅通,特制定本制度。

  2.质量是企业的生命。产品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由由此,质量管理成效如何尤为重要,上至高层领导,下到普通工人,人人都要重质量、抓质量,坚持出精品,减少直至杜绝不合格品、废品。

  第二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从事管理、生产的所有人员。

  第三条奖惩规定

  1.原材料控制(含外协件)

  (1)采购标准及技术。

  ①工作标准。

  a.材料采购标准/技术要求由技术中心产品工程师根据产品要求制订并发放到采购部和品管部。

  b.采购员须按照技术中心制定的采购标准选择适宜的供应商采购原材料。

  c.品管部根据材料采购标准/技术要求制订检验计划,实施检验。

  ②处罚规定。

  a.需采购材料无采购标准/技术要求或采购标准/技术要求不明确导致无法采购,每次处罚相应产品工程师50~200元人民币,如影响生产进度,处罚相应产品工程师200~500元人民币。

  b.无采购标准/技术要求而采购原材料者,每次处罚相应采购人员50~200元人民币。

  c.因采购原材料不合格影响生产者每次处罚相应采购人员50~200元人民币,处罚其直接主管100~500元人民币。

  (2)入库验收。

  ①标准。

  a.原材料采购到厂后仓管员清点到货数量并填写“入库报检单”向来料检验员[外协、五金/化学分析员(化工原材料)]报检。

  b.来料检验员/化学分析员根据“入库报检单”对来料进行检验/验证,合格后出具“检验报告”并在“入库报检单”上签字,同时对相应材料进行标示。

  c.仓管员根据经来料检验员/化学分析员签字的“检验报告”和“入库报检单”办理入库手续。

  d.不合格材料若需特采入库,须经品管部经理和技术中心主任签字确认后方可入库。

  ②处罚规定。

  a.材料未经检验或不合格材料特采未经品管部经理和技术中心主任签字确认而办理入库,处罚相应采购人员、仓库保管员每人50元人民币,如未经检验的材料已投入使用,根据对公司造成的影响及损失酌情处罚50~300元人民币。

  b.对已检验合格入库的材料发现批量不合格或在生产使用过程中发现批量不合格,对相应检验员按造成损失情况酌情处罚50~200元人民币。

  (3)入库材料的保管。

  ①标准。

  a.入库原材料须标志清晰、完整(标志至少应包含: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批号、供应商名称、生产/加工日期等),包装完好,检验状态标示明确。

  b.入库后的材料须定置定位摆放整齐,标志清晰、完整,账卡填写清晰完成且保持一致并执行先进先出。

  c.仓管员在办理入库手续前须检查材料标志是否符合上述规定,对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材料要求相关人员予以现场整改;否则,仓管员可拒绝办理入库手续。

  ②处罚规定。

  a.对不按上述要求执行的相关人员,每次处罚50元人民币。

  b.对入库后的材料未进行定置定位摆放或摆放不整齐、无标志或标志不清晰、账卡记录不完整或不清晰,每次处罚仓管员50~200元人民币。

  (4)来料检验/分析。

  ①标准。

  来料检验员/化学分析员接到报检后,须按照检验标准对每种材料进行抽样检查,记录检验试验结果并出具检验报告,同时对材料进行检验状态标示,对检验不合格的材料按《不合格品管理控制程序》进行控制;需特采的材料须经品管部经理和技术中心主任签字同意,并将特采意见附至检验报告。

  ②处罚规定。

  对出具虚假检验报告者每次处罚100元人民币,同时处罚其直接主管200~500元人民币。

  (5)仓库发料。

  ①标准。

  仓库发往车间的材料须标志清晰、完整,包装完好,如出现拆分包装现象,仓管员须对发至车间的材料重建标志并签字,车间领料人员对无标志材料可要求仓管员予以建立,否则可拒收材料。

  ②处罚规定。

  发至车间的材料无标志,每次分别处罚车间领料员和仓管员50元人民币,导致误用造成质量损失的由车间领料人员和仓管员各承担50%的损失,同时处罚每人罚每人100元人民币,处罚其直接主管200~500元人民币。

  2.过程控制

  (1)客户要求的转化。

  ①产品工程师负责将客户要求转化为内部技术要求及工艺要求,同时对客户要求转化的正确性及完整性负责。

  ②对已转量产的产品因工艺设计不合理或技术要求不明确而导致产品不合格或客户索赔,对相关责任人处罚50~200元人民币,对其直接主管处罚200~500元人民币。

  (2)现场作业指导及生产过程参数确定。

  ①产品工程师负责现场作业指导及生产过程参数的确定。

  ②对已转量产的产品现场无作业指导书及生产过程参数,致使生产无法正常进行者,每次处罚相关责任工程师50元人民币;导致不合格品造成损失者,每次处罚相关责任工程师50~200元人民币,同时处罚其直接主管100~300元人民币。

  (3)设备有效性的管理。

  设备科负责设备有效性的管理,因设备不合格导致产品批量不合格,处罚直接责任人50~200元人民币,处罚其直接主管100~500元人民币。

  3.检验管理

  (1)无标志的材料、产品转入本工厂,检验员须按不合格品进行处理并上报,隐瞒不报者每次处罚50元人民币。

  (2)在检验工作中不得出现批量错检、漏检现象,每发现一次处罚直接检验员20~200元人民币。

  (3)检验员在工作中如发现难以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向直接主管或部门主管汇报,不能擅自做主影响工厂生产,否则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罚50~100元人民币。

  (4)检验员检验出产品不合格后有权要求员工暂停生产,以控制不合格品继续产生,同时立即通知班长并上报厂长和品管部,如不及时上报,影响生产每次处罚50元人民币,对检验员发出停止生产要求而拒不执行者,每次处罚50元人民币,同时处罚其直接主管200元人民币。

  (5)负责保管好图纸、相关技术文件、检验章、丢失图纸、技术文件每张罚款50元人民币,丢失检验章罚款20元人民币。

  (6)对检验任务应做到日清日结,当天工作如无故不完成每次处罚责任人20元人民币。

  (7)对生产中由于检验因素造成的质量问题,视情节予以处罚50~200元人民币。

  4.现场控制

  (1)生产工艺和操作指导由产品工程师负责起草并发放至车间,设备的操作指导由设备部负责起草并发放至车间,缺少相关指导一份处罚责任人20元人民币。

  (2)操作员按生产计划填写“流转单”,流转单填写应字迹清晰,内容正确完整,对不符合者每次处罚20元人民币。

  (3)生产开始前操作工必须按要求对设备进行点检,确认设备完好后方可开始生产,点检表应填写完整,内容正确、字迹清晰;如发现设备异常,须立即填写设备维修申请单上报厂长或设备管理员,同时在点检表中标注异常情况,未按要求进行点检每次处罚相应操作员20元人民币,设备带病作业每次处罚50元人民币记录填写不符合者每次处罚10元人民币。

  (4)操作员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工艺要求和设备操作指导书进行生产并记录过程、产品数据填入相应记录单,不按工艺要求进行生产者每次处罚50元人民币,未按要求记录过程、产品数据者,每次处罚50元人民币,记录填写不清晰、不完整每次处罚20元人民币。

  (5)生产过程中操作员须对产品进行自检并将检验数据填入相应流转单,未按要求记录过程数据者,每次处罚20元人民币,生产过程中操作员须对发现的不合格品及时上报直接主管或检验员进行登记、隔离、标示和处置,对隐瞒不报者,每次处罚20元人民币,导致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者,每次处罚50~100元人民币。

  (6)操作员生产过程中应按要求使用相关生产工装器具、防护工具和带有合格标志的材料,确保产品质量,不按要求使用工装器具和材料者每次处罚20元人民币,造成质量损失者酌情处罚50~200元人民币,同时处罚其直接主管200元人民币。

  (7)车间检验员按要求对过程进行巡检并记录检验数据,未执行或未记录检验数据者,每次处罚20元人民币;巡检发现不合格品,操作工应根据评审结果及时进行处理,发现以次充好,以废充好现象,一次罚款50元人民币。

  (8)对生产完毕的半成品、成品,须经检验员抽检,抽检合格后检验员在流转单上签合格章,产品随流转单一起转入下道工序,未向检验员报检而转入下道工序,每次处罚直接责任人50元人民币,产品不合格需特采者,须经品管部经理和技术中心主任签字确认,产品不合格未经特采而转入下道工序者,处罚相关操作人员50~100元人民币,同时处罚其直接主管100~200元人民币;对已检验合格的半成品在下道工序发现批量不合格,经确认属本工厂责任者,每次处罚工厂检验员50~100元人民币,处罚厂长100~200元人民币。

  (9)生产过程中操作员须保持材料或半成品标志清晰、完整,检验试验状态明确,确保不接受、不传递无标志或状态不明确的材料或半成品;对不按上述要求执行者每次处罚50元人民币。

  (10)操作完毕后,应对现场进行清理,确保现场整洁有序,设备完好;现场未用完的材料应及时放入相应的库位,产成品用相应的周转工具移入混炼胶储存区进行停放,并做好标志和防护,流转单交由仓管员整理存档;现场杂乱、不整洁者,每次处罚直接责任人20元人民币,不按规定存放或标志材料/半成品者,每次处罚直接责任人50元人民币;工厂内设有仓库的,仓管员每次发出材料前需对材料建立完整的标志(材料名称、生产日期、检验状态),否则可拒收,发至工厂的材料无标志,每次分别处罚工厂领料员和仓管员50元人民币,导致误用造成质量损失的由工厂领料人和仓管员各承担50%的损失,同时处罚每人100元人民币,处罚其直接主管200~500元人民币。

  (11)工厂内的材料、半成品、成品要按规定进行存放,摆放整齐,轻拿轻放,避免碰撞损伤表面,不按规定存放者,处罚相关责任人50元人民币,同时发现表面损伤的半成品、成品需由检验员登记返工后流入下道工序或入库,发现因过程防护不当导致产品缺陷者,每次处罚相关责任人20元人民币,因不按规定摆放用错材料者处罚相关责任人50元人民币。

  (12)生产现场需保持整洁,有序;设备、工具、模具完好无损,摆放整齐,档案完整;现场使用作业指导书、工艺文件完整、有效;现场所用材料、半成品均需放入相应区域且区域标志显著、清晰;定置定位管理有效;发现一处不符合处罚车间主任50元人民币。

  (13)操作员一个月内同一质量问题重复发生三次,其直接主管必须被处罚,处罚金额为操作员累计被处罚金额的两倍。

  (14)当月工厂PPM值超过目标值,按超出率(每超出10%处罚100元人民币)对本工厂进行处罚,计算方式:当月PPM值-目标值/目标值某100%,处罚金额最大不超过2000元人民币。

  (15)对于发现的质量问题要根据相关程序及作业标准做出及时处理,每延期一天对相关责任人处罚50元人民币。

  5.公司内部质量奖励

  公司每月对员工质量状况进行统计汇总分析,并根据质量状况进行奖励。

  (1)对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材料或上道工序产品批量不合格及时上报并隔离,从而避免本工序不合格品产生的,每次给予奖励50~100元人民币。

  (2)对当月无不合格品产生的员工给予工厂内通报表扬并奖励50元人民币;季度内无不合格品产生的员工给予公司通报表扬并奖励100元人民币,半年内无不合格品产生的员工授予“质量标兵”证书并给予奖励500元人民币。

  (3)对当月班组内无不合格品产生的班长予以奖励200元人民币;季度内无不合格品产生的班组给予公司通报表扬并奖励该班班长500元人民币,半年内无不合格品产生的班组授予“优秀团队”称号并奖励该班组1000元人民币。

  (4)对当月PPM值低于目标值15%且无批量质量事故发生的工厂奖励厂长100元人民币,奖励过程检验员50元人民币;连续3个月PPM值低于目标值15%且无批量质量事故发生的工厂,奖励厂长300元人民币,奖励过程检验员150元人民币;连续半年PPM值低于目标值15%且无批量质量事故发生的工厂,授予该工厂“优秀团队”的称号,并奖励该工厂2000元人民币,同时奖励厂长1000元人民币。

  6.办事处质量管理

  (1)销售部各办事处及业务员负责外部质量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反馈;业务员需及时了解本公司产品在客户处及客户市场的使用情况和质量表现,及时发现本公司产品在客户处的异常和潜在的问题,并在第一时间内反馈至品管部,以便于公司及时整改,避免质量损失的产生。

  (2)对于新开发产品,业务员应参与新产品发货前评审工作,对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每提出一条,经确认属实者,每条奖励100元人民币。

  (3)对试装过程中的新产品业务员在试装过程应及时准确详细地记录装车情况,对装车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及时处理并反馈至公司品管部和技术中心,有效地避免客户投诉和索赔;反馈信息及时准确,问题处理及时有效,经验证属实者,每条奖励100元人民币;因反馈不及时、信息不准,发现的问题处理不及时导致客户投诉或抱怨者,每次处罚责任业务员200元人民币。

  (4)对评审后的新产品在试装过程中未能及时发现问题,导致新产品量产后出现批量问题,经确认属实者,处罚相关业务员500元人民币。

  (5)对已量产产品,业务员在客户之前发现存在的潜在质量问题并实施控制,有效避免客户投诉或索赔,经验证属实者,每条奖励100元人民币。

  (6)对本公司产品在客户处发生的质量问题,业务员应于客户发出当日或次日及时、准确地将信息书面反馈至公司品管部,信息内容应包含:产品名称、品号、图号、不合格现象描述(发生时间、地点、客户、现象)、不合格数量、涉及数量(客户生产线、客户库存、办事处库存)、批次、生产日期、采取措施等;问题反馈不及时,每延期一天处罚相关责任人100元人民币;弄虚作假或信息不准确者,每次处罚200~500元人民币;措施采取不力或未采取措施导致客户索赔者,每次视情节处罚200~500元人民币。

  (7)对于客户索赔信息,业务员应于客户索赔信息发出当日予以调查处理并采取相应措施,以将损失降至最低,并将信息在两日内详细准确地反馈至公司品管部,对信息反馈及时或措施采取有效,避免或减少客户索赔的,每次奖励100~1000元人民币;如因反馈不及时或措施不力,导致客户索赔定案,处罚相应业务员200~500元人民币。

奖惩管理制度7

  1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落实电力建设安全文

  明施工管理规定,利用经济杠杆,激励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和提高安全文明施工水平,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xxxxxxxxx集团有限公司各项目部及各施工分包商。

  3引用文件

  3.1原电力工业部 1995年《电力建设文明施工规定及考核办法》

  3.2国家电网公司 20xx年《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3.3 DL5009.1—20xx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一部分:火力发电厂)

  4工作程序

  4.1总则

  4.1.1安全健康与环境工作实行重奖重罚原则。对于及时发现和处理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的施工人员给予重奖;对于工作失职、“三违”造成事故的人员给予重罚。奖惩拉开档距,严禁平均分配。

  4.1.2施工单位发生安全事故,除应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外,还要给予罚款处理。对发生事故单位,除罚款外,施工单位根据事故的大小,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主要责任者,次要责任者给予处罚,以便教育其本人及广大职工。 4.2奖励

  4.2.1奖励分单位奖励和个人奖励。

  4.2.1.1单位奖励分为:通报表扬; 发放一次性奖金。

  4.2.1.2个人奖励分为:通报表扬; 发放一次性奖金。

  4.2.2奖励实施

  4.2.2.1对单位的奖励由施工单位提出意见,经现场经理审核和总包工程部复核,报项目经理批准。

  4.2.2.2对个人的奖励由施工单位推荐。经现场经理审核和总包工程部复核,报项目经理批准。

  4.2.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4.2.3.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有关上级文件精神。在认真开展安全教育,普及、宣传安全文明施工常识,杜绝“三违”、改善劳动条件和防止工伤事故或职业病危害中做出显著成绩者,一次性奖励500元。 4.2.3.2长期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关心安全生产、经常指出施工现场不安全因素及提出切实可行整改意见者,一次性奖励500元。

  4.2.3.3在安全技术、工业卫生方面积极采取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成绩显著者,一次性奖励500元。

  4.2.3.4发现或消除事故隐患,避免发生重大事故者,一次性奖励1000元。

  4.2.3.5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者(事故责任者不在此例),一次性奖励1000元。 4.2.3.6安全文明施工活动中成绩突出者给予一定奖励。

  4.3惩罚

  4.3.1安全、健康、环保规章制度不健全,给予该单位处罚2000元。

  4.3.2违反《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电力建设安全管理规程》中有关条款及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每次处罚1000元—5000元(视违章情节而定)。

  4.3.3施工单位未履行总包单位工程安全协议中有关条款的,处罚2000元。

  4.3.4发现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制不落实者,处罚2000元。

  4.3.5重大施工项目、危险作业和特殊作业,检查无安全技术措施和无安全技术施工交底的或虽有安全技术措施,但未完全落实就强行进行施工者,处罚2000元。 4.3.6施工单位未按安全协议规定配置专职安全员,处罚2000元。

  4.3.7同一施工区域发现三人及以上群体违章的,对该责任单位按罚金总和加倍处罚。

  4.3.8对违章罚款说情者给予同额罚款。

  4.3.9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必须按总包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毕并报验合格,不按时整改,每延迟一天处1000元罚款。

  4.3.10罚款由安全监察人员开具违章违纪处罚单,以上处罚只对单位(条款已明确的除外),不对个人。

  4.3.11责任单位收到处罚通知单三日内到总包财务交罚款,若逾期不交,总包单位将从本月进度款中双倍扣除。

  5.违章处罚标准

  5.1凡有下列行为之一(作业性违章)者,每人次罚款100--200元: 5.1.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或不系帽带,坐、踢安全帽;

  5.1.2进入施工现场穿高跟鞋、露脚趾的凉鞋、拖鞋及裙子、短裤、背心或裸背、长发披肩进入施工现场;

  5.1.3酒后进入施工现场;

  5.1.4随意移动、损坏、拆除安全设施或移作他用; 5.1.5非电工私拉乱接电源;

  5.1.6将电源线钩挂在闸刀上或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或一闸多用;

  5.1.7使用的手持电动工具或建筑电动机械(潜水泵、打夯机、磨石机、无齿锯、木工机械等)配电盘未装漏电保安器;

  5.1.8将卸下的焊、割炬或从供气阀上卸下的皮管放入管道、容器、箱罐、坑井沟道、工具箱内;

  5.1.9用氧气作为通风的风源或吹扫衣着;

  5.1.10将点燃的.焊、割炬挂在工件上或地面上,或作照明用;

  5.1.11高处作业未按规定要求系挂安全带,或使用破损不符合要求的安全带; 5.1.12高处作业随手抛掷工器具、消耗性材料等物件; 5.1.13高处作业的工器具不系保险绳、无防坠落措施;

  5.1.14高处作业时,施工材料、工器具等放在临空面或孔洞附近; 5.1.15在高处进行追跑、打闹、打架等; 5.1.16高处作业使用撬棒时双手施压;

  5.1.17沿绳梯、钢爬梯、脚手架立杆等攀爬或任意攀登高层构筑物、攀爬钢结构立柱、斜撑或在横梁上行走,无可靠的防坠落措施; 5.1.18在高处平台、孔洞边缘、安全网内休息或倚坐栏杆; 5.1.19擅自穿越安全警戒线;

  5.1.20在不合格的脚手架或不牢固的构件上工作;

  5.1.21不按规程、规定拆除脚手架,拆除时上下同时作业或将脚手架整体推倒;

  5.1.22擅自拆除上下爬梯、孔洞盖板、栏杆、隔离层,或经批准拆除上述设施但未设明显警告标志以及未及时恢复; 5.1.23非专业架子工搭、拆脚手架;

  5.1.24使用不规范的梯子或损坏严重的梯子,或梯脚无防滑措施; 5.1.25两人站在同一梯子上工作,或站在最高两档上; 5.1.26上下梯子时面部朝外或手拿工具、器材等;

  5.1.27站在石棉瓦、油毡、苇席等轻型简易结构的屋面上施工,无可靠措施; 5.1.28凭借栏杆、脚手架、瓷件起吊物件; 5.1.29搭乘载货吊笼; 5.1.30非操作工操作起重机;

  5.1.31起重工作无统一明确的指挥信号,盲目指挥;

  5.1.32操作大型机械人员在驾驶室内打毛衣,看报纸杂志等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或擅自脱岗;

  5.1.33非起重人员指挥起吊及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的; 5.1.34吊物捆扎、吊装方法不当;在吊物上堆放,悬挂零星物件; 5.1.35起吊超过额定负荷的吊物且无措施; 5.1.36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起吊; 5.1.37吊车吊重物直接进行加工作业;

  5.1.38歪拉、斜吊,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附有浮游物时起吊; 5.1.39施工用钢丝绳未及时回收;

  5.1.40钢线绳在已安装好的设备、构件上抛锚;

  5.1.41氧、乙炔瓶等易燃、易爆危险品无安全施工作业票起吊;

奖惩管理制度8

  为了加强与规范餐厅管理,切实把餐厅服务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充分体现奖罚分明的'原则,特制定制度如下:

  一·奖励制度

  1·提出对厨房改善的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切实有效者,奖励10-200元;

  2·创作出新菜品,并给餐厅带来良好效益者,奖励200元;

  3·连续一个月,卫生检查全优者,奖励50元;

  4·及时发现隐患,例如下班前发现煤气阀门没关,避免危险发生者,奖励20元;

  5·在工作中,菜品得到客人表扬者,奖励10-50元;

  6·在重大事故中为餐厅减少损失者,奖励200-500元;

  7·在工作中,拾金不昧者奖10-100元;

  8·在工作中,各方面表现好,团结互助,舍己为人者奖励10-100元;

  9·在工作中任劳任怨,为餐厅创造利益者奖励20-100元;

  10·修旧利废,降低成本费做出显著成绩者奖励50元。

  二·惩罚制度

  1·不带工作帽进操作间,罚款5元一次;

  2·在工作间内吸烟,喝酒者,罚款20元一次;

  3·在操作间打骂嬉戏,罚款20元一次;

  4·浪费原材料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10-100元;

  5·不爱惜厨房用品,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10-200元,警告,以至开除;

  6·因其本人原因,故意拖延时间,造成上菜慢,引起客人投诉跑单者,罚款10-200元;

  7·因个人原因,没有在事发前写入采购单,造成原材料没有,不能出菜者,罚款10元一次;

  8·打荷报错桌号或传菜员报错桌号,造成本店损失的,按菜谱价格50%赔偿;

  9·热菜出菜时不加任何修饰的,打荷者罚款5元一次;

  10·丢失工具者按工具价格赔偿;

  11·菜内发现发丝,铁屑或其他厨房用品,追究负责人责任,如查不出,配菜员,炒菜者和传菜员平摊此菜的赔偿金;

  12·成菜上桌后客人颗粒未尽的菜,究其炒菜人员的责任,落实后予以惩罚,如因菜品质量问题,炒菜人员与配菜人员按菜谱价格平摊赔偿或视情节,酌情处理;

  13·卫生检查不合格者,罚款5元一次;

  14·下班前不关灯,不关煤气或不关抽油烟机,究其责任人责任,罚款20元一次。 15·顶撞上级,没有责任心和执行力差,视情节轻重予以20-200元罚款或开除处理。

  16·迟到早退者(5分钟内)罚5元,以此类推,半小时按旷工半天,一个小时按旷工一天计算。

  执行方式

  违反条例或受到表扬奖励时,由部门主管开取奖罚单,并由主管与当事人在奖罚单上双方签字确认,如当事人拒绝签字,主管核查属实此罚单生效,并以工资形式罚款或奖励。

奖惩管理制度9

  为严明纪律,嘉奖先进,鞭策落后,充分调动员工工作乐观性。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舞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一:嘉奖种类

  口头表扬、加分嘉奖(一分等同现金五元)、通报表扬、嘉奖(同时嘉奖现金300元和奖分60分)、记大功(同时嘉奖现金500元和奖分100分)、晋薪晋级。

  嘉奖方法

  1、乐观提出合理化建议并为公司所接受,予以建议奖,嘉奖620分(同时赐予相应的现金嘉奖)。

  2、有效地防止公司或顾客财产失窃或拾金不昧的`员工,经调查属实的赐予嘉奖1020分(同时赐予相应的现金嘉奖)。

  3、看房DJ和管家产天拿小费(管家一间房拿200元或以上,DJ拿400元或以上),每多一百嘉奖多一分(此分仅作为加分依据不作嘉奖现金)。

  4、品德端正、工作勤奋,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别任务。服务热忱,为公司树立良好形象,屡次(2次以上)有详细事实者。从事某一岗位或某一项目艰苦工作成果突出者。赐予嘉奖300元现金(同时赐予相应的加分嘉奖)。

  5、节省成本方面有突出贡献者。遇灾难事故勇于负责、奋不顾身,做出成果者。检举损害公司较大利益者。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开重大损失者。有其他突出成果或重大贡献者。予以记大功嘉奖现金500元现金(同时赐予相应的加分嘉奖)。

  6、对本职岗位表现突出、业绩优异,一年内记两次大功者。带领员工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对公司做出突出贡献者。赐予晋薪晋级。

  7、上述条款未涉及到的但有乐观意义的情形,经调查属实,公司将视状况赐予敏捷嘉奖(方法有加分、嘉奖现金、升值、深造去外地旅游考察、学习等)。

  二:惩罚种类

  口头警告、罚款、扣分罚款、停岗、降级处理、辞退、追责。

  惩罚方法

  A、考勤类

  1、迟到:在例队或集合后点名开头时未到者记迟到,迟到一次罚款50元并记纪律单一张,扣非常。

  2、早退:在未通知下班或可以自由支配活动之前私自离开,不经直接上司批准,在集合点到时不在者计早退,早退一次罚款50元,计纪律单一张,扣非常。

  3、旷工:未经直接上司批准没来公司上岗,迟到或早退半小时以上记旷工,旷工一次计纪律单一张,扣四非常,月累计两次或连续两天旷工计自动离职。

  4、调假:每人每月有一次申请调假,但需提前一天提出,直属上级批准后才可调休,违者按旷工计。

  5、病假:因身体不适或生病不能来公司上班的,在部门早班例会前打电话向直属上司申请,待批准后可上班回来时补办病假手续(病假单、正规医院病历表、药费单50元以上),缺一不行,否则将视为旷工处理。

  6、事假:凡请事假必需本人至少提前一天持申请单征得直属上司的批准,三天或以上需行政经理批准,七天或以上需行政副总或总经理批准,签字后办完手续方可休假,事假一次扣罚100元(有薪者请事假几天多扣一天工资,由部门负责人考勤上跟进),由部门直属上司对其开具罚款单。

  7、请假程序:首先到部门主管处申请,待同意后填写相应假单,按标准签名后,带齐相应单据交由人事部签名备档,拿回一联交由直属上司做考勤记录。要交罚款的需将罚款交至收银台后拿回一联交由直属上司备档。

  8、辞退:公司有权辞退任何不符合公司进展需要的人员,人员辞退后其工资按标准发放,有保证金的赐予退回。

  9、自动离职:不按程序辞工或月累计旷工两次、连续两天旷工按自动离职处理,公司不发放任何补偿、工资及保证金。

  10、追责:严峻违反公司规章或国家法律法规者,给公司或顾客造成肯定或严峻损失者,公司将马上辞退此员工并有追究其责任的权利或扭送至公安机关的权利。

  B、罚单类型因管理需要,现将楼面部罚单分两类,为罚款单和纪律单。

  1、罚款单:注意罚款为主,以罚款达到警告的目的,一般卫生方面及事假单(无薪者)处理的计罚款单,不计行政惩罚记录及扣分。

  2、纪律单:违反公司各种行为规范或各项规章制度,主要以记过为重点,兼以罚款扣分,月累计三张纪律单将视其平常行为表现处以停岗停薪七天至辞退处理,月统计部门内纪律分最低者将赐予直接辞退(纪律分一分等于五元人民币,纪律单与积分同时进行)。

奖惩管理制度10

  一.嘉奖

  对有下列突出表现的员工,按不同事迹予以嘉奖。嘉奖分为表扬、嘉奖、立功、授予个人或集体荣誉称号、晋级和给与物质嘉奖。

  1.对改善俱乐部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贡献者;

  2.在服务工作(生产)中,取得优异成果者;

  3.严格开支,爱惜公物,节省费用显著成果者;

  4.服务态度好,为俱乐部获得荣誉者;

  5.发觉事故苗头,准时精确实行措施,避开事故发生者;

  6.技术革新、改革经营方式有成效者;

  7.为爱护国家与公司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见义勇为者;

  8.讲文明、树新风、做好事、维护安定团结、敢于同不良倾向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者;

  9.拾金(物)不昧者;

  10.努力学习业务学问,成果优异者。

  财务考勤管理制度

  1.员工请事假以(时薪__请假时间)扣除。

  2.员工请病假以半天底薪扣除,并须持有医院证明,否则按一天底薪扣除。

  3.上班与例会迟到或早退1分钟至5分钟,按5元扣除。

  4.上班与例会迟到或早退5分钟至10分钟,按10元扣除。

  5.上班与例会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上按20元扣除。

  6.上班与例会无故旷工按两天底薪扣除。

  如在一年之内满勤,公司将赐予50元嘉奖

  二.处分

  对违纪员工按其错误性质、情节、一贯表现和对错误的熟悉态度,赐予必要的处分。处分分为经济惩罚(罚款、赔偿、扣发奖金)和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薪、开除等)。

  1.对有下列过失之一者,赐予批判、警告、罚款等处分。

  (1)仪容不整,上班不穿工作服、不按要求配戴工牌;

  (2)迟到早退;

  (3)托人或代人打考勤卡;

  (4)工作时间擅自离岗位、闲逛、吃零食、干私活、睡觉;

  (5)工作时间打私人电话或电话闲谈;

  (6)工作时间收听(看)收音机、录音机、电视机或与工作无关的书籍;

  (7)在职工食堂以外的俱乐部场所用膳;

  (8)未熬炼就在公司冲凉者;

  (9)下班后无故在俱乐部内逗留、住宿;

  (10)在俱乐部内高声喧哗、影响秩序;

  (11)责任心不强,工作出小差错,对营业有所影响;

  (12)对客人不够礼貌,接待不够热忱;

  (13)不讲卫生。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等;

  (14)向会员索取钱物;

  2.对有下列过失之一者,赐予记过、留职察看或开除处分等,同时做罚款处理,触犯法律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1)服务态度差,受到会员投诉;

  (2)酗酒、赌博、打架斗殴;

  (3)偷窃俱乐部或会员的钱物;

  (4)严峻损坏或损耗公物或会员的物品;

  (5)连续旷工3天以上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3次

  (6)私自配制俱乐部的钥匙;

  (7)不接受俱乐部规定的'检查

  (8)不听从安排;

  (9)顶撞领导或人事、行政管理人员;

  (10)违反俱乐部的保密规定;

  (11)非工作需要单独与客人接触;

  (12)偷看或偷走会员遗留的书刊和物品等;

  (13)搬弄是非,影响团结和声誉;

  3.凡犯有下列过失之一者,作辞退或开除处分,同时做罚款处理,触犯法律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1)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

  (2)工作严峻失职,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严峻后果;

  (3)恶意破坏公物或会员物品;

  (4)道德败坏,搞不正值男女关系等;

  (5)常常违反俱乐部规定,屡教不改;

  (6)服务态度恶劣,与会员争吵;

  (7)无理取闹,严峻影响俱乐部和社会秩序;

  (8)触犯国家法律,受到刑事处分的。

  优秀员工评比制度

  1.每月评比一次优秀员工,符全以下条件员工均可参与:

  (1)文明礼貌:言谈亲切、举止大方、精神饱满、着装规范干净。

  (2)爱岗敬业:喜爱本职工作、任劳任怨、责任心强、服务热忱周到、工作到位、完成任务好、不计时间酬劳,兢兢业业工作,有协作精神。为了集体的利益,甚至牺牲个人利益。爱惜公司财产,节省意识较强。

  (3)遵章守纪: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全月无请假,迟到,早退,旷工等),工作无失职、失误记录。

  (4)团结友爱:敬重领导、友爱同事(当面背后不讲不利于团结友好的言语)。

  2.销售部门每月评比一次销售业绩总冠军。

  3.总公司每年评比一次年终优秀集体奖与优秀个人奖。

  (1)本年3月1日以前成立的单位。

  (2)全年完成公司下达的工作任务达90%以上,或高效的为全公司服务,并实现总经理指示下的对人、财、物的有效掌握、监督,为全公司总体目标的实现供应有效的支持,受到普遍赞扬。

  (3)有良好的团队组织,在团队中员工能相互学习、支持工作,常常开展寓教于乐的团队活动,员工精神面貌良好。

  (4)能乐观帮助、协作其它部门的工作,勇于担当急、难任务,并卓有成效。

  (5)全年书面被投诉3次以下(含3次)。

  (6)因工作中消失的失误造成经济损失达1万元以上者不能参与评先。

  4.总公司每年评比一次年终优秀先进个人奖

  (1)本年3月1日以前入职的员工(3月1日到岗人员)。

  (2)本年12月31日仍在职的员工。

  (3)全年未受过任何处分的员工。

  (4)因工作失误造成公司经济损失达5000元以上的员工不能参评。

  (5)全年累计旷工一天,或迟到、早退5次(含5次),或请事假5天以上(含5天),或请病假10天以上(含10天)者不能参评。

  (6)对公司有突出贡献者,经总经理批准,条件可适当放宽。

  员工投诉

  员工在工作中无论与同事、领导发生纠纷,对俱乐部各级管理人员有不满之处或对工作支配不满,均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本部门、人事部或总经理室投诉,但必需遵守下列条款:

  1.不得供应伪证;

  2.不得公开或私底下散布不满心情。

  3.不得在事情得到调查解决之前,拒绝执行工作。

  4.不得固执已见,强词夺理,不听从仲裁。

奖惩管理制度11

  1.目的及适用范围

  为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种类、办法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鼓励先进,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接受劳务派遣的工人以及试用期员工。

  2.奖惩审批程序

  2.1对员工实施的奖罚均需填写“奖罚单”,原则上由员工的直接上级(车间主任级以上主管)填写。其他人员如发现员工有涉及公司奖罚行为的,应与员工的直接上级(车间主任级以上主管)或行政人事部主管反映,情况较为恶劣不变直接反映的也可以向审计部反映。接到反映的直接上级或相关部门主管应经核实后,由员工的直接上级或由行政人事部开出奖罚单。

  2.2奖罚单填写后,根据公司组织构架规定的上下级关系及公司管理权限规定的程序,逐级审批,必要时人事部组织有关主管评议通过,由人事部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2.3凡涉及嘉奖、记功、批评、警告等奖罚均经部门经理和人事部经理审核,交副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部实施。

  2.4凡涉及记大功、晋级及特殊奖励或严重警告、辞退、开除、附加处罚(包括降职、降级、冻结薪资调整、留用察看、经济赔偿)等,经人事部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由人事部实施。

  2.5凡涉及5S管理或质量管理的相关奖罚,由品管科主管或行政部主管提出书面意见,由相关部门及上级主管会签后报副总经理批准,由人事部实施。

  2.6奖罚的书面报告和记录由人事部存入人事档案和电脑系统。

  3.奖励的原则、种类、标准

  3.1奖励的原则

  公司对有突出表现和贡献的员工予以奖励。奖励必须有事实依据,宁缺毋滥,严禁弄虚作假、伸手要奖、贿奖等丑恶行为,否则将严厉查处,相关人员将予以开除。

  3.2奖励的种类:

  3.2.1嘉奖: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公司员工,将给予嘉奖。

  A)拾获贵重物品而不昧,值得表扬者;

  B)发现职责外的问题,予以速报或妥善处理避免公司损失者;

  C)所在部门或团队被评为公司优秀部门或团队者;

  D)对于原材料、工具等节约或废物利用,细心维护公司设备等,有显著节省成本成效者;

  E)有其它突出成绩者。

  3.2.2记功: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将给予记功。

  A)对于营运策略、生产流程、物料管制、服务项目等提出改进建议或方案,经采纳实施有显著成效者;

  B)提案改善产品与加工方法、降低成本,或实施质量管理卓有成效者;

  C)对于原材料节约或废物利用,取得重大成效者;

  D)有小创造发明、小改小革,经施行有显著成效者;

  E)发生非常事故或灾害或发现重大隐患、重大质量问题或重大机械设备故障时,勇于负责,及时处理,避免公司损失者;

  F)举报盗窃案件,检举营私舞弊、拿回扣等危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或企图,及时制止或使案件得以及时破获,奋不顾身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以及社会治安者;

  G)一贯忠于职守、兢兢业业、认真负责、不断改进、廉洁奉公,本职工作业绩突出、事迹突出者;

  I)其他有显著绩效者;

  3.2.3记大功: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将给予记大功。

  A)发生意外事故时,不避艰险,为保护公司财产或员工安全,临危不惧,奋不顾身而减少公司损失者;

  B)对各项生产设备、工艺有重要发明、创造、技术改进或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重大成效者;

  C)预防重大故障隐患或抢修工程提早完成,使生产显著增加,成绩卓著者;

  D)在改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作出显著成绩者;

  E)奋不顾身,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以及社会治安方面有显著功绩者;

  F)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维护公司财产和利益,避免重大损失,事迹突出者;

  G)其它维护公司重大利益,作出重大的功绩者;

  3.2.4.晋级:对于有下列表现的公司员工,可晋级。

  A)对研究发明或革新生产设备、工艺或提高质量、改革管理,确有特殊功绩,且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或管理能力,明显超出原岗位的要求,可以胜任更高级别岗位要求者,;

  B)具备丰富业务或管理经验,对业务有特殊贡献,或使成本降低、利润显著增加,能担当重任者;

  C)在同一年度累计记大功两次者;

  D)按考核制度应予以晋级者;

  3.2.5其它奖励:如质量管理奖励、5S管理奖励、公司主题活动奖励等,根据具体的奖励标准和细

  则执行。另外,年度"优秀员工",在每个工作年度结束前,由人事部按相关规定组织评选。此外公司还可根据需要设劳动竞赛或技能比武奖、创造发明奖、小改革奖、合理化建议奖等,并经审批具体公布奖励办法。

  3.3奖励的标准:

  3.3.1嘉奖:一次性奖励100元,同时公告表扬。

  3.3.2记功:一次性奖励300元,同时公告表扬。

  3.3.3记大功:一次性奖励600元,并由总经理签署表彰证书,公告表扬。

  3.3.4晋级:根据实际情况晋升1级-2级工资。

  3.3.5其它奖励:根据公司相关奖励措施实施执行。

  4.处罚的原则、种类、标准以及处罚的申述

  4.1处罚的原则

  4.1.1公司本不愿处罚任何人,然而为了给员工提供一个安全、卫生及有序的环境,对个别员工影响工作秩序、损害大多数员工利益和公司利益、不道德等不当行为必须进行严肃而又公正的处理,以保护大多数员工的利益和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

  4.1.2处罚指本公司对员工不服从管理、违反制度规范条例、损害多数员工利益或公司利益、影响正常生产或工作秩序、违背道德等行为做出的处理。若员工行为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则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4.1.3处罚时将向被处罚的员工出示处罚单,注明事实情况、违反条款、处理意见。员工在处理单上签字表示确认知晓处罚单内容,但不需要其同意,如拒绝签字,并不影响处理单的生效。如员工因被处罚而采取不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本规定所列事项,将比照所列事项或按相关制度法规进行进一步处理。

  4.1.4处罚由相关负责人按制度规定填写处罚单,由行政人事部在批准后执行。

  4.1.5被处罚者有申诉权,但应按照下面规定的办法进行申诉,不应影响工作和公司的正常运作。

  4.2处罚的种类和标准

  处罚包括行政扣分、通报批评、书面警告、辞退等,根据情节和性质,可以同时处以降薪、降职、调岗、冻结薪资调整、留用察看、经济赔偿等附加处罚。

  4.2.1行政扣分

  根据《消防和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及条例、《考勤管理制度》、车间管理制度、设备工具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等公司明文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有违反的按制度给与行政扣分。

  4.2.2通报批评

  如员工有发生如下行为,公司予以通报批评的同时扣行政分3分的处罚:

  A)违反公司制度规定且情节较为严重的,或按制度规定应予以通报批评的;

  B)对生产或工作秩序造成一定影响的;

  C)不服从管理或公司要求,影响工作/生产进度或造成一定损失的;

  D)违反制度或规范,或不认真负责,造成一定损失的;

  E)因不当行为造成一定不良影响的;

  4.2.3警告

  如员工有发生如下行为,公司予以书面警告并通报批评,同时扣行政分5分。

  A)违反公司制度规定、情节较为严重且不听劝告者,或按制度应予以警告的;

  B)影响生产或工作秩序且不听劝告的,或对生产/工作秩序造成较大影响的;

  C)非故意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者;

  D)有较严重的违背道德、职业素养行为,造成较严重的不良影响或潜在损失的;

  E)非故意对大多数员工利益或公司利益造成较大损害的;

  4.2.4辞退

  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即构成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有权予以立即辞退,情节严重的送司法机关处理。被辞退者自处罚当月起不再享受所有奖金和绩效工资,劳动合同解除手续由人事部办理。

  A)当月行政扣分达,或累计有2个月行政扣分达或本年度行政扣分累计达X次者;

  B)年度累计被通报批评达三次者;

  C)年度累计被书面警告达两次者;

  D)直接触犯“辞退”条款者;

  E)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F)有任何打架、斗殴、酗酒、赌博、吸毒或偷盗行为的;

  G)泄漏公司商业秘密、秘密文件或资料,或将在公司开发知晓的技术、软件、客户资料等据为己有或泄漏给他人的,或以不正当的.手段窃取公司的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的;

  H)非因工作目的,私自删除、拷贝公司的电子文档,私自复印、外发(通过传真或邮件)公司文件的;

  I)对公司员工或顾客进行诬告、诽谤、侮辱、暴力威胁、殴打,造成恶劣影响的;

  J)非法集会、煽动怠工或罢工、聚众闹事,或蓄意制造事端,破坏生产或工作秩序;

  K)不服从管理,有意拖延工作或怠工,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给公司造成损失或恶劣影响的;L)谎报姓名、住址、年龄,冒名顶替,提供各种虚假伪造证件;

  M)营私舞弊,收受贿赂、挪用或贪污公司财物,索取或接受回扣的;

  N)打探议论薪资或奖金,造成工作或生产秩序受到严重影响者;

  O)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使公司名誉受损;

  P)未经公司授权或超越公司授权的范围,私自对外签订合约;

  Q)未经甲方许可在其他企业或单位兼职(无论是上班时间还是业余时间),或同时为其他单位服务、赚取佣金等报酬的。

  R)故意损毁公司财物,或私自锁定密码或故意破坏文件资料(如电脑中的文件、数据,平面文件资料或数据),给公司造成损失或影响公司正常运作的;

  S)损毁、涂改公司重要文件者,或在金融票据、财务票据或账簿上弄虚作假者;

  T)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或挑拨公司与员工之间的感情,情节严重;

  U)有拉帮结派、任人为亲、打击报复等任何的行为者;

  V)伪造或盗用公司印章或主管签字,或违反规定擅自签字盖章,造成公司损失或法律纠纷者;W)有不良行为,道德败坏,严重影响公司声誉或在公司内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

  X)在工厂“严禁烟火”处抽烟者;

  Y)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自己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业务者;

  Z)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采购商品,或从关系单位采购不合格商品;

  AA)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者;

  AB)离职时不按规定办理交接,有严重影响公司业务的行为;

  AC)其它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情节严重者。

  4.2.5附加处罚措施

  公司采取上述处罚时,可视情节轻重对其同时进行降薪、降职、调岗、冻结薪资调整、留用察看、经济赔偿等附加处罚。

  4.2.6.其它处罚

  如安全责任事故、质量责任事故、5S管理处罚等,根据相关制度执行。

  4.3处罚申诉

  4.3.1处罚公布前需告知受处罚者本人,允许其陈述和申辩。

  4.3.2员工对处罚不服,可向直接上级主管或人事部申诉;对直接上级或人事部的答复不满意,可向审计部申诉,相关部门在收到申诉请求3个工作日内应当给与答复。

  5.奖惩办法

  5.1奖励办法

  5.1.1员工如获嘉奖、记功奖励,由行政人事部公告表扬,奖金随当月工资一起发放;

  5.1.2员工如获记大功奖励,由行政人事部公告表扬,并颁给总经理签字的奖励证书,奖金随当月工资一起发放;

  5.1.3员工如获晋级奖励,由人事部办理晋级手续后执行。

  5.2处罚办法

  5.2.2其他非记件制员工的行政扣分,视同月度绩效考核的扣分,按照公司绩效考核制度来执行。

  5.2.3其他各类处罚:其它各类处罚(如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等)由行政人事部按相关规定处理。

  6.附则

  6.1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起草,经公司工会讨论通过后公布。

  6.2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及工会负责共同解释,非经公司工会讨论决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

  6.3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奖惩管理制度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遵纪守法的主动性、自觉性,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素养,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管理秩序,保障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特制定本条例。

  其次条本条例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其次章嘉奖

  第三条嘉奖范围。

  对有以下表现者之一的员工均赐予嘉奖:

  1.在完成公司工作、任务方面取得显著成果和经济效益的;

  2.在技术、产品、专利方面取得重大成果或显著成果的;

  3.对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乐观、有实效的`;

  4.爱护公司财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5.在公司、社会见义勇为,与各种违法违纪、不良现象斗争有显著成果;

  6.对突发大事、事故妥当处理者;

  7.一贯忠于职守、仔细负责、廉洁奉公、事迹突出的;

  8.全年出满勤的;

  9.为公司带来良好社会声誉的;

  10.其他应赐予嘉奖事项的。

  第四条嘉奖种类。

  公司可以设立如下嘉奖项目。

  1.精神嘉奖

  (1)记大功;

  (2)记小功;

  (3)嘉奖(奖状、奖品);

  (4)授予荣誉称号。

  2.物质嘉奖

  (1)一次性奖金;

  (2)加薪;

  (3)晋级;

  (4)其他(旅游、培训机会、住房)。

  第五条嘉奖规章。

  1.记大功对象。

  (1)对公司或国家有重大贡献者;

  (2)对公司业务有重大创造、革新,成效卓越者;

  (3)对危害公司和国家大事事先举报或阻挡,避开重大损失者;

  (4)对天灾、人祸、犯罪等现象,不顾安危,见义勇为者;

  (5)开拓公司业务,经营业绩(利润、营业额)骄人者;

  (6)获得社会重大荣誉者。

  2.记小功对象。

  (1)对公司或国家有较大贡献者;

  (2)对公司业务有较大创造、革新,成效优秀者;

  (3)对危害公司和国家的大事,准时制止,避开较大损失者;

  (4)见义勇为,获得好评、赞扬者;

  (5)开拓公司业务,经营业绩优良者;

  (6)拾金不昧且价值较高者;

  (7)本职岗位工作表现优异者。

  3.嘉奖对象。

  (1)品德优良、技术超群、工作仔细、克尽职守成为公司楷模者;

  (2)领导有方、业务推展有相当成效者;

  (3)参加、帮助事故、大事救援工;

  (4)遵规守纪,听从领导,公司之敬业楷模;

  (5)主动乐观为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削减成本开支,节省资源能源的员工;

  (6)拾金(物)不昧者。

  第六条嘉奖标准。

  第七条其他嘉奖规定。

  1.凡获社会各类嘉奖或荣誉称号,其待遇按颁奖机关规定执行;

  2.依照嘉奖标准,员工1年内嘉奖分累计满10分,可晋升一级工资;

  3.公司对有突出贡献者,可授予称号;

  4.公司可设董事长奖、总经理奖,设定嘉奖额度,每年颁发给工作优异者,起到类似诺贝尔奖的效应;

  5.公司可通过嘉奖汽车、住房、出国培训、出国旅游等实物形式嘉奖勉励先进员工。

  第八条嘉奖程序。

  1.员工有符合嘉奖条件的,由其所在部门准时提出申请,报人事部;

  2.人事部审核打算,签署看法后报公司常务会议争论打算;

  3.争论决议经总经理签字后生效;

  4.凡获得嘉奖的员工均由公司发给奖状或证书,并张榜公布;

  5.嘉奖事宜记入员工档案;

  6.员工奖金在颁布时发放,嘉奖提成在其业绩完成后1个月内兑现。

  第三章惩罚

  第九条惩罚种类。公司可设立如下惩罚项目:

  1.精神惩罚。

  (1)口头警告;

  (2)书面警告;

  (3)记小过;

  (4)记大过。

  2.物质惩罚。

  (1)一次性罚金;

  (2)降级、撤职(减薪);

  (3)留用察看;

  (4)辞退。

  第十条过失分类。

  (一)甲类过失。

  1.记大过后仍再犯;

  2.因触犯法律被劳教、管制、罚金、判刑;

  3.盗窃财物,挪用公款;

  4.触犯公司规章制度、严峻侵害公司权益;

  5.连续旷工达5天或1个月内累计达10天;

  6.煽动他人不听从规定或怠工;

  7.多次欺诈、谩骂、威逼主管;

  8.利用职权谋私、受贿,以公司名义招摇撞骗;

  9.有重大泄密行为。

  (二)乙类过失。

  1.有意造成重大过失,造成重大损失;

  2.损失/遗失公司重要物品、设备;

  3.违背命令或威逼污辱主管;

  4.主管包庇职员舞弊,弄虚作假;

  5.泄露公司机密;

  6.品德不正,有损公司名誉;

  7.没有准时阻挡危害公司大事,任其发生;

  8.全年旷工达4天以上;

  9.因疏忽或督导不力导

奖惩管理制度13

  1.0目的

  为了完善管理部管理制度,加强管理员队伍建设,鼓励管理员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杜绝一切不良行为,以责、权、利相结合为原则,制定本制度。

  2.0内容

  2.1嘉奖

  2.1.1一月内忠于职守、工作积极、文明执勤,表现优异者,给予表扬。

  2.1.2密切联系顾客,为顾客做好事,助人为乐、拾金不昧、拒腐蚀、贿赂,屡受顾客称赞者或本月内连续受表扬者,给予嘉奖。

  2.1.3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在抢险救灾中,保护顾客和管理区内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突出表现者,给予嘉奖。

  2.1.4对在辖区内抓获抢劫、盗窃案犯和其他违法犯罪分子挽回公司重大经济损失者,给予表扬和嘉奖。

  2.1.5努力学习业务知识,大胆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安全管理工作的改进做出较大贡献者,报请公司晋级。

  2.1.6管理部将根据具体情况报请管理处上报公司调整奖励方案。

  2.2惩罚

  2.2.1惩罚分为: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最后警告、罚款、辞退。

  2.2.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口头警告并处罚金20元。

  2.2.2.1当值时不注意仪容、仪表、言行举止,未能达到标准要求的`,连续两次提醒和教育无效者。

  2.2.2.3未经批准擅离岗位时间较短尚未造成事故损失者。

  2.2.2.4在岗位看书、看报、听音乐、吹口哨、抽烟、吃零食、聊天等。

  2.2.2.5不遵守宿舍管理制度、经劝告一次无效者。

  2.2.2.6不服从领导指挥,不服从工作安排者。

  2.2.2.7岗位职责和要求执行不力,尚未造成损失的。

  2.2.2.8不按规定参加培训、会议者。

  2.2.3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予书面警告并处罚金50元

  2.2.3.1违反2.2.2.1条屡教不改者,处第二次书面警告。

  2.2.3.2迟到、早退15分钟以上,未请假者。

  2.2.3.3擅自离岗,情节严重。

  2.2.3.4使用公司设备办理私事者。

  2.2.3.5上班私自会客者。

  2.2.3.6不服从领导指挥、不服从工作安排者。

  2.2.3.7岗位职责和要求执行不严、造成一定影响者。

  2.2.3.8无特殊情况未经允许私入顾客房内、仓库、办公室等。

  2.2.3.9当值睡觉者。

  2.2.3.10上岗前饮酒者。

  2.2.4有下列表现之一者立即辞退,并视其情节处以相当的罚金。

  2.2.4.1当值时滥用职权,以权谋私。

  2.2.4.2对工作麻木不仁,玩忽职守造成工作失误者。

  2.2.4.3监守自盗、敲诈勒索、无理伤人、见危不救、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害者,立即辞退、情节严重者,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2.2.4.4不请假、连续旷工两天以上者。

  2.2.4.5无论何种原因,与业户、公司员工打架者。

  2.2.4.6不服从上级管理,出于私利漫骂上级者。

  2.2.4.7因主观失职而损坏或遗失公物者,除照价赔偿外,立即辞退。

  2.2.4..8当值睡觉,情节严惩重者。

  2.2.4.9工作时间内聚众赌博或围观赌博。

  3.0记录

  《违纪处分执行书》由员工人事档案管理有关部门保存至员工离职后一年。

  4.0附件

  《违纪处分执行书》

奖惩管理制度14

  目的:为了规范员工的行为,增强员工的工作动力,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与经济效益,维护企业的正常秩序及稳定发展。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合同制、临时工等所有员工。

  制定程序:本制度由公司管理人员负责制定,参考并整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经公司领导层审批后执行。

  奖励与惩罚名称及范围:

  1.表扬:范围:表彰员工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出色完成任务的行为。目的:激励员工,提高工作动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责任主体:直属上级。执行程序:直属上级向上级领导汇报,并进行公示。责任追究:无。

  2.奖金:范围:表现优异、创新,作出重要贡献的员工,可按奖励规定获得相应的奖金。目的:激励员工,提高工作积极性和创新能力。责任主体:人力资源部门。执行程序:直属上级向人力资源部门推荐,经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后,上报公司领导层审批并发放奖金。责任追究:无。

  3.警告:范围:员工的'行为严重违反公司规定,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将受到口头警告。目的:督促员工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切实维护公司形象和利益。责任主体:直属上级。执行程序:直属上级与员工当面交流,并做出书面记录并通报人力资源部门。责任追究:无。

  4.降级:范围:员工的表现严重下降,任务完成质量低下等问题,会受到降级处理。目的:鼓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提高员工的工作动力。责任主体:人力资源部门。执行程序:直属上级向人力资源部门申请处理,并经相应程序审批后执行。责任追究:无。

  5.解除劳动合同:范围:员工以严重方式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损害公司利益,实行经济犯罪,将会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目的:维护公司利益,保证公司合法权益。责任主体:人力资源部门。执行程序:直属上级向人力资源部门申请处理,经公司领导层审批后执行。责任追究:无。

  以上奖励与惩罚制度执行时,应充分考虑中国法律要求和标准。

  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理法》

  公司应不断完善员工奖惩管理制度,保证制度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为员工提供公正、透明、平等的奖惩环境,激励员工创新能力和工作积极性,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

奖惩管理制度15

  为深入贯彻落实卫生部《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我院精神文明建设,优化办公和就医环境,创建无烟医院,根据卫生部无烟医疗机构评估标准,制定本院控烟考评标准及奖惩制度。

  1、在医院控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创建“无烟医院”活动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制度的实施。实行院、科两级管理,责任明确。

  2、凡在本院工作人员(含进修和实习人员)均适用本规定。

  3、本院职工、患者及家属不得在院内诊疗区域、办公室、公共场所等所有非吸烟区吸烟。

  4、吸烟者只能在设有吸烟标志的固定场所(吸烟区)吸烟。

  5、医务人员禁止穿工作服吸烟。

  6、医务人员不得接受来访者的敬烟,同时告知就诊者及家属不要在医院内吸烟。

  7、要求在办公室、会议室、工作场所有明显的禁止吸烟标志,不得设有烟具及与烟草有关的物品。

  8、院内无烟草广告,不接受烟草厂商的赞助和标有烟草广告标志的物品。

  9、院内小卖部不准销售香烟。

  10、全院控烟监督员,要求经常检查巡视,及时劝阻和纠正违规行为。

  11、在院内进行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教育工作。

  12、医务人要掌握控烟的.方法和技巧,鼓励和帮助吸烟者戒烟。

  13、把控烟工作长期纳入相关临床诊疗或防治工作中,医务人员能指导患者戒烟和使用戒烟药物、控烟用品。

  14、严格执行奖惩制度

  1、院、科领导带头控烟。在无烟区吸烟一次罚50元。

  2、对违反吸烟规定的员工,发现第一次进行劝解,发现第二次以上者,除没收香烟外,一次收取健康保护费50元,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3、卫生保洁员要做到分管区域无烟头。每处发现烟头扣0.5分,累计每达到10分罚款10元,每月扣分低于2分者,奖励20元。

  4、控烟监督员要加大分管区域内监督检查,并有记录,做到区域内无摆放烟具、无吸烟者、无烟头,每发现一处扣1分,到年底扣除总分超过20分以上的科室评定为控烟不达标科室。

  5、把控烟工作列入科室质量管理评比内容。控烟工作办公室对全院各科控烟情况要定期检查考核,控烟不力的职工个人不得参加各类先进的评比,控烟工作不好的科室不得参加先进科室的评比。

  6、年底评定为控烟达标的科室(优秀无烟科室)奖励800元。

  7、所有奖惩情况到控烟办公室统一登记,奖惩款由控烟办公室根据登记情况负责落实。

 十五、参与控烟、戒烟、劝阻他人吸烟,全院职工人人有责。

  十六、本制度由医院控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七、举报电话:xxxxx

  十八、本规定自20xx年1月20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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