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费用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费用管理制度1
为了规范公司的费用报销、付款和借款管理,公司执行先申请、再执行、后报销或请款的管理模式及公司各项费用额度控制和例外支出申请审批制度。
一、费用管理原则
1、费用报销必须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办理,任何人报销费用必须手续齐全,符合程序;
2、报销费用的票据必须有经办人签字,注明时间和用途,并附有原始单据、入出库等相关单据;
3、不得报销与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用品及工作无直接关系的费用支出,如特殊原因购买的办公用品,个人离职时应收回,无法收回的应按新旧程度按购买价折价扣回;
4、当期费用须当期报销;
5、费用在一定的合理额度范围内控制使用,额度的依据是工作量、销售额、工作职务、员工人数等。
二、费用报销、资金支付审批权限
1、公司的支出审批根据'适当授权、分级分项控制'的原则进行管理;
2、公司的费用报销、借款、工资发放、付款等支出由被总公司授权人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超过授权范围的,由被总公司授权人审核后,报送总公司审批;
3、各部门所发生的费用等各项支出必须由部门主管进行审核后,送到财务部审核后,方可送到被授权人及总公司进行逐级审批;
4、公司被授权人的借款、报销、请款的审批人为上一级有审批权限的主管或总公司总裁;
5、有审核、审批权限的被授权人、应在财务部门签留字样备案。
三、费用报销、请款、借款流程
(一)费用报销流程及规定
1、公司员工因公借款或报销,经办人统一填制、整理好借款单、费用报销单、车票、采购申请单、验收单、发票等单据(要求单据按照类别及时间顺序整理分类),并在全部原始凭证后签名,先由各部门主管签署审核意见后送到公司财务部审核,然后送往被授权人、总公司审批后,出纳方可给予办理借款或报销;
2、员工出差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可据此办理借款申请及办理机票、客房等事项预订工作,借款申请经审批后,方可到财务部门预借差旅费;
3、员工出差返回、采购、招待完毕后,须及时整理好有关费用单据,填写'费用报销单',并附上相关单据,并于出差返回或事务办理完毕后3日内将报销单据交部门主管审核,再送财务部,延期递交的,财务有权拒绝受理,一切费用由经办人自行承担。
(二)员工差旅费报销标准
1、本地差旅
(1)报销市内交通车(船)费时,应在报销报告附件上注明每次行程的事由、起迄点及费用;
(2)严格控制市内的的士费报销。市内办事搭乘的士,应说明事由并事先取得分公司负责人的批准,方予报销。如没有分公司负责人的批准,凡搭乘'的士'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将从严处理;
(3)本地出差员工派用公司车辆的,不再报销相关的交通费;
(4)现金报销实行周报制度,即上周发生的各项现金报销费用,应及时整理并于本周星期三前办理报销手续。一般不允许跨月报销;
(5)本地出差,无法在用餐时间(参照公司的作息时间表)前赶回的,每人每餐补助10元,不再报销其他餐费。如无经审批的出差申请单,不发补助,也不报销相关费用。
2、外地差旅
(1)出差审批
所有需要到外地出差的员工,必须填写'出差申请单'经部门主管审核后,由分公司经理批准,方可出差;'出差申请单':在出差前必须把手续完备的申请表存根联交给考勤部门考勤,而保留财务联直到报销为止;
(2)出差交通费报销标准
分公司要求各出差员工尽可能选择最经济的交通工具,限制员工随意乘坐飞机、火车软卧。分公司负责人以下的出差员工需要乘坐飞机、火车软卧,应事先经总公司总裁的批准。
a、机场至市区往返应乘坐大巴,并根据发票报销;
b、公司到外地及返回,应乘坐大巴或火车,如需要乘坐飞机,应在出差申请单上注明从哪里到哪里需要乘坐飞机,报送总公司总裁审批;
c、外地出差的市内交通费报销额度:
各出差人员,应提供外地出差的市内交通车票,车票总额在每日市内交通限额与实际在外出差天数的乘积范围之内,据实报销,超过部分由个人承担。
两人或两人以上一同出行的,乘坐公交车的,交通费可以按同行人数计算;同坐出租车的,只能按照较高级别的一人额度计算,超过部分,由同行人员共同分担;同行人,分开乘坐的,按照各自的额度报销。
d、外地出差人员住宿费用报销额度:
一般员工住宿条件为公寓、招待所、普通饭店、宾馆,部门主管级别住宿条件不超过三星级酒店,分公司负责人可以据实选择。如果开会需要,由会议主办方统一安排住宿,造成超出标准的,须说明原因,经分公司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报销。
如果是两人或两人以上人员出差同一地区,应尽量安排至少两人住同一房间。不同级别的员工合住房间,适用其中较高级别员工的住宿标准。不论是否合住房间,尽可能按人分别付款,分别开具住宿发票,以便准确核算部门费用。
公司将外地出差区域划分以下三类地区:
一类地区:包括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天津、重庆等。
二类地区:上述一类地区之外的省会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城市(包括国家规定的十四个经济开放城市)。
三类地区:其他地区。
各地区,各级别员工的住宿费报销限额如下:
出差员工尽可能入住公司指定的代理订房或与公司有优惠协议的酒店,住宿费在限额内据实报销,到外地参加会议、培训等活动,统一安排住宿的,住宿费可以据实报销。
3、出差人员伙食补贴标准
补贴天数的计算办法:出发当天,以机票/车票时间为准,在12点前出发的算1天,12点半后出发的算半天,返程到达当天不计算补贴天数,即算头不算尾。
出差人员趁出差之便,经上级主管批准并通知考勤部门就近回家探亲、办事,其间的交通费自理,并且该期间视同请假,不享受出差补贴。
除以上规定外,出差人员不享受任何其他出差补贴。
4、出差分公司所在地区以外的员工移动话费,享有话费报销额度的,按照额度范围内报销,并提供正式发票,不享有话费报销额度的,按每人每天10元进行补贴;
5、特殊情况
若有特殊情况而不能按照公司差旅报销管理规定或者公司差旅报销管理规定没有涉及的事项进行的费用报销的情形,应以合理为原则,事先取得分公司负责人的批准,方可办理相关报销手续。
(三)员工差旅费报销具体规定:
1、住宿费及交通费按规定标准执行,超标自付(如有特殊情况需总裁批准方可报销);
2、伙食补贴按规定标准和出行时间计算领取,不得报销与此相关的费用。如果出差参会,由会议主办方统一安排膳食并已包含在会务费中报支的,不得享受伙食补贴;
3、差旅期间发生的日常交际应酬费用须事先告知分公司负责人,事后报销交际应酬费用时,须注明应酬原因与事由等相关内容,并单独填写费用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应酬发生在用餐时间,也不得享受伙食补贴;
4、本地出差不享受住宿补助;
5、员工出差返回后应于7个工作日内报销,未按规定时间报销的,财务部门应于当月工资中直接扣回该员工预借的差旅费;逾期报销的(在1个月内),须书面注明原因,经分公司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报销;
6、超过1个月以上的出差单据、假票据或不符合规则的票据,财务部门不予报销。有关人员偏离正常出差行驶路线或擅自改变出差申请单上批准的方式与路线造成的费用,一律由本人自行承担;
7、财务部有权对有疑问的出差费用报销单据向员工出差居住地酒店直接核实,如有虚假行为,公司将按情节轻重及公司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8、报销外地差旅费者,必须在费用报销单附上相应的出差申请表'财务联、'出差工作总结'、考勤部门出具的出勤情况表及按照时间顺序分门别类整理好的相关原始单证,并用附表详列每天行程及出差期间工作内容,送部门主管审核后,转送财务部审核,最后由财务统一呈报给分公司负责人审批。
(四)员工借款管理规定
公司员工因工作、生活原因需要借款,履行以下规定:
1、员工生活费借款
员工因家庭、生活原因需要借款的,应填写'借款单',报部门主管审核后,送工资核算员审核后送被分公司负责人审批,出纳方可办理借款手续。出纳将在借款当月或次月发放该员工的工资时扣回。借款原则不超过未发工资60%,特殊原因借款数额超过员工未发放工资时,借款人应找担保人,并要求担保人在借款单上签字确认。
2、员工差旅借款
(1)员工差旅借款执行'前款不清,后款不借'的原则;
(2)员工因公出差需要借款时,必须根据审批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借款单',报部门主管审核后送分公司负责人审批,财务方可给予办理借款手续;
(3)员工出差返回公司后,应在7天内根据公司费用报销管理规定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冲销差旅费借款,否则,财务部门将先行从出行员工的工资中扣除借款。
3、其他事项借款
(1)允许分公司各专职司机借用备用金1000元,原则上要求各司机每周汇总报销一次,若经常跑长途,发生费用超过备用金额,也可在累计发生费用超过备用金时,及时办理费用报销手续,并年底或离职前结清备用金借款。若车辆需要进行较全面的保养、维护所需金额超过备用金时,单独办理借款手续,执行'专款专用'原则,若车辆在属于公司定点维护,按月结算的维修单位维护,不得另行办理借款手续;
(2)因工伤需要,由行政部门负责办理借款及报销结算手续;
(3)因应酬需要,根据审批后的费用申请办理借款手续;
(4)各营业终端需要交纳的各种税费,由经办人员根据有关的合同协议的规定事先办理借款,接着办理各营业终端的支付事宜,然后按费用报销流程办理报销手续;
(5)各营业终端,由各收银员借款人民币500元,作为各营业终端流通备用金;
(6)因其他事项需要借款的,以有审批权限公司领导的审批手续办理借款事宜;
(7)、各项借款和备用金在春节放假前全部结清,未结清者不予发放工资,合理的备用金春节完上班后再办理备用金借款手续予与付款;
(六)领用公司物资,各部门应先向公司物资保管部门查询相关办公用品库存情况,若有库存,各部门需要填写领料申请单,报部门主管审批后到物资保管部门领用。物资保管应根据领料申请单或生产指令单,填写领料单(存根联、仓库联、财务联),并要求领料人签字后发料;若无库存,应填写物资采购申请表,送公司领导审批,转交给采购部进行采购。采购部参照公司采购管理规定执行;
(七)关于通讯,分公司将根据各部门各人员岗位特点给每个员工制定通讯费报销额度。员工申请话费报销,应填写费用报销单,并附上话费发票,送部门主管和财务审核后送公司领导审批,在额度范围内,分公司据实给予报销;超出额度的,分公司原则上不给予报销,情况特殊需要报销的,员工还应填写费用支出申请表,送给公司领导审批,审批后,分公司方可据实给予报销,否则分公司将按额度给予报销;
(八)关于公司车辆使用,对于日常的油费、过路费、停车费、洗车费等费用,要求公司司机一周填写一次费用报销单,并附上派车单、发票等相关单据,送分公司负责人审批,后给予报销;对于需要支付车辆保险费、养路费、维修费,公司司机应事先填写费用支出申请单,送分公司负责人审批后办理借款手续,出纳方可付款。借款之日起一周内,经办人员应填写费用报销单,并附上发票等相关单据,送分公司负责人审批,出纳方可给予报销;
(九)关于邮寄费,分公司原则上长期与一家快递公司合作,按月结算,各部门收到上述快递公司送来或要求快递分公司送出的邮件时应及时填写邮件接收发送单,月末汇总后三日内将汇总表、邮件接收发送单送到公司财务部,由财务部与快递公司进行结算;对于其他零星的邮寄,经办人员应在邮寄后三天内,填写费用报销单,并附上发票等相关单据,送分公司负责人审批,后给予报销。
(十)工资结算
1、对于新招聘人员,人事部门,应将该员工的待遇情况,及时书面通知工资结算人员;
2、提成人员工资,各营业终端主管应及时上报各员工的提成计算表上报给公司工资结算人员;
3、考勤部门和各营业终端主管应及时将各员工的出勤情况及时报送给工资结算员;
4、根据公司规定对于员工进行的奖惩,由各部门主管上报给行政主管审批后进行公告,并报送给工资结算员;
5、工资结算员,应按照规定的期限上报工资汇总表及明细表,并附上新增人员待遇通知书、奖惩单据,交给财务审核,再上报给分公司负责人审批。出纳再根据审批后的工资表,按规定时间发放工资。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工资结算人员工作,及时做好各自的资料报送工作,不要随意找借口搪塞,影响公司员工工资的按时发放;
6、对于开除的员工,由行政部门安排相关部门及时办理好该人员的离厂手续,并通知工资结算人员结算该人员工资,并交给出纳签字,并注明该员工的借款情况,并交给分公司负责人审批,出纳再给予结算工资;
7、对于擅自离职的员工,相关部门应及时向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汇报。行政部门应进行查证,属实的,应及时安排相关部门办理该人员的离厂手续,并通知工资结算员,结该员工未结算工资,后转交财务进行账务处理;
8、员工因合同到期或者辞职获批准后,办理了辞职和离厂手续。行政部门,应通知工资结算人员结算该人员工资,并交给出纳签字,并注明该员工的借款情况,并交给财务审核和分公司负责人审批,出纳再给予结算工资;
9、分公司核算员计算工资后,报给财务审核,然后报送分公司负责人审批;
10、公司部门主管及以上级别人员的待遇,应上报总公司人力中心审核,并报总公司财务中心备案;
11、其他合同和公司制度未规定的员工过节费、各种补贴、津贴、奖金等福利待遇,由分公司拟定申请,并上报总公司总裁审批后实施。
(十一)其他报销事项
分公司临时发生的需要支付的无法预测的财务制度没有规定的其他事务,公司要求各部门执行'先申请,后执行'的审批制度,由经办人员事先填写费用申请单,报送分公司负责人审批后执行。执行之后,在财务规定的报销时间内,经办人员应填写费用报销单、附上发票、送货单、验收单、收款收据、审批后的费用申请单等有关单据,报部门主管和财务审核后,送公司领导审批,出纳方可给予办理报销手续。若经办人需要借款,按照财务规定借款流程实施。
四、付款申请
(一)现金采购
采购员根据审批后的采购申请单以采购备用金或借款进行采购后,交给公司指定人员进行验收,填写费用报销单,附上采购申请单、供应商送货单、发票、验收单等,在采购完成后一周内送部门主管和财务审核及公司领导审批。
(二)预付及月结采购
1、需要预付的采购,采购员根据审批后的采购申请和采购合同、协议等条款填写付款申请单,并附上审批后的合同、协议、采购申请单复印件、收款账户、付款委托书(收款单位与合同签署单位不一致时提供),送部门主管和财务审核后,送审批权限的分公司负责人审批后,转给出纳付款。采购物资验收合格后,采购员根据合同协议的要求及与供应商的对账单,填写付款申请单,参照预付款办理流程执行,并负责催讨税务发票;
2、月结或先发货后付款的采购,采购员根据合同、协议的要求及与供应商对账情况,填写付款申请单,参照预付款流程办理付款手续,并负责催讨税务发票。
五、报销手续及要求
1、各分公司经营发生的各项对外资金支付,包括原材料、存货采购,支付的货款及运杂费,按合同规定支付的预付货款款等支出,由资金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并经部门主管签字后,送财务部门审核用款的,属正常用款的由主办会计签字后,报分公司负责人审批使用。对有问题的开支,财务部门有权拒绝支付;
特别提示:不能用收到的销售款(包括承兑汇票等)直接支付费用。收到的货款应先交存入货款户,支付的费用款等按规定办理。否则按违规处理!
2、一般财务事项报销,要有经手人(申请人)、部门主管签字;采购物品,除经手人(申请人)、部门主管签字外,还要有验收人或证明人签字;日常办公物品、低值易耗品、各类业务推广、业务宣传、企业宣传项目等的采购或者维修申请固定资产的物品,金额较大的(超过20xx元或it电子设备超过1000元),必须附上经总公司董事长或总裁审批的请购单'或经批准的报价单'、'合同'(批准文件必须作为报销附件,为必要条件),办理完入库手续后有经手人(申请人)、验收人、部门主管及分公司领导签字,方可报销;
3、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部门主管的签字批准权限,根据公司统一的授权政策执行;
4、新开店必须严格按先申请后开支原则。装修、房租、购买固定资产必须事先申请,经总公司董事长或总裁书面批准的装修预算、合同、固定资产购买预算作为支出申请必备附件,特殊情况电话等口头申请的,应及时补办书面手续,没有书面批准文件的不得开支,已开支的责任人负相应经济责任;
5、分公司单次费用超过20xx元的应事先申请,经总公司董事长或总裁书面批准后方可列支,批准文件作为开支必备附件之一;
6、报销购物发票,如果未能在发票上列明物品明细,则无论金额大小,都要有购物清单。如对方单位确实不能提供清单的,需由经手人(申请人)根据购物单价、购物数量等补列购物清单,经验收人、部门主管核对无误并签字后凭正式发票、送货单和自制购物清单报销;
7、各部门报销招待餐费,须列明用餐的人员、时间和事由,严格执行先申请后招待的流程,报销单据应为正式发票并附详细菜单;
8 、因公出差的,必须附上经总经理批准的出差申请单',本地出差,由部门主管批准,严格执行先申请后出差的流程。交通费用凭乘车人、部门主管签字报销,每次报销的车票要求在背后写清楚起止地点和时间,经手人(申请人)须将车票按金额整理、粘贴汇总,填写总金额。报销住宿费用,应提供正式的酒店住宿发票和清单。市内交通费不得超过报销限额。未经批准改变行程产生的费用不予报销。差旅费报支应严格按公司标准列支;
9、严禁报支非公务活动产生的费用,分公司为个人充值的电话费、交通卡等限公务活动中使用,发现非公务活动中使用的,一律按违规金额5倍扣回;
10、公务活动中个人违法、违章、违规等罚款不得报销;
11、合理的费用支出应取得对方的手续完整(包括对方公章、经办人、收款人、收款人联系方式、联系电话等)正式发票,不得用自己填写的收据或白条代替,特殊原因不能取得票据的仅限于低于100元并写明原因,分公司负责人审批后报销;高于100元的未取得对方的手续完整的发票无论何种原因都不能报销列支;
12、分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协议等经济活动文书应全部报一份分公司主办会计,作为费用支出审核依据,未将手续完备的合同、协议未报主办会计备案的主办会计有权拒绝退回处理;分公司主办会计应妥善保管相关文书,定期交总公司财务留档,作为总公司审计公公司费用合理性的依据,不得擅自丢弃、销毁等;
13、分公司财务负责人应认真审核财务开支的必要性、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
14、分公司财务负责人应认真审核支出手续的完整性(包括支出凭证、经批准的预算、申请单、合同、协议书面依据等);
19、情况特殊需要特别处理的费用报销单或付款申请,必须经常董事长或总裁书面签字认可。任何口头通知都不得作为财务部执行的依据。
六、费用报销单填列规范。
1、费用报销单必须用蓝、黑水笔或蓝、黑书钢笔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等,用胶水粘贴附件,不得使订书针、大头钉、回形针串别。不符合规定的,财务部门作退回处理;
2、报销的原始发票原则要求是正规发票,除定额票据外,其余票据都必须是经复写纸一次性套写清楚的票据,收据(财政票据除外)及白条不予报销;特殊原因无法取得,需写明原因,领导审批;发票级次:增值税发票—普通发票—正式收据;特别提示:能索取正式发票(增值税发票、普通正式发票)不索取用小票、收据等不规范发票报销的,财务部门有权退回;
3、原始单据不得涂改,挖补。发现原始单据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出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开出单位的公章;
4、票据背后写明经办事由、经手人、证明人、经办日期;
5、费用报销申请单只能用公司统一印制的规范的单据填写,不得用复印件填写;
6、借款原则:前款不清,后款不借;
7、报销单据使用说明
单据名称
使用说明
出差申请单
外地出差申请
差旅费报销单
差旅费报销(车、船、飞机票、住宿费等)。
费用报销单
非差旅费的日常费用的报销。
原始凭证粘贴单
对小票较多,按类别分层次粘贴。
付款申请单
原辅材料付款申请;外协加工付款申请;服装、配件加工付款申请等;
借款单
费用管理制度2
1)物业总机及各分机的日常管理由前厅部执行和落实。部门不得通知总机开关本部门管辖范围以外的分机。部门如遇业务欠费、安全问题等特殊原因需关闭管辖范围以外的分机,须向前厅部或当班大堂副理提出申请、说明理由,由总机做好相应记录。
2)各部门管辖范围以内且经物业批准的分机开关外线、长途,须由部门经理本人通知总机(长途开启只限部门经理本人办公用分机),部门经理未在店内时可由当班级别最高的管理人员向大堂副理提出申请、说明理由。
3)物业各部门可开通外线的分机、直拨电话及其话费额度由总经理办公室确定,财务部每月进行审核并于每月六日之前将上月电话费用表交至总经理办公室,每月话费超额部分由财务部开出扣罚通知至总经理办公室,再由总办于每月工资中扣出。
费用管理制度3
一、费用管理原则。
1、本着节约开支原则,加强对费用管理。
2、加强对费用总额控制,实行预算管理。
3、严格执行费用预算,对超预算支出,财务有权拒支。
4、各经营公司审批权限分级:部门级签字权限,总经理签字权限,总经理室会同签字权限。
5、严格执行各项费用开支标准和审批权限,对超标准开支,超权限审批,财务有权不予办理。
二、费用项目分类、开支标准和审批权限。
1、货物运输费:购进货物、销售货物而支付运输费用,凭运费发票经总经理或授权人审批、财务审批后报销。对外支付运费、使用车队车辆费、销售保险费、其它。
2、广告费:影视广告费、报刊广告、展示会费用、宣传品印刷费、挂历费、其它。
(1)收回代垫广告费(从供应商处取得广告费返款,为广告费支出抵减)
(2)凡属广告费用开支无论是否能从供应商处收回都计入广告费,经营公司为销售业务部门垫付广告费列入其他应收款代垫广告费户,由分公司部分承担凭销售业务部门与分公司广告费协议及发票或复印件列入广告费。
(3)广告宣传费开支,年初需编制广告宣传年度计划和广告费专项预算,经审批后报财务备案,财务根据计划和预算执行。
(4)未在年初计划和预算中单项广告宣传活动费,应在事前将明细计划上报主管部门审批,审批后送财务备案,财务部根据审核批准后广告宣传活动费开支预算表,按表中所列项目予以借款、报销。广告费用项目之间不得转换。
(5)集团公司各销售业务部门拨付广告费,采取专款专用原则进行核算、管理,借款、报销时必须说明用途。
(6)广告宣传费必须经总经理签字方可借款、报销。
3、咨询、诉讼费。
(1)在预算范围内法律诉讼费,需经总经理室会同签字审批,同时将情况说明报送集团公司备案。
(2)在预算范围内,单笔咨询费在1000元以上,需经总经理室会同签字审批;单笔咨询费在20xx元以下,由总经理进行签字审批。
(3)超出预算范围,应编写新增预算报告报集团公司审批,审批后方可使用。
(4)所有咨询费支出均需取得咨询业专用发票后报销,通过支票、汇款方式付款。
4、邮电费:邮寄费、市话费、长话费、传真费、bp机服务费、移动电话费、网络通讯费、其它。
(1)一般邮电费,由各部门具有签字权限负责人签字审批。
(2)bp机服务费,由经营单位总经理或办公室授权人审批。
(3)网络使用费(如intnet),列入预算由经营单位总经理审批;未列入预算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4)移动电话购置前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费用限额为每月600元/部,总经理每月800元/部,超出部分由使用人承担,特殊情况,需由经营单位总经理室会同签字审批后方可报销。
(5)接受捐赠手机,需到商务部固定资产办公室专管员处办理固定资产增置手续后,才能报销相应通讯费用,否则不予报销。
5、外埠差旅费。
(1)出差到北京、海南、广东、福建、上海地区。
(2)出差到其他地区。
(3)单人住宿,住宿费标准可提高标准50%。
(4)公司有签约饭店,要在指定饭店住宿。
(5)住宿费用超过标准,超过部分一律自理。
(6)长途(累计往返时间在8小时以上)押运货物,按每8小时补贴50元。
(7)因公出国按临时出国及赴港澳人员费用开支标准规定。
(8)属于费用标准以内金额,用支取凭单领取,不需报销。若公司领导批示金额高于按费用标准计算金额,多出部分用借款单借出,回国后用境外票据报销。
6、运杂费:市内交通费、租车费、车队用车费、其它。
(1)报销出租车票必须填写出租车票报销登记表,必须写清乘车人、起点、终点、详尽事由,部门具备签字权负责人需对其内容认真审核、签字,附在报销单后。
(2)出租车票自乘车日期一个月内报销,超过一个月不予报销,报销登记表内容填列不详,不予报销。
(3)各公司因车辆运力不足而租车、包车费用,必须经总经理室会同签字审批(长期租包车要签定协议),报集团公司备案。
(4)货物运输费用由总经理或授权人审批。
(5)汽油、养路、保险费由总经理审批。
7、办公费:印刷费、办公用软件、内部领用、其它。
(1)办公用品及办公设备消耗:指办公用品及办公设备耗材消耗开支。
(2)1000元以下办公费用,由各部门具备签字权负责人审批。
(3)1000元以上办公费用,由总经理审批。
(4)超出预算额度办公费用,由各经营单位事先报送增加办公费预算报告,待批准后方可办理借款、报销手续。
(5)所有办公费发票均应列明购买名称或清单。
8、业务往来费:招待费、礼品费、其它。
(1)客户费用:为客户拿来发票报销费用,包括市内交通费、餐费等。
(2)凡报销招待、礼品费,需填写招待、礼品费支出审批清单,应列明所招待客户单位名称、姓名、人数、标准,并由有关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方可借款报销。
(3)一次招待、礼品费在200元以内,由各部门具备签字权负责人审批。
(4)一次招待、礼品费在500元以内,由总经理审批。
(5)一次招待、礼品费在20xx元以内,由总经理室会同审批。
(6)一次招待、礼品费在20xx元以上,需经分公司总经理签批后报账。
(7)为进一步规范支付业务活动费,有效地控制招待费支出,凡市内招待费超过100元,必须使用支票结算,否则需经总经理或其授权者审批。
(8)副总经理以下人员,在外地出差期间,未经批准,不得用公款请客吃饭,特殊需要应事先申请,由总经理审批。员工出差期间,非业务性餐费一律自费。
(9)因公外出或加班午餐、晚餐,餐费开支标准不得超过20元/人次(报销单据需注明就餐人数、姓名)。
(10)礼品领取以及购入报销,必须附有发往何处说明清单;大宗礼品购入要附有入库清单,并设专人管理。
9、会议费:自行组织会议、参加外单位会议、公司会议室使用费。
(1)自行组织的各类会议费用,应事先报会议费用计划,经总经理室会
同批准后,方可借款报销。
(2)外出参加会议,须持会议通知和有关单据到财务部报销。
10、劳务费:临时人员三个月以内劳务报酬支出。
劳务费支出必须填列劳务费支出凭单按内容真实填报经总经理签批后到财务部取款。
11、修理费。
(1)设备修理费。
(2)房屋修理费:不改变房屋结构修理费。
(3)房屋装修费:改变办公环境房屋装修费。
(4)商品修理费:各分公司经营代理商品,作为售后服务而发生商品维修费。
(5)产品、商品售后维修服务开支由各部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
(6)办公、生产经营设备维修,需经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借款、报销,1000元以下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1000元以上报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审批备案后,方可借款、报销。
(7)房屋维修:所有房屋维修,应在当年预算范围内提出维修装修方案,在预算范围内,由总经理室会同审批。
12、货物保管费:内部分配数、其它。
(1)仓储费用:支付货物仓储保管费用。
(2)财产保险费:为货仓保管货物支付保险费。
13、内部车辆费:汽油费、养路费、修车赞、验车费、车辆保险费、其它。
(1)分配用车费。
(2)车辆保险费由总经理审批。
(3)内部用车费,制定内部用车收费标准、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批,财务部将此费用分摊到各用车部门。
14、各种税费:除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以外其他税费,按税法规定执行。
15、风险准备金:坏账准备金,削价准备金。按政府规定比例计提两金,而不是公司内部管理加提两金。
公司发生坏账损失、削价损失,需报经总经理审批,上级主管、集团财务部备案后才能列入坏账处理。对外核算执行国家规定标准,责任会计核算考评。
三、员工福利费管理:财务部按照人力资源部制定公司职工福利费管理使用办法,制定相关内容借款、报销制度。
(一)医药费管理。
〈一〉零星医药费报销。
正式员工发生零星医药费,必须填写报销单,经医务室(经营单位可经办公室专人)签字后,方可到财务部报销。一般按药费发票(扣除自已部分)金额80%报销。当年药费发票应在本承包年度结束前报销完毕,超过承包年度不予报销。长期临时人员报销药费50%。
〈二〉员工住院费借款、报销。
1、员工住院费在5000元/次以下借款,必须经医务室签字审批后,方可到财务部办理借款。
2、员工住院费在5000元/次以上借款,必须经医务室、人力资源部签字审批后,才能到财务部办理借款。经营公司员工住院借款无论金额大小,均需总经理或授权副总经理签批后方可借款。
3、员工出院后应及时持住院费发票到医务室填写报销单(单位可经办公室专人签批),由医务室审批后到财务部报销。若发生住院费押金退还支票,持票人应于支票开出日期的三日内交到财务部,以便及时入账。
4、员工住院费报销标准按公司医疗管理制度执行。
5、公司员工医药费在工薪发放地点报销。在公司医务室取药仍由发薪单位负担80%,个人负担20%。
(二)困难补助,丧葬补贴管理。
员工领取困难补助、家属丧葬补贴,需填写支出凭证,由各级人事部门审批。
(三)员工工作餐费管理。
1、员工在食堂工作餐用餐标准由公司制定。各分公司员工在食堂用餐,由分公司福利费承担。公司本部工作餐支付,由财务部根据食堂提供当月本部员工用餐人数,按公司既定工作餐标准,向食堂拨付经费。
2、各经营公司要创造条件建立员工食堂,每日按人均6元标准逐月拨付经费,在福利费中列支,福利费不足部分列入管理费用,年末做纳税调整。
(四)员工福利费提取。
1、公司员工福利经费来源,除按国家规定标准提取外,其超支部分由公司净利润弥补。
费用管理制度4
招待费用:
1、招待费用主要用于总经理为业务、工作需要与外单位的联络应
酬而开支的费用。
2、部门经理为使业务、工作取得预期的招待费(包括店内宴请、ktv消费等及店外发生的一切招待费)必须事先填写“宴请单”,注明宴请对象、事由、来客及陪同人数,预计金额等,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宴请。如特殊情况,事先来不及填写“宴请单”的,须电话请示总经理并于次日补签手续。违者挂经办人帐,并在其工资中扣取。
招待标准:一般客人40元/人特殊客人80元/人(以上
均含酒水)业务部门经理需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同样按以上规定执行,否则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3、部门经理在大堂吧招待相关单位人员,只允许以茶水招待,同时应严格控制,招待茶水费限额:部门经理500元/月;营销部经理800元/月;总监以上人员1000元/月。不得用其他饮料、香烟等,违者由经办人自负。
4、通讯费开支的规定:
月定额标准:
标准职务费用标准
总经理300
副总经理200
营销总监150
一级部门经理100
二级部门经理100
营销部主管100
采购部主管150
全部随工资发放。
5、办公费开支规定:各部门日常所需的办公用品,由行政办公室统一制定标准,每月制定“办公用品计划领用情况表”报财务部总仓,以便及时补仓。
6、水、电、煤气费由工程部同供电、供水、供气公司核对数量、抄表,月底报财务部入账。
7、员工工作餐标准为:10元/天(含原材料及燃料)
8、报账程序的规定:
(1)、经办人在取得的国家税务部门确认的合法原始单据上确认,同时按财务部的有关要求,将原始单据分门别类粘贴整齐,简要明晰的填制“费用报销单”;
(2)、将粘贴填制好的“费用报销单”交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再交财务部经理审核,最后报总经理审批后交财务补进行帐务处理;
(3)、借支费用应及时报帐,对不遵守报帐时间的,财务部有权在其当月工资中扣回借款
费用管理制度5
费用报销单
A、填写内容按单上的要求填写。费用一般是指销售人员在工作中所产生的办公、餐费等(不含差旅费)。
B、粘贴注意事项:原则上只报销发票,无发票,需事先向财务说明情况。或以其他票据充抵,但需要票据背面注明情况。
C、充抵票据与正式发票分别张贴。不能在一个报销单中报销。
此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本制度解释权归财务部。
3、财务报销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公司财务报销行为,倡导一切以业务为重的指导思想,合理控制费用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部分借支管理规定及借支流程
(一)出差借款:出差人员凭审批后的《借款申请表》按批准额度办理借款,出差返回10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还款手续。
(二)其他临时借款,如业务费、备用金等,事情办结后应及时报帐。
(三)借款未还者原则上不得再次借款,年底未还且不能说明原因的,将从工资中扣回。
第三部分日常费用报销制度及流程
第一条日常费用主要包括:差旅费、电话费、交通费、办公费、业务招待费、维修费、水电费、低值易耗品及备品备件、资料费等。
第二条费用报销制度
(一)报销人根据原始发票、出差申请等有关手续填写费用报销单,简述费用内容或事由,按单据要求项目填写完整,财务依据审批完整的报销凭单支付现金,如在财务有借款会计办理销账手续。
(二)报销人原则上必须取得相应的合法票据(国家税务局印制的发票),如有特殊情况需说明原因,对于无法取得发票的单据必须由对方单位盖章或签字,报销单上注明附件张数。
(三)审批流程:
主管部门经理审核签字→财务部门支付现金
第三条各费用标准
(一)差旅费报销标准:
职务交通工具住宿标准伙食标准外埠市内交通费用
一般员工火车硬卧(长途汽车)元/天元/天元/天
项目经理火车硬卧(长途汽车)元/天元/天元/天
总经理及以上火车、飞机实报实销实报实销实报实销
差旅费标准的补充说明:
(1)住宿费报销时必须提供住宿发票,实际发生额未达到住宿标准金额,不予补偿;超出住宿标准部分由员工自行承担。
(2)伙食标准、交通费用标准实行包干制,依据实际出差天数结算,原则上采用额度内据实报销形式,特殊情况无相关票据时可按标准领取补贴。
(3)出差到公司施工现场或公司驻点(办事处)的,公司不再补发住宿、伙食补助。
(二)电话费报销标准
公司级领导每月每人元
工程项目主管每月元
电话费报销标准的补充说明:
电话费报销时必须提供发票
(三)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等报销制度
管理规定:为有效利用办公资源、倡导节约、合理控制办公费用,由各部门按需申请,公司办公室负责统一购买、领用、保管,此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物品购回后执行登记、领用制度。
(四)招待费报销制度
如因公司业务需要宴请客户,经办人或部门主管必须事前争得公司领导同意(或电话申请),取得同意后方可进行。一般工作招待用餐原则上不超过每人50元的标准(含烟酒)。公司遇特殊业务、额招待费必须由公司领导出席(或授权他人),此类招待费可据实报销。
第四部分工地人材机支出及固定资产购置报销财务制度
(一)材料费:材料费是指在施工过程中直接发生的以及有助于构成工程实体的材料,包括主材、预制构件、施工设备、耗材等,20xx元以上的材料需上报总经理审批,月底根据实际消耗的材料据实支付。
(二)人工费:人工费是指直接施工人员(不包括机械操作人员)的工资、奖金。人工费工资部分按施工人员的实际发生数支付。
(三)机械费:每月底根据取得的机械修理费、材料配件费、燃料费、机械台班的使用费等情况据实支付。外部施工机械,由项目经理根据施工班组签字的清单,编制“机械台班单”转给财务部入账。
(四)公司各施工工地使用机器设备,动力设备,工具仪器等由工程部归口管理。
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使用期限一年以上的设施、设备、机械、车辆、不动产等。
(1)购置固定资产,经办人或部门主管必须事前争得公司领导同意(或电话申请),取得同意后方可进行。
(2)资产购回后,财务部凭购物发票或财产收入验收单办理报销手续,工程部门登记台帐。
(3)资产在公司内部之间转移使用应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手续由工程部门办理,送财务部备案。
(4)财产的清查、盘点。公司工程部门应定期进行财产清查盘点工作,年终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财产盘点清查后发现盘盈,盘亏和毁损的,均应书面说明亏损原因,对因个人失职造成财产损失的,必须追究主管人员和经办人员的责任。
(5)凡已达到自然报废条件或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资产,工程部门应上报公司主管领导,由公司主管领导决定处理意见。
(五)加强对费用的总额控制,严格制定各项费用的开支标准和审批权限,财务人员应认真审核有关支出凭证,未经领导签字或审批手续不全的,不予报销,对违有关制度规定的行为应及时向领导映。
第五部分附则
第一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
第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公司另行文补充规定。
4、财务报销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合理调度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规范出差人员的审批及报销程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财政政策,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原则
一、严格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公司发生的各项开支都必须由经手人填写费用报销单,注明支出事由、项目、发票张数、报销金额、和经办人签字、部门经理签字、财务部门审核、相关程序审批后,出纳方可付款。
二、加强报销管理,当月账,当月了,25日以后的账最迟不得超过下月5日。
三、为了分清责任,进步部门核算,不同人员支出的业务费用不得混淆在一张报销单上。
借支管理
一、借款管理规定
(一)出差借款:出差人员凭审批后的《出差申请表》按批准额度办理借款,出差返回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还款手续,核销日期最晚不得超过次月发工资日。
(二)其他临时借款,如市场业务费、广告费、押金等,借款人员应及时报帐,除押金外其他借款原则上不允许跨月借支。
(三)各项借款金额超过5000元应提前一天告知财务部备款。
二、借款流程
(一)借款人按规定填写《借款单》,注明借款日期、借款人姓名、借款事由、借款金额(小写须完全一致,书写规范,不得涂改,其中写数字: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
(二)审批流程:主管部门经理审核签字→财务部复核→总经理审批。
(三)借款人执审批后的《借款单》到财务部,由出纳按照批准金额予以支付;
(四)借款人请款后必须及时报销。借款不得超月,差旅费借款必须在返回公司上班之日起5天内报销。
三、借款报销管理程序
(一)借款人员在任务完成之后要及时报销,原则是前账不清,后账不借,逾期未还借支者转为个人借款从工资中扣回。
(二)报销时,应以借款申请单为依据,据实报销,报销单上应注明所办事有何用途,并附原始单据和发票,超出申请单范围使用的,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否则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报销。
(三)财务人员对报销凭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合理性予以复核;
(四)报销人执复核后凭据和报销单到出纳处核销(由双方当面对“借款单”剪角为凭);
(五)借款购置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还应附验收单。
费用报销管理
一、版面费、广告代理费:由部门凭发票填写费用报销单,财务部对票据进行核实(附上媒体刊登的详细清单),核对无误后付款。
二、印刷费:部门凭发票,附印刷品结算单,进行核实无误后,填写费用报销单,财务审核无误后付款。
三、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由行政中心统一购买,行政中心保管人员根据发票同实物核对无误后,填写验收单(低值易耗品还需有出库单),凭发票(附上验收单及分摊明细)填写费用报销单。各部门自行购买的凭发票填写费用报销单经相应级别领导审批后报销。
四、资料费:各部门购书及其他资料,首先将书、资料和发票拿到行政管理中心进行登记验收,并在书、资料上盖章、编号。经手人凭发票及附上验收单填写费用报销单。
五、业务费:所有业务费用票据需开明细发票,经手人须在票据背面签字。各部门应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使用业务费用,任何人不得用于除业务需要以外的个人消费。业务招待费须有两人以上签字并注明时间及招待客户名称;交通费须注明起始、地点及原因;快递费单据上请注明客户名称。所有费用均分别计入各个部门成本。未按规定填写说明或者签字的,财务人员应将报销凭证退回并说明原因。
差旅费管理
一、差旅费标准规定
差旅费是指公司员工外出公干期间为完成预定任务所发生的必要的合理费用,具体包括:在途交通费、住宿费、市内交通费、其他公务杂费等。
(一)公司员工出差使用交通工具为飞机、火车、汽车、轮船等交通工具。其中总监及总监以上高管人员,可选择飞机头等舱,高铁一等座,普通火车的软席、轮船二等舱;业务经理及以下员工,出差时火车时长达8小时以上可选择卧铺,时长不足者,选择火车硬席,特殊情况,确实工作需要乘坐飞机者,必须事先报请公司领导审批,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可选择飞机,如选择飞机,尽可能选择价格较低的经济舱。
(二)公司在创业期间及新项目开发时,应注意控制成本,一切以节俭为主,尽可能选择经济实惠的交通工具及席别。
(三)违公司规定使用交通工具,一律按火车票报销,超出部分由个人支付。
(四)市场交通工具应使用公交车、中巴等,如因特殊情况,可以乘出租车,但需在票据上注明起始地点和原因。
(五)员工出差期间,标准内住宿费用实报实销(但不包含酒店清单上所列私话、餐费、洗衣费等费用),具体住宿标准见附件明细。
(六)员工外出期间产生的公务费,如邮电费、文件复印费、传真费等,实报实销。
(七)关于私事绕道的报销规定:趁出差或调动工作之便,事先经公司领导批准就近回家省亲、办事,所发生的车船票,一律按直线距离报销,多开支的部分由个人自理,不发放绕道和在家期间的一切补助费;
(八)出外学习、培训和参加会议的人员,如果主办单位或者公司统一安排食宿,食宿费已包括学习、培训、会议费用中的,凭会议证明和发票,在审核后按实报销学习、培训、会务费,不再另报住宿费盒伙食补助费。如经审查后,发现有弄虚作假者,按多报住宿费盒伙食补助费的5倍罚款。
二、差旅费报销
(一)填写内容按照《差旅费报销单》单上的要求填写。
(二)粘贴注意事项:
1、将各类车票按面额的小分类粘贴;
2、注明起始地点及交通工具;
3、在粘贴处注明各类面额票据的张数和总金额;
4、字体要规范清楚,不得涂改,金额小写需顶格写,不得留空隙。
(三)报销流程:出差人员应在回公司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事宜,根据差旅费用标准填写《差旅费报销单》,部门经理审核签字,财务部审核签字,总经理审批;原则上前款未清者不予办理新的借支。
报销时间的具体规定
为了协调公司对内、对外的业务工作安排,方便员工费用报销,财务部将报销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1.财务费用报销:公司财务部每周四为财务报销日。若当月的最后一个报销日在该月的28日以后,为了便于财务部集中时间月末结账,该报销日停止财务报销。
2.借支及其他业务的不受以上的.时间限制,可随时办理。
本制度为创业初期暂行规定,解释权归财务部及总裁办。
5、财务报销管理规章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对市场人员费用管理力度,确保市人员更好开展工作,有效节约用成本,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市场部及其它相关部门。
三、出差管理
1、员工因公出差,必须填写《出差报告》和《员工外勤单》,经部门经理同意后,报市场总监批准(可电话确认)。
2、员工出差结束三日内必须完成《出差报告》的《出差总结》部分。
四、差旅费
差旅费是指公司员工外出公干期间为完成预定任务所发生的必要的合理费用,具体包括:在途交通费、住宿费、市内交通费、其他公务杂费等。
1、员工出差使用交通工具为火车、汽车、轮船等普及工具。
2、特殊情况,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可选择飞机。
3、违公司规定使用交通工具,一律按火车票报销(超出部分由个人支付)
4、市场交通工具应使用公交车、中巴等,如因特殊情况,可以乘出租车,但需在票据上注明起始地点和原因。
5、员工出差期间,标准内住宿费用实报实销(但不包含酒店清单上所列私话、餐费、洗衣费等费用)。
6、员工外出期间产生的公务费,如邮电费、文件复印费、传真费等,实报实销。
7、办事处主任、部门经理的手机话费在公司报销标准内,扣除私人话费,实报实销。
五、备用金管理
1、根据工作需要,员工出差或业务活动可预先向公司借支备用金,借支额度根据实际城要确定,由总经理签批。
2、备用金借支后应及时冲帐,备用金占用时间应不超过15天,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冲帐,可书面申请,经总经理签字同意后方可延期,但最长不可超一个月。
3、对于长期占用备用金的,财务部将从员工的个人收入中扣减,直到完成冲销,在此之前不允许再借支备用金。
六、报销管理
1、驻外人员原则上每月报销一次,各办事处人员的报销票据由各事业部总监签字后交由出纳审核。
2、费用报销单应严格按公司要求妥善贴好,不符合标准,或填报单据不符、金额不符、重复报销,一律退回业务人员。
3、单据报销规定填写和粘贴方法:
差旅费报销单
a、填写内容按照《差旅费报销单》单上的要求填写。
b、粘贴注意事项:将各类车标按面额的小分类粘贴,并在粘贴处注明各类面额票据的张数和总金额。
费用报销单
a、填写内容按单上的要求填写。费用一般是指销售人员在工作中所产生的办公、餐费等(不含差旅费)。
b、粘贴注意事项:原则上只报销发票,无发票,需事先向财务说明情况。或以其他票据充抵,但需要票据背面注明情况。
c、充抵票据与正式发票分别张贴。不能在一个报销单中报销。
此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本制度解释权归财务部。
6、学校财务报销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我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及《中小学财务制度》,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报销票据原始凭证的要求
原始单据(发票)的一般要求:
1、报销凭证必须是正式发票或财政局及税务部门印发的统一收据,填写时一律用炭素笔,圆珠笔或铅笔填写无效。
2、发票内容要齐全:单位名称、日期、汽(必须填写物品及办公用品的具体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项目填写齐全,字迹清楚,金额正确,、小写相符。票据一经涂改即无效。
3、印章要齐全:报销的发票必须有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发票监制章,并加盖开票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非税收入缴款书必须有省或市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监制章并加盖财务专用章。发票或收据须在税务机关规定的使用有效期内(必须是本年度或前一年度印制的)。
4、在超市购买商品的,须提供超市机制发票(发票上须注明汽、单价、数量)且商品符合财务报销范围。
5、报销凭证严重破损导致内容不全、不清的,财务人员不得给予报销。
二、财务报销手续及要求
(一)财务报销审批权限
学校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学校所有的财务支出都必须经校长审批后,方可到会计室办理结算。
(二)财务报销基本手续及要求
1.购买的设备、办公用品、贵重物品需经手人签字、审核人签字、校长签字,方可报销、入账。
2.凡到会计室报销的票据,需校长、审核人、经手人签字方可报销。
3、教职工到会计室报帐,必须携带报帐所需的全部凭证,包括:需要报销的有关发票、收据;物资采购一律由学校统一执行;符合固定资产的还须有固定资产入库单,外出参加会议的还须有会议通知等。
4、报销发票、事业收据时,须填写新渥镇中;报销差旅费,填制差旅费报销单,报销凭证后所附的有关发票要整齐地粘贴,并写清楚所附票据张数和合计金额,所附票据内容必须一致。
5、各种凭证、单据一律要求用碳素笔填写,做到内容完整、字迹清晰、工整,不得涂改,人民币小写要清楚、完整、正确、相符,小写必须写到分位,没有的用0补齐。
6、对于发票、收据手续不完备、内容不完整、不合法、有涂改现象,人民币小写不正确、不相符,不按规定粘贴、不按规定填写报帐凭证的,财务人员有权拒绝给予报帐。
(三)具体业务报销手续及要求
1、基本工资、补助工资的调整与变动由学校根据国家规定核定,并办理好相关调整审批手续后,通知财务造册,并报校长审批后发放。
2、外聘教师讲座费,需经校长同意,并填制领款单据,交学校财务,校长审批后到学校会计室报销。
3、丧葬抚恤费、遗属补助费由学校根据政府有关规定核定,会计室监督执行。其他福利费由总务根据有关规定办理。
4、校内津贴、课时津贴、代课等各种劳务费用报销表,需经校务会审核,校长批准后由会计室负责发放,并由领款人签字,本人不在时可由他人代签,但一人不得同时替多人代签。
5、在职工资、离退工资一律以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执行。
6、因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购置各类办公用品或其它物品,首先由总务填写《物资采购申请单》报校长审批后,统一由学校总务安排购买。所有购置物品,必须遵循先入库(经办人、保管人签字),再签准报销、后办领用手续的财务程序。报销时,发票必须由经手人、审核人、校长签名,再到会计室报销。
7、因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购置各类教学仪器或专用材料,先由总务填写《物资采购申请单》报校长审批,统一由学校安排购买,所有购置物品,必须遵循先入库(经办人、保管人签字),再签准报销、后办领用手续的财务程序。报销时,发票下面必须由经手人、审核人、校长签名,到财务科报销。
8、差旅费的报销:
(1)教职员工的出差一律由学校安排批准,凭开会文件及学校批准通知由教务处调度课务并填制出差通知单。
(2)出差人回校后一周内需到会计室办理结算手续,用蓝(黑)墨水笔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数人一起出差使用一张差旅费报销单时,要将每个人的姓名都填上,内容填写要齐全,要有经手人、审核人、负责人的签名,将出差的车费报销单和住宿费发票按规定在“差旅费报销单”后左上角整齐粘贴好,并附出差通知和有关会议通知。
(3)工作人员出差期间,交通费实行实报实销;
(4)“差旅费报销单”先经会计人员认真核对签字,再由校长审批,最后到出纳处报销。职工出差返回后应及时办理报销手续。
(5)如遇特殊情况(事情或时间紧急、涉及的出差地比较多、特事急办等)须临时租车(学校不承担安全连带责任)时,所有租车须事先或临时征得校长同意,租车费用以当地实际价格为准。
9、校内零星维修归由总务处负责。
10、如上级主管部门有具体相关制度下发,则以上级主管部门的制度为准。
7、学校财务报销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现金管理,明确使用范围,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现金支出
1、学校的所有支出必须经过严格审核,手续完备,遵守财经纪律;
2、原则上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一律使用直接支付或银行转账支票,有特殊情况领导审核批准后可支付现金;
二、报销
1、现金报销必须有符合国家财政、税务部门规定和要求的发票,发票要按财务要求整齐有序附贴在报销单后面;
2、现金报销单小写金额相符,人民币写金额第一个字要顶头,不能留有空格,同时注明所附单据张数,所附单据合计金额必须与报销金额一致,对于部分报销单据,报销人要在单据显著位置写明实际报销数;
3、现金报销经经办人签字→财务审核→分管领导签字→领导批准,方可报销;
4、报销人要认真如实填写现金报销单,包括报销事由,报销单据张数,小写金额,财务部门审核报销是否真实,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有无单证错误。
5、对违规定用途和不符合开支标准的支出,财务不予报销。
三、教师培训报销注意事项
1、要开培训费票,不能开会议费票;
2、用公务卡消费,用pos小票及发票报销;
3、汽车加油费及打的费不能报销;
4、要按文件规定的起止时间购买车票。
8、新农合报销管理制度
市卫计、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了《关于调整新农合报销规定推进分级诊疗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新农合的报销规定作了一定的调整。
“目前广患者的就医习惯是不管病小病,都往县级乃至市级医院跑,造成了县、市公立医院人满为患,而基层医院却相对冷冷清清的.情况。这次调整报销规定,就是发挥新农合制度的杠杆作用,推动分级诊疗制度的建立、完善和实施。”市卫计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10月起,我省全面实施分级诊疗制度,力求实现“小病在基层,病去医院,康复回社区”,使有限的医疗资源得到合理利用,从而缓减群众“看病贵、看病难”。早在20xx年便开始了分级诊疗的探索与实践。这次调整主要是建立健全新农合基层首诊和双向转诊制度。
基层首诊与双向转诊
参加新农合群众就医时,应做到基层首诊。基层首诊医疗机构包括: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乡镇卫生院、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级甲等及以下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
因病情需要须转入上级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应由下级定点医院出具转院证明,原则上转出县外的病人限于县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病情缓解后,经上级定点医院出具转院证明,转入下级定点医院康复。
转入上级新农合定点医院治疗的患者,住院起付线仅补差额部分;转入下级新农合定点医院治疗的患者,住院起付线不再另外收取;相应定点医院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规定比例分别给予报销。
越级诊治报销35%
根据实际情况,越级诊治(指病人直接到首诊医疗机构以外的医院看病)未履行转院手续的,报销标准为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35%(扣除自费部分),病人出院时在医院即时结报。以后将逐年降低越级诊治报销比例并提高起付线,直至取消报销,确保分级诊疗目标实现。
符合病医疗保险政策人员新农合补偿部分,则按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发20xx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宜卫办发〔20xx〕220号)(即:扣除自费后,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中三级医院报销标准为起付线700元,报销比例60%;省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标准为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55%。)规定计算后,再按病医疗保险政策补偿。
在下级医院诊治患者因病情紧急未能及时办理转院手续的,可先行入院,原则上5个工作日内补办转院手续,出院时按转诊政策即时结报,未补办者按越级诊治报销标准报账。因急、危情况越级诊治的患者,须由收治医疗机构出具急、危证病情证明书和病历复印件,由医院医保部门盖章后在医院即时结报。
外出务工探亲人员也应做到基层首诊
外出务工、探亲等人员患病,也应做到基层首诊,并自入院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参合地新农合管理经办部门报告,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在实现新农合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的定点医院住院,出院后在医院窗口办理补偿报销。在未实现新农合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的定点医院住院,出院后凭务工证明(工作单位出具)或探亲证明(亲属居住地社区居会或村会出具)、住院结算发票、住院费用明细、出院证明、住院病历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就诊医院医务部门公章)、参合证、患者或代办人身份证(特殊情况可用户口簿)、统筹地新农合管理经办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到参合地指定窗口办理新农合补偿;二级以上医院住院参合患者需提供基层首诊医疗机构住院相关资料。
9、日常费用报销制度
日常费用主要包括差旅费、交通费、办公费、业务招待费等行政费用。
(一)报销人必须取得相应的合法票据,且发票背面有经办人签名。
(二)填写报销单应注意:根据费用性质填写对应单据;注明附件张数;金额小写须一致;简述费用内容或事由。
(三)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
费用报销的一般流程
(一)报销人整理报销单据并填写对应费用报销单
(二)须办理申请或出入库手续的应附批准后的申请单或出入库单
(三)部门经理审核签字→财务部门复核→总经理审批→到出纳处报销。
费用管理制度6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成本和费用管理工作,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健康、有序地进行,并有利于各部门对其发生的成本、费用进行控制和考核,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是公司经营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三、公司在施工过程中实际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工资、其他直接支出和间接费用,计入工程施工成本;公司为管理和组织经营活动所发生的各项非直接支出,计入期间费用,包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营业费用。
四、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确定适合本公司的成本核算对象、成本项目和成本计算方法。成本核算对象、成本项目以及成本计算方法一经确定,不得任意变更。如确需变更,应当根据管理权限,经批准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第二章成本核算的基本要求
五、正确确定成本计算对象
(一)一般情况下,以每一独立编制的设计概(预)算或每一独立的施工图预算所列单项工程为成本计算对象。
(二)如果一项建造合同包括建造数项资产,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将该项合同分解,将每项资产作为一个成本计算对象,单独核算其成本与收入。
1.每项资产均有独立的建造计划,包括独立的施工图预算;
2.公司或分公司与客户就每项资产单独进行谈判,双方能接受或拒绝与每项资产有关的合同条款;
3.建造每项资产的收入与成本均可单独辩认(如每项资产均有单独的造价和预算成本)。
(三)如果一组建造合同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将该组合同合并作为一个成本计算对象:
1.该组合同按一揽子交易签订;
2.该组合同同时或依次履行;
3.该组合同中各项合同密切相关,每项合同实际上已构成一项综合利润率工程的组成部分。
六、合理判断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否可靠地估计
计量和确认建造合同的收入和费用时,首先应根据规定的标准,判断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否可靠地估计。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应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当期的合同收入和费用;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则不能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费用,而应区别以下两种情况进行处理:
(一)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加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发生的当期确认为费用。
(二)合同成本不能收回的,应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费用,不确认收入。
对于预计总成本大于合同总收入的建造合同,应将预计损失立即确认为当期费用。
七、做好成本核算的各项基础工作
(一)建立各种财产物资的收发、领退、转移、清查制度,完善各种计量检测设施,严格计量检验制度,使成本核算具有可靠的基础。
(二)统一各种原始记录的格式和填制方法,健全材料、机械配件、零件、工时、设备使用费、临时设施费、场地清理费、工程定位复测费、机构转移费等各项原始记录。
(三)严格原始记录的审查、签署、传递、汇集、保管等程序。
(四)有关部门和人员应当做好各项具体工作:
1.工程项目内勤会计负责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收集备用金报销的相关单据;
(2)准确统计该单项工程实际耗用的各项施工材料,做好施工材料耗用统计;
(3)准确统计项目经理、专业技术人员、技工、普工等各类施工人员在本项目中分别所耗工时。
2.物资管理部负责统计各项目小组在施工中所领用施工机械、仪器仪表及车辆等固定资产的情况,每月报财务部,以此作为各单项工程分摊固定资产折旧费的依据。
3.各分公司制定工程项目成本预算的编制方法,将全部成本按性质分类,套定额计算,分项目汇总,核定工程总成本。建立施工材料消耗定额,对各单项工程实际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机械配件以及零件等实行定额管理。
八、准确计算合同成本
对于已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必须及时、准确地归集和登记;对于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应进行科学、合理地预计。应当划清当期成本与下期成本的界限、不同成本核算对象之间成本的界限、未完合同成本与已完合同成本的界限。不得以估计成本、预算成本或计划成本代替实际成本。
九、必须真实、准确、及时、系统地核算和反映履行建造合同所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
根据实施建造合同所发生的经济业务,准确、及时地登记合同发生的实际成本、已办理结算的工程价款和实际已收取的工程价款,并根据工程施工进展情况,准确地确定合同完工进度,计量和确认当期的合同收入和费用。如果建造合同预计发生亏损,企业还应当计提损失准备。
十、对于跨期工程,要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和配比原则,采用完工百分比法,及时反映各期的合同收入及相应的成本和损益。
在分期确认建造合同成本和损益的情况下,在账户设置与账务处理方面应考虑提供累积的成本与损益资料,一方面在各期末按合同完工进度确认成本和收入,另一方面应按合同分别累积自开工以来发生的实际工程施工成本、已确认的毛利,以便于进行合同成本、损益的分析与控制。
第三章工程施工成本的组成
十一、成本项目包括直接费用和现场经费
(一)直接费用。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或有助于工程形成的各项支出。具体包括:
1.人工费。指从事工程建造的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费、工资性津贴、劳动保护费等。
2.材料费。指施工过程中耗用的构成工程实体或有助于形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周转材料的摊销以及租赁费用,包括水费(预算定额中列入材料费的)。
3.机械使用费。指施工过程中使用自有施工机械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租用外单位施工机械支付的租赁费和施工机械的安装、拆卸和进出场费。
4.其他直接费。包括有关的设计和技术援助费用、施工现场材料二次搬运费、生产工具和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工程定位复测费、工程点交费、场地清理费等。
(二)现场经费。指内部现场作业层为组织和管理工程施工所发生的全部支出。包括现场管理人员的工资、奖金、职工福利费、管理用固定资产折旧费和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取暖费、水电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财产保险费、检验试验费、季节性停工费或窝工损失等。
十二、下列支出不得列入工程施工成本:
(一)公司及各分公司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管理费用;
(二)公司因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而发生的财务费用;
(三)因订立合同而发生的有关费用;
(四)各项罚款、赞助、捐赠支出;
(五)国家规定不得列入成本、费用的其他支出。
第四章工程施工成本核算的基本程序
十三、各分公司工程施工成本核算的基本程序如下:
(一)确定成本计算对象,一般以单项工程为成本计算对象,同时与工程管理部下达的施工任务单序号紧密结合;
(二)确定成本项目;
(三)对项目小组、物资管理部等单位提供的原始单据进行真实性、合规性审查。对所有已发生费用进行审核,确定这些费用是否符合规定的开支范围,在此基础上,确定应计入工程施工成本还是期间费用;
(四)确定成本计算期。成本计算期即每计算一次成本的间隔时间。一般情况下,与会计期间一致,即按月计算;如果不一致,可以按施工周期计算,以便收入与费用合理配比。
(五)根据成本计算对象和成本项目开设成本明细账。成本明细账一般为多栏式,发生实际费用时逐项登记入内。
(六)将本期发生或支付的各项直接费用归集到各费用账户,单独受益的直接计入,共同受益的按一定方法和标准分配计入。
(七)月末,将由本月成本负担的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由各该账户的贷方,转入'工程施工'等账户的借方。
(八)月末,将归集在'辅助生产'账户的辅助生产费用,按照各受益对象的受益数量,分配计入'工程施工'等账户中。
(九)月末,将归集在'工程施工——间接费用'账户借方的施工管理费,按一定方法分配转入'工程施工'账户。
(十)确定未完施工的成本。
(十一)结转竣工工程(或本月已完工程)的实际成本,从'工程施工'的贷方结转到'工程结算'的借方。
第五章成本核算应设置的账户
十四、为了总括地核算生产费用的发生、汇总和分配情况,可设置'工程施工'、'辅助生产'、'待摊费用'、'预提费用'、'主营业务成本'等账户。其核算内容及使用方法如下:
(一)'工程施工'账户
属成本费用类账户,用以核算施工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一般不包括被安装设备本身的价值。
记入本账户的施工费用应按照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进行归集。发生各项施工生产费用时借记本账户,按月结算已完工程实际成本或按合同确定的工程价款结算期结算的已完工程成本,贷记本账户,期末借方余额为未完工程的实际成本。
(二)'辅助生产'账户
属成本费用类账户,用以核算非独立核算的辅助生产部门为工程施工提供生产材料和劳务等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记入本账户的各项费用应按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进行归集。成本项目一般可分为:人工费、材料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用(指为组织和管理辅助生产所发生的费用)。
发生辅助生产费用时,记入本账户借方,月终按受益对象分配辅助生产费用时,记入本账户贷方,期末借方余额为辅助生产部门在产品的实际成本。
(三)'待摊费用'账户
属资产类账户,用以核算已经发生、但需分期进入成本费用的费用。借方反映实际发生的费用数,贷方反映按规定方法和时间分摊进入成本费用中去的数额,余额在借方,表示尚未摊销的费用。
(四)'预提费用'账户
属负债类账户,用以核算尚未发生、但需按照有关规定预提计入成本费用的各项费用。贷方反映按规定标准预提计入成本费用中的数额,借方反映实际发生的各项支出,贷方余额反映已预提但尚未使用的数额。
(五)'主营业务成本'账户
属损益类账户,用以核算公司当期确认的工程实际成本。
月终,确认的工程实际成本,记入本账户借方,转入'本年利润'账户时记入本账户贷方,结转后本账户应无余额。
第六章直接费用分配
十五、如果只有一个成本计算对象,直接费用可直接计入各项成本项目中;如果有两个以上成本计算对象,则需根据一定方法对直接费用进行分配。
(一)人工费分配
人工费应根据分公司制定的各类人员的工时定额,分配计入工程成本。应计入工程成本中的职工福利费按同一分配标准分配计入。
(二)材料费分配
可直接区分受益对象的材料费,根据领料单直接计入受益对象的成本;几个项目共同发生的材料费,可按以下方法在各项目之间进行分配:
某种材料费分配率=(当期发生该种材料费用总额÷各受益对象计量数量之和)×100%
某成本计算对象应分配材料费=该成本计算对象计量耗用量×该种材料费分配率
如果该类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核算,则月末应按相同的分配率分配材料成本差异。
(三)机械使用费的分配
机械使用费和外租设备租金直接根据设备管理处提供的资料分配计入有关项目成本。
(四)其他直接费分配
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其他直接费,如果有两个以上项目共同受益,采用预算成本法在相关项目之间分配。计算公式如下:
其他直接费分配率=(其他直接费实际发生数÷各成本计算对象其他直接费预算数之和)×100%
某成本计算对象应分配其他直接费=该成本计算对象其他直接费预算×其他直接费分配率
第七章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的归集和分配
十六、待摊费用是指已经发生或已经支付,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工程成本共同负担的、分摊期在一年以内的多项费用。包括:
(一)一次发生数额较大、受益期较长的大型施工机械的安装、拆卸及辅助设施费;
(二)一次发生数额较大、受益期较长的施工机械进出场费;
(三)一次发生数额较大的劳动力招募费、职工探亲路费、探亲期间的工资;
(四)一次发生数额较大的财产保险费用、排污费、技术转让费;
(五)一次领用大量低值易耗品的摊销;
(六)在施工生产经营活动中,支付数额较大的契约、合同、公证费、签证费、科学技术和科学经营管理咨询费;
(七)预付报刊订阅费;
(八)其他费用。
以上费用发生时记入'待摊费用',然后分期摊入受益对象成本费用中去。在摊销时应区分待摊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的界限,且摊销期一旦确定,不可任意变更,不得把摊销费用作为调节工程成本的工具。
十七、预提费用是指分月计入工程成本,但在以后月份才支付的费用。主要包括:
(一)预提收尾工程费用。是指工程已经完成,具备了使用和投产条件,但由于材料或设备短期内不能解决等客观原因,影响收尾工作的进行,而预提计入工程成本的收尾工程费用。其预提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办理竣工结算;
2.由施工企业提出收尾工程清单,列明项目名称,并附计算依据;
3.预提的数额不得超过收尾工程的预算成本;
4.经主管部门审查和财政部门批准。
(二)预提固定资产修理费用。
(三)其他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预提费用,如预提借款利息等。
第八章辅助生产费用的归集与分配
十八、辅助生产是指非独立核算的生产部门从事加工修理以提供产品或劳务服务的活动。辅助生产所发生的费用要通过'辅助生产'账户归集与分配。
(一)辅助生产费用的归集
辅助生产部门发生的各项生产费用,先在'辅助生产'账户归集,月终再按一定方法计入各成本计算对象中。
(二)辅助生产费用的分配
对于辅助生产部门归集的辅助生产费用,月末按受益项目可采用'交叉分配法'、'直接分配法'等方法进行分配。
第九章间接费用的归集与分配
十九、工程成本中的间接费用是指公司所属的直接组织生产活动的施工管理机构,如工程处等所发生的施工管理费。一般包括:施工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及奖金、职工福利费;行政管理用固定资产折旧费及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的摊销;取暖费、水电费、办公费、差旅费、财产保险费、检验试验费、工程保修费、劳动保护费、排污费等。
间接费用发生时,先在'工程施工——间接费用'账户归集,月末再按有关工程人工费或直接费用的比例等进行分配,记入各工程成本中。分配的计算公式如下:
间接费用分配率=[本月发生的施工间接费用÷各工程发生的人工费(或直接费用)之和]×100%
某项工程应分配的间接费用=间接费用分配率×该项工程本月实际发生的人工费(或直接费用)
根据以上程序的计算与分配,就可以求出某一成本计算对象本期发生的全部费用。
第十章已完工程实际成本的确定
二十、为了分期确定损益,在有未完工程的情况下,需要将按照成本计算对象归集的施工费用,在已完工程和未完工程之间划分。其平?公式如下:
已完工程实际成本=月初未完施工实际成本+本月发生全部施工费用—月末未完施工实际成本
计算本期已完工程成本的关键是确定期末未完施工成本。通常有如下两个情况:
(一)期末未完施工在全月工作量中所占的比重较小,且未完施工的实际成本不易求得。这种情况下,可以把期末未完施工的预算成本视同其实际成本,期末未完施工的预算成本可按如下方法确定:
1.估量法:即'约当产量法',是根据在施工现场盘点后确定的未完施工实物量,经过估计,将其折合成相当于已完工程实物量,然后乘以该分部分项工程的预算单价。公式如下:
月末未完施工的预算成本=月末未完施工折合成已完工程实物量×该分部分项工程预算单价
2.估价法:是先确定分部分项工程内各工序耗用的直接费用占整个预算单价的百分比,用以计算出每个工序的单价,然后乘以未完施工各工序的完成量,以确定未完施工的预算成本。其计算公式如下:
某工序单价=分部分项工程预算单价×该工序耗用直接费用占预算单价的百分比
期末未完施工预算成本=∑(未完工程中某工序完成量×该工序单价)
(二)如期末未完施工在当月工作量中所占的比重较大,应选择本期已完工程的预算成本与期末未完工程的预算成本作为标准,分配实际生产费用。公式如下:
某工程本期未完工程实际成本=[(该工程期初未完施工成本+该工程本期发生的生产费用)÷(该工程本期已完工程预算成本+该工程期末未完工程预算成本)]×该工程本月未完工程预算成本
第十一章竣工工程成本决算
二十一、对于已竣工的工程,应编制'竣工成本决算'。
(一)竣工成本决算编制的程序
1.工程竣工后,应及时编制'工程竣工结算书',确定该项工程的全部预算成本和预算总造价,以便与建设单位进行工程价款的最终结算。
2.对工程剩余材料进行盘点,分别填制'退料单'或'残料交库单',办理退库手续,冲减工程成本。
3.检查各项费用是否全部记入竣工工程的工程成本卡'。既需防止多记、重记或错记,又要避免漏记或转移,保证竣工工程实际成本准确无误。
(二)竣工成本决算的填制方法
1.从各单位工程的工程价款结算单'上按照预算成本的计算方法,逐一计算各单位工程的预算总成本及分项预算成本,并填入表中对应项目内。
2.根据预算成本数和实际成本数,分项计算成本降低额、降低率。
3.从竣工工程分项工程预算表上汇总计算竣工工程的预算耗量,从有关原始记录中汇总计算工、料、机的实际耗量,并填入对应项目中。
4.项目竣工时,应先填各单位工程'竣工成本决算',然后根据所有单位工程竣工决算汇总填制项目竣工总决算。
竣工工程成本决算一般应一式若干份,其中一份连同竣工工程的工程结算书等资料一起保存,建立竣工工程技术经济档案,备日后查阅。
第十二章期间费用的核算
二十二、期间费用是指不能直接归属于某个特定项目的费用。它容易确定发生的期间,但难以判别所应归属的项目,因而在发生的当期便从当期损益中扣除。期间费用包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营业费用。
二十三、管理费用
管理费用是指公司行政管理部门为管理和组织经营活动的各项费用,包括公司经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劳动保险费,待业保险费,董事会费,咨询费,审计费、诉讼费、排污费、绿化费、税金、土地使用费,土地损失补偿费,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无形资产摊销,业务招待费,坏帐损失,存货盘亏、毁损和报废(减盘盈)以及其他管理费用。
二十四、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是指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公司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净损失、调剂外汇手续费、金融机构手续费以及筹资发生的其他财务费用等。
二十五、营业费用
营业费用是指公司在市场开发等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如广告费、展览费等等。
第十三章附则
二十六、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拟订,报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执行,其解释、修改权归总经理办公会。
费用管理制度7
职责分工:
集团财务中心、各财务部负责差旅费备用金、差旅费用的审核、报销和账务处理等工作。所有费用报销必须经过财务部门审核,董事局主席特批除外。
差旅费借支和报销标准:
1、如需要办理差旅费借支,出差人员凭审批后的《员工出差单》到财务部办理借支手续,借支差旅费标准如下:
1.1交通费:往返行程之路费
1.2住宿费:预计行程天数x住宿标准
1.3伙食费:预计行程天数x伙食标准
2、公司因公出差人员的差旅费报销标准分为住宿费、交通费和伙食补助三部分,出差完毕,由财务人员按不同的情况、不同的标准给予核销,参见差旅费报销标准。
差旅费用管理规定:
1、员工因公出差发生的差旅费按职务根据差旅费报销标准据实报销,超过其待遇标准的,超过部分自理。
2、因公出差人员须按职务等级标准乘坐车、船、飞机,职务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发文任命为准。特殊须跨级乘坐车、船、飞机的,报副总裁以上领导另行批准。外地公司报各公司一把手批准。
3、报销时,出差人员必须提供出差期间真实的、有效的发票,不含出租的士票。如因特殊情况需报出租车票,则必须在每张出租车票的背面说明原因并由董事局领导审批。
4、员工因公出差报销伙食费,必须凭票在标准内据实报销,如果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伙食补助按规定每人每天50元。如在出差期间经公司领导批准报销业务招待费,则不能报销当期的出差伙食补助。
5、差旅费报销时,天数以实际住勤天数为准。
6、员工借出差之便就近探亲的,须经集团公司副总裁以上领导批准,绕道费用全额自理。
7、境外出差的费用报销如果超出标准,由集团董事局主席或其授权的领导审批。
8、省内出差如果当天来回,原则上只报销来回路费。如果出差时间超过一天的,则报销标准参照一般地区执行。
9、为统一管理,各地的误餐补助每天不得超出15元,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如有员工饭堂的直接补助到饭堂。
10、因公出差人员须于出差回来十五日内到财务报销。若有借款且逾期不报销者,扣发其当月工资。
费用管理制度8
第一条 为了建立我矿安全生产设施长效投入机制,加强煤炭生产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安全费用,是指按原煤实际产量从成本中提取,专门用于矿上安全生产设施投入的资金。
第三条 我矿安全费用提取标准为15元/吨。
第四条 安全费用提取标准不得随意改动。
第五条 安全费用必须是专户贮存、专款专用。
第六条 安全费用的具体使用范围是:
1、矿井主要通风设施的更新改造支出。
2、完善和改造矿井瓦斯监测系统与抽放系统。
3、完善和改造矿井综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支出。
4、完善和改造矿井防灭火支出。
5、完善和改造矿井防治水支出。
6、完善和改造矿井机电设备的安全防护设施支出。
7、完善和改造矿井供配电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8、完善和改造矿井运输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9、完善和改造矿井综合防尘系统支出。
10、隐患排查自查自改治理、举报、奖惩经费列支。
11、其他与煤矿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七条 提取的安全费用在缴纳所得税前列支。
第八条 年度终了,煤矿将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报上级单位备案,接受监督。
XXX煤矿
XX年
费用管理制度9
1. 管控目的
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严格控制工伤医疗费用支出的各个环节,避免浪费和管理漏洞造成的费用流失。
2. 适用范围
公司职工产生的并且经劳动部门认定符合要求的工伤医疗费用
3. 管控对象
3.1 事故材料的准备、审核、上交
4. 管控内容
4.1工伤事故上报及材料准备
4.1.1车间(部门)内职工发生工伤事故要及时上报,车间(部门)主要负责人(车间主任、部门负责人)立即应做好以下工作:
4.1.1.1职工发生工伤,必须在通知生产安全部受伤情况的同时通知人力资源部(电话通知不得超过半小时,书面通知不得超过24小时),以便人力资源部及时通知劳动局工伤科;
4.1.1.2在劳动局工伤科进行工伤认定调查工作时,负责协助提供见证人选,并对提供见证人选的真实性负责;
4.1.1.3工伤员工需要转院时,负责事先到公司人力资源部领取转院申请表,办理工伤员工的转院手续审批工作,待转院手续审批完毕后,方可予以转院;
4.1.1.4负责工伤员工前期工伤费用的借支工作,并负责提供所借支款项的具体费用发票、清单督促和收集工作;
4.1.1.5工伤员工需要护理的,负责配备护理人员。
4.1.1.6受伤害职工发生事故当天(或前一天)的考勤表及造发的最近月份的工资表;
4.1.2 督促工伤职工或亲属及本车间(部门)应在十五日内准备好以下材料,进行初审后交到人力资源部:
4.1.2.1职工个人的工伤认定申请书;
4.1.2.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1.2.3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一张;
4.1.2.4全身免冠五寸彩色照片(受伤害部位暴露在外);
4.1.2.5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出诊病历、住院病历(若受伤较重,一月之内无法出院,可先不出住院病例;死亡的出具火化单);
4.1.2.6职工个人驾驶机动车出事故的要提交驾驶证、行车证;
4.1.2.7由于机动车事故引起的伤亡事故要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认定书;
4.1.3 工伤治疗相关后续工作的办理
4.1.3.1 所属车间需做的工作
4.1.3.1.1负责工伤员工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造发工作;
4.1.3.1.2负责协助工伤员工二次住院相关手续的办理;
4.1.3.2 工伤员工或家属需负责二次住院相关手续(住院、转院、借款、医院个人资料索要等)的办理;
4.1.4 若因以上事宜未准备好造成工伤费用无法报销,其费用将根据以上分工则由本部门(车间)负责人或工伤者自己承担,将由财务部门直接在其工资中扣除。
4.2 工伤治疗
4.2.1 工伤住院
4.2.1.1 工伤发生后,为抢救伤员,根据情况紧急程度,由车间或生产安全部联系医院或安排公司车辆或私车将伤员送往医院。
4.2.1.2 受伤员工急需转院的(事故刚发生后)由公司办公室协调,办理转院、费用、陪护等工作。
4.2.1.3 工伤员工二次住院的借款手续、二次住院和转院手续由生产安全部协助办理,车辆、陪护人员、生活费用等由公司办公室和行政管理岗组部门协助解决。
4.2.1.4 住院期间用药应严格按工伤用药目录执行,严禁茫乱用药,否则产生的费用由工伤本人承担。
4.2.2治疗费用
4.2.2.1 只有轻伤(含)以上事故公司才给予费用借支。
费用管理制度10
1. 总则
为了加强成本费用管理,正确归集各项成本费用,规范其核算内容和方法, 努力压缩各项成本费用支出,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会计法》和新《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结合本企业生产经营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2. 成本计算方法与成本项目
2.1. 根据公司产品生产特点和管理要求,主要采用分批法计算产品成本。
2.2. 公司设置“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燃料及动力”和“制造费用”对生产成本进行总分类核算。
2.3. 直接材料,核算企业生产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原材料、辅助材料、设备配件、外购半成品、包装物及其他直接材料。
2.4. 直接人工:核算企业直接从事产品生产、劳务提供等人员的`薪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报酬及其他相关支出(按薪酬总额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以及参保员工的社会保险等)。
2.5. 燃料及动力:核算企业生产过程中实际消耗的燃料、油料及动力费用。
2.6. 制造费用:核算企业各个生产单位(分厂、车间)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等所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包括生产单位管理人员的薪酬和生产单位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的折旧费,以及租赁费(不包括融资租赁费)、机物料耗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取暖费、水电费、办公费、差旅费、运输费、设计制图费、试验检验费、劳动保护费、季节性停工损失、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和其他制造费用等。
2.7. 制造费用设置以下项目进行费用归集和明细核算:
2.7.1. 职工薪酬及附加:核算车间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辅助生产人员及勤杂人员的薪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报酬及其相关支出,附加是指按薪酬总额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以及参保员工的社会保险等。
2.7.2. 差旅费:核算车间人员因外出而发生的差旅费用
2.7.3. 办公费:核算车间耗用的文具、印刷、邮电、办公用品等费用。
2.7.4. 水电费:核算车间日常管理中发生的水、电费用。
2.7.5. 折旧费:核算车间使用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按照规定计提的折旧费。
2.7.6. 修理费:车间所使用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进行日常修理所耗用的各种费用。
2.7.7. 租赁费:核算车间租入固定资产所支付的租金费。
2.7.8. 机物料消耗:核算车间非直接用于产品、劳务的一般消耗材料,包括工艺过程中不能制定消耗定额的零星辅助材料和设备维护材料。
2.7.9. 低值易耗品摊销:核算车间使用的低值易耗品的摊销费,主要包括工装、模具、仪器、办公家具等的耗损及摊销费。
2.7.10. 运输费:核算车间为组织生产、装运部件、产品而发生的运输费用,包括车间自备运输车辆所发生的费用。
2.7.11. 车辆使用费:核算车间使用车辆所发生的油费、通行费、停车费、洗车费等费用。
2.7.12. 保险费:核算车间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进行财产保险所支付的保险费用。
2.7.13. 技术资料费:核算车间为改进工艺、提高质量与劳动生产率、节约原材料而进行的小型技术改造所发生的设计费和制图等费用,包括生产设计部门的日常经费。
2.7.14. 试验检验费:核算车间对材料、产品进行分析、化验、试验、检验、检测等发生的费用。
2.7.15. 劳动保护费:核算车间发生的诸如工作服、工作鞋、清凉饮料以及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安全装置、卫生设备、通风装备等方面的费用和各项劳动保护装置的维护费。
2.7.16. 停工损失:核算车间因季节性生产和大修理期间停工所发生的损失。
2.7.17. 其他制造费用:核算车间发生的不属于以上项目的其他间接费用。
2.8. 制造费用的分配采用生产工时比例分配法。
2.9. 财务部月末根据车间传递过来的“产品成本计算单”将“制造费用”分配到各批完工产品中,“制造费用”科目期末无余额。
2.10. 财务部应于每月15日前,将上月公司发生的制造费用总额编制《销售费用明细表》及简要费用分析报告上报公司领导。
注:在产品的盘盈、盘亏和毁损的核算:
盘盈冲减管理费用;
盘亏、毁损扣除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赔款和回收的残料价值以后,计入管理费用;
在产品因非常损失造成的毁损,扣除保险公司赔款和回收的残料价值以后,计入营业外支出。
3. 销售费用
3.1. 销售费用是指公司在销售商品、材料和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以及专设销售机构的各项经费。
3.2. 公司设“销售费用”科目进行总分类核算,设置以下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3.2.1. 职工薪酬及附加:核算销售部门职工的薪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报酬及其相关支出,附加是指按薪酬总额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以及参保员工的社会保险等。
3.2.2. 办公费:核算销售部门发生的各种办公费用,包括通讯费、印刷复印费、图书资料费、报纸杂志费和办公用品费等。
3.2.3. 折旧费:核算销售部门所用固定资产按照规定提取的折旧费。
3.2.4. 修理费:核算销售部门所用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经常修理费用。
3.2.5. 车辆使用费:核算销售部门使用车辆所发生的油费、通行费、停车费、洗车费等费用。
3.2.6. 运输费:核算在产品销售过程中发生的由本公司承担的运输费。
3.2.7. 装卸费:核算在产品销售过程中发生的由本公司承担的装卸费等。
3.2.8. 包装费:核算销售部门在销售产品、部件过程中发生的包装费。
3.2.9. 保险费:核算在产品销售过程中发生的由本公司承担的货物保险费及车辆保险费
3.2.10. 销售服务费:核算销售部门发生的各项售后服务费用。
3.2.11. 广告费:核算销售部门支付的用于产品广告宣传的广告费、资料费。
3.2.12. 展览费:核算销售部门支付的用于产品参加各种展览所发生的费用。
3.2.13. 租赁费:核算为销售产品而支付的房屋、场地租赁费。
3.2.14. 差旅费:核算销售部门职工的上下班交通补贴和因公外出的各种差旅费、误餐费支出。
3.2.15. 会议费:核算销售部门为开展产品销售工作而召开的各种会议发生的会议费用及销售部门参加各类产品订货会而交纳的会议费。
3.2.16. 业务招待费:核算销售部门为销售产品而支付的业务招待费。
3.2.17. 低值易耗品摊销:核算销售部门所使用的低值易耗品的摊销费。
3.2.18. 代销费:核算委托外单位代销本公司产品而发生的手续费。
3.2.19. 其他销售费用:核算不能列入以上项目的销售费用。
3.3. 销售费用的控制办法:原则上根据公司与销售部门每年签订的有关销售费用的计划支出总额进行控制。具体办法一般有如下三种:
3.3.1. 按照商品销售收入货款回收额进行比例提成的办法;
3.3.2. 按照销售费用占产品销售额的比例提成的办法;
3.3.3. 实行销售费用包干控制。
3.4. 销售费用应按年度、月度编制《销售费用预算表》由各部门领导及财务部门共同控制开支。必须严格掌握预算指标,实行节奖超罚。
3.5. 财务部应于每月15日前,将上月公司发生的销售费用总额编制《销售费用明细表》及相关分析报告上报公司领导。
4. 管理费用
4.1. 管理费用是指公司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公司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当由公司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等。
4.2. 公司设“管理费用”科目进行总分类核算,设置以下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4.2.1. 职工薪酬及附加:核算公司职能管理部门管理人员的薪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及相关支出),包括保安、消防、勤杂、长期脱科外借和学习人员的薪酬,附加是指按薪酬总额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以及参保员工的社会保险等。
4.2.2. 房产税:核算公司按规定支付的房产税。
4.2.3. 城镇土地使用税: 核算公司按规定支付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4.2.4. 车船税: 核算公司按规定支付的车船税。
4.2.5. 印花税: 核算公司按规定支付的印花税。
4.2.6. 土地使用费:核算公司使用土地而支付的费用。
4.2.7. 土地损失补偿费:核算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破坏国家不征用的土地所支付的土地损失补偿费。
4.2.8. 折旧费:核算管理部门所用固定资产按照规定提取的折旧费。
4.2.9. 无形资产摊销:核算企业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无形资产的摊销。某项无形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通过所生产的产品或者其他资产实现的,其摊销金额应计入相关资产成本,而不包括在管理费用中。
4.2.10. 开办费摊销:核算开办费在一定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额。
4.2.11. 上缴管理费用:核算按照各级规定上缴总公司的管理费用。
4.2.12. 差旅费:核算公司管理部门的管理人员因公发生的差旅费。
4.2.13. 会议费:核算公司召开各种会议发生的各项费用。
4.2.14. 办公费:核算管理部门的文具、印刷、邮电、办公用品等办公费用,但不包括图纸和制图用品。
4.2.15. 修理费:核算管理部门所用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经常修理费用。
4.2.16. 机物料消耗:核算行政管理部门日常消耗的机物料,不含修理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消耗的物料。
4.2.17. 车辆使用费:核算管理部门使用车辆所发生的油费、通行费、停车费、洗车费等费用。
4.2.18. 低值易耗品摊销:核算管理部门所使用的低值易耗品的摊销费。
4.2.19. 董事会费:核算公司董事会及成员为执行职能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差旅费、会议费等。
4.2.20. 咨询费:核算公司向有关咨询机构进行科学技术、经营管理咨询所支付的费用,包括聘请经济技术顾问、法律顾问等支付的费用。
4.2.21. 聘请中介机构费:指公司聘请中介机构所支付的费用,如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查账验资、资产评估等支付的费用。
4.2.22. 诉讼费:核算公司因起诉或者应诉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4.2.23. 排污费:核算公司按照规定缴纳的排污费。
4.2.24. 运杂费:核算公司管理部门发生的运杂费。
4.2.25. 检验费:核算公司质量管理部门为检验管理产品质量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产品检验费和产品质量测试费。
4.2.26. 劳动保护费:核算公司管理部门发生的诸如工作服、清凉饮料等各方面的费用。
4.2.27. 财产保险费:核算公司对经营管理用财产物资进行保险而发生的财务产保险费。
4.2.28. 租赁费:核算公司管理部门租用办公场地所支付和分摊的租赁费。
4.2.29. 水电费:核算公司管理部门耗用的水电费。
4.2.30. 仓库经费:核算公司仓库发生的保管维护等费用。
4.2.31. 绿化卫生费:核算公司对厂区进行绿化、卫生清理而发生的零星绿化费和卫生费。
4.2.32. 技术转让费:核算公司使用非专利技术所支付的费用。
4.2.33. 研究与开发费:核算公司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产品设计费、工艺规程定制费、设备调试费、原材料和半成品的试验费、技术图书资料费、未纳入国家计划的中间试验费、研究人员薪酬、研究设备折旧、与新产品试制和技术研究有关的其他经费、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的科研试制的费用以及试制失败损失等。公司自行开发无形资产发生的研发支出,不符合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也列入管理费用。
4.2.34. 业务招待费:核算公司为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费用,包括餐费和公共关系协调费用。
4.2.35. 存货盘亏或盘盈:核算公司存货发生盘亏、毁损和报废的损失。
4.2.36. 其他管理费用: 核算不能列入以上项目的管理费用。
4.3. 管理费用控制办法:
4.3.1. 管理费用明细项目可分为可控费用和不可控费用。其中就各职能部门而言:1-11项为不可控费用,12-35项为可控费用。
4.3.2. 对不可控费用,财务部的管理重点是控制各项费用的提取基数,严格按标准提取有关费用;对于可控费用,应按照责任核算要求,将各项管理费用包干到各管理部门进行控制、考核。因此,财务部除按明细科目设立明细账外,还应按管理部门进行明细核算。
4.3.3. 管理费用应按年度、月度编制《管理费用预算表》由各部门领导及财务部门共同控制开支。必须严格掌握预算指标,实行节奖超罚。
4.3.4. 财务部应于每月15日前,将上月公司发生的管理费用总额及各部门发生的管理费用,编制《管理费用明细表》及相关分析报告上报公司领导。
5. 财务费用
5.1. 财务是指公司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费用。
5.2. 公司设“财务费用”科目进行总分类核算,设置以下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5.2.1. 利息支出:核算公司生产经营期间为筹建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而发生的利息支出。
5.2.2. 利息收入:核算存入银行存款的利息收入。
5.2.3. 加罚息:核算公司逾期归还银行借款的加息和罚息支出。
5.2.4. 银行手续费:核算公司到银行办理各种结算业务而交付给银行的手续费。
5.2.5. 现金折扣收入: 核算公司收到的现金折扣。
5.2.6. 现金折扣支出: 核算公司发生的现金折扣。
5.2.7. 汇兑损益:核算由于汇率变动而造成的应由当期损益负担的汇兑损失(减汇兑收益)。
5.2.8. 其他筹资费用:核算不能列入上述项目的各种财务费用。
5.3. 财务费用的控制办法:
5.3.1. 财务部负责财务费用的支付与管理,公司可采取与财务部门承包的办法,促使财务部门控制财务费用支出。
5.3.2. 财务部应于每月15日前,将上月公司发生的财务费用分项目编制《财务费用明细表》及相关分析报告上报公司领导。
6. 附则:
6.1. 本制度由财务部制定、解释和修改。
6.2.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费用管理制度11
一、现金只能支付公司员工的各种劳动报酬、劳保、福利、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等。采购材料、办公用品、低耗品等使用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一般要通过银行转账支付,未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的,报销时须提供现金支付凭证(收款收据、微信支付宝等转账记录)。(特殊情况由总经理审批)。
二、所有的现金收入,都应开具收款收据。开出收据的存根应与应入账的收据联按编号逐张核对金额,确保收入全部入账。现金支付应以合法的原始凭证为依据,并执行票据报销及审批程序,做到账款分管。
三、临时性小额现金支出,实行先垫支后报销原则(除出差外)。经常性的大额现金支出由经办人填制领款单,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可领取备用金。
四、领取备用金的人员,年底应到财务部门办理年度领款更换手续。因公出差,应合理估算出差费用,填制领款单,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可从出纳处领取暂借款。已安排备用金的人员,不得再预支差旅费。如前一次借款不清的,不准再向公司借款。
五、控制现金的库存限额,一般以3-5天的日常零星支出为限,超过限额的出纳员应及时送存银行,每日业务终了前,出纳人员应盘点现金,做到账实相符。
一、本制度从二0二0年一月一日起执行,执行以后公司如有新的规定另行通知。
费用管理制度12
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公司各种开支费用报销及付款程序,加强公司财务管理,控制成本,切实保障公司利益,根据《资金审批制度》和《费用预算制度》,特制定公司费用报销制度及实施细则。
第二章关于报销的审批流程及原则
一、报销流程
1、一般的报销流程(预算范围之内或有经审批的费用)经办人本部门经理(或上级主管)、财务审核、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出纳支付
2、特殊的报销流程(预算之外或没有经审批的费用)原则上预算之外或没有经审批的费用是不予以报销支付的,如确属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需要而发生的开支,可按以下流程报批:经办人填制单据并补申请报告,本部门经理(或上级主管)复核、财务审、副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审核、董事长审批、出纳支付。
二、审批原则
1、费用报销需经办人的主管领导批准,不得自行批准自己的报销费用。
2、不得逾越流程,不得未经直接领导审批,直接提交公司总经理审批,不得未经财务人员审核直接提交公司总经理审批。
3、出纳必须凭由经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均签名后的报销单支付相关费用,一旦发现违规操作,对出纳通报批评,如造成经济损失,由出纳及相关人员承担连带责任。
三、报销、审批及审批的责任经办人:
因公办理业务时应向对方索取相应的原始单据,经济业务发生后应及时准确的填写报销单据,对经办的经济业务及提供的原始单据的真实性负有直接责任,并有责任及时向财务人员提供其审核所需的相应文件或资料。
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确认及对经办人提供的原始单据进行审核,对报销业务负有直接审核责任,并有责任协助财务人员的审核工作。
财务人员:审核报销的经济业务是否符合相应的规定,审核报销所提供的原始单据是否符合相应的要求,审核报销单据中是否按要求填写相应的项目和内容。对不符合要求的报销单据、原始单据及填写不规范的行为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第三章报销原则
1、预算内的费用方可直接报销。
2、所有的报销均遵循“谁支出、谁报销”的原则,严禁假借他人的名义报销自己费用的行为。
3、严禁报销虚假费用的行为。
4、无预算或预算外的费用报销须经副总经理签署意见、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后方可列支。
5、每办一次业务,应该填写一张报销申请单。业务招待费用、物资采购、餐费不论金额大小,一律每发生一次填写一张。笼统地在报销单上写上“×月”的费用,或多次业务单据分不清的,财务部不予受理。
6、所有费用开支,应“先申请、后开支、再报销”的流程,财务人员应根据预算来审核和支付。相关预算外费用在发生费用前,应该先书面请示副总经理、总经理得到批准后才可以发生相关费用,坚决杜绝“先斩后奏”的现象,事先申请以总经理签名的日期为准。总经理外出时,或本人出差在外遇紧急情况时,应电话或邮件通知总经理,得到许可后才可进行。事后应及时补充申请表,作为报销的依据。
7、关于报帐时限,当月的期间费用最迟在次月15日前报销,差旅费用必须在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报销。逾期单据,财务部不再受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报销人自己承担。因单据不合要求,被退回按规定可以重新报销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处理,并在报销单的附件上说明“上次退回重新填列”,以区别在正常报销时限内的单据;
被退回不得重新报销的,下次拿回再报销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特殊延期(如外地出差时间较长),需提出书面报告,分公司由总经理签署意见后才可以报销。
8、跨年度的费用必须在次年1月30日之前填单报销,年终结算后不管何种原因均不得报销上年度费用。
9、大额支付款项必须使用支票或其他银行结算方式,超过5000元而用现金支付的,报销时必须详细说明原因,经财务部审核,无正当的理由,一律退回。
10、对于报销款出纳一律转入报销人银行卡,如从出纳处领取报销现款时,需报销人签名确认。
第四章提供原始凭证和报销单填写的要求
1、因公发生经济业务时,经办人员必须向对方索取原始单据。未取得原始单据或虚假的原始单据一律不予报销。
2、报销时提供的原始单据必须是由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或由财政部门监制的收据,以及预算报告、专项申请等附件。原始单据必须真实、合法,与开支的内容一致。对于标有“客户/顾客(单位)名称”的发票务必由开票人填写相应公司名称,自己补充填写为无效发票,不予受理。无“客户/顾客名称”的发票,不需填写。另报告、申请等附件必须是经权限人员签字同意的纸质件。
3、各种类型的发票应该分开粘贴,并在粘贴单上标出共××张,金额××元。票据粘贴混乱,不注明张数、金额的单据一律退回。
4、原始单据遗失的应尽量取得了出票单位的原单据复印件并盖上出票单位财务专用章,经财务部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5、报销单上所有内容均需完整填写,严禁用圆珠笔填写报销单、严禁涂改,报销单的“经办人”务必由本人亲笔签名,单据填写不齐全和涂改的,一律不予受理。
第五章主要费用管理规定费用管理的把关人为财务人员,财务人员应遵循《资金审批权限》和《费用预算制度》中的规定对每笔发生费用进行核查,并及时对一些费用进行归集汇总,提供准确的财务数据。
一、会议费
1、此会议费仅指会议场地租用费、交通费、物品费、餐费等费用。
2、经办人在报销会议费用时必须遵循真实完整的原则,在报销单中需注明以下信息:开会主题、会议地址、物品清单,会议费用应按场租、餐费、物品费用、交通费、住宿等分类汇总,直接写会议费用××元的不予报销。
3、在会议同时发生的活动费,奖励费用应单独填写报销单,按活动费用和奖励费用规定报销。
4、超预算或无预算举办会议,一律不予报销。
5、会议结束后一周内,会议主办方应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并办理相应的还款手续。
二、招待费
1、经办人在报销招待费用时应附注明以下信息:招待时间,招待目的,招待人员,陪同人员,招待地点的说明。
2、招待费用发生一周内,经办人应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并办理相应的还款手续。
三、市内交通费(不含四县一市)
1、提倡节俭,外出办事,应尽量乘坐公司车辆、公交车或地铁,严格控制出租车费,如有特殊情况需乘坐的士,应事先获得主管领导批准。
2、发生费用后,应填写月度市内交通费汇总表(见附件1)并附车票,填写报销单后于次月15日前履行报销程序。
3、对于出租车票,原则上必须取得税控出租车票,实在取得不了可以用手撕票代替,但坚决杜绝多张连号或不是发生月份日期的发票。
4、项目经理/助理承担本市内项目实施期间,市内交通费按每人每日20元内限额报销。
5、已享受公司车辆补贴的人员市内办事不再报销交通费。
6、对于长距离(如跨城市)的出租车票,比照长途车的票价予以报销,多出不报。
四、差旅费
1、差旅费指因公必须出差到合肥市区以处理工作事宜而发生的交通费、生活费、住宿费等。
2、因公出差必须填写公司统一格式的《出差申请单》(见附件2)一式二份,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差及报销,经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的《出差申请单》作为考勤依据,交综合管理部备案(其中一份综合管理部签字确认作为报销依据)。
3、各项费用补助限额标准分地区、分级别出差补助限额表单位:元地区住宿费(人/夜)伙食补助费(人/天)市内交通费(人/天)总监/部门经理主管员工省会、直辖市240 210 180 60 50江、淅、粤地市及以下210 180 160 50 40其他地级市180 150 130 40 30县级及以下150 120 100 30 20备注: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等高管人员出差期间可根据工作需要据实报销。
凡出差参加培训、会议,由主办方统一安排食宿的,按实报销,培训、会议期间不享受伙食补助。
4、员工同一地点出差时间超过15日,或月累计出差(同一地点间隔3天以内)时间超过15日的,应在当地租住房屋住宿,由出差人根据当地市场情况提出书面申请,交财务审核,经分管领导批准后,连同《租房协议》、房产证复印件、房主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交财务审核备案。租赁期满或协议约定的阶段性房租到期,出差人持相关发票办理租房费用报销,发生的市内交通费按限额20元/天内据实报销。
5、两位同性员工同行出差的,应统一安排住宿,并按照单人标准的150%报销住宿费用。
6、住宿费应在限额内据实报销,超过标准的,无正当理由的,超过部分由出差人员自理;确因工作需要,由出差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同意后,给予报销。
7、住宿必须安排在有正规发票的旅馆住宿,且必须开据注明单位抬头的发票,发票开据日期必须与出差时间相符,取得机打发票困难的,手写或定额发票必须加盖印章并注明旅馆电话号以便核实。
8、出差期间产生的各项费用应填写出差行程及费用明细表(见附件3),经主管领导审核后填的制费用报销单据报销。
9、公司经理及以下人员出差原则上必须乘坐长途汽车或硬坐火车,特殊情况乘坐飞机或软席火车应经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同意。
五、文具、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网络配件等办公费文具、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网络配件等物料用品一律由综合管理部门统一采购,其他员工不得私自采购。报销时应附填写完整的采购清单、电脑小票、供应商送货单,详细列明所购商品的明细,仓管、结算部门的验收证明才可报销。并做好各部门的领用存登记。如不能按规定提供附件的一律不予报销!
六、工程项目零星采购
1、工程项目发生的预算内的零星配件、辅材确需现场采购的,由项目经理提出书面申请(必须注明名称、数量、单价)经采购商务部审核后、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购买。
2、报销时应附审批后的申请单及符合规范的货物发票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七、工程劳务费、搬运费等支出
1、对于已签订劳务合同的应按合同要求办理付款手续。
2、对于临时发生的劳务费、搬运费应附部门经理批准的申请报告方可办理报销支付手续。
第六章附则
一、本制度由企业财务部负责制定、修订及解释。
二、本制度自公司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附件1:市内交通费汇总表______年___月市内交通费汇总表部门:
报销人:
序号日期、时间起点终点金额(元)乘坐事由1 2 3 4 5 6 9 10主管领导:
附件2员工出差申请表填表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申请部门申请人出差地点出差人数出差时间月日时至月日时交通工具所需费用出差事由主管领导签字综合管理部签字附件3出差行程及费用明细表部门:
出差日期:
xx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
单位:
元日期时间摘要起点终点长途车费(元)市内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补助费标准实际发生限额标准实际发生限额标准。
出差人:
备注:
长途车费及市内交通费应按日期、时间顺序分别填写在长途车费栏及市内交通费实际发生栏;
每日填写完应在下面一行,填入本日小计,在本日小计行对应栏目分别填上市内交通费限额标准、本日住宿费限额及实际发生数、生活补助费标准;
最后一行填上对应栏目合计数。
费用管理制度13
公司费用报销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强化费用控制。
2、适用范围
公司员工费用报销管理。
3、职责
3.1客服部负责制度的制定;
3.2各部门负责按照制度执行。
4、内容
4.1费用报销审批权限:
4.1.1公司的费用开支均由各部门经理负责审核,财务核实,但最终批核权由总 经理审批。
4.1.2如遇总经理外出,又急需于支付时,可按下列情况处理:
费用在300元以下的,经部门经理审批后,财务可予以先行报销;
费用在300元以上的,先由部门经理向总经理报告,再由总经理口头(电话)或书面(传真、E-mail)指示财务人员先行处理。
以上两种情况,财务部出纳必须待总经理回来时,再将有关单据交给补签。
4.1.3具审批权限的人员,不得签涉及自己的费用,其费用由其上级主管负责签 批。
4.1.4所有的费用开支必须先获享有审批权人同意,才能实施。不得“先斩后奏”。
4.2费用报销流程:
4.2.1当费用发生后,受款人必须在三天内填写有关的报销凭证,并办妥本部门的审批手续,再送往财务审核,超出三天的费用不予报销,责任自负。
4.2.2.财务部必须认真、负责地审查有关的报销凭证及原始单据,重点要审查其内容是否真实合理,计算是否正确无误,手续是否完备无缺,有无违反公司规定和作弊嫌疑。如有异议时,财务应当拒绝受理,并退回当事人重新办理。情节严重的,必须立即报至其部门经理及总经理。
4.2.3由部门经理审批无误后,经财务审核无误的单据,应由财务送给总经理审批。
4.2.4财务在收到经获总经理批核的单据时,应在一天内,足额地支付有关款项给受款人,并在费用报销单上签收。
4.2.5受款人到财务处领取款项,在收款时,应当面点清款项。
4.3借款:
4.3.1当事人因公办理涉及到费用需借款,必须填写借款申请单。
4.3.2借款时写清借款的理由或用途,当日借款金额在300元(含)以内的经部门经理审核。借款金额超过300元时,除完成以上程序外,还须上报至总经理报准后方可支付。
4.3.3借款人在办妥相应的事项后,应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尽快与财务结算清楚。
4.3.4、借款人在财务处已有借款没有还清时,财务有权拒付二次借款。
4.3.5当借款人不及时结清借款之项目时,财务有权从薪资中抵扣。
4.4重点费用有关规定:
4.4.1工资:
4.4.1.1每月15日为职员薪资发放日。
4.4.1.2薪资计算周期,每月1日至最后一日为一个月周期,每月25日后入职当月不发放薪资,计入下一个月薪资内。
4.4.1.3客服部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各部门员工的“考勤情况”、“门票领取情况“上报财务。
4.4.1.4财务在每月13日前,将所有员工的工资计算完毕,并交总经理签批。
4.4.2交际应酬费:
4.4.2.1一般人员不能以任何理由请客送礼,确因需请客送礼,应当掌握分寸,发生金额在100元以下,事先须经部门经理同意。如发生额在200元以上/餐次的,必须先获总经理的批准。
4.4.2.2一次的金额应控制在人均50元以内,如发生额在500元以上的,必须有证明人签字。
4.4.2.3一次发生的交际费,必须如实填写清楚所应酬的项目方可报支。
4.4.2.4市内交通费:
(1)因公事外出的车费可实报实销;但必须注明起止地和事由。
(2)交通工具均以公交车、专线、小巴、BRT为主;
4.4.2.5出租车费一般不予报销,但特殊原因需打出租车时,应事先经部门经理同意方可。
4.5费用报销的有关规定:
4.5.1每次报销费用,必须在事项结束起3日内,特殊情况一周内完成,过期财务可不予报销。
4.5.2有关费用必须按相关“费用报销凭证”准确、如实地填写,具体要求如下:
4.5.2.1报销凭证一律使用钢笔或水笔填写:
4.5.2.2受款人姓名一律使用中文字书写,字体要清楚。
4.5.2.3所属部门按受款人所在部门的名称填写:
4.5.2.4填报日期按填写当日的日期填写:
4.5.2.5附件张数按所附单据数量填写:
4.5.2.6大、小写金额必须填写一致,不得涂改:
4.5.2.7发票、收据必须分开填写有关“费用报销凭证”;
4.5.2.8凡涉及购物或非本人事项的报销,必须有本部门同事作验收或证明人的签名;
4.5.3如填报未符合上述要求,财务部有权要求经办人重新填报。
4.5.4所有费用报销,必须凭“发票”或“收据”为原始凭证,如确实无法取得原始票据的,须以“支付证明单”代替,并必须注明未能取得票据的原因。
4.5.5如遇有票据丢失的,将视同没有发生费用,相关的损失由票据丢失人承担。
4.5.6所有票据必须真实,如发现作弊时,财务将按票面金额的两倍处罚当事人。
4.6关于办公用品的采购及维修:
4.6.1各部门所需办公用品必须于每月3日前上报客服部文员,由客服部进行审核汇总,上报总经理审批。
4.6.2客服部根据审批采购计划,填写“借款单”,到财务借备用金采购。
4.6.3所采购的物品必须统一保管,领用物品时填写领用表。
4.6.4办公设备的维修,要求事先申请到客服部备案,由客服部负责,请专人维修及购置维修所需物件,各部门无权自行处理。
5、其它
5.1本规定由客服部制订并归口管理;
5.2本规定将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随时修订;
5.3本规定自签发之日起实施。
厦门博赞教育服务有限公司20xx年12月3日
费用管理制度14
1、目的
为加强本单位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建立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特制定管理、暂行办法。
2、使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3、引用法规及相关文件
《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4、术语
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5、实施程序
5.1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按照“企业提取、安委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
5.2 安全管理机构根据安全生产费用的规定适用范围、安全生产情况、相关部门安全投入计划及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预算额。
5.3 财务部按规定及计划提取安全生产资金,纳入年度财务预决算,实行专款专用。
5.4 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应由项目部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填写安全生产费用月度审批表,安全管理机构审核,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执行。
5.5 安全生产费用的计提标准为工程造价,土建部分2%的标准提取使用、安装部分1.5%标准提取使用。
5.6 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
1)现场作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安全带、安全帽、安全网、安全鞋、工作服等);
2)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的检测检验支出;
3)临时用电工程设施;
4)消防设施、器材的购买、维修、更换;
5)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药品、急救箱等;
6)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 演练支出;
7)安全生产检查及评价费用支出;
8)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9)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所需设施、材料、机械、人工等费用支出;
10)安全技术措施费用;
11)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12)安全监控设施;
13)职业健康体检所发生的费用;
14)文明三区、标准化建设所需费用;
15)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5.7 应将安全生产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
本制度由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解释。
费用管理制度1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社会保险费的申报和缴纳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制定本规定,公司社保费用管理制度。
第二条 用人单位进行缴费申报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社会保险费,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社会保险费,是指由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第三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社会保险缴费申报、核定等工作。
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依法征收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征收的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收。
第二章 社会保险费申报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在规定期限内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申报事项包括:
(一)用人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及联系方式;
(二)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户名及账号;
(三)用人单位的缴费险种、缴费基数、费率、缴费数额;
(四)职工名册及职工缴费情况;
(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在一个缴费年度内,用人单位初次申报后,其余月份可以只申报前款规定事项的变动情况;无变动的,可以不申报。
第五条 职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为申报。代职工申报的事项包括:职工姓名、社会保障号码、用工类型、联系地址、代扣代缴明细等。
用人单位代职工申报的缴费明细以及变动情况应当经职工本人签字认可,由用人单位留存备查。
第六条 用人单位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申报有困难的,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可以邮寄申报。邮寄申报以寄出地的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
有条件的地区,用人单位也可以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规定进行网上申报。
第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如实申报本规定第四条、第五条所列申报事项。用人单位申报材料齐全、缴费基数和费率符合规定、填报数量关系一致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后出具缴费通知单;用人单位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的,退用人单位补正。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开展社会保险稽核工作过程中,发现用人单位未如实申报造成漏缴、少缴社会保险费的,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第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用人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第九条 用人单位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办理缴费申报的,可以延期申报;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应当立即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查明事实,予以核准。
第三章 社会保险费缴纳
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缴费通知单在规定的期限内采取下列方式之一缴纳社会保险费:
(一)到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缴纳;
(二)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约定的其他方式。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用人单位可以与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签订协议,委托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出的托收凭证划缴用人单位和为其职工代扣的社会保险费。
第十一条 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干预或者拒绝。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代缴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责令其限期缴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用人单位不得要求职工承担滞纳金。
第十二条 征收的社会保险费,应当存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开设的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将收到的基金存入依法开设的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
第十三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已征收的社会保险费,根据用人单位实际缴纳额(包括代扣代缴额)和代扣代缴明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记账。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职工本人。
用人单位应当每年向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通报或者在本单位住所的显著位置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职工监督。
第十五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的缴费情况,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职工,管理制度《公司社保费用管理制度》。用人单位和职工有权按照《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等规定查询缴费情况。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至少每年一次向社会公布社会保险费征收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章 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处理
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于查明欠缴事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发出社会保险费限期补缴通知,责令用人单位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补缴,同时告知其逾期仍未缴纳的,将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一)未按规定申报且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二)申报后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三)因瞒报、漏报职工人数、缴费基数等事项而少缴社会保险费的。
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未按照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期限补缴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向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
第十八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根据查询结果向所属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方式;
(二)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户名及账号;
(三)申请划拨的事实、理由及依据;
(四)申请划拨的社会保险费数额;
(五)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接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划拨申请后,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及时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决定,并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予以划拨。
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的划拨社会保险费决定,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送达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第二十一条 经查询,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或者划拨后用人单位仍未足额清偿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以抵押、质押的方式提供担保。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可的评估机构对其抵押财产或者质押财产进行评估,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对能够足额清偿社会保险费的,双方依法签订抵押合同或者质押合同;需要办理登记的,应当依法办理抵押登记或者质押登记。
第二十三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用人单位签订抵押合同或者质押合同后,应当签订延期缴费协议,并约定协议期满用人单位仍未足额清偿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参照协议期满时的市场价格,以抵押财产、质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延期缴费协议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提供担保并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的,其职工在延缴期间按照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经责令仍未补缴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扣押、查封、拍卖用人单位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滞纳金:
(一)经查询,用人单位开户银行账户余额少于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且未签订担保合同的;
(二)经划拨,用人单位仍未足额清偿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且未签订担保合同的;
(三)延期缴费协议期满,因担保财产的市场价格或者权利状况发生变化,用人单位仍未足额清偿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
第二十六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强制执行申请书;
(二)用人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及加收滞纳金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限期补缴通知;
(四)用人单位的意见;
(五)用人单位有本规定第二十五条所列情形时的相关材料;
(六)申请强制执行的用人单位财产情况;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人民法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人签名,加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印章,并注明日期。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决定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由上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给用人单位或者个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决定的;
(二)未在规定时限内及时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决定并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三)决定划拨的社会保险费数额错误的;
(四)向当事人泄露信息影响划拨社会保险费的;
(五)有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其他行为的。
第二十八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相应处分:
(一)未按照本规定第八条核定或者确定用人单位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
(二)对已征收的社会保险费未按照国家规定记账的;
(三)未依法责令欠缴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限期补缴社会保险费、加收滞纳金的;
(四)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符合规定的;
(五)签订担保合同和延期缴费协议不符合规定的;
(六)未按照规定审核、处置担保财产的;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擅自更改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费率,导致少收或者多收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其追缴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或者退还不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缴费申报或者未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依法查处。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按月将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明细情况告知职工本人,或者未按照规定通报、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的,职工有权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举报、投诉。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社会保险费由税务机关征收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将用人单位和职工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提供给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用人单位和职工的缴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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