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024-10-31 管理制度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

  为保证食品卫生安全,确保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保障现场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特制订以下制度。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1、做好食堂内外环境卫生,做到每餐一打扫,每天一清洗。并采取灭蝇防范其它有害生物的措施。

  2、食堂内部物品存放有序,环境卫生每天打扫干净,垃圾要求即时处理。

  3、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在使用前洗净、消毒,使用后必须洗净、确保清洁卫生。

  4、食堂内的生与熟相隔离,成品与半成品相隔离,食品与杂物相隔离,保证食品的加工,存放干净卫生。

  5、操作人员必须保持个人卫生、生产食品时将手洗净,穿戴清洁工作衣、帽。

  6、操作人员必须做到勤理发、勤剪指甲、勤换衣服、勤洗澡。

  7、按每周主、副食谱计划烹调,尽量做到现做现吃,不剩饭菜,并调剂饭菜的花样品种、口味,保证职工能按时就餐、加班聚餐。

  8、食堂菜品采购严把进货关,禁止采购价廉物次,腐烂变质的食物和使用过期的原料,禁止让就餐工人食用变质食物。对米、面菜、油料、库存有序,购物有票,建立采购原料台账。

  就餐管理制度

  1、所有职工按时就餐。如因工作需要推迟就餐时间,应由工程部经理提前通知,以便食堂做好相应准备。

  2、就餐人员必须按需盛饭打汤,不许故意造成浪费。

  3、食堂内不准抽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大声起哄、吵闹,做到文明用餐。

  4、就餐人员一律服从食堂管理和监督,爱护公物、餐具,讲究道德。

  5、讲文明、讲礼貌,尊重食堂人员,对食堂管理服务有意见,可向工程部经理提出,不能与食堂人员争吵。

  6、就餐人员不许把餐具拿出食堂或带回办公室占为已有,要爱护食堂的公物和设施,不得随意挪动或损坏,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

  一、防止食物污染措施

  (一)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饮食卫生"五四”制,按岗位责任制要求,搞好环境和个人卫生工作。

  (二)彻底消灭厨仓库、配食间的老鼠、蟑螂、苍蝇和蚊子。

  (三)严禁采购,加工腐烂、变质、霉烂的肉类、奶类、水产品、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禁止家禽类活物进入厨房。

  (四)易腐食品应低温冷藏,隔夜食物大多数不宜再用,应作废弃处理。

  (五)凡患有皮肤病、化脓性创伤、上呼吸道炎症、口腔疾病者或其他传染性疾病,应禁止从事食品加工和食品供应工作。

  (六)把好食品采购、验收关,防止有毒食物进入厨房,以防误食或由于加工不当而引起食物中毒。

  (七)厨房中的非食用或非直接食用品如:破、小苏打、明矾、去污粉、清洁剂等应分类专门贮存,禁止与其它物品特别是食品混装。

  (八)剧毒品(包括杀虫剂)禁止进入仓库和厨房。

  (九)一旦发生事故,应保持现场应有状态,防止当事人擅自毁掉可疑食物,应收集食品容器、半成品或原料、采集病人排泄物或呕吐物样品,及时送交卫生管理部门,以备检查,听候处理。

  二、食堂安全操作、预防火灾、防火措施

  (一)食堂的设备应符合消防规范,并需要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

  (二)加强火源管理,油灶、煤气炉灶、电热设备及电源控制柜应有专人负责,下班前,应将所有的电源切断。

  (三)随时消除油渍污物,将易燃物品置于远离火源的地方,厨房和仓库内应禁止吸烟。

  (四)必须对所有的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培训,定期组织对所有的消防设施的检查。

  三、食堂工作人员刀伤、烫伤、烧伤和机械伤害预防措施

  (一)所有设备实行包机制,操作人员必须严守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

  (二)加强刀具管理,设置专用刀具柜和刀具架,上班时专人定点使用,下班后集中存放保管。

  (三)炉灶操作人员在烹制、运送食品过程中,应避免直接接触高温炊具炉具,必要时,应戴上手套或用布巾隔热,以防烫伤灼伤。

  (四)员工如受到伤害,应立即送医院治疗,并通知其家属,在伤口未愈之前,伤员不应与食品再有接触。

  四、食堂、食品卫生管理、疾病防控制度

  为切实做好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确保师生员工饮食卫生、安全,特订食堂卫生安全制度如下:

  (一)定期组织食堂员工学习有关食品卫生安全法律、法规及各级政府、机关对有关食品卫生安全文件精神,组织员工参加卫生部门组织的卫生知识培训,不断提高食堂工作人员的卫生意识和法律意识。

  (二)根据卫生部门的规定要求。结合学校食堂实际情况备齐各功能用房配全相关设施,并将设施的管理、使用分工到人,落实责任,切实发挥其作用。

  (三)食堂工作人员须戴工作帽、穿工作服、佩戴上岗证上岗,并做到勤剪指甲、勒洗手,不戴戒指和手链,不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不在食品加工场所吸烟。

  (四)各卫生区域、各库房、各加工操作间、各硬件设施等的卫生责任人及时组织相关人员打扫、擦抹,及时清理杂物等。

  (五)严把采购、储存食品卫生关。杜绝采购腐烂变质及其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蔬菜等,杜绝用腐烂变质及其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原料加工食品规范采买肉品渠道查验肉品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同时做好必要记载,做到货证相符。

  (六)用专用水池洗刷餐具:用专用消毒柜对餐具进行消毒

  (七)加强刀具管理,设置专用刀具柜和刀具架,上班时专人定点使用,下班后集中存放保管。

  (八)炉灶操作人员在烹制、运送食品过程中,应避免直接接触高温炊具炉具,必要时,应戴上手套或用布巾隔热,以防烫伤灼伤。

  (九)员工如受到伤害,应立即送医院治疗,并通知其家属,在伤口未愈之前,伤员不应与食品再有接触

  五、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直接影响师生的健康。为此,特制定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政治思想好,心理素质好,有健康的身体,责任心强。

  (二)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具有有效健康证明持证上岗,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到法定机构体检一次,体检符合要求,由疾控中心发给健康证,方可从事食堂工作,

  (三)食堂从业人员一旦患上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成渗性皮肤病等)不得从事食堂食品加工工作。

  (四)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应做四勤:勤洗手、勒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五)从业人员不能穿拖鞋上岗,不能戴首饰上岗,个人卫生不良不能上岗。

  六、幼儿园食品留样管理制度

  食品留样,是预防师生食品中毒的有效措施,是检验是否是食物中毒的重要依据。为确保师生食品卫生安全,特制定食品留样制度。

  (一)每餐坚持饭菜留样。配餐员在分配饭菜时,每样汤、菜、饭均须留样,每样不少于100克。分别放入留样盒内加盖并标明留样时期、品名、餐次、留样人。及时储存于专用冰箱,温度保持在5摄氏度左右。

  (二)饭菜留样必须保留四十八小时后方可倒掉。

  (三)留样前,必须对用于饭菜留样的容器进行清洗、消毒杀菌,

  (四)食堂厨师必须负责对留样食品的检查,并做好"菜名、餐次、日期、留样人”等的留样记录,以备查验。

  七、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一)采购员要认真按照学习,熟悉并掌握食品原料采购索证要求。

  (二)采购食品(包括食品成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和设备),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供方索取产品的检验合格证和化验单,同时注意检查核对。合格证明中记载的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批号等必须与产品相符,不得涂改、伪造。

  (三)所索取的检验合格证明由采购部门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四)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发霉生虫、有毒有害、质量不新鲜的食品及原料,以及无产地、无厂名、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标识不清以及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五)不得采购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给的食品。

  (六)采购乳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食物油、调味品、冷食制品、食品添加剂以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应当索取的其他食品等,均应严格索证:生肉、禽类应索取兽医部门的检疫合格证,进口食品及其原料应具有口岸卫生监督。

  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3

  一、烹调前必须认真检查食品质量,腐败变质、有毒有害或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食品原料不下锅、不蒸煮、不烘烤。

  二、烹调食品烧熟煮透,中心温度达低于70℃以上,烹调后食品至食用不超过2小时。凡隔餐、隔夜、外购熟食回烧后供应,熟制品应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

  三、调料符合卫生要求,盛装调料的容器清洁卫生,使用后加盖。食品不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四、碗、盘、盆、抹布等用具、容器生熟分开,烹调后的熟制品使用消毒过的餐具、容器盛装。不用抹布揩碗盘,滴在盘边汤汁用消毒过的.布或餐巾、餐纸揩。

  五、煎炸食用油高温(230℃)多次使用,发现颜色变深或有异味的油脂废弃不用。

  六、工作结束后,工具、用具、灶上、灶下、地面、台面洗刷清扫干净,做好烹调加工场所的清洁卫生。

  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4

  一、食堂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持有有效的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

  二、建立员工健康检查花名册及档案资料,员工《健康证》实行统一保管,并随时接受卫生监督执法部门对从业人员的健康抽查。

  三、严格控制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发现员工咳嗽、腹泻、发热、呕吐、手部皮肤破损、烫伤、皮肤湿疹或化脓、疥疮、咽喉疼痛等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者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检查从业人员的穿戴是否规范: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六、检查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指甲(不留长、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戴口罩,工作前清洗、消毒手。

  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5

  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师生服务的所有食堂工作人员包括管理员、厨师、采购员、库管员、清洁工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查体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

  七、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戴携带或交主管部门统一保存以备检查。

  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堂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学校食堂工作。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订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

  三、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只是、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四、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五、建立食堂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只是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6

  一、有餐具用具专用洗刷设备(水池),有充足、有效的餐具用具消毒设备(消毒柜、消毒池),有充足、完善的餐具用具保洁设施(碗柜、碗橱)。

  二、餐具用具严格执行一洗、二冲、三消毒、四保洁制度。热力消毒按除渣→洗涤→清洗→消毒程序进行;化学消毒按除渣→洗涤→消毒→清洗程序进行,并有三联池(一洗、二消、三冲)。

  三、煮沸、蒸汽消毒保持100℃作用10分钟,电烤消毒温度保持120℃作用20分钟,红外线消毒控制120℃作用15~20分钟。

  四、已消毒和末消毒的.餐具用具分开存放,并有明显标识。消毒过的餐具用具放在专用的保洁柜内或清洁橱内。做好防蝇防尘。

  五、餐具用具实行专人清洗消毒,并做好记录,使用洗涤剂和消毒剂符合食品用洗涤剂、消毒剂的卫生标准和要求,并专人负责保管。

  六、餐具用具清洗消毒完毕,废弃物及时清理,做好洗消间的清洗卫生。

  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7

  为加强工地食堂卫生管理工作,切实维护人们的身体健康,认识工地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性,将卫生管理工作列入日常工作和创建文明建筑工地工作中,加大投入,完善硬件设施,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特制定此制度:

  1、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相关知识,认真学习有关卫生法律、法规。

  2、提高认识,做好施工工地卫生监督工作。

  3、工地食堂内严禁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农药、消毒剂、杀虫剂等),工业用盐(亚硝酸盐)不得带入工地食堂。

  4、工地食堂要保证加工环境、就餐环境卫生清洁。

  5、工地食堂饭菜在烹制时必须加工彻底,易发生食物中毒的蔬菜(如菜豆等)必须烧熟、烧透后方可食用。严禁食青皮、发芽土豆、不明来历的蘑菇等有毒植物。

  6、炊管人员和直接接触食品的人员上岗前必须取得健康证、卫生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时要戴口罩、穿工作服,勤洗手、勤换洗工作服。

  7、严禁购买、食用腐败变质食品,对无检验合格证的食品一律不得购进,以确保所购食品卫生安全。

  8、认真落实各项卫生防病措施,预防传染病发生。要保持环境卫生,采取灭鼠、防蝇、防蚊措施。做好饮用水供用设施的'卫生防护,落实消毒措施,防止水质污染。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革除不卫生陋习,工地宿舍要经常打扫,保持通风良好,教育民工勤洗衣服,勤晒被褥,勤洗澡,不喝生水,保持个人卫生,合理安排作息时间,注意饮食调剂,提高抗病能力。

  9、通过各种方式,做好工地卫生监督工作,认真学习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增强工地人员的食品卫生安全信心,共同营造卫生安全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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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员工上岗前进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经考试或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每年组织员工员工两次以上卫生知识培训,进行《食品卫生法》、食品卫生知识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员工素质。

  3、建立员工培训档案资料,包括培训时间、地点、内容、对象、授课人员和考试或考核资料等。

  4、每年制定员工学习和培训计划,包括经常性教育和有计划组织培训,单位法人、食堂承包人每年学习时间不少于20学时,食堂专职管理员不少于50学时,员工不少于15学时。

  5、员工熟悉岗位卫生制度,经常抽查员工的卫生知识知晓情况,并作为考核、续聘员工的条件之一。

  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9

  为了进一步加强食堂食品卫生安全防范工作,维护稳定的教学秩序,不断提高饭菜质量与服务质量,防止食物中毒,现制定田林中学食堂内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望全体食堂工作人员认真学生,领会精神,坚决贯彻。

  一、食堂必须按卫生监督部门的要求办出食品卫生许可证。

  二、食品(原料)采购

  (1)肉类采购必须要有肉品检验检疫证明。

  (2)豆制品采购必须要有送货清单。

  (3)蔬菜采购必须要有农副产品批发时常的蔬菜农药残留检测报告。

  (4)其它食品采购要有对方的营业执照和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复印件。

  三、食品贮存要有专人负责,通风良好有效,离地隔墙,分类分架,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的生活用品,无鼠迹、苍蝇、蟑螂等。

  四、餐饮具清洗应当有专用水池,荤、蔬清洗池应分开。

  五、熟食品、半成品、生食品、食品原料应当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与不洁物。

  六、食品原料必须新鲜洁净,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和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

  七、不得加工凉拌菜、生拌菜。不得加工改刀菜。食品必须烧熟烧透,中心温度不得低于70度,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

  八、熟食品必须要有留样,数量不少于250克,时间不得少于48小时。

  九、食堂如有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重新食用前应确认未变质,并经高温彻底加热后再食用。

  十、食堂从业人员必须要有卫生部门体检后的健康证,持证上岗。

  十一、工作完毕要清扫干净工作场所,保持食堂的整洁。

  十二、食堂从业人员必须“三白”上岗(头戴白帽子,口戴口罩,身穿白工作服),不戴耳环、首饰、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洗澡,勤洗衣服等。

  十三、冰箱内存放食品生、熟必须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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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制售凉荤凉菜有明显标志的留样专用冰箱,留样冰箱实行专人负责。

  二、建立凉菜留样记录,包括日期、餐次、当餐经营凉菜名称、留样凉菜名称、留样数量、留样人等。

  三、有专人负责凉菜留样,用已消毒过的用具取样,每种凉菜取样不少于250g样品,放入消毒过容器内盖好或用食品级包装袋密封后置于专用冰箱内冷藏。

  四、凉菜留样冷藏保存24小时以上,以备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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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切配前必须认真检查食品原料质量,腐败变质、不鲜或有毒有害原料不切配。

  二、切配用刀、砧板、案板、盆、盘等用具、容器用后洗刷干净,做到刀不生锈,砧板不发霉,加工台面、抹布干净。

  三、切配过程生熟食品分开,生熟用具、容器分开,严防交叉污染。

  四、切配水产品的刀、砧板,刮洗干净后再切配其他食品。

  五、工作结束后,地面、台面冲洗干净,废弃物及时清除,做好切配场所的清洁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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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1、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经常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及有关法律、法规学习,掌握与食品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卫生常识,并能对本单位的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要定期组织本单位的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做到人人掌握应知应会的食品安全知识,按要求操作,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3、每年组织一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每年培训不少于40学时,并进行食品安全知识考试,对食品安全知识考试不合格者要重新进行培训。

  学校食堂食品留样制度

  1、食堂为师生提供的每餐、每样食品都必须由专人负责留样。

  2、食堂每餐、每样食品必须按要求留足100克,分别盛放在食品袋内。

  3、留样食品冷却后,必须用保鲜合密封好(或盖上),并在外面标明留样时期、品名、餐次、留样人。必须立即存入专用留样冰箱内。

  4、每餐必须作好留样记录:留样时期、食品名称,便于检查。

  5、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时间到满后方可倒掉。

  学校食堂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1、食品添加剂要做到“五专”管理,即专店采购、专柜存放、专人负责、专用称量工具、专用采购使用台帐;

  2、食堂不得采购、贮存亚硝酸盐,烹饪食品时不得使用亚硝酸盐;

  3、采购食品添加剂要到正规的食品添加剂商店购买,并索取产品检验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对产品标签没有可证编号,没有厂名、厂址,没有使用范围、使用量等说明内容的添加剂不能购买;

  4、加工烹调食品必须使用添加剂时,要在使用前看清其产品标签和说明书,标签模糊不清的或来源不明的添加剂不得使用;使用食品添加剂必须按规定称量,做好使用记录。

  学校食堂库房管理制度

  1、食堂库房必须专人负责,为保证食品安全,库房现时上锁,除管理员外任何人都不得擅自入库;

  2、库房内设置食品架,原料分类摆设,食品原料等应离地20cm,离墙20cm,离棚65cm放置;

  3、严格执行出入库制度,做好出入库记录;

  4、严禁“三无”食品及腐烂变质的食品、原料等入库存放;

  5、保持库房卫生清洁,物品规整,保证通风良好;

  6、设置防蝇、防鼠等设施,安全有效;

  7、库房管理人员必须穿戴工作衣、帽,佩带有效的健康证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证上岗工作;

  8、库房管理工作未按上述规定操作,造成纰漏,将追究库房管理员。

  学校食堂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1、进入烹调间的人员必须携带健康证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

  2、进入烹调间的人员必须穿戴工作衣、帽;

  3、所有待使用的容器、用具必须洗净、消毒;

  4、食品加工前应检查是否有感官异常;

  5、进入烹调间的食品必须洗净,盛装食品的容器必须放在指定的台案上,不得放置在地面;

  6、炸制食品的食用油不得反复使用二次以上;

  7、各岗位工作时必须随时清扫地面、案台;

  8、废弃物应置于污物桶内并将污物桶加盖;

  9、无防蝇窗纱的窗户不得打开;

  10、个人物品不得带入烹调间;

  11、负责人定期检查各岗位人员操作情况。

  学校食堂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1、食堂原料采购必须有专人负责,并掌握食品安全知识和采购常识;

  2、定点采购食品及食品原料,采购定型包装食品时要索取食品的生产许可证、食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等,采购肉、禽类食品要索取检疫证明,采购非定型包装食品时要检查食品的色、香、味、形等感官性状;

  3、建立索证档案,索取的证明要分类并按时间顺序存档管理;

  4、每次采购食物均要向货主索要收据,并保存收据至食品进食后无异常;

  5、食品原料采购负责人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佩带有效的健康证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证。

  学校食堂餐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1、餐具必须按着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操作流程清洗餐具、用具;

  2、确认餐具已洗净后,将待消毒的餐具置于餐具消毒设施中消毒;

  3、将消毒后的餐具置于餐具保洁柜中待用;

  4、厨房内待使用的餐具及供客人使用的餐具必须使用餐具保洁柜中已消毒的餐具,否则不得使用;

  5、厨房内使用的食品容器、用具必须在指定的容器洗刷槽内洗刷,洗刷后置于指定的消毒器内进行消毒(或以75%的酒精擦拭消毒);

  6、未经清洗消毒的容器用具不得使用。

  学校食堂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餐厅卫生清扫制度,坚持四定(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清分工包干负责制度,并定期检查;

  2、餐厅设防蝇、防鼠、防尘设施,消灭“四害”;

  3、餐厅地面保持清洁(无水、无油迹、无尘土、无垃圾);

  4、餐厅服务人员要经常保持仪表整洁、勤洗头、洗澡、勤剪指甲,餐厅内不得吸烟;

  5、餐厅服务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并用流水洗手后上岗;

  6、餐厅服务人员出外办事,入厕前必须脱下工作服、帽等,回来后用流水洗手;

  7、餐厅服务人员上岗必须佩带有效的健康证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

  学校食堂配餐卫生管理制度

  1、配餐间的工作人员必须穿戴工作衣、帽,携带健康证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证上岗;

  2、每天配餐前后必须将紫外线灯开启30分钟,对配餐间进行空气消毒;

  3、配餐间内的'一切食品容器、用具、餐具和操作台必须洗净、消毒;

  4、杂物及非直接入口食品不得进入配餐间;

  5、出售食品的从业人员的手不得接触钱币餐票等污物,操作人员必须经常洗手;

  6、操作完毕后关闭门窗。

  学校食堂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一、食堂管理人员要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直接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学校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规定。

  二、食堂必须按要求将餐厨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下水道、倒入公共厕所和其他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三、餐厨废弃物实行分类管理,分别处理。食品原料粗加工产生的垃圾(菜叶、根须、动物内脏、毛皮等垃圾物)按生活垃圾处理,即倒入垃圾桶加上盖子,运往学校垃圾站,由环卫工人转运处置;泔水类垃圾(食物残渣、饭、菜、汤水、锅底、留样处理物等)按规定倒入专用泔水桶,由餐厨油脂回收企业或养殖户回收。

  四、泔水类垃圾按要求要与回收方签订回收协议书,注明泔水类垃圾回收用途,不得另作他用。

  五、餐厨废弃物处置安排专人负责,建立完整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定期报告总务处,并接受监督检查。

  六、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加强对食堂餐厨废弃物处置工作的检查监督,对不按规定处理餐厨垃圾的食堂,责令立即改正,并给予相关人员一定的处罚。

  学校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度

  一、学校要对全体师生进行食品安全的防范自我保护及救助方法的宣传、教育。

  二、食堂一旦发现食品、饮水等有问题,要求学生马上停用,并立即向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协助学校争取急救措施和补救办法。

  三、学生一旦发现食物中毒现象,应立即报告班主任或课任教师和医务室或食堂,班主任或课任教师和医务室或食堂应立即报告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故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卫生防疫机构报告。

  四、按病人的情况立即送有关医院治疗,协助卫生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五、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六、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行调查,按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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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证食品卫生,确保师生身体健康,依据《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特制订如下卫生制度。

  一、卫生许可证悬挂醒目处,从业有员持有效合格证培训后方可上岗。

  二、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凡患有传染病者不得从事接触食品的工作。

  三、从业人员上班时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保持个人卫生。

  四、做好内外环境卫生,做到每餐一打扫,每周一清洗。

  五、食品用工具每次用后要洗净,保持洁净。餐(饮)具做到“一洗、二刷、三洗、四消毒”。

  六、不进购、不加工、不出售腐烂、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对购买的东西做好台帐。

  七、生、熟食品及成品、半成品的加工和存放要有明显的标记,分类存放,不得混放。

  八、做好操作间卫生,冷荤配餐所有用具必须专用,并有明显标记。

  九、及时处理好垃圾,垃圾桶应有盖,做好“防蝇、防尘、防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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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度一: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

  为规范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行为,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

  二、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并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长期定点采购的,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三、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四、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批量或长期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五、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少量或临时采购时,确认其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

  六、从食品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和农贸市场采购畜禽肉类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七、采购乳制品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八、采购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业盖章(或签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的批次出厂检验报告(或复印件)。

  九、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入库前,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合规,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购记录。

  十、按产品类别或供应商、进货时间顺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进货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制度二:食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为规范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有碍食品操作与服务卫生的饰物。专间操作人员还应戴口罩。

  二、从业人员操作前手部应洗净,操作时应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还应进行消毒。

  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

  1、处理食物前;

  2、上厕所后;

  3、处理生食物后;

  4、接触脏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

  5、咳嗽、打喷嚏或擤鼻涕后;

  6、接触动物或废物后;

  7、触摸耳朵、鼻子、头发、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

  8、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如处理货物、执行清洁任务、接触钱币等)后。

  四、非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

  1、开始工作前;

  2、上厕所后;

  3、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

  4、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

  5、处理动物或废物后;

  6、从事任何(其他)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

  五、专间操作人员进入专间时应再次更换专间内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双手严格进行清洗消毒,操作中应适时地消毒双手。不得穿戴专间工作衣帽从事与专间内操作无关的工作。

  六、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品处理区。

  七、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饮食或从事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八、进入食品处理区的非加工操作人员,应符合现场操作人员卫生要求。

  制度三: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从事食品操作与服务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部门经理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及晨检。

  七、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带(携带),以备检查。

  制度四:食品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培训,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

  三、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四、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五、建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制度五:食品贮存(库房)安全管理制度

  为规范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贮存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贮存场所、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设置纱窗、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二、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应分开设置。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性质食品和物品的应区分存放区域,不同区域应有明显的标识。

  三、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四、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设可正确指示温度的温度计,定期除霜(不得超过1cm)、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符合相应的温度范围要求。

  五、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

  六、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七、除冷库外的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防潮设施。

  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5

  一、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二、食品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身体,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上岗时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三、建立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制度,禁止采购无卫生许可证、无健康证商贩提供的食品;无商品标签或超过保存期限等“三无”的食品;未经有关部门检疫、不合格的畜禽肉类制品;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混有异物的'食品及其它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四、食品要分类存放,摆放整齐,做到先进先出,防止超期变质。

  五、食品的保存、清洗、切配过程要做到生熟分开,冰柜、用具、容器应有生熟标记,不得使用塑料容器盛放熟食品。

  六、食品的营养要搭配合理,符合学生生长发育的需求。

  七、厨师操作前要对食品、半成品的质量严格检查,对不符合烧煮、烹调要求的食品不准进行烹调加工。烧煮时,应将食品上下翻动,使食品各部位都能受热,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八、公共餐具必须经过严格的清洗消毒后方可使用。

  九、学校每餐、每样食品按要求进行留样,分别留足盛放在己消毒的留样盒中,标明留样时期、品名、餐次、留样人后存入冰箱内,并作好留样记录。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保存期内未发现食物中毒事件即可倒掉;留样食品盒应单独存放,不得与其它无关食品混放。

  十、工具容器设备要洗净,厨具要摆放整齐。及时冲洗、清扫工作场所,保持环境卫生。

  十一、完善防蝇、防尘、防鼠、防潮设施,定期开展除害活动。

  十二、严禁学生在校门口购买过期变质及三无食品。

  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6

  一、鲜菜、鲜肉、鲜鱼、鲜蛋必须定点采购。

  二、采购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

  三、禁止采购下列食品:

  (1)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它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2)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

  (3)超过保质期限及其它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四、采购食品车辆专用,盛装容器清洁卫生,生熟分开,运输过程采取防蝇、防尘、防晒、防雨措施;装卸食品轻拿轻放,讲究卫生,食品不直接接触地面,不在人行道、路边堆放直接入口食品。

  五、采购肉类食品等必须索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采购蔬菜,要向菜农了解农药喷施情况;对所有食品进货建立记帐制度,写明采购食品及其原料名称、时间、地点、数量、人员,并对采购食品及其原料记录生产者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和食用方法等。对所有食品留样和做好记录。

  六、采购食品及其原料等索证必须做到如下要求:

  1、采购大批量定型包装食品及其原料向供应商索取同批次食品卫生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购物发票和《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2、采购小批量定型包装食品及其原料,向供应商索取购物发票或购物凭证。

  3、采购散装食品及其原料时进行色泽、气味、滋味和形态等感官性状检查,并索取购物发票或购物凭证。

  4、索取的食品卫生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和购物发票、凭证与采购食品名称、商标、批号或生产日期相一致。

  5、不采购无法提供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和购物发票、购物凭证等证明材料的食品及其原料。

  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7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有效控制学校食物中毒及其它食源性疾患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校长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校领导应把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食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级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主管校领导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及时责成相关部门进行全面整改。

  第三条后勤部门在主管校领导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学校设立专、兼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学校食品安全,以及相关政策、措施及制度的落实,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能。

  第四条学校保卫部门应对食堂等易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场所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严禁非相关岗位人员进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入间等,严防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安全。

  第五条学校以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增强学生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六条学校食堂应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方可营业:校内饮食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体检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学校要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的培训。

  第七条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件,主管校领导应立即到现场进行指挥,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八条对于饮食工作各级责任人员违反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其各自职责,造成就餐者身体损害甚至生命危险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对下列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其相关责任: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的责任:

  1.食堂发生严重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

  2.未建立食品安全负责制或未设立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3.未建立食品安全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落实;

  4.食堂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而从事经营活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及监督员的责任:

  1.未按照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食堂食品安全进行检查,或检查次数、纠正力度达不到要求而出现问题的;

  2.对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出的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3.不主动配合上级食品药品监管主管部门检查,有失职行为的;

  4.未及时传达上级食品药品监管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及工作要求,造成不良影响的;

  5.对员工未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考核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的责任:

  1.不主动配合饮食中心及业务部对食堂食品安全进行管理与检查、自查的;

  2.在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过程中发现食堂有违反规定的行为而不予以及时纠正、制止的;

  3.不及时传达上级有关食品安全政策和相关规定,造成工作出现失误的;

  4.食堂发生食品安全问题不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领导的;

  5.食堂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未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6.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物供部负责人及配送员的责任:

  1.不按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求对供货方进行索证的:或采购无有效许可证的食物:

  2.把积压食品和过期食品、三无食品推销给食堂的:

  3.把腐烂变质、不合格产品搭配给食堂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承包商的责任:

  1.餐饮服务许可证不及时更换的;

  2.员工上岗不持有效健康证的;

  3.食堂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及时上报主管部门的;

  4.未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测验、考核的;

  5.不按照食品卫生法及卫生“五四”要求进行验收、加工、生产、销售的;

  6.用不正当手段私自购买食品的;

  7.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重大影响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保管员的责任:

  1.对食品验收不把关造成不良后果的;

  2.对库存食物不检查造成积压或过期、变质的;

  3.让食堂使用过期、变质的不合格食品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厨师、服务员的责任:

  1.使用、加工、出售腐烂、变质、过期的食品:

  2.发现食品原料有问题不上报经理或主管部门,造成不良后果的;

  3.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4.未办理健康证上岗的。

  第十条责任及处分

  (一)处分原则

  1.由于工作不负责任、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给学校和就餐者造成一定的损害或不良后果的,给予直接责任人记大过及其以下处分,并责令该饮食部门停止生产、经营,销毁导致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食品。

  2.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给学校和就餐者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不良后果的,给予直接责任人撤职及其以上处分。生产经营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构成犯罪的,报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或者伪造餐饮服务许可证和未取得健康证明而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或者对患有疾病不得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人员,不按规定调离、拒不改正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分别给予警告、取缔其在校内的一切经营活动。

  (二)处分种类

  学校在编人员违反本办法的应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开除留用察看、开除等处分: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学校食堂外聘的单位和个人,造成食物中毒事故的,依照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一条责任追究程序

  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由学校组织相关负责人进行调查并写出事故调查报告,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总务处、校长室等有关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总务处负责解释。

  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8

  一、明确食堂工作人员的卫生职责,每天做好食堂内外环境保洁工作。

  二、有专人负责餐厅、环境卫生的打扫,保持厨房、餐厅内外清洁卫生,水沟畅通,洗手设备运转正常。

  三、采取有效的'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的条件,厨房、餐厅、仓库、凉菜等专用间视野内无、苍蝇、老鼠。

  四、餐厅地面、墙壁、门窗、灯具、桌椅等清洁整齐,室内无有害昆虫、老鼠。

  五、加工用设施、设备和工具清洁,厨房地面无食物残渣,排烟排气设施无油垢沉积,墙壁、天花板清洁工、无霉斑。

  六、每餐餐具清理结束后,全体食堂工作人员要将食堂工作区域(含餐厅的地面、台面、和桌椅)打扫清理冲洗干净,不留一点残渣,做到清洁卫生,防止蚊虫等孳生。

  七、垃圾箱加盖,废弃物容器密闭,外观清洁,并有明显标识,垃圾、废弃物及时清除。

  八、废弃油脂、泔油脂水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九、每次长假,全体食堂工作人员提前1天上班,打扫清理食堂内外卫生,并将所有食堂的餐具、用具按要求进行消毒。

  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9

  一、配餐间间使用前进行室内空气消毒,每次消毒0.5-1小时。

  二、员工进入配餐间进行二次更衣和洗手,消毒配餐间内不得存放任何杂物和个人用品。非配餐间员工不得擅自进入配餐间。

  三、配餐所用的勺、盘、盆、碗、碟等餐具经消毒后使用,并做好餐具保洁。

  四、配餐剩余尚需使用的熟制品存放于专用冰箱内冷藏,冷藏时间不超过24小时。不加工经营宾客、员工、学生吃剩的食品。

  五、配餐结束,及时处理配餐剩余食品,并做好配餐间的'清洁卫生。

  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0

  一、明确各部门、各工作人员食品卫生安全岗位职责。

  二、分析事故发生原因,根据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各项制度,不同岗位职责,追究相应的责任。

  三、根据事故情节不同的严重程度,学校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对有关工作人员给予批评或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由执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1

  一、学校要对全体师生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的'防范自我保护及救助方法的宣传、教育。

  二、食堂一旦发现食品、饮水等有问题,要求学生马上停用,并立即向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故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协助学校争取急救措施和补救办法。

  三、学生一旦发现食物中毒现象,应立即报告班主任或课任教师和医务室或食堂,班主任或课任教师和医务室或食堂应立即报告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故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卫生防疫机构报告。

  四、按病人的情况立即送有关医院治疗,协助卫生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五、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六、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七、全校教职工齐心协力做好学生家长工作,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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