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社会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档案室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档案室管理制度1
校舍档案是维护学校权益,查勘维修房屋,合理使用校舍,映学校建设历史的重要资料。为了加强校舍档案管理,更好地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服务,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档案的收集
要充分认识校舍档案收集的意义,在思想上重视采取多种方法、途径加以收集,档案的收集方法主要做好立卷归档和日常收集两方面工作。
1、收集之前要明确归档范围、时间、要求。
2、应有积极态度和主动精神,不能坐门等客。
3、一式二份,正本放教育员会,副本存学校。
4、当撤销学校的校舍档案,应全部移交给市教育员会。
二、校舍档案管理
1、边鉴定边整理,按要求进行分类、组卷,文件排列、案卷的装订,案卷的排列,案卷目录的编制等工作。
2、严格遵守档案整理工作原则。最限度地保持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系,利用原有基础,便于保管和利用。
3、档案整理要充分利用原有的基础。
4、档案的整理必须便于保管和利用。
三、档案的保管
按要求设立库房,库房的要求达到“十防”,按要求设置保管设备,材料要达到防光、防尘及有害气体对档案的直接危害。档案的存放要符合要求。案卷和目录一致,移出档案要说明原因、移往何处、时间、数量、名称。
四、档案的移交
交接双方必须根据案卷目录清点核对,并在交接收据上签名盖章,其收据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一份,会计一份。
五、查阅和借阅
1、首先办理查阅或借阅手续,外单位查阅或借阅须持介绍信和领导批准手续。
2、查阅或借阅,只允许在档案室进行。
3、查阅或借阅不允许折叠、涂改、转让他人阅览、缺页等,严守保密规定,归还时清点清楚。
4、查阅或借阅时,严禁吸烟、桌上放水杯、量水瓶等,以防污染档案。
六、档案保密
档案室必须有安全保证,措施到位,查阅、借阅必须在档案室内查阅。阅后不能乱说,阅览时不能随便翻阅和抄录。对无用的材料登记造册,经领导审批后,二人以上人员监销。
七、清销
1、清销之前,首先由管理员定期和不定期对档案进行统计,如发现确实因污染、损坏等原因造成无使用保留价值,经鉴定小组的鉴定同意后方可清销。
2、清销应有二人以上人员监销,以防失泄机密。
3、要遵守保密规定,坚持杜绝任意和自销毁文件或卖给废物收购站。
4、学校档案室管理制度
1、档案室是机要重地,非档案管理人员严禁入内。
2、档案库房必须坚固,采取防火、防盗、防虫、防潮、防鼠、防光、防尘等措施,并经常检查各项措施是否有效。
3、对库房内各种档案进行科学分类、排列、编号,分别上架入柜,柜架排列科学、合理。
4、库房内严禁存放与保存档案无关的非档案物品。
5、经常清理环境卫生保持库房整洁美观。
6、库房内置放温、湿度检测设置,定期检查、记录、分析,库内温度应经常保持在1424摄氏度,相对湿度保持在45%-60%。
7、档案管理人员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做好记录,发现破损和字迹模糊及时修补、复制。
8、档案管理人员离开时应熄灯、关好门窗。
档案室管理制度2
一、高度认识档案保密工作的重要性,严格遵守有关法规和制度。
二、查阅涉密档案或内部材料,须经有关部门和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必要时报请有关校领导审批。查阅时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注明查阅目的和内容。
三、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带档案出馆;档案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摘抄、复制、传播具有保密性质的档案内容 。
四、因需要经批准摘录或复制涉密档案材料的,须妥善保管,用后销毁,如发生涉密问题,后果由利用者负责。
五、不归档的重份文件及内部材料,须交由学校集中销毁。
六、在校保密委员会的指导下,做好档案密级变更和解密工作。
七、档案馆工作人员或利用者,如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
档案室管理制度3
档案室安全管理制度:
1、档案室是学校党政文书资料、人事档案、学生学籍档案保存使用的场所,列为学校安全管理要害部位,工作人员应特别做好安全工作。
2、档案室是机密部位,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随便进入室内。
3、各类资料进入档案室,必须严格登记制度、借还制度,机密资料、人事档案严防丢失、严防泄密事件的发生。
4、档案室应通风、透气、干燥,做好防湿、防虫蛀的工作。
5、室内消防器材、报警设备常年完好,性能良好有效。
6、严禁将任何火种带入室内,任何人不准在档案室内吸烟。
7、门窗坚固防盗,工作人员随手关窗锁门,假期、节日要特别加强看护,确保安全。
档案室管理制度4
为有效地保存制度,特制度《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一、必须建立由档案工作分管领导、有关职能科室负责人领导和档案员组成的档案鉴定领导小组。定期对档案进行全面和部分档案的鉴定。
二、根据国家和有关部门规定,确定各类档案的保管期限,正确划分需要保密档案的密级。
三、对档案的全面鉴定每五年进行一次,对部分档案根据实际需要确定。通过鉴定的档案,必须写出鉴定报告,注明鉴定意见和日期,并由鉴定领导小组负责签名。
四、通过鉴定的档案,力求达到保定期限准确,保管单位质量符合标准,对在鉴定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整改;对已超过保管期或失去价值的档案,必须慎重处理,严格掌握,还有一定价值的档案可暂封存,待观察后再行销毁。
五、对确定销毁的档案,应先造好清册,提交销毁报告,经有关领导审批后,报送档案主管机关备案,在销毁档案时要严格执行有关保密规定。
六、要档案的保管过程中,要切实做好档案销毁后的善后工作。
档案室管理制度5
一、档案管理人员必须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做好档案室的管理工作,落实防盗、防火、防光、防高温、防潮、防尘、防虫、防鼠等措施。
二、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坚持值日值班制度,坚持每天下班前检查门窗是否关好,电源开关是否关闭。对所保管的案卷,半年进行一次抽查,年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严禁在档案室抽烟、吐痰。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档案室。
三、新接收的档案资料,必须经过严格核查和消毒处理后才能进库上架
四、值班人员必须做好档案室内外温湿度记录,做好温湿度的调节工作(标准温度为摄氏14—24℃,相对湿度为45%—60%)。
五、档案室设施要经常进行检查,坏了要及时报告或维修,保证各项设施完整正常。
六、保持档案室的清洁卫生,坚持做到每周一小扫,每月一大扫。
档案室管理制度6
一、目的:
为进一步严格实施食品生产许可制度,强化日常监管,提高食品企业生产条件和质量管理能力,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和不安全食品召回体系,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建立食品生产企业信用档案和监管档案,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基础工作。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食品生产企业。
三、内容:
(一)信用档案的建立:食品生产企业信用档案信息分为:企业基础信息、表彰及不良行为记录信息、信用等级的评定等方面内容。1、企业基本概况:生产企业名称、生产企业许可证、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注册地址、生产或经营地址(含托生产地址和跨省设立生产场地)、生产或经营范围、邮编、联系电话等;2、严格执行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查验制度和产品的过程检验、出厂检验以及产品销售记录制度;
3、变更事项:《食品生产企业许可证》许可事项及登记事项变更情况记录;4、质量体系考核报告或认证证书及跟踪检查记录;5、监督检查、抽查记录及跟踪检查记录;6、质量投诉、举报核查和处理记录;7、重产品质量事故、不良事件的调查、处理报告;8、日常检查情况记录和整改情况报告;9、表
彰记录、处罚记录、不良行为记录;10、信用管理、信用评定记录;11、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实施检查的其他记录。
(二)信用档案的管理:企业信用档案可与业务档案统一管理,应做到及时更新和完善,保证企业信用信息实时、真实、准确、完整。
(三)信用等级评定:企业信用等级分为A级(诚信等级)、B级(基本诚信等级)、C级(警示等级)、D级(失信等级)四级分类管理;企业信用等级实行动态管理,食品生产企业信用等级按照年度信用得分高低每年评定进行一次评定,满分为100分,最低分为0分。得分在90-100分为A级,80-90分为B级,70-80分为C级,70(不含70)分以下为D级。
(四)激励与惩戒:监管部门可根据企业的信用情况实行分类管理对信誉好的企业,应给予表彰和鼓励;对被认定为警示等级的企业,应加强日常监管,督促企业完善生产管理,增强诚实守信意识,规范其生产经营行为;对被认定为失信等级的企业,要增加检查频次。对严重失信行为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必要时可向社会公布或曝光。
四、监督与责任:
食品生产企业的工作人员,提供不真实的企业信用等级信息,或利用工作之便,违规定提供、更新、披露、使用企业信用档案信息,侵犯其合法权益,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上海市企业信用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信用档案管理,促进档案工作为企业生产经营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上海市档案条例》、《企业档案管理规定》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本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信用档案,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日常管理、信用借贷等活动中形成的映本企业、客户、合作者信誉状况,对国家、社会和企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记录。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市和区(县)档案馆,其他企业参照执行。
第四条企业信用档案是企业档案和社会诚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应将信用档案纳入档案全宗、国有资产管理和信用制度建设范围,依法实行统一管理。
第五条企业信用档案管理工作接受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
第六条企业档案部门负责本企业信用档案管理,并对所属机构、下属(控股)企业信用档案管理实行监督、指导。
第七条企业应将本企业各部门形成的信用文件材料按规定纳入归档范围(归档范围见附件一),并确定保管期限和密级,实行归档保存。客户服务、技术服务等部门形成的映客户信用和企业售后服务等情况的材料,可根据需要,延长在所在部门的存放期限,但须办理归档手续,编报档案目录。
第八条映本企业、客户、合作者信用状况的电子数据,应按国家有关电子文件归档管理的'规定进行归档。重要的电子信用文件(含数据)应打印成纸质文本保存。归档的电子信用数据及其元数据应拷贝至耐久性好的载体上,脱机保存。
第九条企业档案部门应定期收集企业所属部门、下属(控股)企业形成的信用档案目录、重要信用档案信息,加强对本企业系统信用档案的监管。
第十条归档信用文件材料的整理应遵循企业档案分类原则,保持归档文件材料的完整、准确。
第十一条市属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市档案馆档案接收范围内的企业应于每年6月底以前,将上一年形成的重要信用档案信息按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数据格式报送市档案馆(信息报送范围见附件二)。
第十二条区(县)属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区(县)档案馆档案接收范围内的企业应于每年6月底以前,将上一年形成的重要信用档案信息按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数据格式报送区(县)档案馆(信息报送范围见附件二)。
第十三条鼓励其他企业向其工商注册地的市或区(县)档案馆报送企业信用档案信息。
第十四条企业应将信用档案管理纳入企业档案信息化和企业信息系统建设,采用先进技术,提高信用档案管理水平。
第十五条企业档案部门应汇编文件级信用档案目录、重要信用档案全文,及时开发信用档案资源,做好提供利用工作。
第十六条政府职能部门、司法部门因国家或公共利益需要利用企业信用档案的,企业应当提供。
第十七条市和区(县)档案馆应主动做好企业信用档案信息的收集工作,开辟企业信用档案信息服务窗口,按国家有关规定提供查询服务。
第十八条企业。档案馆提供利用和公布信用档案,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和其他组织的利益,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在企业信用档案管理中有违档案法律、法规行为的,由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有关组织依法查处。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上海市档案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
档案室管理制度7
档案室是学校档案存放的重要场所,因此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保证档案资料的储存和安全,为强化对档案资料的科学管理,特制定以下制度:
1、档案室钥匙要专橱保管,不准随身携带,门窗要及时关闭上锁。
2、档案室柜具要编制顺序号,排列整齐,便于工作。
3、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因工作需要进入时,要由本室工作人员陪同。
4、注意档案室内外的温、湿度,定期分析、积累资料,要根据室内外的温、湿度情况,随时通风,除湿降温。
5、档案室要有数量充足的消防器械,工作人员要熟练地掌握使用方法。室内严禁吸烟,严禁存放易燃品及其它物品。
6、室内要经常打扫,柜具要定期擦拭,随时放置防虫、防鼠药品,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
7、对档案资料的借出归还,要有严格的检查登记制度。
档案室管理制度8
为了加强本校档案工作的业务建设,逐步实现档案工作规范化,全面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地为教育事业和各项工作服务,为国家积累档案史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家档案局《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校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档案工作管理体制
1、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本校在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全部档案均由本校综合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
2、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明确分管校长,并列入议事日程。办公室由主任具体分工主管档案工作。
3、建立健全档案管理网络,由各部门配备专职档案人员,业务上受档案室指导并配合检查。
4、本校综合档案室同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
档案工作基本任务
1、集中统一管理本校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除人事档案外的各种门类载体的全部档案,积极提供利用,为本校各项工作服务。
2、指导、检查、督促文件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工作。
3、制订档案工作计划和管理规定。
4、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档案业务工作。
档案收集制度
应当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由各部门兼职档案员收集齐全,分类整理,编制移交清单,按规定时间移交学校综合档案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或部门都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移交。
1、日常工作中形成的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各部门一律在次年的第一季度内整理完毕,向档案室移交。文书档案应在第二年的六月底以前完成归档工作;教学档案应在第二学年的九月底以前完成归档工作。
2、基建工程、设备仪器在项目完成后或告一段落时,经办部门应将归档材料组成保管单位,经负责人审定后向档案室移交。
3、一次专题会议、一次活动结束后,应及时将归档文件材料向档案室移交。
4、因公外出参观、学习、考察和参加各种会议,获得的文件材料在一个月内向档案室移交。
5、会计文件材料,一般次年的第一季度由财会人员完成整理立卷,在财务部门保存一年后向档案室移交。
6、声像材料要用文字标出摄像、录音、摄影的对象、时间、地点、内容和作者,应及时向档案室移交。
档案整理制度
档案室在接收到各部门档案材料后,要按照本校《学校档案分类方案》和《学校档案档号编制方法》的有关要求,分类整理,并编制归档文件目录、案卷目录等。
1、文书档案实行以件为单位进行整理归档,应当按照《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的有关要求整理编目。
2、教学档案实行以卷为单位进行整理归档,应当按照《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的有关要求整理编目。
3、会计档案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档案案卷格式》的有关要求整理编目。
4、基建、设备、科研档案按照《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的有关要求整理编目。
5、照片档案按照《照片档案管理规范》的有关要求整理编目。
6、录音、录像档案按照《磁性载体档案管理与保护规范》的有关要求整理编目。
7、计算计光盘、激光视盘和激光唱盘等档案应按《电子文件归档管理规范》的有关要求整理编目。
8、实物档案包括各种荣誉奖品的、宣传纪念品等不同载体和不同物质形态的实物原件,应当按件编写说明和编制目录。
档案保管制度
1、档案员每季度要对库房档案管理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分管主任汇报,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档案的安全。
2、库房做到防盗、防光、防火、防潮、防虫、防鼠、防高温,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的物品,杜绝有害气体和物理污染窜入室内。
3、做好库房温、湿度记录,定期进行,发现超过规定的温、湿度时,要及时采取降温、降湿措施。
4、对胶片、照片、录音带、录像带等采取特制的装具进行保管。
5、定期打扫库房卫生,做到窗明地净,箱柜无灰尘,,室内无蛛网,橱柜架排列有序。
6、下班前认真检查门窗,切断库房电源,保证档案的安全。
档案保密制度
1、加强保密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保密法》,充分认识档案工作的重要性、机要性,自觉保守党和国家的机密。
2、健全保密制度,严格遵守接待、保管、安全、保卫等有关保密规定,杜绝工作差错。
3、开展保密检查,定期对室藏档案资料进行检查,发现泄密事件及时追查,并报告领导及有关部门。
4、严格调阅制度,健全借阅手续。凡外地、外来单位来查阅档案者,须持单位介绍信,严禁将档案带出阅档室。
5、不得让无关人员随意进入档案库房。
6、无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及文件材料,严格办理销毁审批手续,统一送市保密回收站销毁。
7、凡违反保密规定造成损失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档案利用制度
1、档案人员熟悉室藏档案情况和主动了解学校各项工作对利用档案的需要,积极主动地做好提供利用工作。
2、档案室必须编制《归档文件目录》、《案卷目录》、《全引目录》,并根据利用工作的需要编制专题文件目录(卡片)等检索工具。
3、建立计算机文件级目录数据库,实现计算机管理和检索档案,做到调卷迅速、准确。
4、档案室利用档案资源,开展档案的编研工作,编写全宗介绍、组织沿革、大事记、基础数字汇编、发文汇集、专题文件汇集等汇编资料。
5、外单位来档案室借阅档案,应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在档案室阅览室或指定地点阅档,不得外借。查阅档案时,不允许在案卷上圈划、批注、污损、涂改、剪裁、撕页、折卷。
6、本校工作人员或基层单位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时,一般应在档案室内阅看,不得外借,如特殊情况需外借时,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办理登记批准手续,约定归还日期。借阅者不得将案卷转借他人。
7、秘密级档案须经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阅者对所借档案负有保密和安全责任,并须在档案室阅办,阅后及时归还,不得擅自转借、损坏、拍照或复印。
8、凡经批准查阅的档案,如需摘抄、复制(印),须经档案专管干部审核,确认无误后加盖证明章才能生效。
9、档案利用反馈工作,由利用者或档案人员填写《档案利用效果登记簿》。
档案统计制度
1、档案统计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档案室人员、经费、设备、面积情况;室藏档案资料的种类和数量情况;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检索、利用、编研情况,以表、册等形式提示它们的过程、现状和变化。
2、统计数据必须准确可靠,不得马虎草率和弄虚作假。
3、定期、不定期地进行帐物核对,做到帐物相符。
4、建立统计台帐,及时做好平时原始数据的登记工作,注意积累统计资料。
5、统计报表应注明填报单位、时间、填表人、审核人。填写时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字迹工整清晰。
档案鉴定制度
1、根据国家档案局1987年12月4日颁发的《关于机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文字档案保管期限表》,结合本校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校档案保管期限表,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准确地判定档案的存毁。
2、为了保证鉴定工作有组织、有监督地进行,必须建立档案鉴定工作小组,由校分管档案的领导、档案人员和有关业务部门的代表组成。
3、鉴定应采取直接鉴定法,按照档案的实际情况以案卷为单位,逐件逐张地审查,直接判定其价值。对一时难以判定价值的档案,应采取保存从宽,销毁从严;孤本从严,复本从宽的处理方法。
4、对鉴定后需要销毁的档案,必须确认已无价值,经分管领导审批,并报区文教局、档案局后再行销毁。
5、销毁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须由鉴定小组提出意见,登记造册,经校分管领导批准后,由二人在指定地点监销,监销人要在销毁清册上注明“已销毁”字样和销毁日期、地点,并由监销人签字。
6、档案销毁清册应归入全宗卷,以留存查。
档案室管理制度9
档案员工作职责
一、认真学习《档案法》和档案专业知识,熟悉和掌握档案管理业务知识,努力提高档案管理现代化水平。
二、负责做好本单位各类档案资料的收集、鉴定、整理、编目、归档、保管以及档案统计、移交登记工作。
三、熟悉室藏所有档案资料的内容,积极按要求做好档案借阅、利用工作。
四、遵守保密纪律,认真执行档案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接受上级业务主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五、负责档案库房日常管理,做好档案安全管理工作。
六、负责本单位日志的收集,做好大事记、基础数字汇编等档案编研工作。
七、宣传贯彻档案工作法律法规,提高集体档案意识,对本单位各股室业务人员的整理、归档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立卷归档制度
一、归档范围
归档范围按国家档案部门和上级业务部门规定执行,必须齐全、完整,一般包括:文书档案、科技档案(基建、设备类)、业务档案、财会档案,并注重收集照片、录音录像、磁盘、磁带等不同载体的档案。
二、归档要求
1、本单位拟发的文件材料,经办人应负责收集完整(如底稿与正文、请示与批复)后向档案室归档;参加有关会议带回的文件材料应交办公室登记后归档;收文要及时登记,凡有登记编号的收文,经办人办理结束后及时退还办公室。
2、文件材料办理完毕应及时登记归档,文书档案收集归档一般在次年5月底前完成,科技档案按项目整理归档,应在项目完成三个月内完成归档和移交,业务档案、会计档案与文书档案整理同时进行,由业务部门或会计机构保管使用一年后,向单位档案室移交。
3、整理的档案,装具统一,档案盒、目录格式符合国家标准,做到整齐美观。
档案移交制度
一、本单位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各股室形成的各类文件材料,按要求归档完毕后,及时向档案室移交。
二、移交的档案资料要保证按归档要求,做到整理规范、档号编制规范、编目清晰。
三、移交时登记造册,交接双方应根据移交目录认真核对,交接双方履行签字手续,以明确责任。
四、档案人员根据要求,对不符合移交质量的档案,有权要求移交人员重新整理后再移交。
五、档案工作人员调离工作后,必须办完移交手续后,方可离岗办理调离手续。
档案保管制度
一、本单位所有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移交。
二、定期对室藏档案保管状况进行全面检查,作好温湿度记录,保证室藏档案与案卷(归档)目录相符。
三、建立档案接收移交登记簿,凡进、出档案做到及时登记。定期对档案进行监销,监销档案登记造册,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报请同级档案行政部门同意后进行销毁。
四、档案室配置防盗、防火、防光、防高温、防潮等必要保护设施,定期投放防鼠、防虫药,并定期清洁,保持室内干净卫生。
五、除档案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室,严禁在档案室内吸烟。
六、因保管不善造成档案损毁和丢失,按档案法有关规定,追究档案人员责任。
七、档案人员下班离开工作岗位时,应关门加锁,切断电源。
档案保密制度
一、档案人员要认真学习《档案法》,树立保密观念,增强保密意识,自觉遵守保密纪律,做到不泄密不失密。
二、国家秘密文件和资料,由档案人员负责收发、登记、传递传阅,妥善保管和按时清退,不得随意扩大阅文范围。
三、凡属国家秘密文件、资料、档案,不得自行抄录和翻印,确因工作需要的,经文件制发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翻印。
四、“三密”文件资料和其他重要档案,只限于档案室或其他指定地点查阅,不得带出机关和带回家中查阅。
五、非档案人员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进入档案室,更不得随意翻阅文件、档案。
六、发现涉密档案资料丢失、被盗或档案内容泄密,必须立即报告及时追查,对当事者依照《保密法》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档案借阅利用制度
一、建立档案借阅及利用效果登记簿。凡借阅档案,必须履行借阅登记手续,并做好利用效果反馈工作。
二、外单位人员查阅档案,须持单位介绍信,经本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查阅。因工作需要确需外借的,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借出的档案不得私自翻印,不得转借他人,做到按期归还,不得遗失。
三、查阅档案不得在档案上圈划、涂改,造成污损,不得拆散、剪裁、撕毁或抽走档案资料。对私自涂改、撕毁档案者,按照《档案法》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四、借阅档案归还时,档案人员要仔细进行清点、检查,并做好归还及利用效果记载。
档案统计制度
一、严格按《统计法》的规定开展档案统计工作,不虚报、漏报、瞒报。
二、根据上级业务部门和档案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好本单位的统计工作,建立健全各种统计表,统计数据以原始记载为依据,做到及时、完整、准确。
三、在档案利用方面,做好利用人次、利用效果的统计工作。
四、对移交归档的档案数量进行统计,做到帐物相符,完整齐全,进出手续登记完备。
五、对档案的销毁、更改及上级要求的其他统计数据,及时准确填报,本单位内部档案的移交要手续清楚、按章办事。
档案室管理制度10
1、认真贯彻执行《保密法》,自觉维护党和国家机密,严防档案失踪、泄密事件发生。
2、珍贵档案和有密级档案须领导批准后,限于在阅览室内查阅。
3、未经允许不准擅自摘抄、复制和对外泄漏档案内容。
4、档案人员要做到知密不泄,不与无关人员谈论档案机密。
档案室管理制度11
一、村档案工作是村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健全村种类档案,目的主要在于为村领导和上级有关领导部门分析、总结、部署及调度村工作和对村工作做出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村要成立档案管理领导小组,设立专(兼)职档案管理员,认真贯彻实施档案法,抓好村的档案建设。
二、村建立综合档案室,统一存放各种门类的档案,包括文书档案、会计档案、基建档案、荣誉档案、学籍档案、村民档案、特殊载体等。
三、档案室要制定档案文件资料收集细目,档案员要按照这一细目全面及时地搜集各类档案资料,并定期征集归档、建档。
四、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好档案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归档制度、保管制度、保密制度、借阅利用制度、鉴定销毁制度、档案统计制度及监督检查制度等。有档案达标计划,使村档案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五、严格完善归档制度。档案员和各处组室要按照国家档案部门统一规定的规格和要求,明确归档范围,及时搜集立卷,严格立卷质量和保管期限。
六、档案员要认真学习档案法规和处理程序,熟悉村各方面的工作,加强档案业务训练,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
七、档案员要按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呈报各类报告,做好各类档案检查准备工作。
八、村内人员借阅业务性档案,须经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查阅,并办理登记手续,在规定期限内完好无损地归还。村外人员来校查阅档案,必须持有单位介绍信,经村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查阅档案。查阅者未经同意不得摘抄档案材料,经同意摘抄的材料,必须经档案室人员仔细核对签署意见。
九、健全各种检索工具,开发利用现有档案。不断挖掘档案信息,编制各种辅助表册,扩大利用服务范围,提高档案的利用效益。
十、加强档案保密工作。档案室门窗要加固,备有消防器材,保持整洁、干燥、自然通风,严禁吸烟,注意防盗、防火、防鼠、防霉、防蛀,档案员不得将无关人员带进档案室,不得外泄档案中的机密
档案室管理制度12
为了进一步加强档案的安全保管工作,制定档案管理制度如下:
1.严格执行档案安全保管和保密工作责任制。管理人员对全校档案的保管和保密工作负责;
2.档案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档案查借阅制度,履行借阅登记手续。“保密卷”等重要材料的借阅,必须审查审批权限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
3.档案管理员向档案利用者提供、出具有关证明时,一定要以档案材料原始记载为依据,不得弄虚作假,出具假证;
4.档案管理人员切实做好防虫、防鼠、防尘、防潮、防晒工作。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档案室严禁吸烟,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和私人物品带入。定期检查防火灭火系统、防盗系统、计算机档案管理网络系统;
5.档案管理人员务必做到每天上下班对库房门、窗、电源等进行安全检查。做好节假日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借出的档案材料务必定期归还。借出的档案材料,不得转借他人,不得带入公共场所;
7.非档案管理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档案室。
档案室管理制度13
1、本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均可利用有关档案。
2、利用档案原则上只准查阅,不得外借,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借阅者,须办理借阅手续,借阅时间不超过一周。
3、外单位需利用本单位档案者,须持单位介绍信,说明利用目的,并经单位领导批准后才能借阅。
4、利用者必须绝对爱护档案,不得随意抽页、涂改、圈划、转借。查阅时不得吸烟、喝茶。
5、利用档案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并及时向档案员反馈利用效果信息。
档案室管理制度14
为摸清家底,核实数据,从数据中反映档案的成效,特制订《档案统计制度》。
一、档案统计的范围包括收集管理归档入库的档案、移交的档案、鉴定销毁的档案和查阅利用的各类档案。
二、档案统计的基础是做好登记。必须对入库、移交的档案进行分类和总量登记;鉴定销毁的档案必须进行造册和数量登记;查阅和利用档案必须进行总量和定向分析数量的统计。
三、凡入库的档案每年归档后及时分类统计;凡移交的档案,在移交时及时统计;凡鉴定销毁的档案,在登记造册、审批核销后一次性统计;凡查阅利用档案按月、按查阅人次、利用各类案卷的数量统计,并作好统计后的查阅利用档案分析。
四、档案统计必须简明清楚、记载完整、数字正确。
档案室管理制度15
1、在办公室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档案室的全面工作。
2、负责组织学习、传达、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规定。
3、负责制订档案工作的工作计划、管理办法、规章制度等档案工作规范。
4、负责集中统一管理学校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资料,确保档案的安全。
5、根据所保管的档案资料情况和工作需要,编写适用的检索工具和参考资料,积极主动为学校各项工作服务。
6、负责做好档案的口常查、阅、借工作,对全校档案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业务指导。
7、按有关规定,及时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统计、保管、移交、销毁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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