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 1
一、建立健全各种管理规则,悬挂整齐、位置适当并认真贯彻执行,有关人员要熟记会用。
二、制定切实可行的消防预案,定期组织消防训练和进行安全教育,使加油站人员做到:人人熟悉消防知识,人人会用消防器材,人人关心安全工作
三、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全面安全检查一般每周不少于两次,并认真作好登记。
四、按规定配齐消防设备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保养,消除外部泥土、灰尘和油污,灭火机药剂要定期更换。换装日期要及时填写登记簿。
五、电气设备要符合安全防爆等级要求,安装工艺安全规范。
六、加油站所有供电线路和用电设备要定期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排除。
七、储油罐安装呼吸阀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在呼吸管上安装的透气阀或阻火器,性能要良好。
八、加油站进出口、加油区设置“严禁烟火”、“禁打手机”“顾客止步”等安全警告标识,储油区清洁整齐、无易燃物、无抛洒油痕迹。
九、使用和维修各种设备器材,要严守操作规程,并按说明书要求进行,防止损坏机件、设备或发生事故。
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 2
一、塑胶胸卡
1、塑胶胸卡分为实习胸卡、临时胸卡和正式员工胸卡三类
①实习胸卡样式为左半边三位编号,右半边“实习”字样,主要针对在本单位内实习的人员使用。
②临时胸卡样式为左半边三位编号,右半边“临时”字样,主要针对来本单位参观的人员使用。
③正式员工胸卡为左半边姓名、所在部门、岗位及其编号,右半边本人一寸彩照。
2、关于塑胶胸卡的领取与存放
①实习生,可凭报到表去企管部登记领取实习胸卡,由持卡人自为妥善保管,直至实习期结束时交还至企管部。实习生转正后可凭转正通知函去企管部领取正式员工胸卡。
②参观人员,可直接在大门保卫处填写登记表,然后由保卫人员负责给各位来访参观人员分发临时胸卡,参观人员在参观结束离开本单位时在门口保卫处交还胸卡。
二、铜制胸卡
为减小对油库危险区和油库加油站内的安全威胁,特对进出油库危险区和油库加油站以及在危险区和加油站内工作的人员制作铜制胸卡。
1、铜制胸卡分为实习胸卡、参观胸卡和正式员工胸卡三类铜制胸卡为统一规格长方条样式,上有本单位标志、本单位全称、胸卡类型及其编号
①实习胸卡标有“实习”字样,主要针对来本单位在危险区或加油站内实习的人员使用。
②临时胸卡标有“临时”字样,主要针对非工作在危险区和加油站内的员工进出危险区和加油站时使用。
③正式员工胸卡标有员工的姓名,仅限工作在油库危险区、油库加油站和昌平加油站内的正式员工使用。
2、铜制胸卡的领取与存放
①对于工作在油库危险区、油库加油站和x加油站内的正式员工统一配发铜制胸卡,可直接去企管部登记领取。
②对于工作在油库危险区和油库加油站的实习生,可凭报到表去企管部登记领取实习铜制胸卡,由持卡人自为妥善保管,直至实习期结束时交还至企管部。实习生转正后可凭转正通知函去企管部领取正式员工铜制胸卡。
③对于非工作在油库危险区和油库加油站的'实习生或正式员工需要出入危险区的,可由本部门经理批准并直接授予临时铜制胸卡,使用完后交还给本部门经理。无铜制胸卡者禁止进入油库危险区。
③参观人员需要出入油库危险区和加油站的,必须先填写登记表,由接待部门经理签字后,再由佩带铜制胸卡的专人统一带领进入油库危险区和加油站内。
④xx分站工作人员凭本人胸卡可在交款时间进出危险区和加油站。
三、胸卡的使用
1、胸卡仅限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如因此造成不良后果者,追究相关责任。
2、塑胶胸卡只限于安全办公区、生活区内使用。禁止佩带塑胶胸卡者进入油库危险区。
3、胸卡制作需要一定的成本,希望持卡人爱惜使用。
四、胸卡的佩戴检查、遗失与暂领
1、单位员工的胸卡佩戴情况由保安人员负责检查、监督。
2、胸卡暂时遗忘的人员,凭相关领导的证明去企管部登记领取相应的临时卡,在取得本人胸卡后去企管部交还临时卡。临时卡的使用期限不得超过一个工作日。
3、遗失胸卡者凭相关部门领导证明去企管部补办胸卡。补办费:塑胶胸卡,xx元/个,铜制胸卡xx元/个。
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 3
1、目的
为强化加油站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明确安全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自检自查为主,站内检查与主管公司监督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分级落实安全工作,提高检查效果,逐步实现检查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加油站。
3、职责
3.1安全检查计划和安全检查表的编制由加油站安全领导小组负责。
3.1综合性、季节性、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由站长负责,由安全管理员负责组织实施。
3.2专业安全检查由加油站上级部门派遣专业人员负责或加油站聘请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检查组负责。
3.3节假日安全检查由站长负责,由当班安全管理人员组织实施。
4、工作程序
4.1加油站安全检查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检查计划,并填写《安全检查计划表》,建立《安全检查台账》。
4.2编制各种类型安全检查表,并且评审通过后,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并且每年评审修订一次安全检查表,填写《检查表评审修订记录》及《检查表问题整改记录》。
4.2加油站应根据生产情况开展的计划性和临时性自查活动,主要分为综合性检查、日常检查、季节性以及节假日前后检查和专项检查等形式。
(1)综合性检查:即对加油站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行为、安全生产状态进行全面检查、考核或评价,以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为重点。公司级综合性安全检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加油站级综合性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并填写《综合性安全检查记录表》。
(2)日常检查分岗位操作人员巡回检查和管理人员日常检查。岗位操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进行日常检查。填写《日常安全检查记录表》。
(3)季节性检查由各业务部门的负责人组织本系统相关人员进行,是根据当地各季节特点对防火防爆、防雨防汛、防雷电、防暑降温、防风及防冻保暖工作等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并填写《季节性安全检查记录表》。
(4)节假日检查是对节假日前安全、保卫、消防、生产物资设备、备用设备、应急预案等重点要害部位,进行重点检查,同时还要对加油站附近企业,居民用火、燃放烟花爆竹等,进行联防检查。在重大节假日(春节、元旦等)前后进行安全防火大检查。填写《节假日安全检查记录表》。
(5)专业性检查主要是对生产工艺设备、安全装置、监测仪器、厂房建筑及防火防爆等系统分别进行的专业检查,及在装置开、停工前、新装置竣工及试运转等时期进行。专业检查分别由各专业部门的负责人组织本系统人员进行,主要是对锅炉、压力容器、危险物品、电气装置、机械设备、构建筑物、安全装置、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监测仪器等进行专业检查。专业检查每半年不少于1次,并填写《专业性安全检查记录表》。
(6)其他检查编制其他检查安全记录表,通过审核,批准后,填写存档。
4.3对加油站各项检查、上级单位检查和政府安全监督部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指出的隐患,要逐项整改,编制整改方案。隐患治理整改依照本体系中《隐患治理管理制度》(AQBZH—ZD/3—2)相关规定执行,并填写相关记录。
4.4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要采取临时有效的防范措施,制定防范预案,确保经营安全,必要时采取临时停业措施。
4.5安全检查表由安全员负责编制,报主管领导审批;每年组织有关人员对安全检查表进行评审和修订。
4.6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4、相关文件
《隐患治理管理制度》 AQBZH—ZD/3—2
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 4
1、岗位用电设备由岗位责任人负责管理、
2、设备上安装的开关、保护装置、控制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3、任何电器设备在未经测试前,一律视为有电。不得盲目触及,非有关人员不得随意移动电气设备上的`警示牌。
4、站内所有电气设备如:开关、配电箱、备用发电机等都应保持清洁和干燥,设备周围不准堆放杂物,清洁时不准用水冲洗,以免埙坏绝缘层或造成短路。
5、在进行开、关操作时,一定要把开关盖安装好,以发展电弧融熔化金属飞溅伤人。
6、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时,首先应断开电源开关,然后请电工进行检修,严禁非电工人员修理。
7、电器设备必须定期检修并做好安全检查,要挂牌表示。
8、照明用电由值班人员管理,要节约用电。
9、加油机底部向上0.5米、水平方向4米、油罐口水平方向3米以内为危险区。危险区内的电器设备的选型、安装、使用必须符合有关电气安全规定。
10、严禁任何一级电压的架空线路跨越加油站上空。
11、室外照明灯具,必须是封闭式。罩棚灯具防护等级不低于ip44级。
12、加油站内不得随意拉接临时电线。
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 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加油站动火管理,防止事故发生,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关于工业动火安全管理办法》,参照《石油库动火安全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加油站的爆炸危险区域或火灾危险区域内,使用各种直接或间接明火施工作业的都称之为加油站动火。主要包括以下作业:
1、使用电焊、锡焊、焊割等;
2、使用喷灯、火炉、液化气炉、电炉及明火照明等;
3、烧烤煨管、铸、锻、电钻、砂轮作业等;
4、熬(浇)沥青、炒沙子等;
5、非加油和卸油的机动车辆进入储油区和爆炸危险区;
6、使用非防爆的通讯电气设备和电动工具等。
第二章加油站动火等级划分
第三条加油站动火分为三级:
1、凡是在油品储油区、加油区、汽车卸油区、雨棚、雨棚柱和桶装油品(含润滑油)储存间或棚、油泵房、公路收发油栈台、隔油池及污水处理设施的爆炸危险区域内的动火,以及虽移出该区但盛装过甲、乙类油品的各类油罐、油桶、输油管线等均为一级动火;
2、凡是在加油站区域之内,一级动火所列的区域之外,且符合gb50156-2002《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中站内设施之间的防火距离要求的火灾危险区域内的`动火均为二级动火;
3、凡在符合gb50156-2002《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中站内设施之间的防火距离要求的站房和一般用电区域内对通常设备的动火(用火)均为三级动火。
第三章动火前的准备工作
第四条动火票的办理要求
1、凡进行一、二级动火作业必须按照审批程序及权限办理《加油站动火作业票》。
2、三级动火(用火)作业必须按照审批程序和权限填报《加油站用火审批单》。
第五条动火票的审批权限
1、一级动火作业的《加油站动火作业票》应由直属公司和当地消防部门审查同意,经市公司主管经理批准,并报省分公司备案。
2、二级动火作业的《加油站动火作业票》应由储运安全部审查同意,经片区经理批准,并报市公司备案。
3、三级动火(用火)作业的《加油站用火审批单》由加油站长填报,片区经理审核同意,加油站长批准,并备案。
第六条动火作业前由加油站提出申请,施工管理部门负责办理动火票,按照审批权限和程序,逐级上报,分级负责。动火票批准后,方可进行动火。加油站、片区经营部、储运安全部对审核过的动火作业票,必须以档案的形式保存一年以上。一级动火票储运安全部必须报省分公司备案。
第六条动火票办理程序
1、一级动火前,由直属公司主管经理组织加油站长、施工管理部门、施工设计单位、片区经理、储运安全部和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深入现场调查、协商、制定动火措施。然后由储运安全部与当地消防部门审核同意,市公司主管经理批准。
2、二级动火前,由片区经理组织加油站长、施工管理部门、施工设计单位和储运安全部深入现场调查、协商、制定动火措施。然后由储运安全部审核同意,片区经理批准。
3、三级动火前,由加油站长与片区经理深入现场调查、协商、制定动火(用火)措施。然后由片区经理审核同意,加油站长批准。
第七条外来施工单位在加油站施工动火,应由工程项目甲方负责部门提出,加油站填制动火票,其主管领导会同工程项目甲方主管领导和施工单位主管领导共同落实防火措施;分别由加油站长和施工单位安全员担任主监护人和监护人,共同负责动火作业,严格按动火等级、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动火票,负责安全措施的落实,负责监督按动火票中的时间、地点、任务和作业内容进行动火。
第四章动火作业的基本安全要求
第八条正常生产的储油区、加油区、卸油区内,凡是可不动火的一律不动火,凡是能拆下来的必须拆下来移到安全地方动火。节假日除生产必须外禁止动火。
第九条动火作业必须按要求填写《加油站动火作业票书》,且一张只限一处使用。
第十条动火票的有效时间
1、一级动火票有效时间不超过8小时;
2、二级动火票有效时间不超过3天;
3、三级动火票有效时间不超过15天;
4、加油站固定用火点每6个月由零售管理部hse委员会召集,片区经理和储运安全部或消防部门等单位检查认定一次,加油站要做好记录备查。
第十一条进入设备内部动火,必须遵守《关于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办法》和《油罐清洗安全规程》的相关要求。
第十二条高空作业必须符合高空作业安全要求,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第十三条临时用电,加油站必须根据批准的动火票,按照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办理用电手续,双人复核。
第十四条在动火作业期间,加油站不得接卸油品,任何车辆不得进入加油站停放,一级动火时加油站应停止营业。
第十五条在管道上动火,应首先切断油品来源,加好盲板(也可采用黄泥、玻璃腻子与石棉绳掺和堵塞等方法截断管路),经彻底吹扫、清洗、置换,并对动火部位和周围15米范围内场所油气浓度检测。
第十六条动火前对动火点必须进行油气浓度检测,油气浓度在爆炸下限的20%以下时方可动火。检测合格后动火作业期间,应随时检测。动火停止超过一小时,必须重新检测。
第十七条油桶动火前必须先经过蒸洗打开桶盖,动火作业前先用长火向桶口试射,如有回火则应重新蒸洗。焊接时,人员站在桶侧,严禁站在桶底或桶顶的方向。
第十八条动火点15米以内安全可能受到威胁时,应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停止动火作业;
2、关严罐顶所有孔盖,关闭加油机发油管线上阀门,用淋湿的石棉被捂住呼吸阀和油枪等,或用长胶管与呼吸阀连接,引至远处;
3、采取有效的砌墙或淋水帆布隔离等隔断油气进入动火点的措施,必要时增派监护人到相关地点进行监护。
第十九条遇有六级以上大风(含六级)不准动火。特殊情况必须动火时采取围隔等措施控制火花飞溅范围。
第二十条动火票是动火依据,不得涂改、代签,并要妥善保管和存档。
第二十一条动火现场5米以内不得有易燃物、积水、障碍物,以便在紧急情况下,施工人员能迅速撤离现场。
第二十二条动火现场要按动火措施要求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必要时通知消防车现场保护。
第二十三条动火完工后,加油站长对现场进行认真检查,确认无火种存在,每个可能渗漏和跑冒油口、点、接头等正常,临时用电拆除和配变电系统正常,动火设备、工具及其它物品清理后,方可离开。
第五章动火人职责
第二十四条动火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持证上岗。
第二十五条按动火票上签署的任务、地点、时间作业。
第二十六条动火前必须确认安全措施已是符合要求。
第二十七条按规定摆放动火设备、工具,穿戴劳动防护服装、防护器具。
第二十八条熟悉应急预案,掌握应急处理方法。
第六章监护人职责
第二十九条加油站长必须经过安全专业培训,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第三十条了解动火区域岗位的生产过程,熟悉工艺操作和设备状况,熟练使用消防器材及其他救护器具。
第三十一条有责任心,坚守岗位,佩带明显标志,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消防设施、器材到位情况,并配备专用安全检测仪器,发现问题,有权下令暂时停止动火作业。
第三十二条熟悉应急预案,并能指挥处理异常情况。
第三十三条监护人必须携带动火票,现场检查签字。
第三十三条禁止以下动火
1、禁止无动火票作业。
2、禁止无监护人动火。
3、禁止安全措施不落实动火。
4、禁止与动火票内容不符动火。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解释权在储运安全部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自20xx年10月15日起施行。
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 6
1、单位经营储存区域内动用明火实行报批制度,动火一次报批一次。
2、在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场所周围严禁动用明火。
3、动用明火时,各工作人员必须向安全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单位总经理获分管经理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动火,动火作业全过程必须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动用明火申请表》详尽见附表
4、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经营、维修等工作的需要,单位内设立固定动火区,除动火区外一律为禁火区。设立固定动火区的条件和要求如下:
1)动火区应设置在易燃、易爆区域主导风向的上风向;
2)室内动火区应以防火墙与其他部分隔开,门窗向外开,道路要畅通;
3)动火区内不准放易燃、易爆、可燃物或其他杂物,并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
4)单位内发生事故时,可燃气体(油品泄漏挥发与空气形成的可燃混合气体)不会扩散到该区;
5)动火区应设立明显标志,由专人负责管理。
5、在禁火区内使用电、气焊(割)、喷灯及易燃、易爆区域使用电钻、砂轮等,可产生火焰、火花的临时性作业,均为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手续。
6、动火前,由安全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审批手续后,划定动火区域(包括临时性动火),明确动火地点、时间、范围、动火方案、安全措施、现场监护人员等。动火手续不齐者不准动火,动火申请表上要求采取的安全措施未落实之前不得动火。
7、动火作业前,应和责任部门联系,明确动火的具体位置,由该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动火设备的置换、扫线、清洗工作,并做好书面记录。
8、凡能迁移到固定动火区域或其他安全地方进行动火的作业,不应在禁火区进行,尽量减少禁火区内的动火工作量。
9、动火设备应与其他设备可靠隔离,以防止设备管道内的物料泄漏到动火设备中。对动火地区应采取与其他区域用临时隔离墙隔开等措施加以隔离,以防止火星飞溅引起事故。
10、动火现场应准备好使用的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作业现场需有人监护;在危险性大的重要地段动火时,消防车和消防人员应到现场,做好充分准备。
11、动火必须有经验丰富的人员担任,动火时应注意火星落入危险区域。
12、动火结束后应立即清理现场,熄灭余火,切断动火作业所用的电源。动火、用火作业相关记录由安全管理部门保存归档。
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 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加油站用电管理,节能降耗,严格控制加油站用电量,提高加油站精细化管理水平,依据《中国石油大连销售分公司加油站用电管理规定(试行)》、《中国石油大连销售分公司可控费用控制和审批规定》、《中国石油大连销售分公司可控物耗费用定额管理方案》,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大连销售开发区分公司各岗位员工。
第三条加油站经理为加油站用电总负责人,应根据本站实际情况,制定可行措施,落实各用电区域责任人,按照本管理规定的标准严格控制各用电区域电器设备、设施用电时间,节约用电。
第四条员工有责任和权力监督、举报本站的用电情况。
第二章管理原则
第五条采取年用电总量控制的原则。根据加油站每年的销售指标、站内电器设备、设施的负荷、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用电量指标,分解到加油站一定的用电量指标。
第六条根据实际情况,每半年调整一次用电量指标。
第七条确保生产用电,控制生活、办公用电。
㈠加油员应从细节入手,节约生产用电。例如,加油机抬板只要抬上去,加油机自吸油泵或油罐潜油泵就会工作,从而产生不必要的耗电现象,因此,避免无效抬加油枪,确定顾客需要加油后,再做抬枪动作。
㈡夜间可以按规定使用照棚、营业室、便利店照明设施,其余办公室、更衣室等场所随用随开,用后及时关闭。
㈢下班后,除要求不能关闭的pos主机、机柜等设备、设施外,其余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不用时须关机,以减少待机耗电。
㈣冬季禁止使用空调,严禁使用电炉子等其它取暖设备。
㈤夏季允许使用空调,人离开时应立即关闭空调。
㈥油烟机、电磁炉等用电设施不使用时应断开电源。
㈦用电区域责任人的划分
1、加油区:当班加油员,负责加油机、罩棚灯、户外灯箱等用电。
2、营业室、便利店:收银员,负责室内照明、计算机、空调、便利店冷柜、零管系统等。
3、厨房:炊事员或保洁员,负责抽油烟机、电磁炉、电饭锅、电冰箱、消毒柜等厨房用具。
4、卫生间:保洁员,负责卫生间的'灯具、换气扇。
5、锅炉房:计量员,负责锅炉房内的照明、水泵等。
第三章管理职责
第八条仓储安全部职责
㈠设专人负责核定开发区分公司、各加油站电费定额。
㈡每月核定、下发加油站下月的用电量指标。
㈢缴纳部分加油站电费。每月将部分加油站的卡号、缴费金额等信息列出明细表,分别到各电业局进行缴费,并将缴费发票提交财务部。
㈣负责将开发区分公司、各加油站当月的电费缴纳情况和电费余额公布在内部办公网上,提示各加油站注意。
第九条加油站职责
㈠加油站经理是控制本站实际用电量的第一责任人。
㈡每月25日前,需向仓储安全部报当月实际用电量和下个月的计划用电量。
㈢电费缴纳结束后,应及时查验、核对、反馈用电情况。
㈣应认真查看仓储安全部在内部办公网上公布的当月电费缴纳信息,确认用电余额。
㈤与电业局抄表员定期沟通,确保抄表数据的准确性。
第四章管理标准
第十条生产用电
㈠加油机:自吸泵加油机按0.8元/吨的吨油用电标准核定;
潜泵加油机按1元/吨的吨油用电标准核定。
第十一条办公用电
㈠零管系统、视频监控系统、110报警系统、液位仪、ups:每天24小时。
㈡计算机:每天10小时。
㈢打印机、验钞机:每天2小时。
第十二条生活用电:
㈠燃油炉:采暖期从11月15日~次年3月31日共136天;
12月15日~次年2月15日,每天14小时;
其它时间,每天10小时。
㈡排油烟机:每天0.5小时。
㈢电磁炉:年销量3000吨以下的加油站每天1.5小时;
年销量3000~5000吨的加油站每天2小时;
年销量5000~10000吨的加油站每天2.5小时;
年销量10000吨以上的加油站每天3小时;
有储值点的加油站每天增加0.5小时。
㈣电饭锅:每个每天1小时。
㈤电冰箱:每天24小时。
㈥消毒柜:每天0.5小时。
㈦空调:每年7、8、9三个月每天5小时,空调设定温度不低于26℃
㈧卫生间换气扇:每天3小时。
第十三条室内照明
㈠应急灯:24小时。
㈡营业室、便利店:夜间停业的加油站:冬季每天2小时;
24小时营业的加油站:冬季17:30~次日6:30分,每天13小时;夏季19:30分~次日4:30,每天9小时;
6:30~17:30室内光线充足时,视情况开启光源;光线不足时,可开启全部光源。
㈢厨房、卫生间:夜间停业的加油站每天2小时;
24小时营业的加油站每天5小时。
第十四条室外照明
㈠罩棚灯:夜间停业加油站不开灯;
24小时营业的加油站:冬季17:30~次日6:30分,每天13小时;夏季19:30分~次日4:30,每天9小时。
罩棚灯为5排(含5排)以下的加油站,夜间开2排灯;
罩棚灯为6排的加油站,夜间开3排灯。
㈡户外广告灯箱:夜间停业加油站不开灯;
24小时营业的加油站:冬季17:30~次日6:30分,每天13小时;夏季19:30分~次日4:30,每天9小时。
第十五条便利店设备
㈠电冰箱、电冰柜、饮水机、咖啡机:每天24小时。
第五章考核
第十六条加油站必须明确用电责任,按照用电区域落实到人。
第十七条加油站每月不得超过所报的用电量,超额部分加油站自行承担,结余部分可转下个月继续使用。
第十八条加油站每年用电量不准超过定额,超出部分加油站自行解决,结余部分不能转为下一年使用。
第十九条用电量考核将纳入加油站经理薪酬考核指标。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规定由安全设备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原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 8
为了使加油站的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做到责任到人,纪律严明,特制定以下制度,希望所有员工能自觉遵守,随时检查自己的工作,监督其他人员的工作。
1. 上班时间所有人员必须按时到岗,不能擅自离岗,做到周到服务,礼貌待人。
2. 站内人员考勤统一接受管理,并设置专职的考勤员进行监督、检查。标准考勤时间为:
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7:30
3. 员工应严守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随意离岗,更不得旷工。
4. 超过规定上班时间15分钟未到岗者,记为迟到一次;早于规定的下班时间15分钟离岗者,记为早退一次。
5.员工临时离岗,需向直接主管领导请假,在安排其他员工暂管其职责后方可离岗,且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6. 有以下行为之一者,记为旷工:
(1) 当日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的;
(2) 当日未到岗,且无正当理由的;
(3) 到岗后擅自离岗时间累计超过1小时的.;
7. 考勤管理的奖惩规定:旷工1天,扣款100元,旷工半天,扣款50元,迟到、早退者,从上班正点起,下班作息时间计,每迟到、早退1分钟,扣款10元,余者累加。
8. 故意破坏生产设备,损坏生产工具、办公用品,影响到生产安全和人身安全,除照价赔偿外,停发当月月奖。
9. 值班人员要做好值班的加油记录,并打扫大厅、值班室的卫生;其它时间也必须及时到岗,认真负责。
10. 值班时间值班人员若无故离岗,或不履行值班职责,则取消当月值班权利,停发当月值班工资和月奖。
11. 所有人员应与司机、送油人、以及外单位的同志应和睦相处,友好协作,树立加油站的良好形象。
12. 加油员应严格按照加油程序进行加油,加油员不得任意涂改加油本上的加油数量,违者扣发当月奖金。
13. 加油员对每一辆车应认真核对加油本,对无证车辆、车本不对应(特殊情况除外),一律不许加油,并做好数量记录,做到不长油、不短油,且要监督司机签字。
14. 加油员一般不得接触现金(只有一人值班时除外),如有现金加油,必须先开票、再加油。
15. 站内员工之间应团结一致,体现团队精神,不能吵架、打架,违者扣发当事人当月奖金。
16. 晚上结帐时如有加油车,需保证加油车加油,随后算帐。
17. 记录员应认真记录,做到日结日清,保证数据、单位的准确性。
18. 记录员对收据一定要负责,金额与数量不能多开或少开。
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 9
为规范加油站内危险性作业的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护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1、加油站内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起重作业、动土作业等危险性作业必须办理作业安全许可证。
2、加油站需进行危险性作业时,站长负责向上一级部门提出作业申请,说明作业理由、地点等,由上一级部门委托专人负责进行危险性作业。
3、各作业人员负责各自作业的具体实施,负责作业风险分析、许可证填写、措施落实、作业许可证的.存档等。
4、各作业人员在作业时须经站长签字认可,否则不能进行作业。
5、在危险性作业时,站长应安排专人负责对危险性作业的现场监护,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以确保安全。
6、危险性作业完成后,现场监护人员应按规定清理作业现场,在确认无隐患后撤除警戒标识,并及时向站长汇报作业完毕。
7、专职安全员负责对危险性作业许可证的存档管理。
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 10
为加强加油站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确保加油站安全经营,特制定本制度。
1、加油站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主要包括加油机、油罐区、配电室等三部分。
2、为使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正常运行,各级管理人员及各班组必须对其做到重点检查、重点防护、重点维修。
3、加油站每月应进行一次针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或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4、班组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管理
①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
②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
③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④按巡回检查制度定期对安全设施、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进行安全检查。
⑤及时报告险情和处理存在的问题。
⑥必须按规定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器具和消防设施。
⑦非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操作人员及相关的业务人员禁止进入。
5、加油站应定期组织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特殊情况的应急演练,确保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操作、检修等人员能够识别和及时处理各种不正常现象及事故。应做好应急预案演练记录并对预案进行修订。
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 11
1、加油站立柱上张贴严禁烟火、禁止吸烟、禁打手机、限速5公里、停车拉手刹、熄火加油、摩托车下车加油、禁用胶桶、防止静电、禁止敲打、禁止修车、禁止停车等标识;
2、立柱上限高4.5米标识;
3、加油站任何出口上方有安全出口标识;
4、监控区域张贴警方提醒您已经进入24小时监控区域,请注意言行举止;
5、加油站立柱两侧有警戒黑黄条纹标志;
6、油库进入口张贴油库重地闲人免进标识;
7、消防沙池、消防器材箱、卸油口、配电室均有中文标识;
8、油站便利店贴有防止滑倒标识;
9、加油站逃生出口上方安装有应急灯;
10、其他部位能进行安全提示的标识也需上墙展示;
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 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加油站维修管理,本着“谁使用、谁维护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快捷高效的解决设备设施出现的故障,提高加油站设备设施的运行效率,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中所指的日常维修,是指加油站设备、设施不需要停业的日常性检修。
主要包括:加油机维修,录像监控系统维修,发电机维修,配电系统故障维修,液位仪故障维修,供排水管路维修,防雷防静电设施维修,局部破损地面及围墙修补等项目。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分公司加油站的日常维修管理。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
公司管理职责
(一)安全部是加油站日常维修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日常维修的管理、指导和考核。
(二)运管部是加油站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加油站日常维修的监督管理。
(三)财务部是加油站日常维修费用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加油站日常维修费用的预算管理。
第三章维修流程
第五条维修上报
加油站设备设施出现故障或损坏后,加油站及时将维修申请上报运管部。
第六条维修审核
运管部负责对上报申请进行审核、分类,属于大修的列入大修计划;属于日常维修的`,提出维修要求,以《维修申请单》的方式通知安全部。
第七条维修下达
根据运管部维修申请,安全部估算维修费用和配件使用数量,送公司批准后,编制《维修任务单》,下达给维修中心。维修中心不能实施的项目,属于甲供设备维修的由维修中心维修人员直接通知甲供厂家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第八条维修实施
1、维修人员持《维修任务单》领取配件;
2、维修人员按相关程序和规定,实施维修作业;
第九条
费用报销
按内控流程和相关规定,对维修费用进行报销。
第四章hse管理
第十条维修作业要执行公司的《作业许可管理规定》,涉及到临时用电、动火、登高、有限空间等特作业的,要办理相关专项作业许可证。
第十一条维修前,加油站经理要审核相关作业许可证、《维修任务单》、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等相关资料。
第十二条电工、焊工等特殊作业人员要取得相关资质证书,必须持证上岗。
第十三条维修人员要遵守相关的安全规定。
第五章日常维修管理
第十四条分公司根据维修类别、费用额度等因素,自行设定审批权限,分级审批维修项目。
第十五条非安装类信息、办公设备由信息部门负责;
第十六条保修期内的设备、设施问题,由相关部门负责。
第十七条维修中心管理
1、人员配备。执行公司《关于调整、规范所属公司机构设置及定员编制的通知》的规定。
2、仓库、工具配备。配件仓库1间,防爆工具,绝缘手套、绝缘鞋、安全帽和安全带等防护用品,以及其他维修需要的工具、仪器仪表等。
第十八条配件管理
1、维修配件实行统一管理,建立相关电子台账。
2、配件管理执行公司《配件仓库管理规定》。
3、甲供配件由分公司安全部每季度提报《甲供配件配货计划表》,工程建设处统一采购,非甲供配件由安全部按需采购。
4、甲供配件费用和甲供厂家维修费用由安全部每5季度结算一次。
5、更换的配件由维修人员全部回收,由配件仓库集中保管,甲供配件由公司工程建设处统一处理,非甲供配件由分公司处理。
第十九条
安全部每月总结维修工作情况,制定设备常见故障防范措施。每周五将影响加油站生产经营的维修项目、每月月底将月度维修项目及费用支出情况上报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规定由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20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 13
第一条 为了加强汽车加油站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管理规范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经营性加油站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 本行政区域内的经营性加油站,必须依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第四条 对于已投入使用的加油站,必须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
第五条 加油站必须与外界有明显的隔离设施和明确的出口、入口,站区内不得设立与加油站业务无关的其它单位。
第六条 加油站应建立健全各级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要求,并认真落实。
第七条 加油站应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相关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一)加油站应制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考核管理制度,安全检查管理制度,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作业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隐患整改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防静电、防雷安全管理制度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加油站应制定加油操作规程、计量操作规程、卸油(气)操作规程。
第八条 加油站的负责人对本站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落实本站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九条 加油站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站所从事的加油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第十条 加油站必须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检查督促本站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
第十一条 加油站的从业人员必须经过有关专业技能培训及企业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准进行操作。
第十二条 加油站内宿舍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宿舍的门窗不得朝向站内油罐区和加油机;
(二)严禁非本单位工作人员留宿;
(三)宿舍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电炉;
(四)站内宿舍应指定一名负责人按照本站宿舍安全管理规定监督、检查、管理。
第十三条 加油站的营业室、休息间等场所禁止用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等生成明火取暖和生活使用。
第十四条 架空通信线和电力线不得跨越加油站。
第十五条 加油站罩棚高度不得低于4.5m,罩棚边缘与加油机或加气机的平面距离不得小于2m。
第十六条 加油机与站房的距离不得小于5m。
第十七条 埋地油罐与重要公共建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50m;液化石油气罐与重要公共建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100m。
第十八条 油罐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距离应符合以下要求:一级站为30m,二级站为25m,三级站为18m。
地下液化石油气罐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距离应符合以下要求:一级站为30m,二级站为25m,、三级站为18m。
第十九条 加油站的供电系统的电缆金属外皮或电缆金属保护管两端均应接地,供配电系统的电源应安装与设备耐压水平相适应的过电压(电涌)保护器。
第二十条 架空通信线和电力线不得跨越加油站。
第二十一条 设置在罩棚下的照明灯应选用防护型灯具。
第二十二条 加油站内设置小型内燃发电组的,其内燃机的排烟管口应安装阻火器。
第二十三条 空调主机和室外机应安装在非爆炸危险区域内。
第二十四条 加油站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伍,每月开展一次消防知识学习,每季度进行一次消防演练,要做到“三知,三会”,即知易发生火灾的部位,知事故应急预案,知灭火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
第二十五条 消防器材应设专人管理,定时检查,定点摆放,定期更换,保证完好有效。
第二十六条 加油站的灭火器材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每2台加油机应设置不少于1只4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和1只6L泡沫灭火器;加油机不足2台按2台计算;
(二)地下储罐应设置35kg推车式干粉灭火器1个。当两种介质储罐之间的距离超过15m时,应分别设置;
(三)泵、压缩机操作间(棚)应按建筑面积每50平方米设8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1只,总数不应少于2只;
(四)一、二级加油站应备灭火毯5块、沙子2立方,三级加油站应备灭火毯2块、沙子2立方,加油加气合建站,按同级别的加油站配置灭火毯和沙子;
第二十八条 加油站应在醒目的位置设置安全警示语、警示牌。
警示语内容包括:
(一)站内严禁烟火;
(二)站内严禁检修车辆、敲击铁器等易产生火花的作业;
(三)机动车辆加油时必须熄火;
(四)不准在加油现场使用手机。
第二十九条 加油站每班应有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安全检查主要包括: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业现场安全情况、设备设施运行情况。
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应立即报告站长,加油站能解决的,应立即整改;加油站暂时无法解决的,要书面向主管上级报告,同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第三十条 加油站的从业人员必须穿戴防静电服装。
第三十一条 加油作业时应遵循以下规定:
(一)严禁向汽车汽化器及塑料桶等非金属容器内加注易燃油品;
(二)严禁对无油箱盖的车辆加油;
(三)严禁对无引擎盖的车辆进行加油;
(四)遇到高强电闪、雷击频繁时,以及加油站内、站外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停止加油作业;
(五)非加油站的工作人员不得进行加油工作。
第三十二条 卸油作业时,应遵循以下规定:
(一)汽车罐车和液化石油气罐车卸车场地,应设卸车时用的防静电接地装置,并宜设置能检测跨接线及监视接地装置状态的静电接地仪;
(二)卸油点附近必须配备灭火器材;
(三)卸油过程中,驾驶员和接卸人员均不得离开现场,随时检查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接卸;
(四)卸油过程中,禁止闲杂人员逗留围观;
(五)卸油完毕后,驾驶员应全面检查,确认状况正常后,方可发动车辆移开接卸现场;
(六)遇到雷雨天气、附近有明火、管道设备大量泄漏油、液压异常等情况,严禁进行卸油作业;
(七)非加油站的工作人员不得进行卸油工作。
第三十三条 因设备检修等情况必须动用明火时,要书面报告上级安全部门,经批准同意后方可动火。动火过程中,应停止加油加气作业,并采取可靠安全措施。
第三十四条 非加油站的人员严禁进入单独设置的油罐区。
第三十五条 加油站内加油车辆之间的间距应符合紧急疏散的条件。
第三十六条 加油站要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安监管危化字[20xx]43号)编制符合本站实际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应急救援的指挥和协调机构,涉及的应急救援人员分工和职责划分,应急设备设施,紧急处置、人员疏散、抢险、医疗等急救措施方案,社会支持救助方案,应急救援组织的训练和演习等。
第三十七条 加油站的应急预案要每季度演练一次,并有演练记录和演练现场照片。
20xx年11月8日,格鲁吉亚首都第比利斯市中心一处最繁忙的加油站在营业中突然发生特大火灾并随后发生大爆炸,警方经调查后确认,这起惨剧是由一位司机驾车驶入加油站时随手扔下的一颗烟头所致。当日晚些时候,格鲁吉亚内务部新闻局在一份公告中称,警方在事故现场检测结果认定,在第比利斯市中心发生的加油站特大火灾和爆炸事故是由一位司机的草率行为造成的。警方称,捷利亚驾车驶入加油站时,他将自己刚抽完的烟头随意弹出了车窗,烟头上的`余火点燃了加油站因加油而散布在空气中的汽油,随后火焰迅速吞没了整个加油站并引发爆炸。
加油站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加油站,应符合OB 50156《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的要求,并符合所在地政府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加油、加气合建 的站执行集团公司《液化石油气和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安妻兰萎规磊誓站经营单位应按照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向政府至管部门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第二章 安全管理
第四条安全组织
1.加油站应成立以站长为第一责任人、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小组。
2.加油站应设安全员,负责检查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
3.加油站应成立义务消防队伍,编制消防应急预案,开展消防知识学习,加强消防预案演练,做到人人懂得本站消防器材性能,并会使用。
4.加油站应与毗邻单位建立联防组织,定期开展活动。
第五条安全教育
1.加油站应每月对职工进行三次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
2.加油站应对新职工进行岗前安全教育、考核。
3.进站施工队伍在施工前,加油站经营单位应与施工队签订施工安全合同(或协议),明确双方责任,落实安全措施,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防火教育。
第六条安全措施
1.制定“顾客进站加油须知”,主要内容包括:
(1)站内严禁烟火;
(2)严禁在站内检修车辆、敲击铁器等易产生火花的作业;
(3)严禁向汽车汽化器及塑料桶内加注易燃油品;
(4)加油车辆的司机、乘坐人员进站后不应影响加油站安全;
(5)所有机动车辆均须熄火加油;
(6)严禁在作业现场穿、脱、拍打化纤服装;
(7)严禁在加油现场使用手机、寻呼机。
2.加油站内应有明显安全警语、警示标牌。
3.有条件的加油站应在站内适当部位设置拖拉机、摩托车的专用加油点。
4.高强电闪、雷击频繁时,应停止加油、卸油作业。
5.落实防抢、防骗、防盗、防破坏等防范措施和保安工作,确保加油站人身、财物安全。
第七条用火管理
1.用火管理应符合《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
2.加油站生活固定用火点应符合GB 50156《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规定的安全距离要求。
第八条消防管理
1.加油站应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其主要内容是:
(1)组织机构和指挥系统;
(2)地理位置;油罐数量、容积;加油机位置、数量;输油管线走向图;其他油品的存放地点、数量;
(3)建筑物的结构形式、耐火等级、面积、高度、内部设施及相互间的距离;
(4)灭火作战人员的配备、分工,警卫力量的布置,物资抢救、人员疏散措施及相应的操作程序;
(5)各种消防器材的数量、摆放位置、应急补充措施;
(6)对外通信联络及外援力量的部署、指挥等。
2.加油站各种消防器材应按GB 50156《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有关规定配置,且摆放合理,取用方便。
3.消防器材应定专人管理,定时检查、养护,定期换药,保证完好有效。
第九条安全检查
加油站应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自检自查为主,上级主管监督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分级落实安全工作。
加油站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 14
1、合理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工作前,检查工具,仪器是否合格可靠。
3、任何电器设备,未经验电,一律视为有电,不准用手触摸。
4、检修前,应首先切断电源,挂上警示牌,验明无电后再工作。
5、电气设备金属外壳一律要有保护接地,并应良好。
6、电气设备、配电箱、开关柜、变压器等附件,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杂物。
7、检修动力干线和变配电闸,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8、检修用移动照明灯,其电压不得超过36伏,潮湿场所应使用12伏安全灯。
9、单相、三相刀闸严禁带负荷操作,三股三色、四股四色橡皮线,一律以黑线作为接地保护线。
10、使用电动机工具时,要戴好绝缘手套,并站在绝缘垫上工作。
11、遇有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要立即切断电源,再用四氯化碳、二氧化碳灭火器、干粉灭火器,严禁用水灭火。
12、电气或线路拆除后,对可能来电的线头必须及时用绝缘胶布包扎好。
13、检修结束时,及时清理工具和仪器,并检验无误后,方可移交使用。
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 15
第一条加油站工作人员要严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杜绝事故的发生;
第二条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每班作业都要指定一名防火安全责任人,负责督促检查加油站现场安全管理措施,经常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加强消防技能训练,做到防消结合;
第三条落实安全责任制,加油站须与服务区签订安全防火责任状,同时应将安全防火责任落实到每一位员工;
第四条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每班需认真进行交接班台账(含安全防火内容)的登记工作,重大事情应在交接班时交代清楚;
第五条认真做好安全防火台账的记录工作;
第六条制订和落实有关安全措施:
(1)加油站要设有明显进出口处,并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严禁烟火”、“闲人莫入”等防火安全警示牌和安全警戒线。严格做到:
①严禁闲杂人员随意出入加油站,站区内严禁上、下客;
②站区内严禁烟火,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及其他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加油区域或油罐区;
③严禁穿带有铁掌或铁钉的鞋子进入加油站;
④所有机动车辆均须熄火加油;
⑤进站加油的车辆,必须听从加油工和管理人员的指挥;
⑥严禁载有危险品的车辆进站加油;
⑦禁止在站区内使用手机。
(2)站内严禁存放其他危险品。
(3)严禁向汽车化油器或塑料桶内注汽油。
(4)开启大桶盖和槽车盖时,应使用铜搬手或碰撞时不会发生火花的合金搬手。
(5)高强闪电和雷击频繁时,应停止加油和油槽车卸油。
(6)夏季高温季节,站区地面应采取洒水降温等措施。
(7)加强明火管理:
①加油站内禁止使用明火;
②因设备检修等情况必须动用明火时,要书面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后方可作业;
③加油站油罐区禁止使用明火;
④加油站员工不论当班与否,在站区一律实行禁烟制度,当班职工上岗不得将打火机等火种带进站内。
(8)安全用电规定:
①加油机使用、维修必须符合有关电气安全规定;
②严禁任何一级电压的架空线路跨越加油站上空。
(9)防静电规定:
①加油站内的所有静电接地装置的电阻值和接地装置要符合规定,定期检查,并保证其完好有效;
② 站内卸油、加油时要按规定控制流速;
③加油站工作人员应着防静电服装,严禁使用化纤棉纱。
(10)消防灭火:
①加油站应根据有关规定和本站实际制订灭火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a、建立领导和指挥系统;
b、标清加油站的地理位置,油罐数量、容积、加油机位置、管线走向及其他油品的存放地点和数量;
c、注明灭火操作人员的配备和分工,警卫力量的配备和布置;
d、标明站内建筑的结构形式、耐火等级、面积、高度,内部设施及之间距离;
e、弄清各部位灭火所需要的防火器材、数量,现有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品名、数量;
f、熟悉灭火抢救物资的操作程序、时间要求和应急补充措施。保证对外通信联络、外部支援力量的部署、指挥等;
②消防器材的配置及管理:
a、根据现有加油设备,服务区按消防部门规定已足额配置各类型号的灭火机,其中包括手提式干粉灭火器16个,推车式干粉灭火器2个,石棉灭火毯20块,砂箱2个,消防锹4把;
b、消防器材的分布要以油罐、加油区为主,摆放整齐,位置合理,道路畅通,取用方便;
③消防器材要定人管理,建立配置台账及位置图,按时检查,定期养护、换药,保证完好有效。站内工作人员都要熟悉掌握各种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和基本消防常识。
④做好应急措施的落实工作:
a、加油站发生火警,当班人员不得惊慌失措,临阵脱逃;
b、迅速拨打报警电话和值班电话,及时疏散站内各种车辆和非本站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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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安全的应急预案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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