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瓷砖购销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瓷砖购销合同1
需 方:
供 方:
签定地点:
签定时间: 为了保障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供需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
一、货物明细:名称,型号,规格,颜色,数量,单价,金额等,详见符表“清单”(共1页)。
二、合同总额:XXXX
三、材质要求及技术标准:材质按双方认可的样品为标准。
四、交货及退货: XX月XX日前交货并安装完毕,退货产品表面无污损,无渗水,至购货期开始30个工作日内方可退货。
五、运输费用:合同货物运输费用由需方承担。
六、交货地点:XXXX
七、验收标准及验收期限:验收标准 按供方提供的产品清单及企业产品生产制作标准;验收期限:供方安装完毕后,提前三天通知需方,需方应在三天内组织验收,如逾期仍未组织验收,视为验收合格。
八、结算方式:预付合同总额的!!!!,验货后付!!!!发货,安装完毕付剩余!!! (政府招标,学校,福利社保等单位除外)。
九、违约责任:
1,合同一经签定,供需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如单方无故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方应一次性赔偿对方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遇有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2,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时间,需方须及时付款。
3,供方按合同按时交货。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应递交国家有关法 律部门进行裁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供需双方各持二份,签字盖章生效。
需方:XXX
代表:XXX
地 址:XXX
电话:XXX
供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瓷砖购销合同2
购方:
供方:
购方因工程建设需要,经双方友好平等协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如下事项达成一致协议定立本合同,以兹双方遵照执行。
一、产品明细:
1、供方为购方供应下列产品:
2、以上数量为暂估数量,合同签订之日起,购方应认真核实实需数量,最迟五天内可重新调整数量,以便供方从厂家及时发货。
二、质量标准:按照供方所供产品与购方提供的样品基本一致。
三、供货期限:
双方合同签定生效后,供方在天内发第一批货到工地,以后根据购方工程进度,购方将所需货物数量提前天通知供方,以便供方在接到购方通知后及时安排供货。
四、交提货方式及地点:
由供方负责送到工地,双方点清数量,由负责卸货,购方指定为收货人,联系电话:xxx。收货人在供方送货单上签字确认。
五、验收标准:
1、产品破损率按国标3%执行,超过3%的部分由供方负责补足;
2、因陶瓷原材料来源于天然矿物质,烧制过程复杂,允许交货产品存在合理色差。
六、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如购方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标准,购方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妥为保管,电话通知供方,并在三天内向供方提出书面异议。
2、若购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异议的,视为供方所供货物符合合同规定。
3、购方因保管、施工不善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供方在接到购方异议后,应在三天内负责处理。
5、对购方的异议,经第三方鉴定确认该批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由供方负责调换。
七、结算方式:
1、合同签定生效之日起天内购方支付(即元)作预付款。
2、供方分批次发货,每批货到工地之日,购方必须支付该批货款。
3、预付款与最后一批货款一起结清。
八、违约责任:
1、如供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供货,严重影响到购方工程进度,经双方协商后仍不能解决时,应向购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的违约金。
2、如购方未按合同规定付款,供方有权顺延供货或停止供货,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购方自行承担。
3、供方按本合同规定的规格、型号、颜色、数量进行供货,如购方需变更合同,应取得供方同意,并赔偿由此给供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九、退货补货:
1、本合同产品为供方为购方定购产品,供方不接受购方的任何退货要求。
2、如购方需要补货,购方须提前天书面通知供方,以便供方进行安排发货;购方应承担小批量补货的额外费用。
3、如补货产生的色差等问题与供方无关。
十、争议解决:
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购、供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约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合同生效、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立即生效,自货款两清时自动失效。
本合同壹式xx份,购方与供方各执xx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购方名称(章):
开户行:
委托代理人:
账号:
电话: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供方名称(章):
开户行:
委托代理人:
账号:
电话: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瓷砖购销合同3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①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标的物
标的物名称 规格型号 单价
数量 计量单位 总价(元)
合 计 大写: ¥: 元
注:标的物单价固定,数量为暂估量,最终结算以现场收料人员签收的票据作为结算依据。
第二条.质量标准
应符合 国家强制性标准。
第三条.交(提)货方式及验收
1.甲方提前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备货,乙方按甲方要求时间将砌块及时送达至 。
2.标的物的包装、供货、运输、卸车等工作及费用由乙方负责,运输途中的毁损、灭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随意在现场卸货。
4.到场后损坏率应小于 %,经现场取样验收合格并填写验收单后视为甲方接收。
5.货到现场三日内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退货,运输费用及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担。
第四条.结算及付款
②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如乙方因所供货物不符合合同要求导致甲方遭受损失,乙方应承担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2、如乙方未按时将货物送到施工现场导致甲方遭受损失,乙方应承担合同总价款2%的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3、乙方须保障甲方使用其产品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甲乙双方特别约定本合同债权不得转让,如违反本约定,除转让行为无效外,违约方应支付另一方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第六条.合同解除
1、乙方履行合同不符合要求并拒绝更正,或乙方迟延履行合同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方迟延付款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终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解除合同从书面通知送达对方时生效,如采用邮寄方式送达,双方一致同意按本合同地址发送邮件15日后视为送达。
第七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任何一方都有权解除合同。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双方无法预见、无法避免并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依法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
1、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与补充协议不一致的地方,以补充协议为准;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如不能在同一天签字或盖章,以后签字或盖章一方的签字或盖章日为合同生效日;
4、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企业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③: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瓷砖购销合同4
供方:
合同编号需方:
签约时间: 年月 日
一、 产品名称、编号、数量、金额
二、 交货地点:
三、 运输方式:
四、 包装标准及费用:纸箱包装,由供方负责;包装物不回收。
五、 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提货时由须方任意抽验收货,提出异议期限为提货之日起五日之内,
超出期限,责任自负。
六、 结算方式:现款提货,合同签订后需方付总款的 为定金,以后按先打相应的款再发
相应的货方式结算:其定金在最后一批货款中扣除。
七、 供货时间:年月日开始第一批货,需方如分批提货的,应拟订分批提货时间并按
时提货,并在 年 月日前将最后一批货提完,否则视需方违约。需方实际进货数量必须达到合同数量的.99%以上,否则视为需方违约,如违约,合同定金供方恕不退还给需方。
八、 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执行。
九、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签订地所在法院管辖。
十、其他约定事项;异议期内提出异议,供方应立即派人到现场检验处理。如产品出现质量问题,
供方应及时做出处理,如继续铺贴,供方不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十二、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供方不能及时供货,供方不属违约,双方重新协商供货时间。
十一、货款必须汇入供方指定账号,否则由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供方不负责。 十四、验收标准;以双方封样为准。
十二、其他;供方收到定金后,此合同生效。
十三、有效期;从供方收到定金之日起,至需方按本合同约定时间提完最后一批货后十日止。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供货单位一份,购货单位三份,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瓷砖购销合同5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二、质量要求
乙方所供应的瓷砖其质量、规格必须满足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
三、收货要求
乙方所供应的瓷砖必须按质、按量、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将货物送到甲方的施工现场。数量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破损的砖不计。
四、运输方式及费用
上、下车费用及运输费用均已包含在单价中,由乙方自行负责。
五、付款方式
甲方不提供预付款,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支付给乙方全部货款;乙方应按甲方财务制度的要求办理收款手续,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财务制度要求的正式发票或收据。
六、其他约定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工程要求的规格、质量、数量、时间提供瓷砖。
2、送到甲方施工现场的瓷砖,乙方负责提供相应的有关合格质检报告。
3、乙方送到甲方的瓷砖的数量,必须与乙方供货单注明的数据一致,不得弄虚作假。
4、此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如果单方违约,应遵照《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承担另一方的违约责任。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由当地工商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依法向对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瓷砖购销合同6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二、质量要求
乙方所供应的瓷砖其质量、规格必须满足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
三、收货要求
乙方所供应的瓷砖必须按质、按量、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将货物送到甲方的施工现场。数量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破损的砖不计。
四、运输方式及费用
上、下车费用及运输费用均已包含在单价中,由乙方自行负责。
五、付款方式
甲方不提供预付款,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支付给乙方全部货款;乙方应按甲方财务制度的要求办理收款手续,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财务制度要求的正式发票或收据。
六、其他约定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工程要求的规格、质量、数量、时间提供瓷砖。
2、送到甲方施工现场的瓷砖,乙方负责提供相应的有关合格质检报告。
3、乙方送到甲方的瓷砖的数量,必须与乙方供货单注明的数据一致,不得弄虚作假。
4、此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如果单方违约,应遵照《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承担另一方的违约责任。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由当地工商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依法向对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
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时间:
乙方: 委托代理人:
瓷砖购销合同7
购 方:
供 方:
购方因工程建设需要,经项目部采购邀标比选及双方友好平等协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如下事项达成一致协议定立本合同,以兹双方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二、产品明细:
三、质量标准:按照国标GB/T4100-20xx执行。供货方所供的产品必须与供货方提供的样品基本一致。
四、供货期限:
双方合同签定生效后,供货方在15天内发第一批货陆续组织到工地,以后根据购方工程进度,购方将所需货物数量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后提前5天通知供货方,以便供货方在接到购方通知后及时安排供货。
五、交提货方式及地点:
由供货方负责送到__________工地,双方点清数量,由供货方负责卸货,购方指定____________为收货人,联系电话_________、收货人在供货方送货单上签字确认,并出具有效收货凭证给供货方,作为结算依据。
六、验收标准:
1、按国家陶瓷砖GB/T4100-20xx标准及样品进行验收。
2、产品破损率按国标1%执行,超过1%的部分由供货方负责补足;
3、因陶瓷原材料来源于天然矿物质,烧制过程复杂,允许交货产品存在合理色差。
4、按送样品考核要求:地砖为防滑砖(象牙白),面砖为白色浅色条纹。
七、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供货方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如购方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购方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妥为保管,电话通知供货方,并在三天内向供货方提出书面异议。
2、若购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供货方所供货物符合合同规定。
3、购方因保管、施工不善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供货方在接到购方书面异议后,应在三天内负责处理。
5、对购方的异议,经第三方鉴定确认该批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由供货方负责调换。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需方分批次付款,第一次供货至_______,经材料部门核实签字后付该批货的60%,第二次供货至________,经材料部门核实签字后付该批货的60%,第三次付款待工程交工验收报后,退回余货办理结算一次付清全部余款。
九、违约责任:
1、如供货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供货,严重影响到购方工程进度,经双方协商后仍不能解决时,应向购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10‰的违约金。
2、如购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购方每延迟供货方货款一天,应每日向供货方偿付不能按时支付货款的10‰的违约金,并且供货方有权顺延供货或停止供货,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购方自行承担。
3、供货方按本合同规定的规格、型号、颜色、数量进行生产,在安排生产后,如购方需变更合同,应取得供货方同意,并赔偿由此给供货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退货补货:
1、如购方需要补货,购方须提前 3 天书面通知供货方,以便供货方进行排产;购方应承担小批量补货的额外费用。
十一、争议解决:
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购、供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十二、其他约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合同生效、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立即生效,自货款两清时自动失效。
本合同四份,购方执三份、供货方执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购方名称(章): 供货方名称(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瓷砖购销合同8
购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供需双方本着以诚为本、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 产品
第二条 供货期限: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送货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需提前五天通知乙方)。
第三条 质量要求: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国家标准。
第四条 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
1、交货方式:乙方分四个批次供货,第一批次时间,第二批次时间 年 月 日 ,第三批次时间 年 月 日 ,第四批次时间 年 月 日 。
2、所有货物由乙方送往由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所需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由甲方负责卸车。
3、货款的支付方式: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及责任
(一)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1、产品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包退、包换。由于上述原因延误交货时间,乙方应每天按逾期交货货款总值的5%累计逾期天数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货款总值的50%的违约金;
3、如因乙方的产品使用后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4、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涨价,不能以任何理由耽误供货时间。否则,都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50%的违约金。
(二)甲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1、乙方供货无误的前提下,如甲方中途退货或使用其它同类产品,甲方应赔偿本合同总金额5%给乙方作为违约金。
2、退补方式:退补数量应该按照合同约定总数量的10%多退少补。
第六条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
第七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九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需方: (盖章)
供方: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瓷砖购销合同9
需方(甲方): 签订地点:
供方(乙方): 签订时间:
甲方因工程的建设需要,向乙方订购外墙砖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规范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甲、乙双方充分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第一条 标的(材料品牌、名称、规格、数量、单价及总价)
产品名称 | 型号 | 规格 | 数量(块) | 价格(块/元) | 合计金额 | 等级 | 备注 |
合计金额 | 人民币: |
注:1、以上为暂定数量,根据甲方实际用量计算金额: 2、以上价格为不含税票。
第二条 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1、交货方式:乙方按甲方要求将货运到甲方指定地点: ,甲方指定:仓管: 为收货人, 为验货人,甲方的收货人、验货人在乙方加盖公章的送货单上签字,视为甲方暂收货物,乙方送货人无条件配合甲方进行材料清点。
2、甲乙双方在货物交付之日当场当车共同对货物验收,检查产品品种、规格、型号、花色、数量等,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加工砖按样品型号、花色为约定):
3、交货地点:
4、交货日期: 号前全部到齐甲方工地,分批次供货时,甲方每次应提前5天向乙方发出送货指令。
第三条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 天内付预付款,合同金额的 %,即¥ 元;
(或定金模式: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甲方支付乙方本合同货款定金 %,或按总价谈定一个定金金额。)
2、货到工地后验收合格 天内付清余款,即¥ 元;
第四条 质量标准及验收标准
1、质量承诺:产品出厂时应附有“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 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能通过国家相关部门检测,符合和达到相关产品质量标准和技术参数。
第五条 产品运输
1、运输:乙方送至甲方指定地点,甲方负责卸货。
第六条 验货
1、验收:对于瓷砖的品种、规格、花色、质量、数量经甲方验货后无异议后,不能无理由退货,如确有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退货部分所产生的费用(指:运输费、装卸费),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 天以内的,每天按不能交货的货款价值 1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达到 天,则甲方并有权解除合同,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 0.1 %的违约金;
2、货物经检验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如有异议则以国家相关法定检测部门的检验报告为依据),乙方同意无条件换货或退货,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此造成逾期交货,则按第1款的规定处理;如乙方拒绝换货或退货,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如未按上述第五条规定向乙方付款,导致乙方未能及时供货,其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如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付款(不算公司正常办理付款手续时间)部分总额承担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八条 合同争议及解决办法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当地所在地城市区域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
2、《 报价单》、《申请购物单》、《送货单》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盖章): 邮编:
地 址: 传真: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帐号:
纳税证号:
法人代表:
授权代表:
乙方(盖章): 邮编:
地 址: 传真: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帐号:
纳税证号:
法人代表:
授权代表:
瓷砖购销合同10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诚信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依照国家合同法等有关规定,通过协商一致达成以下瓷砖购销合同,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规格、品牌及单价(单价不含税费及加工费)
二、产品质量、验收标准:产品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均符合国家及相关企业标准。(以双方确认的样品作为标准)。
三、交货地点、时间: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需在天内将本合同所有产品,根据乙方要求交付至。
四、运输方式及装卸费用承担:甲方负责送货至交货地点,并承担费用,卸货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付款方式:合同签订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元整,交货验收后付款
六、施工事项:甲方不负责瓷砖的铺贴及安装。乙方铺贴瓷砖时请谨慎,要按照包装箱上“使用说明”进行操作,如发现质量问题及时与甲方联系,双方协商解决。在施工中的瓷砖损耗甲方不负责。但为了保证工程效果和质量,甲方在“有时间和能力”范围内协助乙方跟踪监督施工。
七、剩余瓷砖退换事项:剩余瓷砖单一型号数量不超过百分之十,并且不泡水、不沾水泥、包装完好无损,不影响二次销售的可以进行退换,否则甲方不接受退换。
八、违约责任: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不得擅自更改,如有违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条款执行。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部门调解;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甲方收到预付定金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电话号码:
担保人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瓷砖购销合同11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木地板供货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二、 基本要求
提供和交付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符合国家规范和行业要求,样件双方签字封样,样件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能批量生产。正式生产、供货前,乙方应到甲方施工现场认真复核外墙砖及地砖数量、颜色与尺寸,同样式地板生产批次不超过2批次,并对最终生产数量、尺寸及质量负责。 检验报告书及合格证等随货同行。每批供货须按国家规定送北京市质检部门复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 交货与包装
1. 包装:包装箱与包装方式应方便搬运,符合国家有关规格、型号、颜色、重量、批号、生产厂等相关要求。
2. 交货:工地交货,乙方须按期将货物送达武冈市东升路甲方工地。
3. 验收:乙方每批次交货必须按国家相关要求在北京市质量检测部门进行复检;甲方(或甲方指定收货单位)仅对包装、规格、颜色、破损等进行抽查验收。地板进场抽查验收并不能免去乙方对产品质量所应承担的责任。
4. 运输方式及费用: 运输方式由乙方自行决定、所产生的运输费用、装卸费用等均由乙方负担。
5. 合理损耗:对于货物启封前发生的破损,由乙方100%补偿;启封后发生的破损,分清双方责任由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6. 交货时间与数量:按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五、质量保证
1. 质保期自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为期一年。
2. 质保期内,如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应在十五个工作内采取令甲方满意的修复措施,无条件补货,并承担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3. 如乙方产品经上海市检验部门检验,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或未达到相应的国家标准时,乙方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并作为违约行为按合同相关条款予以处罚。
六、付款方式
1. 预付款:合同签订时乙方预付10%的订金。
2. 乙方以 转帐 方式支付货款
甲方临时帐户:户名:
3. 质保金:质保期为自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质保金为结算金额的5%,质保金到期在无质量问题条件下支付。
七、违约责任
1. 合同签订后,如有一方违约自行终止合同,违约方以合同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给与对方赔偿,并承担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相关的经济损失。
2. 如出现欺诈、以次充好等行为的,或所供产品未能达到国家标准的,乙方除退还甲方已付款项外,还应按合同总金额的20%作为违约赔偿,同时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3. 延期交货:乙方延期交货按每延期一天处罚合同总价款的0.5%,但误期赔偿金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
4. 累计超过二十天延期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处以合同总价款10%的赔偿处罚。
5. 所有处罚在支付当期货款时予以扣除。
八、补货
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半年内,甲方的补货通知书应提前十个工作日发出,乙方须在接通知后二十五个工作日内交货。乙方在执行完合同供货后,有义务在两年内无条件满足甲方的补货要求,且不作价格调整。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节,协商调节不成,提请项目所在地仲裁机关仲裁。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
1. 本合同价格包括货物价格、运输费用、装卸费用及税金等全部费用。
2. 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3.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瓷砖购销合同12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瓷砖供货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提供和交付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符合国家规范和行业要求,样件双方签字封样,样件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能批量生产。正式生产、供货前,乙方应到甲方施工现场认真复核外墙砖及地砖数量、颜色与尺寸,同样式砖生产批次不超过2批次,并对最终生产数量、尺寸及质量负责。
2、检验报告书及合格证等随货同行。
3、每批供货须按国家规定送北京市质检部门复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 瓷砖技术要求
A竹陶砖(干压炻瓷通体砖)要求
1. 型号规格:70mm×295mm(见样板)
2. 尺寸偏差(%):符合GB/T 3810.2标准;长度方向允差≤±0.5;宽度方向允差≤±0.75;边直度允差≤±0.5;厚度允差允差≤±5;直角度允差≤±0.5;表面平整度允差≤±0.5;
3. 表面质量:距1米远处垂直观察表面无缺陷。
4. 吸水率:符合GB/T 3810.3;0.5≤平均值≤3(单个最大值≤3.3);
5. 断裂模数: ≥35Mpa(单个最小值≥32);符合GB/T 3810.4标准;
6. 破坏强度:≥1300N;符合GB/T 3810.4标准;
7. 抗热震性:按GB/T3810.9;
8. 抗冻性: 按符合GB/T3810.12;
9. 放射性核元素限量按GB6566-20xx检验达A ;
10. 耐污染性按GB/T3810.14检验达四级;
B外墙挂贴砖(通体玻化砖)要求
1、 型号规格:600 mm×600mm×13(见样板)
2、 长度、宽度、厚度、边直度、直角度、表面平整度按GB/T3810.2检验允差不超过:±0.2%
3、 吸水率按GB/T3810.3检验≤0.2%
4、破坏强度按GB/T3810.4检验≥1700N
5、断裂模数(平均)按GB/T3810.4检验≥35Mpa
6、耐磨性按GB/T3810.6检验<168mm3
7、抗冻性按GB/T3810.12检验经抗冻性试验后无裂纹或剥落
8、耐污染性按GB/T3810.14检验达四级
9、放射性核元素限量按GB6566-20xx检验达A
四、 交货与包装
1. 包装:包装箱与包装方式应方便搬运,符合国家有关规格、型号、颜色、重量、批号、生产厂等相关要求。
2. 交货:工地交货,乙方须按期将货物送达北京**C12M1地块甲方工地。
3. 验收:乙方每批次交货必须按国家相关要求在北京市质量检测部门进行复检;甲方(或甲方指定收货单位)仅对包装、规格、颜色、破损等进行抽查验收。瓷砖进场抽查验收并不能免去乙方对产品质量所应承担的责任。
4. 运输方式及费用: 运输方式由乙方自行决定、所产生的运输费用、装卸费用等均由乙方负担。
5. 合理损耗:对于货物启封前发生的破损,由乙方100%补偿;启封后发生的破损,分清双方责任由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6. 交货时间与数量:
1)首批交货时间20xx年8月25日前,交货产品为白色竹陶砖不少于3500㎡,咖啡色竹陶砖不少于20xx㎡;
2)第二批交货20xx年9月1日前,白色竹陶砖不少于10000㎡,咖啡色竹陶砖不少于4000㎡,大砖5300㎡;
3)第三批交货:9月15日前完成全部合同供货;
4)每批交货所需线条和转角应按配比足额同时送达。
5)交货期或数量如有调整,按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五、质量保证
1. 质保期自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为期一年。
2. 质保期内,如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应在十五个工作内采取令甲方满意的修复措施,无条件补货,并承担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3. 如乙方产品经北京市检验部门检验,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或未达到相应的国家标准时,乙方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并作为违约行为按合同相关条款予以处罚。
六、付款方式
1. 预付款:合同总额的20%,合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同时乙方须提供等额银行保函,保函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期一年。
2. 到货款:分批供货、按每批次到货量支付,支付金额为该批次到货量合同价款的60%。
3. 结算款:合同执行完毕,据实办理结算手续。甲方凭结算确认书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5%。本次支付乙方须同时提供结算金额100%的正式发票。
4. 质保金:质保期为自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质保金为结算金额的5%,质保金到期在无质量问题条件下支付。
5. 以上每次付款,乙方须先提供等额正式发票。
七、违约责任
1. 合同签订后,如有一方违约自行终止合同,违约方以合同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给与对方赔偿,并承担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相关的经济损失。
2. 如出现欺诈、以次充好等行为的,或所供产品未能达到国家标准的,乙方除退还甲方已付款项外,还应按合同总金额的20%作为违约赔偿,同时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3. 延期交货:乙方延期交货按每延期一天处罚合同总价款的0.5%,但误期赔偿金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
4. 累计超过二十天延期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处以合同总价款10%的赔偿处罚。
5. 所有处罚在支付当期货款时予以扣除。
八、补货
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半年内,甲方的补货通知书应提前十个工作日发出,乙方须在接通知后二十五个工作日内交货。乙方在执行完合同供货后,有义务在两年内无条件满足甲方的补货要求,且不作价格调整。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节,协商调节不成,提请项目所在地仲裁机关仲裁。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
1. 本合同价格包括货物价格、运输费用、装卸费用及税金等全部费用。
2. 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3.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二份。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本合同补充协议、合同附件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年月日:
瓷砖购销合同13
购 方:
供 方:
购方因工程建设需要,经项目部采购邀标比选及双方友好平等协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如下事项达成一致协议定立本合同,以兹双方遵照执行,墙地砖购销合同范本。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河搬迁房一区三期工程
2、工程地址: 德阳市东河镇
二、产品明细:
2、以上数量为暂估数量,按实供数量结算。
三、质量标准:按照国标GB/T4100-20xx执行。供方所供的产品必须与供方提供的样品基本一致。
四、供货期限:
双方合同签定生效后,供方在15天内发第一批货陆续组织到工地,以后根据购方工程进度,购方将所需货物数量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后提前 5 天通知供方,以便供方在接到购方通知后及时安排供货。
五、交提货方式及地点:
由供方负责送到 东河施工 工地,双方点清数量,由 供方 负责卸货,购方指定 范小林、谢斌 为收货人,联系电话********、收货人在供方送货单上签字确认,并出具有效收货凭证给供方,作为结算依据。
六、验收标准:
1、按国家陶瓷砖GB/T4100-20xx标准及样品进行验收最新瓷砖购销合同范本最新瓷砖购销合同范本。
2、产品破损率按国标1%执行,超过1%的部分由供方负责补足;
3、因陶瓷原材料来源于天然矿物质,烧制过程复杂,允许交货产品存在合理色差。
4、按送样品考核要求:地砖为防滑砖(象牙白),面砖为白色浅色条纹,合同范本《墙地砖购销合同范本》。
七、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供方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如购方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购方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妥为保管,电话通知供方,并在三天内向供方提出书面异议。
2、若购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供方所供货物符合合同规定
3、购方因保管、施工不善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供方在接到购方书面异议后,应在三天内负责处理。
5、对购方的异议,经第三方鉴定确认该批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由供方负责调换。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需方分批次付款,第一次供货至15000㎡,经材料部门核实签字后付该批货的60%,第二次供货至15000㎡,经材料部门核实签字后付该批货的60%,第三次付款待工程交工验收报后,退回余货办理结算一次付清全部余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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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违约责任:
1、如供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供货,严重影响到购方工程进度,经双方协商后仍不能解决时,应向购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10‰的违约金最新瓷砖购销合同范本合同范本。
2、如购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购方每延迟供方货款一天,应每日向供方偿付不能按时支付货款的10‰的违约金,并且供方有权顺延供货或停止供货,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购方自行承担。
3、供方按本合同规定的规格、型号、颜色、数量进行生产,在安排生产后,如购方需变更合同,应取得供方同意,并赔偿由此给供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退货补货:
1、如购方需要补货,购方须提前 3 天书面通知供方,以便供方进行排产;
购方应承担小批量补货的额外费用。
十一、争议解决:
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购、供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十二、其他约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合同生效、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立即生效,自货款两清时自动失效。
本合同壹式__四___份,购方执三份、供方执___一___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购方名称(章): 开 户 行:
委托代理人: 账号:
20xx年7月5日 电话:
供方名称(章): 开 户 行:
委托代理人: 账号:
20xx年7月5日 电话:
瓷砖购销合同14
买受方(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销售方(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向乙方购臵外墙饰面砖材料,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 购买产品:外墙饰面砖
第二 品牌产地:溶洲牌
第三规格:22贴/箱,按两平方计算,每11贴按壹平方计算,每贴12小块,每贴联长规格295_295mm,每块外墙砖规格145_45mm,每两块间间距5mm;具体规格及色板以光耀金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确认为准。
第四 材料单价:综合单价以乙方与发包人确定的投标文件中规定综合单价为准(含外墙砖出厂价格,运杂费,装、卸费用)。
第五购买数量:暂定为65000平方米,具体数量以甲乙双方确认的送货单据为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光耀金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材料分包人双方就分包材料购销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购销材料概况
材料名称: 外墙饰面砖
工程地点:
材料承包范围:
二、分包合同价款
2.1 本合同单价每平方为23.50元为固定价格,不受市场价格因素影响。
2.3 合同暂定工程量为65000平方米, 合同暂定总价以乙方与发包方确认的投标文件中标价为准。
2.4 结算时按人民币进行结算。
2.5本合同不存在任何形式的零工。
2.6上述合同单价中已包含下述费用①外墙饰面砖(纸皮砖)一切主材费用;②其价格包含甲方签收材料前一切人工费、机械费、装卸费、运输费、成品保护费、措施费及管理费、利润等一切费用;(注:工程卸货地点为送货车辆可到达处同一楼层的十米范围内)。
三. 材料承包内容:
荷兰水乡九期一组团施工总承包工程外墙饰面砖。详细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工作:
3.1 材料规格尺寸及外观以及建设单位下发的设计文件及确认的材料样板为准。
3.2 负责自身材料、设备在施工现场内的装卸、码放。
四、 材料工期:
4.1交货时间(包括每批材料交货时间和数量的约定):第一批货物在合同生效日期
30天内到场,剩余货物在甲方提出计划后5天内到场。如乙方认为很难保证材料按时进场时,乙方应提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如乙方未向甲方提出报告,一律视同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到货日期延误。
4.2尽管本合同已有规定,如因非乙方原因使得材料进场日期推后,进场日期相应顺延(如因恶劣天气影响不能通行的,日期顺延)。
五. 工程款付款方式:
5.1预付款。甲方须在年月日前按合同总额的30%向乙方支预付款,乙方收到预付款之日起,合同开始生效;预付款在提货率达98%或以上时在提货时作货款冲抵。
5.2 合同约定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进度款为材料价款的100%;
5.3乙方随货开具的送货单由甲方现场验收小组签收的验收单为依据结算,每月20日数量结算一次。当月货款下月25日前以支票方式支付100%,(每月乙方上报材料数量后,如甲方对此数据有异议,应在材料进场当日通知乙方,并由甲、乙一起复核。)
六. 工程质量标准:
6.1所提供的材料品牌、性能、规格、色泽、质地等都必须是光耀金源集团有限公司认可的有效材料。如违背该条所约定条款,甲方将双倍追索所付费用,并追究所造成的质量责任。
6.2所提供的材料同时必须满足相关质量规范要求,所有主材送检一次合格率必须达到100%。
6.3本合同涉及的材料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合格,材料选择依发包方封样要求为准,相关耐久性、耐候性、相容性、渗透性等应质量符合国家GB/T4100-20_标准、质量验收规范和相关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
6.4质量处罚约定:因供应商所供材料质量不合格造成承包人、业主及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或没有验收合格的,甲方负责返工直到验收通过为止,返工的材料、人工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处以返工工程量工程款10%的罚款。在工程决算中予以扣除。
6.5乙方材料进场时,由甲方组织人员会同乙方现场负责人员进行开箱抽检,允许运输破损3‰,抽检时,当破损材料数量高于抽检数量的3‰时,同批材料损耗率按实际抽检结果最高损耗率扣除。
6.6乙方货物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甲方抽检发现质量问题时,乙方同意甲方将该货品送交第三方质量检测部门进行鉴定(鉴定费用先由甲方垫付,如乙方货品经鉴定质量不合格,则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货物经鉴定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将不合格材料全部清退出场,并按该批次款的20%进行罚款。
七、甲、乙双方责任:
7.1 甲方责任:
7.1.1 乙方进场前甲方协调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堆放场地。
7.1.2甲方现场负责人: 岗位: ;电话: 6具体负责人: 岗位: 材料员 电话:
7.2 乙方责任:
7.2.1 乙方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进货时间保证所供材料按时进场。
7.2.2 合同签订后,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供材料的主要联系人员名单。乙方如需变更管联系人员时,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甲方,经同意后方可进行更换。
7.2.3工程所需材料进场后,甲、乙、建设方(深圳万科)三方共同验收,如所进材料不符合建设方书面认可文件时,乙方应及时办好材料退场工作,并承担因此原因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7.2.4从最后一批产品生产完成起至该合同完结后两个月止,因工程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不多于1次的补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不接受以上行为。
7.2.5乙方材料负责人: 岗位:
八、其它:
8.1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进行协商解决,重大问题协商不妥时可向甲方所在地的法院诉讼解决。
九、补充条款:
9.1、环保要求:乙方所使用的材料应确保对施工人员以及后续住居人员无伤害、无污染,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将追究相关责任。
十、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年 月 日终止。如有逾期,双方必须重新商议价格并书面确认后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瓷砖购销合同15
合同编号:
需方(甲方):签订地点:
供方(乙方):签订时间:
甲方因工程的建设需要,向乙方订购外墙砖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规范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甲、乙双方充分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第一条 标的(材料品牌、名称、规格、数量、单价及总价)
注:
1、以上为暂定数量,根据甲方实际用量计算金额:
2、以上价格为不含税票。
第二条 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1、交货方式:乙方按甲方要求将货运到甲方指定地点:仓库,甲方指定:仓管:为收货人,为验货人,甲方的收货人、验货人在乙方加盖公章的送货单上签字,视为甲方暂收货物,乙方送货人无条件配合甲方进行材料清点及过磅。2、甲乙双方在货物交付之日当场当车共同对货物验收,检查产品规格、型号、色差、尺寸、数量等,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加工砖按样品型号、花色为约定):
3、交货地点:
4、交货日期:号前全部到齐甲方工地。
第三条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天内付预付款,合同金额的%,即¥元; (或定金模式: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甲方支付乙方本合同货款定金%,或按总价谈定一个定金金额。)
2、货到工地后验收合格天内付清余款,即¥元;
第四条 质量标准及验收标准
1、质量承诺:产品出厂时必须附有“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如因产品质量问题,乙方负责产品“三包”,保质期为年(自交货之日起算)。
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能通过国家相关部门检测,符合和达到产品标准和技术参数。
第五条 产品运输
运输:乙方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及卸货。
第六条 验货
验收:对于外墙砖的数量、规格、颜色等与约定不符或有其他表面瑕疵的,甲方验货无异议,不能退货。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天以内的,每天按不能交货的货款价值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达到 天,则甲方并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退还全部已付款,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
2、货物经检验达不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如有异议则以国家相关法定检测部门的检验报告为依据),乙方同意无条件换货或退货,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此造成逾期交货,则按第1款的规定处理;如乙方拒绝换货或退货,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如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付款(不算公司正常办理付款手续时间)部分总额承担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八条 合同争议及解决办法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当地所在地城市区域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
2、《申请购物单》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盖章):邮编: 地 址:传真: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帐号: 纳税证号: 法人代表: 授权代表:
乙方(盖章): 邮编: 地 址: 传真: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帐号: 纳税证号: 法人代表: 授权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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