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购销合同

2022-04-28 购销合同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煤炭购销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煤炭购销合同1

  合同编号:8919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搞好煤炭的购销工作,本着友好合作和维护双方利益精神,经甲乙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交货方式

  1、乙方到甲方煤场提货,乙方自行解决运输问题。

  2、方须按甲方的要求提货,保证甲方煤场不积压,以不影响甲方生产为准。

  二、煤炭质量要求(以甲方化验数据为准)。

  1、发热量5400以上。

  2、挥发份22%以上。

  3、灰份26以下。

  4、全水分6%以下。

  5、如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在提货时,应及时提出,由双方协商解决。

  三、价格及金额

  1、基价_______元/吨,另加税收及各中费用约计_______元,合计_______元。

  2、其中税收及各中费用_______元,由甲方带收带交。

  3、价格实行以自然月为一个价,如有变化,甲方需于当月25日或25以前告知乙方下月煤炭价格的调整情况。

  4、提供地方规定价款的增值税发票,基价_______元,另加税率_______%。

  5、提供资源补偿费相关凭证。

  四、付款方式

  1、乙方采取预付款方式,每次向甲方预付_______万元或_______万元以上,然后甲方发货,甲方不赊销。

  2、甲方收到乙方煤款后,开收据交付乙方,以备记帐和结算之用。

  五、数量计量

  1、甲方电子磅称量为准,双方共同监磅。并在过磅单上签字。

  2、有疑问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若与国家有关法律相左,按国家相关法律执行。

  八、合同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九、合同若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工商部门仲裁。

  十、合同一式3份,甲方执2份,乙方执1份。

  甲方盖章签字: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煤炭购销合同2

  合同编号: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一、交货时间及数量

  交货时间式量原煤产地

  自签定合同之日起15天供货完毕

  二、交货地点:甲方货场

  三、煤炭运输时间:按甲方要求时间运输。

  四、质量要求(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化验数据为准)

  1、收到基低位发热值:Qnet.ar ≥ 5000KCal/ Kg

  2、挥发份: Vad22 %—28 %

  3、全水份:Mt ≤ 8 %

  4、含硫量:鶶t.ad ≤0.7 %

  5、焦渣特性:2—5

  6、灰份:鶤ad≤24 %

  7、粒度:粒度小于3mm占30%以下,大于3mm占70%以上

  五、价格及金额

  乙方煤炭达到第四条要求,在5000 KCal/ Kg的基础上,定价为元/吨(按1票结算)。高于5000 KCal/ Kg的价格见本合同第七条第四款。

  六、煤炭检验

  1、煤炭检验数据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

  2、煤炭到货后,须先经甲方中心化验室到乙方存货点(或车内)取样化验。如达到第四条质量要求,甲方通知乙方进煤200-300吨进行试烧。如煤炭适合甲方炉型则继续履行合同。如不适合甲方炉型则中止该批合同,乙方损失自负。

  3、乙方批量供煤过程(1)汽车运输甲方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2)火车运输到站后甲方负责到火车站取样化验,确定是否接收, 运输中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 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

  4、在取样化验过程中,甲方安排中心化验室、热源部、物资供应部人员参加,乙方安排人员参加,取样完毕后,按要求填写热电燃气总公司入场煤炭取样会签单。

  5、在进煤过程中,发现乙方明显掺假作弊,立即终止合同。甲方中心化验室单独取作弊部分化验,并将化验结果作为该批次的结帐依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七、奖罚措施

  1、合同签定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5万元的合同保证金(甲方尚欠煤炭款的除外)。

  2、乙方严格按甲方进煤计划和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供货,因供货不及时或未达到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给甲方生产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所交保证金甲方不再退还(或从尚欠煤炭款中扣除)。

  3、全水份大于8%的部分,按比例扣除重量。

  4、收到基低位发热值在4901-5000KCal/Kg之间,扣减10元/吨,在4801-4900KCal/Kg,扣减20元/吨,低于4800KCal/Kg拒收,甲方终止合同,已入库部分按热值与吨煤产气量理论值折算扣款。

  5、收到基低位发热值5000KCal/ Kg---5500KCal/ Kg内,每增加100KCal/Kg,价格上调10元/吨,在5500KCal/ Kg---5800KCal/ Kg内,发热量每增加100KCal/ Kg,价格上调5元/吨,大于5800 KCal/ Kg不再上调价格。

  6、含硫量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高于0.1%,价格下调5元/吨.

  7、挥发份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降低1%,价格下调10元/吨。

  八、数量计量

  以甲方地中衡称量为准,双方共同监磅。如需外委称重,需有甲乙双方共同监磅,并在过磅单上签字。

  九、付款方式及时间

  全部接货并验收合格后,乙方按要求出举发票,甲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付清货款。

  十、本合同如有变更,双方另立供货合同。

  十一、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黄岛区人民法院仲裁。

  十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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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及帐号: 开户行及帐号:

  年月日

煤炭购销合同3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质量要求:

  1、 灰分:2、 挥发份:3、 4、 5、 煤种:甲方必须按照和乙方商定的煤种供给乙方发货,严谨掺假或发成其他煤种,如发生整车扣出吨位。

  二、数量:每月甲方必须保证给乙方供应无烟煤数量不得少于 1000 吨,客观因素除外。

  三、价格:980元/吨。

  四、验收方式:以乙方化验、过磅为准,如有异议协商解决。

  五、交货地点:乙方指定煤场。

  六、运输方式:由甲方组织运输。

  七、付款方式:预付货款,款到发货。

  八、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协商解决或由法院裁定。

  十、其他约定事项: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合同期限20xx年4月24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热电厂

  ********有限公司

煤炭购销合同4

  购方: (以下简称甲方)

  销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现就甲乙双方购销煤炭相关事宜进行协商,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煤炭品种: 粉 煤。

  二、煤炭数量: 10000 吨。

  三、计量方式:以 乙 方过衡数为准,乙方允许甲方在扣除 %的杂质后为结算数量。

  五、煤炭价格:

  5.1 一般纳税人含税价 195 元/吨,合计 1950000 元人民币。

  5.2 一票结算到站价 元/吨(含增值税);合计 元人民币。二票结算到站价 元/吨(含增值税 元/吨、运输税 元/吨)。合计 元人民币。

  5.3 质价挂钩办法:如所购煤炭发热量低于 大卡/千克,每降低1大卡/千克扣除煤款 元/吨,低位发热量低于 大卡/千克的煤,拒不接受。

  六、付款及结算方式:

  6.1甲方预付乙方煤款,每月月底甲乙双方兑票核实吨位后,乙方向甲方开据增值税票及收款收据结算。

  6.2结算或付款日期为每月二十日(如遇节假日结算或付款日期顺延)。

  七、验收方式:

  7.1 质量的确定:甲方对购进乙方的煤炭每月不低于3次的取样化验,如加权平均值不

  符合质量标准,甲方有权按合同相关规定付款。乙方如对甲方化验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甲方化验通知单一周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样品以化验副样为准。复检结果如在误差之内以原结果为准,否则以副样为准,复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7.2如乙方的高温煤、着火煤、矸石大等杂质煤进场,甲方按废煤处理,并及时以书面或电传的方式通知乙方到现场验货,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到场验货,乙方在24小时内未到场的,甲方按验收结果处理。

  八、提货方式及运杂费结算:

  甲方自行组织汽车运输,运输途中所遇风险及运杂费由甲方承担。

  九、不可抗力:

  9.1甲乙双方一旦因不可抗力而无法履行合同的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将不可抗力事件或情况通知对方,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或双方有义务采取措施,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在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有关方可免除其责任。

  9.2 本合同所说的不可抗力是指《合同法》第171条所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

  十、其它:

  10.1双方应认真履行合同,如有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则违约方向守约方承担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0.2乙方必须按甲方指定的矿供煤,若甲方发现乙方串矿供煤则每发现一次向甲方支付10000元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由此产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

  10.3 乙方应做到均衡供应,保质保量完成合同规定的执行计划。

  10.4 提煤单内容必须依照甲方要求的格式及内容填写清晰、准确、齐全,且加盖煤矿销售专用章,否则不予开结算票。

  10.3煤炭价格随行就市,如有变动则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4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若因本合同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引发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选择向鄂尔多斯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生效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后立即生效,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08月08日起至20xx年10月09日止。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月日:

煤炭购销合同5

  卖方:

  买方:

  一.品种规格、质量、交提货时间、数量

  二.交提货方式及合同期限

  1.交提货方式:连云港(或上海石洞口码头)港口平仓交货。 2.合同期限:20xx年01月 日 起至20xx年 月 日止。

  三.质量、数量验收标准和方法

  1.质量以双方共同委托连云港SGS监督抽样,以连云港SGS船采化验为准(船采)。2.数量以连云港方水尺计量数为准。

  四.煤炭单价及奖惩

  1.煤炭价格均按甲方向乙方开具下水作业单当天的秦皇岛低位挂牌价下浮20元/吨为装船平仓价,增值税一票结算。

  2.以低位发热量4300大卡/kg 为基础,每增加或减少一个大卡/kg ,单价也相应增加或减少0.14元/吨;高于4300大卡/kg不再加价。低于4300大卡/kg拒收。如灰分高于 %拒收。挥发分小于 %或大于 %时拒收。含硫超过1%时拒收。如全水份大于 %,则超过部分每高于1%重量减1%。若煤炭质量属于拒收标准,而买方同意接受,双方重新议价。原煤中不可有机械杂质,如石块,木块或铁块,否则由此而造成的任何损失由卖方负责。

  五.结算方法:仅能接收中国银行、中信银行180天信用证。

  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买方通过中国银行开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可议付180天的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伍仟万元(5000万元)信用证交给卖方银行,在3个银行工作日内由卖方银行开出信用证总金额度2%(100万元)的履约保函给买方,卖方在此信用证生效之日起20日内必须交付第一船货物(5万吨),10日内再交付5万吨。如需调整每批的结算数量,则由双方另行商定。

  2.买方凭卖方出示装船下水单后,买方按每船煤炭下水单数量支付80%的货款给卖方, 待平舱后,卖方凭质量以秦皇岛港商检或SGS(船采)检验报告单和数量以秦皇岛港商检或SGS装船水尺报告单为依据开出增值税发票一票买方结算20%余款,多退少补,一船一结清货款。买方有权进行单船配载。

  3.银行议付:卖方凭双方确认的结算单、卖方开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向银行议付货款。 4. 卖方需在备足一船五万吨货物到港之前提前四天通知买方。 5.在秦皇岛SGS的检验费用由买方承担。

  六.结算票据;

  1. 卖方开具的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全额增值税专有发票一份。 2.质量以秦皇岛港商检SGS(船采)检验报告单正本一份; 3.数量以秦皇岛港商检SGS装船水尺报告单一份。

  七.违约责任:

  1.如买方在合同签订后5个有效工作日内开不出信用证,本合同作废。

  2.卖方在收到信用证30天内无法供货,则买方有权向银行申请撤销信用证,并收取信用证金额2%的保函金额。

  3.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因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的后果不属违约。 4.信用证开出后5个银行工作日内,买方未从卖方收到信用证额度2%履约保函,买方有权向 银行申请撤消信用证并终止本合同,卖方赔偿信用证额度5%的经济损失。

  八.争议解决:

  1.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协商未果,诉诸法律。由合同签约地法院裁决,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为最终裁定。

  九.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一式四份,买卖双方各执二份。

  2.未尽事宜另立补充协议,盖章后生效。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签订本合同后双方互换五证,卖方提供铁路大票,如卖方不能提供本合同作废。 4.本合同面签有效。

煤炭购销合同6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

  一、交货时间及数量

  交货时间:自签定合同之日起15天供货完毕

  数量:_________

  原煤产地:_________

  二、交货地点:甲方货场

  三、煤炭运输时间:按甲方要求时间运输。

  四、质量要求(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化验数据为准)

  1、收到基低位发热值:qnet.ar≥5000kcal/kg

  2、挥发份:vad 22%—28%

  3、全水份:mt≤8%

  4、含硫量:___st.ad≤0.7%

  5、焦渣特性:2—5

  6、灰份:___aad≤24%

  7、粒度:粒度小于3mm占30%以下,大于3mm占70%以上

  五、价格及金额

  乙方煤炭达到第四条要求,在5000 kcal/kg的基础上,定价为______元/吨(按1票结算)。高于5000 kcal/kg的价格见本合同第七条第四款。

  六、煤炭检验

  1、煤炭检验数据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

  2、煤炭到货后,须先经甲方中心化验室到乙方存货点(或车内)取样化验。如达到第四条质量要求,甲方通知乙方进煤200-300吨进行试烧。如煤炭适合甲方炉型则继续履行合同。如不适合甲方炉型则中止该批合同,乙方损失自负。

  3、乙方批量供煤过程

  (1)汽车运输甲方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

  (2)火车运输到站后甲方负责到火车站取样化验,确定是否接收,运输中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

  4、在取样化验过程中,甲方安排中心化验室、热源部、物资供应部人员参加,乙方安排人员参加,取样完毕后,按要求填写热电燃气总公司入场煤炭取样会签单。

  5、在进煤过程中,发现乙方明显掺假作弊,立即终止合同。甲方中心化验室单独取作弊部分化验,并将化验结果作为该批次的结帐依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七、奖罚措施

  1、合同签定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5万元的合同保证金(甲方尚欠煤炭款的除外)。

  2、乙方严格按甲方进煤计划和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供货,因供货不及时或未达到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给甲方生产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所交保证金甲方不再退还(或从尚欠煤炭款中扣除)。

  3、全水份大于8%的部分,按比例扣除重量。

  4、收到基低位发热值在4901-5000kcal/kg之间,扣减______元/吨,在4801-4900kcal/kg,扣减20元/吨,低于4800kcal/kg拒收,甲方终止合同,已入库部分按热值与吨煤产气量理论值折算扣款。

  5、收到基低位发热值5000kcal/kg---5500kcal/kg内,每增加100kcal/kg,价格上调______元/吨,在5500kcal/kg---5800kcal/kg内,发热量每增加100kcal/kg,价格上调______元/吨,大于5800 kcal/kg不再上调价格。

  6、含硫量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高于0.1%,价格下调______元/吨.

  7、挥发份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降低1%,价格下调______元/吨。

  八、数量计量

  以甲方地中衡称量为准,双方共同监磅。如需外委称重,需有甲乙双方共同监磅,并在过磅单上签字。

  九、付款方式及时间

  全部接货并验收合格后,乙方按要求出举发票,甲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付清货款。

  十、本合同如有变更,双方另立供货合同。

  十一、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黄岛区人民法院仲裁。

  十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开户行及帐号: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开户行及帐号: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煤炭购销合同7

  合同编号:

  甲方(需方):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

  一、交货时间及数量

  交货时间数量原煤产地

  自签定合同之日起15天供货完毕

  二、交货地点:甲方货场

  三、煤炭运输时间:按甲方要求时间运输。

  四、质量要求(以甲方心化验室化验数据为准)

  1、收到基低位发热值:Qnet.ar ≥ 5000KCal/ Kg

  2、挥发份:Vad22 %―28 %

  3、全水份:Mt ≤ 8 %

  4、含硫量:St.ad ≤0.7 %

  5、焦渣特性:2―5

  6、灰份:Aad≤24 %

  7、粒度:粒度小于3mm占30%以下,大于3mm占70%以上

  五、价格及金额

  乙方煤炭达到第四条要求,在5000 KCal/ Kg的基础上,定价为元/吨(按1票结算)。高于5000 KCal/ Kg的价格见本合同第七条第四款。

  六、煤炭检验

  1、煤炭检验数据以甲方心化验室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

  2、煤炭到货后,须先经甲方心化验室到乙方存货点(或车内)取样化验。如达到第四条质量要求,甲方通知乙方进煤200-300吨进行试烧。如煤炭适合甲方炉型则继续履行合同。如不适合甲方炉型则止该批合同,乙方损失自负。

  3、乙方批量供煤过程(1)汽车运输甲方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2)火车运输到站后甲方负责到火车站取样化验,确定是否接收,运输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

  4、在取样化验过程,甲方安排心化验室、热源部、物资供应部人员参加,乙方安排人员参加,取样完毕后,按要求填写热电燃气总公司入场煤炭取样会签单。

  5、在进煤过程,发现乙方明显掺假作弊,立即终止合同。甲方心化验室单独取作弊部分化验,并将化验结果作为该批次的结帐依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七、奖罚措施

  1、合同签定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5万元的合同保证金(甲方尚欠煤炭款的除外)。

  2、乙方严格按甲方进煤计划和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供货,因供货不及时或未达到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给甲方生产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所交保证金甲方不再退还(或从尚欠煤炭款扣除)。

  3、全水份大于8%的部分,按比例扣除重量。

  4、收到基低位发热值在4901-5000KCal/Kg之间,扣减10元/吨,在4801-4900KCal/Kg,扣减20元/吨,低于4800KCal/Kg拒收,甲方终止合同,已入库部分按热值与吨煤产气量理论值折算扣款。

  5、收到基低位发热值5000KCal/ Kg---5500KCal/ Kg内,每增加100KCal/Kg,价格上调10元/吨,在5500KCal/ Kg---5800KCal/ Kg内,发热量每增加100KCal/ Kg,价格上调5元/吨,大于5800 KCal/ Kg不再上调价格。

  6、含硫量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高于0.1%,价格下调5元/吨.

  7、挥发份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降低1%,价格下调10元/吨。

  八、数量计量

  以甲方地衡称量为准,双方共同监磅。如需外委称重,需有甲乙双方共同监磅,并在过磅单上签字。

  九、付款方式及时间

  全部接货并验收合格后,乙方按要求出举发票,甲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付清货款。

  十、本合同如有变更,双方另立供货合同。

  十一、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黄岛区人民法院仲裁。

  十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

  开户行及帐号:_______开户行及帐号: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煤炭购销合同8

  合同编号:

  甲方(需方):

  乙方 (供方):

  一、交货时间及数量交货时间式量原煤产地自签定合同之日起15天供货完毕

  二、交货地点:甲方货场

  三、煤炭运输时间:按甲方要求时间运输。

  四、质量要求(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化验数据为准)

  1、收到基低位发热值:Qnet.ar≥5000Kcal/Kg

  2、挥发扮: Vad 22%一28%

  3、全水份:Mt≤8%

  4、含硫量: st.ad≤0.7%

  5、焦渣特性: 2—56

  6、灰份: Aad≤24%

  7、粒度:精度小于3mm占30%以下,大于3mm占70%以上

  五、价格及金额乙方煤炭达到第四条要求,,在5000Kcal/Kg的基础t,定价为 元/吨(按l票结算)。高于5000Kcal/Kg的价格见本合同第七条第四款。

  六、煤炭检验

  1、煤炭检验数据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

  2、煤炭到货后,须先经甲方中心化验室到乙方存货点(或车内)取样化验。如达到第四条质最要求,甲方通知乙方进煤200-300吨进行试烧。如煤炭适合甲方炉型则继续履行合同。如不适合甲方炉型则中止该批合同,己方损失自负。

  3、乙方批量供煤过程

  (1)汽车运输甲方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

  (2)火车运输到站后甲方负责到火车站取样化验,确定是否接收,运输中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

  4、在取样化验过程中,甲方安排中心化验室、热源部、物资供应部人员参加,乙方安排人员参加,取样完毕后,按要求填写热电燃气总公司入场煤炭取样会签单。

  5、在进煤过程中,发现乙方明显掺假作弊,立即终止合同。甲方中心化验室单独取作弊部分化验,并将化验结果作为该批次的结帐依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七、奖罚措施

  1、合同签定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5万元的合同保证金(甲方尚欠煤炭款的除外)。

  2、乙方严格按甲方进煤计划和本台同有关质量要求供货,因供货不及时或未达到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给甲方生产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所交保证金甲方不再退还(或从尚欠煤炭款中扣除)。

  3、全水份大于8%的部分,按比例扣除重量。

  4、收到基低位发热值在4901—5000KCal/Kg之间,扣减10元/吨,在4801—4900KCal/Kg,扣减20元/吨,低于480KCal/Kg拒收,甲方终止合同,已入库部分按热值与吨煤产气量理论值折算扣款。

  5、收到基低位发热值5000KCal/Kg-- 5500KCal/Kg内,每增加lOOKCal/Kg,价格上调10元/吨,在5500KCal/Kg--580KCal/Kg内,发热量每增加lOOKCal/Kg,价格上调5元/吨,大于5800KCal/Kg不再上调价格。

  6、含硫量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高于0.1%,价格下调5元/吨.7、挥发份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降低1%,价格下调l0元/吨。

  八、数量计量以甲方地中衡称量为准,双方共同监磅。如需外委称重,需备甲乙双方共同监磅,并在过磅单上签字。

  九、付款方式及时间全部接货并验收合格后,乙方按要求出具发票,甲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付清货款。

  十、本合同如有变更,双方另立供货合同。

  十一、本台同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准格尔旗人民法院仲裁。

  十二、本台同一式五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一份。

煤炭购销合同9

  供方: 签定地点:

  需方:

  一、合同内容:

  序号名 称煤 种数量(吨)单价(元/吨)总价(元)

  1

  2

  3

  4

  合计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供方供应煤炭技术标准如下挥发份25-30%以上。

  三、交(提)货方式:

  1、供方负责运到需方指定场地

  2、数量以需方过磅为准,损耗由供方承担,运杂费由供方承担。

  3、质量以需方取样化验为准。双方若有争议双方取样到煤研所化验为准。

  四、付款方式:

  货到仓库验收合格进行支付货款。

  五、解决合同纠纷办法:

  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可经合同签订地法院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供方: 需方:

  税号: 税号:

  电话: 地址:

  开户银行: 电话:

  帐号: 开户行:

  法人代表: 帐号: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签订地点: 委托代理人: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煤炭购销合同10

  合同编号:mnts— js20xxrl—**

  项目名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热电厂电煤采购

  二o一二年一月一日

  、总则

  ********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热电厂与********有限公司,就1

  ********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热电厂电煤相关事宜通过充分协商达成协议,并签订本合同。合同编号:mnts—js20xxrl—******

  合同签订地点:呼和浩特

  合同购方:********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热电厂

  合同销方:************

  2、数量及供货期限

  供货数量:据实结算

  供货期限:

  3、质量

  3.1、煤种:烟煤;品种:原煤;粒度≤100mm。

  3.2、质量: 入厂煤收到基低位发热量(qnet,ar)18.82 mj/kg(4300千卡/千克),全水分(mt)≤15%;全硫(st, ad)≤1%;灰分(aad)≤30%;挥发分(vad)≥30%;灰熔点软化温度(st)> 1300℃。

  3.3、上述质量指标中,低位发热量低于要求值时,按本合同第4.2条执行,其他指标中,如其中有一项不合格,购方可停止进煤,如经过整顿仍达不到入厂煤质量要求,购方可终止执行合同。

  4、价格

  4.1、一票结算,煤价380元/吨(含煤费、运费、装车费及17%增值税)。如遇市场调整,双方协商此价格也作相应调整。

  4.2、质价挂钩办法:如qnet,ar ≧17.98 mj/kg(4300千卡/千克),每升0.0041816mj/kg(1千卡/千克)奖0.09元/吨;16.31mj/kg(3900千卡/千克)<qnet,ar ≤17.98 mj/kg(4300千卡/千克),每降0.0041816mj/kg(1千卡/千克)扣0.09元/吨;15.05mj/kg(3600千卡/千克)<qnet,ar ≤16.31 mj/kg(3900千卡/千

  克),每降0.0041816mj/kg(1千卡/千克)扣0.12元/吨;热值低于15.05mj/kg(3600千卡/千克) ,厂方拒收,已卸入煤场按150元/吨进行结算。

  4.3、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煤炭市场价格大幅调整,双方协商后,对供货价格作相应调整,但必须签定调整价格的补充协议或合同。

  5、运输方式及交货地点

  5.1、由销方安排车辆拉运,交货地点:热电厂煤场。

  5.2、拉运煤矿及运距:*******煤矿,******公里。

  5.3、在交货前的一切风险及费用由销方承担。

  6、验收

  6.1、数量和质量验收以金山热电厂过衡、化验结果为准。购方依据国家相关标准对入厂煤车车采样、按批化验,每月对当月各项指标进行加权平均,依据本合同第4.1条、4.2条进行结算。

  6.2、销方在交货后5个工作日内到购方索取化验结果,若5个工作日内未取,购方视为销方对化验结果认同。

  6.3、购方应保存销方备查煤样一个月,如销方对化验结果有异议,可用备查煤样到当地煤质检验机构重新化验,化验结果双方认可。

  6.4、如销方入厂煤属下列情形之一:粒度超标、水份大、矸石或杂物多、高温或火煤、上下分层装车,购方可酌情扣吨,情节严重的,拒绝入厂、卸车,已卸煤场的,不予结算。

  6.5、销方拉煤必须为合同约定矿煤,窜矿拉煤、以近顶远、途中换煤、掺杂使假等行为,

  均属销方责任,购方除酌情扣吨外,罚款5000~10000元/车,且要求销方立即停止供煤进行整顿,屡次发生或情节严重者中止合同。

  7.结算

  7.1、本合同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7.2、销方必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销方到购方核对入厂数量和质量后,购方出具结算手续。

  7.3、购方原则上在次月结算上月煤款,如遇资金困难,可适当延长结算期。

  8、计划

  8.1、销方根据发电厂月度调运计划组织供煤。购销双方应合理安排供煤计划,保持均衡进煤,如因发电厂原因造成计划未完成,后续月度予以增补,如因销方原因造成计划未完成,后续月度不予以增补。

  9、本合同生效条件及有效期

  9.1、本合同生效须满足下列条件: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9.2、本合同执行期为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合同一式八份,购销双方各执四份。

  10、合同争议的解决

  10.1、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

  10.2、凡因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可呈报各自的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后仍不能解决,则应将纠纷提交签约地法院提出诉讼。

  10.3、法院判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0.4、诉讼费用由败方支付,除非判决书中另有说明。

  10.5、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合同中未提交诉讼的部分,双方应继续执行。

  11、违约责任:

  11.1、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

  12、其他

  12.1、本合同只对购销双方具有法律约束,不针对任何第三方。除购方事先书面同意外,销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否则视为合同无效。

  12.2、如销方在签订合同后,两月内没有与购方联系,视销方单方终止合同。 12.3、在合同煤量和合同期限内,进煤时间和进煤量服从购方安排。

  12.4、本合同未尽事宜,购销双方可共同协商解决。

煤炭购销合同11

  合同编号:

  甲方(销方):

  签订日期:

  乙方(购方):

  签订地点:

  经双方协商一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订本合同严肃执行。

  一、交货方式:黄骅港,装运港口离岸平仓交货。

  二、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乙方承租船舶并支付相关海运费用。甲方不承担船舶亏载、移舶、滞期等一切支付。

  三、付款及结算方式:实际结算数量以装运港港口水尺数量为准。乙方在装船前以现汇方式预付20%定金及80%货款。乙方未付清该笔货款前。该船全部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处理该批货物。

  四、购销双方责任:甲方负责在收到货款后联系神华下达港口装船确认单,乙方负责办理船舶到港其它手续。

  五、购销双方违约责任:乙方如不能在装船前付清货款,甲方有权扣留20%定金作为违约金,乙方需再行支付20%货款。由此造成的一切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若船舶在装船港滞港产生船舶滞港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六、其它约定事项:

  ⑴如双方履行合同期间及区域内因发生不可抗力(如战争、封锁、骚乱、铁路及航道阻塞以及风灾、火灾、水灾等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时,甲乙双方不须对不能正常履行合同负责。

  ⑵煤质无奖罚。

  ⑶供货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20xx年7月10日止(具体供货期限视神华该煤种供货情况而定)。

  ⑷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同具法律效力。

  七、因本合同产生的经济纠纷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乙方:年月日:

煤炭购销合同12

  合同号: 签订地点:

  卖方:

  买方:

  1、20xx年合同量及煤种

  合同量为20万吨,煤种为烟混煤。

  2、价格

  按上表质量标准,出矿含税车板价为480元/吨。卖方垫付运杂费,买方承担。

  发热量以5000cal/g为基准,每升、降100cal/g,价格相应增、减6元/吨(含税)。

  4、矿区铁路专用线费用:6.1元/吨(含税)。

  5、交货方式及地点:火车散装,矿区专用线车板交货。

  6、计划发运

  无论市场情况如何变化,均应依双方商定的分月供货计划均衡发运。如由于双方生产等原因出现异常情况而导致不能正常均衡发运和接卸,应提前与对方协商。

  7、计量、质检方式

  (1)、以卖方计量数据为结算依据,买方进行复检。

  (2)、以卖方质量数据为结算依据,买方进行复检。

  8、结算方式

  执行二票结算,款到发货。以卖方的计量、计质数据进行开票结算,买卖双方按季度核对结算数据,差异部分,双方协商解决。

  9、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

  10、其他约定事项

  (1)、价格、数量及质量等条款在执行期内双方均可根据市场或 生产情况提出修订意见,双方协商解决,如无异议,合同则继续执行。

  (2)、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否则向合同履行地所在法院提起诉讼。

  11、卖方统一收款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及帐号:税务登记证:

  地址及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12、买方结算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及帐号:

  税务登记证号: 地址及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卖方代表: (盖章) 买方代表: (盖章)

  签订时间:

煤炭购销合同13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出卖人: 签约时间: 年月日 买受人:

  第一条 收货人名称、发到站、煤种品种、基质基价、数量:

  第二条 交(提)货方式:

  出卖人矿场车板交货。交货以前的风险和费用由出卖人承担,交货以后的风险和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委托出卖人的铁路运杂费由买受人承担。

  第三条 质量和数量的验收标准及方法:

  1、商品煤的质量、数量以出卖人的化验和计量结果或铁路货物运单(铁路货票)为计价和结算依据。

  2、买受人对收到的商品煤进行复验时,依照《煤炭送货办法》、《煤炭送货办法实施细则》及国家标准GB/T18666-20xx《商品煤质量抽查和验收方法》进行,对质量、数量有异议,应在?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出卖人,否则视为合格。出卖人在收到买受人的质、数量异议通知后,?日内应作出回复,否则视为不合格。

  3、买受人在商品煤交货以前可派人参与或监督出卖人的采、制、化和计量工作,出卖人在商品煤交货以后可派人参与或监督买受人的采、制、化和计量。

  第四条 商品煤价格的计算及执行期限:

  1、本合同商品煤以第一条中所列发热量值和价格为基准质量和基准价格,在此基础上热值(Qnet.ar)每增减 ? MJ/kg(100Kcal/kg), 对应基价增(减) ? 元/吨;

  2、本合同以第一条所列发热量值和价格为基准质量和基准价格的价格执行期为xxxx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至第四季度的基准质量和基准价格由买卖双方再行商定。

  第五条 货款、运杂费的结算方式和结算期限:

  1、货款、运杂费均以银行汇票、汇兑、支票、银行承兑汇票进行结算,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时,按票面金额再加收利息(或将未到期的承兑贴现利息计入煤价)进行结算;

  2、对国家分配计划量,在每月的铁路核准计划量下达后一周内,年定货量在 ? 万吨以上(含 ? 万吨)的买受人,应当全额预付运杂费和 ? %货款;年定货量在 ? 万吨以下的买受人应当全额预付运杂费和货款;

  3、对市场交易量,买受人在每月提报计划前应当全额预付运杂费和货款。

  4、出卖人从定货之日起?日内结清货款。

  第六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法:

  在履行合同中发生纠纷,买卖双方应及时沟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出卖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第八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履行完毕自动终止。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第九条 其它事项:

  在合同生效后,遇到特殊情况,买卖双方如需对合同有关条款进行调整或变更时,必须在30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办理有关手续,出卖人在组织货源困难时,征得买受人同意可进行品种、质级间调整,调整后按实发品种、质级价格进行结算,出卖人在申报批准铁路计划时遇有国家、部、委或铁路局政策性停办时,买受人充分理解,双方协商另定顺延期限,双方未尽事宜,另行商定。

  出卖人: 买受人: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纳税人登记号: 纳税人登记号:

  邮政编号: 邮政编码:

煤炭购销合同14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

  签定地点:____________

  为了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充分协商,依据《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就购销进口电煤,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品种、产地、质量、数量、运输方式、装载港

  1、品种:

  2、产地:

  3、质量规格:

  4、数量:____万吨/月,年为12个月X____=____万吨;

  5、合同期限:该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算,有效期为________个月;

  6、运输方式及数量:船运输,________吨/次;

  7、装载港:____________

  8、卸货港:中国________港口

  第二条收货人名称

  收货人名称:

  第三条交货时间

  合同签定后,甲方接到乙方的全额付款保函(按甲方指定银行),经银行核实无误之日起,第一船煤炭在甲方向乙方开出履约保函之日起35(+、—5)天内发到乙方指定港口。以后按乙方每月的定货量连续装船发运至目的港,直至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供货总量。

  第四条价格

  煤炭结算单价=到岸基本价+质量调整价:

  1)到岸完税价:________元/大卡(不含港杂费)。即货物到港前的一切税费由甲方负担。货物到港后,卸船及卸船后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2)质量调整价格:

  1实际交付货物的总热量值在5500(卡/千克)的基础上±100(卡/千克)为正常;如果实际交付货物的总热量值高于5600(卡/千克)时,调整价格为:实际发热量(卡/千克)-5600(卡/千克)×________元(溢价);如果实际交付货物的总热量值低于5400(卡/千克)时,调整价格为:实际发热量(卡/千克)-5400}×________元(罚款)

  2干基全硫每超出标准规格(1%)0.1%减________元,最多不能超0.2%,否则可拒收;

  3当结算验收全水分超过规定标准(14%)时,实际结算数量=卸货港海关商检重量证书吨数×{1-(实际收到全水分-规定全水分)%};最多不能超15%,否则可拒收;

  3)煤炭市场价格有变动时,要求变动方必须提前2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另一方共同商定新的价格。

  第五条结算方式

  1、甲乙双方正签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银行开出可分批装运、分批结算的10万吨数量总价款的《全额付款保函》。甲方接到乙方的《全额付款保函》经银行确认。

  2、接到乙方付款保函经银行确认无误后。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内开具2%履约保函给乙方(5万吨的总价款的2%)。

  3、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全额付款保函》后35(+、-5)天内第一船货到达乙方指定港口,并出具ccic等独立的国际公证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给乙方;

  4、货船到达目的港,甲方凭海运提单、印尼ccic等独立的国际公证机构出具的重量和质量检验报告,向乙方结算已到货全部货款的70%。乙方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付款,以保证甲方及时办理完税手续。

  甲方办理通关完税手续及中国ciq商检的检验。乙方银行凭中国ciq商检的检验报告及发票,3个银行工作日内付清本批次剩余30%货款。

  5、每月乙方在接到甲方第二船货物已装船的传真文件后三个工作日内,必须将下个月的10万吨数量的总价款开具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全额付款保函》,以保证甲方连续发货。

  第六条数量、质量验收标准

  货物到港后依照中国ciq商检的检验报告的热值作为计算的依据,作为付款的质量和数量的最终依据。

  第七条货物装卸

  货物到达港口后应该在船主的指定时间(________吨/天)内将货物装卸完毕。如果由于乙方卸货造成的延误,乙方应该赔偿船主的滞期费。

  第八条船次通知问题

  甲方应在货物到港前至少5个工作日以传真和邮件的方式通知乙方。

  第九条违约条款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按符合本合同(一)质量要求的煤炭供煤。如甲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时,甲方需赔偿乙方总货款2%的经济损失;如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乙方需赔偿甲方总货款2%的经济损失。

  2、船舶靠港,甲方将货权转移给乙方后,货物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不能按时付款,甲方有权处置货物,并将所得款项抵冲垫付货款及相关费用。

  3、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如果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滞期,其费用由甲方负责;如果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滞期,其费用由乙方负责。由此导致发生的货轮延滞费用和码头停泊等相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其费用由责任方与船主协商解决。

  4、以下情况视甲方违约,应按本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赔偿

  1)货物不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到达乙方指定卸货港交货;

  2)货到目的港后,经ciq检验报告复检,未能达到本合同所签订的数量(允许±10%)、质量约定指标。

  5、以下情况视乙方违约,应按本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甲方赔偿

  1)双方正签合同后未能在5个工作日内开出甲方指定银行的《全额付款保函》给甲方。

  2)每月甲方发第二船后,乙方没有在约定时间内及时将下个月10万吨发货的总价款的《全额付款保函》开给甲方。

  3)除人力不可抗力因素之外,船舶卸货时间为每天________--________吨(标准卸货比率),如果船舶提前到达卸货,则甲方应提前3天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如果船舶晚于卸货期到达,卸货方应尽最大努力减少迟延的时间。卸货时间从船舶停靠卸货码头后6小时计算(船舶等待潮水的时间不计为卸货时间)。否则由乙方原因造成的滞船费由乙方负担。

  第十条不可抗力因素

  由于发生如下原因造成甲乙双方均无法控制的情况发生(如战争、罢工、火灾、洪灾、地震等),并且在某种程度上造成了合同履行受阻,甲乙双方均可免责或适当履行合同,在不可抗力期间内,双方可以暂停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交付货物的义务,不会受到惩罚。如果暂停时间超过1个月,另一方有权选择取消货物的交付。一旦发生以上所述不可抗力的情形,阻碍或延误了合同的履行,受影响方应以传真和邮件的方式尽快通知另一方,在此种事件发生后一周内以书面形式将相关事件的细节告诉另一方并提供文件证据证明,证明该事件的不可抗力造成的。

  第十一条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在主张方当地法院诉讼。

  3、本合同有效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传真件与原件有同等效力。

  5、自双方确认并签字盖章后生效。

  供货方(甲方):(盖章)________购货方(乙方):(盖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购销合同15

  合同编号:

  签订方式:

  签订日期:

  委托方(以下称甲方): (盖X)

  居间方(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我国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明确双方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一致同意按以下条款签订本煤炭居间合同:

  一、居间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向 经营有限公司供货煤炭 万吨,提供居间服务。乙方充分发挥团队合作精神,策略联盟,优势互补,促成了甲方每月供货给____XX公司煤炭万吨。

  以上要素以双方交易合同(交易合同编号为:________,以下称之为主合同)要素为准。 交货时间:以供、需双方签订的煤炭买卖合同为准。

  二、居间内容:

  1 、乙方促成甲方与 有限公司签订正式合同(即主合同)。

  三、劳务报酬:

  1、劳务报酬数额:甲方同意通过乙方的居间服务向 有限公司供货煤炭,数量为万吨,且甲方同意在乙方居间活动达到供需双方签定合同后,支付给乙方劳务费用,劳务费用按人民币 元吨(税后)计付,劳务费用总额为每月人民币 万元人民币 万元整(税后)。

  2、劳务报酬支付时间:甲方于供需双方指定装货港口(秦皇岛XX)乙方促成甲方与 有限公司签订正式合同(即主合同)后,按本合同第四条第一小条约定方式,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之该批煤炭交易的劳务费用。

  3、劳务报酬支付方式:甲方须将应支付的劳务费用汇入以下乙方或乙方指定的银行帐号。

  合同期间每月甲方分别汇入乙方帐号,金额共计人民币 万元人民币 万元整(税后)。

  四、条款:

  1、在乙方居间服务达到甲方与 有限公司签订正式合同(即主合同)后,即视为乙方完成居间服务,甲方应按协议支付乙方劳务费用。甲方与 有限公司双方在签订正式合同后的一切纠纷或终止合同的行为,由甲方与有限公司协商解决,乙方无责任。

  2、甲方作为支付人,以全部法人责任,在伪证处罚条例下,合法地代表公司,保证根据以下条款,并确认以不可撤消的承诺按本居间合同的相关约定支付居间劳务费。

  3、支付劳务费的所有责任将由甲方承担,一旦支付给乙方受益人的账户后,甲方将不会再负任何责任。甲方使用电汇方式分别支付到乙方指定的不可撤销的受益人账户,并提供支付成功的凭证作为完成支付的证明。

  4、本合同的内容不得透露给第三方,若有违约造成的损失,按现行法律,追究违约方相应的赔偿。

  5、诚信合作。在法律上不得有欺骗行为及泄漏有关客户交易咨询的行为,无论是直接或间接地甲方不得将乙方提供的客户和相关咨询透漏给任何第三者,包括客户的名字、地址、电话、传真、电邮号码等信息。

  6、本协议客户范围只限于 有限公司签订正式合同(即主合同)的甲方(买方)客户。

  7、本协议不得随意变动或修改,如有重新商讨的事项要以补充协议签字确认。

  8、任何传真及正本文件、电邮通知都可视为约束及执行本协议的有效文件。

  9、本协议提前解除或延期必须经共同签署同意始为有效、缺一方签字盖X视为无效。

  五、违约责任:

  1、若甲方与 有限公司二方任何一方违约,对守约方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可向违约方追偿,乙方无责任。

  2、如甲方有延迟支付或拒绝付款的行为出现,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以每天支付与本居间合同之劳务费用总额百分之五标准的违约责任金。

  3、本合同以主合同为前提,主合同因为不可抗拒的原因不成立,甲方不承担任何劳务费用。有限公司主体原因造成主合同无效,甲方亦不承担劳务费用。

  4、如守约方按上述违约条款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时,应书面通知违约方并说明违约金金额。违约方应在收到通知后____日内将违约金支付给守约方。

  5、本协议所有签署的版本,包括传真电子邮件或数字传输,都应当视为合法约束文件。甲方在此同意和保证不可撤消地以人民币支付规定的劳务费给上述受益人。本劳务费保护协议将视为主合同的一部分。

  6、如果发生任何争议,合同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将由原告选择的人民裁决。

  六、本合同记载的联系地址为所有通知、文件、资料的送达地址,如有变更,须及时通知合同其它方,否则仍以上述地址为有效送达地址。邮寄送达的,在付邮日后第10个工作日即视为送达。

  七、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壹份。经甲方签字盖X后即生效。(本合同电签有效)

  八、附:本合同中的委托方(甲方)同时为主合同供需双方中的求购方,即购买人(甲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____日期:____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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