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工作职责1
1、遵纪守法、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保守公司秘密。
2、在分管领导的带领下做好安全预控工作,落实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
3、负责公司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
4、定期召开安全例会,总结交流经验,分析存在问题,提出相应措施。
5、负责审核、检查施工现场各类安全管理资料,配合、监督基层单位做好安全备案工作
6、严格按照公司安全检查制度,做好现场安全巡检工作。
7、负责检查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技术交底、不定期进行检查,对重大隐患及时报告,并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
8、负责各类事故的`分析、汇总、统计及上报工作,并提出技术方面的改进措施。
9、做好公司员工的劳保配备与发放工作,并及时建立发放台帐。
10、组织验收公司各类设备设施的安全装置和运行。
安全生产工作职责2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地测副总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二)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四)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2、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地测副总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
二)伪造、故意破坏为煤矿事故现场的.;
三)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3、在组织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过程中,对查出的难以排除的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给予开除的处分。
4、在组织的本专业内质量检查评比活动中弄虚作假,地测副总负直接责任。
5、因不能经常深入现场,现场存在的技术问题不能够得到及时解决,地测副总负直接责任。
6、发现或得知作业地点风量、温度、有害气体不符合标准以及规定要求,但未及时采取相关措施的,或在带队检查中有违章现象未及时制止的,地测副总负直接责任。
7、工作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地测副总负直接责任。
10、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审查中,地测副总或授意相关人员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地测副总负直接责任。
11、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工作职责3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技术副矿长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二)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四)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2、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技术副矿长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
二)伪造、故意破坏为煤矿事故现场的;
三)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3、在组织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过程中,对查出的难以排除的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给予开除的处分。
4、在组织的本专业内质量检查评比活动中弄虚作假,技术副矿长负直接责任。
5、因不能经常深入现场,现场存在的技术问题不能够得到及时解决,技术副矿长负直接责任。
6、发现或得知作业地点风量、温度、有害气体不符合标准以及规定要求,但未及时采取相关措施的,或在带队检查中有违章现象未及时制止的,技术副矿长负直接责任。
7、工作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技术副矿长负直接责任。
10、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审查中,技术副矿长或授意相关人员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技术副矿长负直接责任。
11、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工作职责4
根据现场工程建设及试生产的要求,现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目标予以制定,公司所属各部门(车间)必须以此目标为工作原则,强化内部管理,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保障公司的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部管理工作目标:
1、实现“八个杜绝”:即杜绝重大火灾事故、杜绝重大燃爆事故、杜绝多人中毒事故、杜绝重大工艺责任事故、杜绝重大设备责任事故、杜绝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杜绝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杜绝死亡事故。
2、公司年千人轻伤率≤1.5‰;千人重伤率为零。
3、一般事故(人身伤害事故除外)发生率为零。
4、杜绝企外死亡或其他企外重大事故。
5、员工持证上岗率100%。
6、新进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合格率100%,在岗职工安全教育培训率100%。
7、特种工取证、持证上岗率100%,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8、全年隐患整改率≥95%。
六、岗位管理职责
1、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公司现场各项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并进行监督管理。
2、负责组织每月安全环保专项检查和其它各类专项检查,督促各车间落实整改,并跟踪验证。
3、负责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书的修订和签订、风险抵押金交纳、兑现和退款工作。
4、负责各部门(车间)隐患排查管理,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处的隐患制定整改及防范措施,及时对隐患进行汇总和上报工作。
5、负责公司检维修作业中,重大作业方案的审查和现场监督管理。
6、负责现场各类安全装置、设施、器材的配备,并对维护、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7、负责每年安全技措计划及临时性计划的申报并对技措计划的实施情况、实施效果进行监督管理。
8、负责公司每月安全环保例会的召开及安全环保月报表的上报。
9、负责公司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负责关键装置的监督管理,对现场职业危害因素的控制情况进行管理。
10、负责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做好公司消防器材验收、检查、维护工作的监督管理。
11、负责公司综合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并对各车间应急预案的编制。
安全生产工作职责5
一、负责车辆技术档案的建立、管理,按照行业管理部门的要求和规定建立健全准确、完整的车辆从新车购置到报废期内的车辆技术性能,运行使用和检测维修情况的完整记录档案。
二、车辆技术档案的内容设置要力求简明扼要,主要内容突出。主要有:车辆履历、装备和技术性能记录;车辆运行记录;车辆维护、修理、检查的日期、间隔行驶里程和总里程,总成维修检测技术状况和修理部位及原因记录;车辆的'寿命周期记录;车辆肇事记录;车辆安全运行记录。
三、车辆证件审验、管理。车辆及装备的年审、审验、检测检验计划安排及组织实施。车辆的月检和专项检查,事故隐患监督检查整改。
四、负责车辆危险品运输标志、GPS卫星定位系统、行驶记录仪、通讯设备、消防器材、防护设施的安装配备管理。
五、负责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公司内部的安全检查,安全防范和事故处理工作。
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基础资料。制定和不断完善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六、负责安全专用车辆、应急救援器材管理、维护保养、更新更换,始终保持技术状况良好。
七、负责安全专用车辆、应急救援器材管理、维护保养、更新更换,始终保持技术状况良好。
八、扶着制定货物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培训、演练及资料归档。
安全生产工作职责6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本单位的最高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根据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如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现行安全生产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原则,坚持“分层管理、分线负责”的管理路线。
(二)建立健全并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组织建设,及时调整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明确安全生产职能部门与职权,依法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确保安全网络畅通和信息及时传递到位。
(三)组织健全和督促执行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监督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特种作业、从业人员按规定持证上岗。
(四)确立年度安全生产重点防范部门及部位,编制年度场所和设施、设备及管理改进计划,编制年度安全生产持证培训宣教计划,编制年度各项检验检测工作计划,依法保障安全生产各项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实行安全生产检查闭环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档案,及时协调、督促消除事故隐患,组织安全生产宣教培训和监管体系建设,按规定报告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事故,严格执行重大隐患报告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六)组织开展年度安全管理稽核审计,鼓励加大安全生产防护设施和严格执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审批制度,实行安全生产目标、履职与主要工程管理绩效考评挂钩。
(七)总结、考核、评比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二、总经理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履行以下安全生产职责:
(一)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建立、健全并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四)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和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使用。
(五)组织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事故抢险,配合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八)定期分析研究安全生产状况,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保障措施,确保本单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
(九)向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接受工会、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
(十)根据法规要求,落实本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的年度继续教育工作。
(十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责任。主要负责人外出期间,应当委托主管安全生产负责人代为履行上述职责。
三、分管领导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负领导责任,履行以下安全生产职责:
(一)组织贯彻适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并将相关要求及时转化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贯彻落实到各项工作中。
(二)主持制定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指标和考核办法。
(三)协助主要负责人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对例会决定的事项负责组织贯彻落实,负责研究协调处理有关安全生产问题。
(四)主持编制审查年度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对本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监督、检查与考核。
(六)定期组织开展专业性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对重大隐患,组织有关人员研究解决,或按规定权限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在上报的同时,应制订可靠的临时安全措施,落实整改措施及经费的使用。
(七)主持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定期检查评估执行情况。
(八)发生事故后,应迅速察看现场,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报告,同时按分工主持事故调查,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九)监督防汛预案的制定、实施和执行情况。主要负责人外出期间,主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受委托代为履行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四、其他领导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其他领导对分管部门安全管理负领导责任,履行以下安全生产职责:
(一)负责各自分管(专业)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并负直接领导任。
(二)积极协助主在负责人和安全分管负责人抓好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认真督促分管科(室、站)强化内部安全管理,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三)按照“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其分管的工作中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在安排、布置、检查业务工作的同时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情况紧急的,责令停止生产,并及时报告有关负责人予以处理,督促整改安全隐患。
(四)参与拟订或者修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标准、规范、作业规程以及安全技术措施等相关规定,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促检查,及时纠正违章行为。
(五)及时研究业务管理中影响安全生产的新况和新问题,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和教育手段加强安全监督,增添新的安全措施和办法。
(六)组织落实分管工作范围内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落实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监督分管工作范围内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
(七)组织实施分管工作范围内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
(八)负责组织对分管工作范围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五、安全办及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负责组织履行以下安全生产职责:
(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决策。
(二)负责制定单位各类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审定有关工作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
(三)开展单位级安全生产检查,制止和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四)发现事故隐患,督促有关业务部门和人员及时整改,并报告本单位相关负责人。
(五)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推广安全生产先进技术和经验。
(六)参与本单位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的安全性能检测及事故预防措施的制定。
(七)参与本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的审查。
(八)参与制定员工劳保用品发放标准,督促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并监督员工正确穿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九)参与组织本单位应急预案的制定及演练。
(十)负责组织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对事故进行统计、分析、上报,组织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十一)负责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复审和考核发证工作,并建立相应台帐。
(十二)监督消防器材的布置、更换、检查的落实,使之处于良好的应急状态。
(十三)负责建立相关安全生产台帐。
六、工会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工会负责人对工会组织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负责组织履行以下安全生产职责:
(一)认真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工艺卫生、劳动保护和劳动纪律和教育。
(二)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有支持、监督、检查责任。
(三)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规章制度的制订,参加本单位经常性的安全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
(四)组织工会劳动保护督检人员,经常深入生产现场,了解掌握职工劳动保护方面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建议。配合相关部门切实搞好劳动保护,保障职工安全与健康。
(五)协助单位有关部门抓好职工安全教育与岗位技术业务培训,组织参加安全活动,提高职工安全意识,自觉遵守制度,实现安全、文明生产。
(六)参加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竣工的“三同时”验收,提出意见建议。
(七)参加生产安全事故调查,配合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八)经常深入生产现场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例会,代表职工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办公室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办公室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负责组织履行以下安全生产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二)负责对新进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做好对转岗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
(三)经常对职工进行健康知识教育、制订卫生措施,防止职业病、传染病和食物中毒。
(四)加强车辆安全使用工作,建立车辆安全管理台帐。
(五)按规定发放、检查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情况。
(六)负责员工年度体检工作。
(七)落实安全生产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做好有关资料的保管、留存和传达工作。
(八)负责对消防器材的布置、更换、检查,使之处于良好的应急状态。
(九)负责单位办公场所的安全用电、用水工作。
(十)负责档案室、物资仓库的安全防火工作,定期检查灭火器材,确保其有效性。
(十一)做好档案防蛀、防虫、防霉等相关工作。
(十二)建立档案查阅规章制度,做好档案的存放调阅工作,建立档案管理台帐,确保档案安全完好。
(十三)建立巡查制度,定期对仓库贮存物资、仓库环境进行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
八、计划财务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计划财务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负责组织履行以下安全生产职责:
(一)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缴存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的有效投入。
(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比例提取每年安全生产费用,建立安全生产专用帐户,确保安全生产各项费用的支出,监督专项经费的使用。
(三)负责各类事故费用的支出,并纳入经济活动分析内容。
九、项目前期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项目前期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负责组织履行以下安全生产职责:
(一)在组织工程立项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规定。
(二)在项目前期工作中,对引进开发新技术、新项目时,必须注意有无有害物质可能危及环境污染的情况。
(三)在项目前期工作中,对消防、环保、安全等设施,必须做到“三同时”。
(四)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五)在项目招标过程中,做好招标过程中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查工作。
十、工程建设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工程建设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负责组织履行以下安全生产职责:
(一)向相关部门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二)在组织工程施工和验收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规定。
(三)掌握工程安全施工情况,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宣传和检查安全工作,督促项目部及时消除基建中的不安全因素。
(四)参加改建、新建等工程竣工验收工作,以使符合安全技术和劳动保护的要求。
(五)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作出因设计缺陷或工程施工而造成的建议意见。
十一、政策处理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政策处理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负责组织履行以下安全生产职责:
(一)及时与相关部门签订拆迁安置相关协议,确保拆迁安置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二)在工作过程中,做好相关政策解释工作,避免发生群体上访事件。
(三)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及时做好政策处理协调工作。
十二、综合管理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综合管理部门负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负责组织履行以下安全生产职责:
(一)负责城市内河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二)参与制定防汛预案及预案的演练工作。
(三)负责建立建全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台账。
(四)负责内河河道运行畅通。
(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十三、泵闸防汛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泵闸防汛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负责组织履行以下安全生产职责:
(一)负责城区内河各泵闸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二)制定公司防汛预案及预案的演练工作。
(三)担负防汛物资的储备、管理、调用工作。
(四)负责建立建全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台账。
(五)负责内河泵闸、水泵正常运行,担负泵闸、水泵的日常检修和维修工作。
(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十四、职工安全生产职责
(一)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二)及时、正确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
(三)严格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挥,有权向上级报告违章作业行为,有权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本单位的重大事故隐患和生产安全事故。
(四)自觉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参加安全生产活动,学习安全技术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工作技能水平。
(五)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之前必须认真检查本岗位自己分管的设备和安全设施是否完好。
(六)正确操作,严格执行工艺规程、工艺指标,严格遵守劳动纪律,运行记录清晰、真实、准确、可靠和整洁。
(七)按时进行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置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异常情况,及时报告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参加事故抢险和救援。
(八)加强设备维护,保持作业场所、周围环境的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九)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劳动防护用品、器具和消防器材。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证件上岗,无证人员不准进行操作。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义务。
安全生产工作职责7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通风科长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二)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四)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2、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通风科长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
二)伪造、故意破坏为煤矿事故现场的';
三)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3、在组织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过程中,对查出的难以排除的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给予开除的处分。
4、在组织的本专业质量检查评比活动中弄虚作假,通风科长负直接责任。
5、发现或得知作业地点风量、温度、有害气体不符合标准以及规定要求,但未及时采取相关措施的,或在带队检查中有违章现象未及时制止的,通风科长负直接责任。
6、通风科长对上报的各类资料、报表的准确性、时效性负直接责任。
7、通风科长不符合规定要求,或未及时做好煤矿技术工作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通风科长负直接责任。
9、工作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通风科长负直接责任。
10、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审查中,通风科长或授意相关人员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通风科长负直接责任。
11、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工作职责8
1、遵纪守法、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保守公司秘密。
2、负责公司安全环保管理保证体系、现场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和消防保证体系的完善和运行。
3、熟悉各种规章制度、标准、规定及安全技术措施。
4、坚持原则,负责全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公司安全达标、标准化创建和文明施工管理。
5、对施工现场进行全方位安全监督检查和安全施工方案的审批,纠正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因素,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坚决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确保安全生产环境。
6、严格按照公司安全检查制度,做好安全巡检工作,认真填写检查日志。
7、严格按照公司规定,加强全公司员工及配合施工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对“三违”现象及时进行处罚和批评教育。
8、负责各类事故的协助调查、处理、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并提出技术方面的改进措施,对责任人做出责任通报。
9、做好安全生产中规定资料的记录、收集、整理和保管。
10、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消防的法规,组织制定和审查施工现场的消防方案和保证措施。
11、负责验收公司各类设备设施的安全装置和运行。
12、参加公司各类生产例会,及时通报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情况。
安全生产工作职责9
1、负责食堂设施设备日常清洁、维护工作。
2、做好燃气具、电气设备的使用安全,及时关好液化气阀门和电气开关,经常检查,发现异常及时汇报处理。
3、负责食堂原料、食品质量验收工作,符合食堂卫生制度要求,做到无毒无害。
4、原料储藏要做到分类分架、离墙离地、先进先出。
5、负责厨房、餐厅及周边清洁卫生工作,搞好三防,做到无蝇、无鼠、无蟑螂及其他有害昆虫。
6、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帽,保持个人卫生。
7、做好每一餐食物留样工作,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可作为医生诊断及事故调查依据。
8、积极做好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工作,一旦发生食物中毒立即以最快的方式向安环部报告,联络急救医疗机构,同时保护现场,封存可疑食品,协助查清事故原因。
安全生产工作职责10
1.承担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综合管理安全生产工作。组织起草安全生产方面的综合性地方法规和政府规章,实施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指导工矿商贸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3.依法行使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职权,制订全市安全生产规划;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上报、发布全市安全生产信息,通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不良现象,综合管理全市生产安全伤亡事故调度统计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分析工作;配合、协调重大以上事故的调査处理工作;依法组织一般和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并监督事故査处的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5.负责综合监督管理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
6.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组织实施对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
设备(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资质管理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7.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8.依法监督工矿商贸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情况;对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等的安全管理实施监督检查。
9.依法监督检査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和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10.拟订全市安全生产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示范工作;归口管理安全技术改造、安全技术措施资金项目,并监督检查其资金的使用情况。
11.组织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负责考前培训的申报和管理工作。
12.承担协调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
13.承担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行政许可职能。
14.承担作业场所职业生监督检査职能。
15.贯彻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承担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前培训的组织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管理职能。
16.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各类组织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17.组织研究拟订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和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科研成果鉴定和科技规划;归口管理安全技术改造,安全技术措施资金项目,并监督检查资金的使用情况。
18.依法监督管理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职工工伤保险、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工作。
19.指导、协调和监督公路、水运、建筑、水利、邮政、电信、林业、旅游、乡镇、教育、卫生、农机、机械、轻工、烟草、医药、电力、贸易等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20.承办安全生产方面的行政复议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的监督、监测管理工作。
21.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安全生产工作职责11
第一条总则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部;在总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决策机构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制度和规程;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在总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决策机构的领导下,安全生产部负责工程质量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方针、政策、法令、制度和规程,推广和应用“四新”技术,负责对工程质量进行现场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争创省、市优良样板工程。
第二条安全生产部职责
一、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助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年审;
二、负责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协助创优申报;
三、负责工程进度监督检查;
四、负责文明施工监督检查;
五、负责消防监督检查;
六、负责工程资料监督检查和竣工资料的档案管理;
七、负责维管工程的工程量复核和依据安全生产、质量情况审核支付工程款;
八、负责质量、环境、职业健康管理体系的要素归口管理;负责计量器具的检定;
九、负责遗留项目的跟进;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具体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质量、消防、文明施工、档案资料的方针、政策、法令、制度和规程,协助主管经理制定和不断完善公司的安全生产、质量、消防、文明施工、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2)负责安全生产、质量、消防、文明施工、档案资料的现场检查监督工作。
(3)督促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安全、质量、消防技术措施和总公司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质量、消防、文明施工、档案资料生产制度,审查安全生产的技术措施、计划;对项目部进行安全生产、质量、消防、文明施工、档案资料等法律、法规和技术交底、教育。
(4)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员工安全、质量技术操作规程和制度的'宣传教育,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暑降温、防寒保暖、防台风暴雨工作。
(5)深入现场,调查、研究、分析、掌握安全生产、质量、消防、文明施工、档案资料情况及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对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有权暂停生产,果断采取应急措施。发现险情有权制止施工,并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6)组织安全生产、质量、消防、文明施工、档案资料大检查,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整改措施、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7)负责质量、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组织质量、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范措施,并督促实施。建立健全质量、工伤事故登记制度,负责管理事故频率指标。
(8)负责本部门“三位一体”管理体系的实施,公司计量器具的检定。
(9)负责遗留项目的跟进。
(10)负责维管工程的工程量复核和依据安全生产、质量情况审核支付工程款。
(11)负责本部门文件资料的形成、积累、整理、移交、归档。
第三条安全生产部工作目标
安全生产部工作目标:
1、死亡率、火灾、伤害事故发生率及负轻伤率:控制在0次以内、及0.5%/月以下、5%0/年以下;
2、定期对工地的巡检率90%以上;
3、整改情况的复检率100%;
4、安全技术交底完成率100%;
5、计量器具送检率达到100%;
6、质量、安全档案完整率达到100%;
7、定期检查大楼消防器材的设置、更换:在考核期内定期检查率100%。
安全生产工作职责12
一、工作内容
本局的安全生产工作内容,主要包括直管公房、廉租房的安全管理、危房管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房屋室内装修装饰管理、已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管理以及局属各单位内部管理等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工作原则
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分线管理、分级管理”、“以块为主、条块结合”、“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和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实现“市局统一领导、科(室)指导监督、各单位全面负责、人人参与管理”的工作格局。
三、总体要求
1、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应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责任意识,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本单位管辖或职责范围内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各单位
的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具体工作的负责人为分管责任人;负责具体工作的工作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2、局属各单位必须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查找本单位安全工作薄弱环节和隐患,努力消除安全生产管理的空白点和盲区。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对房屋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检查、督促,同时做好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宣传。
3、严格执行局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严格实施局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如发生安全事故的,应采取应急措施,并立即上报本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局安全科,及时赶赴现场,配合做好救援和事故的调查处理。
4、本局同局属各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局目标管理考核体系,进行严格考核,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四、局领导对安全生产实行分工负责
(一)局长
1、本局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组织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局日常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
2、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全面了解本局安全生产工作状况,对事关全局性的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及时召开会议,组织人员,研究部署相应的对策与措施。督促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局领导和分管其他业务的局领导抓好安
全生产管理,认真完成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下达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
3、组织制定本局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本局职责范围内发生一般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时,应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救援,并报告上级政府及安监部门。
(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局领导
1、负责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规定。
2、协助局长负责本局安全生产综合工作,受局长委托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全局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全局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协调解决全局性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督促局属各单位贯彻落实本局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
4、定期听取分管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定期检查分管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分管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防范措施的'制订和落实,协调解决分管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问题。
5、本局职责范围内发生一般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时,应及时赶赴现场,具体负责组织救援和事故的调查处理。
(三)分管其他工作的局领导
1、负责抓好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的贯彻执行。
2、按照本局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对所分管工作的安全生产负责,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
3、定期听取分管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定期检查分管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分管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防范措施的制订和落实,协调解决分管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问题。
4、分管职责范围内发生一般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时,应及时赶赴现场,具体负责组织救援和事故的调查处理。
五、局属各单位工作职责
(一)安全管理科
1、严格贯彻落实本局安全生产责任书的要求,负责本单位人员和财产安全。
2、负责全市房屋安全管理,牵头指导、调处房屋安全治理;负责全市城镇房屋租赁管理工作;负责牵头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整治工作;负责牵头指导、监督公房、危房及房屋装修等局内相关安全管理工作。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相关制度,明确本局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及时掌握本局安全生产基础数据,建立本局安全生产台帐。
4、制订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汇总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筹备本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并做好详细记录。
5、督促局属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落实责任追究制和奖罚措施。实行定期检查制度,每季度安全检查不得少于一次,编写检查情况,提出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6、开展或参加各类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整治计划、整治措施和时间表。
7、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宣传活动,通过各种形式普及安全知识。
8、本局职责范围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应及时赶赴现场,协助负责组织救援和事故的调查处理。
9、承办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二)房产管理科(房地产经营服务公司)
1、严格贯彻落实本局安全生产责任书的要求,负责本单位人员和财产安全。
2、对全市范围内的直管公房、廉租房进行调查摸底,并及时委托安全鉴定单位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直管公房、廉租房进行安全鉴定,整理并建立房屋安全等级状况档案。对存在安全隐患及鉴定为危房的直管公房、廉租房,要提出并负责落实整改措施,同时并将情况反馈到局安全科。
3、健全直管公房、廉租房安全检查制度,并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1)对全市直管公房、廉租房进行切块管理,落实到具体工作人员,并与工作人员签订责任书,明确其安全管理的职责、要求、目标。
(2)对辖区内的直管公房、廉租房进行分级管理,要掌握鉴定为A级房屋的变化情况,对B级房屋的安全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每次抽查率不少于30%,对鉴定为C级房屋的安全检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每次抽查率不少于25%,全年覆盖率需达100%,对D级房屋的安全检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在特殊气候时期(如汛期、梅雨、台风、暴雨、气候干
安全生产工作职责13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通风副矿长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二)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四)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2、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通风副矿长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
二)伪造、故意破坏为煤矿事故现场的;
三)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3、在组织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过程中,对查出的难以排除的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给予开除的处分。
4、在组织的本专业内质量检查评比活动中弄虚作假,通风副矿长负直接责任。
5、因不能经常深入现场,现场存在的通风问题不能够得到及时解决,通风副矿长负直接责任。
6、发现或得知作业地点风量、温度、有害气体不符合标准以及规定要求,但未及时采取相关措施的,或在带队检查中有违章现象未及时制止的,通风副矿长负直接责任。
7、工作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通风副矿长负直接责任。
10、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审查中,通风副矿长或授意相关人员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通风副矿长负直接责任。
11、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工作职责14
安全生产部是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协助领导组织推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及职业健康工作,切实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和制度。
2、负责拟定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章制度、作业规程、措施计划等,并检查、监督制度执行情况;指导和审核集团公司直属单位和控股子公司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负责办理集团公司本土直属单位新建、扩建及技改工程劳动安全卫生评价;办理公司和本土直属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领、年检及换证工作;协助各单位对所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定期安全检测检验。
4、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集团公司本土矿山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同建设部监督检查集团公司本土各单位的安全设施建设,参加建设项目安全方面的评审和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5、督促指导本土各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拟定和落实;负责集团公司本土直属企业安全生产检查、督促安全隐患整改和安全生产考核;调查、分析、处理、统计公司及本土直属企业安全生产事故。
6、负责组织职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及竞赛;配合有关部门或专门机构做好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组织或会同有关单位开展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7、对本土直属企业安全生产部门及施工单位的`安全工作负监管责任;指导控股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对本土直属企业开展年(季)度安全生产评价,提出奖惩意见。
8、做好与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安全评价单位的工作关系。
9、负责集团公司安委会的日常工作。
10、完成集团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安全生产工作职责15
一、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令、政策、规章制度,定期检查岗位操作规程,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听取群众意见,解决实际问题,总结先进经验,保证公司安全工作扎扎实实开展。
二、职责:
1、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进行安全教育,使安全生产目标明确,要求具体、便于操作。
2、公司每半年一次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3、负责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4、严格监督、执行劳保用品发放、使用。
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劳动保护法规及总经理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指示,协助总经理把好安全生产大关,对公司的安全生产负有一定的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章程、责任制及规程;
2、建立安全机构和配备安全专职人员,指导专职安全人员工作;
3、督促检查各种制度、规程完善与实施;
4、组织专题安全会议,协调各部门和基层的安全生产工作;
5、合理安排技术措施经费,专款专用,并组织力量,保证安全技术措施实施,参加各种安全检查活动,掌握安全生产情况,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及时表彰安全生产成绩突出者;
6、对重大事故,重大未遂事故及时组织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拟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
7、指导有关部门做好新工人三级教育,特殊工程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安全可靠性,保障安全生产。
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与条例;
2.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
3.掌握安全生产情况,调查研究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4.组织安全活动和定期安全检查;
5.参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6、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新工人、特点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7.进行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8.制止违章作业,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报告领导处理;
9.对违反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法规的行为,经说服劝阻无效时,有权越级上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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