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政府有其固定的岗位职责去做好自身的本职工作。以下是小编精心推荐的乡镇政府工作职责,一起来学习下吧!
乡镇工作职责 1
一、负责收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关数据,完成本辖区统计报表和统计资料收集、汇总、审核、上报和整理工作。
二、负责对主要统计数据的审查和质量评估,负责对统计数据的提供、使用和公布。
三、对本行政区域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进行统计分析,撰写分析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优质服务。
四、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统计单位登记、年检及统计人员持证上岗的培训、考试、发证等工作。
五、加强对本行政区域的村(居)委会、企业、事业单位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统计业务水平。
六、积极配合上级统计部门开展统计法制宣传和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七、组织和协调本行政区域的国情国力调查、抽样调查工作。
八、负责本行政区域所有专业统计报表的整理、存档工作。
九、负责统计站计算机设备的`维护工作,加强统计人员的计算机技术培训,提高专业人员应用计算机的技能。
乡镇工作职责 2
乡镇司法所承担的主要工作职能
一、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二、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
三、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四、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五、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六、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七、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八、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九、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道处)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乡镇司法所工作职责。
司法所廉政职责
一、在乡镇党委领导下,按照中央、盛市、县各级党委、纪检监督部门的文件规定和领导指示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廉洁自律,勤政为民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总结《乡镇司法所工作职责》。
二、司法所廉政建设实行所长责任制。所长对全所的廉政情况负责。
三、全所工作人员在履行司法所政务公开各项职责中,应严格遵守规章。在指导调委会工作,主持参与调解矛盾纠纷,组织法制宣传、安置帮教和进行法律服务活动中恪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
四、全所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基层社会服务,秉公自律,自觉遵守司法所规章,以热情的态度对待当事人,不得滥用职权“吃、拿、卡、要”,不得压制、报复当事人,不得侵犯或限制当事人的诉权和其他法定权利。
五、对廉政自律执行较好的,提请有关部门予以表彰,对执行不力、违法乱纪行为或造成一定社会影响将给予严肃处理。
乡镇工作职责 3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工作部署,制订综治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方案。
二、制定并完善本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相应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规范运行
三、加强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等各种相关组织建设,健全并完善各项工作的网络队伍。
四、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治安突出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治理、协调解决影响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
五、定期检查、指导、督促辖区内综治工作落实情况,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村委会、社区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视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
六、检查、督查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反馈工作信息,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各种工作合帐,切实做好软件资料规范整理存档工作,为综治工作“一票否决”制提出建议。
七、做好综治工作上情下达和下情上报工作,协调、组织总结推广综治工作经验。
八、开展调查研究,探索综治工作新方法,当好镇综治委领导的参谍助手。
九、承办见义勇为人员的核实、推荐、报送表彰、保护等工作。
十、完成县综治委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乡镇工作职责 4
一、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积极开展本乡镇的动物检疫工作。
二、负责做好本乡镇辖区内动物检疫工作,宣传、贯彻执行有关动物检疫法规,做好动物疫病的监测、扑灭、上报及防治工作,办理动物及其产品的出入境手续。
三、严格实施动物产品检疫,并出据检疫证明,并对检疫结果出具的证明负责。
四、在规定的范围权限内开展动物检疫工作。
五、在检疫中发现患病动物或者染病的'动物产品,有权制止其上市、运输、出售、责令并监督当事人进行无公害化处理。
六、依法查处违反动物检疫法律、法规的行为。
乡镇工作职责 5
1、在乡镇党委政府领导和上级安监局的指导下,全面负责乡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和安监站的工作。
2、组织全站人员认真学习并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不断提高安监站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技术业务素质,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
3、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指示精神,并结合本站实际,积极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主持召开站务会,研究、决定重要事项;协助乡镇 政府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的组织工作。
4、每月向县安监局书面报告本辖区安全生产情况,遇有重大事故隐患或涉及重大安全问题,应立即报告所在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和县安监局。
5、组织制定全站安全生产中、长期规划,年(季)度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及时检查总结贯彻落实情况。
6、组织对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经常性的、全面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时了解、掌握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指导、协调村级安全生产工作。
7、协助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安全事故抢险和应急救援管理工作,及时、准确报告和统计分析辖区内安全生产伤亡事故情况,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8、完成乡镇政府领导和上级安监局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乡镇工作职责 6
一、模范地遵守和执行国家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
二、按时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根据会议日程安排,积极参加各项活动,依法履行会议期间的各项职责。
三、根据乡镇人大主席团和所在代表小组的安排,积极参加闭会期间的学习、调查、视察、评议等各项活动。
四、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经常听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积极主动地为民代言、敢于为人民利益说真话,实事求是地向国家机关反映情况。
五、在自己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积极宣传国家政策和法律,做好群众工作,协助本级政府和自己所在单位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依法推行工作。
六、自觉维护国家法律尊严,维护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敢于与社会腐败现象、违法行为、错误倾向和坏人坏事作斗争。
七、忠于职守,廉洁自律,关心群众,团结同志,坚持向选民负责并报告工作、自觉接受选民监督。
八、积极完成乡镇人大主席团、所在代表小组委托交办的.各项任务,带头完成乡镇人民政府及所在单位依法下达的各项任务,在生产、工作和各种社会活动中起带头作用。
乡镇工作职责 7
1、要认真贯彻执行水利水保方针、政策、法规,坚持为发展农业生产,发展农村商品经济服务的方向,树立全面、优质服务的`思想,积极配合市水利部门共同搞好工作,以促进农村水利水保事业的发展;
2、在工程建设上,根据当地农业生产、乡镇企业、人民生活的需求,在市水利水保局的统一安排下,认真做好所辖区域内水利水保区划、规划、勘测设计、计划、工程建设、效益分析等工作;
3、在工程管理上,负责建立健全镇、村水利水保管理服务组织,落实好各项管理承包责任制,确保工程效益,搞好工农业供水,并按规定协助收缴水费;
4、学习和普及水利水保科学知识,推广节水、节能和水土保持先进经验及水利水保科技成果,开展技术革新,科学试验等工作、搞好水利水保业务指导和镇、村水利工程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
5、为各级领导部门当好参谋,组织群众进行抗旱、防汛和农村水利基本建设,乡镇水利站工作职责,工作总结《乡镇水利站工作职责》。帮助镇、村制定保护与使用农村水利水保设施的乡规民约,及时处理破坏水利水保设施以及其他违反水利水保法规的案件,协调处理当地水事纠纷;
6、完成市水利水保局下达的水利水保工程建设和管理方面的统计工作和其他任务。
乡镇工作职责 8
站长职责:
1、负责林业站的全面工作,保证全站工作的正常开展,乡镇林业站长工作职责。
2、宣传贯彻执行森林与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政策。
3、制定林业发展规划,推广林业科学技术,指导全镇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4、依法保护与管理森林资源,协助上级林业部门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案件。
5、管理与搞好植树造林、森林资源调查、森林防火、退耕还林、林权制度改革存档等各项林业工作。
6、履行本级职能,依法审核有关林木采伐、抚育手续。
7、负责林业站自身建设,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8、承担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委托的其它事项,并认真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宣传贯彻执行森林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
二、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制定林业发展和年度计划,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工作总结《乡镇林业站长工作职责》。
三、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掌握辖区内森林资源消长和野生动植物物种变化情况。
四、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林木采伐工作,配合做好林木采伐的`伐区调查设计,并参与监督伐区作业和伐区验收工作。
五、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六、依法保护、管理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依法保护湿地资源。
七、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
八、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辖区内的乡村林尝个体林常
九、配合乡镇人民政府建立健全乡村护林网络,负责乡村护林队伍的管理。
十、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林业社会化服务,为林农提供产前、产后、产中服务:
十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代收和协助管理各项林业行政事业性收等;
十二、承担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其它事项。
乡镇工作职责 9
1、全面负责镇政府的工作,带头学习,宣传并坚决贯彻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和同级党委、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决议,根据县政府下达的任务和镇党委的统一安排,按照镇人代会提出的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全镇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目标、思路、措施,实施重大经济项目。
2、负责提出镇行政阶段性工作计划,明确工作重点,统筹安排,认真及时地指导工作,定期召开镇长办公会,协调关系,检查督促,使政府日常工作规范有序。
3、主持讨论确定镇年度财政预决算计划,收好、管好、用好各种税、金、费,严格财经纪律,确保收支平衡。
4、深入农村,调查研究,帮助村委会和企业解决难题,处理重要的来信来访,对关系到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重大问题亲自过问,发扬求真务实、勤政廉洁的作风,塑造良好的政府形象。
5、高度重视社会稳定工作,在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全力以赴采取应急措施,及时、妥善地处理,并立即报告镇党委和上级政府。
6、负责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政府报告工作,听取并组织研究人大代表提出的批评建议,组织办理人代会通过的各种决议和议案,负责向镇党委请示工作,向政府成员通报工作。
7、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全镇政治思想工作和廉政建设,保持政府机关廉洁高效,密切联系群众,在群众中树立良好形象。同时与党委、人大密切配合,在党委的领导下,协调开展各项工作。
8、积极探索全镇经济建设新路子,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强化各种机制,使全镇经济建设得到稳步发展,经济效益逐步提高,经济目标得到实现,人民生活不断改善。
9、对上级政府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和本级政府各项中心工作,负责组织安排和实施。
乡镇工作职责 10
1、负责全镇共青团工作,对全镇青少年社团组织进行指导和管理。
2、负责全镇团组织建设,协助党组织管理、选拔和培训团干部,组织开展“双推”工作。
3、负责全镇团员青年的思想理论教育和文化活动规划,组织实施青年志愿者行动,开展丰富多彩的有益活动,选树、表彰各条战线优秀青少年典型,管理制度《乡镇团委工作职责》。
4、教育引导全镇团员青年树立正确择业观念,积极投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组织开展争创“青年文明号”和争当“青年岗位能手”活动,提高青年职工科技创新能力,为企业创效作贡献。
5、指导全镇农村团组织开展基层团建示范创建活动,提高农村青年科学文化素质。
6、研究、指导全镇中小学共青团、少先队工作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中发挥作用;精心实施爱心助学希望工程和爱心圆梦大学助学活动。
乡镇工作职责 11
1、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负责抓好团委班子建设,指导协调基层团支部工作。
2、提出团委工作的`指导思想,负责制定团委的工作计划并促基层团组织贯彻执行。
3、抓好团干部和团员的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工作,提高团干部依法办事能力,充分发挥共青团的突击队和党的助手作用。
4、负责指导基层团组织健全各项制度,促进共青团工作的发展;负责组织团员为社会和孤寡老人做好事,办实事,配合民政部门做好双拥工作。
5、负责培养、推荐优秀团员、青年入党;做好团委工作情况的收集和统计工作。
6、根据实际需要,组织青年突击完成有关任务,为镇两个文明建设作贡献;经常组织文体活动,丰富青年的文化生活;依据有关规定召开团委工作会议。
乡镇工作职责 12
1、宣传和执行土地管理、矿产资源管理、测绘行政管理法规、方针和政策。
2、受上级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和乡(镇)政府的委托,编制乡镇土地利用规划和划定、管理基本农田保护区。
3、依据各极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的有关法规、政策、规划、计划,负责组织土地后备资源的调查和复垦开发;
4、协助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做好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和土地有偿使用工作;
5、按照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好日常地籍管理工作,实行以证管地;
6、协助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检查监督本区域内土地、矿产、测绘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调查处理土地权属纠纷。
7、协助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做好土地、矿产、测绘违法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
乡镇工作职责 13
1、协助本村两委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对村民和学校开展普法工作;
2、协助本村两委依法治理和村规民约修订完善工作;
3、协助本村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调解工作,负责矛盾纠纷排查、调解、登记建档工作;负责和协助对重大或突发性矛盾纠纷(信防人员)上报、汇报工作;负责组织村民小组调解员和矛盾纠纷信息员开展学习、交流活动;
4、负责本村村矫正联系工作;负责落实村矫正对象近亲属监督人员;负责联系村矫正对象帮教志愿者;负责汇报本村矫正对象的活动及表现情况;
5、负责本村刑释人员回归后的谈话帮教工作;负责了解和掌握帮教安置对象中“三无”人员(无业可就、无家可归、无亲可投),并及时做好谈话和汇报工作,协助本村做好力所能及的.安置工作;负责掌握本村刑释解教回归人员基本情况,并及时做好登记,建档工作;
6、负责为本村村(居)民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和正确引导村(居)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为特困村(居)民和残疾人联系提供法律援助工作,司法行政人员工作职责。
乡镇工作职责 14
一、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及各级政府有关建设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本辖区规划建设的实施办法和规定,乡镇规划办工作职责。
2、负责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组织编制本地乡村规划,组织实施规划的具体工作。
3、负责办理镇内所有建筑项目的规划报建手续,并按规定收取村镇设施配套费有关费用,按程序办理建设用地有关手续。
4、负责建筑工程的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广东省建筑市场管理规定》,及时处理违章建筑。
5、负责本辖区征地、划拨、转让、出让管理。
6、负责处理在建设中发生的矛盾纠纷。
7、负责镇、区、村市容卫生的管理和环境保护工作。 8、协助房管部门对房屋产权、产籍的管理。
9、按照规定,组织房地产开发公司制订开发计划,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征地、统一管理” 。
10、负责按照总体规划和镇府要求,搞好村镇基础设施、公用设施建设和维护,负责园林绿化的实施,文物古迹和风景名胜的保护。
11、承办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受理范围:
1、规划范围内进行建设需要申请用地的。
2、规划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市政、管线及其它工程设施等。
3、房屋宅基地纠纷。
4、建筑工地的劳资纠纷。
5、市政设施、公用设施,园林绿化的投诉。
6、协助国土部门调处相关土地纠纷。
三、办事指南
1、提出申请
2、填写《建房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报建资料
3、受理
4、现场勘察
5、本办审核报建资料
6、镇府主管领导审批
7、交纳报建费
8、报送区规划局办理“两证一书”
9、通知建设单位(个人)领劝两证一书”
乡镇工作职责 15
1、要认真贯彻执行水利水保方针、政策、法规,坚持为发展农业生产,发展农村商品经济服务的方向,树立全面、优质服务的思想,积极配合市水利部门共同搞好工作,以促进农村水利水保事业的发展;
2、在工程建设上,根据当地农业生产、乡镇企业、人民生活的`需求,在市水利水保局的统一安排下,认真做好所辖区域内水利水保区划、规划、勘测设计、计划、工程建设、效益分析等工作;
3、在工程管理上,负责建立健全镇、村水利水保管理服务组织,落实好各项管理承包责任制,确保工程效益,搞好工农业供水,并按规定协助收缴水费;
4、学习和普及水利水保科学知识,推广节水、节能和水土保持先进经验及水利水保科技成果,开展技术革新,科学试验等工作、搞好水利水保业务指导和镇、村水利工程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
5、为各级领导部门当好参谋,组织群众进行抗旱、防汛和农村水利基本建设,乡镇水利站工作职责。帮助镇、村制定保护与使用农村水利水保设施的乡规民约,及时处理破坏水利水保设施以及其他违反水利水保法规的案件,协调处理当地水事纠纷;
6、完成市水利水保局下达的水利水保工程建设和管理方面的统计工作和其他任务。
乡镇工作职责 16
一、认真执行和宣传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二、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制度;
三、调查处理辖区内环境污染投拆及纠纷;
四、监督检查辖区内环保处理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行;
五、及时处理辖区内发生的环境污染事故和情况报告;
六、定期对辖区内污染源实施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
七、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对重点污染源的监测和管控,严格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
八、认真按时完成区环保局布置的.其它工作。
乡镇工作职责 17
1、支持并配合县规划管理局开展乡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和重要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组织编制工作,并按程序进行规划审查、共识、听证和报批,乡镇城建办工作职责。
2、支持并配合县规划管理局开展乡镇范围内建设项目规划管理工作。
3、负责乡镇、村庄规划区内农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工作,并按程序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4、负责乡镇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实施的监督,支持并配合县规划管理局开展乡镇范围内规划实施情况的日常巡查、批后管理和规划执法工作,可以采榷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措施。
5、负责协调相关局和乡镇各部门工作关系。
6、负责落实县规划局和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7、负责乡总体规划,包括道路、排水等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8、负责完善村庄规划编制及相关档案管理工作,并监督村庄按照规划合理安排生活生产建设。
9、负责完善乡驻地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道路硬化,道路排水系统、环卫设施、绿化美化、路灯等设施建设等详细规划及相关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
10、负责全乡的环境整治工作,包括乡主次街道和乡域主干公路治理。杜绝店外占道经营,物品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现象,禁止乱贴广告,车辆乱停乱放,垃圾乱堆乱倒现象。
11、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拟定并监督实施乡内的环境保护规划;监督、管理和协调乡区环境污染治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织乡内环境监测工作,处理和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和纠纷;为投资引进工作进行环境保护咨询和服务。
乡镇工作职责 18
(一) 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的思想,宣传妇女和妇联工作;
(二)教育、引导广大妇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动员和组织妇女参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开展“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活动,提高妇女的文化科技素质和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能力;
(三)帮助妇女拓宽就业渠道,促进妇女广泛就业;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和谐社会、和睦家庭建设;
(四)负责居村妇代会、系统妇委会的建立与发展,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谊,积极发展与各妇女组织的`友好交往,增进了解和友谊;
(五)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普及有关妇女、儿童的法律知识;开展社区维权工作,处理妇女群众日常的来信来访,为受害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援助和社会服务;协调社会力量为儿童办好事、实事;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监督、评估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承担妇女儿童工作领导组日常工作。
乡镇工作职责 19
1、团结教育残疾人,遵纪守法,自觉履行公民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倡导“四自”精神。
2、心想、情系、利谋残疾人,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切实帮助残疾人解决实际困难。
3、承担党委、政府和上级残联交办的工作,承担本级残疾人工作的日常事务。
4、做好有关残疾人生活保障、就业、教育、康复、维权、文化教育等工作。
5、宣传残疾人事业,大力倡导扶残助残良好社会风尚。
6、承担为残疾人提供“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的主要工作,包括入户调研、制定个性化服务方案、落实个性化方案。
7、帮助残疾人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8、负责做好对残疾人扶助项目的`申报工作。
9、管理好残疾人工作档案。
10、指导本辖区内社区(村)残协开展工作。
乡镇工作职责 20
1、受理来信,接待来访。
2、承办上级行政机关和本级行政机关负责人以及有关部门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
3、向下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责任单位转办、交办、督办信访事项。
4、参与调查、协调处理有关重要信访事项。
5、指导、检查本地区、本系统的信访工作,对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向有关单位提出处理建议。
6、调查研究,向领导提供信息。
7、为信访人提供有关法律、政策咨询。
8、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的'其他职责。
乡镇工作职责 21
认真组织本区域内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执行工作,组织实施乡(镇)级国土资源利用总体规划,并实施监督检查,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资源保障。对本区域内的土地、矿业权属纠纷,依法组织进行调处,办理相关业务,并完善痕迹资料。
认真完成县国土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积极完成乡(镇)人民政府中心工作。
1、负责全镇的土地管理、清理、登记和统计工作;
2、负责建立农村初始土地统计台账,完成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搞好土地的权属管理、地籍管理;
3、负责单位和个人使用土地的'查看、审查、报批工作。按法律规定颁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负责做好新建房屋农村居民宅基地使用证换发、归档工作。对全镇土地的利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并做好协调工作;
4、协助市国土资源局收缴好土地征(使)用的有关费用,建立、管好土地档案、资料保管齐全;认真处理督办、转办信访,全程跟踪管理工作到位;
5、会同有关部门解决土地纠纷,配合协助局做好土地监察执法工作;
6、围绕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自身业务工作,宣传工作到位,行风廉政建设目标明确,措施落实,工作人员无违法、无违纪、无违示,积极完成所在镇有关中心工作和市局布置的各项业务工作。
乡镇工作职责 22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企业方面的法律、法规;
2.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结合本镇实际制定镇企业的长期规划和近期计划;
3.指导和帮助辖区的企业开展各项经营管理工作。
4.指导帮助本辖区内企业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关系,做到分配合理;
5.指导和帮助辖区内各类企业认真执行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
6.负责收录各种经济信息,并进行筛选、传递、反馈、储存。
7.负责本辖区内企业各种统计报表,按期统计、审核上报有关领导和部门,负责各种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
8.检查、指导、督促辖区内企业各项安全制度的执行,保证安全生产;
9.负责辖区内企业各方面的协调关系;
10.经常对辖区内企业进行经济分析,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11.认真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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