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工作规章制度

2023-08-29 工作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档案工作规章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档案工作规章制度 1

  1目的

  为了加强档案的管理工作,确保现有档案齐全、完整、准确、安全,更好地为各项工作服务,充分发挥档案在公司各项工作中的作用,根据《档案法》有关档案工作条例及公司经营管理工作需要,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类档案资料的形成与归档、分类、鉴定与保管、借阅、保密、统计、销毁等工作管理。客户及供方档案管理不适用本制度。

  3管理职责

  3.1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档案管理工作。

  3.1.1制定公司档案工作制度;

  3.1.2对公司各部门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3.1.3做好公司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工作;

  3.1.4做好永久性档案向有关档案机构的移交工作;

  3.1.5提高档案管理的水平和技术,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科学化。

  3.2各部门、子公司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档案管理工作。

  3.2.1人力资源负责公司劳资人力资源资料档案的收集归档、保管。

  3.2.2财务审计部负责公司财务会计账簿及各类凭证的收集归档、保管。

  3.3项目公司负责本公司档案管理工作;项目公司因故解散,解散前负责将公司档案移交公司办公室。

  4收集归档范围

  4.1收集归档范围包括下列纸质和有电子版资料文件。

  4.2法规性文件。包括上级颁发,需公司执行的,或由公司发行的各种标准、规章制度等。

  4.3公司的重大决议。包括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及其相关行政会议等形成的文件和会议材料、会议记录等。

  4.4计划性文件。包括公司总体计划或规划、开发计划、科研报告、项目质量计划、营销计划、财务计划等。

  4.5 总结性文件。包括公司年度和月度工作总结、下属部门、子公司的年度和月度工作总结、单项性工作总结、调查报告等。

  4.6批示性文件。包括公司各类计划指标、技术指标、营销指标等。以及公司各类命令、工作指示等。

  4.7凭证性文书材料。包括公司各部门上报的、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原始记录和凭证,如财产状况、房屋销售、合同书、协议书等的原始记录和文本。

  4.8证件性文书资料。包括法人营业执照、土地许可证、开发资质证、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预售许可证、公司和产品获得各类荣誉牌匾和证书、达标证书和证明等。

  4.9汇报性文书资料。包括公司上报各级主管部门、子公司的文件资料和相关统计表,以及公司领导在外部公共场合发言、汇报或发布的各类文书资料。

  4.10劳资人力资源资料。包括公司各部门的人力资源任命、人力资源调整、人力资源管理、人才引进和培训、员工工资审核记录等相关资料。

  4.11财务资料。包括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预决算、财务审计报告。

  4.12声像制品资料。包括公司及各部门在其经营活动或政治、文件娱乐活动中,以及在外学习、考察时或外部门、子公司提供的,以声像形式记录下来的各种资料,如照片资料、录音资料、录像资料、影片资料等。

  4.13题赠性资料。包括上级领导和外协友好部门或个人提供的题词、书画、工艺制品等。

  4.14技术性资料。包括开发项目各类工程图纸、竣工资料等。

  5档案移交

  5.1文书档案。工作办结后,移交综合管理部归档;

  5.2开发项目档案,项目结束后移交综合管理部归档;

  5.2.1开发项目前期资料,由经营发展部收集整理,交综合管理部验收、归档;

  5.2.2开发项目技术资料,由承办单位(工程管理部或项目部)收集整理,交综合管理部验收、归档;

  5.2.3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资料,由项目部整理成册,交综合管理部验收、归档;

  5.2.4后期销售资料,由市场研发部收集整理,交综合管理部验收、归档;

  5.2.5其他需要归档的,由承办单位收集整理,交综合管理部验收、归档。

  6程序

  6.1档案管理的基本程序。

  6.2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销毁、统计、检索、编码、利用,这九道工序是档案工作的整体。

  6.3档案的收集。

  6.3.1各部门负责把分散的各类档案资料,按有关规定,有计划地分别集中到综合管理部,其收集的主要方式是归档。即把公司活动中产生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材料,由各部门和个人定期协同综合管理部进行整理、立卷、归档。归档的文件原则上一律为原件,凡有原件的文件不能以复印件归档,必要时存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注明原件存放处。

  6.3.2立卷归档的范围:凡属本制度第4条所函盖的`文件资料,均应立卷归档。

  6.3.3立卷归档的时间。

  6.3.3.1凡已办理完毕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资料,均应在三日内递交综合管理部立卷归档;

  6.3.3.2对于某些专门文件,或驻地分散在外的个别项目部门的文件,为方便日常工作,立卷归档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

  6.3.4归档立卷的要求。

  6.3.4.1归档立卷档案要同时建立纸质和电子档案。

  6.3.4.2各部门兼职档案员在规定的归档时间内,把整理审定完毕的档案资料,递交综合管理部立卷归档。同时递交该部分电子文档,电子文档的内容和编排顺序应与纸质文件保持一致。

  6.3.4.3移交档案要填写移交清单,移交清单一式二份,双方签字后各执一份。

  6.3.4.4归档的文件资料必须完整、真实、准确,请示和批复、印本和底稿、正文和附件必须立在一起。

  6.3.4.5立卷时应编制好案卷目录,把文件的作者、标题、日期等项目填写清楚,概括而简洁地拟写好案卷标题,把案卷内容表达出来,装订整齐、牢固,无任何金属物,填写备考表,注明保管期限。

  6.3.4.6填写案卷一律用黑色钢笔或中性笔,禁止用圆珠笔或铅笔,字迹应清楚、准确。

  6.3.4.7立卷应以本部门形成的文件为主,根据文件形成的特点,保持文件间的历史联系,适当照顾文件的保存价值,使案卷能正确反映公司生产活动状况和面貌。

  6.3.4.8立卷应以部门为主,结合其他特征的方法组卷,把有密切联系的文件组合在一起。

  6.3.4.9立卷应把上级文件与本公司文件(除请示、批复外)按保管期限和文件年限分开立卷。

  档案工作规章制度 2

  一、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职责

  1、组织本单位档案工作的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上级关于档案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的活动。

  2、加强对本单位档案工作的领导,将档案工作纳入本单位的整体发展计划,列入本单位议事日程,督促分管部门按上级和本单位档案部门要求做好应做的工作。

  3、关心档案工作和档案室的建设与发展,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支持,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困难,改善工作条件,使档案工作与局各项工作协调发展。

  二、档案人员职责

  1、贯彻实施《档案法》等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2、对各有关处室形成的各种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进行监督和指导。

  3、负责收集出国考察人员应当归档的有关材料和照片,收集领导同志外出开会的发言材料和带回的带有密级的材料。

  4、负责管理本单位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维护档案的'完整、准确与安全,并为本单位各项工作的需要提供服务。

  5、按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档案工作统计材料。

  6、按规定向档案馆移交应进馆的档案。

  三、兼职档案人员职责

  1、坚持平时整理。根据本单位不同种类文件材料的形成特征,制定案卷类目,合理分类存放,便于利用和归档。

  2、负责本单位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保管和整理归档工作,保证归档文件材料完整、准确、系统。

  3、归档案卷做到组卷合理,页号编写准确,案卷目录清楚,案卷标题简明扼要。

  4、保管好本部门应归档的案卷,注意文件材料的安全和保密。

  5、主动接收本单位档案员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按规定时间向档案室移交。

  6、积极参加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档案工作水平。

  7、按档案室要求对档案进行分类、整理、编目,并编制检索工具。

  8、按归档时间向档案室提供档案目录和统计年报表。

  档案工作规章制度 3

  一、主题内容与适应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综合档案室及其各岗位工作范围、工作职责与权限。

  二、综合档案室工作职责

  1、认真宣传贯彻《档案法》以及上级对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本校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使档案工作更好的为学校工作服务。

  2、集中统一管理本校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全部档案,积极提供利用,为本校各项工作服务。

  3、制定本校档案工作计划、管理办法规定。

  4、对本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并根据需要,组织必要的业务培训。

  5、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有关部门按照归档的'范围和要求做好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和归档工作。

  6、负责收集、接收、整理、统计、保管、开发利用本校的各类档案和信息资料,为本校工作服务。

  7、负责根据有关档案鉴定的规定,按期提供鉴定小组鉴定,办理好手续,销毁失去保存和利用价值和各类档案材料。

  8、参加基建工程竣工验收等专项活动,及时收集、整理各种有关的技术文件资料,参加设备仪器的开箱活动,做好各种文件的归档工作,并提出对档案工作的要求。

  9、负责定期组织档案管理网络人员进行业务活动,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网络人员的业务水平。

  10、加强对档案库房的管理,配置必要的设备,达到上级对档案库房的管理要求,加强对档案管理人员的保密教育,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11、积极收集与学校各项活动有关的校内外各类信息,逐步建立完整的信息系统。

  12、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档案工作规章制度 4

  为加强干部档案业务建设,提高干部档案工作水平,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档案局颁布的《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和《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干部档案工作情况,特制订本细则。

  一、干部档案管理体制、机构和职责

  (一)干部档案管理体制:

  干部档案管理实行集中统一和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省直单位,对直属单位的干部档案,实行厅局集中管理。地市直单位,管理干部档案不足100卷的要集中到地市委组织部管理或组织部、人事局管理。县(市、区)以下机关单位的子部档案,实行由县委组织部集中管理或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县教委相对集中管理。企事业单位的干部档案,具备保管条件的,由组织或人事部门一家集中管理;不具备保管条件或干部档案很少的单位,其干部档案由上一级单位管理干部档案被纳入综合档案室管理的单位,其干部档案要固定专人、专库管理,业务工作要接受本单位组织部门的`领导和上级有关业务部门的检查指导。

  (二)干部档案工作机构:

  地、市、县(市、区)委组织部和省直单位要建立干部档案工作机构,负责对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的干部档案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每管理一千人的档案配备一名专职干部,地、市委组织部要配备业务指导人员,县(市、区)委组织部和省直有业务指导任务的单位,也要配备相应的业务指导人员。县以下实行集中或相对集中管理干部档案的单位和企事业管理干部档案的单位,根据上述原则要配备专职人员。不需要建立机构的单位,必须配备专职或以干部档案工作为主的兼职档案工作人员。

  (三)干部档案管理部门的职责

  1、保管干部档案,为国家积累档案史料;

  2、收集、鉴别和整理干部档案材料;

  3、办理干部档案的查阅、借阅、转递和统计;

  4、登记干部职务、工资的变动情况;

  5、为有关部门提供干部的情况;

  6、做好干部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

  7、调查研究干部档案工作情况,制定规章制度,搞好干部档案的业务建设和业务指导;

  8、推广、应用干部档案现代化管理技术;

  9、定期向档案馆(室)移交死亡干部的档案;

  10、办理其他的关事项。

  二、干部档案管理范围

  (一)在职干部档案的管理:

  1、在职干部档案的管理,按照管理体制集中或相对集中管理;

  2、县级以上协管干部的单位,可管理协管干部档案的副本;

  3、军队干部兼任地方职务的,其档案正本由军队保管。地方干部兼任军队职务的,其档案正本由地方保管;

  4、干部档案管理人员及其在本管理范围的直系亲属的档案,由所在单位组织指定有关部门专人保管;

  5、不管理干部档案的干部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复制干部职务变动登记表、工资变动情况登记表。此表不随干部调动而转递,干部调出后,原单位可自行销毁。

  (二)退(离)休干部档案的管理:

  干部退(离)休以后,其档案仍由原档案管理部门保管。

  (三)死亡干部档案的管理:

  1、省委管理的干部死亡后,其档案由原管理部门保管五年后,移交省档案馆保存;

  2、其他干部死亡后,其档案由原管理部门保管五年后,省直单位的,移交省档案馆保存;地市以下单位的,移交同级档案馆保存。

  档案工作规章制度 5

  1、全院建立主动送交干部档案材料归档的工作制度,形成档案材料的部门,确定专人负责,及时地将形成的干部档案材料送交档案室归档。

  2、送交的档案材料必须符合档案收集范围且为办理完毕的正式材料。

  3、归档材料先交组织部、人事处鉴别,属于干部档案的.内容,材料必须完整齐全、真实、文字清楚、对象明确,并写明承办单位及时间。

  4、归档手续必须完备。归档的材料,凡规定有组织审查盖章的,须有组织盖章,规定要同本人见面的材料,(如审查结论、复查结论、处分决定或意见、组织鉴定等)一般应有本人签字(特殊情况下,本人未见面签字的由组织注明)。

  5、送交的材料如不符合归档要求时,档案室要及时通知组织部、人事处,补送材料或补办手续,形成材料的部门要按规定办理。

  6、送交的干部档案材料若有涂改、伪造的要坚决予以清除,并报请主管领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7、送交的干部档案材料的载体应使用规定的办公用纸,材料左边留出2—2.5厘米装订边,文字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和复写纸书写。除电传材料以及个别需复印存档外,一般不得用复印件代替原件存档(上级规定可以存复印件的除外)。

  档案工作规章制度 6

  1、积极配合并参与建设爱国主义、革命传统、劳动技能、国防知识等教育基地,为青少年的学习、生活、身心健康创造健康的成长环境。

  2、积极参与对青少年进行理想信念、思想品德、爱国主义、中华民族精神和革命传统教育等,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积极参与对青少年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帮助青少年学法、知法、守法、用法,重点做好“三失人员”(即失学、失业、失足青少年)的`帮助转化工作。

  4、指导并参与各中小学、各村及有关单位做好关心教育下一代工作,努力搞好“老少共建,共建共育”、“办好家长学校,提高家长素质”和“讲政治、育新人、学科技、奔小康”等有益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活动。

  5、主动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团体的联系,采取多种形式,发动社会力量,积极为青少年办好事办实事,切实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努力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档案工作规章制度 7

  为提高教师素质,塑造教师形象,造就一支“思想坚定、业务精通,精于奉献、富于创新”的适应新时期教育发展需要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学校特建立个人师德档案,以监督教师行为,培养教师美德,促进师德行风建设,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一、为切实加强对教师师德档案的建设、管理,确保教师师德档案制度建设的'长期化、管理的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二、教师师德档案的管理由学校党政办公室负责,归入学校综合档案室设专柜管理。

  三、教师师德档案管理员要定期收集如下资料,并装入教师师德档案:

  1、教师师德总结;

  2、师德考评自测评分表;

  3、教师互评评分表;

  4、领导打分表;

  5、家长打分表;

  6、学生打分表等相关资料。

  四、按教师奖惩情况,根据教师行为和业绩,在教师加分表、扣分表上按时如实作好记载。

  五、加强库房管理,做好防盗、避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虫等工作。

  六、严格履行档案移交、接收等手续。

  七、认真做好档案的鉴定工作,不得擅自修改和销毁档案。如需修改或销毁,必须首先填写修改或销毁情况记载,并由考评小组全体成员签名方可。

  档案工作规章制度 8

  一、办公室负责文件档案管理工作,并设专人负责编制中心档案的案卷目录,按期将归档的案卷进行科学分类、合理排列。严格执行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档案管理,同时还要负责组织档案管理方面的学习、宣传教育、评比和检查工作,以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二、专(兼)职档案工作人员,要认真贯彻执行《档案法》和《档案法实施办法》,增强档案意识和档案法治观念。热爱档案工作,熟悉档案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科学管理水平。根据档案管理办法,接收有关档案资料,做好各类档案的收集、编目、统计、保管等工作,熟练掌握所管理档案的`全部情况。

  三、严格遵守立卷归档制度。每年都必须将一年形成的文件材料组卷编目后,进行分类编目、保存。

  四、档案工作人员不得将档案带出室外,不准私自出借保密档案,因工作疏忽造成泄密或丢失加密材料,视情节轻重依照保密法规予以相应处分。档案销毁要严格执行鉴定、批准和到指定地点监销制度,任何人不得将档案材料私自处理。

  五、复制、摘抄划密档案资料,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严格控制申请批准印制份数,复制利用完毕要及时登记销毁,不得私自留存。不得以平信邮寄或用普通电话、传真传输密级档案文件内容。

  六、加强档案保密管理,明确档案保密范围,严守保密纪律,执行《保密法》和《保密手册》。

  七、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讯(信)中泄漏属于国家的档案、资料及私人秘密内容。

  八、不得擅自提供、翻印、复制、抄录、携带、销毁属于国家秘密的档案、资料,严禁将档案、资料带至公共场所、携带回家或传递、寄(运)往境外。

  九、部门或个人,未经领导允许,不得利用公开的报刊、书籍、展览、广播、录像等公布档案内容。

  十、按照档案归档和保密规定,对不归档的文件材料及时造册送毁。

  十一、定期检查档案保管、保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请示汇报,不得隐瞒失密事故。

  十二、加强库房管理,非档案人员严禁入内。

  档案工作规章制度 9

  为了加强对档案的管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更好地为本园地各项工作提供服务,特制订本制度:

  一、档安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

  二、对档案法规定的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按照规定定期向本单位档案管理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人不得占为已有。

  三、应归档的文字材料,必须齐全、完整,保持它们自己的原始资料,区分保存价值,分类整理、立卷,案卷标题简明确切。

  四、凡本园教职工因工作需要均有借阅档案的`权利,同时具有保护档案的义务。

  五、档案管理人员要熟悉本园档案底细,建立台帐,登记制度,主动热情地为利用者提供方便,努力提高档案查准查全率。

  六、查阅档案人员必须十分爱护案卷,严禁在案卷上折叠、勾划、涂改、折页、污损等现象发生。

  七、妥善管理档案,对破损的档案及时做好修补工作,尽量延长档案寿命,保持库内清洁,严格做到防火、防强光、防尘、防溢、防虫、防鼠、防潮。

  八、档案一般不外借出园,确因工作需要,必须经园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园(不属机密级)。

  九、档案是历史的真实记录,国家的宝贵财富,严格做好档案的保护工作,经常检查档案室设施是否破损,墙面是否渗水,门窗是否牢固,确保档案安全。

  十、凡需要借阅档案材料者,在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后,必须由档案管理人员一同进入档案室,不得借用钥匙单人进入,一般情况在阅览室查阅,特殊情况可在办公室查阅,但必须当天归还。

  档案工作规章制度 10

  安全生产档案是企业安全活动的有效记载,也是落实安全责任,强化有效监管的有力手段,是当前安全生产活动中的一项基础工作,为了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档案制度管理,明确规范安全生产档案内容。使安全生产档案管理真实可靠,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全过程及状况全面体现,能对安全生产管理活动进行指导调控,能直接客观反映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情况,特对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做以下规定:

  一、登记各级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机构设置名称及分布配备人数,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人花名册,各级安全生产专(兼)职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等。

  二、保存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安全生产标准的有关凭据,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报建与审批资料,其他安全评价(估)、安全认证、安全资格的凭证等。

  三、记录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各级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重点生产经营项目或重要防范部位的安全生产措施,安全生产操作规范,其它劳动保护、安全运行、安全值班、安全竞赛等管理制度。

  四、做好日常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的记录。每月或每季度的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议记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的月检或季检、周检、日检记录以及根据上级要求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记录,其它有关安全生产活动的记载等。

  五、保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与实施的各项资料。各级安全监管人员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送培计划和培训情况,已开展的安全教育活动资料等。

  六、登记并管理危险设施和场所。危险源和危险点的名称、数量、部位和种类登记表,特种设备的.名称、数量和检测备案资料,危险设施、场所的监控与管理活动记录,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等。

  七、保存事故查处与事故隐患整改的档案资料。发生事故的登记及现场处理记录,处理事故“四不放过”活动记录及对责任人实施的组织处理决定的凭证,发现事故隐患的登记及应急排险记录,隐患整改组织、跟踪与验收活动资料等。

  档案工作规章制度 11

  安全工作日益引起人们的重视,在日常生活和所从事的各种活动中,都有可能遇到各种不安全的因素。因此安全教育是生命教育,是公众教育,也是世纪教育。学校安全档案的管理也必须加强,实行制度化管理。

  一、学校安全工作建立安全档案,并设专人管理。

  二、各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学校安全工作下发的文件、通知、通报、讲话、检查情况记录、整改意见、措施等必须编码及归档备查。

  三、学校制定的安全管理计划各种安全管理制度,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组织领导机构等材料都要编码装订归档。

  四、学校自查安全隐患、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等材料必须及时归档。

  五、对于突发安全事故,应同步介入收集相关材料归档备查。

  六、学校和各部门及每一个教职员工层层签订的责任书,学校和家长签订的'安全责任书都要装订归档管理。

  七、学校每周的安全值班记录要装订好后归档管理。

  八、学校安全工作档案实行借还登记制度,按档案管理条例进行管理。

  九、管理人员随时搞好安全档案的保管、注意防盗、防火、防蛀、防潮湿、防遗火。

  十、管理人员随时注意收集整理安全管理材料并及时归档。若发生遗漏和失误要追究管理者的责任。

  十一、管理人员有权向安全事故处理小组提供有关方面的材料依据和被认可的证明材料。

  档案工作规章制度 12

  一、档案建立

  (一)建立健全学校各类档案,为学校各级领导,上级有关领导部门分析、总结、部署、调度学校工作和对学校工作作出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并确定一名副职校领导具体负责和指导资料的收集、分析、筛选、立卷、归档等建档工作。

  (二)学校建立档案资料室,由人事秘书专职管理,按《中学档案资料收集范围细目》(附后)建立档案。教导处、总务处等行政职能部门和团设档案柜分别管理。

  (三)全面系统地建立健全学校档案、教师档案和学生档案,学校档案按类以时间为序建立,教师的一般人事档案,一般职务档案和业务档案按人头建立,学生学籍档案按届,按班分类建立。

  二、档案立卷

  (一)档案人员应按资料收集范围及时收集各种档案资料,并将筛选后的资料分类装订、编制目录,进袋入档。档案袋,档案卷的规格要符合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要求。

  (二)卷宗必须注明保存的期限。凡注明“暂存”的资料一般以一年为期限;注明“短期”的一般以五年为期限;注明“长期”的'由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决定保存期限。

  (三)凡档案资料收集范围细目中未编入,照片档案盒,但确有使用、保存价值的其它资料,学校可根据需要自行决定是否保留。

  三、档案补充

  (一)教职工任免、考核、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调资、入党、入团、奖惩等材料要及时收入个人档案。

  (二)外来文件、函件由收文员(或人事秘书)统一分类编号登记,()交校有关领导阅后,即立卷归档。

  (三)校内印发的文件是档案补充的重点,平时校长室、教导处、教科室、总务处、团支部、少先队部应将此类文件分类保存,每学期结束时,集中交档案人员立卷归档。

  四、档案转递

  教职工因工作调动,需要转递档案,必须按上级有关部门通知的转递项目逐项登记,文书档案盒,严密包封,并加盖密封章,通过机要转递,不得公开邮寄或交本人自带。

  五、档案查阅

  (一)校外人员来校查阅档案,必须持有单位介绍信,经学校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到档案资料室查阅档案;查阅者不得查阅本人或亲属的人事档案、职务档案;未经同意不得摘抄档案材料,经同意摘抄的材料须经档案资料室人员仔细核对并签署意见;查阅者不得将档案材料拿出资料室。

  (二)校内人员借阅业务档案、学生学籍档案必须经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借阅,并要办理登记手续,会计档案盒,在规定期限内完好无损地归还。

  六、档案安全保密

  (一)档案资料室门窗要加固,要备有消防器材,保持整洁、干燥,自然通风,严禁吸烟和放置易燃、易爆、易引鼠入室的物品。

  (二)档案管理人员不得将无关人员带进档案资料室,不得外泄档案中的机密,档案资料室人员在工作中所用的各种草稿、废纸等,不得乱仍乱抛,应将保密纸处理或销毁。

  3、学校档案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安全工作建立安全档案,并设专人管理,由李媛媛老师负责。

  2、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学校安全工作下发的文件、通知、通报、讲话、检查情况记录、整改意见、措施等必须归档备查。

  3、学校制定的安全管理计划各种安全管理制度,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组织领导机构等材料都要装订归档。

  4、学校自查安全隐患、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等材料必须及时归档。

  5、对于突发安全事故,应同步介入收集相关材料归档备查。

  6、学校和各部门及每一个教职员工层层签订的责任书,学校和家长签订的安全责任书都要装订归档管理。

  7、学校每周的安全值班记录要装订好后归档管理。

  8、学校安全工作档案实行借还登记制度,按档案管理条例进行管理。

  9、管理人员随时搞好安全档案的保管,注意防盗、防火、防蛀、防潮湿、防遗火。

  10、管理人员随时注意收集整理安全管理材料并及时归档。若发生遗漏和失误要追究管理者的责任。

  11、管理人员有权向安全事故处理小组提供有关方面的材料依据和被认可的证明材料。

  档案工作规章制度 13

  第一条、学校学生健康档案管理,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学校对学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保障学生受教育的权益,明确学校在学生健康管理方面的责任,深化学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学生在校期间的健康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依据的国家法律、教育法规、地方法规、部门规章依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招生体检医学建议书制度》等。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的`学生范围:我校在校学生。

  第四条、学校设立由主管校长负责的学生医疗保障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服务细则,指导、协调各部门工作,建立相关部门协调管理机制。

  第五条、体检分为新生入学体检、毕业体检。新生入学体检、毕业体检是常规健康体检。学校按教育部规定对在校学生进行常规健康体检后,应建立体检健康档案。

  第六条、新生入学体检时间为入学后第一学期;其余各年级学生体检由学校统一安排。

  第七条、新生入学体检所涉及的与学籍管理的有关异常健康情况,学校必须如实上报有关部门,不得拖延、漏报、瞒报。

  第八条、新生入学体检中发现异常时,学校应当在有效时间内进行复核,经学校定点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学习将疾病诊断及处理建议提交给基础教育科,由基础教育科返回意见后,教务处根据规定办理休学。

  第九条、学生毕业体检后,学生健康体检表交教务处,按规定归入学生个人档案。

  第十条、学生入学后,学校应当建立在校学生个人健康档案,以写实的形式记录学生在校期间体能测试,重大疾病,因病休学、复学情况,体检资料等内容。

  第十一条、学生体检后,学校及时汇总、上报体检数据给上级主管部门,并对学生存在健康问题进行分析,制定预防措施。

  档案工作规章制度 14

  一、本校教师、职工利用档案,必须持有学校办公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分管校长批准的阅档单。

  二、本校学生利用档案,必须持有学生证及学生科的'介绍信,在档案室查阅,不能借出。

  三、外单位人员利用档案,必须持有本人单位介绍信,并学校办公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分管校长批准后,方可利用。

  四、利用档案人员一律在档案室阅览,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借出,需经分管校长同意,并严格履行借阅登记手续且限期归还。

  五、借出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周,特殊情况,经档案室主任同意,可办理续借手续,并按期归还。

  六、利用档案人员必须保护档案,严禁涂改、损坏、私自抄录、复印、圈点、批注等。

  七、档案管理人员应仔细检查归还的档案,如有破损、丧失、涂改等情况,立即追究责任,并向档案室主任报告。

  八、档案管理人员提供证明材料,应以引述或节录档案原文为主要方法,并仔细校对、审查、加盖公章,确保证明材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九、查〔借〕阅档案及归还档案,均应在档案查阅登记薄上进行登记;对重大或重要工程的查阅,要做好利用效果的反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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