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作制度

2022-04-27 工作制度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员工工作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员工工作制度1

  一、保卫学校:外人进校必须进行登记,无关人员不得随便进校。晚上和周六周日对各教学楼、办公楼、前后操场等要经常巡视检查,保证安全。物品出校门必须有相关领导签发的.出门证。

  二、饮水供应:按时为师生供应热开水,作好热开水的管理工作,防止发生烫伤事故。

  三、收发信报:收发信件、报刊杂志,写好名单交有关办公室和人员。

  四、接喊电话:来电及时通知有关人员或记录下来再转告。不得贻误,影响工作。

  五、打扫卫生:打扫传达室、校门口、及附近的地面卫生,确保环境干净、整洁。

  六、大楼开闭:上班时准时开启学校各处大门。下班时检查学校各处门、窗,按时锁门。

  七、传达室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工作中既要坚持制度,又要热情接待,态度各蔼,文明礼貌。

  八、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管理。维护好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上级来校联系或检查工作,门卫应热情接待,并及时通知有关领导。

员工工作制度2

  一、岗前准备

  1、上班前完成个人内务,如换工作服、化妆等。

  2、更换完公司制服后将个人物品在衣柜里摆放整齐,佩戴好工牌;私人物品不要在卖场出现(如:衣物、鞋、水杯等),做营业准备工作。

  3、按规定的班次上下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换班次,必须事先征得主管批准,办妥手续。

  二、岗上要求

  1、不可迟到,不可早退;上班迟到5分钟以内罚款5元,迟到5-10分钟罚款10元,11-20分钟罚款20元,超过20分钟罚款30元,如有虚报瞒报,处于2倍罚款;如发现代打卡现象,扣相关人员每人50元。(按打卡机时间为准,每月底核对)。

  2、上班时间不要看报纸、杂志、玩手机等;保持工作场所安静,手机调为震动档;不得趴桌卧椅。

  3、无论多么忙碌都应以顾客为第一,没有任何工作比接待顾客更重要。

  4、必须接待好顾客,不得有不耐烦的语言、表情、举动;下班时应交待清楚有关事项。

  5、有导购员带顾客时,其他导购员要注意配合接待;对吃零食的顾客进店,为防止手触摸商品时弄脏商品,主动递一张面巾纸。顾客走后要及时做清理和整理商品。

  7、对离店顾客表示感激,热情送客。

  8、每带一位意向顾客都要做记录明细,备案。

  9、店内采取责任区分担制,责任到个人。每位导购员上岗后都要打扫分担区的.卫生、整理商品、加湿器的清理及加水(不许往加湿器中倒有颜色有杂物的水,加湿器周围有积水要及时擦拭)。

  10、去卫生间时间10分钟之内;午饭时间40分钟之内。

  三、交接班

  早班人员如遇到接班人员未到岗,不得随意离岗,在主管安排好接岗人员后才能下班。

  四、闭店送客

  1、闭店曲响起时,对尚未离去的顾客要有耐心,不可无视顾客而收拾商品,要尽心尽责服务到最后一位顾客满意离去。

  2、切断电源,检查无误后撤离卖场。

  五、盘点

  每月盘点一次,全体导购员参加。

  盘点实行责任区分担制。导购员对自己的分担区认真盘点,做到账物相符。

  对卫生包干区域进行彻底清扫整理,主管认真检查。

员工工作制度3

  一、负责学校教学用品的采购,管理和供应工作。

  二、做好房产、教学设备、课桌椅、水电、电话的管理工作,搞好教学设备、各类用品及道路、围墙的维修、添置、更新工作。

  三、负责校园坏境的净化、美化、绿化、香化等校容、校貌管理工作,改善学习、生活、工作的坏境,创设优良的育人坏境。

  四、做好学校固定资产和行政办公用品的购置、分配和管理工作,实行责任制。对学校的'用水、用电、用纸等要规定制度、严格管理;完善必要的公物使用、出借等登记手续,执行公物损坏、丢失报告制度和赔偿制度并督促有关人员及时补给、维修,保证正常教学供应。

  五、协助学校抓好安全工作,订好措施,落实人头,定期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做好维护、防盗、防火等工作。

  六、为教学准备好必需的教学设备、用品、体育、卫生等器材,为教学提供快捷、优质服务。

  七、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合理使用各项资费,严格控制开支,坚决执行主管部门关于学校收费管理的各项要求,把好财务采购申请关。

  八、负责有关对外事物的联系、洽谈,办理并签订有关合同、协议等,建立各种资料文档。

员工工作制度4

  民主评议党员是从严治党,提高党员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党组织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的一项重要制度。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精神,提出我局民主评议党员以下工作制度:

  一、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内容

  民主评议党员的内容主要是依据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着重从五个方面对党员进行评议:

  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3.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4.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5.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每年民主评议的主题,可以根据现阶段党内工作重点、本机关工作实际和党员的思想状况来确定和调整。

  二、民主评议党员方法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局机关党委的领导下,以党支部为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评议时间相对集中,每年进行一次。

  1.认真学习,搞好思想教育。以党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有关文件为基本内容,也可结合实际开展理想宗旨教育、党风党纪教育,为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奠定思想基础。

  2.联系实际,搞好个人对照检查。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肯定成绩,找准存在的问题及根源,进行自评,并形成个人总结材料。

  3.开好党内民主生活会,认真进行评议。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互评。评议中要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触及矛盾和问题,避免不负责任的评功摆好。同时也可采取适当的方式,听取非党群众的意见。

  4.党委、党支部综合分析、定格。召开党支部委员会,对每个党员的评价和反映进行综合分析,形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各支部评议综合情况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在支部评议中拟定为“优秀”或“不合格”的党员,需上报党委讨论后定格。

  5.表彰优秀党员。 对民主评议合格党员,由党支部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对模范作用突出的党员,报上级党委批准,进行表彰。

  6.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置。经评议认为是不合格的党员,党支部应区别不同情况,提出限期改正或者劝退、除名的意见,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报党委审批。具体程序严格按党内有关规定办理。

  三、党员民主评议档次的确定

  党员民主评议的档次为:优秀党员、合格党员、基本合格党员、不合格党员。

  在民主评议中,按照党章对党员的要求和上述各项内容,对每个党员逐个评议。凡是做到或基本做到了的,即可评为合格党员或基本合格党员,表现突出的可评为优秀党员。凡是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或不过组织生活,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党员,以及长期消极落后,不履行党员义务,不起党员作用,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党员,均应评为不合格党员。

员工工作制度5

  1、充卡员应具有廉洁自律、公正无私、热情为师生服务的思想品德和工作作风。

  2、充卡员每天三餐开饭前半小时到达充卡房①方便学生饭前充卡。②检查两食堂的终端卡机及机房的`设备运行是否正常,如发现故障能处理的应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向总务处、信息中心汇报,请求维修。

  3、每餐开完饭,点好现金、打好单、做好备份,整理好机房方能离开。

  4、向师生出售饭卡,应严格按学校规定价格发售,不得随意提价或降价。

  5、饭卡只限师生在食堂就餐消费用,充卡员不得给学生从卡中取走现金。教师离校、学生毕业、退学等确需退卡领现金,应由本人写领条,班主任签字证明,领导审批方可办理。

  6、师生在食堂消费刷错卡,若需充卡员在电脑中冲减金额必须由食堂负责人签字方可冲减。

  7、学生开户及挂失、开通必须由本人出示学生证,方可给予办理。

  8、每天下午下班时,应打扫好机房卫生,检查机器设备,以备第二天早餐能正常运行。

  9、当天师生充卡现金,应于当日与财务结清,并如数上交。

员工工作制度6

  1、值班人员在规定值班时间内必须到岗,耐心接听同学的来电,并做好面谈预约登记和当日的值班记录。

  2、当日值班人员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必须以电话或当面请假的方式,向心理咨询室负责人提出请假申请,批准后方可请假。

  3、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保密内容涉及心理咨询室相关所有工作内容。未经负责人同意,值班人员严禁随意翻阅心理咨询室存放的材料和文件。

  4、心理咨询室除工作人员外,一般不允许无咨询要求的学生或其他人员进入。

  5、严格遵守计算机使用制度。

  6、工作无失误,表现良好者,在班级或院级各项评奖评优活动中,由本人提出申请,心理咨询室老师可以向相关部门反映并推荐。

  7、如果在工作中泄密或者由于工作失误导致咨询室财物损失,将酌情给予相应的`处分,并担负损失财物的赔偿责任。

  8、值班人员在遵守值班制度的前提下,有使用心理咨询室各种资源的权利。

员工工作制度7

  出纳工作制度,是日常经济生活中,要求出纳人员必须遵循的办事规程或行为准则。其主要内容通常包括五个方面的要求:

  (一)出纳工作应该由指定的专职或兼职人中担当。根据钱、账分设的原则,会计和出纳不能由一人兼任,以便分清责任。在比较小的单位里,单位负责人也不宜兼任出纳人员。出纳人员除了登记现金日记账之外,不得监管总账或支出明细账,但可以监管其他同现金没有直接联系的账簿,如固定资产账等。不是出纳人员,不得直接收付现金。

  (二)出纳人员应该根据审核过的`会计凭证办事银行、现金收付,审核工作应由会计主管人员或其他指定的会计人员来担当。有些开支项目是按预算计划执行,并有明确开支标准的,出纳人员可以先付款、后交他人审核。银行或现金属于收入性质的,还应同时开给发票或收据。

  (三)出纳人员应根据业务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日记账,每天业务结束后,应编制库存现金日报表并核对相符。

  (四)认真复核原始凭证,加强对现金收付的监督。根据现金管理制度规定,不可设立“小金库”、不发生个人借支公款、不相互借用现金、不假借用途套取现金、不以个人名义存取公款。

  (五)确保现金账实相符,不得以白条顶替库存现金。如果发现库存现金有盈余或短缺情况,应先记入往来中作待处理,然后查明原因,分别情况处理,不得私下取走或补足。

员工工作制度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努力实现学院会计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学院经济活动中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会计管理,是指对会计记账、算账、报账、用账、内部稽核、会计分析、会计档案以及会计人员管理等会计事务的操作和控制过程。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稽核,是指对学院日常会计工作中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等,由财务负责人或指定人员进行的内部稽查与审核活动。

  第二章 会计岗位和会计人员配备

  第四条 学院财务人员按办学协议由各家股东方委派,根据学院会计业务需要,财务处岗位分为:财务负责人(负责全面管理、稽核、会计电算化)、主办会计(负责固定资产核算、总账报表、财务成果核算)、出纳、工资核算、消费卡管理岗位(负责工资核算、学生事务支出核算、发卡中心管理、档案管理)。财务负责人可以根据业务需要调整岗位设置,但须取得主管院领导的批准,并且符合内部稽核之规定。

  第五条 财务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会计人员参加业务培训;结合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需要,对会计人员工作岗位进行定期(二至三年)或不定期的换岗、轮岗。

  第六条 校办产业会计人员由学院委派,委派人员列入会计人员轮换范畴,其工资由学院财务处按月发放,不得另外享受各派入单位的人员待遇。

  第七条 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离职。

  第八条 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财务负责人监交;财务负责人交接,由院长监交,必要时董事会可派人监交。

  第九条 会计人员交接应编制移交清册,列明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收据发票、文件、会计软件数据磁盘、各种密码和有关资料、实物等内容,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移交清册须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日期、姓名、职务、清册目录及意见;清册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第十条 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

  第三章 会计凭证

  第十一条 会计人员在审核原始凭证时应注意:是否附合学院财务管理制度所规定的程序、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是否用双面复写纸套写、有无填制单位的公章、有无超过该收据发票限额、更正处有无加盖开票单位公章。

  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办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二条 会计核算过程中,需要自制的原始凭证,必须具备会计凭证的所有要素,凭证的名称、填制日期、填制单位、经济业务内容及有关人员签章等。

  第十三条 为保证整齐装订单据,自制凭证的尽可能参照装订凭证的大小设计,以便查阅和保存。

  第十四条 会计凭证、票证的购买、印刷,由财务处统一安排。对

  有价凭证必须严格管理,专设登记簿对印刷、购买、领用的各种有价票证进行登记。

  第十五条 教职工借款凭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之后。收回借款时,应当另开收据,不得退还原借款收据。

  第十六条 财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和符合学院报销程序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记账凭证分为银行收款凭证、现金收款凭证、银行付款凭证、现金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

  第十七条 记账凭证必须具备以下内容:填制日期、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人、稽核人、记账人、财务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付款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电算化记账凭证要加盖制单人员、审核人员、记账人员及财务负责人印章或签字。

  除结账或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外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如一张原始凭证涉及多张记账凭证的,不附该原始凭证的记账凭证应注明所附记账凭证的编号。

  第十八条 记账凭证的业务摘要要简单扼要;记账凭证填制完经济业务事项后如有空行,应当自最后一笔金额数字下至合计数上的空行划线注销。

  第十九条 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将记账凭证连同附件按类别和编号顺序,折叠整齐按期装订成册,并加具封面,注明单位名称、年度、月份和起讫日期、凭证种类、起讫号码、由装订人在装订线封签处签名或盖章。

  对于数量过多的原始凭证可单独装订保管,在封面上注明记账凭证日期、种类、编号,同时在记账凭证上注明“附件另附”和原始凭证名称及编号。

  第二十条 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因特殊原因需要复制时须经财务负责人批准,并在专设的登记簿上登记,并由提供、收取人员签名。

  从外单位取得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财务负责人和院长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由财务负责人、院长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第四章 会计账簿

  第二十一条 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必须采用订本式账簿,必须逐日结出余额。由于实行电算化后现金日记账、银行日记账和往来总账每年终集中打樱

  第二十二条 启用会计账簿时,应当在账簿封面上写明单位名称和账簿名称。账簿扉页上应当附启用表,内容包括:启用日期、账簿页数、记账人员和财务负责人,并加盖名章和单位公章。记账人员和财务负责人调动工作时,应当注明交接时期、接办人员或者监交人员姓名,并由交接双方签名或盖章。为保持会计记录连续性,会计人员交接时接替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账簿,不得另立新账。

  第二十三条 各种账簿按页次连续、认真、正确地逐笔登记,不得跳行、隔页,如果发生跳行、隔页,应当将空行、空页划线注销或注明“此行空白”、“此页空白”字样,并由记账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第二十四条 每一账页登记完毕时,应当结出合计数(本页、本月或本年)及余额,在本页最后一行和下页第一行的摘要栏内注明“过次页”和“承前页”字样,并将合计数与余额结转次页。

  第二十五条 账簿记录发生错误,不准涂改、挖补、刮擦或者用药水消除字迹,不准重新抄写。

  登记账簿时发生错误,应当将错误的文字或数字划红数注销,但原有字迹必须仍可辨认,并由记账人员在更正处盖章。对于错误数字应当全部更正,不得只更正其中的错误的数字。

  由于记账凭证引起账簿记录错误的,应当按更正的记账凭证登账。

  第二十六条 实行电算化后,总账、明细账视核算业务量大小一个月或一个季度定期打樱

  第二十七条 月末应及时结账,在“本月合计(本年累计)”栏下面通栏划单红线,年终结账后在全年累计发生额下面应当通栏划双红线。

  年度终了,要把各账户余额结转到下一年度,并在摘要栏注明“结转下年”,在下一会计年度新建有关会计账簿的第一行余额栏内填写上年结转的余额,并在摘要栏注明“上年结转”字样。

  第五章 会计报告与分析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所称会计报告,是指学院对内部、外部提供的反映学院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报表或文件。

  第二十九条 财务处不得随意编制和对外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会计报表。任何人不得篡改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篡改会计报表的有关数字。

  第三十条 会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报送及时。

  第三十一条 对外报送的财务报告,应当依次编写页码,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应当注明:名称、地址、所属期间、送出日期、并由董事长、财务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

  对外单位提供的会计资料,须经院长或董事长同意后方可提供。

  董事长对财务报告的合法性、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学院财务报告按月份、年度进行编制。月度财务报告简称月报,指月度计算报告;年度财务报告简称年报,指年度决算报告。财务报告应包括三部分:

  (1) 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现金流量表、费用支出明细表、有关部门要求填报的其他报表;

  (2) 会计报表附注;

  (3) 财务情况说明书。

  第三十三条 现金流量表在没有另外规定时按年编制;对外报送的会计报表仅指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现金流量表及所送部门要求填报的其他报表;

  第三十四条 学院应就学期、年度的财务资料及有关的计划统计等资料对经济活动过程进行比较和分析,即经济活动分析。经济活动分析应在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基础上全面、系统地反映各项经济活动情况,另外还要就学院经营过程中如何提高资金使用效果、降低费用支出及提高经济效益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经济活动分析各项指标分别由归口管理处室进行分析,财务处负责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分析,综合编写经济活动分析报告,通过经济活动分析来寻找、改进和检查问题。

  第三十五条 会计报表的报出时间为:月报为在次月5日前报出;年报为次年元月20日前报出。月度财务情况说明书报顺延二个工作日,学期、年度经济活动分析顺延五个工作日。

  第三十六条 在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前,必须按照本院制定的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流动资产管理制度》、《财产清查和赔偿制度》等要求,进行全面资产清查和债权债务核实工作。

  第三十七条 学院今后的校办产业如系独立法人且归属学院直接管理的,应按照《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进行合并会计报表。本院合并会计报表有关制度待有必要时另行制度。

  第三十八条 实行电算化报表的,应设专人负责软件的操作、运用,并注意保密工作。

  第三十九条 财务部门对内提供的财务报表所反映的会计信息应力求真实、准确、完整,并按照《合作办学协议》的规定,向投资者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第六章 内部稽核

  第四十条 学院财务处应设兼职稽核人员,按会计制度规定进行内部稽核工作。

  第四十一条 内部稽核,分为会计凭证稽核、会计账簿稽核、会计报表稽核三类。

  第四十二条 会计凭证的稽核,是按上述规定要求来审查、复核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及记账凭证的正确性。

  第四十三条 会计账簿的稽核,是按上述规定要求来审查、复核账户设置的合理性和账簿登记的正确性。

  第四十四条 会计报表的稽核,主要审查、复核应编报的报表是否齐全;格式、手续是否完备;数字是否真实可靠;各项指标是否与有关账簿记录资料相符;各表之间有关数字是否衔接;定额、指标的完成情况;财务活动是否合理、合法以及审查对外提供的会计资料等。

  第四十五条 内部稽核可采用复核、调查、审阅、分析、抽样等办

  法。为相互制约,防止弊端,除各类报表由财务负责人负责稽核外,其他稽核应由财务负责人委托熟悉财务业务的会计人员负责,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

  第四十六条 稽核人员对凭证、账簿、报表的稽核不得拖延。原始

  凭证、记账凭证每天复核,各类报表每月复核,各类账簿不少于每季审查一次。稽核人员对稽核的凭证、报表要签名或盖章。

  第四十七条 稽核人员在稽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根据有关标准、

  规定及时纠正,并经常交流情况,总结经验、教训,以不断完善各项财务管理。

  第七章 会计档案管理

  第四十八条 本制度所称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是学院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

  第四十九条 根据学院具体情况,会计档案分为以下四类:

  1、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收据存根,其他会计凭证。

  2、会计账簿类:日记账、总账、明细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备查账簿及其他账簿。

  3、会计报告类:月会计报表、年会计报表、财务情况说明书、经济活动分析、年度预算及其他财务报告。

  4、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会计工作移交清册、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学院财务制度、支票领用登记本、财产清查底册、磁盘备份资料,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

  第五十条 凡列为会计档案管理的资料,应及时立卷、归档。会计档案一般应在次年3月底前全部归档。

  第五十一条 会计凭证要按月按序装订成册。会计账簿在会计年度

  终了,编报年度决算后,按规定划好双红线封账,抽出空页,按实际使用账页编写顺序页码,装订成册。其他会计资料按时序分类立卷。

  第五十二条 对土地征用及重大固定资产的买卖单据、工资名册、

  债权债务单据、交通肇事、工伤事故的处理、涉外会计材料及有关必要延长保管期的其他会计资料,要另行组卷。会计档案分类、编号、采用年流水法及分类流水法排列。

  第五十三条 对会计档案的管理与利用要做到安全。按规定,财务处保存一年后,要移交给档案部门管理。档案部门保管的会计档案,不得任意拆封,如要拆封须会同财务处一起共同拆封。重新装订,须经双方加盖印章。在不具备移交的情况下,财务处要加强管理,要有专柜存放,不得随意堆放,以免造成毁损、散失。

  第五十四条 要建立《会计档案查阅登记簿》(附表1),详细记录

  查阅会计档案的时间、内容、单位、查阅人员姓名、介绍信号码、领导审批意见等内容。会计档案原件原则上不得外借,外单位和本单位各部门需查阅时,要经学院分管领导同志批准并办理登记手续。

  第五十五条 会计档案保管人员,对保管的会计档案应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附表2)。会计档案的保管时间,按财政部、国家档案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1、会计原始、记账、汇总凭证15年;

  2、总账、明细账、日记账、登记簿、辅助账簿、会计移资清册15年,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25年;

  3、银行对账单、银行余额调节表5年;固定资产卡片在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管5年;

  4、月、季财务报告3年;

  5、会计年度决算、涉外会计凭证、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永久保管;

  6、学院财务制度、资产清查底册、经济活动分析及其他需保管的会计资料在不少于3年视情而定。

  7、磁盘备份资料由备份资料中需保管年份最长的资料而定。

  第五十六条 会计档案的移交与销毁。会计档案在保管期内,因管理人员调动,应按保管清册清点,办理交接手续。单位合并或撤销,应向并入单位或主管单位办理移交手续,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应清册上签名盖章。

  第五十七条 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事先应提出销毁意

  见,进行清点、编报《会计档案销毁清册》(附表3),报董事会或原主管单位批准后,会同有关部门共同鉴定并派员监销,销毁后,有关人员要在销毁清册上签章,未经批准销毁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第八章 附 则

  第五十八条 本制度未涉及的会计管理事宜,均按国家对高等院校相关会计制度要求规范操作。

  第五十九条 本制度由学院财务处负责解释,并负责予以修订或另行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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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加强政治、文化理论的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管理水平,每周自学时间不得少于5小时,并做好学习笔记。

  2、积极参加校内外的各种活动,政治业务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参加。

  3、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或早退,有事请假。

  4、各科室必须在开学初做好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每学期末做好工作总结,工作成绩记入个人业绩档案,作为提拔晋升的依据,并按制度兑现奖惩。

  5、每周听课不得少于三节,做好听课记录。

  6、工作时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任何事情。

  7、到下面检查工作时要秉公办事、一视同仁、实事求是,无特殊情况下不在下面用餐。

  8、要以校为家,正确处理好学校与家庭的关系。

  9、要服从领导、听从分配,明确自已的'职责范围,除尽心尽力的做好自已的工作外,还要团结互助,发扬团队精神。

  10、要廉洁自律,克已奉公,讲团结,顾大局,为实现联校本年度的奋斗目标,同心协力,奋力拼搏。

员工工作制度10

  各部(室)、**物管中心、各管理处:

  现将员工工资、福利及工作制度作如下调整:

  一、关于发放加班费及休息的规定

  (一)员工在国家法定节日(春节3天,五一3天,国庆3天,元旦1天)上班的,每天计发10元加班费。

  (二)保安员、保洁员、绿化工可按每月1天休息,也可累积分一次或几次休息,具体时间由管理处安排。

  二、关于工龄补贴的规定

  员工自入职之日开始计算工龄。

  (一)保安员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到年终可享受300元工龄补贴,满二年可享受400元,满三年或以上可享受500元。

  (二)工龄补贴一律在春节前发放,中途离职的,不享受工龄补贴。

  三、关于工资制度的'调整(注:下列工资指转正后工资)

  (一)保安:保安班长工资分A:1100元/月、B:1050元/月、 C:1000元/月。

  保安员工资分A:950元/月、B:900元/月、C:850元/月。

  (二)清洁工工资分A:650元/月、B:600元/月、C:550元/月。

  (三)绿化工工资分A:750元/月、B:700元/月、C:650元/月、 D:600元/月(绿化技工略)。

  (四)工资级别的调整每季一次,由管理处负责人或部门负责人根据员工本季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调整。

  (五)试用期工资按原规定不变。

  四、关于住宿制度的调整

  (一)在公司工作满二年的员工可根据实际情况,自由选择在小区内住宿或到小区外住宿。

  (二)符合条件的员工需在外住宿的,应填写"员工外宿申请表",经审批同意后到小区外住宿,公司将不再为员工保留床位;如需重新回到小区住宿的,应填写"员工内宿申请表",由管理处安排床位。

  (三)员工外宿应确保管理处随时能联系到人,如出现无法联系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员工将承担相应的处罚。

  五、关于伙食制度的调整

  (一)除**花园因地理位置偏僻而需保留食堂外,其余小区食堂一律取消,员工(管理处管理人员除外)每月发放240元伙食补贴,由员工自行安排。

  (二)公司按"定额控制,超额自负"的原则,为内宿员工提供洗澡热水器用煤气。

  (三)员工上班时用餐的规定

  1、保安员就餐时间:午餐为12:30—14:00,晚餐为18:30—20:00,每人每餐20分钟;夜宵时间由管理处具体安排。保安员就餐应在指定地点,具体就餐顺序由班长安排。除夜宵外,其余时间一律不得在小区内自行煮食。日班保安员用完早餐上班,夜班保安员下班后再用早餐。保安员上班时间可由管理处根据保安员意愿及结合小区实际情况进行安排。

  2、保洁员、绿化工就餐时间由管理处具体安排, 一律不得在小区内自行煮食。

  (四)**花园管理处设食堂工作人员一名,食堂只提供保安员、保洁员就餐,管理人员如需到食堂就餐,按每餐4元的标准自行付款。保安员、保洁员每月240元的伙食标准不包括内宿员工的热水器煤气费用。食堂需将每日、每月的支出情况公开,由就餐人员监督,就餐人员每月投票一次决定食堂工作人员的去留。

  六、关于离职时工作制服处理的调整

  员工离职时,将领用的工作制服全部退还给所在部门,如损坏或丢失应按价赔偿。

  七、关于岗位保证金规定的调整

  员工离职时,如无特殊原因,应全额退还岗位保证金。

  八、以上通知

  第一、二、三项自20xx年4月1日起执行,第四、六、七项自20xx年3月4日起执行,第五项由管理处具体安排。凡与本通知有抵触的,以本通知为准。

  二OO三年三月三日

  抄报:集团公司李副总经理、总经办、人事部

  **市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0XX年三月三日发

员工工作制度11

  一、学生离开宿舍,前往教室上课后

  (1)检查宿舍并作记录。

  A:是否有学生留在宿舍。

  B:是否有长明灯,长流水的`现象。

  C:门窗是否关好,财产有无损坏。

  (2)公共区域的保洁工作,做到地面、墙面无污垢,卫生间无异味,屋顶无挂灰,楼梯栏杆门窗无灰尘,垃圾箱内无垃圾。室外包干区无纸屑、瓜皮果壳。

  (3)关好大门,若学生因事回宿舍,须验看手续是否齐全。

  二、学生回宿舍后

  (1)积极参与对学生的管理,发现学生行为粗鲁,语言不文明。须及时制止并进行。

  (2)认真指导学生正确使用照明设施和卫生设备。

  (3)若有学生家长来访,做好接待工作。

  三、保护宿舍公共财务

  防止外来人员私自拿取公物和学生破坏公物。

员工工作制度12

  为有效预防、及时发现和查处城市管理各类违法违章行为,充分调动和发挥协查员的作用,规范协查员巡查行为,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以中队为单位,设置协查员巡查小组,每一组原则上安排2人;按照辖区划分协查员巡查责任片区,与中队签订巡查工作目标责任书,实行巡查责任制。巡查小组编排、责任片区划分和巡查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报备监督检查科。

  二、中队、执法小组、协查员巡查小组要分工明确,责任清楚,上下联动,协调一致,倒查责任,形成统一高效的巡查机制。

  三、协查员要根据中队行使的职权和履行的职责开展巡查工作,具体巡查内容由中队结合辖区执法对象的特点、常见违法违章情况、区域位置、重点盯防目标予以明确,制定月巡查工作计划表,统一安排巡查工作,实行分类分级巡查,使巡查具有针对性,提高巡查效能。月巡查工作计划表要报备监督检查科。

  四、协查员由中队副中队长分管,必须按照中队制定的月巡查工作计划表上路巡查,即使没有违法行为的发生、市民举报或上级任务部署,也要开展正常的巡查。

  五、巡查主要采用日常巡查、重点巡查和专项巡查等方式,巡查范围应当覆盖整个巡查责任片区。日常巡查即按照中队划定的巡查责任片区进行例行巡查,每周至少两次以上;重点巡查即按照中队明确的重点内容和重要区域定时或不定时跟踪巡查,每周至少三次以上;专项巡查即对辖区内具有时限性、代表性、特殊性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有针对性的定点盯防,原则上要求每日一巡查。

  六、协查员巡查时,驾驶执法摩托车或步行,至少二人以上,着制服,佩戴证件,做到亮证依法检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明确的权限和程序办事,教育劝导,现场纠正、制止,并做好违法违章现状的拍照、勘验等取证工作。

  七、协查员开展巡查必须填写《巡查工作日记》,如实记载巡查人员、时间、地段、路线、内容和巡查发现的`违法违章基本情况(当事人、地址、违法违章现状等),以及现场处置结果。值勤结束后,当日必须将《巡查工作日记》交副中队长(节假日、下班等特殊时段巡查,可以于次日上交),副中队长审阅后签名确认存档,建立执法巡查台帐。

  八、协查员要严格遵守巡查工作纪律,做到举止端庄、仪容仪表整洁、文明用语;不得侵犯执法对象的合法权益,不得干扰执法对象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严禁酒后上岗巡查,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巡查的宴请和收受礼品;严禁欺骗上级、弄虚作假、歪曲隐瞒事实。

  九、协查员开展巡查要主动与当事人沟通,当好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宣传员、辅导员。

  十、协查员应自觉接受中队、责任网格执法小组和监督检查科的监督检查。因特殊情况不能按要求巡查的,要向副中队长说明原因;中队原则上每周要召开一次协查员开展巡查工作小结会,讲评部署协查员巡查工作,每月召开一次协查员巡查阶段性工作会,认真总结月巡查情况,并书面报监督检查科。

  十一、协查员巡查实行目标管理,纳入年度工作绩效,按照《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绩效考核办法》实施协查员巡查考核,每月一考,年度综合考评,对认真履行巡查职责,及时发现、制止违法违章行为并报告巡查情况,无漏情、错情的,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巡查责任片区内出现新的违法违章行为没有及时发现报告,甚至隐瞒不报的,实行过错责任追究,依据《执法协查员管理制度》的规定予以惩处。

员工工作制度13

  一、上班不准迟到、早退,不准旷职。

  二、严格执行准假制度,病、事假等要先请示批准,并登记后方可离校,否则按旷职处理。

  三、班内时间不准闲谈,不准无事窜办公室打搅他人工作,否则按违纪处理。

  四、在参加校内外会议、学习活动时,不准接打电话;班内时间也不准接打电话、唠家常,否则按违纪处理。

  五、在班内时间不准上网聊天、玩游戏,发现按违纪处理。

  六、要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干好本职工作。因玩忽职守酿成事故,给学校造成财产损失将追究其责任。

  七、要正确的使用和科学的'管理好职权范围内的财和物。不得窃为私有,不经学校领导批准不得外借。因使用、操作和管理不当损坏、丢失,要按价赔偿,追究责任。

  八、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要严格执行相关的职责和安全制度。因渎职酿成事故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九、工作中要团结协作,不得推托、拆台。

  十、要发扬主人翁的吃苦耐劳、不怕脏和累、无私奉献精神。

员工工作制度14

  为了加强校园卫生管理,促进学校“两个文明”建设,为我校创造一个整洁、秩序井然的良好学习、工作环境,特制定清洁工职责及考核办法。

  一、清洁工的'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

  2、身体健康:作风正派,无劣迹。

  3、服从分配:听从指挥,工作积极热情主动,保证完成任务。

  4、爱护设备和劳动工具,节约能源和原材料。

  5、认真执行具体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

  二、工作区域

  学院公共卫生区及各绿化带

  三、卫生与安全要求

  1、值勤时间:上午7:00—11:00下午3:00—5:30

  2、清洁工必须在值勤时间内把自己负责公共卫生区域打扫干净。

  3、垃圾桶要坚持每天清理,做到干净、卫生,垃圾道口四周做到无杂物。

  4、保管好各类工具、劳保用品及各类耗材。

  5、服从主管领导w袷乩投纪律。

  6、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清洁工要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严禁将工作中拾到的破烂堆积。

  2、严禁搞无原则纠纷。

  3、清洁工要严格做到上午8:30以前把校园主干道打扫干净,下午值勤时间再清扫一次。

  4、严禁在值勤时私自离校,做到有事请假,得到准许后方可离校。

  5、严禁在上班期间进入办公室闲谈或干私活。

  五、奖惩

  1、责任和工资挂钩,视工作表现发给工资,每天接受学校卫生检查,每月由后勤管理处按照考核制度等级发给浮动工资200元。

  2、出现事故要追究责任并处以经济处罚。

  3、清洁工责任心不强、不听从指挥、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有权立即辞退。

  4、清洁工如提出辞职须提前通知甲方,待新人员上岗后方可离去。

员工工作制度15

  (一)保洁员须树立全心全意为医院服务的思想,尽心尽力、尽职尽责、保质保量完成负责区域的卫生工作。

  (二)遵守各种规章制度,工作期间必须统一整洁着装上岗,服从领导安排,若有事外出,须向管理人员请假,回来后需销假。

  (三)每天上午和下午对所负责的办公室、会议室、楼梯、公共过道、厕所各清扫一次,对保洁工作区域内随时进行巡视,对发现的垃圾、纸屑等立即进行清除。

  (四)每月对各楼层清洁消毒一次,每天把垃圾送到指定地点。

  (五)如发现有杂物、办公用具弃置在过道、楼梯间的,应主动向有关处室联系,如确属处室不需要的,应尽快清运。

  (六)发现自己所负责的卫生区域内的各种设备损坏,应尽快报告保洁领班,领班向医院后勤中心汇报,即时安排修理。

  (七)保洁工所负责的卫生区域内要做到门窗干净,无蜘蛛网、积尘等。

  (八)保洁工之间要搞好团结,互相帮助,相互配合,服从保洁组长的指挥,增强保洁意识,树立形象。

  (九)遇有重大会议或紧急事项,保洁工必须无条件服从指挥,齐心协力,尽快完成交办的任务。

  (十)保洁工要注意文明礼貌,尊重领导,不讲脏话,粗话。不工作时,应在指定的.休息室休息,看书、看报、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十一)公司领导和保洁领班对保洁工作定期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有

  灰尘、积垢、纸屑、杂物、污迹等,视情况严重程度给以批评、教育或罚款1―5元。被医院领导和科室人员投诉第一次,批评教育,第二次,罚款5-10元,三次以上,屡教不改,扣除当月工资,作开除处理。发现偷盗病人及院方物品,公司财物的,做开除处理,扣除当月工资,视情节罚款或交治安部门处理。

  为了切实搞好医院卫生工作,美化医疗环境,营造良好的工作、就诊环境。清洁工必须执行以下规定:

  一、清洁工必须服从辖区科主任、护士长卫生检查、监督管理。

  二、作息时间:每天在上班前完成包干区的卫生清洁工作。不定时做好包洁工作。

  三、卫生要求:做到无积尘、积水,无烟蒂,无痕迹废物,无蜘蛛网,无卫生死角。

  四、用具摆设有序,不得乱存私人物品。

  五、做到文明用语,衣帽整洁。

  六、工作时间不得串科室、干私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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