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查工作计划

2021-07-23 工作计划

  光阴迅速,一眨眼就过去了,前方等待着我们的是新的机遇和挑战,该为自己下阶段的学习制定一个计划了。你所接触过的计划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巡查工作计划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巡查工作计划 篇1

  为更好地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水事违法行为、水事纠纷的发生,维护我市正常水事秩序,现根据《市水政监察巡查制度》,制订本年度全市水政巡查计划。

  一、巡查目的

  水政执法巡查工作是及时发现水事违法行为,提高水事违法案件查处率,维护正常水事秩序的有效手段。加强巡查,严格执法,是切实履行水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通过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非法涉河建设、占用水域、取土和取水等违反水法律法规的行为,维护全市正常稳定的水事秩序。

  二、巡查重点

  根据我市近期水政工作的特点,结合《市水政监察巡查制度》,下列内容为水政巡查的重点对象:

  1、在水工程管理及保护范围内从事爆破、打井、采石、取土等危害水工程安全的行为;

  2、侵占水工程设施及其管理范围,侵占已批准的水工程规划控制线范围,损毁防汛、水文、水土保持、水利工程等设施的行为;

  3、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取水、设置拦河障碍物、向河道、湖泊倾倒废土、垃圾等行为;

  4、正在实施的涉河(包括跨河、穿河、临河、穿堤)建设项目;

  5、排污口的设置或扩大以及重点排污单位的排污情况;

  6、取水口的设置或扩大、取水计量设施的安装、运行情况;

  7、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落实情况;

  8、其他属于水政监察职责范围内处理的情况。

  三、巡查安排

  水政巡查结合防汛检查及日常水利工作,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管理要求,采取经常巡查与专题巡查结合、重点巡查与日常巡查结合、定期巡查与不定期巡查结合的方式,扎实有效地开展水政巡查工作。水政大队每月巡查不少于5次,各镇(街道)水政员监察员结合日常工作巡查,每月不少于4次。

  集中联合巡查安排:

  1、一季度:水政大队结合水法宣传周活动、组织大队工作人员分片巡查,各镇(街道)水政员参加水法宣传活动。

  2、二季度:汛期前,水政大队会同防汛办、海塘管理所、农水站、城防所组织开展对全市各主要行洪排涝河道、一线海塘、农村圩区、城防包围圈的大巡查。

  3、三季度:水政大队组织对我市辖区内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涉河建设项目、水利工程项目、其他重点涉河工程等进行巡查,每个工程项巡查不少于二次,项目所在镇(街道)水政人员参加。

  4、四季度:做好重点河道巡查、重点涉河项目巡查,做好年度巡查“回头看”工作。

  5、积极配合上级水政部门组织的专项执法活动,进行水政巡查。

  6、结合河道长效保洁监管工作,做好每月一次的全市各镇(街道)河道巡查,各镇(街道)农技水利服务中心结合河道保洁,做好日常巡查。

  四、巡查要求

  1、各镇(街道)农技水利服务中心要认真按照《市水政监察巡查制度》和本巡查计划,根据辖区内的水域、水工程等分布情况及重要程度,结合河道管理和水资源管理的实际,合理安排好辖区内的年度巡查工作。

  2、各镇(街道)农技水利服务中心应填写巡查台帐,组织巡查次数和参加人次将列入年终水政岗位工作考核内容;水政巡查情况应列为各镇(街道)农技水利服务中心上报的年度水政工作总结内容。

  3、开展执法巡查时,必须有2名以上水政监察员,并持证上岗。须严格遵守巡查纪律,规范巡查行为,提高服务意识和文明执法意识,树立水政监察队伍良好形象。

  4、对水事违法行为,要按照合法、合理、合情原则进行处理。对有可能发生水事纠纷和水事违法行为的,应有针对性地开展水法规宣传教育;对巡查中发现的轻微违法行为,尚未造成不良后果,经教育后违法当事人当场自觉改正的,可采取口头警告,免予处罚;对正在发生和已经发生的水事违法行为,如违法事实清楚,情节轻微,可根据《行政处罚法》简易程序,在调查取证后当场处理;对违法事实清楚,情节严重的行为,不适合用简易程序处理的,在做好现场取证的同时,应及时上报水政大队,依法立案查处。

  市水利局水政巡查计划表

  月份巡查内容

  1月对全市辖区内擅自取水、擅自开采地下水、占用水域等行为进行巡查,并继续加大打击力度。

  2月结合河道保洁工作,对节后全市各镇(街道)河道状况、水利设施等进行全面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类水事违法行为发生。

  3月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水法宣传为契机,做好辖区内河道的巡查和相关宣传工作,各镇(街道)农水中心积极配合做好水法宣传。

  4月水政大队会同防汛办、海塘管理所、农水站、城防所组织开展对全市各主要行洪排涝河道、一线海塘、农村圩区、城防包围圈的大巡查,确保安全度汛。

  5月结合防汛、河道保洁工作,对全市各镇(街道)河道进行巡查。

  6月进一步加强汛期巡查,排除安全隐患。

  7月对在建涉河工程进行重点巡查,各镇(街道)农水中心做好对各自辖区内在建涉河工程的定期巡查和监督,督促和指导施工单位规范施工,安全度汛。

  8月对水利工程、水利设施进行重点巡查。

  9月对重点涉河工程,水利工程、水利设施进行集中巡查。

  10月结合河道保洁工作,做好重点河道集中执法巡查。

  11月对群众举报、市长电话交办单、上级水利部门组织的专项执法行动等事项进行回头看巡查。

  12月对全市重大水事违法行为当事人的执行情况进行巡查,全年度发现、处理完毕的水事案件进行再巡查。

巡查工作计划 篇2

  一、第一季度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巡查。重点巡查农贸市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

  加强对“元旦”、“春节”节日市场巡查。重点巡查集贸市场、专业市场维稳安全、节假日食品安全。

  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专项巡查。重点巡查种子、农药、化肥、农业机械及零配件、农用薄膜等经营主体资格,进货索证索票制度、进货台帐、产品销售台帐情况、种子经营户建立种子经营档案制度情况,查处农资经营违规行为。

  生猪定点屠宰及肉类食品专项巡查。重点查处违法销售注水猪肉、牛肉和家禽以及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的“白板肉”和家禽的行为。

  烟花爆竹专项巡查。重点查处无照经营烟花爆竹和销售违禁烟花爆竹的行为。

  食品安全专项巡查。重点巡查和宣传落实情况,办理情况。

  粮食市场专项巡查。重点巡查粮食、饲料生产加工企业合法经营情况。

  鼠药市场和春季灭鼠工作巡查。

  结合验照、年检工作开展市场经营主体资格专项巡查。

  二、第二季度

  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督导巡查,不松动、不反弹确保监管效果。

  成品油市场专项巡查。重点巡查成品油经营主体资格。

  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和信息化建设巡查,重点巡查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和信息化建设推进落实情况。

  “五一”黄金周旅游市场及专业市场安全、经营秩序等情况巡查。

  煤炭市场专项巡查。重点巡查煤炭经营主体资格。

  危化品市场专项巡查。重点巡查危化品经营主体资格,打击违法经营、储存、运输危化品的行为。

  汽车市场专项巡查。按照、和,重点巡查汽车经营主体资格、二手车交易行为,打击非法拆解旧车的行为。

  食品安全专项巡查。重点巡查饮料、奶制品、儿童食品等。

  市场经营主体资格专项巡查。

  液化气市场专项巡查。重点巡查液化气经营主体资格和液化气经营场所的安全。

  开展校园周边环境和学校后勤服务专项巡查。重点巡查学校后勤服务经营主体资格和食品安全。

  三、第三季度

  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专项巡查。重点巡查农资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分类监管、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建立进货台帐、建立产品销售台帐情况,以及农资经营网点的设置、前置手续等。

  粮食市场专项巡查。重点巡查粮食收购主体资格和粮食收购点的设置、前置手续等。

  食品安全专项巡查。重点巡查大米、面粉、食用油、中老年食品和中秋月饼生产经营单位。

  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专项巡查。重点巡查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主体资格准入和违规使用添加剂。

  “国庆”节前旅游市场巡查。重点对旅游景区、景点、车站码头、农家乐、专业市场安全经营情况巡查。

  市场经营主体资格专项巡查。

  野生动物专项巡查。重点巡查餐饮行业、集贸市场违规收购销售野生动物行为,同时查处商贩非法贩销野生动物的行为。

  鼠药市场和秋季灭鼠工作巡查。

  四、第四季度

  市场规范化管理工作巡查。重点巡查市场业主第一责任制度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以及市场监管“三化”建设情况,集贸市场升级改造达标情况。

  “红盾护农行动”专项巡查。重点巡查服务“三农”工作措施的落实,对辖区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培训和监管情况。

  “元旦”、“春节”节前旅游市场、专业市场安全、经营情况巡查。

  食品安全专项巡查。重点巡查节前食品安全、食品经营者索证索票、建立食品进销货台帐等情况。

  市场秩序专项巡查。重点巡查划行归市、座商归店和市场卫生秩序,冒口经营。

  开展商标、广告、合同工作专项巡查。

  生猪产品市场监管及打击注水猪肉、“白板肉”专项巡查。

  建材市场专项巡查。重点巡查建材市场商品质量状况。

  市场经营主体资格专项巡查。

  危化品专项巡查。重点巡查危化品产品质量和查处无经营危化品的行为。

巡查工作计划 篇3

  为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进一步做好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工作,根据《卫生部关于印发20xx年国家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卫监督发〔20xx〕55号)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201年江都区滨江新城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工作计划》。

  一、工作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等。

  二、检查内容

  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学校自备供水卫生管理情况及饮用水水质卫生状况。

  三、检查范围

  (一)自来水厂。辖区内乡镇集中式供水单位。

  (二)城市二次供水单位。

  (三)城乡学校供水设施。(1年2次巡查)

  (四)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除开展供水单位卫生监督协管检查外,应积极争取财政投入开展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监测结果及时报告区卫生监督所。应结合日常卫生监督协管开展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

  四、检查方法

  对辖区水厂、自建水厂、二次供水设施和学校自备供水的卫生管理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认真填写供水单位基础信息表、现场巡查记录(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卫生管理情况检查表和学校供水设施卫生管理情况检查表。水质监测结果填写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登记表。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和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并督促整改,并上报区卫生监督所。

  五、时间安排

  1、201年元月:制定检查工作方案,组织业务培训和准备工作。

  2、201年1月-12月:按照计划的范围和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和水质监督检测。

  3、201年12月,汇总和统计分析检查结果,完成工作总结。

  六、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1工作,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结合本地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中的具体情况和突出问题,制定实施工作方案,组织、协调、督导、协管本辖区监督检查工作实施,保证各项计划、任务和整治措施得到落实。

  (二)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指导供水单位规范卫生管理,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要协助上级部门依法严肃查处,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典型、重大案件,要及时上报。

  (三)要在监督检查中注重调查研究,认真总结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为进一步健全监督协管制度、完善机制措施、提高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能力和水平,提供理论和实践支持。

  (四)在201年12月20日前将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资料存档备查,及时报送。完成工作总结、

巡查工作计划 篇4

  为全面落实“预防为主,预防与查处相结合”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方针,实现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促进我辖区土地用地依法申请审批程序办理,规划用地手续,促进国土资源所依法组织,有效开展巡查工作,切实履行“保障发展,保护资源”的职责,结合李王镇实际制定7月份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计划。

  一、要求各村等部门建立相关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形成执法合力,共同遏制国土资源违法行为。

  二、切实加强村级协管员作用巡查工作信息员的作用。

  三、巡查区域分为以下三个等级

  1、级巡查区域为:基本农田保护区,公路沿线省道两侧范围。

  2、级巡查区域为:乡道沿线的村所在地规划区,基本农田以外的一般耕地,农用地和乡道两侧的土地。

  3、级巡查区域:村庄规划范围内,周边土地,农民建房用地和零散分布的矿产资源。

  四、巡查职责:

  1、指导各村协管员的动态,巡查工作。

  2、划巡查区域,落实巡查人员,明确巡查责任。

  3、巡回检查各村的巡查情况和效果,进行监察检查。

  4、工作人员在日常巡查和工作中,要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做到文明执法秉公办案。

  5、坚持每周在所辖区内巡查不得少于一次,每月巡查不得少于四次。

  6、汇总各村的巡查情况,按时向县国土资源局上报李王镇动态,巡查月报表等资料。

  7、建立工作制度,做好巡查工作台账,每月向镇党委政府汇报一次,做到发现及时、处理及时、上报及时。

巡查工作计划 篇5

  20xx年我分局严格按照师市国土资源工作会议提出的要求:按照一、二、三级巡查区域每月不定期开展巡查活动,对辖区内各类建设用地、连队、基本农田保护区全面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

  一、加强动态巡查,发现问题早及时。

  加强动态巡查制度,是切实贯彻“预防为主、事前防范、事中监督和事后查处”相结合的执法监察机制,是将土地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的有效措施,根据师局20xx年关于土地动态巡查责任书中的要求,今年我们将进一步明确巡查任务、巡查范围、巡查重点,加大巡查的力度与密度,做到天天有出动、周周有巡查、月月有汇总,不留死角,真正做到发现及时、制止有力、查处果断、不留后遗症。每月按时上报巡查记录,发现违法用地及时制止,及时报告。

  二、高度重视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确保年终前完成卫片核查工作。

  面对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新形势、新任务,分局将在20xx年度卫片核查工作的基础上,把20xx年度卫片核查专项工作作为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力争把违规违法用地的发现、制止和查处工作做到及时有效,在20xx年12月初完成卫片核查工作,明年4月前完成用地手续完善工作。

  三、强化“七五”普法工作。落实土地执法监管长效机制,建立共同责任机制。强化“七五”普法工作,会同团宣传科、司法所等部门,联合宣传法律法规,让法律宣传进课堂、进连队、进党校;

  进一步完善对外公示和内部制约机制,创新土地执法观念,实行“全员监管”、“全程监管”,从源头上防范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建立部门联动的长效机制。坚持“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则,加强与基建科、林业站、派出所等部门的合作联系。通过部门配合、力量集中、联合办案的方法,建立起部门联动的长效机制,严厉惩处在国土资源管理方面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对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树立国土资源部门的执法权威,对违法者起到有效的震慑作用,从而维护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正常秩序。

  四、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和业务水平。

  继续抓好执法监察工作人员和基层土地协管员的培训工作。坚持自学、集中学习、定期培训相结合的教育培训制度,着力提高执法监察人员和土地协管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巡查工作计划 篇6

  一、第一季度

  (一)加强对“元旦”、“春节”节日市场巡查。重点巡查专业市场维稳安全、节假日食品安全。

  (二)肉类食品专项巡查。重点查处违法销售注水猪肉以及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的“白板肉”的行为。

  (三)烟花爆竹专项巡查。重点查处无照经营烟花爆竹和销售违禁烟花爆竹的行为。

  (四) 食品安全专项巡查。重点巡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宣传落实情况,《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办理情况。

  (五) 结合验照、年检工作开展市场经营主体资格专项巡查。

  二、第二季度

  (一)根据全市创卫工作要求,加强辖区环境综合整治督导巡查,不松动、不反弹确保监管效果。

  (二)“五一”黄金周旅游市场及专业市场安全、经营秩序等情况巡查。

  (三)危化品市场专项巡查。重点巡查危化品经营主体资格,打击违法经营行为。

  (四)食品安全专项巡查。重点巡查饮料、奶制品、儿童食品等。

  (五)市场经营主体资格专项巡查。

  (六) 开展校园周边环境专项巡查。重点巡查学校周边市场经营主体资格和食品安全。

  三、第三季度

  (一)食品安全专项巡查。重点巡查食用油、中老年食品和中秋月饼市场。

  (二)食品添加剂专项巡查。重点巡查食品添加剂经营者的主体资格以及其进销货台账。

  (三)市场经营主体资格专项巡查。

  (四)对AB座经营主体进行全面普查,打击违法经营行为。

  (五)开展夏季冷饮市场专项检查。

  (六)对化妆品、文体用品经营者进行专项检查。

  四、第四季度

  (一)市场规范化管理工作巡查。重点巡查市场业主第一责任制度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

  (二) “元旦”、“春节”节前市场进行重点巡查。

  (三)食品安全专项巡查。重点巡查节前食品安全、食品经营者索证索票、建立食品进销货台帐等情况。

  (四) 开展商标、广告、合同工作专项巡查。

  (五)开展对生鲜肉市场监管及打击注水猪肉、“白板肉”专项巡查。

  (六) 建材市场专项巡查。重点巡查建材市场商品质量状况。

  (七) 市场经营主体资格专项巡查。

  (八)危化品专项巡查。重点巡查危化品产品质量和查处无《危化品经营许可证》经营危化品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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