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的工作计划

2021-01-28 工作计划

  为促进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工作意见,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制定本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及十八大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局党委中心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坚持以人为本,以扎实有序推进交通运输行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 以加强队伍建设、运输安全、交通工程安全监管为重点,以构建和谐社会和打造平安交通为目标,强化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确保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发展。

  二、工作目标

  依法加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监管,不断完善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目标控制体系,坚持“一岗双责”,强化风险防控,着力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加强科技兴安,落实安全宣传教育,突出重点,加大投入,综合治理,标本兼治,控制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减少一般责任事故,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各项安全生产指标控制在温州市交通运输局和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以内,使我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

  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一岗双责”制度,建立起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目标控制体系,进一步分解和细化安全生产职责,层层签订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严格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努力形成一个安全生产责任清晰、考核量化、奖惩分明、监督有力的行业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奖惩体系,真正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

  (二)加强安全基础工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1、加强季节性安全防范工作。根据气象中长期预报,安全工作落实“四早”(即早准备、早安排、早检查、早总结),特别春运、汛期、“安全生产月”、黄金周等阶段性工作,要结合季节性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根据单位实际,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预案,做到有安排、有检查、有总结,扎扎实实开展好各项阶段性安全工作,确保雨季、雾季、台风季节和冬季防火措施的落实。加强旅游黄金周的安全管理工作,提前做好客流量预测,做好运力安排,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确保旅客运输安全。

  2、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各项活动。精心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以控制各类事故发生为目标,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充分调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参与安全生产的积极性、自觉性和主动性,在交通运输行业中营造“遵章守法、关爱生命”、人人关心重视安全、个个优质热情服务的良好氛围。

  3、坚持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坚持日常检查和阶段性重点检查相结合,检查记录规范完整,查出的隐患要督促立即整改,不能马上整改的要发出整改通知书。

  4、严格“三关一监督”,做好安全监管日常工作,加强对运输企业资质、驾驶员资质和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客运站经营秩序的管理力度,从源头上遏制事故的发生;继续深入开展营运客车、危险品运输车辆、非法运营车辆的专项整治工作,确保道路运输生产安全。

  5、加强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要依据“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特别是要加大对责任人的追究力度,要对发生事故的原因进行分析,查找事故的主客观因素,促进现有规章制度和监管手段的.完善。

  6、强化安全培训教育。贯彻《浙江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的实施,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公路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培训教育工作。运输企业、客运站、工程建设单位必须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安全生产培训,经考试合格,才能持证上岗。换岗职工必须接受与其岗位相适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或考试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以重、特大事故为反面教材,加大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的能力,努力营造人人重视交通安全工作,人人关心交通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展示安全交通、文明交通、和谐交通、法制交通的新形象。

  7、认真做好事故报告工作。要严格按照规定及时上报,不得瞒报、谎报或拖延不报。

  (三)加强公路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管工作

  以创建“平安工地”活动为平台,切实加强公路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确保施工安全。加强公路危桥、事故多发路段和危险路段的更新改造工作;加大资金投入,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和防撞栏等安全设施;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监管,督促施工企业认真排查安全隐患、提高一线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做到安全施工。加强道路巡查,及时清除路障、塌方等,做好雨雪、路面结冰、大雾等恶劣天气条件下的防范工作,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四)继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秩序专项整治

  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和加强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等活动。继续加大与交警等相关部门联合整治道路运输安全秩序的工作力度,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客、货运输,违章搭客等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的行为,消除道路旅客运输安全隐患,防止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五)加强全市水上(渡口)安全监管

  以“两客一危”为工作重点,兼顾货运和客运船舶的管理,加强水路运输市场的管理,抓好船主、船员素质教育和各种年审工作;严厉打击非客船载客、冒雾航行、超载等运输违法行为;加强辖区内重点渡口(码头)节假日现场监管和巡查力度。协助海事部门及镇政府(街道)做好水上运输、渡口渡船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对渡船、渡口进行更新改造。

  (六)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各单位要重视消防安全,火灾防范工作,要加强单位内部、车站(码头)、渡口、施工场所等电源电线、人员聚集场所、车辆、船只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加强消防安全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和配备完善工作;加强对危险品的安全检查,严禁旅客携带危险品上车(船)。根据车站(码头)、车辆、船只的具体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救援预案,在遇险时能快速反应,及时疏散旅客,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

  (七)建立完善应急救援机制和安全监管体系队伍建设

  行业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应制定和完善各类应急救援预案;充分利用现有的应急救援资源,建立具有快速反应能力的专业化联合救援机制,提高救援装备水平,增强预案的可操作性,组织人员定期进行应急救援演练, 提高对安全事故、突发重特大事故的抢险救援能力。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落实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安全管理机构、人员、装备和经费的“四落实”。各单位应为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必要的电脑、照相(摄像)、扫描仪等办公器材,并在交通工具、通信经费上给予必要的保障,适当提高安全管理专职人员的待遇。加强安全管理队伍建设,提高管理队伍的综合素质和管理水平。

  四、日常工作要求

  1、签订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签订率达100%。

  2、安全工作会议:每季度应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应急(专项)会议及时召开,分析、布署、督促本单位阶段性、重点性安全管理工作,总结经验,找出不足,安排下一步工作。

  3、安全检查:对道路(水上)运输经营单位、施工建设单位定期检查指导,安全大检查每季度至少一次,重大节假日前均应进行安全检查;安全专项检查根据上级安排进行;日常性安全巡查由运管、港航部门(站、所)结合日常工作进行;对辖区内涉渡镇(街道)的渡口每月检查一次。以上各项检查均需认真填写安全检查记录并按时、按要求上报。

  4、整改反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一一整改,跟踪落实并反馈。对不能及时整改的,应采取相应措施,决不能留下安全隐患漏洞。对于安全生产事故及时进行调查处理,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5、资料上报:各单位的安全资料要及时归档并按照要求从速报送相关部门及局安全科,不得超过合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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