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占耕地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2023-12-18 工作汇报

  在日复一日的学习、工作生活中,我们接触到汇报的场景越来越多,汇报通常是对工作的总结报告,看取得了哪些成绩,存在哪些缺点和不足,总结了哪些经验,你有了解过汇报要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乱占耕地整治工作情况汇报,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乱占耕地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1

  为扎实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排查整治,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科学有序推进耕地保护与土地开发利用工作,不断提高我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推动形成保护更加有力、执行更加顺畅、管理更加高效的耕地保护新格局,根据《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扎实做好耕地保护与土地开发利用工作方案》文件精神,镇党委、镇政府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部署,召开了镇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扎实做好耕地保护与土地开发利用工作的专题会议,制订印发了《镇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清查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进展

  按照会议精神,镇政府成立专门清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与瑞尔技术公司特派人员密切协作,20xx年9月9日县自然资源局反馈涉及镇乱占耕地建房疑似图斑共199条,截止9月17日下午共核查图斑123条,待核查图斑76条,镇政府自行排摸11处。

  二、存在的问题

  个别村组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的认识还有待提升,排查工作还不细致。政策宣传方面还不够广泛,群众参与度不高。日常监管需进一步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深入排查,摸清底数分类抓。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细化工作举措、进一步压实责任、形成合力,实行网格化管理,切实查明问题存量。

  (二)强化监管,建立台账限期抓。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及时组建成立镇村组农户“四级”监管队伍,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对巡查和排查发现的`各类乱占耕地问题,我镇按照《土地管理法》的法律程序,依法依规下发了《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组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派出所、国土所等部门进行了专项整治,结合增减挂钩工作,对违法乱占耕地建房问题进行了大力排摸整顿,并分类建立台账,明确工作进展时限,如期完成问题整治清零。

  (三)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常态抓。通过多种方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有针对性地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努力扩大传播范围和受众面,依法办理审批手续,有效保障农民合理的建房需求,进一步明确违法责任,深刻认识乱占耕地建房的严重性和危害性,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乱占耕地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2

  现将我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落实。

  我县高度重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在国家和省、市召开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于9月11日也专门召开了全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查整治暨土地问题综合整治工作会议,对如何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排查整治作了具体安排部署。要求各乡镇、街道及相关县直部门要清醒认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复杂性和整治工作的艰巨性,把摸排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逐级压实属地责任,形成由村到乡(镇)、街道的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双签字”负责机制,绝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为确保按时完成好这项工作任务,我县又分别于9月22日、11月9日、11月11日、11月23日、11月26日召开全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推进会议,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该项工作分别强调并提出明确要求,要以坚决的态度、务实的作风、有力的举措高标准推动摸底排查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二、精心组织摸排,确保任务完成。

  我县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工作要求,通过开展摸排工作,摸清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底数,建立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为分步整治、分类处置存量问题奠定坚实基础,重点整治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用耕地建房行为,保障农民合理的建房需求。结合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历时较长的实际,各乡镇街道成立了专门的工作专班,设立了办公场所,落实了经费保障,加强了队伍建设,并明确了固定的第三方作业单位,确保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有序推进。当前,整个摸排工作进入攻坚时期,县工作专班要求各有关乡镇和街道组织有关技术单位和村居等各种力量,精准摸排,把底数搞清楚,做到全覆盖、无遗漏;问题分类上,要把违法违规房屋建设使用情况、占地情况、审批情况,涉诉案件和执行等情况都搞清楚,做好分类,建立台账,为下步处置打好基础。特别是对国家刚刚下发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图斑,认真做好分析和摸排工作,精准系统填报。还要认真做好国家下发核减所有图斑举证工作,举证为20xx年之前建设的',要求要有影像材料支持,且20xx年之后无翻建、扩建;对有合法用地手续、临时用地手续、设施农业用地手续的,要准备批文和勘测定界图等。经过各有关乡镇和街道及县直部门的共同努力,截至11月25日下午2点,全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图斑摸排上报系统总计9655个,其中产业类2857个,公共管理服务类428个,住宅类6380个。全县占地总面积674.94公顷,其中占耕地面积593.76公顷,占基本农田面积11.32公顷。

  三、坚持零容忍态度,坚决遏制新增。

  我县把遏制新增作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最中之重盯紧盯牢,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今年7月3日以后违法占用耕地的新增问题发生。11月24日,县委常委、副县长王崇景组织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综合执法局等有关部门,对有关镇街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督导,逐乡镇、逐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并明确指出,督导不是搞形式主义,也不是走过场,上级对新增问题有明确要求,县里对处置情况是要结果的,该拆除的一定要拆除清理到位并恢复种植条件。县工作专班要求,下一步,各乡镇、街道要根据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自然资发〔20xx〕127号)和省、市有关工作要求,对新发生的乱占耕地建房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立行立改。对顶风而上的,及时发现、及时整治、及时处理,依法依规予以严厉打击,严肃问责。通过立案查处、挂牌督办、公开曝光等方式形成强大工作氛围,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业务指导,积极做好协调沟通,及时传递信息,推动工作高效开展。

  四、超前谋划应对,稳妥深入推进。

  对于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排查整治工作,虽然现在国家和省、市还未正式出台制定指导性意见,我县工作专班超前筹划,在认真做好摸排工作的基础上,开展调查研究,强化政策分析,提前做好准备,待国家和省、市相关指导意见出台后,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研究制定差异化的政策措施,稳妥有序推进,绝对不搞“一刀切”。讲求方式方法,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多数涉及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各乡镇街道一定要从维护群众利益出发,科学研究处置办法,慎之又慎、积极稳妥做好群众工作。要坚持依法依规,优化执法程序、强化执法监管,绝不能留下后遗症;注重发挥基层干部和群众的作用,引导他们参与到监督举报、摸排认定、问题处置等环节当中,群策群力处置存量问题。要求各乡镇、街道要以这次迎查为契机,认真梳理摸排工作情况,做好查缺补漏。

  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通过张贴公告、大喇叭等方式,广泛宣传政策法规。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支持群众举报、媒体曝光,形成工作合力,营造良好氛围。同时要做好乱占耕地问题公示工作,对住宅类、产业类、公益类乱占耕地建房问题进行公开公示,坚决杜绝不公示、假公示、不接受群众监督等问题。

  乱占耕地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3

  近年,我县农村村民建房乱搭乱建、乱占耕地、扩大房屋占地的现象愈加严重,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近五年我县农村村民建房违法占地基本情况

  经统计,我县20xx年农村村民建房违法占地案件240宗,占用耕地面积18.49亩;20xx年农村村民建房违法占地案件212宗,占用耕地面积18.52亩;20xx年农村村民建房违法占地案件298宗,占用耕地面积27.7亩;20xx年农村村民建房违法占地案件244宗,占用耕地面积18.27亩;20xx年农村村民建房违法占地案件327宗,占用耕地面积22.68亩,从全县情况看,农村建房违法占地案件也在逐年增加。

  二、我县的主要做法

  (一)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对农村村民建房占用耕地实行防治并举,以防为主,建立以县级自然资源执法部门为首,各镇自然资源管理所为依托的巡查机制,注重事前防范。在坚持定期巡查的基础上,对重点镇,重点村经常查、反复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把农村村民建房占用耕地案件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建立完善举报制度。建立完善农村村民建房占用耕地违法案件举报制度,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及时发现并查处违法行为。

  (三)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于农村村民建房占用耕地违法行为一律立案查处,依法调查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拒不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四)及时制定遏制机制。20xx年起,为遏制我县村民占用耕地建房行为,根据《清远市关于建立土地执法共同责任制的意见》,制定了住宅用电报装的申办条件和程序,凡村民住宅用电报装,应由申请人向当地供电所提出,并交所在镇的社会综合服务中心,由该镇国土所、城建办依法依规提出审核意见。凡审核意见不符合报装条件一律不予报装。自推行此举,有效遏制了我县村民占用耕地建房。

  三、存在问题

  一是住房需求持续增长。农村人口不断增长,而分配农村宅基地是实行一户一宅,宅基地难以满足农村住房需求。加上经济条件改善,建房攀比之心也随之而来,多占多用土地。

  二是拆旧建新难度大。旧村房屋面积小,街巷狭窄,拆除旧屋成本大,极少人选择拆旧建新,而动员整村改造难度大。多数村民选择另选址建新屋,旧屋荒废,造成农村村民建房占用耕地数量增加。

  三是法律法规观念淡薄。村民普遍认为耕地归自己所有,是属于个人的私人财产,由于法律知识的欠缺,使得《土地管理法》所规定的法律法规没有达到应有的实践效果和意义,导致了农民乱占、滥占耕地建房现象的发展和蔓延。

  四是耕地产出收益少。农村的耕地收益少,很多村民常年在外务工,耕地远不如以前重要,占用几分或一亩耕地用于建房也变得无关重要。农村土地为集体所有,在耕地上建房后成为宅基地,而宅基地属于私有,在这种小农意识状态下更加加剧了建房占用耕地的趋势。

  五是执法力量薄弱,手段有限。现行法律赋予自然资源部门的'执法权力和手段十分有限,加上部门执法人员少、处罚手段有限,立案处理周期长,处罚力度有法律上限等,只能对发现的村民建房违法占地建设行为采取发放责停文书和立案查处等书面制止,同时非法占地建筑物建设速度快,等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时,早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再去整改时,违法成本和执法成本都变得相当高,极有可能引发维稳问题,阻力相当大。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加强部门联动协作。相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进一步严格农村土地管理执法,加大巡查力度,做到早发现、早制止,将土地违法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同时加大查处力度,公开处理,严厉追究,充分发挥警示作用。

  (二)建立有偿使用制度。长期以来农村集体土地宅基地实行无偿使用制度,少占少得好处、多占多得好处、不占白不占。因此建议普遍推行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增强村民土地公有观念,有偿使用的收入又可以促进和壮大集体经济,发展农村经济,减少多占乱占耕地的现象。

  (三)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进一步加强对广大基层农民群众依法用地的法律意识,将土地法制宣传入村到户。同时做好执法力量下沉和人员调整配备工作,强化业务培训和指导监督。

  (四)进一步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使其适用性和操作性更强,严格落实耕地保护问责制。

  乱占耕地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4

  为严守我县耕地保护红线,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我县主要从图斑核查、政策宣传、土地巡查三个方面发力。

  一、立足核查,狠抓工作落实

  为严格贯彻落实上级批示指示,我县扎实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回头看”工作。截至目前,我县累计发现“不应纳入而纳入”的项目0个,“应纳入未纳入”项目100余个;对国家和省级下发图斑中不纳入问题台账的,参照《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图斑举证细则》要求搜集举证资料,建立详细档案和台账的图斑72684个,已完成87.1%;对纳入问题台账的宗地建立档案(含基本情况资料及后期的整治整改资料)2324个,已完成100%;纳入问题台账的宗地实地测量2324个,已完成100%。

  二、下沉宣传,提高思想认识

  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关键在于从思想上认识到耕地保护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为了从源头上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要从宣传上“下功夫”。

  我县以领导小组名义向各个乡镇下发通知,要求在交通要道,人流聚集地,场镇,村坝坝等场所张贴、发放“八不准”、“六个严禁”等宣传资料。截至目前,共发放宣传单80000余份,宣传海报1400余份,悬挂横幅500余条,音频播放20000余次,视频宣传900余次。

  三、严格执法,确保遏制增量

  为了落实自然资源执法“严起来”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工作机制,将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作为常态化工作。

  一要加强土地巡查工作,要求各乡镇进一步加强巡查,落实专人负责,定期排查辖区范围内是否存在“顶风违建”问题,每周上报巡查及制止新增建设情况。

  二要保持高压态势不放松,严格查处“顶风违建”案件,对发现的“顶风违建”案件要作为典型案例,在辖区范围内进行通报,坚绝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

  三要结合“卫片执法”与“动态巡查”工作,按照“月清”工作要求,扎实推进上级下发的疑似占耕地建房图斑核查整改工作,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

  乱占耕地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5

  根据安顺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顺市加强农村宅基地规划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及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督查的通知》要求,现将平坝区农村宅基地审批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自查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农村宅基地审批工作开展情况

  1.20xx年7月以来,平坝区建立了安顺市平坝区农村宅基地、农村村民建房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区农业农村局,联席会议成员部门(单位)安排两名工作员为联络员,负责相关工作的落实和常规事务的办理。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精神,有序开展落实此项工作。

  2.严格依法依程序审批。20xx年7月3日以来,平坝区各乡镇(街道)均受理了农户宅基地申请共计1237户,审批通过560户(包含原址拆建、原址升层、选址新建),未通过677户。并公示告知未通过的原因,或者建议另行选址报批。

  3.20xx年3月30日,为了更好更快推进宅基地管理及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组织召开了由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及村建站负责同志参加的20xx年全区宅基地管理工作调度会。针对乡镇(街道)工作现状及面临的困难问题分别进行了剖析解答,并认真解读了《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及《中共安顺市委农村工作暨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安顺市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等宅基地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

  4.依据省、市各级政府部门工作安排部署和要求,结合平坝区实际情况,制定了20xx年工作新举措:

  一是继续做好全区农村宅基地管理调度工作。各乡镇、街道)要摸准农村合理建房(新增)用地指标,每月统计宅基地审批情况,每月25日前报备区农业农村局,再由农业农村局向区、市人民政府汇报,便于掌握动态,明确思路,执行工作计划。

  二是切实做到依法依规推进全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要强化学习掌握宅基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各级文件精神,严格依法依规和法定程序更好的推进宅基地的审批工作。

  三是持续做好全区严禁农村违规违法建房。严守保护基本农田红线,依法依规坚决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

  四是保障全区农村建房合理需求。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需要建房的农村居民,应依法依规和按照法定程序批准其建房,按规定做好监管。

  五是加强巡查,区、乡镇(街道)组建巡查队伍,开展全面巡查,早发现、早整治、及早防止农村违规建房发生。

  六是乡(镇、街道)要及时妥善处理农村建房来访问题,务必做到矛盾纠纷消化在基层、难点堵点解决在基层,严防上访事件发生。

  5.区农业农村局根据宅基地管理机构和队伍现状及面临的.工作困难,积极调查、调研全区宅基地管理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汇报给区人民政府和市级主管部门,力争增强宅基地管理队伍,明确宅基地执法权限。通过与区司法局对接,建议把宅基地管理执法权下放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便于严格高效执法。权责统一归于政务服务网,实现一站式办理、便民、公开、高效。

  6.区农业农村局组建了督查队伍,组成区乡联合督查队深入村寨督促检查,对村民占用基本农田、超平方建房,及早发现、及时反馈信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农村违法建房。

  (二)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1.20xx年7月3日以来,我区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经过排查,发现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17起(鼓楼街道3起、白云镇2起、天龙镇3起、齐伯镇1起、羊昌8起),已全部拆除。

  2.省级3月份提取下发我区疑似新增乱占耕地建房图斑70个,其中贵安新区11个,涉及平坝区59个,目前已经核查完毕,58个疑似图斑问题发生时间均为20xx年7月3日前。1个发生在20xx年7月3日后,已拆除复垦(在我区已排查出来的17起范围)。

  3.省级4月份提取下发我区疑似新增乱占耕地建房图斑26个,目前正在进行核查。

  4.市督查督办局等反馈我区疑似新增乱占耕地建房10个,经核查,1个属于贵安新区,9个属于平坝区,均为20xx年6月前开工建设(其中有2户升层时间为20xx年10月和11月,乡镇已审批),已审批并挂牌的7户。

  5.区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组织一支巡查队伍到各乡镇开展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非法开采等检查工作,从20xx年1月至3月,共开展检查15次。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农村建房管理工作量大、任务重,部分群众对乱占耕地建房的危害性认识不足。

  二是宅基地管理工作涉及新的领域和专业知识,部门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

  三是前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未有效衔接,农村预留的允许建设用地较少,且宅基地选址需同时符合两个规划,加之前期没有具体的实施细则和办理流程,导致农用地转用审批工作推进缓慢。

  四是农用地转用需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及缴纳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加大了地方财政压力。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监管上再发力。进一步厘清部门和乡镇职责,督促各乡镇(街道)加大巡查管控力度,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对新增问题实行“零容忍”,坚决拆除复垦到位。

  (二)审批上再发力。严格按照省自然资源厅20xx年12月28日下发的《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农用地转有审查报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要求,对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的农村村民宅基地及时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二)宣传上再发力。利用集中宣传日、赶场天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和物品,进一步加大电信、移动、联通、融媒体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有关政策措施和宅基地审批管理的知晓率。

  乱占耕地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6

  根据xx省自然资源厅和xx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xx市迅速行动,倒排工期;强化领导,压实责任;加强督办,明晰纪律,确保如期完成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各阶段清查整治工作任务。现将当前有关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

  耕地保护是关乎14亿人吃饭的大事。xx市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清查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一项政治责任,作为确保粮食安全的一个重要“抓手”来认真对待。为此,市政府于8月xx日成立了全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全市xx个乡镇办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等xx个职能部门各自的工作任务,统一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等各成员单位负责本级本部门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清查整治工作,并指导各乡镇开展相应工作。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政策指导、统计报告等日常工作。从上到下各级组织层层负责,层层联动,确保了专项清查整治工作有效运转。

  二、聚焦重点要素,全面精准排查。

  按照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清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xx市重点聚集“耕地”和“建房”两个要素,加大清查力度。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围绕“耕地”和“建房”两个要素,将任务分解到全市各乡镇,逐级压实责任。各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对辖区重点区域进行了拉网式清理排查,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并形成了各地问题清单,实行台帐管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等职能部门按照方案要求,各司其责,将自身掌握的数据与各乡镇摸排上报的数据进行碰头比对,确保排查工作精准无误。

  三、坚持部门联动,强化协调配合。

  全市建立了自然资源、住建、城管等行业整治成员单位与纪检、公安等部门联合处置的工作机制,各部门既各司其职,又强化联动协调,共同抓好清查整治工作。

  为认真落实耕地保护的监管责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xx年xx月xx日正式启动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先后召开了全系统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清查工作部署会,成立了领导小组,组建了工作专班;对全市xx个乡镇办基层国土所开展了内外业技术培训工作;组织技术人员对20xx年以来的耕地进行问题图斑提取;组织xx个检查小组对xx个乡镇办对实地摸排进行检查指导,并按时间节点向xx省自然资源厅报送有关数据及典型案例,确保了层层传递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坚决把排查、整治、整改工作抓紧抓实。

  市纪委于20xx年xx月xx日下发了《xx市纪委监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乱占耕地违规建房问题监督工作的意见》,成立了农村乱占耕地违规建房问题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对专项工作提出了要求,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切实履行农田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属地责任,督促全市各职能部门、农村基层组织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坚决整治农村乱占耕地违规建房问题。

  与此同时,全市xx个乡镇办人民政府按照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认真学习政策、严格执行政策,把政策变成扎实开展清查整治农村乱建耕地建房工作的行动指南。并陆续召开镇级农村乱占耕建房摸排部署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成立了镇级领导小组,对摸排工作进行了动员和安排部署,形成了镇、村两级主要领导“双签字”的负责机制。

  四、清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目前,全市xx个乡镇办根据违法占用耕地面积、违法问题性质、违法发生时间、违法责任主体等内容,综合考虑历史因素和现实情况,按照上级统一要求的数据格式,技术规范标准,进行外业调查,拍照取证,逐一填写调查表,并完善相关内容。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对历史和新采集的数据进行技术分析,对变更调查中地类为耕地的地上建筑物进行了逐一排查。目前,正在对自行提取的xxx个图斑进行核查。

  市纪委监委对全市xx起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违规违纪问题典型案例进行了查处、通报。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目前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一是外业核查系统不稳定,软件时常出现问题以致无法正常进行外业核查。二是时间紧,任务重、以及经费紧张。下一步xx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将以这次开展的农村乱占耕地专项行动为契机,大力开展督促检查,压实工作责任,坚持综合治理,着力从制度机制上破解难题,形成一批行之有效、务实管用的工作规范和制度成果。同时搞好资料、图件归档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有效推进,切实维护全市土地利用和管理秩序。

  乱占耕地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7

  按照《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xx年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整治的通知》(川自然资办函〔20xx〕258号)要求,现将我州20xx年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清理整治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总体情况。

  1.清理排查情况。共核查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整治疑似问题线索1111个,面积31487.1亩(涉及耕地5822.51亩,永久基本农田1156.63亩),截至目前,已核实问题线索1111个,面积31487.1亩(涉及耕地5822.51亩,永久基本农田1156.63亩),核实完成率100%。经核实,纳入重点问题整治线索7个,面积2.826亩(涉及耕地1.806亩,永久基本农田0.61亩)。

  2.整治整改情况。截至目前,经整改已消除土地违法状态的问题2个,面积0.416亩(耕地0.416亩,永久基本农田0.13亩),整改完成率28.57%。其中,已拆除复耕问题2个,面积0.416亩(耕地0.416亩,永久基本农田0.13亩);已拆除正在复耕问题1个,面积0.12亩(耕地0.08亩,永久基本农田0.08亩);已完善用地手续问题0个,面积0亩(耕地0亩);已落实“进出平衡”问题0个,面积0亩(耕地0亩)。全州暂无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追究责任及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情况。

  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1.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市巴桑天来20xx年8月违法占地建房,康定市自然资源局通过政策宣讲和积极协调沟通,已于20xx年12月20日拆除复垦并验收。(完成整改)

  2.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市四郎翁姆违法占地建房,康定市自然资源局于20xx年12月30日下发限期拆除通知书,于20xx年1月5日拆除并复耕。(完成整改)

  3.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市泽仁扎西违法占地建房,康定市自然资源局于20xx年12月30日下发限期拆除通知书,于20xx年1月16日拆除。目前正在复耕,计划20xx年2月底完成复耕。(整改中)

  4.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市四郎降泽违法占地建房,康定市自然资源局已于20xx年12月30日移交康定市农牧农村局进行处置。目前正在拆除中,计划20xx年2月底完成拆除并复耕。(整改中)

  5.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市龙志违法占地建房,康定市自然资源局已于20xx年12月30日移交康定市农牧农村局进行处置。目前正在拆除中,计划20xx年2月底完成拆除并复耕。(整改中)

  6.四川省甘孜州理塘县杨佐奎违法占耕地建房,理塘县自然资源局于20xx年12月25日组织相关部门和乡(镇)进行协调和处置;于20xx年12月27日下发限期拆除通知书,督促业主限期拆除复耕。计划20xx年3月底完成拆除并复耕。(整改中)

  7.四川省甘孜州理塘县根呷曲真违法占耕地建房,理塘县自然资源局于20xx年12月25日组织相关部门和乡(镇)进行协调和处置;于20xx年1月18日移交农牧局。督促业主限期依法完善用地手续。计划20xx年3月底完成。(整改中)

  (二)详细情况。

  1.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核查疑似问题线索609个,面积22193.1亩(其中:耕地3085.35亩,永久基本农田1153.01亩),经核实,确属20xx年7月3日以后顶风违法建设问题7个,面积2.826亩(耕地1.806亩,永久基本农田0.61亩)。截至目前,经整改已消除土地违法状态的问题2个,面积0.416亩(耕地0.416亩,永久基本农田0.13亩),整改完成率28.57%。其中,已拆除复耕问题2个,面积0.416亩(耕地0.416亩,永久基本农田0.13亩);已拆除正在复耕问题1个,面积0.12亩(耕地0.08亩,永久基本农田0.08亩);已完善用地手续问题0个,面积0亩(耕地0亩);已落实“进出平衡”问题0个,面积0亩(耕地0亩)。全州暂无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追究责任及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情况。

  2.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问题。核查疑似问题线索471个,面积8358.6亩(耕地2633.91亩),经核实,471个疑似问题线索均未纳入重点问题整治范围内,属修建的白塔、转经筒、寺庙及宗教等用地,以及修建的乡村活动室、军事项目等,不涉及挖湖造景问题。

  3.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超标准建设绿化带、绿色通道问题。核查疑似问题线索2个,面积109亩,经核实,2个疑似问题线索均未纳入重点问题整治范围内。其中一个位于九龙县雪洼龙镇,为20xx年山体崩塌导致河水堵塞,雪洼龙镇政府对堵塞物进行清理致使出现变化,不存在绿化超标问题;另一个位于泸定县泸桥镇瓦窖岗村,为四川民族学院泸定校区建设项目(该项目用地属于泸定县20xx年第1批乡镇建设用地批复范围内(川府土〔20xx〕613号),不存在绿化超标问题。

  4.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或将耕地转为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问题。核查疑似问题线索0个,面积0亩(耕地0亩,永久基本农田0亩),经核实,全州无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或将耕地转为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统筹谋划。为加强对20xx年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局主要领导亲自研究、亲自部署、督导,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分管领导带头把关,带头把关,靠前指挥,亲自抓清理排查,亲自抓整改整治,局督察、法规、耕保、执法等科室抽调业务骨干组成工作专班,敢于担当、密切配合,主动作为,合力推进专项工作。结合实际细化清理整治方案,强化整治措施,明确整治内容以及完成各项整治任务时间节点,落实任务责任,统筹开展清理整治工作。

  (二)清理排查、锁定问题。为持续保持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高压态势。一是督促各地结合国土变更调查、土地卫片执法、双月自主监测图斑以及耕地保护督察疑似问题图斑实地核查等工作,加大清理调查工作力度,确保清理全面彻底,不留死角。二是组织开展对疑似问题图斑进行逐一再核实、再甄别工作,认真、客观、真实、准确的掌握问题图斑基本信息,为精准锁定问题图斑奠定基础。

  (三)从严从实、分类处置。一是坚持“从严”标准,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严格执法,坚决遏制违法用地增长势头。二是严把政策标准,分类精准推进问题处置。针对清理发现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严格按照部省下发的《关于做好20xx年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整治有关事项的通知》和耕保司《关于<通知>有关政策规定的理解与把握》进行处置,精准施策,坚决杜绝简单化,一把尺子量到底。特别对整改内容有复耕要求的,必须及时复耕,确保整改整治效力,确保土地违法者付出应有的`违法成本。三是专项办通过实地督办、电话督促、查看资料等方式不断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已经完成整改的,督促县(市)局适时组织“回头看”,确保问题“不反弹,不贰过”;对还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督促县(市)局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四)强化整改、压实责任。为推进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结合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切实落实部门、乡(镇)、村(组)属地监管责任,层层压紧压实责任。督促相关县(市)严格按照四川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依法严肃查处整改农村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通知》(川农房整治办便函〔20xx〕-3)文件要求,该拆除的必须拆除,该没收的必须没收,该复耕的必须限期恢复耕种条件,该追究责任的必须严肃追究责任,要将整改责任明确到人,确保问题全面整改、见底清零。

  三、主要成效

  全州开展违法违规占用耕重点问题清理整治,清理出7宗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经整改已消除土地违法状态的问题2个(拆除复耕),其余5个,还需一定时间完成整改。整体来看,我州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有效遏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四、下步工作

  (一)强化整改落实。压紧压实县(市)、乡(镇)、村(组)属地监管责任,对违反“八不准”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确保问题全面整改、见底清零。

  (二)保持宣传热度。持续宣传新《土地管理法》和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加大对乱占耕地建房典型案例的查处力度,达到“处置一点、警示一群、教育一片”的目的,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保护耕地、抵制乱占耕地建房行为。

  (三)加强巡查力度。积极联系农牧农村、综合执法等部门,加强动态巡查,及时高效遏制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

  乱占耕地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8

  根据贵局下发会资发〔20xx〕166号文件《会宁县自然资源局关于转发中共会宁县纪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农场违法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改工作的提醒函>通知》精神,我镇高度重视,组织召开全镇城乡拆违治乱专项行动工作安排会,再次安排部署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我镇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情况

  我镇上报国家平台系统的20xx年以来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房问题11宗,产业类3个图斑,公共服务类3个图斑,住宅类5个图斑,截止9月份已整治图斑3宗,其中住宅类1宗、产业类0宗、公共服务类2宗。在前期扎实摸排、巡查、整改的基础上,我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依然坚持“零容忍”态度,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一是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各村(居)委员会、镇属各单位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耕地保护工作责任机制,靠实政府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健全规则明晰、严保严管、责任追究的'耕地保护监督机制。二是加大宣传引导,营造氛围、建立台账。提升群众对乱占耕地建房整治政策的知晓率,各村通过张贴、发放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耕地保护宣传页以及向各社微信群转发“八不准”典型案例分析等宣传方式进行广泛宣传。落实建房上报制度,杜绝违法占地建房行为的发生。

  二、当前存在的问题

  一是监督执法力度不够。有的村农户与农户之间相距甚远,镇村干部往往难以对所有农户进行监督,许多农户修完房屋也未被镇村干部发现,导致只能使用“以罚代批”、“以罚代法”的方式进行管理。

  二是宣传力度不够,虽然在镇村社大会上多次强调农村乱占耕地和确保粮食生产的相关政策,但因村民建房成本高,没有对已占耕地的建筑物进行强力拆除,无法形成震慑的舆论宣传,只是积极引导办理合法手续。

  三是群众的土地意识淡薄,对究竟是谁在管理土地、谁在使用土地不清楚,在部分农民的意识中,认为自己的耕地是自己的私有财产,无论是将其进行耕种还是建房、建设圈舍都是自己的自由,别人无权过问。对农户仅仅拥有土地的使用权,变更土地的使用性质需要到有关部门进行申请报批观念没有形成。

  四是镇、村的监督执法力度不够,对农户的建设无法在第一时间阻止,特别对农户自行变更建设地点,建设范围监督困难大,导致后期办理手续难度加大,出现过多违法积累。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1.加大宣传动员,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彩页等多种方式,提高群众的知晓率。详细解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政策,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保护耕地、抵制乱占耕地建房行为,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长效性、极端重要性,争取干部、群众理解和支持。

  2.明确靠实责任,建立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责任制度,通过明确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特别是加强对接农业农村部门和自然资源部门业务人员的衔接及职责分工,及时对占用耕地建房,不按乡村规划建房及其他乱占耕地建房行为依法制止,并下达《责停通知书》,建立执法台账,做好相关材料的核查归档。

  3.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增强巡查执法力度,镇上建立综合执法队,村级成立巡查队,定期开展巡查排,对农村占用耕地建房行为做到发现一起,制止一起。

  乱占耕地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9

  按照《辽阳市全面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两年行动方案(20xx-20xx年)》(辽市委发〔20xx〕7号)和《关于印发<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市委办发〔20xx〕22号)文件要求,现就弓长岭区开展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范围和重点整治任务

  (一)整治范围

  在弓长岭区行政区域内的建设用地上,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以下简称“违法建设”)。

  (二)重点整治任务

  1、堵塞消防通遒、占压市政管线、使用易燃材料建设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违法建设。

  2、擅自占用规划确定的道路、广场、公园、绿地、公交场站、燃气设施、供热设施、给水排水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用地的违法建设。

  3、居民楼院内擅自侵占公共场地、公共部位实施的各类私搭乱建、乱圈乱占。

  4、在建违法建设。

  二、目标任务

  按照“党政同责、属地管理、部门联动、重点突出、控新拆旧、司法保障”原则,用1年左右时间,在全区深入开展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20xx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违法建设排查认定工作;20xx年3月底前,完成重点整治任务总面积的70%;20xx年6月底,全面完成重点整治任务。

  三、整治方法及完成时限

  (一)既有违法建设拆除工作

  采取“边排查、边认定、边拆除”方式,同步推进排查认定、宣传发动、自拆整改、集中攻坚、检查验收、建章立制等6个方面工作。本着“先易后难、拆除为先”原则,对各方面工作不设启动时间,只设完成时限,合理利用有限时间,统筹推进,压茬落实,全力确保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在短时间内取得成效。

  1.排查认定。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要以社区(村)为单位,将社区(村)、规划、消防部门及各类管线产权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物业公司组成排查工作组,对所有既有违法建设进行摸底排查、鉴别认定,形成包含具体位置、现场照片、建筑形式、违建面积、使用性质及相关人信息等信息的数据台账。在排查违法建设过程中,要注重调查是否有党员、非党公职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代表人士建设或参与建设、占有或使用情况。完成排查认定后,街道、乡(镇)主要领导签字确认,报区全面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综合执法大队牵头、区自然资通分局、区行政审批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配合)审核后,报区政府。区政府复核后,经区政府主要领导签字,报市全面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案。全部排查认定工作要在20xx年9月底前完成。逾期未完成的由区全面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将分别约谈乡(镇)街党政主要负责人。

  2.宣传发动。在排查结束后,区政府统一向全区发布违法建设整治政策的通告和《致全区居民的公开信》,正式启动违法建设拆除工作。区全面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外公布排查结果,设置热线电话,征集群众意见。各相关部门、乡(镇)街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有效发动辖区居民参与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为违法建设排查继续提供线索,补充排查信息。区宣传部门在排查认定工作开展过程中,应对违法建设排查认定工作进行全面报道,对典型违法建设进行集中曝光,全方位向社会传达违法建设危者,营造出全民支持造法建设指除工作的良好氛围。在20xx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宣传发动工作。

  3.自拆整改。坚持自拆为主、强拆为辅的工作思路,高效推动违法建设拆除工作,在启动抗法程序至强制拆除期间,不间断开展督促自拆工作。从认定违法建设之日起,督促自拆工作要随之启动。街道办事处,各乡(镇)政府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优势,广泛动员社区党员、网格员、楼长等人员,积极发动人民群众和违法建设的“左邻右舍”,想方设法督促违法建设当事人自行拆除违法建设。在排查认定过程中,区全面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单位,运用工商税务调查、取消社保政策、限制房产交易、纳入失信管理等手段,对违法建设当事人(违法建设占有人)进行惩戒,督促其自行拆除。对违法建设相关人(违法建设建设者、使用者)进行调查,对存在党员干部、非党公职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设或参与建设,占用或使用违法建设的,要第一时间向相关人员管理单位报送情况;对逾期不自行拆除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及取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身份资格;对当事人同意自行拆除但无力实施的违法建设,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在取得当事人书面申请后进行助拆,但助拆要严格限制次数,并做好评估,优先适用于带头拆除违法建设且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党员干部、非党公职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律自拆,不得助拆。

  4.集中攻坚。在违法建设排查认定工作后,由区自然资源分局等相关部门及属地配合区综合执法大队按照法定程序对违法建设下达相关执法文书,确保拆除违法建设具备行政强制执行所需的.合法条件,区综合执法大队对违法建设实施强制拆险,公安、应急、信访等部门要全力配合保制拆除工作。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确定实施强制拆除的违法建设建立强拆台账。20xx年4月底前,所有重点整治任务中的违法建设要具备强制拆除合法条件,

  5.检查验收。区全面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本地区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实行“排查拆违”双验收机制。一方面,要将摸底排查结果向社会公布,通过热线电话、公众微信号等途径征求群众意见,并组建巡查组,对群众上报的不在排查结果中的既有违法建设进行核实,对确定属漏报的违法建设上报区委、区政府,区委、区政府将予以追责问责,并责成乡(镇)街立即采取行动,履行法律程序实施拆除。如发现漏报涉及违纪问题,立即将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另一方面,对本地区重点整治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对未完成的相关部门报区委、区政府,由区委、区府主要领导分别约谈部门主要负责人,在20xx年10月底前,将摸底排查结果向社会公布。在20xx年8月底前,形成验收报告,经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审调后、报市委、市政府。

  6.建章立制。区全面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牵头研究违法建设方面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20xx年8月底前制定出在我区实行违法建设清零的系统方案,确保为后续违法建设拆除工作提供保障。区综合机法大队会同乡(镇)街要制定常态化的违法建设管控机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已拆除的违法建设反弹,并坚决杜绝发生新的各类违法建设,自20xx年1月起,区政府开始实施违法建设管控常态化工作机制。在20xx年6月底前,完成对剩余违法建设实施强制拆除的法定程序履行准备工作,为执行强制拆除工作打好基础。

  (二)在建违法建设查处工作

  对于在建的所有类型违法建设,严格实行“零容忍”制度,一经发现,坚决将其遏制在萌芽状态,第一时间实施拆除,实现“严打击、停增长”,全面彰显我区打击违法建设的决心和能力,为拆除既有违法建设带好头。

  各乡(镇)街、社区(村)要发挥网格员作用,区综合执法大队要充分利用智慧城管平台作用,及时发现新生违法建设行为,及时上报到区全面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综合执法大队牵头),由其牵头迅速启动法定程序优先予以拆除。

  凡发现行动启动之日后的新生违法建设,区委组织部、区纪委监委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决不姑息。同时,迅速启动法定程序优先予以拆除。

  四、职责分工

  区全面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综合执法大队牵头)负责区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组日常工作,对造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组织指导、协调调度,监督考核。

  (一)拆违行动方面

  各乡(镇)街是违法建议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区全面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综合执法大队牵头)要建立完善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指挥协调机制,统筹组织、调度、推进辖区内的整治工作。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积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组织、协调辖区内违法建设摸底排查及防控、查处、拆除等工作。

  区委宣传部负责按照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的新闻线索和素材,指导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区自然资源分局负责对违法建设的鉴别认定工作。

  区营商局(区行政审批局)负责配合区自然资源分局对违法建设的鉴别认定工作。

  区应急局负责配合区政府,协调消防救援机构、公安机关基层单位对堵塞消防通道的违法建设的鉴别认定工作。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综合执法大队负责配合乡(镇)街道对占用绿化区域、压占市政管线的违法建设的鉴别认定工作;对自行拆除或强制拆除违法建设后的场地进行绿化、硬化和设置便民设施。

  (二)配合保障方面

  区委政法委负责协调公检法部门全力配合区政府拆除违法建设。

  区法院负责对接同级法院或上级法院对拆除违法建设工作中出现的涉法涉诉问题做好法律解答,对拆除违法建设诉讼案件依法审理。

  区公安分局负责保障执法人员及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人身安全受到不法侵害时,及时出警查处,并配合党委政府及信访部门做好社会维稳工作。

  区司法局负责强制拆除违法建设工作的法律指导、行政复议等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提供整治行动经费保障。

  区信访局负责整治行动中接待信访群众和协调调度工作。

  区供电、供水、供气、供热等企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法定职责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三)督促问责方面

  区委组织部、区委统战部负责教育引导有违法建设行为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自行拆除违法建设。结合换届选举,取消拒不实施自行拆除违法建设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名资格。人大机关和政协机关相关部门做好配合工作。对有违法建设行为且不按要求自拆的党员干部,相关职能部门应提交认定的事实及违法违规线索,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其任免机关或区纪委监委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区纪委监委负贵对全区违法建设整治工作中违纪行为依规依纪进行问责。

  区发改局负贵将造法建设情节严重的当事人纳入诚信惩戒体系,按照有关规定实施信用惩戒。

  区住建局(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对附有违法建设的房产限制交易。

  区人社局负责对存在违法建设行为且不自行拆除的行政编制以外公职人员,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区营商局(区行政审批局)负责对存在违法建设的企业停止审批工作。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存在违法建设的商户停止审批工作;负责依法配合对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被认定为违法建设,将实施强制拆除的,责令限期办理(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或督促、引导经营者办理注销登记。

  区民政局负责对存在违法建设行为且不自行拆除的社会组织,按照业务主管单位意见进行后续处理直至撤销其登记;对存在违法建设行为且不自行拆除的当事人,暂缓受理临时救助。

  区税务局负责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税务案件进行跟踩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开展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是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塑造城市文明形象的一项重要举措。区全面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召开一次工作点评会,听取各成员单位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难点问题,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各成员单位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按照各自职能,全力配合区政府做好违法建设拆除工作。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做到“不干预、不阻碍、不纵容”。

  (二)落实责任。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作为拆除违法建设工作的责任主体、信访主体、维稳主体,要按照“项目化标准、工程化推进、台账式管理”总体要求,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做到拆除一片、清理一片、美化一片、巩固一片,各乡镇街道要出台本辖区的违法建设治理方案,并充分征各方意见,提前公示,加强沟通协调,争取群众理解支持,减少治理工作阻力。依法和谐、安全有序推进违法建设整治,遇到重大问题及时研究,依法依规妥善处置。

  (三)强势宣传。要制作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发动宣传视频和标语,在各类大中型广告显示屏、企事业单位LED显示屏循环播放。组织各新闻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利用网络自媒体,对整治工作全程跟踪报道。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利用自有宣传渠道开展大力宣传,赢得广大市民支持和理解,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示范引领。党员干部、非党公职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有关方面人士必须深刻认识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积极发挥带头示范作用,自觉主动拆除本人建设或参与建设、占有或使用的违法建设。上述人员管理单位、组织要落实管理职责,督促相关人员在20xx年10月30日前履行自拆义务。所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都要实行违法建设零报告和承诺制度,如实填写“违法建设报告表”和签订“违法建设整治承诺书”,报告表及承诺书由本单位人事管理部门保存,形成情况汇总报区全面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五)责任追究。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责任,区委、区政府建立责任迫完制度,对工作中不执行或执行不力等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的党员干部依法、依规、依纪问责。对党员干部不按规定时限完成拆除违法建设或自拆不达标的,谎报、瞒报、拒报建设的,干扰、阻挠、抗拒或煽动他人干扰、阻挠、抗拒有关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区组织部、人社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行政责任、给予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有关方面代表人士有上述行为的,换届选举时不予提名。

  乱占耕地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10

  截止20xx年10月18日,历时一个多月的时间,下谷乡完成746个图斑的外业核查和内业审核上报、统计表的双签字工作。

  一、基本情况

  下谷乡辖6个行政村,林区下发应核查图斑746个(其中:板桥河村244个图斑,相思岭村45个图斑,三股水村132个图斑,金甲坪村80个图斑,兴隆寺村128个图斑,太和山村117个图斑。)。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在全区工作会议结束后,我乡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组织工作专班,培训村级核查员,党委政府全过程做好后勤保障服务工作。为保质保量顺利完成任务,我们采取“白+黑”和“5+2”的工作模式,召开乡村工作会议安排部署。

  (二)提升意识,强化宣传。张贴宣传画12张,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标语6条,走到哪里就把政策宣传到哪里。

  (三)快速行动,扎实推进。截止10月18日,我们实际实际完成外业核查图斑746个,内业系统上报图斑746个(其中住宅类717个图斑、公共管理服务类22个图斑、产业类7个图斑),图斑包括新房、旧房、无人居住的危房、已经成为耕地或林地、公路、小区用地等多种类型。外业核查中,步行了无数个山头,荒坡,小路,在山上吃过“快乐的午餐”,在半夜12点吃过方便面,花费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

  三、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谷乡山大人稀,居住分散,图斑涉及边边角角,车行和步行都比较远,外业核查期间阴雨连绵,正好又赶上人口普查、护林防火、精准扶贫等重要工作交织一起,给工作带来诸多不便,产生的各项费用也比较高。

  下一步,按照神农架林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要求,我们将认真组织,落实好各项工作。

  乱占耕地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11

  一、查处整改情况

  根据市国土局下发的20xx年度我镇管辖范围内涉及占用耕地基本农田违法图斑,我镇共有五宗违法用地,截至目前,五宗违法用地的整改情况为:

  (一)xx农场约11亩的平整土地用于建设保障房区内道路,以及东升农场职工文化中心旁边约9亩的平整土地违法行为已进行行政处罚,并已将办理农用地手续的有关材料上报政府,待审批。

  (二)已对xx胶厂建设大棚进行农副产品加工的违法用地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及制作询问笔录,其违法行为已制止,市国土局将下发行政处罚书。

  (三)已对xx村委会名山村平整土地行为下发责令通知书,其违法行为已得到有效制止。

  (四)镇国土所已对xx村委会xx村槟榔加工点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及制作询问笔录,现槟榔加工点已停止加工。在查处该违法用地工作中,镇长、分管国土副镇长及村委会干部与业主进行了多次谈话交心、做好业主的思想工作,及时消除业主的麻痹思想,业主xxx也认识到未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占用基本农田建设槟榔加工点的`严重后果及法律责任,并承诺三月底自行拆除。目前槟榔加工点已拆除铁棚和铁架,但因杨居礼近段时间居住海口照顾家中病人,使得拆除工作处于停滞状态,经沟通,xxx表态忙完家事后习行拆除。

  二、存在问题

  (一)因时间紧,拆除工作量大,且涉及到违法用地业主的经济利益,导致业主对拆除工作有抵触思想,制约我镇拆除工作未能及时顺利开展。

  (二)因群众土地法律意识淡薄,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够了解,导致我镇未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占用基本农田及耕地建设项目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在镇加强监察的基础上,建议国土执法大队加大执法支持。

  三、下一步整改措施

  (一)加强《国土法》、《耕地保护法》的宣传力度,转变群众落后的思想观念。

  (二)充分发挥村两委和村小组在土地管理中的作用。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实行上报机制,做到早发现早制止。

  (三)加强国土所土地巡查工作。

  (四)加强领导,完善机制,继续对杨居礼槟榔加工点拆除情况进行跟踪,采取相关措施进行拆除,并恢复土地原状,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乱占耕地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12

  通过高位统筹推动,全方位摸底排查,对全省8个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督促属地迅速处置,对违法建筑物及固化地面进行全部拆除,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土地已达到复耕条件。全省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取得显著成效。

  吉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省领导先后做出批示,并成立省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省直22个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并召开专门工作部署会议,强力推动摸排工作。

  在摸排工作中,强化制度保障。抽调省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业务骨干组建工作专班,细化摸排政策,建立“周调度、周通报”制度,督促推动摸底排查。强化业务指导。召开视频培训会,印发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汇编和指导手册,全面提高核查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多次召开视频推进会传达国家政策要求,成立工作组巡回解决基层疑难问题。强化技术支撑。利用卫星遥感和自然资源大数据,提取并下发疑似问题图斑辅助各地开展摸排;研发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查整治系统和国土调查掌上云外业信息采集系统,同步录入疑似图斑信息,为3900余名外业填报和1000余名内业核查用户提供数据支持和判定依据;开发耕地建房排查手机APP,实现信息核实、采集、上报和审核同步开展,提高工作效率。强化调研督导。由省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分管负责同志带队,两次开展调研督导,推动摸排任务全面落实。强化审核复核。严格执行市级审核、省级复核标准,抽调各地业务骨干集中开展省级复核,及时反馈问题,限时纠正。吉林省摸排发现问题38460个,占用耕地3.64万亩、永久基本农田0.61万亩。

  对新增问题“零容忍”。印发坚决遏制违法占用耕地建房、切实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贯彻落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七个坚决”等通知,要求各地切实保障农民合理建房需求,以“零容忍”的态度管住新增。

  利用各种技术手段,定期筛查、下发疑似新增问题图斑,辅助各地开展摸排,对各地系统内上报情况进行审核,选取部分图斑进行现场抽查,尽可能第一时间发现新增问题。

  采取多种方式宣传国家政策,指导地方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乡村广播等方式宣传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七个坚决”等内容,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乱占耕地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13

  为坚决落实耕地保护责任,打击违法建设行为,芜湖市鸠江区集中力量、压实责任,扎实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

  压实责任、遏制新增。全区各镇(街)“两违”办、农房整治办及时下发工作提示单,督促各镇(街)层层压实责任,加大巡查排查力度,及时发现、制止、查处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新增。

  部门联动,源头管控。各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协作配合,积极主动服务,优化办事程序,加大农村宅基地审批力度,畅通审批渠道,及时满足群众的合理用地需求,从源头预防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发生。

  加强督导,确保实效。区“两违”专班、“农房”专班抽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鸠江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区司法局、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相关人员组成3个督导组,对全区9个镇(街)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全面督导,并将督导情况及时下发督导提示函到各镇(街)党委、政府,全区掀起一场声势浩大的'“两违”整治行动,并取得了较好效果。

  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区各镇(街)充分运用短信、微信群、大喇叭、流动宣传车等方式及时转发、宣传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同时,各镇(街)在各村主干道、广场等醒目位置设置宣传标识、标语和条幅,张贴户外宣传海报,持续营造浓厚的耕地保护红线整治氛围。

  乱占耕地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14

  根据贵局下发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庆假日期间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房屋安全管理工作,加大预防预控力度,有效防范、坚决遏制房屋安全重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城乡内开展农村自建经营性房屋排查整治工作,先将排查整治工作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责任落实及工作开展

  为了全面有效的开展城乡危险房屋排查整治工作,组织各乡镇开会,分解目标,全面落实排查工作,由各乡镇干部负责农村经营性房屋的排查整治工作,充分调动干部积极性,狠抓部门配合,层层落实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值班、信息报告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消除管理盲区,堵塞管理漏洞,切实做好城乡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目前已排查农村经营性农房219户,存在隐患问题0户。

  二、加强安全管理工作

  (一)、加强房屋安全教育力度

  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生产等相关知识宣讲工作,对经营性农房进行安全等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强化安全意识,大力开展城乡房屋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强化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对房屋维护管理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增强做好房屋安全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加强对经营性农房的监管力度

  强化房屋安全管理,督促房屋所有人切实落实安全责任,同时要求各部门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对危房的`监管力度,同时加强对群众的政策、知识的宣传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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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乱占耕地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15

  根据川交函(20xx)792号文件精神的要求,为加强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防止事故发生,我项目部按要求认真开展了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现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项目部在接到川交函(20xx)792号文件的通知后,立即组织了专项研讨会议,组织项目管理人员认真对该文件通知精神进行宣传和学习,并对接下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专门进行了安排和部署。

  (二)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项目部认真组织各部门开展了对《安全生产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为了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项目部各部门开展了以简报、专栏、标语、横幅、挂图等形式对隐患排查治理内容进行了宣传。为了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细、抓实、抓好。项目部各部门广泛发动员工,认真开展了对本项目、班组、岗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对查出的安全隐患,采取针对措施,切实消除各种隐患,并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加强监管、督促限期完成整改,确保了安全生产。

  (三)根据文件精神要求和项目部制定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针对我部正在施工的路基工程和桥梁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逐一排查,并要求各施工队对本队的施工工序和作业现场进行检查。至20xx年12月01日前,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项目部组织了7次安全大检查。在本季度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我合同段共排查治理隐患项目50个,其中排查一般隐患48项,目前已整改48项,整改完成率达100%;排查较大隐患2项,已整改2项,整改率100%。从检查的情况看,各施工队基本上能遵守项目指挥部、监理部和项目部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段取得了阶段的可观效果。

  二、主要特点

  项目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活动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积极组织开展“回头看”检查督查工作。认真组织开展检查督查,加强了对“回头看”工作的检查指导。

  (二)加大了对重大隐患的整治力度。对查出的重大隐患盯住不放,跟踪整改。

  (三)以隐患排查治理推进重点施工区段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四)总结经验,构建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认真梳理总结专项行动以来的有效做法和经验,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三、存在问题

  活动开展期间,我合同段各施工队在安全生产上投入了安全设施,制定了相应的安全措施,安全文明施工程度比过去有所提升,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问题:一是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还是不够,须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二是安全专项方案实施中,还须加强宣传、学习,落实到每个人,片面化太强;三是临时用电、特种设备等作业与规范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四是部分施工作人员还不能完全按安全技术交底和作规程作业。

  四、整改措施

  (一)认真抓好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加强监督管理。

  在实施专项排查治理方案中,加大安全检查检查力度,安全检查以定期检查为主,专项检查为辅(每月5、15、25定期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或隐患,能立即整改的当场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下整改通知书,定时定人整改消除,不能消除的将隐患降到最低,给予经济处罚,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每月一次的学习,并促进工作人员经验交流,互补有无,提高工作人员的技术水平,降低安全风险。对“回头看”督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隐患,要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认真整改,按照要求及时反馈整改情况。

  (二)落实和做好防范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各项工作。

  要深刻吸取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教训,提早准备,认真落实防范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各项措施。建立预报制度,形成应对自然灾害、防范事故灾难的'协同工作机制。要认真组织开展对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自然灾害隐患点的排查治理工作。

  (三)进一步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要认真总结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成功经验,进一步规范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和重大危险源分级两个长效机制,努力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要继续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抓住重点,认真“补课”,不留死角。

  五、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总结和下步工作计划

  通过项目部全体人员的不懈努力,切实消除了严重危及施工现场安全的隐患,我项目将继续深入推进全段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重要的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系统总结前阶段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积极采取措施,继续深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巩固整治效果,全面提高安全隐患防范的工作思路,力争做到减少一般安全事故、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和群死群伤安全事故的目标。

  根据建建发[20xx]65号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xxxx办公厅转发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意见的通知》和《xx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建设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及《xx市普陀区建设系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年的实施意见》普建(20xx)5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情况,全年对公司所属在建工程进行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现将排查治理工作的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1、公司及各在建工程项目部根据普建(20xx)59号文件精神,及时编制了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召开了相关会议传达活动精神,落实责任人员。

  2、公司及各在建工程项目部能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法规,行业标准规范和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落实到人。

  3、依托民工学校平台,对生产一线施工人员进行上岗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落实“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并进行安全再教育培训。

  4、制订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公司和项目部应急预案领导小组,配备相关物资、设备及维护、后勤保障工作,并进行应急预案的演练。

  5、严格按公司制度对各类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进行编制、审核、审批,并进行交底;对较大的分项工程如深基坑支护方案进行专家论述。

  6、对公司所属各类建筑起重机械进行备案登记,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建筑起重机械进行检测,确保机械安全运行;进入施工场地安装的起重机械在安装(拆除)时,派专人现场监督,安装人员持证上岗。安装结束后,会同安装,施工、监理、建设等单位进行验收;使用过程中派专人进行维修保养。

  7、公司对各在建工程进行每月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按“三定”措施落实整改,确保查出的隐患能及时消除,不留死角。并对查出的隐患进行登记汇总,确保检查工作不走过场,不形式化。

  8、公司所属的各在建工程项目部,每周对本工程进行安全生产周检,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按“三定”措施落实整改,并进行登记汇总。各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对本项目进行每天的安全生产检查,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按“三定”措施落实整改,并在安全日记及隐患排查汇总表中进行记录、登记,确保工程每天的安全生产。

  9、各项目部建立和完善了隐患排查台帐,对安全隐患分门别类,建立了安全隐患排查汇总表和限期整改隐患公示表。

  10、公司、项目部安全生产费用建立专项帐户,专款专用,各类安全防护用品由专人采购及发放,并建立发放登记汇总表。

  11、公司加强对夏季高温季节和汛期的安全管理。夏季高温季节时,各在建项目部都妥善调整了高温期间施工人员的作息时间,避开高温时段的施工,减轻劳动强度,并配备了防暑降温用品,充分利用民工学校平台,开展防暑降温与中暑急救知识的宣传教育;针对夏季台汛气候的特点,公司及各项目部成立了抗台领导小组,公司密切关注天气的变化,得到台风消息,及时通知各项目部做好抗台准备,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自然灾害造成的安全事故。

  通过今年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开展,(全年企业月检73次,平时安全检查111次)进一步落实了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了重大危险源机制和隐患治理的长效机制,有效消除了事故隐患,促进了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稳定发展。为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持之以恒地落实隐患排查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乱占耕地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16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国家住建部和省住建厅先后召开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确定在全国开展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省、市安委会先后印发了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方案。为切实抓好我县工作落实,我们起草了《沂水县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整治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整治重点

  (一)重点区域: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安置区、学校医院周边、工业园区、集贸市场、工矿区、商贸物流区、景区、库区、铁路国省道两侧、劳动密集型企业周边、在建大项目周边等重点区域涉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

  (二)重点场所:用于宾馆饭店、民宿、农家乐、民营商超、教育培训、厂房仓储、养老和儿童福利、交通场站、影院、酒吧、网吧、洗浴、棋牌室、文旅、医疗卫生、体育健身、宗教活动等人员密集场所的自建房。

  (三)重点房屋:三层及以上或涉及十人以上,用于出租、经营、生产加工的自建房,以及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含违规用于经营等情形),擅自改变结构和布局(含内部破坏承重墙等情形)、擅自加高加层以及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等违规改扩建的自建房。

  (四)重点问题:城市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中发现的违法改扩建、违规改变使用功能、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等用于生产经营、危及公共安全的房屋。

  二、工作要求

  按照“先急后缓、先大后小”的原则,坚持边排查、边整治,分步分类压茬推进。

  (一)精准排查,摸清整治底数。一是各乡镇(街道)、县直相关部门要充分运用全国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城市房屋“两违”清查等工作成果,组织对本辖区、本行业经营性自建房开展拉网式、起底式排查,确保不漏一镇一村、一户一房,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建立经营性自建房底数台账,经房屋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签字核实,做到“一楼一册、一户一档”。二是各乡镇(街道)、县直相关部门要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全方位排查,对房屋安全状况进行初判,对初判存在隐患的,并组织专业力量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复核评估,建立隐患房屋台账。县里将组织专业力量进行不定期督导检查,对排查弄虚作假或整治不力的`县直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严肃问责。

  (二)立查立改,分类消除隐患。各乡镇(街道)、县直相关部门要建立经营性自建房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整治完成一户、销号一户。一是对初判和复核评估中发现存在擅自加层、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开挖地下空间,以及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等危及公共安全情形的经营性自建房,要列为急需重点整治对象,立即采取停止营业、撤离人员、封闭处置等管控措施,责令限期鉴定并尽快整治。二是对复核评估存在安全隐患的,责令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立即委托技术服务机构进行鉴定,对拒不委托或15日内仍未委托鉴定的,责令停业,限期整改;对不采取整治措施擅自继续经营的,依法处置。三是鉴定为A、B级的经营性自建房,允许继续使用;鉴定为C级的,要采取维修加固措施消除隐患,经技术服务机构复核鉴定合格后继续使用;鉴定为D级的,要采取拆除、重建等工程措施消除隐患,隐患未彻底消除前不得继续使用。

  (三)强化监管,严控增量风险。一是新建、改建、扩建自建房,必须严格履行法定建设程序,边审批、边设计、边施工的,要立即停止建设,按规定完善手续;改变自建房使用功能用于生产经营的,必须经过相关部门严格审批;改造为人员密集经营场所的,必须提供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二是对随意加层、违法改扩建、擅自改变功能结构布局等违法行为,要坚持“零容忍、不姑息”,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的,要行刑衔接、依法严惩,形成刚性约束。三是规范房屋鉴定机构及人员从业行为,实行评估、鉴定报告终身负责制,对出具虚假报告的依法追究责任。

  (四)完善机制,巩固行动成果。一是要通过百日行动,对经营性自建房重大风险隐患全面彻底排查清楚,能够立即整改的,采取果断措施,彻底消除隐患;短时间内难以整改到位、涉及公共安全的,一律停用、封存,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二是要依托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房屋建筑调查系统,建立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平台,实时归集排查整治数据,形成与空间地理信息相对应的数据库,实现房屋安全监管智能化、信息化,提高监管效能。三是要建立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网格化动态管理机制,逐级细化管理片区,保障每个片区有专人负责、常态化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自建房安全问题。坚持群众立场,建立政府、村(居)、群众共商共治共管机制,充分考虑群众意愿和困难,合理解决群众诉求。总结提炼切实可行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整治模式。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里在城乡房屋整治和清查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下,由住建局牵头,成立应急、公安、教育、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参与的工作专班,统筹推进百日行动。

  (二)明确责任分工。按照“三管三必须”、“谁拥有谁整治、谁使用谁整治、谁经营谁整治、谁管辖谁整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部门责任分工。

  (三)强化技术支撑。组建技术专家组,参与督导检查,指导排查整治,开展技术培训,研究解决疑难问题。广泛动员设计、施工、监理、检测鉴定、物业服务等专业力量,下沉一线参与排查整治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各位领导提出的意见建议,对实施方案进行修改完善,之后抓紧按程序印发实施。同时,将加快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加强督导指导、情况调度和业务服务,深入开展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做到重大安全隐患立即清理、一般性安全隐患及时处置、非法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以实际行动捍卫我县房屋安全。

  乱占耕地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17

  自去年县级班子换届以来,我县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工作,谋求城乡共同和谐发展,切实保护耕地,采取多种措施坚决制止、严格控制各种乱占耕地、破坏耕地的违法行为。

  一、我县耕地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一方面,以完善制度为着力点,建立耕地保护长效机制。

  一是落实工作责任。县委县政府领导对耕地保护工作高度重视、态度坚决,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并通过下发《关于批转贯彻落实建立土地执法监管长效机制落实耕地保护共同责任实施意见的通知》,明确了相关单位及各乡镇责任,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加大联合执法力度,采取各种措施切实保护耕地。县、乡镇、村居、组、户层层签订耕地保护责任状,落实耕地保护责任。

  二是完善预防机制。建立健全了县、乡、村三级执法监管网络,将土地执法关口前移。全面调整、充实、壮大县、乡两级执法队伍,并在全县270个村(居)委会各聘请一名村(居)干部担任村级国土资源监察信息员,同时开通了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电话,及时监督和举报各类土地违法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土地违法行为的发生和蔓延。

  三是规范建房管理。县国土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管理的规定》、县政府转发了《关于印发吉安市吉泰走廊城镇农民建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进一步加强了农村村民建房管理,按规划从严控制建设用地,严格审查农村村民建房申请条1件,规范农村村民建房申报程序。

  四是加大巡查力度。建立健全了《吉水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制度》,划分了巡查区域和等级,明确了巡查责任,做到土地违法行为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

  五是实施造地工程。大力实施“造地增粮富民工程”。近年来,我县完成了白水土岭、乌江大勇等土地开发项目,共新增耕地3162亩,确保了我县耕地占补平衡。

  另一方面,以“双违”整治为突破口,严厉打击乱占耕地行为一是强力开展县城“双违”清理整治。针对县城“双违”建筑蔓延的不利局面,新一届县委、县政府到位后,铁心硬手整治“双违”建筑,“双违”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立案查处了文水村十二组、文水村一组、水南背周某等3起非法买卖土地(耕地)案件,追究相关犯罪人员法律责任5人;对参与“双违”的17名公职人员(其中科级干部7名)实行了“三停”(即停职、停薪、停岗);已组织大规模集中强拆行动3次,拆除“双违”建筑7000余M;以县专业森林消防队和原有规划监察 大队为基础,通过整合职能,强化力量,重新组建城市规划建设监察 大队,人员由过去的10多人增加至90人,加强日常监管,对顶风违法违规建设的“双违”建筑,发现一起强拆一起,县城“双违”建筑的水电供应均已切断,目前县城“双违”建筑已全部停工。部分“双违”建筑已主动申报,正在接受处理。

  二是全力开展道路沿线农民建房清理整治。认真学习传达市委、市政府关于吉泰走廊建设的指示精神,认真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和具体的整治措施;成立吉泰城镇走廊道路沿线建房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印发关于整治吉泰城镇走廊道路沿线农民乱建房事宜协调会议纪要的通知》(吉水县府办字[2021]173号)和《关于切实做好吉泰城镇走廊道路沿线建房清理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吉水县府办字[2021]175号),全面开展105国道沿线两侧100米范围内农民建房的整治工作,采取逐户调查、宗宗过筛的办法全面排查。对顶风违法违规建设的'实施强拆,先后在文峰、金滩、乌江、醪桥等乡镇拆除违法用地建筑1500余M。目前,我县吉泰城镇走廊道路沿线农民新增违法占用耕地建房已得到有效控制。

  三是合力开展乱占耕地建房清理整治。加强国土、纪检监察、检察院、公安、法院、林业等部门以及各乡镇的合作,对涉嫌犯罪的乱占耕地违法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对党员干部违法违规用地的向纪检监察部门提出处分建议。依法立案查处了阜田镇李某非法占耕地建大米加工厂等案件并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国土部门联合文峰、醪桥、双村、阜田、乌江等乡镇组织人员雇请机械及时制止和拆除了多起农民非法占耕地建房行为,对重大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及城区、国道两侧乱占滥建行为联合相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进行现场制止和拆除,起到了极大的震慑效果。

  二、导致违法占用耕地的主要原因

  尽管我县采取了各种措施严厉打击违法乱占耕地行为,但村民乱占耕地建房现象仍时有发生,其主要原因:

  一是村级规划滞后。尽管农村居住条件有了长足进步,但村级规划工作严重滞后。由于缺乏规划,村民建房选址随意性强,只要满足自身需求,不管是道路两旁的公用地还是耕地,想建房就建,导致建房布局不合理,散乱无序,既不美观又浪费土地,人地矛盾更加尖锐。

  二是受峡江水利枢纽库区控制影响严重。一方面,受峡江水利枢纽水淹区范围限制,自20xx年省政府下达了冻结相关区域建房审批文件以来,我县涉及11个乡镇的农民新建、改建住房申请受到制约,得不到审批,造成一些住房困难户、危房住户不惜通过违法手段强行施工。另一方面,由于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为完成上级下达的面积指标不得不把村庄周围的耕地全部划成了基本农田保护区,村内建设预留地少,有些农户住房的确困难,但又无地可批,造成乱占耕地建房。

  三是受耕地指标限制。随着农民收入的增长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一系列惠农政策的落实,新一轮的农村建房热潮已到来,但有些村庄宅基地十分紧缺,只能用耕地,而上级下达给我县每年的耕地指标远远不够解决全县农民建房用地需求,供求矛盾十分突出。

  四是执法力量比较薄弱。国土部门垂直管理以后,乡镇一级政府对土地管理缺乏积极性,村干部也因怕得罪人而不敢挑担子,对土地违法行为熟视无睹,听之任之,加之乡镇未设立规划建设管理机构,未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农民建房违法行为基本上是由乡镇国土所负责监管,而乡镇国土所执法人员力量薄弱,一般每个乡所只有2-3名工作人员,又缺乏巡查所需的交通工具,由于辖区面积大,交通条件受限制,乡(镇)每巡查一遍少则一周,多则半月,执法人员往往顾此失彼,疲于奔命。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县将通过开展一次集中清理整治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行为,制订一套管理办法加强农民建房管理,采取一系列措施落实监管责任,进一步规范我县农民建房管理工作,切实保护耕地。

  (一)集中开展一次清理整治,严惩违法行为以县城“双违”整治取得的明显效果为切入口,要求各乡镇参照《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集中清理整治县城规划区内违法违规用地和违法违规建筑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和相关规定,制定本乡镇的整治方案和处理办法并认真组织实施。进一步加大土地巡查力度,务必使全县的土地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全面停建,接受处理。同时,我县将对违法用地现象严重地区,选择一批在全县有一定影响的违法占地建房行为,组织力量依法强制拆除和复耕,从而达到极大的震慑作用和警示教育作用。

  (二)切实加快乡村布点规划进度,配备规划管理队伍按照“统一规划、相对集中,适度规模,分步实施”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合理集聚、因地制宜,节约用地”的原则,由县住建局牵头对各乡镇乡村建设进行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在乡(镇)设立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充实规划建设队伍力量。

  (三)制定吉水县农民建房管理规定,完善农民建房审批程序依照《吉安市吉泰走廊城镇农民建房管理暂行办法》,制定《吉水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管理严格保护耕地的规定》,切实加大农民建房管控力度,严格落实“八个禁止”,规范农民建房审批程序,在审查和报批农民建房用地工作中,必须坚持“三到场”和“五公开”的原则,严把审查审核关,对工作人员审查把关不严的,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组建乡镇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强化乡镇监管责任由各乡镇抽调规划、国土、林业等站所工作人员,成立乡镇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农民建房规划、用地审批、监管职责,乡镇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强化各村(居)委书记、主任职责,从源头上杜绝未批先建、少批多建、批东建西等违法建房行为的发生。乡(镇)政府对本辖区内农民违反规定建房的行为依法予以制止,在乡(镇)、村庄规划区内的,乡(镇)政府依法查处。县政府将农民建房监管及耕地保护工作纳入各乡镇年度工作考核体系进行考核奖惩。对乡(镇)政府不能正确履行职责,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不及时制止或制止不力,造成耕地保有量面积减少的或土地管理秩序混乱的乡镇,坚决按照15号令和有关规定追究乡(镇)主要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

  (五)坚持贯彻“一户一宅”制,大力推进“空心村”整治严格按照上级下达的计划分解农民建房占用农用地计划指标,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同时,充分运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政策,积极稳妥推进“空心村”整治,盘活存量建设用地,鼓励农民拆旧建新,充分利用村内空闲地、原有宅基地,鼓励农民集中连片建房,切实做到节约用地,合理保护耕地。

  (六)建立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建立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土部门调查处理国土资源违法犯罪案件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完善案件移送和工作配合机制。由国土部门会同监察机关等有关部门不定期地开展用地情况的执法检查,严厉查处各类非法占用耕地行为和乱占滥用土地行为。充分发挥县规划建设监察队伍90人的强大队伍力量,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有力拓展执法手段,整合执法力量,有效打击各类土地违法行为。

  (七)合理有效疏导峡江水利枢纽库淹区农民建房,缓解用地矛盾由县峡江水利枢纽工程指挥部根据峡江水利枢纽工程规划,重新确定我县各乡镇具体的淹没界址范围,对新确定的不在淹没界址范围内的农民建房审批,尽快向省政府请示下文予以解冻,通过争取用地计划指标,合理规划引导,有效疏导农民建房需求,解决原冻结区域农民建房困难,缓解用地矛盾。

  乱占耕地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18

  为确保我区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序推进,xx月xx日,区住建局组织xx镇、xx乡召开农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区农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xx镇、xx乡及各行政村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区住建局主要负责人传达了省市近期关于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求并对当前排查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同时三方技术工作人员对房屋安全排查重点及操作方式进行了详细讲解。

  会议要求,思想上务必高度重视,要深刻吸取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坍塌事故教训,抓紧抓细抓严抓实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强化“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是处理”的责任意识,牢牢守住安全底线,切实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落到实处。行动上务必从速从快,各单位要明确专人,对在建、新建、改建、翻建自建房开展全面排查,做到全面“体检”、彻底“诊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责任上务必从严从实,按照“谁监管谁负责、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严格落实自建房风险隐患管控治理措施,压实管理属地、行业监管、业主主体责任,建立排查台账,制定“一房一策”,明确整改任务,依法排查整治。

  会后,住建局检查组先后来到xx街道及北岸中心幼儿园,实地检查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检查组强调,要在房屋风险普查基础上,对全区既有房屋开展拉网式、地毯式、起底式、专业化的大排查,确保不漏一栋、不漏一户,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同时对北岸中心幼儿园私自加层情况做出明确要求,违章违法建筑要立即进行整改,该拆除的一律拆除,该搬出的`立即搬出,坚决杜绝自建房“带病住人”“带病营业”。行管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对拒绝整改的违法责任人,从严从快处置,确保完成一项、销号一项,扎实推进房屋安全隐患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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