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工作消杀方案

2022-12-27 工作方案

  为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疫情防控工作消杀方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疫情防控工作消杀方案1

  为做好我区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和安全有序开放工作,严格规范旅游景区管理,避免出现大量游客聚集拥挤现象,确保旅游景区安全有序运行,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快速反应、联动处置”,把疫情防控和安全有序开放作为旅游景区首要任务,层层落实责任,着力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对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二、目标任务

  务求把各类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坚决杜绝疫情传播风险和重大安全事故,确保全区旅游景区持续稳定向好。

  三、具体措施

  (一)强化流量管理,坚持限量开放。严格落实《宿迁市旅游景区开放指南》要求,做到限量、有序开放。旅游景区完善预约制度,严格限制现场领票、购票游客数量,鼓励采用无接触支付措施。核定旅游景区最大承载量和瞬时承载量,并在景区入口、售票处、游客中心及官方网站等处公开发布,“五一”假日期间旅游景区接待游客量不得超过核定最大承载量的30%。热门景区和部分实施阶段性门票价格优惠的景区,提早排查有安全隐患和客流拥堵的风险点,建立客流疏散引导机制,及时做好分流引导工作。

  (二)严格入园管理,规范游览秩序。旅游景区配备专人专岗,严格落实体温筛检等入园防控措施,对所有游客进行身份登记,未佩戴口罩者禁止入园。优化游览线路,避免线路规划不合理导致游客扎堆拥挤现象,景区讲解员应与游客保持1米以上距离,尽量采用无线电子设备讲解。加强巡视巡查,在旅游景区出入口、重要参观点等容易形成人员聚集的区域设置专人,加强疏导,指导游客保持间距、做好安全防护,确保防控到位。

  (三)加强卫生防疫,保障游客安全。旅游景区游客中心内公用设施、电子触摸屏每天进行消毒,为游客提供使用的拐杖、轮椅、雨伞、语音导游设备等物品,做到“一客一消毒”。游客中心内备有消毒液等物品,免费供游客使用。一线员工必须穿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尽量减少使用景区自行车、游船、电瓶车等内部交通工具。景区餐厅要关闭没有通风条件的包厢,加强循环使用餐具的清洁消毒,购物商店应加强通风换气,减少人员聚集。旅游景区要做好医务服务,设置可疑人员临时隔离点。

  (四)强化宣传引导,倡导文明旅游。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微博、提示牌、广播、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发布旅游景区恢复开放管理措施、疫情防控指南、实时客流量、灾害天气预警等信息;重点在游客中心、出入口、内部交通工具等处加强防疫宣传,张贴防控疫情提示海报,帮助游客增强防护意识、掌握防护知识,引导游客自觉遵守公共秩序,积极配合防控工作。

  (五)全面排查隐患,落实安全责任。旅游景区要按照全区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对景区疫情防控、设施设备、森林防火、安全度汛等方面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存在安全隐患的旅游设施设备一律暂停使用,防范重大事故发生。同时,做好应急处理工作,明确疫情防控及安全生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落实落细安全生产责任,遇到突发情况,及时妥善处理,确保各项措施执行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旅游景区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成立相应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应急管理预案,加强对本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和安全有序开放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

  (二)强化信息上报。各旅游景区要加强与当地卫生防疫和文化广电旅游等部门联动,发生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

  (三)强化教育培训。各旅游景区应对上岗职工开展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应急处置等事项的培训,确保景区工作人员具备相关防控和应急处置知识与能力。

疫情防控工作消杀方案2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规范性法律文件,为落实疫情防控德育教育工作的要求,保障我单位正常生产经营生产教育工作,维护全体员工身体健康以及生命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防控原则

  1、广泛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提高员工防护意识和公共卫生水平,加强疫情预防其他工作,关注返程员工异常情况,预判复工方案并做好充分准备,及时关注员工身体情况,发现病症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2、加强防控监测机制,针对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特点,重点加强进出体温检测,对公共区域以及人员密集区域通风、消毒等防疫工作。

  3、全面提高应急机制,快速预警反应管理机制,进一步增强应急处理能力,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二、组织领导

  1、成立新冠防控工作小组,由滕代远总经理担任工作组总指挥,对经营场所防控及工作实施统一指挥。各岗位有关负责人任组员,协助组长做好各项协同统筹协调组织工作,落实贯彻落实各项防控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

  2、落实专门的新冠防控管控人员和工作组,各项职责分配到人,实现网格化管理。

  3、整个公司以相关部门为单位,形成部门防控负责人形式,按部门分管;部门防控负责人配合工作小组如期完成部门内的防控工作;同时负责本部门员工健康、卫生、行为的日常监督;当部门内出现明显突发情况时,部门防控第一时间通知防控工作小组做好应急处理。

  三、员工管理

  1、每日组织全体员工上报身体健康状况及当日体温,如登革热出现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需及时做出应对,及时上报。

  2、对外地返程员工需要进行登记、汇总,对其进行跟踪运营管理。

  3、外地返程员工要按规定实行居家/集中隔离观察14天;重点疫区往来员工或与疫区人员交谈的员工友好往来要及时告知公司主管领导和总经理;有必要的,可量测遵照所在地政府的要求进行集中医学隔离观察14天。

  4、复产为力助疫情精准防控和分类有序复工复产,请恳请督促员工网上自行申报健康码,在线填写健康信息、14天内是否接触过新冠确诊病人或疑似病人等信息后,通过审核后将生成一个颜色码,领取绿码的工作人员凭码通行,领取红码和黄码的人员需按期隔离隔断并健康打卡,满足条件后部可转为绿码。

  5、返程员工在居家隔离期间,无一般而言情况不得外出。

  6、隔离期间,返程员工需每日进行体温检测,并按时向主管领导汇报身体状况,如出现发烧、咳嗽等身体异常症状,及时就诊,同时及时向主管领导实地考察;主管领导除做好员工体温检测记录外,如遇员工出现身体异常症状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汇报处理。

  7、隔离隔离观察期结東后员工身体并无异常,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直属单位方可早班工作。

  四、防疫管理

  1、员工应正确疫情防控消杀方式,以定时定点定量的标准做好公共的消毒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及时配置任一消毒药剂、器材等消毒物资(应满足5-7天储备用量),消毒药剂配比、发放和消毒工作,杜绝84消毒液等含氯制剂与其他药剂混合使用,做好酒精、紫外线添加灯具的安全使用和保管工作。

  2、按照区域内清洁卫生规范与标准以及疫情消杀卫生要求,对公共区域以及人员密集区域等实行场所实施清洁和垃圾清理,清洁过程中高管佩戴口罩和橡胶手套,完毕后及时清洗或消毒。

  3、上网设备(电脑、键盘、鼠标)的清洁教育工作需由清洁专人实施清洁与管理,实行用前用后及时清洁的原则,及时消杀。避免手口传播。

  4、要求定人、定时、定点、定位喷洒、擦拭84消毒药剂、酒精等,区域消杀教育工作完成后张贴"本区域已消毒"标识,并做好周边环境消毒时间、责任人记录工作。

  五、防控措施

  (1)进入岗位前应了解疫情防控相关知识,掌握新冠个人防护知识、卫生健康习惯及疫情防控应急补救方法。建议员工尽量避免不乘坐公共交通,采取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上下班。

  (2)员工每日上班前、进入办公区域前及下班离岗前需测量体温,检测体温应低于37.3度,无咳嗽、流涕等呼吸道症状。

  (3)准确职员上岗前及工作期间正确佩戴口罩;办公、会议场所内多人办公时,人与人之间应保持1米以上距离,保证环境通风。

  (4)在参加会议、传递纸质文件前后应洗手消毒,每日使用75%酒精擦拭办公接线员座机。

疫情防控工作消杀方案3

  近期以来,我县把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紧迫、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全县各级各部门全面进入战时状态,严阵以待,严防死守,严格筛查,严密管控,切实做到“四个贯彻落实”,现将疫情防控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及时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担任双组长的领导小组,修订完善xx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将原来的“一办七组”调整为“一办十组”,进一步明确领导小组、十个专责组职责,各乡镇、有关部门也全部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力促疫情防控工作全面有序开展。先后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x次、领导小组会议x次、县长办公会x次,对疫情防控整体工作、各行业系统工作、全社会层面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按照不聚集、少开会原则,建立疫情防控联络群,第一时间发布信息、指令,上报落实情况。落实属地化管理要求,在社区侧重于用网格化管理搞宣传管人群,在农牧村侧重于“十户联防”方式开展群防群控,确保了疫情防控工作全覆盖、零死角。

  二、加强排查管控,确保工作措施到位。

  一是深入开展流动人口摸底排查。把加强人口管理作为疫情防控最基础的工作,按照“六清两不漏”要求,组织动员农村、社区和全社会力量,充分发挥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社干部、小区楼长等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对近期从外地特别是武汉等疫情重点区域来我县的返乡务工人员、上学回家学生、春节探亲人员以及旅游等人员进行深入排查,采取分片负责、重点跟踪、定人定位的方式,对重点地区返乡人员实施地毯式追踪、网格化排查,逐一建立登记台账,全面详实掌握返乡人员的底数、基本情况,做到了辖区底数清、不留排查盲区,返乡人员清、不漏一户一人。截止x月x日x时,全县常住人口x人,共摸排省外来xx人员x人,其中:武汉x人,其他省市人员x人。二是着力加强湖北返乡人员管理。建立重点地区返乡人员档案,全面掌握密切接触人员和活动轨迹,采取外来人员公示、乡(镇)干部和医务人员“多对一”、人盯人、群众监督举报等管控措施,督促严格执行居家隔离观察14天的要求,每天测量体温2次,及时跟进了解身体健康状况,做到了身体状况清、不忘一日两测,接触人员清、不落一老一少。

  对有发热等异常临床表现者建立台账,对疑似人员建立数据库,开通异地就医备案绿色通道,按照“六个一”管理要求,全程管理、全程服务、全程医治、全程保障。目前,全县居家隔离湖北返乡人员x人,发热留观x人(来自武汉x人,黄岗x人,成都x人)。三是严格落实防控措施。严格按照“四个一律”(对全县x人以上的人员集聚活动一律取消,对县域内所有公共场所一律关停,对酒店、餐馆的聚餐活动一律暂停,对参与人员较多的活动和大型会议等一律取消或者延期)要求,延期推迟了“两会”、县委全会等大型会议,县内x个4A级旅游景区全部关停。全县各乡镇在交通要道和通村道路出入口设立防控监测点x处,从公安、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抽调人员,实行24小时全天值守,逐车逐人监测体温、摸排登记。加强对医院、农贸市场、商场等重点区域的防控和定期消毒作业,关闭电影院、网吧、KTV等场所x家。加强对野生动物养殖到餐桌消费的全流程管理,严厉打击野生动物交易,关停x家屠宰场和x家活禽交易店,坚持每日排查生猪养殖户和野生动物养殖户,未发现异常情况。

  三、加强宣传教育,确保宣传引导到位。

  先后印发《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致全县城乡居民的一封信》《全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联防联控倡议书》《致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倡议书》等文件资料,制定xx县科普疫情防护知识手册,并充分利用微信、短信、电视、广播、宣传横幅等各种宣传方式推送疫情防控知识,提高人民群众防控意识和防控技能,引导城乡居民正确认识和应对疫情。

  在电视、广播、微信、客户端等平台开设“万众一心,抗击疫情”专栏,电视每天播放18小时,滚动游走宣传标语x条x次,发布相关防控知识、公益广告、微信提示和新闻报道x条,网络推送各类信息7.5万余条,悬挂播放各类宣传标语x条,设置大型广告牌x个,发放各类宣传资料x万份,面向手机用户发布疫情防控知识宣传短信x万余条,广大群众防范意识、大局意识不断提高,积极配合县乡两级防控工作,主动取消婚宴、剃头等各类聚餐、聚会活动x多场次。

  四、加强物资储备,确保应急保障到位。

  确定县人民医院为定点救治医院,县民族医院为后备医院,成立医疗救治和预防控制专家组,制定医疗救治和预防控制两个预案,对医护人员进行防控技能培训。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健全完善县医院、民族医院发热门诊和隔离病房,确定xx大酒店为密切接触者留观点。强化应急物资购置、储备,目前储备N95口罩x个、医用外科口罩x个、医用连体防护服x套、电动喷雾器x台及部分消毒和救治药品,为各乡镇配套帐篷x顶、采暖炉x台、折叠床x个,应急物资已调拨县医院和各乡(镇)。同时,通过电商平台购置一次性口罩x万个、N90口罩x万个、N95口罩x万个,消毒液x瓶、消毒粉x袋。加大生活必需品供应,县级粮库储备面粉、大米x吨、食用油x吨,存储液化气x吨、汽油x吨、柴油x吨,可供使用1月左右。企业库存大米、面粉x吨、食用油x吨、鸡蛋x吨,未出现囤货、哄抬物价现象。

  五、加强统筹协调,确保联防联控到位。

  加强督查工作力度,抽调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x个督查组和x个专项xx执法组,完成对各乡镇落实中央及省市县各项联防联控措施情况首轮督查,发现并及时整改突出问题x个。加强行业系统防控工作,先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管理与技术指南(试行)》等规定,下发《关于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进一步压紧压实行业系统责任。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xx年春节假期的通知》要求,印发《关于做好节后办公场所和人员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除必须在单位和一线工作的人员外,其余人员尽可能留在家中办公或休息,并对办公区域消毒、工作人员自我防护提出具体要求。

  强化一线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安全防护培训,加强自身防范,合理调配干部职工轮岗休息。及时下发关于进一步严xx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的紧急通知,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狙击战划出纪律红线。组织广大党员带头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全面清理沿街干线、背街小巷、河道沟渠的垃圾杂物,营造洁净卫生的生产生活环境。部分乡镇宣传引导农牧民群众积极参与疫情防控,许多群众志愿为监测点无偿提供帐篷、拉运物资,组织妇女群众为检测点工作人员缝制防护服;部分村为村民免费发放N95口罩,有的乡镇自制防疫“三字经”,每日通过“大喇叭”定时播放,全县初步形成了联防联控无死角、群防群治全覆盖格局。

疫情防控工作消杀方案4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应对病毒肺炎疫情的决策部署,积极应对2021年今冬明春我县可能出现的肺炎疫情,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体防控策略及省、市、县应对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要求,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基础上,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依法、科学、规范、有序、有效开展交通运输防疫防控工作,提高疫情防控的针对性、精准性、科学性和有效性,严防疫情通过交通运输工具传播,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工作和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的影响。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县应对秋冬季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市交通运输局应对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通知精神,结合交通实际,制定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保障人民生产生活必需的人员物资运输作为首要任务,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救治、精准施策的要求,服务“六稳”“六保”,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各项工作。

  党委领导、齐抓共管。按照全国、全省、全市、全县、全局“一盘棋”,在局党委统一领导下,分管领导牵头,局属各股室(单位)协同配合,群防群控,齐抓共管。

  联防联控、协同配合。配合县公安局、县卫健局等部门在全县汽车站等交通运输检测站对市外抵(返)旅客进行体温检测,做好检测登记,确保不失控、不漏检,形成合力。

  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局属各单位、乡镇各交管站按照县委、县政府以及交通运输行业统一调度疫情防控工作。

  分区分类、动态调整。根据市、县疫情防控实际形势,统筹做好交通运输行业疫情防控工作,并根据疫情进展动态,及时调整交通运输防控策略。

  快速反应、高效处置。建立健全以交通运输行业干部职工、党员突击队为骨干,交通运输执法队伍积极参与的服从指挥、快速反应、高效处置的体制机制。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县交通运输行业应对肺炎疫情处置工作。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指挥决策机构

  成立县交通运输局应对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局防疫指挥部”),负责组织开展应对疫情联防联控具体工作。

  2.2局防疫指挥部

  主要职责: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疫情联防联控的重大决策部署,安排部署、协调督促落实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应对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承担县防疫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2.3局防疫指挥部分组及职责

  局防疫指挥部下设防疫指挥部办公室、后勤保障组、人员调配组、排查防控组、在建项目防控组、机关防控组、运输物流组、督导检查组共8个工作组。

  2.3.1防疫指挥部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综合协调工作,推动完成县防疫指挥部交办的防疫防控工作任务,负责统一收集、汇总、报送和宣传、回复相关信息;完成局防疫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2后勤保障组

  主要职责:

  1.负责编制防疫防控所需要的经费预算和财务工作,组织防疫口罩、防护服、消毒液、体温检测仪等应急物资的申拔、购买、调度及后勤服务保障,做好物资出入记录与整理;落实防疫防控所需应急物资、应急车辆的储备、供给需求;承担局防疫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3人员调配组

  主要职责:负责根据疫情防控实际情况统一调配保障防疫防控工作人员,做好全系统干部职工疫情防控及干部职工的人文关怀等工作;承担局防疫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4排查防控组

  主要职责:负责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县指挥部的要求实施交通管制,设立交通防疫卡点,实施对通过防疫卡点的人员、车辆采取测温、消毒等防疫措施,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做好各交通运输防疫卡点协调工作,确保各疫情卡点步调一致、紧密配合开展工作;配合县公安局、县卫健局人员在交通疫情检测站(车站)做好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人员以及体温异常人员的登记与处置工作。

  2.3.5在建项目防控组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在建项目防疫防控工作的指导,督促各项目建设单位落实属地防控要求,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做好人员排查和体温检测,科学合理组织施工;承担局疫情防控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6机关防控组

  主要职责:负责抓好局机关单位疫情防控及指导下属单位机关防疫防控工作;做好机关干部职工的健康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做好职工宿舍和机关食堂疫情防控工作;承担局疫情防控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7运输物流组

  主要职责:负责协调保障全县疫情防疫交通运输需求,做好应急运力的征调;负责县本级客运、公交、出租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的监督指导,督促各运输企业(客运、公交、出租)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督促冷链物流运输车辆的通风消毒和从业人员的自身防护、定期核酸检测以及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做好冷链物流运输的相关工作;联合县禁毒办、公安、卫健部门督导各寄递物流企业和末端网点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承担局疫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8督导检查组

  主要职责:负责对全县交通运输疫情站点防控工作和交通运输各项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指导;对交通运输行业公职人员在防疫防控中履行职责的情况实施督促、检查,对在防疫防控工作中的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按规定进行查处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承担局疫情防控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应急响应与终止

  3.1应急响应

  在县级Ⅰ、Ⅱ、Ⅲ、Ⅳ级应急响应情况下,按照国家指导意见要求,以县(镇、乡、村)为单元划分为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三类地区以及常态化疫情防控进行分区分类施策,有针对性地采取防控措施。

  3.2启动、调整和终止应急响应的程序

  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省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结合县卫健部门组织专家对全县实际情况和疫情形势进行分析研判,评估论证我县疫情风险等级,提出启动、调整、终止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的建议,县应急委员会报县人民政府或县应对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批准实施的程序。我局按规定程序启动相应应急响应。

  3.3疫情防控措施

  低风险地区要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加强对疫情严重地区以及高风险地区流入人员跟踪管理和健康监测,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落实相关防控措施。保证交通运输、城乡公共交通正常运转,不得封路、封村、封社区、封市场,尽快推动企业全面复工复产。对来自低风险地区的人员和车辆,其他地区不得限制其出行。

  中风险地区要尽快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加强密切接触者全面排查和隔离医学观察,对确诊病例实施针对性防控措施。确保交通运输、城乡公共交通正常运转,确保人员正常出行和生产生活物资正常流通。落实企业疫情防控责任,合理安排复工复产,组织员工有序返岗,不得采取审批、备案等方式延缓开工时间。

  高风险地区要根据疫情态势逐步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停止聚集性活动,依法按程序审批后可实行区域交通管控;对发生社区传播或聚集性疫情的疫点、疫区实施封锁。保障疫情防控、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企业正常运转。及时研判疫情走势,确保在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再逐步有序扩大复工复产范围。

  4.低风险区(无现症病例区)

  4.1交通卫生检疫

  (1)开展三级以上道路客运站等重要交通枢纽协助属地政府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检疫,对发热、上呼吸道感染症状等病人全面排查,设立交通检疫留验站,配备医疗物资和专业人员。所有往来人员均进行体温监测,掌握出行轨迹,实行一人一登记,严防疫情输入。

  (2)暂停来往县内社区暴发区、局部流行区和外(市、县)疫情严重地区的客运班车和旅游包车。

  4.2应急物资运输保障

  开通应急防疫物资和基本生活物资运输“绿色通道”,组织物流快递企业保障运输,对运输车辆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保障优先通行。

  4.3中风险区(散发病例区)

  在前述措施基础上,再增加以下措施:

  4.3.1交通卫生检疫

  (1)做好汽车、城市公共交通等交通工具和车站、客运站等重点场所的卫生管理工作,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消毒物品,严格落实通风、消毒和旅客体温测量等措施,车辆未经消毒、驾驶员未佩戴口罩不得出站发班。做好出入境交通工具和人员的卫生检疫,按照属地联防联控机制和程序,移交发现的染疫人或染疫嫌疑人、接触者至地方卫生健康部门。

  (2)暂停往返中风险区域客运(含包车)和城市公共交通。

  (3)根据县指挥部的要求,联合公安、卫健等部门在一定范围内实施交通管制。

  4.3.2应急物资运输保障

  (1)加强应急物资运输车辆储备和应急运输通道保障,确保防疫应急物资运输快速安全顺畅。

  (2)加强冷链物流等运输和装卸货环节的防疫措施,避免发生输入性传播。

  4.4高风险区(社区暴发区或局部流行区)

  4.4.1社区暴发区

  在前述措施基础上,再增加以下措施:

  交通卫生检疫方面:

  (1)暂停部分城市公共交通和出租汽车(含网约车)运营并限制运行区域;暂停市际、县际、农村客运班车(保留满足群众必要合理出行和应急出行的营运车辆)。

  (2)严格加强公共交通工具消毒通风,所有运输场站严格落实旅客体温检测,并设立交通检疫留验站。根据县指挥部要求联合公安、卫健等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全面实施交通管控,所有进出道路设置联防联控检疫点并开展全面检查。

  应急物资运输保障方面:

  可依法对本区域内应急物资、车辆等进行征用,但应给予相应补偿。

  4.4.2局部流行区

  在前述措施基础上,再增加以下措施:

  交通卫生检疫方面:

  (1)联合公安、卫健等部门实施最严格的交通管制和卫生检疫,坚决切断病例输入输出。所有进出路口无特殊原因不准车辆人员出入。全面停止区域内公交、中短途客运等公共交通运营,关闭火车站、汽车客运站等所有运输场站进出通道,除防疫人员、防疫及民生保障物资外,一律不得运输。实施严格交通管制,除经许可的保供运输车、免费交通车、公务用车外,区域内实行机动车禁行管理。

  应急物资保障方面:

  实施防疫应急运输通道管制,确保防疫应急物资运输快速安全顺畅。

  4.4.3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1)准确把握疫情防控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紧紧抓细抓实常态化防疫措施,坚决阻断疫情通过交通运输工具和场站传播。

  (2)严格落实旅客体温检测、交通场所和交通运输工具通风消毒、司乘人员口罩防护三个100%基本措施以及扫码进站乘车,严格执行汽车客运站“七不出站”有关规定。继续用好省道路客运乘客信息登记系统,以境外和国内重点地区入境人员为重点,开展人员信息排查,确保每位乘客信息可追溯、14天内的旅居史可查询。

  (3)严格落实水上交通疫情防控措施,认真执行司乘人员全程佩戴口罩,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加强与乡镇防疫协调联动,做好发热乘客的留观移交等工作。

  5.保障

  5.1经费保障

  后勤保障组制定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疫情应急防控专项资金保障计划,做好疫情防控专项资金的经费保障工作;做好疫情防控所需物资、车辆的应急保障工作,确保防疫防控工作的正常开展。

  5.2人员保障

  人员调配组制定行业党员干部、交通运输执法队伍参与一线交通运输防疫防控应急保障计划,确保防疫防控工作的有效开展。

  5.3政策保障

  5.3.1奖励

  人员调配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对应急处理做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的表扬和奖励。

  5.3.2责任追究

  (1)在执行本预案过程中,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不服从统一指挥、调度不履行工作职责,组织协调不力,推诿扯皮,措施落实不到位,以及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党纪、政纪有关规定,追究部门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2)对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疫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6.应急响应结束

  结束后,组织开展对交通运输行业应急处理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疫情防控所采取措施的效果评价、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对应急处理做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的表扬和奖励,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人员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应急处理期间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企业的物资和车辆进行合理补偿。

  7.附则

  7.1本预案由县交通运输局参照《市交通运输应对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县应对秋冬季肺炎疫情应急预案》修订完善。

  7.2在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坚持疫情防控领导体制、战时机制、指挥体系不变,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安排部署,局党委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健全完善领导体制机制,适时更新、修订和补充完善预案。

疫情防控工作消杀方案5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全县文化体育旅游行业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切实做好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人员及场所管理,保障行业经济发展持续保持稳定向好态势,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风险意识、问题导向,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科学、分级分类”的工作原则,坚持“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工作要求,落实“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工作措施,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因地因时因势制宜,压实属地管理和单位主体责任,强化联防联控、群防群控,不断提高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综合治理水平,建立健全行业内常态化疫情防控长效机制,确保文体旅行业健康稳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任务

  1.进一步加强A级旅游常态化疫情防控。严格落实“分时、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控制同一时段入园人数,调控进入游客数量;严格落实门票实名制预约制度,确保游客信息可查询、可追踪;严格落实扫码入园、体温监测、佩戴口罩、“一米线”等进入的硬性要求,明确底线和红线。进一步加强内场所管理,强化全流程、各环节管控,重点防范游客中心、餐饮购物店、演出场所、室内场馆、密闭空间、交通工具等区域,对易形成人员聚集的项目和场所,加强清洁消毒,采取人员分流疏散措施,防止人员瞬时聚集。响应国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政策,积极配合疫苗接种。严格落实室内演出、大型聚会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做好游客说服劝导工作,确保不出现矛盾纠纷和网络舆情。

  2.进一步加强星级饭店常态化疫情防控。加强进入酒店人员疫情防控管理,对进入酒店人员要落实好凡进入必体温监测、凡进入必扫场所码、凡进入必佩戴口罩、凡入住必实名登记信息等要求,特别对疫情发生地实施红、黄码管理的人员要重点检查“两码”,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处置。要严格餐具消毒,提倡非接触式点餐结账,推荐使用公筷公勺、提醒就餐保持距离,非就餐必须佩戴口罩。勤清洁厕所,经常开窗或开启排气扇,保持地漏水弯有水。不混用餐具,夹菜用公筷。同时,强化员工自我防护,全力做好酒店员工佩戴口罩、核酸检测、疫苗接种等防控管理;严格做好酒店通风、消毒、食品安全等必要工作;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各项管理规定,正规渠道进货并保存进货凭证,减少疫情传播风险。

  3.进一步加强旅行社常态化疫情防控。旅行社分社在参与组织省内旅时,要根据自身运营能力,从严控制团队人数,合理安排团队旅游线路、规模和出游时间,分段、分批次、分区域开展旅游活动,避免游客聚集。从严做好游客招徕、组织、接待等环节的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落实游客、导游、司机等人员的测温、验码、全行程佩戴口罩、乘车隔位坐、就餐隔位吃、保持社交距离、常通风、勤消毒、健康监测管理等各项防控措施。要通过电子行程单系统及时准确填报所有旅游团队信息,加强随团人员健康监测管理,建立本旅游团队健康管理台账,加强与游客目的地防疫部门的沟通,预先掌握旅游目的地和客源地疾控部门、定点医疗机构的联系方式,积极稳妥做好应急处置。对于中高风险地区返临人员和“甘肃省健康出行码”红、黄码人员,应第一时间就地隔离并立即向疫情防控部门报告,积极配合落实核酸检测、隔离管控、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对瞒报、谎报、迟报疫情或者阻碍防控、履行职责不到位的人员,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进一步加强数字影院、演艺场所、上网服务场所、娱乐场所、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要严格执行入场实名登记、体温监测、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佩戴口罩、通风消毒等硬性防控要求。数字影院、演艺场所和上网服务场所要严格落实专人全场巡查要求,督促观众、上网人员全程佩戴口罩。及时排查隐患,补齐疫情防控漏洞和短板。公共文化服务场所要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合理控制线下活动,制定严密的应急预案,暂停或推迟各类聚集性群众文化活动,倡导群众文化活动线上开展、线上参与。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原则,强化属地管理责任,严格节庆活动及文艺演出活动管理,对于已审批且尚未举办的节庆活动及文艺演出活动,原则上暂停或推迟举办;对尚未审批的节庆活动及文艺演出活动,原则上近期暂停受理,坚决防止聚集性、输入性疫情发生。

  5.进一步加强乡村旅游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省市县委政府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的决策部署,乡村旅游、乡村民宿等乡村旅游经营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按要求对游客中心、主要休息区、游玩设备、接待设施、地面、卫生间等公共部位及公共接触物品进行消毒。坚决执行佩戴口罩、实名登记(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测量体温和扫码进入等管控措施,对持有绿色健康码和体温正常的游客方可进入参观游览。对配备住宿和餐饮服务的乡村旅游,严格做好客房内床上用品、洗漱用品、桌椅等公共用品的消毒,床上用品和洗漱用品做到“一客一换”;要严格餐具消毒,就餐采取分流、分餐进食等措施,禁止聚集性用餐。

  6.进一步加强体育场馆常态化疫情防控。做好疫情防控所需设施、设备、药品、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工作。坚持活动区域日消毒制度,对走廊、楼梯、门扶手等进行及时消毒通风,对公共健身场地、健身器材进行定期消毒,保持清新干净整洁的健身环境。测量体温并严格查验进馆(场)人员“甘肃省健康出行码”和“大数据行程码”,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处置。室内场馆实行限流错峰,馆内活动人员控制在16人以内,人员间隔不小于1.5米,活动期间仅限于日常健身,禁止进行身体接触性竞技活动。

  三、工作措施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靠实工作责任。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和一办、两组要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认清当前疫情防控严峻形势,增强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全面压紧压实防控责任,不折不扣落实好国家及省市县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坚决打好疫情防控持久战。按照快速反应、狠抓落实、严格要求、管控有力、足额保障的要求,严格实行疫情防控分片包干和网格化管理措施,加大疫情防控巡查检查频次,督促文体旅各经营单位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指导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熟练掌握疫情防控各项要求,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班组、每一个角落,做到安全责任和疫情防控责任双落实。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责任追究制度,对不按规定履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的单位,在全行业内予以通报批评;对疫情防控工作认识模糊、麻痹松懈、擅离职守造成一定后果的单位,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究相关责任,绝不姑息。

  二是强化应急管理,提高处置能力。各经营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修订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细化工作流程和管控措施;组织从业人员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培训,熟练掌握疫情防控指南要点;开展防疫演练,提升处置应对能力;落实重要医疗物资保障责任,及时储备测温仪、口罩、酒精、消毒液、防护服、手套、洗手液、手电筒等防护物资,切实保障一线疫情防控人员的自身安全,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够快速出动,高效处置。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推进疫苗接种。加大疫情防控宣传力度,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形式,积极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普及科学防疫方法,凡节假日均要通过官方平台发布疫情防控温馨提示,提醒游客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大力推进从业人员疫苗接种工作,积极宣传国家疫苗接种政策,提高疫苗接种意愿,按照“无理由必接种”的原则,迅速组织从业人员开展疫苗接种工作。全系统干部职工要积极动员家人及亲属“应接尽接”,坚决按时间节点完成疫苗接种任务。

  四是畅通信息渠道,强化值班值守。立即进入紧急状态,全面启动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遇有紧急情况要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反应、第一时间处置,按照“双报告”要求,各经营单位在上报主管部门的同时,同步上报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五是加强工作调度,提升服务能力。在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做到疫情防控和游客体验度双落实、双保障、双满意。按照促进文化体育旅游高质量融合发展的新要求,加快推动文体旅产品提质升级,丰富文化体育旅游产品供给,积极推进体育场馆和旅游智慧系统建设,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服务能力和文化体育旅游整体服务质量,全面提升行业综合服务能力,做到服务不打折、体验度不下降。

  六是做好舆情管控,维护大局稳定。高度关注舆情信息,统一信息发布口径,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提高社会公信力。在宣传报道中要以正向的事实增强文体旅行业自信心,以正面的声音引导群众正确认识投诉纠纷,以正确的舆论和价值取向,壮大文体旅行业正能量。针对热点焦点问题,宣传工作要做到情感真挚、形象鲜活、思想深邃,宣传要有深度、有温度、有力度。

疫情防控工作消杀方案6

  一、新冠病毒消毒常用消毒剂

  氯化消毒类:84消毒液、双氧水等;

  高浓度酒精:75%浓度的酒精(易燃,小规模使用)。

  二、消毒方式

  喷雾式:用喷雾器喷洒消毒液进行表面消毒,适用大面积快速有效消毒。

  擦拖式:用布或其它擦拭物浸以消毒剂溶液,擦拭物体表面进行消毒,适用小面积及物体表面消毒。

  三、食堂(餐厅)消毒

  1、各位置消毒表

  位置消毒药剂消毒频率消毒方式

  就餐区、出入84消毒液、口、过道、电每日三次(早喷雾及擦拖75%酒精梯、洗手间等中晚各一次)

  操作间、粗加每日两次(午84消毒液工间餐前、收工后擦拖法)每日一次(收84消毒液工后)

  储藏间擦拖法每日一次(午喷雾及擦拖84消毒液餐前)法餐厅门窗

  2、食堂消毒注意事项

  (1)食堂空气消毒:具体空气消毒方法见(四)。如发现有疑似病人出入,应关闭食堂,立即进行消毒。

  (2)墙壁和地面:对食堂墙壁、地面消毒时应按照先上后下、先左后右的方法,依次进行喷雾消毒。喷雾消毒可用0.1%~0.2%的过氧乙酸溶液或有效氯含量为500~1000mg/L的消毒剂溶液喷雾。水泥墙、木板墙、石灰墙为100mL/m2,地面消毒喷药量为200~300mL/m2,由内向外进行喷雾消毒,作用时间应不少于60分钟。每日两次。

  (3)餐桌椅:可用0.2%~0.5%的过氧乙酸溶液或有效氯含量为500~1000mg/L的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消毒,作用15~30分钟后用清水擦拭,每日两次。

  (4)餐具用品:所有餐具消毒,全部采用消毒柜,保证餐具全部足时消毒。其他不能使用消毒柜的可以用有效氯含量为250~500mg/L的含氯消毒液、0.5%的过氧乙酸溶液浸泡30分钟,消毒后清水冲洗,晾干保存备用。(5)操作间保持清洁干燥,严禁生食和熟食用品混合保存,避免肉类生食。

  (6)食堂人员要求戴口罩、帽子,按要求随时洗手。

  (7)就餐人员:进入食堂要求戴口罩、洗手(流动水或含酒精的医用免洗速干手消毒液),在临近吃饭的最后一刻取下口罩,避免面对面坐,少讲话,错峰就餐。

  四、宿舍、教室、功能室消毒

  1、空气消毒

  主要是指室内空气消毒。宿舍、教室、功能室等以开窗通风为主,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如发现有疑似病人出入应立即进行消毒,房屋经密闭后,每立方米用15%的过氧乙酸溶液7mL(1g/m3)熏蒸消毒1小时,或以2%的过氧乙酸溶液(8mL/m3)气溶胶喷雾消毒,作用30~60分钟后开门窗通风。

  2、物体表面消毒

  用消毒液擦拭:75%的酒精、有效氯为500mg/L(990mL水加大约10mL84消毒液)的含氯消毒剂(氯己定除外,各种84消毒液的配制见下表,注意84消毒液对棉、金属等有腐蚀性)。

  五、书本、文具、教具消毒

  1、书本:避免与同学交叉使用,保持清洁干燥,接触书本前后请洗手。如疑似污染,可以在密闭的空间里使用紫外线灯或臭氧消毒剂照射,或每立方米用15%的过氧乙酸溶液7mL(1g/m3)熏蒸消毒1小时。

  2、文具:保持清洁,可用75%的酒精或用含酒精医用消毒纸巾擦拭。尽量不与同学交叉使用。

  3、教具:放学后用75%的酒精或含酒精医用消毒纸巾擦拭。

  学校物业安排专人进行全面消毒,餐厅设置专人实施消毒管理,并做好消毒记录。其他消毒管理,依据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执行。

疫情防控工作消杀方案7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聚集性疫情的消毒处置工作,消灭传染源,确保防控效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xx)和《疫源地消毒总则》(GB19193-20xx)等相关法律法规等的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预防性消毒

  (一)适用范围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医疗机构、学校、商场等各类人群密集场所应做好预防性消毒,预防传染病的发生。

  (二)消毒对象及方法的选择。

  针对消毒对象和消毒现场的不同情况,选择合适的消毒方法与消毒剂开展消毒工作,一般情况下消毒剂有效氯含量500mg/L即可。所用消毒产品应当符合国家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管理要求,以确保消毒效果。

  1.环境物体表面,可选择含氯消毒剂、二氧化氯消毒剂等擦拭、喷洒或浸泡消毒。

  2.手、皮肤的消毒,建议选择有效的消毒剂如碘伏和过氧化氢消毒剂等手皮肤消毒剂或速干手消毒剂擦拭消毒。

  3.室内空气消毒,可选择过氧乙酸、二氧化氯、过氧化氢等消毒剂喷雾消毒。

  4.污水,一般采用投加含氯消毒剂的方法消毒,通过总余氯量确保消毒效果。

  5.污染物(血液、分泌物、呕吐物和粪便等),可选择投加漂白粉、消毒粉或含氯消毒剂的方法消毒。

  (三)个人防护用品及消毒设备

  预防性消毒需要以下物品:

  1.KN95/N95颗粒物防护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

  2.长袖橡胶手套

  3.长筒胶靴

  4.护目镜(防护面屏)

  5.手消毒剂

  6.医用手套

  7.常量喷雾器

  8.超低容量喷雾器

  (四)消毒工作程序

  按照规定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采用常量喷雾器、超低容量喷雾器对室内环境物体表面和空气进行消毒;消毒顺序首先为地面物体表面先外后内,先上后下、从左到右,其次再进行空气消毒由内到外,再边打边退出,密闭作用1小时以上,通风30分钟以上即可。

  二、特定场所消毒

  (一)集中隔离点消毒。

  1.按《疫源地消毒总则》(GB19193-20xx)中的消毒方法开展相关场所的空气消毒和物体表面消毒等工作。

  2.污染物(患者血液、分泌物、呕吐物和排泄物)消毒《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20xx)。

  少量污染物可用一次性吸水材料(如纱布、抹布等)沾取5000mg/L-10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或能达到高水平消毒的消毒湿巾/干巾)小心移除。大量污染物应使用含吸水成分的消毒粉或漂白粉完全覆盖,或用一次性吸水材料完全覆盖后用足量的 5000mg/L-10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浇在吸水材料上,作用30分钟以上(或能达到高水平消毒的消毒干巾),小心清除干净。清除过程中避免接触污染物,清理的污染物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患者的排泄物、分泌物、呕吐物等应有专门容器收集,用含20000mg/L含氯消毒剂,按粪、药比例1:2浸泡消毒2小时。清除污染物后,应对污染的环境物体表面进行消毒。盛放污染物的容器可用含有效氯5000mg/L的消毒剂溶液浸泡消毒30分钟,然后清洗干净。

  3.污水消毒处理。

  有集中污水处理系统的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可直接利用现有污水系统;无污水处理系统的,病人的排泄物、分泌物要用专门容器收集并及时消毒处理。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应具有独立化粪池,污水在进入市政排水管网前,进行消毒处理,定期投放含氯消毒剂,消毒1.5小时后,总余氯量不低于10mg/L;如无独立化粪池,则用专门容器收集排泄物,消毒处理后再排放。粪便处理时用20000mg/L含氯消毒剂,按粪、药比例1:2浸泡消毒2小时;若有大量稀释排泄物,应用含有效氯 70%-80%的漂白粉精干粉,按粪、药比例20:1加药后充分搅匀,消毒 2h 消毒后污水应当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传染病医院的要求。

  (二)社区单位和家庭消毒。

  首先要做好通风换气,建议每天通风2-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地面每天湿拖1-2次,使用250mg/L-500mg/L含氯消毒剂进行拖地;桌椅、门把手、电梯间等经常接触的物体表面每天可用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或喷洒消毒一次;洗手池、便池等每天至少清洗并消毒1次;餐饮具主要采用煮沸消毒或流通蒸汽消毒,至少15分钟;儿童玩具每周至少消毒一次;消毒完后用清水擦拭。

  (三)集贸市场等重点场所消毒。

  1.农贸市场要按照“一日一清洗、一周一消毒、一月一休市”的原则开展清洗消毒工作,具体消毒方法可参考“病家消毒”中的物体表面消毒内容,部分密闭的房间、摊位等可结合空气消毒方法开展消毒工作。

  2.下水道消毒。集贸市场下水道等重点场所要定期使用1000mg/L-2000mg/L氯消毒剂,100mL/m2-300mL/m2用量进行常量喷雾消毒。对于市场内如有动物(带皮毛)宰杀行为的,则应先清洗相关环境及物体表面,再进行消毒处理。

  (四)手卫生。

  采取流水肥皂或洗手液,按六步洗手法勤洗手,如手接触到污染物,可用0.5%碘伏溶液,擦拭2遍,作用1-3分钟;也可用合醇、含氯或过氧化氢类的免洗手消毒剂涂擦,自然干燥。

  (五)个人防护要求

  1.特殊场所环境清洁消毒。

  特殊场所(包括病家、遗体、医疗机构、集中隔离点等)的环境清洁消毒人员建议穿戴工作服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和长袖加厚橡胶手套、医用一次性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N95及以上)或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器、护目镜或防护面屏、工作鞋或胶靴、防水靴套、防水围裙或防水隔离衣,使用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器时,根据消毒剂种类选配尘毒组合的滤毒盒或滤毒罐,做好消毒剂等化学品的防护。

  2.单位及家庭消毒。

  单位和家庭环境清洁消毒人员建议穿戴工作服、工作帽、一次性手套和长袖加厚橡胶手套、一次性外科口罩、工作鞋或胶靴,有条件的可佩戴护目镜。

  终末消毒

  (一)消毒对象

  新冠肺炎确诊病人/疑似病人住院或死亡后、无症状感染者,转移至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或核酸检测转阴后,应对其活动过的场所、接触过的物品进行终末消毒。应对随时排出的污染物及其污染的物品,进行随时消毒处理,做到“三分开”和“六消毒”。“三分开”包括病人住室、饮食、生活用具分开;“六消毒”包括病人的分泌物或排泄物、生活用具、双手、衣服和被单、病家居室环境以及生活污水、污物。

  (二)消毒工作程序

  1.按照规定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观察现场,划定污染区和清洁区。

  2.测量估算需消毒面积、体积,计算消毒剂用量,配置消毒液。

  3.先消毒一条通道,进入室内进行消毒前采样,包括空气和物体表面样品。

  4.分别采用常量喷雾器、超低容量喷雾器对室内环境物体表面和空气进行消毒;消毒顺序为先外后内,先上后下、从左到右,从污染轻到重,再边打边退出,密闭作用1小时以上;消毒重点为门、地面、家具、墙壁、污染物等。

  5.消毒后按规定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再次进行空气和物体表面采样。

  6.按照防污染的原则脱卸个人防护用品。

  (三)消毒方法

  1.室内空气。

  使用500mg/L二氧化氯或3%过氧化氢或5000mg/L过氧乙酸等消毒液,按20mL/m3-30mL/m3的用量,选用超低容量喷雾器,无人的情况下进行空气消毒,关闭门窗作用1小时,开窗通风20分钟以上。

  2.环境物体表面。

  环境物体表面使用1000mg/L含氯消毒剂或500mg/L二氧化氯,按100mL/m2的用量进行常量喷雾消毒,作用1小时以上,消毒完毕后对不耐腐蚀的物品再用清水进行冲洗或擦拭。

  3.织物。

  先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无利用价值的织物按医疗垃圾处理,需重复使用的,按常规洗涤。

  4.餐(饮)具。

  使用500mg/L含氯消毒剂进行浸泡消毒,作用30分钟后,再用清水冲净。

  5.污水。

  具有独立污水收集设施时,在进入市政排水管网前需进行消毒处理,定期投加含氯消毒剂,池内投加含氯消毒剂(初次投加,有效氯40mg/L以上),并确保消毒1.5小时后,总余氯量达10mg/L。

  6.粪便。

  稀薄粪便:每升粪便加25g漂白粉,搅匀放置2小时或每升粪便加入1L的浓度为20g/L有效氯消毒剂溶液,混匀后,作用2小时。成型粪便:每公斤粪便加入2L的浓度为50g/L有效氯消毒剂溶液,混匀后,作用2小时,或者集中无害化处理。

  (四)个人防护

  1.防护用品穿戴要求。

  管理人员进入办公区域相关场所时采取一级防护,穿戴医用外科口罩、工作服,必要时戴手套;终末消毒前进入监管区域各监区时采取二级防护,穿戴KN95/N95颗粒物防护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防护服、手套、鞋套、护目镜或防护面屏。消毒人员采取二级防护,穿戴KN95/N95颗粒物防护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防护服、长袖橡胶手套、长筒胶靴、护目镜。评价人员采取二级防护,穿戴KN95/N95颗粒物防护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防护服、一次性手套(双层)、鞋套、护目镜。

  2.手卫生。

  相关工作人员应加强手卫生措施,按六步洗手法勤洗手,每次用流动水洗手不少于 15 秒。必要时可选用含醇速干手消毒剂或醇类复配速干手消毒剂,或直接用 75%乙醇进行擦拭消毒;醇类过敏者,可选用季铵盐类等有效的非醇类手消毒剂;特殊条件下,也可使用 3%过氧化氢消毒剂、0.5%碘伏等擦拭双手。

  低温消毒

  (一)低温消毒剂特性

  1.低温消毒剂(-18℃)。

  (1)主要成分:包括二氯异氰尿酸钠、氯化钙和乙醇。现场使用时,-18℃低温消毒剂中有效氯浓度为0.3%(3000mg/L),无水氯化钙的含量为25%,乙醇的含量为9.5%(详见表1)。

  (2)剂型:二元包装,粉剂和液体。A剂为二氯异氰尿酸钠粉剂,B剂是氯化钙和乙醇的混合溶液。

  2.低温消毒剂(-40℃)。

  (1)主要成分:包括二氯异氰尿酸钠、氯化钙、乙醇、乙二醇和苯扎氯铵。现场使用时,-40℃低温消毒剂中有效氯浓度为0.5%(5000mg/L),无水氯化钙的含量为30%,乙醇9.5%,乙二醇9.9%,苯扎氯铵0.09%(详见表2)。

  (2)剂型:二元包装,粉剂和液体。A剂为二氯异氰尿酸钠粉剂;B剂是氯化钙、乙醇、乙二醇和苯扎氯铵的混合溶液。

  (二)低温消毒剂使用范围

  低温消毒剂(-18℃)适用于-18℃及以上低温环境和物品外包装表面消毒;低温消毒剂(-40℃)适用于-40℃及以上低温环境和物品外包装表面消毒。

  (三)低温消毒剂配置方法

  低温消毒剂为二元包装,剂型为粉剂A和液体B,严格按照配方进行配比,低温消毒剂(-18℃)生产时先将氯化钙溶于水,充分溶解后过滤,再加入乙醇,充分搅拌、混匀、过滤,形成液体B剂;低温消毒剂(-40℃)生产时先将氯化钙溶于水,充分溶解后过滤,再加入乙醇、乙二醇、苯扎氯氨,充分搅拌、混匀、过滤,形成液体B剂。

  原料和配置过程是生产合格的关键,加强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把好原料质量关,严格按照配方配制,确保低温消毒剂高质低价。

  (四)低温消毒剂使用方法

  现用现配,使用时将A剂用适量水充分溶解后,加入B剂,搅拌均匀,形成澄清透明液体,无析出,无沉淀。

  1.高寒地区环境与大型物体表面。

  用常量喷雾器进行喷洒消毒,喷洒量约200~300mL/m2,确保低温消毒剂足量全覆盖消毒对象,消毒作用10min。

  2.冷链运输车(含集装箱)。

  冷链运输车保温车厢内壁和冷链集装箱内壁,用常量喷雾器进行喷洒消毒,喷洒量约200~300mL/m2,确保低温消毒剂足量全覆盖消毒对象,消毒作用10min。

  车厢门把手和集装箱把手等特殊部位可进行擦拭消毒,确保低温消毒剂足量全覆盖消毒对象,消毒作用10min。

  3.冷库。

  用常量喷雾器进行喷洒消毒,喷洒量约200~300mL/m2,确保低温消毒剂足量全覆盖消毒对象,消毒作用10min。

  4.冷冻货品外包装。

  (1)喷洒消毒:用常量喷雾器进行手工喷洒消毒,或与合适的消毒设备配套使用,喷洒量约200~300mL/m2,确保低温消毒剂足量全覆盖货品外包装,消毒作用10min。

  (2)浸泡消毒:体积较小且耐潮湿的货品外包装,可直接放入低温消毒剂中,确保货品外包装全部浸没,消毒作用10min。

  (3)擦拭消毒:根据实际需求,也可对外包装六面进行消毒,确保低温消毒剂足量覆盖货品外包装,消毒作用10min。

  (五)低温消毒剂使用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进行消毒处理,严禁超范围使用,建议使用前测定有效氯含量。

  2.机械化低温消毒时,应当调试消毒设备,使其与低温消毒剂合理配套,确保低温消毒剂足量全覆盖外包装六面;首次使用时,应当做好现场消毒效果评价,消毒效果合格,方可使用。

  3.低温消毒时,应当加强消毒工作人员的技术培训,确保消毒操作规范,达到消毒剂足量全覆盖。

  4.有机物对消毒效果影响较大,在消毒对象污染严重时,用低温消毒剂冲洗或浸泡后再做处理,严禁喷洒或擦拭消毒。

  5.低温消毒剂的配制、分装和使用时,应当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穿戴工作服、口罩、手套等,避免接触皮肤。

  6.低温消毒剂为外用消毒剂,不得口服,置于儿童不易触及处,如不慎溅入眼睛,应当立即用水冲洗,严重者应当立即就医。不得与易燃物接触,应远离火源。

疫情防控工作消杀方案8

  20xx年3月3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以“两好”推进日常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加强重点地区和重点场所疫情防控,提出旅游景区疫情防控措施,围绕景区开放卫生要求、游客防疫工作、景区设备设施和服务防疫工作、疫情应对措施四个方面做出部署要求。为贯彻落实《意见》要求,做好全省旅游景区日常性、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省文化和旅游厅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意见》、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印发的《旅游景区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印发的《江西省旅游景区疫情防控期间安全开放工作指南》要求,在全省旅游景区范围管控好“四类人员”、管理好“其他人员”,抓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工作,把疫情影响降到最低,形成日常性、常态化的疫情防控工作格局,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

  二、工作措施

  1.做好日常监管。景区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国有景区主要负责人、民营景区法人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加强与当地疫情防控和医疗部门的沟通联系,通过预约、实名制购票等形式,杜绝“四类人员”进入景区游览;对“其他人员”进入景区要量体温并登记造册,提醒游客做好自我防护,分散式游览,对有发热、咳嗽症状的游客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早隔离、早治疗。

  2.建立日报制度。全省4A级以上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5A级乡村旅游点等景区每日向省、市两级旅游管理部门报送当日景区疫情防控情况(含开放情况、游客量、有无疑似感染者等),以便旅游管理部门及时了解全省旅游景区疫情防控总体情况,针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3.开展常态督查。省、市、县三级旅游管理部门定期、不定期对已开放景区的疫情防控工作开展督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及时发现景区疫情防控存在的漏洞,要求立即整改提升,杜绝出现麻痹松懈现象。

  4.加强技术防控。全省各级旅游管理部门以及全省重点旅游景区运用信息化、智能化科技手段,加强对景区的实时监控,一旦发现景区扎堆排队游览、人员集聚、不佩戴口罩等问题,及时疏导、制止,严格落实工作指南有关要求。

  5.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官网、官微、电视等新闻媒介加大疫情防控宣传,劝阻“四类人员”进入景区游览,引导“其他人员”错峰、预约进入景区游览,并做我自我防护,避免扎堆排队、拍照、用餐等。

  三、有关要求

  1.提高工作认识。全省旅游管理部门、全省各旅游景区要深刻认识到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和松劲心态,增强必胜之心、责任之心、仁爱之心和谨慎之心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以“两好”构建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杜绝在全省景区出现新冠肺炎感染事件。

  2.制定落实方案。全省各景区要制定贯彻落实《意见》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措施、工作流程、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压实责任,做好疫情防控和有序开放工作。

疫情防控工作消杀方案9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保障我校教职员工及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我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依据后勤管理与服务中心实际情况,特制订我校校园公共卫生环境消杀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深刻认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制定科学消杀工作方案,细化实化各类措施,确保防控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

  二、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主要职责

  校园卫生消杀是我校疫情防控的重要一环。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针对疫情的严峻形势,在后勤管理与服务中心班子领导下,小组组长总负责对消杀工作的组织实施,其他成员分工把关,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加强网格化管理。校园卫生消杀专项工作组坚持“全面、彻底、不留死角”,深查严防,采取系列措施开展疫情防控环境卫生大清洁、大消杀,全力做好疫情防控。

  四、具体措施

  为认真贯彻落实我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全面提高我校环境卫生质量,我中心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现场管理,周密部署消杀工作,具体实施如下:

  1、安排22名专职人员开展消杀工作。其中,2人负责留学生公寓,6人负责北家属区(包括超市),4人负责南家属区(包括博士公寓、青年公寓),1人负责行政楼,2人负责全校卫生间、垃圾桶,2人负责消毒液配置与发放,2人负责监督消杀过程,3人负责驾驶消杀设备车。所有工作人员于每天上午8点30分开始作业,每次消杀完毕后做好书面登记。

  2、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认真学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办法,强化自我安全防范意识,加强现场管理,制定消杀计划,指定专人负责,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全面做好校园卫生消杀工作。

  3、定期向校园各场所喷洒消毒液体,重点搞好学生公寓、餐厅、教学楼、实验楼、科技楼、图书馆、办公楼、家属区及校园卫生间、垃圾箱等场所消杀工作。

  4、消杀药品专人负责配置和发放,严格按比例(参照药品使用说明书)配置消杀药品,建立台账,严格执行领、发、登记制度,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如:工作服、眼镜、口罩、手套等),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5、确保消杀药械质量,由指定的专业部门供应,并指导使用。

  6、进行消杀活动时应注意的事项:

  ①使用高效低毒消杀用品,用背式喷雾器按要求喷洒。喷洒时应做好预防措施,穿长衣裤,戴口罩、手套,完工后换衣裤,做好手卫生工作。

  ②对校园空旷环境进行喷洒时,尽量在顺风处喷洒,以减少对行人的影响。

  ③根据形势可酌情增加喷洒次数。每次消杀后进行检查督察并记录在《消杀记录表》上,科室负责人每天做好书面工作小结,做到图文并茂,注意留档备查。

  五、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对消杀工作的领导,细化分工,形成合力,确保各项消杀措施得到切实落实,提高思想站位,从加强联防联控的角度,严防死守、不留死角,构筑消杀工作抵御疫情的严密防线。

  2、准确记录留档。对公共座椅、健身器材、餐饮等区域进行全方位消毒;对使用率高的卫生间、主出入口、客梯厅,可滋生细菌病毒的垃圾房区域,进行全覆盖消杀,并及时拍照及记录存档,留存工作痕迹,责任到人。

  3、强化督促检查。校园管理科要强化对消杀工作的督促检查,严格按照措施进一步强化工作力量,科学指导做好预防性消杀工作,确保防控工作落地落实。

疫情防控工作消杀方案10

  为规范全省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生产经营活动,切实加强餐饮具卫生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卫生部、工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印发的《关于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督管理的通知》(卫监督发〔xxxx〕25号)要求,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重点打击、全面规范的原则,加大工作力度,完善监管体系,加强对餐饮具清洗消毒的监督管理,逐步规范全省餐饮业餐饮具消毒工作,保障人民群众餐饮消费安全。

  二、整治内容

  (一)强化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监管整治。依据《消毒管理办法》《消毒服务机构卫生规范》和《食饮具消毒标准》等规定,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重点监督检查餐饮具消毒单位的`选址、消毒效果验证、消毒方法、工艺流程、工作环境、设施设备、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包装材料、消毒质量控制、索证验证、生产和自检记录、从业人员查体和培训、包装标识等内容。

  (二)规范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生产经营行为。餐饮具消毒企业要按照《集中式餐饮具消毒企业卫生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硬件设施的改造,在生产过程中餐具集中消毒服务场所应严格按照去渣、洗涤、清洗、消毒、包装、贮存的流程合理布局;使用的设备、餐饮具、洗涤剂、包装材料等,均应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并建立索证索票制度;严把终端关口,消毒餐饮具必须做到每批次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建立不合格产品召回制度,严防不合格消毒餐具上餐桌。

  (三)加强餐饮服务单位餐饮具消毒监管治理。《食依据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法规的规定,监督餐饮服务单位对购入使用的消毒餐饮具建立索证制度,索取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营业执照和消毒合格证明,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餐饮具消毒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使用不符合标准餐饮具的违法行为。在大中型餐饮单位积极推广使用蒸汽消毒柜、洗碗机或远红外消毒等热力消毒方法;小型餐饮单位以药物消毒为主的,应创造条件,逐步向热力消毒过渡,保证消毒效果;没有消毒条件的小型餐饮单位必须使用一次性集中式消毒餐饮具。采取药物消毒餐饮单位,应按照就餐场所面积和申报最大供餐人数,核算该单位每日使用的餐饮具数量,重点检查消毒流于形式或消毒液使用量不足等问题。

  三、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集中在7月25日至27日进行。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精心组织,集中精力,对辖区内的各类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和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一次清理检查,用实际行动展现政府执法部门维护人民群众餐饮具消费安全的决心。

  (二)健全机制,标本兼治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建立健全餐饮具消毒服务机构和餐饮服务单位档案(一户一档),落实监督管理人员的监管责任和企业主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加大执法力度,及时查处违法行为。

  (三)加强宣传、畅通信息大力宣传餐饮具消毒的基本知识和监督管理的重要意义,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引导人民群众举报投诉违法行为,提供案件线索。对具有典型意义的大案要案要及时曝光,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扩大社会影响。

  为进一步加强对宾馆酒店、民宿等住宿企业(个体户)的管理,防止疫情输入蔓延,2月12日,自贡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引发了《自贡市住宿业单位疫情期间管理规定》,要求我市各区县及市级有关部门,结合《旅游住宿业疫情防控工作规范》一并贯彻执行。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各住宿业单位(含宾馆酒店、民宿等,以下简称单位)是本单位疫情防控责任主体,要按照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旅游住宿业疫情防控工作规范》规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把好“进出关、管理关、经营关”,坚决阻止疫情输入蔓延。

  二、严格落实开业标准

  对关闭后再营业的单位,必须向属地文化广电旅游部门报送企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组织管理机构、储备防控物资及管理情况、体温检测设施设备情况、公共区域通风(换气)和消毒管理情况,经文化广电旅游部门检查符合防疫要求的,方可营业。对尚在营业的单位,也须于2020年2月13日前完善相关防控措施,主动接受属地文化广电旅游部门检查,符合防疫要求的,可继续经营;不符合防疫要求的,在规定时限内按照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严格依法依规予以关闭。

  三、严格执行登记告知

  各单位必须在大堂醒目位置张贴《旅游住宿业疫情防控工作规范》和《自贡市住宿业入住客人告知书》,对入住客人严格实行一人一测一登记,签订入住承诺书,做好台账登记,于每日15:00前将汇总统计情况报属地文化广电旅游部门(相关登记表、承诺书、统计表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负责统一制定,统计数据截止时间为每日的14:00)。

  四、严格落实内控制度

  各单位必须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健全防控组织体系,完善应急预案,备齐防控物资,落实人员进出体温检测及登记、公共区域通风消毒并登记制度;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落实24小时管理人员在岗带班、专人值班制度;加强对经营人员疫情防护知识培训;强化安保巡查和流动人员监测;加强与属地卫生防疫、公安和文化广电旅游部门的联系和信息报送,建立联席机制,为应对突发事件做好准备。

疫情防控工作消杀方案11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旅行社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xx〕113号)要求,在《旅行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五版)》基础上,修订形成本指南。

  一、总体原则

  (一)坚持常态防控。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属地原则,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结合团队旅游涉及范围广、流动性大、链条长等特点,强化关键环节管理,慎终如始做好旅行社疫情防控工作。按照“谁组织、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把防控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个人,从严从紧、从细从实做好游客招徕、组织、接待等环节的疫情防控工作。

  (二)坚持精准防控。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提升旅行社疫情防控的科学性、精准性。根据最新风险区划定管理办法,跨省旅游经营活动不再与风险区实施联动管理。要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原则上不对全行业实行“一刀切”,不得“层层加码”,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旅游业发展的影响。

  二、行前管理

  (三)加强风险研判。旅行社要对旅游产品进行安全风险评估,选择具有相应资质且符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的供应商、合作商,确认防疫要求,明确各方权责,满足安全条件。要加强沟通联系,及时了解掌握旅游目的地和客源地风险等级及卫生健康部门疫情防控情况,做好线路设计、产品对接和预订等工作。不组团前往高风险区旅游,不承接高风险区旅游团队,不组织高风险区游客外出旅游。相关区域列为疫情高风险区时,未出发的旅游团队必须立即取消或更改旅游行程。组团社和地接社应明确双方疫情防控相关责任,加强协作配合,实现信息共享,确保团队旅游平稳、有序、安全。

  (四)控制组团规模。旅行社要严格落实各地防控要求,根据自身运营能力和供应商、合作商接待能力,提前发布组团人数等产品防疫要求,合理确定团队人数,提倡小规模旅游团队。要强化数据分析,科学安排团队旅游线路、规模和出游时间,分时段、分批次、分区域开展旅游活动,避免游客聚集。

  (五)配备防护用品。旅行社应当配备数量充足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护级别口罩、体温检测设备、洗手液、一次性手套、消毒用品等防护用品,为司机、导游和游客提供必要的防护保障。要正确储存和使用消毒物品,远离火源和电源,不得混用、混放,定期检查并及时补充更换。要督促供应商、合作商对旅游包车、酒店客房、餐厅等接待设施和场所进行全面消毒清洁。

  (六)加强宣传引导。旅行社要严格落实团队旅游管理各项制度和规范,依法签订旅游合同,明确各方权责。要做好游客信息采集、健康档案、检测登记,落实体温检测制度,体温异常的游客不允许参加行程。要开好行前说明会,提示游客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主动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及时发布游客出游防控注意事项。要提醒游客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控意识,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积极配合旅行社做好各项防控措施。

  三、行程管理

  (七)加强行程管理。旅行社在行程中要持续关注旅游目的地疫情防控等级信息。相关区域列为疫情高风险等级时,已经在该地的旅游团队,必须暂停旅游活动,配合做好相关疫情排查工作。旅行社要进一步落实《旅行社服务通则》《导游服务规范》等标准,明确各方责任,履行合同约定,加强对游客的安全提示和行程管理。应注重防疫措施的反馈完善,不断改进服务漏洞,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水平。

  (八)落实防控措施。旅行社要严格落实各地在交通、住宿、餐饮、游览、购物等方面的疫情防控要求,督促供应商、合作商落实通风、消毒等措施。要强化疫情防控措施,督导旅行社继续落实好日常防控措施。要加强对游客的体温检测,游客乘坐汽车等交通工具应全程佩戴口罩,严格执行景区和文化娱乐场所“限量、预约、错峰”等措施,主动配合接待单位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九)规范导游防护。导游应接种疫苗,接种疫苗后仍需注意个人防护。导游应每日进行自我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相关症状时须及时就医,坚决杜绝带病上岗。导游要随团配备充足的防护用品。工作期间科学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口罩弄湿或弄脏后,及时更换。注意个人卫生,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保持手卫生,接触污染物品后或就餐前,要及时用洗手液或肥皂在流动水下洗手,或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尽量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不去人员密集、通风不良的场所。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同时,主动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做好游客在乘车、入住、购票、游览、就餐等环节的防控提醒,引导游客科学佩戴口罩。

  (十)倡导文明旅游。各地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加强文明旅游宣传,督促和引导旅行社把“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切实培养节约习惯”理念嵌入旅游产品设计和服务中,避免团餐浪费。提醒游客保持“一米线”、勤洗手、戴口罩、分餐制、公筷制等卫生习惯,推广“无接触”服务等健康旅游新方式。要加强对游客的宣传引导,倡导讲究卫生、拒绝野味、理性消费,提醒游客规范处理垃圾,树立文明、健康、绿色旅游新风尚。

  四、企业内部管理

  (十一)加强场所管理。旅行社要落实防控责任,完善企业内部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办公场所和旅行社服务网点卫生清洁、消杀和通风等工作。办公场所和旅行社服务网点应当将日常值守、清洁消毒、检测登记、垃圾清理、场地巡查、安全管理等各个防疫环节的责任落实到人,并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及时动态调整。旅行社应做好到访游客测温工作,根据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和疫情形势变化采取其他必要防控措施。

  (十二)做好员工监测。旅行社工作人员应接种疫苗,接种疫苗后仍需注意个人防护。旅行社要建立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制度,按照当地要求做好员工健康管理,建立《员工健康记录表》,每日进行体温检测,及时掌握员工健康状态。员工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相关症状时,须及时就医,坚决杜绝带病上岗。要在导游上岗前进行健康码核验,要求导游科学佩戴口罩。

  (十三)加强教育培训。旅行社应当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处置等方面的专项培训,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处置能力。要督促员工掌握疫情防控、个人防护、卫生健康及应急处置等方面的知识,提高员工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要压实导游责任,细化岗位职责,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十四)建立工作台账。团队旅游行程结束后,旅行社要做好旅游团队档案整理,妥善保管游客和员工的健康信息,建立工作台账,做到可查询可追踪。要建立和完善游客投诉登记记录,认真听取各方意见,适时对自身的旅游产品进行回访、评价,不断改进产品和服务质量。

  五、应急处置

  (十五)建立协同机制。旅行社应当预先掌握旅游目的地和客源地卫生健康部门、定点医疗机构等相关部门联系方式,并确保导游等服务人员知晓。要加强与合作商、供应商的协调联动,抓住关键环节,注重衔接贯通。

  (十六)做好应急处置。旅行社应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完善企业经营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旅游团队中一旦出现确诊病例,旅行社要立即落实应急处置预案,按照当地有关疫情防控指引和要求,配合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患者隔离等工作,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六、保障措施

  (十七)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与当地卫生健康部门之间的联动,强化旅游目的地和客源地主管部门之间的协作,提升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恢复经营工作平稳有序。

  (十八)加强监督检查。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督促旅行社严格落实“一团一报”制度,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填报旅游团队信息,上传电子合同。要加强对旅行社的监督检查,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力的要及时纠正,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经营活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维护市场秩序。

  (十九)加强日常调度。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按照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开展应急演练、隐患排查、风险评估等工作,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并有效处置。发生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并暂停有关经营活动。

疫情防控工作消杀方案12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科学有效地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规范“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防治流程,最大程度减少新冠肺炎疫情对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按照什邡市卫生健康局对全市医疗机构现阶段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结合我院年初制定的《什邡市师古中心卫生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什师卫〔2020〕6号),同时参照新冠肺炎诊疗方案及疫情防控方案最新指南,进一步明确了我院疫情防控各小组工作职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特修订我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标与原则

  (一)任务与目标

  通过本方案的实施,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认真落实防控措施,提高处理和医疗救治能力,进而有效预防、及时控制新冠肺炎疫情的暴发,保障医务人员和就诊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医疗秩序的稳定;同时切实履行医疗机构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的责任和义务,密切配合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工作。

  (二)原则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科学指导,及时救治。

  二、建立机构落实责任

  (一)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卫东(党支部书记、院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医务科,由乔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医务科、院感科、护理部、公卫科等成员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同时成立流行病学史调查组、消杀灭菌组、医疗救治组、核酸检测组、院感防控组、舆情处置与综合信息报送组、后勤保障组等7个工作小组,各组成员负责各组具体疫情防控工作。

  (二)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主要职责

  1、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中央、四川省、德阳市、什邡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及有关要求,全面指导医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负责新冠肺炎疫情事件发生态势判断及对突发事件进行决策,负责全面领导、組织、协调各防控组成员,部署防控处置工作,坚决落实疫情防控各项任务。

  2、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1)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全力以赴做好防控工作,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和集中救治措施;及时客观跟进疫情和防控工作信息,科学宣传疫情防护知识;做好与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2)参与制订、修订本组应急方案、确定事件级别,对应急准备提出建议,对应急处理进行技术指导;对应急反应的终止、后期评估提出咨询意见;制订应急队伍演练方案,参与演练的检查、指导和效果评价工作。

  3)负责应急工作的协调指挥和报告工作,收集汇总信息组的调查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并报告新冠肺炎疫情动态趋势、防控措施、防控效果评估、防控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下阶段工作建议。

  4)负责对新冠肺炎院感防控知识业务指导及新冠肺炎诊疗方案培训等工作统筹安排,负责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处理及后勤物资保障需求。

  三、各部门分工

  (一)流行病学史调查组

  组长:何文俊(党支部副书记)

  成员:孔杰(公卫科科长、宣教科科长)

  钟晓吉(传染病报告项目责任人)

  曾传光(卫生监督协管员)

  程其明(乡村医生协会会长)

  以及辖区全体乡村医生

  (二)消杀灭菌组

  组长:孔杰(公卫科科长)

  成员:曾传光(卫生监督协管员)

  曾杨骏飞(总务科科长)

  程其明(乡村医生协会会长)

  以及辖区全体乡村医生

  (三)医疗救治组

  组长:乔敏(副院长)

  成员:饶玉凤(内科主任、医务科科长)

  刘岗(急诊科主任)

  王生勇(门诊主任)

  王庆录(外科主任)

  刘芳(妇产科主任)

  杨永琴(妇产科副主任)

  廖芳(麻醉科主任)

  陈迎阳(药剂科主任)

  李斌(放射科主任)

  张巧丽(特检科主任)

  黄立波(护理部主任、急诊科护士长)

  (四)核酸检测组

  组长:肖利(检验科主任)

  成员:检验科全体成员

  (五)院感防控组

  组长:陈凤媛(中医科科长、院感科科长)

  成员:许艳(外科护士长、妇产科护士长)

  邱欢欢(内儿科护士长、感控督查员)

  王怡(手术室、供应室护士长、感控督查员)

  何倩(感控调查员)

  何婷婷(感控调查员)

  (六)舆情处置与综合信息报送组

  组长:姚磊(信息人事科科长)

  成员:陈其波(体检科科长、办公室工作人员)

  易欢(办公室工作人员)

  (七)后勤保障组

  组长:陈浩(副院长)

  何荣(财务科科长)

  成员:曾杨骏飞(总务科科长)

  曾显德(车班负责人)

  以及全体保安人员

  四、工作职责

  (一)流行病学史调查组

  1、负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要求在规定时限内上报,同时对发现的疑似或确诊患者在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

  2、流行病学调查小组做好个人防护,通过面对面、通讯、视频等方式完成初步信息收集,通过通讯、轨迹分析等方式核实、补充调查信息,全面排查接触者。

  3、快速开展疫情溯源,加强协同联动,由专案专班结合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开展精准流行病学调查。

  (二)消杀灭菌组

  消杀灭菌组做好个人防护,负责对院内病区、公共区域、病人外院停留的场所以及周围环境进行消杀工作;对传染源及密切接触者衣物、接触物品、接触场所进行消杀工作;对疫点(疫区)随时进行消毒与终末消毒工作。

  (三)医疗救治组

  1、我院为非定点救治医院,对疑似或确诊患者进行临时就地隔离,同时听从医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对疑似或确诊患者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及转运流程进行规范转院治疗,或者临时按照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规范处置。

  2、负责组织院内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包括全院医务人员、所有在院病人及陪护、院内所有工作人员等进行核酸检测采集,及时送检标本,同时接收和追踪检测结果。

  3、负责对患者、陪护、医务工作者做好心理疏导,保障医疗安全和人员安全;同时协调各科室做好医疗救治应急处置工作。

  4、负责协调医疗救治组人员,和院感防控小组一起按照疫情感控要求及时协调和处置可能出现的相关问题。

  (四)核酸检测组

  划定重点区域、重点人群范围进行核酸和血清学检测,对病例可能暴露场所的食品、环境等标本应急开展核酸检测,尽可能查明传染来源、传播链和扩散范围。

  (五)院感防控组

  1、负责按照院感防控要求对全院实行临时封闭管理,禁止人员进出,减少院内人员流动,做好应急准备。

  2、负责按照院感要求对院内发现的疑似或确诊患者及时进行隔离,按照指定的路线由专人引导进入隔离区做好隔离;同时设置密切接触者临时隔离病房,随时做出应对。

  3、负责对普通病区医护人员做好管控,配合医疗救治组做好医务人员的工作安排。原则上普通病区人员和隔离救治病区人员不交叉,若医疗救治需要医护人员有交叉的,严格按照院感防护要求,做好标准防护,严格执行手卫生,按规范穿脱隔离衣,分类、妥善处置患者的医疗废物。

  4、负责协调各科室做好消毒隔离工作,规范医疗废物处置,做好手卫生,做好标准预防,严格执行院感制度,严防院内感染事件的发生。

  5、负责指导院内患者和陪护等做好个人防护,指导患者和在院人员正确佩戴口罩,正确实施咳嗽礼仪和手卫生,减少人员聚集和交叉。

  6、负责安排人员进行院内消杀工作,安排专人进行终末消毒,做好院感防控应急处置工作。

  (六)舆情处置及综合信息报送组

  1、负责组织对疑似患者、重点区域、上级推送人员及密切接触人员排查等信息进行统一汇总及管理,同时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严禁将疫情防控相关信息泄漏给他人造成舆论恐慌。

  2、对各组报送的信息进行统计和分析,并及时向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信息动态。报告和审核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

  (七)后勤保障组

  1、负责新冠疫情临时管控后所需防护用品、消杀用品、基础设施、设备、药品、检验试剂等进行指挥调度及采购协调;负责临时管控后院内所有人员生活用品等物资的储备和调运工作,以满足疫情处置需要。

  2、负责对车辆和人员的出入、疑似或确诊病人的转运及接送工作等进行统一安排。

  3、负责协调保安组对院内医疗秩序、人员安全等进行维护和管理,遇不服从安排扰乱社会安全等人员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联系区域派出所进行协调。

  本工作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疫情防控工作消杀方案13

  一、组织领导

  成立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和安全有序开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县疫情防疫指挥部副总指挥郭鑫担任,副组长由副县长、县疫情防疫指挥部副总指挥周晓婕担任,县文旅局、县应急管理局(安委办)、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信局及桓仁镇、向阳乡、普乐堡镇、雅河乡为小组成员单位。

  二、工作职责

  县文旅局:负责召集县卫健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信局及桓仁镇、向阳乡、普乐堡镇、雅河乡等小组成员单位,对拟开放的景区进行联合检查、复查、抽查及关停工作。

  县卫健局:配合县文旅局对企业开展联合现场检查、复查、抽查及关停工作;培训景区做好个人健康防护、公共区域消杀、游客体温检测等防疫常识技能,指导景区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并全程监督组织演练。

  县应急管理局(安委办):配合县文旅局对企业开展联合现场检查、复查、抽查及关停工作;重点检查景区安全生产措施制定和落实情况。

  县公安局:负责景区道路交通、景区周边社会治安管理等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景区特种设施设备检测资格查验、景区内明码标价工作及全县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县发改局:负责监督景区价格执行落实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旅游船只检测、疫情期间船只载客量核定工作。

  县工信局:负责审核、检查企业防疫物资储备情况。

  有关乡镇:实行属地化管理,对景区用工情况全程监督管理,及时掌握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就业信息,追踪其本人和家人14日内生活接触史,对景区员工及家人身体健康状况进行排查备案。

  三、工作流程

  1.按照行业监管的原则,县文旅局负责指导各景区制定关于疫情防控和安全有序开放的工作方案及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要求景区在拟开放日期前两日将上报关于景区开放申请材料(景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景区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景区疫情防控承诺书、景区在岗人员登记表)。

  2.县文旅局牵头,根据景区开放时间和实际情况,组织审核小组成员单位对景区落实《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和安全有序开放工作的通知》《辽宁省文化和旅游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20条》进行联合检查,对不达标的景区,提出整改意见,延迟开放,待整改达标后方可开放营业。

  3.景区开放后,由县文旅局牵头,召集各成员单位开展不同形式的抽查、复查工作,对发现的一般问题,责成企业立行整改。对多次发现或出现可能导致疫情防控出现重大漏洞的问题,责成景区马上停产整顿,直至达标。景区疫情防控日常监管工作,由属地乡镇政府负责,发现问题可直接报县文旅局,各相关成员单位配合县文旅局做好现场复查,及时纠正问题或责令停业整顿。

  四、具体要求

  1.景区必须成立疫情防控领导组织,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2.景区必须与文旅局、属地政府建立顺畅的信息沟通渠道,安排专人负责指令接收和信息报送工作。

  3.景区必须严格落实执行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各项工作要求。

  4.景区必须每日坚持做好“接龙报平安”工作,做到全员覆盖。

  5.景区必须严格开展在职员工的身体健康排查,登记造册并向属地政府汇报。景区在岗人员必须全部为在桓满14天,且身体健康人员。景区在岗人员(含家属)必须如实上报14日内是否接触过县域外抵(返)桓人员,并做好相关记录;景区必须对符合返厂条件人员每日进行健康检查。

  6.景区严格执行开放室外区域,室内场所暂不开放;景区日接待量不超过核定承载量的30%。

  7.景区积极开展网络票务预订线上服务功能,实行实名制购票登记入园游览制度。

  8.景区暂不开展省外和省内疫情高风险等级地区游览接待活动。

  9.景区严格执行提前一天团队预定和分时段、错峰游览接待原则。

  10.景区要及时对外公示景区开放时间、景区开放的管理措施、配带口罩入园、主动下载、扫描“健康码”、购票实名制、网上购票、团队预约、人员限流、乘车、乘船须知等人性化服务提示。利用多种形式和平台宣传疫情防控知识,提醒游客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常识和注意事项,营造安全、健康、文明旅游良好氛围。

  11.景区必须科学设置游客体温监测点,设置主动测量体温、配带口罩、文明旅游等提醒标识;规划游客购票、检票、登船等重点区域1.5米的间隔距离;张贴“辽事通”健康码,方便游客扫描确认行踪轨迹。

  12.景区必须科学规划游览路线,全程疏导游客实行1.5米的安全距离游览;乘船、乘车,滑索实行同排间隔座位、错位就座的原则。

  13.景区必须要做好公共区域内进行全面消杀工作和通风换气。游客中心、码头、游船、车辆(电瓶车)、卫生间、食堂、滑索等游乐设施,要有集中消杀制度,专人负责,消毒配比安全、科学,每天不少于两次,为游客提供充足的洗手液、消毒纸巾、一次性纸杯等用品,合理设置废气口罩回收垃圾箱,并做好消杀处理工作。

  14.景区使用的消杀药品、口罩、体温计等必须符合防疫标准要求;景区储备消杀药品、口罩等防疫物资必须能够满足一周以上使用需求,并有稳定供货渠道;景区必须足额配备测温和消杀喷洒等防疫设备。

  15.景区必须杜绝人员聚集现象,除召开疫情防控会议外,不得召开大型会议;景区不得扎堆聚餐,杜绝集中就餐现象。

  16.景区必须开展防疫知识培训和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普及疫情预防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增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和疫情消杀技能。

  17.景区认真组织好疫情防控应急演练工作,演练次数不少于两次。

  18.景区必须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做好景区危险源排查工作,做到即查即改。游船、车辆、滑索等特种设备,必须经过安全检测后方可营运;严禁易燃易爆物品带进入林区内,景区要做到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两不误。

疫情防控工作消杀方案14

  为科学规范有效做好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进一步优化旅游环境,保障我区人民群众及广大游客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按照省、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准确把握疫情防控形势,切实树牢防控底线思维,增强工作的敏感性和敏锐性,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筑牢疫情防控防护网,为风旅游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盯紧中高风险点,因时因势准确调整疫情防控工作着力点。加强游客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自由有序流动,提振旅游从业者信心,带动旅游消费稳步回升,促进旅游经济安全有序发展,奋力夺取三清山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

  三、工作重点

  风疫情防控工作重点是加强宣传,做好对进入的游客等人员和接待游客的公共场所的防控管理。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有效控制和阻断疫情的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最大限度地减少疫情对公众健康和社会造成的危害。

  (一)人员管理

  根据疫情发展变化,精准做好不同风险等级地区人员健康管理,确保第一时间信息掌握及时,采取防控措施及时。

  1、加强对游客的疫情防控管理。对低风险地区的游客实行测温、扫码、佩戴口罩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对入驻宾馆的游客做好“实人、实名、实情、实时”登记,做好游客信息采集,做好“四查”(查体温、查行程码、查健康码、查疫苗接种情况),适时控制入住宾客数量;对中高风险地区游客,原则上不接待,必须接待的,要求游客按照相关防疫规定提供核酸检测报告;对游客出现感冒发热等症状的,各企事业单位和各经营主体按照疫情防控公约要求做好处置。

  2、加强对从中高风险地区出差返岗、返乡等人员管理。出差返岗、返乡人员应提前三天向各主管部门或村组(社区)报备,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及相应的管控措施。

  3、加强对宾馆等接待单位员工日常管理。各企事业单位和各经营主体要建立员工外出报备审批制度和员工健康档案等,在岗人员必须接种新冠肺炎疫苗,对一线接待工作人员开展日体温检测和周核酸检测,并做好记录。如出现发热病人,立即做好个人防护前往就近发热诊室就诊;如发现红码、黄码人员,必须立即向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并及时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

  4、加强对大型活动、村居商品交易活动审批管理和施工工地的闭环管理。公安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建设房管局、公路管理中心、乡镇(办)等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结合实际,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外来人员聚集的区域管理。未经相关职能部门报备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大型活动。

  5、加强对农村红白喜事的管理。乡镇办通过村规民约,倡导由村民理事会监督村民“红事、白事”简办,特殊时期缓办或停办,避免人员聚集,保持社交距离。

  (二)公共场所管理

  抓实重点场所防控,对人员流动大,容易爆发聚集性疫情的重点场所和重点机构全面落实“四查一戴”等防控要求。

  1、实行全国中高风险地区通报机制。旅游局(旅游协会)、建设房管局等单位建立全国中高风险地区通报制度,每天实时更新全国中高风险地区名录并分别通报各企事业单位、各经营主体及施工单位。

  2、实行疫情防控企业联防机制。集团公司疫情防控专班、乡镇(办)疫情防控专班分别与各企事业单位和各经营主体签订疫情防控公约,明确防控措施和奖惩办法。

  3、实行游客科学游园机制。各直属部门、各驻山企事业单位和各经营主体负责做好各景点、博物馆等管理。

  (1)加强流量管理。依据风险等级和防疫要求制订开放等

  级和要求,科学合理设置游客接待上限,打好疫情防控的`“主动仗”。实行“限量、预约、错峰”,根据风险等级合理控制进入游客数量,必要时及时公开《暂不开放》的提示信息,关闭容易造成人员聚集的景点等。

  (2)加强游客防护。科学合理制定售票营业时间,鼓励游客通过手机客户端、官方网站、线上扫码预订、电子支付或微信非直接接触支付方式等多渠道、多形式购票。在景点售票处、入口验票处设置测温仪等,进行健康筛查,做好“四查”(查体温、查行程码、查健康码、查疫苗接种情况),采取二维码识别、人脸识别、身份证识别等方式验票进入。

  (3)防止人员聚集。实行网格化管理,加强对游园游客调度,适时管控游览线路。对重要参观点、狭窄通道等容易出现人员聚集位置,配专人管控,指引游客注意保持1m安全距离,防止游客拥挤扎堆。在游览路线上设置告示牌,提醒游客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引导鼓励身体条件允许的游客尽量步行,缆车、观光车按照规定控制乘坐人数。

  (4)加强现场巡查。成立现场巡查队伍,建立巡查机制,开展常态化巡查。巡查中发现游客有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及时劝诫,游客不听劝诫的,按照相关疫情防控规定逐级上报至疫情防控指挥部门进行处理。

  4、实行智慧化管理服务机制。公安分局等部门负责研发疫情防控智能登记监测系统,宾馆、民宿、农家乐等必须全部确保“四实”(实人、实名、实情、实时)登记,并实时查看上传健康码、行程码、体温,对中高风险地区来客实时预警。隔离点内部必须安装全覆盖无死角监控视频,并确保全部接入公安分局指挥中心,与110报警中心联网,实现可视化动态监测。

  5、实行对重点场所常态化消杀机制。

  (1)乡镇(办)、各企事业单位和各经营主体等要按照《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要求,制定农村、各类公共场所、各种设施设备和交通工具的消毒管理制度、消毒技术规范,每日按照要求进行预防性消毒并建立台账。

  (2)各企事业单位和各经营主体要对游客相对集中区域、接触频繁的设施设备、共享的辅助物资等加大消毒频率(栈道、游步道可以探索用无人机进行空中消毒),配备放置消毒液、洗手液、医用口罩和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等,或设置口罩、消毒液、洗手液等防疫物资自动售卖机设备,供有需要旅客使用。

  (三)宣传教育

  开展形式多样的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推广文明健康生活习惯。

  1、常态化宣传。宣传部、旅游局等部门要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短视频等自有媒体向公众科普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旅游防护要点;指导游客中心、乡镇(办)利用广播、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宣传册等平台帮助游客及群众熟悉防护要点,引导游客及群众增强防护意识、积极配合防控工作。

  2、常态化培训。乡镇(办)、各企事业单位和各经营主体要对辖区居民、员工等从业人员进行常态化疫情防控知识、传染病预防知识、个人防护、消毒技能、疫情应急处置等教育和培训。

  四、强化保障

  (一)组织保障。管委会设立常态化疫情防控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卫计委,负责做好风常态化疫情防控管理和应急处置等工作。同时成立风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检查组,分别由卫计委、管理局、旅游局、建设房管局、公安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及乡镇(办)轮流牵头,成员2-3名,每周开展一次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集团公司和乡镇(办)要成立常态化疫情防控管理办公室,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二)制度保障。机关各直属部门、驻山各企事业单位及乡镇(办)等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健全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制度和操作流程。卫计委要组建疫情防控专班负责处置各企事业单位和各经营主体上报的异常人员;集团公司要组建疫情防控专班,加强对核心疫情防控工作的检查、督促和指导,处置核心各经营主体等上报的异常人员;乡镇(办)要组建疫情防控专班,加强对辖区疫情防控工作的检查、督促和指导,处置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和各经营主体上报的异常人员。

  (三)医疗保障。配置医疗服务与转运设备,加强与其它医

  疗机构建立合作,做到人员转运无缝对接。乡镇卫生院长期设置发热诊室,规范执行防控要求;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和药店要充分发挥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哨点”作用。卫生院闭环转运发热病人费用及其它涉及的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四)信息保障。各职能部门要公布监督联系电话,通过新闻发布会以及广播、电视等正规渠道对社会公布风险等级、疫情防控、开放等信息,避免造成社会恐慌。建立信息互通机制,不断完善智慧化管理服务设施,科学利用智慧化设备分析提示红黄码、核酸检测等大数据信息。

  (五)纪律保障。三清山疫情防控指挥部组织开展常态化工作督导,不定时抽查乡镇(办)、各企事业单位和各经营主体的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措施落实不到位,责令立即整改或停业整顿。对瞒报、谎报、漏报、迟报疫情防控信息造成疫情扩散传播等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疫情防控工作消杀方案15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管委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今年期间我区旅游防控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总要求,推进我区旅行社、旅游景区和星级饭店依法依规、安全有序运行。

  (二)工作原则。坚持防控为先,实行实名预约;强化流量管理,严防人员聚集;细化管理措施,规范游览秩序;做好宣传引导,倡导文明旅游;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

  (三)工作目标。在疫情防控期间,规范旅行社、旅游景区和星级饭店管理,确保相关防控措施到位,早部署、早发现、早处置,坚决遏止出现拥堵和聚集性疫情风险,切实做到安全有序运行。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联防联控衔接。各旅行社、旅游景区和星级饭店要在当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加强与政府各职能部门的衔接,全面落实疫情防控责任,进一步健全联动机制,明确内部各部门、各岗位防控职责。各类企业单位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分区分级防控部署要求,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二)明确工作责任分工。各旅行社、旅游景区和星级饭店要全面梳理人员聚集风险隐患区域,提出风险提示并逐一指导做好应对预案,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企业单位的日常督促检查,确保疫情防控工作全覆盖、无死角,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各企业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应急机制,分类完善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措施和处置流程。

  (三)严格核查行程卡。岛内各旅行社、旅游景区和星级饭店经营单位须印刷通讯行程卡葵花码和本场所葵花码的海报,用展架放置在合适的位置供通行人员扫码。游客必须佩戴口罩、凭绿色行程卡、体温检测正常,扫本场所葵花码即可通行。特殊情况未能扫码的,按原渠道处理:填写游客健康状况登记表,记录游客联络方式、始发地、14天内活动轨迹、来往交通等信息,做到可查询可追踪。14天内活动轨迹涉及中高风险地区的,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立即报告区公安、卫健及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核查,采取相应防控措施。

  (四)做好星级饭店入住登记。各星级饭店要“量力而行”,控制入住游客数量,确保防控能力和接待能力一致;必要时应制定防控疫情时期特殊退改订及退费政策。星级饭店在场所大门外和大堂内的显眼位置张贴防控提示标语;入口处设体温监测岗(有条件的可使用红外线测温仪),对旅客进行体温测量,“行程卡”无异常可入住;所有入住人员必须信息登记全覆盖,必须建立完善工作台账,妥善保存登记信息,以备相关工作部门随时调阅,做到有据可查、有迹可循;对于14天内活动轨迹涉及中高风险地区的,或者健康码显示黄码、红码、无 码的,不得接受其登记入住,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报告区公安、卫健及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核查,采取相应防控措施。

  (五)强化员工和企业内部管理。各企业单位要设立健康管理员,全面了解、掌握、记录员工旅居史,确认身体健康方可上岗。对所有员工每次上岗前开展体温检测和佩戴口罩检查,做好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记录;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在岗员工,应立即停止其工作并督促其及时就诊。要对员工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事项的培训,确保员工上岗前具备必须的防控和处置知识和能力。星级饭店要在场所内设立临时隔离点,配备一次性口罩、消毒液、医用体温表等医用物资,落实客房的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制度,严格做到客房日用品“一客一换一消毒”,及时对客房、走廊、公共区域等进行通风换气、清洁消毒;酒店布草严格按照布草标准清洗程序进行清洗。

  (六)做好景区卫生。各景区要根据实际,分区域分项目逐步限量有序开放;疫情期间,室外景区及景区内的室内场所按现时规定,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前提下,有序开放。景区游客服务中心、购票窗口、主观景台、休息区、旅游公厕、购物商店等公共场所的应加强通风换气、卫生消毒,每日消毒次数不少于2次,并放置“本场所已消毒”告示;景区内公用设施、电子触摸屏每天擦拭消毒不少于4次;为游客免费提供使用的拐杖、轮椅、雨伞、语音导游设备等物品,做到一天一消毒、一客一消毒。景区内要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并清运,景区垃圾箱(桶)实行“一日两清理两消毒”制度,每天两次对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景区内洗手、喷淋等设施应保持正常运行。各场所用作消毒的酒精、消毒液的存量原则上不应超过一天的使用量;若确有需要,应当将剩余的酒精、消毒液存储在独立的房间,并安装乙级防火门。

  (七)加强景区游览管理。各景区要建立预约游览制度,适当延长开放时间,实现错峰游览,严格控制现场领票、购票数量,做好游客信息登记工作,落实“一人一日一进一测一登记”制度,日接待客流量不超过核定日最大承载量的75%,要慎重做好评估,防止客流量超限;景区要根据场地情况,优化游览线路,合理设置进出通道,对景区出入口、停车场、购票窗口、主观景台、缆车、休息餐饮区等重点区域配备专人进行疏导,加强秩序维护,防止拥堵,禁止举办人员聚集性的各类活动。规划临时参观游览流线,景区出入口、重要参观点等容易出现人员聚集位置要实行单向通行、分批通行、限流通行,严防人员聚集,确保游客间距达到1米以上。游客进入景区前须佩戴口罩、检测体温,扫码登记;对于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旅客、行程卡异常旅客及14天内活动轨迹涉及中高风险地区的旅客,景区管理人员要劝阻入园,同时引导至景区临时应急隔离点,并向区旅游、卫健、公安等部门报告,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处置工作。景区售票窗口、检票口服务人员、保洁员等近距离服务游客的一线员工必须正确佩戴和摘脱口罩;引导游客在购票和游览时保持安全距离,避免人群拥挤和聚集;景区讲解员讲解与客人保持1米以上间距,尽量采用蓝牙耳机等电子设备讲解。

  (八)做好旅行社防控。各旅行社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好经营场所的通风消杀,准备充足防控物资,合理规划线路,加强行前排查,避免组团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旅行。组团或者接团时,旅行社要核查游客的体温、“行程卡”、14天活动轨迹,以上均无异常方可允许游客参团。导游在带团过程中,要时刻提醒游客保持安全距离,做到“常洗手、戴口罩、不扎堆、用公筷”。

  (九)做好宣传引导。各企业单位在主入口显眼位置设立告示牌,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游客服务中心、出入口、提示牌、广播、电子显示屏等平台发布景区开放管理措施、疫情防控指南等信息,引导游客市民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增强防护意识;游客服务中心应放置中英文防治新冠肺炎的宣传资料,免费向游客发放,提醒游客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常识和注意事项,营造安全、健康、文明旅游良好氛围。要时刻关注网民热点和诉求,及时掌握舆情,第一时间应对并化解可能出现的疫情防控舆情风险。

  三、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旅游企业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好相应职责,强化底线思维,坚持生命至上,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压倒一起的重要任务,各企业单位组织最强工作力量,采取最有力措施,执行最严格的要求,确保我区各旅行社、旅游景区和星级饭店安全有序运行。

  (二)强化督导,落实责任。各旅游企业单位要强化各项防控要求,优化管理措施,加大区域内巡查力度,进行不间断疏导,对游客随意摘除口罩、不配合体温检测、随意吐痰、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要予以制止和劝导,对明显甚至恶意违反防控规定且不听劝阻、情节恶劣的,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处置。

  (三)强化值守及信息报送。各旅游企业单位要建立运行通报机制,向相关部门及时报送疫情防控有关信息,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及时发现企业开放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问题,第一时间做好处理并及时上报。

  (四)及时有效处置异常情况。各旅游企业单位必须健全疫情防控应急机制,提前做好新冠肺炎防控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明确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专职责任人及防控专班人员,要把防控责任落实到部门和个人,确保各项措施执行到位。上述行业场所发生疫情后要暂停营业,待情况得到控制并按程序报批后再恢复开放。

  (五)强调问责追究机制。我局将针对防控责任不落实、防控措施不到位的企业单位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企业单位,将由区防控办和上级文旅部门依法依规作出相应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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