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效开展,我们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阐明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书面计划。那么你有了解过方案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1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各项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工作目标任务,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近期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市政府决定,从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1月底,在全市各行业(领域)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攻坚战冬季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省政府重点行业领域118条若干规定,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不断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着力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有效防范一般和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全面完成今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为明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头、起好步奠定坚实的基础,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努力达到根本好转目标。
二、行动范围和重点
安全生产攻坚战冬季行动的范围是全市各级、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
重点是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民爆器材、学校和商贸及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
三、行动内容
安全生产攻坚战冬季行动重点从“打、停、整、关、扶”五方面着手:
“打”就是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实施重点打击,做到“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对因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导致事故的责任人进行严格的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停”就是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实行停产停业。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对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不齐全、安全培训不严格、应急救援预案未备案、建设项目“三同时”手续不齐全、存在重大隐患等问题的,立即停产整顿。整改完成,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整”就是整治落实到位。继续深入开展以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为重点的各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加大隐患治理力度,力求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隐患,不留死角,取得实效,确保深化专项整治提出的问题整改到位。
“关”就是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凡产业政策明令禁止生产的企业、去年专项整治以来列入关闭范围的一类企业(单位)、政府要求关闭的企业、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的企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无望的企业、发生重特大事故的企业,全部实施关闭。
“扶”就是扶持帮助企业。对新办企业和证件齐全且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企业,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给予政策支持。要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压缩行政审批时限,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建立健全责任落实考核机制。
四、职责分工
1.煤矿安全冬季行动由市煤炭工业局牵头负责,忻州煤监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公安民爆支队等部门密切配合。
2.交通运输安全冬季行动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密切配合。
3、道路交通安全冬季行动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牵头负责,市交通运输局密切配合。
4.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冬季行动由市安监局牵头负责,市国土、公安、交通等部门密切配合。
5.建筑施工安全冬季行动由市住建局牵头负责,市规划、教育等部门密切配合。
6.商贸及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冬季行动由市公安消防支队牵头负责,市经信委、工商局等部门密切配合。
7.特种设备安全冬季行动由市质监局牵头负责,市住建局等部门密切配合。
8.农业机械安全冬季行动由市农机局牵头负责,市公安交警等部门密切配合。
9.民爆器材安全冬季行动由市公安局民爆支队牵头负责,市安监、煤炭等部门密切配合。
10.民用燃气安全冬季行动由市质监局牵头负责,市住建局等部门密切配合。
11.学校、幼儿园安全冬季行动由市教育局牵头负责,市公安局、消防等部门密切配合。
12.铁路、网吧、歌舞厅、冶金、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建材、电力等其他行业领域的安全冬季行动,由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确定安全生产攻坚战冬季行动重点工作。
13.关闭企业由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五、时间及步骤
此次活动时间从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1月31日。共分为四个阶段:
(一)安排部署阶段(20xx年11月1日至11月5日):召开全市安全生产攻坚战冬季行动动员会议,全面安排部署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攻坚战冬季行动。新闻媒体要加强舆论宣传,开辟专栏对冬季行动进行跟踪报道。各县(市、区)、各部门及各类企业结合工作实际,具体细化攻坚战冬季行动工作方案,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具体部署。
(二)自查自纠和县级督促检查阶段(20xx年11月6日至12月20日):各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尤其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落实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整改资金、整改时间和应急预案,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各县(市、区)政府要组织力量对本行政区内各行业(领域)企业进行检查。检查比例不低于30%。
(三)强化整改、市级督查阶段(12月20日至20xx年1月20日):在企业自查自纠、县级检查的基础上,市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县(市、区)开展安全生产攻坚战冬季行动进行督查检查,督查比例不低于10%。
(四)总结考评阶段(20xx年1月20日至1月31日):各县(市、区)政府及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对全市安全生产攻坚战冬季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工作好的单位和个人表彰奖励,差的全市通报批评。各单位总结材料在1月25目前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政府、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统筹兼顾、通盘安排,在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全面做好安全生产攻坚战各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攻坚战冬季行动具体工作方案,细化攻坚战冬季行动重点工作内容和推进措施,层层分解责任,扎实推进,确保取得实效。对在冬季行动期间发生事故的企业,按《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xx〕2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晋政发〔20xx〕24号)第31条规定,加大处罚力度。各级各部门要将制定的工作方案于20xx年11月10日前报市政府安委办。
(二)各相关部门要集中人力物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深入现场,严格执法,遇有重大问题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各部门之间沟通与配合,联合查处各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三)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开展安全生产攻坚战冬季行动的重要性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把宣传教育贯穿到冬季行动的始终,营造和保持有利于安全生产攻坚战冬季行动的社会舆论氛围。要通过媒体及时公布对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典型案例和重特大事故、典型事故的查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建立举报奖励机制,设立举报电话,进一步调动全社会参与安全生产监督的积极性。
(四)各级政府安委会及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加强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和综合协调。各县(市、区)安委会、市直有关部门每月25目前要书面向市政府安委办报告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含电子版),及时上报重要举措、重要成果、存在问题等信息。市安委会要适时听取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工作汇报,促进工作落实到位。
七、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攻坚战冬季行动取得成效,市政府成立安全生产攻坚战冬季行动领导组,对全市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攻坚战冬季行动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部署。
组长:
副组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此次攻坚战冬季行动的总体安排,跟踪了解各行业(领域)、各县(市、区)政府安全生产攻坚战冬季行动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攻坚战冬季行动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全市攻坚战冬季行动情况的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等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安委办。
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2
为全面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严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按照滕州市安委会《关于认真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滕安发〔xx〕36号)、滕州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活动方案>的通知》(滕安办发〔2x〕117号)的要求,镇安委会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10日,在全镇范围内全面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活动。
一、任务目标
通过全面深入的检查、排查活动,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促进企业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检查排查范围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的范围是全镇所有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对所有生产经营环节,过一遍筛子,彻查隐患,给主管单位、企业交一份安全隐患清单,限期完成整改。
镇安监中队、民经办、规划所、交管所、派出所、林果站、教委办、卫生院、文化站、供电站、工商所等有关部门要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水利、电力、燃气、农业机械、特种设备、民爆器材等行业(领域)和学校、医院、宾馆饭店、歌舞厅、旅游景区、车站、商场、市场、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生产安全隐患。
三、主要内容
(一)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指示精神及各项工作部署和枣庄市政府x安全生产紧急会议精神的情况;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情况;今冬明春和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情况。
(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自查自纠情况;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集中开展“回头看”活动情况;健全完善安全管理机构、安全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强化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开展应急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标准化、信息化和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的情况。
(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和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的情况。
1.建筑施工。以预防坍塌、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在建工程的深基坑、高边坡、高大模板、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重点部位和环节进行隐患排查治理的情况,大风、低温、大雾、暴雪等恶劣天气安全防护措施制定和落实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停工整顿的情况。
2.危险化学品。冬季“四防”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等环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交通、交警等部门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监管,认真开展专项整治,清理车辆违规停放和非法挂靠情况。加强液氯、液氨、石油天然气、剧毒溶剂等重点危化品安全管理情况;防火灾、防爆炸、防泄漏、防中毒的情况;依法取缔各类非法经营的企业和销售网点的情况。
3.烟花爆竹。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安全管理,打击取缔非法生产、销售、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等情况。完善烟花爆竹事故应急预案,规范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引导教育群众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措施的落实情况。
4.道路交通。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强化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情况;交通运输企业、客运站点落实安全责任制以及对客运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严禁“病车”上路的情况;查处车辆乱停乱放、无证驾驶、驾驶无牌无证车辆、闯红灯、超载、不按车道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查处超员、超速、违法超车、农用运输车和拖拉机载人、无证驾驶、驾驶报废和非法拼(组)装车上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对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防范道路交通死亡事故等方面的`情况。
5.消防安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人员密集场所停产停业整改的情况;特别是对易燃易爆单位、耐火等级低的密集建筑区、“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的隐患排查整治的情况;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封堵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作业人员未经培训、违章操作等违法行为的打击情况;车站、商场、市场、影剧院、宾馆饭店、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况。
6.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设备、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使用许可管理、检测检验的情况;设备安全运行状况;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的情况。
7.旅游安全。景区游客运载工具,以及容易发生火灾和可能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公共娱乐场所、餐馆、摊点等设施和场所安全管理情况;查处非法从事旅游客运和车辆“带病”运营、超载运营、超时运营等危及游客安全行为的情况。
8.民用爆炸物品。民用爆炸物品库存、库区设施、运输、销售、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管制度的落实情况和安全状况;打击和取缔非法经营、倒卖、转借民用爆炸物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情况。
9.学校、公共交通、邮政、电信等行业和领域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排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和安全培训教育等情况。
10.供电、供水、供暖、供气等各项基础设施安全检查和故障抢修等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四、时间安排和方式
即日开始到12月10日,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组织本辖区或本行业(领域)内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面自查并加强检查。镇安委会将对各有关部门和重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迅速行动。各有关部门和各单位要把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实、抓好,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检查方案,细化任务目标。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一定要亲自带队进行督促和检查,立即行动起来,迅速检查到每个企业。
(二)注重源头,深入检查。各重点行业(领域)以及重点在建项目、大型企业,要立即行动起来,对所有企业、车间、班组、岗位进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和盲区。要通过本次大检查、大排查活动,切实从源头上排查治理各类生产安全隐患,把建设、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管理、安全操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三)即查即改,落实责任。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发现有问题的企业,能现场整改的,要立即进行整改,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
(四)强化督导,确保实效。各有关部门和各单位要加强监督检查,在组织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还要组织专门检查组,采取专家查、自查、互查、抽查、暗查等方式,深入企业生产经营一线进行督促指导,确保查出实情、查出效果。对检查工作搞形式、走过场的,要严厉查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领导责任。
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3
为贯彻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津南安字[20xx]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咸水沽镇加强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一、提高认识,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
冬季风干物燥是易发生安全事故的高发期,各企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加强企业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要按照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强化安全发展观念、增强抓好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提高企业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针对冬季安全生产工作这一特点,各企业要加强自查能力,对检查出的各类隐患,要及时排除事故隐患,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逐级落实自查工作,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冬季安全生产的企业和设施,要采取断然措施,坚决停产整顿,确保万无一失。
二、加强管理,做好防范工作
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生产、使用、储存经营单位要根据自己掌握的情况,春节以前必须对各种压力容器、管道、危险品库房要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要对压力容器操作工进行安全培训,各危险化学品企业单位一把手对安全工作要真正负起责任来,加大对本企业的安全资金的投入,要更新和改造一批陈旧设备,提高工艺设计,杜绝跑冒滴漏现象,根据冬季气象变化合理安排及调整生产,决不能出现任何安全事故。
三、抓好“五防”工作,防止一氧化碳中毒
认真落实防火、防风、防滑、防触电和防煤气中毒的“五防”工作,重点要严防一氧化碳中毒事故,特别是密集型企业,要采取集中供暖,不能采取炉火取暖,坚决按照《天津市关于防一氧化碳中毒事故的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执行,要对企业职工进行预防一氧化碳中毒的安全教育,严防群伤群亡的事故发生。
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4
近日,市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中天东方氟硅材料有限公司“11.9”事故情况的通报》(甬安委办〔20xx〕38号)、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宁波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甬消安委办〔20xx〕53号)。为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深刻吸取“11.9”事故教训,现就切实加强我市农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强化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坚守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强化责任担当,把安全生产责任作为政治责任,压紧压实各层各级责任,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并消除农业生产方面的安全隐患,切实夯实各环节责任,维护农业生产和谐稳定。
二、突出重点业务领域安全监管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地各有关单位要结合业务工作实际,突出抓好重点环节的安全管理,实现重点区域、重点对象的安全监管。一是要加强系统内部安全生产监管,围绕办公大楼、出租房屋、车辆等重点区域,突出抓好消防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二是要加强渔船安全监管,严格执行24小时渔业应急值守,落实渔船编组生产,舱外穿着救生衣等制度,做好寒潮、冷空气等灾害性天气的预警预报、信息发布和防范工作。三是要加强变型拖拉机安全监管,依法严厉打击农机领域涉假牌证、酒后驾驶、无证无牌、非法载人、脱险脱保等违法行为。四是要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消防安全,加强督促检查,落实收储堆放点和生产车间消防措施。五是要加强农家乐、农村沼气、实验室危化品使用等其他领域安全监管,严格对照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和规程,特别是环保和消防要求,定期开展检查,确保生产安全。
三、着力构建农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落实农业生产企业(经营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经常性开展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事故警示教育活动,督促企业(经营人)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明确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保证从业掌握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和事故应急处理能力。进一步健全完善农业安全生产信息反馈和预警机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农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5
冬季风干物燥,冰雪冷冻等自然灾害多,给安全生产工作带来诸多不利因素。为扎实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和部署,继续深入开展“三查三保”活动、新一轮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要结合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特点,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抓好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认真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各种漏洞,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检查时间
此次检查时间从xx年11月1日开始到xx年1月31日结束。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结合正在开展的“联合执法行动”活动、新一轮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细致、深入的安全大检查。特别是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油气管线、农业、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安全、校车、旅游、电力设施等行业(领域)重点单位、部位,要组织专项安全检查。
三、检查内容
道路交通:持续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和客运车辆挂靠运营整治,严密防范重特大交通事故,加强巡逻执勤和路检路查,及时纠正和严厉打击违章驾驶、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
以大中型客车、重中型货车、危险货物运输车、校车和农村面包车为重点,强化对车辆及驾驶人的安全管理,严查超速、无证、酒后、逆行等违法行为。针对冬雪、大风天气和节假日人流集中等特点,充分考虑灾害性天气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早合理配置运力资源,严防各类交通事故。
消防:深入开展“平安”消防安全专项行动以及劳动密集型企业、城中村、区域性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治理活动,特别要重点加强对车站、商场、市场、影剧院、舞厅、宾馆饭店、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治,严肃查处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及时消除火灾事故隐患。
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继续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管。认真开展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同时组织安监、公安、质监、工商等部门,认真抓好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和运输车辆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按规定进行采购和运输,严格定量储存。要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民爆器材安全监管职责,切实加强对民爆器材生产企业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校园安全监管:要重点检查各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及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加强汛期学校楼房、教室、宿舍、厕所、食堂的安全检查。加强校车安全监管,要组织对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进行全面排查,规范校车管理使用,建立车辆、驾驶人档案管理制度。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和超员超载车辆要依法取缔,并对学校、幼儿园和车辆驾驶人从严查处。
建筑施工:建设主管部门要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及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要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与现场管理,把问题解决在施工工地。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油气输送管道:进一步加大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深入开展专项检查,强化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逐项确定年底前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治理任务清单,责任到人,确保完成年度整改目标任务。
特种设备及旅游:深化电梯和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加强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和故障抢修,认真制订和完善安全运营应急预案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设备设施安全运转。组织对各类旅游接待单位全面进行安全大检查,特别是对各类特种容器设备等必须逐一进行重点检查,彻底排除事故隐患。
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要同“联合执法行动”活动、新一轮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将检查中发现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隐患纳入“打非治违”的重点内容,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彻底整治。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周密安排。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坚决克服年末赶指标、赶进度而忽视安全生产的思想倾向,牢固树立“安全生产重于泰山”的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观,以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组织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
要针对事故易发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部位,找准切入点,制定检查方案,落实检查责任,突出检查重点,认真排查整改,将本次大检查活动抓细、抓实、抓好,确保检查不走过场,收到实效。
2、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检查工作方案,周密安排,细化任务,落实责任,改进方式方法,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大检查全面彻底、不走过场。要以此次大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深化安全整治,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3、深入检查,及时整改。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
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限期整改;
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责令企业停产停业整顿,并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隐患不排除,不能恢复生产或运营。同时,结合全区正在开展的“联合执法行动”,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生产、经营、重大安全隐患等问题,实行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坚决消除隐患。
4、认真分析,全面总结。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将这次安全大检查的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xx年2月5日前报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6
为了切实开展好全镇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依政办发号文件要求,经镇党政领导会议研究,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要求
为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厉打击和治理纠正各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事故隐患,积极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进一步增强防范安全事故的能力,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二、组织机构
成立镇“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副镇长同志担任,留守处、卫生等负责同志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经济产业发展办公室联合办公,具体负责专项活动的日常监管和协调工作。
三、工作方法及步骤
此项专项活动从12月中旬开始至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1、自查自纠阶段(12月23日-12月31日)
领导小组督促各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督促企业建立自查自纠与整改档案,并总结上报自查自纠工作情况。
2、执法检查,集中整治阶段(1月1日-1月15日)
配合安监局对辖区内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冶金行业及职业卫生领域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并督促整改。对非法建设生产和经营问题突出的行业组织联合督查重点整治,切实落实“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责任。
3、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1月16日-1月29日)
通过采取交叉检查、跟踪检查等方式,及时跟踪,分析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4、总结提高阶段(2月7日-2月28日)
领导小组要对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形成经验资料。
四、几点要求
1、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活动,是确保镇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健康稳定,遏制违法违规行为,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的有效途径和手段,各企业一定要充分认识此次行动的重要性,要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积极配合专项行动。
2、严厉打击,确保做到“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单位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按照规定上限给予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企业,一律责令停产整顿,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3、专项活动必须与体制机制建设相结合,达到标本兼治之效。须将开展专项活动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建设相结合,与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相结合,与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相结合,强化治本之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4、强化宣传语,营造氛围。通过报刊、电视、互联网等载体宣传,以发动舆论及群众的监督作用,提升和扩大专项活动的社会效能。
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7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全市应急管理委员会20xx年度第二次会议暨市安委会第三次(扩大)会议和县应急管理委员会(安委会)20xx年度第三次(扩大)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全县秋冬季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提升思想认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乡镇、局属各单位要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不断强化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坚决克服盲目乐观、麻痹松懈情绪,精准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统筹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要认真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各司其职,加强监管,严格执法,保持严抓严管高压态势。要深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推动农业经营主体主动排查风险、消除隐患、防范事故,确保万无一失。
二、细化安全防范措施,持续强化安全生产监管
各乡镇、局属各单位要针对秋冬季农业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规律和特点,紧盯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严格落实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强化问题隐患整改,加大对各种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持续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确保全县农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农业机械方面:要严把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人培训考试关,全方位提高农机驾驶人安全意识;要加强农机合作社储油设施及用油用电方面的安全管理;要加强牌证管理,重点查处无牌无证、准驾车型不符、私自改装等违法行为;要加大农机安全执法力度,强化上道路运输拖拉机等重点车辆的安全监管,配合相关部门依法严厉打击拖拉机违法载人上道路行驶行为。
经营主体方面:督促各农业经营主体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确保严格按规操作;加强设施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护,做好检查记录;加强特种设备和有限空间安全管理,严禁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按照规范进行有限空间作业;重点加强涉氨制冷、涉爆粉尘场所的安全管理;加强节假日,休息日和恶劣天气值班值守,确保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各农业经营主体要制定完善日常检查计划,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要按照要求定期进行应急演练,严格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农村能源方面:要加强冬季沼气安全使用知识宣传,着力提高人民群众沼气安全使用意识;加强冬季沼气安全使用技术指导,做好农村户用沼气的覆盖保温、输气管道保护、池口安全防护工作,做好养殖场沼气工程各个池口的安全防护和保温防冻工作;组织开展农村户用沼气安全生产拉网式排查,发现隐患问题及时处置整改;重点落实出料和清池环节的针对性措施,严禁在未落实有限空间安全作业措施的情况下进入沼气池出料、清池,严禁盲目施救;不得在沼气池附近使用明火、燃放烟花爆竹,防止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种植(种)业方面:要加强农药经营企业的监督指导,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照相关部门检查要求及时整改闭环销号。加强农药经营门店基层监督管理。做好灾害性天气防范工作,落实粮油、蔬菜等在田作物的防冻保苗各项措施,加强种植业设施大棚管理,做好防寒保温工作,同时应用加温设施的,注意防止火灾。要督促种子生产经营单位加强生产流水线机械设备、种子储存仓库、特种作业、消防设施安全管理,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应急值班值守。
农田建设方面:要加强高标准梯田建设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认真落实秋冬季施工安全措施,严禁在雨雪、大风等极端气候情况下强行组织施工,积极落实好劳动保护措施。同时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高标准梯田建设任务的乡镇村社要充分发挥好属地安全监管责任,切实提高农田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畜牧养殖方面:指导畜禽养殖场(户)抓好水、电和圈舍等基础设施的全面检修,及时加固破损畜禽圈舍,并提前做好饲料、原粮的储备,落实极端天气引起突发情况的应对防范措施;加强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生产和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督查,重点检查消防设施设备是否齐全、生产区电源开关插座及照明设备是否具有防爆功能、传动装置是否有防护罩、警示标志是否张贴(或悬挂)、空中操作平台安全设施是否到位、危险化学品是否双人双锁管理;加强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开展畜禽屠宰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督促企业进行安全生产自查自改。
机关管理方面:做好单位内部水、电、气的安全使用与防范工作,对有存放危险化学药品、精密仪器设备和重要票证的实验室、库房要重点防护,加强对单位现有房屋,特别是危旧房屋的日常管理,严防倒塌、火灾、中毒、爆炸、触电、盗窃等事故的发生。加强人员办公安全管理,加强安全检查,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三、全面加强应急管理,有效提升风险处置能力
各乡镇、局属各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风险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灾害性天气的预报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广泛进行安全提示,督促、指导生产经营主体、从业人员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要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做好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准备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和突发信息报告制度,遇有突发情况,要根据相关要求,适时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并按规定的时间要求和程序上报相关情况。
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8
为切实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全省冬季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精神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针对我市冬季安全生产的特点,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各个领域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对安全生产的明确要求为指针,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从实际出发,通过认真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抓好安全生产的监管,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检查的形式与时间
这次大检查是按照“政府统一领导,安委会组织实施,各有关责任部门共同参与”的原则,采取自查与抽查、明查与暗访、检查与整改、检查与责任追究相结合的形式,市、县、乡三级同步进行,一级查一级,层层抓落实。
检查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自查自纠阶段,从现在开始到十一月三十日,由各单位进行全面自查自纠;第二阶段为抽查、暗访阶段,从十二月一日到十二月二十日,由安委会组织有关责任部门,分赴各县区进行督促检查;第三阶段为集中整改阶段,从十二月二十一日到十二月底,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措施,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市安监局将对全过程进行督查调度,并重点查看对查出问题的整改及监控进展情况。
三、检查内容
(一)对省安委会《关于认真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鲁安明电〔~〕34号)和11月21日全省冬季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的要求,是否专题进行了研究,是否结合实际制定了具体的落实意见;
(二)主管部门是否履行了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对本领域、本行业的安全生产督查工作是否到位,审查、审批事项是否严把安全生产条件关;
(三)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部位的安全监管及监控工作是否到位,措施是否有针对性;
(四)企业是否认真排查与整改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否得到整改和监控,县区安监部门是否归档和上报;
(五)事故及责任者是否依法依纪及时进行了处理,结案情况如何,对事故是否有迟报、瞒报、谎报等弄虚作假现象;
(六)贯彻落实省安委会《关于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鲁安明电〔~〕35号)及开展煤矿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整顿、验收、评估的情况;
(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的安全评价评估进展情况。
四、检查工作分工及重点领域
(一)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检查工作。由市安监局牵头,会同市机电石化协会,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查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安全评价评估情况,冬季的防火、防爆、防中毒、防冻的预防措施是否到位,重大危险源是否重点监控,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情况。
(二)煤矿安全检查工作。由市机电石化协会负责亨达煤业有限公司的安全检查,重点是“一通三防”、防透水、提升运输机电设备运行情况,采掘面、开拓面、老空巷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三)人员密集场所防火安全检查工作。由公安消防部门负责,会同工商部门对宾馆、饭店、超市、批发市尝学校、医院、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是排查各种火险隐患。
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9
目前,进入冬季。冬季气温低,气候干燥,风、雪、雾天气多,是各类事故的高发期。为确保进入冬季期间的安全生产,坚决遏制重大事故发生,泰运集团布尔津县一分公司制定了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措施:
一、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要从思想认识上给予足够的重视,切实站在以人为本,落实科学管理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对照年初确定的责任目标,开展专项排查、整治活动,实行严格的目标责任管理制度,保证安全生产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切实将冬季客运运输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坚决遏制各类重大恶性事故,确保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
二、突出重点,强化对冬季客运工作的安全监督管理
公司要采取措施,进一步强化对冬季客车安全运输的监督管理。一是突出防范重点,狠抓工作落实。要针对冬季汽车安全运行的特点,以防冻、防滑、防火、防雾、防风雪为防范重点,认真抓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继续开展好驾驶人员、修理厂所、车辆安检质量的专项排查治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二是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全面制定应对方案。要认真分析冬季易发事故类型、原因,辩识查找各类重大事故隐患及安全生产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对单位重大事故危险源真正做到心中有数并进行重点排查。要严防个别管理人员和驾驶、修理人员不顾安全生产,只看经济效益的隐患意识。三是认真开展安全检查,坚决消除事故隐患。认真制定冬季安全生产检查方案,组织力量开展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检查工作要全方位,做到警钟长鸣,防患未然。要加大对违规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切实做好整改措施的落实,彻底消除各类隐患。
三、采取措施,认真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
一是认真制定冬季运输安全措施,开展冬季运输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驾驶人员的自我防范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二是根据气候变化,灵活安排调度车辆,在遇到大风、大雾、雨、雪等恶劣天气时应立即采取防范措施,采取有效的防冻、防滑措施确保正常客运。安全管理、车辆维修、安全检测、车辆调安检人员应严格把关,消除发生各类安全事故隐患。了解一线驾驶人员的身体适应性,对患有疾病,不适应驾驶大客车的人员,要调整岗位或劝退,防止意外发生。三是严禁明火取暖和乱拉、乱接电器,严防烟气中毒、火灾和触电事故。四是要加强对各类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管理,合理有效配置消防器材,严防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四、加强冬季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一是要全面落实安全教育制度。要通过举办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的培训,加强对一线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强遵法守纪的自觉性和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10
为切实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镇安全生产保持平稳态势,根据府谷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府安委发〔xx〕11号)精神,经会议研究,决定从12月10日开始,至xx年3月10日结束,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全面加强安全防范措施
进入冬季,冰冻、寒潮、雨雪等恶劣天气多发,加之岁末年初,群众出行等增多,企业、烟花爆竹等各生产经营建设活动进入旺季,交通运输繁忙,诱发事故的因素增加。各村、镇属企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引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进一步增强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务必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做到思想不松动、工作力度不减,确保全镇安全形势稳定。
二、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民爆物品:由派出所负责,深入排查民爆物品经营、运输、销售、使用等各个环节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严厉打击和取缔非法制造、储存、使用民爆物品等违法行为,特别是对可能私制、私藏爆炸物品的出租房屋、废弃窑洞、闲置厂房(院落)、快递企业等场所,要全面,反复排查是否存在私制、私藏、贩卖易爆物品等违法犯罪行为,确保排查彻底、整顿到位。
道路交通:由交警中队负责,以危险品运输车、农用车为重点,严厉整治超载、超限、超速、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严格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乘坐交通工具。加大对司机的安全教育,切实做到“五不两 确保”(即不超速、不超员、不疲劳驾驶、不接打手机、不关闭动态监控系统和确保乘客系好安全带、确保乘客生命安全)。要充分考虑雨雪、大雾、冰冻、大风、寒潮等恶劣灾害性天气可能造成的影响和节假日人流车流集中等特点,加强对重点车辆、重点路段的安全监管。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由安监办牵头负责,以“两重点一重大”危化企业为重点,全面做好危险化学品在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物处置等各环节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严格落实防火、防冻、防爆、防泄漏、防中毒等安全措施。要严查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和超能力生产、超量储存、超定员上岗等同题。坚决打击在人员密集等场所非法生产、储存、销售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化学品行为。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即将到来,要切实抓好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等环节的安全管理,严禁无证经营,严禁不符合标准的烟花爆竹流入市场,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等行为。
非煤矿山:由安监办负责,国土所配合,重点检查不依法办理采矿许可证、乱挖滋采等“三违”现象,发现安全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坚决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采石场,加强矿业秩序整顿工作,严厉打击超层越界、私采挖、无证开采行为。
消防和人员密集场所:紧盯饭店、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五小”场所、“三合一”场所等,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治,确保消防安全责任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消防设备设施完好齐全,确保公共场所消防通道畅通无阻。严肃查处人员密集场所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速法行为,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公众聚集场所要坚决停业。
地质灾害:由国土所负责,重点检查全镇地质灾害隐患点冬季防冻融崩塌措施是否落实,监测监控是否全盖,预警预报信息是否畅通等。
防煤气中毒:全面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工矿商贸企业、建设项目从业人员住宿区和学校、医院、取暖设备运行情况,严防煤气中毒事故。供水、供热、供电、供气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领要认真抓好冬季安全生产检查,切实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防范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秩序稳定。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镇属企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职尽责,切实抓好冬季特别是元旦、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实际,周密安排部署安全大检查,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总责;
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部署,采取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方式,把安全责任、措施 真正落实到每个 环节、岗位和人员,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保障全镇群众度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二)深入检查,及时整改。检查要做到对隐患零容忍,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限期进行整改,并严格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对于重大安全隐患要立即停产停业进行整改,未经整改合格的,严禁擅自恢复生产。
(三)广泛发动,务求实效。各村、镇属企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广泛动员人员参与冬季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做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检查,全面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同时,充分利用媒体,进一步加大对开展冬季安全检查的宣传力度,鼓励广大人民群众举报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提升安全生产群防群治水平。
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11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冬季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冬季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行动,彻底摸清农机安全监管底数特别是无牌拖拉机现有情况,实现拖拉机运输机组禁止使用告知全覆盖,全市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率达到85%以上。实施农机安全检验扫尾冲刺,到2022年12月底,全市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检验率达到92%以上。加大“四全”监管和上道路联合执法力度,坚决杜绝变型拖拉机、无牌拖拉机运输机组上道路行驶,严厉打击拖拉机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坚决消除农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确保不发生农机安全生产亡人事故。
二、时间安排
2022年11月底至2023年2月底。
三、重点治理内容
(一)是否掌握农机安全监管对象情况,对无牌、未经检验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以及无证驾驶人是否建立台账,数据是否在江苏省农机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实时更新。是否对未登记的、因逾期未检注销的老旧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采取监管措施。
(二)是否认真开展农机驾驶证考试、登记、安全检验、备案等农机安全源头管理工作,实施全机具、全人员、全天候、全覆盖监管,做到应管尽管。农机驾驶人持证数、农机登记数和检验数是否比上年明显增加。
(三)是否存在农机安全行政执法宽松软,是否对无证驾驶、无牌行驶、未经检验、违法载人等用机行为做到应查尽查、应立尽立。是否彻底取缔变型拖拉机并全域禁行,对拖拉机运输机组限行禁行。
(四)是否落实农机服务组织主体责任,是否使用无牌或未检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是否存在无证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人的情况。是否对违法使用农机的组织和个人实施失信惩戒制度。
四、工作安排
(一)组织发动阶段(2022年11月底前)。各地结合本地区实际,围绕重点治理内容,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安排、序时进度等,迅速进行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推动冬季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深入扎实开展。
(二)专项治理阶段(2022年12月至2023年2月中旬)。针对1-11月份农机检验情况,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要认真梳理未检、脱检机具,逐一电话通知,灵活采取各种形式,为农机手办理登记检验手续,确保农机安全检验工作取得预期成效。针对无牌机具,组织乡镇农机安全监理员、村级农机安全协管员等开展入户检查,加强农机安全宣传教育,确保全部发放《拖拉机运输机组禁止使用告知书》。针对上道路拖拉机,市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要主动协调公安交警部门,在重要路段、重点区域开展上道路联合执法检查,确保全市范围内无变型拖拉机通行。
(三)“回头看”总结阶段(2023年2月中旬至2023年2月底)。各地对冬季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进行“回头看”,结合实际加大排查整治和督查检查力度,及时总结经验,固化有效做法,完善制度措施,不断提高农机本质安全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拧紧责任链条。安全生产须臾不可放松。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冬季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组织领导,落实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相关内设机构和单位责任,紧盯重点问题强化治理、一抓到底,坚决守牢农机安全生产底线。市农业农村局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市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局农机监督管理处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机监督管理处。
(二)强化工作统筹。要在严格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前提下,扎实推进冬季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根据疫情变化及时调整工作安排,研究务实管用的实招硬招,统筹线上线下,有重点地组织农机送检、开展联合执法等工作,努力做好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基础上的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决不能出现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为由放松农机安全生产、放过农机风险隐患的情况。
(三)加强督导检查。省级将派员赴各县区集中挂钩指导,督促各县区自查自纠,并适时公布执法典型案例。各县区要对农机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形成有效震慑。对工作进度缓慢、推诿扯皮、治理不力的,失职失责、不作为导致事故发生的,省级将予以通报、约谈或问责。
请各县区农业农村局每月21日前将冬季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情况书面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12
当前,全省各主要湖泊水库即将进入冬捕生产期,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和省安委办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巩固渔业船舶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切实加强我省冬季渔业安全生产管理,确保渔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压实责任
冬捕是我省传统的渔业生产方式,具有作业难度大、参与人员多、作业环境复杂等特点,近年渔猎文化盛行,开展冬捕生产作业的生产单位和参与冬捕冰上体验活动人员越来越多,保证冬季渔业生产安全尤为重要。各地要高度重视冬季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从本地冬季渔业生产实际出发,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研判在先、预警在先、行动在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指导生产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冬季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确保各项管理措施布置到位、落实到位。要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切实增强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明确渔业生产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指导其做好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层层落实工作任务,将责任具体到人。
二、强化排查,及时消除隐患
各地要提前对辖区内从事20xx-2023年冬捕生产的企业进行调研和统计,包括冬捕生产的时间、地点、参与人(车)数等。要针对冬季渔业生产组织开展专门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检查相关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制定落实、安全设备配备等情况,冬季生产用网具等工具设施安全状况,以及冰上警示标志等设置情况。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有效排除安全隐患。对未按规定及时消除隐患的,要限时督办并公开曝光,督促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检查时要做好检查记录,如实记录检查情况、整改情况及遗留问题等,并建档保存。
三、深入现场,规范作业管理
各地要指导生产企业严格落实冬季生产方案及应急预案,加强车辆管理,设置行车路线,严禁大型车辆上冰行驶,控制冰上车辆总数,合理设置停车区域和数量。切实加强生产现场管理,控制生产现场及周边人员总量,确保生产安全。各级渔政机构要提升渔政执法船艇的冬季管护水平,玻璃钢材质的船艇要在封冰前出水上岸,钢质船艇要做好存放水域选址及日常看护等工作,严防春季消水融冰后发生船艇搁浅等事故发生。
四、强化指导,确保越冬安全
各级水产技术推广机构要加强鱼类安全越冬指导,及时掌握本地鱼类越冬有关情况,积极指导养殖户根据需要适时采取破冰、清雪、人工补氧等措施,保证池塘溶氧量,确保鱼类安全越冬。
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13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同志批示精神,深刻汲取鲤城区欣佳酒店“3·7”楼体坍塌事故教训,根据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开展渔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泉台管环土〔2020〕64号)要求,我镇决定从即日起至6月16日,在全镇沿海四个涉渔村内组织开展渔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特制定如下落实措施:
安全生产重要思想为指导,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工作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坚持问题导向,按照“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采取有针对性的渔业船舶经营者和渔业企业自查、政府督查的办法,全面开展涉渔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和问题,全力开展整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止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确保我镇渔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为推动我镇渔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的有效落实,镇安排渔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分工小组,由镇分管农业的领导挂帅,镇农办渔业专职人员和玉前、玉霞、玉山、浮山等四个行政村主干为督促指导人员,四个村分管农业村两委及渔业协管员分组包片负责各村业务工作,分组包片工作人员名单见附件(1)。
(一)渔业船舶安全监督
针对当前渔业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整治以下几个方面:
1、渔业船舶证书持有情况,证书是否超过有效期;
2、职务船员未按规定配齐、未持有有效职务船员证书,普通船员未经专业训练培训出海生产作业的;
3、渔船安全救生设备、助航设备、通信设备、消防设备、安全救助终端以及号灯号型等设备配置、安装和使用情况;
4、渔业船舶有毒气体检测仪、防毒面具配备情况;
5、是否擅自改变作业类型、方式或擅自改变船舶用途,擅自加装或改装设施设备包括渔具的;
6、船员临水作业未穿着救生衣,或穿连体雨衣作业的;
7、未落实编队编组生产作业或网格化管理的;
8、打击取缔涉渔“三无”船舶。
(二)渔港和渔船防火安全
1、渔船内部是否存在管线私拉乱接,电气设备超负荷运转,擅自改变防火设施等隐患。重点检查消防设备的配备,灭火器、消防泵、消防管路(带)以及电气等设备是否存在老化、破损现象,是否存在漏油、短路或渗透等安全隐患。
2、是否加强渔港和停港渔船安全防火管理,认真落实渔船防火制度;是否认真梳理渔港应急预案,检查渔港消防设备器材的有效配备情况,并检查渔港的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3、加大港口码头的巡查力度,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擅自对渔船进行修理、私自电焊气割等违规“明火”作业行为,从事电焊气割作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特种作业证书,渔船维修保养是否按有关操作规程进行;渔船进行明火作业是否经过渔港监督机构批准。
(三)渔业船舶防风、防碰撞
1、重点检查渔船ais终端、北斗卫星一体化、北斗示位仪终端配备;检查海上作业渔船的安全设施和通导设施是否存在故障;是否与海事部门开展执法协作,对作业航行密集交叉水域、事故多发水域开展联合执法巡航,防范和遏制商渔船碰撞事故。
2、加强与气象部门联系,是否利用广播电台、手机短信、北斗短信等多种手段,及时、准确地将恶劣天气信息告知渔船所有人,并督促做好应急防范工作。
3、是否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渔业安全生产专题宣传教育,采取播放警示标语、政策宣传、典型案例等方式,提高社会对自然灾害和碰撞事故的危害性的认识;是否采取入户宣传、手机短信等方式,对每个船东、每个渔民及其家庭进行安全警示教育,对防风浪、防碰撞知识进行再宣传、再普及、再强化,提高安全警惕性和自我防范意识。
渔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自即日起至6月16日,分全面自查、检查执法、督促指导、巩固总结四个阶段。
(一)全面自查(即日起至3月28日)。镇将组织对四个渔业行政村的渔业船舶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底;船东船长要按照渔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规则和规范,全面开展渔业船舶安全风险辨识,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各村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找准问题和短板,定准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做到闭环管理。
(二)检查执法(即日起至4月29日)。在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执法机构的统一安排下,镇村要积极配合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辖区内所有渔业船舶要做到检查全覆盖。安全检查实行闭环管理,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严厉打击、及时查处,倒逼船东船长有效落实主体责任。
(三)督促指导(4月1日至5月31日)。镇农办要对排查出来的渔业船舶问题隐患清单、整改清单开展整改情况“回头看”,对重复出现的同类型重大隐患、隐患整改存在弄虚作假的渔业船舶要予以严厉处罚,确保前期排查出来的隐患全部整改到位,排查出来的风险防控措施全部落实到位。市、区局指导工作组将加强对各村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指导。
(四)巩固总结(6月1日至6月16日)。在全面总结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各村要进一步巩固提升,强化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反思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并固化经验做法,形成长效机制,切实扭转我镇渔业安全生产形势被动局面。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一把手”要切实肩负起渔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力亲为、亲自动手抓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时刻保持如履薄冰的谨慎和见叶知秋的敏锐,带头履职尽责、带头担当作为、带头严抓实管,要强化责任担当,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敢于动真碰硬,抓实抓细渔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将安全生产与疫情防控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指导、同服务,加强督查检查,传导压力,确保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落实到位。
(二)精心组织部署。各村要根据本辖区实际,深入分析制约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和关键要素,坚持问题导向,抓紧制定具体的大检查工作方案,细化、明确本单位各阶段大检查的重点内容、标准和要求,落实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船东船长要制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明确组织机构、责任人员、工作目标、工作内容、时间安排和保障措施,完善应急预案。
(三)抓好责任落实。各村要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进一步明确并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做到动员部署到生产经营单位、责任落实到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到生产经营单位,严查严管,封堵漏洞。船东船长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全面细致、深入彻底的自查自纠,把攻坚行动工作抓实抓深抓细,既要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和问题,又要摸清、掌握重大安全风险并建立基础台账,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细落小落实。
(四)严格监管执法。各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按照“双随机”方式,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加大执法力度,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管理不严格的渔业船舶,要采取果断措施,该停航整改的要责令立即停航限期整改,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安全措施。重点对各类督导督查检查发现事故隐患未“清零”,以及自查自纠未发现问题或未上报自查自纠情况的渔业船舶,开展严格的执法检查。
(五)严肃责任追究。各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加大督查暗访工作力度,对工作不落实、执法不严格、该执法不执法等情形,要落实通报批评、诫勉约谈等措施,严肃追责问责,及时督促纠正;对因工作不落实、不到位、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对存在安全生产失信行为的企业,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等联合惩戒对象,纳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予以曝光。
镇安排专人负责攻坚行动情况信息报送工作,根据区里的要求的时间点将全镇开展攻坚行动情况,包括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多少排查整治组、排查多少渔业船舶、排查整治隐患情况报送市局安办,内容要求具体详实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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