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疫情期间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2022-12-03 工作方案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进行,时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周密的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是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等。那么大家知道方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银行疫情期间复工复产工作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银行疫情期间复工复产工作方案1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长葛市支行党支部高度重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上级行决策部署,结合省委、市政府有关要求,敏捷反应,精准施策,启动防控应急预案,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发布《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长葛市支行疫情防控工作预案》,以优质、快捷、高效的金融服务助力疫情防控,配合好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更好地服务广大金融消费者,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结合我行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加强领导、建立组织

  (一)成立领导小组

  为有效防控疫情,妥善化解疫情安全隐患。成立以农发行长葛市支行行长、党支部书记赵德生为组长,副行长、党支部委员陈要刚为副组长,黄桂娟、赵莹、郭蕾、侯培英、王楠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行长为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单位疫情防控指导与管理工作;副行长负责具体工作的检查、督办和上报;小组成员负责疫情防控的具体办事和落实。

  (二)领导小组职责

  1、结合我行实际工作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处置办法;

  2、加强我行日常疫情报告制度的管理和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办与检查,并配合上级行及政府做好疫情处置工作,降低疫情危害;

  3、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

  4、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信息调查、收集、疫情报告、疫情处置、档案留存等工作;

  5、做好单位与市疫情防控制中心的沟通与协调工作,建立疫情信息共建共享平台,并开展疫情联防联控工作。

  二、疫情防控措施

  1、我行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展的实时状况,全力执行各项工作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同时,建立健全多部门联防联控机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建立疫情日报制度,一日两次疫情情况上报,做好信息透明和突发状况的及时通报,进一步做好防控工作;

  2、加强舆论引导,切实做好营业网点环境防护工作,为客户提供清洁卫生、安全放心的服务环境。同时,提倡全行工作人员、办理业务的金融消费者佩戴口罩,互相支持互相理解,共渡时艰;

  3、根据网点的实际情况,常备体温测量设备、口罩、免洗洗手液,提供测量体温等防护措施。开门营业前做好全面消毒工作,每天晚上关门前做一次消毒工作;

  4、培养员工防疫安全意识。倡导杜绝外出,减少聚会,要求每名工作人员不得转发任何一条未经官方证实关于新型肺炎的内容!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保护好自己,呵护好家人;

  5、我行已通过电子屏、海报等多种形式,引导社会正确舆论导向,向金融消费者广泛宣传传染病知识,普及卫生防疫常识,增强广大金融消费者的防范意识,自觉担当社会责任。

  三、从我做起、身体力行

  即将步入工作状态,全行员工要带头坚持良好卫生习惯,对客户、家人、自己负责。坚定信心,保持清醒,坚守定力!

  (一)上班途中如何做

  正确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班车上班。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

  (二)入楼工作如何做

  进入办公楼前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可入楼工作,并到卫生间洗手。若体温超过37、2℃,请勿入楼工作,并回家观察休息,必要时到医院就诊。

  (三)入室办公如何做

  保持办公区环境清洁,建议每日通风3次,每次20-30分钟,通风时注意保暖。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多人办公时佩戴口罩。保持勤洗手、多饮水,坚持在进食前、如厕后按照六步法严格洗手。接待外来人员双方佩戴口罩。

  (四)参加会议如何做

  建议佩戴口罩,进入会议室前洗手消毒。开会人员间隔1米以上。减少集中开会,控制会议时间,会议时间过长时,开窗通风1次。会议结束后场地、家具须进行消毒。茶具用品建议开水浸泡消毒。

  (五)传阅文件如何做

  传递纸质文件前后均需洗手,传阅文件时佩戴口罩。

  (六)电话消毒如何做

  建议座机电话每日75%酒精擦拭两次,如果使用频繁可增加至四次。

  (七)下班路上如何做

  洗手后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外出,回到家中摘掉口罩后首先洗手消毒。手机和钥匙使用消毒湿巾或75%酒精擦拭。居室保持通风和卫生清洁,避免多人聚会。该病毒症状一般为发热、乏力、干咳、逐渐出现呼吸困难。

  (八)公务采购如何做

  须佩戴口罩出行,避开密集人群。与人接触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在公共场所长时间停留。

  (九)工间运动如何做

  建议适当、适度活动,保证身体状况良好。避免过度、过量运动,造成身体免疫能力下降。

  (十)食堂进餐如何做

  采用分餐进食,避免人员密集。餐厅每日消毒1次,餐桌椅使用后进行消毒。餐具用品须高温消毒。操作间保持清洁干燥,严禁生食和熟食用品混用,避免肉类生食。建议营养配餐,清淡适口。

  (十一)公务出行如何做

  专车内部及门把手建议每日用75%酒精擦拭1次。乘坐班车须佩戴口罩,建议班车在使用后用75%酒精对车内及门把手擦拭消毒。

  (十二)公务来访如何做

  须佩戴口罩。进入办公楼前首先进行体温检测,并介绍有无湖北接触史和发热、咳嗽、呼吸不畅等症状。无上述情况,且体温在37、2°正常条件下,方可入楼公干。

  (十三)公共区域如何做

  每日须对门厅、楼道、会议室、电梯、楼梯、卫生间等公共部位进行消毒,尽量使用喷雾消毒。每个区域使用的保洁用具要分开,避免混用。

  (十四)后勤人员如何做

  服务人员、安保人员、清洁人员工作时须佩戴口罩,并与人保持安全距离。食堂采购人员或供货人员须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橡胶手套,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摘手套后及时洗手消毒。保洁人员工作时须佩戴一次性橡胶手套,工作结束后洗手消毒。安保人员须佩戴口罩工作,并认真询问和登记外来人员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十五)废弃口罩处理如何做

  防疫期间,摘口罩前后做好手卫生,废弃口罩放入垃圾桶内,每天两次使用75%酒精或含氯消毒剂对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该病毒症状一般为发热、乏力、干咳、逐渐出现呼吸困难。

银行疫情期间复工复产工作方案2

  为有效预防全面复工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在辖内办公场所内的传播和扩散,确保新余分行辖内办公场所内人员的生命安全,该行积极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上级行关于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相关会议指示精神,在严格周密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前提下,精心制定、扎实落实《中国工商银行新余分行办公场所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应急预案》。该方案以提高预防和处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事件能力为重点,明确提出了营业网点内人员出现健康异常时,应立即采取的应对措施,要求辖内所有人员切实做到守土有贵、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一、强化责任担当意识。该行主要负责人在多次会议、多种场合强调要牢固树立“防控疫情,人人有责”的理念,坚决做好“囚个到位”,即物资供应到位、人员保障到位、履职尽职到位、监督工作到位。全行上下要守纪律、听指挥、担责任,不折不扣高质量落实市行党委既定的工作措施,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协同作战、合力攻坚,形成严防死守、联防联控的良好局面,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筑牢疫情防控防线。一是在各网点均配备了口罩、洗手液、消毒剂、体温计等防护用品,每天定时对各网点营业场所、智能设备、办公设施等进行全面消毒,做实、做细、做严各项防护措施。二是确保电子银行渠道7*24小时正常运营,通过公众号、微信等线上线下渠道积极引导客户选择ATM机、自助机、手机银行或电话银行办理业务,减少厅堂感染的潜在风险。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通过多种方式对网点防疫、人员防护、物资保障等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以强监督、强问责确保防控举措落实到位。

  三、织密营业办公场所疫情“防控网”。目前,新余分行15家网点已全部复工,严格执行所有人员进入厅堂和办公大楼时,控入口、测体温、戴口罩、做登记等相关防疫工作要求;对营业办公场所、智能设备、自助设施、现钞等每4小时消毒一次,一天4次,视客流量情况适当增加消毒次数;同时,做好客户引导,保证厅堂人数合理、不扎堆,减少办公区域人员走动,如需与客户较长时间沟通,要尽快将其引导至支行设置的相对安全隔离区域,避免人群聚集导致交叉传播,最大限度保证公共安全卫生和客户员工人身安全。

  四、人员健康异常“快处置”。一旦发现客户和员工出现体温超标、呕吐、腹泻等情况,迅速启动应急预案。一是针对一般疑似人员的处置时,该行要求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原则和上级行相关要求,开展全员排查,坚持做到日报告、零报告,不得延误、不得漏报、更不得瞒报。二是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症状的处置时,如在上班期间出现员工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可疑症状,本人应立即向所属部门(支行)负责人报告,部门(支行)负责人在10分钟之内立即通知该员工家属、市行办公室,与其有接触的所有人员一律主动居家留观或到指定医院接受诊断和治疗,经确认排除新型冠状肺炎病毒携带者后方能上班。三是如疑似感染人员在网点内出现晕倒、失去意识等突发情况,不要擅自接触和移动,应迅速隔离现场,并第一时问报告疫情防控部门。同时,保持网点处于通风状态,待疫情防控专业人员到达进行后续处置。

银行疫情期间复工复产工作方案3

  当前,疫情形势趋向好转,复工复产提上议事日程。面对疫情造成损失,以及疫情防控压力,各级党组织要尽一切办法、尽最大努力提供好“服务”,最大限度地支持企业把复工复产搞上去,把耽误的生产及时有效补上来。

  “防控服务”要跟上,不能“好了伤疤忘了痛”。复工复产必须把防控服务跟上,不能让企业“一复了之”、好了伤疤忘了痛。要统筹调配防控物资,根据复工复产企业数量、企业复工复产实际,积极加强口罩、消毒液、体温枪等防控物资的统筹调配,确保相对充裕、供应及时。要统筹培育防控人员,以企业为主体,通过专题培训、个别指导、发放资料等方式,培育一批责任心强、能力素质好、能担当善作为的骨干队伍。要统筹推进防控管理,针对外来人员、疑似病例、外来车辆等,认真研究切实可行的措施,并及时有效提供好服务,确保防控措施具体到位、见到实效的同时,有效节约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最大可能解决好企业后顾之忧。

  “政策服务”要跟上,不能“只闻雷声不见雨”。支持复工复产的系列政策,关键在落实落地,不能只响雷不下雨。要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各部门整体联动,在金融支持、用工组织、交通物流等方面给予充分支持,确保企业顺利渡过难关的同时,提升企业产品生产能力。要突出重点行业,聚焦民本民生、防疫物资、重点企业、主导产业等,有针对性地落实个性化政策、提供点对点服务,形成主要驱动力。要加强监督检查,防止政策束之高阁,部门扯皮内耗,或者优惠政策“短斤少两”,违反政策制定初衷和执行政策效果,快速有效推动复工复产。

  “困难服务”要跟上,不能“个人自扫门前雪”。针对企业复工复产困难,必须直面问题、解决难题,不能熟视无睹,让企业“自扫门前雪”。要组织工作专班,深入复工复产企业,充分听取企业意见,了解掌握存在困难问题,采取政策支持、干部关心、社会关爱等方式,提供切实有效的服务。要突出重点环节,针对企业流动资金断裂、用工招工困难、产品流通困难等问题,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整合相关资源,形成解决困难问题的合力。要加强沟通交通,通过部门联席会议、职工对口联系、领导现场办公等措施,及时有效了解掌握企业困难、化解存在问题,最大限度帮助企业排忧解难。

  运用之妙,存乎一心。面对严峻的疫情形势,企业复工复产必然面临较大压力,只有把服务跟上去,才能最大可能让企业轻装上阵,把复工复产搞上来。

银行疫情期间复工复产工作方案4

  企业动起来,经济才能活起来。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加快恢复生产秩序,事关民生保障和社会稳定,事关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这是必须回答并且必须要答好的现实命题。

  打好“引导牌”,提振复工复产信心。信心比金子还重要。疫情带来的不仅是健康危机,也有思想和心理上的剧烈冲击。复工复产首先在于恢复信心,要加强防控宣传,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解读防控措施,分享复工复产案例,将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到每一个企业和职工,引导正确认识疫情发展态势,科学理性对待疫情,做到既不过分夸大恐慌,也不盲目轻松乐观。要加强人文关怀,通过热线咨询、在线讲座、发放心理防护手册等方式,帮助企业家和企业职工做好心理干预和疏导,心理上减压力,思想上添动力,预防和减轻因为疫情带来的思想上的焦虑和困顿,积极稳妥推动复工复产。

  打好“精准牌”,疏通复工复产堵点。天下大事,必做于细。疫情防控为复工复产带来压力困难,复工复产为疫情防控带来风险挑战,绝对不能一拥而上、搞大呼隆。要抓好精准指导,落实分区分级精准复工复产的要求,坚持一地一策、一企一策,因地制宜帮助企业做好教育培训、隐患治理、应急准备、防控保障,并及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优化调整,为企业复工复产吃下“定心丸”;要抓好政策精准支持,针对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综合运用简化审批流程、减轻经营负担、加强财政金融支持、开辟返岗“绿色通道”等手段,为企业复工复产送去“雪中炭”,保障企业顺利复工复产。

  打好“先锋牌”,增强复工复产动力。“沧海横流,方显英雄本色。”推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两手抓、两手硬,最需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各级党组织要加强组织领导,把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抓实抓细抓落地,发挥好统筹协调优势,加强资源整合、要素融合、横向联合,为复工复产凝聚强大合力。广大党员干部要关键时刻冲得上去、危难关头豁得出来,突击在第一线,奋斗在最前沿,把复工复产一线作为践行初心使命的试金石和磨刀石。“关键少数”要发挥“头雁作用”,靠前指挥,对复工复产中发现的问题敢于亮剑出招,拿出务实举措和过硬作风,帮助企业真解决问题、解决真问题。

银行疫情期间复工复产工作方案5

  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对复工复产工作要求,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用工保障工作,加大就业奖补政策力度,吸引农民工就近就地就业,根据省、市人社部门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复产的相关文件精神,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就业工作,服务保障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一、精准摸排企业用工需求

  按时上报复工企业特别是重点企业缺工情况,区人社局领导班子并多次实地走访金龙机电、中煤远大等16家重点企业,对缺工较多的重点企业选派人社服务专员。详细了解企业用工数量、招聘工种、薪酬待遇等,制定详细的用工需求清单,引导企业主动在公共招聘网等平台发布招聘信息。截至目前,64户企业全部复工复产,复工就业人数6265人,复工率达100%。

  二、多渠道发布企业用工岗位信息

  利用因疫情无法及时返程的外出务工人员滞留在本地的机遇,制定全区企业用工需求详细清单,发布《致全区外出务工人员的一封信》,深入村居开展“一对一”针对性宣传招聘,在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全力稳定就业岗位,缓解用工困难问题,加大服务力度。一是在公共招聘网平台开设疫情防控企业用工和公共就业服务专区;二是利用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信息;三是利用广播电台“空中招聘会”栏目加强推广;四是在镇(街道)、村(居)悬挂宣传条幅、村干部入户走访、村(居)显示屏、大喇叭等方式加强宣传企业招聘信息。截至目前,通过公共招聘网发布春风行动线上招聘会37场,共52家(次)企业参与,投递个人简历31人,累计为企业发布岗位信息2600个。全区企业在疫情期间企业已新招工1800余人,新招临时工300余人。

  三、强化复工复产保障

  受疫情影响,多数企业都在忙于复工生产。目前,区共有金龙机电等7家单位申请享受失业保险金返还,累计返还补贴金额1062792元;组织中煤远大等8家复工企业开展企业新录用员工岗前培训348人;发放中煤远大等4家中小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稳定就业岗位补贴1775724元,其他各项补贴正在对接落实。

  四、农民工返岗复工和组织定点运输情况

  1、利用网络平台,细化信息渠道。通过建立区镇村级微信群,要求村(社区)每日统计本辖区外出人员情况并在群内上报人员外出情况,区级负责汇总上报。充分发挥公共招聘网和人社、南湖之声微信公众号,发布疫情科学防控宣传,春风行动线上企业招聘信息和紧急缺工复工企业招工宣传,在“防疫战”中,积极做好企业用工和农民工就业工作。

  2、组织开展“送人到岗”活动。以镇(街道)或村(居)为单位,对摸排的劳动者就业意向进行汇总,协调安排,与企业进行对接,开展“送人到岗”活动。截至目前,已向浙江象山、丽水等地输送3批次共计76名农民工返岗就业。

  3、由“卡”变“劝”,防疫复工两不误。连日来,区“零新增”,风险等级调整为低风险地区,全区防疫工作迅速调整工作重点,陆续设立“用工服务点”,卡点由“劝阻”转变为“劝工”。各村(居)指定专人,收集整理人员信息和企业用工岗位需求,及时和有关部门对接,并通过村内广播、宣传车、微信群、LED显示屏、张贴海报等形式向村民宣传企业用工信息。村(社区)“用工服务点”的设立,既有利于保障企业用工紧张的难题,也有利于解决群众务工顾虑,助推经济发展。

  4、组织召开村企对接,开通就业直通车。组织村级单位和全市重点复工企业召开“村企对接”推介会,搭建辖区劳动者就业“直通车”,帮助返乡农民工就近就地就业,积极推动疫情防控期间稳就业、保民生、促稳定。

  五、应对疫情就业工作面临的困难

  1、相关优惠政策兑现困难。已开复工企业渴望得到政府相关补贴,但由于政策条件设置较严,大部分复工企业无法满足相关补贴条件,无法申请有关优惠补贴。

  2、复工企业上下产业链物资不多,新增岗位少,且岗位无法满足返乡务工人员就业岗位需求,就业冲击较大。

  六、下一步工作安排

  1、加大帮扶中小企业帮扶力度,强化疫情应急保障。区人社局全面落实相关文件要求,强化疫情防控应急保障,加大稳定企业职工队伍,对重点企业进行稳岗援助,开展定点企业就业奖补措施,加强中小微企业帮扶力度,按规定延迟收缴保险,全力帮助企业减负。

  2、加强企业劳动用工指导和服务,切实维护劳动权益。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要加强企业的劳动用工指导和服务,促进企业保持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依法依规处理农民工因疫情不能提供正常劳动情况下劳动关系问题,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3、加强技能培训宣传,开展各类线上培训课程。各培训机构开展线上培训考核宣传,支持企业利用国家免费开放以及企业内部线上资源开展职工技能培训,线上培训时长视为技术理论知识与综合素质理论知识的学习课时,同时结合疫情结束后的线下实训情况,按规定兑现培训补贴。

  4、加强企业用工监测,掌握企业问题需求。重点加强复工开工企业和待复工开工企业用工需求监测,深入了解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和用工影响,摸清企业用工需求,提供精准化人力资源服务。及时摸清摸准企业用工难题,落实有针对性解决措施。

  5、强化就业招聘服务,多渠道满足用工需求。根据企业用工需求,充分利用各种线上服务平台,发动镇办,深入村(居)发布企业用工需求信息,多渠道满足企业复工开工和劳动者求职需要,鼓励本地居民就近就地就业,为企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持。

银行疫情期间复工复产工作方案6

  1月31日人民银行召开疫情防控重点企业信贷支持工作会议后,工商银行当天立即部署。总行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金融业务部、普惠金融事业部、信贷与投资管理部、授信审批部、资产负债管理部组成工作专班,前中后台和资金配置部门“一盘棋”“一条线”“一股劲”,高效指导分支机构服务对接工作。

  各分行设立一把手为组长的重点企业信贷支持工作专项小组,建立“五专”工作机制,包括专业服务团队、专门绿色通道、专属优惠利率、专项规模保障、专户服务方案,全面加强对重点企业的服务。

  简化流程高效落地各项优惠措施

  实施信贷审查审批“三调整”。将现场审议调整为非现场审议、集中审议调整为随时报送随时审议、集体表决调整为分散表决,高效审查审批防疫相关信贷需求。优化利率审批流程。严格落实利率优惠政策,对于疫情防控企业建立利率审批绿色通道,提高服务效率。优化债券业务流程。对湖北客户、积极抗疫的客户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客户开辟债券承销“绿色通道”。优化小微企业信贷政策。将信用贷款额度由最高200万元调增至1000万元。目前,六成全国性重点保障企业、三成以上地方性重点企业在工行获得授信。

  河南亚都实业有限公司是口罩和防护服等重点医疗物资的重要生产企业,也是全国性重点保障企业。工商银行了解到亚都实业需要防疫相关资金支持后,迅速成立总省分支四级联动的专项团队,启动绿色通道。河南分行同步发起评级、授信、融资流程,1天时间内完成1亿元信用贷款投放,有效支持企业提高了医用防护用品生产能力,日口罩生产能力由20万只提高到30万只。疫情发生以来,亚都实业已向社会提供口罩超过1000万只。

  多维发力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全力服务企业复工复产,保障大企业供应链可持续,中小企业资金链不中断。持续做好抗疫重点企业保障和受困企业支持,加强综合服务和创新支持。着力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分层对接、分层推进、分层解决,为名单内企业提供优惠利率贷款,灵活设置贷款期限、担保方式,加大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提高信用贷款比例。对防疫重点地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民营和小微企业,实行专项信贷规模支持,确保上半年普惠贷款余额同比增速不低于30%,小微贷款利率比上年下降。前瞻做好金融服务支持,围绕国家在应急管理体系、公共卫生体系、国家储备体系等领域的改革深化,增强对优化产业结构、加快科技创新、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服务能力。积极支持智能制造、无人配送、在线消费、医疗健康等产业,精准助力脱贫攻坚、5G技术、医教养文体旅、居民保障与消费。

  上海五色石医学科技有限公司是研制生产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的重点企业,也是名单内的全国性重点保障企业,急需资金生产病毒检测盒。工商银行上海分行得知企业需求后,仅用8小时便完成客户对接、账户开立、报告撰写、材料录入、贷款审批等相关工作,投放首笔200万元优惠利率专项贷款。高效优质的金融服务,为企业全心投入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研制生产提供有力保障。后续工商银行已为该企业提供500万元授信总额度,企业可根据需要随时提款。

  在浙江宁波,工行宁波分行对转产口罩、防护服的博洋家纺集团量身定制融资支持方案,根据复工后采购原材料的需要,为企业线上开立电子银行承兑汇票4750万元,增配流动资金贷款5000万元,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开辟绿色通道全力保障春耕

  春节过后原本是春耕备耕的关键时期,但突如其来的疫情却给农企农户的复工复产和资金补给带来困难。

  “人误地一时,地误人一年”,抢抓春耕就是与时间赛跑。工商银行积极行动,以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支持春耕备耕,助力农业生产,力保丰产丰收。

  宁波宁兴涌优饲料有限公司是疫情期间宁波涉农重点保障供应企业。工行宁波分行助企客户经理在3月8日了解到该企业复工复产急需资金支持,于是加急开通绿色通道,9日上午即完成了贷款审批,当日放款1000万元,帮助该企业迅速复工复产,为全市春耕备耕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

  在这个特殊时期,工行扶贫驻村工作队将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工作相结合,积极帮助村民开展春耕。工行驻四川万源市旧院镇大伦坎村工作队分赴各村民小组,引导村民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同时,有序下田、分时下地、分散干活,有效避免人员聚集。在驻村工作队的帮助下,村里的春耕已有序恢复,为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打下了坚实基础。

银行疫情期间复工复产工作方案7

  2020年1月中旬,国内爆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随着疫情不断蔓延,2020年1月2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2020年1号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范围,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广东省于2020年1月23日晚决定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暂停一切大型活动,减少人员聚集,各地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银行作为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积极响应国家、广东省和广州市发布的针对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但银行营业网点出现客户不按照规定佩戴口罩进入、不配合进入前的体温检测、发热患者不听劝阻拒不离开营业现场,在公共场所大吵大闹等情形。

  因此,在此提供一下针对这些情形银行的应对措施,银行在疫情期间应当承担的法律义务,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以供参考。

  (一)疫情期间客户出入银行网点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

  1、网点客户出入银行网点有义务佩戴口罩

  《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突发事件发生地的公民应当服从人民政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所属单位的指挥和安排,配合人民政府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积极参加应急救援工作,协助维护社会秩序。

  广东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广东省公共场所实施佩戴口罩的控制措施要求事项通告》(粤防疫指办通〔2020〕2号),其中第二条实施要求中写明,公民出入公共场所需要按照要求佩戴口罩。

  这次疫情中,广东省政府有权力发出通告,公民应当服从各级政府的指挥和安排,配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银行网点作为公共场所,客户进入时需要按照通告要求佩戴口罩。

  2、网点客户有义务配合体温检测

  《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广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于2020年2月5日发布的《广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通告》(第1号)第一条要求:广州地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经营管理者应配置体温检测设备,对进入公共场所的人员(含从业人员)进行检测,并要求其佩戴口罩。

  以上法律和政府通告均规定,网点客户有义务配合戴口罩和体温检测等防控措施。

  (二)网点客户违反以上法律义务将可能承担的责任

  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客户在银行网点区域内出现不按照规定佩戴口罩,不配合体温检测,出现发热拒不配合离开,在公共场所大吵大闹等情形,将可能需要承担以下责任:

  1、民事责任

  《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所以,如果网点客户不听劝阻拒绝离开现场,导致银行或现场的每一位市民财产损失的`,遭受财产损害或人身损害的民事主体均有权要求其承担民事责任。

  2、行政责任

  《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法规定,不服从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布的决定、命令或者不配合其依法采取的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广东省公安厅于2020年2月5日发布的《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的通告》第一条规定:拒不执行政府部门依法发布的防控措施,在公共场所不佩戴口罩,不听劝阻、扰乱公共秩序的,或者拒不配合卫生防疫、医疗卫生机构及街道、社区、村(居)委等组织、人员采取的体温检测、传染病调查、样本采集检测、环境卫生整治和病菌消杀等防控措施,不听劝阻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从重处罚;暴力抗法的,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所以,客户不听从银行工作人员的劝阻,拒绝佩戴口罩、拒绝测体温、发热拒绝离开等,银行工作人员应当及时阻止并报告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六条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五十条的规定追究行政责任。

  3、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法发〔2020〕7号),该意见分别针对不同情形应当适用《刑法》的不同罪名作出了详细规定。如果网点顾客发热拒绝离开现场,导致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限于篇幅,其他类型犯罪在此不赘述。

  (三)疫情期间银行网点自身应当履行的义务

  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十一条第二款“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义务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规定,银行应当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对于各级政府颁布的地方政策也应当遵守,疫情期间银行网点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主要有如下:

  1、提供符合卫生防护要求的公共场所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于2020年01月30日印发了《公共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卫生防护指南》,指南描述很详细,整个指南从场所卫生、个人防护两大方面详细规定了公共场所的卫生防护要求,银行网点应当按照该指南以及广东省、广州市对应的指引要求提供符合条件的公共场所,请贵行予以注意。

  2、佩戴口罩的提示义务

  广东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于2020年2月5日发布的《广东省公共场所实施佩戴口罩的控制措施要求事项通告》(粤防疫指办通〔2020〕2号)第二条要求:“各公共场所经营者、管理者应当要求进入其场所的人员佩戴口罩后方可进入其经营的公共场所,并在场所入口处设置醒目、清晰的佩戴口罩的提示;对未佩戴口罩进入场所者应当予以劝阻,……”

  所以,银行首先在网点入口处设置醒目的提示语,其次,网点工作人员要佩戴口罩。

  3、银行有义务配置测温设备并且进行体温检测

  广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于2020年2月5日发布的《广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通告》(第1号)第一条要求:“一、广州地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经营管理者应配置体温检测设备,对进入公共场所的人员(含从业人员)进行检测,并要求其佩戴口罩。”

  《广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和农村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3号)》第二条对体温检测的要求是:“……进行体温监测,对体温超过37、3摄氏度者要求按照工作指引,主动配合做好医学观察等相关处置工作,并及时向居(村)委会报告。”这条虽然是对社区和农村疫情管理进行体温检测的工作要求,但银行网点进行体温检测时可参考。

  所以,银行网点应当配置体温检测设备,有义务对进入网点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

  4、发现患者或疑似患者的报告义务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的规定,银行有义务及时将患者或疑似患者的情况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医疗机构报告。具体报告对象,实操中可能有调整,建议银行各网点跟所在地的各主管部门对接落实。

  5、征用财物的配合义务

  《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根据传染病疫情控制的需要,国务院有权在全国范围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权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集人员或者调用储备物资,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十二条规定:“有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为应对突发事件,可以征用单位和个人的财产。”

  所以,银行有配合政府临时征用财物的义务。

  (四)银行违反以上法律义务将可能承担的责任

  履行以上义务或场所不符合卫生防护要求,将可能承担以下责任:

  1、民事责任

  银行网点在防疫防控过程中,未履行自身义务,或场所不符合卫生防护要求,给他人人身或财产造成损害的,将可能承担《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条或《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法律责任的风险。

  2、行政责任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有关单位和个人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报告职责,隐瞒、缓报或者谎报,阻碍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拒绝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指定的专业技术机构进入突发事件现场,或者不配合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前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五十一条、《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有比较详细规定。

  特别提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工作中,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以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或者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定罪处罚。”的规定追加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全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在这特殊时期,银行网点作为公众场所,网点客户有义务按要求佩戴口罩、配合进行体温检测,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银行作为公共场所经营者,在疫情防控中也负有诸多法定义务,应当切实履行,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银行疫情期间复工复产工作方案8

  近日,各地纷纷迎来了“复工潮”。复工复产,既要能攻还要善守,守住疫情安全防控“红线”,才能在降低疫情影响中牢牢把握发展主动权,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

  守牢疫情防控关卡。守住防疫底线,方有复工底气。抓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绝不能松劲,要防止盲目乐观,保持清醒头脑,严防死守,层层把关,守牢复工复产期间的疫情防线。相关部门要守好“审批关”。推动企业复工复产不可一哄而上、一步到位,对于提出申请的企业,有关部门要根据程序规定逐个核准、严格审批,不忽视一个风险,不放过一个隐患,确保每一个复工复产的企业都经得起检验。企业要守好“安全关”。要严格履行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明确防疫管理规范,制定应急预案,强化物资保障,将测温、消毒、防护等措施落实到位,切实守护员工安全。同时在复工复产时也切忌操之过急,可通过轮班轮岗、错峰上班、远程办公等方式减少人员聚集与流动,稳步、有序地扩大生产能力。

  攻克复工复产难关。疫情按下的“暂停键”需要我们用一场复工复产的“翻身仗”来主动打破。企业要坚定“攻”的信心,做到能攻善战。无需回避的是,复工复产形势与抗疫斗争局面尚存在不平衡、不协调、不对等的问题,但我们不能因畏惧困难、担心风险而趑趄不前。只要统筹好、兼顾好、协同好,抗疫斗争和复工复产定能齐头并进。为此,复工企业要迅速进入作战状态,以攻坚克难的姿态积极应对挑战,尽早恢复生产。

  提供复工复产助力。以惠企政策助攻,及时将已出台的暖心措施落细落实,以加大帮扶力度、缓缴减免税款、支持稳岗就业等方式为企业“全副武装”;以服务保障助攻,做好交通运输组织保障,提高公共服务保障能力,为企业打好“复工复产战”保驾护航;以资金支持助攻,供应“粮草”“弹药”,解决部分企业资金短缺的燃眉之急,不断加大进攻火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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