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高效地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开展方案准备工作,方案是书面计划,具有内容条理清楚、步骤清晰的特点。那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校溺水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学校溺水工作实施方案1
一、指导思想
以构建和谐校园,以人为本、关注生命,的教育方针,坚持对人民对学生对社会高度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学校的教育和管理职能,减少乃至避免防溺水事故的发生,为创建平安校园,构建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努力。
二、工作目标
以不发生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溺水事故为目标,以学校周边水域为重点,全面清查、整改学校安全隐患,杜绝伤亡事故的发生。通过开展“安全教育日”活动,进一步强化学校安全教育工作,帮助学生树立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动员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支持学校安全工作,保证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健康有序的开展。
三、活动主题:
家校联动,珍爱生命,预防溺水
四、活动组织: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全体教师
五、活动时间:
4月30日至10月10日
六、活动内容:
我校以防溺水安全宣传为契机,开展七个一活动。
(1)召开一次防溺水专题教育师生动员启动仪式。利用国旗下讲话和课间操时间时间,组织全体师生作一场以防溺水安全教育周的启动仪式,并做相关安全知识宣讲。
(2)悬挂一条安全警示横幅。在专题教育活动期间,学校要在校园醒目处长期悬挂“珍爱生命,预防溺水”为主题的安全警示横幅,营造浓厚的校园防溺水宣传教育氛围,并开展师生在横幅上签名活动。
(3)开展以防溺水为主题的班队活动。让学生讲述自己学校、家庭周边存在的易发生溺水的危险地带、水域,发动学生分析造成溺水事故的原因,提出避免溺水事件发生的建议,以及当发现、发生溺水事件时应如何处置、如何自救互救等。以近年来县内外学生溺水死亡的典型事例进行教育,使学生情感上有触动,避免空洞说教,做到预防溺水常识生生尽知,确保人人受教育,确保入耳入脑入心。
(4)开展以防溺水为主题的学生演讲活动。在专题教育活动期间,利用国旗下讲话等形式,每周一位学生作1~2分钟简短演讲。
(5)开展以防溺水为主题的手抄报、温馨提示卡制作、温馨提示语征集评比活动。
(6)深入开展“学生安全千万家”活动。在学生放假前安排教师开展“防溺水家访”活动。通过上门访问、电话联系等方式,向家长宣传防溺水安全教育的具体要求。对法定监护人长期在外务工或法定监护人无法履行责任的学生,家访老师要协助当地村委会(居委会)指定新的监护人。尤其是留守儿童、外来务工子女、单亲家庭子女等重点监控对象,要做到家访到位率100%。使预防溺水意识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7)签订家校及学生防溺水安全承诺书。安全承诺书一式两份,学生及家长留存一份,学校存档一份。
七、活动要求:
安全工作是学校的头等大事,希望全体教师以“防溺水安全宣传日”为契机,积极行动起来,全体教师要高度重视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在夏季即将来临之际,对学生进行防溺水专项教育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因此,全体教师要从重视人的生命的高度,认真开展好“珍爱生命,预防溺水”教育活动。在广泛宣传教育的基础上,班主任要积极做好学生离校时与家长的衔接工作,避免出现学生管理上的空档,在暑假前,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时,必须进行预防溺水的安全教育。
学校溺水工作实施方案2
夏季来临,天气渐热,五一假期将至,近日,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发出《关于切实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深入开展预防溺水主题教育,提醒家长履行监护责任,完善预防溺水工作机制,消除溺水隐患。
为防止此类事故发生,各校要做好中小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切实有效地防范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区中小学生、幼儿的生命安全,根据教育部、省、市、区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省、市、区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精神和区教育局转发的《马尾区学生游泳安全和防溺水管理办法》的具体要求,充分认识防溺水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落实防溺水工作措施,建立联防联动工作机制,切实把全区学校防溺水工作落到实处。
二、工作目标
各学校要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大对学生进行预防溺水安全教育的力度,采取多种途径和方式,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预防溺水专题的安全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提高自我救护能力,杜绝因学校教育不到位而发生的溺水死亡责任事故。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教育,注重实效。
各校要结合校情开展预防溺水安全教育专题活动。通过上一堂预防溺水安全教育课、国旗下讲话、主题班(队)会、宣传栏、黑板报、校园广播、专题报告、知识问答、承诺书、倡议书、每天五分钟安全教育、给学生及家长发一条预防溺水温馨提示函等多种形式,开展有针对性的防溺水安全知识教育活动,切实提高每一位学生(幼儿)的防溺水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要教育学生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监管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玩耍或游泳,帮助学生掌握正确的自救方法和施救方法,尤其要教育他们,在发现同伴溺水时应立即呼救,不宜盲目下水营救,避免发生更多伤亡。学校要特别关注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子女等特殊群体的防溺水安全教育。
各校要对照附件3:《马尾区教育局防溺水安全工作专项检查情况记录表》和附件4《马尾区学校防溺水工作进社区、乡村联系表》重点做好防溺水相关工作。
(二)开展“三进”活动,增强责任意识
1、广泛开展教育行政部门干部进学校活动,着重督查工作落实情况。区教育局机关干部由局领导带队,到所挂钩的乡镇、社区(乡村)和学校对照《马尾区教育局防溺水安全工作专项检查情况记录表》(附件3)和《马尾区学校防溺水工作进社区、乡村联系表》(附件4)的内容开展防溺水安全工作督查并通报。
2、广泛开展学校进所在社区(乡村)活动,着重联系、推动四个方面工作。各学校领导要到所服务的社区(乡村)开展走访活动,着重联系和推动社区配合落实以下工作:
(1)社区内公共活动设施,特别是图书馆(室)、体育场所等免费向学生开放,使学生节假日、暑期有安全、健康的活动去处;
(2)社区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暑期夏令营活动,吸引学生参加;
(3)社区内山塘、水库、河浦、江海、公园、游泳池等水域场所树立警示标志,同时加强管理人员值班巡逻等工作,严防学生私自下水游泳、嬉戏;
(4)社区组织加强宣传教育,把青少年暑期安全教育进一步做到家里。
学校溺水工作实施方案3
随着春去夏至,我市逐渐进入雨季,大雨、暴雨、雷阵雨等恶劣天气会不断出现,尤其是近年来学生溺水死亡事故频发。—次的疏忽就可能造成难以挽回的伤害,给家庭带来难以弥合的伤痛。为确保夏季我校师生的安全,严防因游泳、嬉水、恶劣天气带来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望全体师生认真贯彻执行,并热忱希望广大学生家长积极配合实施。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局春夏期间学生安全工作文件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加大整个夏季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完善各项措施。积极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一系列活动,以不发生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溺水事故为目标,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生命安全。
二、工作主题
珍爱生命,预防溺水。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学校学生预防溺水教育活动的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学校“防汛、防溺水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林波
副组长:徐方虎、严保中、胡万勇
成员:校委会成员、各班班主任
四、工作内容
(一)认真落实市局“六个一”教育宣传活动:
1、各班召开一次“关爱生命、预防溺水”为主题专题教育班会、出一期防溺水为主题内容的黑板报(使学生更多了解防溺水知识,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由各班主任落实,须保存专题教育班会相关记载材料
2、挂一条“珍爱生命,预防溺水”的条幅、学校电子屏滚动播放预防溺水方面的相关宣传标语。由总务处落实,须保存相关图片材料
3、组织一次预防溺水和游泳安全知识竞赛或知识宣讲活动。少先队负责落实
4、印发一份防汛、防溺水宣传教育材料和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总务处负责落实
5、举行一次国旗下讲话集中主题教育。少先队负责安排
6、布置一篇防溺水安全教育作文。语文教师负责落实
(二)群防群控:
1、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公安等部门的支持,认真做好水域情况摸排工作。
2、积极与村(居)委会联系,在学生居住地所有危险水域“水深危险禁止游泳”、“严禁学生擅自下溪河游泳”等警告标语设置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对已经损坏或没有设置的及时完成设置。
3、做好夏季督查工作。全体教师在暑期一经发现学生有私自下水玩耍或游泳的情况,要提高认识,顾全大局,及时予以制止。有可能还可以与其家长联系,协力做好防范工作。
4、加强汛期校舍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及时问题,及时修缮。五一期间做好所有教室、办公室电器安全检修,确保夏季使用安全。
5.加强汛期安全护导、节假日安全值班工作,并及时记载值班表。
五、工作要求
1、全体教师必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提高认识,绝不存有侥幸心理,认真扎实做好各项教育宣传工作。
2、要认真落实上课期间每一节课的点名制度,对迟到、缺席的学生及时查明原因及去向。不得随意停课和提前放学。
3、要加强对学生的避险常识和自我保护的教育,加强教育,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4、要严格信息报送制度,遇有突发事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并妥善处置的同时,要及时、如实上报相关信息,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漏报。
学校溺水工作实施方案4
防城区中小学校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 中小学校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中小学校防溺水工作视频会议及全市中小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建立全区中小学校防溺水工作长效机制,提高我区防溺水防控工作力度,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市政府关于做好预防全区中小学生溺水工作要求,遵循“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司其责”的工作方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部门职责,建立健全预防中小学生溺水教育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广大中小学生生命安全。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全区中小学校防溺水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成员单位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委宣传部、区综治办、区教育局、区水利局、区气象局、区住建局、区国土分局、区旅游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区消防大队、区卫计局、区民政局、团区委、区妇联。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教育局局长兼任,负责全区防溺水工作日常指导、组织协调等工作。
三、成员单位职责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一是建立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联防机制,组织有关部门对辖区水域隐患排查,督促各责任主体单位设立防护措施,设置警示标志牌,落实管理职责;
二是督促各村(社区)对学校周边及学生上下学途中以及村庄周围的河道、水库、池塘、水坑进行全面排查,要在河道、水库、坑塘等危险、重点水域设立防溺水警示牌,并确保不遗漏任何一处水域;
三是督促学校与村(社区)进行沟通,落实安全工作职责,针对学生因毕业或放假脱离学校期间管理、留守儿童远离父母监管等薄弱环节,落实好监管职责;四是督促各村(社区)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开放活动室、图书室,为少年儿童提供活动场地;五是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村(社区、生产队)干部作用,成立村级救护队,加强协调配合,逐项落实防范措施。
(二)区委宣传部:协调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深入开展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宣传报道工作,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微信、微博等媒体及平台刊播(载)学生游泳安全、防溺水公益广告宣传片和宣传资料,营造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宣传氛围。
(三)区综治办:组织协调乡镇(街道)综治办各有关职能部门,做好溺水事故矛盾纠纷排查调查处理,把溺水事故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四)区教育局:一是加强学校摸底排查,对学生上下学途经水域和经常活动区域进行摸底,对存在溺水隐患的水域、地段要登记造册,及时报送当地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二是提高学生预防溺水和游泳安全意识,通过全区中小学校安全教育平台开展预防溺水专题课程,督促指导家长(监护人)加强对学生(监护对象)的监护责任;三是加强假期、双休日、节日前的安全教育。
(五)区水利局:一是加强对水库、河道、砂石采集点和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管理,对重点水域和事故多发地设立醒目警示标志,管理人员加强巡查;二是定期到各乡镇(街道),重点对河道、山塘、水库、水电站等设立警示牌、张贴禁止游泳通告等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全区各采砂场业主在河道采砂范围内增设警示牌,
重点地段设立警戒线;三是督促在建水利工程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坑、洼等安全隐患及时排查整改。
(六)区气象局:一是通过气象信息服务平台、各乡镇(街道)大喇叭平台发布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的宣传知识,提高公众对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的关注度;二是及时发布高温、暴雨天气预警预报,在气象信息和天气预警信息发布时,开展气象、水文等知识的宣传普及,对青少年儿童溺水进行警示宣传。
(七)区住建局:加强建设工地管理,禁止非施工人员特别是未成年人进入施工现场,在建筑工地有溺水隐患的区域和园林水塘位置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八)区国土分局:加强矿坑管理,督促协助有关乡镇(街道)对现有的矿坑地进行回填,无法回填的设立警示标志及防护设施,确保管辖范围的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的完好性。
(九)区旅游局:一是加强行业安全管理,特别加强旅游景区、星级农家乐等涉旅企业的管理及隐患排查;二是督促旅游景区在涉水区域设立警示标志、隔离防护和安全宣传栏,配备救援器材,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巡查管理工作。
(十)区交通运输局:加强对道路、桥梁等施工生产过程和水上个体运输船的管理,在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坑、洼等安全隐患要及时排查整改,并要求施工单位设立警示标志牌,定期组织安全检查,落实防溺水措施,提高施工现场人员及水上个体运输户的防溺水意识。
(十一)区安监局:加强对本单位直接监管企业涉水危险场所的隐患排查,督促相关企业在涉水隐患场所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协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区直各有关部门和中小学校落实防溺水安全措施情况
(十二)区公安分局、区消防大队:一是配合水利等有关部门开展水域隐患排查,并对易发溺水事故重点水域设置明显标识的警示标志,配合教育部门做好双休日、节假日、暑假期间的安全监管和教育;二是加强对辖区水域的日常巡防,及时组织对溺水事故的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溺水死亡事故;三是调查溺水事故原因,鉴定事故性质,配合相关部门处置事故善后工作。
(十三)区卫计局:一是建立健全溺水应急救援处置机制、溺水伤亡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及时组织对溺水中小学生的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溺水死亡事故;二是配合学校做好防溺水宣传教育工作,普及智慧救援知识,帮助学校学生学习和掌握正确的救人和自救常识。
(十四)区民政局:一是加强对留守儿童的服务和监管,配合教育、卫计等部门做好留守儿童防溺水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二是做好学生溺水事故困难家庭救助,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十五)区妇联:充分发挥妇女之家、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农村留守儿童活动室作用,对帮扶农村留守儿童及监护教育存在困难家庭开展宣传教育。
(十六)团区委:发挥共青团和少先队作用,组织各类志愿者,开展形式多样的预防溺水教育宣传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由区政府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中小学校防溺水工作会议,对各成员单位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会议议定事项由各成员单位按部门职能分工负责,具体落实。
(二)各成员单位按照责任分工认真落实各项防溺水工作职责,互通信息,相互配合,增强联防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全力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事故。
(三)区政府建立主体责任工作督查机制,不定期对全区各成员单位开展防溺水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对防溺水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责令限期整改,对存在问题漏查、失察、措施不力、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者,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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