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2023-01-15 工资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能无误进行,我们需要事先制定方案,一份好的方案一定会注重受众的参与性及互动性。那么大家知道方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1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师德考核指示和考核标准,考核在职教师的师德师风情况,从而规范教师依法从教,打造一支作风过硬、师德优良、教学能力强的教师队伍。

  二、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具体考核细则

  (一)学校组织的考评(占40%)

  1、依法执教10分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各地各校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无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如有发表不当言论和网上发表反动言论,误导学生和其他老师,一经查实,每次扣除考核分5—10分。随意驱赶学生离开学校、课堂,扣除考核分5—10分,不服从学校的工作分工,造成损失的扣除考核分3—5分。不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不及时参加怀孕检,被上级通报的扣除考核分10分。

  2、爱岗敬业10分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不敷衍塞责。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履行保护学生安全职责,无过失。不在工作时间内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不及时处理学生紧急情况,造成恶劣影响的扣考核分5—10分;无故不上班,旷工一天扣除考核分4,旷课(含早晚辅导课)一节扣3,迟到早退(含早晚辅导课)一次扣2,备课或不认真,缺备课一次、缺作业批改一次扣2分;作风拖沓,学校安排的`工作没有按时完成,视情节轻重,一次扣除考核分3—5分,造成县局对学校考评扣分的则由学校行政会或校长办公会议讨论给予加重扣分;私事请假(不含病假)一学期超过五天,每天扣0.5分。

  3、教书育人10分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因材施教、诲人不倦,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无简单粗暴对待学生现象。漠视学生教育,不及时处理学生请求的问题,一经发现每次扣考核和分2分。

  4、严谨笃学10分树立优良学风和终身学习理念,养成求真务实和严谨自律的治学态度,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和教研水平。无擅自停课、调课、请人代课以及不完成继续教育任务的现象。无不思进取,教学水平低下,教学方法、理念落后,教学质量长期得不到提高的现象。如发现擅自停课扣除考核分,私自调课、请人代课每次扣考核分2分,不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包括网上学习)每次扣3—5分。

  5、关爱学生10分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依法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师生关心平等、和谐、融洽。对学生高度负责,热情关怀,耐心教导,不讽刺、挖苦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无单纯以学习成绩评价学生、歧视排挤后进生现象。如发现教师体罚学生且造成严重影响每次扣5—10分。如果发现学生或家长向学校和上级相关部门投诉教师,相关教师扣除考核分5—10分。

  6、尊重家长10分主动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和沟通,及时、全面、如实反馈学生在校情况,虚心听取家长意见和建议。积极指导、帮助学生家长改进家庭教育。无训斥、指责和刁难家长的现象。如发现训斥、指责和刁难家长的现象每次扣除5—10分。

  7、廉洁从教20分严于律己、洁身自好。无利用学生家长关系谋私利、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等不良现象。无向学生推销商品、强制或变相强制购买教辅资料、乱收学生费用等现象。无私自办班、有偿家教现象,无损害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课现象。在招生考试、职务(职称)评审、教研科研中无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现象。如发现教师向学生、家长索要钱物,向学生推销商品和教辅资料,向学生乱收取费用扣除所有师德考核分,师德考核直接定为不及格。

  8、为人师表10分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严于律己,作风正派,以身作则,注重身教。淡泊名利,志存高远,甘为人梯,乐于奉献。不参与迷信、赌博等不健康不文明活动,不在课堂上吸烟,接打电话,讲脏话粗话。如发现教师不遵守社会公德,或处事不合规范,做事不公正,造成恶劣影响的,一次扣除考核分5—10分;教师参与各种类型的赌博被学校发现

  或公安部门抓获一次扣除考核分5—10分。在课堂上吸烟、接打手机、公众场合讲不文明的话,一次扣除扣考核分2分。

  (二)教师参与的考评(占30%)

  学校每学期、学年组织教师进行学校全体教师进行师德考核。考核标准按照学校师德考核标准进行,每个教师的师德得分取所有教师评分的平均值。

  (三)学生和家长的考评(占30%)

  学校每学期、学年组织相关教师对学生进行问卷调查,学生对任课教师进行满意度投票,一份不满意的票扣除0.5分,教多个班级的教师取平均值。

  四、考核的等次评定和使用

  1、师德考核总分为100分,学校考核占考核总分40%,教师考评占总分30%,学生和家长考评占总分30%。教师师德考核实行百分制。总分在80分以上为优秀,70—79分为良好,60—6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其中优秀等次不超过20%。

  2、教师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经查实,师德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

  (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

  (2)歧视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

  (3)侵犯学生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

  (4)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

  (5)私自办班或对现任教学班的学生有偿家教的;

  (6)向学生推销、代购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的;

  (7)在招生考试、职务(职称)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

  (8)其它严重损坏教师形象和声誉的行为。

  3、师德考核每学期考核一次,并及时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作为教师职务晋升和教师资格聘任的依据。

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2

  簰洲湾镇学校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小学)

  为适应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工资收入的激励机制,进一步挖掘学校内部潜力,充分调动和发挥教师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现根据有关规定和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将我校岗位管理工作与绩效考核工作结合起来,与健全学校内部考核结合起来,使绩效考核结果与分配激励机制紧密联系,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学校工作任务目标,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制度,进一步促进我校管理科学化、队伍建设制度化、教育教学手段现代化,更好地集中广大教职工的智慧,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考核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向学校骨干教师及在一线作出突出成绩的教学人员倾斜,与岗位、任务、业绩、责任紧密结合,主要考核德能勤绩,重点考核工作业绩。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3、实行动态管理原则。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以月为单位进行考核,每年度以十个月计算,每学期集中考核一次(上半年2—6月;下半年9—次年元月),兑现奖励性绩效工资。岗位工作量等有变动时,按月相应给予调整。

  三、考核范围

  全镇学校目前所有在编在岗人员。

  4、

  在编在岗教师的奖励性绩效考核细则

  在编在岗教师的奖励性绩效考核,按照“高定位、低均衡、有区别”的基本思路,采取月考核和期末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对所有在编在岗教师的“德、能、勤、绩”等方面分块进行考核,每学期期末予以一次性发放。具体考核细则如下:

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3

  为进一步调动教师教学的积极性,提高我校的整体教学质量,更加科学、合理、公正、全面的评估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此方案。主要从考勤、工作量、教育教学过程及成绩、师德师风这四项来进行考核。

  一、考勤(30分)

  考勤是扣分制。迟到、早退1次扣0.5分,请假1节扣0.5分,病假住院期间记录日期不扣分,旷工1节扣2分,婚丧嫁娶产等法定休假含节假日,必须一次性连续休完,不影响绩效工资的分配,但无故超期计旷工丧假7天(父母配偶);婚假7天;产假90-105天,人流假3天(限本人);陪护假3天(限父母、配偶、子女)。

  注:旷工1天、请假累计超过15天扣发1个月绩效工资;累计旷工3天、请假超过30天、病假超过3个月扣发6个月绩效工资及福利;累计旷工5天、请假超过60天、病假超过6个月扣发12个月绩效工资及福利。

  注:特殊工作时间迟到、早退、请假2倍扣分。如:开学当天、放假当天、各种活动日等。

  注:男满58周岁女满53周岁及患大病坚持正常上班且能圆满完成学校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的人员可计满勤。

  二、工作量(10分)

  1、教学人员:经学校核算,本学期所有学科周平均工作量为A节。语文、数学学科每节课权重为1.4;英语学科每节课权重为1.2;体育、音乐、美术、科学、道法、健康学科每节课权重为1.0。超出或不足课时的另外加减核算。计算方法:总节数/总人数=A(即公权平均工作量);折合分:(个人周上课节数/A)x30=个人所得分)。

  2、行政管理人员:正校级领导计满工作量A,其他管理人员等在所任学科周课时基础上加课时。重复身份的,只加最高分、不累积加分。超出或不足课时的另外加减核算。

  3、工勤人员:专职二线人员计4/5A。因学校工作需要特殊情况特殊对待。

  注:男满58周岁女满53周岁及患大病坚持正常上班且能圆满完成学校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的人员可计满工作量A、

  三、教育教学过程及成绩(50分)

  主要考核教职工岗位职责、安全管理职责履行情况、工作成绩、态度和责任心等。从考试成绩、作业教案、教研情况、听课记录、教师荣誉这五项教学工作来进行考评。具体细则由学校教导处负责制定并执行,并按每期6个月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每一位老师进行量化考评。

  (一)、考试成绩(20分):

  按照中心校或学区组织的各类教学质量测评中名次为依据,全乡前3名积20分,第四名积18分,第五名积16分,第六名积14分,第七名积12分,第八名积10分,第九名积8分,第十名积6分,第十一名积6名。升一名次加4分,二个名次加10分,升三个名次加15分。满分为20分,超过不累计。

  根据学科特点无法进行质量检测的学科的教学人员可积18分。

  (二)、作业教案(20分):

  作业检查A等,加10分;B等,加8分;C等,加6分。D等4分。作业无0分、

  教案检查A等,加10分;B等,加8分;C等,加6分。D等4分。教案无0分。

  作业教案考核细则:

  1、教案:A级:环节规范,书面整洁,有储备课2节以上。B级:环节规范、书面整洁、备课同步。C级:环节基本规范、书面基本整洁、缺课时。D级:缺5课时以上。

  2、作业:A级:书面美观整洁、书写认真、批改有用心批语、有批改记录。B级:书面干净、书写认真、批改有简单评语、有批改记录。C级:书面基本干净、书写基本认真、批改不及时,批改有零星评语、无批改记录。D级:书面不干净、书写不认真、批改不及时、无评语、无批改记录。

  教案作业量化检查每月进行一次。最后平均得分计入绩效考核方案。

  (三)、政治学习、公开课、教研等活动(5分):

  能按时参加各种活动不迟到、不早退,加5分;请假1次,扣0.5分;迟到早退,一次扣0、2分。

  (四)、听课记录、札记(5分):

  每学期听课20节,听课记录、札记数量足并记录详细书写认真,有课堂评价,加5分;少1节(篇)扣0.5分;以此类推。

  四、师德师风(10分)

  1、政治思想:不按教育方针办事,在学生和社会中散布反动言论或歪理邪说,造成恶劣影响,有损学校形象和政府或国家利益经查证属实的扣3-10分/次。

  2、职业道德:教师对学生变相体罚;搞有偿家教,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乱收费、乱办班、乱订资料等“三乱”行为的扣除本项分数。

  3、为人师表:在公开场合(或网络上)语言不文明,拨弄是非,语言有损学校或他人形象,影响团结,查证属实的每次扣2分;穿戴、举止不端庄,乱吐乱扔等行为,扣1分/次。

  4、敬业精神:不服从安排,工作推诿,敷衍塞责等每次扣2分。因非客观原因推迟完成的每次扣1分。

  5、凡学期内受到通报批评的每次扣5分,受到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的,不予考核。上级另有规定的,按上级的规定执行。

  备注事项: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绩效考核为0分。

  1、触犯国家法律及有关规定,受组织处理者,如:信访举报、体罚学生、进行有偿家教、乱收费、乱发资料、由于工作失误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等。经调查情况属实的,绩效考核为零分。构不成组织处理的,酌情扣10—20分。

  2、在编不在岗人员、借调在教育系统之外人员、停发工资人员、解聘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和未参加考核人员。绩效考核为零分。

  3、凡在网络、校讯通、微信群等公众平台发布违规违纪言论及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信息或散布转发不良信息、谣言等行为的,视情节轻重扣5-20分;对社会、学校或他人造成严重影响的,绩效考核为零分。

  本细则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及时调整,适时完善。

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4

  一、考核组织与机构

  我校成立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校领导、各处室负责人、工会、少先队辅导员及其他教师代表组成。考核方案由教职工大会通过、考核小组由教职工大会选举产生。绩效考核由考核小组组织实施。

  二、考核对象、标准

  考核对象为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本区在编在岗人员。

  根据综合考核教师平时履行岗位职责、工作量、出勤和完成任务的实绩(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等共同因素来确定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时,要适当拉开分配距离,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原则。

  考核参照以下四个量表及规定执行。分别为:

  附件一:学校行政领导绩效评价量表

  附件二:学校教师教育教学绩效评价量表

  附件三:学校一般工作人员绩效评价量表

  附件四:浪沧区教师周课时工作量标准

  三、考核方式及办法

  (一)考核方式

  考核为采取多个评价主体的综合评价,包括多个有机结合的评价方式,即绩效考核小组评价、学科组评价和年级组评价、教职工评价、学生评价。

  具体办法如下:

  1.绩效考核小组评价是建立在学校常规管理和考核小组成员对学校教职工的深入了解基础上的基本评价手段。具有全面、及时、客观的特点。

  2.学科组和年级组评价是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建立在各个学科组、年级组同事之间的团队协作和教学教研活动、交流的基础上,被评价的对象参加对自己的工作进行评价。

  3.教学工作的服务对象是全体学生,是为了全体学生的全面发展,教师的教学工作应得到学生和家长的认可,在考核中应对被评价人在学生、家长中进行满意度测评,以获得学生、家长对教职员工的意见和建议。

  4.教职工评价是评价学校行政领导绩效的有效渠道。通过评价了解学校教职员工对学校行政领导的工作表现及成绩的满意度,获得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二)考核办法

  1.学校行政领导的评价办法

  学校的行政领导包括校长、副校长、书记、副书记等校级领导和教导主任、总务主任、副主任等中层领导,学校行政领导人数不可超过组织人事部门的规定。

  学校行政领导的工作绩效评分由教学工作绩效评分和行政工作绩效评分两部分组成,其权重分配为校长教学工作为0.3,副校长教学工作为0.5,学校中层教学工作为0.6。

  (1)学校行政领导的绩效考核总分为L,其中学校行政领导的行政工作绩效评分为L1,按附件一由考核小组和全体教职工进行测评,教学工作绩效考核总分为L2,按附件二由考核小组、年级组和学科组进行教育教学绩效评价。

  (2)L1和L2的考核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计算算术平均值,满分分别为100分。

  (3)L =L1×行政工作权重+L2×教学工作权重

  2.专任教师的评价办法

  专任教师包括具有教师资格并在教学一线从事教学活动的人员。专任教师教育教学绩效评价总分为J,由教师刚性指标考核得分、考核小组评价、年级组和学科组评价三部分分值综合构成,满分为100分。

  (1)教师的刚性指标J1主要包括教师课时工作量、社会工作量、继续教育情况、学生满意度测评情况、应参加的教育教学活动完成情况(如学科组活动、听课评课等),具体由学校考核小组派专人负责统计,并在学校范围内公示。本部分满分100分,在总分中的权重为50%(另附表)。

  (2)考核小组评价按附件二评分,考核小组对所评教师评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计算算术平均值J2,满分分别为100分,在总分中的权重为30%。

  (3)年级组和学科组评价按附件二评分,专任教师所在年级和学科所有教师对所评教师评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计算算术平均值J3,满分分别为100分,在总分中的权重为20%。

  (4)J=J1×50%+J2×30%+J3×20%

  3.学校员工评价办法

  学校员工的工作绩效评分为X,由学校考核小组和所有教职工按附件三评分,满分为100分。

  (1)考核小组对其评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计算算术平均值X1,满分分别为100分,在总分中的权重为60%。

  (2)所有教职工对其评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计算算术平均值X2,满分分别为100分,在总分中的权重为40%。

  (3)X=X1×60%+X2×40%

  4、分配额度及办法

  绩效工资的30%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含班主任津贴每月300元),每学期末进行考核,一年中两次考核取平均值作为年终考核的结果(如有调动,原单位考核结果随调动人员至新单位,与新单位考核结果一并计算)。

  1.基本绩效类(55%)

  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履行教师职责,完成学校分配的教育教学工作量、服从并认真完成学校临时性工作的教师发放基本绩效奖。工勤人员、试用期人员按50%计发。

  基本绩效奖与考核结果挂钩。

  每学期病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22个工作日)领取50%的基本绩效工资;每学期病事假累计超过二个月不参与基本绩效工资的分配。

  2.考勤类(15%)

  每学期全勤的发全额,病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取消全勤奖;病事假累计不足一个月,每天扣发额等于考勤奖除以22天(每年按区教育局统一公布的扣发标准计算)。上班迟到或下班早退一次扣30元。

  临时代课、节假日值班、加班等。

  (1)学校兼职在减少局规定的课务量的情况下不享受兼职加分奖励,不减少课务量的情况下有考核小组根据兼职工作完成情况经考核后酌情奖励。

  (2)临时代课:主课30元/节,副课15元/节,兴趣课10元/节(学校安排的临时代课,如未超过教师本人周课时工作量上限标准的,不再享受超课时补贴。)

  (3)节假日值班:60元/天(行政按上级规定执行)。

  加班:30元/天(须经学校同意,行政按上级规定执行)。

  3.岗位津贴类(15%)由教育局统一分配

  班主任津贴:班级学生数38人及以上的每月300元;班级学生数32人至37人的每月250元;班级学生数31人及以下的每月200元。

  校长奖励性津贴:按附件五《浪沧区校长奖励性津贴考核评定细则》执行。

  4.奖励类(10%)

  包括竞赛获奖、指导学生竞赛获奖、论文发表、教学质量、校内表彰等(有专项奖励的不重复)。具体标准如下(以下标准为最高上限,下同。总奖励额不超过本类总金额数):

  ①教师参加教育教学竞赛评比: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全国 400元 300元 250元

  省 300元 200元 150元

  市 200元 150元 80元

  区 100元 80元 50元

  辅导区 50元 30元 20元

  附:获奖以主管部门认可为准,按最高获奖结果发放,奖励不重复享受。(下同)

  ②学生个人参赛获奖,同一项目多人参赛以最高人奖额①项的50%给予。学生团体参赛获奖后辅导教师奖励额以①项的80%给予。(如有其它部门奖励的,本校不再重复奖励)

  ③教师在报刊杂志上(教育单位或教育主管部门主编的)发表教育教学文章应嘉奖(集体组稿、学报类、增刊不计)。

  国家级 300元 省级 200元 市级100元 区级50元

  ④教师对外承担公开教学任务应加:

  国家级400元 省级300元 市级 200元

  区级 100元 辅导区50元 校级 30元

  注:其他荣誉称号均按区或参照以上标准加奖。

  ⑤质量调研奖惩(区级及以上):

  优秀率达标:500元 及格率达标:500元 平均分达标:500元附:优秀率在及格率达标基础上才能享受。教学质量未达标,由校考核组讨论后酌情扣发。

  ⑥校内表彰。

  先进教师(5名):200元 优秀班主任(3名):100元

  优秀教研组(1个)每组200元

  文明办公室(1个)每组200元

  5.其他类(5%)

  看护(含早自习、午间看护、放心班、护导等)。按看护工作量比例奖励,每人每月平均100元。(寒暑假除外)

  注: 2~4项的数额不足时,可以相互补充调整使用;调整后仍不足时按超过的平均数额递减,结余款并入1项(基本绩效)按时发放。

  五、本办法经教职工大会通过、报区教育局批准后执行。

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5

  一、指导思想:

  为充分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约束作用,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力,增强办学活力。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义务教育学校实际,根据教职工不同工作岗位、任务和内容的特点和要求,充分体现按劳分配、效率优先、注重实绩、兼顾公平的原则,按工作责任轻重、工作量大小和岗位目标任务达成情况,合理拉开绩效工资档次,逐步形成内部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发挥学校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方案原则:

  1、坚持思想领先,既要按劳分配,又要防止一切向钱看,大力提倡无私奉

  献,团结协作和主人翁的精神。

  2、打破平均主义,按工作责任,岗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在考核的基础上,

  确定教师的绩效工资待遇。

  3、多劳多得,优教优酬,奖勤罚懒,重实绩、重贡献,看工作质量,看效益优先。

  4、处理好历史与现实的关系,既要充分保护老教师的利益,又要让优秀的中青年

  教师脱颖而出。

  5、处理好改革与稳定的关系,采取迈小步,不停步的方法,根据学校及教师的实

  际情况,逐步完善分配方案,努力提高教师待遇。

  三、实施范围和时间:

  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接受黄鹂小学聘任的在编正式教师,待聘、试聘、拒聘教师不拿绩效工资),从20xx年1月日开始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总量和水平核定:

  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按义务段学校教师绩效工资的30%比例确定。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扣除提留项目后的总量与学校在编的教职员工人数确定。最后按学校在编教职员工人数和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额,计算学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基础总量,再根据实际需要作适当奖励。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结构:

  1、月考核奖:

  每月考核,对教师的师德、劳动纪律、安全、月全勤、岗位性质、工作量情况、附加绩效等进行认定。合格者按规定当月发放,反之酌情扣发。学校各责任部门成立考核评议小组,根据分工,实施检查、指导、发现问题提出建议,及时解决。

  月考核奖结构及计算办法:

  (1)、超课时(教育教学岗位履行工作量奖)津贴:按核定的课节系数计算额度(中层按教师平均工作量计算)。因工作需要,由学校指定加班的每天50元,半天25元,餐费自理。(工作量计算方法见附表一)

  计算办法:每课节金额×周课节系数(含岗位系数)×4=月课时(岗位)工作量奖。(8元/1课节)

  (2)、班主任津贴:按班额人数发放相应的班主任津贴。

  计算办法:46人以上(含46人)500元;31人至45人400元;30人以下(含30人)300元。

  (3)、中层津贴:

  计算办法:按局规定以班主任津贴核定(46人以上计算)。(分校区按1/2计算)

  (4)、其他管理人员岗位津贴:

  计算办法:图书100元/月、卫生50元/月、实验 50元/月、教研组长 50元/月、网管电教 200元/月、出纳 200元/月、办公室组长 50元/月

  (5)、出勤奖:

  计算办法:出全勤按200元/月发放。(病假1—5天按40元/天扣发;事假1—4天按50元/天。病假6天以上、事假5天以上按备注规定计算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6)、师德、安全奖:

  计算办法:200元/月(有师德一票否决行为或因个人造成的教学事故,视情节轻重酌情扣罚。)

  (7)、其他附加绩效岗位津贴:

  计算办法:校艺术社团负责、体育负责、校环境宣传负责、校中层助理等每月补发津贴50元;棋类负责、综合实践负责、书法负责、品德负责等每月补发津贴30元。以上岗位原则上不享受课节系数照顾。担任多项附加绩效岗位的教师同时享受多项附加绩效岗位津贴。

  (8)学校临时代课按10元/课,按月纳入教师月超课时津贴中。

  (9)体育教师训练按实际训练周期进行相应的补贴。

  (10)担任两班语文学科教学的,低段两班语文(1-3年级)每月补贴30元;高段两班语文(4-6年级)每月补贴50元;担任两班数学跳班的每月补贴20元。担任数学三个班的每月补贴30元。

  (11)语数学科教师每月发给30元的作业批改补贴,(3-6年级)英语教师每月发给20元的作业批改补贴。

  (12)对50周岁以上女教师,55周岁男教师(担任语数学课的)每月发给慰老课时补贴30元,(担任其他综合学科的)每月发给慰老课时补贴20元,纳入月绩效工资中。

  备注:

  ①每个月如事假累计5天(包括5天)以上,病假累计15天(包括15天)以上,或为私事外出未请假,作旷工处理的,不发当月绩效工资。

  ②病假累计6-10天发当月绩效工资的1/2,累计11-14天发当月绩效工资的1/3。事假、病假、法定假等教师同等享有学校发放的节假日待遇。

  2、学期(学年)考核奖

  学校实行一年两次定性综合考核,其中学期考核(1月)采取教师自我反思式问卷考核的形式进行自主测评;学年考核(7月)以区教育局基础性指标要求及教师个人自主发展指标达成情况两方面对全体教职工进行星级考核认定,具体操作依据黄鹂小学教师个人学年自主性发展评估考核实施方案执行(详见黄鹂小学教师个人年度自主性发展评估考核实施方案)。教师终结性考核原则上以学期为单位分阶段独立考核,其中学年考核(7月)结果对教师进行1---5星级的认定 (教师星级认定详见附表三——“星级教师评选指标与认定条件”) ,并发放相应的星级考核奖金(各星级奖金分配见附表四)。

  A、学期考核(9月---1月)结构及考核办法:

  ①学期全勤奖:

  考核办法:一学期出全勤,奖励200元,请假者(包括因为学历进修而请假)全扣(除调休)一学期未调休者再奖励50元,半天25元。

  ②学期师德安全奖:

  考核办法:一学期无师德一票否决行为或无因个人造成的教学事故一次性奖励500元,反之视情节轻重酌情扣发,并直接作为学期考核评估的依据。

  ③学期考核评估奖:

  考核办法:依据学期自我反思式问卷考核的自主测评情况预发学年考核奖1000元。

  ④学期正、副班主任考核奖:

  考核方法:每学期根据正、副班主任工作实绩,对照班主任考核细则,通过自评、主管领导评等方法,确定考核等级,其中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比例按考核实际情况而定。

  考核奖发放标准:优秀400元,良好300元,合格200,基本合格100,不合格不发考核奖,副班跟正班考核,按1/2发放。

  ⑤荣誉、获奖津贴:(详见附表二)

  考核方法:以文件或荣誉证书为准,实行当年奖励。符合同一类荣誉的不重复奖励,按所获荣誉中最高一档标准奖励。

  ⑥对外开课奖:

  奖励方法:改革课堂教学、探讨教学艺术,积极开课分别给予下列奖励:校内公开课20元;校外公开课50元;区级公开课100元;市级公开课200元;省级公开课400元;全国级公开课600元。

  ⑦通讯报道杂文奖:

  奖励方法:积极投稿报道学校工作,按录用篇数适当奖励:区级报道简讯每篇20元,专题报道30元;市级报道简讯每篇30元,专题60元,省级(全国)报道每篇50元,专题100元 ,全国报道每篇100元,专题200元 ,图片新闻作简讯奖励,简讯形式发表的奖金折半。(此类报道均由本人执笔,自行发表全额奖金,学校联系的奖金折半。)

  ⑧先进奖:

  奖励方法:对各类先进或称号给予适当奖励:校级先进100元、区级先进200元、市级先进300元、省级先进400元、全国级先进600元(凡上级已发奖励的,学校不另发)单项先进折半。

  ⑨科研、指导奖:

  教师各类竞赛获奖及指导奖,每学期结束,经有关部门统计后,均按(附表二——“教师参赛获奖、发表文章等奖励标准”)规定奖金发给。

  凡在区级以上课题获奖的课题组成员均有奖,区级40元、市级60元、省级80元、全国级100元。课题承担人、课题组长或执笔教师区级120元、市级240元、省级360元、全国级500元。

  区田径运动会进入第六名奖励400元,第五名奖励500元,第四名奖励700元,第三名奖励900元,第二名奖励1500元,第1名奖励20xx元(奖给每位体训教师)。体育全年总分:第六名1500元,第五名20xx元,第四名2500元,第三名3000元,第二名4000元,第一名6000元(平均奖给参与体训的全体教师),两项奖励同时执行。

  ⑩建议奖:

  向学校提建议,对改进学校工作有贡献的,经过讨论被学校采纳的给与一定奖励。

  备注:个人指导奖累计不能超过同一档次团体三等奖奖金额度。

  B、学年考核(2月---7月)结构及考核办法:

  ①全勤奖;师德安全奖;正、副班主任考核奖;荣誉、获奖津贴;对外开课奖;通讯报道杂文奖;先进奖;科研、指导奖;建议奖等以2月至7月按学期计算,奖励办法与学期(9月—1月)考核奖励办法一致。

  ②对毕业班小学升初中考核中成绩显著者给与适当奖励。

  ③教师学年星级考核:

  考核办法:教师各自对照“黄鹂小学星级教师管理办法中的评选指标及认定条件”,对自己一学年的工作进行自我鉴定,并自评相应星级,向考核组申报星级并提供相应材料,经考核组审核并综合教师学年履行工作绩效后确定星级,发放相应星级奖金。教师学年星级考核分1——5星,各星级奖励金额及绩效认定见“黄鹂小学星级教师管理办法”。

  ④名优教师奖励列入学年教师星级考核中。

  五、岗位津贴的分配:

  1、局管干部按局规定发放月绩效工资。

  2、学校中层按局规定发放岗位津贴。

  3、学校各兼任岗位按核定的岗位系数给与补贴(岗位系数核定见附表一),兼任两个以上岗位,岗位系数不累计,取高者,(网管电教兼并适当考虑增加系数)纳入学校绩效工资中。

  4、学校其他岗位津贴按需设定。

  六、考核办法:

  1、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对教师的师德、劳动纪律、安全、月全勤、岗位性质、工作量情况、附加绩效等进行认定。合格者按规定当月发放,反之酌情扣发。学校各责任部门成立考核评议小组,根据分工,实施检查、指导、发现问题提出建议,及时解决。

  2、学期(学年)考核——学校实行一年两次定性综合考核,其中学期考核(1月)采取教师自我反思式问卷考核的形式进行自主测评;学年考核(7月)以区教育局基础性指标要求及教师个人自主发展指标达成情况两方面对全体教职工进行星级考核认定,具体操作依据黄鹂小学教师个人学年自主性发展评估考核实施方案执行(详见黄鹂小学教师个人年度自主性发展评估考核实施方案)。教师终结性考核原则上以学期为单位分阶段独立考核,其中学年考核(7月)结果对教师进行1---5星级的认定 (教师星级认定详见黄鹂小学星级教师管理办法中的认定条件) ,并发放相应的星级考核奖金。

  此方案自20xx年9月起实行,解释权在校行政会议。

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6

  为了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逐步形成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坚持按劳分配的原则,克服平均主义,实行优效优酬,将教师绩效工资与工作业绩相挂钩,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特制订如下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一、考核内容及分值(总分1000分)

  教学工作量100分

  教研成果100分

  师德师风100分

  教学效果360分

  教学常规200分

  考勤安全140分

  二、发放原则与方法

  原则:由学校统一筹集,统一考核量化,统一计分标准,统一发放到位。

  方法:三档五级

  三、考核机构与程序

  1、学校成立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小组,负责考核工作。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2、考核程序

  ⑴收集、整理原始材料;

  ⑵考核小组对每个教师逐项量化;

  ⑶校内公示;

  ⑷向中心学校上报考核结果。

  四、考核细则

  (一)师德师风考核(100分)

  1、因师德有问题导致学生、家长到学校或上级上访,告状的,每次扣50分;

  2、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每人次扣50分;

  3、无故不参加学校或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政治活动的,每人次扣20分;

  4、乱收费、乱推销资料物品的,每人次扣50分,并加倍罚款;

  5、教师本人或组织学生进行考试舞弊的,每人次扣50分;

  6、影响计划生育工作顺利进行的,每人次扣50分;

  7、教师与教师、教师与家属、家属与家属打架斗殴的,依次扣双方当事人(家属由该户教师负责)50、40、30分;

  8、不服从学校分工,不服从工作安排的,每人次扣50分;

  9、向学生或家长直接或变相索要钱物的,每人次扣50分;

  10、工作期间参与赌博,影响较坏的,每人次扣20分。

  (二)考勤安全考核(140分)

  1、未办请假手续或未经领导批准而私自离校的,每天扣20分;

  2、早操未到操的,办公无故缺勤的,班主任晚寝未到岗的,每次扣2分;

  3、上课迟到或早退的,未参加升旗仪式的,每次扣5分;

  4、学校或上级开会,或其他大型活动无故不参加的,每次扣10分;

  5、无故旷课的,每节扣20分;

  6、由于考勤受中心学校以上领导批评的,每次扣40分;

  7、课余时间,本班学生打架斗殴导致流血受伤的,班主任扣10分,科任教师每个底分扣5分;

  8、教师值班、班主任周末护路未到岗的,每次扣10分;

  9、在自己的工作时间、岗位,由于自己出现过错安全责任事故的,每次扣50分,造成重大事故(理赔金额在20xx元以上),本项考核分为零。

  (三)教学常规考核(200分)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时次扣5分:

  ①校内备教检查,作业、备课、听课不足次数的;

  ②坐着上课的;

  ③上课接听手机的;

  ④上课期间会客的;

  ⑤未备课上课或未带备课本的。

  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扣10分:

  ①监试不履行职责的;

  ②阅卷不按时参加的;

  ③试卷由学生代阅的。

  3、中心学校备教检查中,作业、备课、听课每少1时次扣20分;

  4、在教学常规视导检查中,被领导点名批评的,每次扣30分;通报批评的`,每次扣50分。

  (四)、教研成果考核(100分)

  1、本人撰写的论文、教案或主讲的公开课,获国、省、市、县、镇级奖励(或发表)的,依次计分如下(累计分不超过70分);

  国家级:70分

  省级:一等60,二等50,三等40;

  市级:一等40,二等35,三等30;

  县级:一等30,二等25,三等20;

  镇级:一等15,二等10,三等5。

  2、完成学校规定的公开课、教学随笔、教研活动的,得30分;未上公开课的,扣10分;未按时上交教学随笔、教学计划总结的,每次扣5分;不参加教研活动的,每次扣5分。

  (五)、教学工作量考核(100分)

  1、教学工作量包括包括任课课时(正课、朝读、坐班、晚自习等)和教学岗位(校长、主任、班主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年级协管等),由教务处每月具体考核,发放课时津贴,期末不再另行量化。

  2、全体教师根据任课节数计算月课时工作量,其公式为:2.75元×每周课时数×4周=月课时工作量(元)

  3、以上计算,不分年级任课,不分主次课,朝读、坐班计1课时,晚自习计2课时;

  4、毕业班课时上浮20%;

  5、特殊岗位人员工作量每月津贴数为:

  体育教师带操:15元/月(缺一个早操扣款2元);

  备课组长或教研组长:10元/月(负责计划,本组教研,记载,阅卷),不累计;

  年级协管:25元/月(协助管理年级事务);

  班主任:0.4个标准工作量(负责第一或第三节晚自习,如缺岗按旷课扣分);

  主任、副主任:0.4个标准工作量;

  团书记:0.3个标准工作量;

  副校长、工会主席:0.8个标准工作量;

  校长:1个标准工作量。

  (六)教学绩效考核(360分)

  1、七、八、九年级每期均按期中、期末两次考试进行教师教学绩效考核,期中考试占60分,期末考试占300分(中心学校组织),六年级只按期末考试(中心学校组织)考核评估;

  2、学校或中心学校举行的教学质量检测,评估科目及学科计位方法均按《濯港镇中学教师教学绩效评估方案》执行;

  3、绩效评估方法:

  ①本校组织的考试第1~4名依次得分为60.45、30.15分;

  ②中心学校组织的统考相应位次得分;

  ③六年级位次得分参照《濯港镇小学教学质量评估方案》中“计分表”,按其相应分值10倍积分(最高值360,最低值100);

  ④教师只任教一个班一门学科,其考试位次积分即为该项得分;在同年级跨班级任同学科课程,其积分之和除以任教的班级数所得分值即为该项得分;跨年级任同学科课程,该项得分为高年级的0%加上低年级的40%;跨学科任教,该项得分为中考分值的学科积分的60%加上分值少的学科积分的40%。

  五、非教学人员绩效工资发放方案另行制订。

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7

  为进一步落实县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阶段绩效工资实施方案》,更好地调动教师的教书育人积极性,充分体现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结合我乡小学实际,特制订《五里乡中心小学绩效工资方案》。

  方案依据:《宿松县义务教育阶段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实施原则: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劳优酬

  实施方法:各项量化计分

  实施细则:

  一、师德表现(5%)

  1、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依法履行教师职责和义务。(1分)

  2、工作认真负责,不得玩忽职守。(1分)

  3、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1分)

  4、教书育人,努力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良好品德。(1分)

  5、严于律己、以身作则、为人师表。(1分)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该项不得分:

  a)受党纪或政纪处分者;

  b)因玩忽职守造成安全责任事故者;

  c)因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者;

  d)因工作敷衍塞责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者。

  二、班主任工作(5%)

  1、每学期初能及时制定班主任工作计划,且学期结束时,能根据所教班级情况,撰写班主任工作总结,得0、5分。

  2、能根据班主任工作计划,实时组织各项活动,并有详实记录,得1分。

  3、班主任工作手册记载细致并齐全,得1分。

  4、教室及卫生责任区的卫生状况“清洁”以上的得0、5分,其他等次不得分。学生的课间纪律、路对纪律,根据检查情况,“好”的得0、5分,其余等次不得分。

  5、教室内布置有国旗、《守则》及《规范》,课表及作息时间表。同时学习园地至少每月更换一次,得0、5分。教室内课桌椅摆放有序,每学期班级财产无损失,得0、5分。

  6、能按时完成学校布置的其他工作,得0、5分。

  三、考勤(15%)

  1、法定婚假、产假不扣分

  2、全期以下情况之一不得分:特殊性事假(比如红白喜事)不得超过10天(10天内每天扣0、1分);一般性事假不得超过5天(5天内每天扣0、2分);病假:以医院住院发票和住院小结为核定标准。常规性病假不得超过一个月(一个月内扣2分);特殊性病假(比如疑难杂症)则根据中小行政会议核定。旷课不得超过5节(每旷一节扣0、5分);迟到早退全期不得超过10次。

  3、在编不在岗人员不享受绩效工资。

  四、课时津贴(40%)

  1、发放范围:09自然年度所授课程

  2、发放标准

  (1)以全乡授课最多的教师为标准(满分为40分)分别计算每一位教师应得分值

  (2)几种类型人员课时数的处理(计算时按最高靠不重复计分)

  a)未带课的行政人员的课时数按全乡平均课时数计算

  b)带主课的行政人员的课时数按实际课时数另加5课时计算

  c)非教学人员(指有明确分工的)课时数按平均课时数计算

  d)毕业班教师的课时数按实际授课时数另加5课时计算

  e)只带常识课的行政人员的课时数按平均数加2课时计算,若低于实际课时数则按实际课时数另加2课时计算

  f)超过45人的班级,每超5人,课时数另加1课时。不足5人按5人计算

  g)其他的按照课程表实有课时数计算

  五、教育教学过程(15%)

  1、发放范围:09自然年度教学流程。

  2、发放标准与项目

  a)备课(含期初教学计划安排)4分

  b)上课与学生辅导4分

  c)作业布置与批改3分

  d)学生成绩检测与评定2分

  e)参与或承担公开课2分

  3、具体要求

  a)备课上课全期有计划有安排并能按计划执行,全期同步完成计满分,月查备课有滞后、缺项,每次扣0、2分。

  b)全期完成教学任务计满分,月查每缺一节扣0、3分,建立后进生留守生档案,有计划、辅导有记载,计1分

  c)作业批改月查达标合格计满分。月查每缺少或错批改一次扣0、2分

  d)全年分两期对学生进行成绩检测,包括制卷、改卷、统计成绩册、试卷分析、评卷五个环节全部完成计满分,每缺少一个环节扣0、2分。

  六、教育教学成果(20%)

  1、奖励范围(1)09第二学期教绩(14分)

  (2)教育教研成果(6分)

  2、奖励细则

  学年教学成绩奖(满分14分)

  a)全年级单课第一名14分,以后每降一名次减1分,保底分7分

  b)在上年度的基础上连续上升4个名次以上计14分,后每减一个名次依次减1分,保底分7分

  c)未进行全乡评比的毕业班常识课和幼儿班教学科(限一科),按全乡平均分值10、5分计算

  d)未带课的行政人员同(3),带课的行政人员按最高靠。

  e)非教学人员按平均值10、5分计算

  说明:a、b两项取最高一项

  2、教育科研奖(满分6分)

  (1)优质课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个人教学技能比赛奖、课题研究等(乡2分县4分市5分省6分)。

  (2)发表论文论文获奖(乡1分县2分市4分省5分国家6分)

  (3)辅导学生获奖(乡2分县3分市4分省5分国家6分)

  注:

  1、发表论文刊物须是教育主管部门主管或主办,且具CN或ISSN刊号。全国公开发行三项条件缺一不可

  2、论文评选须是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且由学校组织评选产生的,其它一侓无效

  3、以上同项内容取最高,不同项内容可以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8

  为充分调动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加快天星山小学教育改革和发展,提高教学质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桑植县教育局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和相关部门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发放原则

  1、按劳分配,兼顾公平,适当拉开差距。

  2、公开、公平、公正,阳光操作。

  3、树立责任感和责任心,注重职责岗位和贡献,客观公正,简便易行。

  4、教师月绩效工资分配,分三块:教学津贴(250元)、班级管理津贴(200元)、职务津贴(根据分配的工作部门确定)。

  二、发放对象

  在职在编教职工和学校聘请人员(底薪600元除外)。

  三、绩效工资核算

  1、教育教学绩效250元按积分核算(含部门工作核算积分)并参照学校教学常规管理方案实施发放:1节1分

  (1)按课时量积分课时量计算,语文1.5/节,数学1.4/节,六年级英语和综合1.3/节,其他学科1/节,复试二班的1.1/节,三班的1.2/节,自习课0.5/节。

  (2)、部门工作纳入课时量积分,1节1分,教导主任、总务主任、教研室、少先队、食堂管理,核计3节;工会、出纳、电子政务、办公室、安全保卫、图书管理,核计2节;成教、支部、教育技术、德育专干、关协、寝室管理、勤杂人员,核计1节;校委会人员加核计2节。

  (3)、核算方法:将所有教学课时和部门工作折合成积分,算出个人分值,然后相加得总分值,个人月绩效工资=250×相关人数÷总分值×个人所得分值。

  2、班津班主任人平200元/月。

  分底薪和奖励津贴,底薪100元,奖励津贴参照学校班主任管理细则发放。

  四、部门工作津贴(参照部门管理细则发放)

  副校长 50 教导主任 40 总务主任 40 食堂管理50

  教研主任30 少先队辅导员 20 办公室主任 20 工会主席 40

  图书管理员 10 德育专干 10 教育技术 10 成 教 10

  寝 管 20 电子政务 10 计育专干 10 勤杂 20

  出纳 20 关协 10

  五、奖励绩效

  1、教学成绩奖励绩效参照学校奖励方案实施。

  2、年终奖励绩效人平500元,参照教师年度考核记分核算。(或按教育局核发标准差额核算)。

  3、村小教师参照校长绩效工资核发。

  4、年人平绩效工资含所有教职工核算。

  5、聘请人员,参照聘请合同发放。

  6、教师绩效工资包含教师平时发的所有奖励和各项补助,最后纳入人平核算。

  备注:20xx年上学期绩效工资发放,经全体教师研究决定:班津和教学津贴按人平发放。

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9

  根据长人联字[20xx]3号文件《关于市直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新增绩效工资额度和离退休人员新增生活补贴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我校对在职人员绩效工资额度和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的发放等做了调整,并形成《长春市第一实验小学绩效工资发放方案》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后,将执行此方案。

  一、执行时间

  在职人员新增绩效工资额度,从20xx年12月1日起执行,每年执行12个月。

  二、执行范围

  我校在编人员、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的人员。

  三、绩效工资总额的组成

  1、年终一次性奖金。

  2、节假日补贴。

  3、现行的生活补贴。

  4、20xx年11月规范后的津贴补贴(阳光工资)。

  5、在职人员:新增绩效工资。

  四、发放办法:

  在职人员的现行生活补贴发放渠道不变,即由单位自筹,经统发中心发放;在职人员新增绩效工资的50%由市财政补助,其余部分由我校自筹解决。

  五、绩效工资的项目设定

  共设立5个栏目即工龄补贴、课时费、出勤奖金、代课费、班主任费(副班主任费)。

  六、工龄补贴、课时费、出勤奖金、代课费、班主任费(副班主任费)等五项目的具体解释:

  (一)工龄补贴

  按参加工作年限累计计算,每满一年增加工龄补贴2元。

  (二)课时费:

  1、标准:

  满课时为每周18节,每月按四周计算。

  中学高级教师每课时15.5元,每月为:15.5×18×4=1116

  元;小学高级教师每课时11.5元,每月为:11.5×18×4=828

  元;小学一级教师每课时8.5元,每月为:8.5×18×4=612

  元;小学二级教师每课时5.5元,每月为:5.5×18×4=396元

  工人课时费计为中级工560元/月,普工500元/月。

  2、发放办法:

  (1)每周上18节课及18节以上的教师以周实际上课节数乘以相应职称标准的课时费。

  (2)有教学任务,但不满18节课的教师及没有教学任务的教师,学校在核定其工作量时视为其满工作量。该同志每天的课节视为3.6节,该教师的课时费以实际出勤天数乘以3.6节课再乘以相应的职称标准。

  (3)有教学任务但每周课时不满18节的教师,学校在核定其工作量时视为不满工作量的人员,该教师的课时费以本月实际上课的节数乘以相应的职称标准。

  (三)出勤奖金:

  1、标准:每人每月200元。

  2、发放办法:

  (1)在完成已规定的工作任务外,病假一天(含累计病假一天),事假一天(含累计事假一天)不扣除当月出勤奖金。

  (2)当月统计病假超过一天者(含累计病假超过一天者)自病假第二天起,每增加一天扣除当月出勤奖金15元;如累计病假超过一天者每增加一天扣除当月出勤奖金25元。

  (3)当月统计事假过一天者(含累计事假超过一天者)自事假第二天起,每增加一天扣除当月出勤奖金30元;如累计事假超过一天者每增加一天扣除当出勤奖金40元。

  (4)自病假或事假第二天起,累计病假超过两周(含两周)、累计事假超过一周(含一周)者,扣除当月出勤奖金。

  (四)代课费:每代一节课增加一课时费用。体育教师间操一周按一课时计算。课时费计算标准详见“六、课时费标准”。

  (五)班主任费(副班主任费):班主任费80/月,副班主任费40/月。

  七、其他有关政策问题

  (一)在新增绩效工资的同时,我校原生活补贴中超出省直同职务人员生活补贴部分进行冲销(在职57元、离退休47元),真正实现同城同待遇。

  (二)在职人员职务发生变化的,从任职后的下一个月起执行新任职务的新增绩效工资额度标准。在职人员退休后,从离退休的下一个月起,执行退休人员的新增生活补贴标准。

  (三)规范后的地方性津贴补贴,不作为职工医保、住房公积金等按比例缴费项目的缴费基数。

  (四)离退休人员按《市直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新增生活性补贴标准表》的相应金额落实到个人。

  (五)在职人员执行新增绩效工资额度标准、离退休人员执行新增生活补贴标准后,学校自行设定的行政类(校长、主任、教研员、组长、班主任等)、教学类(首席、骨干等)奖金项目同时废止。

  (六)长人联字[20xx]3号文件规定,执行新增绩效工资后,各单位一律不得在国家收入分配政策以及工资列支渠道之外,直接或变相发放津贴、补贴和奖金。

  (七)学校以银行卡的形式发放新增绩效工资和新增生活补贴,并依法代扣代缴职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八)绩效工资的组成中含年终一次性奖金、节假日补贴,执行此方案后年终一次性奖金、节假日补贴不再发放。

  (九)本方案中出勤奖金发放办法与学校《教职工考勤制度》第二条第四点不一至,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后执行本方案。《教职工考勤制度》的其它条款继续执行。

  (十)此方案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后,以往有关工资方案同时废止。

  附表:

  1、市直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新增绩效工资标准表

  2、市直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新增生活性补贴标准表

  xx小学

  二○xx年八月二十日

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10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政策,进一步规范教职工收入分配秩序,构建科学、公正的校内奖励工资分配制度,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结合我市和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绩效工资构成

  教职工绩效工资项目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设立岗位津贴和地方补贴两个项目,教职工工资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则根据本方案执行,每学期发放一次,资金来源为市财政局按全市统一标准拨付。

  本方案以下内容主要是关于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办法。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对象

  中学在编的正式教职工。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原则

  (一)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兼顾公平”的原则,重点向一线教师、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工作人员倾斜。

  (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实行阳光操作,确保教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分类:

  奖励性绩效工资全部用于工作量考核奖励,称为工作量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曲阜市兴教助学有限公司的运营实际,适当加以贴补。

  (二)工作量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参考部分学校关于教师工作量的计算办法,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1、课时量计算办法

  (1)系数设置

  语文、数学、英语:1.2物理、化学:1.1

  思品、历史、地理、生物、体育、音乐、美术、写、信息技术:1.0

  班会:1.3俱乐部活动、社团活动辅导:1.5

  晨读辅导:0.5迟到则不再计工作量,空堂一次,扣1、2课时自习:0.6

  由教务处或级部安排的代上课,代上课教师达到平均工作量者,代别人上课每节为本学科系数的2倍,达不到平均工作量者则按原系数计。

  平时由教务处或级部安排代别人看自习1.2。

  因公、私事个人调上,学校不作统计。因上级安排其它事务性工作(非外出学习)级部安排别人上课,本人按原节次计量。

  被代上课的教师,因法定休假或病假所缺课时不计本人课时量;因事假所缺课时不计本人课时量的同时,再扣除0.5倍课时量。

  跨学科、跨级部教学,所跨的学科系数为原系数的1.5倍。

  学校有接待任务安排的或教师自行申请的接待课每节以0.5分计入考核总分。

  学校统一组织的期中、期末考试按实际节次计算,考试期间非因公原因或法定假期请假则从本月总课时量中扣除实际节次,考务人员同监考教师,参与阅卷一科次按4课时计(包括计分统计人员)。

  (2)相关说明

  a、以上所列系数包涵了本学科教学的整个过程和全部内容,体育老师带课间操等同于文化学科的作业,不再单独计工作量;晚自习不计工作量;班主任带课间操不单独计工作量。

  b、我校在外校交流的老师绩效工资按上级拨付数量每学期发放一次或与其任教学校协商后可参与该校的统一考核,参与绩效工资分配;外校在我校交流教师同我校教师的计算方法,但结果乘以三分之一。(因人上级拨付部分由原单位发放)

  c、班主任工作、学校安排的值班、晚自习看班和学校安排的其它临时性或阶段性工作不适用本规定。

  2、管理工作工作量折算标准(单位:标准课时/周)

  中层正职:11

  中层副职(含级部副主任):8

  级部委员:5

  学科委员:4

  党政办公室、教务处、德育处职员6

  其他处室职员3

  学校报刊主、副总编每期计10课时,计入当月

  团委委员:3

  兼职功能室管理员:1

  以上各岗位如再有非本职能范围内兼职,在以上相应量的基础上加1。专职教辅工勤人员临时安排的其他非本职工作,计入附加工作量。

  3、具体核算方法

  (1)女教师年满45周岁所代课节按实有课节数乘以1.4计,年满50周岁所代课节按实有课节数乘以2计;男教师年满50周岁所代课节按实有课节数乘以1、4计,年满55周岁所代课节按实有课节数乘以2计。

  (2)根据所代课情况和兼职管理情况,各级部记录、核实,每四周公示一次。

  (3)学期末,教务处根据级部统计情况,按月(四周)计算。

  为调和学科之间的差距,课时分主课和辅课两种性质计算。主课为课程表中安排的正课课时。其余均为辅课,如早读、活动课、俱乐部活动时看自习、监考、阅卷、管理量、乘系数后的班会等。

  以级部为单位计算各月的主课平均课时量(级部主课时数总和除以标准科任教师数)。个人主课量根据超出或低于主课平均课时的百分比安段加倍或减少,辅课直接以实际课时加入工作总量。个人主课课时计算具体办法:

  情况一:超出月平均课时的30%以上的部分,乘以3。

  情况二:超出月平均课时的0%-30%的部分,乘以2。

  情况三:平均课时及下调2课时以内的(如平均为15课时,则14、13以平均计),按实际课时计。

  情况四:低于月平均课时的30%以内(含)的,乘以85%。

  情况五:低于月平均课时的30%以上的,乘以75%。

  个人绩效=人均每月绩效工资x标准人数/(赋值后的级部月主课课时总量+级部月辅课课时总量)x(个人赋值后的月主课工作量+个人月辅课工作量)。

  (4)校级领导、副校级领导、不上课及不到平均值的中层正职、不上课及不到平均值的中层副职、教辅人员,分别按课任教师总平均的110%、105%、100%、90%、75%发放。

  (5)在执行学校考勤制度的同时,执行以下规定:学期内因事因病申请弹性考勤的教职工,每天1小时内,每天扣5元,1小时以上视为请假,长期弹性每月扣300元;因私事请假(法定假期除外)5天以内不做扣发处理,5天以上每天扣20元,需请代课教师代课的每天扣30元;因病请假7天以内不做扣发处理,7天以上每天扣20元,需请代课教师代课的每天扣30元,特殊情况特殊处理;无故旷工1天或旷教1节扣50元,无故旷工7天或无故旷教7节以上不再享受工作量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学校上班考勤迟到10次以内不做扣发工作量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处理,10次以上每次扣10元。以上所扣款额计入教职工学期工作量考核绩效工资总额,不足部分推延到下学期。

  五、其它事项

  按政策提前离岗的人员、法定产假期间的人员生活补贴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六、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书记

  副组长:副校长

  成员:科室主任级部主任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在具体工作和考核过程中出现突发性问题或一些特殊情况,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共议裁决。

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11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133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等部门关于全省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意见的通知》(鄂政办发[20xx]48号和《陆安市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此试行方案。

  一、实施范围

  我校在职正式工作人员、退休(职)人员均属这次绩效工资实施的范围。

  二、绩效工资的相关政策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具体标准依岗位设置,依照上级规定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依考核结果分配。退休(职)人员生活补贴标准按上级规定执行。实施绩效工资后,学校不得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自行发放任何津贴补贴或奖金,不得违反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分配。

  三、在职工作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具体考核办法

  1、学校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市教育局测算的人年均数×在职正式工作人员总人数为奖励性绩效工资总和。

  2、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上下两学期两次考核(1~6月;7~12月),由学校造册汇总,报教育局人事股审核,送市财政局审定发放。

  3、岗位津贴(除班主任、担任两个班数学教师、计生干事外,其他不重复)

  (1)班主任:每月150元×10个月

  (2)年级副主任、教研组长、办公室负责人、年级辅导员(不重复):每月60元×10个月

  (3)担任两个班数学教师、校委会成员、微机教师(不重复):每月100元×10个月

  (4)计生干事:每月30元×10个月

  4、超课时津贴:每课时5元(周标准课时:语文教一个班、数学教一个班兼2节课、英语教4个班、音体美18节、微机16节、科学社会14节。注:担任两个班数学教师和微机教师除外。)

  5、教学成果及综合绩效考核:

  (1)优秀班级考核:合计约3万元

  (2)单项奖:合计约2万元

  (3)安全奖:合计约2万元

  (4)全勤奖:合计约5万元

  (5)年度考核:合计约5万元

  (6)绩效考核:合计约4万元

  (7)代课时补贴:合计约1万元

  四、几点说明

  1、此方案自教代会讨论通过之日起实施,如有变化以教育局文件精神为准。奖励性绩效工资总和以当年市教育局测算人年均数和在职人数为依据。

  2、教学成果及综合绩效考核奖励性工资部分,按测算总数以实际情况进行分配发放。

  3、如有剩余部分按平均发放,如出现不足按比例下调。

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12

  为做好我校实施绩效工资分配工作,根据《乐平市人民政府转发市人劳保障局市财政局教育局关于乐平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乐府办发[20xx]6号)精神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实施绩效工资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学校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促进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推进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实施原则

  1、“以人为本、注重实效”的原则

  2、“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3、“科学合理、公正公平”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

  学校在职在编教职员工

  四、绩效工资的分配

  1、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

  (1)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包括生活津贴、岗位津贴、班主任津贴。生活津贴按原定的398元平均发放,岗位津贴按教职员工的所处职称岗位(参照乐人劳字[20xx]号文件)按月发放,班主任津贴按每班每月120元标准依据《乐平市实验小学班主任津贴月度过程管理考核办法》按实际工作月核发。

  (2)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教职员工的出勤率、工作量、教育教学工作过程和工作业绩等方面的表现,实行绩效工资按学年度分两个学期进行考核发放。

  2、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学校完善绩效考核制度,按照教师、管理、工勤技能等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在分配中,根据考核结果和分配原则向一线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

  五、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六、绩效考核办法

  1、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以教职工履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以及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考核。

  2、考核办法

  (1)制定《乐平市实验小学教师绩效考核评估细则》,严格执行《乐平市实验小学教师绩效考核评估细则》,客观公正地进行考核。

  (2)采取观察、抽查、听课、座谈、问卷调查和查阅备课笔记、学习笔记、学生作业、考卷、会议记录、出勤记载等有关资料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全面考核。

  (3)教师绩效考核采用百分制,采取月考核、学期考核、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形式。月考核,由各职能部门根据教师在工作中“师德”,“出勤”,“教学教研”,“安全管理”的表现按月进行考核,由办公室负责统计考核得分,进行公示;学期考核,教师“教育教学奖励”每学期末进行一次考核,与每月月考核一并,由办公室负责统计得出每学期总分,分岗拟定考核等次。年度考核结果则为两个学期绩效考核分数之和。

  (4)绩效考核结果由校长审批,上报教育主管部门。

  七、绩效考核结果的确定和运用

  1、考核结果的确定

  学校根据教职工绩效考核得分情况,按照当年度事业单位考核工作的要求确定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人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

  (1)无正当理由,不听从学校工作安排者。

  (2)违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歧视欺辱学生,从事有偿家教、组织或参与收费办班,强迫获变相强迫学生滥定教辅书获资料等行为造成严重影响者;

  (3)履行职责不到位,出现严重教育教学失误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者;

  (4)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5)其他违反法纪、法规或严重违反校规校纪,损坏教师形象和学校声誉行为者;

  (6)涉及上级规定的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管理等一票否决事项者。

  2、考核结果的使用

  绩效考核结果是教师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学校按教师绩效考核的等次上报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等次

  绩效考核结果是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

  绩效考核的结果也是作为教师专业发展、岗位聘任、职务晋升、教师薪级工资调整、表彰奖励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13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中小学校及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等文件精神,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本着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积极性,有利于学校管理,有利于促进教师成长,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原则,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吴庄小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广大教师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为目的。坚持以人为本、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激励先进、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群众公认、程序规范、简便易行的原则,以责任和业绩为依据,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岗位及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学校和教职工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学校全面、协调、稳定、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情况

  我校岗位设置业经上级审批通过:全校在职教师83人,其中管理人员2个,专业技术人员83个(管理人员2个双项选择)。

  现有人员情况:实有人数83人,管理人员1人(八级);专业技术人员总数82人;其中副高级1人(六级);中级38人(八级13人、九级16人、十级9人);初级37人(十一级18人、十二级19人);员级2人(十三级);专业见习级3人。

  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每月121773元,平均1467.15元,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一)从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每月提取740元×n(n指全校在编教职员工总数),作为学校统筹,其余部分在完成教育教学工作,经学校考核合格,作为基本的工作量奖励,按个人岗位津贴比例逐月发放。

  基本工作量如下:

  语、数、英教师并担任班主任,每周10

  –

  12节;

  语、数、英教师不担任班主任,每周12

  –

  14节;

  其他学科专任教师,每周14

  –

  16节。

  校长0

  4节;中层领导为学科专任教师的1/3–1/4。特殊情况按规定办。

  以上教师,在完成上述基本课时,并且⑴参与每周2

  -

  3节的导优辅差(或指导兴趣小组);⑵每周一天的导护工作;⑶轮流值班。不足基本工作量的,按每节30元从基本工作量奖励中扣回。

  (二)统筹部分的分配方法

  岗位津贴

  (经考核合格后,逐月发放,每学期发6个月)

  1、班主任、年段长岗位津贴

  (1)班主任每月补贴500元。

  (2)8个班的年段长每月350元;6个班的年段长每月300元;4个班的年段长每月250元。

  2、其他岗位津贴

  a、报账、代办

  500元/月;

  b、人事

  400元/月;

  c、少总

  350元/月;

  d、保卫

  250元/月;

  e、教研组长

  10人以上

  300元/月;10人以下

  250元/月;

  f、配班

  200元/月;

  g、备课组长、保管、网管、团支书、工委

  150元/月。

  在班主任、年段长及其他津贴岗位内兼职的,按第一职务100%;第二职务60%;第三职务40%计发,但累计不超过900元。以上岗位津贴逐月发放,每学期发六个月。

  h、行政岗位津贴

  校长:专任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发放数的150%;

  副校长:专任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发放数的135%;

  教导处、总务处、办公室、德育处中层领导负责人:专任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发放数的125%;

  以上人员不兼职,不参加其他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行政及中层领导按比例提取的奖励性绩效数额单列,留作期末考核合格后再发放。

  3、超课时补贴

  (1)在完成(一)中规定的基本工作量的前提下,每超1课时,每课时补贴30元。

  (2)代课:需备课、授课、批改作业的代课,每节30元;一般代课,每节15元。

  (3)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在休息、节假日工作的,每天津贴150元。(当月不超过三天)。

  (三)教学成果奖

  1、文章在cn刊物发表或收入区级以上汇编,每篇50元,上限为每学期200元。

  2、指导学生获奖,每个个人奖项为80元,上限为每学期200元。

  3、区级以上公开课,每节80元,上限为每学期200元。

  4、质量监控,全区性的三个考核点,每个点奖励该年段该学科的任课教师每人300元,片区性(统考统改)的150元,跨年段按高层次计。

  5、参与课题研究,获得阶段性成果,每人每学期津贴100元,通过专家评审结题后,每个成员一次性再发200元。

  6、校内优秀三好(设计、实施、反思)课,每节奖金待定。

  (四)名优名师奖

  1、学科带头人每学期省级1000元;市级800元;区级500元。

  2、入学科评委专家库的每学期省级800元;市级600元。

  3、开设学术讲座:每次市级300元;区级200元;校级100元。

  (五)优质服务奖

  1、每学期评选若干个优秀备课组,若干个优秀导师,若干个班级十项评比等单项奖,奖金待定。

  2、由于我校非教师专业系列人员只有1人,其奖励性绩效工资参照医务人员或上级文件另行规定。

  (六)扣发或停发(这里的100%是指:当月奖励性绩效+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

  1、扣发:

  a、迟到、早退一次扣1%;

  b、病假每日扣3%;

  c、事假每日扣5%;

  d、旷课每节扣10%;

  e、旷工每天扣30%.

  2、停发:

  a、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党内严重警告、记大过,在处分期间停发;

  b、当月病事假累计超过15天的,当月100%停发;

  c、表现差、群众意见大的,当月100%停发;

  d、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的,当月100%停发;

  e、违反师德,造成不良影响的,当月100%停发。

  (七)学期统筹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在发放以上各项津贴奖励后,若有剩余,余额在期末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平均发放。

  本方案报中心校审核,学校备案,全体教师参与。

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14

  一、指导思想:

  按照xx市教师绩效工资的有关文件规定,为科学有效地实施教师绩效考核,结合我校实际,为绩效工资分配更好地体现教师的实绩和贡献、更好地发挥激励功能,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二、实施对象:

  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

  三、考核原则:

  1、删繁就简,考核内容体现可操作性;务实重本,考核方法体现过程性。

  2、坚持“统筹兼顾、科学合理、正确导向”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体现多老多得、优老优酬,力求公正、公平、公开。

  3、坚持实事求是,在公平分配的原则上,向责任重,工作量大,工作压力大,成绩突出的岗位倾斜。坚持效果主导,兼顾品质主导和行为主导,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实施素质教育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四、考核项目、标准及部门。

  (一)、师德奖(1000元/年)

  师德奖包括师德表现、出勤、遵守校纪校规、安全工作,具体考核见《溪麦中心小学师德奖考核细则》具体由校长室负责考核。

  (二)、育人奖(300元/月、120元/月、90元/月)

  育人奖包括班主任工作奖、副班主任工作奖、协助管理学生奖。

  (1)、履行班主任工作职责,分等级按人均300元/月发放。

  (2)、履行副班主任职责,分等级按人均120元/月发放。(代理班主任一月内累计超出一周部分享受班主任补贴)

  (3)、其他教师完成学校分配的相关教师值日及替它管理学生工作任务的,分等级按人均90元/月发放。(具体考核见《溪麦中心小学育人奖考核细则》)具体考核由德育处负责。

  (三)、质量奖

  1、一线教师上好常态课,执行教学五认真和五严规定,上好预约课、邀请课、展示课、公开课,并做好相关电教工作80元/月,其他教师按学校要求履行好本岗位工作职责60元/月。

  2、设立质量调研奖(平均分相差5分以上不奖)

  (1)月随机质量调研(30元、20元、10元)。

  (2)学期质量调研(60元、40元、20元)。

  (3)全市质量调研(平均分高出全市平均分3分以内每分奖50元,3分以上超过部分每分奖100元)。

  (4)设立进步奖(每学期结束对照期初调研情况和学期每次调研情况,以平均分、培优补差的进步表现予以100元-200元的奖励)(具体见《溪麦中心校质量奖考核细则》,实施主要由教导处负责)

  (四)、科研奖

  1、教师完成听、评课任务,完成继续教育规定学时(学习笔记、教育随想),积极参加学校特色建设和课题研究,完成学校规定的任务,积极参加校本研训活动,考核合格30元/月/人。

  2、完成学校特色建设工作奖。凡承担学校特色建设项目工作的学期结束经考核分等级予以200元/人均予以奖励,学期结束评选出的童话教师予以100元奖励。(具体见《溪麦中心校科研奖考核细则》,实施由教科室负责)。

  (五)、工作量津贴(3000元/人/学年)

  1、双向聘任,服从分工,承担学校分配的教育教学及其他工作,期间无责任事故,定为满工作量,享受3000元/人/学年满工作量奖。

  2、因个人申请学校同意,不能满工作量工作酌情打折发放。(男55周岁、女50周岁教师个人申请,适当减轻工作量,经学校批准后可视作满工作量)。

  3、因请假减少的工作量由代课教师享受,未减少工作量(仅与人调课)不扣工作量奖。(具体见《溪麦中心校工作量津贴考核细则》,实施由教导处负责)。

  4、超课时津贴:

  a、午间补差每天每班按5元发放。

  b、代课每节3元。

  c、任教语文、数学、外语双班、三班的教师,每学期分别补贴超课时津贴200元、300元。

  (六)、岗位津贴

  1、教龄、职称津贴

  职称每学期标准每学年标准

  无职称100 200

  小学二级教师150 300

  小学一级教师400 800

  小学高级教师750 1500

  中学高级教师10002000

  (此为基础职称津贴,教龄、职称津贴=基础职称津贴+教龄津贴:实际教龄数乘以15元为每学年标准)注:长病假、内退、支教、新合同、派遣教师不享受教师职称岗位津贴。

  2、兼职学校管理岗位津贴:教研组长20元/人/月;年级组长10元/人/月;办公室主任10元/人/月;现金会计、司务长、工厂管理150元/人/月)(见《兼职学校管理岗位津贴考核方案》)

  3、拔尖人才津贴:各级各类骨干教师履行骨干教师职责,按市局相关规定考核后发放。(绩效工资兑付按原标准的三分之一发放,所有骨干教师不享受农村浮动)

  4、行政人员岗位津贴:副校长350元/人/月;主任330元/人/月;副主任310元/人/月。(见《行政人员考核方案》)

  (七)校长奖励基金:

  1、“爱心育人、静心教书、潜心科研、用心服务、真心待人”五心教师100元/人。

  2、镇级优秀教师、市级优秀教师100元/人。(镇级优秀教师如政府发放不予重复发放)

  3、各项个人荣誉及辅导学生获奖。

  ①、个人表彰奖励:

  表彰部门及奖励标准(单位:分)备注

  校级镇级市级大市级省级国家级

  说明:政府和主管部门的“个人表彰”主要指劳动模范、先进教育工作者、德育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等。其他部门的“个人表彰”主要指优秀团员、优秀辅导员、优秀学员等。民间组织开展评比取得的荣誉,一般不予奖励。

  (2)、教师“参赛获奖”奖励:

  等级获奖级别及奖励标准(单位:分)备注

  校级片级市级大市级省级国家级

  说明:教师参赛必须是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批准的。教师基本功、课堂教学比武、课件评比等在市级以上获奖上浮一等计奖。市级以上调研、抽查的优良课按同级一等奖计奖;公开课、少先队观摩效果良好按同级二等奖计奖。

  (3)、学生“参赛获奖”奖励指导教师标准

  等级获奖级别及奖励标准(单位:分)备注

  校级片级市级大市级省级国家级

  说明:学生参赛必须是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批准的。非教育系统组织的各类竞赛获奖,一般不奖励。经教师指导学生的文章在党报、党刊和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报刊杂志上发表按同级二等奖计奖;在教育主管网上发表的学生习作按同级三等奖计奖;有指标下达的各类竞赛按决定奖项单位的实际级别计奖。

  4)、教师“论文发表或获奖”奖励标准分值:

  等级获奖级别及奖励标准(单位:分)备注

  校级市级大市级省级国家级

  说明

  ⑴、文章发表:

  ①、宣传学校的报道文章,发表在党报、党刊和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报刊杂志上按同级一等奖计奖;

  ②、在教育主管网上发表的论文或宣传教育的报道按同级二等奖计奖。

  ③、学校订阅某刊后享受刊登优惠,或赠送版刊,按同级三等奖计奖。

  ④、与教育无直接联系的文章发表,一般不奖励。

  ⑤、在有邮发刊号的报刊杂志上发表的文章,按同级一等奖计奖;在无邮发刊号的报刊杂志上发表的文章,按同级二等奖计奖。

  ⑵、文章获奖:

  ①、论文评比必须是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批准的。

  ②、学校课题论文获奖的,按上浮一个级别计奖。

  ③、上交评审费进行评选获奖的论文,省级获奖的评审费以25元计返还;省级以下市级以上的获奖论文评审费以15元计返还。

  ④、除教育学会外,其他民间组织和社会团体举行的论文评比获奖,一般不奖励。

  (5)、体育教师奖励办法:

  ①、体育教师在每年度学校组织开展的小篮球赛和田径运动会活动中,要认真组织,精心选拔运动员,形成学校的体育人才梯队,组织做到有力、有序、有效,每项活动学校奖励参加组织的体育专职教师每人50分。

  ②、体育教师对组建的学校田径队和小篮球队要坚持长效训练,平时训练与集训相结合。平时训练以阳光体育活动为主。田径队从暑假到当年比赛期间为集训期,篮球比赛前一个月时间为集训期,集训期间早晨要强化训练。

  ③、学校对体育组实施的奖惩措施:

  a、集训期间体育教师要确保训练时间,认真组织,精心指导。每天运动员的伙食由学校负责解决,负责集训的体育教师在工作日学校发放集训费每人每天5元,节假日集训按学校教师加班的有关规定执行。

  b、市体育运动会按每分10分奖励,同时与上年相比在丙级队上升一个名次另奖30分,在乙级队上升一个名次另奖50分,在甲级队上升一个名次另奖100分,(另设基础成绩奖,乙级队200分,甲级队400分,前八名600分,但累计奖励不超过1500分)。

  c、篮球在甲级队奖励200分,上升一个名次奖励50分;在乙级队上升一个名次奖励30分;处在丙级队学校不予奖励。但累计奖励不超过800分。

  (6)、音乐教师奖励办法:

  ①、音乐教师要认真抓好学校的艺术工作,平时要加强艺术兴趣小组的培训,能保证完成各种活动需要的演出任务,能高质量地完成演出任务,每次奖励相关音乐教师50分。

  ②、在市小学生文娱汇演中单项获一等奖学校奖励指导教师400分,二等奖奖励200分,三等奖奖励100分,团体获一等奖另奖600分,获二等奖另奖200分,团体三等奖另奖100分。

  ③、音乐教师因演出需要利用节假日加班训练,加班期间的有关要求和经费标准,按学校教师加班的有关规定执行。

  (备注:此项目由教导处负责考核,校长根据每学年的情况,确定每份值金额(原则上每分值0.5——1元)

  4、品牌创建奖:学校目标责任状考核、学校有创建项目获得通过,获得集体荣誉,由校长确定按每人每学年1000-3000元的标准发放。

  5、突出贡献奖:对学校工作有突出贡献的教职员工,酌情给予重奖,有校长提出人选和标准经考核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

  五、有关发放规定。

  1、内退教师的绩效工资分配。在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平均数范围内,按每月350元扣发,每年扣发4200元。

  2、支教教师和外借教师的绩效工资分配,经对方学校考核,参照本校同职称同工作量类型教师发放。

  3、长病假教师的绩效工资分配。基础性绩效工资依据有关文件精神进行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参照内退教师的标准进行扣发。

  4、新合同教师和派遣教师的有关规定。享受班主任津贴,其他考核奖将根据上级规定和学校实际另行制定。

  5、产假教师的绩效工资分配。法定产假期间,按学校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平均数的一半发放。

  6、市局有关文件规定:

  ⑴、丹教[20xx]11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①、教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节轻重,扣除其奖励性绩效考核奖的30%以上。

  a、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教育教学职责者;

  b、搞有偿家教,造成不良影响者;

  c、体罚、侮辱、变相体罚学生者;

  d、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者;

  e、其他违法行为者。

  f、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者。

  ②、本学期累计旷工达5个工作日、病事假累计超过2个月以上的不享受学期绩效奖。

  ③、凡学期内受到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分别扣除绩效考核得分的20%、30%、50%、60%、70%、80%、100%。

  ⑵、丹教[20xx]15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①、病假教师长期(六个月及其以上)不能坚持正常上班的,学校批准后必须向教育局提供丹阳市人民医院的病休证明和病历等有关证件备案。病休期间,国标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有关规定减发,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所在学校的考核方案予以全扣或部分扣发。没有丹阳市人民医院证明资料的不能办理长期病休手续。短期病休的工资待遇仍按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减发或不发。

  ②、学校不能再随意办理职工内退手续,若有教师(男满57周岁、女满52周岁)确需办理内退手续的,必须经教师个人与学校双方协商同意后,同时上报市教育局人事科核准。内退对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所在学校的考核方案予以不发或减发。

  ③、教职工有事不能到校必须先办理请假手续,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及时补办请假手续。不办理请假手续离岗的视同自动旷职。连续旷职15天(一年内累计30天)将由所在学校作自动离职处理,学校应及时到市教育局办理自动离职手续。教职工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必须按学校的考核方案扣发。

  ⑶、丹教[20xx]16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①、绩效考核结果是基础性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依据。

  对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的教师,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对没有履行岗位职责、没有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在师德方面存在问题或发生教学事故及其他违反学校教育教学规定的,要视情节轻重按比例扣发基础性绩效工资。

  绩效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人员,其基础性绩效工资中岗位津贴在考核结果报市局审核备案后的次月起分别停发3个月、6个月。

  ②、行政协理员不参加绩效考核视同合格,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六、绩效考核程序。

  1、考核:每学年度末,学校考核小组根据考核方案和相关处室平时的考核记录对教职工进行考核评定。

  2、公示:对每一位教职工的全年考核结果在本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3、上报:公示无异议,学校将考核结果报市教育局审核后报送财政局兑付给教职工个人。

  七、组织领导和监督。

  1、成立教师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经学校校长室、党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我校教师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有:xx等17人组成。其中组长:xx;副组长:xx。

  教师绩效考核工作小组有:xx等21人组成。其中组长:xx;副组长:xx。

  2、本方案经学校教代会代表讨论通过,报市教育局批准后,自20xx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3、本方案解释权归校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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