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工资方案

2022-05-14 工资方案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高效地开展,就需要我们事先制定方案,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的特点。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方案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绩效工资方案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绩效工资方案 篇1

  第一条:文件依据根据教育部出台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指导意见》(教人20xx15号)、《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教师20xx10号)及《颖泉教师绩效考核指导意见的通知》。

  第二条:分配原则

  1、贯彻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以责任和业绩为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原则,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及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

  2、统筹兼顾学校内部各类人员绩效工资的分配关系。科学建立我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

  3、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的全过程,公开做到公平、公正,确保安全、稳定构建和谐校园。

  第三条: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学校改革与发展全局、构建和谐校园为指导思想,充分调动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学校发展活力,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第四条:实施范围及对象本校全体在编在岗教职工。

  第五条:绩效工资资金组成区财政审核规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第六条:发放时间按学年度进行,即每学年结束以后按方案计算发放。

  第七条:发放办法按区财政审核规定总金额除以总分值,再乘以教职工个人得分,即为教工的绩效奖励工资。学校按方案计算出结果后张榜公示,编制发放册,签章后报中心校审核后发放。

  第八条:本方案自20xx年1月份开始实行。

  第九条: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一)考勤奖励津贴(20分)按月结算公示

  1、学校职工应自觉遵守学校出勤制度,学校实行考勤签到制,值班人员应据实记载教职工的考勤情况,每周公布一次。

  2、全学期出满勤者得20分。

  3、有下列情况者给予扣分:a、事假一天扣0、1分,病假一天扣0、1分;b、迟到早退3次折算一天事假,以此累计;c、旷工一天扣1分,旷课一节扣0、2分。

  4、有下列情况者视为出勤:a、国家法定假日b、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派出的公差(如会议、听课、报送材料、学习等)

  5、学校通知的各种活动(例会,政治、业务学习,教研活动等)以本人签到为准,代签视为无效,缺席一次扣0、5分。

  (二)工作量奖励(26)

  1、课时按要求完成学校的课时数10分。

  2、跨双科单科7分,主科+主科(或包班、或主科+英语+英语)10分,主科+英语(或主科+学前班)15分,主科+常识课8分。

  3、班级人数20人——30人6分,31——-40人7分;41人以上人8分。跨双科以主科班级人数为准,带双科主科以班级人数多的为准。

  (三)职称职务岗位(29分)

  1、班主任、科任教师补贴:班主任每人5分,科任教师每人3分。(按职责完成工作加满分)

  2、校长加12分,教导主任、少先大队辅导员、会计10分。

  3、语、数、英教研组长、农远工程信息员(包括图书管理)、通讯员加4分,资料员、安全信息员、后勤人员加2分。

  4、兼任多种职务的人员补贴可累加。

  5、职称津贴:中一、小高(已聘)得15分;2、小学一级(已聘)得10分;3、小学二级(已聘)或未评职称的教职工得8分。

  (四)业绩奖励津贴(64分)

  1、个人综合荣誉(10分)

  一学年来教师获得的各级党委政府以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教学科研成果奖和综合性荣誉称号的教师给予奖励,一年获多个荣誉的按最高的一个计算。⑴省级或省级以上得10分;⑵市级得7分;⑶区级得5分;⑷镇级得3分(5)校级1分。

  2、教育教学业务水平(17分)

  (1)个人学术水平(10分):A、指教师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或中心校组织的教学优质课比赛或公开课,一年中同一篇奖项的按其中最高的一个计算;①省级或省级以上得10分;②市级得7分;③区级得5分;中心校级得3分。B、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或中心校组织的公开发表论文或论文获奖,一年中同一篇奖项的按其中最高的一个计算;①省级或省级以上得10分;②市级得7分;③区级得5分;中心校级得2分。

  (2)辅导学生水平(10分):指教师辅导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或中心校组织的学科竞赛获奖。①省级或省级以上得10分;②市级得7分;③区级得5分;中心校级一等奖得2分、二等奖得1、5分、三等奖得1分(按人数累计)。

  (3)宣传报道水平(2分):指教师向各级各类报刊、杂志、电台、电视台投稿,被采用的,①省级或省级以上得2分;②市级得1、5分;③区级得1分。

  以上荣誉得分的认定:各级各类获奖都以荣誉证书或文件为准;各级各类获奖证书或文件都必须是各级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3、教育教学和其他工作质量(37分)

  (1)教学质量优质奖:根据每学期期末中心校语数英质量检测成绩奖励前13名(按校排),分别30分、28分、26分、23分、20分、17分、14分、11分、8分、5分、3分、2分、1分;学前班按第六名奖励。(提高名次的按每名次加2分,第一名加奖5分,一年级以第六名为底线)

  (2)教育教学常规:根据每学期学校对教师教育教学常规(课堂教学、教案、作业各种记录等)进行量化综合评估,考评一等奖占35%、二等奖占35%、三等奖占30%(55周岁以上为二等,分别奖7分、6分、5分。(具体要求按教导处计划执行)

  (3)班级管理奖

  每周评出本周的文明班级(文明班级不得超过学校的50%)根据结果班主任加0、5分,副班主任加0、3分。

  (五)附加分(10分)此项得分个人不超10分,每月公示

  (1)抽人干活、加班补贴、举行活动:因公抽人干活加班人员半天1分。

  (2)因公代课补贴:因公外出半天可调课,外出一天(或以上)每天补贴加0、5分,由教导处或值日组安排。

  (3)师德师风考核(5分)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该项考核不得分。⑴因教师师德问题导致学生家长到上级有关部门上访的;⑵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⑶进行有偿家教或校外兼课,向学生家长收受礼品或贿赂的;⑷向学生推销各种物品,未经学校授权向学生擅自收取费用的

  (4)违反上课要求的。

  (5)出现一类重大安全事故,对学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济损失的。

  考核办法:通过民主测评、学生测评、部分家长测评,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教师得分。

  (六)其他具体事项

  1、不参加绩效工资分配的对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作绩效考核为0分,不参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1)本学期累计旷工达5个工作日、病事假累计超过2个月以上的;

  (2)停发工资的;

  八、有关要求

  (一)学校成立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校领导、教师代表组成;教师代表占1/3,由全体教师民主推选,任期为一年;负责对教师工作量、管理岗位职责、工作业绩的考核,以及绩效工资的分配、发放、解释等方面的工作,确保绩效工资公平、公正的发放。

  (二)学校考核组成员,必须严格执行考核规定,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对不按规定程序考核的,责令按照规定程序重新进行。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将从严处理。

  (三)除本实施方案规定的绩效工资外,学校不准利用任何资金,以任何名义发放或变相发放各种补贴、奖金和实物。

绩效工资方案 篇2

  根据长人联字[20xx]3号文件《关于市直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新增绩效工资额度和离退休人员新增生活补贴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我校对在职人员绩效工资额度和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的发放等做了调整,并形成《长春市第一实验小学绩效工资发放方案》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后,将执行此方案。

  一、执行时间

  在职人员新增绩效工资额度,从20xx年12月1日起执行,每年执行12个月。

  二、执行范围

  我校在编人员、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的人员。

  三、绩效工资总额的组成

  1、年终一次性奖金。

  2、节假日补贴。

  3、现行的生活补贴。

  4、20xx年11月规范后的津贴补贴(阳光工资)。

  5、在职人员:新增绩效工资。

  四、发放办法:

  在职人员的现行生活补贴发放渠道不变,即由单位自筹,经统发中心发放;在职人员新增绩效工资的50%由市财政补助,其余部分由我校自筹解决。

  五、绩效工资的项目设定

  共设立5个栏目即工龄补贴、课时费、出勤奖金、代课费、班主任费(副班主任费)。

  六、工龄补贴、课时费、出勤奖金、代课费、班主任费(副班主任费)等五项目的具体解释:

  (一)工龄补贴

  按参加工作年限累计计算,每满一年增加工龄补贴2元。

  (二)课时费:

  1、标准:

  满课时为每周18节,每月按四周计算。

  中学高级教师每课时15.5元,每月为:15.5×18×4=1116

  元;小学高级教师每课时11.5元,每月为:11.5×18×4=828

  元;小学一级教师每课时8.5元,每月为:8.5×18×4=612

  元;小学二级教师每课时5.5元,每月为:5.5×18×4=396元

  工人课时费计为中级工560元/月,普工500元/月。

  2、发放办法:

  (1)每周上18节课及18节以上的教师以周实际上课节数乘以相应职称标准的课时费。

  (2)有教学任务,但不满18节课的教师及没有教学任务的教师,学校在核定其工作量时视为其满工作量。该同志每天的课节视为3.6节,该教师的课时费以实际出勤天数乘以3.6节课再乘以相应的职称标准。

  (3)有教学任务但每周课时不满18节的教师,学校在核定其工作量时视为不满工作量的人员,该教师的课时费以本月实际上课的节数乘以相应的职称标准。

  (三)出勤奖金:

  1、标准:每人每月200元。

  2、发放办法:

  (1)在完成已规定的工作任务外,病假一天(含累计病假一天),事假一天(含累计事假一天)不扣除当月出勤奖金。

  (2)当月统计病假超过一天者(含累计病假超过一天者)自病假第二天起,每增加一天扣除当月出勤奖金15元;如累计病假超过一天者每增加一天扣除当月出勤奖金25元。

  (3)当月统计事假过一天者(含累计事假超过一天者)自事假第二天起,每增加一天扣除当月出勤奖金30元;如累计事假超过一天者每增加一天扣除当出勤奖金40元。

  (4)自病假或事假第二天起,累计病假超过两周(含两周)、累计事假超过一周(含一周)者,扣除当月出勤奖金。

  (四)代课费:每代一节课增加一课时费用。体育教师间操一周按一课时计算。课时费计算标准详见“六、课时费标准”。

  (五)班主任费(副班主任费):班主任费80/月,副班主任费40/月。

  七、其他有关政策问题

  (一)在新增绩效工资的同时,我校原生活补贴中超出省直同职务人员生活补贴部分进行冲销(在职57元、离退休47元),真正实现同城同待遇。

  (二)在职人员职务发生变化的,从任职后的下一个月起执行新任职务的新增绩效工资额度标准。在职人员退休后,从离退休的下一个月起,执行退休人员的新增生活补贴标准。

  (三)规范后的地方性津贴补贴,不作为职工医保、住房公积金等按比例缴费项目的缴费基数。

  (四)离退休人员按《市直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新增生活性补贴标准表》的.相应金额落实到个人。

  (五)在职人员执行新增绩效工资额度标准、离退休人员执行新增生活补贴标准后,学校自行设定的行政类(校长、主任、教研员、组长、班主任等)、教学类(首席、骨干等)奖金项目同时废止。

  (六)长人联字[20xx]3号文件规定,执行新增绩效工资后,各单位一律不得在国家收入分配政策以及工资列支渠道之外,直接或变相发放津贴、补贴和奖金。

  (七)学校以银行卡的形式发放新增绩效工资和新增生活补贴,并依法代扣代缴职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八)绩效工资的组成中含年终一次性奖金、节假日补贴,执行此方案后年终一次性奖金、节假日补贴不再发放。

  (九)本方案中出勤奖金发放办法与学校《教职工考勤制度》第二条第四点不一至,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后执行本方案。《教职工考勤制度》的其它条款继续执行。

  (十)此方案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后,以往有关工资方案同时废止。

  附表:

  1、市直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新增绩效工资标准表

  2、市直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新增生活性补贴标准表

  xx小学

  二○xx年八月二十日

绩效工资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根据文件精神和本校实际,在上级核拨的绩效工资总量内,以实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科学安排,建立符合本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

  二、分配原则

  1、贯彻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对教师工作量、岗位职责和工作业绩进行考核,适当拉开分配距离,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岗位及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原则。

  2、统筹兼顾学校内部各类人员绩效工资的分配关系,科学安排,建构符合我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确保安定、稳定,构建和谐校园。

  三、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校领导、中层干部、工会及其他教师代表组成,负责对教师工作量、管理岗位职责、工作业绩的考核,以及绩效工资的分配、发放、解释等方面的工作,确保绩效工资公平、公正地发放。

  四、发放对象

  本校在编在岗教师。

  五、工资构成

  根据现行有关政策,教师新增工资性津补贴中月人均400元作为绩效工资。由工作量(任务)补贴、管理岗位(责任)补贴、业绩奖励三个部分构成。其中工作量补贴占60%,管理岗位(责任)补贴占20%,业绩奖励占20%。

  六、分配额度及办法

  (一)工作量(任务)补贴的分配:该项目的总金额为:400元×人数×60%×6个月

  1、出勤补贴:实行每天签到制,出满勤者每月补贴80元/人。迟到、早退一次扣5元,病假、事假(法定假日除外)每节分别扣5元、10元,旷课每节扣20元;学校规定的活动(政治、业务学习,学校、教研组会议,教研活动及其它

  集体活动等),迟到、早退扣5元,病假、事假分别扣5元、10元每缺席1次扣10元;导护迟到或早退(含人在校而不在岗)一次扣20元,请假一次扣20元,缺岗一天扣50元,并负当天该岗的一切责任(一天按上、下午二次计算)。以上直至扣完本月的出勤补贴为止。

  2、课时量补贴:

  A、教师工作量:

  (1)专任教师标准周授课时数:能乐意接受学校所安排的教育教学工作为满工作量。

  (2)任实职的中心校正校级领导?慰问笔不少?节,副职校级领导任课时数不少于6节,中心校中层干部任课时数不少于8节,完小校长担任主要课程课时数不少于10节,为满工作量。

  (3)幼儿园教师教学半天为一个工作日,专任教师每周任课不少于5个工作日,中心校园园长每周任课不少于2个工作日,副园长每周任课不少于3个工作日。

  B、满工作量补贴:满工作量者每月补贴100元/人。超课时和不足课时数,由各校根据本校班生规模和具体情况做出补或扣的规定,但每月补或扣的金额不得超过30元。

  3、超工作量补贴:(每人每月60元)

  (1)节假日值班补贴:学校节假日值班人员每人每天补贴30元。

  (2)节假日加班补贴:节假日因公加班人员每人每天补贴40元。

  (3)公代补贴:公代每节补贴10元,由教导处安排公代。

  (4)跨年段(任语文、数学学科)或包班教学的教师补贴:每人每月补贴40元。同年段同学科(任语文、数学学科)两个班级教学,每人每月补贴40元。英语教师享受跨年段教学补贴(每人每月40元)

  (二)管理岗位补贴的分配:该项目的总金额为:400元×人数×20%×6个月

  1、班主任、科任补贴:班主任每人每月补贴80元,科任每人每月补贴40元。

  2、完小校教导主任每月80元。

  3、中心校中层以上行政人员、完小校长补贴:每人每月80元。

  4、女工主任、少先队大队辅导员、报账员、安全专干、保管、采购、图书管理员每月40元。

  5、兼任多种职务的人员补贴可累加,但补贴的总额不得超过120元。

  (三)业绩奖励分配:该项目的总金额为:400元×人数×20%×6个月。

  1、教育教学常规奖:根据每学期学校对教师教育教学

  常规(课堂教学、教案、作业、班主任工作手册等)进行量化综合评估,考评一等奖占1/3、二等奖占1/3、三等奖占1/3,分别奖200元、150元、100元。(常规工作缺一项没有完成的,取消该项目奖励)

  2、教学质量优质奖:根据期末辖区语数质量检测成绩设一等奖2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4个,分别奖250元、200元、150元。另外提高名次的按每名次奖20元。英语科质量检测按任教班级综合评定(所有任教班级名次之和除以任教班级数,得分少者为优),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1个,三等奖2个,奖金同语数科,不设提高名次奖。

  3、教科研成果奖:

  (1)对外公开观摩教学:学区级每次奖100元,教研片级每次奖200元,市级每次奖300元。

  (2)各类论文(经中心校选送)获福清市、福州市、省级及以上一等奖分别奖给第一作者100元、150元、200元;获二、三等奖各递减20元。(以上奖励以获奖证书为准,进入汇编而没有得奖不予奖励。)在CN刊物上发表按福清市一等奖计算,同一篇文章只得一次最高奖。一学年教师个人的论文获奖奖励总额不超过200元。

  4、班级管理奖:学期末学校评出文明班级,文明班级不得超过学校班级数的40%,班主任奖励80元,副班主任40元。

绩效工资方案 篇4

  (一)岗位工资的实施。

  1、专业技术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按本人现聘用的专业技术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具体办法是:聘用在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一至四级岗位工资标准,其中执行一级岗位工资人员,需要经人事部批准;聘用在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五至七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八至十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助理级专业的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十一至十二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十三级工资标准。

  在事业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并完成岗位聘用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工资暂按以下办法执行:聘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执行四级岗位工资标准;聘为副高级专业技术的职务的人员,执行七级岗位工资标准;聘为中级专业专业技术的职务的人员,执行十级岗位工资标准;聘为助理级专业技术的职务的人员,执行十二级岗位工资标准;聘为员级专业技术的职务的人员,执行十三级岗位工资标准。待完成规范的岗位设置并按规定核准后,专业技术人员再按明确的岗位等级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

  2、管理人员。

  管理人员按本人现聘用的岗位(任命的职务)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具体办法是:聘用在职岗位的人员,执行一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的部级副职岗位的人员,执行二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局级正职岗位的人员,执行三级职员工资标准;聘用在局级副职岗位的人员,执行四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处级正职岗位的人员,执行五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处级副职岗位的人员,执行六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科级正职岗位的人员,执行七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科级副职岗位的人员,执行八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科员岗位的人员,执行九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办事员岗位的人员,执行十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

  3、工人。

  工人按本人现聘用的岗位(技术等级或职务)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具体办法是:聘用在高级技师岗位的人员,执行一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技师岗位的人员,执行技术工二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高级工岗位的人员,执行技术工三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中级工岗位的人员,执行技术工四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初级工岗位的人员,执行技术工五级岗位工

  资标准;聘用在普通工岗位的人员,执行普通工岗位工资标准。

  国家制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规定,对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岗位等级设置进行管理。各地区、各部门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实施意见,报人事部备案。各事业单位根据国家规定和本地区、本部门的实施意见,按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岗位等级具体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规定由人事部另行制定。

  (二)薪级工资的实施。

  工作人员按照本人套改年限、任职年限和所聘岗位,结合工作表现,套改相应的薪级工资(附表一至三)。

  套改年限,是指工作所限与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合并计算的所限,其中须扣除1993年以来除见习期外年度考核不计考核等次或不合格的年限。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是指在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未计算为工龄的学习时间(只适用于这次分配制度改革,不涉及工龄计算问题)。在校学习的时间以国家规定的学制为依据,如短于国家学制规定,按实习学习年限计算;如长于国家学制规定,按国家规定学制计算。

  任职年限,是指从聘用到现岗位当年起计算的年限。

  套改年限和任职年限的计算截至20xx年6月30日。

  工作人员按现聘岗位套改的薪级工资,如低于按本人低一级岗位套改的薪级工资,可按低一级岗位进行套改,并将现聘岗位的任职年限与低一级岗位的任职年限合并计算。

  工作人员高等级的岗位聘用到较低等级的岗位,这次套改可将原聘岗位与现聘岗位的任职年限合并计算。

  工作人员按套改办法确定的薪级工资,低于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人员转正定级薪级工资的,执行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人员转正定级薪级工资标准。

  (三)绩效工作的实施。

  国家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实行总量调控和政策指导。

  各地区、各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绩效工资分配的实施办法。

  事业单位在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照规范的分配程序和要求,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和办法,自主决定本单位绩效工资的分配。绩效工资分配应以工作人员的实绩和贡献为依据,合理拉开差距。

  (四)津贴补贴的实施。

  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实施范围和类别的评估指标体系,建立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水平正常增长机制和实施范围、类别调整机制。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方案另行制定。

  规范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管理。对在事业单位苦、脏、累、险及其他特殊岗位工作的人员,实行特殊岗位津贴补贴。国家统一制定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政策和规范管理办法,规定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的项目、标准和实施范围,明确调整和新建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的条件,建立动态管理机制。除国务院和国务院授权的人事部、财政部外,任何地区、部门和单位不得自行建立特殊岗位津贴补贴项目、扩大实施范围和提高标准。

绩效工资方案 篇5

  为了实施好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制度,提高学校教育教学水平和办学质量,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完善学校内部考核制度,充分发挥绩效工资考核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实施素质教育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5. 优绩优酬,差距合理。处理好工资分配均衡性和差异性的关系。既要坚持绩效工资考核分配中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也要适当考虑工资分配的均衡性。

  6. 兼容并蓄,改革求进。处理好考核制度改革性和继承性的关系。对于学校旧的考核制度,经实践证明发挥作用好且符合绩效工资考核要求的,应当在新方案中予以保留。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原学校考核制度应当修订完善。

  7. 多元评价,综合考量。绩效考核要做到定性和定量考核相结合、自评和他评相结合、形成性评价和阶段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要充分听取年级组、学科组、任教班级学生及社区、学生家长的评价。可以根据考核内容分类设立单项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二、绩效工资考核的内容、考核方法及考核结果处理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的考核

  学校在编教职工,能服从工作安排,能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按月发放。

  对教职工出现以下几种问题,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部分酌情予以扣除:

  1. 师德方面存在严重问题(进行有偿家教的;歧视、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的;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的;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或学校利益造成不良影响等),经行政办公会讨论决定,予以100元以上至扣完当月岗位津贴的处罚,并视其认识及改进情况,在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中体现。

  2. 根据《共青团路中学对教育教学事故的认定及处理办法》文件内容,对出现严重教育教学事故的教职工,由行政办公会视具体情况讨论决定减发当月基础性绩效工资岗位津贴,同时列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

  3.对工作量不足且不能服从学校其他工作安排的,或不能完成学校布置任务的,扣除当月奖励性绩效考核工资后,不足部分继续在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岗位津贴中扣除。

  4.因病或因其他原因不能正常上班达半月以上的,扣除当月奖励性绩效考核工资后,不足部分继续在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岗位津贴中扣除。

  5.对编制为专任教师,因为不能履行专任教师的岗位职责而转岗到教辅岗位的,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予以减发10%-20%。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与发放

  1. 奖励性绩效工资的组成。主要包含以下部分:

  (1)教师工作常规考核、补贴类:月岗位考核奖(含月考勤奖),月误餐补贴等

  (2)津贴类:主要包含班主任津贴、管理干部津贴、骨干教师津贴等

  (3)工作量考核类:超课时补贴、加班补贴等

  (4)阶段性成果考核奖类: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教科研成果奖励、年终考核奖等。

  (5)其他类:对学校发展有特别贡献或教师在专业发展方面有特殊成绩的奖励。

  2.奖励性绩效工资实行总量管理与核定:

  即根据学校基础性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按核定总量包干到校,用于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学校在考核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时,优先处理教师常规考核奖和补贴、班主任津贴、管理干部津贴、骨干教师津贴、超工作量补贴等,然后在总额剩余部分安排阶段性成果考核奖等项目。每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的各组成项目的金额总数,由校长办公会制定方案,经教代会通过后实行。

  3.教师工作常规考核及补贴的发放:

  月岗位考核奖的发放,依据学校制定的《共青团路中学教职工岗位月考核办法》,按月进行考核发放,金额为人均每月820元

  教职工月误餐补贴为每人每月70月。

  4. 班主任津贴、管理干部津贴、骨干教师津贴等的考核发放:

  班主任每月基本津贴400元,全年按照十个月发放。另增加每月人均200元作为班级管理考核奖,依据班主任考核方案考核后发放。

  校长、副校长、中层正职、中层副职、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根据岗位职责与考核结果,相应津贴标准分别为600元/月,480元/月,400元/月,320元/月,150元/月,120元/月,100元/月。全年按照十个月发放。

  骨干教师津贴市学科带头人、市优秀青年教师(45岁以下)、区级学科带头人、区优青(45岁以下)、区教坛新秀(三年有效期),根据岗位职责与考核结果,每年二次考核发放津贴。

  5.超课时补贴和加班补贴:

  教师在完成学校核定工作量情况下,并超额完成其他工作量的,学校给予补贴。标准为早自习8元/次,超课时费为30元/课时(语文、数学、英语学科,其他学科据周课时比例测算),因为学校工作安排课时不足的,每课时扣20元。其他超课时内容认定由学校研究决定。学校安排加班任务的,视具体情况学校研究决定加班补贴。

  6. 阶段性成果考核奖的发放:

  教育教学成果奖的发放,按照学校制定的学期教育教学成果奖考核办法,经考核后发放。每学期一次,第一学期期末的教育教学成果奖与年终考核奖合并发放。

  每年度进行一次教科研成果奖励,依据学校制定的教科研奖励方法,考核后发放。

  三、绩效工资考核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1.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绩效考核工作小组,制定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工作小组由校级领导班子、工会主席、教职工代表等人组成。

  2.学校成立由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和具有代表性的数位教职工组成绩效工资考核工作协调小组,及时了解教职工对绩效工资考核方案、考核过程、考核结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沟通考核者与考核对象间的信息,积极调解考核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引导教职工通过正常渠道向学校和学校主管部门申诉考核问题。

  四、附则

  1.义务教育学校自20xx年1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制度。

  2.本实施方案经学校第六届第三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雨花台区教育局批准后实施。

  3.本方案的解释权在学校校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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