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工资方案

2022-05-02 工资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开展方案准备工作,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那么应当如何制定方案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绩效工资方案6篇,欢迎大家分享。

绩效工资方案 篇1

  为进一步调动我校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构建科学、合理、公平、公正,有激励机制的内部分配制度,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规范学校内部分配办法,建立科学规范的教师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激励教师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调动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健康顺利发展。

  二、实施对象

  本年度本校在编在岗教职员工。

  三、分配原则

  1、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以工作态度、责任心和实际业绩为依据,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倾斜。

  2、坚持“科学合理”原则,统筹兼顾学校内部各类人员绩效工资的分配关系,科学安排,构建符合我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过程实行阳光操作,确保教师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一”)。学校一把手任组长,小组成员由学校领导、处室负责人、教职工代表组成,负责对教职工工作量、工作业绩的考核以及绩效工资的分配、发放、解释等工作。

  五、分配办法

  (一)绩效工资构成

  1、教职工绩效工资按每位教职工绩效考核得分相加,得出全校考核得分,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减去班主任津贴总量及校长绩效工资再除以全校教职工绩效考核总分,得出分值,分值乘以教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即为教职工应得的绩效工资额度。

  2、每位教职工考核总分为100分,分为四项即考勤(10分)、工作量(50分)、教育教学(工作)过程(25分)、工作业绩(15分),还有奖励加分(不超过总得分的5%)。

  (二)考核办法

  1、出勤(10分),考核全校教职工出勤情况。

  (1)负责部门:办公室

  (2)计算方法:当月本人实出勤天数/当月应出勤天数*10

  (3)说明:病假2天扣1分,事假1天扣1分,此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旷工一天扣完当月此项得分;无故旷工1天以上,及当月请病、事假累计达5天及以上,扣除当月所有奖励性工资,婚丧嫁娶产假按有关规定执行,考勤一自然月一总结,按月考核计分,公示考勤机记录及其它记录,计入考勤表内。

  2、工作量(50分)

  ①负责部门:督导室

  ②计算方法:按照《安平县综合职业技术学校教职工工作量统一衡量办法》(见附件二),计算每个教职工的工作量,每月按标准工作量40课时计算,每个教职工得分为:(50*参与考核的教职工人数)/(参与考核教职工月工作标准课时量)*本人月总工作量。

  ③教职工工作量个人积分一自然月一总结,计入考核表。

  3、教育教学(工作)过程25分

  负责部门:学校分配工作领导小组、教务处、各职能处室。

  ①教学人员的教育教学过程,考核方法见附件三。

  ②非教学人员的工作过程考核。考核标准见附件四;非教学人员是指行政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和后勤人员。

  4、工作业绩(15分)

  (1)、负责部门:分配工作领导小组。

  (2)、教学人员考核方法:

  ①考核测试成绩8分,每学期期中、期末两次测试,及格(合格)率应达80%以上,达不到80%,扣2分,每低10个百分点扣1分。

  ②评教 4分。学生对教师评教,每学期2次,满意票70%以上4分;满意票50%以上,70%以下3分;满意票50%以下,30%以上2分;满意票30%以下1分.

  ③学生流失 3分。每流失一名扣1分,扣完为止。以自然月计。

  (3)、非教学人员与工作过程一并考核,考核方法见附件四。

  5、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

  (1)负责部门:政教处。

  (2)考核办法:班主任每月津贴按照学校标准确定,并按班主任考核情况进行分配。具体津贴数:班主任本人津贴标准/100*本人考核得分。每自然月公布一次。具体考核办法见附件五。

  6、奖励加分

  ①负责部门:办公室。

  ②计算方法:

  a奖励包括荣誉称号、教育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包括指导学生大赛获奖)、优秀教案、讲课大赛等,获得县级奖励得2分,市级得3分,省级得5分。可累计得分,但每学期不超过5分。

  各处室主任每大周任课超过10课时,奖励3分,超过20课时,奖励5分。副主任每大周超过20课时,奖励3分。

  ③以上奖励须经校级推荐获得,个人私自参加获奖不计考核分。

  7其他事项

  (1)有以下情况的可扣发或减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a.本学期未承担任何教育教学工作(教育局安排的退居二线人员及学校安排的后勤人员除外)或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①本学期无故旷工累计达5个工作日以上(含)的,病假事假累计超过2个月(含)以上的;

  ②因违法违纪或其他有关规定停发工资的;

  ③借调到教育系统之外工作的。

  b.在师德师风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够不上组织处理的,在总得分中酌情扣除绩效考核得分。凡学期内受到学校或教育局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分别扣除绩效考核总得分的20%、30%、50%、60%、70%、80%、100%。

  (2)学校安排的教辅和后勤人员,特殊岗位工作业绩考核得分权重由学校考核小组研究决定。

  9绩效考核积分汇总办法:

  (1)、考评方式:个人积分的获得采取层层考评的方式,即处室主任由主管领导和考核小组考评;处室一般人员由各处室主管领导和考核小组考评;任课教师由教务处、教研处负责人考评。

  (2)、核算办法:根据不同岗位工作量拟定核算办法。中层主任的实际得分为其工作过程和工作业绩考核得分的0.9倍。其他非教学人员得分为其工作过程和工作业绩考核得分的0.7倍。

  (3)考评办法:个人积分一月一汇总,每月月初公布,由办公室执行。

  六、本《方案》解释和修改权归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

  七、本《方案》自学校教职工大会通过之日起实施。

绩效工资方案 篇2

  根据《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漳州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漳人综〔20xx〕196号)和《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直其他事业单位调整绩效工资标准的通知》(漳人综〔20xx〕10号)的精神和要求,为了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干部工作积极性,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结合我局实际,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

  本局直属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其他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在编不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不参照本方案执行。

  二、分配比例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为市人事局、财政局核定的奖励绩效工资总额。结合本系统实际,分为每月固定发放和年度一次性发放两部分,分别占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80%和20%,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标准及档次划分办法

  (一)档次划分办法。

  参照有关规定,奖励性绩效工资由低至高分为以下五个档次。

  (二)发放额度。

  根据市人事局、财政局有关文件要求,20xx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为月人均681元,执行时间为20xx年9月-11月。从20xx年12月1日起,奖励性绩效工资限额调整为月人均771元(遇市人事局通知有调整月人均基数,按此方案执行)。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在核定的奖励绩效工资总额内,对照0.9至1.1的五个档次,用加权平均法,测算出每个工作人员的月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后,再按照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分别占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80%和20%,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需年度考核合格后才予以发放,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予发放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度考核优秀的工作人员在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基础上另加200元。

  五、绩效考核

  绩效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两部分。

  平时考核重点考核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情况以及出勤情况。

  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在每年年末或者翌年年初进行。主要考核全年工作中的总体表现或突出成效等情况。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考核工作请按照漳州市人事局《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实行聘用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漳人综〔20xx〕164号)规定执行。

  六、兑现办法

  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兑现办法分为每月兑现和年度兑现。

  (一)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兑现办法。

  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与个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相对应的档次系数×681元×80%。(从20xx年12月1日起,奖励性绩效工资限额调整为月人均771元)。

  当月病、事假、缺勤累计达到或超过11天的,停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因工作失职或违法乱纪,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因工作失职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工作中弄虚作假、致使工作目标完不成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停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新聘用在编工作人员从聘用时间起开始执行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退休人员或解聘人员从退休或解聘的下一个月起停发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以上扣除、停发、没有领取的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全部纳入单位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用于列支年度考核中获优秀人员发放当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兑现办法。

  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个人年度考核情况,合格(含合格)以上的领取与个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相对应的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与个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相对应的月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12〕。合格(不含合格)以下的不发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度考核优秀的工作人员在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基础上另加200元。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的,停发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七、有关要求

  1、本方案未明确相关事宜,按照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漳州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漳人综〔20xx〕196号)执行。

  2、被省、市效能部门检查到问题并通报批评的同志停发一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八、执行时间

  本方案自20xx年9月1日起执行。

绩效工资方案 篇3

  根据《福州市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榕人薪【20xx】8号),以及《福州市鼓楼区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鼓人综【20xx】88号)文件精神,为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在区人事局、区财政局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建立符合街道特点的绩效考核机制、工资水平合理决定机制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干部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动街道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分配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奖励性绩效考核工资分配以个人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和日常工作业绩作为主要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向责任重大岗位、业绩突出的人员倾斜。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过程实行阳光操作,考核结果由街道党政办定期张榜公布,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绩效考核工资分配方案要统筹兼顾街道各类人员之间绩效工资分配关系,力求科学合理,并根据街道及工作人员的实际情况,逐步完善分配方案。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对象、额度及构成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对象:

  街道全民事业编制、集体事业编制在册、在岗工作人员(名单附后)。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额度:

  街道现有事业编制在岗、在编工作人员16名,20xx年基础性绩效工资总计17690×12=212280元,奖励性绩效工资总计11793×12=141516元。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形式:

  绩效工资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个部分组成,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按基金册每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实际情况考核后予以发放。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办法

  奖励性绩效工资由管理岗位(责任)补贴、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和年终业绩奖励补贴三个部分构成。其中管理岗位(责任)补贴、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每月造册发放,年终业绩奖励补贴待年终考核后统筹发放。

  (一)管理岗位(责任)补贴

  1、管理岗位(责任)补贴总额:管理岗位(责任)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的5%,20xx年总额为141516×5%=7075.8元。

  2、管理岗位(责任)补贴的计算:街道现有股级干部9名,每月每人管理岗位(责任)补贴65元,全年总计65×9×12=7020元。

  此项余额部分(7075.8-7020=55.8元)作为年终业绩奖励补贴。

  (二)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发放办法

  1、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总额: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的85%,20xx年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总额为141516*85%=120288.6元。

  2、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构成:包括出勤情况、正常工作量、超时工作量(加班),考核按《东街街道干部管理办法》实施。

  3、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发放计算:对遵守考勤制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无纪律处分的人,每月发放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的85%;对受街道通报批评的人,扣除当月奖励性绩效50元;对受区级以上通报批评的人,扣除当月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

  (三)年终业绩奖励补贴发放办法

  1、年终业绩奖励补贴总额:年终业绩奖励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的10%,20xx年年终业绩奖励补贴总额为141516*10%=14151.6元。

  2、年终业绩奖励补贴发放计算:街道工作人员年终业绩奖励发放按事业单位干部年终考核结果为依据,对年终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的人员,全额发放年终绩效奖励补贴;对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等次的人员,不发年终业绩奖励补贴。

  3、对婚、丧、产假期间的工作人员绩效工资予以全额发放。

  五、其他需完善调整及未尽事宜,由街道党政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后执行。

  六、本方案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附1:东街街道全民事业编制、集体事业编制在册、在岗工作人员花名册(截至20xx年1月1日)

绩效工资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科学规范、便于操作的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制度,激励教师爱岗敬业,主动作为,有效推进学校工作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分配原则。

  1、坚持“激励先进,促进发展”的原则。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为主要依据,多劳多得,优劳优酬,鼓励先进,促进学校发展。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全过程公开,接受教师的监督。

  3、坚持“统筹兼顾,倾斜调节”的原则。奖励性工资坚持向有突出贡献的教师和班主任倾斜,照顾老年同志,坚持中小学统筹,相互调节,合并思考的原则,力求合情合理,科学规范。

  三、分配办法及实施步骤。

  (一)计算特殊岗位津贴。

  1、班主任津贴:

  按人平80元每月的标准,分平行班和实验班两个梯队分别比较,按照班主任量化积分进行排名,分出三个档次,即90、80、70元每月的档次总和调平。只计算5个月。此项由政教处操作。

  2、领导岗位津贴:

  按照副校级80元每月,主任70元每月,副主任50元每月的标准,同样计算5个月,同样按照各领导的工作表现分为三个档次,每月上下浮动10元,由校长组织部分教师分三个级别评议。其中校长的绩效工资由教育局考核。

  (二)计算人平总数工资。

  人平绩效工资=(参与对象绩效总和———班主任津贴总和—领导津贴总和)/参与人数(记为w)。

  (三)分别计算不同类别人群的绩效工资。

  1、年满58周岁以上教师的工资:此项系特殊人群,属照顾对象,他们的绩效工资不参与绩效考核范围,即得人平绩效工资。

  2、后勤人员绩效工资:由于他们没有参与教学工作或参与教学工作量较小,无法统一标准,故单独考核,按后勤人员的人平绩效总额包干,由校委会组织对后勤人员的平时工作表现打分,分出等次,其等次分别比照教学人员的高、中、低档进行。

  3、代课人员的绩效工资,严格地说,代课人员不参与绩效工资,但学校要考虑,由校委会集体研究决定作出一定的补偿。但补偿的金额不得高于历年来的金额。

  4、中心学校的人员的绩效工资不纳入此项管理。

  5、除了上述以外的其他人员统称为教学人员。

  (四)教学人员的考核办法。

  1、教学常规:

  按照人平绩效工资的10%纳入计算,实行扣款制。按照常规教学检查的标准和要求,每次检查不达标,缺备课每节次扣5元,每次作业扣10元,监考未监考每堂扣30元,阅卷未按要求完成的扣50元,扣款实行累计扣款,扣完为止。此项由教导处提供准确的依据。

  2、考勤:

  按照人平绩效工资的`20%纳入计算。仍实行扣款制。分为三类:一是坐班考勤。每次坐班未签到扣5元,累计扣完为止。二是会议考勤,每次旷会扣20元,迟到扣5元,事假扣5元,扣完为止。此两项由政教处提供准确的依据。三是上课考勤,每次旷课扣30元,迟到每次扣10元,扣完为止。此项由教导处提供依据。

  3、工作量:

  按照人平绩效工资的30%纳入计算,先计算临时性工作补贴,如临时性代课,每节3元,由教导处统一造表,还有临时性抽调其他大型工作补助,由校委会统一研究决定,再按照教学人员的平均工作量计算,工作量计算办法按照学校的教学资金分配方案相同,但不计算早晚自习和辅导。本学期按照20周计算,每超出一点补3元,低于一点扣2元。不够的钱用考勤、常规教学的扣款来补偿。还不够的学校另外拿出一部分。若有结余,平均补给所有的教学人员。

  4、教学成绩:

  按照人平绩效工资的40%纳入计算,先计算特殊贡献奖。此项由教导处统一造表。

  (1)教师四优评比获奖,只计算本学期的,论文获奖、教案评选及新闻报道发表:省150元、市80元、县50元,讲课说课比赛获奖的省级及以上的300元,市级150,县级100元。教师获得荣誉模范的市级及以上150元,县级100元。

  (2)辅导学生获奖:只计算本学期的。以文件或证书为准。国家级每人次50元,省级40元,市级30元,县一10元,县二5元。县三没有。涉及到三科联赛的综合名次的可重复计算。

  再计算教学成绩,取期中考试和期末考试两次成绩,按照学校计算成绩的积分制度进行。其中期中占40%,期末占60%,也可按照档次进行,如第二名保本,第三名扣100,那么第一名就奖100元。

绩效工资方案 篇5

  一、指导思想

  为充分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作用,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根据《英德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英人字43号)和《石灰铺中心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分配制度改革的原则

  1、多劳多得,按劳取酬的原则。

  2、优质优酬,注重绩效的原则。

  3、凸显岗位,向一线教师、教学骨干倾斜的原则。

  4、不区分职称差异,不体现学科差异的原则。

  三、学校统一考核的项目及标准:

  1、行政岗位津贴:校长是学校班主任津贴的200%。在期末由中心小学办公室统一进行考核发放。

  2、班主任津贴:以50元为基数,每生再加2元,计算方法50+2n=各班主任津贴。(n为班级人数)

  3、报账员:按每月30元发放,并由学校考核发放。

  4、学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在中心小学提取行政岗位津贴后,按余额人平到学校由学校进行考核发放。

  四、考核内容和量化办法

  考核分五个月计算,一学期合计500分。

  1、考勤(10分)。

  主要考核教师出勤情况。病假(附医院证明)3天扣1分,事假1天扣1分,旷工1天扣10分,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婚丧嫁娶产等假期按(英教100号)规定执行。考核依据为学校考勤记录。

  2、工作量(30分)。

  课程由学校安排代上的,加代课教师每节1分,事假每节课扣相关教师1分,病假的每天要扣相关教师1分。缺一次值日或送学扣0、5分(公假除外)。

  3、加分办法

  (1)关于教师撰写教育教学论文、参与教育科研课题奖、学科技能竞赛奖、指导学生学科竞赛获奖、优秀课评比奖、承担公开课等分别视级别加3—15分不等。

  (2)班级管理评比等优秀的由学校加5—20分。

  (3)学校领导按每周1、5课时加3分计算。

  4、教育教学教程(30分)。

  (1)备课。每缺1次备课扣10分,直至扣完30分为止。

  (2)上课。不按时上课、迟到(上课铃响后5分钟未进教室)扣1分,擅自离开课堂(超5分钟)扣1分/次,直至扣完30分为止。

  (3)认真批改作业。采用百分制,提倡批改作用时教师予以书写鼓励性的评语,作业不及时批改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另有规定和考核),直至扣完30分为止。

  (4)认真辅导。对“培优扶差”对象生采取个别辅导或谈话每月一次,并作好记录,每少一次扣1分。

  (5)认真考查学生。落实“周周清”及单元测试工作,没少一次扣5分,直至扣完30分为止。

  (6)教师听课。要求教师每学期听课10节以上,按要求写好听课记录,每少一次扣1分,学期进行统计考核。

  (7)不服从分工的每一次扣5分。

  学校组织的集体性教育教学活动,除公差或婚丧嫁娶产假外,()缺1次或1节扣1分,缺1天扣6分;旷课1次或1节扣3分,旷课1天扣10分。

  (8)工作效率。未按时按质完成学校布置工作的,每一次扣1分,催一次加扣1分。

  5、教育教学业绩(30×5)。

  教学成绩,由学校制订制度分三个等次按学期进行考核。一等奖100分;二等奖98分;三等奖95分;未达到三等奖85分。具体如下:(按百分制计算,担任双科的取平均值计算)。

  学前班、一年级语文、数学科:平均分75分以上一等奖;平均分70—74分二等奖;平均分达到60—69分三等奖。

  二年级语文、数学科:平均分75以上一等奖;平均分68—74分二等奖;平均分达到60—73分三等奖。

  四年级语文科:平均分70以上一等奖;平均分65—69分二等奖;平均分达到60—64分三等奖。

  四年级数学科:平均分60以上一等奖;平均分55—59分二等奖;平均分达到50—54分三等奖。

  五年级语文科:平均分66以上一等奖;平均分60—65分二等奖;平均分达到55—59分三等奖。

  五年级数学科:平均分60以上一等奖;平均分55—59分二等奖;平均分达到50—54分三等奖。

  五年级英语科:平均分70以上一等奖;平均分65—69分二等奖;平均分达到60—64分三等奖。

  注:凡抽考科目获镇前五名分别加40分、35分、30分、25分、20分。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计算办法:

  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班主任津贴+报帐员津贴)

  -------×教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

  全校绩效考核得分总和

  六、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要求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不享受学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

  (1)本学期累计旷工达5个工作日或病假累计超过3外月或事假累计1个月或病事假累计超过2个月的(产假除外)。

  (2)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考查测试任一项得分为零的教师;

  (3)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当事人;

  (4)脱产学习的;

  (5)停发工资的;

  (6)学期中途解除聘用合同或辞职、自动离职的;

  2、在师德师风方面,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相关规定,构不上组织处理的,酌情扣除奖励性绩效工资。凡学期内受到通报批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分别扣除实际计算出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0%、30%、50%、60%、70%、80%、100%。根据工作职能,相关工作由学校领导小组于当月28日负责统计,个人月得分公示3个工作日。

  七、成立“石灰铺大田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领导小组”,

  组长:丘仕恒

  组员:张大汉;许志强;刘桂芬。

  八、本方案经学校全体教师通过并报石灰铺中心小学批准后实施。

  附教师签名:

  大田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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