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申请书

2024-05-26 仲裁申请书

  在社会不断进步的今天,申请书与我们的关系越来越密切,我们在写申请书的时候要切忌长篇大论。那么申请书应该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仲裁申请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仲裁申请书1

申诉人:xx,女,出生xx年xx月,现住xxxx号,身份证号码:xx联系电话:xxxx 委托代理人(特别代理):xx,男,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x,联系电话:xxxx。

  被申诉人:xxx 住所地:xxxx 联系电话:xxxx 法定代表人:xx,系公司xxx

  仲裁请求:

  1.请求裁决被申诉人支付拖欠的基本工资1800x125%=2250元。

  2.请求裁决被申诉人支付经济补偿金0.5x3000=1500元。

  3.请求裁决被申诉人支付拖欠的加班工资2896{3000 21.75x(103天 7)x2}+1931(3000 21.75x7x2 )=4827元。

  4.请求裁决被申诉人支付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3000+3000+1200=7200元。

  5.请求责令被申诉人为申诉人补缴20xx年7月1日-20xx年10月XX日期间的社会保险费用。

  事实与理由

  我叫xx,我是20xx年7月1进入被申诉人xx公司(以下简称新兴公司)工作的,20xx年10月XX日提出辞职,期间的工作情况大致如下:1、新兴公司没有依法与我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没有按照法律规定为我购买任何社会保险。2、双方只是口头约定工资3000元/月,实行每周工作6天、每天工作7.5小时的工作制度(法定每周工作5天,每天8小时),而新兴公司实行该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又没有通过劳动行政部门的.审批。3、20xx年8月1日-20xx年10月12日,被申诉人不仅没有及时支付基本工资,还在约定的工作日外安排我加班7天,也没有给我支付任何加班工资。

  20xx年10月XX日,鉴于被申诉人新兴公司迟迟没有依法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和为我缴纳任何社会保险,我感到自己的权利严重地受到侵害,于是向被申诉人新兴公司提出了辞职,但在离开新兴公司的那天,新兴公司既没有按照《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第十三条之规定及时支付基本工资和加班工资,也没有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及时支付经济补偿金,只是一个月后向我补发了2400元的基本工资,尚欠基本工资1800元、加班工资4827元,对经济补偿的事更是只字不提。

  综上所述,被申诉人相应的违法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今特依据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恳请贵院能为我主持公道,谢谢!

  此致

  长沙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诉人:

  年 月 日

仲裁申请书2

  法定代表人:高xx。申请人:xx有限公司,住所地:xx胶南市人民东路

  被申请人:周xx,男,汉族,1976年8月14日出生,住四川省宣汉县东乡镇学坝街48号。

  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

  1、判决撤销成都市成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成华劳人仲委裁字(20xx)第615号裁决书。

  2、判决本案诉讼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申请理由:

  一、仲裁裁决的法律适用错误,

  成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基于错误的事实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46条规定,裁决申请人支付被申请人半个月经济补偿金,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具体理由如下:

  1、成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在仲裁本案时,事实认定错误、法律适用错误。

  第一:被申请人劳动合同期间处于试用期,根据申请人向成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的申请人公司的《绩效考核制度》、周兴海的《绩效考核表》、公司对作出的《关于周兴海同志的处罚决定书》、《通知书》、《关于周兴海处罚规定》、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等证据相互佐证,可以证实申请人处于合同试用期,被申请人工作期间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被申请人绩效考核不合格,但成华区劳动人事1

  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书中(见裁决书第7页第14行——20行)认为申请人举证的20xx年8月份对周兴海的绩效考核表中没有周兴海的签字,以此推断申请人提供的此证据依据不充分,属于事实认定错误,为什么8月份对周兴海绩效考核没有周兴海的签字,那是因为周兴海工作不服从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定,侧面证明了周兴海违反了公司绩效考核的规定,按照公司绩效考核规定,任何员工必须进行绩效考核,周兴海入职后4月、5月、6月、7月的绩效考核都签字,为什么8月份绩效考核不签字呢,只能证明其8月份不服从公司管理,由于自己的行为导致绩效考核无劳动者签字,故,应认定申请人提供的8月份绩效考核是真实的,能证明周兴海8月份绩效考核不合格,不服从公司管理。

  第二:由于被申请人不服从公司规章制度管理,申请人对被申请人开除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是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申请人就是依据被申请人处于试用期,又经考核不合格,不服从公司管理,所以申请人有权利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故,成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以《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第1款裁决,裁决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属于法律适用错误。第三:《劳动合同法》46条第1款规定:“劳动者按照本法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其真实意思为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劳动要想使用第38条规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前提是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

  情形,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申请人处于试用期间,其擅自离职,未向申请人提出离职申请,所以应属于擅自离职,不应适用《劳动合同法》第46条、38条规定情形,不应享受经济补偿。

  二、仲裁程序违法。

  在仲裁开庭前,申请人向成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书面提交了《关于周兴海同志的处罚决定书》、《通知书》、《关于周兴海处罚规定》的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相关规定,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仲裁庭应让双方进行质证,然而,申请人提交的上述证据,仲裁庭仲裁裁决中无此证据的举证质证,裁决书中亦无此证据的质证意见,严重违反法律关于仲裁程序的规定。

  综上所述,成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在该案的仲裁过程中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所作出的仲裁裁决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贵院判如所请。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

  20xx年xx月xx日

仲裁申请书3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 仲裁请求: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深圳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仲裁申请书4

  申请人:xx,男,汉族,1x年xx月xx日出生,,现住x市x区路号。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xx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xx区路号。电话:。

  法定代表人:职务:

  请求事项:

  一、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5200元(月平均工资2600元*2)。

  二、裁决被诉人向申请人支付20xx年6月至20xx年6月加班费共54455.15元,其中:

  1、延时工作时间加班费18670.34元及25%的经济补偿金4667.58元;2休息日加班费24893.79元及25%的经济补偿金6223.44元;。

  以上二项合计:x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xx年10月进入被诉人单位工作,任司机一职至今。20xx年12月28日,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申请人为总务部司机,约定申请人正常工作时间月工资为700元,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5天。但事实上,被申请人要求我除每周正常工作5天处,星期六、日还要求我随时出车,平均每月星期六、日3天以上(公司出车均有打卡记录,由公司保管,请仲裁庭要求被申请人提供我的20xx年6月至20xx年6月间的考勤记录)。另外,休息日也是随时出车加班,我早上6时30分出车接送公司员工上班,直到18时10分接公司员工下班,送完员工需要到20时,除去中午吃饭和休息时间1个小时、平均每日延长工作3个小时以上,同时,非星期一至五晚上随时候命出车加班,具体时间以公司保管的打卡记录为准。我为被申请人加班,但被申请人却没有按《劳动法》的规定给我安排补休,也没有按规定为我支付加班费。从被申请人发给我的工资条可以看出,我的加班时数、加班工资均为零,按照双方劳动合同约定的月工资940元(20xx年7月1日双方协商将我的合同工资变更为940元)为基数计算,20xx年6月至20xx年6月间,被申请人拖欠我延时工作时间加班费18670.34元(940元/21.75*1.5倍*3个小时*4周*12个月*2年)未付、拖欠我休息日工作时间加班费24893.79元(940元/21.75*2倍*8个小时*3天*12个月*2年)未付。为此,我多次找被申请人领导协商要求支付,被申请人均予以拒绝。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2项和46条第1项的.规定,我于xx年xx月xx日以被申请人"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向被申请人提出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由于被申请人拒绝支付我的加班费和经济补偿金,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会申请仲裁,请求仲裁委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支付我的仲裁请求,依法裁决。

  申请人:(签名)

  x年xx月xx日

仲裁申请书5

  申请人:张__,男,__年__月__日出生,住址:湖南省__市__号,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姚__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____机械有限公司,住所地:__经济技术开发区__号,电话:__

  联系人:刘__联系电话:_____

  法定代表人:罗__职务:总经理

  申请事项:

  一、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3x234元(自2__年__月至2__年3月止)。

  二、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3__元。

  三、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加班工资共计__26元。

  四、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缴自2__年__月至2__年__月的社会保险。

  事实与理由:

  20xx年xx月,申请人应聘进入被申请人质检部担任质检员一职,双方约定基本工资为16__元。进入公司后,申请人即要求与公司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被申请人的负责人让申请人先安心工作,以等段时间再签为由推脱,之后申请人多次要求与被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均未得到同意,在申请人工作期间,被申请人不仅安排申请人从事本职外的.工作,而且工作时间严重超过法定标准,法定节假日加班也未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至今未给申请人办理任何社会保险,2__年2月,申请人因其亲属意外身亡急需回家料理后事,便向被申请人请假一个月,但假期结束,申请人回去继续上班时,却被告知工作岗位已满,并拒绝为申请人安排其他岗位,此后,被申请人始终未给予正面答复,被申请人的行为已构成变相辞退申请人。

  综上,被申请人已严重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之规定,特依法提起劳动仲裁,请予支持!

此致

  __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张__

  二____年三月十九日

仲裁申请书6

  申 请 人:

  保 男

  汉族

  生于 年 月 日 系

  现住

  身份证号:

  电话:

  被申请人:

  住所地: 。

  法定代表人:

  电话:1389982 申请事项:

  1、 依法裁决被请人支付申请人后期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 元;

  2、 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护理费共计344 元(前 期住院护理费29天*8 元/天=232 元+后期护理费14 天*8 元/天=112 元);

  3、 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 3 元/月*12个月=36 元;

  4、 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住院伙食补助费3 元/ 天*43天*2人=258 元,及营养补助费3 元天*43天 =129 元;

  5、 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 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8个月*3 元/月=54 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个月*3 元/月; 以上五项合计:12631 元。

  事实与理由:

  20xx年8月4日早上8点3 分左右,申请人在中央粮食储备库 直属库推移履带运输机旁工作时,不慎被脚下的'粮食滑到,被行进过程中的履带运输机轮辗伤左腿。后由装卸队队长孙 送至 医院住院治疗。被诊断为:左股骨远端闭合性骨折。后申请人因须后期治疗,于2 12年9月3日,住进 县人民法院进行后期治疗,其医疗费用9 元。2 13年5月7日,经 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鉴定为九级伤残。

  综上所述,为了早日解决双方当事人的纠纷,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申请人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规定,特向贵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望贵仲裁委员会依法公正裁决。

  此致

  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20xx年6月13日

仲裁申请书7

  申请人:xxx,联系电话:xx

  案号:xxx

  案由:xx

  申请事项:

  贵会受理申诉人xx诉被诉人xx仲裁案件。为查清本案事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特向贵会申请证人xxx、xxx出庭作证,证明如下事实:1、xx;2、xx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日期:20xx年xx月xx日

仲裁申请书8

  申诉人:陕西省安康县紫阳县25位民工,申诉人代表:何,男,现年28岁,身份证号码:x3。联系电话:。

  被诉人:莲花街道办兴隆砖厂,法人代表:冯,男,40多岁,住离石区莲花街道办徐家沟村,联系电话:。

  申诉请求:

  1、请求被诉人支付拖欠我们农民工14300元工资款。

  2、请求被诉讼人依法承担因索要拖欠工资给申诉人造成的误工损失。

  事实和理由:

  20xx年2月,我们来到吕梁市离石区莲花街道办徐家沟的兴隆砖厂打工劳动。20xx年6月13日,砖厂接到上级管理部门的指示被迫强令停产。经申诉人和砖厂核算,裁到停工的当日,该砖厂共需支付我们工资29430元人民币。20xx年7月5日前,在我们多次讨要下,被申诉人只支付了我们15000元人民币,至今仍拖欠我们14300元工资没有支付。

  为追讨拖欠的部分,我们民工代表多次找被诉讼人讨要,但被诉讼人一推再推,就是不予支付,已给我们已经造成了3000元的误工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为此,我们找贵部门提出请求,恳请贵部门领导体谅我们外地民工的困难和无助,依法制裁被申诉人的不法行为,及早为我们讨回被拖欠的工资和给我们造成的损失为盼!

  离石区劳动局

  申诉人代表:何

  20xx年8月25日

仲裁申请书9

  1、申请人:xxx,男,汉族,xxxx年xx月xx日生,原系xxxx有限公司,住址:xx,电话:1380被申请人xxx,地址:xxx市·x号,电话:xx。

  法定代表人:xxxx,xxxx服务有限公司

  2、请求事项:

  1、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所欠工资元,2、支付克扣申请人应得出差补贴及申请人出差垫付款5000元,3、支付经济补偿金2个月(每月工资5000元,工资报酬的百分之二十五)共4000元,4、被申请人承担劳动仲裁费用。

  3、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年6月正式到被申请人李建平华通丰田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上班,担任其副总经理一职,当时由于公司经营不规范,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申请人在职期间兢兢业业为公司出谋划策,在总经理审批后举办了一系列活动使公司逐步从最初的几辆车发展到现在的七十余辆车。今年又为公司完成春运,由于公司新车上牌耽误等原因,导致没有按预约的时间到达,预定任务为100万元,实际回收70万元,除去费用,不算来回载客赢利,每台车的`净利仍能达到10万元,对于这样的利润对于被申请人李建平华通丰田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来说,还是史无前例的,但被申请人却以此为原因克扣我的工资、补助、应报销的业务款项不予发放。基于以上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等的相关规定,诉讼贵处,请求依法裁决,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xxxx劳动局劳动仲裁委

仲裁申请书10

  申请人:杨xx,男,汉族,19xx年2月2日出生,身份证号:xxxxxxx,

  被申请人:xx建材有限公司,地址:xxxxxx。

  法定代表人:徐xx。

  申请事项:

  1、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9级工伤伤残补偿金合计人民币52362元。

  2、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将来必然会发生的后续治疗费7000元(司法鉴定书确认)

  3、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在医院治疗工伤期间的伙食补助费2520元。

  3、请求裁决被诉人补交申诉人于20xx年2月26日开始参保至今的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4、请求裁决被诉人向申诉人支付因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即11月的工资赔偿共计22000元的赔偿。

  5、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给申诉人经济补偿5000元(解除劳动合同时每满一年工龄支付一个月工资给劳动者,不足六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予以补充)。

  6、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20xx年2月致20xx年11月的.加班工资24000元

  事实与理由:

  20xx年2月xx应聘到xxxx建设劳务有限公司,职位为电焊工,月基本工资为20xx元,公司承诺一个月后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入职后公司以种种借口拖延劳动合同的签订,也没有为其购买职工基本社保。20xx年3月凯被xxxx建设劳务有限公司劳务派遣到xx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工地上工作,20xx年11月14日在工作过程中从高约4米处跌落致左足受伤,送xx第一骨科医院被确诊为“左足跟骨粉碎性骨折”,后被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20xx年6月8日被xx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成劳鉴字[20xx]2457号)评定为工伤伤残9级。20xx年5月3日经xxxx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确认“被鉴定人xx后续医疗费用还需人民币7000元”。根据以下法律法规被诉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三十五条和《xx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意见》的规定被诉人应当支付给申诉人52362元的工伤伤残补助金(其中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8个月,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6个月)。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定书面合同,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应向劳动者支付本人工资标准2倍的工资,申诉人依法应当获得22000元的赔偿(即11月的工资赔偿)。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即: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申诉人应当获得两个半的工资补偿共计5000元。

  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利益,恳请仲裁委员会依法支持申诉人的主张。

  此致

  xx市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诉人:xxx

  20xx年6月26日

仲裁申请书11

  申请人:_________,女,汉族,出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住址

  被申请人: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申请事项:

  一、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交社会养老_____费及滞纳金合计18000元人民币。

  二、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交医疗_____费滞纳金合计__________元

  三、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双倍的工资合计26000元(_________年1月至今)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开始至今一直在被申请人处工作,现担任公司的销售经理,双方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工作至今,被申请人从未给申请人交纳过任何的_____,同时也未与申请人签定书面的劳动合同。

  申请人认为,根据_____及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并为劳动者交纳各类法律规定的_____,而被申请人却一直未给申请人交纳各类_____,此行为已违反了法律的.规定,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利益,申请人曾多次要求其交纳_____,但被申请人却拒绝交纳,致使申请人的_____费用产生了高额的滞纳金,同时,根据_____的规定,未签定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工资。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利益,现申请劳动争议_____,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交_____及滞纳金并依法向申请人支付双倍的工资。

此致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仲裁申请书12

  姓名:

  编号:

  南京仲裁委员会

  Nanjing Arbitration Commission

  申请人基本信息

  担任仲裁员资格

  联络方式

  注:此栏信息是我们与您沟通的渠道,非常重要,如有变更,请及时与本会联系,以便办案秘书能尽快与您沟通。学习简历(附最高学历证明)主要工作经历

  此表填妥后请邮寄或递交到下述地址:南京市华侨路26-7号4层

  南京仲裁委员会邮政编码:210029表中信息如有更改,或有关建议及事项,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电话:

XX Email:

仲裁申请书13

  申诉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被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

  _____请求:

  由被诉人承担经济补偿金7000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诉人于20_________年到被诉单位上班,从事专业的拉丝工作,合同每年一签,合同约定每月保底工资是1000元,到了20_________年6月30日,被诉人关闭了拉丝车间,要求申诉人到另一个车间参加劳动,可是申诉人根本不会操作,无法适应新的工种。因此,正在履行的劳动合同发生了的变更,改变了原有工种,造成了劳动合同中止。

  根据国家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新的`工作,经过培训也不能胜任工作的,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给予经济补偿金。补偿标准为按职工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现在申诉人在公司已经工作了6年,应得到7个月的平均工资。即7_________1000元=7000元的补偿金。在签订劳动合同后,被诉方一直没有给申诉人办理社会_____,损害了申诉人的合法权益。劳动法规定:建立用工关系,必须要签订合同和办理社会_____。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动部1994年12月3日发布)》第十条规定:

  1、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2、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_____费的;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_____费或者缴纳标准低于法定标准的,均为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_____费,申请人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中止劳动关系。至此,被申诉人与申诉人解除劳动关系,必须给予经济补偿金。

此致

  _________市劳动争议_____委员会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仲裁申请书14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民族:

  电话:

  住址:

  被申请人姓名:

  法人代表:

  职务:

  仲裁请求:

  1、依法裁定被申请人支付拖欠申请人工资

  2、依法裁定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加班工资

  3、依法裁定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

  4、依法裁定被申请人应为申请人办理20__年__月__日至20__年__月__日养老,工伤,失业,医疗等保险金

  事实与理由

  20__年__月__日,申请人到被申请人处工作,根据被申请人的工作要求从事工作,担任一职,双方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并未签订劳动合同。工作期间的.加班加点,节假日的加班,被申请人从未支付过加班工资以及节假日法定加班报酬,也未曾为申请人办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等保险。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法律规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被申请人并未给劳动者缴纳各种法律规定的保险,被申请人以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请求仲裁委查明事实,支持申请人的申请事项。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__年__月__日

仲裁申请书15

  申请人:张xx,男,19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湖南省xx市xx号,身份证号码:xx。

  代理人:姚xx 北京中银(长沙)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长沙xx机械有限公司,住所地: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xx号,电话:0731-8408

  联系人:刘xx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罗xx 职务:总经理

  申请事项:

  一、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元(自年9月至年3月止)。

  二、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3200 元。

  三、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加班工资共计9826元。

  四、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缴自年9月至年3月的`社会保险。

  事实与理由:

  年9月,申请人应聘进入被申请人质检部担任质检员一职,双方约定基本工资为1600元。进入公司后,申请人即要求与公司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被申请人的负责人让申请人先安心工作,以等段时间再签为由推脱,之后申请人多次要求与被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均未得到同意,在申请人工作期间,被申请人不仅安排申请人从事本职外的工作,而且工作时间严重超过法定标准,法定节假日加班也未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至今未给申请人办理任何社会保险,年2月,申请人因其亲属意外身亡急需回家料理后事,便向被申请人请假一个月,但假期结束,申请人回去继续上班时,却被告知工作岗位已满,并拒绝为申请人安排其他岗位,此后,被申请人始终未给予正面答复,被申请人的行为已构成变相辞退申请人。

  综上,被申请人已严重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之规定,特依法提起劳动仲裁,请予支持!

此致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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