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规章制度

2022-02-15 制度

  在生活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幼儿园规章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幼儿园规章制度1

  为保证小饭桌学生安全,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结合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守则,望同学们严格遵守。

  1、学生来小饭桌就餐须按时,为了安全,放学后不要在外逗留,有病有事须请假,不得随意或编造借口提前离开,若有特殊情况需家长或老师与小饭桌沟通联系方可离开。

  2、尊敬老师,同学之间和睦相处,不欺负弱小,戏弄他人。

  3、待人有礼貌,说话文明、不骂人、不打架、不追逐打闹、大声喧哗,不拿危险物品玩具对人指手画脚,不随意乱翻别人东西,不打扰别人的学习和休息。

  4、诚实守信,不说谎话,知错就改,不随意拿别人东西借东西及时归还。

  5、珍爱生命,注意安全,防火、防电、防盗,不任意触动电源开关及带电电器等。

  6、不攀爬窗户,踩踏桌椅等,不做危险游戏。

  7、爱护环境卫生,节约用水用电,不乱丢果皮纸屑,不随地吐痰、不乱涂乱画,损坏物品照价赔偿。

  8、爱惜粮食,午餐不剩饭菜,不挑吃穿,不乱花钱,不得在外购买零食到此。

  9、午休时必须上床休息,不得随意串床、在床上做剧烈运动,违返者加重处罚,本单位有权劝退。

  10、男女不乱串寝室。

  11、每人每月百分制,违反一项扣相应分数月底总评,表现好的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屡教不改者告知家长及班主任并劝退,本守则请家长同意签字,学生签字后实施。

  学生签字:家长签字

幼儿园规章制度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管理,促进我县民办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维护民办幼儿园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幼儿园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 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民办幼儿园,是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单独或联合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依法设立的、面向社会招收学龄前儿童、对其进行保育和教育的学前教育机构。

  第三条 民办学前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对民办学前教育实行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

  第四条 民办学前教育事业纳入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

  第二章 部门职责

  第五条 民办幼儿园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

  第六条 县教育局是学前教育的主管部门,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全县民办学前教育工作发展规划的统筹协调,具体负责本区域内民办幼儿教育工作的日常管理、业务指导与工作考核。具体包括:审核认定幼儿园办园资格,颁发办园许可证,对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对幼儿园进行分等定级,组织培训幼儿园的师资,审定、考核幼儿园的教师资格。

  第七条 县公安机关应当及时了解掌握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状况,指导幼儿园做好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及时查处扰乱校园秩序、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加强载运幼儿的车辆安全管理,取缔无牌无证、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及时制止和查处超载等违法行为。

  第八条 县卫生部门要贯彻有关儿童卫生保健工作的法律法规,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的规定,负责规范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的管理。具体负责检查、指导幼儿园卫生防疫和卫生保健工作,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措施,及时处理幼儿园发生的传染病等影响幼儿安全的事件。

  第九条 县住建、质监部门要落实城镇和新农村配套幼儿园的规划,加强幼儿园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发现校舍、楼梯护栏及其他教学、生活设施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应责令纠正。

  第十条 县消防大队要指导制定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消防安全业务培训,定期检查、指导各种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力度,结合幼儿园工作实际,经常开展各种消防演练活动。

  第十一条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具体负责全县幼儿园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审核认定,监督、检查幼儿园食堂、饮用水的卫生状况。文化、工商等部门应当对幼儿园周边的有关经营服务场所加强管理和监督,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者,营造有利于幼儿成长的良好环境。

  第十二条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对全县民办幼儿园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对园舍设施进行安全鉴定,督促存在安全隐患的幼儿园进行整改。

  第十三条 县民政局主要负责对已获县教育局审批、取得办园许可证的幼儿园进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县财政、物价部门主要负责对全县幼儿园的收费进行管理和督查。

  第十四条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把学前教育纳入城镇、新农村建设规划,负责本乡镇民办幼儿园的发展规划和安全管理。

  第三章 审批程序和举办条件

  第十五条 民办幼儿园的审批依法由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境外组织和个人在本县合作举办民办幼儿园的,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未经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

  第十六条 举办民办幼儿园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幼儿园的设置符合本县教育发展规划。

  (二)举办民办幼儿园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民办幼儿园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有符合国家教育方针的办学宗旨;有符合规范的园名;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四)有合法的幼儿园章程、组织机构,有符合国家要求的教职工队伍。

  (五)幼儿园设置在安全区域内,周围无污染源,无危险和安全(含消防)隐患;幼儿园的园舍、场地、设施、设备以及环境卫生、卫生保健安全(含消防)状况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

  (六)有必备的办学资金、稳定的经费来源。

  第十七条 申请举办民办幼儿园,应向审批机关提供下列材料:

  (一)申办报告及审批申请表。

  (二)规范的名称和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三)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四)拟聘任工作人员的相关资格证明。

  (五)拟办民办幼儿园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六)拟办民办幼儿园的章程草案和发展规划(包括办学宗旨、规划目标、教育教学原则、招收对象和范围、师资队伍构成、课程计划、拟使用的教育教学指导用书等)。

  (七)公安消防部门提供的消防安全审核意见。住建、质监部门提供的房屋及配套设施质量安全鉴定书。

  (八)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

  (九)有资质的健康检查单位提供的工作人员健康证明书。

  (十)有校车接送的幼儿园需公安交警部门提供有效证照。

  第十八条 民办幼儿园的审批程序:

  申办民办幼儿园的社会组织和个人向拟办园所在的乡镇中学(城关中心小学)递交申办报告,乡镇中学(城关中心小学)审核同意后,再向县教育局申报。县教育局根据本县幼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布局要求以及申办者的条件进行审批。

  对申请正式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对审核合格者给予书面批复并颁发办园许可证。

  对申请筹设的民办幼儿园,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在三十个工作日内下发书面批复及筹设批准书。筹设工作应在三年内完成,同时,提出正式设立申请;超过三年的应当重新申报筹设。

  第十九条 民办幼儿园持县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后,应当到县民政部门进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取得法人资格,并经县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湖南省服务价格登记证》证后方可招生。

  第二十条 停办民办幼儿园的,应在停办前两个月到原审批机关办理停办手续,并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变更举办者的,应进行财务清算并报审批机关核准。变更法定代表人、园名、地址的,应报审批机关审核同意后,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未经审批机关核准同意,不得停办或变更法定代表人、园名、地址。

  第四章 管理与监督

  第二十一条 民办幼儿园与公办幼儿园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民办幼儿园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在法律允许和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范围内,自筹经费、自聘人员、自主管理。

  第二十二条 民办幼儿园应当严格执行有关学前教育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尊重幼儿的人格和权利,尊重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和学习特点,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并重,关注个别差异,促进每个幼儿富有个性的发展。

  民办幼儿园不得将本园担负的教育教学任务委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承办;不得进行和参与宗教或迷信活动。

  第二十三条 民办幼儿园应当加强安全管理,严密各项防范措施,确保安全。建立卫生保健制度,安全防护制度,加强对食品卫生、传染病预防、园舍设施设备、消防安全、儿童接送等工作的管理,严防各类责任事故的发生。

  第二十四条 民办幼儿园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应当报县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发布的招生简章和广告的内容应当与幼儿园审批机关备案的内容一致。不得发布与其招生、教育、管理等行为不相符合的广告信息。

  第二十五条 民办幼儿园的园名应规范,不得使用带有迷信和宗教色彩的字词,不得冠以 “ 国际 ” 、 “ 中国 ” 、 “ 中华 ” 等字样。未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不得冠以 “ 双语 ” 、 “ 艺术 ” 等字样。

  第二十六条 民办幼儿园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办学成本合理确定收费标准,报县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并公示。民办幼儿园收取的费用应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幼儿伙食费要单独立帐、专款专用,并主动接受价格、教育等部门的监督检查以及家长监督。

  第二十七条 民办幼儿园应当按规定使用由地方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民办幼儿园应当加强财务管理,遵守财经纪律,按照国家《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规定,规范会计核算,实行帐目公开。

  第二十八条 民办幼儿园应当接受当地人民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的检查评估。教育行政部门应对民办幼儿园教育教学、教研活动、评优评先、业务培训、园务管理等工作进行指导。

  第五章 园长和队伍建设

  第二十九条 民办幼儿园应当依法招用教职工,并与教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湖南省有关规定为教职工办理各种社会保险。

  第三十条 民办幼儿园教职工实行聘任(用)制,民办幼儿园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的有关规定,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切实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利。

  第三十一条 民办幼儿园实行园长任职资格和教师资格制度,其任职条件按照同级同类公办幼儿园的有关规定执行。民办幼儿园的园长、教师和工作人员,由举办者按国家规定的有关任职资格要求聘任(用),聘任(用)的园长应当报县教育行政部门核准。

  第三十二条 民办幼儿园的教师、受教育者与公办幼儿园的教师、受教育者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

  民办幼儿园教师在评优、表彰、职称评定、培训、考核、业务活动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教师同等对待。

  第六章 年检和督导评估

  第三十三条 民办幼儿园教育工作实行年检、督导评估制度。年检工作由县教育局于每年年底组织进行,全县民办幼儿园评估为四个等级(示范幼儿园、标准幼儿园、合格幼儿园、不合格幼儿园),年检合格者加盖年检合格章予以确认,年检不合格者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者吊销办园许可证。

  第三十四条 督导评估由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牵头,结合中小学督导评估进行,工作业绩纳入乡镇人民政府和乡镇中学的目标管理 ,乡镇中学应当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工作检查加强民办幼儿园日常管理工作。县教育局每三年对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质量、管理水平进行一次全面督导、评估。年检、评估结果作为评定幼儿园等级的重要依据,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

  第七章 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五条 民办幼儿园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由教育行政部门或有关部门予以表彰和奖励:

  (一)改善办园条件成绩显著的。

  (二)保育教育工作成绩显著的。

  (三)幼儿园管理工作成绩显著的。

  第三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民办幼儿园,由教育行政部门依照《幼儿园管理条例》的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限期整改、停止招生、停止办园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办园许可证,擅自招收幼儿的。

  (二)园舍、设施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安全标准,妨害幼儿身体健康或幼儿生命安全的。

  (三)教育内容或方法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

  第三十七条 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民办幼儿园,由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擅自分立、合并幼儿园的。

  (二)擅自改变幼儿园名称、层次、类别和举办者的。

  (三)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骗取钱财的。

  (四)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五)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骗取办园许可证的。

  (六)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的。

  (七)恶意终止办学、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的。

  (八)教学条件明显不能满足教学要求,教育教学质量低下,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九)违反国家规定聘任、解聘教师的。

  第三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民办幼儿园或个人,由教育行政部门依照《幼儿园管理条例》的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或者由教育行政部门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的。

  (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的。

  (三)克扣幼儿伙食费或挪用办学经费的。

  (四)侵占、破坏幼儿园园舍、设备的。

  (五)干扰幼儿园正常工作秩序的。

  (六)在幼儿园周围设置有危险、有污染或者影响幼儿园采光的建筑和设施的。

  第三十九条 乡镇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日常检查和监督,对其办学条件、办学行为、教育教学以及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应坚决予以取缔。

  本办法颁发前,已经开办但未履行申报审批手续的民办幼儿园,由县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责令举办者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限期补办有关手续。对不符合办园条件的,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责令停止办学,由县民政部门登记管理机关予以取缔;非法办学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非法办学者承担,其招收的幼儿,由县教育行政部门监督非法办学者妥善安置。

  第四十条 县教育、税务、价格等部门应当加强对民办幼儿园财务行为的检查和监督。对收费不提供合法票据行为的民办幼儿园依法进行处罚。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后施行。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幼儿园规章制度3

  一是对教职工的行为起到制约作用,规章制度是管理的关键环节,保证正常的保教工作秩序,通过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可以使每名教职员工明确什么时间做什么,哪些事情该做,哪些事情是不该做的,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各类人员各负其责,各司其职。

  二是对统一 教职工的思想认识,培养其组织纪律性、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和形成道德风尚,形成良好的园风、园纪有积极保障作用,也有助于增强教职工的责任感,培养良好的工作作风。合理的规章制度对于建立优良的幼儿园文化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是有利于将教职工的积极性纳入科学的管理轨道,是幼儿园工作正常运转,提高管理成效,保证完成保教任务。

  四是对幼儿园的管理起到依法治园的作用,幼儿园的规章制度属于法律范畴,是更具体的行为规范。

  园务会议制度

  一、成立园务委员会,成员由园领导、教师代表、保育员代表、保健医生、后勤代表及家长代表组成。

  二、每月召开一次,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策,保证民主管理。

  三、园务会议内容包括:

  1、全园工作计划的制订与总结。

  2、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各项工作任务。

  3、规章制度的修改、补充及废除。

  4、研究幼儿园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探讨解决方法。

  5、分析研究家长对幼儿园工作的意见与建议。

  6、征求幼儿园管理工作的意见。

  备课、听课制度

  1、教师必须认真学习《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教育纲要》,以《规程》和《纲要》为依据,研究制订好各类教育教学计划。

  2、认真学习教育理论知识,不断吸收新的信息,指导运用于备课。

  3、深入钻研教材,结合本班幼儿年龄特点和实际发展水平备好课,突出重点,突破难点。

  4、按时按质制订好系列计划,如:学期计划、月计划、周计划、日计划、课时计划、游戏计划 等,每周写一篇以上的观察笔记和教育笔记。每周星期五上午准时将下周计划和笔记交园领导审阅。

  5、备课时间除做案头工作外,还必须制作教育活动所需的各种教具、学具,准备提供各种玩具、材料。

  6、坚持集体备课与个人备课相结合。主班教师每天下午准时来备课室备课,配班教师每日上午准时来备课室备课,不得迟到。

  7、备课时不得外出或闲谈,不做与备课无关的事情。需要外出时需向园领导请假,经同意后,方可外出。

  8、鼓励改革、创新,每学期进行一次评比,对设计新颖、富有创造性的计划、笔记、教案、教育活动设计等予以奖励。

  9、组织相互听课、相互学习,取长补短,每学期组织相互听课不少于20次,并认真做好记录和评议工作。

  十、园长每学期必须有针对性地下班听课40次以上,保教主任下班听课80次以上,做好听课记录,及时进行评议,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提出建议和希望。

  教研制度

  1、成立教研组,订立科研计划,按照计划定期开展教学研究活动。

  2、每学期组织群众性的教学观摩和教学研究活动,鼓励创新,观摩后,组织讨论、评议、评分,并作为教师业务考核内容存档。

  3、定期进行业务学习,经常开展学术研究讲座,定期组织 教师、保育员进行业务学习和培训。

  4、每学期初各班要根据班上工作实际,写出教学科研计划及实施方案,期末写出专题总结或经验论文等,在园内进行交流、评比。

  5、每学期期末,对各班进行教育质量检查和班级工作评估,开展评选优秀班级活动。

  6、积极参加各级教育领导部门组织的各种教研活动。

  7、对生及市级、国家级刊物上发展或参加市以上交流的经验论文、实验报告等,给予建立奖励。

  8、每年组织保教人员到其他幼儿园参观学习一次,开阔视野、取长补短。

  值班制度

  1、节假日值班(包括平时值夜班),值班人员必须准时交接班,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

  2、值班时要提高警惕、坚守岗位、按时巡视,发现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若一般情况必须在值班记录簿上做好记录。

  3、对个别离园较晚的幼儿,要保证幼儿情绪稳定和安全,并做好和家长的联系工作。

  4、值班时由于特殊情况需要调班,必须请示领导,经领导同意后方可调班。

  5、值班期间要做好来电、来信、来访的接待和记录工作。

  安全保卫制度

  1、全园教职工应坚守岗位,高度负责,保证幼儿身边有人,随时清点人数,严防幼儿走失。

  2、加强对幼儿的常规教育,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随时检查幼儿 鞋带、衣物,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解决。向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教会幼儿知道幼儿园的名称、家庭地址、父母姓名等,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3、带幼儿外出活动,必须请示领导,选好安全场地,有组织有纪律地进行。并随时清点人数,走路时注意不离队、不掉队。

  4、外来人员必须登记后经允许方能入园,一般情况当班老师不能会客和接电话,建立健全幼儿接送制度,不准陌生人来园接幼儿,防止冒领。

  5、车辆必须停在指定区域,严禁进入幼儿活动场所或停放在走道上。

  6、一切不安全用品、药品必须由专人妥善保管,热水、热汤应放置适当位置,电器设备应安装合理,严防中毒、烫伤、触电等事故的发生。

  7、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下班后应关好门窗,做好巡视工作,安排好节假日值班人员,切实做好保卫工作。

  8、全体教职工应自觉遵守门卫制度,住园教职工应协助做好保卫工作。

  9、要注意房屋、场地、家具、玩具、用具的安全,定期进行检查维修,避免砸伤、摔伤等事故发生。

  10、当班人员必须及时向园领导汇报并送医院治疗,并及时通知家长,写出事故发生情况报告,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相应处理。

  交接班制度

  1、为保证保教工作的顺利进行,各班教师、保育员必须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认真填写交接记录本,建立每月一次班会制度,经常交流本班情况,采取切实可行、有效的措施,搞好保教工作。

  2、当班老师应及时认真完成当班的各项任务,并对幼儿的健康、学习等情况做好记录。对当班时所发生的问题妥善处理,如需要遗留下解决的问题(如意外事故、摔伤、病儿等),应向接班老师做好口头、书面交代,以免发生意外。

  3、接班老师应首先清点幼儿人数,及时、仔细查看交接班记录本,掌握上一班幼儿情况,对遗留问题做好妥善安排处理。如因交接手续不清引起的事故,则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4、交接班记录本每学期末应上交给园领导,平时要随时抽查。

  门卫制度

  一、按照规定的`时间,及时开、关园门。

  二、外来人员必须登记后经允许方能入园。参观来访人员须出示介绍信或有关证件。

  三、严禁外来机动车辆进入幼儿园。园属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地点。

  四、加强节假日值班保卫工作,安排好值班人员,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五、外来人员不能在园留宿,特殊情况需经园领导批准。

  六、门卫人员必须监守岗位,切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幼儿接送时间,认真做好接待工作,严防幼儿走失。

  教职工培训制度

  1、教职工要积极进行自我培训、自我提高,形成在某一方面的突出特长。鼓励教职工利用业余时间进修或学习。

  2、提倡互帮、互学,有经验的教职工要对青年教师进行传、帮、带。有计划的对保教人员进行英语、音乐、舞蹈、美术等方面的培训。

  3、坚持走出去和请进来的方针,每学期邀请专家或同行来园讲学或交流。每学期组织一次外出参观学习活动。并根据需要有计划的派送教师外出学习。

  4、坚持业务学习制度,有计划的安排业务学习内容,使全体教职工不断获得新的信息,了解幼教发展动态。

  5、每学期各部门进行一次岗位技能竞赛,表扬先进,推广经验。

幼儿园规章制度4

  1、 教师要热爱学生,关爱学生,以正面教育,鼓励表扬为主,以正确的价值观引导学生,以自己的良好行为习惯潜易默化地影响学生。

  2、 全体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无大事不随便请假。

  3、全勤的教职工每月发给全勤奖30元,有迟到、早退、旷工等现象的,无全勤奖,另外迟到、早退者在当月的工资中扣除5元/次,旷工者扣20元/次。

  4、教师要把全部精力放在工作中,要全面照顾幼儿,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5、工作中造成轻微责任事故,如磕伤、碰伤、挤伤、烫伤、扭伤等,有上述情况之一,教师本人负责向家长解释,并承担相应费用。如因工作造成重大责任事故,导致幼儿需要住院治疗的,教师必须承担50%的医疗费用。因看管不当造成幼儿转学,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属教师严重失职,教师本人负全责。扣发当月奖金,若无不安全事件发生,当月兑现50元安全奖。

  6、班中物品需保管好,如有丢失或损坏,需及时报告,如隐瞒不报,造成不良后果,按失职处理。

  7、教师在校内、校外都应自觉维护教师形象和幼儿园声誉。上班期间要微笑面对家长,对家长和来宾态度友好。

  8、各班放学后,必须在离园前认真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将物品放在指定地点,整洁卫生,保证安全。 师生外出活动时,注意及时关灯、空调、电扇等。

  9、同事之间应该团结互助,不斤斤计较,严禁同事之间闹情绪,互相诋毁、有损教师形象的事件发生。(出现此类事件,批评、教育不改正者且情节恶劣者,为了维持教师队伍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做劝退处理):

  幼儿各班安全制度

  ①教师加强工作责任心,根据幼儿一日生活常规,精心照顾幼儿,确保幼儿安全。

  ②每天教师做好安全检查、电门、插座、电灯等不让幼儿接触,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③幼儿吃饭时,热饭菜不要幼儿接触,热水壶放到幼儿摸不着的固定地方,班上用的手工剪子、水果刀、针、扣子、别针、按钉、(火柴)等要放到幼儿拿不到的地方。

  ④教育幼儿不能吃的东西不往嘴里放,不玩棍棒、树枝或其他尖角的东西。

  ⑤下班前关好门窗、电源、水源、火源,保护幼儿安全、

  ⑥预防幼儿烫伤、触伤、药物中毒、食物中毒、预防异物进入耳鼻及气管,预防幼儿走失等。

  作息制度

  1.认真组织好幼儿一日生活,科学安排好幼儿的一日活动,幼儿的集体活动时间(包括上课)。小班10--15分种,中班20--25分钟,大班25--30分钟或35分钟,大班后期可延长到40分钟。

  2.幼儿的户外体育活动时间,每天不少于2小时。

  3.保证幼儿充足的睡眠时间,幼儿每天午睡2—2.5小时(夏季午睡延长半小时)

  4.保证各班幼儿的游戏时间,要列入课程表。

  教育教学制度:

  l.教师应按照《幼儿园教育纲要》要求,每学期制定工作计划(班级计划、学科计划)。

  2.教师值班时间必须使用普通话,进班之前做好各种准备(玩具、教具和其它用具)。

  3.观摩公开课活动及其他教学恬动均要有计划、有总结。

  4.按时打扫卫生、保持桌面、地面整洁。

  5.独立完成备课任务,备课本要书写认真,字迹清楚。

  6.按课程表上课,组织游戏。

  7.以鼓励、表扬,正面教育为主,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8.午睡时不睡觉、不离岗、不谈笑打闹,高声喊叫,不出现有损教师形象的言行。

  9.要精力集中,注意幼儿精神,对幼儿细致而宽松,随时了解幼儿,如有不正常情况,随时处理。

  10.利用接送幼儿时间,向家长做好宣传,适当说明幼儿一天在校生活、学习的情况。

  11.要保持仪容仪表整洁、精神,不串班,不聊天,不使用幼儿任何物品

幼儿园规章制度5

  食堂有许多的火源、电源和机械设备,如有使用、防护不当,很容易发生火灾和伤害事故;食堂工作时间安排紧凑、温度高、湿度大、污染源多,容易造成食品污染事故。

  食堂的安全任务之一是保证食品卫生,防止食物中毒的事件发生,保证全体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

  食物中毒是指由于食物分解、污染带菌或含有毒物质,从而使食用者引起肠道传染病和其它急性疾病的总称,预防食物中毒的主要措施是:

  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饮食卫生“五四”制,按岗位责任制要求,搞好环境和个人卫生工作。

  2、彻底消灭厨仓库、配食间的老鼠、蟑螂、苍蝇和蚊子。

  3、严禁采购,加工腐烂、变质、霉烂的肉类、奶类、水产品、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禁止家禽类活物进入厨房。

  4、易腐食品应低温冷藏,隔夜食物不宜再用,应做废弃处理。

  5、凡患有皮肤病、化脓性创伤、上呼吸道炎症、口腔疾病者或其他传染性疾病,应禁止从事食品加工和食品供应工作。

  6、把好食品采购、验收关,防止有毒物进入食堂,以防误食或由于加工不当而引起食物中毒。购物时要索证索票。

  7、食堂中的非食用或非直接食用品如:白碱、小苏打、明矾、硫磺去污粉、清洁剂、食品添加剂、发色剂等应分类专门贮存,禁止与其它物品特别是食品混装。

  8、所有剧毒品(包括杀虫剂)禁止进入食堂。

  9、作好食品48小时留样工作,一旦发生事故,应保持现场应有状态,防止当事人擅自毁掉可疑食物,应收集食品容器、砧板半成品或原料、采集病人排泄物或呕吐物样品,及时送交卫生管理部门,以备检查,听候处理。

  二、食堂安全操作、预防火灾、防火措施(一)食堂的设备应符合消防规范,并需要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

  (二)加强火源管理,煤气炉灶、电热设备及电源控制柜应有专人负责,下班前,应将所有的电源切断。

  (三)随时消除油渍污物,将易燃物品置于远离火源的地方,食堂内禁止吸烟。

  (四)必须对所有的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培训,定期组织对所有的消防设施的检查。

  (五)禁止一切非食堂从业人员进入操作场所。

  三、食堂工作人员刀伤、烫伤、烧伤和机械伤害预防措施(一)所有设备实行包机制,操作人员必须严守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

  (二)加强刀具管理,设置专用刀具柜和刀具架,上班时专人定点使用,下班后集中存放保管。

  (三)炉灶操作人员在烹制、运送食品过程中,应避免直接接触高温炊具炉具,必要时,应戴上手套或用布巾隔热,以防烫伤灼伤。

  (四)员工如已受到伤害,应立即送医院治疗,并通知其家属,在伤口未愈之前,伤员不应与食品再有接触。

幼儿园规章制度6

  为了加强保卫消防管理、保护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并综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保卫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谁主管,谁负责的方针”。

  2、行政主管领导、法人代表对安全保卫工作全面负责。各室主要负责人对各室安全保卫消防工作全面负责。

  3、各室经常进行自我安全检查。

  4、各室须明确一名同志协助负责保卫消防方面的工作。

  5、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验,并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有关学习、培训。

  6、对各办公室的降温、取暖用电、照明用电、设备用电等电器实行专人负责管理。

  7、不乱拉、乱接电源,严格控制大功率用电设备,电源设备由专人负责。

  8、在走道上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9、下班前要检查办公室门、窗是否关牢、电源是否切断。

  苏州工业园区东港实验幼儿园

  二〇〇五年九月

幼儿园规章制度7

  营养膳食管理制度

  (一)饮食管理

  1、婴幼儿的伙食应有专有负责,民主管理,建立伙委会(园、所领导,炊管人员,保健人员,保教人员及孩子家长代表),定期开会,研究伙食问题。

  2、伙食费要专用,精打细算,计划开支,合理使用。

  3、根据季节供应情况,制定适合婴幼儿年龄(一岁内、一至三岁、四至七岁)的代量食谱,定期更换。

  4、准确掌握幼儿出勤人数,做到每天按人按量供应主副食,不吃隔日剩饭菜。

  5、工作人员(包括炊事员)伙食和幼儿伙食要严格分开,不允许侵占儿童伙食。

  6、保健人员要定期计算幼儿进食量、营养量。保证儿童的进食量。蛋白质摄入量占应供给量的百分之八十以上。

  7、按时开饭,儿童进餐时间不应少于二十至三十分钟,保证儿童吃饱每餐饭。

  (二)科学喂养

  1、婴儿喂养:母乳的营养成份最适合婴儿生长发育的需要。要提倡母乳喂养。母亲在喂奶前要洗手,脱掉工作服,患有呼吸道疾病时,喂奶时要戴上口罩。每隔三至四小时喂一次,每次二十至三十分钟。

  对人工喂养儿要做好配奶工作,每餐奶具有严格消毒。

  无论人工喂养儿、母乳喂养儿都要及时增加辅食,补充卫生素D 制剂和含铁食物。根据孩子生长发育需要,统一制作婴儿饮食,保证儿童营养。

  2、幼儿饮食

  (1)一岁半以后幼儿按三次饭一次点心定食谱(整托幼儿睡前再加一次点心),食谱要适合幼儿的年龄,使儿童能吃多种多样的食物,把一日的食物定量标准恰当地分配到食谱中,以保证得到各种营养素和足够的热量。

  (2)要注意调配花样,增加幼儿进食量,科学烹调,尽最大努力保存营养素,特别要防止维生素的损失。

  (3)少吃甜食:晚饭不能以吃甜食、菜汤和面汤为主,要尽量吃些炒菜。

  (4)加强体弱儿饮食管理。

  (5)特殊饮食:根据病儿病情做病号饭。

  饮食卫生管理制度

  1、要保持厨房的清洁,经常清扫。

  2、食常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厨房用具,刀、案板、盆、筐、抹布等要做到生熟分开,洗刷干净,食具一餐一消毒(若用水煮则需在水开后十五至二十分钟,若用笼屉蒸则水开后至少要蒸三十分钟),食物要有防蝇设备。

  3、不买、不加工腐烂变质食物,买来的熟食要加热处理后再吃,预防食物中毒及肠道传染病的发生。

  4、搞好儿童进食卫生,饭前工作人员及儿童都要用肥皂、流动水洗手,饭桌要用肥皂水或碱水揩干净。

  5、要培养儿童不偏食,不吃零食的良好饮食习惯。

  6、水果要洗净削皮后再吃。

  7、炊事员要坚持上灶前洗手,入厕所前脱工作服,便后用肥皂洗手,操作时不抽烟。

  体格锻炼制度

  1、要有组织地经常开展适合婴幼儿特点的游戏及体育活动,尤其要重视一岁半以下婴幼儿的体格锻炼,给婴儿每天做一至二次被动操和主被动操,幼儿做一至二次体操或活动性游戏。

  2、在正常天气下,要有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每天坚持两个小时以上户外活动,加强冬季锻炼。

  3、要创造条件,充分利用日光、空气、水等自然因素,有计划地锻炼儿童体格。

  4、锻炼要以经常和循序渐进。运动项目和运动量要适合各年龄组的特点。对个别体弱的幼儿要给以特殊照顾。

  儿童健康检查制度

  1、入园(所)检查:婴幼儿在入园(所)前必须进行全身体格检查。

  对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婴幼儿必须做胸部X 线透视、肝功能等实验室检查,必须经过检疫期,无病状方可入园(所)。同时要了解幼儿疾病史、传染病史、过敏史、家族史和生活习惯等。

  2、定期体检制度:一岁以内婴儿每季度体检一次。一目前至三岁幼儿每半年体检一次,三岁以上每年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体重一次。在园儿童每年护齿2次,并作视力检查,测量要准确并做好记录,进行健康分析、评价、疾病统计,及时矫治缺点。每个入托小儿均应建立健康档案(入托体检表、儿童保健手册、计免手册)。

  3、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制度,认真做好一摸:有否发烧;二看:咽部、皮肤和精神;三问:饮食、睡眠、大小便情况;四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工作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工作人员每年全面体检一次,炊管人员每年化验二次,体检合格由健康检查单位发健康证明书后方可上岗工作。发现肝炎或其他传染病者须立即离职治疗。待痊愈后,持县(区)以上医疗保健单位的健康证明方可恢复工作。患慢性痢疾、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滴虫性阴道炎、化脓性皮肤病、麻风病、结核病、精神病等保教人员应调离工作。

  2、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包括胸部X 线透视、肝功能、粪便常规检查,以及阴道霉菌、滴虫检查,健康检查合格并且无严重生理缺陷者方可就职。

  卫生消毒及隔离制度

  (一) 环境卫生

  1、要建立健全全室内外环境清扫制度。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分片包干,定人、定点、定期检查。要消灭蚊、蝇、蟑螂等害虫。

  2、婴幼儿玩教具要保持清洁,定期消毒、清洗。

  3、要经常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阳光充足,冬天也要定时开窗通风换气。室内要有防蚊、防蝇、防暑和取暖设备。

  4、厕所要清洁通风,定时打扫并消毒。儿童用的便盆,每次用后要痢疾倾倒,刷洗干净,每日用消毒液浸泡。3岁以上幼儿要提倡用蹲式厕所。

  5、小儿桌椅高度应符合要求。

  (二)个人卫生

  1、婴幼儿每人一巾一杯;日常生活用品要专人专用,做好消毒工作。

  2、幼儿饭前便后洗手,早晚用流动或干净水洗手和脸,经常保持清洁。

  3、饭后要漱口,大、中班幼儿每日早晚要涮牙。

  4、定期洗头和洗澡。

  5、每天洗脚、洗屁股,洗屁股巾要每天消毒。

  6、每周剪指甲一次,每两周剪趾甲一次。

  7、手绢要专人专用,每日换洗。婴儿尿布要勤换,洗净后用开水烫或日光暴晒。

  8、保持儿童服装整洁,衣服、被褥、床单要勤洗勤晒。

  9、保护幼儿视力,室内要注意采光。看电视一次时间不宜过长,看时不要离得太近。电视机安放高度要适中。

  10、工作人员个人卫生;经常保持仪表整洁,勤洗头洗澡,勤剪指甲,饭前便后和给幼儿开饭前用肥皂洗手。和幼儿接触时不抽烟。

  消毒隔离制度

  1、各园(所)要设立保健室,要根据本单位条件建立隔离室或观察床(全托园、所必须建立隔离室)。隔离室用品要专用。

  2、儿童及工作人员患传染病应立即隔离治疗,所在班要彻底消毒。患者待隔离期满痊愈后,经医生证明方可回园(所)或班。

  3、对患儿要专人护理,仔细观察,按时服药和喂饭。

  4、对患者传染病得婴幼儿所在班和与传染病患者接触过的婴幼儿进行检疫、隔离、观察,检疫期间不收新儿童,园(所)儿童不混班,不串班。检疫期满后无症状者方可解除隔离。

  5、幼儿离园(所)一个以上或外出(离本市)返回时,应向家长询问有无传染病接触史。并要经过医务人员重新检查。未接触传染病的要观察两周,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待检疫期满后方可回班。

  6、工作人员家中及幼儿家中发现传染病人时应报告园(所)领导,采取必要措施。

  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1、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经常性德疾病预防工作。

  2、按年龄及季节完成防疫部门所布置的预防接种工作(要求麻疹、脊髓灰质炎的接种率在百分之九十以上),建卡率达百分之百,凡有禁忌症这不应接种或暂缓接种(儿童基础免疫有关问题详见卫生部颁发的《全国计划免疫工作条例》)。

  安全制度

  1、各项活动均要以孩子为中心,工作人员要注视儿童和各项活动。

  2、要注意房屋、场地、家具、玩具、用具使用的安全,避免触电、砸伤、摔伤、烫(烧)伤等事故的发生。

  3、药物必须妥善保管,吃药时要仔细核对,剧毒药品要有专人管理,并严禁放在班上。药物保管和服用应由医用人员负责。

  3、药物必须妥善保管,吃药时要仔细核对,剧毒药品要有专人管理,并严禁放在班上。药物保管和服用应有医务人员负责。

  4、建立健全儿童接送制度,不得丢失幼儿。

  卫生保健登记、统计制度

  要建立健全各种记录、登记、统计制度。一般有以下几种记录表、簿:出勤登记表、传染病登记表、疾病登记表、晨间检查记录表、预防接种记录表、体弱儿管理记录表、体格检查记录表、缺点矫治记录表、膳食调查记录表、体格锻炼观察表、意外事故登记簿、家长联系簿。卫生统计要求做好:体格发育评价、膳食评价、出席率、缺点矫治率、各种常见病患病率、传染病发病率、预防接种率等项统计。 家长联系制度

  采取多种方式,同家长加强联系,争取家长配合。定期开家长会,经常向家长宣传婴幼儿卫生保健知识。儿童如无故缺席,要及时和家长联系,共同做好儿童保健工作。

  体弱儿管理制度

  1、体弱儿管理范围:包括中重度贫血、体重小于X —2SD 的小儿,活动期间佝偻病,中重度营养不良,反复(呼吸道、消化道)感染,先天性心脏病,智力发育迟缓,单纯性肥胖、常见畸形等。

  2、建立体弱儿管理卡片,每月或每季度健康检查一次,平时加强全日观察,发现问题,及时防治。

  3、对体弱儿在吃、玩、睡生活等各方面给予特别照顾和护理,并逐步加强户外活动和体格锻炼。

  传染病管理制度

  1、及时了解疫情,发现传染病要及时报告,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早隔离。实行及时正确的检疫措施,对所在班级进行严格的终末消毒,对接触传染病的儿童立即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并按各种传染病规定的检疫期进行检疫。检疫期间不办理入托和转达托手续。积极采用各种办法防治疾病,降低发病率。杜绝脊髓灰质炎、白喉、麻疹、猩红热、百日咳的发生,控制肝炎的爆发和续发。

  2、在传染病流行期间不要带幼儿到公共场所。

  3、加强体格锻炼,增强儿童体质,提高对疾病的抵抗力。

  健康教育制度

  对儿童进行健康教育,学习自我保健的技能,培养健康的生活习惯。

  通过健康教育,宣传儿童心理卫生知识,让家长和社会了解儿童心理保健的内容和重要性,使家庭、幼儿园与社会密切配合,消除和消弱一切不利因素,为儿童创造一个良好的心身发展的环境,使儿童心身发展潜力得以充分发挥。

  采取多种形式定期进行健康宣传。课上为儿童讲授健康知识,定期召开家长会,向家长宣传健康知识指导家长如何培养儿童健康的省会习惯和正常的心理状态,培养儿童顽强的意志品质以适应当前社会环境。为儿童发展至成人期健康的身体和心理奠定基础。

  儿童常见病管理制度

  幼儿中儿童以呼吸道、消化道和营养不良性疾病为多见,往往影响小儿生长发育,必须采取一定的措施,加强管理。

  1、建立常见病管理制度,对晨间检查和定期体检发现的疾病均应进行登记,以了解园内各种疾病的发病率,尤其是对影响儿童生长发育较大的疾病进行专家管理。

  2、加强对常见病管理保健人员应在医生指导下,积极配合治疗各种常见病;加强护理、生活及营养的管理,如对贫血患儿适当增加含铁丰富的膳食。督促定期复查,尽早恢复正常,对在普查中发现的疾病如龋齿、弱视、肠道寄生虫等应在专科医生指导下,配合治疗和矫治。

  3、每年对在园儿童进行一次血色素化验,发现贫血儿童及时采取治疗措施。

幼儿园规章制度8

  1、会计人员应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国家财政制度和财务制度,保护社会主义公共财产,加强经济管理,倡导勤俭办园,提高经济效益。严格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要求,坚持“收”“支”两条线。

  2、根据勤俭办园的原则,制定年度经费预算,合理安排使用经费。

  3、制定本单位的财务、财产、物资管理的具体规定和办法,并认真组织实施。

  4、会计人员必须遵守法律、法规,按照会计法的规定办理事务进行会计核算。

  5、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对各项收支凭证进行认真审核,

  6、认真及时做好记帐、算帐、结帐及财产物资清查工作,如实反映本单位各项资金活动情况,做到凭证合法、手续完备,帐目健全、数据准确、报帐及时。

  7、每月制好收支表,并及时向领导提供经费使用情况。

  8、按照规定,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财务文件等会计档案资料,遵守国家保密制度。

  9、经常分析财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提出改正工作的具体办法,当好领导的参谋,发挥监督作用。

  10、认真完成领导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

幼儿园规章制度9

  1、 建立教代会制度,教代会有工会主席和群众选举产生的教师代表组成,并积极地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2、 每年召开两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园长向教职工作工作报告,大会对园长工作报告及园内的重大事情、决策进行审议,表决。教代会期间有工会组织教职工实提案。园长负责解答。

  3、 教代会负责参与学校的重大决策,(包括人事调动、校舍改造修理的资金使用、大型玩具添置或大额进费使用等)并对行政管理进行监督。

  4、 教代会应该公正、各观的地对正、副园长工作进行年终评定,并定出奖金的额度。

  5、 教代会每学期参与与核心人员的民主生活会,对园内干部进行民主评议。

幼儿园规章制度10

  幼儿园园长职责

  一、幼儿园园长负责幼儿园全面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有关规定。

  三、负责组织全园职工的政治、业务学习,努力提高职工的政治素质,解决好教职工的后顾之忧,为幼儿园幼儿健康成长多作贡献。

  四、负责组织、领导、检查全园的教育、卫生保健、安全保卫工作。

  五、负责主持建立健全并执行各种规章制度。

  六、负责聘任、调配园内工作人员,负责指导、检查和评估园内工作人员的工作。

  七、负责全园工作人员的考勤、奖惩。

  八、负责全园财务收支的审批。

  幼儿园园长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执行上级的批示和决议,贯彻执行《幼儿园工作规程》、《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

  二、从实际出发,深入细致做好政治思想工作,关心保教人员的思想工作,生活和健康。经常对全园(所)职工进行为人师表职业道德教育,把师德教育和共产主义劳动态度教育结合起来。解决各方面矛盾调动全体职工的积极性。

  三、园领导要组织全体教职工的政治、文化、业务学习和教研、科研活动及培训工作,提高他们的政治觉悟,更新他们知识结构,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改革工作。

  四、负责主持制定全园工作计划,主持园各种会议,定期深入第一线,检查全园各项工作实施情况,协调园内外关系,总结交流园(所)内各个环节的工作经验和教训,表彰先进,推广经验。

  五、制定人员编制,明确分工,合理组织人力,决定入选,任用、调离、晋升及,奖惩等工作注意改善职工劳动条件。

  六、负责制定招生方案,组织实施和审批。

  七、负责财产管理的领导工作,审查,预、决算、合理使用经费。

  八、负责园舍、设备、财产、绿化的长远规划及基建维修等工作,努力改善办园(所)条件。

  九、负责对每位副园(所)长工作的督促检查,副园(所)长重点抓好教学,科研工作,卫生保健及膳食管理工作。

  十、及时了解国内外有关托幼工作的信息动态,吸取经验,改进工作。

  十一、实施科学管理的过程中向职工进行宣传教育,组织职工学习掌握科学管理的知识、方法、技能、技巧、不断提高工作质量与教育质量。

  幼儿园园长岗位职责

  幼儿园园长负责幼儿园的全面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规定;

  2、制定幼儿园工作目标、规定和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并做出总结;

  3、领导教育、卫生、保健、后勤及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建立并组织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4、负责聘任、调动工作人员。指导检查和评估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并给予奖惩;

  5、负责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工作,组织文化业务学习,并为他们的政治和文化、业务进修创造必要的条件;

  6、关心和逐步改善工作人员的生活、工作条件,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7、定期召开园务工作会议,加强民主管理和监督;

  8、管理好园舍、设备和财产,努力改善办学条件;

  9、加强对财务人员的管理,合理安排使用经费;

  10、负责组织和指导家长工作;加强与社区联系和合作,争取各方面的支持和配合;

  幼儿园教师岗位职责

  幼儿园教师对本班工作全面负责:

  1、教师对本班幼儿的安全负责,严格执行安全制度,防止事故的发生。

  2、依据幼儿园教育工作计划要求,结合本班幼儿的年龄特点和个体差异,制定教育工作目标、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教育笔记。

  3、观察分析幼儿发展情况,认真填写观察记录。

  4、指导和配合保育员管理好幼儿的生活和做好幼儿卫生保健工作。

  5、为幼儿创设良好的物质和精神环境,发挥环境教育作用。

  6、积极参加业务学习和教研活动,积极进行教改实验的立项与研究。

  7、做好家长联系工作,了解幼儿家庭教育环境,商讨符合幼儿特点的教育措施。与家长共同配合,完成教育任务。

  8、定期向主管园长汇报工作,并接受其检查与指导。

  幼儿园保育员岗位职责

  1、重视幼儿安全工作,严格执行安全制度,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2、负责本班房舍、设备、室内外环境的清洁卫生及消毒工作。

  3、在教师指导下管理好幼儿的一日生活。

  4、在医务人员及教师指导下,做好幼儿的卫生保健工作。

  5、在教师指导下,做好各项教育活动的准备工作及配合教师组织幼儿教育活动。

  6、负责保管本班幼儿衣物和本班设备用具。

  7、配合教师制作玩教具。

  幼儿园炊事人员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厨房卫生和本园厨房卫生消毒制度,严格执行炊具、餐具清洗消毒工作。

  2、钻研烹调技术,根据幼儿年龄特点,制作营养丰富、可口多样饮食,保证幼儿摄取足够的营养和热量。

  3、严格执行卫生标准,保证饮食质量,在烹调过程中防止污染,严防幼儿食物中毒。

  4、严格遵守开饭时间,做好饭菜、汤点等食品的保管工作。

  5、协助管理员保管好食物、蔬菜,注意节约、卫生;安全使用餐具、炊具。

  6、主动了解家长、教师、幼儿对伙食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提高伙食质量。

  7、坚持勤俭节约的方针,节约使用煤、水、电及各种物品。

  幼儿园保健医岗位职责

  1、协助园领导组织实施有关卫生保健方面的法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2、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季节和流行病的特点,及时采取措施做好疾病的预防工作。

  3、负责幼儿疾病的门诊治疗,对发病的幼儿及时治疗护理,对病情较重的及时送医院治疗。

  4、组织安排幼儿及职工体格检查,及时进行健康分析,做好评价记录,疾病统计及矫治工作。

  5、指导各部门的卫生消毒工作,并建立检查记录,定期公布。

  6、指导保教人员对幼儿的生活护理、晨检及全日观察、体育锻炼。

  7、向全体工作人员及家长宣传幼儿保健常识、安全常识、指导安全工作。

幼儿园规章制度11

  xx市第四幼儿园为了更好的规范园内工作,进一步推动幼儿园民主政治建设,构建和谐校园,不断完善民主管理体系,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利,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幼儿园在20xx年下半年成立了工会组织,拟定了工会小组成员。20xx年11月7日,工会召开了第一次会议,会议的主要内容有:

  一、工会成员及主要职责

  二、工会工作、学习、活动制度

  三、工会工作计划

  四、工会经费使用的规定

  五、教职员工体检、生日祝贺、、慰问实施原则

  一、宣城市第四幼儿园工会成员及主要职责

  宣城市第四幼儿园工会委员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一人、女工委一人,下设工会小组长两名。成员如下:

  姓名:盛xx

  职务:工会主席

  负责工作内容:全面领导、负责本园工会工作。

  姓名:杨xx

  职务:工会副主席

  负责工作内容:慰问探望(教职员工家庭受到意外伤害、生病住院、家庭变故等)。

  姓名:王xx

  职务:工会女工委

  负责工作内容:工会组织教师庆生活动,教职员工体检,教职员工保险。

  姓名:张xx

  职务:工会小组长

  负责工作内容:工会组织的教师节日庆祝活动,听取教职工的想法,向园领导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及福利发放。

  姓名:xx

  职务:工会小组长

  负责工作内容:组织教职工的政治学习,调解教职工之间的矛盾。

  二、xx市第四幼儿园工会工作制度

  为更好地规范工会工作,进一步推进幼儿园民主政治建设,构建和谐校园,保障教职工参与幼儿园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制定本制度。

  (一)、本园工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工会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学习有关政策法规,研究布置工作,健全民主制度,正常民主生活。

  (二)、本园工会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对园内存在的问题提交工会委员会经集体讨论作出建议;自觉接受本园党组织的领导,对工会作出的建议应及时向本园领导汇报。

  (三)、建立健全工会各项工作制度,及时制定本园工会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相关活动,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有总结。

  (四)、对教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教师职业道德教育,组织教职工开展一系列的积极向上、改革创新的活动。

  (五)、监督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下发的文件规定和要求的贯彻落实。协助和督促幼儿园行政方面做好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工作,办好教职工的福利事业;关心教职工身心健康,每两年组织全体教职工体检一次。

  (六)、与本园行政组织建立联系制度,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节劳动争议,协商解决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问题。

  (七)、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定期向教职工公布,接受区教育工会和本园领导的审查监督。

  (八)、做好工会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管理工作。

幼儿园规章制度12

  一、牢固树立治安消防意识,认真学习有关消防制度。

  二、本部门成员要充分认识治安消防工作对确保完成处内各项工作的重大作用,努力学习有关知识、制度和技能。

  三、领导干部重视消防安全,经常通过会议、自查等形式做好学习、宣传、部署等工作。

  四、实行领导干部责任负责制,具体工作有专人负责。

  五、本部门各办公室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岗位防火、防盗责任制。

  六、出现不安定因素和重大的治安、消防事故,必须立即向部门领导报告,部门办公室应立即着手处理并向学校报告。

  七、配合校保卫处及有关部门做好有关治安、消防的日常工作。

  八、在执行本部门治安消防制度过程中,必须表彰先进,批评不良现象,对重大事故责任人,要给予必要的惩罚。

  九、利用各种形式,积极开展对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

  十、发现火灾及隐患要及时报告,及时排除。

幼儿园规章制度13

  一、队伍管理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执行上级党委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和决议。

  2.负责协调、优化领导班子,最大限度发挥领导班子的整体效能。

  3.根据岗位聘任制,负责聘任、调配教职员工,全面协调人际关系,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发挥各类人员的专长和优势。

  4.定期召开园务会,审议制定全园工作计划和总结,并提出对教职工的基本要求。

  5.协同党政工团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6.指导审阅各部门工作计划,深入各部门检查工作,指导协调,使计划能按预定设想完成。

  7.带领和组织教职工进行政治、业务学习,并为他们的学习创造必要的条件,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素质。

  二、教科研管理

  1.协同业务园长做好教育教学的管理、指导工作。

  2.及时了解课题研究进展情况,负责帮助解决研究中的实际困难。

  3.检查教职工各项工作制度、常规的落实情况。

  4.负责制订招生方案并组织招生,查看新入园幼儿情况,协助班上做好新生接待工作。

  5.布置各类人员工作质量评价的内容及评价标准,并按计划开展工作。

  6.向家长、社会宣传幼儿教育重要性及有关知识,取得幼儿园、家庭、社会教育的一致性。

  7.协同业务园长开展教师培训工作。

  三、后勤管理

  1.协助后勤园长重点抓好卫生保健及膳食管理工作。

  2.每月听取财务人员关于财务收支情况的汇报,负责审查幼儿园预算、决算等各种报表。

  3.监督检查各种制度落实情况,协同后勤园长定期对后勤人员进行考核。

  4.协同医务室成立安全委员会,监督其定期向家长和幼儿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5.加强与社会联系,获取新信息,争取各方面的支持与配合。

  四、日常工作

  1.每周组织一次政治学习(结合各个时期的形势、任务),使教职工了解政治、经济教育改革形势、园内外大事。

  2.做好经常性思想工作。

  3.接待各省市宾客参观来访,接受上级领导检查园内各项工作。

  4.每学期听课30节以上,了解老师的教学水平及幼儿发展情况。

  5.每学期将园务工作向社会公开一次。

  6.每月检查、抽查各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7.每学期末对教师进行考核,对主任、班主任、教师进行测评。

  8.学年末做好教师聘任工作,公布其结果及下学期人事安排。

  9.及时将幼儿园管理、教科研新动向汇入幼儿园主页。

幼儿园规章制度14

  一、幼儿伙食实行民主管理,定期召开伙委会,伙委会由园长、会计、保健医生、教师代表、厨师组成,每月召开一次,商讨幼儿伙食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不断改进,提高膳食质量。

  二、保健老师每周制定幼儿带量食谱,食物的调配力求做到平衡,主副食品种多样,每月做一次营养计算并分析,并定期计算幼儿进食量和营养素摄取量。

  三、伙食费专款专用,计划开支,合理使用,每月向家长公布伙食费开支情况。工作人员(包括炊事员)伙食和幼儿伙食要严格分开,严格分清幼儿与职工伙食,做到公私分明。

  四、炊事人员认真搞好饮食卫生和个,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人卫生,一切炊具、餐具餐餐消毒。

  五、炊管人员定期召开业务会议,虚心听取群众意见,提高烹调技术,讲究科学烹调(如蔬菜要先洗后切等);

  六、严格执行幼儿的作息制度,按时准备好幼儿的饭菜及点心,两餐间隔不少于三个半小时;

  七、保教人员注意做好餐前餐后管,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理工作,进餐前后不处理幼儿发生的问题,保证幼儿吃好,饭后要散步。不许侵占幼儿伙食。按时开饭,幼儿进餐时间不得少于20~30分钟,保证幼儿吃饱每餐饭。

幼儿园规章制度15

  1、按规定时间开门、关门。早上7:30开门,下午5:30关门。

  2、外来人员必须登记后经允许方能入园,参观来访人员须出示介绍信或有关证件。

  3、严禁外来机动车辆进入幼儿园,内部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地点。

  4、加强节、假日值班保卫工作,安排好值班人员,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5、门卫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切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严防幼儿走失。认真做好家长接待工作并及时进行传达。

  6、做好包干区的清洁卫生工作,每日清晨打扫大门内外的卫生,使幼儿进园时,感受到环境优美整洁。

  7、门卫每天负责全园午睡室紫外线消毒。

  8、门卫值夜班时,注意防火、防盗、检查门窗是否关好,如遇可疑情况,及时通知园长或公安机关。必须开通红外线遥控设备,发现事故立即报警。

  9、做好报刊、杂志、信件的收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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