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下社会,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学校财产管理制度范本,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1
学校的一切财产是国家和人民的公共财产,全体教职工,学生都应自觉爱护和妥善管理,为了延长财产的使用周期,提高使用率,不使学校财产遭到不应有的损失,更好地为教学和师生服务。特制订以下制度:
一、各校区总务处是财产管理的主要部门,负责统一收发、调配、登记入帐,保管和核对等工作,全体师生必须协同做好此项工作。
二、财产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校产、校具及采购物品的登记保管工作,做到帐物相符,定期清点。
三、财产使用实行分室管理,落实保管使用责任制,各校区每学年进行一次清点、维修和报废。校产维修、报废要经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主管校长批准,并要办好报废手续,填好清单。
四、借用公物及领取有关教学用品,必须有出借手续,任何人都不准私自拿用公共财产。
五、归还物品(器材)时要验收,如有损坏,要查明原因,按规章办事。
六、贵重仪器的.购置和出借,必须经校领导批准。
七、爱护公共财物,人为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八、节约水电,放学下班要关好电源,发现浪费现象要予以批评教育。
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2
学校一切财产一律由总务处分配、管理、掌握使用。建立完整的校产档案,每年度搞一次校产状况报告向学校分管领导汇报。
一、对各处室、寝室、教室,以及其他公用房屋使用的财产,一律由学校根据需要逐步配齐。
二、为了明确责任,凡因工作需要配备财产的处室,必须选一名财产管理负责人,对所配的财产进行登记、清查和管理,如有损坏或遗失,要及时报损,或视情况赔偿。
三、凡学校配给使用的财产,不论什么情况和原因,不得私自转借。
四、凡属学校配给的财产,属正常消耗损坏的,一定要以旧换新,同时填好更新换旧单,经管理人员同意后方更换。
五、财产的添置必须由校长批示,多人负责,并办理验收登记手续,方能投入使用。
六、教导初负责图书、实验室、教室、体育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教科处负责电教设备、硬软件的使用管理。总务处负责宿舍财产的使用与管理。
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3
一、学校财产、物资的管理和使用,必须贯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管用结合、人尽其职、物尽其用的原则。
二、学校指定专人负责财产、物资的管理工作。
三、学校财务财物进出要有审批意见,要办理进出库(室)借还手续,谁借谁还,按时归还,任何人不得无理强行借物和无偿使用。管理人员也不得擅自将财产、物资出借,一经发现,必须追查责任。
四、学校财产、物资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占或破坏。对财产实行管理责任制。按使用部门和存放地点,落实到处、室、班、组、人。定期检查,谁用谁管,明确责任。
五、学校财产如有丢失、损失等,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如遇抵赖或无理取闹不赔偿者加赔处罚,情节严重者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
六、学校的房屋、场地、设备,任何人不得擅自出租、交换或出售。
七、财产物资管理人员及教职工,工作调动要办理交接手续,负责和使用学校的财产、物资都要清点交出,不得自行带走。
八、财产管理人员要勤勤恳恳,廉洁奉公,一视同仁,敢于坚持原则。所有物品要做好验收、保管,严格手续制度,做好收发记录,做到帐物相符。
九、加强对学校财产物资的`维修保养工作,平时加强检查,发现有损坏,立即向总务处汇报,及时维修,延长财物的使用寿命。
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4
为更好地维护学校的财产,节省学校对公共财物不必要的维修经费,保持教室的`整洁美观,创造一个良好的教学环境,使学生养成文明守纪的良好习惯,促使师生共建文明校园,特规定如下:
一、班级财产管理班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全体教师应有责任、自觉地协助各班主任共同管好班级财产。
二、教室的财产实行包干管理。课桌凳椅以及其他设施期初由班级登记交到总务处统一存档,分班造册登记,交班级按学期包干管理使用。教室内的各种设备应由班主任指定一名学生管理,按照相关的操作规程进行。如有损坏,请班主任及时追究。
三、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应该经常教育学生爱护公物,故意损坏财物者均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四、对所损坏的设备,均需由该班班主任或班上公物管理员写出报修单交到到总务处,由总务处通知有关人员进行维修。
五、每个学生使用的课桌、椅子,课桌、椅子不准涂写、刻字。对于乱涂、乱刻、损(毁)坏公物的同学,班主任通知其家长,并责令修复如初,或照价赔偿。
六、学校班级财产由班主任签字承包,原则上一包一学年。中途若学生变动,必须到总务处做好财产交接手续。不与总务处做好交接手续的将按学期初数处理。
七、各班财产不能互相调换,不能随意移动到室外(校、年级集会例外)。
八、各班必须节约用电、用水,做到人离灯熄。不得损坏线路设备。
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5
1、学校所有财产、教具、办公用品,都要清楚、有数。按规定上帐,统一管理。此项工作后勤全面负责。
2、财产管理采用分岗专人负责。后勤每学期至少要清点核对一次,以便维修、补充、报损,并急事登记新的物品。
3、本校职工或外单位人员借用物品,必须经学校同意,并办理借用手续,不能私自借出。传达室要问清情况,方准出门。
4、学校财产发生损坏、丢失情况,要由具体保管人员负责,由后勤负责执行。按有关赔偿制度及时处理,不得拖延,不了了之。
5、财产保管人员要加强责任感。对保护、修复学校财产有贡献的.予以表扬、奖励。对失职、损坏财产的予以批评、处罚。
6、各办公室共用财物由组长负责,各教室由班主任老师负责。
7、学校贵重财产(笔记本电脑、摄像机、照相机等)由专人保管的,填写保管纪录,妥善保管,发生丢失或损坏的,由保管人赔偿。
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6
为了加强学校财产的`管理,更好的做好教室财产的保管工作,特制定教室财产管理条例如下:
1、由班组包干管理,班主任老师或班级财产保管员负责检查,并做好清单检查记录。
2、教室所有财产、财产代码编号(票贴)由各班包干管理。财产代码编号不能随意撕下。如有掉下应报总务处,重新补上;对撕下编号不报者,按损坏公物赔偿。
3、学校和班主任老师,应定期对学生进行爱护公物教育,使全体学生从思想上重视爱护学校财产。
4、对无故损坏公物的学生,除教育或违纪处理外,要求该生按原价或修理价酌情赔偿;当公物损坏,查不出损坏者,则有班级集体赔偿。
5、班主任或班级财产保管员,应对教室所有财产进行每周检查一次;如需修理,应立即到总务处报告,由总务处派人及时修理。
6、学生在打扫卫生时应注意安全;放学后应关好门窗和日光灯,积极配合学校清校制度。
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7
一、财产保管员应按财产分类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便于规范管理。
二、校内全部国有资产不得擅自借给个人或外单位使用,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办理借用手续,并要求按期归还。
三、学校贵重物品应设专人专库(或专柜)保管,建立安全措施,保证物品安全完好。
四、定期清查盘点。总保管员与分保管员每年要进行一次清查核资,对清查出的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报主管领导,按规定办理入帐消帐手续。每月末应与财务会计人员核对各大类固定资产的金额,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五、校内设备一般不得擅自移动,必须移动时分保管员或部门负责人应及时通知总保管员,办理设备移动手续并及时调帐。使全校设备做到有序流动。
六、由个人使用并保管的财产,使用人到总保管员处领取并登记上帐,便于以后的清点与查找。
七、教职工调离或退休时,总务处通知校财产保管员为其办理财产清帐手续。
八、分保管员在工作变动前由新、老分保管员和总保管员共同清点财产,并做交接手续,做到人员变动帐物清楚。
九、学校寒暑假,或节假日前,财产管理员及各实验室、各专用活动室的.管理员,应将自己所管理的仪器设备、贮存好、锁好,并做好相应的防盗、防火措施,保证节假日期间的财产物资安全。
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8
1、宿舍的财产由宿管员全面负责保管,有损坏由宿管员追查责任人赔偿。
2、学期开学初,宿管员对各寝室的公用财产进行一次检查登记,由寝室长过目签名。
3、各寝室的公用财产,包括床板、床架、门窗、玻璃、上下水道设施、照明设施、四周墙壁等,由住入的学生使用、保管好,若有丢失或损坏,由该寝室集体负责赔偿。
4、每日清房或查房时,检查各寝室的公用财产的使用、爱护情况,发现有丢失或损坏的,立即通知寝室长,责令该寝室集体负责修复或赔偿。
5、每个月对各寝室的公用财产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账与物相符。对损坏和丢失的公用财产,列表报送宿管处,并责其赔偿。
6、对故意损坏宿舍公用财产和宿舍走廊、楼道、卫生间、洗刷间的`公物的学生,报送有关系、部和宿管处从严处罚。
7、学生毕业离校时,做好寝室财产的验收工作。
8、学院组织学生住房调整时,宿管员要到各寝室巡回检查,发现有损坏公物的行为,立即查处。
9、学生放假离舍时,督促检查各寝室的水、电、门、窗要关好,安全防范措施要落实到位,检查和办理学生离校行李的手续。
10、宿管员每天都要检查宿舍四周、走廊,楼梯底下等地方是否有乱抛、乱丢、乱摆物品(包括拖把扫把),如有,要进行清理。
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9
一、班级财产由班主任负责管理,并经常对学生进行爱护公物教育。
二、班主任应制定具体管理措施,建立监督机制,课桌凳由学生自己负责保管使用,其他财产要有专人负责。
三、各班财产,学期初由学校总务处统一调配完好,班主任清点后,正式执行制度。
四、每个学生都应自觉爱护班级财产,文明使用。
五、财产在使用过程正常损坏,由班主任到总务处报告登记,经验审后,由学校负责维修更换;若属管理不善,人为损坏,维修费用由学生或班级承担;故意损坏,加倍赔偿,并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六、每学期结束,学校总务处与班主任共同检查班级财产的使用情况,并做好记载,损坏财产没有落实到人的,从班费或班主任津贴中扣出。
七、财产管理每学年评分一次,纳入班级考核,作为评选“文明班级”和“优秀班主任”的重要依据,对管理严格、财产完好的班级,学校公开表扬并给予一定奖励。
八、学年初班级财产登记因按时上交总务处,否则视班级财产完好处理。
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10
宪法规定“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保护公共财产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光荣职责。学校公共财产是学校开展政党的教育教学工作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为切实保护我校的一切公共财产,使其更好地服务于教育教学工作,全体师生员工须遵照执行。
一、建立定期检查制度。
学校每学期组织人员对公共财物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并登记造册,落实财产管理责任人。每学期对公物进行必要的检查维修。
二、建立财产登记制度。
一是建立公共财物借、还登记制度。凡是向公共财物管理责任人借、还公物,均记录好借、还公物的品种数量及日期和其它应有的说明。凡有损坏或遗失,借物人须昭价赔偿或负责维修好。登记薄将作为财会档案予以保存备查。二是会计要建立健全财产管理财薄,及时准确地做好记录,做到物物有账,账物相符。
三、班上的公物管理实行班级负责制。
凡是班上的讲桌、讲凳、卫生工具,毛刷、一切电器、门窗、玻璃、美化教室用品,班级牌,均由该班全体学生共同负责保护、管理。如有人为损毁,由该班自行解决维修或昭价赔偿的问题。
四、建立公共财物管理部门负责制。
实验器材管理由古刚义负责,微机室器材管理同廖长清负责,团队室公物管理由李建负责,体育器材管理由体育教师共同负责,油印室的公物管理由张凤仙负责,油印资料老大需要教导处先登记,再由张凤仙记录及油印。档案室的公物管理由工会负责,杂物保管室由黄泽林负责,录音机、听力磁带、教参、教学挂图由教导处负责管理,伙食团公物由李建辉负责,段学良负责对电器、办公用品等进行发放与登记。办公桌椅经编号、登记后由各位教师负责管理。
五、学校公物非经校长和管理责任人签字同意,并办理好有关手续,不得外借,否则,一切责任由管理责任人承担。
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11
1、采购制度
(1)采购物品必须有购物申请单,并注明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用途。采购的物品一定要与购物申请单内容相同。
(2)购物申请单须有申请人、部门负责人、学校分管领导(校长)的签名。
(3)凡列入专控商品和政府采购项目,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手续完备后方能采购。
2、验收入库制度
(1)财产管理员负责验收入库。验收入库时所购物品、购物申请单、购物发票或送货单三者缺一不可,并登记账册。购入固定资产时,会计入账联应及时交财务入账。教育局调拨的`财产凭后勤保障中心-设备组《货物验收单》入帐。
(2)根据勤俭办学原则,仓库内积压物品应尽量减少,但教学所需物品要保证供应。学校财产负责人应定期检查验收入库制度执行情况。
(3)财产保管员和相关领导及相关组室必须每一年度对全校财产作一次盘点清查。
3、造册登记制度
(1)学校所有物品的账册登记工作由财产管理员负责。
(2)财产管理员根据物品的归类及时记账,按月结账、对账。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3)登记账册的物品、名称、数量应和发票相符合。
(4)学校校产负责人应定期检查造册登记情况。按时完成上级部门布置的各种报表。
4、领用、借用及赔偿制度
(1)仓库存放物品,由财产管理员统一管理。
(2)领用办公用品,需办理领用手续。
(3)教学物品不能挪作他用。教学物品和器材专供本校教学使用,在不影响教学前提下,经领导同意方可出借。并收取保存有效出借单。
(4)出借的物品要按期收回。
(5)人员调动一定要做好个人物品借用归还工作。
(6)归还物品时要当面验收,如有损坏或遗失,按赔偿制度执行。
(7)赔偿办法由设备管理人员填写赔偿单,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再由损坏者凭赔偿单到财务部门缴款。
5、财产报废制度
(1)报废物品要加以区别,找出报废原因,若是失窃物品,要有备案记录,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
(2)报废的物品由使用部门提出书面报废申请,经有关部门确认、领导同意后财产管理员作统一登记,所有固定资产报废金额按有最新文件规定执行。
(3)报废单要学校负责人,财务主管和会计签字。
(4)报废物品处理后的回收资金,要及时入账。
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12
一、学校财产分固定财产、低值易耗两部分,保管人员分别建立帐本和领物登记册。
二、图书、仪器、体育器材、医疗机械、文娱设备、教具等固定财产专人分管,并造册登记,定期清查。
三、固定财产要根据需要分配使用,分室登记保管并建立严格的赔偿制度,对低值易耗品要规定使用期限并办理领发登记手续。
四、学生用的课桌、凳、照明设备等,开学初一次配齐,并由班主任填写使用登记表,使用中途若有变动要及时办理增减手续,期终检查评比。
五、教职员工调动时,所用财物必须办理移交手续,不能私自转让他人使用。
六、学校公物一般不能外借,特殊情况必须由借方出据,经总务主任批准方可办理借用手续,并按期限交还。
七、消耗用品,严格管理,注意节约,对用量过大、消耗过多的,要请主管领导批准,对有些低值易耗品及体育器材、小型电教器材等物资要领新交旧。
八、保管人员要经常对公物进行检查,需要修缮的及时提出,经校委会会议研究及时维修,对任意破坏的.,要及时批评教育。
九、要经常对学生进行爱护公物教育,发现好人好事及时表彰,培养学生爱护公物的优良品德。
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13
1、班级财产管理工作由班主任负责。
2、教室财产破损、失少,班主任应立即到总务处填表报修,并办好赔偿手续。总务处必须两天内给予修复。(特殊情况除外)
3、总务处每周进行不定期检查。其结果作为班级考核、班主任考核的依据之一。
4、检查评分标准:
(1)财产损坏、失少不报被查实的,每件扣1——2分。
(2)无故浪费电源的(电灯、电扇及其他用电器)扣1——3分。
(3)放假或放学后,人离教室但门、窗不关的,扣1分。
5、教室内有他班代号凳的,每张扣1分。
6、公共场所发现本班代号凳乱放的,每张扣1分。
7、凡损坏需赔偿的财产,每登记1件扣0.2分。(不需要赔偿的`财产报修登记不扣分)
8、故意损坏的,除照价赔偿、处罚外,还要视情节加倍扣分。
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14
1、学校有一位领导分管财产、物资的管理工作,经常教育师生员工爱护公物,树立爱护公物人人有责的好风气。对财产、物资保管和使用有显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扬奖励,对无故损坏、丢失的,责令照价赔。
2、为做好学校财产、物资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建立有校财产物资保管员、校级领导参加的校级财产物资管理组及班级由班主任、学生代表组成的班级财产物资管理组织。
3、各班、室在开学初由总务处,向有关教师办理财产交接手续。
4、财产交接后,各班、室(音美体、仪器室、阅览室、电脑室、食堂),不得将财产私自搬迁和外借。如要出借必须经总务主任同意。
5、总务处在期中作一资助全面校产检查,使用情况作好记录。期末作全校性财产验收。如有损坏和遗失的,一律按购价和制作的实际价赔偿,并扣其班级的竞赛分。
6、仪器室每学期末把财产的报损单送总务处(附单),经总务处核实,由总务主任签字后方可报损。
7、为了更好地使用校财产,保持物资完好,充分发挥财产、物资的作用,总账上设立“固定资产基金”、“固定资产”两科目和设置《固定资产登记清册》及班级《固定登记清册》。
8、为了改变无人负责和职责不明的`现象,按班、室、人和存入点,落实到处、室、班、人,并签订《固定财产登记清册》协议,定期检查,谁用谁管。
9、一切增添的资产要经过校长审批、保管员验收签章的手续,由财会室审核入账。一切减少的固定资产要经过校级财产管理组织鉴定,由校长报批。
10、学校的房屋、场地、设备在一般情况下,不向外出借、出租、交换出售。但在不影响本校教学和工作的前提下,经校级财产管理组织同意,校长审批下方可出借。但出借时必须办理出借手续,收取一定的租费,如有损坏,照价赔偿。校内教师对教育用的设备借还都要在保管员处登记注册。学校购入财产、物资,先有经办人签名,后由校保管员验收签名、登记。最后由校长审批,方可到财务室核算报账。
11、班级财产管理组织对本班财产每月清查、盘点一次,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年级组长和校级财产管理组织,每学期清查盘点一次,了解使用情况、调整账目、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发现问题、改进管理措施。
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15
为了搞好学校财产管理工作,本着一切为了教学的原则,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学校对各宿舍、班级、实验室、图书室、微机室、教导处、办公室、厨房、保管仓库财产进行重新登记,签字负责。
二、每个和在校工作人员都是保管应保管财产的责任人。
三、每个教职工是本人宿舍财产的.责任人,班主任是班级责任人,司务长是后勤责任人,实验负责是实验室财产责任人,微机室负责人是微机室财产责任人。
四、财产出现问题(损坏或丢失),追究责任人的责任(赔偿或罚款)。
五、实行奖惩制度,对管理好的责任人酌情奖励,管理差的酌情罚款。
六、各班要制定相应的财产管理制度,做到有章可循。
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16
一、账簿和托管账、卡、表的设置:
1、总务部门必须设置固定资产账。
2、托管财产部门必须设置托管账、卡、表:有专职托管员的部门,设置固定资产托管账和托管物品卡,有兼职托管员的部门,设置托管物品卡。
3、会计账簿应设置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两个科目,用以记录学校固定资产的变化。
4、总务部门必须设置借用物品登记表。
二、账务要求:
1、对购入、调拨或自制的教学设备,无论是从外单位取得原始凭证或自制原始凭证,必须由财产管理员签字验收。
2、财产管理员取得凭证后,应当根据凭证上的内容摘要、金额和其他有关资料逐项记入账内,做到数字准确,登记及时,字迹工整。
3、各类账簿,按页次顺序连续登记,不得跳行、隔行,如发现错误不得涂改、挖补、刮擦或用药水注销字迹,必须应将错误的文字或数字划红线注销,然后在划红线上方填写正确的文字或数字,并盖经办人章。
4、年终应对财产进行全面盘点,重点是账物核实工作。
三、记账凭证:
1、规格统一用设备站统一印发的《固定资产增减表》、《财产报废注销审批表》和《红桥区教育局物资调拨单》。
2、用法统一固定资产的增加和减少一律使用《固定资产增减表》,固定资产属于报废等一律使用《财产报废注销审批表》,本区内物资调拨一律使用《红桥区教育局物资调拨单》记账。
3、会计及财管员,有关责任领导、经手人签字的'发票及增减表各一份,会计据以做连锁会计分录记入会计总账。
四、记账要求:
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按会计制度要求设立、分类,账目要随时反映固定资产的总数量、总金额,同时必须随时反映该物品的具体增加或减少的数量与金额。
五、账务处理:
1、经盘点确属漏账的,要以实物为准,进行补登记有关账目。
2、对于固定资产的调出或购入,要做好《固定资产增减表》,凭此表反映记账凭证。
3、对于固定资产的报废、注销以《财产报废注销表》为凭证做好账务处理。
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17
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资产起讫标准如下规定
(1)单价在800元以上,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物品列为固定资产范围。
(2)单价不足800元,但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批量同类财产,如课桌椅、床、办公桌、各类柜子等学生、教师使用的固定用品,也列为固定资产。
2、学校的固定资产由总务处统一分类编号,并由校产管理员建立固定资产一级台帐,附单件明细卡片:计算机、舞音美室、体育室、电工室、物理实验室、生化实验室、图书馆、阅览室、食堂等部门,由专管员建立相应的.二级台帐并负责管理。其他固定资产实物由总务处校产管理员建立二级台帐,由使用人(部门)负责保管。
3、新增财产,应由总务处采购人员填写入库单(一式三份,总务处留存一份,附发票交财务一份,专管员一份),校产管理员验收签字后,方能列入固定资产台帐。
4、总务处的台帐,每学期应与财务部门的固定资产台帐、各专管员的二级台帐核对一次。每学年学校对固定资产清点一次,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5、固定资产增加、减少、转移,须报总务处负责实施。未经总务处办理手续,任何人不得自行处置。
6、根据各部门工作需要,如需调配固定资产,由总务处填写调用单,调入部门负责人或专管员签字领用,并调整各级台帐。
7、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教室课桌椅、寝室床铺及其有关设施由总务处负责配置和调整,每学期由班主任、学生寝室生活指导老师向总务处校产管理员办理借用手续,填写财产登记表一式两份,总务处校产管理员和用物责任人签字,各存一份备案,每学期总务处对财产保管情况组织检查验收。
二、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
1、计算机、舞音美、体育、电工、生化、图书阅览、食堂等专业的教学用品、用具管理参照本制度执行。
2、各部门专管员必须建立抵值易耗品台帐,耐用品并附明细帐。所有物品都应及时列入台帐。
3、因办公、教学需要的抵值易耗品(耐用品)由专管员填制借用单,借用人签字并注明借用理由,使用结束后应及时归还。消耗品由使用部门(人)签字领取使用。
4、各班清扫用具,要实行包干办法,确定用物定额,超额不补。
5、各部门专管员按月填报物品进出库报表。各部门专管员应于每月初进行一次库存清点,并将上月物品的入库、出库及库存情况月报表报总务处。如出现帐实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
6、总务处应妥善保管原始凭证、入库单、出库单、月报表等,并装订成册。
三、财产采购、验收、入库制度
1、凡需新增或补充的财产,由请购人提前三天向总务处领填请购单,经处室负责人审核,分管校长审批。总务处组织人员采购。属专用物品,由使用人参与采购、负责质量、数量、规格选择。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商品报财政部门审批后由学校采购小组根据有关规定进行采购。
2、添置的财产如属国家专项控制商品,需先办理控购手续,经批准后方可购置。
3、凡新购入的财产,应由总务处采购员填写入库单(一式三份,总务处留存一份,附发票交财务一份,专管员一份),经保管员对数量、质量、规格、单价等进行验收签字,请购单方可报销。
4、固定资产、办公用品、维修材料、卫生清洁用品由总务处校产管理员验收登记:文体用品、实验用品、图书资料、实习材料等低值物品购入时由部门专管员验收登记。
四、财产的出借与赔偿制度
1、学校一切财产,任何人不得擅自出借、出租,如确实需要借用、调出的,必须经领导研究决定。
2、批准借用的财产,必须办理借用手续,注意爱护,精心保管,按期还回,照价赔偿。
3、离退休及调出人员要自觉归还自己领用和借用的公物,不得转借他人或私自拿走,否则不予办理手续。
4、所有人员,都要自觉爱护公共财产,故意破坏或不负责而破坏的,要追究责任,照价赔:情节严重者,加倍处罚。
五、财产报废、变卖制度。
1、不能再使用和再修复使用的固定财产由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由总务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鉴定后办理相关手续,并报分管校长批准:大型、贵重设备报有关部门批准,并注销合同。
2、抵值易耗品(耐用品),由专管员统一收集并造册上报总务处,由总务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鉴定后办理相关手续,并报分管校长批准,并注销台帐。
3、任何个人无权决定固定资产变卖价格。凡要变卖的固定资产,分两步走,第一步由学校相关人员确定基础价格,第二步由相关人员根据学校内的基础价格与购方确定变卖价格变卖,报分管校长审批再作变卖。学校固定资产收入,均纳入“专用基金”核算。
六、财产移交制度
1、校内保管员、各实验室管理人员,各类财产材料使用人,因工作变动,学校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办理交、接手续,要求帐物相符后,方能接收。
2、移交中实行按帐点物,逐件核准。凡有外借的,概由移交人追回,接收人不接收空帐。移交中发生帐物不符时,移交人应写出书面报告,学校作出相应的处理意见,方可办理移交手续。
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18
一、采购制度
1、学校采购物品一般情况下,由外勤同志办理
2、采购物品须有购物申请单,并注明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用途。
3、购物申请单须有申请人、部门负责人、学校财产(管理员)三人的签名。
4、除特殊情况,一般购物在五天内完成。
5、采购的物品一定要和购物申请单相同。
6、所购物品质量有问题或未经批准购买的物品一律不予报销。
二、验收入库制度
1、外勤同志按购物申请单购物,仓库保管员负责验收入库,再由个人或组室领用。
2、验收入库时所购物品、购物申请单、购物发票三者缺一不可。
3、入库时要区分物品性质、危险品、易腐物品、易爆物品,区别对待、妥善处理。
4、验收入库后应开二联单,三联单通知有关个人或部门前来领取,以利于教学急需。
5、根据勤俭办学原则,仓库内积压物品应尽量减少,但教学所需物品要保证供应。
6、学校财产负责人应定期检查验收入库执行情况。
7、财产保管员和相关领导及相关组室必须每一年度对全校财产作一次盘点清查。
三、造册登记制度
1、学校所有物品的造册登记工作有仓库保管员负责。
2、仓库保管员根据物品的归类分别列入校产的帐册或组室、个人帐册。三天内及时登帐,半年及时结帐。
3、登记造册的物品名称数量应和记录相符合。
4、按时完成上级部门的校产统计表格。
5、人员调动一定要做好个人物品借用归还工作。
6、学校校产负责人应定期检查造册登记情况。
四、领用制度
1、物品仓库存放,有仓库保管员统一管理。
2、个人在征得保管员同志同意下,办理领用物品手续才能领用物品。
3、教学物品不能挪作他用。
4、教学的`物品借用物品须按时归还。每学期结束时,仓库保管员要及时收回,统一管理。
5、领用物品若有多余,需归还仓库
五、财产报废制度
1、根据勤俭办校原则,教学仪器一定要做到物尽其用爱惜使用。
2、报废的物品要加以区别,对不正常的损坏要找出原因,人为损坏的要酌情赔偿。
3、报废的物品有仓库管理员统一登记,及时销帐,累计金额在50000元以上上报计财科仪器设备办公室备案,在统一的前提下合理处理。
4、报废单要学校负责人,财务主管和财产保管员签字、说明。
5、报废物品处理后的回收资金,要统一进请购基金帐。
六、出借赔偿制度
1、教学物品和器材专供本校教学使用,在不影响教学前提下,经领导同意方可出借。
2、贵重物品原则上不借。
3、出借的物品须填写出借单、出门单。
4、出借的物品要按期收回。
5、归还物品是要当面验收,如有损坏或遗失,按赔偿制度执行。
6、赔偿办法由设备管理人员填写赔偿单,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再由损坏者凭赔偿单到财务部门缴。
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19
一、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1、学校的教学器材、图书资料、文化设施、活动设施、花草树木、办公用品、房屋设施等均为国家财产,必须由全校师生共同管好、用好,管理部门要做到合理安排、妥善管理,全校师生员工家属有责任爱护公物,树立以“爱护公物为荣,损坏公物为耻”的好风尚。
2、对于学校财产,保管室要有总帐,实验室、微机室、电教室、语音室、图书馆、资料室的财产必须建立分帐,造册登记,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以加强监督管理。任何人不得损公肥私,将公物占为己有。在调换管理人员时,必须按册办理移交手续,如有损失,应分清责任负责赔偿。保管人员对学校财产应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贵重物品更应倍加保护。防止腐蚀霉变、鼠咬虫蛀、失火、失盗、爆炸等意外事故发生。
3、凡学校购买或由上级拨发的固定资产、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办公用品等,都必须经过有关人员验收登记后方可办理借用或领用手续(家属无权借用学校物资)。凡借出物品原则上用后及时归还,损坏赔偿。校内财产一般不予外借,特殊情况应凭单位介绍信经校领导批准后方可外借,并限期归还。如有损失,照价赔偿。
4、各处室、办公室向学校借用的一切财产都必须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撮动、改装,不允许转借他人。在调离本校时,必须向保管室办理归还手续,如有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手续不清不予放行。
5、学校的财产、用具首先供应教学需要,办公室的家具不得搬回宿舍使用。
6、学校财产属正常使用多年后,已报废不能使用的,需经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报废,然后由总务处组织专门人员检查,确认无误后,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报损,同时列出报损物资清单,存查。此外,处理废旧物资所得款项,应上缴学校财务部门。
7、学校店面出租应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政策签定合同,并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收取押金和租金,同时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管理。
二、班级财产管理制度
1、凡各班集体购买或捐赠的耐用物品,在该班级学生毕业后,应上交学校,收为公有。凡社会捐赠、赞助学校物品、校获纪念品、奖品,经手人必须及时上交学校保管室收存、登记,任何人不得隐瞒、侵吞。
2、教室内财产每学期开学前由总务处负责维修、配齐,开学后进行登记。各班的门窗、玻璃、课桌凳、灯具等财产由各班主任负责保管,对于破坏者应予追究并按规定给予赔偿。各班主任要管好本教室的锁,不能出现不锁门或随便把钥匙交给别人的`现象,不能私自把班上财产和教室借给他人使用,如因此出现问题由班主任承担责任。但对于学校统一安排的教室出租工作,班主任必须积极支持,不能抵制(教室出租应有合同)。
3、若教室课桌凳被损坏,班主任必须及时交学校进行维修,并按规定交纳维修管理费用,不得擅自拆御或丢弃,更不能到其它教室更换。若门或窗户损坏需要进行维修,也必顷及时上报总务处,以便安排维修人员及时进行维修。
4、教室内的日光灯管或启辉器、电灯开关出现故障,需要维修时,班主任必须先申报总务处,由总务处派维修人员进行检修,班主任应填写维修材料更换情况表。
5、天晴时,教室内不得开灯,如因天气不好或初三晚自习需要用灯,各班放学时必须及时关灯,否则一经发现未关灯者,学校将对有关班级进行罚款处理。对于照明和教学外的其它用电,如电风扇等,有关班级应按规定向学校交纳电费。
6、如班主任发生变动,原班主任必须如数将本班财产移交给新班主任并请学校保管员做中介人办理移接交手续。办理移接交手续后,原班财产由新班主任负责。若原班主任未办移接交手续,班上财产出了问题由原班主任负责。
7、总务处对班上财产(包括班费)每学期清点一次。对于各班损坏的窗玻璃、课桌凳数量要如实地进行登记并督促有关班主任及时交纳维修费用。对爱护公物好的班级应提出表扬或奖励,差的则应受到批评,公物保护得好与差将与评选先进班集体和班主任的效益工资挂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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