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规章制度

2022-03-30 制度

  制度是一种人们有目的建构的存在物。建制的存在,都会带有价值判断在里面,从而规范、影响建制内人们的行为。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企业规章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企业规章制度 篇1

  一、公司规章制度的员工守则

  1、遵守公司纪律,严守公司秘密。

  2、按时上下班,不旷工迟到早退。

  3、服从公司管理,按时完成任务。

  4、老实做人,用心做事,做好本职工作。

  二、店员管理制度

  (一)工作纪律

  1、上班时间不准在商场内吃零食、玩游戏,不准离岗、串岗,不准聚集在一起聊天、嬉笑、喧哗;不准在工作时间吃食物、看书、报、看杂志、做私事;不准在营业时间内会客、带小孩、带宠物,或逗玩亲朋好友的小孩。

  2、注意个人及公司形象,不得在营业场所内将手插入袋内站立或行走,不准将手搭撑在货架上,不准坐在货架、货箱及货品上。

  3、上班须用礼貌用语,提高销售技巧。接待顾客态度要和蔼,不准与顾客顶嘴、吵架、或打骂、殴打顾客。

  4、上班时间必须保持店内有人照顾,不准2个以上同时饮水或上厕所,不准店内同时有二位以上营业员当班而出现只有一个人在柜内15分钟以上。违者以空柜处理,处罚条例按商场管理条例执行。

  5、发现顾客在自己店内吸烟,要委婉地加以制止。

  6、注重个人及店内卫生,每天早晚进行一次清洁工作,清洁范围包括:展柜、玻璃柜、收银柜、地面、形象墙及陈列货品,要保持柜台及玻璃无指印、无灰尘,地面无积水、纸屑,商品整洁、无灰尘、无印迹,雨天时还须及时对脚印进行拖洗;不准将清洁用具、垃圾堆放在公共走道或垃圾箱上。

  7、爱护场内商品,不得故意损坏商品,或将店内任何物品带出工作场所。

  8、营业员在停止营业前5分钟才可以做最后结束工作,店内如还有客人,不得更换衣服做下班准备。

  (二)礼仪行为规范

  1、仪容仪表规范

  A、工作时间须统一穿着公司指定的制服及佩带商场的胸牌。制服要保持平整、干净(穿制服前应先检查扣子是否有掉落,有无破损),不得在制服上另加自己的衣服。胸牌配带于左胸处,不歪斜,不掉落.

  B、保持头发整齐清洁,长发及肩者需扎起来,饰品以适量,适宜,不夸张为原则,不应配带金属制品的发饰。

  C、表情开朗,化妆以适度化妆,擦上口红为原则,着近肤色无花纹的丝袜,黑色素面前后包的低跟皮鞋。

  D、员工不留长指甲,必须保持圆滑、清洁。除女性的淡色指甲油外,不得涂其它深浓色指甲油。

  E、工作时间员工不得携带任何音乐播放器(MP3、CD、收音机等)。

  2、服务礼仪规范使用“微笑服务”是整个服务礼仪规范的前提与标准

  A、站立:头正、双目平视、嘴唇微闭、两肩放松、躯干挺直、双臂自然下垂于身体两侧。

  B、走路:双目向前自然平视、微收下颌,面带微笑、双臂前后自然摆动。

  C、鞠躬:立正姿势,保持端正、双手放于身体两侧或体前搭好、身体略向前倾。

  D、礼貌用语:顾客进店时,说“欢迎光临,顾客出店时,说“欢迎下次光临”。

  企业规章制度 篇2

  1.0目的

  加强企业管理,强化员工的纪律观念。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的员工。

  3.0考核方式及管理

  3.1各部门由考勤员专门负责考勤的原始记录及月度汇总工作,每张考勤表上要注明部门、岗位及有关详细说明材料。

  3.2考勤员要实事求是,做到每天考勤,填写正确、清楚,每月最后一天进行考勤汇总,原始记录汇总及考勤汇总表填写后交部门经理审核签字,次月2日交总经办。

  3.3员工应按时上下班,迟到、早退:5分钟以内口头警告,超过5分钟以上,每分钟罚款1元,超过1小时以旷工半天论处,员工当月迟到、早退累计三次者以旷工半天论处,超过三次者以旷工1天论处。员工每旷工一天按照员工日平均工资的2倍扣除工资,同时旷工均开具“过失单”。

  3.4若发现考勤员有弄虚作假行为,一次口头警告,二次开过失单,三次劝退。由于考勤员失职而造成的差错,一次口头警告,二次扣罚考勤员20元,达到三次者发过失单。

  3.5员工因故请假,均应填写请假单,按人事权限逐级呈批,请假单随考勤表报送,总经办定期检查。

  3.6未请假或假满未及时续假而不到岗者以旷工论处。旷工均开具过失单,连续旷工三天作为自动离职处理。

  4.0加班考勤管理

  加班包括节假日、休息日加班及延时加班。公司原则上不鼓励加班,确因工作需要加班,必须事前办理加班手续,否则视为无效加班。

  4.1加班条件

  4.1.1因工作需要在节假日内不能间断工作的;

  4.1.2为完成下达的紧急任务而在规定工作时间内无法完成的;

  4.1.3必须利用休息时间或节假日进行设备维修或因公用设施等临时故障而进行抢修的;

  4.1.4在特殊情况下,必须加班的;

  4.1.5凡属工作范围的事没能完成而需要加班的,均不作加班。

  4.2加班的审批

  4.2.1加班审批的原则

  4.2.1.1加班需完成的工作量必须与加班工时相符;

  4.2.1.2严格遵守加班审批程序;

  4.2.2加班审批的程序

  4.2.2.1零星加班:指“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需进行加班”。部门主管填写《加班申请单》→部门经理签署意见→总经理核准→部门考勤员作为考勤依据;

  4.2.2.2集体加班:指“为完成公司下达的任务,需以部门或班组为单位组织加班”。部门经理起草加班报告(写明计划完成工作量及人员安排)→报总经理核准;

  4.3加班申请单的管理

  4.3.1每月5日前由各部门考勤员将本部门上月《加班申请单》汇总报送总经理办公室,《加班申请单》一式两联,总经理办公室审核并加盖办公室章印后将其中一联粘贴于当月考勤表,另一联交于加班当事人作为补休凭据。

  4.4加班补贴及补休的管理

  4.4.1属法定节假日因工作需要加班的,按公司规定计发加班补贴;

  4.4.2休息日或延时加班的,一般安排补休而不计发加班补贴;

  4.4.3加班后的补休由各部门经理、主管视部门工作的情况妥善安排。补休考勤时以审批后的《加班申请单》抵算出勤。当年度的加班,各部门经理、主管应在当年内给予安排补休;

  4.4.4员工因事补休,须提前办理补休手续并附缴《加班申请单》,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4.4.5员工未经办理相关手续而自行补休者,视同旷工处理;

  4.4.6《加班申请单》当年有效;

  4.5各种假期的报请及核准审批

  4.5.1病假;

  4.5.1.1员工病假需出具指定医院[南通医院、人民医院、中医院、妇产科医院、传染病医院(限传染性疾病)、口腔医院(限口腔疾病)]医生的病假证明,突发性病况允许就近医疗,过后出具急诊证明。

  4.5.1.2患重大疾病需长期治疗者,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本公司工作年限,给予三到十二个月的医疗期。

  a)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在本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b)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在本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

  c)医疗期满后,按劳动合同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4.5.2事假

  4.5.2.1请假审批权限范围

  a)请事假在1天之内,由部门经理批准;

  b)请事假在3天以内,由分管副总经理批准;

  c)因特殊情况请事假5天以上,报总经理批准;

  d)部门经理以上请事假报总经理批准。

  4.5.2.2请事假一般不得超过5天,原则上全年不得超过十四天。

  4.5.3婚假

  4.5.3.1员工婚假先要写申请和递交有关证明,总经办审核后再由部门经理批准,方可请假;

  4.5.3.2符合《婚姻法》规定婚假为三天,符合晚婚晚育规定婚假为十五天;

  4.5.3.3婚假一次性休完,不能分开使用。

  4.5.4妊娠

  4.5.4.1女员工妊娠,从四个月起作产前检查到生产约8-10次。凭医生出具的证明适当增加;

  4.5.4.2每次检查,根据医院出具的产前检查证明可享受2-4小时公假。

  4.5.5产假

  4.5.5.1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可享受产假90天。晚婚晚育者

  可享受产假120天。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多生一人增加产假15天;

  4.5.5.2符合晚婚晚育者,男方可享受护理假7天,请护理假时,男方凭女方单位出具的护理证明,经批准后,在婴儿满月前一次性休完;

  4.5.5.3对避孕失败进行人流的员工,根据市级以上医院的证明及有关规定享受产假。

  4.5.6丧假

  4.5.6.1员工直系亲属(含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配偶及子女)死亡享受三天丧假。员工请丧假,填请假单,交总经办审核,再由部门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

  4.5.7工伤假

  4.5.7.1凡在工作时间内,因意外事故,造成伤残的员工,经劳动部门有关医院签定确认为工伤的,按签订的用工及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待遇。

  4.5.8法定假日

  4.5.8.1法定假内,因工作需要,符合加班条件的按《劳动法》规定发放加班工资。

  4.5.9出差员工因公出差,应先填写申请报告,由部门经理审核,报公司总经理批准方可。

  4.5.10公司实行奖励年休假制度,对于年度表现优秀的员工和各岗位骨干奖励休假作为带薪工作时间。

  4.6考勤查询:

  4.6.1员工如遇对考勤有疑问,可向部门考勤员或公司总经办查询。

  企业规章制度 篇3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消防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二、凡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后政治影响大、人员伤亡大、经济损失大的部位,指定为消防重点部位,消防重点部位必须明确消防责任人及其职责,落实防火措施,设立防火标志,配足消防器材;

  三、明确消防重点部位,如:车辆停放场地及附近、办公室、交易厅、微机室、配电房、锅炉房、车库为重点防火部位;

  四、配备给部门、单位内部的消防器材、设备由部门分管,责任到人,定期检查保养,保证器材处于良好状态,非火警不得动用。发现器材丢失、损坏,要及时向上级报告;

  五、经常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落实公司消防部门的整改通知,按照要求整改隐患,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反馈,确保整改措施及时落实到位;

  六、加强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保持安全疏散通道畅通。举办大型文娱活动,主办单位必须事先制定消防安全方案,并报上级消防职能部门审查批准;

  七、重点防火区域严禁烟火,因工作需要动用明火的要事先向上级申报,制定消防方案,并有专人看守现场,焊接维修场地要避开易燃物品;

  八、电气线路的敷设和电器设备的安装,必须符合有关防火要求和安全技术规范,必须统一由电工安装、维修,电工要严格按照作操作规程作业,禁止无电工资质人员乱接电器,电器设备工作时,工作人员不得擅离岗位;

  九、购买、使用、贮存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规定和技术规范,严格购运审批、登记、入库和领用手续,化学药品仓库按照规定落实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企业规章制度 篇4

  人事管理制度

  1、公司用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岗位实行聘任制。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副总经理、部门经理、部门副经理由总经理聘任。员工经部门经理提名由总经理聘任。

  2、新聘员工实行先试用后录用的原则,试用期最长为三个月,试用期内,经考试、考核合格者可正式录用,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劳动合同书》

  3、在劳动合同期内,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以对合同进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书》的相关条款将对以上情形予以明确。

  4、在聘任期内,根据员工的品德、能力、胜任聘任约定岗位工作的程度、业绩、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等情形,公司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公司制订的规章制度,有权解聘、换岗、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对造成经济损失严重者和影响恶劣者追究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劳动合同期和聘任期满,公司对能遵守规章制度、工作业绩显著者优先录用和聘任。

  6、员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福利待遇按公司规定执行。

  工资管理制度

  为明确公司员工的工资待遇,规范公司对员工工资的发放标准,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特订立本制度。

  一、公司员工实行标准工资与绩效挂钩工资制,另计发奖励工资、加班工资、工龄工资、岗位工资等相结合的工资制度。

  二、员工工资每月10日前发放(特殊情况除外),遇节假日顺延。

  三、加班工资标准:全天为20元,半天为10元。连续加班近4小时为半天,近8小时为全天。

  四、工龄工资标准:

  按在公司实际工作年限计算工龄,工作满一年每月工龄工资为5元,以后按此幅度逐年递增,按月发放。

  五、考勤工资标准:

  月全勤奖每月30元,全年满勤奖300元。(每月出勤26天为满勤)。

  六、其他奖惩按公司有关制度执行。业绩考核工资另定方案。

  奖励制度

  1、工作中的改革、创新被采纳并给公司带来效益的,奖励100—500元;

  2、发现重大问题并及时解决、处理,为公司减少不必要损失的,奖励100—500元;

  3、工作中任劳任怨,却遭他人无理排挤、打击,但为了公司的利益,而不计较个人得失的,奖励200元;

  4、发现有损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为,敢于指正和揭发的,奖励200元;

  5、一年中,连续5次获奖励,年终再次给予5次奖励的总和。

  惩罚制度

  1、对公司不忠实,谎报情况及散布流言蜚语的,予以除名。

  2、对公司及公司的职工(包括管理者)的缺点及错误不能正面提出而私下进行议论的,解聘,情节严重者予以除名;

  3、私做交易而谋求非法收入的,予以除名。

  4、由于对公司职能部门及有关人员在行使权力时不能理解又不通过正常渠道申诉,或由于其它任何原因而消极怠工的,予以除名。

  5、对客户的疑问不解释、不解答、不落实的,罚款20—100元/次;对上级布置的任务不按时完成而又不能说明原因的,罚款20—100元/次。

  6、有意怠慢工作或工作不努力的,解聘;未能完全履行自己的职责的、发现公司财物受损、丢失而不管不问的,解聘。

  7、应急情况离开,未交接好自己手头工作而又没向公司汇报的,罚款20元/次。应急请假、正常请假及正常调休,在自己安排的天数内,不能如期回公司又未补办手续的,视同擅自离岗,罚款20元—100元/次。

  8、工作时谈论与公司无关的话题、说风凉话及冷言冷语的,罚款20元—100元/次。

  9、管理人员如采用正确的手段指出自己的缺点、错误及对自己提出批评的,职工采取不理智的态度,泄私愤或打击报复的罚款50元—200元/次,并免职同时解聘,情节严重者予以除名。

  10、在汇报工作时报喜不报忧,对同事及上级进行隐瞒的,解聘

  11、不服从工作安排,拒不执行的,予以除名。

  考勤制度

  1、公司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和旷工。

  2、公司执行国家规定和企业实际相结合的作息制度,每日正常工作不超过8小时。

  3、上下班按部门认真填写考勤记录,实行上班签到、下班签出制度。上、下班考勤记录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统计,并于月初将上月考勤情况及时报送财务部作为扣发工资、支付加班工资和发放满勤奖的依据。

  6、迟到、早退超过五分钟者,按每五分钟(不足五分钟按五分钟计算)计扣5元的标准执行,超过三十分钟者,扣半天工资,超过一个小时的视为旷工一天,一个月累计迟到达三次视为旷工一天,旷工一天每次扣50元,每月旷工三天者,当自动离职。

  7、公司实行月满勤奖和年满勤奖制度。每月上班26天为满勤,月满勤奖为30元/月,连续12个月满勤为年满勤,奖为300元/年,经考核达到满勤标准的员工满勤奖年终公司一次发放。

  8、上班外出办事需要向行政人事部或部门经理讲明所去地点、时间、所需办理事宜,如有不相符而影响工作的按旷工处理。上班时间无事不离岗、不串岗、不做与工作无关之事,否则,每次罚款10元。

  9,因工出差,须填制出差审批单后,交行政人事部备案。否则,不报销差旅费,并每次罚款10元。

  休请假制度

  1、公司建立休、请假制度。所有请假都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申请,按审批程序经审批人签字同意后生效。

  2、部门经理以上人员休假、请假半天,员工二天以上(含二天),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最后由总经理批准;部门副经理休假、请假半天,员工一天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由分管领导审批;一般员工休假、请假半天由部门经理视工作情况予以审批。

  3、所有休假、请假均应履行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岗,并将休假、请假申请报行政人事部备案登记。未履行休假、请假手续而离岗的,视为旷工。

  4、婚、丧假、女员工产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5、事假按请假天数,每天扣发30.00元工资;连续请事假超过5天的,当自动离职。

  6、因病请假3天内(含3天)不扣发奖励工资;3天以上--10天内(含10天)按每天扣日奖励工资;10天以上--20天内(含20天)扣月奖励工资的50%;20天以上取消当月全部奖励工资。病假必须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凡弄虚作假者,按旷工处理;情节严重者,作除名处理。

  财务管理制度

  1、公司财务收支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不得坐支现金。当天发生的经营收入当天必须存入银行。

  2、收款收据、发票、现金支票、转账支票等重要凭证和票据由出纳统一管理、登记,不得缺号、跳号使用。领用、存根收回由出纳设立专项登记簿登记。

  3、费用开支严格执行公司的规定的标准,不得超标,尽量减小财务支出。

  4、财务印鉴必须分离保管,财务收支日清月结,财务手续合规齐全。

  财务报销制度

  1、费用报销严格执行先审核后报销的制度。一切费用的报销应先由会计按规定的标准审核票据,由分管领导签暑意见,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报销。

  2、公司财务支出实总经理一支笔审批制度。资金支付凭证必须附有经会计审核、总经理审批的有效票据。

  3、费用经办人员一般应在费用发生后三天内及时报销(特殊情况除外)。费用报销原则上实行两手制,一人经办,一人证明。

  养老保险管理制度

  1、为体现公司对员工的关爱,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使员工老有所养,对符合条件的职工一律申报参加社会养老保险。

  2、员工社会养老保险工资标准以我市规定的为起点。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按国家规定执行。

  3、聘用的离退休、退养人员公司不为其购买养老保险。如下岗人员原单位不再为其交纳养老保险金,由其本人将养老保险转到公司后,由公司按此制度为其申报交纳社会养老保险。

  卫生管理制度

  为规范员工日常工作行为,营造一个舒适、健康和谐的办公环境,维护公司对外整体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1、每天上班后应将办公室打扫干净并整理好各自办公桌上的文件及材料。

  2、每周末对公司整体环境进行一次集体大扫除,

  3、不得在办公室乱扔纸屑及烟头等垃圾,更不得随地吐痰。

  4、应保持办公桌上的文件、办公用品等摆放有序,不得乱扔乱放,杂乱无章。

  5、报刊杂志阅读后应及时放回报刊架,按序摆放。不得随意堆放更不得四处乱扔。

  6、随时保持梯步、走道等公共区域卫生整洁。

  7、注意个人卫生,勤剪指甲,随时保持仪容整洁得体。

  档案管理制度

  1、为加强对文件统一管理,防止文件丢失,公司行政人事部设立文件收、发文登记簿,逐日逐项登记清楚。

  2、收到的文件应及时交总经理或部门分管领导阅示,对不按制度办事所造成的损失,按本规章制度的奖惩制度执行。

  3、要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体系,档案的分类应科学合理,各归档的资料应收集齐全,装订成册,鉴定准确。

  4、各部门对档案要实行科学管理,以保证档案资料的保管安全。

  公文办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公文办理程序,提高办文效率和质量,按照“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加强协作、统一管理”的原则,对公司的收发文进行规范管理。

  一、收文办理:

  1、凡是收文,一律由行政人事部登记,并根据文件内容,由行政人事部签批拟办意见,分别呈送各级领导阅示及有关部门办理,急件及时送办。

  2、承办部门应按文件时限要求抓紧办理不得延误、推诿,对不属于部门职权范围或不适宜本部门办理的,应当迅速退回行政人事部并说明理由。总经理签批由具体部门或个人负责办理的,则必须按要求办结。

  3、对已办结的公文,各部门均应及时送交行政人事部归档。密级公文办完后立即送交,业务指导性公文需留用的,可采取复印件的办法备用。

  4、签收登记后批办的文件,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催办。领导批示限期办理的文件,重点催办并及时反馈办理结果。

  二、发文办理:

  1、各部门在职责范围内需要对外发文的,由各部门拟定文稿,经总经理批示后发文。

  2、公文送总经理签发前,应交副总经理及行政人事部审核。在不改变原意的的情况下,核稿人可对文稿进行删节和文字加工,需对文稿进行较大修改时应提出意见,由经办人(主办部门)修改。

  3、所有发文一律由行政人事部发文号,确定文种、发放范围、打印份数及时间要求。

  4、公司的发文,一律由行政人事部负责起草,并按程序办理。

  企业规章制度 篇5

  员工管理制度

  一.工作态度

  1.按公司及各酒店操作规程,准确及时地完成各项工作。

  2.工作认真,待客热情,说话和气,谦虚谨慎,举止稳重。

  3.对待顾客的投诉和批评时应冷静倾听,耐心解释,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与客人争论。

  4.员工应在规定上班时间的基础上适当提前到达岗位作好准备工作。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或早退。

  5.上班时严禁串岗.闲聊.吃零食。禁止在餐厅.厨房.更衣室等公共场所吸烟,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

  6.热情待客,站立服务,使用礼貌语言。

  二.仪表.仪容.仪态及个人卫生

  1.员工的精神面貌应表情自然,面带微笑,端庄稳重。

  2.员工的工作衣应随时保持干净.整洁。

  3.男员工应修面,头发不能过耳和衣领。

  4.女员工应梳理好头发,使用发夹网罩。

  5.工作时间内,不剪指甲.抠鼻.剔牙,打哈欠.喷嚏应用手遮掩。

  6.工作时间内保持安静,禁止大声喧哗。做到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

  三.拾遗

  1.在任何场所拾到钱或遗留物品应立即上缴主管作好详细的记录。

  2.拾遗不报将被视为从偷窃处理。

  四.公司及其所工作酒店财产

  公司及各个酒店物品(包括发给员工使用的物品)均为公司及各个酒店财产,无论疏忽或有意损坏,当事人都必须酌情赔偿。员工如犯有盗窃行为,我公司将立即予以开除,并视情节轻重交由公安部门处理。

  公司出勤制度

  一.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1.迟到:在列队或集合后点名开始时未到者记迟到,迟到一次罚款50元并记纪律单一张

  2.早退:在未通知下班或可以自由安排活动之前离开,不经直接上司批准,在集合点到时不在者既早退,早退一次罚款50元并纪律单一张。

  3.旷工:月累计两次以上迟到或早退,既算旷工一天。未经直接上司批准没来上班旷工一天,扣除当天工资的三倍,月累计两次或连续旷工两天计自动离职。

  二.员工必须依照部门主管安排的班次上班,需要变更班次,须先征得部门主管允许。

  1.病假

  2.确因某种原因不能上班的员工,应事先请假,如有特殊情况,应设法于当日通知部门主管,并得到许可,否则视为旷工。

  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一.员工宿舍应轮流负责清扫,保持良好、清洁、整齐的环境,以保证员工在工作之余得到充分的。

  二.不得在宿舍内酗酒、斗殴、赌博、或从事其他不健康活动,宿舍不得留宿亲友。

  三.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带,违反规定带入室内而致丢失者责任自负。

  四.就寝后不得影响他人睡眠,如有在外留宿,请事先通知部门主管。由于在外留宿发生何意外,公司拒不负责任。

  五.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员工不得将宿舍转租或借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立即停止其居住权利。

  公司工资管理制度

  一.工资结构

  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业绩工资。

  二.工资计算方法

  1.实发工资=应发工资-扣除项目

  2.业绩工资=应发工资-扣除项目

  三.辞退离职工资计算

  1.辞退:公司有权辞退任务不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的人员,人员辞退后其工资按标准发放,有保证金给予退还。

  2.自动离职:不按照程序辞工或月累计旷工两次,连续两天旷工按自动离职处理,公司不发房任务补偿.工资和保证金。

  公司奖罚制度

  一.奖金结构

  1.模范员工奖金每月由各个项目主管人员依工作敬业态度及考核成绩中,挑选一至两名工作表现优异的从业人员进行评核(评核内容包括:工作勤奋,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任务,服务热情,为公司树立良好形象)于每月月初朝会中表扬并颁发100元,以激励员工士气。

  2.考勤奖勤务满一年以上者,则支付半个月的本薪作为当期绩效奖金勤务半年以上者,奖励300元,以鼓励员工。

  3.年终奖由各部门主管人员视整年各人勤务的表现,包括工作效率.服务态度.敬业精神.出勤率.突出成绩.贡献度等多项评核,并依据考核成绩核发年终奖。支付一个月的本薪作为嘉奖!

  二.员工罚款结构

  缺勤: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有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罚款100元。

  企业规章制度 篇6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必须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4)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电报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

  (5)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6)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7)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8)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不大声说笑、喧哗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9)操作机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保证产品质量,维护设备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10)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工应及时告知领班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不得擅自盲目动作;

  (11)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将情况向领班、部门主管或部门经理报告

  (12)维修机器、电器、电线必须关闭电源或关机,并由相关技术人员或电工负责作业;

  (13)非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机械设备;

  (14)危险物品必须按规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随意乱放;

  (15)收工时要整理机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确认火、电、气的安全,关好门窗、上好门锁。

  (16)严禁在公司及宿舍打架,一经发现,予于开除,同时医药费有打架双方承担。

  企业规章制度 篇7

  工作制度

  一、仪容仪表

  1、上班时间内一律着工作服,穿配发布鞋,系制式领带,不得在工作服外罩自购便服,季节变换时由办公室通知统一更换着装。

  2、必须保持衣冠整洁,仪表大方,不得留长指甲、染指甲、染发,保持清雅、淡妆,不得浓妆艳抹,头发保持干净、整齐,后不过肩,前不盖眼,不得披头散发,饰物只限于手表。

  3、举止要端庄,见到客人和领导应起立问候,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与客人嘻戏、打闹,不得在客人面前修指甲、剔牙、掏鼻子、抓痒、伸懒腰、打哈欠。

  4、按照文明服务要求规范言行,并能正确使用文明用语。

  二、劳动纪律

  1、切实做到十不(不迟到、早退、旷工;不擅离职守串楼层聊天;上班时不看书报;不干私事;不会客;不用电话闲谈乱扯;不在客房内与客人闲聊;不乱动用宾客物品;不私自在客房看电视、洗衣物、洗澡、休息;不私自开客房留宿亲朋好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办事,履行岗位职责和交接班手续,防止发生差错。如有发生必须及时报告部门主管,设法弥补。

  2、工作台内必须保持整洁有序,服务台及抽屉内不得摆放私人物品,零食及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3、钥匙必须随身携带,严禁将

  钥匙交给客人,值班人员临时离开时必须将钥匙交给副班,不得将钥匙随意放在服务台。

  4、服务员无权告诉或暗示客人本楼层有无空房,更不能擅自开房接待客人。

  5、遇到客人或领导批评,不论对错,须冷静对待,耐心解释,不得与领导或客人发生争吵,更不能允许强调个人理由。

  6、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假公济私,谋取私利,更不能同宾客拉关系,办私事。宾客主动赠送纪念品应婉言谢绝,并及时报告部门主管听候处理。不准收取小费,如有客人坚持,无论多少,如数上交,不得占为己有。

  7、无事生非,挑拨离间,损害职工团结,影响生活和工作秩序,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损失者,均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8、员工上下楼一律不能乘坐客用电梯。

  三、工作程序

  1、必须按主任安排的班次进行工作,如有特殊情况需变更班次时,应先向主任请示,经同意后方可进行调班。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因工作需要加班加点者,经主任核实后倒班或发加班费。

  2、要做到内外有别,楼层合并值班时,以所在楼层内有领导或领导的客人为主。

  四、文明礼貌

  1、对宾客要面带微笑,主动问好,请字当头。必须熟练掌握及运用五声要求(即迎声、送声、谢声、答声、抱歉声)。

  2、服务员必须做到三轻(即操作轻、走路轻、讲话轻),接电话时声调要温和礼貌,主动报出部门,谈话简明扼要,对方未挂机前,不得抢先挂机。

  请销假制度

  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凡请假者必须写出书面假条,交组长转主任批准,不得先斩后奏,否则按旷工计。

  1、招待所、客房部通知的政治学习,业务学习,职工大会,点名及其它活动要按时参加,不得请假。

  2、凡请长假不能按时回来者,必须打电话报管理员转所长批准后,方可延假,否则超过三天者按旷工计。超过三天以上者按自动辞职处理。

  3、请病假者通须持医疗单位证明,并经管理员批准同意,方可休假。

  4、因公负伤经所长同意后方可休公伤假。

  日常卫生

  1、一日多次,客人每外出一次打扫一次。严格按照客房卫生标准打扫卫生,保持室内外整洁。

  2、宿舍、服务台的内外卫生,每天要勤打扫,做到整齐,干净无杂物,物资(床被褥等)放置要整齐。

  3、公共卫生要按时、按质、按量各负其责完成,要做到窗明几净六面光。

  4、 环境卫生按主任安排计划打扫,保持干净。

  生活制度

  全体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所规定的工作休息时间,楼层正副值班员一律保持在位,不准外出。夜间交班时要共同查房,做好交接班登记,夜间查房不得少于6次,并做好登记手续。

  1、全体员工直系亲属来探望需住宿时,应提前报告管理员,经批准后,按规定到总台登记收费住宿。不得私自留宿客房或宿舍。

  2、按规定的开饭时间就餐,不得乘坐客用电梯端饭上楼层,吃饭时间保证服务台有人值班。

  3、服务员严禁在外留宿,如有特殊情况者,应先向管理员请假。

  登记制度

  1、各楼层设值班日记本,用于登记当日住房、空房及卫生情况、领导通知事项、宾客嘱办事项等。登记要详细、认真、及时,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2、建立旅客住宿登记本。凡来宿宾客的各方面情况应根据住宿登记单上反映的各项内容逐条如实登记,不得漏填并要保存好,以备后查。

  3、建立客房设备损坏维修登记本,及时将客房设备损坏情况、报修情况及修复情况登记备查。

  4、楼层每日发放物资消耗要如实反映在“物资日耗表”登记表上,做为发放数量的依据。

  5、建立楼层物资明细帐,及时将增减物资情况登记入帐,每月底清查一次。并把增减情况、原因、库存现有数上报客房部。

  客房安全防事故制度

  1、严格遵守值班制度,注意观察楼面情况,尽快熟悉本楼住客特征,把好安全关。

  2、提醒客人将现金贵重物品及时到总台寄存。搞卫生时要搞一间锁一间,不得敞开房间。

  3、对来访宾客要核实被访者单位、姓名、房号,并做好访客登记,盯人到位,如被访者不在,不能让来访者单独在房内等候。

  4、如果客人要寄存行李,请其到总台寄存。对寄存的行李要标志明显,交接清楚,防止调包错换。

  5、凡发现携带易燃易爆、枪等危险物品的宾客,必须及时报告客房部和保安部,让公安部门采取安全措施。

  6、服务员要勤查客房,宾客不在房内时和夜间休息后要主动为宾客锁门。

  7、接到通缉通报要及时核对布控,发现可疑人员要立即报告领导或派出所。

  8、注意火灾苗头,值班员加强巡查,一旦发生失火,要沉着、泠静、不慌乱,及时扑救和报警(火警电话:119)。

  9、使用电器时要注意防触电、短路,有危险苗头要及时报告维修,防止出事故。

  10、所有公用物资要妥善保管,特别是电视机、毛毯等较贵重物品,防止丢失。

  11、在流行病发季节(如流感、肝炎、红眼病等)不准到公共场所的人员密集处活动。注意饮食卫生,避免传染疾病,发现疾病苗头要及时投医,防止蔓延。

  12、夏季无统一组织不准单独游泳。集体游泳时要注意安全,防止淹亡。

  宾客遗留物品处理制度

  1、宾客离开宾馆时,服务员应及时进入客房检查。发现遗留物品应及时追交宾客. 2、如未能及时交给宾客应立即上交总台,总台应查清并记下宾客单位、地址、姓名,并对遗留物品进行封存。同时报告主管领导,并设法与失主取得联系,以便归还。

  3、在归还物品前,应将宾客的姓名、单位、遗留物和数量核对清楚,确实无误后方可将遗留物归还。

  4、如得到失主收到遗留物品的消息应及时报告领导。

  5、因特殊情况在1—3个月内确实找不到失主的应将遗留物品上交,客房转交招待所保管。

  6、对处理遗留物品有显著成绩的视情况给予奖励。

  楼层物资保管制度

  1、楼层公用物资由各楼长负责保管。每月定期全面清点一次,并将物资增减情况如实反映在清查表上报客房部。

  2、客人离开宾馆时要及时清点客房内用具。发现减少或损坏时应及时追赔。如有特殊情况要及时记录下来以备后查。

  3、凡楼层公用物资不得随意挪用、外借。如有工作需要应报部门领导,经同意后办理借用手续。

  4、送洗、回收被褥时,应与洗衣房当面点清交接,并妥善保管送洗清单,不得遗失,保证数量准确无误。

  5、如发现有将公物外流者以一罚十,严重者开除处理。

  6、发现楼层物资减少,损坏应及时追查原因,属责任心差遗失、损坏的要照原价赔偿。

  7、楼层物资移交时,须有监交人和移交表,并将移交情况如实反映清楚,由交接人、监交人签名盖章。

  8、全体人员要树立主人翁思想,加强责任心,爱护一切公物,共同做好楼层物资保管工作

  企业规章制度 篇8

  为加强企业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企业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1、所有员工应准时上班,按时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2、上班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串岗、离岗、无故脱岗、睡觉。员工确实有事不能正常上班或需离岗者,应向上级领导请示批准后方可休假或离岗,事后应及时销假。

  3、对所负担的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4、员工不得在工作场所嬉戏打闹、大声喧哗,工作时间禁止赌博、下棋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严禁在禁止区域内吸烟和使用明火。

  6、严禁酒后上岗、在岗饮酒,中午不可饮酒。

  7、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以书面陈述,但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执行。

  8、同事间要和睦相处,团结合作,不得吵闹、斗殴、搬弄是非,扰乱秩序。

  9、保护企业财物,不浪费,严禁以任何方式或手段将企业财物或资源居为己有。

  10、材料采购采用预报申请制度,由采购部门负责人填写材料采购清单,要如实填写采购物品的名称、数量、用途、金额等,报总经理签批,签批后采购。

  11、材料采购时采购人员应了解产品质量、性能、规格、厂商信誉、价格等情况,择优择廉选购。

  12、企业生产作业应做好科学规划。要按照董事会确定的工作目标合理规划种植地块、种植面积、种植时间、种植作物和田间管理,并合理设计生产作业配套需要的道路、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

  13、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注意安全生产。对使用机械作业的,应由有资质的熟练工人操作。使用农药、化肥要科学合理,采取防护措施。

  14、要科学合理使用化肥和农药。植物保护要优先使用农业技术防治和生物技术防治,药剂防治要严格控制农药种类、剂量、时间和方法。

  15、使用后的肥料和农药包装袋、瓶、箱应集中回收,统一处理,避免造成环境二次污染。

  16、生产技术部应建立工作台账,及时、准确、完整记录生产作业每一项工作情况和田间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对生产资料使用品种、方法、用量、效果要完整记录。

  17、报销采取实报实销制度。企业员工所有报销必须取得合法的发票,将发票粘贴在《费用报销审批单》后面;《费用报销审批单》上应详细填写日期、用途、金额、单据及页数,并在“报销人”处签名或盖章,由分管领导审核签字;所有支出凭证在完成上述程序后,报送总经理审批。

  18、员工因工作需要在财务借支的必须事先填写借支单,并注明借支原因和借支金额,报分管领导、总经理签字后,到财务部门办理借款手续,借款人应在借款之日起一个月内到财务部门报销冲账或退款手续,逾期不办理报销或退款手续的,财务部门将从本人工资性收入中如数扣回。

  19、所有入库物品,仓库保管员必须建立完整的财产账册。物品的名称、数量、单价等列示清楚,并定期检查物品的领用、库存的数量,及时上报请购。

  20、领用物品时应由申领人填报“物品领用单”,经分管领导签名后到保管员处领取。

  21、企业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不同岗位的员工提供不同的薪资。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企业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企业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22、下班时要整理好工作用具,摆放整齐。最后离开企业的员工,应关闭用电设备的电源及门窗,检查用水用电情况,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及工作生产资源等。无遗留问题后,方可离去。

  23、员工辞职的,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报请分管领导和总经理核准后才可离职,并办妥工作移交手续,否则自己承担责任。

  24、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25、本规章制度自公示之日起适用于全体员工。

  企业规章制度 篇9

  第一章总则

  《员工手册》签收凭证

  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手册》,本《手册》之条款,若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悖,则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二、本《手册》适用公司所有员工,遵守本《手册》是所有员工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三、公司保留根据实际情况对本《手册》进行修订的权利。

  四、除本《手册》外,公司各部门制定的`其他相应规章制度,本公司相关员工应遵照执行。

  五、公司要求每位员工应熟读本《手册》并签名,未签名并不影响《手册》的有效性。

  六、各级员工应尊重上司、团结同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积极维护公司的利益。

  七、员工在工作或生活中产生矛盾,应服从主管部门的处理,对处理方法或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公司总经理提出申诉。任何人员皆不得剥夺员工向公司总经理申诉的权利。

  八、对于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员工,各级管理人员应遵照“教育为主,奖惩结合”的原则,坚持以说服教育为主要手段,适度惩处为辅助措施的办法进行处理;对工作突出贡献或成绩显著,检举揭发坏人坏事,维护公司利益的员工,公司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二章招聘与配置

  一、公司根据各生产部门的实际需要,统一组织员工的招聘和聘用。

  二、应聘人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和相关学历、技术等级证书在规定的时间里到公司填写应聘登记表。公司总经理认为需经面试的,应通知应聘人员进行面试。

  三、公司总经理经审核,对符合岗位要求的应聘人员,应及时通知到公司办理入职手续,并出具上岗通知书让新入职人员到相应部门工作。

  四、新入职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公司要求及时提供合法有效的证件

  和证明,如本人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技术等级和职称证书等,并认真如实填写个人档案,不得弄虚作假。对提供虚假信息的人员,公司将保留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权利,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根据损失大小,保留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五、新入职员工应积极参与学习公司组织的入职前培训及考核,其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公司录取后签订劳动合同。入职后应认真学习领会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章离职管理

  一、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一)员工辞职;

  (二)公司辞退;

  (三)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关系;

  (四)合同到期不再续签;

  (五)员工出现不能胜任公司岗位的疾病,经治疗后仍不能胜任的;

  (六)不服从公司工作安排或重大违章、违纪,被公司开除的;

  (七)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八)服务期间违反国家法律,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其它符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况。

  二、非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提前终止劳动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或以辞职报告形式知会对方,同时提出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员工劳动合同期满或辞职经批准后,尚未办理离职手续、解除劳动关系前,仍是公司员工,应继续在原岗位工作,不得罢工、怠工。

  四、员工离职前,必须按公司要求办理工作交接。

  五、公司应向离职员工开具离职证明书,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为离职员工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手续等。

  六、离职员工在办理完各项手续后,凭公司总经理审批过的工资、《离职通知书》或其他相关凭证到公司财务部门结领工资。

  七、属于严重违法、违纪被公司开除的员工,公司保留视情依法追究经济赔偿责任的权利。

  第四章劳动合同管理

  一、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所有员工必须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二、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与员工就劳动合同条款进行协商,所订的条款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三、公司建立本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台帐,实行电脑管理,并做好劳动合同档案管理工作。

  四、公司应全面了解掌握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对于尚未签订劳动合同或新入职的员工应及时发出敦促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对缺乏签订劳动合同意愿的员工应及时做好思想动员工作,对拒不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公司应依法作出处理。

  五、新聘用人员在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必须到公司办理签订劳动合同手续。

  六、劳动合同的解除、变更、续订和终止,按国家和公司所在地方的法律法规执行。

  七、员工以书面的形式提前30天通知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的员工提前3天通知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八、员工应如实提供签订劳动合同时,所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证书等材料,公司保留追究弄虚作假人员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五章工资薪酬与福利制度

  一、公司的工资薪酬与福利结构为基础工资+全勤奖励+工龄奖励+业务提成+加班补贴+技能工资六个部分组成。

  二、基础工资部分分为固定工资及计件工资两种类型。基础工资的制订或变更由公司主管部门制定。

  三、全勤奖励由公司主管部门依照公司考勤记录实行。

  四、加班补贴部分由公司各级主管人员根据员工实际情况提出申请,并报总经理审核批准后,对加班人员给予补贴。员工因份内的事情加班的,一律不按加班考虑。

  五、技能工资根据员工实际技术能力,由总经理给予制订后实施。

  六、公司内部管理人员的基础工资,由总经理根据其职位、管理部门给予制订后实施。

  七、工资的变化由公司总经理或部门主管根据人员职务的变化或所做出贡献的大小进行协商调整。

  八、工龄奖励为所有员工工作满一年后,工龄工资加一百;满两年后再加一百;满三年后再加一百五;满四年后再加二百;满五年后再加三百;满六年后再加四百五封顶。

  九、业务提成指销售人员每人每月有2万元的销售任务,试用期销售人员无任务,有业务便提成。完成任务,可以提成200元。销售提成,按阶梯式提成:3-4万元:1.5%;5万元:2%;6万元:2.5%;7万元:3%;8万元:3.5%;9万元:4%;10万元:4.5%;11-13万元:5%;14-16万元:5.5%;17万元以上,6%封顶。业绩尤为突出者,再由主管部门及总经理商量后给予一定奖励。

  十、公司活动时的折扣业务可冲销当月销售任务,但不参与阶梯式提成,一律按照1%提成。

  十一、店长任务:每月店面15万元销售任务。未完成任务,店长扣除自己的销售业绩后提成千分之二。完成任务15万元,店长扣除自己的销售业绩后提成0.5%;15-20万元:1%;20-25万元:1.5%;25-30万元:2%;30-35万元:2.5%;35万元以上:3%封顶。超额部分,再提成1%

  十二、安装部门、车间部门工资制度见其部门制度规定。

  十三、公司工程单根据利润提成(按个人销售梯形提成),由公司根据具体情况,指定设计师跟踪,在业务提成中再提成30%。

  十四、公司年终发放年终奖,于每年年底最后一个月享受双薪。双薪是根据员工进店时间来定。试用期员工不享受以上待遇。

  十五、新进入公司人员试用期的工资为试用期工资。试用人员均参加入职前培训。培训满后,根据所掌握技能或担任职务的不同,参考考核成绩,由公司管理部门决定将其转为正式员工,或者不予以录用。转为试用期员工的人员,可以享受试用期员工待遇。试用期人员试用期满后,确定为正式员工,享受正式员工待遇。

  企业规章制度 篇10

  第1条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公司简介(用一两句话简单说明公司的投资者主要产品和生产规模即可)

  第3条公司机构(用一两句话简单说明公司的部门划分管理层次和主要管理人员即可)

  第4条本规章制度所称的公司是指xxxxx有限公司;员工是指xxxxx有限公司招用的所有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

  第5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7条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8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9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10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

  第11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入职《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第12条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

  公司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13条公司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14条公司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由劳动合同另行约定。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和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员工不用支付培训费用;员工无过错而由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不用支付培训费用。

  第15条劳动合同对培训费用的支付没有约定时,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则公司有权要求员工支付培训费用,具体支付办法是: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

  第16条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5天至6个月: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试用期15天;合同期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30天;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两年的,试用期60天;合同期限满两年以上的,试用期3至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17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18条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19条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20条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的员工,可以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深圳户口的员工,男性连续工龄满25年女性连续工龄满20年,且在本公司连续工龄满5年的,可以与公司签订无固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第21条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本规定第31条支付);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22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劳动教养的;

  (6)公司依法制定的惩罚制度中规定可以辞退的;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23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4)公司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按国家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本规定第31条支付);未提前30天通知员工的,另多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代通知金);

  依本条第一款第(1)项解除劳动合同,除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同时支付员工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50,患绝症的增加100。

  第24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据本规定第23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依据本规定第22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25条公司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公司下列损失:

  (1)公司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

  (2)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26条非公司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不超过6个月)。

  员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两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本规定第25条第二款的规定赔偿公司的损失。

  第27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

  (2)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4)公司依法解散破产或者被撤销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终止劳动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法律法规规章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28条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本规定第22条的情形除外)。

  第29条劳动合同期满公司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书面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第30条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解除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31条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按员工在本公司的连续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发给员工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不满半年的发给半个月工资。

  公司依本规定第21条和第23条第(2)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最高不超过12个月工资;依本规定第23条第(1)(3)(4)项等员工无过错情形解除劳动合同时,经济补偿金可以超过12个月工资(不封顶)。

  依本规定第23条(1)(3)(4)项解除劳动合同时,员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公司月平均工资的,按公司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以解除劳动合同前三个月员工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和工资性的补贴津贴。

  第四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32条公司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对特殊岗位的员工,经劳动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的另行规定。

  第33条员工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

  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第34条公司根据生产需要,经与员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和安排员工休息日(星期六日)加班,但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3小时,并保证员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35条员工加班加点应由部门经理主管安排或经本人申请而由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员工经批准加班的,依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第36条员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

  (1)休息日:星期六星期日;

  (2)休假日: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节3天国庆节3天。

  第37条员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1)年休假:工作满一年未满五年者5天,满五年未满十年者7天,满十年未满二十年者10天,满二十年以上者14天。年休假与春节假一起连休。

  (2)婚假:员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10天。

  (3)丧假: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丧假3天;员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

  (4)产假:女员工生育,可享受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24周岁以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增加产假35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

  (5)探亲假: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与配偶或者父母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内回家居住一个白天和一个晚上的,在年休假期间安排探亲,不再另行休探亲假。

  深圳户口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为3至24个月:

  (1)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劳务工(非深圳户口员工)的医疗期为15日至90日:不满一年的,为累计15日;满一年的,从第二年起每年增加15日,但最长不超过90日。

  第五章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

  第39条员工的最低工资不低于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中夜班津贴高低温津贴有毒有害津贴和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第40条公司实行结构工资制,员工的工资总额包括基础工资岗位(职务)工资工龄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员工的基本工资(标准工资)包括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和工龄工资。

  工资的决定计算增减等事项另行规定。

  第41条员工的加班加点工资以员工的基本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员工的正常日工资=基本工资÷20.92天,小时工资=基本工资÷167.4小时;加班加点工资是正常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法定倍数。

  第42条按劳动法的规定,平日加点,支付基本工资的150的加点工资;休息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200的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300的加班工资。

  第43条休息日安排员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员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44条公司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公司在支付工资时向员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资清单(一式二份),员工领取工资时应在工资清单上签名。

  第45条公司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工资;每月15日前发放前一个月的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3日内一次性付清员工工资和依法享有的经济补偿金。

  第46条公司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1个月内)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员工工资;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发给员工基本生活费,基本生活费的标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47条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不超过六个月的,其病伤假工资为: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60;工龄满五年不满十年者,为本人工资的70;工龄十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80。

  第48条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超过六个月的,停发病假工资,按下列标准付给病伤救济费: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50;工龄满五年及五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60。

  第49条病伤假工资或救济费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50条因员工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赔偿,并可从员工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依公司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处罚的罚款可以在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罚款和赔偿可以同时执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资总额不超过本人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第51条员工依法享受节日休假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员工因私事请假,公司不予发放工资。

  第52条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减发员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

  (2)代扣代缴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扣除依法赔偿给公司的费用;

  (5)扣除员工违规违纪受到公司处罚的罚款;

  (6)劳动合同约定的可以减发的工资;

  (7)依法制定的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减发的工资;

  (8)经济效益下浮而减发的浮动工资;

  (9)员工请事假而减发的工资。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53条公司逐步改善和提高员工的各项福利待遇,改善员工的食宿条件和工作条件,增加各项津贴和补贴。

  第54条公司依法为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并依法支付应由公司负担的社会保险待遇。

  公司依法为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第六章劳动安全卫生与劳动保护

  第55条公司努力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和未成年工定期进行检查。

  第56条公司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使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意识,熟悉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57条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部门经理(或部门主管)对本部门的安全问题负责,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安全主任)对全公司的安全问题负责。

  第58条公司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不安排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劳动。

  法律法规规章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有其他特殊待遇的从其规定。

  第七章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

  第59条员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必须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因公外出漏打错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须由本部门经理或主管签卡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5)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电报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

  (6)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7)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8)员工因故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部门经理或主管提交《辞职通知书》,试用期内辞职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

  (9)员工辞职由部门经理或主管批准,辞职获准后,凭人事行政部签发的《离职通知书》办理移交手续。

  第60条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1)进入或逗留厂区,必须按规定佩戴厂证和穿着工作服;

  (2)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公司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3)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4)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不大声说笑喧哗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5)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头杂物,保持公司环境卫生清洁;

  (6)爱护公物,小心使用公司机器设备工具物料,不得盗窃贪污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

  (7)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公司内部人际关系,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9)关心公司,维护公司形象,敢于同有损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10)上班时间一到即刻开始工作,下班之后无特别事务不得逗留;

  (11)上班时间原则上不准会客和打私人电话,因故而经部门经理或主管许可的除外;

  (12)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61条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安全守则和操作规程:

  (1)生产主管和领班要做好机器设备的保养维修和用前检查工作,在确保机器设备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机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保证产品质量,维护设备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工应及时告知领班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不得擅自盲目动作;

  (4)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将情况向领班部门主管或部门经理报告;

  (5)工作场所和仓库的消防通道,必须经常保持畅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6)对消防设备卫生设备及其他危险防止设备,不得有随意移动撤走及减损其效力的行为;

  (7)维修机器电器电线必须关闭电源或关机,并由相关技术人员或电工负责作业;

  (8)非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机械设备;

  (9)危险物品必须按规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随意乱放;

  (10)车间和仓库严禁吸烟,吸烟要在指定场所,并充分注意烟火。

  (1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物品进入公司;

  (12)收工时要整理机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确认火电气的安全,关好门窗上好门锁。

  第八章奖励与惩罚

  第62条为增强员工的责任感,鼓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公司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员工实行奖励制度。

  奖励分为表扬记功晋升加薪发奖金五种。

  第63条员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职守遵规守纪,关心公司,服从安排,足为其他员工楷模者,给予通令表扬。

  第64条对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员工,除给予通令表扬外,另给予记功晋升加薪发奖金四种奖励的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奖励:

  (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对公司贡献较大的;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对公司贡献较大的;

  (3)遇有灾变,勇于负责,奋不顾身,处置得当,极力抢救,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举报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使公司避免重大损失的;

  (5)对公司利益和发展作出其他显著贡献的;

  (6)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65条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严肃厂规厂纪,公司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员工实行惩罚制度。

  惩罚分为:警告记过罚款辞退四种。

  第66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以后每次书面警告1次,并罚款20至50元;每警告2次记过1次;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予以辞退: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或早退(每次3分钟以上)的;

  (3)不戴厂证或不穿厂服进入厂区的;

  (4)擅离职守或串岗的

  (5)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6)随地吐痰或乱丢垃圾,污染环境卫生的;

  (7)浪费公司财物或公物私用的;

  (8)未经批准,上班时间会客或打私人电话的;

  (9)非机械设备的操作者,随意操作机械设备的;

  (10)下班后不按规定关灯关电关水关气关窗锁门的;

  (11)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的;

  (12)携带危险物品入厂的;

  (13)在禁烟区吸烟的;

  (14)随意移动消防设备或乱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的;

  (15)违反公司规定携带物品进出厂区的;

  (16)工作时间,与别人闲聊打闹嬉戏大声喧哗的;

  (17)工作时间打瞌睡的;

  (18)对客户的态度恶劣的;

  (19)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7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每次记过1次,并罚款50至100元;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予以辞退:

  (1)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公司正常调动或上司的工作安排的;

  (2)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公司生产秩序和员工生活秩序的;

  (3)利用工作或职务便利,收受贿赂而使公司利益受损的;

  (4)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的;

  (5)将公司内部的文件帐本给公司外的人阅读的;

  (6)在宿舍私接电源或使用电炉煤油炉的;

  (7)私自调换床位或留宿外人的;

  (8)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8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予以辞退:

  (1)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超过5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日的;

  (2)提供与录用有关的虚假证书或劳动关系状况证明,骗取公司录用的;

  (3)违反操作规程,损坏机器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4)盗窃贪污侵占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5)违反公司保密制度,泄露公司商业秘密,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6)在异性宿舍与异性员工同宿的;

  (7)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9条员工违规违纪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除按规定处罚外,还应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对员工的罚款,每次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

  企业规章制度 篇11

  为了创造一支以公司利益至高无上准则,建立高素质、高水平的团队,更好地服务于每一位客户,公司制定了以下严格的管理规章制度,望各位员工自觉遵守!

  一、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不得早退;不得旷工;

  二、工作期间保持微笑,不可因私人情绪影响工作;

  三、上班第一时间打扫档口卫生,整理着装,必须做到整洁干净;员工需画淡妆,精力充沛!

  四、上班时不得嬉笑打闹、赌博喝酒、睡觉而影响本公司形象;

  五、员工本着互尊互爱、齐心协力、吃苦耐劳、诚实本分的精神尊重上级、有何正确的建议或想法用书写文字报告交于上级部门,公司将做出合理的回复!

  六、服从分配服从管理、不得损毁公司形象、透露公司机密;

  七、工作时不得接听私人电话,手机应调为静音或震动

  八、认真听取每位客户的建议和投诉、损坏公司财物者照价赔偿,偷盗公司财物者交于公安部门处理

  九、员工服务态度:

  1、热情接待每位客户,做好积极、主动、热诚、微笑的服务;

  2、尽快主动了解服装;以便更好的介绍给客户;

  十、员工奖罚规定:

  1、全勤奖励每月xx元,迟到、早退、每分钟扣罚1元;旷工一天扣罚xx元,工作时间不允许请假,请假一天扣除当日工资,未经批准按旷工处理;病假必须出具医院证明,前三天扣除当日工资的xx%,之后每天扣除当日的工资;

  2、每三个月进行优秀员工奖励,奖励xx元;(条件:必须全勤员工、业绩突出、无客户投诉者、无拒客者;无)客户投诉或与客户发生争吵将取消本次奖励,一次扣罚xx元;

  3、上班时不得嬉笑打闹、赌博喝酒、睡觉而影响本公司形象,违者扣罚xx元/次;上班有客户在时不得接听私人电话不得发短信聊天,手机应调为静音或震动,违者扣罚xx元/次;

  4、必须服从分配、服从管理,违者扣罚xx/次;私下使用本公司电脑者扣罚50/次;

  5、透露公司机密(产品原价、客户档案、)查明属实将扣除当月工资的xx%;

  十一、入职条件:

  1、填写员工入职表,按入职须知执行规定;

  2、需交身份证复印证

  3、工作期间必须遵守本公司规章制度;

  十二、辞职条件:

  1、员工辞职必须提前3个月提呈辞职报告,书写详细理由批准后方可离职,离职只发放工资,

  2、未满1个月而要离职者只发放工资的xx%,

  十三、辞退员工将不发放任何工资待遇,辞退条件如下:

  1、连续旷工xx次/月;

  2、拒客或与客户发生争吵xx次/月;

  3、泄露本公司机密xx次/月;

  4、偷盗本公司财物者;

  企业规章制度 篇12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管理,创造文明整洁的展厅环境,提高销售业绩,完善日常接待流程,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利用公司各项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员工应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上午八点未签到者即为迟到,未到18点半早退同上处理。

  第三条上班签到后不得外出吃早点或办私事,如确有需要须向直属领导报备。如遇突发事件,请假批准后方可离开,上班时间不能擅自离岗。

  第四条中午休息时间不得离开展厅,及时填写回访记录。

  第五条请假休息提前一天告知经理及行政人事部,不可代人请假,不可电话请假,周六、日、节假日原则上不得请假,特殊情况除外。

  第六条员工上班时必须着装整洁、得体,进入展厅时,须按要求穿着正装上班,不准佩戴夸张、异类、过大的饰物,不得漂染过于鲜艳的头发。女同事要化淡妆,长发须梳理成髻或扎起,不可披肩散发,男同事要勤理发,勤刮胡须。

  第七条上班时间因私会客需和直管领导报备,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因私接打电话须简短,通话时不得大声喧哗。

  第八条上班时间内不可大声喧哗、嬉戏打闹、聚堆聊天、玩手机;任何时候不得使用不文明语言和肢体动作。上班时间内不得私自用餐、吃零食。不得在茶水间以外的地方用餐。

  第九条八点到八点半为清洁时间,所有销售顾问必须参加清洁工作。展厅展车、展厅地面每天清洁一次以上,做到环境整洁、车辆及各类物品摆放有序;前台、经理办公室、会客桌、卫生间由当天值班人员负责清洁,保持无灰尘、无杂物、无积水、无蚊蝇、无异味,用品摆放整齐;严禁随地吐痰、乱丢纸屑;垃圾桶不超过3/4满。

  第十条公司办公区域、公共区域严禁吸烟。

  第十一条销售顾问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客户发生争执,有情况,需及时上报,知情不报造成严重后果者,须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二条正常工作时间前台必须有值班人员站岗;值班按照值班表轮岗,如接待客户或有事离岗时必须通知下一值班人员,严禁出现空岗,如出现空岗追究交、接班两人责任;值班表定期更换。

  第十三条销售顾问必须认真接待客户,客户进店必须声音洪亮喊“欢迎光临”,热情接待,所有工作人员在店遇见客户时,必须以微笑相迎问好,讲文明懂礼貌。客户离店声音洪亮喊“欢迎下次光临”。

  第十四条客户试乘试驾时,由指定销售顾问陪同,必须填写试乘试驾协议并复印驾驶证和登记客户信息。试驾时必须注意安全。

  第十五条遵守保密记录,保存好各种内部文件及技术资料,不得泄露公司机密。不得泄露已售车辆价格,违者严肃处理。

  第十六条文明用厕,注意保洁。

  第十七条销售顾问每天必须总结好当天客户留档信息,做好跟踪回访工作,并上报部门领导。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试运行。由展厅经理负责监督、检查,违反者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现金缴纳成长基金10元,第三次劝退。

  企业规章制度 篇13

  一、订货整理

  第一条当接受的订货已确定,必须将客户的订单及公司内的生产委托做成四份,一份当做副本备用,其他三份各自交给工务科、常务董事、经管(财务)部。内容包括品名、数量、单价、所需日程、交货日期、交货地点、包装及运送方法等等。

  第二条营业部已确定所有的订货时,应将接受订货的要项记入订货单里,记录项目包括生产委托、进行、检查、交货及其他经过等等。

  第三条营业部将生产委托单交给工厂部门时,应要求工厂也做好生产工程的工作准备表,并提交一份给营业部。

  第四条采购科应随时调查原料及材料的进厂情况,并与采购的厂商进行交涉,做好材料进厂的预定表,交给工务科及销售部门。

  第五条采购科应针对生产委托单及库存表进行检查,并与采购的厂商进行交涉,做好材料进厂的预定表,交给工务科及销售部门。

  二、通知书信

  第一条对于交易上的通知,应在一日内迅速发文回复。

  第二条交易上的回复书信等,原则上应以印刷或誊写为主,内记各项要项,寄送给交易客户。

  第三条已决定接受订货的交易资料,应依照客户分类记入编号,整理为已交货及未交货之类。

  三、交货、检查、配送

  第一条对于已接受订单的工程,工务科应做好相关的生产日报,使工程的进行程序得以明确,并应于适当的机会,通知给发出订单的客户知道。

  第二条当生产接近完成时,应与工务科协议,选择指定交货日前的适当日,通知交货对象。如交货有迟延之虑时,也应事先通知对方,求得其谅解。

  第三条在进行产品的检查时,应将结果做成测试成绩表等等的相关资料。

  第四条产品的发送是依倨出货传票来进行的,另外,每次发送货品时,应将其要项记入发送登记簿中。

  四、销售额的计算及收款

  第一条在缴交预先产品时,应将交货单的副本交给会计科。会计科再将这些资料记入销售账中。

  第二条如已经从客户处收取订金或预付金时,应将此内容也记入销售账中。

  第三条财会部门于每月的25日,依据销售账的资料算出每位客户的未付款项明细表(包括前月余额、本月销售额、应收账款),送交营业经理。

  第四条营业经理可命令各负责人员在应付款项明细表的收款栏中记入预付金,经过调查后,再决定营业部的收款预定额,然后呈报常务董事签核。

  第五条常务董事应先查阅营业部所呈的收款预定表,如有必要征求经管经理的意见,则由营业经理做说明后,裁定收款的预定计划。

  第六条收款业务原则是是由营业部门负责,但有时也可委托经营(财会)部门的人员去进行。

  第七条有关款项的催收是由销售科负责督促,销售科必须把相关资料记入收款预定表中。

  五、客户管理

  第一条对于客户管理,则应依其分类,决定例行月份的拜访及预定次数。另外,在开拓新客户方面,应设定每月的开拓预定数,进行有计划的业务拓展活动。

  第二条在接获定单时,要特别留意这些方面的首要、次要等工作,尽快设法交涉联系,使业务能迅速进行。

  第三条对于旧客户及新客户的订货及估价,须迅速、秘密地探听清楚,尽早做好交涉工作。

  第四条对于同行业者的预估内容及出货实绩须经常探究、调查,借此总结自己在接受订货方面难易。另外,也可依此发觉自己在预估上的疏漏原因,借此修正生产技术及营业方面的缺陷。

  第五条营业部门应就各方面的下列情况,进行广泛的调查,使各项销售活动的资料完备,并将资料交给相关人员阅览。如(1)经济杂志及其调查。(2)经济日报的剪贴整理。(3)工程新闻的记录等。

  第六条对于旧客户及预定客户方面的资料,则应建立客户资料卡,记录下列所规定事项,并随时注意修正其内容:

  (1)资产、负债及损益。

  (2)产品的种类项目、人员、设备、能力。

  (3)销售情况、需求者的情况。

  (4)付款实绩、信用状况。

  (5)过去的客户与交易情况。

  (6)电话、往来银行、代表者、负责人员。

  (7)公司内部下单手续的过程。

  (8)付款的手续过程。

  (9)行业的景气状况。

  (10)组织薪资、人员。

  第七条经常与旧客户保持密切的联系,探寻订货情况及其公司的需求,并设法延揽交易。关于以上各项,可于必要时召开研究会或联谊会,以促进其成。

  第八条旧客户的经营者或主要负责干部有庆吊之时,应以适当的赠礼表达敬意。

  第九条在与对方进行交易磋商时,如需一起用餐,提供茶点、香烟时,应适时提供,尤其是外出餐厅的用餐预算,应取得常务董事的认可。

  第十条交易成立时,如需提供谢礼或礼金给斡旋者或相关人员时,应事先取得常务董事的认可。

  第十一条在拓展重要工种交易时,应与相关人员相互协议对策,制定方针计划,同时需邀请与此有关的对象,设法开拓以前尚未成交的新交易。

  第十二条在拓展交易时可经由旧客户之手来进行。即委托旧客户从中斡旋及根据过去彼此之间的交易,设法开拓目前尚未成立的新交易。

  第十三条在进行估价时,应尽快调查情况与事前交涉,有恒心且周密地研究出估价方法,以利进行双向磋商。

  六、广告、宣传

  第一条在做广告时可利用下列各种方法:

  (1)营业介绍;(2)目录;(3)报纸与杂志的报告;(4)产品照片;(5)广告卡;(6)问候卡(包括贺年卡);(7)在报纸、杂志上刊登的要闻。

  第二条在实施前项所列广告时,应于各年度终了前,制定明年的计划来执行。但营业介绍、目录及产品照片则随时视情况必要时制作。

  第三条营业的内容包括公司的机构、设备、能力、技术、信用、生产额、营业产品的种类等等。

  第四条较详细的目录寄发给大公司、批发商、代理店、较简单的目录则寄发给交易较多的客户或潜在的客户。如果有交易意愿者希望能够得到目录时,除了目录之外,应另附公司的计划介绍寄送给对方。

  第五条如利用新闻、杂志媒体者,可将广告刊登于各大报或相关业界的杂志。

  第六条广告信函或问候卡要事先以标准文体印刷好,随时或有计划性地送寄给潜在客户或以往的客户。

  第七条对于有必要对外广泛宣传的特殊产品或工程,应与经济新闻、业界杂志等的记者联络,将之刊登于世。至于其谢礼则另做考虑。

  七、书信的制作及资料整理

  第一条营业书信资料通常包括下列六项:

  (1)书信、电报(发文、订单),(2)估价单、订购单、请购单、规格明细单,(3)交货单,(4)请款单,(5)收据,(6)备忘记录。

  第二条交易上的发文资料,原则上都须复印并制成副本保存。另外,发文资料上盖契印或负责人的印章。

  第三条所有的书信资料,都应编列收受号码,并记入受信簿中,盖上收受日期印章。

  第四条处理中的文件,应依照下列方式加以分类、归档:

  (1)估价文件资料——将交易客户与自己公司方面的估价资料,依照发生的顺序,归类或存档。

  (2)订购资料——依照顺序将契约书、请购单归档。

  (3)有档资料。

  第五条参考方面的资料,可按下列分类方式加以整理:

  (1)市场资料,(2)成本计算,(3)同业的目录,(4)交易资料。

  八、报告及会议

  第一条营业部必须将每日的活动及业务处理状况记入日报表,经由科长、经理向总经理提出。

  第二条销售科应根据每月及上个月订单量、转拨余额、本月接受订货的总额、本月的交货额、生产额、未收款项余额、各项接受订货的产品内容等等制作成月报表,并经由经理审核后转呈报告给总经理。

  第三条每月或每月月初,营业部与工厂方面,应召集经理、厂长、科长及其他负责人员举行生产、销售联络会议。

  企业规章制度 篇14

  一、管理职能

  1、行政部是公司规章制度的综合管理部门,其职责是:

  (1)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

  (2)负责公司各种规章制度的分类编号。

  (3)负责主办或会签颁发及废止有关规章制度或文件。

  (4)负责协调各种规章制度之间的相互衔接关系,并在内容上不断完善。

  (5)负责编制规章制度年度修编计划,并组织实施。

  (6)有权代表公司解释有关规章制度。

  2、有关职能部室是公司本专业规章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组织实施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修编计划。

  (2)负责审核有关本专业的规章制度及会审、会签其他部门有关规章制度。

  (3)负责草拟颁发或废止有关规章制度或文件。

  (4)有权监督所属部门及职工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管理内容与要求

  1、规程制度的制定或修编

  (1)现场设备运行、检修的每项工作,都应有相应的规程制度,使每个生产工作人员有章可循。新增设备及重大设备的改进等项目,都应在试运前制定相应的规程或措施,并组织有关人员学习考试,否则不应投入运行。

  (2)规程制度修订时,应广泛搜集和研究有关资料,进行必要的分析和论证,凡是修订的规程制度必须符合国家及专业技术标准的要求,符合生产现场实际。

  (3)所有规程制度的编写,应做到“符合实际,指导生产”,达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的目的,应根据生产的发展,设备的完善和管理水平的提高,随时补充修订。

  (4)编写或修编的规程制度要语句简练,措辞得当,简明易懂。

  (5)现场规程制度应在每年10~11月份,根据一年实际执行情况,由设备管理部及有关部室组织全面审查一次,并做出必要的修改补充意见,经行政部汇总上报由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每三年进行一次复审,视情况分别予以确认,修编或废止。

  (6)编制或修编规程制度的依据:

  a、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部颁典型规程及上级有关部门指示、通知等;

  b、制造厂家的设备资料;

  c、本公司及兄弟单位的先进经验;

  d、上级有关事故通报,本公司及外单位的事故教训;

  e、推广应用的新技术;

  f、有关人员对规程制度的正确意见和建议;

  g、规程制度在执行中对发现问题的解决办法和措施。

  2、管理制度的编制或修编

  (1)管理制度(包括规定、办法等)在编制或修编前,应广泛搜集上级有关的法令、法规、政策、条例等资料,结合本公司实际进行分析研究,做到上级规定在本公司制度中具体化。

  (2)公司管理制度定期修编工作由行政部负责组织,归口职能部门负责修编具体工作。

  (3)为适应生产、管理、服务的需要,需要补充和完善的制度,由归口职能部门负责提出并编制,报行政部备案,以便再版时修编。

  (4)管理制度每年10月份进行一次审查,每2-3年进行一次复审,分别予以确认、修订或废止。对不适应的制度内容应及时修改和补充,原已有的制度,在执行中若发现不够完善或部分条文需作修改时,按修改部分予以颁发,不得将原合理的制度废止。若需要重新修编原有制度,由归口职能部门提出,经批准后,须将原制度予以废止,不得同时存在两个及以上同类型制度,以免造成执行困难。

  三、规章制度的审批与颁布

  1、生产规程制度的审批与颁布

  (1)各项规程制度的编写或修订应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写出初稿,由编修部门组织技术熟练、书写表达能力较强的技术人员和部门领导人员参加,采用集体讨论修改,最后个别审阅的办法进行审核。

  (2)将初稿送交归口部门,由部门负责人进行初审。

  (3)由分管的副总工程师负责复审,由公司分管生产技术的总工程师(或副总经理)批准。

  2、其他管理制度的审批与颁布管理制度经职能部门编修起草后,可采取组织有关部室会签,集体讨论,最后领导批准的办法颁布执行。一般专业性的管理制度,可由有关部门或人员进行审核审定,由分管该项工作的领导批准颁布执行。涉及面较广,政策性较强的管理制度,可召集有关部室、公司或专业人员会议进行讨论审核,由公司分管领导审定,最后由总经理批准后颁布执行。

  企业规章制度 篇15

  第一章总则

  1、本手册是本公司全体员工的指导规范和行为准则。

  2、本手册解释权属中心办公室。

  3、本手册自20xx年xx月xx日开始实施生效。

  第二章员工守则

  1.1本公司为健全管理制度和组织功能,特依据外商投资企业劳动人事法规和本公司人事政策制定本手册。

  1.2凡本公司所属员工,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必须遵守本手册规定。

  1.3凡本手册所称员工,系指正式被聘于本公司并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者。

  2.1聘用关系

  2,1.1本公司招聘的对象是资格最符合的个人,无性别、地域、户口等区别。

  聘用员工在三个月试用期满后,凡符合录用条件的外地人员,本公司将按照广州市人才引进的有关规定,为中级职称以上符合引进条件的员工办理引进和户口转移手续。

  2.1.2新员工聘用设有三个月的试用期,销售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如果磨擦员工的工作表现不能令上司满意,被证明不符合的录用条件,公司可以在试用期内终止聘用,或将试用期延长,以作进一步观察,但延长期最多不超过三个月。在试用期内,员工及公司任何一方都可提前五个工作日通知对方,终止聘用关系。公司为试用期员工签订3-6个月的试用合同。公司为工作关系和户口关系不能转入公司的人员及退休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1.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为本公司员工:

  (1)曾经被本公司开除或未经核准而擅自离职者;

  (2)被剥夺公民权利者;

  (3)通缉在案未撤销者;

  (4)受有期徒刑之宣告,尚未结案者;

  (5)经指定医院体检不合格者;

  (6)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或吸用毒品者;

  (7)未满16周岁者;

  (8)政府法规定的其他情形者。

  2.1.4应聘人员面试及体检合格后,按照公司录取通知确定的日期、地点、亲自办理报到手续、并应缴验下列证件:

  (1)本人最近一寸证件照片四张;

  (2)本公司指定医院之合格体检表;

  (3)学历、职称证件、身份证;(正本核对后发还,复印件留存)

  (4)退工单、劳动手册等前服务单位离职证明。

  经面试甄选合格之应聘之员,未于通知时间、地点办理报到手续者,视为拒绝接受本公司聘用,该通知则失其效力。

  2.1.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可以不经预先通知而终止聘用关系,并不级予当事人经济补偿费。

  (1)在欺骗公司的情况下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致本公司误信造成损失者;

  (2)违反劳动合同或本手册规则经本公司认定情节重大者;

  (3)营私舞弊,收受贿赂,严重失职,对公司造成损害者;

  (4)对本公司各级管理者或其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而使之受到伤害者;

  (5)故意损耗本公司物品,或故意泄露公司技术、经营机密者;

  (6)无故旷工3日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6日以上者;

  (7)被判有期徒弄以上的刑事责任者;

  (8)本公司制度规定的其他严肃纪律处分而开除的情形。

  2.1.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当事人终止聘用关系:

  (1)员工有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困难,或公司濒临破产或转让,征得当地劳动行政部同意减员的。

  2.1.7按2.1.6条终止聘用关系的,本公司应按劳动法和外商投资企业劳动人事管理条例的规定,给予当事人生活或医疗补助费。

  2.1.8本公司为适应生产、经营业务的需要,可以在员工能力所及的范围内调整工作岗位,员工对此不得拒绝。

  2.2劳动合同

  依据劳动法,外商投资企业劳动人事管理的规定和公司的人事政策,本公司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书。以正式确认并保证双方在聘用过程中的权利的义务。

  劳动合同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限至少为一年)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二种。

  劳动合同期满,合同即行终止。员工与公司双方同意续约的,双方应于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续签劳动合同书。

  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的但劳动聘用关系仍然存在,即视为原合同续延1年。

  2.3工作时间

  员工的工作时间按政府的有关规定,每周工作5天,每天40小时。对销售人员等不能按固定时间衡量工作任务的岗位,可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

  2.4培训(略)

  2.5调职(略)

  2.6离职(略)

  2.7退休(略)

  2.8员工档案

  员工档案分为工作档案和人事(历史)档案。工作档案在员工进入本公司后建立,人事档案要员工被录用后二个月内转至本公司或公司指定的档案管理机构。若故意不转移人事档案的,公司可终止聘用关系。

  2.9人事记录(略)

  2.9.2公司上岗证:

  (1)签发(略)

  (2)遗失和补发上岗证(略)

  2.9.3钥匙(略)

  3.1薪酬政策

  公司实行考核工资制度,效益与工资挂勾,按月发放考核工资。生产或销售未完面月计划的60%时,员工发700元,中层干部发1200元,副总经理级发1500元的生活费,到年终按考核实绩结算。

  员工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工龄工资,公司工龄工资的标准为每年递增20元。

  员工当月薪资收入已包括国家政策规定的各类生活补贴。

  个人收入所得税由员工承担,公司按有关规定代为扣缴。

  3.2发薪日(略)

  3.3加班费

  公司按法定假的7天假(春节3天、元旦1天、五一节1天、国庆节2天)发放加班人员的加班费。加班员工每人每天发加班费100天。除此以外的加班计入考核工资。

  4.1法定假(略)

  4.2公司假(略)

  4.3年休假(略)

  4.3.2年假使用须书面申请,事前部门经理批准,报办公室备案,可一次或分二次使用。年假应在当年内用完。如因工作原因未用完的年假,需书面报经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及交办公室(人事)批准,方可顺延一个季度,否则将视为自行放弃,无任何补偿。

  4.3.3员工在享受年休假无故超假的,将作为旷工处理。

  4.4病假

  4.4.1员工因病假不能上班,应提前通知部门经理,以便安排工作。急症病假也应尽早与部门经理联系。病假须递交公司指定许可医院一某些人病假单,并经部门经理批准,办公室(人事)认可为有效。急诊病假不受医院限制。

  4.4.2病假的工资待遇根据员工的工龄的在本公司服务的不同年限作享受工资待遇,如下计算(略)

  4.4.3长病假

  当员工因严重疾病(需经公司确认)连续病假三个月或年内累计病假180天,并在合同期内的员工,参照国家规定,停发基本工资,适当给予生活补助费,标准为上海市最低工资的80%.

  4.5工伤假

  工伤主要指员工在工作时间、地点且因公(包括在社会上见义勇为、抢险救灾等)所遇的负伤、致残、死亡。被公司经管确认为工伤的假期,其薪资按100%发给。

  4.6事假

  4.6.1员工在用完年休假后,因有重要私事仍需请假的,可申请无薪事假。

  4.6.2任何原因的事假最多不能连续超过去15天。超过15天以上的事假将不被批准。

  4.6.3员工事假期间的工资被扣除,年终奖或专核工资也会按比例扣除。

  4.6.4员工因违反制度而被暂时停职、停工的,按事假处理。

  4.6.5试用期内的员工,一般不得请事假。

  4.6.6事假的审批权限:

  请假1天,由部门经理批准;

  请假2-3天,由部门经理签字后报办公室(人事)批准;

  请假3天以上或部门经理、主管以上人员请假1天以上的,逐级上报,由公司总经理批准。

  4.7婚假(略)

  4.9哺乳假(略)

  4.10探亲假

  4.10.1探望配偶(略)

  4.10.2探望父母(略)

  4.10.3路程时间及往返车费(略)

  4.10.4员工每年只能在年公休假、探亲假中选休一种假期,并享受期待遇。假期原则上一次用完,不得跨年度使用。

  4.10.5探亲假审批程序(略)

  4.11丧假(略)

  4.12请假手续、权限

  4.12.1员工申请各类假期,均应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下班有关证明,经主管部门经理同意,交办公室批准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予准假。

  4.12.2员工因突发事件未能按照上述手续事先请假,则应在当日上班后二小时内用电话通知主管部门经理,说明请假事由,经批准后方为有效。然后在上班后当日内补办请假手续。

  4.12.3审批权限(略)

  4.13医疗

  4.13.1员工因病就诊,除急诊外,一般在公司指定的xx医院就诊。

  4.13.2员工因病住院,凡参加医疗保险的,按《xx市城镇企业职工住院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执行。未参加医疗保险的,按公司关于医疗费报销的有关规定执行。

  4.13.3员工门诊医药报销比例为挂号费+医药费的60%,个人自负40%。

  4.13.4员工报销医院凭医院费发标,并提供病历卡,经办分室审核批准后到财务部报销。

  4.17独生子女(略)

  4.18生活设施(略)

  4.19附则

  4.19.1本章的福利政策是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文件以及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度的。

  4.19.2当上级政府部门的福利政策同本公司目前的政策不一致是,先按本公司的政策规定执行。

  4.19.3为了保持政策的统一性和公平性,公司将定期修订、补充和完善本公司的福利政策。公司向当地政府指定机构的有关保险公司为员工办理以下保险项目;

  5.1养老保险

  员工退休、享受国家社会保险部门制订的养老保险待遇。

  5.2待业保险

  员工失业时,可依据国家规定劳动管理机构领取待业救济金。

  5.3住院保险

  员工生病住院,办妥政府规定的手续,可获得国家医疗保险机构支付的一定数量的医疗费。

  5.4人身意外保险

  如果员工在公司内上班时,或业务出差时的意外伤害,可获得公司指定的保险公司一定数额的保险金。

  5.5公积金

  根据政府部门关于住房制度改革的规定,公司为城镇户口的员工办理了住房公积金缴手续。为员工购买商品房提供了有效的保证。

  5.6员工有养老保险、待业保险、医疗保险、公积金的产交6员工有养老保险、待业保险、医疗保险、公积金的产交缴,公司按政府部门所规定的比例,在每月工资发放中代为扣缴。

  6.1绩效评估(略)

  6.2考绩标准(略)

  6.3升职、加薪(略)

  7.1奖励(略)

  7、2处罚

  7.2.1纪律处分的目的是惩前毖后,保证维持有效的有序的工作水准,保障公司和员工的权益。在执行纪律处分时,应遵守如下原则:

  (1)处分要有充分的理由的清楚的证据;

  (2)处分的轻重与所犯过失的轻重相符;

  (3)员工应明确必须达到的标准和应遵循的规定,应具有基本的道德规范;

  (4)员工对纪律处分有上诉的权利。总经理可对纪律处分作终裁定。

  7.2.2本公司员工纪律处分有五种:

  (1)口头警告;

  (2)书面警告;

  (3)书面严重警告;

  (4)无薪停职检查;

  (5)开除(解除劳动合同);

  7.2.3员工处分累计升级制。员工在第一次处分后,12个月内如仍再有处分,则受到累计升级的处分,如:

  (1)口头警告+口头警告——书面警告

  (2)口头警告+书面警告——书面严重警告

  (3)书面警告+书面严重警告——开除(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第一次处分与第二次处分间隔时间超过12个月,则不按累计升级计。

  员工可以将功抵过,如果说在处分后12个月内获得一次奖励,则可酌情取消一次或数次处分。

  7.2.4员工违反下列规定之一者,进行处罚:

  (1)在禁烟区内吸烟者,罚款50元;

  (2)进入生产车间不戴安全帽者,罚款50元;

  (3)进入生产车间不穿工作服者,罚款50元;

  (4)进入车间不佩戴上岗证者,罚款50元;

  (5)在生产岗位上睡觉者罚款100元;

  (6)在上班期间看与业务无关的书籍、报纸、杂专者罚款50元;

  (7)考勤不打卡或代人打卡,将作旷工一天处理;

  (8)无故窜岗、离岗或干私活者罚款50元。

  7.2.5可以立即解雇的情况;

  (1)上班时酗酒或任何时候使用毒品;

  (2)伤害其他职工、主管、同事或客人;

  (3)任何种类的偷窃;

  (4)伪造公司文件;

  (5)在求职申请或其他已签署的文件中提供资料;

  (6)故意进行危害公司或其他职工安全的行动和事宜;

  (7)故意给公司的设备、设施或其他财产造成损害;

  (8)故意违反公司的行为准则;

  (9)向未经授权的人透露专有资料或保密资料;

  (10)暂时或长期精神错乱(医疗期除外);

  (11)被判任何刑事罪或受严重纪律处分。

  7.2.6纪律规定

  员工行为如不符合适当的规范,违反公司制度,一经查实,将受到根据过失程度而执行不同的纪律处分。下面所列举的过失行为并非包括所有的应采取纪律处分的过失。

  (1)擅自不按规定出勤上班,擅离职守、岗位;

  (2)工作懈怠,不按规定和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3)无理拒绝的工作安排、指令;

  (4)收受任何种类的贿赂;

  (5)利用职权贪污,侵害公司的经济利益;

  (6)伪造和涂改公司的任何报告或记录;

  (7)未经领导允许,擅取公司的任何数据、记录或物品;

  (8)滋事干扰公司的管理和业务活动;

  (9)弄虚作假,违反公司的管理规定;

  (10)散布谣言,致使同事、主管或公司蒙受不利;

  (11)疏忽职守,使公司财务、设备等遭受不利;

  (12)违反安全规定,或其行为危害他人安全;

  (13)擅自出借公司的场地、物品、设施;

  (14)在工作时间内干私活;

  (15)擅自从事公司以外的第二职业;

  (16)利用职务营私舞弊,损公利已;

  (17)偷盗公司的财款、资源;

  (18)遗失经管的财物、重要文件、数据等;

  (19)侮辱、恐吓、殴打同事、主管等;

  (20)在公司赌博、酗酒或出现有伤风化道德的行为;

  (21)其他违反公司政策、程序、规定的不良行为。

  8、安全与健康

  8.1本公司员工的安全和健康是公司的首要之事。公司依照有关安全、卫生法规和政策管理安全卫生工作,建立整洁有序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

  8.2员工应遵守公司安全规章、安全操作程序、维护工作场所及生活环境的安全卫生,并防止盗窃、火灾及其他灾害。

  8.3生产设备或生活设施发生故障时,应立即报告,不得擅自修理。

  8.4不得在灭火器、消防栓前堆置物品,随时保持畅通。

  8.5员工应遵守通规则,做到安全行车,开车者要按规定使作安全带。

  8.6在公司禁烟区内禁止吸烟,在车间设一固定吸烟点,供员工吸烟。

  8.7员工应保管好个人财物,不要将钱包等私人贵重物品放在公司的工作及公共场所。

  8.8任何意外事故或自然灾害的处理,统一由办公室和经管部负责对内或对外发布。

  8.9员工违反安全卫生规定,依照公司惩罚规定处理。

  9、基本守则(略)

  10、备注

  (1)本手册规则未尽事宜,均按政府有关法规和本公司的规定处理。

  (2)国务院、地方政府或本公司如有新颁布的政策规定与本手册则相悖时,以前者为准。

  (3)本手册的解释、修订和发行由公司办公室负责。

  (4)本手册在员工离职时应交还公司办公室。

  企业规章制度 篇16

  很多时候,企业费了很大的精力制定和完善了规章制度,却往往忽视了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现实情况往往是企业的制度只是象征性地“贴”在了墙上,却忽视了它应该发挥的作用,员工视而不见,制度并没有真正落实到执行中去,制度成了一种名副其实的摆设,最终导致制度执行力习惯性流产。如何让制度从墙上走下来,确保在执行过程中落实执行到位,企业规章制度如何落实?领导者应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制度必须从墙上“走”下来,不能形同虚设

  要保证制度切实在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工序、细节上发挥作用。制度执行所能达到的某种效果、深度和广度,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与领导者的重视程度、执行力度是密不可分的。因为部门领导是推动制度执行的贯彻者、执行者和监督者,只有他们从思想意识上认识和重视制度,并身体力行地垂范执行,才能够有说服力地带动职工,推动制度的纵深化执行,充分发挥制度在工作中的指导、规范和制约作用。同时,制度也是衡量工作的一把标尺,工作的程序、标准要靠制度来规范和指导。

  日本丰田公司严细全员质量管理制度,它所倡导和突出的重点和中心就是制度执行力。它要求员工不打折扣地执行公司制定的所有质量制度,即便是某一制度存在质量欠缺、标准差别或其他方面的问题,在未确定修改前也必须毫无条件地、僵化地执行。无条件、百分百地执行使得丰田公司的全员质量管理制度走在了世界同行业的前列。

  2、制定出制度,就必须不打折扣地贯彻执行并坚定落实

  麦当劳就是因为像铁一般地执行制度,从而诠释和树立了为顾客完美服务的口碑。麦当劳的制度非常严格,如坚持用100的纯牛肉;所有原料供应来源必须符合国际标准;并要通过40多项指标的严格检测;炸出来的薯条在保温箱中摆放的时间超过7分钟就必须扔掉……正是这些看似微不足道的服务细节,铸就了麦当劳帝国经营不衰的神话。

  3、提高制度执行力,不能局限于做的过程,更要注重执行结果

  关键落脚点在做好,落实执行到位。在实际中,制度执行到位,不仅拘泥在“执行”两个字上,执行到位,就必须对执行过程和结果完全负责。没有过程的执行是纸上谈兵和自欺欺人;反过来,没有结果的执行,就是白费力气。所以,做每一件工作或事情时,都要刻意培养和建立逆向结果导向思维,从结果倒推过程。即执行之前,先要设定达到什么目的和效果,并且确保执行到位需要做哪些准备和工作,这是至关重要的。只有以结果思维引导和控制行为,才能确保制度的执行。

  总之,管理者和执行者只要做到了上述几点,并在制度执行过程中善于、勤于动脑分析,精于用逻辑分析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应对和解决问题,那么制度的执行到位就不会再是问题。以上就是企业规章制度如何落实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企业规章制度 篇17

  鉴于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从属关系,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在劳动纠纷中可以起到类似于法律的效力。尤其是在公司辞退员工、处罚员工等纠纷中,由于国家法律法规对此类问题一般缺乏十分详尽的规定,因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在此起到了补充法律规定的作用。公司如何制定和执行规章制度,才能最大限度地起到维护经营秩序的作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司法实践中的一些习惯做法,向公司提出几点参考意见:

  一、公司规章制度的法律效力及产生效力的必要条件

  (一)公司规章制度的法律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这条规定实际上赋予合法的公司规章制度以类似于法律的效力。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劳动部相关规章都对公司的规章制度赋予类似的效力。如:《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规定"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公司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7条规定: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三)项中的"重大损害",应由公司内部规章来规定。

  (二)公司规章制度生效的必要条件

  但并非公司制定的所有规章都能产生上述效力。根据上述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有效的公司规章必须具备三个条件:1经过民主程序制定;2内容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3已向劳动者公示。三个条件缺一不可。嘉定区法律顾问律师,劳动纠纷专业代理律师

  二、制订公司规章制度的合法程序

  (一)规章的制订程序

  按照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在制订公司规章制度中应通过"民主程序"。但怎样操作,才算是"民主程序",法律法规对此并无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一般认为,以下程序,可以视为"民主程序":1召开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通过;2由公司工会参与制订;3如果既未召开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也未设立工会,则应通过适当方式,在制订规章过程中使员工有提出意见、建议的权利,并且员工的建议和意见应充分反映在规章制订过程中。

  值得注意的,公司在采取上述方式制订规章制度的过程中,应注意保留职工大会、工会或者员工参与制订规章的证据。

  (二)规章的公示

  公司规章制度公示中最应注意的问题是:保留已经公示的证据。通常,以下方法可以达到这样的效果:

  1将规章交由每个员工阅读,并且在阅读后签字确认。阅读规章的签字确认,可以通过制作表格进行登记,也可以制作单页的声明由员工签字,内容包括员工确认"已经阅读"并且承诺"遵守"。

  2在厂区将规章内容公告,并且将公告的现场进行拍照、录像等方式的记录备案,并可由厂区的治安、物业管理等人员见证。

  3召开职工大会公示,并以适当方式保留证据。

  4委托工会公示,并保留证据。

  (三)规章向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应当送交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备案的规定。但应当注意的是,公司规章制度生效及生效时间应以是否符合本文第一部分所述的三个条件为准,是否送交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备案,并不影响规章的效力;遇到劳动纠纷需要适用公司规章时,如果证明规章生效的三个条件存在一定困难,那么,经过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和备案的程序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起到证明和使规章合法化的作用。

  重庆市尚无相关规定。如果今后公司所在地的劳动行政部门对公司规章提供审查和备案服务,建议公司在规章制订后送交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和备案。

  三、公司规章的合法内容

  (一)公司规章不得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内容

  公司规章如果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内容,这部分内容是无效的。如:某公司自行在规章中规定实行一星期六天工作制,自行规定低于劳动法规定标准的加班费支付标准,这样的内容是无效的。

  (二)公司规章应有罚则内容

  公司规章旨在维护公司的正常经营秩序,规范员工的行为,因此,除有规范性的规定外,必须有相应的处罚规定。否则,规章就形同虚设,起不到实际效果。公司规章中可以规定的对于员工的处罚方式通常有:书面警告、记过、扣工资或奖金、降级或降职、降薪、停工、辞退,等等。

  (三)公司规章对于辞退员工的规定

  《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明确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该条第(三)项规定,劳动者严重失职,造成用人单位利益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部的相关解释,这两种情况下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劳动法律法规对是否属"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或者是否属"重大利益损害",并无明确规定,应由公司规章加以规定。

  公司规章制度对于上述辞退条件的具体规定,可视劳动者行为的具体情节,分若干种情形加以规定:

  1单个严重违纪行为即可辞退。如规定:"员工不服从管理,殴打或者谩骂管理人员的,即予以辞退,公司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2重复行为累计加重。如规定:"员工不服从合理工作分配,予以严重警告;再犯的,予以辞退,公司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3一段时期内同类违纪行为合并加重。如规定:"员工迟到或早退半小时以内予以书面警告;一个月内累计迟到或者早退达10次以上者,予以辞退,公司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4一段时间内多次处罚累计加重。如规定:"员工一个月内累计受到书面警告以上处罚3次以上的,予以辞退,公司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四)录用员工过程中招录条件的规定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公司援引这条规定辞退员工时,应当举证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因此,事先制作、公布及在事后保留"录用条件"就显得十分重要。这方面比较妥当的做法通常有:

  1通过媒体等公布招录信息的,同时公布招录条件,并予以保存;

  2通过中介招录员工的,由中介组织在招录条件上盖章或者签字确认,保留证据;

  3自行招聘的,制作详细的招录条件,由被招录员工阅读并签字确认;

  4在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中明确录用条件。

  企业规章制度 篇1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和再就业工作的需要,规范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管理,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1998〕10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是指由政府、企业和社会共同承担的,用于为进入国有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包括类似机构或代管科室,以下简称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以下简称下岗职工)发放基本生活费、代缴社会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以下简称社会保险费)和促进再就业工作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根据企业隶属关系,按照分级负担、分级管理的原则,统筹安排、合理使用。

  第二章资金筹集

  第四条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来源包括:

  (一)各级财政部门根据同级政府审定的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计划安排的预算内资金;

  (二)各级财政部门根据同级政府审定的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计划从政府统筹调剂的预算外资金中安排的资金;

  (三)企业自筹的用于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资金;

  (四)从失业保险基金中调剂的资金;

  (五)社会捐赠资金;

  (六)上级财政补助收入;

  (七)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利息收入;

  (八)其他资金。

  第五条用于保障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资金,原则上采取“二三制”的办法筹集:

  (一)财政(含预算内、外资金)安排三分之一,其中,中央企业由中央财政解决,地方企业由地方财政解决。

  对困难较多的中西部地区和老工业基地,中央财政给予一定补助。

  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在政府预算收支科目“社会保障补助支出”类中的“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补助”款级科目(科目编码为“1905”)中列支;财政从政府统筹调剂的预算外资金中安排的资金在相关的预算外支出科目中列支。

  (二)企业负担三分之一。

  企业负担的资金在企业管理费中列支。

  (三)社会筹集三分之一,其中包括从失业保险基金中调剂的部分和社会捐赠资金等。

  失业保险缴费率提高后,增加的失业保险基金主要用于保障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和为其代缴社会保险费。

  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上述资金的具体负担比例。国有独资盈利企业和国有参股、控股企业保障下岗职工基本生活的资金,原则上全部由企业负担。

  第六条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自行组织的用于促进再就业的经费由企业自行安排,并在原渠道列支。

  第七条原有的帮困解困等资金纳入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统一管理。

  第三章资金使用

  第八条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的使用范围包括:

  (一)为下岗职工发放基本生活费;

  (二)为下岗职工代缴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费;

  第九条下岗职工进入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后,其基本生活费标准原则上可按略高于当地失业救济金的标准安排,并按适当比例逐年递减,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失业救济金标准,具体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下岗职工进入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期满后仍未再就业的,应按有关规定享受失业救济,不再领取基本生活费;失业救济期满仍未就业的,应按有关规定享受社会救济。

  第十条为下岗职工代缴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包括个人缴费部分)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按规定的缴费比例缴纳。

  第十一条为下岗职工开展职业指导和再就业培训工作所需经费由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安排,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上述经费不得在基本生活保障资金中列支。

  第十二条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的办公经费和工作人员经费由企业按原列支渠道列支,不得在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中列支。

  第四章资金管理

  第十三条各级财政部门对预算内安排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应通过“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补助”科目实行专帐核算、专款专用、专项管理。

  第十四条各级财政部门应在同级“社会保障基金”专户下开设“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分户,对财政承担和社会筹集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财政承担的预算内资金由预算内“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补助”科目转入“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分户;财政承担的预算外资金由相关的预算外资金专户转入“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分户;社会筹集的资金从相关帐户转入“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分户。

  第十五条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应在银行开设专门帐户,对财政统一拨付和企业自行筹集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进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挤占和挪用。

  第十六条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应根据上年度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的收支情况和本年度的收支预测,按财政部门的统一要求编制本年度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收支计划,经劳动保障部门汇审、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报同级政府批准后执行。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监督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

  第十七条每季度终了和年度终了后,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应按财政部门的统一要求分别编报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季报和年度财务决算,并提供资金使用情况分析报告,由同级劳动保障部门负责汇审,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并报同级政府批准后,逐级上报。季报和决算必须做到数据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第十八条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的年度结余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不得改变用途。

  第五章资金的申请和拨付程序

  第十九条按规定应用于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的企业自筹资金由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直接向企业申请。企业应按支出进度将资金及时拨入再就业服务中心在银行开设的专门帐户中,并按季向财政和劳动保障部门出具划款凭证。

  企业自筹和财政拨付的用于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的资金应由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按照领取下岗职工证明的人数按月直接发放给下岗职工本人。企业自筹的用于为下岗职工代缴社会保险费的资金由再就业服务中心代缴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第二十条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申请财政“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分户资金时,应根据本企业再就业工作计划按季提出用款计划,填写的用款申请书应分别列明发放基本生活费和代缴社会保险费的金额,并附银行开出的企业自筹资金划款凭证,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后,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

  用款申请经核准后,为下岗职工支付的基本生活费由财政部门按季从“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分户直接划拨到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在银行单独开设的帐户,由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按规定使用;为下岗职工代缴的社会保险费,由财政部门根据领取下岗职工证明的人数按季从“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分户划拨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第六章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一条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要加强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的管理,健全内部约束机制。

  各级财政、劳动保障和审计部门要定期对资金的筹集、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机构应定期对中央财政拨付地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对违反本规定、具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要视其情节轻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进行处理;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截留、挤占、挪用、贪污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的;

  (二)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用于平衡财政预算的;

  (三)擅自改变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用途的;

  (四)擅自改变有关标准的;

  (五)虚报下岗职工人数或将未进入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未领取下岗职工证明的人员作为下岗职工冒领补贴的;

  (六)其他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中央财政安排的中直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补助资金拨付程序及使用、管理按《关于印发〈中直企业下岗职工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工字〔1998〕329号)和《关于加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管理和再就业服务中心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8〕8号)办理。

  第二十四条用于公共就业服务、劳动力市场建设和促进再就业的资金另行规定。

  第二十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会同劳动保障厅(局)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并报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备案。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财政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企业规章制度(通用18篇)】相关文章: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通用6篇)02-23

企业管理规章制度范本(通用6篇)12-21

小微企业管理规章制度(通用9篇)03-10

企业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通用5篇)12-18

小企业员工规章制度02-08

企业规章制度制定程序01-28

如何落实企业规章制度12-30

企业规章制度(精选5篇)12-20

制造业企业规章制度12-20

关于企业规章制度员工守则11-13

酒店管理规章制度 学生管理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