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室规章制度

2022-09-20 制度

  在现实社会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档案室规章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档案室规章制度 篇1

  一、必须建立由档案工作分管领导、有关职能科室负责人领导和档案员组成的档案鉴定领导小组。定期对档案进行全面和部分档案的鉴定。

  二、根据国家和有关部门规定,确定各类档案的保管期限,正确划分需要保密档案的密级。

  三、对档案的全面鉴定每五年进行一次,对部分档案根据实际需要确定。通过鉴定的档案,必须写出鉴定报告,注明鉴定意见和日期,并由鉴定领导小组负责签名。

  四、通过鉴定的档案,力求达到保定期限准确,保管单位质量符合标准,对在鉴定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整改;对已超过保管期或失去价值的档案,必须慎重处理,严格掌握,还有一定价值的档案可暂封存,待观察后再行销毁。

  五、对确定销毁的档案,应先造好清册,提交销毁报告,经有关领导审批后,报送档案主管机关备案,在销毁档案时要严格执行有关保密规定。

  六、要档案的保管过程中,要切实做好档案销毁后的善后工作。

  档案室规章制度 篇2

  一、档案统计的范围包括收集管理归档入库的档案、移交的档案、鉴定销毁的档案和查阅利用的各类档案。

  二、档案统计的基础是做好登记。必须对入库、移交的档案进行分类和总量登记;鉴定销毁的档案必须进行造册和数量登记;查阅和利用档案必须进行总量和定向分析数量的统计。

  三、凡入库的档案每年归档后及时分类统计;凡移交的档案,在移交时及时统计;凡鉴定销毁的档案,在登记造册、审批核销后一次性统计;凡查阅利用档案按月、按查阅人次、利用各类案卷的数量统计,并作好统计后的查阅利用档案分析。

  四、档案统计必须简明清楚、记载完整、数字正确。

  档案室规章制度 篇3

  1、本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均可利用有关档案。

  2、利用档案原则上只准查阅,不得外借,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借阅者,须办理借阅手续,借阅时间不超过一周。

  3、外单位需利用本单位档案者,须持单位介绍信,说明利用目的,并经单位领导批准后才能借阅。

  4、利用者必须绝对爱护档案,不得随意抽页、涂改、圈划、转借。查阅时不得吸烟、喝茶。

  5、利用档案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并及时向档案员反馈利用效果信息。

  档案室规章制度 篇4

  1、认真贯彻执行《保密法》,自觉维护党和国家机密,严防档案失踪、泄密事件发生。

  2、珍贵档案和有密级档案须领导批准后,限于在阅览室内查阅。

  3、未经允许不准擅自摘抄、复制和对外泄漏档案内容。

  4、档案人员要做到知密不泄,不与无关人员谈论档案机密。

  档案室规章制度 篇5

  1、贯彻执行档案工作的政策和法规,热爱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档案工作水平。

  2、负责对各部门档案立卷的业务指导,做好各类档案的接收、归档工作。

  3、按照“六防”要求,做好库房管理和档案保管工作,定期进行检查,保证各类档案的完整安全。

  4、按规定作好档案的利用接待工作,并根据利用者要求做到热情接待,详细提供。

  5、加强组织纪律,严守档案秘密,严禁档案信息私自外传。

  档案室规章制度 篇6

  一、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档案室,确因工作需要,须经批准同意,由本室人员陪同方可进入。

  二、库房内的档案要进行系统排列存放,不准堆放与档案无关的东西。

  三、做好库房内“六防”(防盗、防火、防尘、防阳光、防潮、防鼠虫蛀)工作,平时要勤检查、勤打扫、保持档案室卫生整洁、安全。

  四、案卷查阅完毕要及时归还原处,出借案卷要经过批准,并办理好借阅登记手续。

  五、对档案室所藏档案要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六、档案室钥匙做到专人负责保管不准随意给他人使用,若发现遗失应予全部调换。

  档案室规章制度 篇7

  为了保证村民委员会工作连续性,依法维护村级经济及全体村民的权益,特制定村民委员会换届工作移交制度。

  一、移交时间:上一届村民委员会应当在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之日起十日内完成移交。

  二、移交的内容为:文书档案、会计档案、科技档案(包括基建档案、设备档案)、婚姻档案、特殊门类载体档案(包括照片档案、声像档案、实物档案)。

  三、移交工作由镇人民政府主持。

  四、档案移交手续

  1.各门类档案移交时,均需填制一式两份案卷目录和移交登记簿,双方签定后各保留一份。

  2.移交的各门类档案,必须符合标准。

  3.移交时,必须连同档案检索工具(案卷目录、归档文件目录等)一并移交。对拒绝移交或无故拖延移交的,由村党组织、镇党委政府给予批评教育,并督促其加以改正。

  五、对移交过程中发现有重大问题的,按《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档案法》的相关规定依法查处。

  档案保管制度

  1、村级要有档案室和档案柜,档案实行统一集中管理。

  2、档案管理做到防火、防盗、防尘、防潮、防鼠、防虫、防光、防霉等工作。

  3、对形成的档案要分类、编号、排列入柜。

  4、定期检查档案保管状况,室内严禁吸烟,不许堆放杂物。

  5、档案室应由专人管理,进出档案室应随手关门。

  6、档案收进和借出要及时登记,账目要与实物档案相符。

  7、档案人员变更,要严格交接手续。

  档案保密制度

  1、非档案工作人员未经同意不得进入档案库房和擅自抽取档案、资料。

  2、凡是在本村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种会议记录、干部考察材料均属保密范围。

  3、凡查阅属于保密的文件或涉及个人的文件材料,须经村分管领导批准。

  4、查阅利用者不得在翻阅与自己查阅内容无关的文件材料。

  5、查阅利用者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摘抄档案。

  6、查阅涉及有关个人内容的档案材料,严禁传播扩散。

  7、查阅利用者必须自觉保密,防止泄密事件的发生。

  档案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

  1、热爱本职工作,遵守岗位纪律。

  2、钻研档案业务,提高业务水平。

  3、保障本村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4、按规定时间,收集、整理和管理档案,做到分类准确、装订整齐、书写规范、编号准确。

  5、及时上架排列,编制检索工具。

  6、做好保卫、保密和“八防”工作,杜绝档案资料丢失、损坏和其他意外事故的发生。

  7、档案人员因调整工作岗位,应办理交接手续,编制移交清单。

  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1、根据国家有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制定本村档案保管期限表,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准确判定档案的存毁。

  2、对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可以进行销毁。

  3、档案鉴定工作应在分管负责人的领导下,和有关人员组成鉴定小组,进行鉴定销毁。

  4、档案鉴定小组成员应根据本村的《档案保管期限表》的规定,对保管期满的档案进行审查、鉴定,销毁。

  5、销毁档案必须经过鉴定,形成鉴定报告,编制销毁清册,并报村委会领导批准,方能销毁。

  6、销毁时注意保密,指定专人监销,监销人应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档案利用制度

  1、查档前必须填写档案利用登记表。

  2、档案一般不能借出档案室,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借出档案室,需经村主任或分管领导批准。

  3、凡查阅村党组(支部)、村委会的会议记录,必须经村党组(支部)书记、村主任批准。

  4、查阅利用档案时,不许加减字,改变文件内容,更不得拆卷、抽页、涂画、撕扯。

  5、本村档案室一般不对外提供利用。确因工作需要,查阅利用人必须出具单位介绍信,说明查阅目的、内容、经村委会主任或分管领导同意、批准,方能提供利用。

  档案室规章制度 篇8

  一、非档案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准擅自进入档案库房。

  二、查阅档案资料时,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并在指定地点阅览,阅览完毕立即归还。

  三、库房内严禁吸烟、点火、存放易燃、易爆等有害有毒物品。

  四、经常检查档案资料的保存情况,如发现损坏、霉变、虫蛀,立即采取治理修复措施。

  五、离开档案库房时,必须检查好门、窗,加强防范措施,妥善保管库房钥匙。

  六、库房应保持清洁卫生,通风干燥。

  档案室规章制度 篇9

  一、为了充分发挥档案的利用率,组卷时必须做到材料齐全、字迹清晰,装订结实、整齐、规范、排列有序。

  二、对属永久、长期保存的档案,发现有破损、褪变现象,做到反复修复,保证档案的完好性。

  三、严格执行档案借阅、保密等制度,防止人为散失、泄密和损缺,确保档案的完整安全。

  四、为了便于查找和利用,做好档案分门别类、系统存放、集中统一管理工作。

  五、落实各项措施,切实做好档案的防潮、放火、防尘、防蛀工作。

  六、档案入室和移出要有登记和统计。

  档案室规章制度 篇10

  一、负责本校各类档案的收集、积累、整理、分析、保管、利用,为学校工作,提供有关信息,当好参谋。

  二、按有关规定修订立卷类目及保管期限,供各科室立卷时参考,以利于有计划、有条理进行平时归卷工作。

  三、档案室管理人员,要主动协助、督促各科室内勤人员完成归卷工作。

  四、按国家的档案法及有关上级规定,严格把好组卷关,案卷达到标准化、规划化。

  档案室规章制度 篇11

  一、档案室是开发利用档案资料信息的窗口,储存档案史料的要地,无关人员不得随便进入。

  二、经常检查室内、箱内的防火、防潮用品,切实做好“七防”工作。

  三、档案管理人员对室内实行天天小扫除、一周大扫除制度,保持室内的整洁和档案的质量。

  四、档案管理人员下班时,必须把放案卷的箱柜上锁。做到离室随手关门、关闭电源、锁好房门。

  五、档案库房内严禁吸烟,杜绝明火入室,确保档案室的安全。

  档案室规章制度 篇12

  一、凡查阅档案,必须办理借阅登记手续,阅后直接面还保管人员。

  二、外单位借阅档案,一律凭单位介绍信并办理登记手续,在档案室查阅,不得借出室外。

  三、非相关单位人员不得查阅有关单位档案。

  四、查阅档案资料时,不准在档案资料上划线、圈注、涂改、污损、拆页和拆卷。

  五、摘抄的材料须用公文稿纸,不得摘在个人笔记本内。

  六、档案材料原则上不借出室外,如特殊需要,经有关领导批准,方可借阅,但时间不得超过一星期。

  档案室规章制度 篇13

  一、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档案室,确因工作需要,须经批准同意,由本室人员陪同方可进入。

  二、库房内的档案要进行系统排列存放,不准堆放与档案无关的东西。

  三、做好库房内“六防”(防盗、防火、防尘、防阳光、防潮、防鼠虫蛀)工作,平时要勤检查、勤打扫、保持档案室卫生整洁、安全。

  四、案卷查阅完毕要及时归还原处,出借案卷要经过批准,并办理好借阅登记手续。

  五、对档案室所藏档案要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六、档案室钥匙做到专人负责保管不准随意给他人使用,若发现遗失应予全部调换。

  档案室规章制度 篇14

  档案员工作职责

  一、认真学习《档案法》和档案专业知识,熟悉和掌握档案管理业务知识,努力提高档案管理现代化水平。

  二、负责做好本单位各类档案资料的收集、鉴定、整理、编目、归档、保管以及档案统计、移交登记工作。

  三、熟悉室藏所有档案资料的内容,积极按要求做好档案借阅、利用工作。

  四、遵守保密纪律,认真执行档案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接受上级业务主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五、负责档案库房日常管理,做好档案安全管理工作。

  六、负责本单位日志的收集,做好大事记、基础数字汇编等档案编研工作。

  七、宣传贯彻档案工作法律法规,提高集体档案意识,对本单位各股室业务人员的整理、归档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立卷归档制度

  一、归档范围

  归档范围按国家档案部门和上级业务部门规定执行,必须齐全、完整,一般包括:文书档案、科技档案(基建、设备类)、业务档案、财会档案,并注重收集照片、录音录像、磁盘、磁带等不同载体的档案。

  二、归档要求

  1、本单位拟发的文件材料,经办人应负责收集完整(如底稿与正文、请示与批复)后向档案室归档;参加有关会议带回的文件材料应交办公室登记后归档;收文要及时登记,凡有登记编号的收文,经办人办理结束后及时退还办公室。

  2、文件材料办理完毕应及时登记归档,文书档案收集归档一般在次年5月底前完成,科技档案按项目整理归档,应在项目完成三个月内完成归档和移交,业务档案、会计档案与文书档案整理同时进行,由业务部门或会计机构保管使用一年后,向单位档案室移交。

  3、整理的档案,装具统一,档案盒、目录格式符合国家标准,做到整齐美观。

  档案移交制度

  一、本单位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各股室形成的各类文件材料,按要求归档完毕后,及时向档案室移交。

  二、移交的档案资料要保证按归档要求,做到整理规范、档号编制规范、编目清晰。

  三、移交时登记造册,交接双方应根据移交目录认真核对,交接双方履行签字手续,以明确责任。

  四、档案人员根据要求,对不符合移交质量的档案,有权要求移交人员重新整理后再移交。

  五、档案工作人员调离工作后,必须办完移交手续后,方可离岗办理调离手续。

  档案保管制度

  一、本单位所有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移交。

  二、定期对室藏档案保管状况进行全面检查,作好温湿度记录,保证室藏档案与案卷(归档)目录相符。

  三、建立档案接收移交登记簿,凡进、出档案做到及时登记。定期对档案进行监销,监销档案登记造册,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报请同级档案行政部门同意后进行销毁。

  四、档案室配置防盗、防火、防光、防高温、防潮等必要保护设施,定期投放防鼠、防虫药,并定期清洁,保持室内干净卫生。

  五、除档案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室,严禁在档案室内吸烟。

  六、因保管不善造成档案损毁和丢失,按档案法有关规定,追究档案人员责任。

  七、档案人员下班离开工作岗位时,应关门加锁,切断电源。

  档案保密制度

  一、档案人员要认真学习《档案法》,树立保密观念,增强保密意识,自觉遵守保密纪律,做到不泄密不失密。

  二、国家秘密文件和资料,由档案人员负责收发、登记、传递传阅,妥善保管和按时清退,不得随意扩大阅文范围。

  三、凡属国家秘密文件、资料、档案,不得自行抄录和翻印,确因工作需要的,经文件制发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翻印。

  四、“三密”文件资料和其他重要档案,只限于档案室或其他指定地点查阅,不得带出机关和带回家中查阅。

  五、非档案人员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进入档案室,更不得随意翻阅文件、档案。

  六、发现涉密档案资料丢失、被盗或档案内容泄密,必须立即报告及时追查,对当事者依照《保密法》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档案借阅利用制度

  一、建立档案借阅及利用效果登记簿。凡借阅档案,必须履行借阅登记手续,并做好利用效果反馈工作。

  二、外单位人员查阅档案,须持单位介绍信,经本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查阅。因工作需要确需外借的,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借出的档案不得私自翻印,不得转借他人,做到按期归还,不得遗失。

  三、查阅档案不得在档案上圈划、涂改,造成污损,不得拆散、剪裁、撕毁或抽走档案资料。对私自涂改、撕毁档案者,按照《档案法》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四、借阅档案归还时,档案人员要仔细进行清点、检查,并做好归还及利用效果记载。

  档案统计制度

  一、严格按《统计法》的规定开展档案统计工作,不虚报、漏报、瞒报。

  二、根据上级业务部门和档案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好本单位的统计工作,建立健全各种统计表,统计数据以原始记载为依据,做到及时、完整、准确。

  三、在档案利用方面,做好利用人次、利用效果的统计工作。

  四、对移交归档的档案数量进行统计,做到帐物相符,完整齐全,进出手续登记完备。

  五、对档案的销毁、更改及上级要求的其他统计数据,及时准确填报,本单位内部档案的移交要手续清楚、按章办事。

  档案室规章制度 篇15

  为了加强本校档案工作的业务建设,逐步实现档案工作规范化,全面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地为教育事业和各项工作服务,为国家积累档案史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家档案局《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校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档案工作管理体制

  1、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本校在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全部档案均由本校综合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

  2、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明确分管校长,并列入议事日程。办公室由主任具体分工主管档案工作。

  3、建立健全档案管理网络,由各部门配备专职档案人员,业务上受档案室指导并配合检查。

  4、本校综合档案室同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

  档案工作基本任务

  1、集中统一管理本校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除人事档案外的各种门类载体的全部档案,积极提供利用,为本校各项工作服务。

  2、指导、检查、督促文件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工作。

  3、制订档案工作计划和管理规定。

  4、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档案业务工作。

  档案收集制度

  应当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由各部门兼职档案员收集齐全,分类整理,编制移交清单,按规定时间移交学校综合档案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或部门都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移交。

  1、日常工作中形成的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各部门一律在次年的第一季度内整理完毕,向档案室移交。文书档案应在第二年的六月底以前完成归档工作;教学档案应在第二学年的九月底以前完成归档工作。

  2、基建工程、设备仪器在项目完成后或告一段落时,经办部门应将归档材料组成保管单位,经负责人审定后向档案室移交。

  3、一次专题会议、一次活动结束后,应及时将归档文件材料向档案室移交。

  4、因公外出参观、学习、考察和参加各种会议,获得的`文件材料在一个月内向档案室移交。

  5、会计文件材料,一般次年的第一季度由财会人员完成整理立卷,在财务部门保存一年后向档案室移交。

  6、声像材料要用文字标出摄像、录音、摄影的对象、时间、地点、内容和作者,应及时向档案室移交。

  档案整理制度

  档案室在接收到各部门档案材料后,要按照本校《学校档案分类方案》和《学校档案档号编制方法》的有关要求,分类整理,并编制归档文件目录、案卷目录等。

  1、文书档案实行以件为单位进行整理归档,应当按照《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的有关要求整理编目。

  2、教学档案实行以卷为单位进行整理归档,应当按照《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的有关要求整理编目。

  3、会计档案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档案案卷格式》的有关要求整理编目。

  4、基建、设备、科研档案按照《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的有关要求整理编目。

  5、照片档案按照《照片档案管理规范》的有关要求整理编目。

  6、录音、录像档案按照《磁性载体档案管理与保护规范》的有关要求整理编目。

  7、计算计光盘、激光视盘和激光唱盘等档案应按《电子文件归档管理规范》的有关要求整理编目。

  8、实物档案包括各种荣誉奖品的、宣传纪念品等不同载体和不同物质形态的实物原件,应当按件编写说明和编制目录。

  档案保管制度

  1、档案员每季度要对库房档案管理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分管主任汇报,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档案的安全。

  2、库房做到防盗、防光、防火、防潮、防虫、防鼠、防高温,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的物品,杜绝有害气体和物理污染窜入室内。

  3、做好库房温、湿度记录,定期进行,发现超过规定的温、湿度时,要及时采取降温、降湿措施。

  4、对胶片、照片、录音带、录像带等采取特制的装具进行保管。

  5、定期打扫库房卫生,做到窗明地净,箱柜无灰尘,室内无蛛网,橱柜架排列有序。

  6、下班前认真检查门窗,切断库房电源,保证档案的安全。

  档案保密制度

  1、加强保密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保密法》,充分认识档案工作的重要性、机要性,自觉保守党和国家的机密。

  2、健全保密制度,严格遵守接待、保管、安全、保卫等有关保密规定,杜绝工作差错。

  3、开展保密检查,定期对室藏档案资料进行检查,发现泄密事件及时追查,并报告领导及有关部门。

  4、严格调阅制度,健全借阅手续。凡外地、外来单位来查阅档案者,须持单位介绍信,严禁将档案带出阅档室。

  5、不得让无关人员随意进入档案库房。

  6、无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及文件材料,严格办理销毁审批手续,统一送市保密回收站销毁。

  7、凡违反保密规定造成损失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档案利用制度

  1、档案人员熟悉室藏档案情况和主动了解学校各项工作对利用档案的需要,积极主动地做好提供利用工作。

  2、档案室必须编制《归档文件目录》、《案卷目录》、《全引目录》,并根据利用工作的需要编制专题文件目录(卡片)等检索工具。

  3、建立计算机文件级目录数据库,实现计算机管理和检索档案,做到调卷迅速、准确。

  4、档案室利用档案资源,开展档案的编研工作,编写全宗介绍、组织沿革、大事记、基础数字汇编、发文汇集、专题文件汇集等汇编资料。

  5、外单位来档案室借阅档案,应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在档案室阅览室或指定地点阅档,不得外借。查阅档案时,不允许在案卷上圈划、批注、污损、涂改、剪裁、撕页、折卷。

  6、本校工作人员或基层单位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时,一般应在档案室内阅看,不得外借,如特殊情况需外借时,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办理登记批准手续,约定归还日期。借阅者不得将案卷转借他人。

  7、秘密级档案须经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阅者对所借档案负有保密和安全责任,并须在档案室阅办,阅后及时归还,不得擅自转借、损坏、拍照或复印。

  8、凡经批准查阅的档案,如需摘抄、复制(印),须经档案专管干部审核,确认无误后加盖证明章才能生效。

  9、档案利用反馈工作,由利用者或档案人员填写《档案利用效果登记簿》。

  档案统计制度

  1、档案统计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档案室人员、经费、设备、面积情况;室藏档案资料的种类和数量情况;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检索、利用、编研情况,以表、册等形式提示它们的过程、现状和变化。

  2、统计数据必须准确可靠,不得马虎草率和弄虚作假。

  3、定期、不定期地进行帐物核对,做到帐物相符。

  4、建立统计台帐,及时做好平时原始数据的登记工作,注意积累统计资料。

  5、统计报表应注明填报单位、时间、填表人、审核人。填写时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字迹工整清晰。

  档案鉴定制度

  1、根据国家档案局1987年12月4日颁发的《关于机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文字档案保管期限表》,结合本校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校档案保管期限表,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准确地判定档案的存毁。

  2、为了保证鉴定工作有组织、有监督地进行,必须建立档案鉴定工作小组,由校分管档案的领导、档案人员和有关业务部门的代表组成。

  3、鉴定应采取直接鉴定法,按照档案的实际情况以案卷为单位,逐件逐张地审查,直接判定其价值。对一时难以判定价值的档案,应采取保存从宽,销毁从严;孤本从严,复本从宽的处理方法。

  4、对鉴定后需要销毁的档案,必须确认已无价值,经分管领导审批,并报区文教局、档案局后再行销毁。

  5、销毁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须由鉴定小组提出意见,登记造册,经校分管领导批准后,由二人在指定地点监销,监销人要在销毁清册上注明“已销毁”字样和销毁日期、地点,并由监销人签字。

  6、档案销毁清册应归入全宗卷,以留存查。

  档案室规章制度 篇16

  1.学校档案工作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健全学校种类档案,目的主要在于为学校领导和上级有关领导部门分析、总结、部署及调度学校工作和对学校工作做出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学校要成立档案管理领导小组,设立专(兼)职档案管理员,认真贯彻实施档案法,抓好学校的档案建设。

  2.学校建立档案室,存放各种门类的档案,包括文书档案、教学档案、从事档案、基建档案、财物档案、音像档案、荣誉档案、学籍档案、健康档案、体育档案等。

  3.档案室要制定档案文件资料收集细目,各处组室要按照这一细目全面及时地搜集各类档案资料,档案员要定期征集归档、建档。

  4.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好档案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归档制度、保管制度、保密制度、借阅利用制度、鉴定销毁制度、档案统计制度及监督检查制度等。有档案达标计划,使学校档案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5.档案员要认真学习档案法规和处理程序,熟悉学校各方面的工作,加强档案业务训练,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

  6.档案员要按时向上级档案主管部门呈报各类报告,做好各类档案检查准备工作。

  7.校内人员借阅业务性档案,须经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查阅,并办理登记手续,在规定期限内完好无损地归还。校外人员来校查阅档案,必须持有单位介绍信,经学校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查阅档案。查阅者未经同意不得摘抄档案材料,经同意摘抄的材料,必须经档案室人员仔细核对签署意见。

  8.健全各种检索工具,开发利用现有档案。不断挖掘档案信息,编制各种辅助表册,扩大利用服务范围,提高档案的利用效益。

  9.加强档案保密工作。档案室门窗要加固,备有消防器材,保持整洁、干燥、自然通风,严禁吸烟,注意防盗、防火、防鼠、防霉、防蛀,档案员不得将无关人员带进档案室,不得外泄档案中的机密。

  档案室规章制度 篇17

  1、非本室工作人员,未经同意,不得进入库房。

  2、档案室内不得存放与档案工作无关的物品,并始终保持室内整洁。

  3、按照防火、防尘、防盗、防潮、防光、防虫鼠的要求,设置窗帘、樟脑精,配置气体灭火机,适时进行库房密闭通风等措施。

  4、档案装具统一,存放排列整齐,箱(柜)统一编号并标明所存档案类别及年代。

  5、定期清点核实存档案,级差档案褪变,破损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解决。

  档案室规章制度 篇18

  档案室是学校档案存放的重要场所,因此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保证档案资料的储存和安全,为强化对档案资料的科学管理,特制定以下制度:

  1、档案室钥匙要专橱保管,不准随身携带,门窗要及时关闭上锁。

  2、档案室柜具要编制顺序号,排列整齐,便于工作。

  3、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因工作需要进入时,要由本室工作人员陪同。

  4、注意档案室内外的温、湿度,定期分析、积累资料,要根据室内外的温、湿度情况,随时通风,除湿降温。

  5、档案室要有数量充足的消防器械,工作人员要熟练地掌握使用方法。室内严禁吸烟,严禁存放易燃品及其它物品。

  6、室内要经常打扫,柜具要定期擦拭,随时放置防虫、防鼠药品,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

  7、对档案资料的借出归还,要有严格的检查登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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