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用水用电制度

2022-06-16 制度

  在现在社会,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学校用水用电制度(通用14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学校用水用电制度 篇1

  为加强学校用水用电的规范化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用水用电原则

  合理用水用电、节约用水用电、安全用电。

  校内住户用水用电,按量收费。

  禁止破坏水电设施,严禁偷电。

  二、用水用电相关规定

  1、全校师生都应注意节约用水用电。

  用水做到:没有长流水现象,不随意损坏水表、阀门、龙头、水管等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落实到具体年级、处室及具体个人。任何人不准向校外供水,若被发现,除没收供水设施外,还要扣除当月工资5%。

  用电做到:无人熄灯,出门关灯。各年级处室相互监督,凡一晚灯未关,每盏灯罚款三元。

  各家属住户,一律不准表外用电,违者一经查出,罚款伍拾元。

  对举报偷电,经核实无误,奖励举报人叁拾元;对发现电器设备发生故障及时报告者,奖励拾元。

  2、注意安全用电。

  安全用电,人人有责。

  不准在电线上晾毛巾,晒衣服、被褥等,违者每次罚款拾元。

  不准私自乱接电线,违者罚款伍拾元。若因此发生事故,造成集体财产及他人财物损失的,照价赔偿;造成自身财物损失及人员伤亡的,学校概不负责。

  3、私人(校内家属住户,单身教职工)用电要缴费。学校水电工要廉洁奉公,不徇私情,按月清查住户水表、电表,算出水费、电费金额,填好清单告知住户,并按时报会计室,由会计室人员在其工资中扣除相应款项。

  4、每学期,学生按规定缴纳水费、电费,由总务收取。

  各班电器由本班学生使用并护理,维修费用由学生分担。

  三、管理人员职责

  1、树立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为教学服务的思想意识,按作息时间表上下班,严格执行水电工操作规程,确保校内各处水、电的正常供应。

  2、负责安装和维修全校(包括教学区、生活区、教工宿舍)的水电设备,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经常巡视水电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水路畅通,用电安全。

  3、注意做好发电机、抽水机、变压器等重要设备的保养工作。

  4、严格执行节约用水规定,加强检查督促,随时纠正浪费现象。

  学校用水用电制度 篇2

  一、 全体师生应树立节约用电、节约用水、安全用电的思想,养成随手关灯、随手关水龙头的良好习惯,注意保护水电基本设施。

  二、 严禁使用大功率电热器具,禁止使用电炉、电饮具、热得快的电热器具,违者除没收电热器具外处以罚款50元/次。

  三、 学生教室内严禁任何人乱拉接线板、乱拉电线,一经发现,除没收外,作违纪处理并处以罚50元/次。

  四、 值班人员发现水龙头、走廊灯损坏,应及时上报反映通知总务处,以便及时维修。

  五、 学生用水后不关水龙头或用水玩耍,任水长流,一经发现给予警告,如有再犯,给予罚款(10元 /次)处理。

  六、 故意损坏水龙头、电表、配电箱、消防设施、应急设备等水电设施者,除照价赔偿外,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七、 下午放学后,值班人员应全面检查公共场所的水、电设施,及时关闭水龙头。

  八、学生做实验使用电器完毕后须及时将外按电源插头拔下,尤其是在停止供电后,不得将电器处于使用状态,避免由此引起火灾等用电事故。

  九、 严禁任意动用办公楼、教学楼中的消防设施,禁止开启配电箱开关,违者严肃处理。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负担。

  学校用水用电制度 篇3

  一、安全用电、节约用水人人有责。

  二、水电安全工作是小学的重要工作,水电工要严格按规范要求操作,保证正常的水电运行,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

  三、未经小学同意,不准随便接线接管,确保线路管道畅通。

  四、各种水电设施、设备要经常检查、维修保养。

  五、遇管道阻塞,水笼头破损,水管破裂,电灯损坏,路灯不亮,要及时维修。

  六、遇停电、停水等情况,要采取应急措施,保证食堂等部门及时供应上水电。

  七、若发生紧急情况,不能急时排除故障,必须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挂上警示号牌,确保安全。

  八、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按《电力设备技术规范》进行操作,安装接电时需向用电管理部门申请,经审核批准后由电工负责施工。

  九、因工作需要必须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的,应由使用部门用电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安装,安装的临时电气线路必须符合电器安装规范的有关规定,保证安全用电,用后及时拆除。

  十、临时电器线路使用期间,由使用部门监督,电工负责维护,操作人员停止使用时必须及时切断电源,临时电器线路限期使用,最多不得超过一周,确需延期使用的必须办理延期审批手续,否则由电工按期拆除。

  十一、非电工人员严禁拆装、挪移临时电气线路,否则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门负责人与肇事者承担全部责任。

  十二、电器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由专业人员负责维修,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做到人走电断。

  十三、每季度对电气线路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维修,并做好记录。

  十四、明火作业管理

  1、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

  2、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办理《明火作业许可证》,许可中应注明动火级别、申请部门和动火部位、动火人及监护人、明火作业理由、现场实施安全措施状况、动火时间和地点等内容。不得擅自变更明火作业的时间地点。

  2、明火作业现场应落实现场监护人,将施工区和使用区进行防火分隔,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专人监护,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3、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规定,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4、每天作业完毕,应清理作业现场,熄灭余火和飞溅的火星,并及时切断电源。保卫部门对清理完毕的现场进行检查。

  5、未经批准私自动用明火的,保卫部门应责令其停止动火作业。

  十五、宿舍内严禁使用电褥子、电炉、电暖器等电热设备,严禁使用蜡烛、酒精炉、液化气罐等。

  十六、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礼堂、宿舍楼、食堂等重要场所,严禁吸烟。

  十七、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等有外漏插座的用电部位,用后及时断电,严禁带电空载运行。

  十八、 照明灯具要严格管理做到人走灯灭,严禁长明灯。

  学校用水用电制度 篇4

  1、本着节约为主,合理使用的原则使用,不造成浪费。

  2、做到每一水、电、气开关由专人控制,发现浪费追查到个人。

  3、班前严格检查水、电、气设备设施是否完好,能否正常使用,如有问题,即使上报通知维修,节约的同时保证安全。

  4、熟悉每一开关所在位置,能准确打开、关闭。严格根据<水电气管控办法>开关控制,做卫生工作、餐前准备、餐后收尾工作等只能开工作灯。包厢客人起座,买单离席后,看台的服务生要立即将空调关闭、只留一盏工作灯做卫生,其余灯(包括筒灯与大灯)一律关闭。

  5、营业中合理使用水、电、气不可开支过大,不得用流水洗碗,用完随手关闭。

  6、营业场所照名按区域客人需求打开,可以关闭的照明和空调要及时关闭,空调落实到人,根据每天的天气情况和客流量进行灵活控制。招牌灯根据季节天气状况打开,排风、冷藏柜、展示柜、音响等落实到人。

  7、厨房使用灶具应注意节约,火力大小及时调整。用后及时关闭,每日营业结束后由值班厨师关闭总气阀。

  8、相互监督,发现浪费即使指出改正。始终坚持节约者给予奖励,对造成浪费和知情不报给予处罚,视情况每次扣罚5-10分。

  9、对造成浪费,经指出不即使改正,进行加倍处罚,每日值班经理负责总的巡查监督,并指导具体的管控方法,值班人员要认真服务并及时控制好水、电、气。

  10、每月的水、电、气抄表工作,由各分店负责人员和财务统一管理,要认真负责的做好记录,已备公司随时翻查。

  学校用水用电制度 篇5

  一、为了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在学校建筑物内食堂实施装饰装修、安装或拆除设备、改扩建工程等需用火、用电,应向学校校长和总务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用电管理:

  1.电蒸饭车和电热水箱等大功率电热器不能同时使用。

  2.使用电蒸饭车蒸饭和消毒时必须先切断电源,然后再用手背试一下蒸饭车拉手确实无电,方可开蒸饭车的门。坚决杜绝带电操作。

  3、和面机、刹菜车运行使用时不准伸手操作或往外拽(拉)面团(蔬菜)等,按动和面机开关要保持手无水,避免因潮湿而触电。

  4.食堂用电出现故障需向总务处报告,接到报告后,应及时派技工前往检修。

  四、用火管理:

  1.学校食堂必须管好火源,用火应符合消防要求。

  2.在维修食堂炉器具是严禁吸烟,严禁明火操作。

  五、定期对食堂的电器、液化等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六、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学校给予单位、食堂消防责任人和责任人行政处理;造成火灾事故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学校用水用电制度 篇6

  为保证食堂膳食工作安全进行,保障职工及全体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特制定本制度。

  一、所有员工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经常参加消防知识普及讲座,按学院的要求积极参加消防演习。

  二、所有员工必须熟悉消防知识,熟悉灭火方法,做到发生燃气泄漏或火灾时能有效、迅速处理。

  三、食堂管道燃气应按消防重点部位做到定点、定人、定时间、定措施管理,结合食堂的实际情况制定处理燃气泄漏、火灾事故应急方案。

  四、每个员工必须熟悉燃气管道的走向及各开关的位置,以备应急处理。各班组长负责带新到员工熟悉燃气管道的走向及各开关的位置,做到人人熟悉,保证在紧急情况下能够从容处理。

  五、树立防患于未燃意识,任何员工必须严格按照燃气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不得违反。

  六、食堂设置专门的消防安全员,职责是检查燃气使用安全,检查消防器材是否能正常使用,提醒员工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每餐下班前仔细检查燃气关闭情况,并作好相关记录,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七、厨房人员上班前不要急着开电灯(包括电器开关),应先闻一闻是否有燃气味。如嗅到燃气味,不得开电闸,以免引起着火或爆炸。

  八、在使用燃气前,应先打开风机将炉内的废气(余气)抽走,确保无燃气泄漏后才能点着火种,才能打开炉的大火气阀使用。调好风量(风门),让燃气完全燃烧。

  九、熟悉安全操作规程,使用厨具应按炉具使用说明书和指示标志操作。烹调工应熟悉操作炉灶的各种开关。

  十、下班前应关好炉前总开关,并检查有无泄漏,做好关阀记录,确保燃气无泄漏方能离开。

  十一、定期(每月)检查燃气设施,及时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后做相关处理。问题较为严重的,上报食堂管理员,及时安排,及时处理。

  十二、燃气设施(表、调压设备、阀)附近不能堆放易燃、易爆及有腐蚀性的物品,不能堆放杂物及用管道作受力点,不能封闭、遮盖燃气设施,不得挡住、涂改燃气方向指示标志,保持管理设施干爽清洁、通风透气,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十三、经常检查炉底管道有无腐蚀,胶管(点火棒)有无龟裂老化、穿孔,甚至断裂的情况,发现其中之一情况,要及时报告。

  十四、厨房内不得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燃料的火源。

  十五、每年对总阀(调压箱)后的燃气管道、炉底管进行刷漆保养,防止管道设施被腐蚀,及时更换龟裂老化的胶管。

  十六、若发现燃气使用压力异常、泄漏等意外,应立即停止用气,设法切断气源,关闭炉前总开关,杜绝各种明火及静电产生,如控制不了则关表阀或调压总阀,并立即通知燃气公司处理。

  十七、在表阀或调压总阀不能控制的情况下,先疏散食堂员工,然后通知燃气公司处理。

  十八、调压器总阀、厨房除应随时备有有效的灭火器(二氧化碳或干粉灭火器)。

  十九、燃气一旦失火,千万不要惊慌,切断气源,关闭炉前总阀、表前阀或调压阀。及时疏散人群,保护人身安全,尽量减少损失。

  学校用水用电制度 篇7

  一、食堂使用的电气、电动、照明等设备设施要设专人负责,每天下班前,要认真进行安全检查,关闭厨房所有电闸,切断电源、气源、火源,并检查安全情况。

  二、食堂要做到安全用电,严格遵守电气设备的使用规程,用电量不得超过额定负荷。

  三、用电设备必须严格按电气设备操作规程作业,防止用电设备及电气线路过裁、过热引起短路。

  四、确保食堂所有的用电设备金属外壳有牢固的保护接地措施。

  五、食堂每月一次对食堂内的配电柜、配电箱、电线、电缆进行安全检查,特别对电加热部分以及有水接触的部分,对检查出来的.隐患要及时上报水电科处理。

  六、凡能碰触的设备导电部分,均应采取相应防护措施,严禁用湿手触摸开关,以防触电。

  七、食堂电气开关箱内不准放置杂物,并注意定期检查漏电保护开关,以确保灵活可靠。

  八、食堂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时,要立即上报通知专业电工维修,不得私自处理,严禁带电作业或维修。

  九、由于电气设备、用电线路起火而发生火灾,应先切断电源,然后用干粉或四氯化碳灭火器灭火,或用砂子灭火。

  十、禁止在电源附近堆积杂物,禁止封堵进出的`路口及消防疏散通道。

  学校用水用电制度 篇8

  一、凡使用学校水电的单位和个人,一律实行按表(水表、电表)计费管理。

  二、每月由水、电工人按时查数报总务处。

  三、不准使用电炉和电力部门不允许使用的电器(公用除外),违者除给予经济处罚并没收其器材,如造成不良后果,应追究其责任,造成经济损失者,要照价赔偿。

  四、因供水、供电部门停水、停电,管理员要负责充分利用校内设备想方设法解决,以不影响教学和生活为原则。因学校内水、电路出现故障,应在半小时内查明原因,进行维修,恢复正常运转,确属一时解决不好,要及时报告。

  五、对全校公用电灯,不按时开关,坏了又不及时修理超过两天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六、对水、电器材,保管不善,损坏和遗失者,照价赔偿。

  七、学校提倡节约用电,做到人走灯灭。如果发现长明灯,长流水,要追究所在办公室及责任人的责任。

  八、管理人员不执行学校各种赔偿制度的要追究责任;使用者不接受管理人员处罚,又讲不出正当理由者要加倍处罚

  学校用水用电制度 篇9

  一、水电工每天必须对各条线路的用电情况进行一次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安全。如有违章用电情况,必须按规定处理,并及时向总务处汇报。

  二、教室、办公室等公共场所白天开灯必须严格控制,在严重阴暗,无法工作和学习时才能开灯,要做到节约用电,人走灯熄。

  三、各教室、办公室、宿舍必须注意灯具管理,发生故障随时通知维修,不得自行动手以保证安全,电器如有损坏,坚持按价赔偿。学生宿舍电器损坏一般自理。

  四、食堂用电用水本着节约的原则,控制使用,按工作岗位各负其责,不用时及时关闭。

  五、加强自来水的管理,各处公用龙头,必须经常检查,发现漏水及时维修。

  六、德育处和各班主任应经常对学生进行节约用电用水的教育。各处室必须随手关灯,特别是中途停电或假期前,一定要拉下开关,防止人走灯亮或人走水长流的现象。

  七、加强水电器械的管理。坚持修旧利废,节约用料,保证安全的原则,水电安装按规定标准进行,不得擅自超标,该自费的坚持自费。

  八、学校值班人员在每晚十点半对校园进行水电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汇报,并做好记录。

  学校用水用电制度 篇10

  一、节水、节电管理的指导原则。

  1、坚持节约用水、用电的方针,加强节约用水、用电的宣传教育,形成自觉节约的好习惯。

  2、实行以总务处为主和各部门(单位)共同管理的办法。总务处是学校水电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全校节水、节电的管理和监督。各处室、年级、学科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节水节电负有领导和管理责任。

  3、全校水电表均由总务处管理。水电表的安装、移动、更换、拆除、加封和维修,均由总务处负责。

  二、教室、实验室、办公及公共场所水电管理。

  1、教室、实验室的灯光照明、电器设备由班主任负责管理,年级监督,可根据光线情况适时开关。

  2、办公室的照明和电器设备(电风扇、电脑、空调等),由办公室主要负责人负责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空调使用严格执行《空调使用管理制度》。

  3、教学楼公共部位的照明和卫生间用水,由卫生区域班级负责管理,年级监督。公寓楼公共部位的照明和卫生间用水,由楼管人员负责管理。科教楼、办公楼公共部位的照明和卫生间用水,由卫生区域处室、学科负责管理。1号教学楼门厅照明由门卫人员管理,2号教学楼门厅照明由楼管人员管理。

  4、学生晚上放学或大休离开教学楼后,年级应检查水电情况,年级检查无误后,再由门卫人员负责1号教学楼水电,楼管人员负责2号教学楼水电,对出现的情况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应及时上报。

  5、安装定时开关的路灯、楼顶灯由总务处负责管理。路灯开启时间由总务处根据季节和自然采光情况确定。

  6、未安装定时开关的路灯、厕所灯等由门卫负责开关、报修。

  7、多功能报告厅、会议室用电由学校办公室负责管理。

  8、家属楼公共部位的照明及绿化用水由总务处负责管理。

  9、家属户、食堂、超市要在每季度初十日内到会计室缴纳水电费,逾期不缴费的,按逾期天数每日加收1%的滞纳金。

  三、节水、节电管理措施。

  1、 节水、节电是学校全体师生员工共同的任务。全校上下要齐抓共管,将措施落实到单位、部门和责任人,纳入岗位职责考核,实行;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处室、年级、学科、班级是本部门节水节电第一责任人,负责、管理好本责任区的节水节电工作。

  2、总务处负责各楼宇水电使用数据的收集和建档工作,对水电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分析,为进一步加强水电管理和节能工作提供依据。

  3、各教室、图书室、实验室、办公室等要尽量使用自然光。真正做到室光线充足时不开灯,无人不开、人少少开、不用不开。人员离开时,要随手关灯,杜绝无人灯、白昼灯现象。

  4、科学规划道路等公共区域的照明设施。能够使用节能灯具的地方一律采用节能灯具,实施绿色照明。

  5、严禁使用电炉、电加热器、电饭锅、电暖气、微波炉等用电设备烧水、煮饭、采暖等。

  6、养成自觉节水习惯,随手关闭水龙头,杜绝长流水现象。严防跑、冒、滴、漏现象发生。

  四、奖惩办法

  1、未经总务处同意,任何处室、年级、班级或个人不得在学校供水供电系统内私自接水接电。由于接水接电造成水电设施损坏的,由责任人按设备原价两倍赔偿损失,造成人员伤亡的由责任人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

  2、对于使用各类违规电器(热得快、电水壶、电磁炉等),一经发现全部没收,每次罚款100元,并上报校长室予以通报。因使用违规电器造成的损失,由使用人或部门负责人承担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3、对所有安装智能电表的用户,严禁私自改线路偷电行为,一经发现,按该用户上月电费的双倍收费,并上报学校通报批评。

  4、各级值班人员(特别是晚间值班)要对水电设施和使用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对发现的设施损坏和浪费水电的现象,应及时通知总务处维修和处理。

  5、政教处要对教室照明进行检查,对不规范用电情况提出批评,并扣班级量化管理分数1分/灯。

  6、总务处协同相关部门将定期进行节能检查;总务处水电维修人员实行分工包片,负责日常全校用水用电情况的巡查,并将巡查中发现浪费水电现象上报学校通报批评。

  7、对在水电管理、使用中有突出贡献的,学校予以表彰奖励。

  学校用水用电制度 篇11

  1、学校的水电工是学校水电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水电管理要本着安全、节约的原则合理使用。全校的水电安全工作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组督查,水电工日常自查、自排相结合的形式保障师生员工的正常生活和学习的用水用电。

  3、水电工要时时、处处对全校的供水、供电、线路进行安全预警检查,发现水电安全隐患或个人乱接乱拉水电线路的应强行拆除,排除安全隐患。

  4、对于无故破坏水电设施的行为全体师生都有监护管理的权力,应该及时制止和报告学校。

  5、各处室有义务对本室人员和学生加强安全防范教育,禁止违章使用,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以便及时排除。

  6、对大功率的电器(如取暖器、电水壶等),需谨慎使用,必要时所在的部门或个人应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核批后进行安装和使用。否则造成事故后果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学校用水用电制度 篇12

  1、学校水电气由总务处统一管理,负责安装、维修、督促、检查。

  2、学校师生员工不得私自接线、安灯、安插座等。若确因学习、工作急需另行接线安灯,先请示分管领导,经其同意后,由总务处统一负责安装。

  3、学校线路规范安装,做到定期检查(学校每月集中检查一次,总务处每周统一检修一次,具体责任人每天检查一次),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公共财物及师生的人身安全。

  4、因工作岗位调动,办公室或教室调整,室内水电设施,必须保持完好无缺,由总务处专人验收签字;否则损失的水电设施,由原室教职工负责赔偿。

  5、学校沿街房租给他人使用,其水电价格均按营业性用水用电收费。按时督促缴纳,并加强监督,禁止违规现象发生。

  6、加强学校食堂用气管理,责任到人,做到安全用气。如违章用气,造成自身或他人损失的,由违章者负责所有的责任。

  学校用水用电制度 篇13

  一、岗位职责

  1、学校水电工属总务处领导,负责水电设施的安装、保养和维修工作,要牢固树立为教学和全校师生员工服务的思想,做到水管流畅,灯光明亮,供水、供电及时,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及各项教学活动、师生生活的正常秩序。

  2、每天巡查学校的供水、供电、供气情况,发现故障,及时维修。每周详细检查一次教室、办公室、寝室过道、路灯、厕所及校内公共场所的水电设施,保证学校的正常秩序。对师生员工提出的水电故障维修要求,做到随叫随到,当日必须排除,若故障复杂或太多,不能当日到位的,要给予解释和答复。

  3、负责全校各部门用房的水、电设施零星维修安装工作,管理全校公用电灯开关及水龙头的维护。对于校内水电线路的一般改造及装修,应由水电工个人负责解决,若确因技术和设备的限制,自己不能承担需请校外单位协助时,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负责施工监管和质量检查。在施工前要本着节约的原则,编制材料预算表。

  4、严格遵守财物管理制度。水、电工具实行借还制度,用坏了的工具,要以旧换新,贵重工具要及时归还保管室。安装、维修所需配件,均须到学校保管室办理领用手续,对安装、维修情况、所用器材,要逐一登记,定期交总务处进行核对。

  5、配合学校做好水、电、气的节能工作,严格执行学校的规章制度,经常检查各办公室、教室、寝室的用水、用电及用气情况,有权对违规用水、用电、用气者进行制止、批评、拆除设备直至罚款,并向主管领导及时汇报。

  6、对临时性、季节性使用的公用电器,如电扇、电烤火器等,要及时维护,并负责与各使用部门做好交接保管手续。

  7、建立对外、对内的水、电、气表登记簿,认真核对每月水、电、气的起止数及实际用水、用电、用气的数量,及时抄表报财务室扣除水、电、气费。若发现问题,应及时查询更正。如用水电量异常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8、注意安全施工,确保供水、供电、供气安全。严防电线私拉乱接。消除各种隐患,避免和防止发生人身和设备事故。

  9、积极配合学校各部门组织各种会议、活动,做好相应水、电、气设备安装使用工作。

  10、经常与自来水公司和供电、供气部门取得联系,以获取对我校水、电、气工作的配合和支持。协助好总务处做好相关水、电、气工作。

  11、做好学校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与维修工作。

  12、对人为损坏的财产,协助总务处做好赔偿事宜。

  13、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工作任务。

  二、水电工岗位作息时间

  每周星期一至星期六7∶15必须到岗,具体工作时间以保证正常教育教学、生活秩序为准。

  其中每天7∶15开始对全校范围(尤其是教室和宿舍)进行巡视。

  三、奖惩

  总务处不定期检查水、电、气供应情况,对及时处理各种突发情况、没有出现任何安全责任事故、工作得到大多数师生认可、考核等第达到优秀者给予每月50元的奖励。

  检查(包括学校领导、行政干部、教师、总务处及教育处专干等的检查)时如发现离岗、无岗者或工作不能达到标准者,每月的第一次将进行批评教育,第二次警告,第三次将扣除当月劳动报酬的10~20元,检查认定多次不能按岗位要求完成工作,总务处将上报学校,由学校解除聘任。

  四、其他工作事项

  1、定期检查会议室、报告厅、多功能厅等其他用房的水、电、气情况,配合好老师的需用。

  2、加强安全意识,下班前检查无人场所等水、电、气是否关好。

  3、学校有各类活动,要听从学校统一调配安排工作。

  4、工作时间外出超过一个小时需办理请假手续。

  学校用水用电制度 篇14

  1、白天学生上课期间,宿舍要有一名值班人员在值班室值班,职责是:接听电话、接待家长来访,防止闲杂人进入宿舍等。

  2、上午学生放学进入宿舍,要求管理人员提前全部上班管理学生。学生午休后进入教学区(除值班人员外)其余管理人员休息。

  3、下午学生放学后进入宿舍,要求管理人员全部上班。首先组织学生签到,对未到宿舍的学生查明原因,及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以防学生外出。

  4、晚上学生上晚自习后,宿舍管理人员要全员上班,锁好大门,随时处理学生出现的问题,并在生活区院子进行巡查,以防闲杂人进入院内,保证生活区财产安全。

  5、晚9:40熄灯后,管理人员要在宿舍内外巡视,确保学生全部就寝后,公寓楼留一名管理员值班巡查,旧楼两名管理员分前半夜、后半夜进行值班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学生安全。

  6、宿舍值班人员对厕所的用水每天分三次开启阀门冲洗厕所,每次不得超过30分钟。分早、中、晚,其余时间关掉阀门。检查发现阀门未关,一次处罚当班人员50元罚款。

  7、生活区院内灯及楼道灯由每天值班人员负责开、关,宿舍灯由管理人员统一开、关。晚上宿舍熄灯后。要保证楼梯、楼道及厕所灯亮,确保学生夜间上厕所安全。

  8、双休日要求宿舍有两名管理人员值班。从周五上午学生放学后至周日下午学生到校前,主要负责双休日路远留校学生及初三补课学生的管理。

  9、以上各条要求宿舍管理人员遵照执行,学校领导随时进行检查,如发现值班脱岗、巡查不到位、水电管理未按制度要求办等情况,发现一次处罚值班人员或宿舍管理人员30—5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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