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寄宿制学校学生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寄宿制学校学生管理制度 篇1
为了充分发挥村民学校的阵地作用,使村民学校管理制度化和规范化,特制订如下规定:
一、校委会工作制度:
1、校委会成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2、校委会会议由校长负责召集,每季召开一至二次会议,主要研究学校教学情况,安排教学计划,处理学校工作中的问题。
二、教学计划制度:
1、根据上级指示和要求,学校制订相应工作安排。
2、每期办班前,针对实际情况,安排具体教学内容。
三、教师备课制度:
1、教学前讲课老师要深入调查,掌握学员的思想认识情况,使教学做到“有的放矢”。
2、在明确教学指导思想、目的要求、重点、难点的基础上,认真备课,写出讲课提纲,力求讲课生动、全面、准确、易懂。
四、教学效果反馈制度:
1、每期教学后,校委会要及时检查了解教学成果,予以总结。
2、认真听取学员对讲课反映和意见,作为改进教学的依据。
五、学员守则:
1、服从学校领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上课专心听讲,积极发言,不懂就问。
3、爱护公物,讲究卫生。
六、教育档案制度:
1、建立学校资料柜,将学校教学计划及实施情况、教师讲课提纲、教学工作总结等资料列入档案。
2、建立学习档案,记录学员的学习态度、考勤成绩以及奖惩情况,作为有关评选的重要依据。
寄宿制学校学生管理制度 篇2
家长是学校管理的重要资源,家长参与学校管理一般分为家委会参与及全体家长参与,学校为了实施民主管理,全员管理,健全与完善管理制度,让家长参政、议政,参与学校管理。充分利用好家长这部分资源,为学校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家长参与学校管理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各方面:
1、参与学校规划制定
家委会参与学校规划制定工作,为配合规划制定做一些调查,为学校未来发展出谋划策,并且做好宣传工作。
2、参与学校重大活动
家委会参与学校重大活动的策划,开展及评价,为重大活动提供必要支持。学校在活动前必须以书面的形式告之家长活动的目的、要求、内容以及时间、场地等事项。活动后家委会成员参与学校对活动的评价反馈,并提出建设性的建议。
3、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
家委会成员每学年到校听课一至二次,配合学校进行教学流程管理,并提出建设性的建议。
4、参与学校项目管理
参与学校家长、社区、安全等项目管理工作,配合学校构建完善的管理系统。
5、参与班级管理
家长参与班级工作计划的制定,配合班主任共同开展好班级活动,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定期与班主任交换意见。
6、建立校外辅导员队伍
根据家长的能力与特长,担任学校的校外辅导员工作,积极配合学校全面培养学生。
寄宿制学校学生管理制度 篇3
为了培养"四有"新人,必须有一个整洁、美观、舒畅的环境,特订定如下:
一、班容卫生常规:
1、教室地面无积尘,墙角四处无蛛网,室内做到六面光。上课前黑板上无遗忘字痕。
2、门窗常擦洗,关锁有专人,玻璃如明镜,窗棂无灰尘。
3、教室内外无纸屑,无果壳,无痰迹,有人每日保洁。
4、课桌排列做到由低到高,纵横对齐,间距均匀。学生座位表贴在讲台右上角。
5、清扫工具有固定地点隐蔽存放,没有条件隐蔽的应排列整齐。
6、教室布置做到整齐大方,黑板报板画字迹清楚,书写规范,整齐美观。
7、教室要打扫清洁,磨石子地坪的要用拖把擦洗干净。全体学生离开时要关灯关门上锁。
8、教室内及走廊内,不准追逐吵闹,保证学习环境安静。
9、每天一小扫,一周一大扫,中午补缺漏,形成制度
10、注意个人卫生,定期检查学生的头发和指甲,督促学生勤洗头洗澡、勤剪指甲、勤换衣。
二、校容卫生常规:
1、全校师生都要爱清洁,讲卫生,讲文明,保持校容整洁,做到吐痰入盂,废纸人篓,大小便人厕所。不准乱倒垃圾,乱抛废纸、果壳、烟蒂等杂物。
2、卫生包干区由各班各室负责,发现脏物,及时清除。垃圾一律倾倒人箱,不倒在箱旁或遗留在路面上。树棍木棒要送木工间,砖石等建筑垃圾集中指定地点,不能倒人垃圾箱。
3、校园内的黑板报定期更换,保持新颖、有特色。
寄宿制学校学生管理制度 篇4
一、全校师生必须树立主人翁意识,节约用电、反对浪费。未经学校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开线口(违者罚30元)、私拉乱接(违者罚50元),损坏用电设施者照价赔偿,电表外接线用电(罚50元),并都纳入评价之中。
二、本校教师生活用电,每人每月冬季6度、夏季5度,走出部分由用电个人承担。师生食堂、小卖部、打印室用电均由承包人承担。每学期放假前7天,用电管理人员收清电费并公示用电情况。
三、所有个人用电电表须经总务处与电管员核准查封,任何人不得私自启封。或私自启封者处50——100元罚款。
四、教室以能见度为标准开关灯,能看得见仍继续开灯,浪费用电的其费用由代课教师和学生共同承担,并作为评价内容之一。学生宿舍和教室昼夜通明其电费由学生和相关老师承担。同时作为评价内容之一。开关灯不及时扣相关教师或单位积分0.5—2分。
五、禁止大负荷用电,凡因超载用电引用电设施损坏的,或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用电当事人赔偿损失并承担一切责任。
六、凡私人在校内锯柴等非照明用电的,电费一律按功率计算,当面结清,由学校收清电费。
七、公用电灯随用随开,谁开谁关,除学校规定的照明灯外,其余不得开放长明灯。
八、用电管理人员依据本制度及时查处,每周将其积分报学校兑现奖惩(1次2分)。凡因管理不及时、不到位、粗疏、渎职等造成的损失和安全事故,由用电管理人员负直接责任。
以上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寄宿制学校学生管理制度 篇5
一、消毒负责部门:
校长负总责,学校总务处负责监督、指导、检查,相关人员具体实施。
二、消毒范围:
学校所有教室及功能室(地面、桌椅、门扶手等)、走廊、宿舍、厕所以及手可以触摸的地方。尤其是学生经常接触的物品要进行全面彻底消毒并做好记录。厕所用生石灰粉进行消毒。
三、消毒时间:
每周对校园进行卫生大扫除,确保校园整洁干净。每天应有一定时间(中午12:30时下午学生放学后17:30时)打开教室门窗、寝室窗户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保洁员按时负责进行每天的公共卫生环境打扫工作,定期做好消毒工作。
四、异常情况:
如发现校内出现类似“流感”现象传染病,班主任及教师及时向校领导汇报,学校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进行监控,并做好相应的消毒措施。对患传染病学生上课的教室、及时进行空气消毒和物体表面的消毒,情节严重的及时联系家长进行隔离治疗。消毒结束后进行通风换气。
五、餐饮具消毒:
1、 食堂工作人员按食堂卫生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好消毒工作。
2、 学生应做到勤洗手、勤洗澡、勤换衣服,经常晾晒被子。
六、消毒记录:
专人记录消毒情况,消毒人员若贻误消毒工作造成不良后果,按相应的教师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寄宿制学校学生管理制度 篇6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寄宿生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创建平安校园,为广寄宿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依据县教育局关于寄宿学校管理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以下管理细则。
一、组织管理
1、成立寄宿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员长:唐健
副组长:张朝辉(负责学生思想与纪律教育)张贱华(负责寄宿生生活设施设及全安排杳)
成员:段小霞、唐小云、周燕、马水文谭秋萍谭秋兰(寝室管理员)
2、建立两条管理系统:
①教师系统:校长、值日行政领导、早晚自习辅导教师、值周老师、寝室管理员。
②学生系统:寝室长
3、建立详细寄宿生花名册。总册(分班册、男女生册)、寝室点名册,同时附家长的联系电话。家长联系方式要备两种以上途径、以防急用。
4、建立寝室室长监督报告,值周老师检查管理,值日行政负总责的寝室管理制度。
5、为便于统一寄宿生的学习和生活,学校对寄宿生编制“寄宿生早晚活动”进行管理,配齐、配优晚自习辅导教师,确保寄宿生的学习活动质量得到保证。
二、队伍管理
1、寄宿生的宿管老师,必须服从学校领导分配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做到雷历风行,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2、宿管员具体负责寄宿生的日常生活指导和管理工作。对学生必须富有爱心、童心和责任心。平时要深入寄宿生中,充分了解寄宿生的生活情况、身体状况和思想动态,助低龄和生理、身体有缺陷的寄宿生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3、宿管员要定期召开室长会议,并做好组建寄宿生督导队,提高学生自我管理能力,和增强自我服务意识。
4、宿管员要做好寄宿生床位安排和调换工作。
5、值周老师必须24小时在岗,严格履行岗位职责,未经校长、值周领导批准请假不得离开学校,如遇学校寄宿生突发事件必须迅速到岗。
6、值周老师要督促学生按时起床、上课、就寝,上课期间,做好宿舍清查工作,不得让学生无故在宿舍区逗留。
7、值周老师做好宿舍区设备、安全、卫生三项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时上报学校。
8、如遇寄宿生有生病等困难时宿管员、班主任、值老师要主动助学生,让学生体会到学校、老师的温暖,同时指导学生合理安排生活。
三、思想管理
1、注重人文关怀,多为学生着想,多为学生解忧,力倡导“有困难告诉老师,有疑惑告诉老师,有矛盾告诉老师”的服务承诺。
2、定期召开寄宿生会议,对学生进行专项教育、学习寄宿生有关制度要求及行为教育,并做好详细记录。
3、紧紧围绕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对寄宿生开展集体主义、爱校尊师、勤奋学习、遵纪守规、行为规范、关心他人、勤俭节约、艰苦朴素、爱护公物、清洁卫生、交通安全、饮食安全、卫生保健、孝敬父母等专题教育。
4、班主任及教师要深入学生家庭生活,通过家长会、座谈会、个别谈话、经常询问家长等途径了解学生实际。各班、各宿舍要设立室长,及时向班主任、宿管员映同学动态,以便及时教育,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5、建立家校联系卡制度,班主任要经常保持与家长联系,争取家长的支持和配合,共同教育好学生。必要时要入户进行家。
四、卫生管理
1、宿舍卫生要做到无屋漏,无蚤虱、无蛇鼠、无蛛网、无危险品,勤开窗户,保持通风。并定期喷药消毒。
2、养成良好习惯,做好室内外卫生保洁工作,维护良好的生活环境。宿舍内外要打扫干净,保持无米、无菜、无果壳、无纸屑及其他一切废品污物,并保持干燥。
3、被褥折叠方正,排列整齐,经常晾晒,保持清洁,口杯、盆、毛巾要摆放整齐。
4、讲究个人卫生,勤洗脸、洗脚、刷牙、洗澡,衣服、鞋袜要经常换洗。并经常检查督促。
5、对尿床、生疥、有传染病的学生要及时发现,并督促家长及时治好。发现传染病要及时隔离,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6、养成文明就餐习惯,爱惜粮食,节约水电。
五、宿舍纪律
1、严格按作息时间表作息。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作息者应先向室长报告,再由室长报宿管员老师批准。
2、按时起床、晨炼、进餐、上课,每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洗漱和个人卫生的清理,迅速就寝,保持宿舍安静。不讲话、不声吵闹。
3、休息时间不准做有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下晚自习回寝室不得高声谈笑、追跑。
4、不随便到别的宿舍乱串或长时间逗留,更不准随便进入异性宿舍,有公事经宿管老师同意,方能进入。
5、未经批准不能擅自调房间或床位。未经本人同意,不准乱动他人物品。
6、上课、晚自习时间不得随意进入宿舍。如特殊情况需要经夜班值周教师和晚自习辅导老师共同批准方可。
7、讲究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丢废物,在公共设施上乱涂乱画。严禁往窗外、走道倒水、扔杂物、摔东西。
8、同宿舍同学应和睦相处,提倡文明、团结、互助的风气。严禁在宿舍讲粗话、打架、斗殴、闹事。严禁在宿舍打扑克、抽烟、喝酒。
9、上铺同学在指定的位子礼貌上床,上床时下铺的同学不得做出妨碍举动,确保安全。严禁学生多人在上床玩耍、跑跳。
10、爱护宿舍区设施,不得损坏公共财产,发现损坏现象要及时向宿管老师报告,凡丢失、损坏的宿舍物品应照价赔偿。
六、安全管理
1、建立双休日寄宿生回校后的清点制度,及时掌握学生的到位情况。所有住校生周日下午3:30至5:30准时到校,值周老师清点人数。对未按时到校的'学生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弄清原因。
2、实行住校生周末回家清点,做好寄宿生的清校等安全善后工作,确保寄宿生全部离开学校并平安回家。
3、寄宿生回家按片区域站队排队,不准在路上逗留,未经父母同意不准在亲戚、同学家做客宿夜。到家要向父母打招呼,回校要向父母告别。
4、寄宿生在学校教育教学时间内,除生病等特殊原因外,住宿生不得离校;若确需离校,必须持有班主任签名的请假条,经宿管员同意并签名后才能离开学校。其他人无权批准。
6、建立宿舍学生到位情况登记表,每晚由晚自习辅导老师,值周老师核实签字备案。
7、住宿生未经宿管员批准不得外出住宿,不得私自带外人留宿,不得私自带外人进入宿舍。
8、每晚息灯后,做好查铺、点名工作,寝室长要向宿管员汇报本宿舍同学到位情况。对学生私自离开宿舍的情况应立即向校值周老师、值日行政领导汇报,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同时追查落实学生私自离开宿舍的原因、去向等具体情况,对违纪寄宿生要及时处理,并填写处理意见。
9、住宿生因突发疾病、打架斗殴、食物中毒及校外人员滋扰、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应采取应急救助措施,并及时向班主任和值周老师、值日领导汇报。
10、加强对女生的生活指导,每学期每人至少开一次对女生的专项教育,关心、指导女生的学习、生活及自我安全防范常识。
11、定期召开寄宿生会议,对学生进行专项教育、学习寄宿生有关制度要求及行为教育,并做好详细记录。
12、严禁玩火,不准将火源和管制刀具等危险气入宿舍。
13、不得在宿舍内点蜡烛、使用明火,不得私自搭接电线和使用违章电器。
14、宿管人员和值周行政要加强夜间巡逻工作,确保校内平安及寄宿生的安全。
七、本细则从20xx年三月起执行。
寄宿制学校学生管理制度 篇7
一、学生确需住校,由家长提出申请,报政教处审核,经批准后方可住校。
二、学生住校统一由政教处、总务处安排,按班级编入指定寝室和床位,学生本人不得随意调换寝室和床位。
三、每一寝室产生一名工作责任性强、善于管理、乐于奉献的寝室长。由班主任批准,报政教处备案。学期末学校开展优秀寝室长和文明寝室的评比,并给予奖励。
四、住校生应严格按作息时间作息,按时起床、按时熄灯。熄灯后不得讲话、看书,不得在寝室里点矿烛,防止火灾。
五、争创文明寝室活动。被子叠成方块形,棱角分明,开口向门一方,放在靠近窗户的一头,外侧与床边缘平齐。枕头放在另一头,被单铺平,无皱褶,与床同宽,床上无其它衣物及用品。蚊帐顶四边拉直,帐门成直角。保持室内各床上摆放整齐统一,具有美感,刷牙杯可以放在窗台,但必须放齐,牙膏在杯子里向左斜放。毛巾挂于门后,成一字排好。水瓶放在靠窗台下墙边,排成一排,瓶把右偏,脸盆放在柜橱里或床下,两盆扣起来,鞋子放在铺位左边的地板上,并且做到摆放整齐,洒扫工具放在门后靠墙处。保持室内同一类物品按统一规格摆放。不按要求摆放取消当年文明寝室的评比资格。
六、注意保持和打扫寝室卫生。要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早、中、晚餐一律在食堂用餐,不得把泡沫饭盒、方便面等食物带入寝室用餐,凡检查发现在寝室内用膳,扣除该日寝室卫生分。寝室长安排好值日生轮流表,每人一周,并报政教处备查。每天早上、傍晚各清扫寝室及走廊一次,由宿管老师进行检查评比,张榜公布。寝室长要督促值日生按要求进行打扫。
七、住校生应保管好自己的钱物,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防止失窃。一旦失窃,立即将具体情况报告政教处或值周老师,自己切不可擅自追查。
八、寝室长每晚就寝前要检查本寝室的就寝人数,发现有同学不在寝室就寝,要及时报告值周老师或管理人员。住校生在住校期间不得住在其他寝室,不得住在校外同学家,发生类似事件,政教处将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和取消住校资格。如确有特殊原因不住在学校,必须向班主任和寝室长请假。
九、全体住校生要自觉遵守寝室管理制度,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和管理,争做文明住校生。
十、班主任每周至少巡视本班寝室1次,混合宿舍轮到本班值周人时,该周至少要巡视该寝室1次。
学生宿舍检查评分标准:
1、床铺(6分):被子叠成方块形,棱角分明,开口向门一方,放在靠近窗户的一头,外侧与床边缘平齐。枕头放在另一头,被单铺平,无皱褶,与床同宽,床上无其它衣物及用品。蚊帐顶四边拉直,帐门成直角。保持室内各床上摆放整齐统一,具有美感。
2、四壁空间(2分):无污迹,无蛛网,无灰尘,不挂衣服杂物等。
3、地面(4分):室内、地面干净,无污迹。
4、门窗(2分):包括门内外两侧墙壁,无污迹,无损坏,窗台禁止乱放东西,门窗按时关锁。
5、物品摆放(2分):刷牙杯可以放在窗台,但必须放整齐,牙膏在杯子里向左斜放。毛巾挂于门后,成一字排好。水瓶放在靠窗台下墙边,排成一排,瓶把右偏,脸盆放在柜橱里或床下,两盆扣起来(有鞋架放在架上)。鞋子放床下铁条上或鞋架上,洒扫工具放在门后靠墙处。保持室内同一类物品按统一规格摆放。
6、就寝(3分):晚上熄灯后要按时休息。休息时,要保持宿舍内安静,不讲话,不吃东西,不洗衣服,不听音响,不随便走动,不在宿舍区做影响他人的任何事。
注意:
(1)每天由学生生活指导老师和宿舍管理员不定时检查记分,各宿舍每周得分为各天分数之和,各班每周得分为本班各宿舍当周得分之和。
(2)有严重违纪情况的,如点蜡烛、蚊香,私搭乱接电线、乱倒水或从窗口向外倒水、丢抛杂物,故意破坏偷拿他(她)或公共财物,打架斗殴,不服从管理,带球进宿舍,在宿舍内打球等,一旦发现,将从所在宿舍的总分中每人次扣13分,一学期一宿舍累计两次以上的将取消该宿舍的评选文明宿舍资格。对违纪学生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和取消住宿资格。
(3)混合宿舍每周应在门上写出值周人和所在班级,当周该宿舍得分记入所在班级宿舍得分,同时该宿舍每周得分将作为评选文明宿舍的依据。
(4)每天的检查结果按天通知到年级,如有疑问请与学生生活指导老师联系。
寄宿制学校学生管理制度 篇8
一,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入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在办学形式上采取“集中为主”的原则,对学校布局进行了调整,人口少的村小合并为九年制学校,加强师资力量,学校规模适当扩大,区域教育成本降低,协调发展,办学效益不断提高。
二,处理好学生生活管理和教学管理的关系。寄宿制学校的学生食宿在校,首先要解决好学生的生活设施,安排好学生的食宿,尽量做到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吃得好”,“吃得饱”,“愿到学校来”,“走进书中去”。同时,学校的食堂和课堂同抓,共管。
三,学校,家庭和社会要齐抓,共管。现社会,随着打工的热潮,留守儿童逐渐增多,现在几乎占学校总人数一半之多,光靠学校管理是不行的,还需要家庭和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管理。实行“三包”制度,村委会包入学率。学校包巩固率。教师包合格率。分别签订目标责任状。学校与政府主管教育的签订责任状。学校与家庭和学生签订责任状。学校与教师签订责任状。层层管理,捆绑家庭,管好学生。定期召开家长会,以家长校长为龙头,监督学校的工作,参与学校的管理。
四,人人要树立责任意识,对学生实行全面管理。寄宿制学校对学生的管理和服务是一项很细致,很辛苦,责任很大的工作。学校不但要有专门的生活管理人员,而且教师的工作量也很大,既要做好教学工作,还要尽到父母和兄长的责任,只要学生在学校,凡父母应做的事老师都要做,父母想不到,做不到的事老师也要想到,做到。这不仅是一种工作量的体现,更是一种情感的付出,爱的奉献。为了加强学生管理,一方面,我们在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中对寄宿制学校中小学实行的是核编办法,以保证必要的生活管理人员。另一方面,在学校内部推行全程,全面,全员的“三全”管理办法。“全程”就是从学生入学到离校的全部过程,都有管理任务。“全面”就是全方位,学校的每一个场所,学生的每一个方面都有管理的具体要求。“全员”就是从校长到清杂工,每一个教职员工都有管理学生的具体岗位和职责。寄宿制学校的管理是一项既全面又具体,既系统又繁杂的工作。要真正管到家,管到位,就必须做到“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嘴勤,腿勤,手勤”,“劳心,劳神,劳身”。要求每一位管理人员,多走走,多看看,多谈谈,多说说。走到校园内的每一个角落,要看出师生的安全隐患在何处。要多与学生交谈,要让学生说出自己的心理话,学生有什么问题要敢对老师说。尽量融洽师生之情。
寄宿制学校学生管理制度 篇9
一、总则
为规范我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优先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国家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和国家有关法规,结合我校特点,制定本制度。
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家资产损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
二、财务收支管理
(一)、收入管理
1、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学活动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勤工俭学收入和其他收入。
2、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3、学校要自觉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原则,各项经费必须及时足额上缴中心学校,做到票款同步。
(二)、支出管理
1、支出是指学校为开展教学活动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包括:事业支出、建设性支出、经营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2、学校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精打细算,厉行节约,使各项支出发挥出最大的经济效益。
3、学校要加强对支出的管理,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中小学校支出须使用合法票据。
(三)、财会人员职责
1、会计人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做到凭证合法、手续完备、帐目清楚、数字准确、及时记帐、按时结帐、如期报帐、经常分析、如实反映情况。做好学校的收费管理,制止乱收费。
2、出纳人员应熟悉、掌握财务制度和收支标准,认真把关,严格审查原始凭证,以合法、完整的原始凭证为收入和支付的依据,对不符合制度和规定的`经济业务,不予办理和报销或要求退还补正。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控制库存现金限额。及时办理现金、银行收支业务,及时登记现金及银行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妥善保管现金、有价证券及应收票据,严格掌握库存现金限额和现金使用范围,不得以白条子抵充现金,也不得坐支现金。严格空白支票和票据管理,银行印鉴分人保管,确保资金安全。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3、财会人员应认真做好会计核算工作。记帐凭证每月应连续编号、认真复核、及时打印、妥然粘贴,发现有错及时更正,确保会计核算资料的准确性。
4、报表是进行会计信息综合的重要手段,是反映学校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会计报表必须实行全市统一格式,不得随意修改报表格式和确定报表文件名称,并按规定要求报送。做到内容完整,数据准确,报送及时。
三、收费管理
严格收费管理,加强行风建设,各学校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常抓不懈,严格要求,规范学校收费行为,树立教育的良好形象和声誉。
健全收费许可证制度。各学校必须在收费前依据有关文件及时向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的申领和变更手续;实行收费公示制度,严格按规定亮证收费,公开学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规范学校收费票据,严禁自制或代用其他票据,票据的结报实行“向谁购领向谁结报”的办法。
加强代管费的管理,代管费要按规定统一收缴,集中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按规定项目列支,每学期结束前必须按实结清,列明细向学生公布,余额退还。
实行财务公开、民主理财,增强学校财务工作透明度。公开学校经费收支的项目和内容,加强群众性的财务监督。学校年度收支预、决算应向教工代表大会报告,接受审议。
寄宿制学校学生管理制度 篇10
为进一步强化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安全工作有序、顺利地实施,依据《国家中西部农村寄宿制学校项目学校暂行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寄宿制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校内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建立门卫值班、巡逻制度。各校要不断建立完善校舍管理、食堂管理、学生宿舍管理、安全检查等各项校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第二条 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登记和学生出入校验证制度。寄宿制学校应当加强校外人员和车辆管理,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辆入内;制订学生出入校门管理制度,规模较大的学校不仅应有专职保安员,还应设专职的保卫干部,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第三条 配备教师或管理人员,专门负责管理学生宿舍。寄宿制学校应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班制度,坚持对寄宿学生实行晚点名和定时查铺制度,并针对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点,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第四条 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寄宿制学校应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加强日常维护,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
第五条 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范。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建立食堂加工食品定点采购和索票、登记制度,建立饭菜24小时取样留存(验)和签字记录制度,保证饮用水的安全可靠,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第六条 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学校将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一旦发生特殊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处理,并注意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第二章 安全排查制度
第七条 建立校内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制度,认真开展好学校安全工作“五个一”活动。各校要注重学校安全排查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重点检查学生宿舍、楼梯过道、食堂餐厅、饮用水源、安全用电(线路)、图书室、实验室、教室、锅炉房、教职工宿舍等重点场所和重点部位的安全情况。
第八条 建立专项安全检查工作制度。在日常安全检查基础上,针对不同时期的安全工作特点,专门组织消防设施、危房、破旧校舍、卫生等综合性或专项安全检查,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九条 坚持学校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登记制度。排查后应填写“学校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表”。排查过程中发现有危房和其他有安全隐患的设施,应立即停止使用,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学校无力解决的,要采取防护、警示措施,并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
第十条 积极协调公安等相关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排查整治,严厉打击校内外暴力侵害师生行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治安秩序。
第三章 楼梯过道管理
第十一条 学校楼梯间应有警示标志;学生在教学楼进行教学活动和晚自习时,学校应合理安排学生集中上下楼梯时间;在容易拥挤的时段应有专人定岗疏导,切实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事故。
第十二条 加强对学生在楼道和在大型活动地方等拥挤场所活动的行为规范教育,强化其安全意识。
第十三条 学校应定期对教学楼楼梯、扶手、楼梯间照明设施进行检查,及时清理楼道、楼梯间堆积物,确保楼道、楼梯通畅。要随时检查加固已损坏的楼梯扶手。校舍楼梯、通道的设置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应采取措施及时予以改进。
第四章 学生离返校安全
第十四条 建立学生返校和回家接送制度。根据学生档案注明的详细家庭住址,与家长联系合作,制订详细可行的接送方案,确保寄宿制学生安全往返学校。
第十五条 针对寄宿制中小学学生集中在节假日前后离校和返校的特点,要根据公安、教育部门制订的要求,严格执行校车接送学生管理制度和违规接送学生举报制度,建立接送学生车辆和驾驶人员档案。
第五章 安全教育制度
第十六条 建立经常性安全教育制度。要结合中小学生的特点,用好《中学生安全教育读本》和《安全服务手册》等安全教材,落实安全教育“八有”的要求,使安全教育入校、入课、入心。利用安全教育课、社会实践课、板报、橱窗、校园广播等有效途径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用电安全、防溺水、预防传染病、食物中毒和空闲时段要从事安全的游戏活动等知识的宣传与教育。
第十七条 建立专题安全教育制度。在开学初、放假前,要结合当地安全事故发生的特点,做好学生安全回家教育工作,教育学生在回家、返校和放假期间自觉不搭乘超载、违规车辆以及农用车辆,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寒假期间要有针对性地组织中小学生进行烟花爆竹燃放常识教育。暑假期间,针对我地区雷雨多、山洪大、雷击事故多发、频发的特点,开设专题防溺水、防雷击、防山洪的自护、自救教育,切实预防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
第十八条 建立健全应对突发自然灾害和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预案和演练制度。针对本学校的地势特点和存在的安全隐患,各校要根据20XX年责任目标的要求,在教体局、中心小学以上的指导下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全体师生参与针对性、实效性较强的预案避险演练,结合本校实际,在精心筹划的基础上,安排一次全体住校生参加的夜间逃生疏散演练,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增强学校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
第十九条 加强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安全管理能力建设。强化措施,切实提高其安全意识,防止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并落实家校联系制度,建立学校、学生、家长之间畅通的联系方式,探索加强家校共同实施安全教育的长效工作机制。
第六章 安全责任
第二十条 校长是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履行领导职责,真正把学校安全工作作为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好。
第二十一条 建立和完善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各校要制定安全目标管理细则,细化每个岗位的安全责任,分解落实到人、落实到每项工作、每个环节,实行岗位责任制。针对寄宿制学校的特点,建立和完善奖惩制度。对工作措施到位,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人员,给予奖励;对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力的部门和人员,给予批评、限期整改;对工作失职、渎职,造成重特大事故的责任人,依法严肃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发生学生伤亡事故时,学校要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及时实施救助,并进行妥善处理。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寄宿制学校学生管理制度 篇11
为了加强寄宿生的管理,培养学生良好作风,根据国家教委颁布的《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精神,结合我校寄宿生具体情况,学校寝室现状,特制定我校寄宿生管理制度。
1, 寄宿生必须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 寄宿生应爱护学校一切公共财务,树立以校为家的主人翁精神,配合学校作好防盗,防火,防破坏,对坏人坏事敢于揭露和斗争。
3, 寄宿生必须服从教师和行政执周人员管理。
4, 寄宿生必须按时起床,早操,上课,晚自习就寝,晚上不准无故外出,有特殊情况必须到政工处请假登记,女寝室必须栓好三把门栓和门内反锁至到天亮才能出寝室以保安全(寝室内有方便桶)。
5, 寄宿生不准带外人在寝室留宿。
6, 寄宿生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随时保持寝室卫生清洁,内务整洁,摆放有序成一线,同一个方向。
7, 寄宿生课间不得入寝室。
8, 同学之间互相关心,帮助。讲究文明礼貌。
9, 睡觉前学生不准在寝室内追赶打闹。
10,寄宿生不得将火带入寝室,男生不得在寝室内抽烟。
寄宿制学校学生管理制度 篇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规范化、制度化、人文化、科学化管理,创造和谐文明、环境优雅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推动学院文明校风、优良学风和工匠精神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宿管中心负责全院宿舍的统筹管理。系部根据该部门已住宿学生数量以及新生预计招生数量,按男、女分类统计上报宿管中心。宿管中心协调系部依据实际安排宿舍。
第三条学生宿舍实行宿管中心与系部联合管理机制,系部学生科、宿管中心共同负责学生宿舍的安全、卫生、纪律、设施等日常管理。宿管中心具体负责各项检查、考核及问题发现馈,配合协助总务处、安保处、系部学生科、班主任及值班老师开展宿舍管理工作;总务处、系部学生科、班主任及值班老师负责问题的解决和处理。
第四条住宿学生系已按有关规定缴纳住宿费的学生。
第二章住宿管理
第五条宿管中心按各系部所需床位如数分配给系部。系部根据各自实际,安排所属楼层宿舍、床位等。入学新生按新生报道入学相关流程,办理住宿。
第六条学生宿舍的使用、调整,由宿管中心本着相对集中、便于管理、周到服务的原则合理调配。
第七条住宿学生不得自行调换宿舍或床位,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换,需经系部学生科同意并通知宿管员安排调换。
第八条非本宿舍楼学生或外来人员(包括亲属)未经宿管中心同意,不准进入宿舍楼,严禁在宿舍内留宿。
第九条各系部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学生住宿,在新学期开学两周后,将学生住宿情况报宿管中心备案。
第十条周末或节假日,留宿学生以班级、系部为单位认真、清楚填写周末、节假日回家、留宿名单报与宿管员。名单中若有涂改需班主任在涂改处签字。因字迹潦草、模糊造成宿管员无法准确核对学生人数,一切后果由系部自行承担。周末留宿学生名单经班主任签字后于周五13:00前报送宿管员。小长假留宿名单由系部学生科汇总,学生科长签字后于放假前一天报送宿舍管理员。
第十一条寒、暑假原则上不允许学生留校住宿,因学院统一组织的补课、培训和其他活动等特殊原因需留校住宿,需由系部请示分管院领导同意、批准后报与宿管中心,由宿管中心协调安排学生住宿。寒、暑假因车票等原因学生不能及时离校的,只允许留宿1至2天,按照周末留宿流踌理。
第十二条学生宿舍实行舍长负责制,每间宿舍设舍长一人,负责本宿舍的管理和服务。主要职责是安排宿舍值日,组织宿舍内务卫生清理,开展宿舍文化和宿舍文明建设,负责督导检查内务、卫生、纪律等。
第十三条宿舍内按规定在床挺设置床卡,登记住宿学生有关信息,便于宿舍管理。
第十四条住宿学生要自觉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起床、就寝、熄灯,遵守宿舍纪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影响他人休息。
第十五条学生进入宿舍一律佩戴胸卡,未配带胸卡者需由班主任或学生科开据证明。否则不得进入。非正常时段需进入宿舍的学生,需由学生科或者班主任开具请假条,凭条进入,宿管中心严格登记出入信息。
第十六条宿舍内应保持安静,不得声喧哗、吵闹、嬉戏、乱串宿舍等;禁止男女生进入对方宿舍,违者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十七条宿舍内要风清气正,和谐温馨,不允许钉钉子,张贴海报,乱写乱涂乱画,共同保持宿舍文明整洁。
第十八条建立学生住宿档案。学生住宿档案由系部建立并负责管理,新生入学后2个月内需将电子版档案报送宿管中心备案。学生住宿档案信息包括宿舍楼号、系别、班级、班主任(辅导员)及联系方式,学生姓名、性别、房间号、床位等信息。毕业班级(工学交替)宿舍数量、人数等信息由系部于学生离校前三个月报与宿管中心。
第三章退宿管理
第十九条住宿学生退学、转走读、开除等需退宿,由系部出具退宿证明,会同宿舍管理员查验宿舍内公物、设施、回收床位卡。公物、设施等若有损坏,待按价赔偿后,方能办理退宿手续离校。
第二十条学生因毕业和实习离校,需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办理退宿手续,由系部学生科或班主任(辅导员)会同宿舍管理员清点、检查、验收宿舍内公物、设施、回收床卡等。公物和设施等如有损坏,当事人按价赔偿,统一到财务处缴费,凭财务处缴费收据,到宿舍管理员处签字办理退宿离校手续;因故不能按时退宿,需系部学生科出具证明,宿管中心给予延迟办理退宿相关手续。
第二十一条走读、退学、毕业、开除的学生不得进入学生宿舍,特殊情况需本人申请,经系部学生科批准出具证明方能进入,不得在宿舍内长时间逗留。
第二十二条学生工学交替期间需要在宿舍住宿,需由班主任(辅导员)或系部学生科出具证明,方能安排住宿。
第四章卫生管理
第二十三条学生宿舍卫生由宿管中心和系部共同负责管理。公共区域卫生由宿舍管理员组织协同值周学生打扫清理;宿舍内卫生由本室学生负责打扫清理;宿舍楼内公共区域由宿舍管理员负责进行定期消毒。宿管员负责对宿舍内务和卫生进行检查考核,建立卫生检查考核记录台账,作为系部年终绩效考核内容,考核结果在宿舍公告栏公示。宿管中心协助系部定期对学生宿舍进行危险违禁品检查,检查结果在学院OA进行通报,并作为系部年终绩效考核依据。
第二十四条宿舍内务卫生标准
1.宿舍走廊地面、楼梯干净无污迹、痰迹和杂物;楼梯扶手无灰尘;墙面无脚印、污迹;门窗玻璃洁净无破损;楼道灯具无灰尘;天棚无蛛网积尘;厕所洁净无异味;暖气片、水管及下方无灰尘、杂物。
2.床铺平整无杂物,被子叠放标准规范;枕头整理摆放平整规范,枕下无杂物;床下鞋子摆放整齐,成一条直线,脸盆按上下床顺序一线摆放床头一侧;脸盆内洁净无杂物,盆内毛巾叠成方型紧贴脸盆外沿;牙缸放置脸盆内右侧,把手在外,牙刷垂放在牙缸内,毛刷向上;皂盒纯净,放置于牙缸左侧。
3.暖瓶洁净无污渍,根据房间具体方位统一放置在指定位置,把手在外成一线摆放。
4.行李箱按规定位置整齐摆放,无灰尘,美观整齐。
5.拖把、笤帚、撮子等卫生工具,按拖把在里、笤帚在外、笤帚垂于撮子次序位置摆放。
6.空床整洁无杂物,无乱堆、乱放、乱挂现象。
7.宿舍内照明灯、开关、床、柜门、窗等公物用品无破损。
第二十五条宿舍卫生检查考核由宿管中心和系部共同负责。宿管员发现问题、映问题,并协助系部及班主任、值班老师解决处理问题。
宿舍卫生内务百分制考核细则
1.地面(20分):地面、门口有污迹、烟头、垃圾杂物等,扣110分,鞋、脸盆不安规范摆放,扣1-10分。
2.床铺(25分):床单、被褥、枕巾不整洁,床上堆放杂物,扣1-10分;被子叠放不规范(成方成块),扣1-10分:被子、枕头摆放不在床铺中轴线,扣1-5分。
3.物品摆放(15分):行李箱不按规范摆放,扣1-3分;空床上放置杂物,扣1-3分;暖瓶等不净、摆放不规范,扣1-3分;卫生工具摆放不规范及阳台杂乱等,扣1-5分。
4.门窗家具(10分):门不洁净有污渍,扣1-3分;窗不明净,窗帘不整洁,扣1-4分;家具不干净,摆放不整齐,扣1-3分。
5.卫生间(10分):面盆、便池、水池、地面不整洁,扣1-3分;墙壁有蜘蛛网、污渍,扣1-3分;有异味,扣1-3分。
6.垃圾(5分):宿舍内有垃圾,扣1-3分;门口堆存垃圾,扣1-2分。
7.阳台(5分):地面墙壁不干净有污迹,扣1-3分;衣服晾晒不整齐,扣1-2分。
8.宿舍文明(10分):墙壁乱写、乱涂、乱画、乱钉钉子,张贴不健康贴画,无积极向上文化氛围等,扣1-6分;有吸烟、喝酒、赌博、违章使用电器、不节约水电等现象,扣1-4分。
第五章财产管理
第二十六条学生宿舍床、桌、柜等家具及公物用品由总务处统一配置,由宿管中心负责分类编号、设卡登记建账管理使用。
第二十七条爱护公物,严禁人为损坏门窗、玻璃、床、桌、柜等公用物品和水、电、暖、消防等设施。如有损坏遗失由责任人按价赔偿,责任无法落实的交由系部学生科处理,落实赔偿。
第二十八条未经宿管中心许可,任何人不得私自将宿舍内公物用气出或搬出宿舍,不允许私自增加或安装其他用具设备,一经发现,交由系部学生科严肃处理,造成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第二十九条宿舍内家具等公物用品及设施损坏或出现故障由宿管员负责向总务处报修。
第六章水电管理
第三十条学生要养成勤俭节约意识和文明生活习惯,自觉节约资源、能源;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节约风尚,厉行节约对浪费,做到人走灯灭,人走水关,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第三十一条光线充足时不得开灯。宿舍管理员负责管理和监督学生在宿舍内节水节电行为,对违、不听劝阻和屡教不改者,除开展批评和教育外,向系部学生科或班主任映,视情节严重程度,根据有关规定上报有关部门作相应处理。
第三十二条宿舍内禁止使用电炉子、电热杯、电热器、电热毯、电饭锅、电饭煲等功率电器,一经发现立即没收违禁品;并通知系部学生科对使用者给予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三十三条宿舍内禁止增加照明设备、私接电线等,不得私自换用灯泡、灯管等功率照明设备,违者宿管员通知系部学生科,给予警告处分。
第七章安全治安管理
第三十四条住宿学生应严格服从宿舍管理员、值班老师和执勤学生干部的管理,积极支持配合宿舍管理工作,共同创造安全和谐的住宿环境。
第三十五条严禁在宿舍内喝酒,抽烟;严禁在宿舍或阳台打闹、攀爬;严禁在楼道打篮球、羽毛球、踢足球、滑轮滑等行为;严禁音量播放各种音频、视频或做影响他人学习、休息的事情。违者交由系部学生科或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三十六条严禁在宿舍内聚众闹事、打架斗殴,严禁私藏管制刀具,一经发现一律没收,违者交由系部学生科或学院安全保卫科处理,视情节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三十七条文明上网,自觉抵御秽、色情、低俗朽等网上信息,养成科学、文明、健康上网习惯。严禁各种形式的赌博行为,严禁观看传播动、秽书刊、视频、软件等,违者视情节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三十八条未经宿管中心批准,不得在宿舍内留宿他人,违者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三十九条熄灯前宿舍管理员及宿管部执勤学生干部,联合对各宿舍进行人数清查和纪律检查,主要检查住宿学生的到位情况,有无外来人员及串住宿舍现象,对不按规定住宿和对夜不归宿者及时馈给值班老师或系部学生科,系部负责联系、查找。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四十条严禁在宿舍楼内燃放鞭炮、焚烧物品、生火做饭,严禁使用酒精炉、蜡烛等易燃易爆物品,对违者从重、从严处罚,违国家治安管理条例者送国家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四十一条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严禁任何人员进入学生宿舍进行商品买卖或交易活动;违者没收物品,并馈给系部学生科或送学院安全保卫科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二条辱骂、侮辱或故意刁难宿舍管理人员,妨碍宿舍管理人员及学生会宿管干部正常工作的,从重、从严给予处理。
第四十三条住宿学生夜间晚归、夜间外出管理规定。
1.学生应严格遵守门卫管理制度。在宿舍关门之前返回宿舍,早晨开门之前不得外出。
2.晚归学生返回宿舍时,必须持有效证件填写好晚归记录,宿舍管理员认真核实确认其身份后,方能进入宿舍。
3.私自爬窗进入宿舍或为他人晚归进入宿舍提供方便者,学校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4.因公外派等原因晚归的学生,由系部出具相关证明进入宿舍。
5.夜间因生病等紧急情况需外出的学生,由宿管员与夜间值班老师联系,由值班老师负责处理。
6.为本宿舍同学夜不归宿作假证者,给予警告处分。
7.无正当理由(若不能提交有关证明)夜间晚归,视情节轻重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四条对条例中未列举的其它违背社会公德,破坏宿舍管理规定的行为,依照本规定相近条款处理。
第八章住宿教工管理
第四十五条需要在学生宿舍住宿的员工,以部门为单位提出申请,分管院领导签字同意后,由宿管中心统一安排。
第四十六条住宿教工要服从宿管中心管理,不允许使用功率电器,私接电线,自觉遵守宿舍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十七条已搬离学校宿舍的教职工,应及时告知宿管中心并将宿舍钥匙亲自交还给宿管员,不得擅自交给他人,更不能擅自转给他人居住。
第四十八条搬离宿舍的教职工,搬离前和宿管员共同查看该宿舍内的各项设施、公物。如有损坏、遗失按价赔偿。
第四十九条对不遵守宿舍管理规定的教职工,视情节严重程度,宿管中心将勒令其搬出宿舍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十条在宿舍住宿的餐厅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可到宿管中心领取消防门钥匙一把,严格进出锁门,如不遵守,勒令其搬出学生宿舍。
第九章寒、暑假住宿师生管理
第五十一条为便于学院统一管理,原则上不允许师生假期留校住宿,对确需因公留校住宿的师生实行审批备案制度,按照集中住宿的原则安排住宿。
第五十二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师生可申请寒、暑假期间留校住宿:
1.参加学院有关部门、系部组织的社会实践的师生。
2.参加教学计划内学习、工学交替和实习的学生。
3.集中培训、备战赛的师生。
4.协助学院相关职能部门或系部进行校园管理工作的学生。
第五十三条寒、暑假留校住宿申请、审批程序:
1.申请寒、暑假期间留校住宿的师生,在学生放假前3天,以系部为单位提供住宿时间、师生名单、联系方式、住宿期间值班老师姓名、联系方式,签署意见,逾期不予办理。
2.所有假期留校住宿的师生以系部为单位进行汇总,宿管中心按照学院假期总体住宿计划进行统筹安排并安排宿管员值班管理。
3.系部因开设专业培训班需安排外校人员住宿的,以系部名义向学院提出申请,院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安排住宿。
第五十四条寒、暑假留校住宿学生的收费管理
1.寒、暑假留校住宿的本校学生原则上只收取实际使用的水电费,不另行收取住宿费和管理费。
2.非本校学生借住的,需按学院有关规定缴纳住宿费。
第五十五条假期住宿学生的安全管理
1.假期住宿师生的管理以“谁申请,谁负责”为基本原则。相关部门要指派值班老师负责对假期住宿学生的教育和管理。
2.非本校学生住宿的,所属部门必须派值班老师负责安全管理,并和宿管员保持联系。
3.假期留校住宿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防止各种事故发生。
4.假期留校住宿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院的请销假制度,与部门值班老师保持联系。如需延长或缩短住宿时间,或中途离校的,应提前向值班老师提出申请,申请需注明外出地点、时间及事由,并通知到宿管员方可离开学校。
5.假期留校住宿师生必须严格遵守宿舍的作息制度。暑假期间须在22:00前返回宿舍,寒假期间在20:30前返回宿舍。
6.假期留校住宿师生必须严格遵守宿舍管理制度,严禁私自留宿外来人员,严禁私自调换宿舍,严禁违章用电,严禁赌博酗酒等,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
7.师生在住宿期间,一旦发现有违纪现象,立即取消其在校住宿资格,并按照学院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8.假期借宿我院的外校学生必须严格遵守以上安全管理规定,借宿人员安全责任一律由申请住宿部门负责。
第十章实行巡查和责任追究制度
第五十六条建立巡查考核制度。宿管中心、各系部定期对学生宿舍进行纪律秩序、消防安全、内务卫生、违禁物品、公物设施、记录台账等巡查,发现问题及时馈上报。系部需将在宿舍内违纪学生处理结果及时馈给宿管中心。宿管中心负责检查、落实整改情况并建立巡查考核台账,将巡查考核结果记录详实,作为年终绩效考核重要依据。
第五十七条建立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宿舍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责任事故,根据责任小依章依规分别追究系部、宿管中心和宿舍管理员的`责任,对责任人视问题性质和情节轻重按学院有关规章制度给予相应处理,构成刑事责任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一章附则
第五十八条本办法由学生处宿管中心负责解释。
以上内容由烟台工贸技师学院友情提供,谨致感谢。
【寄宿制学校学生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寄宿制学校管理制度03-01
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管理制度范本09-16
寄宿制学校宿舍的管理制度06-04
寄宿制学校管理制度学习总结11-22
寄宿制学校小卖店管理制度03-22
寄宿制学校管理制度(精选5篇)09-22
建立健全寄宿制学校管理制度01-07
寄宿制学校管理制度的学习心得09-10
寄宿制学校宿舍管理制度(精选6篇)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