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学校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2024-10-22 制度

  在现在社会,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培训学校安全卫生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培训学校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篇1

  一、总则

  1、学校卫生遵循“动员起来,讲究卫生,减少疾病,提高健康水平”的方针,组织全体师生参与卫生工作。

  2、学校成立卫生工作机构。形成后勤部负责,校医、教师、学生日常检查的卫生管理体制。

  3、学校制定《卫生管理条例》,按照本条例规定对卫生工作进行奖惩、考核、检查与评比。

  4、学校努力创建文明卫生单位,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二、饮食卫生

  1、为方便师生生活,学校设立餐厅、小卖部。学校餐厅、小卖部的食品卫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食品卫生规定。卫生的具体状况由办公室责成校医作经常性、不定期检查,杜绝食品中毒事件和传染病的发生。

  2、小卖部不得销售假冒伪劣食品,变质过期食品。对此,学校办公室应不定期进行检查。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除依照有关法律报有关部门处理外,学校还将予以经济处罚。

  3、学校餐厅、小卖部应严格按照食品卫生的规程操作,做好环境卫生、餐具消毒工作,有专职人员作清洁卫生,又专用的卫生工具和消毒设备,此项工作,由后勤检查监督。

  4、学校应设备合格的饮水设备,并提供经过消毒的饮用水,要严防“病从口入”。

  三、饮水机制水操作

  1、深圳市康桥书院提供设备、工作室及一切附件,承包给深圳市维伯清洁有限公司负责全校饮用水桶装制作与操作。

  2、食堂按要求每天安排一名专业员工,工作2-3小时进行制水作业,该名员工必须经过安吉尔公司委派工程师进行专业培训,熟悉制水机操作程序。(制水房卫生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并爱护制水设备)

  3、全校桶装饮用水卫生安全与质量由深圳市维伯清洁有限公司该名员工负责。康桥书院每月付人工制水费给承包公司。

  4、因该员工违反操作过程及食堂任意调换没有经过培训的'员工进行操作,出现的一切后果由深圳市维伯清洁有限公司负全部责任。

  四、班级卫生

  1、班级是学校卫生的基础,是教学的固定场所,各班必须建立健全学生卫生制度,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保证教师包干区天天有人打扫,做到窗明几净,卫生无死角。

  2、各班教室须配备足量的清洁卫生用具,班级应设置垃圾桶。

  3、班委会中应设置卫生委员,协助班主任管理班及包干区的卫生工作。

  4、首席导师及各任课老师应经常教育学生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积极参加公益劳动。保持校园、校舍、教室、各功能室、实验室的卫生,不随地吐痰、不嚼口香糖,不乱扔果皮纸屑,不乱涂抹乱刻画,不乱倒污水、垃圾。班级的垃圾实行袋装化。

  5、不用脚踢门窗及各种水电开关和其他设施,不在黑板上、墙壁上、玻璃上、门窗上、宣传栏上留下污痕迹、脚印、手印。全体教职工对学生的不卫生、不文明的行为应及时给予纠正和批评。

  6、学校将班级卫生工作纳入德育工作管理机制中,并与首席导师日常管理挂钩,实行日评、周累、月考核。

  五、教学楼卫生

  1、教师应为人师表,搞好个人卫生、不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杂务、维护公共卫生。

  2、员工办公室上的物品摆放整齐,无灰尘。

  3、为保证教学楼内的卫生,每天由校医、值日教师、值周学生对教学楼内卫进行检查督促,并作好记录。

  4、各功能室的负责人应负责本室及设备的清洁卫生工作,并制定规章制度。

  5、禁止学生将外买食品带入教学楼内,禁止在教学楼内吃任何食品(食品供应除外),包括饮料。

  六、行政办公室卫生

  1、行政系统各处室要搞好本部门的卫生工作,保持办公室的整洁。

  2、对接待工作使用的饮水器具实行消毒制度,作清洁消毒。

  3、室内物品摆放自序,椅子放在办公桌下面。

  七、校园卫生

  1、学校努力创建卫生单位,按照“教室三包、天天达标”的卫生要求,安排日常卫生工作,并划分卫生包干区,明确卫生责任。

  2、为确保学校优良的卫生水平,并按照学生师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原则,实行学生值周制度,让学生参与全校的卫生管理。

  3、学校不定期组织学生义务劳动。进行讲卫生的教育。

  4、要保证洗手间的卫生,按时清扫,墙上无污,室内无异味。全体师生爱护洗手间各种设施,文明使用洗手间,使用后随即冲洗干净,关好水龙头。

  八、宿舍卫生

  1、学校教职工应努力搞好个人及家庭的卫生,经常打扫清理,树立卫生工作的公德意识。

  2、教职工个人生活垃圾设置垃圾袋,定点存放,不得随手乱扔。

  3、学校工会应组织文明家庭及文明单身宿舍评比,促进学校卫生工作的开展。

  培训学校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篇2

  为确保全校各处室、各班教室及室外卫生区整洁美观,给全校师生创造一个洁净、优美、舒心的学习,工作环境,展示我校校园风貌,结合目前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卫生区域

  1、各处室、各班的`教室、宿舍及室外卫生责任区。

  2、学校分配的临时或突击性清扫区。

  二、清扫要求

  1、每天各处室、各班值日小组要清扫三次,确保全天候清洁、整齐、规范。

  2、每周一为全校大扫除日,以确保各处室、教室和卫生区及宿舍洁净无死角。

  3、临时突击性清扫任务的完成既要迅速更要高标准。

  三、清扫标准

  1、各处室、教室:地面、墙壁、黑板、门窗、用电设备、桌椅、讲台等室内所有的物品,清扫工具,室内布局均要做到整齐、整洁、表面干净,做到“六无”即:无痰迹污迹,无积灰蜘蛛网,无果壳纸屑,无刻画,无糖迹,无垃圾,否则每一项扣1分.

  2、宿舍:室内无蜘蛛网,墙壁、门窗、物品柜、桌椅(凳)等处无乱涂乱画痕迹,无积尘、室内无乱牵绳索,无乱挂衣物,乱沾乱贴,地面拖洗干净(含床下),无污水,无纸屑果皮;被褥折叠摆放整齐统一;日常用品按指定位置摆放有序,及时将垃圾投放到指定位置,否则每一项扣1分.

  3、楼梯、走廊:楼梯、走廊地面要打扫干净;墙壁、室外护栏用抹布擦干净、天花板、墙角等无蜘蛛网;及时倒垃圾。否则每一项扣1分。

  4、厕所:地面、便池要及时冲刷,无乱涂乱画。否则每一项扣1分。

  5、室外卫生责任区:整洁、美观。做到"六无"即:无痰迹、无积土、无果壳纸屑、无刻画、无废气物、无垃圾。

  四、学生宿舍

  1、宿舍内:有蜘蛛网扣1分,墙壁、门窗、物品柜、桌椅(凳)等处有乱涂乱画痕迹,有积尘分别扣1分;乱牵绳索,乱挂衣物,乱沾乱贴等分别扣1分;地面不干净(包括床下)有纸屑果皮等垃圾扣1分;被褥叠放整齐、用品、鞋子摆放不整齐扣1分;不及时清垃圾扣1分;在检察过程中发现问题,除按要求扣卫生检查评比成绩外,还要及时整理好,不及时解决的将加倍扣分并通报批评。

  2、宿舍外:地面有纸屑,食品袋等垃圾扣1分;有污水,有乱涂乱画等污迹分别扣1分;扫的垃圾未清除或乱倒垃圾分别扣1分。

  五、通报表彰

  向全校通报各班卫生检查评比成绩,并纳入各班的综合考评。

  培训学校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篇3

  (一)公共卫生:

  1、教室、包干场地要坚持每天一小扫,中午一扫,晚间一扫,并随时保持干净。每周一大扫。做到地面无脏物,沟内无污水、桌面无灰尘、室内无杂物。

  2、自觉爱护文化沙龙厅,不破坏桌椅,不丢废弃物。

  3、讲究公共卫生,保持环境清洁,不乱丢果皮、纸屑,不乱倒垃圾脏物,不随地吐痰和大小便,不在墙壁、门窗、桌椅及其它设施上乱涂乱写。

  4、上厕所,大小便要入坑,厕纸要按规定放入纸篓。大小便后要勤洗手。洗手台要尽可能保持洁净。

  5、教室要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新鲜。

  6、发现校园内的不洁物应随时主动处理。

  7、值日中队每天进行检查,每天总结一~二次。

  8、与社会密切配合开展灭鼠、灭蝇等防病防疫工作。

  (二)学生个人卫生:

  1、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勤洗澡,勤换衣,勤换衣,勤理衣,勤剪指甲。每天带手帕、检查指甲,头发,脖颈,做到一日一查。

  2、讲究食品卫生,不喝生水,不吃生冷和不清洁的食物,不暴饮暴食,不吸烟,不喝酒,饭后半小时内不做不做剧烈运动。

  3、注意保护眼睛,坚持用眼卫生,认真做眼保健操。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遵守作息时间,注意劳逸结合。

  5、定期进行体格检查,有病及时治疗,发现有传染病及时隔离。各班及时上报疾病统计报表。

  6、每学期准确填写学生健康档案和报告单上关于身体素质的.内容,以便家长及时了解孩子的健康状况。

  (三)教室卫生:

  1、坚持每天两小扫,两周一大扫,教室内座位周边的在面环境应随时随地保持整洁。

  2、黑板清洁,课桌前后、左右排列整齐,桌椅无灰尘,桌内无杂物。

  3、课桌、成长纪录盒、书包衣物存放处应做到整洁干净,无杂物,每日一整理,抽屉随时关紧。表面无脏物。

  4、室内书架要整齐摆放杂志,并及时归还。

  5、室后作品展示台作品陈列整齐。

  6、讲台整理干净,桌面物件摆放整洁。

  7、黑板上落字端正合适,不影响视力。黑板做到每节课后擦拭干净。

  8、地面无纸屑,无痰迹。

  9、墙壁保持清洁,墙上四角、走廊屋檐上无蜘蛛网。

  10、室内卫生工具一律安放在指定处,摆放整齐。拖把在指定池盆里冲洗。

  11、玻璃窗明亮,窗架镜框无灰尘。

  12、经常开窗通风,预防呼吸道传染发生。

  13、如遇下雨天,雨具按规定整洁摆放。

  14、班级垃圾定时处理,不能溢满。垃圾倒入指定地点。

  15、教室内无人时,请及时关闭电灯、电风扇。

  16、晚间教室清校时,要求室内电源关闭,桌椅摆放整齐,地面洁净,门窗安全关闭。

  (四)包干场地卫生:

  1、保持一天两小扫,两周一大扫。

  2、场地内无纸屑、垃圾和瓦砾。

  3、场地保持地面清洁无积水,及时疏通阴沟。

  4、厕所内保持安静,地面清洁,墙壁洁白,玻璃窗明亮,无蜘蛛网,经常冲刷。无垃圾瓦砾、无纸屑、无痰迹、杂草,杂物堆放整齐。

  (五)办公室卫生:

  1、教师办公室桌面保持整洁,电脑维护细致,作业本叠放整齐,食品、生活用品等放入抽屉,可置放镜框、花木等物品美化办公桌。

  2、办公室内公用物品摆放整齐,做到每天值日制度。

  3、教师离开办公室要做到及时关门。晚上下班必须查看电源是否关闭。

  4、教师的讲台整理要求随时整洁,电脑等媒体注意日常维护与保养。

  (六)卫生知识教育要求:

  1、每月一次利用健康教育讲座向学生宣传常见病预防、矫治方法。

  2、在常见病多发季节和体检后,发告家长书,提醒家长做好预防矫治工作。

  3、积极配合医疗单位对学生及时注身预防针(指上级部门规定的预防针)。

  4、班级中发现常见的流行疾病,班主任要及时报告卫生老师并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尽早治疗、休息,并在班级内加强预防,必要时对教室进行消毒。

  培训学校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篇4

  为了加强学校对教室、宿舍及清洁区卫生的管理,自觉维护校园环境整洁优雅,培养学生讲文明,讲卫生的良好行为习惯,保证“书香校园,温馨育人”这一文化主题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环境卫生制度

  1、建立组织机构:由政教处、学生会成员、各班生活委员每天对各班的清洁区进行检查和督促,每周不定时对各班的宿舍、教室、清洁区进行抽查。在实地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计入各班的量化考核。

  2、实行卫生包干制。学校的环境卫生实行划区分班包干,明确职责,坚持一天两打扫,做到室内窗明几净,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校园清洁区内整洁无杂草,无卫生死角。

  3、实行奖惩制。把卫生检查的.结果作为班级考核的一部分,作为评选文明班级的重要条件之一。

  二、清洁卫生管理办法

  1、清洁卫生打扫

  (1)、清洁卫生打扫时间:每天早晨和活动课打扫两次。每周四进行卫生大扫除。

  (2)、打扫范围:本班的清洁区、宿舍、教室(教室统一每天活动课和晚上放学后打扫)

  (3)、打扫要求:

  A:教室标准:要求地面先扫后拖,包括教室所对应范围的走廊;教室玻璃擦洗干净;前后黑板擦干净;教室内外墙壁瓷板砖擦洗干净,墙壁不乱涂乱画,没有蛛网,没有脚印、球印等;所有书桌及书本摆放整齐,抽屉没有垃圾;窗台要保持干净,不得乱放东西,只放杯子和盆景且摆放整齐;垃圾桶要及时清空,杜绝地面乱扔垃圾;打扫工具要统一整齐的摆放。

  B:清洁区要求:宿舍一楼楼道和教学楼楼梯每天扫拖两次;清洁区有花池的每次打扫时要捡拾垃圾;清洁区地面要求全面打扫,没有死角,没有垃圾,没有明显土尘;垃圾桶每天倒两次。

  C:宿舍卫生标准:窗台内外干净整洁,不乱放东西;暖气片和管道上不乱放东西,保持干净;床下、地面、暖气片下打扫干净,不留死角;被褥叠放整齐,统一摆放,(床上只放枕头、被褥、放衣服的包裹|);床下鞋子脸盆统一摆放,且摆放整齐,洗漱用品统一放到脸盆里面;桌子上和抽屉不得乱放东西,若放物品要求摆放整齐,且桌面和抽屉要擦拭干净;打扫工具和垃圾桶要统一摆放在两床之间,垃圾桶要清理干净;门标(包含门牌号和宿舍成员名单)和值日表要保持健全。

  培训学校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篇5

  为了培养"四有"新人,必须有一个整洁、美观、舒畅的环境,特订定如下:

  一、班容卫生常规:

  1、教室地面无积尘,墙角四处无蛛网,室内做到六面光。上课前黑板上无遗忘字痕。

  2、门窗常擦洗,关锁有专人,玻璃如明镜,窗棂无灰尘。

  3、教室内外无纸屑,无果壳,无痰迹,有人每日保洁。

  4、课桌排列做到由低到高,纵横对齐,间距均匀。学生座位表贴在讲台右上角。

  5、清扫工具有固定地点隐蔽存放,没有条件隐蔽的`应排列整齐。

  6、教室布置做到整齐大方,黑板报板画字迹清楚,书写规范,整齐美观。

  7、教室要打扫清洁,磨石子地坪的要用拖把擦洗干净。全体学生离开时要关灯关门上锁。

  8、教室内及走廊内,不准追逐吵闹,保证学习环境安静。

  9、每天一小扫,一周一大扫,中午补缺漏,形成制度

  10、注意个人卫生,定期检查学生的头发和指甲,督促学生勤洗头洗澡、勤剪指甲、勤换衣。

  二、校容卫生常规:

  1、全校师生都要爱清洁,讲卫生,讲文明,保持校容整洁,做到吐痰入盂,废纸人篓,大小便人厕所。不准乱倒垃圾,乱抛废纸、果壳、烟蒂等杂物。

  2、卫生包干区由各班各室负责,发现脏物,及时清除。垃圾一律倾倒人箱,不倒在箱旁或遗留在路面上。树棍木棒要送木工间,砖石等建筑垃圾集中指定地点,不能倒人垃圾箱。

  3、校园内的黑板报定期更换,保持新颖、有特色。

  培训学校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篇6

  为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教育部、卫生部《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把好食品的采购关,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或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单位采购食品,并按规定索证。

  二、保管员对采购的食品要认真验收,对不符合安全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或原料有权拒收。食品和原料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三、食堂炊事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对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或原料有权拒绝加工。

  四、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烧熟煮透,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五、服务员有权拒售腐烂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品。

  六、不提倡加工凉菜出售,如加工必须具备符合安全卫生条件的专用加工间,由专人规范操作,加工凉菜用具、容器必须专用,使用前必须消毒,用后洗净并存放保洁柜。

  七、当餐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在确认未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出售。

  八、用于原料、成品、半成品的刀、板、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用后洗净、消毒定位存放。

  九、每餐食品应各取规定数量的样品留置冷藏四十八小时,以备查验。

  十、公用餐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后存放于专用保洁柜。

  十一、认真做好环境卫生工作,消灭老鼠、苍蝇、蟑螂等害虫、清除卫生死角。划定卫生包干区,责任到人。

  十二、及时清运垃圾,泔水容器必须加盖。

  十三、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操作区域,及时做好监控系统的布防和撤防工作。

  十四、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卫生知识培训,待取得有效健康证明和安全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十五、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1.工作前、便后用洗手液及流动清水洗手。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及口罩。

  3.不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禁止在食品加工场所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十六、食堂管理人员必须经常对员工进行高校食堂“7S”规范化管理培训和考核,各种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及应急预案必须上墙,确保师生就餐安全。

  培训学校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篇7

  一、食堂(餐厅)是满足师生生活需要、事关师生饮食卫生和身体健康的重要场所,必须依照国家《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严格规范管理,努力提高服务质量,确保食品清洁卫生,杜绝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园内食堂管理制度。

  二、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无健康许可证者不准上岗。从业人员出现各种传染性病症和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必须立即离开工作岗位。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要经常洗澡、理发、剪指甲,工作服、工作帽要保持清洁。

  三、食堂要有布局合理、相对独立的更衣室、操作间、售菜间、储藏室、清洗池和餐厅,并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四、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消毒,保持清洁。厨房设置和设施做到“三分开、一方便”,即生熟分开、副食品与调味品分开储藏、烹饪间与烧火间分开,炊事员流水操作比较方便,园长之友《园内食堂管理制度》。

  五、食堂操作间要有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有符合卫生要求的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污水排放和存放废弃物的设施和设备。

  六、食堂储藏间要做到防潮、防蛀、防霉,物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并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七、餐厅内要做到纱门、纱窗齐备,餐桌、餐凳摆放整齐,每天定时清洗打扫,确保通风透光,空气新鲜无异味。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

  八、食堂要严把食品采购关,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索要证明,主副食品要有质量安全标志,严禁采购过期、变质食品。

  九、食堂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严禁向学生出售污染、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和可能影响师生健康的食物。食品要24小时留样,以便查验。

  十、食堂要按周制定食谱、菜谱,力求做到营养搭配合理,饭菜品种齐全,确保饭菜质优价宜,味道鲜美可口。

  十一、食堂要严格财务管理,采购食品要验收登记,师生购买饭菜票要出具票据,要每天公布菜单和价格,每月公布一次伙食收支账目,自觉接受师生监督。

  十二、学生用餐要自觉遵守纪律,购买饭菜有序排队。爱惜粮食,爱护环境卫生。

  十三、学校应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立即采取措施。

  培训学校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篇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健全学校食品卫生管理组织机制,责任到人,校长亲自监管,下属总务处具体负责,卫生室监督指导。

  二、定期组织饮食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卫生法》,使从业人员对《食品卫生法》中第九章57条包括总则,食品卫生,食品卫生管理、监督,法律责任等章节有一个清楚的认识。

  三、认真落实食品加工、销售,饮食卫生五四制,具体做到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成品(食品)存放实行“四隔离”,用(食)品实行“四过关”,环境卫生采取“四定”方法,个人卫生做到“四勤”。

  四、定期对食品卫生进行日常检查、记录(包括采购、洗切加工、烹调、保管、收藏等),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发现隐患及时消灭在萌芽状态,杜绝食品中毒的`发生。

  五、从业人员定期体检,持证上岗,每学期培训一次,同时定期进行食品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加强膳食营养指导。

  六、卫生管理人员根据集体食堂的卫生要求,及时不断向领导提出改进食堂的内外环境,加工条件等行之有效的建议。

  七、健全自身卫生管理机制,责任落实到人。

  八、认真贯彻执行食物中毒事故处理方法。

  九、落实各个功能间的甘为责任制,责任到人,奖惩分明。

  培训学校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篇9

  1、树立“以卫生为光荣,以不卫生为耻辱”的新风尚。人人讲卫生,处处讲卫生,天天讲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2、学校环境卫生是校容校貌的重要体现,是精神礼貌建设的`重要资料。良好的学校环境卫生是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必要条件。

  3、自觉维护公共卫生,坚决执行“。卫生三不要求”: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杂物,不乱涂乱写乱画。

  4、坚持卫生扫除制度,室内和室外环境卫生包干负责,天天打扫,坚持全日整洁干净。并定期安排全校性卫生大扫除(每周一次)。

  5、建立班级卫生职责制,负责室内外环境卫生包干打扫工作。各班教室每日一打扫,安排在午时放学后完成。各班包干区每日两打扫,分别安排在早晨到校后和午时放学前完成。

  6、健全卫生检查评比制度,及时公布检查评比结果,卫生检查评比工作。各班公共卫生区的检查评比由学校分管教师、各班卫生委员组成,每周评比一次,成绩在下一周升旗仪式上向全校公布。

  7、实行奖惩制度

  每月汇总检查评比结果,张榜公布。对有意违反“卫生三不要求”者,视情节及时予以批评教育或惩罚处理。对积极参与校内公益劳动的班级,也给与必须的奖励。

  培训学校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篇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校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改善学样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的学校,是指普通中小学、农业中学、职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普通高等学校。

  第四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校卫生工作的行政管理。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学校卫生工作的监督指导。

  第二章:学校卫生工作要求

  第五条:学校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时间。学生每日学习时间(包括自习)小学不超过六小时,中学不超过八小时,大学不超过十小。

  学校或者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增加授课时间和作业量,加重学生学习负担。

  第六条:学校教学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等环境质量以及黑板、课桌椅的设置应当贴合国家有关标准。

  新建、改建、扩建校舍,其选址、设计应当贴合国家的卫生标准,并取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许可。竣工验收应当有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参加。

  第七条: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为学生设置厕所和洗手施。寄宿制学校应当为学生供给相应的洗漱、洗澡等卫生设施。

  学校应当为学生供给充足的贴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

  第八条:学校应当建立卫生制度,加强对学生个人卫生、环境卫生以及教室、宿舍卫生的管理。

  第九条:学校应当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加强饮食卫生管理,办好学生膳食,加强营养指导。

  第十条:学校体育场地和器材应当贴合卫生和安全要求。运动项目和运动强度应当适合学生的生理承受本事和体质健康状况,防止发生伤害事故。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根据学生的年龄,组织学生参加适当的劳动,并对参加劳动的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供给必要的安全和卫生防护措施。

  普通中小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劳动,不得让学生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或者从事不安全工种的作业,不得让学生参加夜班劳动。

  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组织学生参加生产劳动,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供给保健待遇。学校应当定期对他们进行体格检查,加强卫生防护。

  第十二条:学校在安排体育课以及劳动等体力活动时,应当注意女学生的生理特点,给予必要的照顾。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把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普通中小学必顽开设健康教育课,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应当开设健康教育选修课或者讲座。学校应当开展学生健康咨询活动。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健康管理制度。根据条件定期对学生进行体格检查,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卡片,纳入学生档案。

  学校对体格检查中发现学生有器质性疾病的,应当配合学生家长做好转诊治疗。

  学校对残疾、体弱学生,应当加强医学照顾和心理卫生工作。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配备能够处理一般伤病事故的医疗用品。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积极做好近视眼、弱视、沙眼、龋齿、寄生虫、营养不良、贫血、脊柱弯曲、神经衰弱等学生常见疾病的群体预防和矫治工作。

  第十七条:学校应当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做好急、慢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同时做好地方病的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

  第五章:学校卫生工作管理

  第十八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把学校卫生工作纳入I学校工作计划,作为考评学校工作的一项资料。

  第十九条: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规模较大的农业中学、职业中学、普通中小学,能够设立卫生管理机构,管理学校的卫生工作。

  第二十条:普通高等学校设校医院或者卫生科。校医院应当设保健科(室),负责师生的卫生保健工作。

  城市普通中小学、农村中心小学和普通中学设卫生室按学生人数六百比一的`比例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

  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能够根据需要,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

  学生人数不足六百人的学校,能够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保健教师,开展学校卫生工作。

  第二十一条:经本地区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能够成立区域性的中小学生卫生保健机构。

  区域性的中小学生卫生保健机构的主要任务是:

  (一)调查研究本地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状况;

  (二)开展中小学生常见疾病的预防与矫治;

  (三)开展中小学卫生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

  第二十二条:学校卫生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考核、评定,按照卫生、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考核标准和办法,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学校卫生技术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卫生保健津贴。

  第二十三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培养学校卫生技术人员的工作列入招生计划,并经过各种教育形式为学校卫生技术人员和保健教师供给进修机会。

  第二十四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将学校卫生经费纳入核定的年度教育经费预算。

  第二十五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医疗单位和专业防治机构对学生进行健康检查、传染病防治和常见病矫治,理解转诊治疗。

  第二十六条:各级卫生防疫站,对学校卫生工作承担下列任务;

  (一)实施学校卫生监测,掌握本地区学生生长发育和健康状况,掌握学生常见病、传染病、地方病动态;

  (二)制定学生常见病、传染病、地方病的防治计划;

  (三)对本地区学校卫生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四)开展学校卫生服务。

  第二十七条:供学生使用的文具、娱乐器具、保健用品,必须贴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第三章:学校卫生工作监督

  第二十八条: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卫生工作行使监督职权。其职责是:

  (一)对新建、改建、扩建校舍的选址、设计实行卫生监督;

  (二)对学校内影响学生健康的学习、生活、劳动、环境、食品等方面的卫生和传染病防治工作实行卫生监督;

  (三)对学生使用的文具、娱乐器具、保健用品,实行卫生监督。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能够委托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的卫生主管机构,在本系统内对前款所列第(一)、(二)项职责行使学校卫生监督职权。

  第二十九条:行使学校卫生监督职权的机构设立学校卫生监督员,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聘任并发给学校卫生监督员证书。

  学校卫生监督员执行卫生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卫生主管机构交付的学校卫生监督任务。

  第三十条:学校卫生监督员在执行任务时应出示证件,学校卫生监督员在进行卫生监督时,有权查阅与卫生监督有关的资料,搜集与卫生监督有关的情景,被监督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给予配合。学校卫生监督员对所掌握的资料、情景负有保密职责。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一条:对在学校卫生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或者个人,各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二款规定,未经卫生行政部门许可新建、改建、扩建校舍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职责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责令停止施工或者限期改建。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一款、第七条和第十条规定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职责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善。情节严重的,能够同时提议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致使学生健康受到损害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职责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善。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职责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能够会同工商行政部门没收其不贴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的物品,并处以非法所得两倍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六条:拒绝或者妨碍学校卫生监督员依照本条例实施卫生监督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职责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能够提议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处以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七条:当事人对没收、罚款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司以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来源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也能够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复议决定不服的,能够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对罚款决定不履行又逾期不起诉的,由作来源罚决症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学校卫生监督办法、学校卫生标准由卫生部会同国家教育委员会制定。

  第三十九条:贫困县不能全部适用本条例第六条第一款和第七条规定的,能够由所在省、自治区的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变通的规定。变通的规定,应当报送国家教育委员会,卫生部备案。

  第四十条:本条例由国家教育委员会、卫生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教育部、卫生部xx年x月x日颁布的《中、小学卫生工作暂行规洼(草案)》和xx年x月x日颁布的《高等学校卫生工作暂行规定(草案)》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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