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宿舍管理规章制度(精选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校宿舍管理规章制度1
为了构建平安和谐的宿舍生活环境,确保大家的人身安全,根据校、院里的相关规定的要求,每晚必须对各宿舍进行查房记录工作。具体规定如下:
一,要求各班除了安排自律委员进行查房工作外,还应该安排其他班委协助查房,必须保证男、女生宿舍至少有一名班委负责查房(这些查房的班委的名单和联系方式要与年级自律部共享)。
二,查房时间:周日到周四每晚的11点之前;周五、周六每晚的11:30之前。
三,各查房人员必须如实上报查房情况,自律部将不定时地对宿舍进行查房工作;望各位负责查房的同学能认真执行。
四,负责查房人员及时报告晚上请假外出的同学。
五,请假要求:平时的请假就归到到班级的正常请假里;周五、周六晚上外出请假的需到各班自律委员那拿周末请假条(一式两份)。填写清楚后,提早找辅导员签字请假。周五中午时将请假条交给自律委员。自律委员确认后把假条交到自律部,方便大家查房。
六,如有申请周末请假的同学必须向辅导员提出书面申请,由辅导员确认签字后,交于自律部留底。(注:申请人必须是家住福州或闽侯的同学,必须得有父母或监护人的亲笔签字才行。)
七,没有请假私自外宿的同学一经查实将予以通报批评。
八,查房人员在查房时可进行熄灯提醒。望广大同学能积极配合查房工作。
有关晚上熄灯要求
为了节省大家的电费支出和电力资源;确保大家及我们室友的休息的时间和权利,我们应该规范大家的晚上熄灯行为。
一,熄灯时间的规定:周日到周四每晚的11点之前;周五、周六每晚的11:30之前。
二,各宿舍由室长主要负责晚上的熄灯工作。
三,我们的自律委员会在查房时提醒大家熄灯时间。我们也会进行相应的熄灯提醒工作。
四,若没有准时熄灯且屡教不改的宿舍将予以通报批评。
学校宿舍管理规章制度2
宿舍和教学区是学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广大学生一个重要的生活区域。维护宿舍和教学区的人身与财产安全事关全校学生的安全,家庭的幸福和社会的和谐。为此,学校政教处及生活指导组总结了学生管理实践中的经验并逐步完善,经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审阅,形成此制度:
一、宿舍区晚点名制度操作流程
1、各寝室由寝室长负责点名工作,寝室长因病因事请假回家,由其委托同寝室一位同学代行职责。寝室长每天在熄灯前5分钟点好名,并将点名夹放在靠走廊一侧窗户的玻璃窗与防盗窗之间。
2、各幢宿舍楼的生活指导在熄灯铃响后依次查看并记录各寝室的点名情况,如发现寝室长忘了点名,则提醒。如发现点名表上显示有同学未到,则再次与寝室长核实。
3、各幢宿舍楼的生活指导将本幢楼的学生到寝情况向生活指导组长汇报,如发现有未到寝同学,则与相关班主任联系,并向住在学生宿舍的值周领导汇报。
4、学校和班主任要共同做好寝室长的工作,促使其尽职尽守。同时,政教处、值周组和生活指导组将不定时对寝室到寝情况进行检查,对寝室长的工作给予必要奖惩:寝室长很好的完成一学期点名工作,其表现与学生个人综合素质考核挂钩,个人综合素质加2分。如无法尽职,则给予批评教育乃至学校相应处分。
二、宿舍区财产安全监督制度操作流程
1、学校要求各寝室出门后关好门窗、日光灯,水龙头。天热时还要求学生关掉空调和电扇。
2、学校组织班主任分早、中、晚三班对各寝室的门窗水电关闭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情况与班级三项竞赛挂钩,同时由班主任对发现的节水节电防盗等安全隐患进行补救。
3、宿舍楼白天由宿舍管理员负责巡视,晚上18:00到次日早上6:00由校保安队一名保安负责每隔半小时对每幢楼进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向宿舍区的.夜间值周教师汇报。
三、宿舍区学生冲突事件防范机制
1、学校分早间空档时间、午间空档时间和晚饭后空档时间三个时间段进行巡视,每名班主任负责一幢楼的一个时间段,尽最大可能避免学生冲突事件的发生,同时及时发现并处理相关冲突,降低冲突的危害性。
2、学校组织班主任进行就寝前空档时间的巡视,尽最大可能避免学生冲突事件的发生,同时及时发现并处理相关冲突,降低冲突的危害性。
四、宿舍区的值班制度:
1、宿舍区每晚由一名宿舍管理员、一名保安和两名值周教师睡在学生宿舍,负责处理晚间意外情况。
2、宿舍区的两名夜间值班教师必须在每晚22:40以后对8幢宿舍楼进行抽查巡视。
五、教学区点名制度:
1、由各班副班长负责每天各个时段的点名工作并记入班级日志,受班主任监督。班主任发现意外情况及时向各年级管理组汇报。
2、班主任要做好副班长的工作,促使其尽职尽守。为调动副班长的工作积极性,学校规定班长能很好完成一学期的点名工作,其表现与学生个人综合素质考核挂钩,个人综合素质考核加2分。同时,对点名工作不尽职的副班长,则给予批评教育乃至学校相应处分。
六、教学区财产安全监督制度操作流程:
1、由各班主任安排本班值日生或专人负责教室门窗、日光灯、电扇和电脑关闭工作。学校要求各班在体育课、美术课、物化生实验课、计算机课、音乐课期间及中午、下午、晚自修放学后关好各班门窗。
2、值周班同学和值周组定期对课间操期间和晚自修结束后的门窗、日光灯、电扇和电脑关闭工作进行检查,年级管理组将不定期进行检查,上述各项检查结果与各班三项竞赛挂钩。
3、总务处安排值班人员定期对教学楼和科技楼的水电门窗等财产安全进行检查;教室内不准乱拉私接电源、乱设插座、乱充电;门窗发现损坏,班主任应及时报修,同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4、不准学生在无保护措施情况下擅自登高擦洗户外窗玻璃,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学生课桌内除放书籍课本、学习用品外,不准存放其他任何贵重物品(如:现金、钱包、手表、随身听、计算器等)。
5、学生不准在教室内追逐打闹,随便搬动课桌、椅。学生不准在课桌上乱写乱画,更不得用刀具刻划痕迹。
七、门卫控制学生进出校门制度:
1、门卫对进出校门的通校生证件进行查验。
2、门卫对非正常时间出校门学生的请假条进行查验并登记,由政教处通过学校内网对上一周学生非正常时间出校门情况进行公布,班主任进行核对。
学校宿舍管理规章制度3
1、职工上、下班不得大声喧哗,影响学生休息。
2、职工宿舍晚上九点之前熄灯,深夜不得外出或晚归。
3、保持楼道、房间清洁,不得随意扔垃圾、杂物、随意吐痰等。
4、宿舍内不得从事赌博、打架、吵架、着装得体,不得做有碍文明形象的事。
5、住宿职工不得进入学生宿舍,特别是女生宿舍。(生活老师除外)
6、职工一律不准乱拉、私接电线、插座、有线电视、电脑等,如需带电器设备需向主管申请批准后方可使用。
7、看电视、手机充电一律插在宿舍大厅的插座上,必须有人看管。
8、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电磁炉、电水壶、电炉、热得快等。
9、插座前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10、严禁任何时间在宿舍内使用明火炊具,严禁点蜡烛。
11、各宿舍严格遵守以上规定,对违反规定者,按照规定给予罚款50元,其中违反第8、第10条罚款1000元,造成责任事故的赔偿全部损失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学校宿舍管理规章制度4
教师宿舍卫生管理在学校整体卫生管理中占有及其重要的位置,也是直接体现教师文明素养的一个方面,作为教师为人师表,首先就要自己做到,为此,我校特要求以下几点。
1、各教师必须按照学校对宿舍的分配,不得私自随意调动。
2、教师不得随意让自己的朋友等校外人员在校住宿,也不得带学生在校住宿。
3、教师宿舍必须经常保持卫生干净、摆放整齐,门窗干净,宿舍周围(走廊卫生干净).
4、教师宿舍必须注意节约水电,爱护好公共财物,坚决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现象。
5、教师将自己的衣服晾在走廊时,请及时将地板上的滴水托干,防止摔跤。
6、教师住在学校要统一维护校舍的卫生以及舍校的财产安全。
7、教师之间要和睦相处、互相帮助、互相学习,不得发生吵架。
8、不得在走廊、阳台等处高空乱抛物,一经发现将取消本周评比资格。
9、宿舍走廊、楼梯、其它空地,不准堆放杂物,必须保持通道畅通,有垃圾及时提放于一楼垃圾桶内。
10、各楼层走廊卫生,由各层宿舍人员负责,保证门前无积水无垃圾。
以上10点希望住宿在学校的教师能够严格遵守,共同创造一个和谐、干净卫生的生活环境!
学校宿舍管理规章制度5
为加强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强化教师宿舍区域的文明管理,为广大教师创设良好的学习、工作、生活环境,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入住条件:
学校招聘的外省市教师;本市或本区路途较远有特殊困难的教职工,经向学校申请获准后,均可入住我校教师宿舍。
教职工一旦获准入住教师宿舍,应本着“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精神,在学校总务处的统一管理下,自觉服从学校安排。
二、日常管理:
1、凡入住教师均应在学校总务部门统一安排下占好床位,原则上不得私自调换。宿舍楼内其他空房间、空床位由学校总务处统一计划管理,不准擅自占用。经学校批准其他教师需要入住或教师宿舍需要调整时,入住者必须予以配合。
2、入住者每人配钥匙一个,不得随意转借。教师丢失宿舍钥匙经向学校总务处汇报后再由学校总务部门进行登记并付款修配。
3、入住教师因职务调动、辞职、结婚或其他原因需要搬离教师宿舍,应提前一周告知学校总务处,在一周内做好搬离和腾空原入住宿舍的床位,并退还宿舍钥匙等其他学校物品。
4、入住者有正常使用宿舍内公共设施、设备的权利,同时,也要有妥善保护、保管教师宿舍楼内各项设施、设备的责任和义务。
(1)严禁在教师宿舍走廊、墙壁上乱涂乱刻乱画,不张贴不健康、黄色yin秽的宣传物品。
(2)严禁在墙壁上私自刻、凿、钉钉子等,不得自行拆装宿舍楼内的电器设备及使用功能。
(3)教师宿舍楼内的电视机、固定电话机、淋浴等设施、设备不得私自拿出宿舍楼外,违者后果自负。
(4)有故意毁坏教师宿舍公共设施、设备的行为,根据学校有关条例,除进行批评教育以外,还应进行相应的赔偿。
5、积极倡导入住者养成讲文明、讲卫生、爱劳动的良好个人习惯和道德品质。入住教师要团结互助、互相关心,不排挤、不诋毁、不辱骂他人,努力把学校教师宿舍形成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主阵地。
6、自觉维护公共场所卫生环境,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禁止往楼梯走廊内泼水或向窗外门外倒水、堆放垃圾;宿舍楼内做饭要听从学校统一安排,禁止将剩饭菜倒入盥洗池内,禁止在宿舍走廊内堆放废弃物和悬挂有碍观瞻的物品。
7、加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注意防火、防盗。在宿舍楼内禁止存放各种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禁止焚烧废弃物,禁止酗酒、赌博、打架斗殴,禁止大声喧哗以及其他各种有碍他人学习休息的活动。教师宿舍内除正常使用电视机、收录机、电风扇外,禁止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等电加热和电制冷、电炊器具。不准私接电线。违反规定对他人和公共财产造成损失的必须照价赔偿。
8、教师宿舍应着厉行节约的原则,按时熄灯就寝。不无休止地使用学校电器设施。
9、健全教师宿舍“室长”管理制度,制订室长管理职责。室长从入住教师中推荐产生。并实行“总务处宿舍管理负责人——室长——入住教师”管理体系。
10、总务处是教师宿舍的管理服务部门,负责教师宿舍管理、设施维护、日常服务工作。
11、学校教师宿舍纳入学校卫生环境检查范围,由政教处、总务处、室长组成检查小组每周进行一次检查打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