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信息报送制度

2022-05-10 制度

  在生活中,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信息报送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学校信息报送制度 篇1

  为了加强学校综合管理,维护学校稳定安全的局面,同时做好各方面成绩的宣传报道工作,制定信息报送制度如下:

  (一)七年级管理办公室应对全体初一教职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安全教育。如教职工群体中发现不良思想倾向、有违职业道德的个案或发生安全问题,相关职能部门或当事者需及时向学校如实汇报,经七年级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讨论解决相关问题,由学校视问题轻重向上级主管部门如实汇报。

  (二)学校、各职能部门及各班班主任需层层落实,做好学生思想教育、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和安全教育。若学生中发生违纪现象,班主任应及时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情节较为严重的要及时报送政教处处理,不可私自隐瞒;如学生中发生安全事故或违法事件,应及时与家长或监护人取得联系,并由班主任向政教处、校长室逐级汇报,不准隐瞒不报,学校将通过七年级管理办公室会议作讨论处理,并视情节轻重向上级主管部门如实汇报。

  (三)各班要将发生在校园内外的好人好事及时报七年级管理办公室表彰。校办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及时做好学校新风、教学成效、师生风采等方面的宣传报道,并将相关信息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四)加强网络信息管理,不准在校园网上张贴不健康的甚至是反动的内容,发布网上信息需经史校长室审核。

  学校信息报送制度 篇2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监管和指导,及时掌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方面的信息,以便对安全事故及时作出应急处理。特制订如下制度:

  1、班内学生安全事故,班主任负责立即送医院治疗,并立即报告学校,同时告诉学生家长,学校视情节轻重上报上级领导;课堂发生安全事故,由任课教师按要求及时处理。

  2、教职工发生事故,一般由学校主要领导负责解决,重大的必须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3、充分发挥学校各部门的作用,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及其他实践活动,注意积累信息资料,及时报告学校,信息要及时、准确。

  4、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事故发生后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对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要在第一时间按程序向教育局报告事故情况,做到报告及时,信息畅通,对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的,坚决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信息要整理、登记,及时搜集整理,认真分析情报信息的内容,提高情报信息的质量,逐级上报治安情报信息。

  学校信息报送制度 篇3

  为及时准确了解和掌握校园安全稳定形势动态,及时妥善高效控制处置校园发生安全稳定事故事件,切实将校园安全稳定隐患控制、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事故的扩大,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做到“四个不发生”(不发生暴力恐怖袭击事件、不发生重大交通、消防、食品卫生等安全事故、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群体的事件和上访事件、不发生重大治安刑事案件),特制度学校安全稳定信息报送制度

  一.安全稳定信息报送范围

  1.学校存在或发生的教育教学实践活动、交通、消防、食品卫生、传染病疫情、校舍环境建筑等方面的安全隐患、事故或事件;

  2.不稳定安全因素:师生因对教学、管理、后勤等工作不满而引发的躁动以及影响社会或学校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心理障碍因素、精神病人肇事、师生擅自离校出走、请假逾期未归、失踪、自杀等事件事故;

  3.自然灾害性天气引发的暴风雨、雷电、山洪、泥石流、地质滑坡、房屋坍(倒)塌灾害隐患险情、事故事件和公私财物失窃被盗、校园暴力侵犯伤害及其他危及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与社会稳定重大事故事件。

  二.安全稳定信息报送原则

  1.安全稳定信息的报送必须快速准确、实事求是、详实完整。

  2.安全稳定信息的报送必须区分等级,按程序规定逐层报送。

  三.安全稳定信息报告内容

  1.报送(告)安全隐患信息包括隐患类别名称、存在时间、地点(区域、部位)、影响范围程度、应急与整改措施、目标、建议等;

  2.报送(告)安全事件事故包括事件事故名称、发生时间、地点(场所、区域、部位)、起因、经过、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况、采取的应急措施、控制情况、现场的保护措施和请求援助的具体内容等;

  3.报送(报告)不稳定安全因素、隐患包括何时、何地、何人、何事、何因、何果等情况;

  4.报送(告)各类安全稳定信息均应包括安全稳定信息报告人员及单位。

  四.安稳信息报送处置程序

  1.在教育教学实践活动中,师生发生各类突发意外人体伤害与财产损坏安全事故事件,发现第一人或当事人,均有责任和义务及时报告学校安全、后勤职能部门。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事件同时报告学校主、分管领导。

  2.学校教职员工、班级安全委员、学生一经发现学校存在或发生交通、消防、食品卫生、传染病疫情、校舍环境建筑等方面的安全隐患、事故或事件和其他安全隐患、险情、事故事件及不稳定安全因素,必须立即报告学校值周领导和安全职能部门。

  3.学校值周领导和安全职能部门接到学校安全稳定事故事件或隐患险情报告后,视其类别性质、危害大小与严重程度及时上报学校分、主管领导。

  4.学校分、主管领导接到安全稳定隐患险情、事故事件信息报告后,立即进行全面了解、核实和分析,并决定是否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相关安全职能部门上报,并由学校安全职能部门及时向上报告。

  5.充分发挥学校各部门和全校师生的作用,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开展各类安全隐患排查,发现搜集安全隐患与不稳定因素信息,并及时按规定程序报告。

  6.学校发现存在各类重大安全隐患与不稳定因素,发生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事件造成人员伤亡和3000元以上财产损失的,必须按相关安全法规规定程序和时限在第一时间及时上报政府、上级主管部门主、分管领导和相关安全职能部门。

  7.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安全稳定信息要及时搜集、分析整理,并按相关安全法规规定程序和时限及时准确详实上报。

  8.学校上报突发安全事故或紧急事件,可先口头报告,后在规定时限内报送书面报告。

  学校信息报送制度 篇4

  一、 学生日常情况信息报送的主要方式为班级每日填写《日常信息报表》,定期(每周一、四)报送至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周一报表于每周一下午5:00之前报送,周四报表于每周四下午5:00之前报送。

  二、信息报送工作由各班级主要学生干部承担,报送信息内容包括上课情况及晚间情况,各班级须对旷课和晚归、夜不归宿等违纪情况加强监督和管理,认真记录,及时上报。

  三、报表上所反映的情况必须确保真实、可靠,凡有请假的需随报告单附上辅导员或班长签字同意的请假条。如发现因学生干部失职导致信息失真的情况,学院将及时予以批评纠正;如因信息失真导致学生发生重大安全及违纪事件或延误对事件的处理,学生干部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四、报表由各年级于每月末汇总,填写《日常信息月度汇总表》,次月5日前报送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凡月旷课累计达8学时的`学生,学院将给予违纪黄牌警示;月累计达12学时者,将受到学院通报批评;月累计达15学时及以上或擅自离校3天以上者,按规定按照有关程序上报,给予纪律处分;对于多次旷课或夜不归宿的学生,须及时对违纪学生加强教育管理,情节严重者给予处分。

  五、若发生突发性重大事件,如学生意外伤害事件、因学生纠纷引发的过激行为等,信息报送则采取急送急报,特事特报,务必保证快速、及时、准确,以便于学院迅速介入,及时处理,将影响和损失降至最低。

  六、信息报送制度是学院了解学生遵守日常规范情况的重要途径,关系到全院学生的基础文明建设和行为规范教育,是学生安全、健康学习环境的重要保证,各年级、各班级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执行。

  学校信息报送制度 篇5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监管和指导,及时掌握各校安全管理工作方面的信息,以便学校对安全事故及时作做出应急处理。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重大信息的界定

  1、校园伤害事件。伤害学生一人以上(含一人),在医院治疗一天以上的。

  2、学生死亡事件。不管发生在校内还是校外,上学期间,还是假期当中。

  3、财产丢失事件。丢失财产价值500元以上的。

  4、食品卫生事件。

  5、学校租用车辆存在安全隐患的。

  6、教职工违反职业道德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7、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

  二、学校发现以上重大信息,应在两小时之内电话报中心校、教委。

  三、发现安全隐患或事故后,要作及时、妥善处理,必要时请示教委。

  四、对重大信息谎报、漏报或拖延不报的,要视情节轻重,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的责任.

  五、信息报送员:xx

  学校信息报送制度 篇6

  一、信息是领导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信息功能是统计的一大职能之一,各科室、各统计站要提高认识,准确、及时提供各类统计信息,更好地服务经济建设、服务领导决策、服务社会公众。

  二、信息发报制度。必报内容包括:

  1、月度统计工作要事;

  2、月度、季度、半年、全年的全区和街镇经济运行状况;

  3、区委、区政府的主要考核指标完成情况、重要经济实体的运行状况、重大工程的进展情况;

  4、反映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亮点、增长点以及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5、贯彻上级重大决策及会议的情况;

  6、我区经济建设及群众生活中出现的问题及政策建议;

  7、其他各项专项调查活动开展情况。

  三、信息审批制度。所有向外提供的信息,必须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根分管领导签发,由办公室统一登记、编号、加盖局行政印章以示负责。重大信息及各项主要指标完成情况由分管局长转主要负责人审批,未经领导签发的信息一律不得向外提供。

  四、时效制度。本部门汇集的有关重要经济指标以及全区经济运行状况,必须在数据出来的24小时内,形成简要的信息快速上报送。街镇统计站报送局办公室,同进,报有关专业科室。为保证信息的价值,凡未经本局形成信息的重要经济指标,一般不得立即向外提供,为了使信息资料快速传递,各科室可将有关分析简缩为信息,要分析印发关报有关信息部门。

  学校信息报送制度 篇7

  为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系统新媒体运用推广并提高信息质量,及时了解、掌握和上报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进展情况,宣传全县司法行政工作最新动态,客观反映全县司法行政工作成就,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要求

  1、坚持实事求是。编写信息一定要全面,坚持全方位、多领域、多角度地提供具体内容,客观反映事情的本来面目,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客观性。

  2、强化效率意识。发布信息的一个最大特点就是时效性,要树立强烈的时间观念,当日信息当日报送,做到快速撰稿、快速发布。

  3、树立精品意识。在挖掘和收集信息内容上下功夫、出实招,力求信息要突出中心、抓住重点、关注热点、反映难点,同时要确保信息文字表达的准确性、精练性。

  4、落实责任意识。各处、所、中心要确定专门人员负责,挑选政治素质过硬、新闻意识敏感、文字表达能力强、手机网络操作熟练的人员担任新媒体维护员和信息报送员,切实将司法行政工作宣传到位。

  二、新媒体及信息报送说明

  (一)“法润永宁”及各司法所微信平台

  各处、所、中心要积极收集推送素材,注重时效性、创新性,加强微信用户关注率。推送内容要紧扣时代主题、内容多样,同时要结合本职工作,多角度反映司法行政工作。每期推送内容要标明文章来源、责任编辑。“法润永宁”推送时间为每周一、三、五,各司法所微信公众号每月推送不少于2期。

  (二)“今日头条”、政府公众网及区市各媒体信息推送

  各处、所、中心信息经负责人审核把关后自行发送至“今日头条”、政府公众网及区市各媒体,各业务专干负责汇总各口信息情况,并于每月28日前将汇总信息及媒体采用情况发至法宣中心(被报纸采用请提供原件)。信息必须注明撰稿人、审核人,信息质量较差将不记入每月信息任务,延期报送的信息将不予统计。

  (三)现场云、“和美永宁”客户端

  各处、所、中心要及时将业务工作通过现场云及“和美永宁”客户端发布,客户端发布需要配图片或视频。一个图文报道可以插入4—5张图片,拍摄视频需要打开自动旋转、进行横屏拍摄,设置比例为16:9,不能改变方向。上传图片及文字要保证质量,发布后要及时联系电视台编辑进行审核。

  三、报送任务和考核

  局机关每人每月至少报送2篇信息,各司法所、调解中心每月至少报送4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每月至少报送2篇。法宣中心负责信息的统计、汇总,按季度进行通报,奖罚按每月汇总后兑现。

  被县级媒体(现场云、和美永宁、政府公众网、五创快讯、政法综治信息等)采用一篇奖励20元,被市级媒体(银川市司法局网、银川微普法、今日头条等)采用1篇奖励50元,被区级媒体(宁夏法制报、宁夏新闻网、宁夏法治微信公众号等)采用1篇奖励80元,被国家级媒体采用1篇奖励150元。如多级采用,以最高奖励为标准。对完不成信息报送任务的,每少报送1篇信息罚20元。

  信息完成情况与年底的业务考核相挂构,并将信息报送工作作为年度评先选优的依据之一。

  学校信息报送制度 篇8

  为加强扶贫系统信息报送工作,准确、及时、全面报送脱贫攻坚进展信息,推动信息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信息报送的管理

  综合科负责信息工作的管理,建立和制订信息工作计划,做好信息的采集、筛选、编排和发送。各科室负责重点收集本条线上的工作信息,落实信息员,及时向综合科报送书面信息,重要信息做到不迟报、不误报、不漏报。

  向上级、以及其他有关平行部门报送的政务信息,统一归口综合科报送管理。未经办领导批准,其他科室不得以州扶贫办名义自行报送信息。如系专项工作所需,须经办领导同意后方可报送,所报信息交综合科存档备案。州直属各单位向上级单位和领导报送的信息,应主要限于业务工作进展的动态,不得夹带请示类事项。

  二、信息采集的范围

  (一) 国家、省、州重要工作部署的实施落实情况。

  (二) 脱贫攻坚重要工作进展情况及在体制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所采取的措施和建议等;对脱贫攻坚工作有参考价值的专题研究材料和综合统计数据。

  (三) 工作中的新思路、新举措以及取得的工作成绩和经验。

  (四) 调研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工作中出现的热点、难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措施、建议。

  (五) 各条线、各直属单位发生的重要情况,举办的重要会议、大型活动,上级领导指导工作、现场办公、调查研究时所作的重要指示等。

  (六) 需要报知的其他重要信息。

  三、信息报送要求

  (一) 信息报送要求简洁精练。信息内容要紧紧围绕我委的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避免报送内容一般化的信息。

  (二) 报送信息要突出新、快、实、精的特点。即信息(要有新情况、新内容,)内容真实,题材新颖,传送快捷,文字精练。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须在第一时间内紧急报送。

  四、信息报送的程序

  (一) 各科室报送的信息,将文稿通过书面或电子文档通过内网发至综合科。

  (二) 综合科负责对各科室、相关单位提供的信息进行加工、梳理和编排,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按规定发布;对于需报送上级机关的重大信息,一律由综合科审核(后),经分管领导签发后方可上报。

  五、定期报送信息

  (一) 各业务科室要定期报送信息,确保质量,每月原则不得少于3篇,全年不少于30篇,综合科将在根据情况向电视台、电台、报社等媒体投稿,并在单位门户网站上发布。

  (二) 对外召开的新闻(信息)发布会,由办主要领导或授权分管领导召集。新闻(信息)发布会充分做好与公众媒体间的沟通协调,涉及重大、敏感、热点信息由办领导或新闻发言人负责对外发布。

  (三) 各科室要增强做好敏感舆情快速反馈及督促整改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提高正确回应公众舆论监督的能力。

  学校信息报送制度 篇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某供电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电力生产安全信息报送,明确报送的范围、程序、时限、内容和方式,及时掌握生产安全信息,有效应对电力安全突发事件,根据国家《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安监总局《生产安全信息报送和处置办法》、集团公司《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信息报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系统各单位,公司安监部按照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分工负责对生产安全信息报送工作进行管理。

  第三条公司所属各生产单位是生产安全信息报送的责任主体,应重视信息报送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并结合实际,认真制订、落实安全信息报送责任制度。

  第二章报送范围

  第四条生产安全信息报送包括生产安全信息的报送、生产安全突发事件信息和自然灾害信息的即时报告。

  第五条生产安全信息的报送范围:

  (一)《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信息月度综合统计报表》。

  (二)电力安全事件。按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事故(事件)调查规程》,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构成等级的人身、电力安全、设备事故(事件),以及火灾、交通事故。

  (三)电力建设事故。在电力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的构成等级事故(事件)。

  (四)交通事故。按照公安部《关于修订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构成一般及以上的交通事故。

  第六条生产安全突发事件即时报告信息的主要范围:

  (一)三级以上电力生产人身事件,农村触电伤亡事故。

  (二)三级以上电力生产安全事件、设备事件。

  (三)一般及以上交通事故。

  (四)火灾事故。

  (五)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区域(政府要害部门、跨县域供电、高速公路长隧洞供电、重要客户等)敏感时间(重大政治会议、活动期间等),或可能演化为电网事故、设备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和火灾事故。

  第七条自然灾害信息报送是指单位遭受台风、洪涝、滑坡、泥石流、冰雪等自然灾害、地质灾害侵袭,并对正常电力生产造成影响时的信息报送。

  第三章报送程序及时限

  第八条报送程序及时限

  (一)生产安全信息报送按照“逐级上报”的原则,各县分公司负责汇总报送所辖供电所、变电站、保线站等生产部门的安全生产信息。公司本部修试中心、调度中心直接向公司安监部报送生产安全信息。

  (二)各单位报送的信息,应当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核、签发,重要信息(人身事故、大面积停电)应当经主要领导签发。所报生产安全信息不得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

  (三)生产安全事件发生后,如果不能确定事故等级,须先报告事件情况,待事故定级后再按相应报送条款进行报送。

  (四)发生下列事故,事故单位应立即报告市公司,市公司在接到报告1小时内向集团公司报送有关信息。

  1。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

  2。35kv及以上输变电主设备被迫停运。

  3。火灾事故。

  4。一般及以上交通事故。

  5。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区域、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重大及以上电力人身伤亡事故、电网事故、设备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和火灾事故的事件。

  6。对社会有较大影响的电力安全事件。

  (五)遭受自然灾害的单位应在每日18时之前报送以下信息:

  1。地震、台风、洪涝、冰雪等自然灾害情况。

  2。受损情况(包括地震、台风、洪涝、冰雪灾害造成的负荷损失情况、各电压等级线路受损和跳闸情况、变电站停运情况、输变电设备受损情况等)。

  3。采取预防性应对措施情况。

  4。抢修和灾后恢复情况。

  (六)调度中心应在电网、设备发生一般事故后立即进行汇报,并形成事故快报,每日9时前将快报和前一日电网、主设备异常运行日报,报送公司主管领导、生技部、安监部。

  第四章报送内容及方式

  第九条生产安全信息月度综合统计报表

  各报送责任单位于每月1日前报送《安全生产信息月度综合统计报表》(附表一)。以书面邮寄(盖单位公章)及电子邮件方式同时报送。

  第十条生产安全事故

  (一)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信息报告的责任单位应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概况、伤亡情况和正在采取的紧急措施等详细报送,紧急情况可采取先电话即时报告,后书面报告。

  (二)安全事故定性标准按照国家《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和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执行。

  (三)各变电站35kv、10kv线路跳闸情况;10kv线路倒杆、断线、配变损失、柱上开关损失、电缆(电缆头)爆炸、线路开关跳闸等配电事故(障碍),实行月报制度,分别填报《某供电分公司35kv变电站开关跳闸月份统计表》(附表二)、《某供电分公司xx县公司配网事故(障碍)月份明细表》(附表三),于每月2日前,以书面邮寄(盖单位公章)和电子邮件()方式同时报送。

  (四)调度中心应将月度电网运行分析情况及相关继电保护动作情况,于次月2日前报送安监部邮箱()。

  第十一条生产安全突发事件

  电力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无论事故责任所属,必须立即通过电话口头向公司安监部报告,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在10小时内按照《电力安全突发事件报告单》(附表四)的有关要求报送书面报告,同时报送《生产安全突发事件影响供电情况统计表》(附表五)。

  第五章生产安全信息的处置

  第十二条生产安全信息的处置

  (一)电网调度部门接到有关信息,应按照电网运行信息发布制度规定对信息进行发布,生技部根据事件类型组织启动相应的预案,安监部进行调查分析,形成事故调查报告。

  (二)公司系统生产单位发生的生产性人身事故,事故责任单位立即报告公司安监部。安监部对重伤及以上事故应及时汇报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同时报集团公司安监部。对生产性人身死亡事故,同时向某市安监局报告。

  (三)电网及35kv输变电事故(含35kv线路、变电站35kv、10kv母线、主变、开关等主设备事故),事故单位和公司调度中心要及时上报(书面和电话)公司安监部、生技部,由安监、生技部门汇报主管领导。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公司安监部对生产安全信息报送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按月定期统计、通报生产安全信息报送情况。对在信息报送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第十四条未按照本规定报送信息的,由公司安监部责令其改正,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通报或处罚;对迟报、漏报和谎报安全信息造成损失或重大影响的,以及有意瞒报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信息的,依据《某供电分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处理,并纳入责任单位(部门)年终目标考评。

  第七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某供电分公司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表

  1:生产安全信息月度综合统计报表

  2:某供电分公司35kv变电站开关跳闸x月份统计表

  3:《某供电分公司xx县公司配网事故(障碍)x月份明细表》

  4:电力安全突发事件报告单

  5:生产安全突发事件影响供电情况统计表

  学校信息报送制度 篇10

  为全面掌握全县应急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新做法、新经验,更好地指导和推动我县应急管理工作,县政府决定建立应急管理工作信息报送与交流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建立信息报送和交流制度,是全面推进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各单位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信息报送和交流工作。要认真总结、完善和推广基层单位在实践中创造的好思路、好做法、好经验,潜心研究和把握应急管理工作内在规律,实现信息收集、分析和报送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并以此推动应急管理工作深入开展。

  二、建立应急管理工作信息报送和交流机制

  (一)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编印《应急管理工作动态》,报送县级班子领导同志和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参阅,发各乡镇(办)和有关部门、单位。通过完善政府门户网站应急管理专栏,建立县政府应急管理网站,择优选登报送信息。

  (二)各单位报送的信息要真实、准确、具体,及时反映本单位应急管理工作情况,注重总结提炼工作经验,也可以围绕应急管理工作深入调研,提出具体建议,真正起到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和各单位交流借鉴的作用。

  (三)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按《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规定报送。各乡镇(办)、各部门对掌握的应急预警信息要在第一时间报送县政府应急办。

  三、完善应急管理信息报送网络

  各乡镇(办)、各部门、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信息报送负责人,并指定专人为信息员,负责信息报送工作。请各单位将信息员名单于4月11日前,通过政务协同办公网报县政府应急办。

  四、信息报送方式

  应急管理工作信息电子文档通过政务协同办公网报县政府应急办或发至,并注明“应急管理工作信息报送”字样。

【学校信息报送制度(通用10篇)】相关文章:

学校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制度03-16

学校信息化工作管理制度03-21

学校信息技术设备管理制度03-29

学校疫情防护制度(通用8篇)04-19

学校师德师风制度(通用8篇)04-13

学校来访登记制度(通用5篇)04-01

培训学校隔离制度(通用5篇)03-17

学校保洁规章制度(通用6篇)04-11

学校校园出入登记制度(通用5篇)04-01

学校来客来访登记制度(通用7篇)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