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图书借阅规章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图书借阅规章制度 篇1
1、读者为本班师生,师生定期带给图书交流借阅。
2、教师每人可借图书2册,学生每人可借阅1册。
3、借阅期限,教师为三周,学生为二周,必要时可续借一次,限期一周。
4、读者要爱护图书,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撕毁、污损、涂写等,如有违者应予赔偿。
5、丢失图书。以赔偿原书为主,如果赔原书有困难者,按原价二倍至五倍赔偿。
6、学期末前一周,停止借阅,图书角进行盘点,所有图书归还所有人。
图书借阅规章制度 篇2
一、目的:
为加强对公司图书的管理,提高图书利用率,鼓励职工多读书、读好书,公司特制定本制度。
二、图书范围:
专业技能、企业行政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安全管理、修养礼仪、生活休闲、杂志期刊等各类书籍资料。
三、图书馆开放对象、时间:
1、图书只供本公司内部职工使用,不对外开放;
2、为了给职工读书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图书室开放时间为每天下午3:00:——5:30(节假日除外),其他时间概不受理,借书需到图书管理员处登记。
四、借阅方式及规定:
1、每人每次借阅图书不可超过2本,借阅期限1个月,到还书日期应及时归还(逢休息或假日顺延至下一上班日);若未读完需续借者,应提前与图书管理员联系,确认没有其他职工借阅此书后,进行续借(续借一次为限)。若到还书日期后三个工作日仍未归还者,记警告一次,累计警告三次暂停其借阅资格三个月(从图书还清日开始计算);
2、已公司签订劳务合同的职工方可借阅;
3、图书借出时,应当面检查,如发现有错号、破损、污渍等现象,应立即向工作人员声明。如还书时被发现图书损坏,要按所借图书的3倍以上赔偿,并且在要全公司OA系统上公布被处罚人员名单!
4、图书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到还书日期由借阅人本人还,不得让他人代借、还图书;
5、图书的借阅、归还、续借都需到图书管理员处进行登记,未经图书管理员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带走图书馆图书;
6、借阅、归还、续借图书都需登记于<图书借阅登记表>,并做好电子档录入;
7、所有离职人员必须查核<图书借阅登记表>,若有未归还图书,应与图书管理员联系尽快归还,若不归还图书也不执行图书赔偿规定者公司将在当月工资中扣除图书的3倍金额作为图书赔偿金,并不予办理离职手续,待借阅人与图书管理员联系,对此事已做明确答复者,公司将办理离职手续;
8、公司职工所借图书,如遇清点或公务上需参考时,应随时通知收回,借阅人不得拒绝。
五、图书损坏赔偿的规定:
读者要爱护图书,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撕毁、污损涂写等,违者照章赔偿。图书若遗失或严重损毁时,借阅人应依下列方式于一周内办妥赔偿手续:
1、借阅者自行购买原版数据或其更新版,不得以翻版数据或影印本抵偿;
2、以购回相同书籍赔偿,若因套书无法单本购买,则买同等价钱的图书赔偿;
3、损坏轻微,可以修护复原的,其修护费由借阅人负担。
六、图书馆管理:
图书馆开放期间读者可根据图书目录选取读物,切勿围观与图书架前,不得将果皮纸屑带入图书馆、高声喧哗并自觉遵守图书馆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为职工续借图书方便,公司将图书管理员的联系方式进行公布,如有需要续借的图书借阅人应在还书日期前与图书管理员进行电话或短信联系,在得到图书管理员的确定并同意后,方可继续借阅图书。
为了提倡广大职工多读书、读好书的行为习惯公司将于每周一在OA系统上公布上一周的图书借阅情况(包括借阅人名单、借阅书籍),来鼓励广大职工多学习,把学到的理论知识应用到实际工作中;多了解,拓宽知识面,提高自身综合素质,让我们的企业文化在每个职工心中扎根。
图书借阅规章制度 篇3
第一条本公司图书的管理,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办法办理。
第二条本公司图书由总务科负责管理,并于每年5月12月下旬各清点一次。
第三条新购图书除按顺序编号外,应新书名、出版社名称、著作者、册数、出版日期、购买日期、金额及其他有关资料详细登记于"本公司图书登记总簿"并填制图书卡插放于图书之末页。
第四条本公司图书由总务科编制目录卡俾供员工查阅。
第五条借书人以本公司员工为限。
第六条辞典、珍贵图书或被指定为公共参考图书,概不得外借,但务必阅览者限于当天归还,其借还手续比照本办法第十四条、十五条规定办理。
第七条一般书报杂志得随意阅览,惟阅毕应归回原外,不得擅自携出公司或撕剪,但公司广告、公告及其他与业务有关资料剪贴供公司参考自不在此限。
第八条员工所借之图书,如遇清点或公务上需参考时得随时通知收回,借书人不得拒绝。
第九条员工的'借书分个别借书与科别借书两种,科别借书系指属某科之专用图书由单位主管具名借用。
借书时间、借阅期间与册数
第十条借书时间限办公时间内上午10点30分至11点,下午3点至3点30分,其他时间概不受理。
第十一条借书期间一律为三星期,到期应即归还,倘有特殊事由需续借者,务必办理续借手续,但以续借一次为限。
第十二条借书册数以四册为限。
第十三条科别借书期间与册数不受前二条的限制,惟遇调(离)职应将借用图书全部归还。
(二)借还书手续
第十四条员工欲借书应先查阅图书目录卡片,填写借阅单持向管理员取书,管理员将图书交予借书人应先抽出图书卡由借书人签章后,一并与借阅单妥为保管。
第十五条员工还书时应将所借图书交予管理员收讫,管理员除将借阅单归还借书人作废外,并应将图书卡归放书内。
(三)罚则
第十六条员工借出图书不得批改、圈点、画线、折角、涂写,如有破损或遗失等状况,一律照原图书版本购赔或照原价加倍赔价。
第十七条员工借书期限届满,经通知仍不还书者,或遇清点期而仍不还者,除未还书前得停止其借书权外,必要时并得签报议处。
图书借阅规章制度 篇4
一、借书规则
1、凭借阅证(入学时免费bànzhèng)借书,借阅证仅限本人使用,借书手续不得代办。
2、借阅证应妥善保存。如遗失,须立即到图书馆三楼办理挂失,并将所借书刊还清,于两周后补发新证。补发新证需交押金伍元。如不及时挂失,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3、学生在离校前须交回借阅证并还清所借图书,无证办理离校手续者,须交纳补证费伍元。
4、遵守图书借阅规定,按时还书,逾期罚款。
5、期刊一律不外借。
6、借阅书刊应当爱护,不得毁损(如撕页、划线、写字、污迹等)、遗失。如有污损、遗失等违章行为,按《借阅书刊违章处罚办法》予以赔偿。
7、借出书刊本馆如有特殊需要可随时索回。
二、阅览规则
1、本馆阅览室仅对本校读者开放,凭本人借阅证入室阅览。
2、读者随身携带物品如书包、雨具等不准携入室内。
3、阅览室陈列的书刊凭借阅证借阅,但每次仅限1册,阅后务必交管理员归还原处,不得随便乱放。
4、持续室内安静整洁;禁止吸烟、吃零食;禁止随地吐痰、乱扔纸屑并自觉关掉通讯工具。
5、读者应自觉爱护书刊,不得污损(如撕页、划线、写字、污迹等)。私自将书刊携带、转移出室外者,以盗窃书刊论处。污损、盗窃书刊按《借阅书刊违章处罚办法》予以赔罚。
6、不得抢占座位。
7、爱护阅览室的设施,桌椅不得随便乱动。
8、自觉遵守阅览室的其他有关规定。
三、借阅规定
1、本馆书库实行闭架与半开架服务,凭本人借阅证借书。
2、学生借阅图书总数为4册,文艺类借期为30天,专业类借期为半年,到期可续借30天,但务必办理续借手续;教职工借阅图书总数为10册,借期为半年,到期可续借一个月。
3、进馆后先查阅目录,按要求填写索书号,交图书管理员办理借阅手续。
4、持续书库安静整洁,不得在库内谈笑、喧哗、吃零食、乱扔纸屑,禁止吸烟和随地吐痰,爱护目录厅检索机等设备。
5、借书时,首先应检查图书有无缺损,如有缺损应交管理员验证、盖章,损坏图书按《借阅书刊违章处罚办法》予以赔罚。
6、不得在目录厅长时间逗留和阅览,以免影响其他读者入库。
7、未办理借书手续,无论用何种方式将图书带出书库,均以盗窃书刊论处。
四、借阅书刊违章处罚办法
1、借阅的书刊都应按期归还,只要有一册书刊逾期,本馆停止其办理再借图书手续。
2、逾期归还的书刊一律以册为单位执行罚款,逾期罚款0、1元/天。册。
3、凡在节假日及寒署假期间到期的书刊,按照“节假日规则”执行,即寒、暑假期间到期的书刊,系统自动将借期延至开学日后10天(以学生正式上课日为开学日);黄金周期间(如五一、十一)到期的书刊,系统将借期延至正常上班后3天;不在以上节假日期间到期的书刊不享受节假日规则。
4、借阅书刊如有遗失,务必在借期内办理赔偿手续;超过借期赔偿,超过天数按逾期天数处理后再予以罚款。
5、读者丢失图书,按书价2—5倍赔偿。
6、读者所借书刊不得圈画与损坏,情节较轻者按书价的10—50%罚款,情节严重者按丢失图书处理。
7、凡有盗窃书刊者,均按图书原价的10倍给予罚款,并报请学校相关部门给予纪律处分。
图书借阅规章制度 篇5
一、教职工借阅图书、资料制度:
1、图书室、阅览室的书籍报刊,只限本校教职工借阅。外单位如需查阅资料,务必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资料。
2、对本校教职工开放图书。每人限借2至3册教学参考书,文艺类书籍限借1至2册。工具类图书只准查阅,不得外借。
3、一般图书借阅周期为一个月,必要时能够续借一个月。不得长期占用图书,影响图书流通。
4、损坏、丢失图书的按现价加倍赔偿。一般图书丢失,按图书现行价格加一倍赔偿。工具、古籍图书按现价2—3倍赔偿,孤本或绝版图书酌情按5—10倍赔偿。
5、调离人员务必先还清图书,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二、学生借书制度:
1、图书室只对本校学生开放,非本校学生谢绝借阅图书。
2、每次借书只限一本,借阅时间为一周,逾期不还者给予批评教育,性质较重者停止借阅。
3、学生转学、休学或毕业时,务必办理清还手续,然后离校。
4、爱护图书,人人有责。禁止拆卷、撕页、剪裁、涂抹。违者批评、罚款、停借等。
5、严重损坏或丢失图书者按现价赔偿。
6、学生借书务必服从管理员管理,按年级段、班级分配时间,排队有序的借书。
7、倡导以班级为单位群众借阅。
图书借阅规章制度 篇6
一、本图书室的报刊杂志只限在本校人员查阅,阅后报刊杂志如期归还。
二、图书实行凭证借阅制度,教学用书借期最多为一学期,其他书借期为一年,一次最多可借阅两本,欠书不予再借。
三、如需继续阅读,应及时续借阅手续。
四、爱护图书,不准在书上划道、圈点,更不准割页、撕毁,违者按规定罚款。
五、图书或借书证丢失,应及时声明,并按规定赔偿补办借书证。
六、转学或毕业者应及时办理退证手续。
七、保证室内卫生和肃静,室内禁止吸烟、乱扔垃圾。
八、学校图书室开放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下午4:30全天开放。
图书借阅规章制度 篇7
书是知识的源泉,是开发孩子智力的钥匙。设立班级图书角,引导孩子爱读书、会读书、读好书,可以让孩子从小养成热爱书籍、博览群书的好习惯,并在读书活动中丰富知识、开阔视野、活跃思维、陶冶情操,为了有效地管理好班级图书,更好地、充分地发挥班级图书角的作用,在班级中形成良好的读书氛围,激发孩子读书的兴趣,同时也为了锻炼孩子的能力,特制定“班级图书角”管理办法:
一、图书管理员职责
1.负责班级图书的管理,每天整理好图书,要求摆放整齐有序。
2.负责图书角的的干净、整齐,注意保持清洁卫生。
3.负责检查和监督不爱护图书的不良现象。
二、管理细则
1.考虑到一年级孩子的能力,班级图书角暂不设图书目录和借阅登记簿,同学们可自由选择喜爱的图书,做到轻拿轻放、随拿随放。
2.每人每次限拿一本书,看完后在书架上放好再拿另一本,不得带回家。
3.要爱护书籍,不得在书上乱写、乱画、圈点,或撕扯、折叠、污损。对于不爱护书籍的同学,将给予批评教育。
4.图书角开放和阅读时间:每天中午和下午课外时间、或阅读课时间。其它时间,特别是上课期间不能随便借阅。在阅读时间里,还可以进行阅读交流和沟通。
5.全班同学按学号顺序依次成为班级图书管理员,一星期一换。
6.家长委员会要协助学生管理好班级图书角,张贴读书名言,并对图书角进行美化布置。
三、其他
为了鼓励孩子们多借书、多读书、会读书,同时也为了锻炼孩子们的能力,培养孩子们的责任心,每月末还将评出“优秀图书管理员”、“读书小能手”,并给予奖励!希望孩子们快来加入读书的行列,人人争当读书小能手!
图书借阅规章制度 篇8
为了维持有序的借阅流程,配合正常的教学进度,保证馆藏资源的安全,维护读者的利益,从而更好地为师生服务,结合学校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入室须知
1、严格遵守本室规章制度,一切行为务必做到文明礼貌。
2、学生一律不得将书包带入阅览室。
3、注意仪表,保持安静。
4、爱护图书,不在图书上乱写、乱画,不破坏书标和条形码,爱护报刊、设备等一切公共财物。
5、借书时应自觉遵守纪律,不得拥挤,不得高声谈话,保持室内安静,服从管理。严禁将食品、饮料带入室内。严禁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
二、借阅时间
借还书时间:中午12:50—13:20
周一:初一年级
周二:初二年级
周三:高一年级
周四:高二年级
周五:初三、高三年级
借阅地点:二楼北阅览室
阅览时间:每天中午12:50—13:20
三、借阅方式、册数和期限
1、每个学生每次最多借两册,但不能借两册同一类书,教辅类书最长借阅期限28天(四周),其它类书期限为21天(三周),看完后在图书馆规定工作时间内还书。特殊情况可续借一次,但必须办理续借手续。
2、凡限期借阅图书,要按期归还,逾期不还者,罚停借一个月。
3、阅览室是开架阅览。在室内阅览,可随时更换,阅后放回阅后图书回收架,不可带出。
4、学生中途转学、退学、休学时,应还清所借图书,并经馆长核准签字后学校方可出具有关证明。学生毕业离校时,应还清全部借阅图书,方可发放《毕业证书》。
四、遗失、损坏图书报刊赔偿办法
图书室的书刊是人类文明的伟大结晶,读者必须倍加爱护、妥善保管,不得污损、撕剪、圈点、批注、划线、印描、折叠或遗失。如有上述情况,除给予必要的批评教育外,均按本规定处理。
(一)凡遗失图书,应在一个月内以相同版本相同价格图书偿还,不能偿还者,按如下规定赔偿。
1、一般图书按原价两倍价钱赔偿。
2、各种业务专业书和孤本书,市场上难以购买图书,按原价的3—5倍赔偿。
3、成套多卷书,配套工具书,遗失其中一册或数册者,按全套书价赔偿,余书仍留室存藏。
(二)、污损书刊,按其污损程度,照下列规定处理。
1、读者借阅图书时应仔细检查书内是否有圈点、勾划、缺页等情况,如发现则应立即向图书管理员报告进行处理。污损书刊,按其污损程度较轻,不影响书刊内容和纸质,对他人阅读无大影响者,除给予批评教育外,赔偿书刊原价的10—50%。
2、污损严重(十处)以上,严重影响他人阅读或污损无法清除的,按图书遗失赔偿并交回污损图书。
(三)偷窃、撕毁书刊的处理
1、凡偷窃、撕毁书刊中的资料、图片、数据、表格等可按原价的双倍乃至于更大倍数处于罚款。对窃书者严肃批评教育,责令其写出深刻的书面检讨,通知德育处,并视情节轻重、态度的好坏给予通报批评。
2、隐匿书刊中的图表,附属物等不归还图书室的“以偷窃,撕毁书刊”论处。
五、注销制度
1、破烂不堪、内容不健康、复本量过多,套册不全图书。
2、师生遗失书刊赔偿或有会计室发票为证的书刊。
3、注销图书必须有主管领导、校产管理员、会计处审核,并同时消减固定资产帐。
图书借阅规章制度 篇9
1、学生一律凭借书证前往图书馆借书,无证者不得入内。
2、不得转借、冒用他人借书证借书。违者一经发现,收回借书证。借书证遗失,如无特殊理由一般不予补发,平时应妥善保管。
3、进入图书馆要保持室内安静,禁止大声喧哗,禁止携带食物、饮料入内。
4、借阅的图书须加爱护,如有损坏或遗失图书的情况则应自行购买同册新书赔偿图书馆,若买不到相同图书,则按照遗失图书价格赔偿同等价格的书籍一本。
5、学生借书采用全开架借阅,书架上的书籍是按照《中图法》分类排架,请注意书号顺序,切勿乱插乱放。
6、学生凭本人借书证最多可借书籍2本,图书管理员最多可借4本。书籍借阅期限为30天,每人可续借1次。续借图书须携带借书证和需续借的图书到图书馆办理相关手续。
7、学生找到所需借阅书籍后自行到工作台自助借阅机或找图书馆老师办理借书手续。
8、学生中途转学或毕业,则应还清图书,办理好手续方可离校。
9、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1:00下午:11: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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