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用火用电管理制度

2022-10-13 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用火用电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校用火用电管理制度 篇1

  1、使用明火的部位要加强管理,固定专人负责,操作时必须有人监护。操作间严禁堆放杂物,使用明火结束后,清理好现场,待确定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

  2、办公室、图书馆、资料档案室、库房、教室、会议室机房等处严禁使用明火。

  3、对各种用火、用电、用气设备要定期检查、维修,不准带故障运行或使用。

  4、用电线路和设备必须由专业电工负责安装,不得私自设置临时用电线路和设备。各处室、教室、办公室等公共用电场所严禁使用电炉、电饭锅等大功率电器。

  5、电气线路和设备的安装、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电气设施安装标准,发热的部位不得直接安装在可燃物体上。

  6、树立节约用水、用电、用气的良好公德,做到人走灯灭,人走关水、关气。发现水、电、气设施出现故障及时报告总务处及维修人员。

  7、未经允许,不得在教学楼、办公楼接电、接水作生活用。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在校内所有电源线路上使用电炉等大用电量电器。

  8、学校电路由专业人员管理,严禁任何人拉闸断电。如需停电,先报告学校有关领导。由专业人员实施拉闸、断电、送电。

  10、外单位在学校承包基建工程,在工程决算时一次结清电费,大型建筑办理临时用电手续。

  11、除本学校出租或经营的门市外,任何人不得从学校接电源用于营业、生产活动,如发现违反规定者,立即截断电源,并追究接电源处所管理人员的责任。对举报者,学校予以奖励。特殊情况必须接电源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

  12、经学校同意用电的门市、工厂不得给别人转接电源,否则,立即停止该门市用电,造成的损失,由转接者自己承担。

  学校用火用电管理制度 篇2

  一、 用电安全管理:

  1、 没有电工合格证的任何人不得进行用电维修、安装、改造等工程。

  2、 严禁在校园内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3、 电气线路、教学仪器设备的安装应由校内或雇聘校外持证电工负责。

  4、 各办公室、教室、专职活动室下班后、节假日,按规定该关的电源一律予以关闭。

  5、 不经学校许可,任何人不得在校内私用电热棒、电炉、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如有违规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罚。

  二、 用火安全管理:

  1、 学校内不经学校批准,任何教师和个人都不许在校园内使用明火。

  2、 在实验室上实验课时需要用明火,一定要有教师在场,并向学生讲清楚怎样用火和注意防火。

  3、 学校在野外开展的野游、夏令营等活动时不准师生在野外用明火搞野炊、篝火等活动。

  4、 学校食堂使用明火时,柴油要远离火源;做菜时油锅温度不要过高引起火灾;灭火器要放在灶房明显位置已备急需。

  学校用火用电管理制度 篇3

  为了切实做好学校安全用电工作,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使电力更好地为师生学习和生活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用电,人人有责。自觉遵守安全用电规章制度,维护学校的用电设施,是每一个师生义务。

  2、安装、维修应找电工,严禁在办公室、教室等场所私拉乱接电线。

  3、厨房用电由承包人负担电费。

  4、禁止非专业人员,私自开启配电箱。

  5、教职工、学生离开办公室、教室前要注意关闭用电器,节约用电。

  6、禁止在吊灯的导线上悬挂任何物品。

  7、电线断落不要靠近,要派人看守,并及时找电工处理。

  8、学校用电线路专人维护。

  9、远程教育接收站、计算机网络教室、多媒体教室、教师办公室、行政办、总务处、教导处、厨房等由有关人员负责用电安全,出现安全事故相关人员赔偿损失。

  10、发现电线短路起火时,要先切断附近的总电源,不准用水泼。

  11、学校发电供电期间,教职工应自觉拔下冰箱插头,同时严禁使用其它大功率电器。(如:电熨斗、电饭锅、取暖器)

  学校用火用电管理制度 篇4

  为加强学校用电安全管理,更好的节约能源,学校特制定《学校用电管理制度》,现将有关细则通告如下:

  1、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必须负责合理、规范布设校园电源供应系统,任何科室调整,改用电源,必须征得总务主任及管电人员的同意。

  2、宿舍、办公室空调原则上在摄氏三十度以上开始启用,教室电扇在摄氏二十五度以上开始启用;

  3、未经学校允许,校内任何人不准使用电炉、电暖器等电器,违者除没收电器外,将通报批评,并处罚金50元。

  4、禁止学生在校内使用电夹板、电热水器,禁止私拉电线,禁止私自开启楼层控制开关,注意用电安全。

  5、晴天教室上课尽量利用自然光,少开灯;晚间如无大型活动体育馆不开放、不开灯;

  6、教室、寝室、办公室人员离开后要及时关闭用电器(灯、电扇、媒体、饮水机、电脑、打印机、音箱等),做到“人离灯灭”;

  7、全校师生要爱护用电设备,不准随便扳动、毁坏电器开关,违者除通报批评外,视情节轻重给予校纪处分;

  8、在校园内居住的教职工,均由学校统一安装电表,按规定按时交纳电费。

  9、为了鼓励师生员工进一步节约用电,反对浪费,学期末学校将奖励节约用电表现突出的个人或班级。

  学校用火用电管理制度 篇5

  一、学校的安全用电管理由学校专职后勤人员负责,定期检查学校线路,确保电路畅通。

  二、学校安装电器、改造线路必须由正式电工严格按照规程操作,严禁无证人员上岗操作,禁止非电管人员摆弄电插座和日光灯等用电设施,避免因操作失误、技术不熟练造成火灾、触电事故。禁止私拉乱接线路,私增电插座和灯头。

  三、学校后勤人员要不定时的检查容易出问题的开关、接头等,发现故障及时排除。

  四、学校后勤人员要自觉遵守用电安全制度,不得违章作业,对每条线路的运行情况要随时检查,做到心中有数,不符合要求的线路和设备,要彻底整改,确保用电安全。

  五、各班级、各室负责人、维修人员,要对本班级、各室、维修人员用电设施加强管理,做到人走灯关。

  六、在校师生不得使用电热壶、'热得快'、电炊具,避免出现总控开关跳闸、电线线路短路引起火等事故。

  七、配电室的管理要按照国家电力部门的规范进行,室内物品放置有序,易燃易爆物品不得留置室内,非后勤人员禁止入内。

  八、对发现违规用电情况,不制止、不处理、不举报,甚至纵容和包庇的人员,同样予以严肃处理。

  学校用火用电管理制度 篇6

  一、 全体师生应树立节约用电、节约用水、安全用电的思想,养成随手关灯、随手关水龙头的良好习惯,注意保护水电基本设施。

  二、 严禁使用大功率电热器具,禁止使用电炉、电饮具、热得快的电热器具,违者除没收电热器具外处以罚款50元/次。

  三、 学生教室内严禁任何人乱拉接线板、乱拉电线,一经发现,除没收外,作违纪处理并处以罚50元/次。

  四、 值班人员发现水龙头、走廊灯损坏,应及时上报反映通知总务处,以便及时维修。

  五、 学生用水后不关水龙头或用水玩耍,任水长流,一经发现给予警告,如有再犯,给予罚款(10元 /次)处理。

  六、 故意损坏水龙头、电表、配电箱、消防设施、应急设备等水电设施者,除照价赔偿外,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七、 下午放学后,值班人员应全面检查公共场所的水、电设施,及时关闭水龙头。

  八、学生做实验使用电器完毕后须及时将外按电源插头拔下,尤其是在停止供电后,不得将电器处于使用状态,避免由此引起火灾等用电事故。

  九、 严禁任意动用办公楼、教学楼中的消防设施,禁止开启配电箱开关,违者严肃处理。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负担。

  学校用火用电管理制度 篇7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的用电管理,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提高教职工的安全用电意识,特制定安全用电管理规定。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使电力更好地为师生学习和生活服务,希望老师和同学们切实加强安全意识,不违章用电,共同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工作和学习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1、办公室、教室用电必须做到人走灯灭,责任到人,杜绝浪费电能,控制长明灯,严禁在教室和办公室使用电炉、微波炉等家用电器。

  2、严禁在空调,灯具、电扇、电视、配电箱等电器上悬挂覆盖饰品等易燃物品。多媒体设备、照明灯、饮水机等使用完后应及时关闭电源,避免引起火灾。

  3、教室安全用电由班主任负责管理,电器设备的使用,必须由老师亲自操作,严禁学生开关电器和拆卸教室的电器接线、开关、插座等。

  4、严禁用湿布擦洗电器,以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5 、凡电器或线路出现问题,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学校总务处或电工,严禁自行处置。

  6、凡使学校电源的`用户,统一用电表记量,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电表和接线,并对自己电表,表箱负有保护责任,发现有撬箱,毁表等窍电行为的,一经查出,严肃处理。

  7、要爱护学校用电设施,不得故意损坏。家属应对子女负责,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教育。

  8、学校每学期不定时对各班电器的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评比。凡是出现电器破损、多媒体电教设备零件遗失或人为造成损坏的均由各班负责赔偿。

  学校用火用电管理制度 篇8

  一、全校师生必须树立主人翁意识,节约用电、反对浪费。未经学校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开线口(违者罚30元)、私拉乱接(违者罚50元),损坏用电设施者照价赔偿,电表外接线用电(罚50元),并都纳入评价之中。

  二、本校教师生活用电,每人每月冬季6度、夏季5度,走出部分由用电个人承担。师生食堂、小卖部、打印室用电均由承包人承担。每学期放假前7天,用电管理人员收清电费并公示用电情况。

  三、所有个人用电电表须经总务处与电管员核准查封,任何人不得私自启封。或私自启封者处50——100元罚款。

  四、教室以能见度为标准开关灯,能看得见仍继续开灯,浪费用电的其费用由代课教师和学生共同承担,并作为评价内容之一。学生宿舍和教室昼夜通明其电费由学生和相关老师承担。同时作为评价内容之一。开关灯不及时扣相关教师或单位积分0.5—2分。

  五、禁止大负荷用电,凡因超载用电引用电设施损坏的,或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用电当事人赔偿损失并承担一切责任。

  六、凡私人在校内锯柴等非照明用电的,电费一律按功率计算,当面结清,由学校收清电费。

  七、公用电灯随用随开,谁开谁关,除学校规定的照明灯外,其余不得开放长明灯。

  八、用电管理人员依据本制度及时查处,每周将其积分报学校兑现奖惩(1次2分)。凡因管理不及时、不到位、粗疏、渎职等造成的损失和安全事故,由用电管理人员负直接责任。

  以上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学校用火用电管理制度 篇9

  为了节约用水用电,降低办公经费、创建节约型学校,特制定本制度。

  一、节水管理

  1、环境清洗和绿化抗旱要尽量使用雨水,干旱季节必须使用自来水对苗木、绿篱、花草浇水抗旱时,应用软管在六分管以内水龙头上引水并专人管理,严禁连通水管后放任自流。

  2、卫生清扫尽可能减少用水冲洗室内外地面。

  3、办公人员及家属禁止用学校自来水冲洗私家车。

  4、加强地下供水管网漏水检查,发现漏水点及时处理。

  5、卫生间推广使用节水器具,减少长流水,管理人员要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检修。

  二、节电管理

  1、充分利用自然光线,光线允许条件下不开照明灯,夜间办公时按需要开灯,并控制开灯数量,不要开启全部灯光照明。

  2、停用1小时以上的办公设备必须关闭电源,停用半小时的电脑要设定休眠。

  3、办公室禁止使用与办公无关的.各种加热设备(如:热宝、电水壶、电动车等)。

  4、卫生清扫时应充分利用自然光,必须开灯照明清扫卫生应分批开灯分层清扫,禁止打开整栋楼的灯光进行卫生清扫,每天下班后楼管人员要检查办公室内是否有漏关电源现象,防止长明灯。

  三、处罚

  总务处要不定期的组织人员对用水、用电情况进行检查,违本规定者,第一次提出警告、批评。第二次根据情节罚款50100元并要求本人写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

  四、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学校用火用电管理制度 篇10

  本着规范使用、严格管理、健康节能的原则,学校对用电管理作如下规定和要求:

  1、全校师生员工必须树立勤俭节约、用电安全意识。

  2、各室要严格控制空调的开启温度:夏季室内温度达29摄氏度方可开启制冷系统;冬季室内温度低于6摄氏度方可开启制热系统。

  3、为了节约能耗,延长空调使用寿命,各室开空调时应将门窗关上。空调开启后设定温度要适中,制热温度应设置在25摄氏度以下,制冷温度应设置在25摄氏度以上,不得连续开关。

  4、各室空调仅用于办公期间使用,室内无人的情况下应关闭空调。

  5、各室的照明灯要做到人走灯灭,杜绝“白昼灯”和“长明灯”现象。

  6、各室电脑、饮水机、打印机等,外出或下班后要关闭电源。

  7、各办公室负责人为责任人,各班教室班主任为责任人,实验室实验员为责任人,电脑教室电脑老师为责任人,会议室、空闲教室、体育馆相关保洁管理人员为责任人,学生公寓管理员为责任人,路灯传达室值班人员为责任人。

  8、为了确保安全,未经许可各办公室不得使用取暖器等大功率用电器。

  9、不得利用值班室、办公室为私人烧开水。教师宿舍水电按实计收,在工资中扣除。

  10、电工要加强巡查,及时提醒,做好节约用电、安全用电预防、排除和维修。

  备注:各室包括各个教室、各类办公室、各种会议室、各科实验室,以及传达室、图书馆、食堂、学生宿舍、体育馆、健身房、舞蹈房、老干部活动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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