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精神卫生规章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和创建环保城市的号召,进一步加强我所精神文明建设,推动我所创建文明城市、创建文明单位和创建文明行业活动不断深入发展,特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一、指导思想
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十五大、十六大精神,认真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各级文明委下达的各项创建任务,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广泛宣传马克思主义唯物论和无神论,崇尚科学精神,反对迷信;积极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推动“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深入发展,培育“四有”新人;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巩固和发展创建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行业已取得的成果。
二、创建领导责任制和组织机构
1. 我所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党政一把手,是全所创建工作责任人;分管领导,是抓具体工作的责任人;各专项治理、管理小组负责人和有关职能科室负责人是组织实施工作责任人;各科室负责人,是科室落实各项创建任务的责任人。党、政、工对创建工作齐抓共管、全所职工积极参与,形成层层负责、层层抓的工作格局。
2. 所成立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由所党、政领导成员和相关人员组成,所一把手任组长;下设综合创建办公室,由分管领导和各专项管理小组负责人组成,分管领导任主任。
3. 建立精神文明教育、爱国卫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各专项组织,各司其职:
(1) 所市民文明学校
(2) 所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3) 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4) 所计划生育领导小组
(5) 所创建文明行业领导小组
三、创建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 负责研究决定全所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目标和任务。
2. 负责研究决定各项创建工作年度计划,计划要求目标明确、措施具体。
3.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创建领导小组会议,分析研究创建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协调工作,布置任务 。
4. 负责保证创建工作机构、制度、人员、经费的落实。
四、综合创建办公室工作职责
1. 贯彻实施创建领导小组各项决定,制定全所创建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做好各项创建工作阶段性小结、专项情况汇报和年度总结。
2. 负责收集、整理有关资料,做好归档工作。
3. 负责检查、指导、督促创建各专项管理组织工作。
4. 定期召开办公室会议,落实各项创建工作。
五、市民文明学校工作职责
1. 市民文民学校,由所一把手担任校长、分管领导任副校长,教员从有关科室负责人中选任。
2. 负责开展对全所职工文明市民教育。
3. 负责制定年度市民文明学校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4. 配合党、政、工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好人好事,提倡科学精神。
5. 定期做好工作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六、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工作职责
1. 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由分管领导担任主任,有关科室负责人担任副主任,成员由有关人员组成。
2. 负责开展全所范围内的环境卫生治理工作和爱国卫生运动工作 .
3. 负责划分和制定全所工作区、生活区、公共区域内卫生责任区及卫生责任内容。
4. 负责全所绿化、硬化、净化、美化任务的.实施及管理工作。
5. 负责全所公厕、垃圾房的卫生、灭蝇、消毒管理工作。
6. 负责落实垃圾袋装化工作及门前三包管理工作。
7. 定期组织爱国卫生工作检查和督查,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纠正脏、乱、差的部门和个人。
8. 定期做好工作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由所一把手担任组长,分管领导和有关科室负责人担任副组长,成员由有关人员组成。
2. 配合街道、公安派出机构,积极开展所内工作区、生活区的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3. 负责制定防盗、防火、重点科室要害部位防范计划和措施,并负责实施。
4. 定期对全所防盗、防火设施及要害部位进行检查,法定节假日期间进行重点防范、检查、督促。
5. 负责每年对各科室安全员进行一次业务培训,对全所职工进行一次安全防范为内容的教育。
6. 定期做好工作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八、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 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由所一把手担任组长,分管领导和兼职计生工作人员为副组长,成员由有关人员组成。
2. 负责对全所职工的计划生育教育与管理工作。
3. 负责向已婚育龄人员及时发放计生药品和工具,关心和了解职工的计划生育情况。
4. 负责对适龄青年进行晚婚、晚育教育和计生教育,并作为对新进所参加工作的青年进行岗前培训的重要内容。
5. 积极配合街道开展计划生育工作,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政策,杜绝无证生育和超生行为。
6. 定期做好工作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九、创建文明行业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 创建文明行业领导小组,由所一把手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由有关人员组成。
2. 负责开展全所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组织创建文明行业达标单位和先进单位活动。
3. 负责全所卫生监督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和行为规范教育。
4. 负责制定和建立公示制度、投诉接待制度、监督员制度,建立健全内部约束机制,加强对卫生职业道德建设的监督管理。
5. 负责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定期组织行风调查和执法行为监督检查。
6. 定期做好工作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十、创建工作的奖励与惩罚
1. 全所性创建工作情况与科室年中、年度考核挂勾,与科室评先选优挂勾,与个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晋职挂勾。
2. 每年结合创文明行业活动,开展评选表彰文明窗口科室和文明个人活动,对于先进科室和个人给予一定的奖励 。
3. 对于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对于违反有关制度和政策者,取消评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资格,对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者,按上级有关政策和所规章制度给予适当的行政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