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师德考核奖惩制度

2023-01-13 制度

  在生活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学校师德考核奖惩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学校师德考核奖惩制度 篇1

  为了全面提高学院师德师风建设的质量和水平,激励督促教师重视和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推动和确保学院师德师风建设各项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六盘水师范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师德师风考核

  (一)师德师风考核是教师考核评价的主要内容之一,相关要求严格按照《六盘水师范学院关于印发教师考核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师院通字[20xx]109号)文件执行。

  (二)师德师风考核由教师工作处牵头,各系具体组织实施,受学院师德建设委员会的指导。

  (三)教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该教师该学期师德师风考核为不合格。

  1.有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

  2.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3.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4.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5.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等工作中徇私舞弊,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

  6.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

  7.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

  8.组织或参与黄、赌、毒、封建迷信及邪教等活动;

  9.违反《六盘水师范学院教师礼仪规范》的规定,在师生中造成恶劣影响的。

  10.拒绝接受学院、系、部门安排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11.因工作不负责任,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影响或危害的

  12.其他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二、师德师风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考核奖励

  1.学院设置“师德标兵”奖,每学年从师德师风考核优秀的教师中评选表彰一定数量的“师德标兵”。

  2.将教师师德表现作为评先评优的首要条件。在同等条件下,师德师风评价为优秀的,在教师职务(职称)晋升和岗位聘用,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学术带头人、各级各类优秀教师评选推荐中优先考虑。

  (二)考核惩戒

  对师德师风考核评价不合格的教师,给予以下惩戒:

  1.2年内不能参加各种评先评优。

  2.职称申报或职称晋升往后延迟2年。

  3.下一个学年不能承担教学任务,自费离岗学习或调整工作岗位。

  三、本办法由教师工作处负责解释。

  四、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学校师德考核奖惩制度 篇2

  为了建设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教师队伍,为了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拟订师德奖惩制度。

  一、师德师风考核制度

  学校严格执行《中学师德师风考核方案》,坚持做好每日巡查,每周总结。每月和每期的师德考核工作,坚持由学校考核及学生、教师、家长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坚持把教职工师德考核的结果纳入教师教学年段岗位考核和教师的职称年度考核内容,与教师岗位聘任、晋职晋级、提干评优等切身利益挂钩。

  二、师德师风优秀教师表彰制度

  学校建立师德师风优秀教师表彰制度,学校每学期评选表彰师德师风优秀教师一次学校认真总结师德师风优秀教师的典型事迹,作好宣传,扩大影响。

  三、师德师风责任追究和连带责任追究制度,教职工发生不遵守师德师风规范的行为,按以下制度进行责任追究和连带责任追究。

  1、违反师德师风规范情节轻微,未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学校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校内通报批评。

  2、违反师德师风规范情节较轻,造成不良后果有一定程度影响的,对当事人给予责令检查、通报批评、限期改正。并不得参加评优、晋级和正常晋升工资。

  3、违反师德师风规范情节较重,造成的不良后果有较大影响的,按《广州市XX区教师违规违纪处分办法(试行)》予以处理。

  4、违反师德师风规范情节恶劣,构成犯罪事实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5、教职工发生重大违反德师风规范的行为,中层领导或教师不按规定要求不报,造成迟报、谎报刊、瞒报的,给予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责令检讨,当年不得参与评优晋职晋升、诫免、降职的处理。

  6、发现学生人身权利受到侵害、发现教师性犯罪而知情不报、推诿逃避的干部、教师,按《广州市XX区教师违规违纪处分办法(试行)》予以处理。

  四、师德师风问题处理报告制度

  发现教职工严重违反师德师风规范行为的,学校要及时向教育指导中心和教育局据实报告,并在领导指示下,立即调查处理。发现严重体罚学生,教师性犯罪的,学校必须在半日内向局领导据实报告,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谎报。

  学校师德考核奖惩制度 篇3

  1、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是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关键环节,必须切抓落实,定期检查和考核。

  2、对教师职业道德的检查和考核要与教育教学的检查和考核同步进行,与年度考核同步进行,应成为对教工检查和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3、对教工师德考核的内容包括:政治理论学习和活动、遵纪守法、以法执教、为人师表、爱岗敬业,热爱学生,尊重家长,廉洁从政,团结协作。

  4、每年对教工的师德考核采用自查自评,教师互评,家长测评,学生测评程序进行。

  5、工会、教务处、政教处负责师德教育平时的检查工作。

  (1)工会加强组织师德建设的各项活动。

  (2)教导处负责对教师工作态度、工作质量、以法执教、爱岗敬业情况的检查,召开学生座谈会,征求意见并整理。

  (3)政教处负责召开家长会,征求家长对学校及教工师德建设的意见、建议,并整理。

  6、考核的.主要内容有:

  1)不准有偿给学生补课,有偿家教或巧立名目乱受费;

  2)不准乱订乱发教学辅导资料或向学生推销商品;

  3)不准向学生或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

  4)不准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接受学生及学生家长宴请,礼品;

  5)不准上班饮酒或在工作日及工作场所搓麻将,打扑克,玩电脑游戏;

  6)不准在课堂抽烟和使用通讯工具;

  7)不准讽刺,挖苦,体罚,侮辱学生及家长;

  8)不准公开排列学生成绩名次及按成绩排座次;

  9)不准擅自停课,随意放假或不经允许在校外兼职;

  10)不准无教案上课或无故不完成教学任务。

  7、学校建立定期表彰制度,对职业道德高尚的教师和职业道德建设成绩突出的组进行表彰奖励,并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

  8、对“品行不良,影响恶劣”的教师,加强教育,限期改正,并视其情节轻重处以5—40元的罚款(在班主任津贴中扣除),扣考核分1—10分,保证教师队伍的基本素质。

  9、积极鼓励,并配合家长会、学生座谈会和社会有关方面对学校教工师德进行监督、评议,学校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改进工作。对教工的意见及时反馈,要求整改。

  10、教育系统“五条禁令:

  一、严禁任何形式的乱收费。

  二、严禁参与赌博活动。

  三、严禁体罚学生。

  四、严禁收受索取学生家长钱物。

  五、严禁有偿补课、办班。

  学校师德考核奖惩制度 篇4

  为了正确评价教职工在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中的成绩和作用,激励督促教职工重视和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推动和确保行风建设的顺利进行,并为其年终考核奖惩、职称晋级、聘任等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考核的对象:全体教职工。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第二条、考核内容:依法执教、政治立场、爱岗敬业、严谨治学、热爱学生、为人师表、团结协作、廉洁从教等内容。

  第三条、此项工作归于校长和师德考评领导小组综合平衡和审定。

  第四条、考核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自评与互评相结合。

  第五条、教职工有下列情况者,考核为不合格:

  1、有违反《教育法》、《义务教育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行为的。

  2、工作懒散,不负责任,拒绝接受学校安排的教育工作任务,对学生出现的问题不闻不问,一推了之。

  3、歧视、辱骂、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

  4、举止粗俗,出言不逊,搬弄是非,闹不团结,在师生中造成不良影响。

  5、行为失检,教育教学活动中存在有损师德要求的行为,如:

  (1)让学生或通过学生家长为自己谋私利。

  (2)以捞取钱财为目的,私自或相互介绍迫使学生接受家教。

  (3)侮辱猥亵学生。

  (4)违反规定,私定复习资料。

  (5)参与赌博和搞封建迷信活动。

  5、在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失误。

  第六条、教师基本要求

  1、教师结合课内外教学活动,对学生进行规范教育、道德品质教育和心理素质教育培养。

  2、所教班级的'学生能遵守纪律,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态度、方法和学习习惯,严谨而亲切的教风受到学生的称赞。

  3、经常与班主任、学生家长联系,主动对学生进行针对性的教育,班主任、家长的评价好。

  4、关心爱护后进生,重点帮教的学生进步明显,效果好,并有记载。

  5、随时随地制止和纠正学生的不良行为,并能及时向学校、班主任放映情况,协助处理。

  第七条、考核结果处理

  1、学校在教师评比先进、职务评聘、年度考核、晋级提薪、培训学习时,要充分利用师德考核结果。

  2、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该年度取消各类评先评优资格,两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教师职务;教师师德师风考核为优秀,在评优、晋升时优先。

  3、对师德优秀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并提名“师德标兵”候选人;对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教师除实行一票否决外,学校要对其进行及时劝诫,经劝诫不改正的,解除聘用合同。

  4、如严重违犯师德师风者,按上级有关文件严肃处理,直至待岗、解聘。

  学校师德考核奖惩制度 篇5

  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全体教师的思想道德素质,使全体教师自觉执行各项方针政策,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转变教育发展方式,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使我校教育教学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特制定师德考核评议制度,具体资料如下:

  一、基本要求

  1、思想政治方面:

  (1)热爱群众,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遵守国家法律。

  (2)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及先进的教育教学理论,用心参加政治、业务学习。

  (3)用心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在活动中起带头作用。

  2、业务潜力方面:

  (1)献身教育事业乐于奉献,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的素质和技能。

  (2)用心参加教研活动,进一步提高执教的潜力。

  (3)注重教学的每个环节,努力提高自己的教科研水平。

  (4)严格遵守学校的各种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严谨治学。

  (5)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工作不敷衍了事。

  3、道德品质方面:

  (1)加强个人修养,服饰整洁大方,说话和气,待人有礼,诚实守信,言行一致,孝敬父母,家庭和睦,说话要有事实根据,办事力求从实际出发,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遵守公共场所秩序,严谨在网上传播反动言论。

  二、奖励措施

  1、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把师德考核评议结果作为教师评先树优的`前置条件。

  2、面向教师的市级以上先进个人、政府教学成果奖、高级职称评定等务必在上学期的师德考核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3、用心按照学校师德师风基本规范要求自己的,将优先评选为师德优秀教师,并予以奖励。

  三、处罚措施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师予以批评。

  (1)政治活动无故缺席二次者。

  (2)备课、作业比进度慢二天者。

  (3)上课不执行课堂常规,家访没有完成者。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评优资格。

  (1)经检查无教案上课。

  (2)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一次。

  (3)不用心参加教科研活动。

  (4)酒后上课,上班时间睡觉,做私活。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年度师德考核为不合格。

  (1)无视国法校纪,对教育教学工作敷衍了事,经校方劝导依然我行我素。

  (2)不遵守《教师法》,不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教学方针的。

  (3)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

  四、考核评定标准

  (1)师德评议考核的标准务必经全体教师会讨论,并经85%以上的教师同意后实施。

  (2)每学期教师师德考核评议结果务必在学校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教职工知晓率到达100%。

  学校师德考核奖惩制度 篇6

  1、建立健全教师师德建设考核机制。每年对在职教师进行一次师德考核。

  2、成立师德考核小组,成员由学校校长、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教师代表组成。全校教师师德考核工作,在中心校统一领导下以学校为单位进行考核。

  3、制定考核标准及办法,开展礼貌小家、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和学生最满意教师、师德优秀教师、师德标兵、优质服务标兵等评选活动。

  4、考核分为优秀(95分以上),合格(90分以上),基本合格(80分以上),不合格(80分以下)。注:满分为100分。考核中要严格按照《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评价标准》(附后)进行打分评价。

  5、将师德状况纳入教师的考核,评优,评先,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奖励晋级。师德考核结果,要作为对教师评聘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并记入教师个人档案。对考核为“优秀”等次的教师,在全校通报表扬,并向上级部门推荐参评上一级“师德标兵”评眩对于被评选为“师德标兵”的教师给予物质和精神上的奖励。对“基本合格”的教师实行诫免,对“不合格”的不予聘任。

  6、实行“师德一票否决权”。对师德有较突出问题的教师,在评先、评优、职务晋升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对违反教师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根据不同状况,经有关部门批准,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撤职行政处分。是党员的,按照《中国共产党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视不同状况,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撤消党内职务、留党查看、开除党籍处分。

  对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根据《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辞退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暂行规定》,予以辞退;造成极坏影响的,给予取消教师资格、开除公职处分;对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职责。对违反教师职业道德,但不够行政处分或党的纪律处分的,视不同状况,予以批评教育、通报批评、扣发工资、调整工作或解聘。

  学校师德考核奖惩制度 篇7

  一、师德考核对象:学校在职在编的.全体教职工。

  二、师德考核组织:学校成立由学校、家长、教师组成三个层面的师德考评组织具体负责师德考评工作。

  三、师德主要从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为人师表、廉洁从教八个方面进行考核。

  四、师德考核采取自述、考评表、访谈相结合的办法,由教师考核组、家长考评组、学校考核组三个层面的考评得分按规定比例累加后,综合各方面评价意见和教师本人教育教学实绩作出考核结论。

  五、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六、考核结果作为评先树优的前置条件。

  七、考核结果公示期为五天。

  八、本制度经教职工大会透过后实施。

  学校师德考核奖惩制度 篇8

  第一条:考核资料: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廉洁从教、为人师表等八个方面,详见《XX学院XX师德考核评价标准》(附件一)。

  第二条:考核范围:全校教职工。

  第三条:考核工作小组:有工会具体负责考核。

  第四条:考核时间:每年7月份。

  第五条:考核的过程和结果运用:

  1、根据考核资料被考核人进行自我考核打分。

  2、级部或科室根据工作表现有主要负责人进行考核打分。

  3、考核小组进行综合评价。根据需要,对评价标准中部分项目,采取由学生及学生家长问卷评定的办法。

  4、学校考核小组对每个教师的考核等次,张榜公布考核结果;被考核人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结果的3天内申请复核,学校考核小组在收到申请后1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公示期满并无异议后,将师德师风考核材料交被考核人签字,最后存档。

  5、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分以上)、合格(89-70分)、不合格(69分以下)三个等次。其中自我评价占20%,级部或科室评价占30%,考核组评价占50%(参考学生以及家长评价)。

  6、师德师风考核结果,要作为职务评审、职称评定、岗位聘任、表彰奖励等的重要依据。

  7、师德师风考核等次优秀的',在职务评审、职称评定、岗位聘任、表彰奖励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思考。

  8、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的,当年不得晋升职务、岗位等级,不得评先评优,按有关规定扣处绩效工资,教师违反师德规范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撤销教师资格、解聘。

  9、对违反下列中的任何一条者,师德考核为不合格。

  (1)不讽刺、挖苦、歧视以及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2)不向学生及家长索要钱物,不利用工作之便搞“学钱交易”。

  (3)不向学生乱收费,不擅自征订复习资料或推销学习资料及学习用品等

  (4)不搞有偿家教,不得在校外社会培训机构兼职、兼课。

  (5)不得以获取利益为目的介绍、暗示或强制学生理解家教或到培训机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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